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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资申请书模板(10篇)

时间:2022-03-01 04:12:41

加工资申请书

加工资申请书例1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1经理:

您好!

随着我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个人的潜质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同事们给予了我很多。我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忙。

我是20_年8月进入公司的,自加入公司以来,始终以快乐饱满的情绪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去,一向认认真真、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职责,正因您是我的直接领导,这些您就应是了解的,您甚至能够从同事们那里得到对我的评价。

我坚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因此我向您提出加薪请求,期望领导对我的申请能够加以重视。

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此刻的工作资料及质量还未能到达加薪的要求,我诚恳的期望您能提出宝贵意见或推荐,让我今后有一个发奋的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潜质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也请您放心,如果公司不予思考,我仍然会像以前一样,用用心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不会因此怠慢工作,这不是我惟一的追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2尊敬的郑总:

您好!

我是20_年3月进入公司,转眼已一年有余,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关心和重视,为我提供了好的工作环境和锻炼自己能力的机会。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同事们给予了我很多关心,公司领导王总也给予了我极大的栽培和帮助,从稚嫩到成熟、从内业资料到一期工程主管,我实现了重要的自我价值体现、自我能力提高,同时也记录了我成长史中的点点滴滴······

内业资料的工作不仅仅是资料信息的归档整理,它还是连接工程参建五方的沟通枢纽,决定着高层领导的重要决策指令是否及时有效的传达到位。并且我还负责着“房地产信息化平台”的报建工作。

现又在内业资料工作的基础上又兼顾了一期工程1、2号楼的主管一职。负责一期工程的质量缺陷整改、安全及进度等工作,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开展,一期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已按部就班的陆续完成,局部不足之处,也在逐步完善当中。

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我的工资从转正后一直为2600元/月,扣除每月交纳社保,每个月实际到账工资为2315元左右,父亲在外打工,母亲是下岗工人每月补贴家用费:1000元,因此囊中羞涩,同时也考虑到我自己的个人问题。

综上所述,特此我提出加薪请求,以期得到领导对本人工作成绩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未来工作积极性的鼓励,如果领导认为我工作中尚有有待改进的部分,也敬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谨记于心、乐于修正进步,希望领导对我申请能够加以重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3吴总:

您好!

我自20_年12月份进东茶公司以来,工作已经十几年了,也算是东茶的老员工了,十几年来我一直努力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之心。随着我们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个人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升和进步,在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使我更喜欢公司的工作氛围,真心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与帮助,我为能遇到这样的公司领导而感到庆幸。

我刚进公司是在精炼车间工作,_年调入现在的岗位,我非常珍惜这次机会,刚接手时工资是1300元,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统计常山、衢州两个专卖店销售、网络管理、市场部发样品资料、商检等,目前,除了做好以上工作之外,又增加了常山所有土特产店的销售统计工作,吴总提出了要做好日报表的好提议,这样销售价格就一目了然,我也非常乐意去做这项工作,也尽力做到更好,各地发货、联系物流都是我份内之事,我也毫无怨言,因为我爱自己的岗位,除了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只要公司领导和同事有其他临时交办的事情我也都是来者不拒的尽力做好。除此之外,我也尽力的想把销售业务做上去,茶皂素、高纯皂素粉卖的价格最好的都是我,虽然量还不是很大,但我还是对自己充满信心的。

由于现阶段物价水平的提高,使生活成本也相应的增加。现有的工资水平显得有些单薄,因为20_年开始1300元一个月的工资一直没有变过目前是市场部应该说是全公司最低的工资,每个月除各项开销工资也所剩无几,但想到公司一向爱护员工的传统,经过慎重的考虑,特向您提出加薪请求。基于对公司的热爱和对领导的信任,鉴于现在的我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强度都发生了变化,我希望个人的工资待遇能够适当的提高。对公司的深情厚意,我定以努力工作回报公司。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因此我向您提出加薪请求,希望您对我的申请、对我的困难能够加以重视。以前我也跟陈总提过几次,但是一直没有回复。

希望吴总百忙之中给予关心为盼,给您添麻烦了,如果您认为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及其数量和质量还未能达到调薪的要求,我诚恳地希望您能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找我面谈,让我在今后的发展中有更加明确的努力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各方面能力的同时将工作做得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期待您的答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4尊敬的王总:

您好!

我是20_年8月进入公司,转眼已一年有余,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关心和重视,为我提供了好的工作环境和锻炼自己能力的机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社会市场的一切物价也在不断的上涨。从而使我承受着各种巨大的经济压力。我的工资从转正后一直为1800元/月,在现阶段的这种经济形势下,现有的工资水平已显得很单薄了。

我在此为您简单算一笔账:我现阶段工资为1800元,扣除每月交纳社保及绩效考核,每个月实际到账工资为1600元左右(国家的通胀率为5%),每月房费及水电费:700元;通讯及交通费:200元;伙食费:600元;仅仅以上几项,已使我的工资所剩无几,这中间还未包括同事、朋友偶尔的聚会及个人的护肤品等七零八落的小费用,更别说逢年过节想给父母买点礼品,都让我囊中羞涩。

我能感受到公司领导对于我的期望,但是“基础不稳,地动山摇”,目前的工资状况,已经难以维持我现在的生活,我已无力支撑。每每看到银行卡中的存储金额为个位数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动力去支撑工作中给我带来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里,我经历了以前工作中从未有过事情,一直以来,我都怀着一颗感激的心去工作,在这里我不用说自己工作做的怎么样、工作态度怎么样,因为您是我的领导,这些您应该非常了解,提出加薪要求,并不是我“居功自傲”,我所付出的谈不上“功”,所以请不要误会我的本意,我只是实话实说。

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我很珍惜公司给予我的发展空间和培养,因此我提出加薪请求,以期得到领导对本人工作成绩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未来工作积极性的鼓励,如果领导认为我工作中尚有有待改进的部分,也敬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谨记于心、乐于修正进步,希望领导对我申请能够加以重视。

在此新春来临之际,祝福您及家人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5_领导:

您好!

随着我公司的不断发展状大,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我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非常的信任你们。基于对公司的热爱和对领导的信任,鉴于现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强度,我希望月薪是__元(在原基础上增加300元)。

如果对员工的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激励手段和考核标准,员工的素质高低、做多做少、做好做坏都只是拿基本工资,那对他们来说,为工作付出的满腔热情、牺牲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来说是不公平和不值得的。提出这样的薪金要求,并不是“居功自傲”,我所付出的谈不上“功”,所以请不要误会我的本意,我只是实话实说。

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还未能达到__元月薪的`要求,我诚恳的希望您能提出诚肯的意见或建议,让我今后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也请您放心,如果公司不予考虑,我仍然会像以前一样,用积极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不会因此怠慢工作,这是我的知识和修养要求我应该做到的。

期待您的答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6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我自进入公司以来,一直担任一职,本着以司为家的心情,一直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之心。当然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希望自己在薪资待遇方面能有提升的机会。在这里我不用说自己工作状况及工作态度如何,我想这些公司领导应该非常了解。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个人能力也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和进步,在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我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与帮助。本人目前每月的实际工资收入为3000元左右,扣除每月的购房贷款2000元,所剩无几,根本不能自给,心中不免哀伤。

基于对公司的热爱和对领导的信任,以及我现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强度,所以我正式提出申请,希望能将我的工资上调4000元左右。值此公司深情厚意,不敢厚藏,将尽表现于工作之中。

当然,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还未能达到加薪的要求,我诚恳的希望公司领导能给我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让我今后有一个明确的努力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本人会一如既往、用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不会因此怠慢工作。

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才能发展的越快,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如果对员工的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激励手段和考核标准,员工的素质高低、做与不做、做多做少、做好做坏都一概而论、一视同仁,那对他们来说,为工作付出的满腔热情、牺牲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来说是不公平和不值得的。

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7尊敬的宫经理:

时间过得很快,来到飞鸿工作,转眼已一年有余。亲眼看着我们公司这一年一步步走过的脚印,看到这一年的变化和发展,真的非常高兴。

作为个人,自入职公司以来,这一年多一直负责报纸排版、平面广告、画册、标志等一系列设计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能熟悉使用设计的各种软件,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目前企业处在极需快速发展阶段,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其实最重要是大家的思想观念中应该抛弃那种落后的观念和工作方法,以先进的、科学的现论和方法指导工作并运用,这样企业才能在现代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并发展,而这正是一年中我经常为工作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为公司做出最大的努力。

薪酬是衡量工作价值的最佳标准,我们员工也非常理解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情况下,公司会需要降低各种成本。不过企业经营本身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营利益,工资福利的目的则是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最终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对于企业外部而言,薪情的好坏影响到企业的外部竞争力(如知名度、美誉度、优秀员工等),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企业内部而言,薪情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员工工作的绩效、心情的好坏。从某种程度上说,好薪情给员工带来强大的激励,带动工作积极性;反之增加怠工情绪,最终影响企业潜能的开发。我相信对于有一定能力和执行力的员工,老板是不会吝啬的,使之能够解除后顾之忧,安心为企业服务。

就目前市场行情和所知道的情况、朋友同行,根据设计类的行业、岗位和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的不同,一般薪酬在1800左右。因为我们企业在目前各方面体系正处于完善阶段,客观说,薪酬福利体系有所欠缺暂时没有定期加薪也是能够理解的,所以特提出加薪申请,以期得到领导对本人工作成绩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未来工作积极性的激励。如果本员工工作中尚有有待改进的部分,也敬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谨记于心、乐于修正进步。望领导给予批准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8公司领导:

您好!

我自去年十一月份有幸进入公司以来,已一年有余,期间一直担任咨询部话务员职务。抱着中软是我家,繁荣大家乐的心情,一直努力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之心,在提高个人工作技术经验同时,有幸也能为公司添砖加瓦略尽绵力,此实为我辈之幸。

公司待我不薄,我虽不才,但报效之心未泯,而蝼蚁之力虽不足以憾山,但公司胸怀虚谷海纳百川不择细流,也能容我一片天地,所以我辈常常自勉自励,不敢忘记公司深情厚意,平日里随工作烦琐无味,却不敢不不效死力,心中别无它法,只愿公司兴旺发达。

我本布衣子弟,家中贫寒,父母艰难养我成人,养育之恩不能不报,而今父母年迈,尚要辛勤劳作,每每想到于此,便心如刀割,我已成人应该承担养家糊口之重担,但目前收入低薄,每月只有千余,本城消费水平极高,虽省吃检用,,每月仅能自给。可怜我一片孝心,只能如大江之水向东流,心中仅能哀伤。

但想到公司一向有爱抚员工的传统,我便有如大海中见浮舟,黑夜中遇灯塔,心中便有了走下去的希望,公司领导均比我年长,或为长辈或为兄长,游子之心必然能深切体会,护犊之情只会尤然而生。如能将我的工资提高三百元左右,就能解的我燃眉之急,而深情厚意,敢不厚藏,而表现于工作之中。

所以我正式提出申请,希望公司将我个人工资提高到1800整,希望领导能给予批准。

谨祝商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9领导您好:

我是20_年2月进入公司,一直在工程部从事质量安全的工作,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关心和重视,为我提供了这么好工作环境。自加入公司以来,始终以快乐饱满情绪投入到工作学习中,一直认认真真、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对公司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努力。

在这份工作上自己真的是全心投入,可能是想寻求领导的一丝认可,也可能是想得到公司更大的鼓励吧,因此希望领导在薪金上给予一定的调整,除了上述些许的心里因素,当然还有以下事实:

我现在的岗位是资料员,20_年5月我的岗位工资是安全质量员,按照公司的薪资制度要求,我加入公司已经16个月的时间并且一直从事安全质量的工作,目前我的工资还是资料员的工资,20_年2月份已经加入公司一年也没有工龄工资,,去年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张经理说每年4月份会调整工资,但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收到公司出示的任何文件或说明,现在我提出加薪申请,并不是“邀功”,我所付出的谈不上“功”,但也算尽了本职。而薪金的要求也是与本职工作的一个平衡。加薪要求如下:

1、工龄工资加:200

2、岗位工资加:300

3、于20_年_月1日起有效

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现在工作内容及质量还未能达到加薪要求,我诚恳希望您能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让我今后有一个努力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能力同时将工作做更好,向更高目标迈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加工资请求申请书10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已经收到人事的新合同,这意味着我为公司服务已经满3年,在这3年里,我为公司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为公司创造了一定的价值,但同时,我也相应地在此申请加薪。

加薪理由如下:

1.20_年5月至20_年11月,本人在RD任产品工程师,积极配合各项目工程师完成各个项目,包括图纸、BOM制作,

FA分析和签核,ECN发行等。负责产品包括所有CORE 产品:GT、PT、Aphel-lite、5015、97S。

2.至20_年11月加入PM部门,本人有以下成绩。

a.20_年11月到20_年10月,承接福田2吨环卫车项目和Midi-Car项目。协助业务员William Wang从初期选型、设计开发与审核、样品制作、BOM发行、到量产物料追踪,整个项目全程跟踪,并积极跟客户沟通,并配合客户解决装车中遇到的问题。在福田2吨环卫车与Midi-Car两个项目中,在连接器方面,20_年共为公司创造470万RMB左右销售额,盈利(不便公开)万左右。

b.20_年3月起,本人以过去做福田项目熟练的优势,继续与William Wang攻下福田3吨环卫车与北汽新能源汽车,其中福田3吨环卫车计划1500辆车,将为公司带来180万RMB的营业额,北汽新能源3500辆车,将为公司带来720万RMB的营业额,在连接器方面,两家客户就这两个项目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不便公开)万RMB左右的利润。

c.本人承接的项目还有:BOMBARDIER同轴连接器,广西玉柴、浙江金龙、孟买地铁、万向等客户的项目,从报价到样品和BOM,本人都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d.在PM的时间里,本人几乎给过每一位亚洲销售的大力支持,在每一位亚洲销售每一次跟我的交流中,可以看得出他们对我的信任。

最后,本人除了加薪外,还申请职位升级,这利于我自己,也利于公司,原因有两个:

一、从本人所完成的项目来看,本人完全有资格升职;

二、出于业务关系,本人需要常会客户,但本人职位比较低,在与客户交流中,常会让客户觉得我们公司对客户不够重视,这并不利于客户对我们产生信心,影响客户对订单的方向。于此两项,本人申请升职。

此致

敬礼!

加工资申请书例2

我自入职公司以来已经有接近7个月的时间了,一直以来我都以认真饱满的热情投入于工作学习中,当然有很多不懂的问题全靠了同事的帮助和领导的耐心教导,我很感激,所以我一直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做好,以便不辜负同事和领导对我的一片厚爱,虽然比起以前来我进步了很多,但是还是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去学习,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决得很对,在这里的每一个同事包括领导可以说都算是我的老师,我尊敬他们,并且和他们相处融洽,虽然出门在外,但是在这里让我又找到了一种家的感觉,虽然我不是一个很活泼的人,但是我是一个很踏实的人,我也不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但是我是一个很真诚的人!不管是代人接物我是真诚的,我有信心去做好公司交给我的事情,去处理好和客户的关系!所以我非常的感激老板给我的所有机会,所以我一直都珍惜着着这里的一切。这些都是我的内心真实的想法,还有很多,没能都写出来,但是在心里我一直都怀着一颗感激的心,感谢你们!

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我也相信领导不会亏待公司的每一位员工,作为公司的普通一员,我一直兢兢业业的付出着,在做好我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我也很热心的帮助同事,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还是同事,我们都是为公司服务的,只要尽我的一份力量能把公司交代的事情完成做好,我是义不容辞,心甘情愿的!这些我想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来公司已经7个月,我的工资由试用期的1260元/月到现在的1400元/月。虽然没有享受五险一金福利中的任何一条福利,但是我理解,理解公司的状况和难处!作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员,我深感荣幸。想想公司领导的厚爱,我觉得自己应该更加努力的的工作,可是我又觉得公私是分明的。所以我提出这份加薪的申请,申请现工资为:1750元/月,希望公司领导能批准我的请求!

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还未能达到加薪的要求,我诚恳的希望您能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让我能更好的为公司效力,也让我今后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加工资申请书例3

我是公司五年的老员工,是公司成长的密切相关者。我的能力和工作成果有目共睹。象我如此全面的多功能手,事无巨细都愿意为公司尽力又不斤斤计较的,并不多见。我是一名公司可以完全信赖的员工,从我的能力到我的人品。

现在人才薪酬行情与五年前已经大不相同——如果您愿意把我当成人才的话,现在做一般事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工资也有比我更多的,能干的更不用说了。而我常常从事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工作,能否从事创造性工作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是人才的主要指标,不知道您是否同意。因此我向您提出加薪请求,希望领导对我的申请能够加以重视。

我认为我现在的薪水很低,每月工资3000元人民币,年底没有任何奖金。您可能觉得这薪水已经太高,但局内外人几乎没人相信我才拿的这么点钱,这事有没有您知我知天地知。所以请公司于4月份开始将我的底薪每月3000(叁千)元人民币,调整为每月4000(肆千)元人民币。为此我简单说一下加薪理由:

1、我对公司有有形价值的贡献,立竿见影,案例多到我不想一一列举,您不知道的可以问问别人,你不相信的也可以调查(如:09年以前负责的qa部,我把相关检验标准制定并完善以后,交给了别人管理;为人事行政部撰写公司管理制度、员工手册、消防应急预案;为公司撰写编辑内刊10几期;顺利为公司通过5次sgs外审和质量体系改版工作,执行内审多次;为公司建立pcd,能正常运行后交予跟单,现在又要为公司推行6s管理活动,做好后不知还要给谁。这有很多工作都是别人做不了的,我做好后交予别人,纯粹的为别人做嫁衣。),而且我给公司带来的增值,多为创造性或预见性的增值,这在公司内是没有人可以做到的。

2、在新老员工的真实学历中,我的学历怎么说也不低,如果学历可以作为薪酬参考的话。

3、我为您们挣足了面子,我常听到有人夸您说,您有这样的人不简单。我知道他们是说的大实话,我不知道您是否相信他们的话。我知道公司内没有多少员工能获得别人如此评价。公司中能如我一样提如此多理由要求加薪的人,入职如此长时间才希望提薪的人,少到只有我一个。

我的要求,仅仅是希望获得与自己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相称、与市场相当的薪酬而已,而公司所付给我的,仅仅是一家负责任的公司为一名优秀员工付出理应付出的薪酬而已。如果我能获得加薪,也仅仅是维护了本应当有的体面生活而已。

我希望您以单纯的心态看待一名员工的加薪要求,请不要为此为难任何人,正如我从未想过要为难任何人一样。大多数人是自私的,为难或责怪他们只会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和谐的现状搞糟。希望您在能够给我加薪时是出于自愿而不是勉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加工资申请报告范文二尊敬的x总、x经理、x经理:

时间过得很快,来到 企业工作,转眼已一年有余。亲眼看着我们 公司这一年一步步走过的脚印,看到这一年的变化和发展,真的非常高兴。

作为工作的企业,这一年中,公司各方面的工作有了一个整体的提升,培训部的工作走上正轨,行政部的工作不断系统化、科学化,营销部的业绩有增无减,制作部的工作持续规范化,都是在朝良性方向发展,这一切真是一个令人欣慰的成绩。

作为个人,自入职 公司以来,感受到公司对职员最真诚的关怀和培养,受到几位领导的器重、关怀和帮助,都铭记于心,也会在未来的工作中再接再励努力进取,不断发展自己,为企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目前企业处在极需快速发展阶段,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人最重要的是思维,是意识,在这点上对本企业各方面的客观要求和思维意识,本员工应该算是积极的、特别要求进步的同志,也随时随地在向各位同事宣扬贯彻各种进步思想,期望他们可以同样进步,以厂为家,有主人翁精神,为我们 企业的发展扩大潜力。其实最重要是大家的思想观念中应该抛弃那种落后的观念和工作方法,以先进的、科学的现论和方法指导工作并运用,这样企业才能在现代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并发展,而这正是一年中我为之努力的重要工作。

部门事务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致力于企业 的建立与完善工作,目前已完成 体系和 体系, 体系正在建立中,并且在日后的工作中都需要持续完善和改进。对于企业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这些都是具有长远意义和价值的工作。营运方面长期协助领导管理思想的体现,设计各项工作表格,跟进各项规定的实施,加大执行力度。进行申请生产许可证要求文件的统筹整理拟制,完成整套文件体系。本员工在文笔方面略有心得,对公司里文笔起草拟制作了很多工作,同时也设计了较多简单广告牌宣传单等,省去公司这些方面的一些麻烦。而在下阶段,企业管理系统的完善加强及培训部、营运部工作是工作的重点,这跟企业的发展也是息息相关的。

在这一年中虽然不敢说个人在企业工作中发挥了怎样的带动作用,但绝对积极主动出谋划策、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鞠躬尽瘁。非常高兴在企业的运营中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企业的进步和发展尽到自己的力量,而这同时也是我个人价值的重要体现。

薪酬是衡量工作价值的最佳标准,我们员工也非常理解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情况下,公司会需要降低各种成本。不过企业经营本身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营利益,工资福利的目的则是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最终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对于企业外部而言,薪情的好坏影响到企业的外部竞争力(如知名度、美誉度、优秀员工等),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企业内部而言,薪情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员工工作的绩效、心情的好坏。从某种程度上说,好薪情给员工带来强大的激励,带动工作积极性;反之增加怠工情绪,最终影响企业潜能的开发。我相信对于有一定能力和执行力的员工,老板是不会吝啬的,使之能够解除后顾之忧,安心为企业服务。

就目前市场行情和所知道的情况、朋友同行,根据 、 类的行业、岗位和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的不同,一般薪酬在 ~ 左右。

因为我们企业在目前各方面体系正处于完善阶段,客观说,薪酬福利体系有所欠缺暂时没有定期加薪也是能够理解的,所以特提出加薪申请,以期得到领导对本人工作成绩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未来工作积极性的激励。如果本员工工作中尚有有待改进的部分,也敬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谨记于心、乐于修正进步。望几位领导给予批准为感!

衷心祝愿几位领导事业如日中天、 公司蒸蒸日上财源广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加工资申请报告范文三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为我提供了施展个人能力的平台和空间,并同时向你们长期以来在工作和生活上对我孜孜以求的鼎力支持和关心厚爱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我自入职以来,在公司良好发展氛围和优秀企业文化的感召下,由一名刚入行的新手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财务文员,从简单的事务性工作的处理到逐渐接手和适应复杂工作的应对,离不开各级领导的信任和栽培,也离不开各位同事的积极支持和热心帮助。我能顺利为公司管理团队所接受并成为其中一员,并且在职业生涯规划和成长的过程中体现我自身的价值,既是我最大的心愿,也是与公司携手共同发展的结果。

我以感恩的心态来看待工作和生活,同时我也认为,付出才能获得回报,勤劳才能换来成果。我作为一个基层财务文员,每天都要处理大量复杂枯燥的数字和报表,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不因失误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始终以对公司、对自己高度负责的姿态保持了一个财务人员所应具备的谦虚、谨慎、细致的良好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准则。今年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安排下,我又接手了部分行政工作,尽管日常工作比较繁忙琐碎,占用了很多的时间,但我仍然经受住了细节的考验,保持了足够的耐心,圆满周到的处理好了各方面的工作,收获了职业生涯的第一笔财富——经验。

我希望我辛勤的付出能得到公司和领导的重视与肯定,我也给自己无数的理由来寻求自我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因为我坚信,世界是公平的,付出是有收获的。但是十分遗憾的是,在今年7月的集体调薪名单中并没有出现我的名字,这令我感到十分的困惑和迷茫。我无数次猜想究竟是我做得不够好?不够努力?还是公司认为我不够称职而以这样的方式来给予我否定的评价?公司对此没有任何的解释和说明,我对此也感到十分的不解和难过。尽管我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是我还是期望通过积极的工作状态和业绩来获取公司对我的重新评价。

新的一年,新的期望,新的开始。我也再次鼓起勇气,振作精神,期望自己在工作上能有新的思维,新的突破,新的局面。我虽然人卑言微,但是我对公司的忠诚精神和敬业态度丝毫不亚于其他的同事,我也希望我的价值能够通过工资待遇的形式客观公正的体现出来,所以我期望公司领导对我调整工资的请求予以酌情考虑。

我主张自己的权利,我也尊重公司的决策。因为我始终觉得平等的沟通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式,所以即便是未能达到我所预期的结果,我也不会因此自暴自弃,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或者是籍此向公司提出其他非分的请求。我愿意承担我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我也期望公司能认真的倾听和对待一个年轻人的心声。

因为年轻,很多东西都言不由衷,词不达意,表达起来也就给人感觉十分唐突,如有冒犯之处,实属无心之举,恳请领导予以原谅。

再次向各位领导表达最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此致

加工资申请书例4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注意事项

初筛: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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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项 无公章 不属于本学科资助范围 不符合指南要求 无推荐书 无签字 经费预算不合理、无详细的经费预算 申请书写得过于简单、立论依据不足等 青年基金超龄、再次申请青年基金(35岁以下) 不符合地区基金申请条件 未按期结题(项目延期)

面上项目

限项规定: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

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

?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

? 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

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

不得超过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签字、盖章:

? 申请者、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

?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盖章

?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

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青年基金年龄规定: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

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规定: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是规定的11类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人员,

重点支持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的研究工作。(11个行政所辖单位: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经费预算规定:

? 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 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重点项目

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附注说明”栏要写明所申请的领域名称 “有条件”的自由申请重点项目“附注说明”栏要写明“自由申请重点项目”

字样,申请书最后附加一页800字左右的“关

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 “个人简历”栏中详细提供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

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和待分别列出,对已,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期刊号、页码等,并要求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

? 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 对于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

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

? 对于利用基因工程生物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系由其他实验

室赠予,须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 重点、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 重点、重大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 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 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六分

? 撰写申请书时不必填写“项目组成员”,在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主要学

术成绩”

? 《申请书》的章节目次:

(1)信息简表;

(2)简历;

(3)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5)主要论著目录;

(6)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统计表及其清单;

(7)经费申请及其简要说明;

加工资申请书例5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中工作、具有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未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对应从事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工程(冶炼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选择一个专业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由于铁路、通信、港口、民航四个专业无二级建造师序列,这四个专业二级项目经理的过渡问题另行通知。

工商注册在本市的部属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非经本市审批的,请先办理本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在备案手续后,再提交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

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未获批准的一级项目经理,可再次申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一)年度担任中型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年度未担任中型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建市[]85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至年12月31日。工程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总承包(至少包含设计、施工两个阶段)1项;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主体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1项;

(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

(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主体工程或有关专业工程)1项;

(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

工程业绩按工程承包合同进行考核,不同专业业绩可以累计。当工程业绩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类别时,与所申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相对应的工程项目数量应占考核业绩标准的二分之一及以上。每项工程仅限一人使用,且使用人必须是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市建筑建材业网()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再进行书面材料申报。

(一)在建筑建材业网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在市建筑建材业网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以本单位企业卡的编码、标识码和密码登录“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以下简称《企业汇总表》)。

(二)书面材料申报

1、已粘贴一寸免冠照片的《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均需复印);

4、年度担任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工程质量报监证明(反映工程报建编号、施工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等;

(2)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

(3)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

5、年度未担任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者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

(2)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

(3)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6、《企业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一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企业应在《申请表》“聘用企业意见”栏中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审查无误后须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审查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完整。

加工资申请书例6

认定机构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以下统称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机构中由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制度。第三条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第四条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财政部负责全国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第五条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第六条认定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分为审批资格和确认资格两种方式。审批资格适用于招标机构以外的机构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以及招标机构申请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的资格。确认资格适用于招标机构申请确认其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的资格。本办法所称招标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定资格的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等招标业务的机构。第七条招标机构经财政部门确认资格后,可以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事宜;也可以在依照本办法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招标机构以外的机构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可以从事招标机构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也可以在依法取得招标机构资格后,从事招标机构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事宜。第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向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应当载明政府采购机构名称、业务范围、资格有效期限起止日期等事项,并加盖颁发证书的财政部门印章。《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三年,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涂改。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名单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予以公告。第十条政府采购机构可以依法在全国范围内政府采购事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机构依法自由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和对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章资格认定的一般程序第十三条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机构(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资格认定申请书格式文本。第十四条申请人提出资格认定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无关的材料。第十五条申请人向同一财政部门既申请资格审批又申请资格确认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第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资格认定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事项属于本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资格认定申请。第十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财政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资格认定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审批资格或者确认资格的书面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二)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审批资格或者确认资格的书面决定,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章审批资格的条件与程序第十九条招标机构以外的机构政府采购事宜,或者招标机构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应当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第二十条审批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只能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审批。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批。第二十一条乙级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四)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5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10%。第二十二条甲级政府采购机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二)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20%。第二十三条申请人申请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申请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二)机构章程,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四)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六)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前三年内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副本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当及时将副本予以退回。第二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甲级政府采购机构条件的,财政部应当批准其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并颁发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乙级政府采购机构条件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批准其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并颁发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第二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之日起15日内,将获得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名单报财政部备案。第四章确认资格的条件与程序第二十六条招标机构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业务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认资格。第二十七条已获得甲级招标机构资格的招标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出确认资格的申请。其他招标机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确认资格的申请。第二十八条招标机构提出确认资格申请的,应当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机构资格证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三)证明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的材料;(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招标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的,确认其具有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资格,并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第三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确认招标机构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之日起15日内,将获得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名单报财政部备案。第五章资格延续与变更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有效期的,应当在《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应当提交资格延续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一)近三年政府采购事宜的业绩情况;(二)机构章程或者简介,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五)近三年接受投诉及行政处理、处罚情况的说明。第三十二条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财政部门在收到资格延续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应当在申请人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有效期届满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延续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书面决定,并重新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二)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延续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机构逾期不申请资格延续的,其《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自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重新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机构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其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自动失效:(一)《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记载事项依法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换证手续;(二)解散、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政府采购业务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交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办理注销手续;(三)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交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办理注销手续;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机构需要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重新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财政部应当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资格认定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第三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符合本办法规定资格条件情况,以及依法使用《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政府采购机构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事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机构在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违法政府采购事宜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将政府采购机构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第三十八条个人和组织发现政府采购机构违法政府采购事宜的,有权向财政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财政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财政部门处理。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认定、延续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格认定、延续,并给予警告。第四十一条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由认定其资格的财政部门予以撤销,并收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不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机构资格,收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一)超出授予资格的业务范围承揽政府采购业务的;(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财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机构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涂改《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的,取消其政府采购机构资格,收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笫四十四条政府采购机构对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和资格延续申请书的格式文本由财政部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加工资申请书例7

第二条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以下统称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中介机构。

采购机构中由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财政部负责全国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

第六条认定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分为审批资格和确认资格两种方式。

审批资格适用于招标机构以外的机构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以及招标机构申请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的资格。

确认资格适用于招标机构申请确认其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的资格。

本办法所称招标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定资格的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等招标业务的机构。

第七条招标机构经财政部门确认资格后,可以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事宜;也可以在依照本办法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

招标机构以外的机构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可以从事招标机构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也可以在依法取得招标机构资格后,从事招标机构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事宜。

第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向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

《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应当载明政府采购机构名称、业务范围、资格有效期限起止日期等事项,并加盖颁发证书的财政部门印章。

《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三年,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涂改。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名单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十条政府采购机构可以依法在全国范围内政府采购事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机构依法自由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和对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资格认定的一般程序第十三条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机构(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资格认定申请书格式文本。

第十四条申请人提出资格认定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无关的材料。

第十五条申请人向同一财政部门既申请资格审批又申请资格确认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资格认定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资格认定申请。

第十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财政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资格认定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审批资格或者确认资格的书面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审批资格或者确认资格的书面决定,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审批资格的条件与程序

第十九条招标机构以外的机构政府采购事宜,或者招标机构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应当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

第二十条审批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只能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审批。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批。

第二十一条乙级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5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10%。

第二十二条甲级政府采购机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二)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20%。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申请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申请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二)机构章程,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六)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前三年内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副本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当及时将副本予以退回。

第二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甲级政府采购机构条件的,财政部应当批准其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并颁发甲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乙级政府采购机构条件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批准其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并颁发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乙级政府采购机构资格之日起15日内,将获得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名单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章确认资格的条件与程序

第二十六条招标机构从事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业务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认资格。

第二十七条已获得甲级招标机构资格的招标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出确认资格的申请。其他招标机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确认资格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招标机构提出确认资格申请的,应当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机构资格证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

(三)证明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的材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招标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的,确认其具有原招标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资格,并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确认招标机构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之日起15日内,将获得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名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五章资格延续与变更

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有效期的,应当在《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应当提交资格延续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近三年政府采购事宜的业绩情况;

(二)机构章程或者简介,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五)近三年接受投诉及行政处理、处罚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二条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财政部门在收到资格延续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应当在申请人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有效期届满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延续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书面决定,并重新颁发《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延续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机构逾期不申请资格延续的,其《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自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重新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

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机构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其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自动失效:

(一)《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记载事项依法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换证手续;

(二)解散、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政府采购业务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交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办理注销手续;

(三)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交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办理注销手续;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机构需要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重新申请政府采购机构资格。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财政部应当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资格认定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符合本办法规定资格条件情况,以及依法使用《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政府采购机构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事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机构在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违法政府采购事宜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将政府采购机构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三十八条个人和组织发现政府采购机构违法政府采购事宜的,有权向财政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财政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财政部门处理。

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认定、延续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格认定、延续,并给予警告。

第四十一条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政府采购机构资格的,由认定其资格的财政部门予以撤销,并收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

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机构资格,收回《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

(一)超出授予资格的业务范围承揽政府采购业务的;

加工资申请书例8

(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

(四)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六)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

(七)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的对照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八)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部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通知(或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九)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十)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十一)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二)资质证书延续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十三)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十四)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十五)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之外的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十六)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

(十七)《规定》第十一条所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办法及审查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十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增列《标准》中各类专业工程外的其它工程种类,其资质标准可参照专业承包序列“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条件提出,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颁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十九)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二十)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返回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送省有关部门审核后审批。

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资质,除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外,其余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涉及铁道方面二级总承包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二十一)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许可实行实地核查制度。

(二十二)资质许可实行公告制度。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的,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通过互联网进行;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的,公告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十三)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的企业申请材料、初审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四)省级及以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后30日内,将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相应专业部门,由建设部将各省资质许可情况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以方便异地查询和确认。逾期或未向建设部备案的,建设部将不再给予上网公布。

(二十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重要依据。

四、资质证书

(二十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制定。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七)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和六个副本(特级十二本)。企业因经营需要申请增加资格证书副本数量的,应持增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最多增加三本(特级不超过六个副本)。

(二十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十九)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3、在《中国建设报》等全国性建设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三十)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收回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负责收回并销毁。

(三十一)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

1、取得施工总承包序列中某一类别特级资质的企业,核发本类别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同时核发某一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取得其它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对达到特级标准的类别,核发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和相应行业的行业甲级设计证书;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可承接上述其它类别的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及开展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同时不再授予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的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取得其它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对达到特级标准的类别,核发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和相应行业的行业甲级设计证书;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可承接上述其它类别的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及开展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同时不再授予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的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十二)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作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三十三)资质证书的续期: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五、监督管理

(三十四)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资质许可的层级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三十五)监督管理的内容是对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以及企业资质条件的检查。

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同时将处罚结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资质许可机关及时核查其资质条件。

(三十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违法事实查实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资质处罚。

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处罚程序由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确定。建立资质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十七)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应该对许可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每年抽查率不应低于5%。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财务报表、人员资料及业绩资料等与资质标准相关的资料,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通知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不少于一个月,整改过程中企业应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改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资质。

六、有关资质标准指标说明

(三十八)关于工程业绩

1、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层数计算过业绩,就不能再按高度或跨度等计算业绩。1项工程,即使层数、高度、跨度、造价等均达到考核标准,也只能算1项业绩。

2、业绩要求的“×项中的×项”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房屋建筑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完成“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层数、高度、单体面积、单跨跨度、住宅小区、单项建安合同额等6项指标中至少满足4项,不足4项即为业绩不达标。某企业分别完成了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达标的多个工程,但只能算3项业绩,仍达不到要求完成的4项以上业绩,故该企业业绩仍为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4、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计算。

5、同一个工程项目分期发包,且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企业的,可以将各期工程累加。如果累加后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某一项,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不属同一个工程项目的不能累加;超过标准规定时限和承揽范围要求的不能累加。

6、企业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可计入该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合法分包该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也可将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专业业绩申报资质。

7、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晋级的,应提供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工程业绩,而不能使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工程业绩。

8、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如:申报年度为2005年,“近5年”的业绩年限从2000年1月1日算起。

9、代表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订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

10、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国外工程按照国际惯例出具工程竣工证明文件。

11、房屋建筑业绩标准中涉及的“单位”、“单体”、“单项”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连体建筑(连体建筑应提供该建筑物为同一基础的证明)。

12、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屋建筑跨度业绩。

13、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4、网架工程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

15、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无效。

(三十九)关于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1、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2、企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同时上报。

3、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考核,按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要求进行。

5、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按照企业申报的各类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四十)其它指标

1、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企业申请各类别资质标准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2、净资产: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3、工程结算收入:是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按企业财务报表份年度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此项。

核定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时,应按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计算,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它业务收入(如房地产开发收入);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4、企业财务报表:指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条件,均是以独立法人企业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6、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具体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颁布有其它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四十一)涉及特级资质标准的指标解释

1、建筑业营业税:指企业在承包范围内开展的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所交纳的营业税;企业申请多项特级资质,每增加一项,营业税增加5000万元;境外工程结算收入可按当期汇率与国内建筑营业税税率折算建筑营业税。

2、银行授信额度:指银行授予企业的年度信贷额度。多家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的最高额度为准。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代表工程:指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或主持完成技术标(并签字)、总设计师等职务时所完成的工程项目;企业应提供工程合同及工程竣工证明或设计合同及工程图纸,上述材料均需提供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页。

4、财务负责人:指企业主管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5、企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参照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6、企业技术中心:指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或相当于该水平的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企业应提供有关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复印件。

7、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主要包括科技开发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科技培训费支出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支出。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按照企业财务或统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进行考核。

8、科技进步奖:指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第396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国家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9、主持编制过国家或行业标准:指企业主持编制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或行业级别的工程建设标准,并且已经正式出版。企业应提供标准的通知(或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10、申请多项特级资质的,其企业“资信能力”、“科技进步水平”中的各项指标及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数量不需叠加计算,但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表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标准要求。

(四十二)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

1、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涉及信息产业方面的资质包括: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5、涉及民航方面的资质包括: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6、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资质包括: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海洋石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7、按照《规定》第九条规定,上述各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铁路、民航方面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七、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四十三)《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规定》实施后其资质证书暂不统一换发,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特级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修订,在新的标准颁布实施前,原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在过渡期内,暂按以下规定执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的专业工程类别资质不超过5项,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选择专业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序列的各类别资质,不得增项总承包资质;达到资质标准的,可以申请不超过现有主项资质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但须将总承包资质变更为主项资质,且主增项资质符合前款要求;

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

企业如申请资质升级或其它原因发生主项资质变化的,证书有效期按本实施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

(四十四)特级资质企业的过渡期

在《特级标准》颁布前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自《特级标准》之日起设三年过渡期。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0年3月13日。过渡期内企业按原资质证书的承包范围承揽业务;过渡期届满三个月前,企业应按照《特级标准》重新申请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原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过渡期内,持原特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提出资质分立、改制申请的,在原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基本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对分立、改制后的企业除特级以外的其它资质全部进行重新核定,但原企业特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人员等条件必须满足原特级标准要求。

加工资申请书例9

随着《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国家气象局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申请程序、审批流程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由原来的申请人先进行技术评价,技术评价合格后再申请行政审批,调整为申请人直接申请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后由气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技术服务,技术评价合格后到窗口领证。此次调整后,使得整个审批流程都在窗口受理,窗口办结,真正实现“一站式”审批,为申请人节省时间成本,省去中间环节,高效便民利民。

1 申请

1.1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以提出申请:

(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1.2 申请途径

随着网上办事大厅的普及,目前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气象局窗口申请。二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1.3 申请材料

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3)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蓝图)

(5)《建设单位授权书》

2 受理

当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需要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下是审查材料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1)申请书:填写完整清晰且符合公布形式,同一小区多栋建筑物同时申请审核,只需填写一份申请书,申请项目一栏需要清楚详细写明项目的名称。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2)申报表:同一栋小区多栋建筑同时申请设计审核,需要详细写清每栋建筑物的信息,对应填好规划许可证号。

(3)授权书:填写完整清晰且符合公布形式,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章。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申请单位的授权,不予受理。

(4)设计单位资质证与设计人员资格证:a.设计单位资质证在有效期内;b.设计单位必须具备防雷、建筑等相关设计资质;负责设计的人员必须具备防雷、建筑或电气等相关专业资格的其中一项资格,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c.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图纸:需提交图纸包括:总平面图,防雷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转换层防雷平面图(若有),均压环防雷平面图(若有),天面防雷平面图,施工大样图,SPD设计图或涉及SPD设计的配电系统图,建筑立面图(正立面)、玻璃幕墙及金属构架的等电位连接图(若有),其它工业流程装置的防雷装置设计图(若有)。图纸要求一式三份,若是复印的图纸,需每张图纸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审查完毕,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若资料不齐需要补正,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资料退回申请人。

3 技术评价

气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机构自作出受理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如果首次技术评价不合格,则由审批部门根据技术评价修改意见发出《防雷装置设计修改通知书》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在接到审批部门一次性修改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并将修改图纸(补充图纸、说明等)送回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再送服务机构评价,服务机构应在收到修改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若修改后符合要求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技术评价合格意见,图纸加盖技术评价章,并交回图纸(2套)和因修改增加的图纸或修改说明等资料至审批部门。

4 审批审查

完成技术审查流程,得到合格的技术评价报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对资料进行再次审查,确认和核对申请材料是否满足法制和技术的要求。

5 许可决定

书面审查后,审批机构要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审查环节通过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审查环节不通过,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修改意见书》。

6 发证办结

意见书准备好后,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意见书,至此,审批流程结束。

7 档案归档

审批事项办结后,一周之内会将相关材料归档。这些资料记录的是行政审批的全过程,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的原始记录和法律凭证,办结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整理归档。

8 结束语

不断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是气象行政审批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形势下发展防雷事业的必由之路。而我作为一名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一定会时刻从严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细致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每宗审批事项。

加工资申请书例10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 职务,总经理 电话:_______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9月8日到2011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0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1年9月和2013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X15.28元/小时X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3年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11-09-08日到2011-10-09日工资计2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1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X15.28元/小时X1.5倍=2567.04)

此致

__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