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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技术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1:28

职称技术论文

职称技术论文例1

目前实验技术队伍中存在着思想不稳定,干劲不高等问题。以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为例:自1994年以来,因辞职、调动等原因离开的有18人,这还不包括那些转岗不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实验技术人员职称问题解决困难、待遇偏低是造成实验技术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

高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是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队伍建设起着杠杆的作用,完善职务评聘是实验室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高校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自1987年底开始试点、1988年全面铺开,至今有10多年的历程,这项工作对巩固和促进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聘中存在的问题

(1)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名额偏少,职称设置不尽合理学校每年下拨的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的名额偏少。以我院为例,2001年有工程师35人,只有2人获得晋升为高级工程师;而讲师14人,却有3人晋升为副教授。除去实验技术人员学历层次偏低等因素外,高级职称的名额下拨比例偏少是重要因素,实验技术人员晋升职称难成了有目共睹的事实,严重挫伤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最高职称为“高级工程师”,满足不了实验技术人员学历层次近年来提高的要求。特别是许多年轻人,已拿到了硕士甚至博士文凭,副高职称满足不了年轻人对自我发展的需求,这是造成这支队伍不稳定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2)评聘不分开,重评审轻聘任目前在许多高校中,聘任制流于形式的成分还很大,不聘任或不续聘的人员极少,几乎有了任职资格,也就等于聘任上了岗,并且一直被聘任到退休,颁发聘任书和签定协议书成了走过场,甚至连这一手续都没有。同时,只要评上高一级的职称,在工资等各方面待遇也是无条件晋升。这在一段时间里曾起到了激励作用。大家为了评上相应的职称,对照评审要求,找差距,调整自己,向着既定目标靠拢,这种工作态度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曾经带动了一批人积极向上。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职称到手以后,压力在一部分人的心中消失了,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虚度光阴,特别是在知识老化速度加快的今天,他们的水平很快就与专业职称不相符合。这种现象在高校各系列职称评聘中普遍存在,实验技术系列也不例外。

(3)职称评审标准与实际工作表现脱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制定一定的标准,可以使评审更具有科学性。作为标准之一的论文或著作,是衡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的,我校对于申报职称人员都有一定数量的文章要求。这对于促进实验技术人员提高科研水平和理论水平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实验技术人员一味追求论文数量而忽视了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还助长了虚要文章、文章上不给挂名就不愿干工作等不正之风的产生。从专家评审的角度来说,也有”唯论文“的趋势,往往忽视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态度,而单从论文的数量上来进行考察和评审。虽然实验技术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但由于评审中对平时的工作考核结果不重视,由此产生了不论平时工作表现如何,只要有文章就能升职称的不正常现象,也使实验技术人员的平时考核流于形式。

二、加强职称评聘以促进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

如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采取的手段和方法是多方面的,但职称问题是高校在职人员所密切关注的问题,也是与工资等一系列待遇息息相关的,因此如何合理利用职称评审这一杠杆,以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挖掘潜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队伍,是高校师资工作的重点。为发挥职称的积极作用,针对实验技术队伍的特点,应该做好下列几点:

(1)合理设置高级职称岗位针对目前实验技术队伍层次普遍提高的状况,除了适当增加高级职称的名额外,在职称设置上,实验技术队伍应设置正高职称。尤其是对于一些重点建设的实验室如:重点投资的大型仪器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部级研究中心,设置正高职称更显为必要。这样,可在实验技术人员中起到激励作用,使他们能有更高的追求目标,也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他们安心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同时,也吸引一些硕士、博士毕业生投身于实验技术工作,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

(2)评聘分开,理顺评审与聘任的关系职称的评、聘分离是指在评上职称后,是否马上聘任,要看能力和表现,即使在获得聘任后,还要不断考察其能否胜任本职工作,不胜任的立即解聘,使每个人都有紧迫感,都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渴望;同时,其福利待遇是按所聘任的岗位(职位)来确定。评聘分开有助于强化竞争机制,有利于优胜劣汰,有助于合理地流动,同时有利于更客观地评价人员的水平和解决职务限额的矛盾;评聘分开有利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社会化、统一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公平竞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利于聘任制的真正实施;评聘分开更有利于队伍的建设,增强其活力。

(3)坚持正确的导向,调整和完善评聘条件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思想政治表现在评审中,应坚持思想政治条件与业务条件并重,引导实验技术人员走又红又专的道路。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牢固的教书育人意识是对他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重点。

2.强调实际工作能力,与平时的考核工作紧密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实验技术人员,制定符合其各自特点的和切实可行的评审标准;同时,将平时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评审工作与考核工作紧密结合。

3.加强对培训和提高的要求为鼓励和促进实验技术人员的学习和提高,应在职称评审时对人员的培训和再学习有明确的要求。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不学习就会被淘汰。因此,实验员是否参加培训和参加培训的质量应该作为一项评审的指标,无论是对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是对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的培训提高,都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4)考核制度应进一步健全、完善

在考核中应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并重的原则,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考核宜采取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和领导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做到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地反映出被考核者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实绩。

1.对于从事教学实验的人员对从事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的考核应从教学实验所面对学生的数量、面对学生的层次(高年级或低年级)等入手,着重考核教学实验过程的质量。如对学生实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对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进行改进,对实验步骤进行调整,使实验效果更好,工作起来更有方向性和目的性。

2.对于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实验人员直接参与科研工作的越来越多,特别是在一些应用性的课题里,实验人员承担了相当重的科研任务,几乎担当了教师的角色,因此,在考核时,应着重对他们的科研成果如文章、经费、成果转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考核。

3.对于从事大型仪器的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对大型仪器的服务和管理是否上水平,仪器功能开发率、完好率、使用率是衡量的尺度。在保证仪器完好率的前提下,应当追求仪器功能的高开发率和高使用率,使仪器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实验员管理上水平对仪器最大程度的发挥作用起了相当关键的作用。同时应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尽量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使用效益;鼓励创新,挖掘潜力,促使他们在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开发设备使用的新功能。

高校师资管理的核心目标是最大可能的发挥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能力。应当充分利用职务评聘的杠杆作用,建立起一种竞争、激励、自我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

职称技术论文例2

一、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意义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它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1.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核心内容是“评聘分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并在职务聘任过程中引入了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这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和有效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在专业技术职务上实际存在着的终身制,有利于建立一个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2.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竞争,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挑战。人才问题,是决定我们事业成败的关键。职称是激励人才的重要手段,职称工作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学术研究水平及业绩的考核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进取,促进人才成长,对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对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优秀人才的培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不断完善,拓展了人才评价内涵,从过去重学历、重资历逐步向重能力、重业绩转变,打破了职务评聘过程中的“论资排辈”和少数高职称者固步自封、不求上进、不讲奉献的现象,改善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以评审和考试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体系已经运作起来,为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创设了环境。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岗位设置的方法

岗位设置是人事管理的基础,也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基础。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前提条件,没有岗位就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所谓科学设岗,就是按照单位的性质、规模、人员的构成,科学分析单位的工作任务,在分解具体任务的基础上,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明确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依据单位的定编定员情况、各职务系定的结构比例幅度内进行分类设岗,确定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岗位设置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等内容。设岗时制定的岗位职责、任期任务及工作考核标准等,是聘任前培训、择优聘任、聘后考核、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设岗的原则:一是因事设岗,岗责对应。即以“事”为中心,按照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确定岗位的职数和职务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到有事即有岗,有岗就有责。二是重点导向,竞争激励。设岗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向关键岗位、重点项目倾斜,向人才紧缺、力量薄弱的岗位倾斜。三是结构合理,整体优化。按照岗位有层次、结构要合理、组织最优化的要求,依据单位工作性质、专业的特点及担负的责任,选择最适用的主系列和辅助系列,确定各系列最适合的档次,配置每个系列最适合的岗位职数。设置的高、中、初级岗位要根据内部各部门、各专业的不同特点,保持合理、优化的结构比例;所设岗位一经确定就应相对稳定,不能因人而随意变化,同时又要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岗位的职数、结构进行局部调整。只有坚持设岗原则,依据实际需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才能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得以顺利进行,发挥应有的效果。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聘任条件的确定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以来,评聘分开以后,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交由各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使得评审更加公正、准确和严格,有效地减少了单位的负担,也使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更加成为聘任管理的关键环节。聘任是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的依据;没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有岗位且符合聘任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没有岗位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则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竞聘原则;三是实行分类、分级聘任的原则;四是坚持岗职相符、职级相符、职责相符、对应聘任的原则;五是坚持聘任双方平等的原则,即单位与受聘双方均有履行聘约的义务,同时享有聘约规定的权利。开展聘任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这是保障聘任顺利进行和发挥作用的关键。

首先,要把握好聘任的基本条件:凡受聘者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具有本职务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符合本单位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其次,要把握好聘任的方式方法:聘用部门要在核定编制内优先从现有人员中选聘,如果在同等条件下,本单位人员可以优先选聘。单位聘任要采取竞聘或选聘的方式,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各额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考核为依据,以实绩为标准,优胜劣汰,择优上岗。第三,要把握好聘任的基本程序:无论是采取竞聘还是选聘都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一般要由以下阶段组成。宣传动员阶段:单位行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聘任委员会,公布岗位、职数、职责、聘任条件、聘期和聘任的有关事项;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阶段:人事部门要对申请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核实申请人员是否符合该岗位的要求,并将结果上报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竞聘或选聘阶段:采用竞聘方式的,由聘任委员会组织公开的竞聘会议,申请人陈述竞聘意见,聘任委员会评分或投票形成初步意见。聘约签订阶段:聘任委员会对竞聘或选聘结果审定后予以公示,人事部门组织签订聘约,行政领导向受聘人员签发聘书。

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的聘后考核

考核是对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同时也是聘后管理的主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是进行重新聘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决定专业技术职务续聘还是被解聘的有效办法。考核一般分为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两种,但也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临时考核。考核主要是考核受聘者的德、能、勤、绩,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务和工资晋升以及奖惩挂钩。

为了使考核结果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优秀、合格,改变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期满考核中存在的各种弊端,要创新考核办法,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不断提高考核方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要特别加强对能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要通过考核了解被考核者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通过考核,掌握被考核者的真实情况。同时,要健全考绩档案制度,将考核结果及时记录、归入个人档案,把它作为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晋升、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技术论文例3

对于目前我院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和结构配置不合理,等级划分及岗位职责分类不明确的现状,近几年逐步完善了护士分层次上岗体制,科学界定了护士的职责范围,合理有限地利用护理人力资源,降低护理成本,真正体现护士价值,促进了护理专业的较快发展。

一、分层次设岗

根据护士学历、资历、职称、专业能力,对护士按工作职责和临床角色分层次设岗,形成层状的梭形梯队架构。

1.1如何分层次设岗(1)第一层是护理员,占护士总数的10%,以生活护理为主。(2)第二层是助理和辅助护士,占护士总数的35%,以基础护理为主,一级奖金系数。(3)第三层是执行护士,占护士总数的35%,以基础护理及部分专科护理为主,二级奖金系数。(4)第四层是专科护士,占护士总数的20%,以专科护理、疑难复杂技术及护理质量的把关为主,三级奖金系数。

1.2建立准入条件

1.2.1护理员具有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1.2.2助理和辅助护士具有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工作1a,掌握“三基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并完成护理员的业务培训任务。

1.2.3执行护士具有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工作满4a,具有抢救技能、教学能力。助理和辅助护士工作满5a,可以晋级执行护士,并完成助理和辅助护士的业务培训任务。

1.2.4专科护士具有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临床工作满10a,具有科研教学、护理管理、专科护理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执行护士工作满5a,可以晋级专科护士。

并完成执行护士的业务培训任务。

二、各层次护士的工作职责

2.1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完成患者生活护理工作,保持床单位整洁,做好探陪人员的管理、宣教工作。保证入出院患者的接送,完成患者各项辅助检查陪护工作。

2.2助理和辅助护士的工作职责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患者住院环境、饮食及基础护理健康教育,协助患者功能锻炼,完成培训要求。执行护士不在时能够胜任执行护士工作。

2.3执行护士的工作职责负责患者的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参加危重患者抢救,完成培训要求。指导下级护士工作,参与护理质量控制,承担基础护理带教、培训及健康教育,帮助患者功能锻炼。指导实习生完成实习计划。专科护士不在时基本能够胜任专科护士工作。

2.4专科护士的工作职责负责专科护理,组织参加危重患者抢救,掌握难度大的护理技术操作,指导及安排下级护士的工作,进行护理质量控制及管理。制定带教计划,负责专科教学和查房。指导患者康复锻炼,负责患者的全程康复。护士长不在时能胜任护士长工作。

三、审核及考核

按照医院制定的审核制度与考核标准,科室每月考核、审核、汇报1次,由护理部组织的全院护理考评委员会半年及年终进行审核与考核。

四、分层次设岗的效果

4.1达到了专业能力进阶通过实行分层次设岗的管理体制,上级护士在工作中完成了对下级护士的培养和培训工作,逐渐形成了护理梯队的阶梯结构,促进护理专业能力的进阶。

4.2科学界定了护士的职责范围实现了护理人才与岗位的最佳结合,实现护理管理模式的跨越,真正实现人才留得住、用得上。减少了大量非护理专业性工作,以缓解护士人力不足,合理有限地使用护理人力资源,降低护理成本。

4.3在分层设岗的管理模式下,有利于激励机制的形成护士的工作表现与绩效评价挂钩,护士的待遇与工作量、技术含量、风险挂钩,职称聘任、选拔护士长优先临床护理人员,激发了护士工作的积极性,近3a护理零投诉,患者满意度均达到了98%。分层次设岗也符合“协同理念”,满足了护士和患者的需要,是一种提升护理人员工作满意度及稳定护理队伍的好方法。

五、体会

实行护士分层次设岗后,对护士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彻底打破了论资排辈和晋升后以劳永逸的人事体制。高学历、职称、专业能力的护士有了用武之地,使一批护理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真正体现护士价值,为下一步培养临床护理专业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曹洁,叶文琴,周咏梅。某三级甲等医院护理人员等级划分的研究[J].中国护理管理,2008,8(6):14216.

职称技术论文例4

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历史上,曾先后发生过三次大的名称之争,即“实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之争、“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这场争论跨越整整一个多世纪,历时一百多年。今天,基于职业教育实践和学科建设对“什么是职业教育”这一根本问题的回答,提出了越来越迫切的要求,职业教育名称问题再次成为职教界关注的学术话语。

一、“实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

职业教育是一个舶来品,是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耦合的产物。在我国,“职业教育”这一名称正式出现之前,曾有过多种多样的名称。例如实学、农工商学、艺学、专门学校等,但后来较集中地称“实业教育”。从制度层面上看,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癸卯学制》将实业教育制度作为其必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一般认为实业教育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正式开端。

然而,就在《癸卯学制》颁布的当年,山西农林学堂总办姚文栋就把实业教育称为职业教育。姚文栋在《添聘普通教习文》中写道:“论教育原理,与国民最有关系者,一为普通教育,一为职业教育……”就目前文献资料看,这是“职业教育”这一名词的最早出现。之后相继有许多学者使用“职业教育”这一称呼,为中国职业教育历史上第一次大的名称之争埋下了伏笔。

实业教育制度创立者所抱的是“教育救国”的梦想,但实业教育制度的实施并没有解决国计民生问题。事实上,在当时混乱的政局和低下的生产力状况下,任何先进的教育也无法创造奇迹。但是,沉浸在“教育救国”迷梦中的近代先驱们,却寄希望一种更加完美的教育制度来改变“民生凋敝”的现实。他们把矛头纷纷指向实业教育所谓的“弊端”。1915年,中国近现代著名的教育家黄炎培考察了美国教育,受到很大启发,回国后积极宣传提倡“美式”职业教育。1917年5月,黄炎培等48名教育界和实业界人士在上海发起创办中华职业教育社,将“实业教育”正式改名为“职业教育”。从此。“职业教育”成为教育界多数人接受的通用名称,并一直沿用到1949年。

在当时这场名称的更迭中,曾有过激烈的争论。一种意见认为,实业教育就是职业教育,两者无区别。如中华职业教育社发起人之一蒋维乔认为“我国实业教育就是职业教育,不必再采美国的分科制。”另一种意见认为,实业教育与职业教育不同,黄炎培等即持这种观点。在当时强调两者之异的是主流观点,这是很自然的现象。因为以职业教育取代实业教育成为当时教育界多数人的共识,而要一事物取代另一事物,必定要强调它们的不同之处。然而,用现在的眼光看,我们却不得不倾向于第一种意见,即当时的少数派的意见。因为既然今天把实业教育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正式开端,就意味着它们两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种教育类型。

这场争论留给今天的疑问是:既然实业教育和职业教育没有实质的区别,为什么会出现名称上的更迭?也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蕴涵在当时的教育和文化思潮里面。我国的近代教育,先是学习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后又学习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继而又学习美国。实业教育制度就是取之日本,而日本则是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制度却是取之美国。实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实际上是德日模式与美国模式之争。因此,发生在中国职业教育历史上第一次大的名称之争的实质是对不同外来文化的取舍,是学习对象国之争。

二、“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之争

实业教育没有实现“教育救国”的梦想,令人无奈的是,在批判实业教育基础上建立起的“职业教育”以同样的结局而告终。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波澜壮阔的思潮,历经曲折,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不过如前所述,职业教育的称谓却一直保持到了1949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的名称之争。在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时,朱德、李立三、马寅初、黄炎培等领导人建议将发展职业教育写入《共同纲领》,但当时却以职业教育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苏联没有这类教育等理由遭到否决。一届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只在正规教育之外写入“注重技术教育”的内容。之后,开始称技术教育,没有再沿用职业教育的名称。直到1958年,在刘少奇“两条腿走路”的思想指导下,开始创办农业中学、工业中学、手工业中学,把城市的这些技术中学称为职业中学。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类教育被强加上资产阶级双轨制的帽子,遭到批判。职业教育的称谓销声匿迹。

由上可以看出。这是一场“没有争论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政治完全取代了学术。因此,这场职业教育名称之争的实质是意识形态之争。

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之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伴随着职业教育的“复兴”,中国职业教育历史上出现了第三次大的名称之争,即“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之争,并形成了有名的赞同“职业教育”的北派和赞同“职业技术教育”的南派之分。两个名称都曾进入到官方文本,并进行了长期的较量。例如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提出国家兴办“职业教育”。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普通高等教育以外所有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城乡劳动者的学校和培训机构,统称职业技术教育。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采用“职业技术教育”名称。而1996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却采用“职业教育”名称,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官方地位。

1996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虽然对这场争论作了法律上的裁决,但却无法终止南北双方心理的对峙和对这场争论的刻骨铭心。当年“北派”的代表高奇教授是这样回顾那场争论的:

“‘体系研究’的课题是华东师大的黄克孝等同志搞的,他们提出,职业技术教育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职业教育……另一个是技术教育……我看了觉得不妥;中央教科所的同志也不赞同。我们认为和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相对应的这个教育类型就是职业教育……至于技术教育,它完全是另一码事……这场官司打得很凶,中华职业教育社在全国政协会上发言,要求为职业教育正名。后来一直打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孙起孟那里,孙老也坚持叫职业教育。职教法出台时。就变成‘职业教育’了。”

黄炎培先生之子、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常务副理事长黄大能先生对职业教育“正名”之事也非常认真。他在文章中写到:

“那么,这个职业技术教育的名称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可以直率地讲,可能有这样几个原因:其一,对于职业两字的错误认识,认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在计划经济中,社会不存在失业问题。所以前苏联也没有职业教育这个名称。解放初期,在讨论《共同纲领》时,就有了这方面的争论。最后,《共同纲领》中也就没有职业教育这个名称,似乎我们的国家将来不存在失业和就业问题,所以只需要职业技术教育而不需要职业教育。其二,当时有一个固执成见和狭隘推测,认为中华职业教育社几十年来‘霸占’了职业教育这一领域,要冲破这种‘霸占’,个别教育界领导认为,若把职业教育改成职业技术教育,就能冲破这一垄断。所以不惜置职业道德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于不顾,硬塞进‘技术’两字,成为‘职业技术教育’。其三,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把‘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并列存在。于是有些人不顾逻辑上的不合理,把两个截然不同内涵的教育名称,合并成‘职业技术教育’。上述原因造成今天仍有不少单位和不少书刊的名称仍沿用‘职业技术教育’这一错误名称。即使国家已立了‘职业教育法’,统一了称谓,一时仍转变不过来。这看来似乎只是一个名称问题。是一个小问题,实质上对职业教育含义是一个歪曲。无法正确下职业教育的定义,所以不解决这个问题,无法认为在我国已普遍统一了认识……我不能不再度提出统一正名问题……”

而对坚持“职业技术教育”名称的学者来说,对将“职业技术教育”“正名”为“职业教育”这一结果,也长久不能释怀。如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原国家教委职业技术教育司首任司长盂广平先生生前曾提到:

“我国的人才结构不合理,技术型人才比例太小。问题由来已久,至今未得到根本解决,技术教育的发展自然也不顺利。在‘职业技术教育’改称‘职业教育’之后带来更多的不顺利……”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严雪怡先生也认为将“职业技术教育”改名为“职业教育”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

就在几年前,原国家教委职教司司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杨金土先生还惋惜道:

“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影响最大并引起此后许多歧义的名称变动是1994年把“职业技术教育”改称为“职业教育”。当时我还没有退休,曾经为不改名而据理力争,可是没有成功。”

与前两次名称之争相比,这场名称之争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纯粹”的名称之争,因为这次名称之争并没有带来职业教育制度或学校形式的任何变化。“职业技术教育”一词最先从何而来尚有待考证,但一般认为一是来源于苏联,另一是来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职业教育称谓(Technical and Voeatioilal EdHeation)的中文译名。Technical and Voeational Education直译成中文,应该是“技术和职业教育”,为照顾中文习惯,才译成了“职业技术教育”。

这场争论虽然以法律这样庄严的形式而中止,但却并没有中止得像法律条文一样干净,而是留下了众多的遗迹。如虽然国家通过法律确定了“职业教育”这一术语的官方地位,但在学术界多是采用“职业技术教育”,如中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最高研究机构叫“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最高的学术团体叫“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类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不叫“职业学校(院)”而叫“职业技术学校(院)”——《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文件中把“各类职业学校统一规范为‘XX职业技术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逐步统一规范为‘XX职业技术学院’”。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职业技术教育”这一名称出现的频率和“职业教育”不差上下,而且在同一文本中两者经常交替出现。面对如此众多的“遗迹”,关于职业教育名称的异议就一直从未中断过,而且一直在暗暗凝聚力量。在杨金土先生的倡议下,《职教通讯》杂志2007年第6期组织职教界学者对职业教育概念和名称问题又开始进行新的讨论,就是最好的例证。

四、结语:历史的启示

人们之所以研究历史,是因为它能使我们更聪明地解决实际问题。中国职业教育史上为什么会存在如此频繁而又如此难以结束的名称之争?这些争论对今天有什么启示?我们该如何解决争论遗留下的问题?职业教育名称之争如何才能真正地结束呢?对这些问题的思索和回答正是我们今天在这里回顾职业教育名称之争的意义。

1、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应用的混乱,同时也是概念的混乱。因此,在职业教育名称之争的背后,反映的是人们对“什么是职业教育”这一本质问题认识的模糊。相反,关于职业教育的本质问题、概念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首先是一个语言学问题,是一个如何将VOCational edHoarion这样一个外来名称本土化或者中国化的问题,即如何按照汉语的语言逻辑规则,使“职业教育”的概念意义和它的词语意义相和谐、相统一。

2、职业教育的名称虽然频繁更迭,但我国的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历史事实”从诞生之日起却从未因此而中断过。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名称问题影响到对历史的书写与判断。例如,如果单从“职业学校”数目的增减去看“文革”时期的职业教育,就会得出“职业教育遭到严重破坏”的结论。而从“大职业教育”的角度来看,文革时期普遍实行“开门办学”,则会得出“文革时期的整个教育出现了泛职业化”的结论。如何看待这一重大的历史问题,需要我们具有“不为名称所蔽”的足够清醒的理智。

职称技术论文例5

Analysis and Consideration on the problems in the evaluation of professional technical titl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Yang Lan

(personnel department,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Zigong, Sichuan, 643000)

Abstract: the evaluation of professional titles of university should be a scientific, fair, fair and reasonable work, which is very importa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assessment of professional technical titl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 University; professional title assessment;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1-0264-01

高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对高校教师教学成效、科研能力、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价,是对知识和教师的尊重,也是对教师复杂脑力劳动反映到教学或科研中的一种肯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当是一项集公开、公正、公平及科学、合理于一体的工作,若能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则能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激发创造力,促进高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由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个人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学术造诣等内容密切相关,这就使得教师对自身职称晋升格外关注,此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还关系到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学科学术梯队的构建和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所以,高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合理性是很重要的。

一、高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高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制本身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 一方面在极大地促进高校师资力量的全面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影响机制的健康发展。

1.过分侧重评聘工作,忽略聘期考核

目前多数高校实行的仍然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致的原则,聘任期满原则上都会续聘。这明显偏离了职改的初衷。有些单位对于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就实行聘任和兑现工资待遇,没有按表现、能力来竞聘,也没有任何约束,一旦取得了资格,相应的各种待遇就召之即来了。最后却对聘任后的考核工作不够重视。这样客观上往往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片面重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取得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前,工作表现积极认真,而聘任职务兑现待遇后,就变得工作消极,不思进取,这种现象不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过分倚重科研业绩,忽视教学效果

很多高校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专业理论水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是衡量被评审者的主要标准。对论文的数量、主持科研的项目都有明确规定,而对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学生评教等却没有体现在职称评审中。因而科研业绩已经被认为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决定性条件,与工作能力、教学质量没有必然联系。另外,科研业绩的数量与学术水平的高低也没有必然联系,有些教师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在编写论文和著作中,只是按照职称评审条件做准备。教师不愿意多上课、不愿意认真上课,潜心教学的人少,对教学不重视,必然影响教学质量。

3.过分看重论文数量,忽视论文质量

很多高校对的数量要求严格,达不到文件要求的数量,就不具备申报的资格。从而导致为了能晋升职称,不顾质量,只管数量,形成论文越多越好的误区。

4.过分强调硬指标,忽略软指标

评审中对学历、外语、论文、著作等硬指标容易掌握,对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软指标较难掌握,特别是不同专业的技术水平和业绩,难以用统一的指标衡量。传统的投票方式透明度不高,导致评审标准难以把握,每个人的条件不能一目了然,这样就给弄虚作假埋下了隐患,科研、能力、业绩等软条件也难以通过一定的标准体现出来,很容易挫伤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

5.过分倚重评审投票,忽略论文鉴定

高校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两篇(部)及以上论文论著代表作送给两至三位校内外同行专家鉴定,鉴定意见分为三等:学术水平已达到任职要求;学术水平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学术水平尚未达到任职要求。鉴定意见在评审过程中仅作为参考意见,主要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小组成员的投票结果来决定通过与否。这其中就存在了很多弊端,有的已达到学术水平但却不一定通过评审,有的虽未达到学术水平却可能通过评审,而送审论文鉴定意见对评审结果的意义不大。

二、原因分析

1.聘用岗位指标的限制

现行的职称聘任制度,是按照高校的编制数和一定的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规定该单位应该有多少高级职称岗位数、多少中级职称岗位数、多少初级职称岗位数,有多少个岗位指标就推荐多少个人员,资格评完之后,再按照岗位数额实行聘任,兑现职称待遇,不能超岗位指标聘任。

2.评审条件统一要求的限制

由于各省对职称评审有统一要求,而每个地方高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学科、专业,学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以及发展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对教师的要求也就各有侧重,不应该是条件限制,理工科会更看重工程实践能力和科研项目,管理类及其他学科高校会看重论文的发表。

3.人情因素

目前学科组的专家多为本校人员,校外专家一般常年担任,且成员组成相对固定,容易“提前打招呼”。在职称评审中,不管是学科组初评、推荐到高评会,还是最终的领导拍板,这些环节都需要进行民主投票,那么一些评判者将自己的私人恩怨放入其中,不能客观的进行投票的情况是在所难免的。

4.聘任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现在许多高校表面上都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但一般只要聘任期内没什么大错,都会被续聘到本岗位的最低档次。这种聘任制度不符合职改的初衷,容易形成“一评定终身”的现象。在职称评聘过程中,人们都很重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取得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前,工作都很认真努力,积极创新,一旦聘任职务兑现待遇后,就会变得消极怠慢,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严重影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提升。

5.行政人员抢指标

在高校行政领导岗位有限的情况下,部分行政人员为了能够提高自身的待遇,不得不选择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写论文、做科研会分散很多精力,从而影响了行政事务的效率,同时也会占用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指标,造成行政与专业技术两类人员都不满意的局面。

三、改进高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聘任管理与考核

聘任管理,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岗上岗下一个样的做法,制定岗位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届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年度考核情况决定续聘、缓聘、低聘、解聘。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限期调离本专业技术岗位并取消相应的待遇,使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存,使个人的业绩贡献与个人待遇挂钩,真正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终身制、大锅饭现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从而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竞争意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进取、努力工作。

2.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高校必须围绕教学任务搞科研,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没有教学工作的牵引,科研就会失去方向;没有科研工作的支撑,教学就会失去活力。引导和鼓励教师通过教学推动科研进步,通过科研促进教学水平提高,走产学研一体化的路子。

3.严格把好论文的质量关

专业技术能力不应简单的通过科研项目的多少、论文和论著的数量等指标评判,不能绝对地看数量,要注重职称评审材料的质量,加强对论文申报审核的各个环节的管理。

4.考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

使评审工作迈向科学化的重要步骤是逐步实行以考代评,以考试、答辩、述职、考核相结合,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制止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行为。对初级职称的评审可采用考试的方法;对中级、高级职称的评审,可采用考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不仅要有评审组织,还要制定“职称评审考试大纲”并建立题库,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

5.严格实行奖惩制度,保证职称评审的公正性

要把专业技术水平高、业绩突出、原则性强的专家充实进评委库,调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实现评委库的动态管理。各级评委会,除主任委员一人外,其他评委必须从评委库中随机产生,且连续参加评审工作不得超过两年。对于评委在评审中的不良行为,对于评委不遵守评审规则、不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对于评委影响公正评审的个别行为等,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建立评审专家的信誉档案。

参考文献

[1]王含晖,黄珍娟. 论职称评聘工作中的弊端及其对策[J]. 科技管理研究,2010(14):190-192.

职称技术论文例6

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培养和输送单位,为国家现代化的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各类专门人才,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就职业教育发展的内部环境来说,“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依然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则是摆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职教教师职称评定的要求、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及其对师资素质的相应要求,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一、我国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演变

“职称”一词,在我国最早被人们称为“学衔”,从语义上可以理解为“职务的名称”。196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职称与学衔和学术称号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称的概念逐渐演变为包含“资格”、“称号”、“学衔”、“职位”等含义的专用名词。但是,实际上职称并不等同于“职务”,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职称,即学衔,只是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或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和标志,不应与工资待遇挂钩,也不应有名额数量等的限制,而职务则是指与工资待遇挂钩,有数额限制,并有着明确职责与义务的工作岗位。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全国各高校试点职称改革,统一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如1986年颁发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但由于人们习惯于使用“职称”一词,便沿袭下来。因此,现在我们通常所说的“职称”,其涵义实质上是指专业技术职务,是与工资待遇等有着直接关系,且有着名额限制的。

改革开放以前,职业院校基本没有职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业院校职称的评定与改革才开始展开。经历了从1979年开始的“建立职称评审制度阶段”和从1986年开始的“职称改革阶段”。在第一阶段,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正式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副教授、讲师、教员、实习教员四级。1981年,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中,决定将生产实习课教师按照《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执行,定为工程师或技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称呼。在第二阶段,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职位名称、职责、评审与聘任办法作出了原则规定。这一时期的改革在1989年底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较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起步晚,又长期划归普通高等教育一类管辖,因此,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一直和普通高校执行同一标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全国迅速铺开,特别是1986年,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工作在全国各高校全面开展。这些举措不仅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促进了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但是由于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现行的高校职称评定制度仍然遗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例如各校职务评定标准不统一,指标分配现象严重,导致不同学校、相同职称人员含金量却各不相同,甚至有较大差距。

二、现行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陈弊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无论在师资要求上,还是在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都有着明显区别。职业教育对师资的要求是既要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又要有过硬的实际操作水平的以“双能力”为内涵的“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显然,让职业教育院校教师与普通教育学校教师执行同一职称评定标准对职业院校教师有失公允,既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更不利于职业院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教特色。

第一,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有着自身的教育特点和教育规律。“双师型”教师概念正是在以往职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和知识应用的环境下提出的,旨在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纠正以往对师资队伍的评价偏重理论水平的不当做法,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正确定位,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但是人们虽然意识到了职业教育师资和普通教育师资的实际工作相异性,也提出了职业教育要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但是对其职称的评审标准却相同于普通教育教师,不仅模糊了实际工作中“双师型”教师界定标准,也容易误导“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之一就是科研成果,主要是学术论文的数量及其刊发期刊的等级。但目前职业院校师资普遍紧缺,每位教师基本上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这无疑增加了职教师资的负担,迫使他们占用大量本该用来钻研专业技能,提高教学水平的时间,去搞科研,难以形成自己的个性。有些教师在教学方面成绩突出,而学术研究水平有限,却囿于没有学术论文,或者论文数量不够,的刊物等级不高,最终不能评到相应职称,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不利于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职业教育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目的究其根本还是要努力改变不适应职业教育要求、不适应培养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应用性人才的教师队伍的现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职业院校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不同于普通学生的培养方式,对他们的培养不仅要有一定基本理论的要求,更要有实际生产经验的强化,教育教学工作要与时俱进,紧跟行业的发展。而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双师型”教师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不断积累大量一线生产实践经验,真正提高自身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但是,现行不完善的“双师型”教师职称评价机制导致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形式、轻实质”,只满足“双师型”教师建设的表面成就,片面追求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的数量。对“双师型”教师和非“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区分不够,忽视了对“双师型”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考核,在观念和做法上产生双偏差,最终导致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够充分实现。

第三,不利于职业教育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办学特色。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标准靠拢普通教育教师标准带来的突出弊端就是容易使职业院校放弃自身特色,模仿普通高校办学。教学是职业院校的中心工作,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它的办学应注重教学和实践两大块。近年来,职业院校之所以能够呈现蓬勃之势,也是由于在如今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职业院校能够区别于普通高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大批动手能力强、上手快的生产一线人员,满足了当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但是由于教师职称评定要参考学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数量等硬性标准,职业院校为了能够“优化”自身的教师队伍,增加师资队伍中教授、副教授的比例,不得不强化教师在科研上的要求,从而渐渐忽视职业教育本身应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特点,逐渐丢掉了自身办学特色,慢慢地失掉了原有的吸引力。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2009年9月10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其中一条就是要“调整功能定位,改革以单位内部人事管理为基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面向全社会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制度。”这就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意识到根据不同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制定与其特点和成长规律相符合的制度的重要性,在这种背景下,大胆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定制度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转贴于

第一,适当下放评审权,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干预痕迹明显。主管部门控制着岗位结构和职数比例,政府部门掌握各职称系列评审机构的设置,甚至许多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行政领导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已经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也逐步落实,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社会用人转变,身份管理也逐步向岗位管理转变。因此,继续沿用这种方法,势必不能妥善解决国家用人与单位用人、岗位用人之间的矛盾。虽然经过几次职称改革,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高校获得了职称(主要指高级职称)的评审自主权,但是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基本都是由行政部门通过社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的。职业院校所设专业有较大的灵活性、针对性,培养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如果要进一步凸显这些学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鲜明特征,保持个性化发展,必须避免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行政意志、长官意志,适当地下放评审权限。因为只有用人单位最清楚本单位的人才状况和岗位需求。所以,怎么评、聘任谁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为了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避免因下放权限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严肃职业教育职称评审评委制。评委会既要有专家学者,又要有相关行业里的资深专家和技术能手共同组织评审。对评委会组成人员的入选,严格把关,真正选拔出思想作风好、政策观念强、学术、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同时,还要建立地区性的专家资源库,以便需要时可按专业、年龄等随机抽选组成评委会,并保证评审公平、公正,杜绝关系职称、人情职称。

职称技术论文例7

高等学校实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即职称评审)是对教师教学、科研等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评价的方式之一。评审需要以高校教师已获得的各方面成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教师的德、能、勤、绩等因素,对教师能否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做出判定。而学术论文无疑是评价教师已获成果优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的评定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格评审中论文要求的现状

目前,在我省高校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学术论文一般划分为以下3个级别:(1)权威期刊。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不含下属研究院、所和分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学论文;(2)学报级期刊。在部委及所属研究院(所)、全国专业学会及分会(不含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大学学报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普通期刊。学术刊物(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刊号或准印证)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期刊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权威期刊、学报级期刊、普通期刊。

我省在高校各个系列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的级别、数量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论文的级别和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教师能否晋升的必要条件,教师为了能够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必定会为此努力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这在很大范围内对教师起到激励的作用,激发了教师投身研究的热情,提高了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因此,以学术论文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量化条件之一是教师资格评审中十分必要的一环。

二、评审中论文规定存在的问题

学术论文虽然能够较好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但以学术论文作为衡量教师能否晋升职称的一项标准却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术论文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以刊物级别衡量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1)刊物级别划分过于笼统。如不管是国际上公认的影响力极高的刊物或是国内影响力不高但主办单位级别较高的期刊都算权威刊物,在职称评审的论文规定中几乎没有加以区分。

仅以主办单位来认定期刊级别的方法不够科学。尽管一般认为期刊的主办单位等级越高其主办的刊物中论文的学术水平也越高,但是随着办刊方式越来越市场化,往往存在期刊挂靠主办单位、一个主办单位办多种期刊等现象。目前,我省一般认定全国性学会主办的权威期刊只能有一种,而现在这种挂靠和一单位多刊的现象就造成了刊物级别认定的困难,究竟认定哪一种期刊为权威期刊往往是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其公开性、科学性有待商榷。(3)对期刊单位主办的增刊、专刊、专辑等与其正刊在论文级别认定中没有完全区分。(4)刊物级别高低与论文学术水平不能完全划等号:级别高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好,级别低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差,仅以期刊级别认定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方法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

论文规定中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的文章作为职称晋升条件,对第二作者以后属名发表的文章缺乏评价机制。在当前的科学研究中,有许多的研究工作是在2个甚至多个合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如果将论文排名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贡献排除,则有失公平。另外,通讯作者署名的文章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与国际上衡量作者对论文贡献的原则不相符。在当前高校中,教师在攻读高一级学位时完成的科学研究论文通常在文章发表时会将指导老师作为通讯作者加以署名指导老师也往往对文章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那么通讯作者对文章的贡献就不应被忽视;相对的,作为被指导者的教师虽然其文章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但是其对文章的实际贡献力则应相应有所减弱。只有考虑每一位作者对文章的贡献情况,才能将论文的学术水平充分反映为教师的实际能力。

(二)高校教师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

目前,我省高校教师、科研、实验3个系列在职称评审中均依据闽教职改[1997]010号文件执行对科研和实验系列教师的论文要求也是参照教师系列同级别的论文要求,没有考虑这3个系列在职责要求、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区别,混淆了高校教师不同系列职务之间的要求,不利于高校按需设岗和激发不同系列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论文规定没有考虑文科、理科、工科等不同门类学科间的区别。对于高校的体育、艺术、美术等学科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与其他学科教师采取无差别的论文评审规定不符合这些学科通常的评价标准。体育、艺术、美术类教师更应以其实践能力、技术水平、成果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采取“一刀切”的职称评审方式抹杀了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区别,不利于高校各个学科的发展。

(三)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

在每年度的职称评审中均对论文的发表时间有所要求,即时间需在任现职后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号之间。但时间与拿到期刊的时间往往并不相同,这样尽管论文确定发表时间是申报的当年,申报教师取得期刊原件却有可能在次年职称评审会议开始之后。而在目前的规定中,若评审会议开始时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论文不得作为当年的评审条件。这看似符合程序,却缺少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最终造成部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因为期刊无法及时取得而错过了当年的职称评审。

当前的资格评审一般耗时较长,从资格申报到评审结束往往要花费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若申报者在这一段时间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则该论文既不能用于本次申报,也不能在申报者本次晋升职称后用于下一次职称晋升申报。这种对时间上的规定不利于激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改革论文评审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量化是当前职称评审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教师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评审的硬件之一普遍被认为是最为容易量化的标准之一。但从目前资格评审中论文规定所存在的问题来看,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在建立合理的论文量化前提下还须进一步加强资格评审的相关体制建设。

(一)建立科学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彻底改变仅以期刊级别判定论文质量的现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术论文质量认定评价体系。学术论文评价体系必须能够真实、准确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对期刊级别的认定必须将期刊的主办单位、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刊物是否被较权威的检索、索引所收录一并加以考虑。判断文章作者对论文的贡献力还必须充分考虑论文作者人数以及是否有通讯作者等情况。对论文学术水平的判断还可以参照论文的被引用率、论文是否被权威检索数据库收录、论文获奖情况等方面。

当然,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还可以引入论文的量化赋分方法,即将论文划分若干个级别后分别赋以论文基准分,论文实际得分=(论文基准分+论文影响因子得分)×作者排名系数。这种论文量化赋分的方法可以作为资格评审中论文评价的一个模式,不过量化赋分应以科学的期刊级别划分方法为基础,分值计算还必须考虑论文引用率及通讯作者的贡献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有利于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量化赋分评价体系。

(二)细分不同学科、不同系列教师评审条件

对教师(包括教学型教师与科研型教师)、科研、实验等不同系列资格评审的论文规定应有所区别。评审教学型教师职称应相对弱化对科学研究型论文的数量要求,转而可以对教学、教改方面的论文提出一定数量和级别的要求,同时在资格评审中对教学效果及其他教学实践环节侧重评价,如可以对获得教学贡献奖励的教师在评审教学型教师时给予适当加分。对评审研究型和自然科研系列教师职称的论文要求可以适当提高,以突出显示研究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同时应对其承担各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及完成情况加以综合考虑,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条件突出者相应降低学术论文要求。对实验系列也应相对弱化论文要求,转而侧重对实验技能、实验方法、创新水平的评价。

另外,对于不同学科的教师应区分各自学科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论文规定细则。对于体育、美术、艺术等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学科应弱化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转而侧重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掌握情况。

(三)建立以人为本的学术论文激励机制

职称晋升是当前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的重要手段,而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的学术论文评价也同样要以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投身本学科研究、多发高质量论文为目的。

在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中,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确定而非评审晋升获得,则将时间要求定义为任现职以来是合理的。但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评审晋升获得,那么则会造成申报者在半年评审过程中发表的论文不能用于当前及更高一级职称评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将任现职当年的1月1日作为符合评审条件论文的起算时间。

只有将二者加以区别才能够较好衔接“申材料截止月31日”这一规定,才有利于全面评价申报者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论文条件,有利于调动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质量论文的积极性。

建立论文评价的事后补救机制。针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者因部分期刊的印刷或出版问题致使刊物不能及时取得的情况,应同意该申报者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并在评审会议中由学校人事部门对该申报者的论文情况向评委会做出说明。在评审会议结束之后,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该申报者期刊原件取得的情况。对于在日后确能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对当年的评审结果给予确认,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取消其本次职称晋升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称论文评价机制的改革归根到底仅仅是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校岗位设置的完成必定要求改变当前评聘结合的职称评审模式。

职称的评聘作为高校一种自身的社会行为,不应受政府行为过多的干预。因此,改革我省职称评审制度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对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2)对不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新办本科和大专层次院校加强评审指导。(3)对研究型、研究专业型、专业技能型种类型职称,采用不同的评审模式:以评为主、以考代评、以辩代评、辩评结合等。(4)高校要尽快出台自主评审以及岗位聘任的相关规定。(5)完善岗位管理与考核程序,制定职称评审晋升及岗位竞聘的约束机制。

无论是高校自主评审或是政府、社会组织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论文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是关系职称评审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职称评审中的论文要求一定要以激励高校教师投身研究、提高学术水平为导向,按照分类管理、细化评价要素、量化评价指标的原则,最终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福建省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

职称技术论文例8

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应用能力、技术能力培养目标的完成,主要依赖实训教师来完成。根据高职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把实训课程作为高职院校的关键教学环节,实训教师要占教师总数的一半以上。而据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高职院校总数1047所,高职院校教师总数达到29.8万人[1],2006年高职院校总数达到1100所,高职教师人数突破30万人,其中实训教师实际比例刚刚接近1/3[2]。近年来,实训教师数量偏少的问题已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制约实训教师队伍建设的诸多因素中,缺乏适合实训教师自身发展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序列是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解决高职院校实训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序列问题,将成为我国加快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快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性环节。

一、目前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问题现状

1.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评聘在国家职称序列政策上的空缺。自建国以来,我国对高等院校从事理论教学的教师系列 (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做法。在职称申报、评审、聘用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管理模式,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人才引进、培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新兴领域,其教师队伍的特殊性还没有在职称评定系列中得到体现,特别是实训教师没有符合自身实际的单列职称系列,使得实训教师资格和水平无相应评定标准,造成职称无法科学评定,岗位难以准确聘任,应有待遇无法落实,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热情。

2.在实训教师技术职称评聘中存在误区。实训教师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特别还要具备应用技术能力及教学方法,这与理论课教师有着显著的区别。但是不少职业技术学院为了解决现实的教师职称问题,稳定实训教师队伍,采取参照高校理论课教师的职称管理和评聘方法为实训教师评聘技术职务,采用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评聘标准,使他们晋升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系列。这明显是一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做法。高职院校实训教师与高等学校理论课教师的科研水平有一定差距,都在一个职称评审系列上评聘不符合客观现实。在目前国家还没有设置实训教师职称评聘系列的情况下,实训教师要么向理论课教师靠拢,要么向实验技术人员靠拢,严重挫伤了实训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约了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3.高职教育发展迅猛,实训教师数量缺口加大。以广东省高职院校为例,1984年广东省有高职院校3所,2005年,高职高专院校66所,在校生24万人,占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 52.1%;招生数10.33万人,占当年本专科招生数的58.66%,专任教师数只有14625人[3],缺编情况较为突出。而充当高职院校实践教学骨干的实训教师数量更加稀缺,一些高职院校的实训课程由于缺乏实训教师,长期由没有实际操作经验的理论课教师代课,严重影响了实训课程的教学效果。与此同时,实训教师职称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使得现有实训教师转行流失问题加剧,进一步加大了实训教师队伍的缺口,很难保证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问题给高职教育带来的影响

高职院校实训教师缺乏相应的职称评价系列,给实训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和高职院校建设发展等方面都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1.高职实训教师难引进、难培养、难稳定。没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就失去了社会人才评价的基准,实训教师队伍就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首先是实训教师队伍要吸引新鲜人才力不从心。同样是高职院校教师,同样是培育人才,实训教师和专业教师就失去社会评价的平衡点。其次因为没有职称评价,实训教师就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缺失了职称待遇的杠杆,使得实训教师跳槽到企业做高级技工、技师,或者转行搞理论教学,往高校教师职称条件上靠拢,以提高待遇;实训教师没有好的待遇激励,造成实训教学质量下降。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师资缺口都比较大,严重的院校缺口达到50%以上[4]。实训教师职称难以解决和相应的待遇滞后,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关注。

2.实训教师缺少,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学生实践能力受到影响。实训课程是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必需教学环节。实践教学体系是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其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创新型实践人才的培养质量 [5]。由于实训教师职称杠杆缺乏效能,实训教师的社会评价和实际待遇无法兑现,直接导致实训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达不到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实训要求。为达到实践操作的教学效果,高职院校实训教学一般要占到高职总教学课时的 50%以上,一些实践应用性强的专业实训课程比例甚至高达 65%。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实训课教师总量至少要占高职院校教师总数的一半以上,但是很大一部分院校连30%都很难达到。专业师资的缺乏使实训教学质量难以保障。更有甚者,有些课程由于缺乏专业教师无法开课。

3.高职院校的特色优势受到严重影响。高职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定位是高职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之处,作为朝阳产业其发展优势也在于此。所以高职教育应该围绕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展开,课程设置也应该致力于缩短学生能力和实际就业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而这一优势的保持显然依赖于高职教学中大量、优质的实训教学。然而目前由于职称问 题的瓶颈制约,实训教师队伍难以稳定,使得一些高职院校在职业实践能力的养成方面力不从心,被迫模糊了职业教育的鲜明办学特色。长此以往,高职院校的特色优势必然降低甚至丧失。

总之,缺失实训教师职称杠杆的调节和引导,实训教学将长期处于较低层次运行状态,使得职业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将仍然是“大专生”的复制,是本科院校的“压缩饼干”,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堪忧,国家的教育发展战略实现堪忧。

三、高职院校实训教师技术职称评聘体系的构想

根据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应具备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特点,应该建立一套有别于高校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人员系列,又有别于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的实训教师职称系列。

1.体系设计依据。设计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系列的评定体系,一是参考高等院校教师系列的评审体系和要求;二是参考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的职称实践要求;三是结合高职院校实训教师的自身特点。

2.职称系列。高职院校的实训教师职称级别可设实训教员、实训助理教师、实训讲师、实训副教授、实训教授。实训教员、实训助理教师为初级职称,实训讲师为中级职称,实训副教授、实训教授为高级职称。与普通高等院校不同,高职院校应该设立教员职称。因为高职院校担任实训课教学工作的多是具有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教师,甚至是能工巧匠,而能工巧匠普遍学历低,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很少。他们能够胜任实训课的教学,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所以设立实训教员的职称可以解决相当部分教师的实际问题,对于稳定实训教师队伍意义重大。

3.专业系列。实训教师专业应该按照高职院校的专业、紧贴职业技术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设置。目前高职院校实训教师专业系列的车工、铣工、磨工、木工、钳工、电工、电焊工等技术系列设置,应转变为高职院校所设的专业,如机械、电子电器、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烹饪、工商管理、园林、广告制作、建筑工程等专业,进行进一步归类设置。

4.申报评审条件。在评审的必备条件上,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同理论课教师职称系列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是一致的,如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授课能力的要求等。(1)实训教员技术职称的评定。主要以实践为主,以实践操作水平和实训教学效果进行评定。一般应具备相应行业的技术认证证书,并且实训教学效果优良。(2)实训教员以上技术职称的评定。设定高职院校教员职称以上实训教师评审条件时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与高校理论课教师职称的学历、年资条件相近,以达到同期同类教师之间的平衡;二是考虑到实训教师的教学特殊性,应该注重体现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水平要求;三是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以保证实训教师自身必要的实践积淀。综合而言,制定具体标准时,这三个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应该综合考虑设置,即对学历学位高的教师,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要求可以低一点,工作年限可以短一点;对学历学位低的教师,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要求应该高一点,工作年限长一点。(3)根据实训教学的特点,在实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条件的具体方面,可以从专业资格、应用技术能力、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专业资格,即从实训教师的准人条件人手,包括学历、身体条件、岗位考核三方面。其中身体要求健康;聘期考核要求合格以上。而学历条件一直是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关注的重点,一般认为实训教师不需要较高的学历条件。但为了高职教育的长远发展,借鉴国外高职教育的经验,还必须在学历条件给予足够的限制。二是应用技术能力,即从事某项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其具体衡量标准是技术水平等级证书。目前我国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定部门较多,但要设立实训教师评审条件,还需要深入考察、谨慎确定。三是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永远是评价教师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评价教学质量时,评价方法也可有多样性,比如实训精品课程评比、实训教学大赛、实训优秀奖评选、学生实训课程统考对比等。在设定实训教师职称条件时,可以考虑精品课程等次、教学大赛获奖等次、教学优秀奖等次、实训课程统考成绩等次等方面因素,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即可。四是教学效果,其衡量可以借鉴高校成熟的做法——学生评教法。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听课感受,根据量表酌情评定。通过学生打分评教,可以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有一个量化的评价。

5.实训教师的聘任。高职院校实行聘任制应该按照实训教师岗位进行聘任。对实训教师的岗位聘任同样应该有结构比例的要求,同样应该遵循按需设岗,按岗聘任,“评聘分离”的原则,从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作者周刚系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河南郑州 450046;徐振鲁系郑州大学副校长、河南省高校师资管理研究会理事长,河南郑州 450001)

参考文献

[1]彭移风.2005年高职教师情况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6(16).

[2]朱晓红.新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硕士学校论文,2004.

职称技术论文例9

一、公立医院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政策现状与分析

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的管理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管理、职称聘期考核的管理和岗位等级的设置几个方面。总体来说,是在上级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编制控制及设置原则的宏观调控下,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均在规定的比例数内进行评聘。因此,各公立医院纷纷制定自己的职称评审条件及岗位设置条件,以保证在核定的指标数内有序地完成职称管理工作。以我院的卫生系列工作人员为例,具体政策大致如下(其它专业参照执行):助理级职称的资格取得及聘任:按国家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如无工作上的重大错误,即直接聘任到助理级岗位。中级职称的资格取得及聘任:按国家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尚需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英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统计源期刊论文2篇、考察其完成门诊、手术、值夜班或其他临床任务、继续教育、差错事故等相关情况后,经过所在科室考评小组的评议、提交医院中高级职称评聘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内公示、院长办公会等环节方可聘任到中级岗位。.高级职称的资格取得及聘任:按医院评聘条件(承担局级课题或被SCI收录、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统计源论文4-5篇)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关于外语、计算机、服务基层等条件,经过科室考评小组评议的定性考察与医院中高级职称评聘委员会的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者院内公示、院长办公会讨论等环节方可推荐到上级评审部门进行答辩,通过后医院予以聘任。聘期考核:对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我院实行职称的聘期考核管理,制定不同的考核条件(基本集中在、出版论著、承担高级别课题等方面),每3年为一个聘期,对聘期结束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降级使用,做到“能上能下”,打破了职称聘任的终身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上级文件精神,从正高级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13个等级,即每个级别内部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数额的岗位工资。经过科学的测算及多方面权威的调研,我们制定出针对不同任职年限和不同岗位任职要求的相应政策,而上述任职要求,重点集中在、出版论著和承担高级别课题等方面,少部分侧重于照顾即将退休的老职工,力图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发扬人文关怀对待老同志之间找到平衡点。整体来看,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方面的各类要求,归根就底集中在发表高水平论文、承担高级别课题等科研方面,这是顺应整个社会发展的要求的结果,也为提高医院整体的科研水平奠定基础。

二、公立医院人才工作现状与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公立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越来越多地开展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包括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十百千”人才、“215”高层次人才而公立医院在上级单位的相关政策指引下,也日益重视人才项目的实际意义,对人才的培养资助已逐步由被动向主动进行转变。我院也增加了公派留学出国、青年人才培养及学科带头人等多个人才项目的资助名额及资助金额,从多方面、各层次,大力度地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同时也积极吸引海外及其他地区高水平和急需扩展业务所需人才到我院工作,制定了相应的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李安琪 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职称技术论文例10

【关键词】

职称;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激励

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与人力资源激励现状

1.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现状。全国现有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编人员,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我市有事业单位75个,7640名在编人员,无论单位构成或是人员组成,都以教育、卫生、城建系统为主。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于2011年底全部完成。我市职称晋升工作一直严格执行上级“按岗评聘、评聘结合”的工作方针,对于有空岗且专业技术人员形成有效竞争的事业单位,按政策批复其职称晋升计划,进而组织开展后续工作,对于满岗、超岗或无符合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人员的事业单位,不予批复职称晋升计划。

1.2职称评聘激励现状。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长期处于职称评聘的负激励状态,职称评聘系列问题在事业单位尤其是教育事业单位矛盾较为凸显。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抱怨高级别职称晋升是“难于上青天”,而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教育卫生系统更是反映高级别职称晋升数额僧多粥少,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压力较大,必须耗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甚至物力,他们认为这有悖于“职称促进专业技术工作”的初衷,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对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效果调查问卷中显示,职称评聘激励效果为1.75(5分为满分),显示激励效果较差,而在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激励效果调查中,“论文和奖励”选项得分最低为1.8(5分为满分),显示受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条件中的“论文和奖励”要求有负激励情绪。

2.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存在影响激励问题

2.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太合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作为指导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其对基层事业单位意义重大。以教育事业单位为例,目前我省高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25%,初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15%,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只有3%,从2012年我市严格按照“评聘结合、按岗评聘”政策以来,我市近1500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

2.2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有指引性作用,某种意义上,职称评审任职基本标准条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努力的方向,如果其任职基本标准条件制定的不够科学合理,那么其导向性就会出现问题,同样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激励作用也会大打折扣。例如中小学教师群体对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中论文、获奖相关要求较为不满,认为其严重挫伤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而对学历、农村任教相关要求较为认可,认为其可以促进中小学教师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可见科学化、合理化制定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势在必行。

2.3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管理须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职称必须做到评聘结合,按岗评审。之前职称评聘管理存在误区,有些事业单位领导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上了就万事大吉了,岂不知评审之后的聘任管理才是职称评聘工作的最重要环节。

3.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激励建议

3.1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单位设岗工作必须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针对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有关部门有必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对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进行岗位设置的政策倾斜,以激励农村薄弱地区教育工作者和吸引教育人才城乡合理流动,最终促进农村薄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3.2结合岗位条件和专业属性,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上级部门要重视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引领指导作用,要重视职称评审基本条件论证过程及优化程序,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优先考虑采用操作性强、区分度大、公平合理、激励效果好的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并充分考虑基层受众的意见建议,从而确保其科学性和激励性。

3.3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工作。为了让高级别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一如既往的保持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重视本单位职称聘任管理工作:一是要积极严格开展高级别岗位竞聘工作,以管理促竞聘,以竞聘促竞争,以竞争促效能,以效能建设来促进事业单位长效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不仅完善岗位“善者能上”政策,更要执行岗位“庸者能下”政策,对于完不成岗位绩效考核目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敢于低聘甚至不聘,以反向激励单位人力资源效能建设。

4结语

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涉及到众多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具体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敏感度也较高。合理利用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可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发展,从而推进单位服务效能建设。笔者从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角度开展激励研究,发现现阶段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等影响人力资源激励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