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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4 15:24:07

中国政治论文

中国政治论文例1

根据林教授的上述定义和见解,圣贤与天下无疑是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所特有的概念,它们之间的政治性关联,正是中国古典政治哲人问题意识的核心关切,体现了一种迥异于古希腊政治哲学以城邦政体的制度架构为核心问题关切的极富中国特色的政治思维理路。不过,中西古典政治哲学也有其基本的相似处,那就是“哲学与政治的统一”,即中西政治哲人都希望将他们的哲学反思落实于政治实践,他们都“要求即知即行”[3]191。具体就中国古典时期的政治哲人来讲,他们无不希望将他们各自关于“内圣外王之道”的政治理想落实于政治实践的领域,赢得实际统治者或执政当权者的认可与践行,从而使自己的政治理念得以贯彻实施,而且他们都深信由他们心目中理想的圣贤式政治主体来实行其各自的治国理政之道便可以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

中国政治论文例2

内容论文摘要:贸易政策是多方力量博弈的结果。政治因素在美国的贸易政策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种利益集团利用游说、集体行动、政治捐款、社会问题等影响政治决策过程,实现收入再分配。同时,各政党在制定贸易政策时,会考虑中点选民的利益,将贸易政策作为竞选拉票的手段。 论文关键词:美国,贸易政策,利益集团,政治取向 持续30年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配额于2005年初被终止。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是一个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分享全球化带来的利益的大好时机。然而,就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仅几个月,美欧等发达国家就开始向中国纺织品发起攻击,大肆渲染中国纺织品出口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将该行业近年来流失的大量失业机会归因于来自中国的低成本产品的竞争,归咎于中国的人民币汇率。中国政府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来调控纺织品服装出口量,如2005年初对148种纺织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降低了出口退税,纺织品、服装的退税率分别从14%、17%调低到11%和13%。为了缓解国外压力,中国政府还宣布,从2005年5月20日起提高74中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对部分服装出口征收400%的关税。中国政府还调整了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但是,美国不顾WTO的承诺和中国政府的诚意和合作态度,还是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实施限制,从而引发了中美纺织品贸易纠纷。 在这种贸易争端的背后,隐含着复杂的政治利益。因为在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国内的利益冲突有时比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更具影响力。最为重要的是,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比其对社会效率的影响要重要得多。贸易政策的制定并不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尺度,国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通常会成为政府贸易决策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政治因素在美国的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美国贸易政策的政治取向,以期对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的中美纺织品贸易之争或许有些裨益。 美国贸易政策理论综述 (一)集团利益 在竞争理论中政治学被定义为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竞争有限资源的一种关系,是“冲突的社会化”。而冲突归根结底是为了资源。“在追求和实施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分配政治献金和其他政府收益”。最早研究利益集团问题是在政治学领域Bentley1908年在《政府过程》一书最早提出了集团的政治理论,认为社会的政治形态就是集团间的力量均衡,政府行为是利益集团作用的结果。利益集团作为政治产出的需求方,它们相互竞争,通过捐款、游说、向政府施压等行动来影响选举、立法等政治产出(Political outcome),争取对本集团有利的再分配政策,提高成员的福利。贸易政策的政治决策过程是一个博弈过程,最终采取的贸易政策是政治过程均衡的结果。首先,相互竞争的政党通过许诺贸易政策获得利益集团的捐献资源。其次,贸易政策被用来作为寻求政治支持的资本。各利益集团运用各种资源进行游说,进口产业集团为进口关税而游说,出口产业为自由贸易而游说。 (二)国际贸易与国内收入分配 Samuelson 和Stolper 证明了在国内要素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一个国家充裕要素的所有者从贸易中获益,而稀缺要素的所有者因贸易受损。而在国内要素不能充分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各个行业有该行业的特定要素,贸易将使出口部门特定要素的所有者受益,与进口产品竞争的部门的特定要素所有者受损,工人的损益情况视工人的消费结构和各行业使用劳动力的密集程度而定。在贸易中受益的阶层将支持自由贸易,受损的阶层将支持保护主义。Rogowski 根据Samuelson-Stolper的理论分析了贸易扩张和收缩对一国国内各阶层政治力量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政治联盟的变动,他认为由于同一种要素的所有者具有同样的利益,国内政治联盟将根据要素所有权划分阵营。Alt 和Gilligan 则根据特种要素理论,讨论了贸易变动对不同部门利益的影响,认为,贸易会引起不同行业间的利益冲突。根据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另一个隐含假设,即多元决策假设,一国政府在决策时将会考虑到公民的偏好。尤其是,那些能够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并形成利益集团的公民的利益将会在政府的目标函数中得到更多的反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需要利益集团在财政和政治上的支持,另一方面是由于利益集团能够更好地向政府提供有关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 > (三)贸易政策的形成 20 世纪70 、80 年代,对贸易政策形成的政治经济分析理论诞生。Mayer从公民直接投票的角度分析了贸易政策的形成。Hillman (1989)指出贸易保护政策是失去了竞争优势的衰退行业向政府游说的结果。Findlay和Wellisz(1982) 认为不同的利益集团会围绕贸易政策进行竞争。Magee, Brock和Young (1989)试图将政党纳入对贸易政策形成的分析,认为政党、利益集团和公众之间将在关税政策的博弈中形成两阶段子博弈精炼Nash均衡。Grossman和Helpman(1994) 讨论了利益集团和政府之间的非合作博弈,指出政府的目标函数中既包括对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的考虑,又有对消费者大众福利的权衡。保护率取决于不同行业的进口弹性、进口渗透率以及他们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利益集团。值得一提的是,Grossman和Helpman (1995)还将他们的模型进一步推广到关于贸易谈判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讨论,认为两国国内利益集团力量的不平衡会导致两国关税水平偏离自由贸易条件。当一国政府面临参加还是不参加区域自由贸易协议的选择时,将考虑自由贸易协议能够给本国带来的总福利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内支持或反对自由贸易协议的利益集团力量的对比。当两个国家相同产业的利益集团都同样强大的情况下,他们的政治影响将不起多大作用。 美国贸易政策的政治学分析 (一)利益集团与集体行动 在美国,占劳动力总量2%的农业人口,一直得到政府相当高的保护。联合国计划署的数据表明,美国和欧盟对农产品补贴已经增长至每年大约3500亿美元。OECD的有关资料显示,美国欧盟对农产品生产者的直接援助高达2790亿美元。由于政府的补贴,不管市场价格如何,一个美国农民家庭每年的收益就高达US$160,000;英国援助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享受补贴的美国低价棉花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导致了中国棉花价格下降,当地棉农被挤出市场,令棉农损失17.2万元人民币和72万个就业岗位。美国保护服装纺织业的理由是:首先,服装纺织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次,该产业技术简单,能轻易被任何穷国模仿。 美国农民通常是一个组织良好且具有强大政治影响力的群体,即利益集团,他们团结起来向政府和国会施压,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经济学家称之为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他们只代表整个社会一小部分成员的利益,采取集体行动的目标是为了影响政府的决策,而不是为了增加总产出,他们都是分利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政治结构,而是为了影响现有的政策后果。他们通常运用“显性”的影响方式—“游说”和“隐性”的影响方式,即“献金”来影响政治家或政治决策。哪个利益集团呼声高,它的利益就可能得到政府的保护,这就是美国厂商通常采取的“抱怨战术”。Tosini 和Tower研究发现,在支持1985年保护主义者纺织品法案选民和从纺织服装产业公司和联盟中得到的捐献规模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美国国内的利益集团错综复杂。政府限制中国纺织品进口不仅是为了讨好北卡罗来纳州的纺织服装商,还有美国国会两院某些亲拉美力量。在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的问题,美国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存在很大的分歧,以波音、IBM 等瞄准中国巨大市场的出口商、进口廉价中国产品的销售商为支持方,人权组织、“西藏”、“中国民运分子”组织组成反对方。在美国,工会往往是一个不可轻视的向政府施压的一个组织。如1995年拥有三大汽车生产商的北密歇根的美国汽车联合工会(United Auto workers)抗议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认为墨西哥抢走了美国人的工作。法国人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形象地描述了美国利益集团参与国内政治的特点。指出,“在法国,看到的新的事业中居于首位的是政府,在英国看到的是人的等级,而在美国,你却将一定会发现协会”。“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国更加成功地把协会的原则适用于实现众多的目标”。20世纪90年代,以劳联-产联(AFL-CIO)为代表的劳工联盟四处游说,要求美国国会通过《中国货币法案》,并对中国采取制裁措施。美国制造业联盟认为,人民币汇率被低估了40%,美国政府应对中国施加压力。2005年上半年,来自汽车生产州密西根州的众议员以及“健全美元联盟”的制造商团体都向政府建议,要求向中国施压,促其货 币升值。 近年来,美国的集团政治迅速发展。老的集团变得更加积极,在游说政府方面更加职业化。据贝里80年代中期的统计,63%的公司公共事业部门使其办公室升级,增加了办事人员。大约有400家公司在华盛顿设置了办事处,在华盛顿为游说服务的律师也明显增加;新的集团迅速增多,杰克.沃克80年代调查了564个院外活动组织,其中1/3是1960年到1980年期间建立的。根据官方统计,1983年美国有17644个正式的非赢利性全国社团,比1970年增加了近7000个,即几乎增长了近70%,其中的很大部分为政治利益集团。一项全国调查表明,60%以上的成年人至少参加一个社团。在美国的利益集团中,劳联-产联,农产主利益集团等都是主力军,他们作为美国重要的利益集团,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拥有重要的地位。美国Corney大学的劳动经济学教授凯特(Kate Bronfenbrenner)作了一项调查,发现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进了美国制造业领域工会的活动,她发现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该领域的工会抗议活动增加了60%,而此前只有29%工会组织此类活动。 (二)选举竞争 长期以来,贸易在美国的对外经济战略中更多的是被当作一种追求政治利益的手段。 政府制定政策时所考虑的也许不首先是其对经济的贡献,即成本效益问题,而是对选票的贡献(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 中点选民(Median Voter):政治家常用选民的偏好来分析政党之间的竞争。假定贸易政策能用关税率水平加以表述,选民对政策的不同偏好表现为不同的关税水平。中点选民就是政策偏好较折衷的那部分选民。假设按对关税率高低偏好不同将选民分为三组,第一组选民倾向于关税率tA,第二组(即中点选民)偏好于关税tM,第三组选民喜欢较高一点关税tB。假如一个党派提出高关税率tA来赢得第一组选民,另一个党派就可能提出较低的关税率tB而获得了第三组选民的选票。政治竞争迫使两个党派都提出接近于tM的关税率,即接近中点选民所赞成的的关税率tM。中点选民就位于我们下面曲线的中间地带的选民(见图1)。2002年3月,布什政府对钢铁进口征收进口附加税,就是要照顾俄亥俄州等四个钢铁产地的选民,并且为来年的大选做准备。 拍卖会:一些经济学家将贸易政策模型想象成一场拍卖会:利益集团根据政府可能采取的政策来提供政治捐款来“购买”政策。为了获取竞选资金,各政党往往会根据企业的政治捐款作出承诺。如果大选获胜后,会采取一些有利于某些行业或企业的经济政策,以“回报”它们竞选时的“投资”。1995年美国就欧洲限制香蕉进口的配额制度提交世贸组织,宣称欧洲的香蕉贸易体制不仅损害了中美洲国家的利益,其实是为了保护奇奎塔(Chiquita)香蕉公司的利益。因为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对某民主党、共和党都曾经慷慨解囊。 (三)贸易政治过程的新取向——社会问题和党派之争 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Destler认为,贸易政治过程中之所以存在寻求保护的利益集团,因为国际竞争中无法取胜的生产者都会寻求通过阻止或限制进口来解决问题。20世纪80年代的纺织、钢铁、汽车、鞋、机床、半导体产业都曾寻求过保护。但是,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出现了新的动向,生产者一方面会依赖进口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一旦进口增加,与之竞争的相关生产者的抵抗就会高涨起来,寻求保护。拿纺织行业来说,战后经常要求并得到特别保护的美国纺织业协会,从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改变了保护战略,一方面追求服装业的国际化,但随着多边纺织品协定的废除,便确定了所谓“原产地原则”,如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中,美国规定了只有在北美生产的布匹及纺织品原料生产的服装才能享受免税及无限额进口的优惠政策。 贸易保护主义也会利用社会问题要求政府限制进口。所谓社会问题,其本质就是认为贸易削弱了或者威胁了现存的国内水准。由于国际竞争的加剧,企业很难遵守劳动标准及环境限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污染、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护等等。贸易保护主义正是利用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对外贸政策施加影响。WTO西雅图会议上的反全球化运动就体现了这一点。同时,贸易政策也成为各党派竞争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当权政府在获取政治捐献上比它的竞争对手有明显的优势,它可以许诺连任后采取的贸易政策。如1988年美国的议会选举中当权政府拿走了运动捐献的3/4。 贸易政策的国际影响 在国内,各种利益集团试图对政策形成过程施加影响,以便使最终出台的政策对自己最有利,执政者则审时度势,连横合纵,通过与不同的利益集团结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国际层面,各国执政者派出的谈判代表或许就代表执政者本人的意愿,在谈判中尽量满足本国某些利益集团的要求。一个国家其实就是一个利益集团,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使本国多得,外国少得。在国际政治和国际谈判中,不同国家国力的强弱和不同国家在国际体系中扮演角色不同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谈判的结果。对于小国来说,利益集团游说下的贸易政策,其影响仅仅在国内。但对一个大国来说,其贸易政策如果只考虑国内利益集团而忽视了国际上的利益集团,或利益相关者,采取非合作的贸易政策,容易引发贸易纠纷或贸易战。在经济全球化下,中美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大大增强,作为利益相关者,贸易战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进一步说,如果双方将贸易关系激化,反过来会伤害国内另外一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那就是广大消费者。贸易政策的政治过程就是干预经济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贸易政策的目标不是效率,而主要考虑分配因素,即贸易政策被作为对社会不同利益集团收入分配的工具。 任何政策都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政治也因此可以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来避免或者减少国家之间贸易摩擦,这就是中美之间正在进行的各方面战略对话的意义所在。战略对话不仅仅是为了增进两国的互相理解,更重要的是为了找到和确立全球化状态下解决两国贸易纠纷的新机制。比如,就中美纺织品争端来说,谈判或对话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一种选择,因为:首先,在美国,目前有大约60-70万人从事纺织行业,但主要从事的是与服装无关的其他工作,美国的纺织业大部分已经消失。也就是说,美国市场上的大部分纺织品都是进口的,并不是中国人夺去了美国人的就业;其次,贸易本身是一个相互的需求的过程。简单的讲,没有美国的进口商,中国也就不会出口。再次,即使不从中国进口,美国的进口商也会从越南、墨西哥、印度甚至菲律宾或印度尼西亚进口。因此,从政治、经济两方面与美国政府进行有效协调,是解决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有效途径。

中国政治论文例3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统治者在夺取政权后都会用一定的方式使其统治合法化,稳定其政治统治。政治文化作为一种潜在地影响人们政治行为的心理因素,能够影响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儒家、法家思想作为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主流,为当时的政治统治者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本文围绕这两种思想来探讨政治文化是怎样影响政治合法性的。

一、政治合法性的概念

合法性问题是政治学理论中最主要的命题之一,西方众多学者对合法性有重要论述。一般说来,一种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是指它获得被统治者自愿服从的能力,或者说在不使用暴力的条件下获得被统治者支持的可能性。不论是哪种形式的统治,统治者的命令能否被服从的命运,都取决于是否建立并培养了被统治者对统治的普遍信仰。只有被人们认为是具有某种正当性理由的命令,才会获得被统治者的追随,从而具有合法性。韦伯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勿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哈贝马斯指出,一种制度要赢得人们的承认,即获得合法性,需要借助哲学、伦理学、宗教对该制度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作出论证。李普塞特强调,政治稳定既取决于政治秩序的“合法性”,也取决于其“有效性”。所谓“政治系统的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该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简而言之,所谓政治合法性,是指统治者“政治统治”与民众“政治服从”之间的关系。换言之,政治合法性理论主要探讨统治者的统治理念与统治行为“是否”以及“如何”能够赢得民众的服从、信任与支持。

二、政治文化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是1956年,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提出来的,他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感情,它由本民族的历史和当代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进程所促成。维巴在分析政治文化的构成和作用时进一步指出,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由经验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信念、符号和价值所构成,它决定了人们行为的条件,为人们提供了参与政治的主观意向。其实,政治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情感趋向和思维定势。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指自周秦至清朝末期三千多年所形成的政治文化,学者们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界定不一,有的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发展中,长期积淀下来的社会政治心理和习惯、政治态度和情感、民族精神、价值观的总和就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的学者认为:“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与社会政治心理构成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三个层次中,社会政治思想占据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制高点。政治思想是人的政治行为和社会政治心理的升华,因此,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部分保留在社会政治思想中。”言外之意,也就是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笔者也较认同这种观点,因此本文在探讨政治文化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时,以儒家、法家两大主流政治思想为例。

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

1.儒家思想与政治合法性。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的主流思想,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一度成为皇家的正统思想,统治者推崇儒家思想,以其来确定其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孔子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通过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礼制进而维护等级制度,维护君主的地位,通过这种等级制度的确立来维护统治者的权威。

孟子主张统治者实行“仁政”的思想,将民众提高到了高于君和社稷的地位,这就确立政治秩序的合法性的民意基础。这一方面是在维护等级制度和君权;另一方面是主张君臣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该要求对方无条件的服从和妥协。

到了汉代,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三纲五常”“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等观点来维护封建统治。“三纲五常”是董仲舒对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观念的继承和发扬。君权神授的观点,他认为群主的权力是神赋予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听天子的命令就是服从“天意”。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做。君权神授是君主合理性的最高依据,也是君主专制最有力的辩护词,通过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使皇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抬高和神化,为君主的政治统治提供了合法性的思想基础。

2.法家思想与政治合法性。法家思想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为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被其他朝代所重视和借鉴。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人。商鞅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他通过推行严刑酷法来维系统治者的统治,他认为君主只要牢牢掌握住生杀予夺的权柄,就可以对人民随意的驱使,这也正符合了统治者的意图,进而通过各种严酷的刑罚来维护其政治的合法性。

战国末期的韩非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法”是指健全法制,“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法家强调通过这三方面来加强统治,这是确立其统治的合法性的手段。例如“法”,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百姓作出乱法的事情。所以怎样处罚可以制止百姓乱法,便制定怎样的处罚条例。百姓畏惧处罚就会守法,百姓守法国家就能安定,统治者就可高枕无忧。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这就是所谓的“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增强君主的权势。

四、结语

政治文化是形成和存在于一定历史条件的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也是如此,而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部分,统治者最为尊崇的无疑是儒家和法家的思想,他们通过在思想上控制人民,使人们在思想意识上认同他们的统治,承认他们政权的合法性。因为当民众普遍形成了与现有政府所倡导的价值观相一致的政治文化,则容易形成较高的政治认同度,政治合法性也就确立。反之,当民众所持的政治信念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相悖,或对现有政府的执政能力不信任时,人民就会对政府的精神和目标怀疑,从而不同意现任领导的统治。统治者还通过一些政治思想的指导,制定了维护其合法性统治的手段。比如说在法家思想的影响下,制定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服从统治。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不能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因为传统文化千百年来的积淀,往往潜意识的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评价,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合理的利用传统文化中对现代政治制度有益的部分,巩固民族思想意思,并不断的联系现实,吸收现代政治制度体制中的合理成分和公认的价值观念,最终达到政治系统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韦伯(Max Weber)著,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M].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9页.

中国政治论文例4

政治文化是围绕当代社会政治、人们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过程的一种主观意识领域与社会心理反映,它包括政治意识、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心理、政治观念、政治道德、政治信仰、政治价值观等方面。每个国家都有与自己的政治体系和历史发展阶段相关的政治文化系统,且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政治文化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一、主导政治文化的形成

政治文化是由多种不同的政治文化因素构成的一个文化系统,在整个系统中各种政治文化因素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其中有一种政治文化居于主导地位,其他政治文化居于从属地位或次要地位。我们将政治文化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称之为主导政治文化,居于次要或从属地位的政治文化称之为政治亚文化。主导政治文化在整个文化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为整个政治文化体系摄定基本的政治价值观,使整个政治文化形成一种基本的政治文化倾向,并因此而影响整个政治文化的面貌。在主导政治文化的影响下,各种政治亚文化间的认同和共识得到有效的发展,各种政治亚文化有了协调的基础。

建国以后,在文化上我们确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政治文化。马克思主义适合了时代的要求以及新中国政治文化转换的需要,在我国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思想凝聚和整合功能,主导着中国政治文化的前进方向。特别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不断探索、试验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毛泽东思想,则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其所包含的集体主义观、民主观、法治观和爱国主义等构成了我国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应当说,以毛泽东思想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文化是符合时代和历史要求的。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加上建国以后所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严重的个人崇拜使得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蒙上了传统专制主义的阴影,等级观念、人治观、义务观等等封建政治文化的观念大量沉积,造成了主导政治文化的严重扭曲,给社会政治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损害。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并在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创立和形成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使过去曾一度被扭曲的政治文化重新回到了马克思主义的正轨,重新焕发出了生机和活力。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理论成为人们解放思想的理论动力,凝聚人心的强大思想武器,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精神支柱。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续坚持、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在肯定邓小平理论是“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的同时,在党章中载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明确提出了在新的世纪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

目前,邓小平理论已成为我们的主导政治文化,这种主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它对其他政治文化的指导作用体现出来的。主要表现在:第一,政治观点上的统一作用。政治文化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观念上层建筑,它必然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政治现象,并提出有关的政治观点。在我国的现有政治文化体系中,多种学说并存。针对一定的政治现象,各种学说必然会提出各种不同的观点,因此就有必要对这些学说在政治观点上加以统一。在当代中国,我们是用邓小平理论来加以统一的。这就是说,对于其他各种学说,在重大的基本政治方面必须要求它们跟邓小平理论保持一致。比如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第二,政治文化活动方面的规范作用。政治文化是人们政治行为的心理背景,因此,政治文化不仅仅表现于理论观点方面,而且表现于人们的政治行为和活动方面。这种政治文化活动通常具体表现为具有不同思想意识的人运用不同的观点对政治和社会现象进行评价,政治文化活动还具体表现于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等等。在多种学说并存的条件下,必须要求有一种主导政治文化来对政治文化活动发挥一种规范作用。正如伊斯顿所说:“任何系统都具备一定的主导政治价值,它们会给政治行为规范和结构排列确定基调和方向”[1]。在当今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才能起到这种规范作用。第三,方法论上的引导作用。邓小平理论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学说或意识形态,而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对其他学说均具有引导作用。例如,邓小平理论所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利益分析法、矛盾分析法、全面看问题的方法等等,都是政治文化研究中的一些科学方法,这些方法对其他政治文化理论研究社会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政治合法性的变迁

政治合法性是一个政治体系存在、持续、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政治合法性主要是指政治权威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信仰、忠诚和服从,并通过特定时空条件下适当的决策及政策实施来塑造政治秩序和适应环境变化,保持政治体系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因此,合法性一方面取决于政府的活动,包括国家政权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而运用意识形态的、法律的和道德伦理的力量为自身所做的种种论证,另一方面其更为实质的内容是国家政权在大众当中赢得广泛的信任和忠诚,从而使人民自觉地把对政府的服从当作自己的义务。因此,政治合法性表现为人们对政治体系、政治权威的认知、评价和态度等方面,是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通过研究合法性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政治体系的政治文化的变迁。

中国政治合法性经过了一个由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过程,其合法性类型的更替经过了大致封建社会身份趋向的传统合法性到建国后我们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时期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领袖魅力型合法性基础,再到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时期的以经济增长和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合法性类型,最后到第三代领导集体时代中国领导层一方面继续巩固邓小平时代的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探索新的合法性基础等几个不同的阶段。

几千年来,中国封建政权都是建筑在传统合法性基础之上的。中国的合法性危机是从辛亥革命开始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王朝,也动摇了王朝赖以生存的文化基础——身份取向的传统合法性。但从破坏传统合法性到建设理性-民主型的合法性,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新中国建立前,民族独立与国家的统一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这期间中国的政治势力不得不从民族主义中寻求合法性的来源,但在共产党与国民党的斗争中,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则是我们党要求民众支持和统治合法性的支柱。革命胜利以后,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自然地,不可避免地成为新政权统治合法性的基础。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探索过程中,由于长期存在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片面强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人的思想政治领域中的问题,而忽视经济建设,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被单纯化为对人的精神世界的调控,这一合法型诉求加之对领导人个人魅力和威望的盲目崇拜,终于导致了“文革”的混乱。“文革”结束后,随着传统合法性的消失,“两个凡是”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形势的发展表明,执政党的合法性面临新的挑战。作为第二代领导核心的邓小平深切地感到我们党统治的问题。早在1979~1980年的一系列讲话中,他就强调了经济成就对于政治稳定的关键作用:“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的,他就站不住。”“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政治工作要落实到经济上面,政治问题要从经济的角度来解决。”“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生产方面的革命是最根本的革命。”[2]显然,经济增长作为“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途径,被邓小平视为新时期我们党统治合法性的来源。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没有忽视既有的意识形态基础。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他明确提出我们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的底线,即无论经济增长有多重要,它必须与此原则保持不冲突的状况,这就是以经济增长为合法性来源与坚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辩证关系。

经济的增长所提供的合法性资源适应了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客观需要,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政治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增长所提供的政治合法性是有限的,这是因为经济的增长在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也使其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成比例的迅速膨胀。许多“政治系统不能很快提高满足要求的能力以适应来势快的多的政治抱负和期望的高涨,这样就使政治体系陷入了困难”[3]。事实上,许多政府保持了较高的政绩,但其政权合法性还是受到了削弱,原因在于经济增长中民主化、社会公正、自由等价值观目标受到了忽视,这种代价与该政权有关,从而减少了公众对该政权的支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自由、民主、契约、公正等价值观正在上升为人们的普遍追求、信仰的东西。加之政治世俗化对人精神的解放,“人民已习惯于根据公民的经常性利益来评价政治”[4]。因此,经济增长所能提供的合法性资源可以说在逐渐削弱。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继续维持合法性现状,另一方面则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进程明显加快。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治国”的方略是我们党适应时代要求,探索建立现代法理型合法性的一项重要举措。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法理型合法性基础正在建立。

三、政治文化的世俗化

世俗化的政治文化是包括宗教文化在内的传统政治文化的对称,是根据现代社会模式实施自我民主性更新的政治文化。帕森斯认为,世俗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主要区别在于:世俗文化用明确的方式而不是用笼统的方式、用中立的方式而不是感情的方式来观察客观事物,世俗文化向普遍性的标准和概念而不是与某些单一独特的标准看齐,在评价和录用个人担任社会角色时世俗文化重视成就,而不重世袭地位[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文化越来越移向世俗化、理性化的端点。

1.公民民主法制观念增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强调各市场主体依照规律平等竞争、公平交易。随着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公民的平等、自由、民主意识逐渐增加。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6]“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切实的民主”[7]。社会主义民主成为新时期人们的共同理想和追求。与社会主义民主观相适应,人们的法治观也逐步增强,社会生活法律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人们诉诸解决问题的方式逐渐由找“长官”转向找“法官”,这表明公民开始确立依法有序表达意志和要求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

2.政治价值观念日益世俗化,利益成为人们判断事物的主要价值尺度。在个人方面,人们更倾向于追求知识、财富和个人的自我实现;随着经济与科技的进步,人们拥有更多的信息、机会、生活方式和社会化渠道;公众对政府的评价更具有现实性,更看重政府的实际作为;在政治生活中,人们不再盲目绝对服从。

3.公众的政治心态日趋理性化。人们逐渐摆脱“文革”中那种浪漫与激进的政治心态,政治稳定成为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政治发展主要追求的目标,我国政治进入理性发展时期。邓小平说:“稳定压倒一切”,政治稳定关系到每个公民个人的利益,因此,大多数人都能认识到政治稳定是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过程中带有战略性全局的根本问题。于是“重秩序”成为人们的主要政治心态之一。这种“重秩序”的理性心态有利于人们摆脱影响政治发展的各种“左”的和右的激进非理性观念的束缚,自觉吸收主流政治文化,维护政治权威。

四、政治文化的分化

伴随着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分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表现的政治文化,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种功能上的离析性和质太上的异质性,这便是政治文化的分化。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政治文化分化。

1.主导政治文化面临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和外来政治文化的冲击。毫无疑问,邓小平理论是我们新时期的主导政治文化。但在社会变革所引发的社会利益格局大变动的面前,主导政治文化对社会的整合作用受到极大的冲击,目前在不少人中间存在的“信仰危机”和“理想淡化”就是其表现。其一是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产生于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和以专制主义为特征的社会,其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其精华部分将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得以弘扬;而其糟粕部分也将顽强地寻求合理性,并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二是外来政治文化的冲击。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大量外来思想涌进国门,其必定是良莠参杂的。外来文化中有关科学和民主的思想在被我们吸收和借鉴的同时,也会有一些与我国社会变革不相协调,阻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方面。改革开放中,我国社会中竞相登场的许多思潮,无不印有西方政治文化的痕迹。

2.政治心理复杂多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在社会变革过程所进行的对通过国家权力配置社会利益群体利益机制的调整,在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中的影响作用是不一样的,尤其是作为个人而存在的利益群体,更因其利益的千差万别而有各种各样的心理反映。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不同的心理取向,因此在社会变革过程中,人们的政治心理是复杂多样的。伴随着政治心理的复杂多样化,是人们政治心理的失衡和矛盾状态。社会变革深刻地影响着不同利益群体在社会利益格局中的定位。在变革完成之前,不同利益群体既有对以往利益配置机制的留恋,又有对新的利益机制的期望。即便是同一利益群体,也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要求,而对同一利益配置机制的利弊表现出不同的认同倾向。比如,一项关于腐败问题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人对腐败现象表示“痛心疾首”或“比较痛恨”,但当问及“如果行贿能够解决你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您是否会行贿”时,竟有不少人表示“肯定会”或依情况而定[8]。

3.政治价值取向不一。政治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是改革过程中政治文化分化又一重要特点。在对自我价值取向上倾向于自我实现和绝对自由。传统的“完全贡献型”和“偏重于贡献型”在减少,“交换型”和“索取型”在增多,注重集体行为规则约束的在减少,主张个人绝对自由的在增多。在对政权的价值取向上也各异。除了一部分肯定现行体制外,还有的留恋我国上世纪50年代的体制,有的主张效仿亚洲新兴国家的政治制度,也有的明确主张西方的政治制度,如“西方的政治民主”、“多党制”、“分权与制衡”制度在不少人中特别是年轻人中还有一定的市场。在意识形态政治价值方面表现为对理想和主义追求的淡化,对金钱和个人名利的追求有所增强。由于片面的利益驱动,“人生信仰是金钱”、“最高理想是金钱”等成为愈来愈多人的价值追求。又如,由于价值观念淡漠,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贪污腐化,行贿受贿,跑官要官,为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

政治文化的分化是社会变革进程中的一种伴生物,具有其必然性。不可否认,政治文化的分化在某些方面对政治发展具有某种正功能,但就其主要方面而言,负面的影响是主要的,它阻碍政治文化的凝聚和整合功能的发挥,尤其是阻碍主导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政治文化的分化,这种分化是在强大的主导政治文化的指导下进行的,是主导政治文化的指导和支配下进行的,是主导政治文化之下的政治亚文化,因此它必然处于次要和从属的地位。整个来说,对政治发展的影响也必然是次要的和局部的。

【参考文献】

[1]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232.

[2][7]邓小平文选:第二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91、195、231、311、322.

[3][5]阿尔蒙德和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180、56.

中国政治论文例5

30年代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关系的紧张,造成了各政治派别相互之间的严重疏离  。广大社会成员对国民党的官方政治概念、政治价值取向以及操作方式普遍缺乏认同感  ;在这种状况下,民众的政治取向是多头的。30年代国民党政府试图通过施行一系列文  化控制方略来扼制这种多头政治取向的势头,却反而引发了来自各权力客体自发形成的  政治文化反弹。当权力客体处于没有政治自由的状况下,包括文学在内的传媒便成了他  们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与“权力主体”进行抗争的手段。又由于各权力客体之间因其代  表不同的政治利益集团或利益群体、阶层,他们所持的政治见解也相去较远,因而,各  派纷纷利用文学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阐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因此,30年代的文学  论争,事实上往往是各政治派别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阐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的一个窗  口。也正因为如此,30年代几乎所有的文学论争,都有着鲜明的政治文化背景、政治文  化潜因,人们在文学论争中看问题的角度也首先是政治的角度,而非纯文学的角度。

因为在论争者看来,文学问题事实上已非关文学本身,而关系到自己的政治意愿的表  达和政治见解的阐释。因此,参与论争,是获得政治发言权的极其重要的也许是惟一的  机会。30年代文学论争中人们所表现出的巨大热情和兴趣,其中有很大的成分是政治的  热情和政治的兴趣。但是,当文学的目的完全政治化,文学的言说一旦被系统化为政治  话语,就成为一个具有意识形态排他性与专一性的系统。这个系统被用来阐发或攻击某  种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被用来阐发或反对某种政治理想的合法性。因此,30年代的许多  文学论争,事实上都明显表现为各派政治势力之间争夺借文学表达政治意愿的话语权的  斗争。

争夺话语权,其目的是为了更好获得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阐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的  权利。在新时代来临之际,谁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谁就能引领、甚至拥有这个时代。这  一点,在30年代各派政治力量那里,对此都是非常明白的。国民党在获得政权以后,并  没有忘记对这种政治话语权的控制。他们先是提倡“三民主义文学”,但由于“四·一  二”之使“三民主义”蒙羞,“三民主义文学”几乎没有产生什么社会影响。面对日盛  的“普罗文学”的声浪,他们又抬出了“民族主义文学”的口号,试图用“民族意识”  、“民族精神”来抵抗来自左翼文坛的“阶级论”话语。“民族主义文学”者们为现实  政治权力作辩护,理所当然地要向传统的政治经典找寻合适的政治语言,这是因为中国  传统的政治经典中所充斥的内容基本上是立足于阐述现政治权力之合法性的政治语言。  直到1934年的所谓“新生活运动”,作为统治者话语的中心内容仍是传统的“四维”、  “八德”。与此针锋相对,左翼文坛再次掀起大众语的讨论。大众语的讨论,规模之大  ,时间之长,是30年代文学论争中不多见的。国民党以正统自居,故思想、语言要复古  ;左翼以劳动阶级、广大群众为旗帜,故语言要大众化,这其中所隐含的就是争夺话语  权的斗争。“大众”一词,在一段时期内成了最时髦,出现频率最高的语言。“大众化  ”的讨论,不仅成了左翼文坛针对统治者的话语武器,而且也使得左翼文坛因此而得以  靠着“大众”、“群体”的力量,引领了整个时代。

在这种争夺话语权的过程中,排他性是其重要的思维特征之一。例如,在“无产阶级  革命文学”倡导之初,即1927年下半年郭沫若、成仿吾、郑伯奇等人恢复创造社及其刊  物时,曾想联合鲁迅来写文章,郑伯奇还去找过鲁迅,并在广告上也登出鲁迅的名字。  但正在这时,创造社新进的人们,即李初犁等从日本回国了,他们不赞成联合鲁迅,并  且决定把鲁迅作为批判的主要目标。那么,为什么这几个年轻人要反对鲁迅?为什么几  个年轻人能左右整个创造社(包括创造社的许多元老)?这里的原因当然是很复杂的,但  为争夺文坛话语权而必然导致的排他性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许多刚从日本回国的激进青  年,面对的是国内经过十年整合已成格局的文坛,他们最担心的是自己稚嫩的声音会淹  没在诸多文坛宿将们耀眼的声名之下,他们要获取独立的话语权,要使自己的声音成为  众声喧哗中的最强音,就不能不以攻击文坛话语的权威为其开端。鲁迅的公认的文坛地  位,就使他成了创造社成员,尤其是年轻成员们首选的要跨越的对象。“创造社改变方  向”后“没有改变向来的狭小的团体主义精神”,“一本大杂志有半本是攻击鲁迅的文  章,在别的许多的地方是大书着‘创造社’的字样,而这只是为要抬出创造社来。”(  注:画室(冯雪峰):《革命与智识阶级》,《天轨列车》1928年9月25日。)很明显,创  造社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时,首先拿鲁迅开刀,其中无疑包含着取代鲁迅文坛霸  主的地位,使自己的言论成为文坛强势话语的策略性考虑。

争夺话语权,就难免要将自己的言说营构成某种强势话语,以便给论争对手造成一种  压力。梁实秋几十年后对30年代他与左翼文坛的论争仍耿耿于怀:“我发现所谓普罗文  学运动,不是一种文学运动,是利用文学做武器的一种政治运动”。后来“撤消”了“  ‘普罗文学’这一名义,实质的想在文学领域争取领导位置的运动仍旧进行,换一个方  式进行到另一个阶段罢了”。(注:转引自尹雪曼《中华民国文艺史》(台湾中华书局印  )第51—52页。)梁实秋的话的确是指出了“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者们争夺文坛领导权的  政治意图,但他的这种对于“革命文学”即将形成的强势话语压力感,又从反面昭示了  他本人对权威话语的看重。因为这场争论的开始,是缘于他们难以忍受“思想上有了绝  对的自由,结果是无政府的凌乱”,他们要以文坛正统派的姿态来“纠正时尚”,捍卫  文坛的“尊严和健康”。(注:梁实秋:《<新月>前后》、《谈徐志摩》,《梁实秋文  学回忆录》,岳麓书社,1989年。)他们在“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者的强势话语面前,  难以以自己的意愿来重整文坛,他们的压力感中多少包含了自己难以获得文坛霸主地位  ,难以获得话语霸权的遗憾感和失落感。

“自由人”胡秋原在与左翼作家的论争中,也曾感觉到了一种强势话语的压力。他在  《勿侵略文艺》一文中认为,“普罗文艺”中有“主观地过剩”的“政治主张”。(注  :胡秋原:《勿侵略文艺》,《文化评论》第4期(1932年4月)。)胡秋原曾一再声称,  并不反对普罗文学,“承认普罗文学存在的权利”。而二者之间之所以发生论争,其中  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争夺话语权。胡秋原打出的也是“拥护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旗  号,甚至主张“一切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联合起来,强化统一马克思主义文化战线”,  “克服马克思主义阵营一切左右偏曲倾向”。(注:胡秋原:《为反帝国主义文化而斗  争》,《文化评论》创刊号(1931年12月25日)。)这之所以没有得到同样信仰马克思主  义的左翼作家的认可,是因为左翼作家与胡秋原对马克思主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释。  连苏汶也看得出胡秋原与左翼作家之间“两种马克思主义是愈趋愈远,几乎背道而驰了  ”。(注:苏汶:《关于<文新>与胡秋原的文艺论辩》,《现代》第1卷第3期(1932年7  月)。)左翼文坛要获得政治文化上的强势话语权,就不能丢弃理论的阐释权,就不能不  排斥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阐释。

在30年代的诸多文学论争中,许多人都曾作为论争的一方,感到了来自左翼文坛的强  势话语的压力。例如苏汶就曾认为,左翼文坛常常“借革命来压服人”,拒绝“中立的  作品”,把文学内容限制到“无可伸缩的地步”等等。(注:苏汶:《“第三种人”的  出路——论作家的不自由并答复易嘉先生》,《现代》第1卷第6期(1932年10月)。)再  如,沈从文在“反差不多”论争中认为,文艺只有从“政府的裁判和另一种‘一尊独占  ’的趋势里解放出来,它才能够向各方面滋长,繁荣”。而“另一种‘一尊独占’”,  显然是指左翼文坛。(注:沈从文:《一封信》,《大公报·文艺》1937年2月21日。)  又如,林语堂在小品文论争中,面对来自左翼文坛的强势批评,表示了这样的不满情绪  :“《人间世》提倡小品文,也不过提倡小品文,于众笔调之中,看重一种笔调而已,  何关救国?”(注:林语堂:《今文八弊》,《人间世》第27、28、29期(1935年5—6月)  。)“现在明明提倡小品文,又无端被人加以夺取‘文学正宗’的罪名”。(注:林语堂  :《方巾气研究》,《申报·自由谈》1934年4月28、30日,5月31日。)毋庸置疑,上  述左翼文坛的论争对手们的种种报怨其实都带有某种政治情绪,其言论未必公允,未必  正确。但这些言论却道出了一个事实,即左翼文坛事实上在当时的几乎所有论争中,都  牢牢控制了话语权,对论争对手构成了强势话语的压力。这里用语义政治学的术语来表  述,就是左翼文坛获得了“权力话语”。(注:根据语义政治学理论对“权力话语”的  解释,所谓权力话语是指在特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具有一种“控制、占有并以自  己为中心统一其他”的潜在欲望与能力的话语。)正是这种“权力话语”的获得,才使  左翼文坛牢牢雄踞于霸主地位。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30年代“在中国,无产阶级的革  命的文艺运动,其实就是惟一的文艺运动”。(注:鲁迅:《二心集·黑暗中国的文艺  界的现状》,《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85页。)

在时过境迁的今天,我们也许可以更公允地来评价30年代的一场场文学论争中的是非  功过,但我们却不应该忘记,在30年代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特殊的政治文化语境中,如  果没有获得话语权的自觉意识,没有一种对于营构强势话语的潜在政治欲望与能力,其  结果,很可能是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和文化专制之下的万马齐喑。左翼文坛,依靠营构  自己的权力话语,获得了文坛霸主地位。这固然对其他论争对手构成了某种压力,但左  翼群体站在权力客体位置上对权力主体构成的威慑力量,为同处于权力客体的其他亚政  治文化群体争得了更多的生存空间。应该说,营构自己的权力话语,获得文化上的主导  地位,这正是左翼文学获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30年代文学论争中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就是文学家人格的政治化。许多作家,  他们从事的是文学的事业,但却对政治非常投入,或者说在自觉不自觉中总是以“政治  ”考虑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与当时特定的政治文化氛围有关。“政治文化的一大功能  是把‘文化人’塑造成‘政治文化人’”(注:孙正甲:《政治文化》,北方文艺出版  社,1992年,第24页。),身处特定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政治心理的积存越来越丰厚,  在政治心理的潜在支配下进行活动,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自觉的行为。从30年代文学论  争中的表现来看,多数作家未能避免成为“政治文化人”。许多作家在一系列的文学论  争中,其政治意识不断加强,甚至对自己的文学见解等也表现出一种“今是而昨非”的  态度,以不断适应政治形势发展的需要。这方面就连茅盾、鲁迅也不例外。例如茅盾,  他在与创造社、太阳社进行论争中坚持的许多观点,在其后的一些论争中不仅不再坚持  ,反而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否定。在对待“五四”的评价上,观点明显发生的变化,其中  就可以看出其政治意识的迅速加强。他的《“五四”运动的检讨》,是向“左联”的“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会”提交的一份政治性很强的报告,无论是从政治理论的运用  ,鲜明的政治见解的阐释和从政治角度发言的口吻,都可以看出作者对于政治的投入。

再如鲁迅,他在与创造社、太阳社的论争中受到“围攻”,曾产生非常愤激的不满情  绪,认为创造社、太阳社作家们“摆着一种极左倾的凶恶面貌,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  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对革命只抱着恐怖”。(注: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界之一  瞥》,《鲁迅全集》第4卷,第297页。)尽管如此,鲁迅多年之后却是从政治、革命的  高度来认识这场论争的,他说:“革命者为达目的,可用任何手段的话,我是以为不错  的,所以即使因为我罪孽深重,革命文学的第一步,必须拿我来开刀,我也敢于咬着牙  关忍受。”(注:鲁迅:《南腔北调集·答杨cūn@①人先生公开信的公开信》,《鲁  迅全集》第4卷,第628页。)这种态度和认识表明的是一种政治文化人的胸襟。在30年  代一系列的论争中,我们明显感觉到鲁迅的许多见解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这种出于政治  的考虑且越来越明显。例如在关于大众化问题的几次讨论中,鲁迅就有一个由担心大众  化“容易流为迎合大众,媚悦大众”,到终于完全站在大众文艺立场上的过程,最终甚  至不惜拔高一些通俗文艺形式的意义(如连环画等等)。尤其是在“两个口号”的论争中  ,鲁迅坚持在“国防文学”口号之外再提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更表明了他  敏锐的政治眼光:与“国防文学”口号相比,“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在  关注民族矛盾的同时也注意到了阶级矛盾,这里包含了对抗日统一战线中无产阶级领导  权的重视。这显出鲁迅作为政治文化人的政治远见。

中国政治论文例6

中国现代文学的政治化倾向是中国现代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显著特征。所谓文学的政治化倾向是指文学的发展过程中,政治思想,政治势力,政治人物对其进行控制和制约并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指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为了某种功利性的政治目的进行创作,或者作家写了一些关于政治题材的作品,都可以叫做文学的政治化倾向。

中国现代文学的政治化倾向最早可追溯到晚清时期。梁启超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认为:“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为国民之魂”, “今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 他把小说看成是革新政治的工具。他十分推崇日本的政治小说。他说;“日本政界之日进,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焉。” 他还撰写了大量的政治小说如《新中国未来记》等。《新中国未来记》充满了浓重的政治气味及演说化倾向,以致于成为一部“不像小说的小说”。辛亥革命时期,南社诗人写了大量的政治诗,主要内容是歌颂民主、自由和歌颂袁世凯的。如柳亚子的《卢梭》,《元日》,《挽秋瑾》等。

五四新文化运动也与政治关系密切。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要求文学为革命政治服务,认为要“革新政治”,就必须“革新文学”。他的杂文大多是政论。他后来接受马克思主义,在苏联的帮助下创建中国共产党,更是他从文学走向现实政治的有力证明。把文学当作政治的突破口,他认为“由来新文明的诞生,必有新文艺为之先声,而新文艺之勃兴,尤依赖一二哲人,犯当世之不韪。发挥其理想,振其自我之权威,为自我觉醒之绝叫,而后当时有众之沉梦,赖以惊破”。 十月革命以后,为之欢欣鼓舞,走向马克思主义,他先后写了《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等文章,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他后来参与组建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被军阀杀害。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早期共产党人恽代英,邓中夏,肖楚女等提倡革命文学。大革命时期的郭沫若从文学走向政治。他参加了国民革命军和北伐战争。大革命失败以后,他写了措辞严厉,立场鲜明的政论文《请看今日之》,声讨叛变革命的罪行。后来还写了诗集《恢复》,讴歌历史上的农民战争和现实中的农村暴动,但艺术上比较粗糙,充满了标语口号。

太阳社和普罗时期,文学带有激进的政治宣传色彩。普罗诗派以高昂的的政治热情为无产阶级革命而歌唱,但他们的诗作情感流于空乏,缺少含蓄和诗美。殷夫的一些诗充满反帝反封建的激情如《别了,哥哥》,《血字》等,但也有一些写得比较空洞。普罗小说作家大多以牺牲艺术来换取政治宣传效果,人物成为作家思想的传声筒,革命加恋爱成为一时的创作模式。如蒋光慈的《短裤党》,《冲出云围的月亮》,《田野的风》都在革命者的斗争中插入恋爱故事,人物及事件进程描写比较简单化,充满粗直的革命激情。

三十年代的文学论争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如左翼批评家指责“新月社实际充当着刽子手和皂隶的角色,替执行维护治安的任务” ,胡秋原则批评左翼作家“将艺术堕落到一种政治的留声机,那是艺术的叛徒” .左联的创作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如茅盾的《子夜》写军阀大战、农民暴动、工人罢工、国共斗争,丁玲的《水》写灾民反抗反动统治者的斗争,洪深的《农村三部曲》写农民对地主的斗争。

抗战初期的文学带有强烈的民族义愤,结果出现了不少抗战八股。国统区的创作中,老舍的一些鼓词、话剧、小说由于配合抗日宣传而缺少艺术性,战国策派文人陈铨的《野玫瑰》、《狂飙》则宣扬法西斯政治,茅盾的《清明前后》是个政治剧。解放区文学,自从延安文艺座谈会召开以后,更是服从和服务于政治。延安派诗人开始大都写抗日战争,后来转向写阶级斗争。延安诗歌对鼓励抗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罗列现象,内容浅薄的作品。解放区的小说有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等。《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虽然写到了斗争的复杂性,但由于群众性的人物和场面过多,有鲜明个性的人物仍然不多。解放区的话剧创作中,反映部队和根据地农村生活的作品占了极大的比重。剧作家们力图以马克思主义观点和现实斗争的政治意图去剖析和表现各种生活现象。如《把眼光放远一点》,《红旗歌》等都体现了这种倾向。尽管在语言,结构,场面等方面吸取了民间文学的一些优点,但仍存在一些历史局限。如题材单一,过于突出政治而忽视了人物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因片面强调急功近利而图解政策的剧作也不少。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现代文学的政治化倾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学现象,它几乎贯穿了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中国现代文学的政治化倾向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造成中国现代文学的政治化倾向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大概有以下四个方面:1、中国现代反帝反封建的迫切任务要求文学充当反帝反封建的有力工具和武器。,五卅运动,抗日战争是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不少作家写了这方面的作品。如叶圣陶的《五月三十日急雨中》,田汉的《顾正红之死》,老舍的《火葬》等。大革命以后和解放战争是反对反动派的斗争,具有革命倾向的作家写了很多这方面的作品。如丁玲的《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2、政治组织的鼓动与提倡。如鼓吹“三民主义文艺”、“民族主义文艺”,中国共产党提倡革命文学,左翼文学,国防文学,工农兵文学等。3、中国古代文以载道功利主义文学观的影响。中国古代文论强调文学的道德教化和调节政治伦理的作用,这与现代的文学工具论和文学从属论有相似和暗合之处。4、马列文论中阶级论、工具论以及拉普左倾文论的影响。阶级论是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使中国现代社会生活及文学充满斗争色彩。左联借鉴了苏联拉普派及美国红色作家辛克莱“文艺是宣传”的观点。借鉴了列宁《论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的观点:文艺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一部分,是齿轮和螺丝钉。主观方面的原因则是大部分作家丧失了主体的独立性,盲目跟随形势,创作了一大批宣传品。如蒋光慈的《短裤党》,老舍的《火葬》,丁玲的《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

中国现代文学的政治化倾向的消极影响

中国现代文学的政治化倾向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现代文学作品的艺术性不高,公式化、概念化作品大量存在。诗歌带有标语口号化倾向,小说则人物形象不鲜明,戏剧充满说教。普罗诗歌和中国诗歌会的诗歌攒在概念化、口号化倾向和形象性不强的弱点。艾青进入解放区后写的一些诗如《种谷》等,也有概念化倾向。丁玲的《水》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小说,存在着人物个性模糊的缺陷。左联和解放区的话剧,都带有一定程度的宣传色彩和说教意味。现代文学的这种倾向还深刻地影响了当代文学。

但中外文学史的实践证明:文学与政治,并非水火不容。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既有政治性又有艺术性,能够体现两者的完美融合。如屈原的《离骚》,古典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诗词,的《可爱的中国》,《清贫》,叶紫的《丰收》,叶挺的《囚歌》,吕兴臣的《霓虹灯下的哨兵》,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肖霍洛夫的《静静的顿河》等。不反映政治的文学是没有气魄的,盲目跟随政治的的文学也只能成为昙花一现的宣传品。因此,社会如何给文学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作家如何把握政治、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是中国现代文学留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同时也是今后文学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梁启超·译印政治小说序[N]清议报第一册

[2]守长·晨钟之使命[N]晨钟报创刊号

中国政治论文例7

就现代中国而言,本世纪前40年曾开展过以引进和介绍西方政治理论为中心的研究工作,但彼时的政治学毕竟未能摆脱西方政治学的窠臼,严格来说,学科性质的中国政治学并未形成。而新中国建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政治学更一度被取消,政治学的教学和研究也随之而中断。直到20年前政治学在改革开放这一大的时代前景下才得以重建并得到迅速发展,其研究成果灿然可睹。本文拟对这20年中政治学的发展成就及不足作一简要总结,着重对其未来发展提出若干建设性意见,以推动中国政治学和中国政治的跨世纪发展。

一、中国政治学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特别是1979年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政治学要补课”以来,短短的20年中,中国政治学就经历了恢复和发展这两个历史阶段,其间虽多有曲折甚至反复,但成就十分显著:

首先,开展了政治学理论的研究,初步建立了中国政治学的学科体系。中国政治学在恢复之初,很大程度上是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教育学科体系特别是科学社会主义学科体系为起点,甚至为基本框架的,这使得80年代前、中期出版的一些“政治学原理”教材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没有多少区别,缺乏鲜明的学科特色。为改变这一状况,政治学界付出了艰苦的努力,80年代后期一些政治学者开始以政治学的理论逻辑和范畴体系思考政治学问题,出现了一批以《权力政治学》(李景鹏,1993)、《政治学基础》(王浦劬等,1995)、《政治学原理》(汪锡奎等,1997)等为代表的政治学力作。中国政治学开始形成相当独立、自成体系的范畴体系。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的学科地位已经无可动摇地确立下来,社会科学界已经普遍认同政治学具有自己独特的范畴、理论和方法,具有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其次,大量引进国外特别是西方政治学理论与方法。西方政治学发展的历史和社会基础决定了西方政治学在世界政治学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对处于初建阶段的中国政治学而言,西方政治学中无疑包含许多值得借鉴之处。有鉴于此,中国政治学界80年代以来翻译了大量西方政治学名著名篇,并对西方特别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方法如政治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系统理论、政治团体理论、政治精英理论、政治沟通理论和政治文化、政治发展等理论与方法以及政治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多元主义、社群主义、法团主义等政治思潮作了初步的整理、分析与研究。这些工作为初创时期的中国政治学学科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学术营养和推动力量,也为其进一步繁荣发展奠定了必要基础。

第三,拓宽了政治学研究领域和方法。中国政治学恢复和发展的20年,也就是中国政治学理论体系不断充实、丰富,学科领域不断拓展的20年。这种拓展和丰富又表现在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从广度上看就是逐步涉猎政治学的一些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如政治文化学、政治发展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心理学、政治传播学、生态政治学等;从深度上看,则是对一些传统的政治学研究领域,如政治思想史、政治制度、行政学进行细化和纵深研究。如对行政学研究细化为行政学原理、比较行政学、行政制度、区域行政、部门行政、层级行政等等。与政治学研究领域的拓展相关联的是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多样化,除传统的规范研究方法,如阶级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机构制度分析法以外,也开始运用现代实证研究方法,如社会学研究方法(如政治精英分析、政治团体分析、政治角色分析及政治文化分析等)、经济学研究方法(如理性选择分析、博奕——联盟理论、公共政策分析等)、心理学研究方法、政治行为研究方法等,对政治生活中的微观现象如个人或集团的政治行为进行分析和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治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学术水准。

第四,愈来愈注重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研究,从而确立了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根本生长点和立足点。中国政治学在重视学科建设和体系建构的同时,逐渐加大对中国现实政治的研究力度,特别是对政治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做了研究和回答。如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关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征与内涵;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强化中央权威与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的权力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方法、步骤和突破口;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等等。虽然从总体上讲,政治学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还是初步的,但是政治学对这些理论问题的研究,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指导。在肯定中国政治学20年的发展成就的同时,也应对存在的不足有足够清醒的认识。毋庸讳言,政治学自恢复以来的发展,不仅远逊于经济学,而且与同时恢复的法学、社会学等学科日新月异的发展相比,也显得缓慢迟滞,后劲不足。

在研究内容上,还有不少重大政治理论问题没有得到科学的回答和解决,政治学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对政治学的一些基本范畴及其内在的逻辑联系,如政治、权力、民主、国家、共和、等,还缺乏深层次的理论研究。

在研究的取向上,对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有许多应由政治学回答的问题,政治学没有去研究、去回答。如民族问题是政治学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但对民族政治问题的研究则很薄弱,迄今尚无一本《民族政治学》的专著问世。此外,政治学研究中的“两张皮”现象仍较普遍,或者以政治价值裁剪政治事实,或使政治研究仅停留在制度表面,无法深入。造成此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治学研究队伍以学者型为主,从事实际政治工作的政务型人员很少,学者和的分割非常厉害,缺乏应有的沟通和合作。

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学研究对研究方法的创新重视不够,政治学方法论研究缺乏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学科特色,仍未能实现从“应然”研究方法向“实然”研究方法、静态研究方法向动态研究方法、定性研究方法向定量研究方法的根本转变(注:参见李景鹏:《论权力分析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地位》,《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因而,从总体上讲,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还不够丰富。

在研究的学术性上,政治学研究的总体学术水准和科学性还较低,缺乏现实感和原创性。如对国外政治学发展的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客观介绍上,甚至还存在着“食洋不化”的问题,尚未能做到分析、批判、借鉴为我所用。因此,中国政治学亟需在学科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二、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前瞻

面对着世纪之交的中国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和转型,政治学同样处在不进则退的学科调整和创新的转折关头,它能否从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上,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既充分考虑到中国政治学本身发展的现状及其内在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的总体走向,将直接关系到政治学研究能否走向繁荣兴旺,能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此,中国政治学界至少应在以下几方面做出艰苦的努力。

首先,当代中国政治学研究必须把政治性与学术性有机结合起来。

所谓政治学的“政治性”就是政治学必须根植于社会政治生活的土壤之中。这一命题包含着两方面的涵义:其一,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政治学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社会政治生活在理论形态上的反映、结晶和升华,它必须也应该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及时地观察和研究政治现象变化、发展的过程,解决社会存在的现实政治问题。与实际的政治生活相脱离的政治学,只能成为一种空洞的抽象物而丧失其存在的价值和应有活力。其二,政治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又有其特殊性,它是社会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领域里最核心的部分,它所涉及的政治生活比其他社会生活具有更为鲜明的阶级性,“更牵涉到统治阶级的利益”(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3页。),因此,政治学比其他学科更直接、更集中地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或者说,主导政治学各种理论、思潮变化、兴衰、沉浮的因素,归根到底是政治发展规律,简言之是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

就中国而言,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给我国的政治学提出了许多亟待深入研究并予以正确解决的重大新课题,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目标模式、外部条件、系统体制、结构机能、法律形式、具体政策和管理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突破口和重点、途径、步骤和方法等等。这就要求政治学研究必须面向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特别是贴近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围绕着上述各种重大的现实政治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开拓性研究,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及时、科学而富有成效的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为此要克服以下三种错误倾向:一是从马克思主义原著中寻求新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现成答案,或是僵化地、教条主义地拿着某些具体结论任意地规定、查照和裁判政治学的研究;二是生吞活剥地引用、盲目照搬西方政治学的一些概念、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并以此来裁剪中国政治现实,把复杂的中国政治发展概念化、公式化。三是把政治学的政治性片面理解为对现实政治特别是现行法律、政策的单纯注释和论证。总之,我国的政治学研究只有深深扎根于政治实践中,努力从实际政治生活中获取第一手资料,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规律,预测我国政治发展的前景,从而指导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我国的政治学科才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也才能创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体系。在这方面,需要实现政治权威体系和知识界之间的广泛沟通、交流与合作。所谓政治学的学术性,是指政治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范畴和方法体系,它对于社会政治实践的研究应该是科学的、系统的、严谨的研究,以揭示社会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政治学对政治的关系并非简单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治首先是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然后才是服务的对象,政治学研究并不仅仅是提供直接解决具体政治问题的“药方”,更重要的是提供分析和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有鉴于此,政治学研究就应有其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要按照学术活动的固有规律开展其研究活动,特别是其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更是构建中国政治学的关键,迫切需要理论的创新:一是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的政治思想,真正从理论体系、基本立场和方法的层次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和邓小平理论思想的灵魂和精髓,作为政治学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原则;二是对西方政治学理论特别现代西方政治学的新思想、新理论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批判地吸取其合理成分;三是总结中国历代政治学说和政治文化,清理中国政治思想发展的源流和脉胳,从而科学地吸收其精华,使之成为我国政治学理论中的有机内容。在前三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真正属于自己的、富有中国特色的和时代气息的相对独立、自成体系、逻辑严密的政治学理论和方法论体系。

其次,当代中国政治学仍应以国家和政治制度为研究的中心内容。

当代中国政治学以国家和政治制度为研究的中心内容,这首先意味着必须正确认识执政党和政府在我国政治发展中的功能。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途径是改革现行政治体制,但有一种流行观点认为,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所存在的弊端完全是因为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落后,故而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只能坐等这些条件的成熟才能有所突破。此种看法实际上忽视了执政党和政府的能动作用。从最终意义上中国的政治发展固然受制于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但执政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制度或政策正确,措施得当,便可以成为其强有力的推进器。政治学理论工作者在这个问题上应正本清源,更深入地研究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如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政治体制中的弊端究竟有哪些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落后,又有哪些与我们工作中的失误有关,如何克服。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早已明确规定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但在国家实际政治生活中,人大的权力和职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其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和法律规定等方面均有与其职能不相适应的地方,究其原因,仅仅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恐怕难以有足够说服力的解释。要真正做到十五大报告所要求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我们党和政府的积极努力和创新精神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在这方面,政治学理论工作者应紧密结合政治现实,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科学缜密的论证,及时向党和国家决策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实际思想和具体方案。

当代中国政治学以国家和政治制度为研究的中心内容,还意味着必须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研究。对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虽然作为根本性或基本性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也已经确立,但它们并未达到成熟和完善的程度,与其相适应的具体的政治体制更存在着种种缺陷和弊端。因此,政治制度的完善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就成为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当代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重中之重,具体说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要研究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改善人大的组织和人大的工作方法;二是要研究如何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共产党与派的关系,扩大政治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派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派的政党功能;三是要研究如何加强直接民主制度建设,主要是加强城乡群众自治制度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人民民利的实现;四是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选举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选举法,并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五是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政治监督制度,包括同体监督制度与异体监督制度,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当代中国政治学对政治制度的研究还要把静态方法与动态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中国政治学对政治制度问题的研究并不仅限于静态的规范化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而且也包括动态的政治运行机制,例如既要研究在宏观政治结构中如何使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各国家政权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地方和基层之间的关系,依据民主原则形成明确的制度规范;又要研究在微观政治结构和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如何把民主原则同执政党的领导方式、组织方式联系在一起,同政府的各项职能和工作联系在一起,同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联系在一起,同人民群众的民主实践联系在一起,用沟通、创议、协商、选举、决策、监督、罢免、复决等具体的、制度化的程序来体现人民对国家的统治权和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从而建立和健全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利的政治运行机制。对上述这些问题的研究正是中国政治学的现实性和生命力之所在,是中国政治学研究方法和理论进一步繁荣发展的希望之所在。

第三,当代中国政治学研究应将规范方法与经验方法有机结合起来。

政治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和自然科学既有某种相似性,又有着迥然不同的一面。说两者相似,是因为它们都以揭示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界和人类思维等领域)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己任。就这个意义而言,采用自然科学的一些研究成果、它的一些方法和工具,在一定范围内对政治现象作尽可能准确的量化研究是必要的,它有助于深入探求政治活动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应该说,这是政治学科本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政治论文例8

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应当是自我国进入文明社会直到新中国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政治文化。但在实际上,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的政治文化一直是我国政治文化的主体,至今仍有着深厚的影响.本文所谓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

一、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

人类总是按照不同的地域,组成一定的社会结构创造其文化的。一定的社会结构对一个民族文化的形成、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决定着它的特征。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结构,除了具有封建社会的一般特征外,更具有自己的特点。只有揭示其具体的特点,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那么,中国封建社会有哪些独特的特征呢?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1.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在没有外族入侵的情况下,由奴隶社会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属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称(《诗经·小雅·北山》)。春秋以后,随着 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坏,新兴的封建势力在夺取政权后,相继实行变法改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许“民得买卖土地”。从这时起,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产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时也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其前身是隐户农民)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封建社会得以继承,并以新的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和自魏.晋、唐以国家名义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历代国家最高统治者所拥有的对国家地籍册上的每一亩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户籍册上的每一个人口的直接课税权。

这种建立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础上的小农经济,一方面使个体农户具有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农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这与西欧封建社会领主制的庄园经济和农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2、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

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经济结构对社会政治结构的最大影响,就是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

小农经济本身缺乏社会的凝结力,要靠外在的行政力量。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小农经济的这一特点作过深刻的分析。他指出: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马克思选集》第一卷.第693页)因此,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政治结构,只能是君主制度,而国家对土地享有的最高所有权则为君主的专制提供了根据;同时它又使国家的兵力来源和财政收人直接来自农民,因而也就使对农民的管理成为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王权微弱,缺乏全国行政系统情况是很不相同的。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王权和庞大的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固然有奴隶社会的传统及其他多种原因,但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不能不是根本的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结构上的这—特点,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3.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

以宗法关系作为维系社会的主要纽带并以此作为专制王权的社会基础,是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又一主要的特征。

中国奴隶社会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到西周时,奴隶主阶级还根据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把人分为不同等级,确立了分封制与等级制。从此,这种根据族制来区别人们等级地位和决定财产与权力继承的宗法关系就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的主要社会基础。在这种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等级社会中,家、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财产与政权,而且家、族与国家结合成为一体,家被看作是国的基础,国被看作是家的扩大;国王不仅是政治上的统治者,还是全国最高的家长。这样,维系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便成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虽然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代替了分封的君主制,政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除王室外,取消了家、族的世袭权力,但是宗法关条仍然作为维系社会的纽带被继承下来,并得到巩固发扬。这首先是由于奴隶社会长期存在的宗法关系的传统已深深刻印在人们的意识中,仍像一种巨大的惯性力一样起作用;二是由于新兴的地主阶级也是旧制度下,享有某种特权的宗族的后裔,宗法关系的继承是符合他们利益的.三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出现为宗法关系的存在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条件,缺乏凝结力的小农经济需要宗法关系来维系,而一家一户长期在一小块土地经营的生产方式对家族的存在起到了巨大的稳固作用。由此,宗法关系不仅得到继承巩固发扬,而且以纲常伦理原则赋予了“天理”、神意的权威,并受到“国法”、“家规”的保护。反过来,它又象一个巨大的网一样,束缚着人们,对维护封建的社会秩序、维护专制王权起到巨大的作用。

以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为基础,外靠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行政力量,内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这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基本特点,是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和锁匙。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一直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这决" 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本质上是以维护王权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对此,学者们已多有论作,这里不再赘述。然而,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的问题,却有种种见解,尚有进一步讨论之必要。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其表现形式上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务实的政治文化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务实的,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注重人事,与人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中西传统政治文化的比较中,有的论者提出,西方是理性的思维,中国则无理性。这种论点未免失于偏颇。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并不乏理性思维。如在人性、天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均表现出很强的哲理性,并不比西方逊色。不同的是:西方的传统政治文化注重于对事务本身的认识,追求理论上的完整,如在国家问题上,总是注重对国家自身的认识。通过国家的起源、本质、作用、分类等一系列理论论证,达到对国家完整的认识。因此,西方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较为浓厚的思辩色彩,表现出求“真”求知、追求“科学”的倾向。古代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有一段话,对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这一特点作了十分精辟的表述。他说:“既然人们为了摆脱无知而开始探讨哲理,那么显而易见,人们为理解(事物)而开始追求知识,不再是为了实用”(《形而上学》卷,卷二,982B)。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不乏理性思维,但并不注重事物本身,而在于人事,在于论证人事的原则,集中表现为人的行为的道德准则和为政、从政的方法。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与人的政治行为紧密结合和追求实用的倾向。

第二,注重治国之道,而不注重制度的研究。对治国方法的研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十分重要的内容。从历史的横断上看,各家各派都十分关心治国方法的问题。司马谈对诸子百家的分析是对这一点很好的说明:“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也”(《六家要旨》)。这就是说,诸子百家虽然观点不同,但目的都在于提出一套治国安邦的方策。从历史的纵向上看,治国的方法问题也是各朝各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不仅通过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治与法治、德治与礼治,君道无为与君道有为、王道与霸道等问题的争论得到表现,而且更深刻地反映在对于“政治”含义的理解上。中国古代就把政治理解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政者事也”,“治者理也。”“教不善则政治”(《国语·齐语》)。到了近代,尽管政治的实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关于政治这一古老的观念仍没有改变,政治仍被解释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孙中山所说的:“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

与中国不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注重对制度问题的研究。当然,西方并不是在各个时期都是如此。但从总体上看,对制度的研究是西方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西方各个历史时期的思想家都是通过对国家一般理论的讨论,而达到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认识。翻开任何一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著作,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务实性的原因,论者们曾提出各种理由,有的认为是因为中国古代工商业不发达,因而没有西方那样发展的自然哲学,也有的认为是因为西方历史上存在过各种各样的政体形式,而中国则2000多年一直是君主制度,不存在政体问题。这些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触及到根本。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必须从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对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去寻找。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和血缘、宗法关系不仅造成了君主制度的长期存在,而且使君主集天地君亲师各项权力于一身,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思想上都达到极为专制的程度。以君为师,以吏为师确认了权力对认识的最高裁决权。各种思想都只有为王权和封建秩序服务,并为统治者首肯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情况造成了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对行政权力的严重依附性,因此,中国古代不存在独立的认识主体不能不是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本原因。

2、重民的政治文化

对待“民”的问题,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早在周代 就提出”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周书,无逸》的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和它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对待“民”的问题更具有突出的地位,出现了“富民”,“养民”、“牧民”以及“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吏为民役”等各种有关“民”的思想。对此,有的学者提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民本主义”的文化,也有的认为是“人本主义”的文化。我们认为,这些都不足说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因为“人本主义”是西方近代文化中的观念,其中“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指社会上一的切人。作为一种思想理论,是为反对神权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而提出的,其前提是反对将神作为目的,提倡人是目的,反对封建的等级不平等。提倡人的平等,人格的独立和尊严。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人”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概念,是指处于社会最低等级的人。而有关“民”的思想都是针对君民关系而言的,其前提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它承认封建的等级不平等。

至于“民本主义”也是不贴切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只有君才是目的。上述种种关于“民”的思想,都不过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荀子有一段话讲得很请楚:“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已,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已用,为已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已用,不为已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君道》)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应是“重民”的政治文化。上述各种关于民的思想,尽管是作为君主维护统治的手段而提出的,但却反映出历代统治者对民的重视。

为什么历代统治者要“重民”呢?原因就在于这种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专制王权建立的基础,是国家兵力和财政的直接来源,没有民的支配,任何一个政权都无法维持。对此,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清楚的。孟子“得其民斯得天下”(《离娄上》)的“政在得民”的思想和唐甄提出的“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明鉴》)的思想,很清楚地说明了封建统治者重视民的原因。

3、伦常的政治文化

道德作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的纽带是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因此,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总是联系在一起,成为政治文化的主要内容,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但就道德与政治关系的表现形式来看,中国与西方又有很大的不同。其一,西方传统政治文化尽管有道德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道德与政治已作为独立的认识客体相互分开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道德与政治则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总是和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一般表现为善、正义等一些抽象的道德范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则总是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集中表现为“三纲五常”的伦常原则。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不管主张如何变化,伦常问题都始终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内容。孔子时虽还未成系统,但“为政以德”成为其思想主干。“忠”、“恕”、“孝”、“悌”都成为重要命题。战国时期,特别是儒家,不论是讲性善、伦常“根于心”的孟子,还是主性恶,其“善者伪也”,即礼义皆系人为的荀子,都无不论证了伦常问题。至于以后,虽然出现了主张“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的董仲舒的神学、主张“名教本于自然”的" 玄学以及主张“孝悌忠信、仁义礼智,皆理也”的理学之间的区别,也都不过是采取不同形式,论证了纲常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伦常的政治文化。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很突出的一个特点。就其具体内容来说,有如下两点:

第一、伦常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

在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孔子把礼看作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标志;荀子把“有辨”看作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而“辨”即“别”,是礼的核心和本质。程颐把“天理”看作是人的本质,“人只有个天理,却不能存得,更做甚人也”(《遗书》卷二十四)。所谓天理,不过是神化的三纲五常。既然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因此,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就是实现道德,而实现的途径则是按照伦常的规范要求修身养性。这样伦常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便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思想基础。

第二、伦常是重要的统治工具。

伦常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提供了思想基础,而政治文化又是以伦常来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它的突出表现是“德政”的思想。

德政作为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要求统治者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感化百姓,并通过“三纲五常”的道德观念以教化百姓。中国儒家历史所宣扬的“正者盖所以正人之不正”,“躬行其实,以民为先”(《朱子语类二、三》)“以德为教”,“明人伦之教”都是对中国传统德政思想的极好注解。

在德礼政刑四种方法中,德政历来被置于首要的位置。关于这点孔子有一段话说得极为清楚:“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家语·刑政》)。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方法是用伦常的思想进行教育,其次才是行政命令。如果教育不改,管理不从,危害了社会,最后就要使用刑罚了。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和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伦常的政治文化,对于维护专制王权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就格外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而被置于至高的地位。

三、总评

以上,我们提出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几个基本特征。虽然,它并不一定反映出全貌,但我们也不难看出中国政治文化在建立自己的观念形态与实际措施中,注意于从实际的过程中去提炼出思想。中国政治文化强调了为政者要以身作则,要考察民心,注重民意。中国政治文化在政治统治理论上,重视社会关系的调节以及人际关系上的和谐。从这些看来,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仍有合理性的方面。因此对于中国政治文化不应采取简单地否定态度,而必须看到其中的合理成分,并在现实中,不断地挖掘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使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合理东西得到更大的发展。

与任何文化一样,政治文化是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因此它必定具有时代烙印,带有时代的局限与不足,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亦是如此。如中国政治文化的务实性只求于适应现实,适应于封建宗法关系,使得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缺乏创新性和开放性,从而使人的思想凝固于封建关系这个模式中。中国政治文化重“民”。但“民”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重民思想只能是培育对“官”与“皇权”的肯定。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重视伦常,“移孝作忠”,“亲贵和一”,其根本所建立正是一种以君主为最高主宰的君主专制的官僚体系。而将上述三方面进一步概括的话则是个人的自主性丧失,而君父权力的无限扩大。在这方面我主要谈一下中国的个人与整体的关系。

中国政治论文例9

政治和文学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中的一部分,都是一种意识形态,只不过文学是“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意识形态的领域”。[1]因此,文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不是直接的,它往往要通过政治等中介与经济基础发生联系,另一方面,经济基础对文学的作用也是间接的,也要通过政治等中介与文学发生联系。所以,政治与文学便在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

一、政治对文学的影响

鲁迅说:“据我的意思,即使是从前的人,那诗文完全超于政治的所谓‘田园诗人’,是没有的。” [2]可见,没有脱离政治的纯粹的文学,文学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政治的影响,或显或隐地体现出作者的政治立场,即使是常常自命超脱世俗的诗人也不能例外。

邓小平说:“文艺是不可能脱离政治的。任何进步的革命的文艺工作者都不能不考虑作品的社会影响,不能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 [3]可见,政治内容的介入,是文学必须考虑的实际因素之一,并且文学中政治内容的承载,也能够使文学担负起一定的历史使命,使文学更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我们现在也常常能够在前人的文学作品中寻找到历史事件的踪迹,并为作品中所折射出的时代政治与历史光辉所叹服,就是证明。所以,文学的政治倾向性并不影响其审美特性,反而文学的政治倾向性是审美性更好地发挥的前提和基础。

政治对文学的影响,还体现在政治权力对具有不同政治倾向性的文学作品的选择上。如果某一类文学作品符合当时的主流政治倾向,则会得到政治权力的鼓励与扶持,反之,则会受到政治权力的反对与压制。但是,这种政治对文学的选择性必须掌握好合适的“度”,对那些虽然不体现主流政治倾向,但也对社会无害的文学要“宽容”,否则会有许多文学作品遭到政治的扼杀,人民多样的审美需要也会被剥夺。

二、文学对政治的影响

文学对政治的影响首先体现在文学可以反映现实政治,并对政治的未来动向做出可能性的预测。我们常说生活是文学创作的源泉,文学是对现实生活的或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因而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也就不可能不被文学作品反映在具体的文本中了。文学在反映现实政治的同时,也会对现实政治的利弊通过具体的文学作品做出评价,使得人民群众对现实政治的情感和态度得到表达,并对现实政治的动向予以关注和预测。当然,如果文学完全以反映和关注现实政治为己任,配合政治需要,甚至成为政治的“传声筒”、“晴雨表”,忽视了其自身的审美特性,文学就会滑入“概念化”、“标语化”的怪圈,文学作品的价值也会大大折扣,文学的魅力也就难以持久,这样的文学作品自然就得不到后人的欣赏。

文学对政治的影响还体现在文学对现实政治的助推力上。对文学来说,仅仅反映或预测政治,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性是不够的。文学与政治相互联系,同时也具有独立性,文学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对现实政治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通过文学想象对现实政治提出富有创新性的见解,并首先将其在文学作品中做出试验,又或者通过经典的文学文本为现实政治的未来发展描绘出一幅理想蓝图,为政治改革提供依据等等。总之文学可以推动现实政治朝着更完善、更健康、更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向前进,以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繁荣发展。

三、正确处理当代中国政治与文学的关系

笔者前面已经详细论述了当代中国政治与文学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关系,因此这里对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也就比较明晰了。

首先,不能把文学作为政治的工具,忽略其审美特性。文学虽然反映、关注政治,并对政治具有反作用,但绝不能把文学彻底作为政治的工具,忽略其审美特性。五六十年代把文学作为政治的工具导致的历史教训已经向我们证明了这么做的错误性,我们绝不能重蹈历史覆辙。虽然政治内容的介入,是文学必须考虑的实际因素之一,并且文学的政治倾向性是其审美性更好地发挥的前提和基础,但是文学毕竟是一种不同于政治的具有审美特性的意识形态,文学应该保持其独立的审美空间不被政治所强占,按照自身的特征和规律自觉发展。因此这就要求文学家和文学评论家在进行文学写作和文学评论时,彻底摆脱五六十年代文学从属于政治的错误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政治对文学审美空间的强占,同时文学家和文学评论家还应该具有并且始终坚持自己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对社会生活始终持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在进行文学写作和文学批评时始终独立思考、自由写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写出既新颖又深刻的优秀文学作品来,以满足当代中国广大人民丰富的审美需求。

其次,不能过于强调文学的审美特性,而忽略其政治倾向性。文学是具有审美特性的意识形态,因此审美特性是区别文学与其他一般意识形态的最重要的特质。当代中国文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反思五六十年代的历史教训,开始全方位地疏离政治,涌现出了一批忽视或规避时代政治内容的文流,例如注重语言和形式实验的先锋文学,追求“原生态还原”和“零度写作”的新写实小说,进行“私人化写作”的女性文学,以“反理性、反崇高、反英雄主义”面貌出现的第三代诗歌等等。这些故意疏离政治、强调文学审美特征的文流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然而类似这样层出不穷的故意忽视或规避时代政治内容的文流的出现,也导致了文学的泛滥化、边缘化、极度个人化趋向,文学在当代中国的地位也在急剧下降。所以进入新世纪,人们又开始反思当代文学在上世纪末滥觞的教训,开始呼吁文学对政治的回归,要求文学重新审视时代政治,承担起政治历史使命,只有这样,文学才能重新振兴。在这样的呼吁下,政治家要抓住契机,充分发挥其政治导向作用,通过时代政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制定合理的积极的文学政策,对当代的文学写作予以政治倾向性的指导,在充分尊重文学的审美特性的前提下,使得文学重新接纳政治。

所以,要想处理好当代中国政治与文学的关系,需要在政治家和文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处理好文学的政治倾向性与审美特性的关系。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文学对政治的依附以及八九十年代文学对政治的远离都以失败告终,我们应当吸取当代处理二者关系失败的教训,既要重视文学的政治倾向性,也要重视文学的审美特性,掌握好二者在文学中并存的“度”,不能厚此薄彼,努力使二者达到最和谐的平衡状态,达到政治与文学“双赢”的目的。即以政治对文学的影响和作用促进文学的发展,以文学对政治的关注和反作用促进政治的进步,最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国政治论文例10

治国如同驾船,需要有专门的才识和技能,特别是治理像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国家尤其需要有高超的政治艺术。中国是一个具有丰富治国传统和治国经验的国家。自古以来,许多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十分重视对治国理论和和治国方略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带有浓厚东方色彩的治国之道。先秦着名思想家荀子在论及治国之道时指出:“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这可能是对传统的东方式治国之道的最简明、最典型的概括。尽管这种治国之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治国之道,但其中实际上也包括着人类政治文明的某些精华。

从总体上讲,传统中国的治国之道是“以德治国”为核心的治国之道。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传统中国治国之道中也有制度性精华。比如,中国古代经典《礼记·礼运》中在谈到小康社会时,既强调了“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和“笃父子”、“睦兄弟”、“和夫妇”、“立田里”、“贤勇知”等德治的内容,同时也强调了“正君臣”、“设制度”等带有法治意义的内容。而且,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曾经形成过各具特色的政治和行政制度,正是这些制度规范和制约着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发展。因此,深入地挖掘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制度性精华,既是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挖掘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制度性精华,首先必须明了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关于制度的特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纳。着名政治史家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从历史的角度对制度的特点作了简明的概括。书中写道:制度本属一项专门的学问。而要把握制度的精神,必须注意如下要点:第一,要讲一代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若离开人事单来看制度,则制度只是一条条的条文,似乎干燥乏味,而且制度已是昨日黄花,也不必讲。第二,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必然互相配合,形成一个体系,否则制度各各分裂,既不能存在,也不能推行。第三,制度虽已勒定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某一制度的创立,决不是凭空地创立,它必有渊源,早在此制度创立之先,已有此项制度之前身,然后渐渐地创立。某一制度之消失,也决不是无端忽然地消失了,它必有流变,早在此制度消失之前,已有此项制度的后影,渐渐地在变质。第四,任何一项制度之创立,必有其外在的需要,也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否则它不会存在。但任何一项制度,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时过境迁而忽视其当时的实际需要和真正的用意。第五,任何一项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弊而判定;而所谓利弊,则以当时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判定。因此,要判断某一制度的得失,必须根据该制度实行时的实际情况而判定,而不能单凭后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来批评历史上的各种制度,也就是说必须采取“历史意见”,而不是采取“时代意见”。第六,讨论一项制度,固然应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要重视其地域性和国别性。在这一国家、这一地区,某一制度是可行的,但并非在其他国家、其他地区也是可行的。因为制度是一种随时地而适应的,不能推之四海而皆准。①

钱穆先生的概括无疑具有某种权威性。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都是该国文化的固有组成部分,体现并反映了该文化的总体特征与演化趋势,在中国这种具有古老文明的国度里尤其如此。文明不是由某一特定职业群体或者英雄们创造的,而是由整个人类依据他们的知识、理性、观念通过社会行为的互动合力塑造的结果,作为制度文明也是如此。法国文明史家基佐说过,任何国家的制度在成为原因之前,首先是结果;这些制度本身是从特定社会状态中产生的,它们本身就依赖于“人们的文明生活方式”。对此,普列汉诺夫评价说,这是和十八世纪的观点直接对立的观点:不是用特定社会的政治制度来说明该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而是相反,特定社会的政治制度本身是用该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来说明的,因此这是正确得多的观点。②应该说,基佐和普列汉诺夫的观点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

制度的生命力是深藏于社会环境之中的,正如拉斯基在《美国总统制》中所说:“制度是有生命力的。其奥秘并不是简单地在书本上所能阐明的。这并不是说,制度本身神秘,而是因为产生制度的环境如果发生变化,则制度本身也就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制度也可以根据运用制度的人物如何经常发生变化。”“重要的制度并非单凭一纸法律就能形成,它其实是传统、成规和惯例的结晶。这些传统、成规和惯例,虽不见于法律,却具有不亚于法律的影响力。”③对此,我们在研究制度文明时不仅要充分注意到,而且要把它具体运用到制度生成条件的分析之中。

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政治文明中最核心的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强调过政治制度与社会进步不可分割的关系,他们甚至将制度的变迁视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过渡的标志之一。他们指出:“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④这里说的“国家”实际上就是指相对部落制度而言的新型政治制度。弗洛伊德也说过:“‘文明’只不过是意指人类对自然界之防卫及人际关系之调整所累积而造成的结果、制度等的总和。”⑤这也就是说,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正因为制度文明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所以人们在比较社会进步程度时,往往都是以制度的进步程度作为基本标尺的。我们说社会主义社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什么东西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呢?毫无疑问,最根本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说:“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好。”⑥这就是说,从本质上看,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但是,如同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一样,现行社会主义制度并非就是完善的,它也有一个由不太完善而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我们目前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显示出来。

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固 然要进行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建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思想教育、政治道德教育、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这些方面的建设的确十分重要;但是相对来说,政治制度方面的建设更重要。这种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旧社会向新社会转变时,政治制度的变迁是最根本的标志,这是人所周知的。在人类社会历史的长河中,政治人物的活动威武雄壮,可歌可泣,指导政治发展的理论也层出不穷,不断翻新,但真正作为历史变迁标志的却不是这些,而往往是一种新制度的建立,因为只有当新的制度建立起来后,人类社会才真正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第二,在新社会的完善和发展过程中,政治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意义。对此,邓小平在论及建国以来我国政治发展的经验教训时作了十分深刻的总结。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即使像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和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⑦之所以说制度带有根本性,是因为制度相对于人而言,制度的良善比之于个人的良善更有意义;之所说制度带有全面性,是因为制度是一种社会规范,一旦形成将在全社会范围内发挥作用;之所以说制度带有稳定性,是因为制度一旦形成,不会由于个人的变动而变动,只要社会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制度就具有不可变异性;之所以说制度带有长期性,是因为制度具有稳定性,不会因为个人意志的变化而变化,将在较长时期内发挥作用。

在中国历史上,应该说在政治制度方面(特别是行政制度方面)是有许多建树的。比如,孙中山先生就十分重视总结中国历史上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他在设计五权宪法时,就是吸取了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监察制度的精华的。无论人们是否承认,中国的科举制度都是中国和世界的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它始于隋朝,确立于唐代,完备于宋代,兴盛于明、清两代,衰于清末。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式被废除,绵延存续了1300多年。其中共产生了700多名状元、11万名进士、数百万举人,秀才更是不计其数。我国历史上着名的政治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中国科举制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对中华文明、特别是儒家文化的传播发展都产生过巨大的作用。另外,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也是世界上最具特色和最严密的监察制度。从西周的监国到明清的都察院,中国的监察制度越来越严密和规范。比如,明代除了正常的监察机关——都察院外,另按行政六部体制新设六科,直辖于皇帝,负责对六部官员的经常性监督。同时,为了防止监察官员的舞弊行为,都察院与六科官员之间可以互相纠举,都察院内部都察御史和监察御史也可以互相纠举,这就使得监察官员本身也处于被监察的地位。明代除了正式监察机构外,还设有对各级官员和百姓进行秘密侦察和执行的特务机构——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尽管这些监察机构都是服务于君主专制的,但在澄清吏治,整肃政纪方面,确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此外,传统中国在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制度、政治与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方面也有许多建树,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

对于传统中国制度建设方面的精华,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过程中,必须认真吸取,因为这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宝贵的政治文明遗产。但是,传统中国的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毕竟是君主专制制度,其中许多理念、模式和规范并不能为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服务,某些方面甚至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对于传统中国的政治和行政制度,必须采取具体分析的态度。

比如,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十分重视行政管理的传统。《左传》中即有“行其政事”、“行其政令”的说法。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是只有行政而没有政治的,或者说政治与行政是不分的,政治往往被淹没在行政之中。我们知道,政治与行政虽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毕竟不是一回事。孙中山先生就曾把政治与行政区分开来,认为“政”(即政治)是“众人之事”,“治”(即行政)是“治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按照孙中山先生的说法,中国古代是没有政治的,因为专制制度下,有的是“国事”,这里所说的“国事”实际上只是“君主之事”,而是没有“众人之事”的。

就制度建设来说,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也是重“治道”而轻“政道”的,从孔子的“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⑧到老子所推崇的“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⑨直至孙中山所概括的“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⑩这里所说的“政”、“政治”,很少涉及权力和体制问题,多是指为政之道,近于策略和方法,均属“治道”的范畴,即“行政”的范畴。以治代政,以行政代替政治,乃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色,也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延绵不衰而治国方法不断更新变化的原因所在。对此,牟宗三先生总结说:“中国文化精神在政治方面只有治道,而无政道,君主制,政权在皇帝,治权在士,然而对于君无政治法律的内在形态之回应,则皇帝既代表政权,亦是治权之核心”。又说:“中国以前只有吏治,而无政治。”(11)金耀基解释说:牟宗三先生的话,用政治科学的术语来说,即中国过去只有行政,而无政治。“中国二千年来的政治,实是由以皇帝为中心的官僚系统所独占,整个官僚系统并不是与君主平立或对立的,而根本是臣属于君主的。老百姓对政治则始终漠不关心,如韦伯所说有一种‘非政治的态度’,除非在民不聊生,走投无路,铤而‘叛乱’外,别无其他制衡以君主为轴心的官僚的滥权的途径。”(12)

与此不同,西方政治传统中则是比较重视“政道”而疏于“治道”的。古希腊留下了许多政治文明遗产,但大多数都是属于“政道”的范畴,其中既有关于政治理想的热情歌颂,也有关于政体的精妙设计,还有关于公民大会召开的复杂程序。正因为如此,古希腊人将政治视为自己的生命。对于古希腊人来说,政治是一种新的思想方式,新的生活方式,尤其是一种新的人与人的关系。公民们在财产、容貌、智力方面各不相同,但作为公民他们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只服从法律,大家轮流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希腊人的基本信念是:人是理性动物,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于实现自己的理性。希腊的法律和政令,不是出自一个君主专制的宫 廷,而是平等的公民在广场上讨论决定的。在希腊人心目中,政治就是他们的城邦,政治的精义就是平等、理性和民主。希腊人还认为,政治是文明的行为方式,与强力和暴力等野蛮行为无缘。“按照希腊人的自我理解,凭借暴力威逼他人,以命令而非劝说的方式对待他人,这是一种前政治手段,用以对付那些城邦以外的生活、家庭生活和亚洲野蛮帝国的生活为特征的人们。”“以政治方式行事,生活在城邦里,这意味着一切事情都必须通过言辞和劝说(即和平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强力和暴力来决定。”(13)哲学家苏格拉底因鼓惑青年被判决死刑,有人要帮他逃离雅典,他拒绝了。他说,逃跑就意味着在理性上背离了他用毕生行为来表达的他对雅典城邦的忠诚。甚至行刑的方式也反映了一个基本的信念:暴力不是处理公民关系的妥善方法——他被允许饮毒自尽。苏格拉底以遵守雅典城邦的法律为荣,并以自己的存在表示与雅典城邦不可分离。对雅典人来说,最糟糕的命运是依据贝壳放逐法而被放逐,因为一旦被放逐就得离开雅典城邦,这不仅仅意味着被剥夺了公民身份,并且意味着不能再过政治生活了。

正因为如此,古希腊人认为,只有雅典城邦民主才是政治,而东方专制主义不是政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类似哥德巴赫猜想式的千古疑题——“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对此,顾准在研究希腊城邦制度时指出:“城邦制度既是希腊的传统,也是希腊政治思想的不可违背的潮流,是希腊政治学的既存前提,离开了城邦制度就没有政治学。柏拉图的《理想国》,无论他的理想内容如何,他所理想的国家是一个城市国家,即城邦。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把城邦规定为‘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他的政治学,不折不扣的是城邦政治学,离开了城邦就没有什么政治学可言,东方式的专制主义大国,在他看来是一种‘野蛮’人的制度,是摒除在他探讨范围之外的。”(14)正是根据这种政治文明传统,美国当代政治学家肯尼斯·米诺格在《当代学术入门:政治学》中,有意将政治(politics)和专制(despotics)区分为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政治专指以希腊传统为代表的民主治理方式,并将东方专制政体排除在政治之外,该书第一章的标题就是“政治中为什么没有专制者的位置。”(15)对于上述东方政治传统与西方政治传统的差异,我们不能视而不见,而是应该认真地进行比较分析,试图从这些差异中找出各自变化的理路和演进的规律,以为中华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借鉴。

还应指出的是,古代中国,不仅政治与行政不分,而且行政与财政也是不分的,甚至行政与立法和司法也是不分的。比如,宋代大清官包拯就既是秉公执法的判官,也是执掌行政大权的开封府尹,还是开封府财政的最大管家。至于中央朝廷的皇帝,更是集立法、执法、行政、财政甚至宗教大权于一身。这既是君主专制政治的重要特点,也是君主专制政治的内在要求。舍此,则不可能有君主专制政治的长治久安。然而,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君主专制在创造君主的绝对权威的同时,已经埋下了摧毁君主政体的种子。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所指出的:“当一个君主事必躬亲,把全国的事集中在首都,把首都的事集中在朝廷,把朝廷的事集中在自己一身的时候,君主政体也就毁灭了。”(16)应该说,孟德斯鸠的分析是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君主专制时代政治与行政发展的轨迹的。

当然,这种行政权力支配一切的现象与行政机关和行政权力的基本特点有关。因为“行政机关的存在较之立法机关要长久得多,在人类文明之初,部落首领、国王和女王、皇帝就已经出现,而且在绝大多数时间并没有立法机关使他们担忧。议会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发明,甚至在今天,强有力的行政机关看起来也多少比派别林立、争吵不休的议会要自然。行政机关较之立法机关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优势。”(17)正因为行政权力先天地具有某种优势,所以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必须对它加以限制,否则,行政权力就不可避免地会演化为专制的权力。这也就是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出权力制衡理论的原因所在。

而就中国的历史实际来说,这种行政权力支配一切的政治场景则主要是由中国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小农的自然经济基础铸就的。马克思说过: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相互交往,而是使他们相互隔离。”因此,“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治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18)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行政权力支配一切的政治局面,必须从改变小农的自然经济基础入手,建立和发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型经济基础。这可能就是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渊源所在。

进一步分析,这种行政权力支配一切的现象还与中国的人治和德治传统有关。如所周知,人治的观念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而且这种人治的观念常常是与德治的主张结合在一起的,所谓“以德配天”和“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两者结合的最简明的说法。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始终缺乏法治的资源,而人治的观念大行其道,以致将国家兴亡、人民安危,都系于个人人格的力量上。荀子所说的“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存,失其人则亡”(19),典型地说明了传统政治文化重人治轻法治的基本取向。这种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一直影响着中国的政治发展,即使是新中国成立后,这种影响并未得到彻底的清除,以至于试图通过所谓“灵魂深处的革命”——的“大民主”的方式,来解决人民行使权力、人民当家作主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等问题。只有在经历了“”的惨痛教训,特别是在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战略目标之后,中国的政治制度建设才真正走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轨道。

尽管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但是仍有一条既模糊又清晰的发展轨迹可寻。从总体上看,这条发展轨迹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轨迹是基本一致的,也与中国政治文明发展演进的内在逻辑是基本一致的。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将这条发展轨迹归纳为以下几个发展向度:其一,由专制而逐步转向民主;其二,由人治而逐步转向法治;其三,由崇政而逐步转向限政;其四,由无序而逐步转向有序。如果要作进一步的概括,即可以将这些发展向度概括为八个字:“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既是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从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得出的基本结论。

注释:

①参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7页。

②[俄]普列汉诺夫:《让·雅克·卢梭和他的人类不平等起源的学说》,载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66页。

③转引自[日]佐藤功:《比较政治制度》,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2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6页。

⑤[奥]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国民间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⑧《论语·颜渊》。

⑨《老子·第五十七章》。

⑩《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61页。

(11)牟宗三:《中国文化之特质》,转引自金耀基: 《从传统到现代》,广州文化出版社1989年版,第26页。

(12)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广州文化出版社1989年版,第26页。

(13)[美]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载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0页。

(14)《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7页。

(15)[美]肯尼斯·米诺格:《当代学术入门:政治学》,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1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