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债券融资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2 17:48:11

债券融资论文

债券融资论文例1

国际融资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各种金融手段,通过各种相应的金融机构而进行的资金融通。随着国际资本的流动速度的加快,对资金需求的增加,国际融资越来越成为一国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对国际融资的种类特点及其绩效进行探讨,进而对国际融资在我国运用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国际融资的主要方式及其特点

根据国际融资关系中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层次来分类,有存在双重债权债务关系的间接融资,还有只含单一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融资。

(一)直接融资

1.国际债券融资

国际债券即发行国外债券,是指一国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企业、私人公司、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等在国际债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面值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主要分为欧洲债券和外国债券两种。

欧洲债券融资主要有如下特点:

(1)管制松散。欧洲债券市场的所在货币当局,对银行及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的融资活动管制都很松。如果在美国纽约市场发行美元债券,美国对此审查相当严格很难获准;而在欧洲货币市场发行美元债券,手续则较为简单,不需评级机构评级,也不必向任何机构登记注册,而债券注册则只向当地证券交易所提交说明书即可。

(2)币种多样化。欧洲债券可以有更多的货币种类选择,而且当一些借款人想展期筹集较大金额的资金时,欧洲货币市场都能满足这些需要,满足货币种类和数量的需要。

(3)交易集中。欧洲债券市场的交易全部在证券交易所里成交,没有场外市场,要接受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4)资金调拨方便。欧洲市场是完全自由的市场,不存在限制和标准。加上在欧洲的一些金融中心,银行林立,业务经验丰富,融资类型多,电讯联系发达,银行遍布世界各地,资金的调拨非常方便,若融资后需调换成各种所需货币,可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调换并调拨到世界各地。

外国债券融资主要有如下特点:

(1)发行外国债券首先要对借款者进行评级。借款者涉及许多机构或公司企业,其信誉程度决定了能否发行债券及借款的数额,资信高的可以获准发行,且发行限额较高。如日本政府规定,发行日元债券,属政府级即AAA级,贷款数额可不受限制;AA级的限定只可发行300亿日元;未评级的只能发行100亿日元。

(2)外国债券发行额较大且筹资多国化、多样化。美国就规定在美国发行美元债券,规模至少5000万美元,从世界发行境外债券筹资数额来看,相当可观约占国际筹资总额的60%。

(3)资金使用无严格限制,但不得干扰债权国的财政金融政策。发行外国债券筹到的资金,其具体的用途及使用进度,债权国一般没有特殊要求,但债券毕竟是在外国发行,各国的经济、金融、税收等政策和法令又各异,在发行过程中要熟悉掌握和注意执行当地的法律。

(4)外国债券要受外国当地有关金融当局的管理,因此筹资手续相当复杂。比如,在美国发行扬基债券要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而且,外国债券融资对资信评级、申请手续和报送的资料都要求较严较细,非常复杂。

2.国际股票融资

国际股票即境外发行股票,是指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国际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国内外交易所上市。

国际股票融资具有如下特点:

(1)永久性。这是由股票融资这一方式决定的,由于股票没有期限的限定,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退股,因此,引进的外资能够成为永久的生产性资金留在企业内,而不至象一般合资或合作企业一样,会因合同到期或意外变故,外方抽回资金而使企业陷入困境。特别是通过发行B股融资,筹资国吸引的外资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少,B股只能在外国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易而不能卖给国内投资者,因此筹资国所筹外资就较为稳定,该国吸引外资的数量也不会受到游资的冲击。

(2)主动性。通过股票吸引外资,筹资国可运用法律和政策性手段约束投资者的购买方式、购买种类、资金进出的方式、税率等,并做出相应的规定,筹资国还可以自主决定哪些行业、企业允许外商投资,哪些不行,从而正确引导投资方向。

(3)高效性。国际股票融资有利于对外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更高层次上走向世界。国外股票持有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会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而企业因股票向外发行,无行中提高了国际知名度和信誉,有利于企业开拓产品销售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

3.海外投资基金融资

海外投资基金融资的作用在于使社会闲散的资金聚合起来,并在一定较长的期间维系在一起,这对融资者来说相当有益。此外,稳健经营是投资基金的一般投资策略,因而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也相当有益。

海外投资基金融资具有如下特点:

(1)海外投资基金的共同特点是,以开放型为主,且上市销售,并追求成长性,这就有利于具有持续赢利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企业获得资金,得到快速的发展。

(2)投资基金不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这就避免了投融资双方利益失衡,融资方资产流失及丧失控股权等弊端。

4.外国直接投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其一、国际直接投资超越了国际贸易成为国际经济联系中更主要的载体;其二、国际直接投资超过了国际银行间贷款成为发展中国家外资结构中更重要的构成形式。

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出现的最大特点就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主角。自外国直接投资产生伊始,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角。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发展中国家在外国直接投资发展中地位一度有所提高,1993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占全球的比重在达到了16.1%,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占全球的比重在1994年达到了39.9%。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趋势却又急转直下,发达国家重新占据主导地位。

外国直接投资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非常活跃。1995-1999年,美国和西欧的相互投资由840亿美元增加到2863亿美元,增加了240.8%。其中,美国对欧盟的投资由488亿美元增加到582亿美元,欧盟对美国的投资由351亿美元增加到2281亿美元,分别增加了19.3%和549.9%。由于美国和欧盟间相互投资的迅速增加,其相互投资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按对内直接投资额计),就由1995年的25.3%提高到了1999年的33.1%。

(二)间接融资

1.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是由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其多数为政府间的双边援助贷款,少数为多边援助贷款,它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

其特点是:(1)贷款条件比较优惠,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政府贷款具有双边经济援质,按照国际惯例,政府贷款一般都含有25%的赠予部分。据世界银行统计,1978年世界各国政府贷款平均年限为30.5年,利率为3%。具体来看,日本政府项目贷款转贷期限一般为30年,利率2.2%左右;德国政府贷款转贷期限一般为20年,利率0.75%-3.25%。(2)贷款与专门的项目相联系。比如,用于借款国的交通、农业、卫生等大型开发项目。(3)由于带有一些政治因素,有时规定购买限制性条款。所谓购买限制性条款,是指借款国必须以贷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设备。(4)政府贷款的规模不会太大。政府贷款受贷款国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支与国际收支状况的制约,其规模不会太大,而且,一般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由一些国家的政府共同投资组建并共同管理的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旨在帮助成员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和平衡国际收支。其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以发展基础产业为主的中长期贷款,对低收入的贫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对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小额中长期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特点是:

(1)贷款条件优惠。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如国际开发协会,主要是对低收入的贫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0年,只收0.75%的手续费。

(2)审查严格,手续繁多,从项目申请到获得贷款,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

3.国外商业银行贷款

国外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从国外一般商业银行借入自由外汇。它按其期限的长短不同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对流动资本的需求或为了支付进口商品的贷款而借入资金的一种银行信贷。其特点是期限较短,用途不限,无须担保,形式灵活,手续简便。中长期贷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而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其特点是期限较长,风险较高,借贷双方须签订协议并有借款人所在国政府担保。

国外商业银行贷款的特点有三个,一是贷款用途不受限制,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二是贷款供应充足,企业可以灵活选用币种;三是与发达国家国内同类贷款相比,其利率较低。

二、国际融资方式的创新

近二十年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全球化,证券化以及自由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金融领域的创新业务日新月异,国际融资这一业务也不例外,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融资工具,例如:项目融资中的BOT、ABS,国际股权融资中的存托凭证,债券融资中的可转换债券、中期债券、“龙债券”、欧洲票据,以及风险基金、战略结盟式融资、结构融资等。

融资方式的创新扩大了资金来源的渠道,不仅给投资者带来较高且稳定的收益,也提高了投资者资产的流动性,同时也推动了金融管制方式的调整,进而刺激金融机构进一步进行创新活动。

三、国际融资的经济绩效

(一)弥补资金短缺,加快经济发展

国际资本的流入为一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开拓了融资渠道,缓解了资金的供求矛盾,为一些正在成长中的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例如,象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单靠我国的资金积累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必须把视野扩展到国际范围实行国际融资。这样就可以把一些当前本国无力举办的重要项目搞上去,从而有力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二)国际融资有利于受资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升级

首先,国际融资能带来大量的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其次,通过市场竞争将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外溢,加速技术在企业之间的流动。最后,还有利于培养高级管理人才,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研究。这些从长期来看都将从根本上提高受资企业的技术水平。

(三)培养了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有相当数量的科技管理人员直接参与项目的生产和管理,他们可以从中借鉴国外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有利于培养出一批具有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促进技术和管理的现代化。而且随着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外资企业吸收的劳动力数量不断增加,给受资国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国际融资有利于国际分工,提高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在资金、管理及全球网络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通过国际融资,可以充分利用资金、技术和市场网络,把受资国生产的产品销往海外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为其冲击国际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外国直接投资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的国际贸易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出口和进口规模及结构的影响上:外国直接投资促进了我国出口的发展,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曾对52个东道国1995年数据进行的一项统计分析(可以把它称为跨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出口贡献弹性分析),论证了跨国直接投资流入和其对制造业出口贡献的正相关关系,对发展中国家,吸收跨国直接投资人均1%的增长,制造业出口增长0.45%,高科技产品出口增长0.78%,低技术产品增长0.31%。;外国直接投资促进了我国进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者在运营的初始阶段由于往往对我国市场和当地投入要素可供性了解有限,其进口可能要比后来阶段为多,从贸易平衡的角度来说,跨国直接投资对出口市场扩大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抵消了,甚至随着进口的增多,可能出现负效应,但是从长期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只要这种进口有利于缓解国内供给的不足,特别是中间产品和资本货物供给的不足,将会增强东道国产品的竞争力。

四、国际融资在我国的运用

多渠道的吸引外资,积极稳妥地培育国内资本市场是我国发展经济的战略之一。为更好的发展经济,我国不仅在国内广泛筹集资金,也将国际融资作为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我国主要采取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国际金融机构借款,国际商业银行借款,国际债券,国际股票等融资方式。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开始于1982年1月22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首次发行了100亿日元私募债券期限12宽限期5年从1982年1月29日起计息年利率为8.7%半年息一次宽限期后每年还款8%,此后的几年间中国在国际债券场都很活跃这一阶段的发行条件较好利率接近伦敦同业拆借利期限一般在7年以上。

我国利用股票进行国际融资是从1991年上海、深圳两地发行的B股开始的,到1994年底共有50余家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放B股,上市总额达30多亿人民币,筹集外资数亿美元。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香港上市的H股和红筹股、在美国上市的N股、在英国上市的L股以及在新加坡上市的S股都属于国际股票。

为了推动我国国际融资的发展,更好地发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债的管理,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要尽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的导向,将更多的外资引向中西部、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对外借债方面,要在计划管理、债务监测、借款使用、管理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参考文献:

1.卢汉林:《国际投融资》,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

债券融资论文例2

可分离债券(WarrantBonds),是“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2006年5月7日,我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债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它将公司债券与认股权证捆绑发行,上市后拆分交易,即可简单地理解为“买债券送权证”。

从2006年马钢发行第一支可分离债券至2008年5月,共有17家公司发行,规模为738.75亿元。2007年发行了6支可分离债券,规模达到188.8亿,比2006年翻了2番。2008年1至5月,又有8家公司发行,融资规模为450.95亿元;另外有两家过会,10家公司拟发行。若这些企业都能顺利融资,那么募集金额将高达1千多亿,比2006年翻了近13番。毫不夸张地说,可分离债券成为时下“有实力”上市公司重要的再融资方式之一。

作为证券市场上的创新金融产品,它以其自身优势正受到企业和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追捧。然而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对分离式可转换债券的认识存在误区,上市公司对该融资工具的利用有一定的盲目性。

误区一:部分企业可分离债券的发行目的有“圈钱”嫌疑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具有“一次发行,二次融资”,低成本高效率,低风险高收益的优势。正确利用可分离债券融资,可以分阶段募集到生产急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定正股价格,降低股权稀释效应,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享受税盾效应和较低的票面利率,大大节省当期财务费用。纵观目前融资企业,在充分享受发行可分离债券融资好处的背后,有些行为不免让人质疑其融资目的。

首先,债券发行额远远大于企业净利润,权证发行额达到了规定的上限(规定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其中,中信国安发行额达到净利润的36倍,另一家企业达到23倍以上,还有四家也达到净利润的10倍以上。这些企业资产虽可抵债,但生产如何持续发展?其业绩如何支撑股价?再者,不同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低不一,16家融资企业却都是将纯债券融资额与权证融资额等比例发行,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的目的无从考究。更有甚者,无视市场反应,一意孤行,例如平安保险公司。2008年1月它推出了82亿A股加412亿分离可转债的“天量”再融资方案。此方案一出,即遭投资机构和广大投资者的反对,但平安公司无视市场反应,于3月6日采用不恰当的手段高票通过再融资方案,引致中国股市出现了一轮血腥的暴跌。从2007年年底到2008年4月,股市的最大市值损失将近20万亿元,相当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0%。为了挽救股市,国家在4月23日调减印花税。市场刚刚转暖,中国平安又置股市的大局于不顾,迫不及待地再一次宣称启动“天量”再融资方案,使刚刚出现好转迹象的中国股市再一次下跌,至今未能复苏。中国平安融资目的,路人皆知。

在增发和配股遭到投资者唾弃的今天,可分离式债券有可能沦为某些企业又一“圈钱工具”。

误区二:可分离债券的发行时机选择不当

发行时机的选择,对融资成功至关重要。一般而言,股市震荡或上行,债市低迷、权证市场火爆,可分离债券的发行容易成功;债券可以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权证也易于行权;股市低迷,债市趋势向上,可分离债券的发行也会成功;股价有上行空间,易于行权获利,债券市场也易获利,对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市场资金面充足,利于发行。投资者倾向也会直接影响债券发行。经观察就会发现,有的企业发行可分离债券时机选择不当,与市场规律背道而驰。

不少企业在股市高市盈率时密集发行,低市盈率时却不敢发行。我国股市从2006年2月进入牛市,2007年11月达到最高峰。2008年1~5月迅速下行,大部分企业股价腰斩。我国可分离债券融资企业大多数却选择在2007年11月~2008年2月间发行或拟发行,而在股市最低点的4月却寂静无声,有的企业甚至改发高利率的其他债券品种。高指数、高市盈率的股市,聚集了大量泡沫,岌岌可危,下行是必然趋势。而此时发行的可分离债券,今后权证难以行权,二次融资将会成为泡影。股市最低点3138.5的4月,股市上行空间大,债券市场仍然火热,发债正当时,许多企业却坐失良机。4~5月间无担保的青岛啤酒、国电电力、康美药业三家企业仍以0.8~1.0%票面利率发行成功,中签率也只有0.5%,这就是最好的佐证。

可分离债券是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所市场资金面的承受力有限。而可以发行可分离债券的企业都是大型企业,按照规定,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这一发行额依然会大大超出市场资金面的承受力。比如,中石化500亿的可分离债券,中国平安的400亿。后者发行时机选择的更糟:处在多家企业再融资方案出台之际,大小非解禁高峰之期,美国次贷危机加剧之时。又由于其融资信息的不透明,主营业利润低下,融资态度恶劣,不可避免地遭到了投资者的厌恶和唾弃。

误区三:可分离债券的票面利率取值过低

从2007年下半年的分离债发行来看,其显著趋势是债券利率越来越低,权证越送越多。2008年发行可分离债券的8家企业,7家票面利率都是0.8%。而同期:一年期的银行利率是4.14%;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5.85%;3~5年期中期票据利率为5.3~5.5%;5年期普通可转债券利率为1.0~2.8%;5~10年期公司债券利率是5.2~8.0%;可分离债券的期限一般5~6年。相比之下,票面利差较大。

低票面利率可分离债券,一上市就要折价,而折价部分的损失由权证部分补偿。发行该种可分离债券,投资者和发行方的双赢是建立在一个价值和价格都存在较大偏离的权证市场之上。过低利率,加大权证市场的博弈压力。

2007年至2008年5月,央行共9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在央行利率敏感期,虽然可分离债券的权证部分受正股走势的影响较大,但它的纯债部分和其他公司债券一样,因加息而有所下跌。由于它是3个市场的产物,会带来一系列较大的负面效应。

随着我国债券融资品种的增多,浮息债券的盛行,CPI的居高不下,低票面固定利率的可分离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弱,影响债券的发行。

误区四:可分离债券条款设计趋同化,单一化

可分离债券在我国刚刚起步,其发行条款主要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约束。较之国外,各上市公司在发行条款的设计上存在着趋同性过高,类型单一的问题。

以利率设计条款为例。我国可分离债券的利率设计,走势起伏不大,波段不够鲜明,不同时点的利差也欠突出。虽然该管理办法对发行企业的信用评级做出规定,但纵观上市发行的可分离债券,其信用评级基本都是AAA,区别不大,彼此间的利率很难直接比较,难以准确反映发行利率的动态变化。加之,发行人对于成本往往会相互比照,因此,除非市场发生较大的变化,其利率一般都有一定程度的趋同性。

再者,不管股市、债市走势如何,发行企业都将纯债券融资额与权证融资额等额发行,债券利率全部雷同;权证期限过于单一,仅有一年与二年之分;行权价格固定,不可修正。趋同、单一的条款设计,从企业融资和市场发展的角度来说是低效的,无任何应变空间。它直接导致发行主体单一、融资途径狭窄、对投资者吸引力降低等缺陷。

误区五:对可分离债券融资风险认识不足

可分离债券属于混合型证券,兼具股票、债券和期权的融资特性,存在一定风险,许多发行企业对此认识不足。

一是低票面利率风险。如前所述,发行企业将票面利率设置过低,使得债券价格对于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增高,利率风险加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降低。

二是还本付息风险。上市后的分离债券纯债部分是需要还本付息的,但部分企业的巨额融资以及债券发行额远远大于企业净利润的决策行为,加剧了企业的偿债风险。

三是行权风险。由于采用固定行权价格,若发债企业发行时机选择不当,在市场转冷、股价下跌时,将会出现无法行权的风险。同样,行权的时间跨度也加大了行权风险。

四是权证市场风险。分离式债券的认股权证具有市值较小、高杠杆性、价格涨跌与标的股票价格变化相关联等特点,极有可能成为纵对象,进而影响正股走势。

五是股本稀释风险。若二次融资顺利实现,有股本扩张的压力,并会摊薄每股收益,影响企业业绩。

六是融资品种选择风险。不同的再融资品种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对上市公司也有不同的影响。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适合发行可分离债券,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过程也不一定都适合发行可分离债券,有些企业有盲目跟风之嫌。

误区六:可分离债券发行主体行业分布不合理

最新的财务数据统计发现,我国目前满足分离债券发行规定的上市公司只有100多家,它们主要分布在电力、房地产、钢铁、公路铁路、化工、煤炭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发行初期,更多地集中在钢铁业,随着发行可分离债券上市公司的增多,发行主体的行业才开始多样化起来,如石化、通信、金融保险等,但依然有限。

这是因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交所的对发行可分离债券公司严格的条件限制,使很多较好的中小上市公司排除在外。它限制了可分离债券的发展,冲击了市场的资金面。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工具,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影响着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因此,上市公司必须认真审视可分离债券的优缺点,消除认识误区,制定出应对措施,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合理、适度、谨慎得利用这一融资工具,以期实现投资者和企业各得其所、互利互惠,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的同时,提高我国可分离债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债券融资论文例3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转债)是指一种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通常为普通股)的公司债券。它是70年代后期诞生于西方证券市场上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是公司债券与股票的融合与创新,兼具债券和股票期权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具有公司债券的一般特征,持券人可以得到稳定的利息收入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股票期权性质,投资者在购入“转债”的同时也获得了在一定时间接一定价格将“转债”转换为胜票的权利。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融资风险任何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在为人们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风险,“转债”也不例外。对此发行企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只看到“转债”融资优越性的一面,而无视它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对“转债”发行企业而言,利用“转债”融资存在着如下风险:首先是转债发行失败风险。尽管“转债”对投资者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但投资“转债”尤其是未上市国有企业发行的“转债”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一是“转债”利率远低于同期普通公司债券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投资者利息收益相当低;二是企业未来股票市价如果低于转换价格,投资者转股后将遭受转换损失;三是发行“转债”的未上市企业没有上市公司那样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转债”投资者与发行企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四是发行“转债”的未上市企业未来能否上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风险的存在,使投资者在投资“转债”之前持谨慎态度,从而有可能使“转债”发行失败。目前我国证券一级市场异常火爆,从已发行的三只“转债”来看,投资者交易十分踊跃,转债发行失败的风险似乎不存在。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投资者日趋成熟和理性,成长潜力不大的企业发行“转债”,失败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其次是股票上市失败风险。这是针对股票未上市重点国有企业而言的。未上市重点国有企业发行“转债”,从发行到股票上市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里,可能会发生种种不利于企业的情况,致使其股票不能按计划上市。一是企业未能真正进行股份制改造,不能满足股票上市条件;二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突变,企业经营环境恶劣,财务状况恶化,使股票无法上市;三是企业因种种原因未能申请到股票发行额度,而使股票上市失败。股票未能按计划上市所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一方面,投资者因转换权利不能行使,预期的转股利益不能获得而蒙受损失;另一方面,发行企业的债务不能按计划转为股权,会造成债务负担过重、资本结构失衡、财务风险增加等不良后果,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企业重组成破产倒闭。此外,企业发行转债,实际上暗含着对投资者股票上市的承诺,如今承诺不能兑现,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再次是“转债”转换失败风险。“转债”发行后,发行企业资本结构中的债务资本比例增加,股权资本比例相对下降。如果以后“转债”在约定期限内顺利转股,报务和股权资本的比例则会发生相反的变化。从长远来看,企业发行“转债”的最终目的是转换债券筹集股权资本,因此“转债”的股权特征要多于债务特征。但是有如下因素会影响企业转股计划的成功。一是在“转债”转换期内企业股票市价持续低迷或涨幅很小,股价低于转换价格,投资者为了避免损失不愿行使转换权利,这时就会出现“呆滞转债”。“呆滞”债券的存在,使企业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比例居高不下,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轻则企业的股价与资信等级下降,导致未来融资成本增加,增大了经营困难;重则将被迫进行企业重组,甚至被兼并或破产,代价是巨大的。二是在企业经营不佳,股票市价远低于转换价格时,投资者不仅不选择转换,而且还根据“转债”发行契约规定的回售条款将债券回售给企业,使企业在短期内不得不支付巨额债券本息。此时若企业现金存量不足,将会面临支付困难而陷入困境。三是在转换期内企业股票市价持续上升,涨幅高于转换价格,这时投资者会预期股价继续走强而迟迟不愿行使转换权,将会使企业蒙受损失。股价越高,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超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还不如当初直接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筹资。而在此时发行普通股票,以所得资金赎回债券,筹集的资金量必然会多一些。另外,如果企业此时依据“转债”发行契约中的赎回条款以现金赎回“转债”,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上的困难。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风险的防范防范“转债”融资风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是谨慎选择发行时机。发行时机选择不当,会直接导致“转债”发行和转股失败,因此企业在选择发行时机时既要考虑“转债”发行的成功,又要考虑目后转股的成功。一般来说,“转债”的发行以宏观经济由谷底开始启动、股市由熊走牛、市场利率下降时为较佳时机。因为此时投资者对股票正开始由逃避、害怕转向靠近、欢迎,并对股价预期看好,作为与股票紧密相连的“转债”也会因此而受到青睐,因而“转债”在此时发行会较顺利。随后随着经济运行速度的加快,股市也逐步进入牛市,股价高涨,此时投资者便会纷纷将“转债”转为股份。市场利率同“转债”市价成反比关系,利率下调,“转债”市价就会上升,从而使转债易于为投资者所接受。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应避免在经济繁荣、股市处于牛市顶峰时发行“转债”,因为随后的经济衰退、股市下滑很可能会导致“转债”在到期前转股的困难。在国内首次发行“转债”的深圳宝安公司就是失败的一例,“转债”发行时正处于股市大牛市,尽管在投资者狂热的投机心理驱使下发行取得了成功,但随后股市的长期低迷使宝安“转债”的转换率最终只有2.7%,债转股彻底失败。第二是合理设计“转债”要素。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确定转换价格。“转债”能否转换,主要决定于预期股票市价是否高于转换价格,而发行企业股票市价受未来市场走势和企业经营业绩影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转换价格的设计就显得很重要。一般来说,为了吸引投资者,减少企业风险,转换价格应设计得尽可能低一些。但要注意的是,转换价格定的过低,会减少企业融资量,影响企业现有股东权益。因此在设计转换价格时,应均衡发行企业和投资者双方的利益,以“双赢”为目标。(2)合理确定票面利率。因为“转债”附有股票期

权,其票面利率要低于不可转换债券,从而减少了发行企业融资成本。但票面利率过低会使“转债”吸引力下降,相应增加了发行和转股风险。企业应依据未来证券市场行情和投资者的期望市场收益率来设计票面利率,使“转债”风险和收益的组合实现最优化。(3)合理确定转换期限。转换期限较长,有利于持券人选择时机行使转换权,也有利于发行企业比较主动地应付期限之内的各种情况,从而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回避风险。(4)合理设计赎回和回售条款。在赎回条款中,发行企业可以规定明确的赎回条件,如设置随时间推移逐步降低的阶梯式赎回价格,促使持券人为了避免更大损失选择转换;规定当股票市价达到或超过转换价格一定幅度时企业有权赎回转债;约定赎回时以现金、普通股、认股权证或其它工具支付“转债”本息以防范现金支付困难等等。在回售条款中,发行企业可以规定较短的回售期和较低的回售价格,以尽量避免这一条款给企业带来的巨大风险。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发行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乐观的发展潜力,这是“转债”融资风险防范的根本。企业尤其是未上市重点国有企业发行“转债”融资的最终目的,是转换股份获得股权资本,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壮大企业实力,而“转债”的发行风险、转换风险及未上市国有企业上市失败风险的存在,使企业可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转债”发行时机的选择和要素的设计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但并不能阻止风险的产生。为了铲除风险产生的土壤,实现企业的终极目标,企业必须致力于增强自身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努力改善经营环境,提高经营业绩,这些才是治本之道。具体来说要做到:(1)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真正转变经营机制,改善管理质量,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尤其是未上市重点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也就是说必须进行公司制改造。企业如果只是简单地将发行“转债”视做“圈线”解困,而不认真地转机建制,提高效益,那么上述风险将无法回避,企业目标也将无法实现。(2)企业“转债”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是国家扶持和鼓励发展、前景看好的朝阳产业。因“转债”期限较长,很适应一些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见效较慢的大中型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必须结合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金融改革的趋势及市场利率的变化等考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保证未来投资项目的盈利性,降低企业风险。(3)企业应保持一定的资产规模,主业明确,股本较大,资产负债比例适中,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如此可以使企业保持一定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债券未转换为股票时还可以有效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提高企业净收益,增加企业价值。总之,企业只有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乐观,股票才可能上市,“转债”发行和转换才可能成功。

债券融资论文例4

随着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公路筹融资方式不断丰富。目前我国公路建设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BOT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ABS)等。国内关于拓宽公路建设筹融资渠道的研究文献很多,一些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为我国公路建设筹融资模式创新进行了探索。这些融资方式中,理论界对于债券融资方式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在现有文献中,对于收益债券本身的研究较多,而把收益债券与公路建设项目相联系并加以研究的却相对较少,例如陈炜(2008)提出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债券的融资模式,认为这种融资方式是交通建设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杜军等(2005)对公路建设项目融资的几种方式进行了比较,认为公路融资特点与债券融资具有良好的匹配性。古尚宣(2009)则建议由中央统一发行公路建设债券,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等等。这些观点都肯定了债券融资模式的积极作用,但还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成果。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经济促进措施,债券市场经过长期发展逐渐成熟,已初步具备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的条件。鉴于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融资方式加以系统研究,以期形成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为实际运作提供依据。

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的理论基础

(一)概念

收益债券是最重要的市政债券。根据信用基础不同,市政债券分为一般债务债券和收益债券两大类。收益债券是指为了建设某一基础设施而依法成立的机构、委员会或授权机构发行的市政债券,它由专项使用费或附加税来保证还本付息。收益债券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类似项目融资信用,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自身的收益。可见,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就是以公路建设项目的收益为还本付息保障,由项目法人发行给投资者的债券。如无特指,本文中所称收益债券即为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

(二)特征

收益债券的风险评价基于对未来收入可行性的研究和预测,其发行人、发行目的及其投资项目均具有特定性。其特征是:一是以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为发债主体,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均可作为项目法人,有效解决事业法人发债融资的问题;二是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公路建设,解决公路建设项目本身对资金的需求;三是以公路项目自身的收益作为偿还本息的唯一来源,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四是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免缴或减收利息税等优惠待遇;五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遵循债券的一般交易原则。

(三)理论依据

一是财政分权理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主要为配置、分配和稳定。其中,配置职能是指资源配置主要应由地方政府来承担。从公路基础设施等准公共产品的提供看,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完成的。那些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公共产品,通常只能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受益范围有明显的地域限制,服务对象主要是某一地区的居民的公共产品,就只能由地方政府来提供。这就要求健全地方政府职能,可考虑通过项目收益债券的形式补充地方建设资金来源不足问题。

二是公路基础设施投资的代际性。代际公平理论产生于20世纪八十年代,是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支撑,存在代际公平问题的资源即具有代际性特征。政府对公路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它们将在长期为社会提供利益,其建造成本不能全部视作当年提供项目的成本,而应分摊到今后的收益年份中去。从代际公平角度来看,采取举债并使债务在受益期分摊的做法,负担就会分散到受益于此的后几代人中,可以解决几代人的公平问题。

发行收益债券的适用性分析

(一)发行收益债券的必要性

1.加快公路建设的迫切要求。“十二五”时期公路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加之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继续依靠原有融资方式已不能满足公路建设对资金的需要。例如,2008年,国开行推出的软贷款业务作为财政延伸功能的使命基本结束;2009年开始的税费改革,使利用交通规费质押贷款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融资平台不复存在,地方政府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压力更大。这些政策变动,迫使地方争夺开拓公路建设筹资新渠道,相比之下,发行收益债券是一种较好途径。

2.降低公路建设融资成本的需要。我国公路建设资本中,银行贷款比例偏高,收费公路收费期限一般为15到30年,而银行贷款期限则为5到15年,收费公路建成后的一段时期内,收费总额一般低于预期,势必会加大还本付息的压力,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ABS等相比,公路建设增加了40%以上的财务成本(胡方俊,2008)。而发达国家公路建设基本是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债券融资为主,值得我们借鉴。

3.降低地方债务风险的有效措施。当前,我国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仍以国内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为主(见表1)。过度依赖借款,缺乏直接融资手段,使得融资结构失衡,风险加大;加之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体制分散,缺少相应的偿还机制和决策失误的责任机制,导致了公路建设融资的无序局面,债务危机日趋严重。规范发行收益债券可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地方政府的借债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发行收益债券的可行性

1.具有可借鉴的国内外成功经验。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在收益债券发行制度体系设计及风险控制方面较为成熟,为我国提供了宝贵经验。而国内在铁路、航空和三峡建设中也发行过项目收益债券,也给公路建设提供了借鉴。

2.收益债券自身优势明显。收益债券以政府信用为保证,以项目未来收入为信用基础,与其他融资方式比较(见表2),具有期限长、安全性高、收益稳定、易于流通的特点,通过合理设计、精心操作,可为投资者提供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同时也是将民间资本引入公路建设的有效途径。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规定明确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公债的权力。而项目收益债的推出,为相关立法的突破提供了可操作的法律规范。

3.我国债券市场日趋成熟,民间资本更加丰富。我国证券交易网络的发展、保险市场的扩大、保险体系的逐步完善、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壮大,都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提供了前提条件。目前我国的债券品种比较齐全,管理逐步规范,初步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债券市场。另外,当前我国投资需求旺盛和投资渠道相对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本市场必须提供更多的投资品种,创造投资机会。收益债券凭借其独有的优势,将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发行收益债券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一) 外部环境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这为收益债券的发展提供了国家政策支持。同时,我国债券市场的法规体系已相对健全,既有法律层面的《证券法》及《公司法》,也有行政法规层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还有债券管理部门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介服务机构制定的业务规则等规范操作性文件、有关机构制定的自律性协议或业务协议。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证。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收益债券存在巨大的发行空间。

(二)内部环境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到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8.5万km,在完成目标前,估计未来每年需要投资3200多亿元人民币。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370万km,同样需要投入巨额资金。现有筹融资渠道的作用已经发挥得较为充分,要保持充足的资本金供应,又要在建设过程中逐渐缓解债务压力,收益债券无疑是较好选择。我国收费公路现金流稳定,偿还债券本息有保障,行业内诸多专家学者对发行收益债券也具有一致看法,为收益债券发行提供了条件。

结论

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的融资方式在我国还是新鲜事物,发展这一融资方式既要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更要符合我国公路建设和发展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实际。通过分析,可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的发展是对现行融资体系的拓展和创新。现行融资体系中的直接融资方式缺乏,是导致融资结构失衡的重要表现之一。项目收益债券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对于改变这种结构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项目收益债券可有效解决公路建设投资在几代人之间公平负担的问题,更可使地方债务显性化,这是现有融资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特别是对于银行贷款等主要公路融资方式而言,其优势则更加明显,它对于传统融资体系是一种突破和完善。

项目收益债券应成为地方政府在公路建设中的融资新途径,具有重要意义和广阔前景。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项目收益债券更适合于地方政府,我国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的财政体制,也要求地方政府应具有举债权。同时,民间资本投资欲望与投资渠道有限的矛盾也在日益凸显。项目收益债券在公路建设中的运用,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分税制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项目收益债券一定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宏观经济环境运行和理论研究的深入为我国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我国经济社会形势不断发生着深刻变化,收益债券融资的优势在变革中日益显现,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成熟,在财政资金明显紧缺的情况下,政府寻求多元化的市场融资渠道的要求更加迫切,于是国家政策调整进而鼓励创新融资方式,这一切都为发行收益债券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总之,公路建设项目收益债券为我国公路建设提供新的融资途径,随着各方面条件的逐渐成熟,其凭借显著的自身优势,一定会有利于优化公路建设融资结构,降低地方债务风险,从而保障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武玉琴.我国高速公路项目融资结构及融资决策研究[D].暨南大学博士论文,2006

2.杨辉,张丽洁.我国发展市政债券的战略选择[J].中国货币市场,2008.3

3.陈炜.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融资模式研究[J].交通标准化,2008.12

4.杜军,邹累.公路建设项目市场融资方式比较研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5.古尚宣.创新普通公路筹融资政策的研究[J].交通财会,2009.12

6.胡方俊,邹光华.公路资产结构优化及筹融资问题研究[J].交通财会,2008.5

债券融资论文例5

一、引言

我国资本市场的融资结构相对于成熟的市场来说还很不合理,表现为股票市场繁荣,而债券市场常常被忽视,债券融资规模与股票融资规模不协调。国外债券市场规模一般都远远大于股票市场规模,美国的债券市场余额为股票市场市值的2倍多。上市公司的融资、再融资行为存在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在近几年股票市值持续缩水,债券发行量持续增长的环境下下,我国的债券市场规模仍然偏小。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一般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内源融资,这种融资顺序与西方融资优序理论是相悖的。融资结构的失衡给我国资本市场带来很多棘手的问题,不仅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还导致风险积聚于银行体系,国家金融体系缺乏稳定性。1997年以后,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和市场操作的制度,提高了股权融资的门槛,股权融资收到一定的抑制,但由于银行的惜贷、债券市场融资成本高,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偏好依然没有改变,再融资逐渐由配股向增发和转换条件宽松的可转换债券转变。2007年以后,证监会加大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来规范资本市场,使上市公司IPO的门槛有所提升。同时国家越来越重视公司债券市场的建设。据国家统计局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我国A股市场筹资筹资4883亿元,增加3004亿元,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可转债、可分离债、公司债筹资1320亿元,增加605亿元。显示出债券融资的地位在逐步上升。债券融资模式的回归发展对上市公司是很有利的,不仅可以增加企业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还能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解决成本问题。仅依靠股权融资必然是不可取的,因此应该股企业其尝试发行债券融资,改善当前上市公司偏好股权方式进行融资的局面。为了验证中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本文利用多元回归模型进行检验。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国外的相关研究大都表明债券融资能减少公司成本,对完善公司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债券融资优于股权融资。而国内学者在进行资本结构研究时,偏向于研究债权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较少研究债券融资。而且国内多数研究表明债权融资与公司绩效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上市公司倾向于股权融资,债权治理表现出无效性。这些结论与国外经典理论明显相悖,而且国内研究均是针对债权总体治理效应的研究,并没有深入债务的内部结构来研究债权的治理效应,如具体分析债券融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可以说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为了验证Jensen(1986)提出“债券融资能够改善公司治理效应,提高公司业绩”的观点是否适用于我国上市公司,本文提出假设:

H1:在其他影响公司绩效的因素不变时,债券融资与公司绩效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二)模型建立及样本来源

为了检验本文假设,建立此模型:

P=a0+a1*BPAR+a2* GROWTH +a3*SIZE +a4*Y2010+ε0。

其中P为每股收益;BPAR为债券融资率,等于应付债券期末余额/总资产;SIZE为公司规模,以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GROWTH是成长能力,以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指标来表示;Y2010为虚拟变量,由于样本中包含了各年度的数据,可能会导致样本数据的异质性,本文以2009年为基准年度设置了年度哑变量来控制年度对债券融资绩效影响所产生的偏差,Y2010代表2010年的年度哑变量,取之方法为:当观测年度属于2010年时,Y2010=1,否则Y2010=0。

本文的样本来源是2009年至2010年沪深两市中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债券不为零的公司。其中剔除了ST类公司、金融保险类公司,和其他缺失数据的公司。因为ST类公司的财务状况表现异常且变动很大,而金融保险行业因为其自身的行业特殊型不予考虑。最后共得到2010年160个样本,2009年98个样本,共258个样本。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采取Eviews5.0软件。

(三)描述性分析

由变量的统计分析表可以看到:一,被解释变量P的均值为0.467033,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4.09,标准差为0.434618;二,BPAR的平均值为0.081281,标准差为0.044420,说明上市公司债券融资规模普遍偏低,波动也比较小。

(四)回归分析

由上图可知,债券融资率(BPAR)对公司绩效P的回归系数为0.8364,通过了90%的置信水平下t检验。也就是说,债券融资能有效地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这一点和本文的假设H1是一致的,而且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和西方的经典实证结果是相符的。第二,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SIZE)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成长能力(GROWTH)对公司绩效P的回归系数为3.209892,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年度虚拟变量的系数为-0.0622,在9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第三,可决系数R2= 0.509486,修正决定系数R2= 0.501731。一般认为R2的取值越大,模型的拟合优度越高,所以可以得出此次回归模型的拟合度还可以。第四,F检验值为65.69636,P值为0.000,小于0.05,这说明自变量联合起来对因变量的解释是显著的。第五,D.W检验值为1.978,在2附近,回归存在序列相关的可能性较小。

三、结论

本文选择中国上市公司2009年至2010年的数据,利用回归的方法研究了债券融资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中国上市公司的债券融资和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债券融资对公司治理有积极的影响。第二,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水平偏低。在我国过去几十年的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一直将重点放在发展股票市场上,债券市场没有真正成为企业融资的场所,导致债券融资的积极治理效应不能得到全部的发挥。债券融资是一条有效的融资途径,对公司治理有着积极的影响,所以上市公司应考虑从主要依靠股权融资逐步转为债券和股权多元融资方式上来

参考文献:

债券融资论文例6

目前,我国券商的主要债务融资渠道包括: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次级债、短期公司债券和收益凭证等。各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政策规定如表1:

根据以上政策,我们可以确定证券公司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可获得的最大负债额度,从而可以计算证券公司理论上的最大杠杆率。此外,证券公司的杠杆水平还受到《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限制,表2显示了该办法中与证券公司杠杆率有关的内容。

二、国内证券公司的理论最大杠杆率

我们将结合券商风险控制指标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政策,分析如何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利用各种债务融资工具来最大限度的提高券商的杠杆水平。由于不同资产规模和业务类型的券商在净资本、净资产、负债以及可利用的融资工具上存在差异,为了考察在不同的净资本/净资产水平下,券商充分利用债务融资可以获得的最大杠杆水平以及为了分析和计算的便利性,我们给出如下假设:

(一)在政策规定的融资规模上限以内,所有券商都可以利用表1中的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除此之外无其他融资渠道;

(二)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债务融资规模上限的前提下,所有券商会最大限度的提高杠杆水平,且不考虑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

(三)在计算杠杆率时,设净资产等于1;净资本/净资产分别取0.4、0.5、0.6;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和收益凭证的融资规模取政策规定的上限;次级债为短期次级债,无长期次级债;

在以上的假设下,我们计算出了券商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可获得的最大杠杆率水平以及各债务融资工具的最大融资规模,计算结果见表3:

上表计算过程的思路及分析结果如下:

1、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净资本/净资产必须大于40%。因此,我们选取净资本/净资产分别等于0.4、0.5、0.6、0.7、0.8这五种情况来考察不同净资本/净资产水平下,券商可获得的最大杠杆率;

2、由于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和收益凭证这四种工具的融资规模有具体的净资本或净资产比例限制,而次级债融资没有具体的比例限制因此,我们将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和收益凭证的融资规模取最大值,然后通过调整次级债的融资规模来使杠杆率最大化。

3、将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和收益凭证的融资规模加总得到“前四项负债合计”,我们发现净资本/前四项负债合计,净资产/前四项负债合计均满足风险指标监管要求。因此,可以通过次级债融资来继续提高杠杆率。次级债融资需满足“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这一原则。因此,我们将在不同净资本水平下,按照净资本/负债(>9.6%)和净资产/负债(>24%)的预警标准,分别计算相应的理论负债上限(计算公式:理论负债上限=净资本/9.6%,或理论负债上限=净资产/24%),并且按照两种理论债务上限值孰低的原则来选取最终的债务上限。

4、通过计算发现,在不违反次级债融资政策的前提下,不论净资本水平如何,最终能够获得理论债务上限是4.17倍。同时可以获得不同净资本水平下,次级债的融资上限(计算公式:次级债务=理论债务上限-前四项负债合计)。

债券融资论文例7

因此,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矛盾,如何拓宽新的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创新,合理、经济、有效的筹集资金,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首要问题。

二、基础设施融资方式的运用分析

(一)债券融资

1、债券融资的优势分析

债券融资作为基础设施融资的主要途径之一,能为有巨大资金需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推出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以来,债券融资方式被广泛地运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2009年企业债券融资总额为4252.33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地方政府投融平台的“准市政债券”占了很大比例,债券融资具有明显的优势:

(1)降低融资成本,提供稳定长期资金。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融资成本低,期限长,融资额大等特点,跟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现金流稳定的特征相匹配。债券融资期限较长,一般多在5至10年,与银行贷款相比,能提供更为稳定的长期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也更加吻合。

(2)债券资金用途较广泛。不仅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且也可用于收购产权(股权)、调整资本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尤其是调整资本结构,目前,地方政府投融平台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不匹配,负债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可以通过债券融资调整负债结构,使长期资产和长期负债,短期资产和短期负债合理配置,降低财务风险,达到最优的资本结构。

债券融资论文例8

基金项目: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01311845024)重点支持

引言

从1843年美国的NEW YORK ERIE公司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张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债权和股权双重特征以及自身的灵活性得到了广大投资者和发行者的认可,可转换债券获得了非常快的发展。目前可转换债券已经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相当普遍和相当成熟的融资工具。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可转换债券起步比较晚。自1992年中国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可转换债券深宝安发行以来,可转换债券这中新型融资工具逐步成为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新宠,与此同时可转换债券受到了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社保基金、证券公司等一批机构投资者的青睐。尤其自2002年到2007年间,中国证券市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融资额累积高达526.67亿元。2002年可转换债券融资总额为41.5亿;2003年可转换债券融资规模达到180.6亿,达到了2002年发行量的4倍之多。随着可转换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2004年可转换债券融资更是达到了209.03亿元,占到了再融资总额的46.54%。由于受到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可转换债券市场处于关闭状态。随着2006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从此可转换债券市场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高潮。由此看出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逐步由配股、增发转向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成为了重要的再融资工具。

本文在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对公司绩效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与实证分析,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前后公司绩效变化的原因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可转换债券再融资提供借鉴和参考意见。

1. 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对可转换债券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取得了较为成熟系统的研究成果。国外早期的可转换债券研究主要集中在可转换债券基本概念的建立,转换价格的确定与调整方法等方面。七十年代后期期权定价理论的诞生则为可转换债券的应用和设计提供了精确的计量工具,对可转债的研究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JAMES A.和Mr. Lee从现金流的角度解释了公司在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可转债融资方式的选择;Stein, Billingsley和Smith等人对可转债的发行动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发行可转债融资公司的绩效方面,国外学者通过理论分析认为,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减少成本,设计合理的可转债可以引导管理者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从而改善公司绩效。然而一部分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利用可转债融资的公司并未像理论分析的那样提高公司绩效,相反,公司发行可转债后普遍存在绩效下滑的现象。

Hansen和Crutchley(1990)对美国在1975至1982年间发行的股票、普通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364家公司(其中可转换债券融资样本为67个)的经营绩效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发行可转换债券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不佳,绩效出现了下滑,下降幅度为一1.5%;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绩效下降幅度小于发行股票的公司,但是大于发行债券的公司,也就是说发行债券的公司绩效下将最小,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的次之,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绩效下滑的程度最大。

Lee和Loughran(1998)以1975年至1990年间发行的986只可转换债券为样本,实证结果表明:发行可转换债券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和股票绩效都出现了下降;可转换债券发行后的4年中总资产收益率和边际利润均出现明显的下滑,下滑幅度接近50%。

McLaughlin等(1998)对发行可转换债券的828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较,样本公司在可转换债券发行前经营绩效小幅度上升,但是在发行后经营绩效出现明显下降。

Seward(2000)对566家美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的经营绩效进行了相关研究,这些样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经营绩效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第一年的会计指标不仅小于行业对照组的会计指标,与发行可转换债券之前相比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Lewis, Rogalski以及Seward(2003)通过对1979年至1990年美国上市公司发行的566只可转换债券进行实证分析,同时选取了相同行业、规模相同并且未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作为对照组。实证研究的结果发现:可转换债券发行后,样本公司不论是与行业对照组相比还是与发行前相比,一些经营指标出现了下降。其中:销售净利率由发行当年的4.5%下降为发行后第四年的2.3%,下降幅度达 50%,而对照组的下将幅度仅为28%。资产报酬率由发行当年的4. 8%下降为3%,和对照组的下降幅度大致相当为38%。

在我国,由于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关于可转债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国内学者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可转债融资后公司绩效变化趋势以及可转债融资后公司绩效变化的原因探析两个方面。张雪芳(2006)对2002-2004年期间的可转债融资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后发现,样本公司的绩效在发行可转债之后出现了明显的下滑。唐晶、陈收(2007)对2000-2004年期间发行可转债的样本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在可转债发行的两年内,公司绩效会有小幅下降。何佳等(2004)指出,企业绩效在可转债融资前后由好转坏是普遍的,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将再融资后的资金转移了用途,同时提出,健全相应的回售条款机制对再融资的发展会起到促进作用。刘娥平,刘春(2011)利用PSM方法对2000-2008年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指出,发行可转债前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对发行后公司绩效表现有负效应,而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有效地制约发行者的盈余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国外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显示,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公司绩效普遍存在下降的趋势。与国外学者的研究结论不同,国内学者对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公司绩效变化的研究结果却不尽相同,未形成一致的结论。在国内,对于可转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绩效以及变化的原因分析,但是对于可转债绩效变化的原因,并未形成权威的定论。

2. 实证研究

2.1样本选择

本文的样本数据来源于国泰安经济、金融数据库和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主要选取2007年以后(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的财务数据。由于要考察样本公司发行后两年的绩效情况,所以选择采用了2007-2010年发行可转换债券的27家上市公司。其中,由于金融行业和其他行业的统计数据口径不同,于是剔除了2010年发行的中行转债、工行转债两家样本数据。本文使用SPSS16.0统计软件,利用所收集的财务指标数据,采用多元回归的分析方法进行实证检验研究某特定因素对企业发行可转债后绩效的影响程度。

2.2变量选取

本文从杜邦分析法下手,主要考虑该法涉及的几种财务指标比率,分析影响企业发行可转债后绩效的因素。杜邦分析法是一种用来评价公司赢利能力和股东权益回报水平,从财务角度评价企业绩效的一种经典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逐级分解为多项财务比率乘积,这样有助于深入分析比较企业经营业绩。本文主要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为被解释变量,衡量上市公司绩效;选取资产净利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净利率、权益乘数和公司规模作为解释变量,研究其对于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程度。

在上述因素中,净资产收益率是一个综合性最强的财务分析指标,是杜邦分析系统的核心。资产净利率是影响权益净利率的最重要的指标,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总资产周转率是反映总资产的周转速度。销售净利率反映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扩大销售收入,降低成本费用是提高企业销售利润率的根本途径,而扩大销售,同时也是提高资产周转率的必要条件和途径。权益乘数表示企业的负债程度,反映了公司利用财务杠杆进行经营活动的程度。资产负债率高,权益乘数就大,这说明公司负债程度高,公司会有较多的杠杆利益,但风险也高;反之,资产负债率低,权益乘数就小,这说明公司负债程度低,公司会有较少的杠杆利益,但相应所承担的风险也低。

2.3提出假设

根据上述变量的定义以及假设,建立如下回归模型:

ROE=β0+β1资产负债率+β2权益乘数+β3规模+β4总资产周转率+β5销售净利率+ε

其中,β0是常数项,β1~β5是偏系数,ε是偏差。

3. 实证结果

从表1可以看出,常数项和规模的t的显著性概率分别为0.820和0.755,均大于0.05,表示它们与0没有显著性差异,说明这两项不应出现在方程中。而剩下四项的t的显著性概率都是0.000,小于0.05,表示这四项的系数与0有显著差异,应该作为解释变量出现在方程中。其中权益乘数的系数为-0.020,说明权益乘数与被解释变量ROE存在负相关关系;而其他三项则与被解释变量存在正相关关系。

权重系数衡量的便是企业的财务杠杆情况。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债之初,会引起公司债务资本的比重增加,财务杠杆随公司的影响就会显著增加,使得一定程度上能有效的提高股权资本的收益。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收益与风险是共存的,当企业所处的环境较为恶劣,面临困境时,财务杠杆大,财务风险就会越大,这时就可能导致企业的业绩下滑,影响到公司的绩效。正是由于在我国的经营管理者,没有充分地意识到公司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杠杆的关系,才使得可转债在融资过程中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牟晖,韩立岩,谢朵,等. 中国资本市场融资顺序新证:可转债发行公告效应研究[J]. 管理世界,2006,04:19-27,40.

[2]曾康霖,徐子尧. 信息不对称视角下我国可转换债券融资研究[J]. 财贸经济,2008,04:48-53.

债券融资论文例9

资金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是公司运转所必需的“血液”或“剂”,资金时时刻刻都在流动,资金越充足,流动速度就越快,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越好。公司可以通过资金的筹集来完成公司扩张、公司改组、债务结构的调整、财务困难的缓解或获得杠杆收益等,资金运作、融资上市、并购重组是新经济时代最热门的话题,如何融资也就成为公司所重视的问题,所以融资是公司永恒的主题。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种大中小型公司为了自身能有更好的前景都试图进行融资来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状况,而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全球金融危机以及资本市场现状等种种原因导致了如今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传统的融资方式无论在投资者眼中还是在企业家眼中已成为“风险高、利息高”的代名词,因此必须采用新的融资方式来改善市场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而可转换债券是传统融资方式的良好替代品,使用可转换债券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以及资金使用成本,给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1]。

1.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1.1可转换债券相关理论

可转换债券,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一种,具有可转换性、债权性和股权性。与普通公司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若持有人不想转换债券,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是否转换债券则取决于债券持有人的主观意愿,如果持有人看好公司股票的发展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且发债公司不得拒绝[2]。因为它兼有债券和股票的优点,所以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它的售价由两部分构成:按市场利率将债券本金与利息折算成的现值以及转换权的价值,其中转换权之所以具有价值,正是因为可转换债券具有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票的功能,持有者需要为转换权付出一定的成本。

1.2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发展情况

可转换债券在我国从1992年开始试点,直到2001年发行文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办法》才从政策上承认并保证了可转换债券在我国市场上的合法性。2001年开始我国市场陆续《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建立相对完善的体系,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以及投资者对可转换债券认识的局限性,市场对可转债的导向等种种原因,可转换债券尽管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稳定发展,但依旧未达到预期的增长效果。这种状况维持到2017年,国内对可转债的监管政策有了新的转变,证监会对再融资进行收紧并颁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融资频率和规模等增加了许多限制,终于使可转换债券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曙光[3]。将可转债往年的数据与证券市场的总数据对比来说,可转换债券在市场中的占比呈爆发式增长,投资者和企业家逐渐被可转换债券的优势所吸引,但是目前仍处于发展与应用的初级阶段,市场中可转换债券总体来说仍具有充分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2.可转换债券融资的独特之处

2.1有效控制筹资成本

新经济时代公司的融资上市迎来了爆发期,然而2008年的金融危机给资本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公司筹资问题已成为资本市场公认的难题之一,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筹资成本高导致公司难以负担起高昂的利息和巨大的财务风险。可转换债券很好地弥补了当前筹资贵的问题,可转换债券具有可以优惠的价格转换为普通公司股票的特性,因此可转换债券的利息要低于相同水平下不可转换债券的利息[4]。同时当债券持有人执行转换为普通股的职权时,公司也节省了筹资费用的支出。1997年通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相对于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要低约19%左右。而与负债融资相比,相同水平下可转换债券所支付的利息则较少,有利于公司控制财务杠杆使资金的利用更加有效,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益。对财务杠杆的有效控制同样可以帮助公司提高竞争力以更快占据市场份额。根据以上原因,公司选择发行可转换债券可有效降低筹资成本。

2.2稳定把控股票价格

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通常包括个别因素和一般因素,个别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所占市场份额、收益变动、分红变化、增资、减资、股东构成变化和资产价值等;一般因素则通常为宏观层面的影响,这里暂且不谈。因此公司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股价的变动。公司通过吸收直接投资的方式获取资金容易分散公司的控制权,采用这种方式投资者会要求一定的经营管理权,这是吸收外来投资所付出的代价,若吸收的投资过多,则会过于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影响股票市场对公司的信心,最终导致股价下跌;而公司若采用发行普通股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公司的积累盈余将由新旧股东共同分配,会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净收益,最终会引起股价的下跌。可转换债券对比这两种融资方式更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在短期内若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本扩大则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均会降低,会给市场传递出公司经营不利的信号,因此可转债在发行初期对公司来说有利空信号;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利用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可降低公司的筹资成本,缓解公司的资金困难,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净资产收益率会逐步提高。综合来看,发行可转换债券对个别因素无较大影响,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决策,有利于筹集资金的同时稳定股票价格,防止股价出现大幅度波动而影响公司的发展。

3.可转换债券融资相关问题研究

可转换债券在未被转换前本质上还是债券,所以在会计处理上通常计入长期负债,发行过多的可转换债券会导致公司面临支付风险和高负债率。如果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比较糟糕,债务脆弱且正在恶化,这也直接导致了公司的股价大幅度下降,损失惨重。同时高负债率会影响股东们和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一旦股东们对公司失去信心就会使股价产生剧烈的波动[5]。可转换债券虽然具有能够稳定股价的优点,但是发行过多也会导致股价波动甚至严重下跌。另外,发行可转换债券本质上依旧是负债融资,具有偿还期限,并不是永久资本。若在债券到期之前债券持有人并未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而是选择持有至偿还期满获得本息,则公司将会承受巨大的债务压力。若流动性不足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完成债务的清算,就会发生流动性风险。

4.可转换债券改善方案

资产负债率通常用来衡量公司负债经营的能力并代表着公司的还款能力,以期末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可以得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当公司发行债券或直接借款时,资产负债率是债权人的重要参考对象,对于债权人来说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导致公司的大部分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对公司信用有不利影响,并且会使再次举债变得更加困难[6]。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可以给公司带来诸多好处,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若是没有合理地利用就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损失。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的财务状况,也有利于公司股价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扩张。此外,公司在市场上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通常有公募与私募两种主要方式。从方式上来说,公募以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资金,而私募则无法对债券进行宣传,只能进行非公开发售;在募集对象方面,公募面向所有公众群体并且没有投资门槛,私募则设有投资门槛且只面向少数群体;公募的资金规模通常为几亿至几百亿不等,远超过私募的资金规模。因此私募市场要远远小于公募市场且缺乏流动性,在私募市场上发行债券时也会产生部分贴水成本造成总筹资成本增加。

5.研究结论

公司在进行融资时可以选择从未发行过的可转换债券,拓宽融资渠道,在公司处于财务困境的状况下筹集了大量资金的同时,大大降低公司的筹资成本,实现了最有效的融资。对于我国资本市场上日益突出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拓宽融资渠道对我国企业来说是解决难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可转换债券的出现也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公司要注重拓宽融资渠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和发展前景选择最适合公司的融资方式。数据统计表明,我国当前停产的公司中有部分是因为资金短缺或无法负担高昂的筹资成本,高昂的资金使用成本是限制大部分高新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却因为资金问题无法应用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可转换债券融资不仅能降低融资的成本,还可以帮助公司筹得大量资金克服资金短缺并实现由初级阶段到成熟阶段的快速发展[7]。总的来看,公司可转换债券可以带来各种好处,但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不合理的使用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和损失。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需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选择合适的市场和票面利率、构建完善的融资机制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可转换债券的优势。

【参考文献】

[1]邹秉辰,王玉龙,章卫东.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股东财富效应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01):49-54.

[2]韩晶.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0,23(03):27-28.

[3]唐晓晶.可转债,你了解多少?[J].金融经济,2019(03):47.

[4]宗永华.当前文化公司融资问题与对策[J].中国商论,2019(24):31-32.

[5]方重.异军突起的可转债:融资效应待考[J].金融市场研究,2019(06):17-31.

债券融资论文例10

关键词:公司债券市场 新制度经济学 诺斯悖论 宏观调控

中国债券市场包括国债市场、金融债券市场、企业债券(包含公司债券)市场。完善的债券市场对于维护一国金融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债券提供了直接融资、投资的方式,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增加市场容量,缓解流动性过剩。而债券市场自身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推进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

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陈小重在《我国债券市场结构变化及问题探讨》(2008)中,回顾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从市场结构变化入手,揭露其在体制转轨期间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市场结构问题、参与主体方面的问题。金永红、慈向阳在《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策研究》(2008)一文中,则侧重于分析债券市场中的企业长期债券。韩镇在《中国债券市场问题研究与对策》(2009)一文中,通过与其他国家对比,分析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症结所在;孙爱丽、冯郁芬在《发展债券市场,完善中国资本市场》(2009)中也通过对比美国与中国债券市场的不同,找出中国债券市场的差距,并配合全球金融、经济形式的变化提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合理建议。而徐明蔚则在《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中,引入了制度经济学的思想,采用理论分析和历史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验证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矛盾运动推动债券市场制度进步的规律。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才是成熟债券市场的主体,企业债券市场改革必然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主题。下面引入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诺斯悖论,来分析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理论概述―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属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该理论描述了政治对经济的影响,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一)基本思想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制度如工业、劳动力、货币制度、组织、财产框架和法律制度,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的集体主义和团体机构或组织(Hodgson,1998)。近十多年来,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学者迅速增多,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已被广泛承认(Furubotn&Richter,1998)。

该理论以组织问题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研究产权结构和交易成本对激励机制及其经济行为的影响来拓展新古典理论的适用范围。交易费用使所有权的分配成为首要因素,并使政治制度结构成为理解经济增长的关键(Eggertsson,1996)。

诺斯认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关键在于制度。制度具有界定交易主体关系,减少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保护产权,增进生产性活动,实现交易潜在收益的作用。产权的管理代价昂贵,国家作为一种低成本的制度安排应运而生;引起经济增长的真正原因是制度的变迁,制度的变迁是从均衡到不均衡又回到均衡的过程。

1981年,诺斯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二)诺斯悖论的适用性

诺斯悖论客观存在于不同的经济体制下,其思想经常被用来描述政府对经济的双重作用。诺斯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增长框架,使得制度研究和分析更加成熟,大大扩展了经济研究的视野。这一研究方法应用愈加广泛,主要研究对象由资本主义发展中小国家或地区转向发展中的大国。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十分适用于分析我国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的经济问题。分析公司债券市场的现状,应以制度变迁为背景,寻找深层次原因。先回顾市场的发展史,再从制度环境的演变寻找症结。

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与国内外资本市场相比,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为:

市场规模小。公司债券市场远小于政府债券市场,2009年底,债券融资总额仅为5000亿元左右,对企业融资作用有限,且该市场还处于割裂状态。

发行种类少。我国仅存在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利率品种上,绝大部分是固定利率债券,以3年以下、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为主。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发行规模亟待扩大,工具亟待创新。

流动性不足。健康的债券市场应该是一个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市场,需要许多参与者;信贷资产转让平台建设及资产证券化步伐缓慢;结算制度和做市商规模需要发展。

理论分析

改革期间政府有力地推动经济发展,但政府主导的经济下公司债券相对落后于政府债券的现象,可以看作是诺斯悖论在本国环境下的体现。

(一)形成原因

市场机制不完善时,以政府权力替代民众权利可以快速取得经济成果,虽然长期来看,国家繁荣最终靠个人和企业的活力、创造力,但过渡时期,种种“杀鸡取卵”的政府行为会不可避免地产生。

在发展初期,市场缺失,经济增长缓慢,以行政手段推行市场化,成为经济转型的逻辑起点;传统体制背景下,政府干预的强大效果使得这一方式具有可行性。

1987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对企业债券统一管理。为提高安全度,对发行主体审核极为严格,大大减少了发债企业数量,客观上导致投资者对债券风险认识不足。债券投资矮化成部分机构资产配置工具,大大降低其直接融资作用。

(二)后果

在长期严格的监管之下,公司债券市场很长时间呈现出以下特点:

政府监管过多,发展空间有限。监管限制过多,包括发行管制、利率管制和投资管制等;多头监管,央行、证监会、发改委、银监会对债券市场都有监管,但不够协调;企业发债审批渠道不畅,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机制没有实现。

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我国评级机构受行政干预多,全国没有统一的评估体系和标准;评级机构对投资者不负法律责任;企业债券在发行中采用自愿评级的办法;评级机构的跟踪调查很少,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中的变化。最后,评级市场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步入了恶性循环。评级机构业务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且评级标准和方法差异较大,结果缺乏可比性和权威性。评级机构要长久积累数据,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仍然任重道远。

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税收政策。法律架构不利,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模糊、冲突或限制市场发展的因素。目前实施的是国务院1993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公司债券税负较高,而基金和国债因利息免税,成为人们优选的长期持有的品种。

企业债券偿付风险大。问题使得企业债券的约束力远大于银行债权的约束力,发行股票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我国企业多选择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

改革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过紧的宏观政策对市场的束缚逐渐显现,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远远超过促进作用。要达到新的平衡,就要变迁制度,即政府权力逐步退出市场,实现“松绑”。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一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给市场以政策支持。政府从市场参与者向市场调控者转变,从规则制定执行者向规则制定者转变。改变现行的信贷资金供给体制,促进融资市场化。另一方面要设计有效的内外部制度,增强流动性。应该就整个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行、交易、监管和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构建以交易所为中心、以场外市场为主体的完整的企业债券流通体系。

文章提出的措施建议包括:修订法律法规;政府促进市场化,激发企业发行债券的潜在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建设服务中介机构体系;培育二级市场,探索场外交易。具体如下:

修订法律法规。修订现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配合规模日趋扩大的企业债券市场和经济环境。

政府促进市场化,激发企业发行债券的潜在需求。首先,有计划地扩大发行规模,实行灵活的发行方式,如由发行审核委员会统一审批发行,然后由承销商在营业部内柜台发售。第二,鼓励开发债券新品种,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信用等级的差异,采取多种利率类型和还本付息方式。

有效控制风险,建设服务中介机构体系。第一,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企业发债资格;第二,完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提升本土评级机构信誉;第三,强化抵押与债券担保人制度,尽可能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第四,对企业募集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防范道德风险;第五,保险公司为投资者认购企业债券提供保险,保护中小投资者。

培育二级市场,探索场外交易。建立统一的企业债券登记、托管、清算体系,发展开放式基金。随时销售、随时赎回的开放式基金更具吸引力。

综上所述,经济体制转轨阶段,计划经济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影响是诺斯悖论的体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经济发展的变量,本身也是其因变量。随着经济发展和政策环境的变化,我国债券市场结构会日趋完善。

参考文献:

1.徐明蔚.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科技经济市场,2008(3)

2.耿卉,房超.对中国债券市场的一点思考[J].中国商界,2009(4)

3.陈小重.我国债券市场结构变化及问题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8(11)

4.张红凤,高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缺陷[J].理论前沿,2004(4)

5.赵德余.交易费用/产权方法的发展与超越―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的批判性回顾[J].理论经济学研究,2009(2)

6.金永红,慈向阳.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策研究[J].对策研究,2008(11)

7.孙爱丽,冯郁芬.发展债券市场 完善中国资本市场[J].上海经济研究,2009(2)

8.安国俊,顾书桂.对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评价[J].经济研究参考,2008(70)

9.韩镇.中国债券市场问题研究与对策[J].财经分析,2009(5)

10.郑中华,孙韦.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及对策.金融经济(理论版),2009(5)

11.高坚,杨念.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制度问题和方法研究[J].财经科学,2007(12)

12.党玺.美国次债危机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警示[J].经济导刊,2008(6)

13.王云升,杨柳.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公布对中国金融市场影响的实证研究[J].上海金融,2008(7)

14.秦冬杰.美国债券市场发展经验借鉴[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