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金融职称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2:37

金融职称论文

金融职称论文例1

早在1998年颁布的《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中就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概念。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为了规范“双师型”的内涵,教育部办公厅于2004年下达了《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在通知的附件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双师型”教师解释为“: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的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从中,不难看出“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标准首先是强调了教师职称基础,其次,严格规定了这些教师的实践和科研的时间。说明了“双师型”教师既要有相应的职称,又要有相应的开展实践教学的能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上也指出:“各高职(高专)院校一方面要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等措施,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另一方面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伍。”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重申并强调了以上“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式。

2金融保险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金融保险专业是一个特殊的专业,和其他专业不同,高职教育阶段的金融保险专业主要培养面向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性、实践性金融专门人才。现今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培养的学也主要面对一些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学生未来所从事的业务也主要以一线的柜台操作、金融商品和保险产品的营销为主,所以,金融保险专业的高职教育必须要结合实际,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也非常迫切。但是,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这些企业在现今属于高收入行业,远的不看,就近来广东省的各行业平均收入显示,金融保险业也是位居前列,正因为这个行业在国人看来是白领高薪的行业,使得在培养学校的专业教师,引进兼职教师方面存在了很大的阻碍。

2.1培养专业教师

2.1.1证书的获取

“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首要途径是利用现有的教师,从“双师型”的要求来看,教师要有职业资格证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金融保险行业在从业时,银行要求从业人员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要有保险人资格,证券公司要求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这三个证都是从事金融保险行业的入门门槛,然而它们不是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不符合“双师型”要求,符合要求的只有中(高)级经济师。据了解,金融行业内部工作人员也是考取中(高)级经济师,而中(高)级经济师只要通过相应考试教材的学习就可以考到,但是通过后对实际的教学没有太大的实践帮助,高职的学生主要针对的是银行、保险和证券一线从业人员,中(高)级经济师对这些一线操作很难起到指导作用。但时至今日,各个高职院校恰恰都是以“双证”来要求和评定教师,教师取得的证书能否改善实践教学根本不去评定。

2.1.2教师的培训与实践

金融保险专业的在职教师要到一些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去培训和实践是非常难的。首先,本专业教师的基础教学任务很重,由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在高职阶段基本上都会维持在50到80之间,最多也就是两个班级,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如果要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最少都要承担两门以上的不同专业课,而这些课程的教育教学就要花掉教师大多数的时间。其次,金融保险专业是一个实际操作很强的专业,不是简短的一两个月的培训就可以的,一定要教师亲自进入行业亲自操作相关的业务,而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只有下班时间、节假日或是寒暑假去行业实践。但是,不管是银行、保险公司还是证券公司只要是新进职员,第一要事就是要上岗培训,金融机构不会愿意找专员为教师进行岗前特别培训,培训所花去的成本费用的结算都是问题。第三,就算教师通过培训可以开始阶段的上岗,但是金融保险行业都是服务行业,服务行业要面对顾客,顾客的口碑是服务行业的支柱,一旦由教师来操作给顾客留下不好的印象,那将会是很大的损失,而企业又没有机制来约束教师,就算教师愿意免费给企业做事,企业也不会拿自己的声誉冒险。第四,金融保险业是大量资金融通的行业,在企业中存在大量的客户资料和相关文件,有些涉及到隐私和机密,不能外泄,所以金融保险行业进入教师挂职锻炼和顶岗实习都非常慎重,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也都是浅层次的交流。最后,由于行业收入的差距,金融保险的专业教师如果真正熟悉了企业的业务,能为企业服务或是给企业带来不错的业绩时,企业也会高薪留下教师,因为教师丰富的理论也能弥补企业的不足,所以高校教师跳槽的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只愿意提供见习、访问、讲座等形式的合作,教师就很难深入参与到金融业日常经营运作当中,也就很难提高实务技能,获得工作经验为教学所用。

2.2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级人员

在金融保险业一线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既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又熟悉一线的业务工作,不仅在教学中能够很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工作经验相结合,还能够将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等相关知识传授给学生,更好地指导学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但是,这样的人员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首先,就是行业收入所致,金融保险行业的薪金很高,而教师的工资与之差距很大,这些在行业中的高级人员根本不可能来高校做专职教师,而金融保险业的薪酬激励机制也和高校不同,这些人员宁愿花时间去提高自己的业绩和水平也不愿意来赚取一节课四五十元的课时费。其次,在金融保险企业工作的高级人员自己本身的工作也很忙,经常有加班和会议,从实际教学来看,笔者所在的高职校就先后聘请过多位地方商业银行支行的行长、副行长,人寿保险公司的部门经理和海通证券的相关负责人,这些兼职人员有相当的行业从业经验,通晓行业的业务,他们所授的课程很受学生的欢迎,但是,这些人员本身的工作都很忙,经常会有临时性的会议和出差,学生计划安排的课时也要随教师的问题而临时调整,有时实在没有时间完成不了规定学时的,最后还得由本校专业教师继续授完,而且课程结束后的相关教学资料也得需要本校专业教师完成。最后,学院就算花大笔资金聘请了这些专业人员,过不了多长时间也会大量流出。由于理论和实际操作存在不对等,这些金融从业人员的能力主要在于知晓实践操作和实用技能,而理论基础不强,或是已经淡化。而在高校职称评定中,是以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来分高低,中级职称主要看省级及以上期刊的论文数,高级职称主要看核心期刊的论文数,这恰恰是从企业聘来的这些人员的弱点,所以很快会不适应高校的收入分配机制而再次流出。#p#分页标题#e#

3建立金融保险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议

金融保险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面临着比一般专业更为困难的问题。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和金融保险专业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金融保险专业的培养目标,建立金融保险专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要做到几点:

3.1高职院校要树立正确的“双师型”观念

现在的高职校都是全面型的院校,既有工科专业也有文科专业,工科专业和文科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就算在同样的文科专业中也有不同,有些专业要取得双证很容易,通过短期的培训课程就可以获得职业证书,所以高职院校应该对不同的专业区别对待。比如,从金融保险专业所培养的学生素质来看,学生大三毕业后要进入金融机构,从实际看可以进入的有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但是进入邮储、农信社要求学生有相应的金融从业证,而且要通过省里统一的招考,考的也是银行对应的专业理论知识,进入保险公司对应的是考取保险人资格证,进入证券公司并没有一定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作为金融保险专业的教师在教学时要以学生的就业为导向,帮助学生毕业前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所以教师考取相应的从业证书等于也在实践教学中为学生输送了现实的知识,培养了学生从业的能力,因此,学院在实际操作中要树立正确的观念,淡化“双证”,更多注重实践能力。

3.2改革高职院校薪酬激励机制

适当提高“双师型”教师收入水平。众所周知金融保险行业的薪金高,要吸引符合“双师型”教师的人才,就有必要缩小收入的差距,改革现有薪酬机制,应当尊重市场规律,而不是一味的空谈奉献精神,对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老师应该给予嘉奖或是给予高于同级别教师的薪金,而“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并不是主要因素,远远不如教师的数量,“双师型”教师考取证书要有相关费用,到企业实践要耗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学校要求教师奉献自掏腰包,但是却不给予教师应有的奖励,教师会没有动力和热情。

3.3完善职称评审制度,修订职称评审标准

金融职称论文例2

主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0900

国内刊号:37-1342/F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2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联系方式

金融职称论文例3

如何建立科学的职称管理体系,对于促进人民银行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积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过去的实践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央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出现了诸多“瓶颈”,阻碍了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央行履职能力。

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体系不完善,考核过于粗放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是加强管理的重要环节,但由于缺乏完善的考评体系,导致考核流于形式。一是考核程序简单化。目前,基层央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基本上是以民主测评来“一锤定音”,有的连述职程序也简化了,往往是走走过场。二是考核指标弹性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应包括对个人知识结构、基本素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多方面。实践中,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考核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大。三是考核结果趋同化。考核结果基本上都是“优秀”或“称职”,极少出现“基本职称”或“不称职”的考核结果。过于粗放的考核不但没有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激励约束作用,甚至还助长了不正之风,出现了人情考核、照顾考核、“优秀”指标轮流坐庄等现象,形成了考核组织者缺乏动力,被考核者缺乏压力,考核工作浮于表面的不良现象。

(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向效应弱化

正向激励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发挥职称管理导向效应和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但由于机制的不健全和制度的不完善,弱化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职称激励效用在聘任前和聘任后差异较大。为了获得较高的经济待遇,一些行员特别是没有职务的,往往会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而聘任后,由于考核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其结果也没有与经济利益和奖惩相挂钩,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调动。二是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与行政职务晋升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政治待遇方面的激励制度不明确。

(三)培训工作不配套,开发效率低下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人民银行职能的不断调整,金融新业务、新知识层出不穷,对员工的整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使得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的再培训工作日显重要。而现实中,基层央行在这方面还存在较多不足,直接影响到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挖潜,不利于专技人才队伍的长足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一是过重依赖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自我充电,组织引导不够。二是培训整体规划性缺乏,培训方式单一。对于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建设一定时期内要达到什么目标,要开展哪些培训等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和探究,培训方式也仅仅着重于开办业务培训班等灌输式培训。三是针对性培训较少。对于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如反洗钱、征信管理等等,没有及时跟进。

(四)动态管理不到位,退出通道阻塞

主要体现在续聘工作不严密,聘任终身制没有完全打破。一般情况下只要确认了任职资格被聘任后,如没有特殊的情况,均可续聘,有的甚至是异岗续聘、混岗续聘,造成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出现了宁滥不缺、只增不减、只进不退等的现象。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实现三个转变,重新定位聘后管理指导思想

一是实现从“职称福利论”向“职称开发论”的转变。要坚决摒弃把职称评聘单纯作为解决职工福利待遇的手段这一观念,树立培养、开发、挖掘人才的职称管理新理念。二是实现从“数量专技观”向“质量专技观”的转变。人才建设上只能以质取胜,不能以量取胜,同时,也不能因为怕浪费了职称指标、损害了员工利益而舍本取末,放松管理。三是实现独立性管理意识向关联性管理意识的转变。应看到职称管理派生于人事管理大框架,与人事管理的其他内容紧密联系。

(二)突出两个重点,建立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

1.建立系统的考评体系。一是量化考核内容,注重考评实效。把工作任务、岗位要求与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确保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消除年度考核的片面性和滞后性,确保考核与被考核双方及时掌握考核情况,采取相应完善措施。三是严格考核程序,强化考核力度。严格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部门推荐、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论、下发考核结果等五个环节,抓好考核落实,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2.加大激励约束的力度和可操作性。一是要变激励政策单一化为激励政策多元化。如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各档次考核结果与工薪挂钩、建立专技奖励基金等。同时,实现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与行员管理制度的同步融合,如职称考核为优秀的在行政职务上予以优先提拔等。二是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办法。如职称考核经济奖惩操作办法、职称考核与政治待遇挂钩的具体办法以及其他激励约束措施操作细则,确保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

(三)坚持“两个有利于”,创新专业技术培训机制

一是上级行应加大对下级行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定性、定向引导。根据金融理论前沿领域和金融业务实践发展趋势对各级行人才发展的要求定期向下级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性意见、相关文件等,有利于各级分支机构提高专技培训工作的前瞻性。二是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库。按照分工负责、分级建立、分级管理的模式,建立相应级别的专技人才库。三是明确职责,整合培训师资力量。明确各级行的培训职责,突出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如总行负责高师的培训工作,大区分行、省会中支负责中师培训工作,依此类推。同样,在培训方式和内容上也明确分工。如省会中支以上行以专业论坛、脱产培训等形式重点负责金融理论培训;省会中支以下的则以非脱产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着力于金融实务培训。四是分类处置,开展个性化培训。各基层行对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专业优势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应实施分类处置,突出个性化培训,实现培训工作“量身定做”。

(四)疏通一个渠道,深化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职称管理体制与人事管理体制息息相关。当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诸多“瓶颈”从一定程度上讲都是僵化的人事管理体制带来的“副产品”。从央行人才队伍长远建设来看,应尽快疏通人才进出渠道,加速人才流动。一方面要加速基层行人才流动更新频率,使基层行能根据自身实际和专业岗位要求,引进人才,构建专业岗位人员配置最优结构。另一方面要出台人才退出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提前退休制度,给予其优惠政策,提高相关待遇,尤其是对那些考核不称职又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提前退休。

参考文献

[1]徐沛江.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13,(12).

金融职称论文例4

(一)、认真开展理论业务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

1、大力开展党校培训轮训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党校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修养,我们按照总行党校全年工作部署,制定了《__*党校20__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分别于五月和九月举办了第四、五期__*党校主体班,共对88名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辖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40天的脱产理论培训。学员经过理论辅导、经济金融热点问题讲座、实地考察等不同阶段的学习,回到单位后,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好金融服务、人民银行自身的工作创新问题、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职能定位及业务工作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等专题撰写调研论文。分行党校对第四、五期党校主体班调研课题及学员论文进行评估,学员们完成了重点专题调研报告3篇,毕业论文88篇。通过接受党校教育,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理论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业务培训。

20__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一是推荐10名分行及省会中支行级领导参加总行党校第十期、第十一期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二是推荐分行及省会中支9名行领导参加总行4月份举办的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三是推荐22名地市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分2期参加总行5-6月举办的中心支行行长业务培训班;四是推荐48名县支行行长参加总行2-4月举办的第七、八期县支行行长培训班;五是于4-6月在保定金专分三期举办了县支行副职培训班,组织辖内240名县支行副行长、纪检组长针对中央银行新业务、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与金融服务、金融会计管理与财务分析、金融法规、金融改革热点问题、领导科学、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等内容进行脱产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结合各地实际工作撰写结业论文,并对论文进行打分评优。

(二)、以开展辖内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为基础,狠抓各类专项业务培训。

1、认真做好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考核的各项相关工作。

一是转发总行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实施细则,并对辖区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进行指导;二是转发总行《关于组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与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接轨金融学专业(本科)报名的通知》,布置辖内套读报考工作;三是召开辖区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工作座谈会,对辖区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对报名及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四是在分行机关召开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动员会议,安排分行机关考前培训及报考工作,同时组织公文处理与写作、法律基础概论、金融基础概论的考前辅导讲座;五是转发总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做好对辖区考试工作的指导以及分行机关305名干部的报考、免考、学籍管理及考务工作。

2、利用省会中心支行培训资源,开展全辖业务培训。

为了整合辖区培训资源,在开展培训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工作交流。通过总结过去两年利用省会中心支行培训资源开展全辖业务培训的成功经验,今年8月下旬,我们委托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牵头,在兴安盟举办了金融研究和调研分析业务培训班,期间邀请总行业务司局和分行有关处室领导,通过讲座和研讨的方式,针对新业务以及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42名辖内各中心支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3、抓好辖区业务骨干的前沿性金融理论培训。

根据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需要,结合总、分行人才培训规划,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干部的业务培训:一是推荐48名辖内干部参加总行全年举办的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研讨会;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根据分行第二期硕士学位进修班培养计划,于2月和10月在天津财经大学组织第二期硕士学位进修班50名学员进行脱产面授。

4、加强对组织

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区组织人事干部的综合素质,我们于4月中下旬在南开大学举办了一期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调研写作培训班,共有100名来自全辖各中心支行、县支行的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在为期8天的培训当中,南开大学的12位知名的教授、副教授及博士为学员们讲授了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法、绩效管理与激励、组织人事信息调研写作等14门课程。

5、举办大型理论业务讲座。

今年,我们继续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的方式,邀请国务院、高校、总行各司局有关专家、学者为全行副处以上干部举办了15次理论业务讲座;同时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以及日常理论学习的需要,举办公文处理与写作、法律基础概论、金融基础概论等全员讲座。通过开展讲座,进一步更新了业务知识、开拓了工作思路。

(三)、积极开展高层次培训,抓紧培养复合型、研究型人才。

1、积极推荐干部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培训。

为全面提高辖区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素质,开拓视野,培养复合型人才,我们积极推荐辖内干部参加各类国际交流项目的培训。一是推荐4名辖内地市中心支行行长参加总行在香港举办的金融稳定高级研讨班;二是推荐辖内5名干部分别参加总行在美国举办的金融市场业务培训班及征信业务培训班;三是推荐辖内2名人事干部参加总行在日本、韩国举办的人力资源培训班;四是推荐3人参加新加坡奖学金项目面试、2人参加日本奖学金项目免试、8人参加总行国际司的德国发展基金会项目面试,并推荐1名通过面试的干部参加总行20__年德国发展基金会项目培训。

2、加大英语培训力度。

分行党委始终重视培养高层次外语人才,20__年,在培养英语人才方面,一是推荐8名干部分2期参加总行在西南财经大学举办的BFT英语培训班;二是组织20__年__*英语强化培训班的学员参加全国BFT考试,共有41人参加,有40人通过了考试,其中取得高级证书37人,中级证书3人;三是继续在南开大学举20__年__*英语强化培训班,共有41名干部参加培训。学员经过100天左右的脱产学习后,将于20__年1月初参加全国BFT考试。

3、加强对辖内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推荐分行及辖内各中心支行26名高级经济师、32名高级会计师参加总行举办的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培训班,通过系统学习以及与国内外有关专家的讨论、交流,系统地提高了高素质干部的调研分析能力。

(四)、做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天津考区的各项工作。

根据20__年全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总结去年利用高校资源推动考试社会化的成功经验,在天津财经大学开设了天津考区的第二个考点。于5月27、28日在两个考点顺利地组织了考试,20__年共有882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数是天津考区历史上人数最多的一次。

(五)、推广新的培训平台,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调研。

总行远程培训系统试运行后,我们积极在辖区和分行机关宣传推广,并作为试点单位参加人民银行远程培训系统集中压力测试,并就测试有关情况向总行书面报告。同时,在鼓励辖内干部积极参与各类培训的同时,我们还就如何有效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手段、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全员素质等专题开展调研工作,并将优秀的调研文章通过信息稿件上报总行或在《组织人事信息》上刊登。

二、职称工作

1、根据总行安排,做好辖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一是及时向辖区下发《关于做好20__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布置20__年度职称申报工作;二是对126份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预审,并组织召开经济、会计、政工3个系列职称评审会;三是组织专家对经评审会通过,向总行上报的60份职称推荐材料撰写专家推荐意见,并将材料统一装订上报总行。

2、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在管理辖区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委会方面,20__年共对辖内4个中心支行组建、调整政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进行审查、批复。

在日常基础工作方面,为辖内20__年以来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同时整理归档职称评审表。

3、加强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

金融职称论文例5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 龄

26岁

政治面貌

共产党员

婚姻状况

未婚

视 力 状 况

良好

身高(厘米)

170 cm

体重(公斤)

63 kg

民 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北京市

技术职称

高级经理

最 高 学 历

本科

现居住地

厦门市

毕业时间

2010

求 职 状 态

目前正在找工作

电话、手机

EMAIL

个人主页

地 址

厦门市古河路156号

邮编

330000

受教

育及

培训

状况

2006年9 月 至 2012年5月

江西农业大学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专业描述:

主修课程:大学信息技术基础,大学国文基础,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广告鉴赏和创意,管理学原理,英文写作,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务英语,国际金融,电子商务概论,会计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国际服务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结算,海关与商检实务,中国对外贸易概论,国际商务函电,世界经济法概论,国际商法,货币银行,统计学原理,英文翻译等.

2006年9 月 至 2012年5月

江西农业大学 商学院

金融市场学 本科

专业描述:

主修课程:经济学(宏观和微观),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金融工程等相关课程和书籍.业余的时候钟爱于中国证券市场,阅读商界,商学院,第一财经周刊(CBNweekly),21Century商业评论等涉及经济,金融和管理方面的杂志.

任职公司名称: 江西盈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2007年7 月 至 2008年3月

销售主任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负责拓展和洽谈房产客户,以及户外相关市场调研,在职期间,业绩斐然,曾成功促成交易多套楼盘以及复式空中花园.在公司多次获得"销售标兵"的奖励和嘉誉. 本人富有责任心,工作效率高,注重执行力,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同事,共创辉煌业绩.

任职公司名称: 南昌恒信服务有限公司 。

2007年6 月 至 2009年8月

总经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负责南昌各大手机商场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和运营,不断对公司员工进行各项技能培训,依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薪酬制度,切实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营销计划方案在南昌市各大商场区的广告宣传区域内得到贯彻和落实。

任职公司名称: 中国银行 。

高级客户经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

1)推介银行卡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和维护各类特惠和特约商户,并达成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对银行职员进行信用卡专业知识以及营销技巧和激励政策的培训管理; 2)搜集客户信息、市场信息、提出产品创新与营销建议,协调各个网点和支行行长合理分配信用卡的发卡营销工作; 3)对每月的发卡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注重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信用卡的发卡对象范畴,提高活卡率以及产生的中收; 4)与商场负责人谈判协商刷卡返点及相关互惠活动,策划制定并执行各种市场营销活动; 5)本人责任心强、踏实耐劳,市场敏感度高,有很强的执行能力。

任职公司名称: 中瑞联盟-静港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

销售副总经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

任职公司名称: 中国策划研究院江西分院 。

策划总监

工作职责和业绩:

1、品牌的市场定位以及塑造 2、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终端市场的开拓

任职公司名称: 中国平安 。

销售企划管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

1、公司新产品在营业网点的策划推动; 2、拟定全省营业网点业务竞赛方案策划和执行; 3、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并撰写相关分析报告; 4、研究各方产品的组合销售方式,协调产销双方的竞赛推动节奏;

求职意向

现从事行业:

市场/营销

现从事职业:

市场/营销/拓展总监

现职位级别:

初级职位(两年以下工作经验)

期望月薪:

4500-6000元

目前月薪:

6000-8000元

可到岗时间:

一周以内

期望工作性质:

全职

欲工作地区:

南昌市(含区市县)

欲从事行业:

市场/营销

欲从事职业:

市场/营销/拓展总监

技能特长

2012年10月15日-10月18日第五届南昌国际车展在会展中心隆重展开,在会两天,个人成功营销37笔“车贷通”,客户达成协议并贷款,获得中国银行江西省行行长傅正辉行长的表扬。

外语水平

第一外语:英语 普通英语四级

第二外语:其它外语 初级

兴趣爱好

长跑、登山、阅读。

金融职称论文例6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1-0072-02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县域内的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将以新的面貌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农村所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将在我国广大农村层出不穷、欣欣向荣。这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具有无法估量的重大现实意义。由此也提出了如何规范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重大课题。

一、正确科学地认识评价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

近年来,理论界、实务界和决策层围绕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对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的概括称谓不一,直接涉及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认识评价和监督管理问题。这里,我们谨与两种较为流行的称谓进行商榷。

其一,称其为“新型金融服务机构”。我们认为称谓不确切的地方在于:目前,无论是正规文件,还是法律法规,都没有称其属于金融机构的范畴,它们还没有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范围。至于在今后适当时候,将其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届时称其为“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也为时不晚。

其二,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活动相比较,称其为“非正规金融”。金融前面冠以“非正规”三字,轻者使人产生模糊错觉;重者使人将其与“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联系起来,将其列入清理整顿对象。显然,这种称谓是不确切的。

一是有碍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逐步放开信用服务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

二是有碍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提高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是有碍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创造性的发挥,解除“三农”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制约。

四是有碍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适度行政,放松农村金融管制。

五是有碍对金融涵义的正确理解,造成概念上的混乱。

与上述两种称谓不同,我们将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概括称谓为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特指其为: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政策催生的、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金融组织。我们对其这样称谓,一是符合党和国家近年来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符合目前金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三是符合其特征、功能实际,四是符合有关部门对“金融”、“组织”概念的权威解释。

二、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市场准入的路径选择

应当说,对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社会公众并不陌生。小额贷款组织虽是“舶来品”,但是有关部门已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以其他名称出现的金融服务组织还将诞生。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具有具体的融资功能,具有独特的金融管理印记。我们不仅要在政治上、理论上赋予其新鲜内容,而且要在管理实务上赋予其合理性、合法性,使其顺利地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一)市场导入

商品经济孕育了民间借贷这种原始的融资形式。市场经济提高了社会资金的运用水平和效率,银行业占据了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为不同经济成分进入金融市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前景和空间。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都是市场主体,在没有政策法规限制的前提下,它们都有支配运用所属资本的动力和权力。它们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可以成为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有益补充,可以与农村商业性金融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开展有效的市场竞争,更可以创新和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允许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依靠市场去孕育、调节、引导,不仅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农村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水平。

(二)政策导入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鼓励、培育、引导、规范”的方针、政策逐步深入,十分明确。但是,由于实践还不充分,具体的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特别是对于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市场准入还没有具体的规定。金融监管、农业、民政、体改等职能部门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央的政策精神,以有利于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有利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利于农村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力争在近期内采取具体的政策措施,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引导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

首先,加强对国内民间借贷和国内外小额贷款组织、资金互助组织的调查研究,提出较为具体的初步的市场准入意见。

其次,选择不同市场主体和不同地区,围绕组织形式、资金筹措、资金定价、资金投向、资金利润、资金风险、内部控制、市场监管、环境建设等主要内容,认真组织试点,并根据试点实践经验,对初步的市场准入意见进行完善。

再次,国家有关部门将不同地区的市场准入意见进行归纳,逐步形成鼓励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的政策体系或指导意见,并在更大范围内组织实施。

(三)法规导入

这是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最有保障的途径。应同时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扫除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

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相关的规定或条例,在一定区域内进行法制实践。

在此基础上,根据前瞻性需要,制定《农村金融服务法》,为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从目前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活动,到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壮大、组织创新,及其市场退出、债务清偿等作出具体规范。

三、依托协会加强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下,让银监会、人民银行、民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去统一监督管理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都是不够恰当、不合时宜的。但是,放任其自生、自灭、盲目发展,也是不负责任、不够妥当的。我们认为,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保护投资人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稳定,当前,应在相关地区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协会的试点,今后应在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数量较多、相对集中、资金运用数额较大的地区,以县(市)、乡(镇)为单位,或跨县(市)、乡(镇)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协会,各级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协会,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以促进各地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依法办事、合规经营、稳健运行。

农村金融服务协会,可以由当地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引导建立或组织建立,也可以由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自行发起建立,其性质为社团法人,应实行会员制,应精干高效,应由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代表、农民群众代表、涉农企业代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代表等人员组成,应重点开展五项工作:

一是向社会广泛持久宣传党和国家的农村金融方针政策和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向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广泛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其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加强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业务开展情况的监测,督促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金融职称论文例7

金融监管作为对金融运行过程进行控制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在金融业发展各阶段发挥了强有力的监督保证作用。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的金融监管体系有效性提出了严重的质疑,为此,党的十七大对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其关键在于要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以有效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本文拟结合国内外对此问题的研究现状和监管工作实践,就此问题作一探讨。

一、西方金融监管有效性的理论评析

1.从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角度论述监管的有效性,关注的焦点在于金融监管能否有效化解银行破产倒闭引致的外部性。代表性的学说包括金融脆弱说、公众利益说。金融脆弱说认为由于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难以匹配、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银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因而需要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公众利益说认为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银行破产的社会成本明显地高于银行自身的成本,可能有损于整个社会的利益,所以需要政府监管来防止这种负外部性进一步向社会溢出。

2.金融监管无效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代表性的观点有监管俘获说、监管寻租说、监管供求说、监管成本说、监管辩证法等。监管辩证法从博弈论的角度揭示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关系。Kane的监管辩证法告诉我们,金融监管不是静态行为,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金融监管度的设计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而相应改变,否则,要么以延迟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发展为代价,要么以牺牲金融稳定为代价。

3.从制度安排论及监管看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实施手段与评价体系。理论分析方面,代表性的方法包括:引入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运用委托理论分析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途径,以及建立各项银行监管政策工具有效性模型。也就是说,有效的金融监管就是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使金融监管中各利益主体的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努力方向达成一致,实现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激励相容,即社会公众、国家、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的目标及其努力方向都是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提高金融配置效率,以此保持金融体系稳定,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二、西方经典理论的评述及制约我国监管有效性的机理分析

1.西方经典理论的评述。上述研究最根本的缺陷就是并没有清晰的界定监管的有效性,监管有效性所包含的要素及评价标准。监管俘获理论、监管寻租理论、监管供求理论等否认金融监管的理论,对金融监管存在的各种弊端提出了尖锐的批评,金融监管的确存在缺陷,但由于根本上否定金融监管制度,已被金融监管的实践所否定。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金融业都是受政府监管最严的经济部门之一。金融脆弱说和公共利益说从反面论证了实行金融监管的目的,不实行金融监管有可能导致一国经济金融的巨大损失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不论其成本多高都必须实施金融监管。但是金融脆弱说和公共利益说并没有证明,实行金融监管就一定能达成监管的目的,一定能避免灾难性后果,不实行监管就一定导致灾难后果。

2.制约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原因探讨。首先,从外部环境方面来看,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结构存在一定的脆弱性;法律体系存在缺陷;信用环境需要改善;市场约束机制不强;金融监管体制及监管机制不协调等。其次,从内部原因来看,我国金融监管法规的科学性和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手段之间结合不够;以产权制度、财政救济及最后贷款人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安全网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金融机构并不完全承担因投机失败所造成的损失,却可以独享投机成功带来的丰厚回报,造成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的不对应,这种不对应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造成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产生了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转嫁激励和不稳定。

三、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策略分析

1.建立监管有效性的评价标准。监管有效性是监管当局通过监管措施实现监管目标的效果,只有建立监管有效性评价标准,才能科学考量监管效果,研究提高监管有效性措施才有针对性和可比性。在设计监管有效性标准时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科学评价监管效果;二是紧紧围绕法律授权监管机构需要达到的监管目标;三是尽量从定量的角度确立检验监管有效性的要素。

2.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能。如何科学合理界定监管机构的职能是研究提高监管有效性中的重大问题,“越位”、“缺位”和“错位”会严重影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主要是行使市场监管职能,因此应将主要职能放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上,以此作为检验监管效果的主要标准。

3.进一步树立法治监管理念。法治监管是提高监管效果的根本举措,这与法治的基本要求和法的功能分不开的。法治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良好的立法有指引、规范、强制作用,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减少监管的随机性和行政指令,确保市场各方形成比较稳定的预期。

4、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监管机构的专业性决定了监管人员的专业性,这是确保监管当局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关键。建立监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明确监管人员任职条件,确保从源头上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只有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从事金融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金融职称论文例8

【风云晚评6/01:美联储加息临近,大A之股仍平淡】周四市场再次出现回调,沪指早盘低开后便维持低位窄幅波动,盘中一度跌破3100点整数关口,中午报收于3101.37点,下跌0.51%。创业板走势则更弱,呈现低开低走的走势,中午报收于1745.06点,下跌1.06%。

板块普跌,两市仅电子、家电、酿酒、保险、医药;等少数板块上涨,大多数板块不同程度下跌,其中环保、商贸、有色、建材、软件服务跌幅居前。主题概念类板块亦普遍下跌,其中次新股、可燃冰、雄安新区跌幅较大。绩优白马股表现较好,海康威视涨幅超过5%,大华股份涨幅超过3%;家电里的老板电器、小天鹅A、青岛海尔等走势也较强。

股票金融分析论文2:

去杠杆,严监管的背景下,市场将继续寻底!(附股)

在去杠杆、严监管的背景下,减持新规只是延长了减持的周期,而没有改变高估值的本质,市场反而进入了更加漫长的阴跌状态中,目前市场的活跃度降低,持续缩量,空头将会出现抵抗式的阴跌。A股处于弱势周期中,两市成交量一直处于较为低迷的状态,在缺乏增量资金进场的情况下,权重股的连续拉升只能延缓指数的下跌速率,而不能扭转下跌趋势。既然主力在集中拉抬权重股,我们不妨换个角度,就是站在和主力同样的角度,逢低吸纳权重股,大树底下好乘凉,自然就能躲过下跌。

我们看一下今日盘面情况:

今日上证指数下跌0.47%,深证成指下跌1.36%,创业板指下跌2.00%,市场整体呈现弱势分化局面,权重股护盘,有色板块资金流出居前,两市全天成交3820.03亿元,较上个交易日减少71.34亿。

今日保险板块涨幅居前,再次充当了护盘主力,波段宝4号涨幅列保险股第一。

银行指数也小幅上涨,江苏银行是领头羊,今天在金融股涨幅第一,上涨了3.43%。

今天走势符合盘前预判,盘前预判今天压力在3125点,支撑在3095点,今天最高在3113.52点,最低点位3097.68点,这个低点预判相当准确。

金融职称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6)11-0018-05

一、作为监管当局的最后贷款人的委托问题

在研究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政策的有效性问题上引入委托理论很有必要,因为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也是人。将委托理论引入最后贷款人制度后,形成了多层关系,通过下列图标(图1)可将这种委托关系简化为最基本的三种:即社会公众与中央银行之间委托关系、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社会公众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并假设中央银行就是监管当局。

首先,在社会公众与中央银行之间存在激励冲突。假设作为社会公众代表的中央银行的公众目标就是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从而实现社会福利的最优化。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最优监管合同的设计和监管价格的确定,使监管当局的行为目标与公众目标达成一致。但是在社会公众——银行——监管当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监管当局的目标有可能偏离公众目标,即不再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而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监管当局的行为目标有可能变成努力厌恶型,即当收入一定时,他们追求自身努力的最小化(Campbell,1992),或者追求自己的声誉最大化(Boot,Thakor,1993)。也就是说,在信息不对称及监管者获得规定薪酬的条件下,会产生监管当局与社会公众的激励目标冲突,出现监管当局的信息租金和社会公众的福利损失,从而使得监管失灵。

其次,在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激励冲突。如果按照监管经济理论(陆磊,2000;蒋海、刘少波,2003),监管并不是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被监管集团的利益及损害消费者利益上,因此监管也是由市场中需求与供给进行配置的金融服务,供给者是政府或政治家,在监管交换中他们获得了金融资源或投票权,需求者是专门的利益集团,在监管中他们尽力拓展自己的经济地位,例如寻求直接的资金补贴,控制进入者和相关政策等(Stigler,1971),也就是说监管当局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共谋,如果两者间是完全共谋的话,那么监管当局就是金融机构在政府部门的代言人,两者利益完全一致,此时,监管只会进一步加剧社会公众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益冲突。

如果按照公共利益监管理论,监管是对市场过程中不合适或低效率的一种反映,通过监管的最优设计可以毫无疑问地增加社会福利(Spiering,1990),公共利益监管理论否定了监管当局与商业银行间存在着共谋,但是仍然无法回避在信息不对称和最后贷款人制度下的激励冲突问题。这表现在,以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安全网,使金融机构并不完全承担因投机失败造成的损失,却可以独享投机成功带来的丰厚回报,形成了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的不对应(蒋海,2002)。大量的研究证明,这种不对应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造成了金融机构普遍的道德风险行为(Hellmann,2000;Eisenbeis,1997;Grossman,1992;Keeley,1990),产生了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转嫁激励和不稳定(Kaufman,1996;Kane,1997)。商业银行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润,会具有尽可能地降低资本充足率的倾向,导致了有效控制风险的激励严重不足,从而加大了监管当局的监管成本,加剧了监管当局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激励冲突,另一方面使整个社会承担了商业银行投机失败带来的损失,降低了社会福利水平。

社会公众与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两重委托关系上的激励冲突,使得最后贷款人的行为有可能偏离社会公众目标,这是问题造成监管失灵的主观原因。从客观上来看,造成监管失灵的外部原因还有:①成本与收益的时间不一致性问题。也就是说,目前最后贷款人干预的未来可能显现出来的成本远远高于当期收益,但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到使经济短期运行最优,“他们的任期太短,甚至不能保证持续到下次危机”,因此,当前干预带来的收益现值可能会高于未来成本的现值,任何可能的收益都会被归功于当前的干预;②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判断失误。这也可称为是造成监管失灵的客观原因,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监管永远处于一个动态的决策过程中,一方面做出正确的判断是有难度的,另一方面对监管有效性进行判断的标准也是很难确定的,在此时正确的监管到彼时就不再正确了;③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导致对监管者监管的弱化。尽管近年来对监管政策的“透明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最后贷款人在政策制定上,仍然主要是按照传统的“保密”的原则来操作,特别是在最后贷款人政策的决策过程中,为保证中央银行拥有相机抉择的能力普遍采取“建设性的模棱两可”的原则,决策过程的非透明化实际上也软化了对监管者自身的约束及弱化了对监管失灵责任的追究。

二、监管分设前提下的最后贷款人的委托问题

金融职称论文例1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县域内的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将以新的面貌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农村所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将在我国广大农村层出不穷、欣欣向荣。这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具有无法估量的重大现实意义。由此也提出了如何规范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重大课题。

    一、正确科学地认识评价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

    近年来,理论界、实务界和决策层围绕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对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的概括称谓不一,直接涉及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认识评价和监督管理问题。这里,我们谨与两种较为流行的称谓进行商榷。

    其一,称其为“新型金融服务机构”。我们认为称谓不确切的地方在于:目前,无论是正规文件,还是法律法规,都没有称其属于金融机构的范畴,它们还没有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范围。至于在今后适当时候,将其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届时称其为“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也为时不晚。

    其二,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活动相比较,称其为“非正规金融”。金融前面冠以“非正规”三字,轻者使人产生模糊错觉;重者使人将其与“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联系起来,将其列入清理整顿对象。显然,这种称谓是不确切的。

    一是有碍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逐步放开信用服务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

    二是有碍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提高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是有碍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创造性的发挥,解除“三农”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制约。

    四是有碍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适度行政,放松农村金融管制。

    五是有碍对金融涵义的正确理解,造成概念上的混乱。

    与上述两种称谓不同,我们将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概括称谓为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特指其为: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政策催生的、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金融组织。我们对其这样称谓,一是符合党和国家近年来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符合目前金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三是符合其特征、功能实际,四是符合有关部门对“金融”、“组织”概念的权威解释。

    二、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市场准入的路径选择

    应当说,对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社会公众并不陌生。小额贷款组织虽是“舶来品”,但是有关部门已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以其他名称出现的金融服务组织还将诞生。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具有具体的融资功能,具有独特的金融管理印记。我们不仅要在政治上、理论上赋予其新鲜内容,而且要在管理实务上赋予其合理性、合法性,使其顺利地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一)市场导入

    商品经济孕育了民间借贷这种原始的融资形式。市场经济提高了社会资金的运用水平和

效率,银行业占据了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为不同经济成分进入金融市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前景和空间。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都是市场主体,在没有政策法规限制的前提下,它们都有支配运用所属资本的动力和权力。它们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可以成为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有益补充,可以与农村商业性金融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开展有效的市场竞争,更可以创新和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允许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依靠市场去孕育、调节、引导,不仅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农村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水平。

    (二)政策导入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鼓励、培育、引导、规范”的方针、政策逐步深入,十分明确。但是,由于实践还不充分,具体的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特别是对于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市场准入还没有具体的规定。金融监管、农业、民政、体改等职能部门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央的政策精神,以有利于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有利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利于农村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力争在近期内采取具体的政策措施,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引导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

    首先,加强对国内民间借贷和国内外小额贷款组织、资金互助组织的调查研究,提出较为具体的初步的市场准入意见。

    其次,选择不同市场主体和不同地区,围绕组织形式、资金筹措、资金定价、资金投向、资金利润、资金风险、内部控制、市场监管、环境建设等主要内容,认真组织试点,并根据试点实践经验,对初步的市场准入意见进行完善。

    再次,国家有关部门将不同地区的市场准入意见进行归纳,逐步形成鼓励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的政策体系或指导意见,并在更大范围内组织实施。

    (三)法规导入

    这是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最有保障的途径。应同时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扫除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

    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相关的规定或条例,在一定区域内进行法制实践。

    在此基础上,根据前瞻性需要,制定《农村金融服务法》,为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从目前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活动,到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壮大、组织创新,及其市场退出、债务清偿等作出具体规范。

    三、依托协会加强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下,让银监会、人民银行、民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去统一监督管理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都是不够恰当、不合时宜的。但是,放任其自生、自灭、盲目发展,也是不负责任、不够妥当的。我们认为,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保护投资人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稳定,当前,应在相关地区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协会的试点,今后应在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数量较多、相对集中、资金运用数额较大的地区,以县(市)、乡(镇)为单位,或跨县(市)、乡(镇)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协会,各级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协会,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以促进各地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依法办事、合规经营、稳健运行。

    农村金融服务协会,可以由当地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引导建立或组织建立,也可以由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自行发起建立,其性质为社团法人,应实行会员制,应精干高效,应由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代表、农民群众代表、涉农企业代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代表等人员组成,应重点开展五项工作:

    一是向社会广泛持久宣传党和国家的农村金融方针政策和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向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广泛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其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加强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业务开展情况的监测,督促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

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