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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实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7:32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1

关键词:

金融危机;非常态经济;财务管理理论体系;财务管理

一、金融危机对财务管理理论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财务管理理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分别是对基础性假设的冲击和可持续发展假设的冲击。一方面,基础性假设当中最为重要的是经济人假设,主要是通过个体的投资行为对集团乃至整个经济市场产生的重要影响,而个体投资人会因个人的情感变化而产生一定的不理,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这种不理进一步得到强化,最终将颠覆财务管理理论中的“理性”经济行为模型;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假设以经济稳定发展为前提,但是在金融危机时期可持续发展假设理论则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以此为基础的相关理论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主要有财务管理目标理论、财务要素顺序理论、融资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理论。

二、金融危机时期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的构建

(一)完善基础性财务假设理论

在金融危机时期,要逐步完善基础性财务假设理论,充分挖掘市场的发展潜力,为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性内容。基础性财务假设理论以经济人为基础,但是这其中包含了一定程度的非理性成分,并且将人的非经济性也纳入其中,这将影响基础性财务假设理论的科学性。市场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和运作之中,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因此,要在人本非理性的思想基础上,实现理性假设到有限理性假设的有机转变,以此为前提构建相应的财务管理理论,推动新古典财务管理的稳步发展。

(二)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目标

在金融危机时期,要制定科学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设置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的未来发展计划,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经济稳定下的财务管目标以提高经济的稳定性为前提,具体可细化到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自身经济理论的最大化,但是在金融危机时期,绝大多数企业濒临倒闭破产,此时的财务管理目标应以规避企业风险,缩减企业负债成本为基础,从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入手,及时调整企业的投资计划,并对自身的发展资产进行重新的评估,实现企业负债最小化。

(三)优化配置财务决策的排序

在金融危机时期,要优化配置财务决策的排序,重组财务要素的顺序理论,为企业营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一般情况下,财务管理理论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经济为主要前提,因而其财务决策依据则是投资、融资到股利分配,但是在金融危机时期,这一决策方式会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加大企业的负债压力。因此,金融危机时期财务管理理论要优化配置财务决策顺序,以提高偿债能力为中心进行相关活动的有效扩展,实现企业的经济复苏。

(四)健全金融投资的相关理论

在金融危机时期,要健全金融投资的相关理论,对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进行综合性考虑,考虑到多种投资主体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并顾及其投资成本,提高经济的稳定性。在金融危机时期,个体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较为强烈,因此,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宏观调控职能,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实现先股后债。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之中,不同股利结构的企业其支付方式也不尽相同,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制定相应的股利结构管理理论,并完善法规对其进行一定的约束。

(五)确立套利定价理论的地位

在金融危机时期,要确立套利定价理论的地位,进一步完善资本资产定价理论,为金融危机时期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可行性发展思路。在金融危机时期,由于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投资者的目标则是实现了由经济利益的提高到规避风险最大化的有效转变,因此,在在金融危机这一特殊时期当中,要以投资者的投资目标为基础,并以此为理论构建的方向,确立套利定价理论的地位,更好的为财务管理理论体系服务。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形式构建相应的财务管理理论体系,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不断完善我国财务管理理论,更好的为我国乃至世界经济服务。在金融危机时期,制定出一套非常态经济下的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是时代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才能在较差的经济大环境中,脱颖而出,更好的推动我国经济理论的可持续发展。金融危机会使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而有效的财务管理能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以及帮助企业度过危机,进而维持经济的稳定。因此,在金融危机时期内,要通过完善基础性财务假设理论、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目标、优化配置财务决策的排序等方面来构建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使其对企业进而对整个经济产生正向作用。

参考文献:

[1]曾爱民.金融危机冲击与企业投资行为[J].管理世界,2015,04:107-120

[2]高汉祥.应对金融危机发展财务理论促进经济繁荣[J].会计研究,2015,06:88-90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2

高等教育中,财经类专业囊括的范围较广,常见的专业包括市场营销、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国际贸易、企业管理、统计、财税等经济与管理类。这些专业之间都有宏观、微观、市场、政策、核算的联系,这一系列的因素构成了整个的财政经济体系。因此,选择财经界的任何一个专业,其他一系列的财经知识也都是有必要涉足的。

一、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缺乏金融、经济知识的原因

基于知识的全面性和财经知识的贯通性,本文以财务管理专业为例,对高等教育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进而研究对财务管理专业学生金融学、经济学融合教学的必要性。

(一)专业定位不准确

当前高校尤其是应用型高校,以培养职业型人才为首要目标,对学生多学科涉猎、全面发展的认识不够强。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大学学习到的多是会计类知识,因为会计专业将来就业机会多,可操作性、实用性较强,契合应用型高校的教育目标。而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也深受就业市场和学校教学理念的影响,对会计知识关注度较高,对财务管理专业课不甚重视。

(二)学科划分过细

过度细分的学科,相互之间的纽带被强行割裂,知识体系不完整、不衔接。事实上,这些专业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利用手中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财务管理行为,在选择投资项目之前,了解国家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需要财政学的相关知识;但了解国家的政策还远远不够,整个经济环境的概况要熟悉,经济学会来解释市场规律;至于选择什么样的产品或者项目来进行投资,金融学在金融创新产品方面派上了用场;会计核算负责记录和监督经济行为,进而指导其后的经济决策。由此可见,一项理财投资想要做好,需要几门学科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三)学生对金融学、经济学兴趣不高

本人入职高校不久,身为财务管理专业教师,了解到本专业的学生只对会计相关的知识感兴趣,财经新闻从来不看,原因是看不懂、没意思。经济常识、金融理论都知之甚少,更别说将其理论用于实践和理财规划了。这种现象并不是由于学院没有为财务管理或会计类学生开设经济和金融相关的课程,而是因为学生甚至老师都觉得这些课程是外专业的,没多少作用。加上就业形势的严峻,学生们只钻研本专业的几门核心课程,考研、考证热度不减,其他的知识懒得学习甚至懒得了解。但是,我们要培养财会专业学生的眼光,不能只局限于记录和核算,要将眼光放长远、视野开阔,从整个经济形势着手,旨在核算准确的基础上更注重培养创造价值的决策能力。综上所述,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会计以外的其他财经专业课,尤其是经济学和金融学,这两个学科既是基础也是热门。

二、金融学和经济学的概念及关联

金融学是在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学可以分为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而金融学便是经济学的货币表现形式,属于应用经济学的一部分,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信用和货币流通不可分割,把信用和货币流通紧密联系在一起,金融学的基本内容是:研究它们本身的运动规律和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经济范畴的相互制约关系。最近几十年,金融学发展迅速,无论是在理论领域还是实践领域,金融市场生机勃勃,不断创新,各种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各大高校也都越来越重视金融学学科的建设。主要开设西方经济学、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世界经济概论、金融工程学、国际保险、信托与租赁、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金融统计分析、国际结算、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等课程。金融学专业的课程里,有一半属于经济学的内容。

三、将金融学和经济学知识融合注入财务管理专业教学

从对金融学和经济学的介绍可以看出,要想在金融学界和经济学界有所专长,精通上述主要课程是首要之举。而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本身对经济和金融的敏感度偏差一些,基础不牢,在继续学习中难免会吃力,进而产生厌学情绪,形成恶性循环。财务管理专业非经济、非金融科班出身,学生们并不需要太过专业的金融经济知识,只是为了掌握一些基础的知识,为财务管理工作的核算、决策工作提供帮助。因此,在教学方式上,应选择从兴趣培养入手,慢慢带入,多加实践,寓教于乐。

(一)培养兴趣

笔者平时浏览微信平台发现了一个财经新闻的公众号,这个公众号推送的信息很有意思,是通过画图、讲故事的方式介绍财经事件,十分生动形象。课堂上跟学生说起本专业的学生要培养经济和金融的敏感性,顺便把这个公众号推荐给学生们。一段时间以后,有学生反映非常喜欢该公众号,从最开始的新鲜好奇,到现在每天都会特意翻看当天的财经信息,通过学生感兴趣的途径把财经信息介绍给他们,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二)金融学与经济学理论融合教学

从教学顺序上来说,金融学是在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了解经济学的发展史和重要理论,是继续学习金融学之前要夯实的基础。从教学效果上来说,在理论介绍的基础上,可以进行案例教学。充分利用网络共享资源,发动学生们亲自去查找相关金融学和经济学案例,结合理论基础,小组分析讨论,再进行汇报总结。

(三)多增加实习实践环节

充分发挥高校的资源网络,校企合作项目多推荐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参与其中,不只是会计职位的工作,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也可以推荐学生加入,一方面,消除他们对金融行业的不了解;另一方面,对所学的金融学和经济学课程的理论知识进行融合。对各类相似或迥异的知识进行巩固,莫过于将之结合实务加以运用,能够显著增强自身的综合能力。

四、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和阐释,我们可以看出,对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加强金融、经济知识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在教学方式的选择上应从兴趣出发,夯实理论基础,多加实践,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

参考文献: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3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2-0078-03

一、我国金融学专业课程与西方大学的区别

(一)我国金融学专业课程的特点

目前我国金融学科内涵的理解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

1 传统金融学科的内容。从我国目前的教学与研究实践(包括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大学,不包括理工类大学)来看,传统金融学专业的主要对象是货币经济学(包含货币起源、职能,货币供求理论,货币政策理论与操作)、金融机构及其管理(其中最主要的是银行的运作和管理,包括银行的计划、财务、人事等方面)以及金融市场的运作(多强调金融市场的功能性因素,忽视其对微观主体如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的作用),基本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金融理论的宏观分析层面和金融理论的微观分析层面。

2 “海归”人士对于金融学内容的概括。“海归”人士对于金融学科内容的概括实际上代表欧美大学商学院(其中以美国大学商学院为主)的看法。他们把传统金融学的宏观层面内容归纳为Money Econourics,认为它属于宏观经济学的一部分,应该把它抽离出来,放在经济学院讲授。真正的金融学应是Finance或Financial Economics,这一部分内容应该放到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或管理学院。目前我国理工类大学的金融学科课程体系就是这样设置的。

(二)西方国家金融学专业的内涵

1 西方国家金融学专业的内涵。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c·默顿教授在其《金融学》一书中指出,金融学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跨期配置的学科。因此,国外金融学的研究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二是投资者行为;三是金融资产的价格行为和金融市场的微观结构设计;四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投资基金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运作。可见,国际通行的金融学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精神,其核心是从微观角度研究不确定条件下。能够实现资本最优配置的金融资产均衡价格。事实上,Finance在美国已演变为一门以微观经济主体金融决策为核心的学问。就其主要内容来看,翻译成中文,多以“金融市场学”、“资本市场学”、“投资学”、“证券学”等名目成书。至于分别就其中的某一方面,如风险管理、资产评估、衍生工具定价等单独讨论的著述和译著,种类繁多,很难一一列举。特别地,自从1958年莫迪利亚尼与默顿·米勒通过《资本成本、公司财务与投资理论》一文提出了著名的MM定理后,原本不相关的投资学与公司财务学就成为密不可分的一个金融学整体——Finance。从美国历届金融学诺贝尔奖得主以及罗斯、伯瑞汉姆和费玛等著名金融学家对于金融学的研究方法和成就看,都是把资本市场理论(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效率市场理论等)和公司财务理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因而他们也被称为财务学家。

2 西方大学金融学课程的组成。1997年,美国学者RonaldW.Melicher等在他们的著作《Finance》(金融学)第九版中将金融学分为如下三个部分:金融系统(The Financial System)、投资学(Investments)与公司理财(Business Finance)。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著名金融学家钱颖一教授则认为,美国的Fi-nance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Corporate Finance,即公司金融,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融资,包括股权,债权结构、收购合并等;二是公司治理问题,如组织结构和激励机制等问题。第二部分是资产定价(Asset Pricing),它是对证券市场不同金融工具和其衍生物价格的研究。这两部分合起来就是国外所指的Finance,即金融。香港科技大学教授、著名金融学家郎成平更进一步认为:“金融学领域基本上包括了两大主流:第一是投资(Investment);第二是公司财务(corporateFinance)。投资学主要是探讨金融市场和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期权和期货)定价模式。关于课程方面,投资学领域可以开设如下课程——投资学(探讨金融市场的组织和特性,股票,债券和期权与期货的基本特性和基本定价),固定收益债券(专门探讨政府债券和公司债的特性和定价),国际金融市场(介绍国际金融市场的组织、运作和金融工具的运用,利率,汇率的定价和特性等等),期权与期货(专门探讨期权与期货的特性和定价)。公司财务主要是探讨公司实物投资与财务运作的决策过程。公司财务学领域可以开设如下课程——公司财务,公司兼并与收购,公司治理。公司财务课程讨论如何评估(实物)投资项目的收益与风险,投资项目的融资,股利政策和破产与重组等等课题。公司兼并与收购课程探讨如何利用公司财务课程所学到的评估与融资手段进行企业或项目的收购。公司治理探讨公司财务政策对股价的影响,也就是如何透过公司财务的运作以追求公司价值极大化。”

可见,中西方大学在金融学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二、我国企业界迫切需要精通金融学与财务学的CFO人才

(一)现代公司制度中CFO的作用与职能

CFO(Chief Finance Officer)意指公司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只有美国的少数跨国公司设立CFO的职位。到了20世纪末,随着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在资本市场充分发达的国家,CFO已经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职位。在一个大型公司运作中,CFO是一个活跃在金融市场操作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之间、不可缺少的角色。其第一个任务是进行投资决策,第二个任务是融资。当公司的发展需要融资时,CFO就要到金融市场上去,分析哪些融资手段所获得的资金成本最低,最适合公司的资金操作模式并在时间上也匹配,并进行相应的融资安排。此外,CFO作为CEO的真正伙伴还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在现代商业社会中CFO是职业经理人最向往的职业之一,但做一名成功的cFO并不容易。CFO必须具备丰富的金融市场和公司财务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在美国,CFO要负责财务、会计、投资、融资、投资关系和法律等诸多事务。公司的财务部门、会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都归CFO管理。除了负责公司与投资人的公共关系,CFO还要保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拥有足够的现金,要保证有足够的办公和生产经营空间。此外,公司自身的投资事务和复杂的法律事务,也都由CFO来统筹管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国内对这一职位的字面理解不同,在美国担当CFO的人才并非财务人员,而通常是具有丰富金融市场运作经验的人。在公司并购活动频繁发生的今天,资本运营已成为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个合格的CFO必须不断地盯着金融市场,寻找那些适宜的并购目标,或是发现哪些公司正在试图并购自己的公司,并进行相应防范。事实上,美国优秀的CFO通常在华尔街做过成功的基金经理人。

(二)目前我国企业CFO的知识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国内企业面临着空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残酷的市场现实对国内企业在规模扩张、资本规划、融资筹资、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在资本管理水平上跨上一个新的台阶。据调查,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外向型的大企业设置有CFO职位,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企业的CFO主要有两类不同的工作经历背景:一类来自于传统的财会管理人员,另一类具有投资分析的工作履历。因而我国CFO的工作重点都有些偏颇:前者只注重于成本节约控制和风险管理,后者则只注重在投资领域利用财务杠杆和创新机制创造更多的财富。通过对比我们看到,现代经济社会对cFO的职能要求不仅包括以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知识为重的会计核算、融资与资金调度、成本与风险管理等传统职能,还更多地体现在以投资学知识为主的企业并购和价值管理等战略职能要求上。显然,目前我国CFO这种单一的知识背景远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转型对其角色的要求。因此,国内企业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CFO财务体系已迫在眉睫。

三、CFO的职能为我国金融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CFO的职能为我国金融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CFO的职能实际上是与美国Finance学科的发展息息相关的。1985年、1990年莫迪利亚尼和默顿·米勒分别获诺贝尔奖,他们的成名作,即把投资学与公司财务学结合在一起的MM定理也作为Finance的奠基理论而成为显学。马科维茨、威廉·夏普、罗伯特·默顿、迈伦·斯科尔斯等著名Finance学者在1990年和1997年纷纷获得诺贝尔奖终于使金融学,财务学在美国取得了不可动摇的地位,而这一时期正是CFO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脱颖而出和大放异彩的时代。

与之相对应,我国CFO的知识结构缺陷可以追溯到我国金融学的方向设置。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金融学专业侧重于投资学方向,并不重视财务管理方面,也极少安排公司财务学方面的课程。正是这种课程设置安排的缺陷,导致我国无法培养出合格的CFO人才。CFO人才的缺乏又进一步影响我国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过,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的需要比一百所大学更能促进科学的发展。企业界对于精通投资学与财务学的CFO人才的迫切需要,对我国金融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二)借鉴西方大学经验,金融学专业应该担负起培养CFO人才的重任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4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资本和物资交流日益频繁,这促使我国物流产业和金融产业迅猛发展。在网络和通信技术广泛应用的条件下,物流和金融之间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产生学科交融的奇葩,它给物资流通带来的巨大影响被敏锐的学者准确地捕捉到,进而从理论的高度构建出一个崭新的平台―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90年代初期也有学者发表文章,探讨物资银行的运作。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由于物流的概念没有被充分发现和认识,所以当时的物资银行的概念与现在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1998年4月,时任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总经理的任文超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是这一概念的一个突破。随着物流学的不断发展,物资银行的概念也逐渐发展成熟。2003年9月,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2004年任文超以及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等,都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仓单质押业务的理论总结始于1997年6月,当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张平祥、韩旭杰对粮棉油货款的仓单质押业务展开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将物流的概念结合进来。

此后,随着物流学的兴起,相应的研究开始增多。2001年,烟台大学的房绍坤;2002年,学者孙宁;2003年,东南大学的郑金波;2004年,学者邵辉等对此都进行了研究。该业务与物流业发生紧密联系只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保兑仓业务的研究则是基于仓单质押业务而衍生出来的。

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融通仓”的研究。2002年2月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迄今仍有系列成果推出。 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在学科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学者做出探索。2005年3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陈祥锋、朱道立提出了与物流金融相类似的“金融物流”的概念。但因其相对于“物流金融”在表达上不够准确,续用者不多。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及时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迅速在各行业中得到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 、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物流金融近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物流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唐元琦首次定义了“物流金融”的概念。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这些资金和信用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结算、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咨询、担保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该定义指出了物流金融所研究的领域和基本的研究方向,它还强调金融创新思维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

“融通仓”作为物流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是由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在2002年提出。朱道立等人系统地介绍了融通仓理论。他们认为,因为融通仓所涉及的对象数量众多,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包括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等三种。他们设想的融资结构有纵向结构、横向结构、星状结构和网状结构四种。这些结构的设想主要是来自对不同环境与规模类型的企业给出的因对象而异的分析。基本思路是以“仓”为突破口,运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程序,实现对仓中动态的物资的计价,使它们可以与资本实现转化。资本、物流、仓储是企业运作过程中流动资产的三个代表性的形态,它们覆盖了企业日常运作的全部流程。朱道立等人的理论研究强调物流对金融的融资功能的辅助,注重基于银行服务的讨论,给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开发新的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思路。其中虽然涉及了物流金融的结算职能,但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讨论。

物流金融理论在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应用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物流银行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创新地运用动产质押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广发银行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走出了第一步。广发行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改变了以往单个经销商达不到银行授信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支持的局面,同时银行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内部的调剂,分散了风险。“物流银行”与前面的“融通仓”在寻求对流通中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思路上保持了一致,区别是它更多地站在银行努力寻求在扩大贷款的同时控制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发展

在“物流金融”概念问世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涉足这个领域,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物流金融学的内容。刘高勇(2004)从网络技术的角度讨论了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他论证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物流与资金流融合的可能,其中信息充当物流和金融整合的媒介,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了面向供应链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开展分析。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介绍了物流银行业务的特点与作用,指出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设想。王颖琦(2005)介绍了物流保险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唐少艺(2005)以UPS和和广东发展银行为案例,描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向准备在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了针对市场现有状况合理运作的建议。邹小 (2005)在《管理塑料价格风险的利器: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一书中指出,在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而建立的中远期仓单市场,是全新的流通方式,极具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业界规避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需求。该书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仓单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从阐述仓单交易市场的基本内涵、形成、现状、功能作用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入手,对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的组织架构、市场管理、交易者、交易行为、交易目的等进行论述,对市场的操作流程和基本制度作了详细的解说,研究了衍生品交易和物流服务如何结合并产生效益和控制风险。唐少麟、乔婷婷(2006)用博弈分析的方法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了对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可行性,指出相应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主要是管理信息系统)加以有效控制。

现实世界里,“资金”、“原材料”、“库存”这三种资产形态经常相互转换,而转换过程通常很难受到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特别是“物流”的过程在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前是很难被考察的。因而传统的会计学和金融学在研究企业运作时通常取其“现金”或“库存”的静止状态进行分析,很少涉及动态的转换。 “物流金融”的长处就是能解决运动中或处在不稳定状态下的资产利用的问题。它好比社会科学中的“微积分”, 使商业领域中的变量可以计量。

通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物流金融的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在实践中收到成效。UPS的综合性物流金融服务、中储股份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等案例对理论做出很好的印证。

结论

中国的物流金融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术界已经充分论证了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了开展物流金融的主体,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并且与实践相结合,指导相关行业运作。但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仍然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地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信用评估系统建设;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时会计记录怎样才能更加合理;运筹学的理论如何在物流金融的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等。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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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5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2

银行金融服务外包是金融服务外包的主要组成部分,从全球金融服务外包的总体特征与发展趋势来看,银行业务外包居金融服务外包首位(以2007年上半年全球大型金融服务外包交易情况为例,银行业服务外包占据主导地位,占比高达61%)。银行金融服务外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利用管理熵和管理耗散结构理论分析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决策,透视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的全过程,以求更准确地把握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的真谛,使银行在金融服务外包方面有更新的突破,更大程度地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一、管理熵与耗散结构

熵的概念源自Clausius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它揭示了在封闭系统内能量转换的方向是不可逆的。任佩瑜(2000,2001,2004,2005)将熵引入管理科学中,得到管理熵的定义。所谓管理熵,是指企业组织系统运动在一定时空中表示效率状态和有序程度以及发展演化方向的非线性效能比值状态。在相对封闭的管理组织运动过程中,任何一种管理的组织、制度、政策、方法、文化等总呈现出作用的有效能量递减,而无效能量递增,组织从有序走向无序状态发展的不可逆过程,也决定了管理绩效不断减少的过程,这就是管理效率递减规律[1-4]。

耗散结构理论是Prigogine(1969)为解决热力学与进化论之间的矛盾而首先提出的,他认为,耗散结构形成的基本条件是开放系统、远离平衡态以及非线性作用[5]。任佩瑜(2000,2001,2004,2005)将耗散结构理论引入管理学,得到了管理耗散和管理耗散结构的概念。所谓管理耗散是指当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复杂企业组织,不断地与环境进行能量、物质和信息等交换,在内部各单元之间以及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强大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下,管理负熵增加,使组织有序度的发展大于无序度的发展,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和产生新的能量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的相对稳定的有序的自组织结构就是管理耗散结构。管理耗散结构的形成,使管理负嫡增加大于系统内部管理正嫡增加,从而使组织不断从无序向有序发展,管理效率得到不断的大幅度提高,这就是管理效率递增规律,这个规律也可以用数学模型表示。

二、基于熵的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决策

银行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银行将原本应由自身处理的某些事务或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本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处理的经营方式。银行金融服务外包是将自身核心能力集中于战略环节的一种战略行为,其实质在于企业重新定位,重新配置各种资源,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图1 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决策流程图

如图1,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外包决策首先是银行把自身业务进行识别和重组,分成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把非核心业务中的非高价值,高安全性业务运用管理熵流的概率进行优势判别,如果有优势,就自制,反之则外包。

银行金融服务外包主要是银行与外部环境进行信息、技术与能量等的交换,获得外界的技术、信息等多方面的支持,降低银行的成本,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其实质在于银行与外界进行信息、能量等交换,为银行引入管理负熵,以抵消银行内部发展所带来的管理正熵,使得总熵S小于零,形成银行的管理耗散结构,促使银行运行效率始终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形成耗散结构的具备条件

(一)银行金融服务外包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银行金融服务外包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处在不断地和外界发生作用,不断地输入输出的动态开放状态下。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的开放性在于,第一,表现为银行金融服务的环境条件是不断变化的。第二,表现为银行的业务数量和质量是变化的。现代社会不断进步,对银行的业务要求也在不断变化,不仅表现在银行业务数量上的增加,更表现在对银行金融服务的质量要求更高熵,同时,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的竞争不只是在国内竞争,还表现在同国外先进银行的竞争,对银行业务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应该放到全球市场上来分析;最后,表现为银行的实际状况如地理位置、人力资源状况、开发产品能力等因素与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

(二)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处于远离平衡的状态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银行系统是一切听凭计划安排,处于平衡或者衡状态,这是一种僵化了的平衡结构,维持着一种极其简单并且效率极其低下的有序状态。银行改革以后,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四大国有银行进行改革并上市以后,有力地打破了银行之间及银行内部包括金融服务的业务量等在内的平衡状态,大力地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了以绩效为核心考核目标的相应激励机制,让市场检验银行的经营绩效,给先进以奖励,给落后以压力,从而使得银行自身的治理结构得到改善,经营绩效稳步增长,驱使着银行的金融服务远离平衡,并且这样的不平衡有着日益扩大的趋势。

(三)银行金融服务业务内部的相互作用的非线性的

线性的含义是将个部分的值相加能得到整体的值。银行金融服务业务之间普遍存在着大量的非线性作用机制。内部业务之间的关系无法用简单的数字来衡量,因为社会系统本质上是非线性的。银行的金融服务外包是银行业务重组后的选择,这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其整体战略选择不是简单的数字运算,各个业务之间充满着非线性。总之,在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的各项工作中,都有涉及到银行内部员工的心理、情感以及各业务流程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无论是在质还是在量熵,都是无法用线性关系进行表述的。

四、基于管理熵与管理耗散结构的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决策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银行形成管理耗散结构的必要条件是总熵S>0。运用管理熵及管理耗散理论,银行可以根据金融服务外包决策流程,来正确选择金融服务外包的项目和时机。

1.当dS=0时。此时,意味着银行系统内部管理熵作用力所产生的正熵与管理耗散作用力从系统外部引进的负熵基本相等,银行的管理效率最高或者接近最高点,这个最高点也是银行效率衰减的临界点。根据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外包的战略选择,此时进行银行内部业务重组,选择部分金融服务外包,有助于银行引进负熵,即管理有序度的增加,这是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外包的最佳时机。

2.当dS>0时。此时,说明银行内部由管理熵作用力所产生的正熵对银行起主导作用,由管理耗散结构所产生的负熵已经不能有效平衡系统中产生的管理无序,此时银行效率已经进入了衰减阶段,银行系统的运行已经或者即将产生无序。采取业务流程重组,进行金融服务外包已是刻不容缓。但是,银行如果真到了这个阶段才进行金融服务外包,只能尽量弥补由管理熵产生的管理无序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对银行是极其不利的。

3.当dS

五、提高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决策效益的主要策略

基于管理熵与管理耗散结构的理念,必须创造适当的条件,使得银行形成管理耗散结构,这也是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外包的主要目的。

(一)营造开放的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系统

银行系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在实业行业的优势,提倡和鼓励银行内部业务重组,积极开展银行与外部各实业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大银行与外部各实业企业或者科研单位的合作科研,增强与外部的合作。总之,银行要有计划地营造一种有利于银行与外部环境交换信息,技术的必备条件。

(二)构筑远离平衡状态的银行金融服务外包

银行要形成耗散结构,必须远离平衡态。第一,建立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的科学和有效的评价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必须以管理总熵为唯一的评判标准,有利于管理总熵的金融服务外包一定要实施,使得总熵增加的金融服务外包一定不能进行。第二,要全面实施银行内部员工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奖励先进,惩罚落后,这样的机制将会营造一个以形成管理耗散结构为银行企业文化的目标的充满升级和活力的动态稳定结构。

(三)强化民主管理,协调银行内部的良性互动

加强银行内部的民主管理,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增加管理决策的透明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银行内部员工之间的信息沟通网络,让每个业务流程的员工之间都有充分进行信息交流的机会和渠道,让全银行员工充分发扬民主,激发和集中所有员工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银行决策的科学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种和谐、良性互动的银行内部企业文化,促使银行内部业务流程之间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任佩瑜,,张莉.论管理熵_管理耗散结构与我国企业文化的重塑.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4):45-49.

[2]任佩瑜,张莉,.基于复杂性管理科学的管理熵、管理耗散结构理论及其在企业组织与决策中的作用.管理世界,2001(6):142-147.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6

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金融服务业中的外包业务在实践中迅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正日益成为国际服务业转折的重点,欧美等金融服务业务较为发达的地区均倾向于将金融企业中的非核心业务转移至更专业、成本更低的金融服务外包公司,以提升金融企业的竞争力(杨琳、王佳佳,2008)。

根据2009年中国外包服务研究中心及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的中国外包服务研究中心及中国国际促进会的中国外包服务发展报告研究显示,在2009年全世界服务外包的转移方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和日本等国家,它们约占全世界服务外包转移的96%,而服务外包的承接方则以中国、印度、新西兰以及俄罗斯等为主。2009年美国约占世界金融外包服务市场份额的60%以上,日本与欧洲占30%以上,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对于服务业的不断重视,金融服务外包市场必将迎来迅速发展阶段。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对于金融服务外包进行研究。

在关于金融服务外包的研究方面,研究者们认为,外包是衍生于价值链理论的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近二十年来,学者们对于金融服务外包,从其内涵、动因、决策风险管理等不同方面进行研究。但是,从研究的内容来看,由于金融服务外包的价值链与制造企业价值链之间的差异,研究者们对于金融服务外包价值链的详细分析不多,因此从价值链视角对于金融服务外包与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分析的不够细致,也体现不出价值链理论的基础作用。基于此,本文从价值链视角对于金融服务外包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进行分析。

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一)金融服务外包的界定

外包的概念最初由Gary Hamel 与C.K.Prcharad于1990年提出,他们在研究中认为外包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Michael等认为外包是指企业或其他组织将以前从事的(或将来要从事的)业务转移给外部供应商。而具体到金融服务外包,国际金融业权威机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是“受监管实体(金融机构)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服务商主要是企业集团内的实体或企业集团外的实体企业。同时,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某一服务商,本文的研究遵循次界定。

根据金融服务外包的界定,接着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研究对象与金融服务业务流程进行如下分析。从研究对象的视角来看,金融服务外包的研究对象包括:金融机构:是金融服务外包的需求方;外包服务商(也叫外包商、服务商、服务提供商等),指承担外包业务的实体,是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承担方;监管当局:主要指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部门(由于金融业务的特殊性,需要相应的监管部门);客户:金融服务的需求方。从金融服务的业务流程来看,金融服务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金融产品开发与设计营销交互决策阶段消费阶段反馈阶段。

(二)基于价值链理论的金融服务外包内涵

在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界定、研究对象及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基于价值链理论,可以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内涵进行分析。由于外包理论衍生于价值链理论,而价值链理论主要针对制造企业,在应用到金融服务业务中时,由于其特殊性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由于金融服务业务分不同类别,其业务流程也有所不同,因此,本文仅仅对基本的金融服务业务流程作分析,根据价值链理论,金融服务外包的内涵如图1所示。

(三)理论框架

根据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界定、研究对象及内涵的分析,其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根据基于价值链的金融服务外包内涵可以分为可外包的辅助活动、不宜外包的辅助活动、可以外包的基本活动和不宜外包的基本活动四类。那么,其与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就从这四个分类来进行研究,具体研究框架如图2所示。

金融服务外包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分析

(一)金融服务外包基本活动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分析

金融服务外包的基本活动分为可外包的基本活动和不宜外包的基本活动。从金融服务包含的基本活动来看,产品开发与设计、营销、交互决策、消费阶段和反馈阶段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共同构成金融业务流程(胡峰,2004)。这些基本活动如何才能区分哪些适合外包,哪些不适合外包呢?根据相关研究,在基本活动中,可以将金融机构并不擅长,而且将技术性、操作性较强的金融业务外包出去,而将金融机构本身擅长的,体现知识含量与未来金融业务发展方向的基本活动保留在金融机构中。同时,在对于金融服务的基本活动外包决策中,以金融机构为对象来看,金融服务基本活动的外包获得的收益或价值要大于金融机构自身运作所产生的价值,此时的金融服务外包才是有意义的,才能够对于企业的竞争力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从两个方面提出金融服务基本活动外包与竞争力之间的关系。

命题1:金融服务基本活动的知识型、技术性越强,标准性越低,其金融服务基本活动外包越能促进企业竞争力。

命题2:金融服务基本活动外包所获得的价值大于其自身运作的价值,金融服务基本活动外包越能促进企业竞争力。

(二)金融服务外包辅助活动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分析

金融服务的辅助活动分为可外包的辅助活动和不宜外包的辅助活动。金融服务的辅助活动包括物流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和风险管理等。由于辅助活动是金融服务基本活动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其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也极为重要。在金融服务辅助活动的外包决策时,与基本活动类似,其主要也是从辅助活动的基本特征和其外包获得的价值两个角度来进行决策。同样地,知识性、技术性越强,标准性越低的辅助活动越不适宜外包,而金融服务辅助活动外包获得的价值越大,其越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基于此,提出命题3和命题4。

命题3:金融服务辅助活动的知识性、技术性越强,标准性越低,其金融服务的辅助活动外包越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

命题4:金融服务辅助活动外包所获得的价值大于其自身运作的价值,金融服务辅助活动外包越能促进企业竞争力。

(三)基于价值链的金融服务外包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应用

基于价值链视角,可以根据金融服务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的特征和金融服务外包的价值两个原则来对金融服务外包进行决策。

从金融服务基本活动的特征来看,产品设计与开发属于知识含量高、技术性高和不可标准化的经营活动,营销阶段与消费阶段属于知识含量低、技术性低和可标准化的经营活动,交互决策阶段和反馈阶段与产品设计开发类似(王铁雁等,2012),因此,可以根据这些特征来进行外包决策。

从金融服务辅助活动的特征来看,物流、保险、风险管理等活动属于知识含量低、技术性低和可标准化的辅助活动,融资和结算服务属于知识含量高、技术性高和不可标准化的辅助活动,也可根据其特征进行外包决策。

从金融服务外包的价值来看,无论是基本活动还是辅助活动,假如其外包所获得的价值无论是成本减少还是收益增加,或者交付时间减少、服务质量提升等,均大于其自身运营所取得的价值,并且并非金融机构所关注的核心业务,则可以进行外包,否则不适宜进行外包,具体的决策过程可用表1来表示。

从表1中可以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决策过程与结果进行呈现,当然,表1中仅仅是根据一般的金融业务特征及外包价值进行的简单推断,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金融服务业特征及外包价值等均存在较大变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结论

目前,国内外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较为成熟的理论,本文从金融服务外包的内涵与界定入手,基于价值链理论提出了金融服务外包的分类,并提出了金融服务外包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的命题。最后,根据特征与价值两个原则提出了金融服务外包的决策过程。本研究是从价值链视角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理论研究,对于金融服务外包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当然,由于本研究仅属于理论分析,还需要在未来通过案例或问卷调查进行实证分析。

参考文献:

1.杨琳,王佳佳.金融服务外包:国际趋势与中国选择[M].人民出版社,2008

2.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编.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报告[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3.吴国春,高长春.金融服务外包研究综述[J].国际商务研究,2009(5)

4.Gary Hamel,C.K. Prahalad. 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 [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0,68(3)

5.王铁山,郭根龙,冯宗宪.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与承接策略[J].国际经济合作,2007(8)

6.魏欣,李文龙译.金融服务外包[[J].中国金融,2005(13)

7.Outsourcing in Forum.2005:Financial Services[J].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The Joint Forum,2005

8.杨勇,李晓明,郭文娜.产业链理论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运用[J].北方经济,2006(10)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7

关键词:合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论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综上所述,金融业的合业经营趋势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会经济金融形势都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时,才能够适当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目前我国所采取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而一旦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更为健全,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便可朝着业务监管综合化方向迈进一步。

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8

引言

随着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何增加基础物流活动中的高附加值成为许多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一般的基础物流活动包括仓储和运输,从目前的仓储物流企业看,大多数仓储业务依旧是提供简单的货物堆存服务。仓库功能单一,盈利模式单一,投资回报率低。当前实践表明,单一的仓储型物流企业是一种低端的、低利润的服务行业,发展前景堪忧。转型创新业务、寻求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是仓储型物流企业取得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仓储型物流企业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这就需要其突破传统功能的局限性,为客户提供多种多样的增值服务。基于此,本文结合金融物流的创新,探究仓储物流企业开展金融仓服务的切入点和运作模式。

金融仓储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学者对金融仓储的相关理论研究甚少,就目前可查询到的6篇研究文献看,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金融仓储的概念及业务种类”等方面。如孙颖、唐春宇认为金融仓储是指专业服务于金融业,为银行信贷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仓储服务(孙颖、唐春宇,2010)。陶永诚(2010)认为金融仓储是指为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仓储服务活动。对于金融仓储的具体业务种类,姚星恒(2010)、黄宁(2010)认为金融仓储的核心业务即动产监管和仓单质押。郭延安(2010)认为金融仓储业务模式可以归纳为:仓单质押监管模式、动产监管模式、授信融资监管模式和垫付货款模式四种。吴金旺(2010)认为金融仓储是创新的产物,它为银行提供动产抵质押品的仓储保管、监管、咨询等服务,银行行使抵质押物的占有权,使银行贷款更安全、企业融资更方便。陶永诚(2010)认为金融仓储的具体业务有:一是动产抵质押存放、保管与价值评估;二是动产抵质押价值标准设计;三是动产抵质押品价值动态监控与风险提示;四是受银行及借款企业委托,开展动产抵质押品变现操作,或辅助提供动产抵质押品变现信息和操作建议。学者们普遍认为金融仓储业务是指为金融机构提供仓储方面的技术支持,以保证相关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文认为典型的金融仓储业务不仅有物流活动中的融资,还应包括动产质押中货物的评估与监管、仓单质押中仓单的开具等。本文旨在讨论金融仓建立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探究金融仓的的运营主体、切入点和运营模式。

金融仓理论基础与内涵

(一)金融的核心是等价物的融会贯通

随着交换的发展,价值形式演变成了货币形式,货币作为商品价值的体现,其本质是替代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传统的金融机构,其最基本的业务是将社会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吸收公众存款),然后出借给急需资金的人(发放贷款),是货币资金供需双方的中介人,其宗旨是促进货币资金的融通。正如陈志武教授所说“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到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而由价值理论可知货币只是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形式,代表的是商品的价值。所以从本质上来说,金融意指商品价值的融会贯通,或者是可以代替商品价值的等价物的融会贯通。

随着市场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活动被纳入到金融范畴之中,而不再仅局限于货币交易。例如在国际贸易远洋运输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海运提单,虽然它不是货币,但同样具有金融属性。海运提单是代表在途货物价值的等价物,转让提单便转让了货物的所有权。正因如此,海运提单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发生价值的交换。

(二)仓储是供应链物流整合的基础

供应链物流管理的本质是整合,在货物流通过程中,有效整合其移动、储存等物流作业以及叠加在其上的商流、资金流,可以使供应链物流的价值最大化。位于供应链中的企业,通过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控制,组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这其中仓储是功能网链的基础(亦或是载体)。通过供应链的整合,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使仓储产生新的金融属性。仓储型物流

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协助下,可以有效地组织和调剂供应链中货币资金的流动,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服务,为供应链物流的运营提供有效的资金占用转移,实现新的价值交换和流通。这种商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机结合,使供应链中的不同企业获得了高附加值。

(三)金融仓的内涵

金融仓是具有金融功能的仓库,是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仓储型物流企业。这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仓储物流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成为某项金融活动的一部分,以保障融资、结算和监管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仓库自身开具的仓单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扭转。正如海运提单是在途货物的等价物一样,仓单也是仓库中货物的等价物,《合同法》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物权法》则明确定义仓单为一种有价证券,从而在法律上认可了仓单的流通性。

金融仓运作模式分析

(一)仓储物流企业开展金融物流服务的条件

我国物流企业的发展环境日趋严峻,行业间竞争加剧,单一的仓储业务已经难以支撑仓储物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物流服务形态由基础向整合、由粗放向精益的趋势已经成为必然。文章认为传统的仓储企业在开展金融仓服务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金融机构认可的用于存放质押货物的仓库;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占有权;有采购执行或分销执行等形式贸易业务支持,或者有某种商品的权(该商品必须是便于流通,具备透明稳定的市场价格体系);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或强大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可能面临资金链将断,或资金周转不济的企业,其对资金有需求的渴望;合适的质押物选择,质押物应合法,有较好的流通性和变现能力;仓储物流企业有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和有一定操作经验的业务人员,科学的业务实施流程体系以及严密的合同、业务等管理制度。

(二)仓单增值服务

仓单增值服务是指仓储物流企业接收到货物并检验合格后,为货物所有人开具代表货物价值的仓单,此仓单能够在特定的市场上进行流通或者作为银行进行仓单质押贷款发放的凭证。

1.期货交割库中的金融仓服务。期货交割库中的金融仓服务是利用仓库开具仓单并能够在期货市场上流通交易而获利的一种业务(见图1)。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铜的指定交割库有上海国储天威仓储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这些仓储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被称为标准仓单,不仅能够在交易所进行流转交易,还可以在交易所之外的市场上进行融资。交割仓库这一项增值业务可以为仓储物流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还是以铜交割仓库为例,来自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数据显示,铜交割仓库除收取0.40元/吨*天的仓储租金外,还会收取进库费、出库费、过户费、分检费等一系列其他费用,如表1所示。

2.电子现货交收仓库的金融仓业务。电子现货交收仓库的金融仓业务是指仓库开具的仓单能够在电子现货市场上进行流通交易。电子现货市场是以现货仓单为交易对象,通过计算机网络在相应的电子平台上进行集中竞价买卖,统一撮合成交,统一结算付款。国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该交易所上市品种包括原油、pta、聚酯切片等20多种,每种商品都有若干个交收仓库。如pta指定交收仓库包括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杭州临港物流有限公司等五家交收仓库或交收点。由交收仓库开具并经交易所确认过的仓单——《存货凭证》便可在交易所进行流通转让,实现货物价值的转移。另外,《存货凭证》还可作为凭证向交易所合作的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如“民生银行—渤海商品交易所存货凭证质押融资”产品、“渤海商品中间仓交易商融资”产品等。电子现货交收仓库金融仓业务流程与期货交割仓库金融仓业务流程类似。

(三)动产质押监管服务

动产质押监管服务是指银行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之时,需要仓储物流企业对债务人提供的质押物进行监管,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在这种模式下,金融仓主要为银行的物流金融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以保障物流金融整个业务的完成。仓储物流企业需要保证货物不出现物理上的损失以及丢失被盗情况的发生,否则将会担负起质押物的赔偿责任。按照是否允许质押物中途替换的不同,又可分为静态质押监管和动态质押监管。前者是指在质押期限内,不允许债务人对货物进行替换,直到债务人归还借款。后者是指允许债务人在质押期

限内对质押的动产进行替换,只需保证质押物的总价值维持在额定水平之上。对于动态质押监管业务来说,仓储物流企业不仅需要完善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还需要一定的动产评估能力,以保证对动产价值进行准确的核定,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此类金融仓的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动产质押监管费已成为一种新的盈利模式,目前监管方主要实行定额费用收取办法,如与工行合作的监管费每笔最低不少于5万元,与中行合作的中远物流每年则不低于20万元。

除上述金融仓服务模式外,还有统一授信模式下的金融仓服务、采购、分销执行的金融仓服务等。仓储物流企业应选择合适的服务种类,增强风险意识,加强信用管理,由内而外,由小及大地做好仓储金融服务转型,以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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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9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趋势的直接引发下,国际金融领域发生了一场以金融创新为主导的“金融服务业革命”。创新理论的奠基人、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指出: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即企业家对生产要素实行新的组合。它包括产品的创新、新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新资源的开发、新市场的开辟和新的组织活动的确立等方面。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在这场广泛而又深刻的创新浪潮中,金融创新究竟对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造成了何种影响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重要话题。

一、文献评述

国外学者们对金融创新影响的讨论既有微观层面的分析又有宏观层面的分析。微观方面的分析认为,金融创新作用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金融创新增加投资人和发行人在市场进行避险、投机和套利的工具选择范围,如Van Horne(1985)、Merton(1992)认为金融创新可以分散金融风险;二是金融创新降低交易成本及增加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如Merton(1992)认为金融创新使得资本集中并跨越时间和空间创造了流动性,可以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化为流动性强的资产,从而使得整个市场的流动性得以加强;三是金融创新减少信息不对称和成本问题。在宏观层面的研究,Miller(1986)和Merton(1992)是该领域的先行者。Miller认为金融创新有利于整体金融稳定和安全,严重的金融动荡将因金融创新而平息。Merton更是认为金融创新是金融体系发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作用的“引擎”。但是,Tufano(2002)认为Miller对金融创新有利于金融稳定的判断可能过于乐观,金融创新对金融安全的宏观影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国内也有许多学者研究了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关系。石睿(2011)分别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理论的分析了金融创新的影响。从微观层面看,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起到的促进作用;从宏观层面看,金融创新有助于货币融通、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发展安全等。而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可能带来金融脆弱性、危机传染性和系统性风险。陈子季(2000)从宏观方面在理论层面上对金融创新推动金融深化、金融创新活动中货币供求机制的变化以及金融创新与金融体系稳定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尹龙(2005)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联系起来,他认为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规范的监管是创新的制度保障,富有生机的创新是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

以上学者的研究很有价值,但大部分是侧重理论分析,在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影响的研究结论方面并未完全达成一致,同时,既有研究中实证研究比较缺乏。本文拟从银行微观层面的角度,在讨论金融创新对其信用风险影响机制的基础上,选择15家上市银行2004-2011年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银行内部金融创新对于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

二、银行的金融创新对信用风险影响的理论分析

根据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2007年金融创新监管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指出,中间业务收入是衡量金融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所以本文在讨论银行的金融创新时,主要指银行的中间业务创新。

总体上看,金融创新是金融深化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要求。总体而言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方面。

金融创新对于银行而言的积极影响比较明显。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而言意味着技术进步,金融创新过程中涌现出的大量新型金融工具,如票据发行、可转让定期存单等,不仅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效益而且有助于防范风险;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的重大突破,如“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联合管理理论”等,使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使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然而金融创新对于银行而言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1)金融创新扩大了银行的业务范围,出现了一些新兴的业务,而这些业务通常为表外因素,并不涉及账户的资产负债。这些业务主要依靠银行信誉,通过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等来收取手续费和佣金。表外业务的开展减轻了银行资本需要量的压力, 改善了银行当期收益和营运成本,提高了银行的盈利水平。但随着表外业务的增加,银行的或有负债也相应的增加了。一般而言,表外业务自由度大,透明度也相对比较差,这一缺点会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比如当银行提供各种担保、承诺以及备用信用证时,稍有疏忽就会使银行从中介人变为债务人。如果此时市场资金紧缺,这些活动它还会使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2)监管无力或失效所带来的银行信用风险。金融创新活动的日益增多往往会使国家放宽某些金融管制,或取消、修改一些法令法规。由于一些旧的金融管制取消,新的监管措施又没有跟上,从而在金融管理方面出现某些“真空”地带。这样,金融创新活动就极有可能因规范性不够,监管不力,引发过度竞争或无序竞争,从而加大金融营运风险。

综合考虑以上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正负面影响,从理论上无法确定哪种影响更明显,所以,金融创新给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并不确定。鉴于此,本文提出假设,金融创新给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正负影响有可能相互抵消,从而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并不显著。

三、银行金融创新对信用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择及数据来源

学者的研究表明,金融创新主要带来的风险是系统风险。这是因为(l)金融创新助长了投机活动,加剧了金融市场的动荡;(2)金融创新模糊了银行和非金融机构间的界限,使金融业竞争加剧,风险集中程度提高。所以本文选取了代表信用风险的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具体选取了15家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本文选取商业银行微观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影响因素的检验,最终选取了代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指标中间业务收入以及商业银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的占比、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总资产、总贷款数作为解释变量。由于本文研究金融创新对信用风险的影响,所以将金融创新水平作为解释变量。

本文首先选取了所有上市商业银行,在对各上市银行的数据进行平稳性分析后,剔除了没有代表性以及波动较大的一些银行的数据,最终选取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15家银行的2004~2011年的数据,所有的数据均来自各上市银行官方网站每年提供的财务报表。

(二)回归分析

在回归分析之前,本文运用EVIEWS软件对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进行LLC和Fisher-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发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总资产和贷款增长率都存在单位根。

将取对数的各变量再次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单位根以消除。

再消除各变量的单位根后,我们对修正后的数据进行F统计量检验,以确定各变量应该建立混合模型还是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对修正后的数据进行H统计量检验,以确定各变量应该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还是个体随机效应模型。通过检验,得出应该对各变量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运用EVIEWS软件,对各变量作回归,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上述的回归分析的R2为0.82,结果可以看出:中间业务收入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虽然是负相关,但是并不显著,其T值只有1.66,并没有超过2。也就是说,我们可得出结论:银行自身的金融创新水平对于银行的信用风险作用并不明显。

四、总结与建议

本文选择银行内部的金融创新视角,讨论金融创新水平对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结果显示金融创新对于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并不明显,这可能源于金融创新对于银行的信用风险的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相互抵消。我国正在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改革,金融运行的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不仅推动了金融发展的深化和金融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创新给经济带来了积极地效应,同时也增加了新的风险。我们应该发挥金融创新的积极影响,消除或减少金融创新带来的消极作用。

本文对于消除或减少金融创新给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健全和完善风险量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商业银行的风险度量模型;二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必须提高认识水平,明确金融创新的目标必须建立在降低分散信用风险,增强盈利能力,提高经营效率和促进金融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有所作为,进而使得金融创新活动有序而不混乱,充分发挥金融创新的正面效应;三是金融当局要强化对金融创新主体的行为监督,建立有效的业务经营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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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实务论文例10

Abstract:Financial conglomerates are a kind of creative organized form since the 1980s,which faces the special risks derived from complicated organized structure and internal trade at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Joint Forum has issued a lot of documents on financial conglomerates after their foundation,which aims at steadily operation supervision. The supervisory directives promulgated by European Union Commission put an end to the repeated supervision or supervision divorced from practice,which makes cooperative supervision of EU transitting from one industry to inter-industies,from institutional supervision to functional supervision.

Key Words:financial conglomerates,cooperative supervision,the Joint Forum,supervisory directives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7-0042-04

一、近年来金融集团的快速崛起及监管的必要性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深入打破传统分业经营的藩篱,商业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亦可提供信托、租赁等服务,金融业日益出现混业经营的发展态势,催生出兼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或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金融集团(financial conglomerates)。

如何界定此类新兴金融机构是一个似易实难的问题。金融集团竞争中心(Centre of Competence on Financial Conglomerates)认为,金融集团是由多个公司组成的集团,涵盖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金融业务在集团业务中占主导地位。在金融集团联合论坛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中,多元化金融集团(heterogeneous financial conglomerates)被定义为主要业务为金融业,且受监管实体至少涉及银行、保险和证券中的两个领域,并需要满足不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金融机构。

在欧盟2003年“金融集团监管指令”中,金融集团则被描述为应符合下列条件:(1)集团总公司是受监管金融实体,或集团中至少有一个子公司是受监管实体;(2)如集团总公司是受监管实体,其可为金融实体母公司,也可为金融实体参股公司,或是与金融实体通过合同、章程达成统一管理的公司,或管理、监督人员的主要部分与金融实体的同等人员相互兼职的公司;(3)如集团总公司不是受监管实体,则集团业务应主要为金融业务;(4)集团中至少有一实体为保险业实体,并且至少有一实体为银行业或投资服务业实体;(5)集团的保险业务总量以及银行或投资服务业实体业务总量都应占有重要地位。上述定义实际上以金融集团的若干表现形式来界定金融集团概念本身。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层面阐释了金融集团的内涵,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管理上和财务上的协同效应以及有效分散经营风险通常被视作金融机构并购进而发展为金融集团的主要动因。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倾向于组建“国家队政策”(national champion policy)来应对外来激烈竞争,并购后形成的金融集团将居于垄断优势地位,对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造成一定的破坏。金融集团可能通过掠夺定价(predatory pricing)、价格卡特尔、市场封锁(market foreclosure)、捆绑销售(tying arrangement)等形式获取超额利润,也可能过度扩张使金融集团形成“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优势,进而引发道德风险。

为了降低金融机构并购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国际金融组织及主要发达国家应建立专门针对金融集团的监管体系。金融集团不仅面临专业领域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还不得不面对由复杂组织结构及集团内部交易等问题引起的特定风险。世界银行公布了David H. Scott 1995年的一项研究报告,结果显示,金融集团带来的问题主要有风险传递、资本重复计算、透明度、利益冲突等四个方面。

集团的内部交易可能诱致道德风险,使风险在集团内各实体之间扩散。复杂的集团结构将降低集团的透明性,引起不同主体利益的冲突和经济力量的滥用。金融集团作为混业经营趋势下的创新组织形式,其特有风险将使传统监管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加强对金融集团的监管迫在眉睫。所幸不少国家已颁布有关金融集团监管的相关法规,如美国1999年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引入功能性监管概念和体制,集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业务于一身的金融控股公司取得了正式合法地位;日本1997年出台“由控股公司解禁所产生的有关金融诸法整备之法律”,对银行控股公司、证券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业务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实际上从法律上认可了金融集团的存在;英国1998年修订“英格兰银行法”,将英格兰银行监管银行业之职能移交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建立了允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联合经营的金融体系,促进了金融集团的健康发

展。

二、“联合论坛”对多元化金融集团的监管架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国际银行业监管最重要的框架性文件,其嬗变历程大体反映了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银行业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巴塞尔协议除强调银行业监管外,还非常重视对金融集团的监管,如协议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指出,“在全面并表的基础上,本框架的适用范围包括作为银行集团母公司的持股公司,以确保将整个银行集团的风险都涵盖在内”,“对银行集团已经多数持股或控制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通常应包括在全面并表的范围内”。巴塞尔委员会已将金融集团及关联金融公司纳入了监管范围。

然而,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法令的巴塞尔协议,对金融集团证券、保险、信托、租赁业务的监管却常常是鞭长莫及。为了强化这一职能,巴塞尔委员会于1993年会同国际证券监管者组织(IOSCO)、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IAIS),成立了由银行、证券和保险三方人士组成的“三方小组”(Tripartite Group)。“三方小组”实际上是三大国际组织利用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监管机构在各自领域的监管经验,成立起来的共同探讨对金融集团监管之道的专门组织。

1996年,在临时性“三方小组”的基础上,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券监管者组织和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共同成立了“金融集团联合论坛”(the Joint Forum on Financial Conglomerates,简称“联合论坛”)。成立之初,“联合论坛”由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等13国组成,欧盟享有“联合论坛”观察员资格,每个监管地区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监管机构均可派出一名代表。经过近3年的研究讨论和征询意见,“联合论坛”1999年颁布“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制定有关金融集团监管的一系列最低原则和实施标准。该文件包括“资本充足性原则”、“资本充足性原则的补充”、“适宜性原则”、“监管者信息分享框架”、“监管者信息分享原则”、“协调员”、“监管问卷”等7个专题文件,初步确立了金融集团监管的国际标准。

此后,“联合论坛”相继多项旨在监督金融集团稳健运营的文件,以切实加强对多元化金融集团的监管,如2001年推出“核心资本――跨部门的比较”和“风险管理实践和监管资本――跨部门的比较”;2003年出台“跨金融部门的运作风险转移”和“风险一体化趋势”;2004年颁布“银行、证券和保险部门的财务披露:问题和分析”、“金融服务外包”、“信用风险的转移”;2005年出台“高层次业务连续原则”;2008年开始实施“金融集团的风险集中”。尽管出台的监管规则所受褒贬不一,但“联合论坛”的确对规范金融集团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金融集团监管的法律架构已日臻完善。笔者以新近颁布的“金融集团的风险集中”为例,剖析“联合论坛”对金融集团的监管合作和协调。

“联合论坛”最初的监管重点在于金融集团的内部组织和管理,它建议对所关注的内部转移风险作出反应,因为内部转移风险可能危害金融集团内部更为敏感的部门稳定。2008年,“金融集团的风险集中”的推出原本是作为早期风险集中监管技术工作的一个后续文件,然而,从2007年夏天起草伊始,该文件涉及集中风险的特点,突出了信用危机与其他诸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

不确定性的转移已经成为当前信用危机中银行风险的中心。“联合论坛”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10个主要发达国家金融集团的数据确定管理风险集中于18个金融集团,这与另外的两份报告不谋而合,它的出版恰好揭示了在危机中一些金融集团风险管理的实际做法。“联合论坛”报告第一部分简要回顾了风险集中管理的传统方法;第二部分关注在金融工具快速膨胀导致风险在参与方之间转移情况下日益增长的风险集中管理活动,然后运用综合风险管理法分析金融集团公司管理方式面临的严峻挑战;第三部分讨论了大量与风险集中识别、管理有关的技术性问题,如风险集中所需资本的计量、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附录则涉及主要工业化国家监管体系的部分特征。

另外的两项报告是2008年3月由法国、德国、瑞士等国家的11个最大的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的高级督导组开展的“风险管理做法在最近的市场动荡中的考查”报告,以及2008年4月的“瑞银减持的股东报告”。按照“联合论坛”的观点,后一项报告可以看作是瑞银的“反省”报告,瑞银因贸易和投资活动的结构性失衡,特别是大量投资美国次级贷款证券而导致巨大损失,特撰报告向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作出解释。

三、欧盟“监管指令”对金融集团的监管架构

欧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功范例,对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历史由来已久。1986年的“单一欧洲法案”指出,拟于1992年建成一个涵盖金融市场的没有内部边界的“统一大市场”。由于各成员对金融集团的认识尚存较大分歧,对金融集团监管的初次探索也就无疾而终。1989年,欧共体理事会颁布了欧盟银行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二银行指令”,该法在“银行业务目录”中明晰了银行业务不仅包括传统商行业务,也涉及证券、信托等新型投行业务,由此可见,欧盟从法规上允许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对金融集团的监管仍属机构性监管。

为了确保监管机构履行审慎监管职责,对同质金融集团实施有效监管,欧盟相继颁布“关于对信用机构实行并表监管的指令”、“关于对投资公司及信用机构资本充足率的指令”,实施对银行集团、投资公司集团及银行/投资公司集团的并表监管;另一法规“关于对保险集团中的保险企业实行补充监管的指令”的出台,则将监管对象进一步拓展至保险业集团。监管法令的逐步完善延展了区域性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但对其最大的批评是上述法令尚未涉及异质金融集团,还存在着所谓的“监管空白”。因此,引入对异质金融集团的立法变得十分紧迫,同质性、异质性金融集团监管协同化逐渐提上议事日程,以增强欧盟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监管法律的一致性。

2001年,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对金融企业集团中的信用机构、保险业及证券公司之补充性监管指令及修订其它相关指令之建议案”,该方案消弭了欧盟对金融集团监管的重复、脱节现象,也使欧盟监管由行业监管向跨行业监管、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的方向过渡。翌年,欧洲议会吸收并采纳了这一指令,即我们熟知的“金融集团监管指令”。“监管指令”制定了对金融集团监管的所有补充条款,要求成员国于2004年8月前将指令内化为本国法律,2005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此项“监管指令”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金融业兼并浪潮,以及因金融机构联合操作日益加剧的风险。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界定了金融集团概念,确定了“补充监管对象”。“监管指令”适用于那些依据部门监管指令获得授权的欧盟受监管实体,受监管实体能否成为补充监管对象,主要取决于:(1)受监管实体是否为集团的一部分;(2)这个集团是否是金融集团;(3)受监管实体是否是需补充监管的对象。不难看出,补充监管指令并非指金融集团下所有公司都是补充监管对象,而是依据公司性质和类型来进行裁定。“监管指令”还区分了遵循补充监管规定的实体和集团中只能间接受到补充监管指令影响的单位。“补充监管对象”包括处于金融集团主导地位的欧盟受监管实体、母公司为设在欧盟的混合金融控股公司的欧盟受监管实体、平行性金融集团中的受欧盟监管实体。

第二,针对金融集团受监管实体情况,提出了系列“补充监管规则”,尤其在资本充足率、集团内部交易和风险集中、管理者资格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资本充足率方面,“监管指令”列出会计并表法、扣除和加总法、要求扣除法等三种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监管机关或协调员有权选择适用于金融集团的一种方法或组合使用这三种方法。欧盟成员国应要求受监管实体在金融集团层面具有适当的资本充足率政策,同时协调员要对受监管实体是否有这样的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受监管实体或混合金融控股公司至少每年对其资本偿付能力进行估算,估算结果由金融集团中受欧盟监管的领导层提交给协调员。

“监管指令”界定了金融集团的内部交易和风险集中,对于设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与风险集中的数量限额问题,尽管欧盟委员会持保留意见,但虑及数量限额对金融集团监管的重要性,“监管指令”采取了灵活做法,将该问题交由欧盟成员国自行裁量。“监管指令”提出,在欧盟立法进一步协调以前,各成员国可以设定数量限额,或允许其监管机关设定数量上的限额,或采取其他能达到类似目的的监管措施。

对于管理层人员的资格问题,“监管指令”要求各成员国银行控股公司的领导层人员应具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在协调员制度层面,成员国监管部门必须任命一名协调员,负责对金融集团中受监管实体的补充监管和协调。“监管指令”虽提出了协调员资格的认定标准,但有关部门可对这些标准作出取舍,通过与金融集团协商来选择另外的监管机构作为协调员。

第三,“监管指令”的其它要求。某种意义上,欧盟有关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在“监管指令”颁布之前尚不能称作完善,因为它只包含了所谓的部门监管,即监管对象只限于一个专门的金融部门,除了在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之外,对金融集团跨部门监管的作用非常有限。“监管指令”的推出弥补了这一不足,它倡导对跨多个金融部门的金融集团中的受监管实体进行补充监管。由于对包含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的金融集团的跨部门监管已经存在,此次的“补充监管指令”重在将保险公司纳入跨部门监管的体系中来。

依据“监管指令”,对集团内受监管实体的单一监管应继续成为有效监管的基础,补充监管实质上并没有替代现有的在一个金融机构合并或补充监管,而是提出了一种跨多个金融部门对受监管实体进行的附加的补充监管。换言之,“监管指令”试图实现在不同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以及欧盟不同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建立共同的监管框架,以便能从金融集团的视角出发实现审慎监督检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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