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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4 15:23:06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1

   1、教研组每位成员应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科学理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观和质量观,认真学习本学科的课程标准,端正思想,转变教育观念,认真落实学校、教研组工作计划,努力把素质教育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去。

   2、提倡教研组每位成员阅订一份理、化报刊。平时,综合理科教师要坚持阅读理、化教学研究相关的刊物,及时了解理化教学的动态和理化教改趋向,开拓视野,拓宽理化改革思路;同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吸收并消化他人的先进的教育经验,不断练好自身的理化教学“内功”,从而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对理化教师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二、狠抓常规,改革教学,提高效率

1、每学期开始,各学科备课组长都要按时制定工作计划,每位教师都按时提交个人课堂教学改进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完成任务。每学期每人都有四篇教学改进案例记载,并写好改进的反思和小结。

2、坚持每两周一次教研组活动,备课组确保每周至少一次活动,每次活动确定一名主讲人,然后通过说课、评课等环节,对课例进行分析、解剖。大家畅所欲言,共同切磋交流,提出对本节课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主讲教师最后还要完成一份高质量的教学设计。全组教研氛围浓,教学实效高。每个参评教师,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达到了教学研究和共同发展的目的。

3、建立教师互听、互评的制度,按学校要求,年轻教师听课节数至少30节,教研组长、骨干教师20节,备课组长15节,其他教师10节。每年做到人人开一节公开课,公开课开出率达100?,上学年来我们备课组开设区级公开课2节,组内公开课8节,随堂课若干节。

4、根据本学科特点,各备课组还要制定较详细的作业规范制度,教师严格按要求完成,控制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5、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做好分层教学,让不同层次的同学都能充分发展。每学期初三化学组重点抓好课堂10分钟的小练习。每位教师负责一个章节的题目,把最基础的知识,进行反复、强化训练,然后将完成不理想的学生再次一遍又一遍训练巩固,达到全面合格。以提高基础薄弱学生的知识水平。另外我们化学组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为主,加强师生情感的沟通,营造探究型学习的氛围。

6、做好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使用多媒体。近几年我们组的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老教师利用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整理试题给组内老师共享。

7、加强辅优补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班培养本学科的优秀生群体,结合学科竞赛,以赛促教和学,教学内容备课组负责统一备课,紧密联系教材和学生的实际,适当提高,循序渐进,有联系性和规律性;补差以防差和答疑为主,重点是帮助学生扫除学习障碍,消除害怕心理,提高学习兴趣。教学内容以教材为主,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强化训练,但须防止单一和乏味。

三、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争创优秀教研组

1、充分调动每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在提升自己教学能力的同时,为争创优秀教研组、备课组而努力。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2

1、教研组每位成员应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科学理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观和质量观,认真学习本学科的课程标准,端正思想,转变教育观念,认真落实学校、教研组工作计划,努力把素质教育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去。

2、提倡教研组每位成员阅订一份理、化报刊。平时,综合理科教师要坚持阅读理、化教学研究相关的刊物,及时了解理化教学的动态和理化教改趋向,开拓视野,拓宽理化改革思路;同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吸收并消化他人的先进的教育经验,不断练好自身的理化教学“内功”,从而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对理化教师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二、狠抓常规,改革教学,提高效率

1、每学期开始,各学科备课组长都要按时制定工作计划,每位教师都按时提交个人课堂教学改进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完成任务。每学期每人都有四篇教学改进案例记载,并写好改进的反思和小结。

2、坚持每两周一次教研组活动,备课组确保每周至少一次活动,每次活动确定一名主讲人,然后通过说课、评课等环节,对课例进行分析、解剖。大家畅所欲言,共同切磋交流,提出对本节课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主讲教师最后还要完成一份高质量的教学设计。全组教研氛围浓,教学实效高。每个参评教师,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达到了教学研究和共同发展的目的。

3、建立教师互听、互评的制度,按学校要求,年轻教师听课节数至少30节,教研组长、骨干教师20节,备课组长15节,其他教师10节。每年做到人人开一节公开课,公开课开出率达100,上学年来我们备课组开设区级公开课2节,组内公开课8节,随堂课若干节。

4、根据本学科特点,各备课组还要制定较详细的作业规范制度,教师严格按要求完成,控制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5、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做好分层教学,让不同层次的同学都能充分发展。每学期初三化学组重点抓好课堂10分钟的小练习。每位教师负责一个章节的题目,把最基础的知识,进行反复、强化训练,然后将完成不理想的学生再次一遍又一遍训练巩固,达到全面合格。以提高基础薄弱学生的知识水平。另外我们化学组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为主,加强师生情感的沟通,营造探究型学习的氛围。

6、做好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使用多媒体。近几年我们组的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老教师利用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整理试题给组内老师共享。

7、加强辅优补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班培养本学科的优秀生群体,结合学科竞赛,以赛促教和学,教学内容备课组负责统一备课,紧密联系教材和学生的实际,适当提高,循序渐进,有联系性和规律性;补差以防差和答疑为主,重点是帮助学生扫除学习障碍,消除害怕心理,提高学习兴趣。教学内容以教材为主,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强化训练,但须防止单一和乏味。

三、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争创优秀教研组

1、充分调动每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在提升自己教学能力的同时,为争创优秀教研组、备课组而努力。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3

2、继续贯彻高考的改革精神,在高中一、二年级教师中树立高考意识,在认真做好2009年高考试卷分析的基础上,切实制定2009年高三地理复习计划,努力提高复习效率。

3、以校本教研为依托,以教学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主要方式,以教学设计研究为载体,针对新课程实验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新课程实验的交流与研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高中地理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认真做好高中地理研修班的工作,加强对新课程实验专题性的教学研究,继续推进校本教研,在高中地理新课程的实验工作中不断成长。

5、加强高中地理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市直高中地理学科的双周教研活动,组织说课、教学设计、教学叙事、交流研讨等教研活动,努力做到教研活动主题化。

二、教学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1、通过集体调研、听课、教学反思、教学研讨会,深入教学第一线,深入课堂,以校为本,以校本教研为依托,了解情况,研究对策,结合我市教学实际,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2、通过高中地理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实践与研究课题实验小组活动,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

3、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调研,通过活动设计、报告、小案例的征集、评比,形成一批有推广价值的社会实践、社区活动案例。

三、学科教学研究的课题

高中地理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实践与研究

教研活动表

周次日期活动内容地点参加对象

18.28~9.3市直社会实践社区活动调研市直学校教研员

29.4~910市直高中地理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温州十四中市直地理教研

组长或备课组长

39.11~9.17市高中地理、历史教研员会议瓯海各县市区教研员

49.18~9.24高中教研室集体调研市教师教育院附校高中教研员

59.25~10.1高中地理研修班活动省高中地理教学评比论文上交待定高中地理

研修班教师

610.2~10.8国庆节

710.9~10.15市区高一地理必修I模块

教学观摩活动温州二十二中市区高一

地理教师

810.16~10.22市高考文综地理试卷分析会待定高三地理教师

910.23~10.292009年高考学科研究指导小组会议市教研院研究小组成员

1010.30~11.5市区高三高二地理课堂教学观摩及研讨活动温州二高市区高三

高二地理教师

1111.6~11.12市课改样本校校本教研活动课改样本校有关教师教研员

1211.13~11.19期中考试

1311.20~11.26高中教研室集体调研温州十五中高中教研员

1411.27~12.3市区高一地理必修I模块教学调研

有关学校高中教研员

1512.4~12.10市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研讨暨高中地理研修班活动省样本校部分教师代表

1612.11~12.17省高中地理优秀教学成果评比暨省地理教学研究会年会乐清中学各地市教研员

及部分教师代表

1712.18~12.24省高中地理新课程必修II模块培训

杭州部分教师代表

1812.25~12.31

191.1~1.7元旦市文科综合能力竞赛温州二十一中部分高三学生

201.15~1.21一模审稿会市教研院研究小组成员

211.15~1.21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4

一、认真制定计划

开学前教科室结合教体局和学校工作计划,认真酝酿、讨论、制订一学期学校的教科研计划。各教研组要根据教科室工作计划,再结合本教研组情况制定出各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教科室计划明确学校教科研工作方向,明确具体有哪些事要做,什么时候做,怎么做。教研组同样要再根据教科室计划制定教研组的计划。教科室和教研组的计划都既有常规工作安排,又有自己特色工作安排。教科室和教研组计划具体、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二、做好宣传学习工作

开学前一周教科室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宣传学习教科室工作计划,解读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明确各项工作时间和要求。教研组长会议后,各教研组制定计划,组织教研组全体教师学习学校教科室和本教研组计划,布置一学期教研计划和督促教师制定个人教研教学计划。

三、认真组织落实

教科室督促检查各教研组教研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原因,看工作有没有实际效果,对有利于教学水平提高,有利于教研水平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提高的活动进行完善提高;对影响教学或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效果的活动去除。各教研组也要参照以上认真开展本组各项教研活动。千万不要流于形式,敷衍搪塞,给老师造成工作没有能力,什么工作都开展不下去,在其位不干其事或干不好事印象。要树立不怕干事,能干好事,轻松驾驭教研组各项工作,克服一切畏难情绪!

四、新学期主要工作

1.做好继续举办了片区教研活动及教学开放日活动准备

我校作为第二、三片区教研活动牵头学校,要协调我县三分之二初中学校来确定课题、授课和参与活动教师,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圆满顺利完成。为此,上学期没有举办活动的数学、物理、政治、地理、艺体教研组要提前准备一位教师参加。

2.要继续扎实开展四赛工作

按照市县教体局要求,赛课、赛命题、赛解题各项工作还要继续有序开展,没有完成或还没有开展赛课的教研组开学初要抓紧时间开展。所有科目的赛课、赛命题在3月底一定要全部完成,电子和纸质材料要全部按时上交。

3.继续开展学科竞赛

按照学校要求,开学初制定学科竞赛计划,探索如何开展小学科竞赛,对成绩优异的学生个人、教师个人、班级进行及时表彰,鼓舞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坚持开展公开课制度

开学前各教研组要制定公开课计划报教科室,教科室汇总后打印成学校公开课计划,开学时发放各教研组、年级组。通过公开课的开展,真正提高教师教学水平;通过说课、听课、评课、个案研究、教学反思等形式的教研,探索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努力提高课堂45分钟的教学效益。

5.强化校本培训

本学期我校继续以校本教研为主要内容,加大教师校本培训力度,积极深化以学校为主要培训基地的校本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本校的培训功能和优势,着力培养教师的四种能力——“把握教材的备课能力”、“教育教学的反思能力”、“课题研究能力”、“转化学困生、行为问题生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本学期结束时检查校本培训记录册。

6.督促教师参加各类教学大赛

通过参加优质课比赛,让老师看到自己的不足。

7.集体备课有的放矢

学校要求各备课组上什么,备什么,确定课题后主备人发言,说明目标、策略,大家讨论后定稿,老师上课前再加工整理根据自己的学情形成自己的教学设计。各教研组每周一次集体备课扎实开展。

8.督促每位教师积极参与智慧课堂教学

智慧课堂教学用的好更能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高度整合校内、校外的所有资源,集成师生交流互动、答疑和管理等功能,让课堂互动性更强、更加生动活泼,能收到相比传统教学更加理想的教学效果.各教研组要继续督促本组教师继续学习和使用智慧课堂,让每位教师基本都能熟练使用智慧课堂教学。

9.督促每位教师认真听课

要求每位教师尤其教学水平不够过硬、教学成绩不够理想的教师多听听成绩优秀教师课,通过听课学习别人优点,发现改正自己不足。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也要求虚心听课,学习帮助别人。要求行政领导(尤其校级干部)和教研组长一学期听课不低于30篇,代课教师不低于20篇。教研组检查听课记录时除检查篇数外还检查信息全面情况。

10.督促教师积极参加论文评比和课题申报

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的数量和质量不仅仅是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而且还是较快提高教师专业成长有效方法。学校和教研组都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论文评选和课题研究,为他们提供信息、资源和技术支持。

11.材料整理要规范及时

各种活动材料及时收集及时整理,为学校内涵发展检查,教学随机视导检查,优质学校创建等各种检查提前做好准备。

12.教研组活动有特色

各教研组每周一次集中活动,通过活动解决教学中疑惑,探讨教育教学方法。教研组长对每周的活动要有计划,有落实,工作要有重点,所有工作要提前通知。3月底前要集中搞好四赛工作。

五、克服教研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教科研意识淡薄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5

根据教育局“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聚焦课堂、深化二期课改”文件精神,继续贯彻“以崇高的师德立身、以精湛的业务立足、以真诚的服务立信”的学院精神和“勤奋踏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讲究实效”的部门形象要求。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工作目标,以新课程实施中的案例研究为载体,总结、推广新课程实施中的有效经验,保障杨浦区小学新课程的稳步推进。

二、工作要点:

在小学教研工作计划中,各学科教研员要进一步明确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研究意识。各学科教研员要深入研读学科课程标准,在日常工作中关注新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经验,研究有效的学科教学策略。

1. 加强常规教研,聚焦课堂教学

(1) 提高以“三个一”相结合的教研员工作方式的效益。

Ø 根据学科教学中的主要问题,认真设计区级教研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增强学科教研的实效;

Ø 按照对分片教研活动的管理细则,加强对分片教研活动的指导,提高分片教研活动的质量;

Ø 加大对蹲点学校学科教研组活动的指导力度,共同参与学校教研组的课题研究和骨干教师的培养。

(2) 深入基层学校,增加随堂听课的力度,观察、分析新教材执教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与基层教师开展教学策略的互动研讨。

(3) 通过教学调研,全面了解学校新课程实施的现状,为制定学科教师培训方案积累资料。本学期拟对二联小学(第13周)进行全学科调研,对20所小学进行分学科调研(第4、11周)。

2. 开展教师培训,保障课改实施

(1) 根据学科教学的需要,继续开展针对学校教学分管领导、学科教研组长和执教教师层面的分层培训。

Ø 对执教教师的培训:落实三年级第二学期新教材执教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做好新教材实施年级的资源库建设和教学指导工作,保证新教材的顺利实施;思考四年级新教材执教教师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

Ø 对学校学科教研组长的培训:结合新教材试点校教师的教研活动,开展对学科教研组长的培训(由各学科组分别制订并落实培训计划)。

Ø 对学校教学分管领导的培训:与干训部合作,设计培训课程,以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对小学教学分管领导的专项培训。

(2) 做好“杨浦区小学第二届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的各项工作,按照研修班培训计划,重点落实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模块的研修计划;以学、研、看、用、写相结合的研修模式,促进骨干教师的专业化进程。

(3) 各学科组制定并落实学科中心组的研究计划,发挥中心组成员的骨干引领作用,促进学科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3. 参与教育科研,丰富教研内涵

(1) 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各学科继续开展对新课程教育教学策略的研究,增强学科教研的针对性和适切性。

(2) 积极参与学院“区域推进二期课改”的市级课题研究。按“杨浦区小学拓展型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课题研究计划,继续开展“资源共享、跨校教研”的实验研究,并做好学校校本拓展型课程实施方案的完善工作。

4. 组织教学评比,促进教师发展

(1) 建立杨浦区小学“百花杯”教学评比学科评委资源库;进一步规范区小学“百花杯”教学评比的组织管理条例;(3月)

(2) 做好区小学第九届“百花杯”(品德与社会、英语学科)教学评比复赛、决赛工作(4~5月)。

(3) 制定杨浦区小学新教材教学案例评比条例;做好首届杨浦区小学新教材教学案例评比的动员、组织工作。

5. 开展质量监控,提高评价效度

(1) 质量监控是教学流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教研员要加强对学科测试内容与方法的研究,认真做好测试后的质量分析,为全面了解区和学校学科教学质量变化趋势提供参考依据。

(2)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将在本学期期中对五年级,期末对一、三年级进行质量监控。

(3) 其余学科思考学科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与实施方法,积极稳妥地实施学科教学质量监控。

6. 其它工作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6

当今世界,知识更新日新月异,不学习肯定要落伍。作为教师要把学习放在首位,不断更新观念,用先进的科学思想和教科研理论武装自己。在教育教学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才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品质的下一代。本学期我们仍提倡以自学为主组织学习为辅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课标》、《教学理论和经验选编》等,坚持写好学习体会,努力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意识和理论水平,做科研型的教师。

2、加强研究讲实效

我校现有省市级课题四个,题为《农村乡镇学校小学青年教师校本培训模式》,至今已实施了二年,小学数学《分层异步—小组合作学习》也进行了近二年的研究,并都在上学期进行了阶段性的总结,本学期坚持按实施方案继续开展该课题的研究。市级课题《小学语文综合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和《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要制订出本学期课题研究的计划,有计划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本学期我们仍将组织课题研究汇报活动,真正使课题研究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服务。

3、严格管理求发展

教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水平线。学校领导一贯十分重视教科研工作。本学期我们将进一步严格科研常规管理,努力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提高我校的教科研工作层次,为争创市级先进教科研学校作好准备。

第一,及时收集各地教育教学改革信息,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坚持做好教科研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教师广泛参与教科研活动。

第二,继续组织好教育、教学论文的交流、评比、推荐等工作。学校大力提倡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实践,勇于探索,善于反思,并加以总结,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我们将认真拜读,积极选送,充分利用,在为学校争光的同时,让的老师享受成功的喜悦。

第三,加强教科研工作的计划、总结、调研工作。期初制订好教科研工作计划、课题实验计划;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和课题实验分析阶段报告。本学期,我们还将进行教科研工作及课题研究情况的调研。主要方式是:听课题汇报课、查看资料(包括各类计划、总结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四,健全科研网络机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经学校领导商讨决定,兼职教科员名单

省级数学课题:王旭英 庞琴

市级语文课题: 朱丹梅 夏雪霞

省级校本培训课题:王建中

市级德育课题:王亚军 蒋文熙

三、活动安排二月份1、学习学校工作报告,明确本学期教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

2、制订本学期教科研工作计划,订好各课题的本学期实施 计划。

3、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布置本学期工作任务。

4、青年教师校本培训活动(“三立杯”文艺评比)

三月份1、完成校级“三优化一提高”优质课的评比工作。

2、举行数学课题研讨活动。

3、校本课题校际交流活动。

四月份1、召开课题组组长会议。交流各课题的实施情况,并予以指导。

2、语文课题研讨活动。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7

一、组织机构:

教育科学研究由教科室负责,教科室主任由教导主任兼任,教科室副主任具体分管,教科员协助,指导全校各学科和全体教师搞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二、任务:

1、制定全校教育科研规划、计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全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服务。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开展科研方法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素质,把转变教育思想落到实处,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负责校内各层次课题的筛选、论证、确立和实施。负责课题的逐级申报。重点抓好校主课题的研究与实践,通过开题论证、阶段评估结题,鉴定等环节确保课题圆满完成。

4、结合学校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教科论文写作指导,提高教师提炼教育科研成果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5、制订奖励办法,组织学校先进教学经验、优秀教科论文和教改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形成制度。

6、总结本校的教改成果,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

7、宣传本校、本地区的教改情况和成果、经验以及有关先进事迹。

8、做好教科资料的收集、筛选和建档工作。

9、提出教科经费计划,管好教科经费。

10、完成上级教科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教科机构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

三、教科室的管理

学校教科室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教科部门的指导,主动配合、及时完成上级科研管理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就其自身建设,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计划管理

遵循教育科研和学校教育规律,每学期初应制订单列的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并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之内,每学期应写出学校教育科研的工作总结,应按要求每年写出主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分送在相应级别的教科机构。同时为使教科室的工作正常运转,还应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2、课题管理

主动承担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3、成果管理

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政策、教育理论。重视科研骨干力量的形成,发现和培养科研积极分子。在课题研究中,要加强成果意识,提高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肯定教师在科研中付出的艰辛劳动,表彰优秀的研究成果,按学年度把校级以上的各类科研成果评奖情况记入学校的教师的业务档案。

4、档案管理

学校教育科研运行中,要积累大量的材料,必须做好资料的搜集、分类和归档工作。教科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建立档案时要注意科学性和适用性。一般地讲,学校教科室至少应把以上门类的材料归档,再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卷建档。

(1)计划总结性资料

学校的教育科研规划、计划、总结等,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的申请书、批准通知、实施计划等。并指导有关人员做好班(组)及个人的科研计划、总结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过程性资料

研究者的观察记录、调查材料、检测统计等,各学年课题研究进展报告,向有关领导、专家及上级教育科研人员的咨询记录等。

(3)专题性资料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8

计划网络图技术是体育运动竞赛管理特别是大型运动比赛与场馆建设中运用较多的一种现代的有效管理技术。有的称之为关键路线图(要径法)、计划评审技术(柏特法)。它是系统管理思想在体育管理中的运用,是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之有效且便于推广的先进管理技术手段。

警察体育教育是公安院校一个很重要的基础教育,也是公安院校的特色教育。有的人也说警察体育课程是公安院校的“面子工程”,如何有效建设并管理好这个“面子工程”,一直是公安院校警察体育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运用先进的现代管理科学技术与方法,对警察体育的警体教学计划、警体训练与比赛计划、警体科研计划、警体师资教育培训建设等进行系统设计与规划,利用网络图技术,把各部门(教研室)、各分系统、各主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先后顺序及相互关系集于一体,通过计算网络图中的有关参数,找出关键图和关键作业(问题),不断改善网络计划,选择最优方案付诸实施,并通过网络图对整个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控,保证最合理的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资源,达到计划目标,获得最佳的管理效益。

一、警体教学计划网络图的制订

警体教学计划是公安院校警体计划最基本的计划,要解决一名合格警察到底应具有哪些主要的警体素质,同时要使各教学与训练计划合乎科学的逻辑关系,从而更好地达到培养目标,步入社会后成为一名合格警察,是系统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

警体教学计划的制订应按照专业培养的需求和社会(公安实践)的需要来确定教学大纲,按照教学大纲来选择确定教学内容,按照运动生理与运动训练规律、方法,以及各教学内容之间的必然联系,确定各教学内容的先后次序,使前一个内容是后一个内容的基础或条件,后一个内容在前一个内容的支持和辅助下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教学计划的设计同时要考虑各教学内容所需要的教学时数,这需要进行实证研究,获取原始数据,不能凭空强加给一场课多少教学内容,最主要的是要考虑教学效果,没有教学效果,计划就不是合理的和科学的。只有充分考虑学生身体素质情况,并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各教学内容所需要的教学时数。确定好各教学内容所需要的教学时数后,才能按照教学时数安排各学期的教学工作。

一个完整的警体教学计划网络图由专科教育五个教学学期或本科教育七个教学学期组成,分三个主要阶段:基础训练阶段、基本技战术训练阶段、技战术提高与实战能力训练阶段。三个训练阶段紧密联系,同时基础训练将贯穿始终。

二、警体训练与比赛计划网络图的制订

警体训练与比赛计划即是学生警体业余训练规划,是警体教学计划的补充和辅助,只有警体教学计划没有警体训练与比赛计划,将使警体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其教学训练工作也是不完全的。警体训练与比赛计划分统一的训练与比赛计划和组成不同级别训练队的训练与比赛计划。可以设计一周二至三次的统一时问的训练,如下午上完课后与晚饭之间这段时间,或者早操时间,按照运动生理与运动训练规律,不宜每天都早晚安排统一训练。

组建运动队应当进行梯队管理,尽量做到每个专业区队组建一个队,平时训练可由优秀学生或同专业高年级训练水平高的学生带队训练,各系可组成一个系级队,在此基础上,全校组建两个以上的校级队,由教师带队训练,女生可单独组建校级队或各自在自己专业区队的队训练。这样,校级的训练队有广大的基层训练队做基础。两个以上的训练队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更好的带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热烈氛围。

比赛计划分教学比赛和单项比赛,教学比赛是就教学内容进行团体性质的比赛,教学比赛一般一个学期举行一次,宜安排在所有教学内容结束后的学期末前二至三周进行,使之集中精力进行完教学比赛后即可全心转入复习迎接期末考试;单项比赛一般是个人比赛,比个人的技术与战术,如格斗比赛、射击比赛、田径比赛、警察体能比赛等等,个人比赛一学年或一学期举行一次。在比赛计划的规划中,应当把各类比赛循环举行,使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至少经历过所有比赛一次。

警体训练与比赛计划应当遵循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建立以增强学生体育意识、发展学生健康观,牢牢把握素质教育为主线的训练体系,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能力,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健康第一”的思想理念。

三、警体科研计划网络图的制订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研究工作同时是一个高等学府应有的基本功能。有效的科学研究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警体科研计划是研究与警察体育学科发展有关的研究工作,具体包括警体教材建设、警体科研近期和长远规划、警体课程体系建设、警体课题规划与管理等。

警体科研计划网络图应当根据本校教师的科研实力合理制订,如果实际工作所急需、紧迫的问题,而本校教师不具有这方面的科研能力或者科研水平不够,应当进行横向的或纵向的联合研究,横向的联合研究一般是理论体系问题,与各科研机构或体育院系就警察体育学科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联合研究,借助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和在学科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及文化底蕴,来夯实和完善警察体育学科建设;纵向的联合研究指与实际工作部门的联合研究,就理论与实际的关联展开,警察体育教育作为一种职业技能教育,它首先是为职业所需要,应当为职业需要服务,如果不能为职业需要所用,就是理论与实际的脱节,这种理论就无法指导实践。因此,纵向的联合研究是必要的,应当列入警体科研规划之中。

警体科研计划网络图就警体教材建设、警体科研近期和长远规划、警体课程体系建设、警体课题规划与管理等分别制订不同时段的计划,根据本校教师的科研实力来确定年限,同时各计划要协调进行,互为因果,在计划网络图的路径和作业点的计算中,各种因素应全盘考量,精准规划。各计划共同形成警体科研计划网络图。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9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理科教研组工作计划例10

2022教研组组长工作计划范文1本学期初二物理教研组以学校的整体教学工作计划为指导,继续围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这个中心,结合物理新课标,认真地做好集体备工作,同时强化过程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定时、定人、定内容、注重实效的备课组工作,为了更加出色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我们组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提高物理教师理论素养

认真钻研新的《物理课程标准》,吃透新教材,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探索具有特色的教学方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认真地做好常规教学工作

1、精心组织好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战场,本学期我组将继续探讨新的教学模式与教学策略,并实施于课堂教学实践,每位教师要规范地上好每一节课,切实提高课堂的质量。本学期每位教师努力上好一节示范课、教学研究课。听课后,每位教师认真评课,指出存在的问题,探讨改进的方法。授课老师做好记录,力求做到实处,共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方法和途径。

2、加强集体备课。

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弥补教师单独备课的不足,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我组要在全面学习新课标的基础上,结合学科教学的实际,明确教学改革方向与思路。探讨新的教学的模式与教学策略,使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备课组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统一教学进度、统一目的要求、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测验考试

3、加强课后辅导,加强课后辅导,及时反馈,查漏补缺,规范作业批改。

4、抓好相关的检测工作。

对于周测、单元测试、月考等,命题老师要根据新课标和中考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精心选题、命题,提高试题的质量,同时做好阅卷和成绩分析

三、重视实验教学。

物理教学离不开实验,新课标对学生的探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每一个演示实验,学生实验,学习过程中的小实验,课后的小制作,让学生在实验中观察现象,提出问题,概括结论,同时要求学生联系生活实际,留意身边数据,重大事件等,体现时代性,实践性和探究性。分组实验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能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分析能力,能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对学习物理起到重要作用。

2022教研组组长工作计划范文2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教研室教研计划的精神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以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为目的,扎扎实实上好道与法治课,开展好各项活动,认真落实教学目标。

二、主要工作

本学期,我校一、二年级将全面使用《道德与法治》教材,三、四、五、六年级将使用《品德与社会》,要求广大教师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建立开放的课程视角,实施开放的课程教学,切实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继续围绕教研主题“三位一体,小学品德课程中公民意识的培养研究”,扎实开展校内教研,提高教研活动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合作、实践、研讨、反思的教研氛围。

2.切实提高日常教学活动的质量,重点从备课、上课两个环节入手,进一步提高“三维目标”到位度,关注学习过程的有效性。

3.积极参加片级、区级层面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虚心向兄弟学习的老师学习。

4.参加区《道德与法治》新教材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适时开展校内推广交流。

三、持续性工作

1.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品德与社会课,不随意占用,保证学生能在《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课上得到一定的发展。

2.重视教学研究课工作,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教学展示的机会,加强指导,以此作为提高教学研究质量的抓手,提高本教研组教师的教学水平。

3.参加好片级、区级层面的教研活动,每次外出听课落实到个人,并且做好记录,有机会适当反馈。

4.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主课题的研究与实践。

四、主要活动安排

九月份

1.制定教学进度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

2.参加区《道德与法治》新教材培训。

3.规范课堂秩序,上好每一堂课。

4.青年教师__老师开课。

十月份

1.积极参加主题研究阶段性课例研讨活动,进行常态化集体备课活动。

2.六认真工作检查。

3.参加平望联片教研活动。

十一月份

1.“三位一体,小学品德课程中公民意识的培养”课例研究。

2.六认真工作检查。

3.__老师开课。

十二月份

1.“三位一体,小学品德课程中公民意识的培养”策略研究。

2.__老师开课。

3.参加平望联片教研活动。

4.六认真工作检查。

一月份

1.整理课程资源库。

2.上交各类总结和论文。

2022教研组组长工作计划范文3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们将以教研室教学计划为指导,以学校教学计划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在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基本理念,将实践的过程转化为创新的过程。根据低年级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品德与生活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以便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作重点: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以及教研室对品德学科的高度重视,我们本学期按照上级要求,组建了《品德与生活》教研组,我们组作为学校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拓展学科视野,加强内外融合,努力使品德课堂生活化,品德教学科学化,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发现,在课堂中学习,在实践中提升生活能力和道德水平”的工作思路,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实践活动,提升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校本教研工作,深入实施课程改革。

1.校本培训课程改革提出了众多新的教学理念、教学要求、教学方式,并要求逐步转化成广大教师的教学行为。

校本教学研究作为理念与实践之间的桥梁,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实践水平。作为教研组长,我将带头努力学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教师基本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训练,提高教师把握教材、精心设计活动、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能力。教研组不断强化学习教育,认真研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新课程标准,了解每个年级段的教学目标和要求,从而帮助教师转变观念,形成新的课程观、教师观、教学观、课堂观、质量观。

2、教研活动

(1)确保每学期一定次数的教研活动,学习教育科学,科研理论,转变教育思想,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理念,明确培养目标,探讨教学方法,互相交流,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品德组的实际,要积极参加兄弟学校的互动交流,积极发挥同伴合作,努力使教学水平达到。

(2)认真抓好课堂教学活动,组内加强集体备课,上好校内公开课,通过课后评价和反思把好质量,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在备课方面,倡导“高效、共享、反思”的集体备课方式,特别要注意教学反思,及时捕捉教学中的成功与失败,逐渐在反思中进步。重视听课学习,有计划的对教法进行探讨,形式不拘一格,通过上互助课,互相研究,互相探讨更有效的教育教学途径,使老师们在锻炼中不断成长,提高教师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

(3)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创造育人环境。《品德与生活》是一门以生活为主的课程,处处体现了生活性,我们通过各种节日以及学校组织的活动,为学生创设环境,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真正发挥品德学科的优势。

四、具体活动安排:

九月

1、组织本学科成员共同制定本学期教研计划,并向任课教师传达计划。

2、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说课活动。

十月

1、为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做好准备。

2、每人上好常态课。

十一月

1、观看优秀课例录像。

2、参加区名

师课堂教学专题研讨。

十二月

1、做好优秀课件、案例征集。

2、组织教师上好研讨课,做好评课活动。

元月

1、做好考查、抽测、工作。

2、总结、整理、反思本学期工作。

2022教研组组长工作计划范文4一、工作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管委会教研室教研计划的精神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以新的理念为指导,以课堂为基地,进一步发挥教师的创新精神和探究积极性,进行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深化研究。为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为目的,扎扎实实上好道德与法治课,开展好各项活动,认真落实教学目标。努力营造良好的教研氛围,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健全人格而努力。

二、教研目标

本学期道德与法治教研工作的重点是: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以“作业设计”的研究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目的,逐步成熟于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使道德与法治课程,真正起到优化学生的道德与行为的作用。

三、活动安排

1.平时工作中注意加强道德与法治的备课工作,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为目标,上好每节道德与法治课。

教学中,教师依据教材提供的范例,积极开发综合的教学内容。注重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的联系,把静态的教学内容和学生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消除学科界限,与其它学科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积极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尽可能使现代化教学技术与本课程教学有机结合,丰富课程资源。

2.教学要面向学生的生活实际,采取丰富的、直观的、灵活的、开放的教学方式,给学生大量动手、动脑、动口的机会,使学生在多种多样的活动中促进个体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

活动形式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几种形式结合使用;教学活动时间的安排灵活机动,根据主题内容,可在一课时内完成,也可以持续几课时或一段时间完成;可在课堂上完成,也可以与其他教育活动,如少先队活动、班队活动、节日庆祝活动等相结合,互相促进,资源共享,实现综合教育效益。

3.根据学科特色,努力创新富有实效的教学方法,提供学生参与创新学习的机会,留心收集活动作业的案例,并多撰写论文和教学案例设计。

2022教研组组长工作计划范文5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校的道德与法治研训工作将继续以市区教研室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我校的教学教研工作安排,继续推进道德与法制课程改革、教材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学科课堂教学研究、学科教学评价研。加强学科课程实施力度,重视学生的生活经验,以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教学目标,努力实现学科课程实施的规范化、教师课堂的专业化,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及学生思想品德修养。

二、工作要点及措施

(一)加大检查力度,夯实课程实施方案

围绕“开齐、开足、上好”的课程原则,深入贯彻落实课程实施方案。

(二)加强学科业务学习,更新学科教学理念

继续进行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的系统培训学习,正确把握学科培养目标及措施。继续深化区学科教学策略学习,熟练掌握学科教学流程及实施办法。

(三)深化品德课堂教学改革,构建生本活力课堂

加大生本理念的学习与思考。深入学习课程标准以及其他教法内容,对小组合作学习以及学生自主展示评价交流情况进行研究,真正在课堂放手学生体验、探索、发现,互相启迪,自主生成。加强对生本活力课堂流程的反思改进。借助区专题课例研讨等形式,加强对道德与法治学科“活动体验式”和“问题探究式”教学策略的再学习和再落实。通过听课、评课、教学问卷调查等多种评价形式,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四)夯实传统教研,加强创新教研,提升教师的研究力

继续落实教研教学常规建设,抓好教学的五个环节。详案要求环节清晰,教学策略运用得当,内容详实,问题设计适合班级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简案实用、有效;认真设计学生作业,做到要求严格,指导有方,批改认真,反馈及时,辅导有效。扎实推进学科问题研究,有效组织针对性强的主题教研活动。

(五)强化教师梯队发展,提高整体教师专业水平

抓好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好优质资源,以点带面,积极培养对象,逐渐形成一支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独特教学风格的专业团队,引领本学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六)注重素养综合评价,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修养

不断完善本学科学业评价体系。对学生学业的评价内容、评价形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逐步实行课后行为跟踪评价,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工作行事历

九月:

1、制订并传达本学科教学教研工作计划,组织道德与法治教材培训活动;

2、参加区德法学科培训,做好部编教材道德与法治的校级培训工作;

十月:

组织推门听课、开展课堂教学研讨;

十一月:

道德与法治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十二月:

道德与法治主题教学调研;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