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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0 16:28:54

加工贸易论文

加工贸易论文例1

[摘要]后危机时代我国加工贸易企业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出口急剧萎缩,然而加工贸易确是当前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文章对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应进一步调整加工贸易政策:通过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完善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利用出口转内销政策,将加工贸易内销和外销都作为政策的导向;利用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促成加工贸易发展趋于平衡。

[关键词]加工贸易;贸易平衡;出口转内销;弹性调节机制

正确认识和处理进出口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人民币升值及各国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与措施的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加工贸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急剧萎缩,很多企业不敢接单或无单可接,为了缓解出口压力,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将目光转向国内市场。如何处理内销与外销的关系,本文提出笔者的思考。

一、加工贸易失衡的数据分析

一国长期的贸易顺差,必然会遭受他国的贸易报复。从一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来看,贸易平衡应该是长期发展的趋势,也是最好的选择。那么,我国目前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只有认清这个问题,才能尽量减少顺差,规避他国的报复行为,减少贸易摩擦,使我国进出口贸易趋于平衡、健康发展。

引起我国贸易顺差的原因很多,我们主要从贸易方式的角度出发,通过对2005--2009年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见表-1)。

从表-1数据可知,2005200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延续长期贸易顺差的态势,且贸易顺差的额度都较大。其中,一般贸易成为进出口贸易顺差的来源之一(2009年除外),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加工贸易的贸易顺差呈递增态势。

按照通常的理解,既然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而非一般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方式,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应该大于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从表-2数据可知,2005--2007年,加工贸易确实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但2008--2009年一般贸易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2005--2009年,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一般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到2009年,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在进出口贸易总值中占比为48.2%,加工贸易占比为41.2%。

从直接数据来看,这种进出口主要贸易方式的转变和贸易顺差的来源是相悖的。因为,一方面,贸易顺差一直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呈递增态势;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确呈递减态势。这种相反的变动趋势告诉我们,虽然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为了减少贸易摩擦,促使贸易趋于平衡,我们需要重点调整的是加工贸易而不是一般贸易。因此,处理好加工贸易的进口与出口,适当地将加工贸易外销的部分份额转向国内市场,减少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减少贸易顺差,实现长期贸易平衡的关键。否则,虽然人民币存在升值的预期,但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差依旧,会招致更多的贸易摩擦。

二、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分析

既然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来源,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加工贸易的大量顺差,为什么一般贸易不是造成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原因?只有认清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贸易顺差,促进贸易平衡。

(一)从加工贸易内涵的角度

对加工贸易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是把加工贸易理解为国际生产分工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反映的是全球生产分工协作关系;另一种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即国家对进口料件加工采取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方式,是政府部门操作层面上的保税监管加工贸易。本文所称加工贸易为第二种解释,加工贸易俗称两头在外贸易,即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等全部或部分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销往境外的贸易。

从海关监管层面上看,加工贸易主要表现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又称为保税加工,加工贸易货物通常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又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只有经过海关批准备案才能保税进口,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进口的加工贸易货物才是保税加工货物。也就是说,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所进口的货物不全是保税的,只有海关批准才给予保税待遇。由于海关给予暂时免纳关税的待遇,减轻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加上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导致大量外资涌入,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增多,加工贸易规模逐年增大,加工贸易呈现顺差。

(二)从加工贸易实质的角度

加工贸易顺差的直接表现: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从表-3数据可知,2005--2009年间,每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都大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且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速明显快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增速。

我们可以从加工贸易的实质角度加以解释。传统加工贸易是一种典型的两头在外的贸易,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在境内保税加工后返销境外。由于在境内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过程必然凝聚了物化劳动,导致加工成品出口价格必然高于加工料件进口价格。另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递增,导致加工贸易进口总值增加,进口总值增加又必然造成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加。于是,规模的扩大和成品价格高于料件价格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从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角度

近几年,我国政府出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思考,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目的在于限制和发展。限制主要体现在提高加工贸易的门槛,通过加工贸易商品和企业分类管理来实现,限制两高一资产品、低附加值产品的加工生产:发展主要通过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1 产业结构升级因素。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壮大之根源在于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人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优势相对于周边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渐丧失,以工资来衡量的单位劳动力成本已经不具有比较优势。因此,那些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的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出口成本优势降低,在整个加工贸易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比如鞋业、玩具业等。从近几年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来看,政策倾向从以往的劳动密集型两高一资产业转向高附加、高科技含量的产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科技研发与创新,政府也出台了对于高新技术加工贸易的鼓励措施。在政策

调整的影响下,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主要为资源性商品和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出口的则主要表现为工业制成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高于加工贸易进口产品附加值,于是造成加工贸易顺差。

2 产业链条延伸因素。对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比喻现在已不那么合适,传统的两头在外要么出口创汇少、生产工艺简单,要么对外贸易依存度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来料加工,在只赚取加工劳务费的同时,反而招致大量的贸易摩擦。虽然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本土企业参与较少,但加工贸易本土化程度在不断提高,本土加工贸易企业正逐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能力和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工贸易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进的方式,在国内采购料件的比重逐渐增大,延长了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带动了上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另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出的方式,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允许企业开展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在外发加工税收优惠上给予支持。通过这种大进大出的转变,带动了整个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使整个产业逐步形成积聚效应。这些举措,增加了国产料件的加工投人,减少了进口料件的数量,降低了加工贸易进口总值,提高了加工贸易产品出口的附加值,增加了加工贸易出口总值。

(四)从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角度

从2005年7月1日人民币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升值态势,这种趋势将持续。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以美元计价的进口初级产品成本降低,导致进口数量增加。而这些初级产品以料件的形式用于加工生产,转化为成品出口,人民币汇率升值不会过多影响成品出口,因为进口的料件作为贸易性投人品投入加工生产,人民币升值已经自动反映在成品的生产成本上。但是,投入生产的国产原料由于人民币升值,以美元表示的成品出口成本增加,价格上升。因此,人民币升值使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人民币升值还有利于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扩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贸易性产品的出口,也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促进贸易平衡

通过对加工贸易顺差原因的分析,我们进一步明确,

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适当增加加工贸易进口,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才能有助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实现贸易平衡发展。由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长期大规模小于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因此,我们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研究重点放在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上。

(一)适时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

通过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的调整,一方面,将以往部分允许类商品纳入限制类商品目录管理,将以往部分限制类商品纳入禁止类商品目录管理。通过该目录的调整,将那些大量出口,在加工贸易顺差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又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发展的产业纳入该目录之中,从而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目录调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将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这样,通过增加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方式,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二)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制度是为鼓励出口创汇、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而产生的,在加工贸易顺差的情况下,对加工出口产品从国内采购的料件给予退税,会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因此,应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的商品范围和退税比例。

(三)调整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通过台账的实转、半实转、空转、不转,结合区域差别待遇、企业类别差别待遇,对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调整,可以灵活地控制加工贸易企业交纳的税款保证金,增加或减轻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从而调整加工贸易的进口和出口。

(四)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政策

现行加工贸易政策是建立在超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是改革开放增加外汇储备的产物,优惠政策导致加工贸易的迅速扩张,导致加工贸易顺差的规模逐渐增大。在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应适时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措施,真正体现国民待遇,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五)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

国际贸易理论中的阶段保护论告诉我们,当一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且具有发展潜力时,政府应当予以保护,当该产业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产业竞争力或达到一定保护期限时,政府就应当减少或放弃对该产业的保护。借用阶段保护论的观点,我国应该将加工贸易作为一种阶段性的贸易形式,在当前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出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目的,对那些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应该结束或减少对其让利幅度;对那些依然需要政策呵护发展的加工贸易产业继续实施保护,以提高加工贸易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向贸易平衡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的产业退出机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从而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实质是基于一定时期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加工贸易产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区别地采取不同优惠政策,直至取消优惠,引导加丁贸易的转型升级,适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的行为机制。

1 建立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实施机制。现行国家的政策虽然作了相应的规定,将加工贸易产业(商品)进行分类管理,结合商品的税目进行细分,适时动态调整相关目录,明确哪些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哪些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哪些是禁止发展的产业。但相关政策调整后,企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该政策,有时对相关政策理解也存在着偏差,这就要求政策调整应配套相应的调整实施机制,明确谁通知、谁解释、谁服务,让企业能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发展方向,调整企业生产。

2 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除了对加工贸易产业进行细分评价外,还要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加工贸易能力与水平进行评价,对我国外贸政策和外贸环境进行评价。运用该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后,找出该加工贸易产业退出的临界点,当达到并超过该临界点时,表示该产业已经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转为一般贸易。

3 参照国际惯例,可以给予加工贸易产业一定的过渡期。当该产业达到临界点后,给相应企业预留一定的时间,让企业考虑如何将该产业与企业自身发展、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相结合,给企业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型提供足够的时间,顺利实现产业退出。在建立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基础上,我们还 要考虑,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建立相关模型,以期对相关加工贸易产业的退出提供实践经验。

(六)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政策的调整

为了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压力,将部分出口转向国内市场。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将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部分出口商品转为内销,并给予税收优惠,调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率,鼓励企业逐步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创立自己的品牌,从而达到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目的,在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不变或正常波动的情况下,减少贸易顺差。

具体而言,政府要将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作为政策大力宣传,改变企业长期固有的外销思维;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简化内销手续,商务主管部门、海关、税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积极探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奖励机制,对创立内销品牌按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收款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利用现有资源,研究国内消费市场的特点,打造企业内销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

通过出口转内销,将外销的一部分转到国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是一种最直接的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方法。因此,我们认为,应将加工贸易外销和内销都作为加工贸易政策的导向。为应对加工贸易失衡,可以建立一种弹性调节机制,在加工贸易顺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斜于内销,适当增大内销优惠,增加内销数量和比例;当加工贸易逆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向于外销,减少内销优惠政策和比例。通过这种内外销政策的弹性调整,使加工贸易内外销协调发展,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将加工贸易内销作为一种政策导向,需要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市场特点、不同消费群体,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内销与外销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外销产品内销要考虑产品结构、国内营销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售后服务和研发,这些对于长期关注国外市场的加工贸易企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何力,用海关监管的转型升级适应和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J]商务周刊,2006,(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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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志刚,论加工贸易的产业毕业制度[J]对外经贸实务,2009,(6):23-25

[4]李文博等论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的转型[J],东南学术,2009,(1):58-63

[5]张汉东,胡朝麟外贸出口转内销不应成为政策导向[J]对外经贸实务,2009,(12):20-23

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范文二: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

[摘要] 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虽然因具体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来源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 加工贸易 保税 出口退税 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贸易出口应税商品或不予退(免)税商品的征税制度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国产料件、保税进口料件区别对待,没有一视同仁,这显然不利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国内增值率。其次,虽然加工贸易料件与制成品内销制度中规定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未明示该规定是否也适用于制成品,从而使得企业可能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国家对某些制成品的进口限制,在国内销售该类产品。最后,根据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其补税时的完税价格按制成品的成交价格审定;而区外企业内销制成品时,则按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一般情况下,制成品的成交价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价格,而且根据关税升级理论,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要高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因此,这种差异显然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利。

总之,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并且其税收管理涉及税务与海关等多个部门,从而导致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引导我国加工贸易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提下,我国各相关部门应协调统一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在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的基础上,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确保我国加工贸易制度的健康发展。

加工贸易论文例2

毋庸置疑,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首先加工贸易是我国贸易增长的主要动力,我国实施的是出口替代型贸易战略,以出口的发展带动贸易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加工贸易作为我国进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更是无以替代的,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到2001年间,加工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长率达到29.4%,加工贸易进口的年均增长率达到24.1%,其他贸易方式出口年均增长率为9.6%,其他贸易方式进口年均增长率为10.3%,而我国GDP的年均增长率也远远低于加工贸易;其次,加工贸易带来了新产品、新技术,推动了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再次,加工贸易有利于就业的增加;最后,加工贸易有利于平衡我国国际收支。

二、当前经济形势对我国加工贸易的影响

2008年,世界经济发展遭遇寒冰。先是由于高油价、高粮价造成的通货膨胀阻碍着各国经济发展,后是美国的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形势急转直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经济滑坡,作为直接反映世界经济发展状况的对外贸易更是受到严重影响,各国对外贸易发展都不同程度的放缓甚至出现减退。

世界经济发展在面临严峻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世界经济经历了2003-2007年连续5年的快速增长,货物、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跨国界流动使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世界三大经济体美国、欧盟、日本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受到了重创,发达国家经济衰退引发了金融市场动荡,进一步降低全球经济的增长速度。与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发展中国家似乎已经成了此次金融危机中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各国都已成为世界经济有机体的一部分,所以发展中国家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从外汇储备方面来看,近年来,由于国际市场需求旺盛,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大量的出口增加了本国的外汇储备,如今,全球经济活动放缓,发达国家进口需求萎缩,这首先影响到出口制成品的国家的经济增长,进而导致这些国家对能源与初级产品的进口需求下降,从而导致整个世界贸易量的减少,发展中国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的出口收入减少,经济增长减缓。中国作为世界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也不可避免地要面临上述问题,由于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根据净贸易条件的计算,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已经超过了60%,虽然外贸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不一定能达到如此高的比例,但中国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也由此可见一斑。

回顾2008年,我国的加工贸易受经济形势的影响非常大,首先从加工贸易集中的出口加工区来看,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再到环渤海湾经济圈,这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阵地,出口加工区比较密集,从这些地区的加工贸易开展情况来看,2008年出口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减速,出口减速进而导致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放缓;由于人民币升值,企业生产成本、劳动力工资成本提高,经营风险加大;金融危机影响下外商投资信心受挫,甚至会抽回资金;以及由于以上问题引发的其他社会矛盾等。

三、在逆境中求生存、求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见我国的加工贸易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大,鉴于加工贸易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如何积极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缓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因素,保持加工贸易继续发展的势头,继续以加工贸易带动出口的发展,这与政府、企业、个人都息息相关。总结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加工贸易发展的成果与不足来看,我国的加工贸易要想顺利度过此次金融危机,继续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最根本的是要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改变加工贸易的增长方式。

1.政府采取相关措施、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

我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主要是在出口加工区进行“圈养式”封闭管理,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提高加工贸易的监管效率,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通过加工贸易走私现象。这一措施有利于提高守法企业的通关效率,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松的管理,又有利于改变分散经营、监管困难的现状,大大促进了中国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近几年,国家也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改进、完善对加工贸易的制度化管理,如《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不断调整加工贸易的商品目录,尤其是限制类和禁止类商品目录,有效地加强了加工贸易的监管。

2.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拥有商标的企业也仅有40%,国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很多企业有制造没创造,有知识没产权;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国外的申请占82%,且技术含量较高;来自国内的申请占18%,且技术含量较低。以苏州地区加工贸易为例,2005年苏州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已达1073亿美元,占全国的15.5%。但是,目前苏州地区加工贸易的主要优势更多体现在最终产品总量上,如2005年苏州地区共出口笔记本电脑1597万台,货值109亿美元,贸易量约占全球的1/4,但这些装备全球的“苏州造”笔记本电脑几乎全是加工贸易贴牌组装生产,企业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研发设计、特殊材料、关键部件及产品销售均严重依赖外方。针对这种状况,我国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加工贸易生产结构的优化,取决于创新产品的开发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我国缺乏资金和自然资源,但不缺少劳动力,而且也有相当程度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因此我国未来加工贸易的发展方向是智力与劳动力结合的中间产品的生产与出口,即从现在的国内劳动力与外来设备、技术、原料和配件相结合的最终制成品生产与出口转向国内智力、技术、劳动力与外来设备、原料、配件相结合的中间产品生产,从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加工贸易的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

3.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在逐步上升,结构调整正在进行,一批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企业的转移成为必然,内陆省份应考虑如何构造自己的比较优势,迎接新一轮的产业转移。提倡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内陆地区转移,并不是任何区域都有条件开展加工贸易。在内地,机会成本与沿海相比可能较低,但运费较高。所以在中西部地区有条件开展加工贸易的区域,产业的选择同样是不同的,各个地区应根据自身的特色选择最有利可图的产业。

4.开拓思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加工贸易企业销售额下降,那么企业应在继续稳定现有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拓展新的客户群,从而增加订单数量,同时加大企业新产品的开发力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产品的总体竞争力,进而对整个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生产布局进行整合,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1]隆国强:加工贸易—工业化的新道路[M].中国发展出版社.

[2]在线国际商报.

[3]薛永久:国际贸易理论研究[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加工贸易论文例3

(1)全球化的竞争压力。

我国加工贸易产业整体竞争优势仍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中低技术、成熟技术的工序上,加工制造档次仍处于低端。在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全球化趋势下,企业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激烈。

(2)面临产品生命周期的压力。

在成品的市场,因为技术开发的速度极快,时尚的变化也很快,产品寿命周期也变化的很快,所谓利基产品,有时数年间就变成毛利率只剩几个﹪之微利产品,而对企业经营产生极大之压力。

(3)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

加工出口生产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目前,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加工贸易分别占74%和89%,外资企业分别占73%和87%,出口产品明显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目前我国95%的医药、80%以上的芯片、70%以上的数控机床和纺织机械、90%以上的汽车专利都是国外的。

(4)面对附加价值的压力。

一般的制造、组装的企业就是所谓的低附加价值产业,为了维持生存,只能不断地扩充产能,维持获利。但是只要市场萎缩、产品价格下降、产品销售不再成长,企业马上面临经营危机。为了克服低附加价值的压力,企业缺乏思考往产业发展趋势中之高附加价值的方向来移动。在产业中没有掌握关键技术及关键零组件无法提高附加价值;一般制造或代工只是低附加价值的创造。

(5)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制造加工产业。

根据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数据测算,目前从事加工贸易的台港资企业超过6万家,占台港资企业总数的65%,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尤以广东、福建、江苏三省为最多。

1.2宏观层面面临的问题

(1)加工贸易的发展造成我国外贸依存度过高。

加工贸易发展优劣决定我国整个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仍处于传统发展阶段,是典型的大进大出模式,出口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低下,导致我国整个外贸出口后劲不足。

(2)产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目前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利用外资从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种方式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加工贸易还未得到充分发展时期,对于我国对外贸易额的增长和我国产品早日进入国际市场所具有的意义;但是,必须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引进先进技术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却未能得到很好的实现。由于我国利用外资多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因而外资并未带来多少先进技术;而且,由于外资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行业,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和产品的过剩。从国内看,由于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的过分膨胀,引起产业结构不合理更加严重,激化了本来就存在的能源与原材料之间的矛盾。

(3)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国加工贸易主体,其战略和目标影响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向。

“外资为主导,加工贸易为主要方式”的格局明显。在货物出口中,加工贸易所占比例超过50%;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例超过90%,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占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给予产品出口型外资企业相当多的特殊优惠,其目的是促进我国对外出口规模的扩大,缓解当时我国外汇短缺带来的压力,充分发挥对外贸易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大量的外资从事附加值较低的最终装配环节的简单加工贸易,加工贸易虽然规模上不断扩大,但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却很有限。

(4)我国加工贸易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

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基础好、发展快、规模大,中西部地区无论从规模还是发展速度看,承接加工制造产业和加工工序转移的条件还不成熟,存在较大差距。

(5)目前加工贸易政策不能满足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对加工贸易企业样品管理无明确扶持措施,附加值高的售后服务环节受政策规定只能在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开展等。

(6)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并向高级化发展,促进产业链加速向我国延伸。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全球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发达国家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和信息密集型服务业,发展我国家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一般的技术型产业,促使国际产业链以加工贸易为主要形式不断向我国延伸。

2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必然性

在我国的贸易结构中,一般加工贸易占到了50%以上,其中外资企业出口比重超过80%。国内企业的加工贸易总体上还处于价值链低端。从国际来看,国际产业面临新的趋势,从一般制造业转移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和服务外包的兴起转变。从国内来说,我国确定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我国政府对国内资源的占用、土地的占用和能源消耗、节能减排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国家产业升级适应国际产业变化的一个主动调整,也是为了促进加工贸易的升级。

3我国加工贸易转型的方向

(1)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明确生产要素推动、投资推动、创造推动作为加工贸易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和任务;要准确把握国际产业发展方向,不仅把加工贸易作为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的载体,更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参与国际分工的模式要从引用外资为主转化为引用外资与对外投资齐头并进的新思路;要重点考虑加工贸易的发展对国内产业、企业、产品以及产品内部工序的带动、辐射和扩散作用,海关应鼓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国内企业积极参与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体系和全球采购体系。

(2)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

要调整加工贸易监管制度,海关要鼓励对加工贸易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延长加工贸易的产业链,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不断提升世界加工制造业重要基地的功能,鼓励国内有竞争力的企业为跨国公司提供更高层次的合作配套,真正掌握参与和管理全球化企业的经验和窍门;处理好转型升级与引资质量并举的关系,海关应配合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政策上的落差,有效地将资金和资源引入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产业,同时提供个性化服务。

(3)实现加工贸易的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

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无疑要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靠自主知识产权和自己的品牌,这样才能树立国民经济的自主骨架,实现独立自主的新型工业化。但这并不排斥引进技术和利用外资。我们强调的自主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创新或模仿创新。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封闭起来发展。只有充分利用科技要素全球流动的机遇,加强引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创新或模仿创新,就能把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与实现我国技术的自主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一起来。

(4)实现优化加工贸易的区域结构布局。

现在加工贸易基本上都集中在沿海地区,当然和沿海的区位优势以及加工贸易的特点有直接关系。但是总体来说,东部地区占了加工贸易的97.5%,而中西部21个省区市只占加工贸易的2.5%,是极度的不平衡。而我们的西部资源很丰富,过去几十年的建设,中央政府很多投资也是集中在中西部的,所以高等院校,尤其工科院校很多,人才优势非常明显的。

(5)从单纯的加工制造向上下游延伸。

在价值曲线中我们是属于“微笑曲线”的低端,大部分产品是处于这个低端,上游就是设计、研发,树立品牌,我们要同时向服务,包括营销,向这个方向延伸。

(6)构筑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指向的创新体系。

全球生产网络、加工贸易和产业集群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业集群已经成为特定区域开展加工贸易的重要平台和条件,在某种意义上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就是加工贸易产业集群的整体升级,是其核心产业集群创新与学习能力的提升。

4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对策

(1)产业政策的引导。

对加工贸易,尤其是外资从事的加工贸易予以产业政策的引导,在鼓励外资从事上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以外,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部分优惠,以此来刺激外资从技术层次较低的加工贸易领域撤出并投入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中去,从而发挥外资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促进作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可以根据国际经济新形势和国际产业转移新趋势,更好地接纳国际产业转移。把国际合作重点从一般制造业转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争取在国际分工中占据较为有利的地位。

(2)放宽加工贸易范围。

监管部门对加工贸易的管理集中于对企业生产制造环节的关注,把有形物质监管、实质性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出口成品与进口料件的数量对应关系作为开展加工贸易必不可少的关键条件,直接导致我国无法将技术含量高、增值收益大的研发设计、营销以及后续服务等环节纳入加工贸易业务范围,已严重不适应当前产业链环节外包化的加工贸易发展趋势,制约了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延伸,影响了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3)拓展保税区域功能。

目前我国出现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保税物流园区等多种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均是应加工贸易生产、商务、物流等方面的需要而设立的,但任何一种单独区域(场所)的功能都是割裂的,市场主体不可能在一个区域(场所)中获得所需的整套服务,导致加工贸易生产加工与物流服务相脱节,研发、制造、营销环节相阻隔,同时造成企业操作手续繁琐、监管部门压力较大、社会资源浪费严重等一些负面现象。

(4)明确准入退出标准。

制定产业指导目录,建立加工贸易准入退出机制,是引导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政策并未对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进行甄别,而是将简单工艺加工贸易和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加工贸易不加区别地给予优惠,没有很好地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精神,不利于我国的加工贸易向延伸产业链、提高增值率和技术含量的方向发展。而有时因为一些政策目标,又简单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予以限制。但在同一产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生产环节、工艺技术、成品科技含量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对资源消耗、环境污染、贸易摩擦等指标有着不同的影响。

(5)引导加工贸易实现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梯度转移。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要更好地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引导加工贸易实现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区域发展格局。中西部地区具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的比较优势,在某些生产制造领域积累了的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当地企业和政府也有极大的积极性。

(6)加工贸易企业加强。

一个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主要表现在该地区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所从事的价值链环节或模块在全球生产网络体系中地位的提升。在全球生产网络中,高层级主体特别是领导厂商之所以能够占据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价值链环节或模块,是因为他们控制着相关的“稀有资产”(这些“稀有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如设备等,也包括无形资产,如技术、品牌等)。加工贸易企业要想提升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地位,就必须逐步获得这种“稀有资产”。研究表明,在“稀有资产”获得及加工贸易升级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加工贸易企业的创新能力。要大力推进品牌战略,促进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将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转型升级对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而言,既是压力,也是机遇。必须抓住机遇,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和自主品牌发展,在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这对我国经济快速、稳定、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德学.全球生产网络与加工贸易升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罗兴,蔡宜斌.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作用的实证研究[J].对外经贸实务,2002,(5).

[3]李晶.外商制造业投资对国内产业升级产生正外部性的实证分析[J].当代财经,2003,(12).

[4]马强.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5,(32):34-39.

加工贸易论文例4

一、新问题的提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跨国公司出于全球配置生产资源以获得更大利益的考虑,在东亚和美洲等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加工贸易活动。跨国公司从全球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在劳动力成本较低的经济体所在地进行加工装配,然后再销往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生的“零售业革命”,零售业跨国公司通过从全球采购商品,将更多国家和地区吸引到了加工贸易活动中来。

发展中经济体多是通过加工装配活动参和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化进程,而不是进行全面的贸易自由化革新。这是因为:第一,相对于自由贸易来说,加工装配活动只将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市场开放给外部资本,避免本地幼稚产业受到冲击,降低了开放的经济风险,是吸引外资到出口产业的次优选择。第二,加工装配活动提供了FDI(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发展中经济体的通道。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相比,发展中经济体的资本资源相对短缺,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就可以吸引大量的FDI进入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产业,优化了资源结构。第三,和所有领域答应外商投资相比,开展加工装配活动有较小的国内政治风险。对原材料进口、加工装配环节和加工产品出口实施的全程监管,能有效避免外资对民族工业和经济的控制。因此,20世纪50年代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以及拉美的阿根廷、智利,70年代东南亚的马来西亚、菲律宾及南亚保障程度很高的印度,乃至80年代的中国大陆等国家和地区都纷纷加入到加工装配活动中来。

从事加工装配活动的经济体基本都是从进口替代战略起步,而后转向出口导向战略的。其中的两个现象应予非凡关注:第一,东亚的成功和拉美的失败。1960年~1973年间,中国台湾和韩国实际GDP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4%和8.9%,智利和阿根廷则仅有3.4%和3.1%,同期台湾地区和韩国出口增长率分别为28.7%和42.3%,智利和阿根廷仅有7.4%和8.9%;在这一时期,台湾地区和韩国的消费价格指数年均上升3.7%和12.7%,而智利和阿根廷的物价上升幅度则达到了42.9%和27.5%,即便在受两次石油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发生滞胀和国际贸易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台湾地区和韩国的出口增速仍达到了17.3%和20.5%(Lin,1988)。为什么资源相对贫乏的台湾地区和韩国出口获得了良好的增长,并因此产生了经济增长和价格稳定的良性循环?而资源相对丰富的智利和阿根廷的表现却大相径庭,陷入了国际收支危机、慢性通货膨胀及缓慢经济增长的泥淖。第二,即便是在加工装配活动比较成功的东亚,有的经济体从加工装配活动向加工贸易活动成功转型,有的加工装配活动逐渐萎缩,其中原因值得玩味。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也加入到了加工装配活动中来,目前也发展到一个要害时期,先行者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是什么,是本文试图回答的新问题。

二、成功和失败:台湾地区、韩国和智利、阿根廷加工装配活动的比较探析

1.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加工装配活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尽管台湾地区、韩国、智利和阿根廷当时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初期他们促进工业化的政策却是非常相似的,都以进口替代战略起步。为扶持本地产业发展,都制定了鼓励进口替代、排斥外部竞争的政策,如在外汇使用、银行贷款和税收方面提供优惠,并通过人为控制的汇率政策、对出口产品征税等限制产品出口,使稀缺资源从传统出口部门向城市新兴工业部门流动。1949年~1960年间,台湾地区、韩国、智利和阿根廷的出口增长率仅有4.3%、2.1%、4.7%和0.3%,GDP的实际增长率也只有7.6%、3.8%、2.0%和3.6%(Lin,1988)。事实说明,这是一种对出口和经济增长及劳动生产率提高效果都不好的发展战略。

台湾地区和韩国是发展战略转型较早的经济体,从20世纪50年代末先后进行了政策变革,包括实行货币贬值和取消扭曲价格的多重汇率,以鼓励竞争和出口。由于和日本的历史渊源及当时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台湾地区和韩国成为日本转移加工产业的首选地。为鼓励加工装配活动的开展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台湾地区于1966年建立了第一个出口加工区——高雄出口加工区,韩国于1970年建立了马山出口加工区,加工装配活动成为台湾地区和韩国走出口导向工业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智利和阿根廷在60年代也对其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采取各种激励办法来促进加工贸易出口。比如,智利从1958年开始对进口原材料免除间接税和进口关税,以鼓励加工产品出口;阿根廷从1962年就开始返还出口工业品生产过程中对进口原材料征收的关税,从1967年开始返还对加工出口产品征收的国内税收,对加工贸易出口的优惠信贷也被推出,从1967年开始,出口商可从其纳税收入中得到10%的返还等。

2.内部政策存在差异

在台湾地区和韩国,蒋氏父子和朴正熙执政多年,政局较为稳定,因此政策比较稳定;相反,智利和阿根廷的革新因为政局动荡、整个社会缺乏共识一直扭摆。对台湾地区和韩国来说,资源相对贫乏,人口压力较大,出口较少,刺激制成品出口的动机明显比智利和阿根廷强烈,而且,台湾地区和韩国既无大地主阶级,也无有政治背景的劳工集团,矛盾较为缓和,在其工业化进程的要害时刻,台湾地区和韩国能够推行有利于新兴出口产业的政策办法;智利和阿根廷国内存在着有相当影响,但却是相互对立的农村大地主阶级和城市劳工集团,加工贸易政策和对这些集团有利的进口替代政策相冲突,导致政治动荡和政策变化无常。这是加工装配活动在东亚获得成功,拉美走向失败的原因之一。

3.劳工成本、通货膨胀方面存在差异

加工装配活动需要得到极具竞争力的要素成本支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地区和韩国因为通货膨胀率较低,劳动力成本的上升速度比起智利和阿根廷要慢很多,反过来又抑制了高通胀的发生。相反,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智利和阿根廷的消费价格指数年均超过20%,高峰时超过了50%(Lin,1988)。货币工资的过快增长导致了持续性的通货膨胀,因为劳动力成本上升过快,必须让本币频繁贬值才能保持国际竞争力,这种贬值又通过增加进口成本、工资进一步增加和财政现状进一步恶化从而拉长了通货膨胀周期。

台湾地区和韩国加工企业的工资水平比较稳定,和其富有弹性的劳动力供给密切相关。以台湾地区为例,战后土地所有权的革新给土地所有者提供了激励,使其五六十年代农业生产率快速增长,提供了大量劳动力(包括女性劳动力)进入加工产业而缓解了工资上涨压力。相反,五六十年代智利和阿根廷的农业表现并不好,失衡的汇率和和内向型发展政策有关的贸易条件阻碍了农业生产,因为政府很少对农业进行制度革新和技术支持。智利和阿根廷女性参和加工装配活动的现象也不普遍。

加工装配活动必须控制劳动力成本和物价水平的过快增长。不难想象,在一个高通胀的环境下加工装配活动是难以顺利开展的,外部资本将望而却步,加工装配环节的比较优势将随着恶性通货膨胀而被彻底葬送,长此以往,拉美在一条走向失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4.石油危机中应对办法的差异

第一次石油危机后东亚经济体调整了他们的经济政策,采取了诸如紧缩货币政策来控制通货膨胀,小心谨慎地借取外债等政策。相反,拉美则继续扩张其外债,这些政策使其经济在石油危机后的前两年快速增长,却埋下了通货膨胀和经常账户赤字的祸根。石油危机后“石油美元”充斥国际金融市场,可以很轻易地借取大量美元,这些外债的实际利率很低甚至为负,这是智利和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在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扩大借债规模,以支持国内投资和进口的主要原因,也是拉美国家工资和私人消费没有被限制的原因。

不幸的是,这种现状并没有持续太久。第二次石油危机后,世界经济进一步恶化,全球发生经济滞胀,主要工业国为治理通货膨胀不得不采取更加严厉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结果是发达国家的进口下降,实际利率上升,拉美国家也难逃厄运,货币贬值、工资调整和公共债务重组,导致了财政货币政策膨胀,引发了拉美地区螺旋式的通货膨胀,加工装配活动远离了它们。

三、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加工贸易活动的比较探析

1.从加工装配活动到加工贸易活动经济,宏观

既然台湾地区、韩国的成功经验表明,积极参和加工贸易活动可以快速发展经济,作为后来者,就应该借鉴其发展模式并采取相关政策,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出口产业来实现就业、出口及经济增长等多重目标。从70年代开始,“四小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都在转变发展战略,实施了以加工装配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出口导向型战略,造就了新的经济奇迹。

加工装配活动仅指加工装配环节,加工贸易活动还包括研发、零部件制造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假如能够大幅度增加出口,能够解决大量劳动力就业和大幅度吸引FDI,加工装配活动就是成功的;只有产生了内部联系效应,获得了技术溢出和本地经济发展,加工贸易活动才是成功的。假如说亚洲“四小龙”(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韩国、新加坡)和“四小虎”在加工装配活动中是成功的,“四小龙”的加工贸易活动也是成功的话,那么,“四小虎”的加工贸易活动效果就不太理想了。

加工贸易的发展通常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大量外资流入,适宜开展加工装配活动的产业(多数是纺织品、服装和电子产业)开始占据统治地位,生产规模和出口大幅度增加;第二个阶段,外资流入可能放缓甚至下降,出口增长率下降,和此同时,劳动力成本和劳动技能水平上升,高附加值产业开始取代加工装配活动;最后,开始向外转移失去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假如本地实现了向高附加值的上下游生产环节延伸,或者生产并出口零部件,或者进入服务领域从事加工贸易的中间人服务,那么加工装配活动就成功转变为加工贸易活动;否则,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意味着本地在加工装配活动乃至于加工贸易活动中优势地位的丧失。

2.对东亚和东南亚加工贸易活动成效产生差异的解释

如前所述,东亚和拉美是最早承接加工装配活动的地区,遗憾的是,拉美地区因为摇摆不定甚至是失误的政策,而和加工装配活动渐行渐远,从而使台湾地区和韩国很少面对来自其他经济体的直接竞争,大量的FDI流向了台湾地区和韩国。此时,很少有发达国家以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加工产品的进口,韩国的加工能力甚至都不能满足旺盛的国外需求,不得不将一些加工合同转包给出口加工区外的企业。但从70年代末开始,加工装配活动所面对的国际环境就完全不同了。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经济体熟悉到进口替代战略的局限性,纷纷转向出口导向战略,开展加工装配活动是新的发展战略的核心部分,这样,加工装配活动在吸引FDI和争夺出口市场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尤其要面对来自中国大陆强有力的竞争;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劳工团体的压力,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施加了更多的贸易限制。即便如此,80年代亚洲的加工装配活动仍是引人瞩目的,期间流向发展中经济体的外部资本超过90%流向了东亚和东南亚,为该地区加工装配活动的开展注入了活力。

但是,随着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加工装配活动陆续进入第二和第三个阶段,后续发展新问题相继暴露出来,技术转移、后向联系成为决定加工贸易活动和区域经济发展成效的要害。相对而言,机器电子、化学、金属冶炼、橡胶等行业可以获得较多的技术溢出,而纺织、服装行业的技术溢出效果较差。除了中国台湾和韩国以外,东南亚国家的后向联系都很有限,增加值部分主要是当地生产工人的工资。在台湾地区,25%~50%的原材料在本地采购,1980年上千家为加工企业配套的本地企业开始生产原来需要进口的原材料、部件及设备。而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本地采购率只有15%,马来西亚只有3%,净出口都在20%以下,转包形式的后向联系也很有限(Yuan、Eden,1992)。试想,假如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在加工装配活动中的比较优势丧失,外资撤走,他们还有什么优势参和全球的加工贸易活动?这是他们不能由加工装配活动成功向加工贸易活动转变的主要原因。

获得技术溢出效应的途径还有在职培训、质量控制和市场营销,从1966年~1979年,台湾地区超过4000人被送出去进行技术培训,越来越多的当地技术和管理人员取代了外国专家(Yuan,Eden;1992)。签署技术合作协议是台湾地区获得技术溢出的另一个途径,这使得原材料和零部件生产商的技术得以升级,当地企业生产的中间投入品的质量得以提高,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得到改进。技术溢出中的知识外溢,使台湾地区原来在加工企业工作的雇员有能力在岛内和大陆开办自己的加工企业。除此之外,台湾地区和韩国还在鼓励后向联系和技术外溢方面做出规定。

四、中国大陆的加工贸易活动

1.中国大陆加工装配活动由弱转强的原因

中国大陆加工装配活动起步略迟于东南亚国家,发展历程也并一帆风顺。鉴于东亚和拉美地区的经验和教训,中国大陆在鼓励加工出口的政策上是积极、优惠和一贯的,和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所采取的政策也是大同小异,所以加工装配活动取得成功应在意料之中。但是,中国大陆的加工出口却经历了初期的缓慢成长(见表1),其中原因值得注重。

早期加工贸易出口规模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基础设施落后。早期中国大陆的出口加工产业集中在对外开放的窗口——4个经济特区,它们都远离工业中心,邻近缺少相关的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基本是空白,这是早期经济特区加工装配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第二,吸引FDI的数量不大。和其他发展中经济体一样,资本严重缺乏是当时中国大陆资源结构的主要特征,加工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必须依托外部资本,这也是成功开展加工装配活动经济体的经验总结。但是,1991年之前中国大陆利用外资的规模很小,且主要来自有文化和种族渊源的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利用外部资本发展出口加工产业的效应并不明显。第三,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发展加工产业需要一支数量庞大的低成本的劳动力大军,但中国大陆的劳动力市场结构限制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由于加工产业就业市场属于次要劳动力市场,工资低、工作条件差,所以城市劳动力宁愿等待就业机会,也不愿到加工企业谋职,而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加工企业所需劳动力只能来自邻近的农村地区,数量有限,阻碍了加工装配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中国大陆的加工贸易出口由1980年的6.56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4165亿美元,年均增长30%,创造了世界贸易史上的奇迹。其更为成功的原因在于:第一,农村经济体制革新为加工企业提供了大量低成本和高素质的劳动力。随着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管制的放松,流入沿海地区加工企业的外省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为加工装配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基础条件。由于在加工企业就业的农民工的相对收入更低,所以中国大陆加工装配环节的比较优势更强。第二,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后,大量外资进入了加工装配产业,为加工出口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第三,加工装配活动集聚效应明显。加工贸易中委托人和加工企业相互搜寻都要付出成本,一个具有深度的市场可以降低搜寻成本,拥有丰富劳动力资源的经济体有潜力承接更多的生产订单,委托人在一个由众多加工企业的市场上更轻易搜寻到符合其质量要求的合作伙伴,对加工企业来说也是如此。中国大陆加工装配活动的良性互动已经产生了明显的集聚效应。

2.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

中国大陆的加工装配活动已实现4000多万人就业,缓解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增加了收入,并通过收入转移缩小了中西部和沿海地区的差距,为解决“三农”新问题立下了汗马功劳,1985年~2005年加工贸易顺差累计超过6600亿美元(见《中国商务年鉴》各期),为平衡国际收支发挥了重要功效,加工装配活动的开展还带动了经济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提高,获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中国大陆的加工装配活动是非常成功的。不过,欣喜之余仍有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思索。

一是成功的加工装配活动能否成功转化为加工贸易活动。国际经验表明,加工装配产业是无根工业,即本地劳动力成本上升之日,就是加工装配产业转移之时。假如不能在加工装配活动中获得技术溢出,不能培养出具有相当素养的产业大军,现时加工装配活动中所得收益将会随着加工产业向外转移在瞬间化为乌有。通常以加工贸易净出口和产业特征来衡量加工装配活动的技术溢出,净出口比例越高,本地采购比例越高,对本地相关产业的带动功效越大,加工装配产业的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越高,获得的技术溢出就越多。即使加工装配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而向外转移,本地仍可通过向增加值相对较高的前向或后向生产环节转移,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双重升级,继续分享加工贸易利益。中国大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加工贸易净出口比率稳步提高,2004年达到55%,仅机电、车辆和光学等资本密集型加工产品出口就占加工出口的49%,说明中国大陆在加工贸易中获得的技术溢出要明显好于东南亚多数国家。

二是中国大陆是否应该以及能否留住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装配产业。从2004年春开始,“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未曾有过的“民工荒”,笔者认为,经过20多年的发展,沿海地区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而“农民工”的相对收入却大幅下降,生活成本和迁移成本也水涨船高,提高农民工工资已是大势所趋。这将使加工企业面对两难选择:若提高工人工资,在成本不断提高和加工利润微薄的情况下,加工企业势必难以承受;假如维持现有工资水平不变,将因缺乏劳动力而影响加工企业的生产活动。因此,亚洲“四小龙”劳动力成本上升而迫使他们转移加工产业的历史在我国沿海地区再现了,沿海地区在加工装配环节的比较优势已经或者正在消失,加工装配产业的转移和升级势在必行。

从历史上看,亚洲“四小龙”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向区外转移加工产业的模式,比如将加工装配设施转移到临近的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中国大陆。这是因为“四小龙”区内经济发展较为平衡,劳动力成本差异不大,不具备承接加工装配产业的条件。理论上讲,中国大陆沿海地区转移其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的模式有两种,一是向印度支那等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转移,另外是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虽说印度支那一些国家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低,但是,由于语言、文化和法律环境方面的差异,将加工产业转移到印度支那必将增加经营风险;到印度支那投资的风险肯定会大于在国内投资的风险,从而抵消劳动力成本方面的优势;再者,加工装配产业具有“集聚效应”,而且随着跨国公司将零部件生产企业转移到中国大陆,导致在中国大陆搜寻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搜寻成本和运输成本优势更加突出,这些都增大了加工产业在国内转移的可能性。同时由于中国大陆各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很大,收入差距悬殊,而且中西部地区仍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力成本仍有很大优势。所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而不是向其他国家转移,对中国大陆更加有利,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就业等方面所产生的积极意义也极其重大。

中西部地区有着更低的劳动力成本和较低的迁移成本,具备了承接产业转移的基本条件。但是,距离是影响加工装配活动区位选择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因为运输距离的延长将加大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部分抵消西部地区开展加工装配活动的比较优势,使中部地区的相对比较优势得以显现。实际上,一些加工产业正在向中部地区转移,但运输成本对加工装配活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不容小觑,一些地区已对此采取相应办法进行弥补。比如河南省规定,出口加工区的加工企业除了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外,从2003年开始就实行了运费补贴政策以增加对正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加工产业的吸引力。

产业转移不意味着移出地的产业空心化,移出地必须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因此,沿海地区可以学习“四小龙”转移加工产业的模式向中部地区转移部分已经失去竞争优势的加工产业,同时向利润率更高的加工产业链条的两端延伸,比如从事技术密集型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然后提供给中部地区的加工企业。如此全方位、多层次地参和加工贸易活动,可使我国分享更多的贸易利益,同时实现各个地区的产品和产业升级。

五、小结

加工贸易论文例5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间的垂自专业化分工迅速发展,国际分工形态从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到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的演变带来了生产领域的变革,世界各国纷纷投人生产全球化的浪潮中,从而使各国间的经济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加工贸易是我国参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重要形式,而且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因此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角度研究我国加工贸易的升级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链中的地位,从而促进我国整个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1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

1.1垂直专业化分工二国际分工的新阶段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改变了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方式,国际分工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每一个国家在某种商品的特定阶段进行专业化生产,这种新的分工形式被人们称为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垂直专业化分工的基本内涵是指产品生产过程包含的不同工序或区段分布到不同国家和经济体进行,使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工序或区段通过空间分散不扫履开成跨区或跨国性的生产链条或体系,从而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参与到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环节或区段的生产或供应活动中。垂直专业化分工在新贸易理论出现之后,作为一种新的国际分工与贸易形式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在国际分工与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是国际分工的深化。

1.2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的关系

首先,加工贸易不仅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实现垂直专业化分工的一种主要形式。垂直专业化分工是将产品生产过包含的不同工序和区段,被拆散、分布到不同国家进行,形成以工序、区段、环节加象的分工体系,而加工贸易的显著特征表现为跨越国界的生产力口工和销售,其实质就是各国在产品不同生产环节上开展国际分工,并根据各自的生产环节实现产品价值链的增值的活动。加工贸易不仅符合垂直专业化分工与生产的基本特征,而且也是建立在自由贸易基础上的一种贸易方式,因而它代表着当今国际分工的新趋势。

其次,垂直专业化分工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垂直专业化分工这一新的国际分工形式仍然是建立在比较优势与规模经济等因素的基础上,有利于发挥各国在特定产品不同工序的比较优势,并充分实现各生产环节的规模经济,因而有利于生产成本的节约和生产效率白勺提高,而加工贸易作为垂直专业化分工的一种主要实现形式,自然也就得到了公乙进和发展。

最后,垂直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垂直专业化分工使生产深入到区段工序层面,使企业成为国际分工的主体,对于劳动力丰裕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加工贸易极为有利。在垂直专业化分工条件下,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可以在不同水平、层次或环节上实现,即产品升级,价值链升级;企业能力升级;产业升级;区域升级。

2我国加工贸易结构升切fr面临的问题

20多年来,我国加工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1738亿美元,其中.般贸易进出口约%72.2亿美元,占当年进出口总值的445%;加工贸易进出口约98605亿美元,占当年进出口总值的45.4%。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方式,并成为外贸进出口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月旦是,我国加工贸易升级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制约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快速稳定发展。主要表现在:

2.1我国仍处于低附加值国际分工的低端,加工贸易增值程度不高,整体阳加值的增长比较缓慢。由于我国的比较优势一直体现为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我国的国际分工地位也一直固化于增值能力最低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上,我国大部;衬也区只是把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生产环节转变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我国获得的贸易利益很小,即使是高新技术产品也不例外。

2.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不明显。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没有占据战略性主动地位,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加工贸易的发展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也就很又留恿过加土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此外,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袒勿告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

3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月级策略

3.1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我国产品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国内技术水平的提升是优化加工贸易结构的直接关油听在,是我国比较优势转变的根本因素。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企业白勺设备更新、技术配查和员工培训,制定和实施对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完整的技术创新优惠政策体系,尽快改变加工制造业普遍的技术落后局面。我国企业要加大研发投人的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要抓住当前跨国公司逐渐把研发中心转移到我国的机遇,积极参与到其技术研发中去,分享研究成果,吸收先进理论,经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2提高国内采购率,增加产业关联和溢出效应

目前,由于质氢全、政策等原因,我国原材料、中间投人品的国内采购率仍较低。要提高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采购率,可采取以下措施二引导国内企业关注加工贸易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间产品配套市场需求动向,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b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和设备的开发与生产,可考虑在科技、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与特殊的优惠政策;c.发展技术水平过硬、门类齐全的配套产业集群。因为产业集群的发展能够产生外部规模经济,降低配套产品成本,促进技术溢出;让提高国产原材料、中间投入品的质量,符合国际同类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国内采购率,发挥加工贸易的关联和溢出效应,会延长我国国内加工贸易的价值链,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升级。

3.3延长加工贸易在国内的产业链条

要实现加工贸易产业内优化升级,除了在产业链中游精选、从事加工制造链增值大的环节之外,还可进入如下三个产业链的重要延伸领域是向产业链上游发展,提高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二是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积极发展国际物流和配送业务;三是向产业链配套拓展,进人关键零部件和设备制造业。我国应鼓励国外加工贸易企业在我国设立研发、设计中心;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本地大学和利技中心合作,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自主创新。此外,由于物流速度和属地配套服务能力已成为影响外商投资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可以以保税仓储企业为中心,建立保税物流园区,赋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设立国际采购与酉兰中心,提高加工贸易的附加价值。

2.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不明显。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没有占据战略性主动地位,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加工贸易的发展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也就很又留恿过加土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此外,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袒勿告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

3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月级策略

3.1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我国产品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国内技术水平的提升是优化加工贸易结构的直接关油听在,是我国比较优势转变的根本因素。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企业白勺设备更新、技术配查和员工培训,制定和实施对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完整的技术创新优惠政策体系,尽快改变加工制造业普遍的技术落后局面。我国企业要加大研发投人的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要抓住当前跨国公司逐渐把研发中心转移到我国的机遇,积极参与到其技术研发中去,分享研究成果,吸收先进理论,经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2提高国内采购率,增加产业关联和溢出效应

加工贸易论文例6

[关键词]加工贸易保税出口退税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贸易出口应税商品或不予退(免)税商品的征税制度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国产料件、保税进口料件区别对待,没有一视同仁,这显然不利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国内增值率。其次,虽然加工贸易料件与制成品内销制度中规定“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未明示该规定是否也适用于制成品,从而使得企业可能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国家对某些制成品的进口限制,在国内销售该类产品。最后,根据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其补税时的完税价格按制成品的成交价格审定;而区外企业内销制成品时,则按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一般情况下,制成品的成交价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价格,而且根据“关税升级”理论,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要高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因此,这种差异显然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利。

总之,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并且其税收管理涉及税务与海关等多个部门,从而导致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引导我国加工贸易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提下,我国各相关部门应协调统一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在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的基础上,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确保我国加工贸易制度的健康发展。

加工贸易论文例7

二、文献回顾

有关产业转移的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日本经济学家赤松要(1936)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雁行产业发展形态说”。他以日本的棉纺织业为例分析了产业跨国梯度转移的过程,从而奠定了产业国际转移的理论基础。后来小岛清(1973)在“边际产业扩张论”中提出了产业移植的比较优势这一概念,从比较优势变化的视角探讨了国际产业转移规律,揭示了产业跨国转移的根本动因。20世纪60年代,Ver-non(1966)的“产品生命周期说”从技术层面解释了产业在国家间的梯度转移问题。这些理论较好地解释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和国际直接投资的现象。维尔斯的小规模技术论、拉奥的技术本地化优势、坎特威尔等的技术创新升级理论则从发展中国家的视角解释了产业转移。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下,国际分工中出现了一个新现象:产品内(Intra-production)分工代替了传统的产业间(Inter-industry)分工和产业内(Intra-industry)分工。所谓产品内分工,指通过产品制造中生产环节的工序分解,把产品的生产过程分散到拥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国家进行,从而实现了产品生产进而贸易等资源优化配置的全球分工模式。产品内分工理论的兴起和发展,较好地解释了以跨国公司主导的FDI方式下的国际产业转移的新特点。Helleiner(1973)首先观测到了在纵向一体化条件下跨国公司主导的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存在着劳动环节转移这一产品内分工的新形态,从而奠定了产品内分工理论的基础。其后,Finger(1975)分析了发展中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的海外组装(Offshoreassembly)这一产品内分工现象。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承接产业转移的产品内分工新模式不断出现,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日益增多。这个时期以来对产品内分工的研究基本沿着以下两个方面展开:其一,分析产品内分工的收益分配,并据此解释产品内分工的主导因素。比如Hederson(1991)的网络垄断性的国际市场结构决定了产品内分工中的贸易利益分配。Gereffi(1994,1999)从产品内分工中的商品链(GlobalCommodityChain,GCC)地位的不平等这一现象出发,解释由于进入壁垒的不同造成的产品内分工的不同收益分配。其二,通过产品内分工解释其对国际贸易、技术创新等的影响。有些学者得出的结论是产品内分工能够促进国际贸易,改善参与国的福利水平,比如Amdt(1997,1998)的研究;而Deardorff(1998)的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同时,中国东部沿海区域通过加工贸易等方式融入了国际市场,国内外学者也开始把研究的目光转向了这方面。Rahardja(2007)通过分析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的机械产品贸易,发现中国出口的增大并没有形成对东南亚出口的挤压,原因就在于东南亚国家增加了对中国中间产品的出口份额和提高了出口单价。

产业转移在中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转移的基础、模式、效应等方面,其中就包含产业梯度转移理论和实证研究。陈建军(2002)分析了产业梯度转移和东扩西进战略,并用浙江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施建军等(2007)通过借鉴欧盟东扩和泛珠三角的经验,提出了长三角扩张有利于资源互补、产业分工协调和结构优化升级,从而更有利于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的观点。刘志彪(2007)对全球价值链和国内价值链进行了比较研究。卓越等(2008)通过对中国纺织业的分析,认为跨国采购商主导的分工格局和升级控制,把从事加工贸易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锁定在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从而陷入“悲惨增长”。

梳理有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从产品内分工的视角来研究产业梯度转移和区域和谐发展问题目前还不多见。本文在已有的产品内分工研究基础上,提出通过国内价值链的构建和产业升级及产业梯度转移,扩大内需,实现区域的和谐发展。

三、加工贸易模式的困境与产业梯度转移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体系,为中国企业找到了进入全球最终市场的途径。中国目前出口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40%左右,属于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对于大国来说,这种外向型战略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本身就难以为继,全球经济危机更有可能使其雪上加霜。

(一)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逐渐式微

1经济增长速度趋缓

在经历接近30年的高速增长后,中国经济的增速将趋缓:2003--2007年每年高于两位数的增长将告一段落,2008年的经济增速为9.3%,2009年预计增速为8%左右。传统的依赖外贸出口带动经济高速增长的模式将面临新的考验。

在出口方面,1981--1992年间,一般贸易出口额大于加工贸易出口额,1993年加工贸易出口额首次超过一般贸易出口额,期间尽管1994年一般贸易出口额略微大于加工贸易出口额,但此后加工贸易出口额开始逐步超过一般贸易出口额,2005年达到最高的1014亿美元后开始缓慢回落,但仍然远远超过一般贸易出口额。在进口方面,刚开始是一般贸易进口额大于加工贸易进口额,然后在1994--1999年间加工贸易进口额大于一般贸易进口额,此后一般贸易进口额又超过了加工贸易进口额。总体而言,呈现出一般贸易进出口额所占比重下降而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比重上升的趋势(详见图1、图2)。

从产品内分工的视角看,东部地区乃至全国以加工贸易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是高能源消耗、低技术水平、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的代工制造模式。这种代工模式的边际回报率已经处于下降区问,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力也在下降,跨国公司主导的FDI代工模式的技术扩散效应也不明显。更严重的是,这种模式不利于本土产业升级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不利于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和谐,也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换和可持续发展。

2资源和环境约束加大

过去的外向型、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资源消耗扩大。据统计,中国工业部门每年多用能源约2.3亿吨标准煤。中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仅为30%,比世界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无论是按照每千克石油当量产出的GDP,还是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计算,目前中国比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低15%以上,比欧盟国家则低40%以上。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但没有出现能源消耗弹性系数的下降,而是出现了近几年能源消费的增速高于GDP增速的反常现象。此外,中国的战略资源石油和重要工业原材料对外依赖严重。

3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加剧

产品内分工下的东南沿海地区以代工模式参与国际分工的另外一个影响是导致中国地区差距进一步加剧。本来在要素充分流动的情况下,东部地区参与国际分工吸纳中西部的劳动力和原材料,通过国际贸易能够实现要素价格均等化,从而缩减地区差距。但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以产品内分工方式参与的国际代工生产,其增长收益是偏向于资本、出口和政府的。已有的研究表明,代工模式下的收入主要流向了资本的所有者跨国公司、以税收获利的地方政府以及某些资源和能源的垄断部门。从而,产品内分工下的代工模式不但没有实现要素价格均等化而带来的地区差距的缩小,反而进一步加大了地区经济差距。地区发展差距的进一步加大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困境的突破:国内价值链构建中的产业升级与产业梯度转移

东南沿海地区参与国际产品内分工下的代工模式所遭遇的困境,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外向型经济发展空间遭遇了瓶颈。跨国公司主导的经济全球化下产品内分工把东部沿海地区嵌入在国际价值链的最低端,即原始设备制造(OEM)阶段,其设计、品牌、销售以及关键零部件等都处于跨国公司控制之下,跟国际市场的最终需求之间联系薄弱。因而中国尽管能够以成本竞争优势获取加工贸易方式的国际代工生产,但正是由于这种生产选择的成本导向使得中国在国际需求发生变化时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就是这种分工格局下国内市场的割裂。这种割裂表现为加工贸易的零部件和中间产品来自国外进口,东部沿海地区是以土地资源吸引了包括中西部在内的劳动力资源与跨国公司通过FDI带来的资金、成熟技术以及设备等结合进行生产,然后出口世界市场。候鸟式的加工贸易方式跟国内市场没有太紧密的关联。不但如此,这种产品内分工下的代工模式还进一步割裂了国内市场:原来的国内装备制造业的市场被其进口设备夺走、优秀人才被挖走、本土品牌被合资收购等方式后退出市场,等等。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在国内价值链构建中通过产业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突破加工贸易企业的困境。产业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都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东南沿海的加工贸易产业本身也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而来,在经历这么多年的发展后,也必然面临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的现实问题。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只是加快了这一进程。

1加工贸易产业升级

产业升级,按照Humphrey(2002)的观点,可以分成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但对于产品内分工下嵌入全球价值链中的加工贸易产业升级而言,必须寻找新的思路。东南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成本优势丧失的同时,已经完成资本和一些技术的积累,因而,已经具备了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的可能性。此外,在链条升级方面,加工贸易产业可以从原来的加工制造向生产业、物流、品牌等升级,而把制造加工环节转移出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上海市区的一些生产企业,比如上海制造局改造成为上海智造局,从原来的生产制造升级为创意产业园区的智造。

2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对于一部分有能力有条件通过产业升级摆脱过去价值链中低成本价格竞争的加工贸易企业,这当然是一种最优选择;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得放弃成本竞争的利器。加工贸易产业本身成本导向属性决定其总是在寻求成本洼地。从这个层面而言,加工贸易的产业转移是继续寻求成本竞争的一种现实选择。同时,产业的升级也需要产业转移为其腾出空间。通过加工贸易产业的转移,把加工生产转移到成本相对低廉的地区,乃至中西部地区去。从而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仍然能够利用成本优势保持出口份额。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都属于寻找新的竞争优势的行为,而那些不能升级或转移的产业将被市场淘汰。

3加工贸易产业升级和转移的结合——国内价值链的构建

基于成本的考虑,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后会更多地就近采购和就近雇佣;同时,通过企业前后向关联形成的产业集群将通过分工的深化增加中间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最终扩大对中间产品的需求。随着雇佣劳动工资收入的增加与采购的增加,国内销售增加。在这一过程中,采购一生产一销售等更多环节都在国内进行,从而国内价值链体系建立。随着整个国内价值链的完善,国内劳动和资本获取的收入进一步增加。

在国内价值链构建的进程中,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必然伴随着产业的转移。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均衡,国内市场呈现一定的梯度分布,这为东南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一方面可以把东南沿海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从而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依据产品内分工理论的价值链升级,即为已经转移出去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生产,包括融资、研发、品牌、物流、销售等环节。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又可以为东南沿海的加工贸易产业升级后的一些新兴产业提供足够大的国内市场需求。这时,加工贸易产业可以根据国内市场的反应更为迅速地调整产品、改进技术,进而完成产业升级。

过去东南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仅仅参与加工制造,处于价值链低端,与国外市场需求隔离,本土企业因为是被动嵌入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中因而面临升级困境。现在如果东南沿海在加工贸易产业升级和转移的结合过程中完成国内价值链的构建,国内价值链的构建又反过来促进产业的升级,最终形成动态循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四、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与产业升级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与升级能够促进区域和谐发展。这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实现:

1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的和谐发展

由于内部矛盾的积累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东南沿海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思路需要调整。而加工贸易的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升级能够提高要素的优化配置进而促进区域的和谐发展。这包括劳动的合理流动和资金的合理流动以及技术的梯度分布过程中的流动。此外,加工贸易产业的梯度转移还能够充分利用当地的能源和矿产资源。

2产业的梯度转移和产业升级促进区域的和谐发展

按照产品内分工理论,东部沿海地区与后发区域应该形成专业化程度高、互补性强、城市间协作性良好、产业特色突出、制造业布局随城市等级梯度发展的格局。产业的梯度分工促进区域的和谐发展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的梯度转移后,为产业升级腾出了空间;二是后发区域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通过完善配套能力,在有选择性地发展低成本和充分就业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实现国内价值链的构建。这两者结合起来,能够形成产业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的有效衔接进而促进区域的和谐发展。

3产业梯度转移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

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从工人靠近工作到工作靠近工人的改变,能够促进家庭的和谐。在产业梯度转移的过程中,相对以前背土离乡的状况,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劳动力可以在距离家庭更近的地方工作,这有助于在工作的同时更好地关注家庭,从而大大提高家庭及社会的和谐。

4一体化的国内市场与一体化的国际市场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国内区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和谐发展,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表明,在一体化的国内市场和一体化的国际市场关系上,大国模式和小国模式有着极大的区别。探索一条区域经济与区际贸易协调的内需主导型的开放经济,还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总之,我们的分析表明:加工贸易产业通过梯度转移和产业升级能够促进区域和谐发展,从而实现共享式繁荣。

五、纺织服装业的经验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承接纺织服装业的国际产业转移,借助加工贸易的方式,纺织服装产品已经成为中国重要的出口产品之一。

1纺织服装业的出口情况

1994年,中国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额为342.17亿美元,2007年增长为1711.7亿美元。但2006年以来,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出现了下滑。图3比较直观地说明了这一情况。

2纺织服装业出口的困境

近年来,受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率调整、原材料成本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一些低附加值、资源性工业品的出口难度加大。其中,纺织服装业出口所受的影响更大。据测算,人民币每升值1%,棉纺织、毛纺织、服装行业的利润率将分别下降3.19%、2.27%和6.18%。在这些因素作用下,大多数纺织服装企业明显感受到传统的出口竞争优势受到削弱。第104次广交会上,出现有订单已经或准备转向更具成本优势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现象。当外部需求缩减后,出口进一步下降。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前6个月中国纺织服装出口727.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8%。多重因素使得纺织服装业遭遇“寒冬”,其竞争力处于下降通道。

3困境的突破:升级和转移

加工贸易论文例8

山东省外贸增长存在粗放型特点,贸易量的提高与质的提升并没有同步而行,增长方式急需转变。加工贸易作为最主要贸易方式,2007年的出口达47.1%,其转型升级对于推动山东省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及产业稳步升级有着重要意义。在新一轮全球国际分工与产业转移的背景下,以及在山东省逐渐丧失劳动力成本优势、资源趋于短缺的情况下,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本文在借鉴国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加工贸易发展的实际,系统地研究了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路径与对策。

规划加工贸易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山东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对山东省加工贸易的空间布局做出规划引导,注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各地市根据资源与产业发展优势,明确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重点,促进形成各地市有序分工、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克服功能交叉重叠和产业结构趋同。

东部地区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和外经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家电、通讯设备、船舶、集装箱、汽车等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成为拉动全省加工贸易升级的主力。中部地区则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化工产业、食品产业、机械、新兴材料。将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加工贸易项目向鲁西北或内陆地区逐渐转移。根据国家的加工贸易政策导向,引导“两高一资”加工项目企业调整方向,引导其向更高产业层次发展,摆脱被动。

(二)将加工贸易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

改进和提高招商引资的操作方式和层次,建立专门的引进外资机构,跟踪国际行业技术和领军企业的最新动向,瞄准有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充分发挥山东地域的品牌效应与地域优势,多渠道主动招商。明确招商引资的指导方向。提高加工项目投资门槛,对于增值率低于目前平均增值率的新项目限制进入,分行业规定新进入项目增值率的最低限,确定国内采购的最低比率,推动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对于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资金、技术密集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关联配套”型加工贸易项目,要通过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两高一资”加工项目坚决禁入。

要重点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山东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要继续加强对日韩企业的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区位、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抓住日韩企业海外加工布局结构调整的机遇,主动分析收集各类企业发展动向和信息,尽可能多地吸引日韩等地区企业来山东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对欧美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欧美的大型跨国公司来山东省投资建厂,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尤其是应该加强对欧盟各国的吸引,同时,借我国与非洲、东盟各国关系发展日益密切之机,多渠道地加强与其合作。

(三)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工贸易

加快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使其具备应有的激励机制、竞争理念和市场行为,从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和产业技术基础的作用,为加工贸易升级换代提供有利条件。

民营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积极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给予其资金、技术方面的倾斜和支持,降低进出口权的门槛,改变现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激励机制,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发展的新环境,从而促使内资企业加工贸易的快速增长。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密切跟踪有关跨国公司的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争取跨国公司的订单,融人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为其提供配套产品,彻底解决技术扩散效应差的问题。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出口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促进外资经济与当地经济不断地融合,形成民营企业加工贸易群体,促进加工贸易本地化。

(四)发展加工贸易海外营销

品牌是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是竞争力的象征,仅仅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环节,不但导致企业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取的利润极少,而且生产经营中始终不能掌握主动权。因此,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知名品牌企业,是新时期加快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增值率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加工贸易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开拓自己的销售渠道,培育自己的国际品牌。

企业需要转变思想,正确认识海外分销与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积极融入到全球产业发展的大潮中;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企业生产;多渠道获得融资,解决营销网络建设与品牌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成立海外业务部,吸引国际经贸人才进入,积极接触海外跨国公司,争取直接接单;实施正确的营销策略,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分销商的沟通与管理,加强合作,加强品牌宣传,逐步建立完善的海外分销渠道,提高国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

引导配套产业向主体产业靠拢,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通过产业集群特有的技术外溢效应加快技术的扩散、传播和创新,释放科技创新能量。打破行政区划概念,各地在发展主要产业基础上,加强与其它地区的产品配套能力开发,形成中东部大产业群。

确立烟台、青岛、威海在加工贸易中的龙头地位,重点承接带动力强的大型机电、高新技术加工贸易项目,成为加工贸易对外的龙头,其中,青岛家电产业群,烟台汽车制造业群,威海轮胎产业群成为加工贸易发展的重点。潍坊、淄博等半岛城市群其他地区在重点发展海洋化工、石化、医药的同时,根据各自优势,重点发展与东部地区相配套的产业群,形成东部地区大量加工贸易企业相互配套、相互渗透且不断升级换代,带动整个地区产业结构提升的局面。

产业集群发展应该以各类开发园区以及出口加工区为核心,根据各园区发展重点规划,推荐一批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名单,规划、引导与之配套的关联协作企业在其周边集聚,有效解决加工贸易产品配套难的问题。

鼓励外资的跟随性投资,引导外资向专业园区发展,促进配套产业群的形成,培育新技术产业的配套生产基地,为加工贸易的升级换代创造更加有利的产业空间。

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配套协作,不断提升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聚集效应在内的加工贸易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

改革和完善各项不利于配套产业发展的现行制度和政策。提高海关通关效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使用国产料件;加强对配套企业的科技、资金和信息支持;发挥政府、科研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为有能力进行配套生产的内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技术开发、人才培训。提高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子公司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中外企业的联合开发和合作,鼓励企业转移先进技术,培训员工,同时,严把审批关,将加工贸易审批和管理工作与促进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外溢工作结合起来,扩大技术溢出效应。

围绕工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培育壮大核心技术,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加工贸易由OEM向ODM、OBM转变,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化发展。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鼓励模仿创新。借鉴台湾等地的经验,设立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基金和产业科技进步基金,积极支持大中型企业更新设备、引进技术和进行新产品开发;发放优惠贷款和各种补贴,用于中小企业的产品设计、工程技术进步、质量改进、自动化发展和员工培训,以有效地缓解企业技术进步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合作,加快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同时,大力宣传并采取适当鼓励措施,促使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合理的人才开发战略,鼓励员工创新,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技术进步的合法权益。

加强园区建设

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明确产业定位,避免园区的趋同发展,使园区成为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力促配套企业群、产业群的形成与集中。加强半岛制造业基地与其他地区的分工协作,建设专业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业园、总部经济集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以及传统加工工业园。对现有的开发区按照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快调整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入园企业和项目标准,按照是否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在能源、财税、金融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

完善政府配套服务

要充分认识加工贸易是山东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的一条现实路径,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的发展环境。

对外做好山东整体形象宣传,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各地政府集体对外招商,将外资项目与产业规划相统一,有重点、有秩序的引入优质加工项目。

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通关效率。尽快在全省推广“无纸通关”和“联网监管、取消手册”的监管模式,试行电子底帐管理,扩大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范围,全面解决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征税问题。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山东省国际经济贸易联合会等各类外经贸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完善“山东贸发网”等各种媒介的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提供更加快捷和有效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博览会、展销会,尤其是国际著名的专业博览会,将山东的产品推向世界,努力创造世界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1.易雪玲.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理论研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加工贸易论文例9

山东省外贸增长存在粗放型特点,贸易量的提高与质的提升并没有同步而行,增长方式急需转变。加工贸易作为最主要贸易方式,2007年的出口达47.1%,其转型升级对于推动山东省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及产业稳步升级有着重要意义。在新一轮全球国际分工与产业转移的背景下,以及在山东省逐渐丧失劳动力成本优势、资源趋于短缺的情况下,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本文在借鉴国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加工贸易发展的实际,系统地研究了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路径与对策。

规划加工贸易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山东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对山东省加工贸易的空间布局做出规划引导,注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各地市根据资源与产业发展优势,明确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重点,促进形成各地市有序分工、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克服功能交叉重叠和产业结构趋同。

东部地区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和外经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家电、通讯设备、船舶、集装箱、汽车等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成为拉动全省加工贸易升级的主力。中部地区则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化工产业、食品产业、机械、新兴材料。将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加工贸易项目向鲁西北或内陆地区逐渐转移。根据国家的加工贸易政策导向,引导“两高一资”加工项目企业调整方向,引导其向更高产业层次发展,摆脱被动。

(二)将加工贸易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

改进和提高招商引资的操作方式和层次,建立专门的引进外资机构,跟踪国际行业技术和领军企业的最新动向,瞄准有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充分发挥山东地域的品牌效应与地域优势,多渠道主动招商。明确招商引资的指导方向。提高加工项目投资门槛,对于增值率低于目前平均增值率的新项目限制进入,分行业规定新进入项目增值率的最低限,确定国内采购的最低比率,推动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对于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资金、技术密集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关联配套”型加工贸易项目,要通过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两高一资”加工项目坚决禁入。

要重点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山东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要继续加强对日韩企业的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区位、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抓住日韩企业海外加工布局结构调整的机遇,主动分析收集各类企业发展动向和信息,尽可能多地吸引日韩等地区企业来山东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对欧美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欧美的大型跨国公司来山东省投资建厂,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尤其是应该加强对欧盟各国的吸引,同时,借我国与非洲、东盟各国关系发展日益密切之机,多渠道地加强与其合作。

(三)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工贸易

加快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使其具备应有的激励机制、竞争理念和市场行为,从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和产业技术基础的作用,为加工贸易升级换代提供有利条件。

民营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积极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给予其资金、技术方面的倾斜和支持,降低进出口权的门槛,改变现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激励机制,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发展的新环境,从而促使内资企业加工贸易的快速增长。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密切跟踪有关跨国公司的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争取跨国公司的订单,融人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为其提供配套产品,彻底解决技术扩散效应差的问题。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出口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促进外资经济与当地经济不断地融合,形成民营企业加工贸易群体,促进加工贸易本地化。

(四)发展加工贸易海外营销

品牌是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是竞争力的象征,仅仅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环节,不但导致企业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取的利润极少,而且生产经营中始终不能掌握主动权。因此,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知名品牌企业,是新时期加快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增值率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加工贸易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开拓自己的销售渠道,培育自己的国际品牌。

企业需要转变思想,正确认识海外分销与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积极融入到全球产业发展的大潮中;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企业生产;多渠道获得融资,解决营销网络建设与品牌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成立海外业务部,吸引国际经贸人才进入,积极接触海外跨国公司,争取直接接单;实施正确的营销策略,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分销商的沟通与管理,加强合作,加强品牌宣传,逐步建立完善的海外分销渠道,提高国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

引导配套产业向主体产业靠拢,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通过产业集群特有的技术外溢效应加快技术的扩散、传播和创新,释放科技创新能量。打破行政区划概念,各地在发展主要产业基础上,加强与其它地区的产品配套能力开发,形成中东部大产业群。

确立烟台、青岛、威海在加工贸易中的龙头地位,重点承接带动力强的大型机电、高新技术加工贸易项目,成为加工贸易对外的龙头,其中,青岛家电产业群,烟台汽车制造业群,威海轮胎产业群成为加工贸易发展的重点。潍坊、淄博等半岛城市群其他地区在重点发展海洋化工、石化、医药的同时,根据各自优势,重点发展与东部地区相配套的产业群,形成东部地区大量加工贸易企业相互配套、相互渗透且不断升级换代,带动整个地区产业结构提升的局面。

产业集群发展应该以各类开发园区以及出口加工区为核心,根据各园区发展重点规划,推荐一批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名单,规划、引导与之配套的关联协作企业在其周边集聚,有效解决加工贸易产品配套难的问题。

鼓励外资的跟随性投资,引导外资向专业园区发展,促进配套产业群的形成,培育新技术产业的配套生产基地,为加工贸易的升级换代创造更加有利的产业空间。

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配套协作,不断提升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聚集效应在内的加工贸易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

改革和完善各项不利于配套产业发展的现行制度和政策。提高海关通关效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使用国产料件;加强对配套企业的科技、资金和信息支持;发挥政府、科研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为有能力进行配套生产的内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技术开发、人才培训。提高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子公司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中外企业的联合开发和合作,鼓励企业转移先进技术,培训员工,同时,严把审批关,将加工贸易审批和管理工作与促进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外溢工作结合起来,扩大技术溢出效应。

围绕工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培育壮大核心技术,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加工贸易由OEM向ODM、OBM转变,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化发展。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鼓励模仿创新。借鉴台湾等地的经验,设立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基金和产业科技进步基金,积极支持大中型企业更新设备、引进技术和进行新产品开发;发放优惠贷款和各种补贴,用于中小企业的产品设计、工程技术进步、质量改进、自动化发展和员工培训,以有效地缓解企业技术进步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合作,加快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同时,大力宣传并采取适当鼓励措施,促使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合理的人才开发战略,鼓励员工创新,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技术进步的合法权益。

加强园区建设

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明确产业定位,避免园区的趋同发展,使园区成为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力促配套企业群、产业群的形成与集中。加强半岛制造业基地与其他地区的分工协作,建设专业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业园、总部经济集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以及传统加工工业园。对现有的开发区按照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快调整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入园企业和项目标准,按照是否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在能源、财税、金融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

完善政府配套服务

要充分认识加工贸易是山东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的一条现实路径,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的发展环境。

对外做好山东整体形象宣传,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各地政府集体对外招商,将外资项目与产业规划相统一,有重点、有秩序的引入优质加工项目。

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通关效率。尽快在全省推广“无纸通关”和“联网监管、取消手册”的监管模式,试行电子底帐管理,扩大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范围,全面解决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征税问题。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山东省国际经济贸易联合会等各类外经贸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完善“山东贸发网”等各种媒介的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提供更加快捷和有效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博览会、展销会,尤其是国际著名的专业博览会,将山东的产品推向世界,努力创造世界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1.易雪玲.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理论研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加工贸易论文例10

一、我国加工贸易的总体发展情况

1978年8月,广东省签订了第一份毛纺织品来料加工协议,在珠海创办了我国第一家加工贸易企业——珠海海鲜宪州毛纺厂,从此加工贸易在我国开始发展起来了。到2008年的30年间,加工贸易取得了很大发展,其中:加工贸易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11.31亿美元扩展到2007年的6177亿美元,增长546倍,从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跃升到50%以上;加工贸易进口总额从1981年的15.04亿美元扩展到2007年的3684亿美元,增长245倍,从占我国进口总额的6.8%跃升到38.5%以上;2008年1-10月,加工贸易出口累计5709.1亿美元,占同期出口总额47.5%,加工贸易进口累计3283.4亿美元,占同期进口总额的33.3%。加工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一种主要方式,它对扩大出口、促进就业和带动地区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加工贸易的方式和内容都有了许多新的变化。

二、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变化

(一)加工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可分为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是一种盈利较小风险也较小的加工贸易方式,仅得到一点工缴费,而进料加工是一种盈利较大但风险也较大的加工贸易方式,必须自购料件、自销产品、自负盈亏,因此要承担价格风险和销售风险。但是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没有所有权转移,而进料加工拥有产品的所有权。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加工贸易以来料加工为主;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以进料加工为主。正是由于加工贸易从来料加工向进料加工的演变,使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从初级产品为主转变为制成品贸易为主。20世纪末期到21世纪初,以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相对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及非关键的技术密集型环节为主,加工贸易不仅在吸收外商投资、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和税收方面,而且在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推动技术进步,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与合作中发挥了更大的影响力,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起到了“加速器”的作用。

(二)加工贸易区域结构。由于沿海的区位优势,中国最初的加工贸易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占了加工贸易的97.5%,而中西部21个省区市只占加工贸易的2.5%。90年代中期以来,加工贸易在中西部也逐渐发展了起来。主要因为对外开放的政策向内陆地区推进,国家加强了对中西部产业的扶持力度,并给予了优惠的政策支持中西部经济的发展。此外,西部地区具有发展加工贸易的特有的优势,有充裕的自然资源和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中西部地区借助沿海沿边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陆转移的趋势,发展了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

(三)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结构。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主要以加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到80年代后期,由于以进料加工方式为主,因此制成品出口比重增大;90年代中期以来,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迅速增长,2008年1-10月,机电产品出口额已达693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350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促进并带动了高新技术在我国出口产品中的运用,大大提高了这些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三、我国加工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基本处于国际产业增值链条低端环节。目前,我国企业主要是作为跨国公司国际产业链中为其在下游产业开展加工或组装业务。即便是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较好的地区,比如,广东、深圳等沿海地区,其制造业加工增值环节也主要停留在主要原材料和技术设备的加工生产阶段,零部件和原材料仍是大量依赖进口,尤其是真正体现技术水平和要素含量的设备和中间投入品更是严重依赖进口。料件本地采购率低,国内产业链条短。这种状态限制着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产业关联和技术外溢效应的发挥,致使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总体上仍处于传统、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中低技术(成熟技术)工序上,主体技术和加工制造档次低。

(二)我国加工贸易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比重大。尤其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过于注重短期经济效应和扩大就业率,加上我国环保法规的不健全,加工技术落后,在我国加工贸易的引进和发展过程中,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据测算,中国用消耗30%-40%的资源只生产世界5%左右的GDP。不仅如此,出口加工外商企业来华投资除了利用我国劳动力、土地资源外,另外还利用我国尚不完善的环保体系、扭曲的资源价格,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加工业转移到中国。世界各国工业化过程中原煤、电力消耗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一般保持在0.8-1.0之间,而我国原煤、电力等能源消耗的增幅明显高于GDP增速,消耗弹性系数呈不断扩大趋势,该系数已经提高到1.6左右。

(三)我国加工贸易中外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目前,我国加工贸易的经营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企业中占80%,而本土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所占比重很低。近几年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平均占比超过75%,在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上占比更大,且外商独资进料加工贸易发展趋势增强。民族企业远未成为加工贸易的主导力量。这说明国内企业目前参与全球化的能力仍很薄弱,使得我国原有的工业基础和技术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从而严重阻碍了整个加工贸易的升级和国内配套程度的提高。外资加工贸易企业集中在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最好的东部沿海地区,这导致加工贸易的配套主要是在外资企业间进行,人员流动也主要发生在外资企业间,产业关联和技术外溢效应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样,未来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外资企业手中,其发展方向和区域规划会受制于外资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