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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分析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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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分析

心理分析例1

〔中图分类号〕B84-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4-0044-05

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被誉为德国浪漫主义的“最后骑士”,也是20世纪最具透视心理和灵性创意的作家。作为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黑塞以其独特深邃的思想,隽永睿智的文字傲立文坛。但他也曾是荣格心理分析的“病人”,在1916年至1926年的10年中,他经历了荣格及其学生300小时左右的心理分析。黑塞的心理分析经历,不仅帮助他度过了心理危机,而且激发了他的文学创作灵感。

一、黑塞的生平与背景

黑塞1877年7月2日出生于德国南部的卡尔夫小镇的一个虔诚的清教徒家庭,从1904年27岁时发表的小说《乡愁》(Peter Camenzind)至1943年66岁时完成的《玻璃珠游戏》(Das Glasperlenspiel),黑塞一生著述丰硕,包含有诗集、散文、小说、评论、童话和水彩画作等,作品中流露出的强烈的自传性倾向以及自我分析式的文本书写,反映着其本身所经历的心理分析体验。

黑塞的父亲希望儿子能够继承牧师的道路,于是黑塞14岁时考入了墨尔布隆神学院。入学后不久黑塞便时常陷入沮丧的精神状态,逐渐患上了神经衰弱和抑郁症,并多次企图自杀。黑塞在其《自传》中说:“我不是个唯命是从的孩子。我好不容易才适应那个虔信的教育机构,那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压制和扼杀人的个性。”[1] (P612) 不到两年,黑塞几度逃学后最终告别学校生活而开始另谋生路。在其后的10年中,他做过书店店员、钟表厂的学徒,也曾尝试书商的职业。

尽管生活艰难,但黑塞却也能充分利用祖父与父亲的藏书,潜心自修和持续地写作。1904年,黑塞人生中的第一道曙光来临,他撰写的长篇小说《乡愁》(Peter Camenzind)出版并引起热烈的反响。同年,黑塞与长他9岁的玛莉亚・佩诺立(Maria Bernoulli)结婚,移居至凯恩赫芬(Gaienhofen)小村,在此过着世外桃源般的隐居生活,专事写作。

黑塞早期的作品多属于纯粹主观自我世界的抒发,呈现着“自我”与“现实”的冲突拮抗。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面对骚动的社会情绪,黑塞撰文引用贝多芬的名言:“啊,朋友,不要用这种声音”,来表达他主张和平的愿望。言论刊出后引起轩然大波,受到当时德国政府的打压和新闻界的围攻,使得他的家庭和生活都面临着极大的威胁。黑塞在震动之余引发反思,据此认为他多年来所相信的全部欧洲文明是不健康的,并且正在沦丧。黑塞在其《我的传略》中说:“我再度看到自己同一直和平相处得好好的世界发生了矛盾。一切似乎又沦于失败,我又变得孤独和痛苦,我所讲的和写的一切又被别人满怀敌意地误解了。在现实和我认为是希望、理性和善良的事物之间,我又看到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2] (P470) 无法逾越的鸿沟也意味着分裂,内外的交困使得黑塞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危机。

二、黑塞与荣格的交往

1916年,身心疲惫且身患神经衰弱症的黑塞移居瑞士,住进鲁柴伦 (Lucerne) 的松麻特 (Sonnmatt) 疗养院,开始与荣格的学生约瑟夫・贝恩哈特・郎昂(J. B. Lang)做分析性心理治疗。荣格曾被弗洛伊德视为其精神分析的法定继承者,1909年和弗洛伊德一起受邀赴美国参加克拉克大学的百年校庆之后,便奠定了他在精神分析和心理学界的地位。1913年荣格与弗洛伊德分裂之后,建立了其分析心理学体系,以集体无意识和原型理论而著称。

1917年秋天,黑塞与荣格直接联系,于是有了他们的第一次会面。那是在波恩的一个旅馆。黑塞在其日记中写到:“昨天,荣格从苏黎士打电话给我,约我一起在波恩的那旅馆吃晚饭。我接受了,与荣格一起到晚上11点多。我对他的印象不时变化着,最初感受的是他的自信……不过,总体上说,这是一次非常积极的会面。”[3] 这次会见使得黑塞和荣格都对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开始与朗昂做分析性心理治疗的同时,黑塞便开始阅读荣格的著作,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尤其是对于荣格的《转化的象征》(1912),黑塞称其为难得的杰作。

1921年的夏天,黑塞前往荣格在瑞士库斯纳赫特的住所,继续他们的心理分析。同时,荣格也邀请黑塞在苏黎世的“分析心理学俱乐部”做演讲。通过黑塞的书信,我们可以看到,黑塞对于荣格的人格及其心理分析能力都有着极大的热情:“我与荣格一起,此时,我正经历着十分困难,有时是难以承受的生活危机,也体验着心理分析的冲撞……它震撼着你的内心,也同样伴随着痛苦。但它是有效,是有帮助的……所有我能说的是,荣格博士正用其出色的专业技能引导着我的心理分析。”[3] 即使是在黑塞完成了与荣格的心理分析之后,他也曾这样表示:“我希望能够继续与荣格做心理分析。他是一位崇高,充满活力与智慧的人。我对他充满感激,很庆幸自己能够有机会与他一起做心理分析。”[3]

荣格对于黑塞也有着同样的热情。在1919年的一封通信中,荣格对黑塞邮寄《德米安》(Demian)给他表示了感谢,并且指出书中呈现出黑塞所领悟的心理分析意义。荣格说:“读你的书,就象在暴风雨的深夜,感受到了灯塔的闪耀。”[4] (P573) 在这封信中,荣格称自己本来就认识“德米安”,他可以为黑塞提供更多的有关“德米安”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实际上,那也是其分析心理学的最重要的发现,与无意识接触中所获得的领悟,以及他在其《向死者的七次布道》中所呈现的心灵的真实性(the reality of psyche)。

在《荣格书信集》中所收录的荣格给黑塞的最后一封信是在1950年,荣格的75岁生日后不久。荣格写信给黑塞,感谢他邮寄的生日礼物。荣格说:“在所有给我75岁生日的祝贺中,你的致意与礼物最使我感到惊喜和高兴。”黑塞给荣格的生日礼物大概是其《东方之旅》,因为在那封信中荣格接着说:“我尤其感谢你的《东方之旅》(Morgenlandfathrt),我要用安静的时间来静静地读它。”[4] (P563)

三、黑塞的心理分析经历

黑塞开始寻求心理分析和治疗的时候,正遭遇着严重的心理危机。由于反战,他被迫背井离乡,生活陷入困境。1916年初他父亲去世,年幼的儿子又身患重病,妻子的精神病急剧恶化而不得不住院治疗。一连串的精神压迫和心理压力使黑塞深受神经衰弱和抑郁症的折磨,于是,他找到荣格的学生朗昂开始了分析性心理治疗。

在1916-1917年间,黑塞与朗昂共做了72次心理分析,基本上是每周一次,每次3个小时。开始的时候,黑塞的抑郁症非常明显,并且流露出自杀的倾向。朗昂的分析性心理治疗十分有效,帮助黑塞度过了心理危机,并且引起了黑塞对心理分析的兴趣。黑塞开始阅读弗洛伊德和荣格的著作,并且在自己的创作中充分体现了心理分析的意义,他在1917-1919年间完成的小说《德米安》便是写照。对于荣格来说,除了黑塞的个人磨难和心理治疗体验之外,那便是由集体无意识或原型所触发的创作。

1921年前后,黑塞的生活仍然笼罩着某种阴影。他的小说《悉达多》的创作也受到困阻。于是,他直接找荣格寻求帮助。在库斯纳赫特的家中,荣格与黑塞一起做了数周的心理分析。据贡特・保曼(Gunter Baumann)论文中的资料显示,黑塞对于他和荣格所做的心理分析给予了十分积极的评价。他承认自己当时仍然经历着严重的心理困难,包括难以承受的生活危机和痛苦的内心冲突。在1921年4月写给友人鲍尔夫妇(Hugo and Emmy Ball)的信中他提到在荣格那里的心理分析,并且说:“我要再停留长一些的时间。我开始吃的果子必须要吃完,荣格博士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4] (P576) 同时,黑塞也明确告诉他的朋友,接受荣格的心理分析是有效的,正是他所需要的帮助。

1923年,黑塞放弃了其德国国籍,不久也与分居了的妻子正式离婚。黑塞自己不仅身受坐骨神经病痛和风湿病的折磨,而且也重受抑郁和自杀情绪的影响。从1925年开始,黑塞重新与朗昂做分析性心理治疗,前后持续了2年左右。实际上,这也是黑塞创作其《荒原狼》的时期。孤独与乡愁是荒原狼的呐喊,也是黑塞的挣扎;自杀与寻求生路是荒原狼的彷徨,也是黑塞的迷惘。在此期间,黑塞所经历的心理分析具有多重的意义。对于黑塞来说,朗昂不仅仅是他的心理医生,也是他的知心朋友,而且是他在经受像狼一样“冬季荒原之流浪”时的坐标和向导。黑塞在其《荒原狼》的“出版者序言”中说:“我觉得这个人有病,是某种精神病或忧郁症,是性格病,我是以健康的本能在抵御它。”同时,黑塞也说:“我认识到,哈勒是一个能忍受痛苦的天才,按照尼采的某些说法,他在自己身上已经培养了一种天才的、无限的、可怕的承受痛苦的能力。”[1] (P9) 黑塞所要表达的是,尽管荒原狼的故事叙述的是疾病和危机,但是,它描写的并不是毁灭,不是通向死亡的危机,恰恰相反,它描写的是治疗和治愈。在我们所理解的心理分析中,治疗和治愈也意味着发展,意味着心性的成长和人格的完善。黑塞将与荣格和朗昂的心理分析过程中所获得的治愈与发展性体验充分展现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其中有面对阴影在黑暗中的求索,有内在心灵意象的指引,也有超越与整合的自性化经历。

四、黑塞的心理分析感受

黑塞的心理分析感受,可以从其作品中得以体现。我们也可以根据黑塞创作的线索,从《德米安》到《荒原狼》,从《东方之旅》到《玻璃球游戏》,来体会其中所包含的心理分析的意义。

(一) 面对阴影:黑暗中的求索

荣格用阴影(shadow)来描述我们自己内心深处隐藏的阴暗存在或无意识层面的人格特征。阴影的组成或是由于意识自我的压抑,或是意识自我从未认识到的部分,但大多是让我们的意识自我觉得蒙羞或难堪的内容。诺伊曼在其“关于阴影的看法”一文中说,“阴影是人格未知的方面,它通常以黑暗的形式、以怪模怪样的邪恶图形来面临自我,面临光明面和意识的中心和代表――对它们的面临对个体来说总是一次重大的经历。”[5] (P115) 在心理分析的意义上,若是能够具有面对阴影的勇气,通过阴影的挑战,那么往往就可以从阴影中获取积极的力量。德特勒夫森和达尔克在其合著的《疾病的希望》中,发挥了这种关于阴影的心理学观点:“阴影使人生病――同阴影的交锋会使人康复!这是理解疾病和治愈的关键!一个病症永远是一个具体的阴影部分。”[6] (P46)

在黑塞的《德米安》中,从第一章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鲜明的对比,辛克莱在孩童时代就面临着两个世界的存在,一个是他中产阶级的家庭,一切井井有条;另一个是仆人和劳工的世界,充斥着醉鬼、泼妇、谋杀和痛苦。流浪儿克罗默就是来自这个可怕阴暗的世界。开始的时候辛克莱认为这个世界很黑暗,克罗默很堕落,但后来他发现这正是他自己的阴影。德米安告诉了他该隐和亚伯的故事,并作了重新解释。他认为圣经故事是对事实的歪曲,也许该隐并不是一个由于嫉妒而杀害自己亲兄弟的恶棍,也许他的勇猛和智慧使人惧怕,人们才编造出这样的故事为自己的懦弱开脱。通过这个故事,辛克莱认识到走向黑暗世界并不一定意味着邪恶,也许还是勇猛或智慧的表达。

“阴影与我们同在……我们在某个地方有一个邪恶而可怕的兄弟,那是我们血肉之躯的复本。”[7] (P38) 这很像黑塞的文笔,但却是荣格的表达。在《克莱恩和瓦格纳》中,小职员克莱恩也发现在他拘谨的外表后面隐藏着一个成为顽童和谋杀者的欲望,他把他的阴影叫做瓦尔纳。而《席特哈尔塔》中的主人公在其第三个阶段对世俗的学习里,遇到了他的阴影:酒鬼、赌徒、世俗贪婪的商人,并接受了面对阴影的挑战。面对阴影的挑战在《荒原狼》里就更加明显,哈勒意识到在其高度理智化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兽性的生灵,他不得不在文明人和狼的争论中度日。作为人,他是理智富于人性的,他痛恨自身的狼性;作为狼,他是粗野不驯的,肆意妄为的。但是有时他们又能和平共处,彼此互补,他发现两种倾向的和谐共存使他与神更接近。黑塞在其《荒原狼》瑞士版的跋中写道:在此之前的小说里,我一心想表现一个美而和谐的世界,避而不谈内心那些黑暗、混乱的方面,只强调敬畏之心,高尚的品格,因而压制了千万种真理,使我自己作为诗人和作为人都感到疲惫和沮丧。承认恶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它们。

在心理分析的意义上来说,阴影并不完全只是消极的存在,意识到阴影存在本身,已经具有某种积极的意义;面对与认识阴影需要勇气,正是勇者的风度。阴影中包含着许多本能的内容及其能量,原始与幼稚的心理特点,以及阴暗之中的玄妙。觉察自己的阴影,乃至达到某种心理的整合,也是心理分析过程中重要的工作目标。

(二) 阿尼玛意象:心灵的指引

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体系中,阿尼玛(Anima)被看作是最重要的一种原型意象(archetypical images)。荣格认为,无意识的内容一旦被觉察,它便以意象的象征形式呈现给意识。而这种象征性的意象,包含着人类精神发展的创造性源泉。而就个体心理分析过程中的阿尼玛意象而言,其往往被视为心灵的指引。

阿尼玛不仅是男人的内在女性,而且也是心灵的象征。阿尼玛意象能够引导男性到其灵魂深处,使其获得创造性的动力。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中,阿尼玛的发展有四个阶段:夏娃(男性的母亲情结),海伦(的对象),玛利亚(爱恋中的神性)和索非亚(男人内在的创造力)。我们可以在黑塞的作品中看到她们的身影及其作用。比如,在《德米安》中,我们可以看到与但丁《神曲》相似的情节,首先出现的小女孩把辛克莱从悲伤抑郁中拯救出来,从地狱引领上天堂。后来他意识到那个热情洋溢受人尊敬的伊娃夫人只是他内在的一个象征,通过投射到她身上的这种爆发性的活力,使他体验到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复活。而在情人卡玛拉的影响下,《席特哈尔塔》的主人公席特哈尔塔则从一个非常理性的人转变成一个能感受世界的感性的人。在自传体的《纽伦堡之旅》(1926)中,黑塞意识到有一种带着诗意的迷恋于体内回荡着,是“地精”里可爱的劳小姐,她曾是年轻时最美丽而强大的动力之一,引发着诗人之诗性与幻想力的源泉……以神话姿态出现的“可爱的劳”幻化成黑塞内在的阿尼玛形象索菲亚。

在《荒原狼》中,赫尔米娜(Hermine)这一名字是黑塞本人名字的女性化形式,也正是他自身阿尼玛意象的体现。赫尔米娜引领哈里从其绝望与自杀的边缘,重返于充满希望的生活和爱情中去。在《纳尔乔斯和歌德蒙德》中也有同样的寓意,当黑塞把“追求永恒的母亲”作为歌尔蒙德风流行为的动力时,阿尼玛的意义就显现了,而且,歌尔蒙德对生活矛盾的解释也是和母亲原型有关的。尽管黑塞后期的作品中女性人物较少,但阿尼玛的原型仍然存在,如在《东方之旅》中,记录者说他的生活目标便是去获得一位美丽公主的垂青。“内在的女性引领我们向前”是歌德的浮士德体会,也是黑塞心目中英雄们的感受。

(三) 超越与整合:自性化过程

在荣格的心理分析理论中,“自性化”(individuation)所要表达的是一种过程:一个人最终成为他自己,成为一种整合性的、不可分割的、但又不同于他人的发展过程。安德鲁・塞缪斯(Andrew Samuels)在其《荣格心理分析评论词典》中曾作这样的定义:“自性化过程是围绕以自性为人格核心的一种整合过程。换句话说,使一个人能够意识到他或她在哪些方面具有独特性,同时又是一个平凡的人。”[8] (P76-79)

自性寓意着一种超越,超越于人格所呈现的面具与阴影,获得一种内在的心理整合性。黑塞曾表示,他的所有的作品,从《卡门钦特》到《荒原狼》再到《玻璃球游戏》,都可看作是对个人人格或其自性化过程的捍卫。黑塞在其《玻璃球游戏》中所展现的,不仅仅是一种综合的科学和艺术,而且是一种“使心灵趋向宇宙整体目标的运动。”正如书中的克乃西特所追求的,是要到达我们自性的最深处,去感受那集体无意识的存在,“尽管还没有开化却已具有一颗包容万有的心灵。”[9] (P464)

米格尔・舍兰诺(Miguel Serrano)在一次采访中(1959)曾问黑塞,“你认为去了解是否存在某种超乎生命的东西重要吗?”黑塞即刻回答说:“不重要……死亡的过程就像回归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从那里你可以获得一种纯粹的形式。”[10](P15) 随后不久,舍兰诺去访问荣格,提到他与黑塞所讨论死亡的对话。荣格说,“你向黑塞提问的方式不对。这样问会好一些:有任何理由相信死后仍然有生命吗?”[10] (P99) 1961年,舍兰诺再度采访黑塞的时候,黑塞仍然记得他们两年前的对话。黑塞说,“我仍然要说知道死后是否有生命并不重要……死亡是回归于宇宙整体。宇宙,或自然,对我来说如同其他人心目中的上帝。认为自然是人类的敌人,要去征服是错误的。相反,我们应该把自然视为母亲……我们都是整体不可分割的独立存在……我们必须投身于这一伟大的过程……”[10] (P22)

荣格曾经说过“自性化并不与世隔绝,而是聚世界于己身。”[11] (P432) 我们在黑塞的许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到这种自性化过程的主题。注重精神生活者的孤独以及他们的需要,把个人的生活和行为加入超越个人的整体之中,是黑塞持久的努力。瑞典皇家学会主度斯格尔德・库尔曼在黑塞获诺贝尔奖的时候,称黑塞为我们提供了摆脱精神困境的道路。黑塞借他那充满灵性的创作向我们呼喊着超越与整合的意义与价值。

[参考文献]

[1]黑塞. 荒原狼[M]. 李世隆译. 桂林:漓江出版社,2003.

[2]黑塞. 我的传略[A]. 赫尔曼・黑塞小说散文选[M]. 张佩芬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3]Gunter Baumann.‘Hermann Hesse and the psychology of C.G. Jung’[D] . A Paper given at the 9th International Hesse Colloquium in Calw,1997.

[4]Gerhard Adler. C.G.‘Jung Letter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7.

[5]诺伊曼. 深度心理学与新道德[M]. 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6]德特勒夫森,达尔克. 疾病的希望[M]. 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

[7]C.G. Jung.‘Two Essays On Analytical Psychology’[M]. Bolingen Series XX,Pantheon Book,1953.

[8]Andrew Samuels.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Jungian Analysis’[M].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7.

心理分析例2

罪状是对人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的一种具体的描述,其实际上是对人产生的某些行为(特指犯罪行为)的一种评价,人或者是国家可以依据罪状来对人本身所做的事情进行认知评价,这就是罪状的认知评价作用。一般来说,罪状的认知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依据罪状对其行为进行的认知评价;二是国家依据罪状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认知评价。

(一)罪状对人的认知的影响

罪状是对相关犯罪构成进行的详细描述,因此人可以通过对这些描述来判断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换句话说,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下,罪状是评价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犯罪的标准。从认知心理学来分析,在人依赖于罪状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时,罪状就会对人的认知构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为人实施犯罪。

1.罪状提供了行为人对刑法认知的理论基础。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人脑中已有的知识结构对人的行为和当前的认知活动具有决定作用。一个简单的表现就是,人的知觉活动是作为外部世界内化了的有关知识单元或心理结构的图式被激活,使人产生内部知觉期望,以指导感觉器官有目的地搜寻和接受外部环境输入的特殊信息。[1]知觉是确定人们所接受到的刺激物的意义的过程,或者说,知觉是一种解释刺激信息,从而产生模式和意义的过程。[2]知觉的产生就是因为自己的所处的环境给自己的一种刺激,再加上人本身所具备的相应的知识储备,是两者结合的产物。也就是说人会对自己的某种知觉进行一定的认知定位,发挥最大作用的是自己本身已经拥有的知识和经验,这些知识对自己产生的知觉进行解释,从而就有了认知。在刑法中,罪状对犯罪进行了具体而详细的描述,因此人们对罪状有一定的认知,则就是对刑法有了一定的认知,这样就会发挥刑法的规范作用,从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抑制和约束。

2.罪状为司法人员的认知提供了法定标准。罪状是对行为法则的详细描述,人需要对其进行认知来判断自己是否该或不该实施某种行为,而司法机关也需要利用其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判断,确认行为人是否脱离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是否构成了犯罪。如果没有刑法分则罪状的规定,司法人员的工作就于法无据、无从下手。罪状为司法人员的认知提供了一个法定标准,为司法机关的司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因此,可以说,司法人员关于刑法对行为评价的知识是司法人员开展工作的前提。如果司法人员不能获得对行为人行为的刑法评价知识,其中主要是罪状的知识,司法人员所有的其他知识都无用武之地,司法工作也不能展开。可见,司法人员对刑法罪状知识的掌握对司法人员的认知影响是相当巨大的。

(二)罪状的明确性分析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人会利用自己长久以来学到的知识与自己的行为进行对比,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则。当一个人对刑法有一定的认知后,就会在产生行为前用刑法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对比、比较,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为刑法所禁止。罪状作为刑法的具体描述,其对每个人的影响不言而喻,因此要提高人们对罪状的认知水平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的行为不会或最大限度的避免其触及刑律。

另外,从具体的心理过程来看,人们的这种匹配过程隐含着多个识别过程:一是运用一般知识识别罪状的过程;二是运用罪状知识识别行为的过程。前面一个过程是后面一个过程的前提,因为只有当人们具备了认知罪状的能力以后,他才能运用罪状去认知自己或者他人的行为。在这里,它实际上是一个从一般知识到罪状知识再到行为的过程。因此,人们对行为的认知水平要受行为人对罪状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认识水平限制。对罪状的不同认知水平,会直接影响人们对行为的认知水平。因此,提高人们对罪状的认知水平是提高人们对行为刑法意义的认知水平的前提和基础。[3]

影响人对罪状的认知水平的因素主要有两种,一是人本身所具有的知识储备量,知识储备量也就是经验,经验越多,对事物的理解能力也就越强,反之,则相反。罪状中对刑法分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描述了某些犯罪行为的相关标准,如果说一个人本身所具备的知识储备很少,则对于罪状中的有些规定或者话语很难理解,这样就会影响人对罪状的认知水平。第二就是罪状本身的内容,如果说人本身所具备的知识储备量会影响到人对罪状的认知,那么如果说罪状本身的内容就很抽象,放在实际生活中不是特别好对号入座,那么对人的认知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罪状的内容是否详细、明确是影响人对罪状的认知水平的重要因素。

同时对罪状的掌握反过来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知识经验水平,综合地促进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罪状中包含了很多对行为准则分析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才能由人们自行获得的。而罪状其实是对这种行为的一个高度的概括总结,也就是说可以不需要人们通过大量的实践摸索就能获得的一些宝贵经验,这样人们在做出行为时就可以有一个借鉴,从一定的角度来说也是提高了人的知识储备。

二、个罪的心理学分析

个罪强调的是罪责的独立状态,也就是说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所涉及的某个罪行。本次笔者就以非法经营罪为例进行心理学分析。

(一)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定义以及其所受到的质疑

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对刑法设置非法经营罪的质疑。如有学者认为,非法经营罪的合理性值得质疑,“新《刑法》为非法经营罪设置了一种高度抽象的空白罪状”;“高度抽象的空白罪状导致了非法经营罪在刑事司法中的无限扩张”;“高度抽象的空白罪状设置方式有违罪刑法定原则”;“非法经营罪的设立及解释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相悖”。[4]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刑法设置的非法经营罪的价值取向值得质疑,“非法经营罪所具有的扩张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选择背道而驰”;“非法经营罪的设立使刑罚权存在滥用的危险”;“非法经营罪的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悖”。[5]还有学者认为,“非法经营罪堵漏条款已经处于失控的边缘,日益成为类似于旧刑法投机倒把罪这样的‘口袋罪’。修订刑法时废除投机倒把罪,其原因就在于投机倒把罪不符合刑法确定罪名的原则,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从非法经营罪堵漏条款包含内容日益扩大的情况看,该罪有落入投机倒把罪窠臼的危险。总的来说,非法经营罪堵漏条款失控趋势会产生如下危害”:“不符合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中立法明确性的要求”;“违背了刑法谦抑的精神”;“模糊了行政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6]

应该说,上述对非法经营罪的质疑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他们更多的是从刑法的精神、价值取向和刑法的发展趋势的角度,这只是刑法的一种选择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刑事立法并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面对成文法的缺陷,有时候我们只能这样不得已而为之,这往往成为了立法者的借口、理由。

(二)非法经营罪的心理学分析

1.从正面分析。非法经营罪所针对的是人,因此必须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进行分析。根据人本主义心理学的需要层次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多个层次,其中作为基本的需要有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爱与归属的需要。而对安全的需要,我们作更广义上的理解,即这里的安全并不仅仅是指人身安全,从更广泛的角度,它还包括财产、交易等方面的安全。对这些安全的保护体现在我国刑法分则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我国刑法对社会的保护主要就体现在对社会安全的保护。

社会之大,无奇不有,一部具有一定页数的法律条文根本不可能涵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因此刑法分则中的相关规定都是针对一些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这就是刑法局限性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立法的遗漏,立法者就会设置一些抽象、概括的条款进行堵漏。对于这些条款,我国一些刑法学者称之为“兜底条款”,也有一些学者称之为“堵漏条款”。这在非法经营罪中的表现就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也就是说情节非常严重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才能称为“非法经营”。另外,非法经营罪中规定没有经过国家允许的经营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投机倒把”事件层出不穷。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这种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合法的,因此在保护社会安全的同时实际上是损害了个人的利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刑法分则中有了“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违反了国家的规定,但只要情节不严重或者没有扰乱市场秩序就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种看似抽象的规定很好的补充了刑法中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缺陷,在保护社会利益安全的同时也保护了个人财产的安全。

综上所述,刑法中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其为规范市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中虽然没有穷尽生活和生产中的各个细节,但是利用“补漏条款”进行了很好的补充说明,虽然没有做到明确性,但是具有一定的正面效果。

2.从反面分析。个人安全和社会安全在很多时候上是很难达成一致,需要取舍的,因此刑法在做出相关规定时也进行了补充,力求两者达到平衡。人对自己的安全有一定的需求,因此在心理上会通过对行为后果的判断来做出行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人往往会使得自己的判断发生偏差,有的是理解的错误,有的是由于自己不具备能力而对结果无法判断,这两种偏差都会使得刑法发挥不了其应有的效果。

就非法经营罪而言,民众的这两种预测偏差都有可能发生。这是因为我国《刑法》第225条关于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规定会给人们认知自己的行为带来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违法国家规定”涉及的方面太多,人们不可能认知国家关于市场交易方面的所有规定,这增加了人们认知的难度。根据我国《刑法》第96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决定和命令。有些规定别说民众可能无法知道,甚至即便知道了,民众也无法了解相关的市场规则,因为这些规定之间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刑法这条规定就有可能形同虚设,完全可能被其他的规定所架空,甚至会出现与刑法立法初衷完全相反的结果。二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之“严重”的判断困难。当然这种判断在刑法的许多条款中都可能存在,但是由于在非法经营罪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而更受人们的关注。这种表现,具体有:有些情形下的判断仅仅是一种行为的判断,行为方式就能体现出来;有些情况下的判断则是违法所得的判断,以非法所得多少作为严重与否的标准;有些情况下的判断则是动机的判断等等。

人们对非法经营罪的这种认知困难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人们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按照一般的行为原理,人们要么就不实施这种行为,要么就“冒险”实施这种行为。而产生这两种后果主要还是立法层面的原因,就目前这种状况,我们的刑法则将这种责任或者说这方面的风险完全转嫁给了普通民众。从政治的角度说,我们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国家责任的社会化”,即国家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转移给了社会一般公众。这违反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原理。

三、类罪的心理学分析

类罪是指刑法上根据不同的标准而确立的不同类型的犯罪,或从犯罪侵害的客体分析,或从行为方式分析,还有从立法方式分析。如刑法理论上的转化犯就是根据刑法分则的立法方式进行的分类,对合犯则是根据行为方式的特点进行的分类等等。根据不同的角度和分类有不同的类罪名称。因为从心理学角度来说,行为更能体现人们的心理规律,所以,本文将从行为方式进行分析,以对合犯为例。

对合犯,是指两个以上的犯罪人必须有相互对应的行为,犯罪才能成立的情形。根据刑罚处罚规定的不同,对合犯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刑法同时处罚处于对合地位的两个行为人,且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2)刑法对两个对合主体都处罚,但罪名和法定刑均不同,如刑法关于受贿、行贿的规定。(3)刑法分则规定,只处罚对合犯的某一方,对另一方不处罚。例如,贩秽物品牟利罪只处罚贩卖者,而不处罚购买者;嫖宿罪只处罚嫖宿者,不处罚等等。[7]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对对合犯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否应当予以处罚,关键要看在现有的条件下,这种处罚能否产生相应的心理效果,实现刑罚的目的。心理学反应到人的身上就是行为的产生,刑法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主要是能否规范人的行为,相关的处罚是否能对人的心理有影响,从而发挥出刑法应有的作用。

对合犯在我国刑法中有很多,国家会根据参与主体所实施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其罪责进行判定,也就是说不一定所有的参与者都有同样的处罚。比如对违禁品的买卖,国家只会对卖违禁品的人进行处罚,而对于买方则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是因为对合双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差较大,人们对对合双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和行为评价也就存在着差别,自然也就影响了对对合犯中另一方处罚与否的认识。

由于我国刑法上并没有将违法性认识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因此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并不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5条也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己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刑法中,对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与否以及认识程度,会影响对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的认定。

所以,当法律只处罚对合犯其中一方时,法律之所以不处罚另一方,其中一个关键要素就是因为立法者认为另一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立法者在制定刑法分则时已经考虑到对合行为会存在参与方,但对显然可以预见的对合性参与行为不予处罚。理由就是立法者认为某些危害行为主观恶性小,不具有可罚性,所以刑法对其行为可以不问,以保持刑法谦抑性的立场。同理,对行为人而言,他必然也认为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小。换个角度看,行为人认为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也就是认为自己行为的否定意义要小,而且刑法没有对行为人的这种行为作明确的否定评价就更加强化了行为人的这种认识,因此行为人从否定的角度评价自己行为的可能性也就缩小了,与严重的犯罪行为相比,行为人实施这种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对合犯中的另一方进行处罚是对行为人认知的一种颠覆,难以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甚至有可能影响刑法认识的社会心理基础。

因此,从权衡利弊的角度看,对对合犯作妥当的处理是十分重要的。实际上,对合犯中的一些问题没有必要非得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去实现。适当的时候,运用立法的手段也是必要的,而且立法形式的运用会对危害行为的规定更具稳定性、合法性。同时,也不会丧失其应有的社会心理基础。

注释:

[1]车文博:《西方心理学史》,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93页。

[2]乐国安:《当代美国认识心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页。

[3]袁彬:《刑法的心理学分析》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版,第145页。

[4]徐松林:《非法经营罪合理性质疑》,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6期。

心理分析例3

(一) 对犯罪人的效力

刑罚是由刑法所规定的、 由审判机关确定对犯罪人适用并通过特定机关执行的强制方法。刑罚体现了国家政权对危害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行为的严厉谴责和否定评价, 其矛头直接指向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 其效力也就首先体现在犯罪人身上。刑罚对犯罪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惩罚和改造两方面。

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 (Skinner) 提出的强化理论, 如果一种行为经常伴随着负强化物出现, 行为主体感受到该行为带来的痛苦体验超过愉快体验, 则该行为必然呈现负强化 (削弱) 状态。刑罚惩罚作为一种负强化物伴随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之后实施, 必然引起犯罪人的痛苦体验, 这种痛苦程度超越犯罪行为的获益, 犯罪心理和行为便受到抑制和削弱, 刑罚对犯罪人的惩罚效力也就显现出来, 这实际上体现了刑罚对犯罪的特殊预防功能。

如果不能从基本心理结构上改造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并塑造出被社会认可的正确行为, 那么刑罚一旦结束, 再遇到合适的条件, 犯罪人会故态复萌、 重操旧业。1994年12 月29日通过并公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条规定: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

因此, 刑罚应该而且也可以对犯罪人发挥改造效力。刑罚对犯罪人的改造效力正是通过 “教育” 和 “劳动” 这两个途径发挥出来的。通过劳动, 可以促使犯罪人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磨炼吃苦耐劳的意志, 并有可能掌握一技之长, 为将来重返社会做准备; 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政治法律、 思想道德、 文化知识、 职业技术的教育,可以促进其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

根据现代心理学的基本理论, 人的心理分为 “心理过程” 和 “个体心理” 两部分, 其中前者是动态的过程, 后者是相对的静止状态并通过心理过程表现出来, 而人的心理过程又由“认知、 情感、 意志” 构成, 这三种心理成分相互作用、 相互影响, 共同塑造人的心理过程, 并通过行为表现出来 。

所以, 人的认知、 情感、 意志和行为是一个相互作用的系统, 其中一个因素的变化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他因素也随之变化。犯罪人在服刑期间接受教育和劳动的改造, 在其犯罪心理和行为受到抑制的基础上, 其 “知、 情、 意、 行等心理结构中要有一两个心理因素率先生长出新思想的萌芽, 使犯罪心理结构体系出现薄弱环节和 ‘突破口’ ”, 只要监狱的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强化和鼓励, 并注意改善监狱环境, 内外因相互促进, 犯罪人的各种心理要素通过良性的互动必然能最终实现其心理结构的良性转化。

(二) 对社会的效力

根据对犯罪行为的不同态度, 可以将人们分成三类: 一类是犯罪分子, 他们因各种原因触犯了刑法; 一类是潜在的犯罪者, 若犯罪实施条件成熟或没有了刑罚的威慑, 他们很可能会犯罪; 第三类是守法人, 他们由于胆小慎微、 道德高尚、 法律意识强等原因一贯奉公守法。刑罚对犯罪人的效力, 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 这里所说的 “对社会的效力” 主要针对第二、 三类人而言, 包括 “威慑” 和 “教育鼓励” 两方面的效力。

对于潜在的犯罪者, 刑罚也发挥教育鼓励的效力, 但因这类人犯罪可能性大的特点, 刑罚对其主要发挥威慑的效力。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创始人班杜拉 (Bandura) 提出的强化理论, 人的行为受三种强化的影响, 即直接强化、 自我强化和替代强化, 其中直接强化指个体的行为直接受到强化物的影响而增强或削弱。自我强化指个体自己给行为定下一个标准, 再将实际行为与此标准进行比较, 从而加强此行为。

“替代强化”即社会学习理论的核心概念, 指个体看到他人的行为受到强化, 自己也相应地趋近或回避这种行为。国家制定刑罚并对某些犯罪分子适用并执行了相应的刑罚, 其犯罪行为受到了惩罚, 作为旁观者的潜在犯罪者会因此而抑制自己潜在的犯罪行为, 这正是替代强化的心理过程。刑罚对潜在犯罪分子的威慑效力, 正是刑罚对犯罪一般预防功能的体现。

对于守法的人, 因其一贯奉公守法, 刑罚的威慑效力对其并无实际的影响, 对于这类人, 刑罚主要发挥教育鼓励效力。一方面, 守法的人作为旁观者受到替代强化, 可以更加坚定遵纪守法的信念, 使其守法行为由无意识变为有意识, 使其守法意识由弱变强; 另一方面, 刑罚的确定性和惩恶扬善的性质, 使得正义得到申张, 邪恶受到惩治, 改善了社会治安环境, 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正义的信心, 可以鼓励其在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这是刑罚鼓励效力的集中体现。

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 刑罚效力是否产生, 即 “人们对犯罪和刑罚采取何种态度” 是刑罚的客观状况与人们的内在心理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人们的内在心理机制除了上文提到的“行为主义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知情意行相互作用理论” 之外, 我们还要特别强调刑罚效力与人们态度反应之间的一个中介因素, 即人们对刑罚的意识程度及判断。根据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托尔曼 (Tolman) 的观点, 人们的行为不仅受客观刺激的影响,而且受人们的认知的影响 。根据此心理原理, 国家制定、 适用和执行刑罚这一客观刺激, 不一定对广大公民产生预想的效力。

人们会根据自己的处境、 知识、 经历、 个性等因素对刑罚的效力做出判断, 并做出相应的行为选择。这一选择过程既有赖于客观刺激自身的特性, 也有赖于人们主题的特性和认知过程, 这个认知过程不一定是有意识的, 但一定是客观存在的。这一心理原理适用于公民中不同类型的人,也适用于刑罚实施前、 中、 后整个过程, 只是因为人们各自状况的不同和对刑罚认识的不同, 而导致面对同样的刑罚刺激, 不同类型的人在不同的时段做出不同的行为选择, 从而反映出刑罚对不同类型的人所发挥出来的不同效力。记住这一原理, 对于我们全面认识并提高刑罚的效力大有裨益。

(三) 对被害人的效力

被害人包括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属。由于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 被害人对犯罪人肯定会存在愤恨和报复心理, 在法律意识淡漠、自制力薄弱及犯罪分子未及时受到刑罚处罚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做出以暴制暴的违法复仇行为, 但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犯罪人受到及时的刑罚处罚, 可以使被害人在心理上得到补偿和安慰,“古希腊哲学家亚理士多德很早就认为, 通过对加害者处以刑罚, 可以使受害者受到的痛苦体验有所减轻, 愤怒的情绪得到平复”, 这就是刑罚对受害人的安抚效力, 即平息报复情感的效力。

二、 刑罚效力发挥之客观条件的心理学分析

(一) 刑罚的严厉性与刑罚效力

根据行为主义理论, 对行为起正强化作用的奖励和对行为起负强化作用的惩罚, 其强度只有适当, 才能对行为起到很好的强化作用。 刑罚要想发挥其效力, 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适度,应以使刑罚产生的痛苦足以抵消行为人从犯罪活动中获得的快乐为宜”。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经验都表明, 只有在刑罚严厉性适当的前提下, 两者成正相关关系, 当严厉程度超越某一点时, 两者成负相关关系, 其函数图形是一个倒U型曲线。其中的原因可能是:

首先, 惩罚不断增强的同时, 受罚者的耐受力也在提高, 刑罚对受罚者的威慑效应也随之减弱; 其次, 过分严厉的刑罚会使公民怀疑其公正性, 从而削弱了其一般威慑效力; 其三, 过于严厉的刑罚可能会使民众对其盲目服从, 但也会导致民众对其麻木不仁, 使民众失去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 那刑罚的效力会大打折扣。

对于刑罚严厉程度的确定, 刑事立法与司法机关应以犯罪的危害程度, 即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为客观标准。早在200年前, 贝卡里亚就曾科学地阐述了这一原理: “刑罚应尽量符合犯罪的本质这条原则令人信服地进一步加强了犯罪与刑罚之间的重要联结, 这种相似性特别有助于人们把犯罪的动机和刑罚的报应进行对比, 也就是说, 当诱人的侵犯法律的观念竭力追求某一目标时, 这种相似性能改变人的心灵, 并把它引向相反的目标”。

(二) 刑罚的确定性与刑罚效力

刑罚的确定性, 涉及到一个人犯罪后受刑事追究和惩罚的可能性问题。处罚的确定性比处罚的严重性对人的影响更大, 这是一条心理学规律。只要刑罚是含混和不确定的, 犯罪人及潜在犯罪人就不会感到恐惧, 而总是屈服于一时的意志, 屈服于犯罪的冲动。正如意大利犯罪社会学家恩里科·菲利 (EnricoFerri) 所说: “刑罚从其结果的不可避免性中产生全部威力。

在刑罚中, 尤其是在死刑中, 刑罚的确定性比严厉性更有效, ……, 即使很小的不确定性也会大大削减我们所担心的痛苦的抵御力量, 即使很大的不确定性也不会打消我们所希望的快乐的吸引” 。这可能正是人们最大限度趋乐避苦的本能心理的反映吧。

刑事司法实践也证明了刑罚的确定性对刑罚效力发挥的重要意义, 有资料表明, 我国近年来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的大幅度上升是与破案率的大幅度下降相伴随出现的, 也就是说, 刑事案件的破案率直接影响着刑罚的效力。

(三) 刑罚的及时性与刑罚效力

所谓 “刑罚的及时性”是指刑罚的裁断、 执行与犯罪行为的实施和完成之间的时间间隔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越短越好。 心理学揭示,生物体均具有正负强化的心理机制, 这种强化的效果与奖惩实施的速度成正比。及时的刑罚能够强化犯罪与刑罚之间的联系, 容易使犯罪人建立起犯罪后受罚而痛苦的条件反射, 从而产生畏惧心理, 抑制犯罪动机。 “犯罪与刑罚之间的间隔得越短, 在人们心中, 犯罪与刑罚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就越突出、 越持续, 因而人们就很自然地吧把犯罪看作起因, 把刑罚看作不可缺少的必然结果”, 这种观点已为科学所证明。

“只有使犯罪与刑罚衔接紧凑,才能指望相连的刑罚概念使那些粗俗的头脑从诱惑他们的、 有利可图的犯罪图景中立即猛醒过来。推迟刑罚只会产生使这两个概念分离开来的结果。推迟刑罚尽管也给人以惩罚的印象, 然而它造成的印象不像是惩罚, 倒像是表演。并且只是在那种本来有助于增加惩罚感的对某一犯罪的恐惧心理已在公众心中减弱之后, 才产生这种印象”。

司法实践也表明, 犯罪行为被侦破揭露的时间长短直接影响着刑罚与犯罪之间的关联性能否在公众的心中得以确立和巩固, 进而影响着刑罚的效力。

(四) 刑罚的依法可变性与刑罚效力

从现实意义来说, 刑罚的依法可变性是指劳动机关执行刑罚中的假释与减刑, 这也是目前我国刑罚依法可变性的真实表现; 但从未来的、 深层次的意义上来讲, 笔者认为刑罚的依法可变性还应包括刑罚在审判时的灵活性, 对犯罪分子实施不确定期限的刑罚, 根据其在监狱中的表现及犯罪学、 心理学、 社会学、 医学等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来确定结束其刑罚的时间。

根据心理学的强化理论, 不定期、 不确定的强化物比定期、 确定的化物有更好的强化作用, 对个体的行为塑造更为有利。刑罚依法可变的主要依据是罪犯的表现和对其的鉴定结果, 这样可以激发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消除其反社会的情绪, 使他们感到命运仍掌握在自己手里, 只要积极改造, 就能早日恢复自由。正因为是在积极、 自主的心态中接受改造, 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抑制和良性转化,从而增强刑罚对犯罪人的改造效力, 达到预防其再犯的目的。

总之, 刑罚的上述四个特性构成刑罚效力发挥的客观条件, 要使刑罚效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就必须有意识地保证刑罚具备这些条件。但这并非本文观点的全部, 在文中我们已有论述, 刑罚效力的充分发挥, 除了有赖于刑罚应具备的客观特性外, 还有赖于人们的知识、 经验、个性、 能力、 气质等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机制, 可以说, 刑罚效力的发挥是刑罚应具备的客观条件与人们的心理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

注 释:

张春兴. 现代心理学.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年 5 月第一版.

罗大华, 何为民. 犯罪心理学.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2 年9 月第一版.P207.

[挪威]约翰尼斯·安德聂斯. 刑罚与预防犯罪. 钟大能译.

心理分析例4

处于分娩时的产妇心情特别复杂,不良的情绪可导致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使分娩不能按正常的机制进行,从而导致难产。为了减少或避免这些情况发生,助产士应该重视产妇的心理活动,给予相应的心理护理,使她们在最佳的心理状态下顺利分娩。回顾性分析我院2009年6月~2010年6月随机调查在我院分娩的初产妇200例,现将结果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自2009年6月~2010年6月共收治待产妇200例,其中,初产妇,168例,经产妇32例,年龄20~38岁,大学文化10人,占5%、中专文化程度12例,占6%、初中文化程度88例,占60%、小学文化程度56例,占28%、无文化2例,占1%。

2 心理状况

分娩不仅有一种喜悦心理,而且有一种恐惧、焦虑、紧张、怕痛的心理,心理状态通过调查,将临产时的心理状态分为以下三种:

2.1紧张孤独心理状态 其原因有陌生的环境、工作人员的严肃及其他产妇的喊叫等。

2.2恐惧忧虑心理状态 其原因有怕难产,怕产痛,怕医务人员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技术不佳给自己造成不良后果等。

2.3兴奋和忧伤心理状态 其原因多为担心胎儿畸形、胎儿性别、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等。待产妇的上述不同心理状态对分娩极为不利,常可引起宫缩乏力,致使产程延长、胎儿宫内窘迫、产后大出血及产后乳汁分泌减少等危及母婴健康。因此,有必要加强临产待产妇的心理护理。

3 心理护理

3.1做好宣教工作,解除紧张心理 待产妇入院后,要热情招待,介绍住院环境和医务人员的职责及院规。以亲切、诚挚的语言对待产妇,采取多种形式或者个别讲解,使待产妇了解产程中的几个阶段正常和异常情况以及产科中遇到的问题、饮食和休息。讲解宫缩与分娩的关系以及分娩时如何配合等,使他们知道分娩是正常生理现象,宫缩好可促进产程顺利进展,消除待产妇对分娩的忧虑和产痛的恐惧,增强信心。

3.2营造良好氛围,保持环境整洁。根据产妇不同的心理特征实施恰当的心理护理。在工作中助产士首先应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仪表端庄、动作轻柔,保护患者的隐私;其次要耐心倾听产妇的诉说,及时解决她们提出的问题和需求,仔细做好各项检查。这样产妇觉得助产士是可以信赖的。

3.3有情绪紧张产妇的护理 对每一位新入站的产妇包括丈夫介绍环境,进行宣传。宣传医务人员的职责,产程中常遇到的问题,分娩常识,宫缩与分娩的关系及分娩时如何与医生配合,使他们知道分娩是正常生理现象,宫缩可以促进产程进展,以消分娩的忧虑和产痛的恐惧,增强分娩的信心。

3.4有恐惧感产妇的护理 医护人员应衣帽整洁、态度和蔼、主动与产妇叙家常,以此形式向产妇讲解分娩的全过程,本院的技术水平情况,使产妇对本院的技术有所了解后产生安全感,同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种检查轻柔,取得信任感,有了安全感和信任感后,产妇的恐惧心理大多能消除。但产妇的心理状态受文化程度、职业、性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不同对象进行不同的心理治疗。

总之,产妇对分娩所产生的紧张、恐惧感主要是对分娩的生理过程和本院的技术水平不了解;其次是环境因素和社会因素造成,如消除以上因素引起的恐惧,分娩多顺利进行。所以医护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同时还要具备心理学、社会医学等方面的知识,才能进行根本心理治疗和护理,使产妇顺利完成分娩过程。

参考文献:

[1]刘兰芬,赵贵芳,张志华,侯瑞华,王爱珍.产妇产前的心理状态及相关因素分析[J].中华妇产科杂志,1998,(07).

[2]李亚云,李秋云.孕妇心理状态调查及健康教育[J].护理实践与研究,2009,(04).

心理分析例5

[关键词]理性人;效用;心理价值

西方经济学中有一个基本假设,即“理性人”假设,理性人的假定,就是指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所讲的“经济人”。它是经济学分析和由此得出的经济理论的关于人类经济行为的基本假设前提,指经济决策主体(自然人、商人、政府)以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理智地做出各种经济行为,不存在各类非理性的决策。在做出每一种决策之前,理性人会考虑边际量从而获得经济利益,主观上不会考虑社会利益和自身非经济利益。

然而实际生活中理性人都是这样的吗?其实不然。比如让我们思考雷锋是不是一个理性人,也许从雷锋的例子中我们只能得出他的确不符合经济学当中对于理性人的假设前提,因为雷锋在做出行为决策之前考虑的并不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倘若雷锋每做一件好事,都会向受益方收取一定物质上回报,那么他无疑符合经济学中的假设,然而这是不可能的,那么雷锋究竟是不是一个理性人呢?如果答案为是,那么他在做出行为决策之前考虑的又是什么呢?

笔者的回答是雷锋是一个理性人,他同样以利益最大化为动机,但这种利益的回报是以另一种形式体现,笔者将它称之为“心理价值”。其实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正常理智的人都应该定义为理性人,经济学研究的只是理性人的一种,即以得到经济利益为效用最大化目标的人,准确的说应该是经济人。雷锋恰恰是另一类理性人的代表,即以获得心理价值为效用最大化目标的人。心理价值的概念从宗教层面上看可以理解为某种信仰带给人的效用,从哲学角度上看可以理解为为了维持人类道德底线的价值体现。让我们再想想生活中更多类似例子,比如过路人对乞丐的施舍,我们不能说那些给予乞丐施舍的过路人就不是理性的,也许前一分钟他还在向乞丐施舍,下一分钟他又再为五毛钱而和卖菜的大叔讨价还价。这两种看似矛盾的行为其实是截然不同的,当他给乞丐一定施舍的时候,他考虑的利益不是一种经济利益,而是一种心理价值的提高,这种心理价值的来源也许是过路人自身对善的一种信仰,亦可以是他内心的道德底线激励他这样做。且随着类似行为的增多,心理价值的边际效用在递增,这也许就是雷锋愿意一生都助人为乐的原因。

到此为止我们就可以给理性人下一个定义:即理想人是决策主体以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理智地做出各种经济行为,这种利益动机可以是经济利润,也可以是心理价值。

接下来让我们再来思考理性人考虑边际量的问题。经济学的原理之一是理性人会考虑边际量,即只有一种行动的边际利益大于边际成本时,理性人才会采取这项行动。著名的经济学家曼昆给我们举了一个航空公司的例子:即假设航空公司对每个座位的平均成本定位500美元,但是假如飞机起飞时仍然有空位,此时即使在登机口等待退票的乘客出300美元,航空公司照样会把票卖给乘客,因为300美元远远大于航空公司的边际成本(即一包花生米和一罐饮料而已),然而实际生活中是不是每个个体都会像航空公司那样仅仅考虑边际量呢?

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不妨让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个例子。在平常我们做大巴等公共汽车的时候,假设车费是30元,如果有一次我们带的钱不够,只有20元,恰巧车快开动时还有空位,如果按照上面的例子,我们会兴冲冲的跑过去企图以20元就坐到汽车上,然而结果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车开走了,我们还在原地。为什么此时公共汽车的司机不因为边际利益大于边际成本而多拉乘客呢?司机难道不是一个理性人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公共汽车司机同样是一个理『生人。联系刚才笔者对于理性人的定义,其实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公共汽车司机在经济利润和心理价值所带给他的效用之间做出了权衡取舍,并最终选择获得心理价值,而放弃经济利润。因为往往一种行为决策的结果所带给决策主体并不一定是两种效用同时得到最大化。司机大叔如果收取了20元而选择多拉一个乘客,他必然会获得一个更好的利润,然而这意味着他就必须破坏市场上的行业规则。公共汽车与航空公司不同之处就在于公共汽车因为车次较多。因此对每一辆汽车的出发时间和票价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因为司机赚取的多余利润其实是下一个车次司机的利润,经过权衡,最终他选择会带给他更高效用的心理价值,而不是一时的经济利润。

由此笔者认为理性人考虑边际量的这一说法不应该仅仅理解为当边际利益大于边际成本理性人就做出的抉择,也就是边际量应该既包含经济利益的边际量,还应该包含心理价值的边际量,且往往需要对二者做出权衡取舍,最后做出理性的决策。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秩序的控制有两个基本途径:一是外在物质力量的强制,包括军队、警察等强制力系统,另一个是内在的精神控制系统,主要是指一定的以价值观为基础的观念认同系统,即本文所讲的心理价值。如果一种行为所带给理性人的心理价值的边际量大于经济利润,理性人会趋向于选择会带来心理价值的行为,反之,则会选择会带来经济利润的行为。

往往在一个社会中,社会制度越完善,民族文化越浓厚,心理价值会更为明显的体现。因此对于笔者认为对于理性人的理解不能只局限于经济学中的解释,而应该对它的外延及内涵有更深入的剖析。

参考文献

心理分析例6

未摆脱弗洛伊德的模式:心理分析这门学科,自其鼻祖弗洛伊德创建后,到目前得到了迅速发展,再加上五花八门的治疗方法,使心理分析在美国蔚然成风。时至今日,美国心理学家论及治疗方法时,虽支派林立,各有侧重,有的甚至与弗洛伊德初创的心理分析学说观点大相径庭,但其基本理论和治疗原则,仍未摆脱弗洛伊德的模式。如在治疗方法上,大多是以诱导回忆法,找出客观与主观意识间的病理关系,虽然也治疗恐惧症、沮丧等,但均不投以药物。

心理分析例7

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被誉为德国浪漫主义的“最后骑士”,也是20世纪最具透视心理和灵性创意的作家。作为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黑塞以其独特深邃的思想,隽永睿智的文字傲立文坛。但他也曾是荣格心理分析的“病人”,在1916年至1926年的10年中,他经历了荣格及其学生300小时左右的心理分析。黑塞的心理分析经历,不仅帮助他度过了心理危机,而且激发了他的文学创作灵感。

一、黑塞的生平与背景

黑塞1877年7月2日出生于德国南部的卡尔夫小镇的一个虔诚的清教徒家庭,从1904年27岁时发表的小说《乡愁》(peter camenzind)至1943年66岁时完成的《玻璃珠游戏》(das glasperlenspiel),黑塞一生著述丰硕,包含有诗集、散文、小说、评论、童话和水彩画作等,作品中流露出的强烈的自传性倾向以及自我分析式的文本书写,反映着其本身所经历的心理分析体验。

黑塞的父亲希望儿子能够继承牧师的道路,于是黑塞14岁时考入了墨尔布隆神学院。入学后不久黑塞便时常陷入沮丧的精神状态,逐渐患上了神经衰弱和抑郁症,并多次企图自杀。黑塞在其《自传》中说:“我不是个唯命是从的孩子。我好不容易才适应那个虔信的教育机构,那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压制和扼杀人的个性。”[1] (p612) 不到两年,黑塞几度逃学后最终告别学校生活而开始另谋生路。在其后的10年中,他做过书店店员、钟表厂的学徒,也曾尝试书商的职业。

尽管生活艰难,但黑塞却也能充分利用祖父与父亲的藏书,潜心自修和持续地写作。1904年,黑塞人生中的第一道曙光来临,他撰写的长篇小说《乡愁》(peter camenzind)出版并引起热烈的反响。同年,黑塞与长他9岁的玛莉亚·佩诺立(maria bernoulli)结婚,移居至凯恩赫芬(gaienhofen)小村,在此过着世外桃源般的隐居生活,专事写作。

黑塞早期的作品多属于纯粹主观自我世界的抒发,呈现着“自我”与“现实”的冲突拮抗。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面对骚动的社会情绪,黑塞撰文引用贝多芬的名言:“啊,朋友,不要用这种声音”,来表达他主张和平的愿望。言论刊出后引起轩然大波,受到当时德国政府的打压和新闻界的围攻,使得他的家庭和生活都面临着极大的威胁。黑塞在震动之余引发反思,据此认为他多年来所相信的全部欧洲文明是不健康的,并且正在沦丧。黑塞在其《我的传略》中说:“我再度看到自己同一直和平相处得好好的世界发生了矛盾。一切似乎又沦于失败,我又变得孤独和痛苦,我所讲的和写的一切又被别人满怀敌意地误解了。在现实和我认为是希望、理性和善良的事物之间,我又看到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2] (p470) 无法逾越的鸿沟也意味着分裂,内外的交困使得黑塞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危机。

二、黑塞与荣格的交往

1916年,身心疲惫且身患神经衰弱症的黑塞移居瑞士,住进鲁柴伦 (lucerne) 的松麻特 (sonnmatt) 疗养院,开始与荣格的学生约瑟夫·贝恩哈特·郎昂(j. b. lang)做分析性心理治疗。荣格曾被弗洛伊德视为其精神分析的法定继承者,1909年和弗洛伊德一起受邀赴美国参加克拉克大学的百年校庆之后,便奠定了他在精神分析和心理学界的地位。1913年荣格与弗洛伊德分裂之后,建立了其分析心理学体系,以集体无意识和原型理论而著称。

1917年秋天,黑塞与荣格直接联系,于是有了他们的第一次会面。那是在波恩的一个旅馆。黑塞在其日记中写到:“昨天,荣格从苏黎士打电话给我,约我一起在波恩的那旅馆吃晚饭。我接受了,与荣格一起到晚上11点多。我对他的印象不时变化着,最初感受的是他的自信……不过,总体上说,这是一次非常积极的会面。”[3] 这次会见使得黑塞和荣格都对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开始与朗昂做分析性心理治疗的同时,黑塞便开始阅读荣格的著作,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尤其是对于荣格的《转化的象征》(1912),黑塞称其为难得的杰作。

1921年的夏天,黑塞前往荣格在瑞士库斯纳赫特的住所,继续他们的心理分析。同时,荣格也邀请黑塞在苏黎世的“分析心理学俱乐部”做演讲。通过黑塞的书信,我们可以看到,黑塞对于荣格的人格及其心理分析能力都有着极大的热情:“我与荣格一起,此时,我正经历着十分困难,有时是难以承受的生活危机,也体验着心理分析的冲撞……它震撼着你的内心,也同样伴随着痛苦。但它是有效,是有帮助的……所有我能说的是,荣格博士正用其出色的专业技能引导着我的心理分析。”[3] 即使是在黑塞完成了与荣格的心理分析之后,他也曾这样表示:“我希望能够继续与荣格做心理分析。他是一位崇高,充满活力与智慧的人。我对他充满感激,很庆幸自己能够有机会与他一起做心理分析。”[3]

荣格对于黑塞也有着同样的热情。在1919年的一封通信中,荣格对黑塞邮寄《德米安》(demian)给他表示了感谢,并且指出书中呈现出黑塞所领悟的心理分析意义。荣格说:“读你的书,就象在暴风雨的深夜,感受到了灯塔的闪耀。”[4] (p573) 在这封信中,荣格称自己本来就认识“德米安”,他可以为黑塞提供更多的有关“德米安”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实际上,那也是其分析心理学的最重要的发现,与无意识接触中所获得的领悟,以及他在其《向死者的七次布道》中所呈现的心灵的真实性(the reality of psyche)。

在《荣格书信集》中所收录的荣格给黑塞的最后一封信是在1950年,荣格的75岁生日后不久。荣格写信给黑塞,感谢他邮寄的生日礼物。荣格说:“在所有给我75岁生日的祝贺中,你的致意与礼物最使我感到惊喜和高兴。”黑塞给荣格的生日礼物大概是其《东方之旅》,因为在那封信中荣格接着说:“我尤其感谢你的《东方之旅》(morgenlandfathrt),我要用安静的时间来静静地读它。”[4] (p563)

三、黑塞的心理分析经历

黑塞开始寻求心理分析和治疗的时候,正遭遇着严重的心理危机。由于反战,他被迫背井离乡,生活陷入困境。1916年初他父亲去世,年幼的儿子又身患重病,妻子的精神病急剧恶化而不得不住院治疗。一连串的精神压迫和心理压力使黑塞深受神经衰弱和抑郁症的折磨,于是,他找到荣格的学生朗昂开始了分析性心理治疗。

在1916-1917年间,黑塞与朗昂共做了72次心理分析,基本上是每周一次,每次3个小时。开始的时候,黑塞的抑郁症非常明显,并且流露出自杀的倾向。朗昂的分析性心理治疗十分有效,帮助黑塞度过了心理危机,并且引起了黑塞对心理分析的兴趣。黑塞开始阅读弗洛伊德和荣格的著作,并且在自己的创作中充分体现了心理分析的意义,他在1917-1919年间完成的小说《德米安》便是写照。对于荣格来说,除了黑塞的个人磨难和心理治疗体验之外,那便是由集体无意识或原型所触发的创作。

1921年前后,黑塞的生活仍然笼罩着某种阴影。他的小说《悉达多》的创作也受到困阻。于是,他直接找荣格寻求帮助。在库斯纳赫特的家中,荣格与黑塞一起做了数周的心理分析。据贡特·保曼(gunter baumann)论文中的资料显示,黑塞对于他和荣格所做的心理分析给予了十分积极的评价。他承认自己当时仍然经历着严重的心理困难,包括难以承受的生活危机和痛苦的内心冲突。在1921年4月写给友人鲍尔夫妇(hugo and emmy ball)的信中他提到在荣格那里的心理分析,并且说:“我要再停留长一些的时间。我开始吃的果子必须要吃完,荣格博士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4] (p576) 同时,黑塞也明确告诉他的朋友,接受荣格的心理分析是有效的,正是他所需要的帮助。

1923年,黑塞放弃了其德国国籍,不久也与分居了的妻子正式离婚。黑塞自己不仅身受坐骨神经病痛和风湿病的折磨,而且也重受抑郁和自杀情绪的影响。从1925年开始,黑塞重新与朗昂做分析性心理治疗,前后持续了2年左右。实际上,这也是黑塞创作其《荒原狼》的时期。孤独与乡愁是荒原狼的呐喊,也是黑塞的挣扎;自杀与寻求生路是荒原狼的彷徨,也是黑塞的迷惘。在此期间,黑塞所经历的心理分析具有多重的意义。对于黑塞来说,朗昂不仅仅是他的心理医生,也是他的知心朋友,而且是他在经受像狼一样“冬季荒原之流浪”时的坐标和向导。黑塞在其《荒原狼》的“出版者序言”中说:“我觉得这个人有病,是某种精神病或忧郁症,是性格病,我是以健康的本能在抵御它。”同时,黑塞也说:“我认识到,哈勒是一个能忍受痛苦的天才,按照尼采的某些说法,他在自己身上已经培养了一种天才的、无限的、可怕的承受痛苦的能力。”[1] (p9) 黑塞所要表达的是,尽管荒原狼的故事叙述的是疾病和危机,但是,它描写的并不是毁灭,不是通向死亡的危机,恰恰相反,它描写的是治疗和治愈。在我们所理解的心理分析中,治疗和治愈也意味着发展,意味着心性的成长和人格的完善。黑塞将与荣格和朗昂的心理分析过程中所获得的治愈与发展性体验充分展现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其中有面对阴影在黑暗中的求索,有内在心灵意象的指引,也有超越与整合的自性化经历。

四、黑塞的心理分析感受

黑塞的心理分析感受,可以从其作品中得以体现。我们也可以根据黑塞创作的线索,从《德米安》到《荒原狼》,从《东方之旅》到《玻璃球游戏》,来体会其中所包含的心理分析的意义。

(一) 面对阴影:黑暗中的求索

荣格用阴影(shadow)来描述我们自己内心深处隐藏的阴暗存在或无意识层面的人格特征。阴影的组成或是由于意识自我的压抑,或是意识自我从未认识到的部分,但大多是让我们的意识自我觉得蒙羞或难堪的内容。诺伊曼在其“关于阴影的看法”一文中说,“阴影是人格未知的方面,它通常以黑暗的形式、以怪模怪样的邪恶图形来面临自我,面临光明面和意识的中心和代表——对它们的面临对个体来说总是一次重大的经历。”[5] (p115) 在心理分析的意义上,若是能够具有面对阴影的勇气,通过阴影的挑战,那么往往就可以从阴影中获取积极的力量。德特勒夫森和达尔克在其合著的《疾病的希望》中,发挥了这种关于阴影的心理学观点:“阴影使人生病——同阴影的交锋会使人康复!这是理解疾病和治愈的关键!一个病症永远是一个具体的阴影部分。”[6] (p46)

在黑塞的《德米安》中,从第一章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鲜明的对比,辛克莱在孩童时代就面临着两个世界的存在,一个是他中产阶级的家庭,一切井井有条;另一个是仆人和劳工的世界,充斥着醉鬼、泼妇、谋杀和痛苦。流浪儿克罗默就是来自这个可怕阴暗的世界。开始的时候辛克莱认为这个世界很黑暗,克罗默很堕落,但后来他发现这正是他自己的阴影。德米安告诉了他该隐和亚伯的故事,并作了重新解释。他认为圣经故事是对事实的歪曲,也许该隐并不是一个由于嫉妒而杀害自己亲兄弟的恶棍,也许他的勇猛和智慧使人惧怕,人们才编造出这样的故事为自己的懦弱开脱。通过这个故事,辛克莱认识到走向黑暗世界并不一定意味着邪恶,也许还是勇猛或智慧的表达。

“阴影与我们同在……我们在某个地方有一个邪恶而可怕的兄弟,那是我们血肉之躯的复本。”[7] (p38) 这很像黑塞的文笔,但却是荣格的表达。在《克莱恩和瓦格纳》中,小职员克莱恩也发现在他拘谨的外表后面隐藏着一个成为顽童和谋杀者的欲望,他把他的阴影叫做瓦尔纳。而《席特哈尔塔》中的主人公在其第三个阶段对世俗的学习里,遇到了他的阴影:酒鬼、赌徒、世俗贪婪的商人,并接受了面对阴影的挑战。面对阴影的挑战在《荒原狼》里就更加明显,哈勒意识到在其高度理智化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兽性的生灵,他不得不在文明人和狼的争论中度日。作为人,他是理智富于人性的,他痛恨自身的狼性;作为狼,他是粗野不驯的,肆意妄为的。但是有时他们又能和平共处,彼此互补,他发现两种倾向的和谐共存使他与神更接近。黑塞在其《荒原狼》瑞士版的跋中写道:在此之前的小说里,我一心想表现一个美而和谐的世界,避而不谈内心那些黑暗、混乱的方面,只强调敬畏之心,高尚的品格,因而压制了千万种真理,使我自己作为诗人和作为人都感到疲惫和沮丧。承认恶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它们。

在心理分析的意义上来说,阴影并不完全只是消极的存在,意识到阴影存在本身,已经具有某种积极的意义;面对与认识阴影需要勇气,正是勇者的风度。阴影中包含着许多本能的内容及其能量,原始与幼稚的心理特点,以及阴暗之中的玄妙。觉察自己的阴影,乃至达到某种心理的整合,也是心理分析过程中重要的工作目标。

(二) 阿尼玛意象:心灵的指引

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体系中,阿尼玛(anima)被看作是最重要的一种原型意象(archetypical images)。荣格认为,无意识的内容一旦被觉察,它便以意象的象征形式呈现给意识。而这种象征性的意象,包含着人类精神发展的创造性源泉。而就个体心理分析过程中的阿尼玛意象而言,其往往被视为心灵的指引。

阿尼玛不仅是男人的内在女性,而且也是心灵的象征。阿尼玛意象能够引导男性到其灵魂深处,使其获得创造性的动力。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中,阿尼玛的发展有四个阶段:夏娃(男性的母亲情结),海伦(的对象),玛利亚(爱恋中的神性)和索非亚(男人内在的创造力)。我们可以在黑塞的作品中看到她们的身影及其作用。比如,在《德米安》中,我们可以看到与但丁《神曲》相似的情节,首先出现的小女孩把辛克莱从悲伤抑郁中拯救出来,从地狱引领上天堂。后来他意识到那个热情洋溢受人尊敬的伊娃夫人只是他内在的一个象征,通过投射到她身上的这种爆发性的活力,使他体验到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复活。而在情人卡玛拉的影响下,《席特哈尔塔》的主人公席特哈尔塔则从一个非常理性的人转变成一个能感受世界的感性的人。在自传体的《纽伦堡之旅》(1926)中,黑塞意识到有一种带着诗意的迷恋于体内回荡着,是“地精”里可爱的劳小姐,她曾是年轻时最美丽而强大的动力之一,引发着诗人之诗性与幻想力的源泉……以神话姿态出现的“可爱的劳”幻化成黑塞内在的阿尼玛形象索菲亚。

在《荒原狼》中,赫尔米娜(hermine)这一名字是黑塞本人名字的女性化形式,也正是他自身阿尼玛意象的体现。赫尔米娜引领哈里从其绝望与自杀的边缘,重返于充满希望的生活和爱情中去。在《纳尔乔斯和歌德蒙德》中也有同样的寓意,当黑塞把“追求永恒的母亲”作为歌尔蒙德风流行为的动力时,阿尼玛的意义就显现了,而且,歌尔蒙德对生活矛盾的解释也是和母亲原型有关的。尽管黑塞后期的作品中女性人物较少,但阿尼玛的原型仍然存在,如在《东方之旅》中,记录者说他的生活目标便是去获得一位美丽公主的垂青。“内在的女性引领我们向前”是歌德的浮士德体会,也是黑塞心目中英雄们的感受。

(三) 超越与整合:自性化过程

在荣格的心理分析理论中,“自性化”(individuation)所要表达的是一种过程:一个人最终成为他自己,成为一种整合性的、不可分割的、但又不同于他人的发展过程。安德鲁·塞缪斯(andrew samuels)在其《荣格心理分析评论词典》中曾作这样的定义:“自性化过程是围绕以自性为人格核心的一种整合过程。换句话说,使一个人能够意识到他或她在哪些方面具有独特性,同时又是一个平凡的人。”[8] (p76-79)

自性寓意着一种超越,超越于人格所呈现的面具与阴影,获得一种内在的心理整合性。黑塞曾表示,他的所有的作品,从《卡门钦特》到《荒原狼》再到《玻璃球游戏》,都可看作是对个人人格或其自性化过程的捍卫。黑塞在其《玻璃球游戏》中所展现的,不仅仅是一种综合的科学和艺术,而且是一种“使心灵趋向宇宙整体目标的运动。”正如书中的克乃西特所追求的,是要到达我们自性的最深处,去感受那集体无意识的存在,“尽管还没有开化却已具有一颗包容万有的心灵。”[9] (p464)

米格尔·舍兰诺(miguel serrano)在一次采访中(1959)曾问黑塞,“你认为去了解是否存在某种超乎生命的东西重要吗?”黑塞即刻回答说:“不重要……死亡的过程就像回归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从那里你可以获得一种纯粹的形式。”[10](p15) 随后不久,舍兰诺去访问荣格,提到他与黑塞所讨论死亡的对话。荣格说,“你向黑塞提问的方式不对。这样问会好一些:有任何理由相信死后仍然有生命吗?”[10] (p99) 1961年,舍兰诺再度采访黑塞的时候,黑塞仍然记得他们两年前的对话。黑塞说,“我仍然要说知道死后是否有生命并不重要……死亡是回归于宇宙整体。宇宙,或自然,对我来说如同其他人心目中的上帝。认为自然是人类的敌人,要去征服是错误的。相反,我们应该把自然视为母亲……我们都是整体不可分割的独立存在……我们必须投身于这一伟大的过程……”[10] (p22)

荣格曾经说过“自性化并不与世隔绝,而是聚世界于己身。”[11] (p432) 我们在黑塞的许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到这种自性化过程的主题。注重精神生活者的孤独以及他们的需要,把个人的生活和行为加入超越个人的整体之中,是黑塞持久的努力。瑞典皇家学会主度斯格尔德·库尔曼在黑塞获诺贝尔奖的时候,称黑塞为我们提供了摆脱精神困境的道路。黑塞借他那充满灵性的创作向我们呼喊着超越与整合的意义与价值。

[参考文献]

[1]黑塞. 荒原狼[m]. 李世隆译. 桂林:漓江出版社,2003.

[2]黑塞. 我的传略[a]. 赫尔曼·黑塞小说散文选[m]. 张佩芬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3]gunter baumann.‘hermann hesse and the psychology of c.g. jung’[d] . a paper given at the 9th international hesse colloquium in calw,1997.

[4]gerhard adler. c.g.‘jung letter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7.

[5]诺伊曼. 深度心理学与新道德[m]. 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6]德特勒夫森,达尔克. 疾病的希望[m]. 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

[7]c.g. jung.‘two essays on analytical psychology’[m]. bolingen series xx,pantheon book,1953.

[8]andrew samuels.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jungian analysis’[m].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7.

心理分析例8

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被誉为德国浪漫主义的“最后骑士”,也是20世纪最具透视心理和灵性创意的作家。作为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黑塞以其独特深邃的思想,隽永睿智的文字傲立文坛。但他也曾是荣格心理分析的“病人”,在1916年至1926年的10年中,他经历了荣格及其学生300小时左右的心理分析。黑塞的心理分析经历,不仅帮助他度过了心理危机,而且激发了他的文学创作灵感。

一、黑塞的生平与背景

黑塞1877年7月2日出生于德国南部的卡尔夫小镇的一个虔诚的清教徒家庭,从1904年27岁时发表的小说《乡愁》(peter camenzind)至1943年66岁时完成的《玻璃珠游戏》(das glasperlenspiel),黑塞一生著述丰硕,包含有诗集、散文、小说、评论、童话和水彩画作等,作品中流露出的强烈的自传性倾向以及自我分析式的文本书写,反映着其本身所经历的心理分析体验。

黑塞的父亲希望儿子能够继承牧师的道路,于是黑塞14岁时考入了墨尔布隆神学院。入学后不久黑塞便时常陷入沮丧的精神状态,逐渐患上了神经衰弱和抑郁症,并多次企图自杀。黑塞在其《自传》中说:“我不是个唯命是从的孩子。我好不容易才适应那个虔信的教育机构,那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压制和扼杀人的个性。”[1] (p612) 不到两年,黑塞几度逃学后最终告别学校生活而开始另谋生路。在其后的10年中,他做过书店店员、钟表厂的学徒,也曾尝试书商的职业。

尽管生活艰难,但黑塞却也能充分利用祖父与父亲的藏书,潜心自修和持续地写作。1904年,黑塞人生中的第一道曙光来临,他撰写的长篇小说《乡愁》(peter camenzind)出版并引起热烈的反响。同年,黑塞与长他9岁的玛莉亚·佩诺立(maria bernoulli)结婚,移居至凯恩赫芬(gaienhofen)小村,在此过着世外桃源般的隐居生活,专事写作。

黑塞早期的作品多属于纯粹主观自我世界的抒发,呈现着“自我”与“现实”的冲突拮抗。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面对骚动的社会情绪,黑塞撰文引用贝多芬的名言:“啊,朋友,不要用这种声音”,来表达他主张和平的愿望。言论刊出后引起轩然大波,受到当时德国政府的打压和新闻界的围攻,使得他的家庭和生活都面临着极大的威胁。黑塞在震动之余引发反思,据此认为他多年来所相信的全部欧洲文明是不健康的,并且正在沦丧。黑塞在其《我的传略》中说:“我再度看到自己同一直和平相处得好好的世界发生了矛盾。一切似乎又沦于失败,我又变得孤独和痛苦,我所讲的和写的一切又被别人满怀敌意地误解了。在现实和我认为是希望、理性和善良的事物之间,我又看到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2] (p470) 无法逾越的鸿沟也意味着分裂,内外的交困使得黑塞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危机。

二、黑塞与荣格的交往

1916年,身心疲惫且身患神经衰弱症的黑塞移居瑞士,住进鲁柴伦 (lucerne) 的松麻特 (sonnmatt) 疗养院,开始与荣格的学生约瑟夫·贝恩哈特·郎昂(j. b. lang)做分析性心理治疗。荣格曾被弗洛伊德视为其精神分析的法定继承者,1909年和弗洛伊德一起受邀赴美国参加克拉克大学的百年校庆之后,便奠定了他在精神分析和心理学界的地位。1913年荣格与弗洛伊德分裂之后,建立了其分析心理学体系,以集体无意识和原型理论而著称。

1917年秋天,黑塞与荣格直接联系,于是有了他们的第一次会面。那是在波恩的一个旅馆。黑塞在其日记中写到:“昨天,荣格从苏黎士打电话给我,约我一起在波恩的那旅馆吃晚饭。我接受了,与荣格一起到晚上11点多。我对他的印象不时变化着,最初感受的是他的自信……不过,总体上说,这是一次非常积极的会面。”[3] 这次会见使得黑塞和荣格都对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开始与朗昂做分析性心理治疗的同时,黑塞便开始阅读荣格的著作,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尤其是对于荣格的《转化的象征》(1912),黑塞称其为难得的杰作。

1921年的夏天,黑塞前往荣格在瑞士库斯纳赫特的住所,继续他们的心理分析。同时,荣格也邀请黑塞在苏黎世的“分析心理学俱乐部”做演讲。通过黑塞的书信,我们可以看到,黑塞对于荣格的人格及其心理分析能力都有着极大的热情:“我与荣格一起,此时,我正经历着十分困难,有时是难以承受的生活危机,也体验着心理分析的冲撞……它震撼着你的内心,也同样伴随着痛苦。但它是有效,是有帮助的……所有我能说的是,荣格博士正用其出色的专业技能引导着我的心理分析。”[3] 即使是在黑塞完成了与荣格的心理分析之后,他也曾这样表示:“我希望能够继续与荣格做心理分析。他是一位崇高,充满活力与智慧的人。我对他充满感激,很庆幸自己能够有机会与他一起做心理分析。”[3]

荣格对于黑塞也有着同样的热情。在1919年的一封通信中,荣格对黑塞邮寄《德米安》(demian)给他表示了感谢,并且指出书中呈现出黑塞所领悟的心理分析意义。荣格说:“读你的书,就象在暴风雨的深夜,感受到了灯塔的闪耀。”[4] (p573) 在这封信中,荣格称自己本来就认识“德米安”,他可以为黑塞提供更多的有关“德米安”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实际上,那也是其分析心理学的最重要的发现,与无意识接触中所获得的领悟,以及他在其《向死者的七次布道》中所呈现的心灵的真实性(the reality of psyche)。

在《荣格书信集》中所收录的荣格给黑塞的最后一封信是在1950年,荣格的75岁生日后不久。荣格写信给黑塞,感谢他邮寄的生日礼物。荣格说:“在所有给我75岁生日的祝贺中,你的致意与礼物最使我感到惊喜和高兴。”黑塞给荣格的生日礼物大概是其《东方之旅》,因为在那封信中荣格接着说:“我尤其感谢你的《东方之旅》(morgenlandfathrt),我要用安静的时间来静静地读它。”[4] (p563)

三、黑塞的心理分析经历

黑塞开始寻求心理分析和治疗的时候,正遭遇着严重的心理危机。由于反战,他被迫背井离乡,生活陷入困境。1916年初他父亲去世,年幼的儿子又身患重病,妻子的精神病急剧恶化而不得不住院治疗。一连串的精神压迫和心理压力使黑塞深受神经衰弱和抑郁症的折磨,于是,他找到荣格的学生朗昂开始了分析性心理治疗。

在1916-1917年间,黑塞与朗昂共做了72次心理分析,基本上是每周一次,每次3个小时。开始的时候,黑塞的抑郁症非常明显,并且流露出自杀的倾向。朗昂的分析性心理治疗十分有效,帮助黑塞度过了心理危机,并且引起了黑塞对心理分析的兴趣。黑塞开始阅读弗洛伊德和荣格的著作,并且在自己的创作中充分体现了心理分析的意义,他在1917-1919年间完成的小说《德米安》便是写照。对于荣格来说,除了黑塞的个人磨难和心理治疗体验之外,那便是由集体无意识或原型所触发的创作。

1921年前后,黑塞的生活仍然笼罩着某种阴影。他的小说《悉达多》的创作也受到困阻。于是,他直接找荣格寻求帮助。在库斯纳赫特的家中,荣格与黑塞一起做了数周的心理分析。据贡特·保曼(gunter baumann)论文中的资料显示,黑塞对于他和荣格所做的心理分析给予了十分积极的评价。他承认自己当时仍然经历着严重的心理困难,包括难以承受的生活危机和痛苦的内心冲突。在1921年4月写给友人鲍尔夫妇(hugo and emmy ball)的信中他提到在荣格那里的心理分析,并且说:“我要再停留长一些的时间。我开始吃的果子必须要吃完,荣格博士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4] (p576) 同时,黑塞也明确告诉他的朋友,接受荣格的心理分析是有效的,正是他所需要的帮助。

1923年,黑塞放弃了其德国国籍,不久也与分居了的妻子正式离婚。黑塞自己不仅身受坐骨神经病痛和风湿病的折磨,而且也重受抑郁和自杀情绪的影响。从1925年开始,黑塞重新与朗昂做分析性心理治疗,前后持续了2年左右。实际上,这也是黑塞创作其《荒原狼》的时期。孤独与乡愁是荒原狼的呐喊,也是黑塞的挣扎;自杀与寻求生路是荒原狼的彷徨,也是黑塞的迷惘。在此期间,黑塞所经历的心理分析具有多重的意义。对于黑塞来说,朗昂不仅仅是他的心理医生,也是他的知心朋友,而且是他在经受像狼一样“冬季荒原之流浪”时的坐标和向导。黑塞在其《荒原狼》的“出版者序言”中说:“我觉得这个人有病,是某种精神病或忧郁症,是性格病,我是以健康的本能在抵御它。”同时,黑塞也说:“我认识到,哈勒是一个能忍受痛苦的天才,按照尼采的某些说法,他在自己身上已经培养了一种天才的、无限的、可怕的承受痛苦的能力。”[1] (p9) 黑塞所要表达的是,尽管荒原狼的故事叙述的是疾病和危机,但是,它描写的并不是毁灭,不是通向死亡的危机,恰恰相反,它描写的是治疗和治愈。在我们所理解的心理分析中,治疗和治愈也意味着发展,意味着心性的成长和人格的完善。黑塞将与荣格和朗昂的心理分析过程中所获得的治愈与发展性体验充分展现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其中有面对阴影在黑暗中的求索,有内在心灵意象的指引,也有超越与整合的自性化经历。

四、黑塞的心理分析感受

黑塞的心理分析感受,可以从其作品中得以体现。我们也可以根据黑塞创作的线索,从《德米安》到《荒原狼》,从《东方之旅》到《玻璃球游戏》,来体会其中所包含的心理分析的意义。

(一) 面对阴影:黑暗中的求索

荣格用阴影(shadow)来描述我们自己内心深处隐藏的阴暗存在或无意识层面的人格特征。阴影的组成或是由于意识自我的压抑,或是意识自我从未认识到的部分,但大多是让我们的意识自我觉得蒙羞或难堪的内容。诺伊曼在其“关于阴影的看法”一文中说,“阴影是人格未知的方面,它通常以黑暗的形式、以怪模怪样的邪恶图形来面临自我,面临光明面和意识的中心和代表——对它们的面临对个体来说总是一次重大的经历。”[5] (p115) 在心理分析的意义上,若是能够具有面对阴影的勇气,通过阴影的挑战,那么往往就可以从阴影中获取积极的力量。德特勒夫森和达尔克在其合著的《疾病的希望》中,发挥了这种关于阴影的心理学观点:“阴影使人生病——同阴影的交锋会使人康复!这是理解疾病和治愈的关键!一个病症永远是一个具体的阴影部分。”[6] (p46)

在黑塞的《德米安》中,从第一章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鲜明的对比,辛克莱在孩童时代就面临着两个世界的存在,一个是他中产阶级的家庭,一切井井有条;另一个是仆人和劳工的世界,充斥着醉鬼、泼妇、谋杀和痛苦。流浪儿克罗默就是来自这个可怕阴暗的世界。开始的时候辛克莱认为这个世界很黑暗,克罗默很堕落,但后来他发现这正是他自己的阴影。德米安告诉了他该隐和亚伯的故事,并作了重新解释。他认为圣经故事是对事实的歪曲,也许该隐并不是一个由于嫉妒而杀害自己亲兄弟的恶棍,也许他的勇猛和智慧使人惧怕,人们才编造出这样的故事为自己的懦弱开脱。通过这个故事,辛克莱认识到走向黑暗世界并不一定意味着邪恶,也许还是勇猛或智慧的表达。

“阴影与我们同在……我们在某个地方有一个邪恶而可怕的兄弟,那是我们血肉之躯的复本。”[7] (p38) 这很像黑塞的文笔,但却是荣格的表达。在《克莱恩和瓦格纳》中,小职员克莱恩也发现在他拘谨的外表后面隐藏着一个成为顽童和谋杀者的欲望,他把他的阴影叫做瓦尔纳。而《席特哈尔塔》中的主人公在其第三个阶段对世俗的学习里,遇到了他的阴影:酒鬼、赌徒、世俗贪婪的商人,并接受了面对阴影的挑战。面对阴影的挑战在《荒原狼》里就更加明显,哈勒意识到在其高度理智化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兽性的生灵,他不得不在文明人和狼的争论中度日。作为人,他是理智富于人性的,他痛恨自身的狼性;作为狼,他是粗野不驯的,肆意妄为的。但是有时他们又能和平共处,彼此互补,他发现两种倾向的和谐共存使他与神更接近。黑塞在其《荒原狼》瑞士版的跋中写道:在此之前的小说里,我一心想表现一个美而和谐的世界,避而不谈内心那些黑暗、混乱的方面,只强调敬畏之心,高尚的品格,因而压制了千万种真理,使我自己作为诗人和作为人都感到疲惫和沮丧。承认恶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它们。

在心理分析的意义上来说,阴影并不完全只是消极的存在,意识到阴影存在本身,已经具有某种积极的意义;面对与认识阴影需要勇气,正是勇者的风度。阴影中包含着许多本能的内容及其能量,原始与幼稚的心理特点,以及阴暗之中的玄妙。觉察自己的阴影,乃至达到某种心理的整合,也是心理分析过程中重要的工作目标。

(二) 阿尼玛意象:心灵的指引

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体系中,阿尼玛(anima)被看作是最重要的一种原型意象(archetypical images)。荣格认为,无意识的内容一旦被觉察,它便以意象的象征形式呈现给意识。而这种象征性的意象,包含着人类精神发展的创造性源泉。而就个体心理分析过程中的阿尼玛意象而言,其往往被视为心灵的指引。

阿尼玛不仅是男人的内在女性,而且也是心灵的象征。阿尼玛意象能够引导男性到其灵魂深处,使其获得创造性的动力。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中,阿尼玛的发展有四个阶段:夏娃(男性的母亲情结),海伦(性爱的对象),玛利亚(爱恋中的神性)和索非亚(男人内在的创造力)。我们可以在黑塞的作品中看到她们的身影及其作用。比如,在《德米安》中,我们可以看到与但丁《神曲》相似的情节,首先出现的小女孩把辛克莱从悲伤抑郁中拯救出来,从地狱引领上天堂。后来他意识到那个热情洋溢受人尊敬的伊娃夫人只是他内在的一个象征,通过投射到她身上的这种爆发性的活力,使他体验到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复活。而在情人卡玛拉的影响下,《席特哈尔塔》的主人公席特哈尔塔则从一个非常理性的人转变成一个能感受世界的感性的人。在自传体的《纽伦堡之旅》(1926)中,黑塞意识到有一种带着诗意的迷恋于体内回荡着,是“地精”里可爱的劳小姐,她曾是年轻时最美丽而强大的动力之一,引发着诗人之诗性与幻想力的源泉……以神话姿态出现的“可爱的劳”幻化成黑塞内在的阿尼玛形象索菲亚。

在《荒原狼》中,赫尔米娜(hermine)这一名字是黑塞本人名字的女性化形式,也正是他自身阿尼玛意象的体现。赫尔米娜引领哈里从其绝望与自杀的边缘,重返于充满希望的生活和爱情中去。在《纳尔乔斯和歌德蒙德》中也有同样的寓意,当黑塞把“追求永恒的母亲”作为歌尔蒙德风流行为的动力时,阿尼玛的意义就显现了,而且,歌尔蒙德对生活矛盾的解释也是和母亲原型有关的。尽管黑塞后期的作品中女性人物较少,但阿尼玛的原型仍然存在,如在《东方之旅》中,记录者说他的生活目标便是去获得一位美丽公主的垂青。“内在的女性引领我们向前”是歌德的浮士德体会,也是黑塞心目中英雄们的感受。

(三) 超越与整合:自性化过程

在荣格的心理分析理论中,“自性化”(individuation)所要表达的是一种过程:一个人最终成为他自己,成为一种整合性的、不可分割的、但又不同于他人的发展过程。安德鲁·塞缪斯(andrew samuels)在其《荣格心理分析评论词典》中曾作这样的定义:“自性化过程是围绕以自性为人格核心的一种整合过程。换句话说,使一个人能够意识到他或她在哪些方面具有独特性,同时又是一个平凡的人。”[8] (p76-79)

自性寓意着一种超越,超越于人格所呈现的面具与阴影,获得一种内在的心理整合性。黑塞曾表示,他的所有的作品,从《卡门钦特》到《荒原狼》再到《玻璃球游戏》,都可看作是对个人人格或其自性化过程的捍卫。黑塞在其《玻璃球游戏》中所展现的,不仅仅是一种综合的科学和艺术,而且是一种“使心灵趋向宇宙整体目标的运动。”正如书中的克乃西特所追求的,是要到达我们自性的最深处,去感受那集体无意识的存在,“尽管还没有开化却已具有一颗包容万有的心灵。”[9] (p464)

米格尔·舍兰诺(miguel serrano)在一次采访中(1959)曾问黑塞,“你认为去了解是否存在某种超乎生命的东西重要吗?”黑塞即刻回答说:“不重要……死亡的过程就像回归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从那里你可以获得一种纯粹的形式。”[10](p15) 随后不久,舍兰诺去访问荣格,提到他与黑塞所讨论死亡的对话。荣格说,“你向黑塞提问的方式不对。这样问会好一些:有任何理由相信死后仍然有生命吗?”[10] (p99) 1961年,舍兰诺再度采访黑塞的时候,黑塞仍然记得他们两年前的对话。黑塞说,“我仍然要说知道死后是否有生命并不重要……死亡是回归于宇宙整体。宇宙,或自然,对我来说如同其他人心目中的上帝。认为自然是人类的敌人,要去征服是错误的。相反,我们应该把自然视为母亲……我们都是整体不可分割的独立存在……我们必须投身于这一伟大的过程……”[10] (p22)

荣格曾经说过“自性化并不与世隔绝,而是聚世界于己身。”[11] (p432) 我们在黑塞的许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到这种自性化过程的主题。注重精神生活者的孤独以及他们的需要,把个人的生活和行为加入超越个人的整体之中,是黑塞持久的努力。瑞典皇家学会主度斯格尔德·库尔曼在黑塞获诺贝尔奖的时候,称黑塞为我们提供了摆脱精神困境的道路。黑塞借他那充满灵性的创作向我们呼喊着超越与整合的意义与价值。

[参考文献]

[1]黑塞. 荒原狼[m]. 李世隆译. 桂林:漓江出版社,2003.

[2]黑塞. 我的传略[a]. 赫尔曼·黑塞小说散文选[m]. 张佩芬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3]gunter baumann.‘hermann hesse and the psychology of c.g. jung’[d] . a paper given at the 9th international hesse colloquium in calw,1997.

[4]gerhard adler. c.g.‘jung letter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7.

[5]诺伊曼. 深度心理学与新道德[m]. 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6]德特勒夫森,达尔克. 疾病的希望[m]. 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

[7]c.g. jung.‘two essays on analytical psychology’[m]. bolingen series xx,pantheon book,1953.

[8]andrew samuels.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jungian analysis’[m].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7.

心理分析例9

作文的过程是一个思维过程,是在人脑机能的作用下客观与主体双向运动有机统一的心理运动过程,也是一个信息流动的过程。因此学生开始行文的心理状态如何?文题对他们的刺激造成何种反射?对头脑中已存的素材、信息如何整理加工,适时再现?这些都对写作有直接影响,只有细心观察,正确引导,使其发挥潜在的能力,才能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当前一部分学生虽然也知道作文在开学考试,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写作兴趣仍不浓,甚至怕作文。即使是在老师的强迫下完成作文,也多是敷衍塞责。加以多数是以教师命题,学生硬着头皮在老师划定的圈子里咬笔杆、绞脑汁,冥思苦想,被动地训练,结果是材料枯竭,信息断流,收效甚微,有时甚至还会产生逆反心理。那么怎样才能激发学生的需求心理,进而调动其写作积极性呢?

一、激发写作冲动、培养写作兴趣

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赞可夫指出:“教学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意志领域,触动学生的精神需要,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要唤起学生的写作冲动,首先要使学生产生好的情绪,打破大脑皮层相应区域的平静状态,引起兴奋调动潜在的需求,激发其作文的内功力,促其乐于作文。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学生对作文有了兴趣,然后就能积极思维,主动作文,因此激发兴趣是取得成功的第一步。

为此,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指导。

(一)指导学生广泛阅读,获取大量信息。当今社会是信息的社会,每时每刻都有很多信息通过各种媒介在流动着。而当代中学生的生活阅历较浅,因而就须每天阅读,获愁和博贮信息,造成一种势能,使胸中有故事。把阅读获得的信息转化为创造能力,从而产生不吐不快的写作欲望。我们向学生推荐《语文报》、《中国青年报》、《中学语文》、《读者文摘》、《全国中学生优秀作文选》等杂志,让他们订阅,并经常给他们介绍、评价最新书籍和报刊上的文章,传播新信息,并广泛开展“每日一读”,“文学晚餐”等活动,从而使学生扩大了阅读面,增加了阅读量,积累了丰富的写作素材,因而有了写文章的积极性。如:我们给学生介绍了《人民日报》93年3月的一则题为《开放的中国盼奥运》的消息。报载: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会,表达了十一亿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今天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已具备承办条件,理想将会变成现实……在中国辽阔的大地上,千千万万个企业、机关、学校、商店、乡村纷纷以各种形式表达对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热爱和向往,支持北京申办奥运会的万人签名横幅,以及大量热情的来信、来电、捐款等纷至踏来。一位身患癌症的老教授,在弥留之际,专门嘱咐家人把著作稿费捐给奥申委,表达他强烈希望申办成功的遗愿。一位职工特意将刚出生的儿子取名为李申奥。一位盲人为申办奥运每月捐款,并要坚持捐到2000年。这些事例举不胜举,感人肺腑。可以说,在中国一个空前的奥林匹克热潮已经形成,期待着不久的将来,奥林匹克旗帜将覆盖在拥有十二亿人口的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由于学生获得了令人激动的信息,产生了强烈的写作冲动,不少学生写出了作文:《万人签名盼奥运》、《一位盲人的期盼》、《普通的人,伟大的心》、《李申奥—特殊意义的名字》、《魂系奥运—弥留之际的爱国情》……可见获得了信息,有了素材,便不难成文。

同时,老师对典型文章的分析讲解也可诱发学生的写作情绪。学生从范文中的人物形象会想到现实生活中的熟人;从范文的事与理会想到生活中的情和趣;从范文的轻朽构思,设计自己文章的框架……从多方面受到启发,便会情不自禁地拿起笔将自己的感受倾之于笔端。

(二)鼓励学生的自信心与成长意识,也是激发学生写作冲动的有效方法。我们常对学生讲:世上无难事,作文亦然。著名作家巴金曾说:“只有写,你才能真正会写”。一开始不要怕写不好,只要勤练笔,熟能生巧。世上哪一个作家、诗人都不是一开始就成为作家、诗人的。有的投稿几十次,甚至几百次才能发表。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是从一人多高的草稿上站起来的。我国著名当代作家胡万春投稿第二百零一次才得以发表《在〈文汇报〉上》,虽然仅37个字,可他当时真是欣喜万分,因为愿望终于实现了。他以此为动力勤耕不辍,终于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不断用这些名人成功的经验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并且还善于发现学生作文的长处,哪怕一点一滴也及时给以肯定,帮助学生树立起自信心。初二一个学生在题为《树根的联想》一文写到“树根弯弯,像爷爷的拐杖耸着一个美好的希望”,纵观整篇文章,错别字有之,病句有之,想到哪写哪,层次紊乱,仅此一句较好,我在评讲作文时就暂避其不足,只对这一闪光的语句给以高度评价,该生深受感动,同学们也深受感染。既然能写活一句,也一定会写活全篇,从此该生便对写作有了浓厚兴趣,建立起了写好作文的信心。

在教学中鼓励学生常写勤练,创设让学生表现自我的优良环境,也是激发写作欲望的有效途径。学生每次作文后我们都及时选出十篇左右的优秀作文(称“十佳”作文)重点阅读,从布局谋篇到谴词造句,详细批改。然后让他们重新用8开白纸抄写,挂在教室墙上,全班阅览,以达到掌握这类文章写法之目的,谁的展览了,谁就会从心灵深处迸发出一种辛勤劳动后丰收的,倍添写作信心。我们还不定时地挂出全体作文展评,获胜者、进步大的均受奖,这样激励了全体的争胜心、进取心,激发起了竞争意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鼓励学生积极投稿,凡报刊上登载的有奖征文活动如:中学生“七彩阳光杯”征文、“课本作文竞赛”……等,我们都及时鼓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目前已有5个学生作文见诸报刊,这对作者乃至全体学生无疑是极大的鼓舞与鞭策。他们从心理上意识到发表文章也并不很神秘,身边的同学不都成功了吗?因此也都跃跃欲试。文章被发表的同学也尝到了胜利后的喜悦,有一种可贵的自豪感,从而再接再历,努力笔耕。

(三)利用注意规律来唤起学生的写作欲望。注意是外界讯号的刺激作用于大脑皮层引起的心理指向。作文开始的讯号—作文题,是很重要的,它就象红绿灯作用于司机一样,能迅速引起大脑的反应。如果是老文题会使学生生厌,怪文题会使学生生疑,生文题会使学生茫然。学生最喜欢的是新颖而又切合他们实际的文题,因而巧命题目也是激发学生写作兴趣的方法之一。叶圣陶先生指出:“训练学生作文,必须注重于倾吐他们的积蓄。”学生的积蓄不外乎生活的积蓄,书本知识的积蓄和感情的积蓄。文题命得好,就可以触发学生的灵感,诱其打开记忆的仓库,把自己看的、听的、说的、玩的都倾吐出来,有了这种写作愿望,才能思接千载,心游万仞,浮想联翩,产生强烈的写作欲望,就会有事可记,有情可抒,有理可论,奋笔疾书,一气呵成。命题,还要有针对性,要顾及中学生的生活实际。中学生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不一样,命题范围也应有区别。初一刚进中学、抽象思维虽有所发展,但具体的形象思维仍起重要作用,加上生活经验不足,多借助于直觉形象,题目应命亲眼见的直觉形象,否则会感到畏惧、厌弃。初二身体速长,发育逐渐成熟,意识到自己已进入成人世界,较初一有更大的独立性和自觉性,以及好奇心。老师根据这些特点来命题,学生写作才能有情绪。初三时,学生的抽象思维还不够成熟,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能讲一定的道理,但说理比较肤浅、简单、片面。他们害怕摸不着边际的议论文题,命题时就要注意难易适度,难度一大会产生厌烦心理,挫伤其积极性,扼杀写作欲望。所以要把握命题尺度,全面分析、有所侧重。为弥补课内命题的局限,我们还采取课外学生自由命题作文的方法,开放思想,要求学生写真、写实,因内容不限,形式不拘、学生乐意作,所以收效比较好。如:今年三月初我们带领学生参观灞陵桥、关帝庙后,学生就立即命出了不少新颖而有意义的文题,散文游记类的有:《千古英风灞陵桥》、《阳春三月访关庙》、《灞陵桥抒怀》。说明文有:《形式优美的灞陵桥》、《古朴典雅的关帝庙》……等。

二、调动真情实感,激发写作欲望

哲人云“愤怒出诗人”,意为真情实感和表达愿望可以产生艺术天才。杰出的作家是这样,中学生亦然。因为感情和欲望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只要有了真情实感,就会激起血液循环的亢奋,在大脑皮层的相应区域内形成一个优势的兴奋中心,从而使注意、记忆、想象、思维等心理活动都处于积极活动状态,于是头脑中储存的许许多多的人、事、物、景以及妙词佳句都会纷纷涌现出来,并有形诸笔端的迫切感,这时就易成文,且能写出有真情实感的、感染力强的好文章。教师要善于抓住这个契机,及时加以引导,促其构思成文。如:初二女生陈洁,其姐因高考落榜,整日沉闷不语,茶饭不思,以生活失去信心,全家为之犯愁,这些也影响了陈洁的学习情绪,老师了解这些情况后就鼓励她用笔去劝慰姐姐,使她重新振作。陈洁说:“我也早有这种想法。”这就是说姐姐的失意已经引起了她的注意,想劝姐姐的心理活动已处于积极状态,因而许多劝慰的词语也渐渐汇集,经老师提议,便马上涌于笔端。她饱蘸感情地写道:“姐姐,面对憔悴的你,我真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伤感,一直想对你倾吐我的心声。姐姐,小学时,我对你好崇拜,你给我讲名人轶事、天文秘密、海底珍奇……你的作文常令我读得如痴如醉,我往往为你创造出的悲剧人物悲伤痛哭,也为你创造的喜剧人物捧腹大笑。历数你发表的十多篇文章,我好自豪。那时的你,眼睛是多么明亮,盛着笑意,洋溢着聪慧,我真为有你这样的好姐姐而无比骄傲。可是,自从去年你高考落了榜,便一厥不振,你把自己整天关在小屋里,可怕的沉默从此笼罩住了你。甜美、爽朗的笑声从你嘴边溜走了,传神、闪亮的明眸黯然了。姐姐,人生道路千万条,何必放弃偌多光明道,偏去硬挤考大学这条独木桥。姐姐呀,我的好姐姐,快快甩掉思想包袱,冲破落榜阴影的笼罩,扬起生活的风帆,从精神的低谷走出,做时代的弄潮者吧……”因为她有真情实感,“以吾手写吾心”,写出的心灵的呼唤,因而文章自然生动感人,有撼动人心的力量。

心理分析例10

为提高不稳定心绞痛的治疗效果,本次研究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不稳定心绞痛病患中随机选取68例患者,根据护理方式的区别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4例,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为其制定且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方案,并以此进行护理,之后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两组患者病情恢复程度、治疗满意程度与SAQ分数等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不稳定心绞痛病患中随机选取68例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4例,观察组中男性病患18例,女性病患16例,年龄在43-7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63.82±4.78)岁;对照组中男性病患19例,女性病患15例,年龄在44-7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62.76±3.98)岁。所有患者均符合不稳定心绞痛的临床诊断标准,并都排除肝肾功能与心肺功能衰竭的病患。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体重、临床症状、一般疾病等基础资料中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具可比性。

1.2护理方法

观察组与对照组所有患者经确诊为不稳定心绞痛后,均进行常规护理,而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方案,并以此进行护理。

1.2.1心理干预护理

1.2.1.1认知心理护理

对该组病患详细讲解有关不稳定心绞痛的防治与缓解办法,使患者了解该病的病理知识,并明确负面心理情绪对于疾病造成的不良影响,使患者可以主动配合护理工作。

1.2.1.2焦虑心理护理

当患者出现焦虑情绪时,医疗护理人员应及时采取分散注意力的方式,使患者的焦虑情绪得以弱化缓解。并嘱咐患者定时服用治疗药物,并将积极的治疗进展情况传达给患者,以此减轻患者的心理顾虑,增加治疗的信心。

1.2.1.3悲观情绪护理

不稳定心绞痛时常反复发作,导致一些患者逐渐失去治疗信心,进而产生悲观情绪,因此护理人员必须针对这种情况,通过专业的知识,与温柔的态度,并可对其列举治愈成功的案例,全面提高病患的信心,从而改善其悲观情绪,积极配合治疗。

1.2.1.4怀疑心理护理

由于心绞痛病情反复发作,会使一些患者对医疗系统的治疗工作产生怀疑,对医疗护理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当医疗人员发现患者这一心理状况时,应及时纠正患者的不良心态,并通过更为优质的护理,取得患者与其家属对于医疗护理工作的信赖。

1.3评价指标

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两组患者病情恢复程度、治疗满意程度与SAQ分数、抑郁指数等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1.4统计学分析

本次实验数据采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其中计量资料对比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对比采用X2检验,以p

2结果

3讨论

不稳定心绞痛是由冠心病引起的急性心脏疾病之一,通常介于急性心梗与慢性稳定心绞痛之间,而疼痛感更为强烈,并且持续时间更久,发作时同时伴有恶心、心悸以及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对患者造成生理及心理等多方面的严重伤害,仅仅通过单纯治疗难以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因此需要通过科学有效的护理方式辅助治疗。通过本次研究实验可以看出,心理干预护理可使不稳定心绞痛患者的病情得到良好改善,有效减少发作心绞痛次数,具良好临床效果,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