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纪检履职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4 15:21:37

纪检履职报告

纪检履职报告例1

一、 加强学习  提高素质

2012年1-7月我从公司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立德做人之本,做好工作之基。牢固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坚持每天读书看报,浏览网页的习惯,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党中央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政策意见等学习资料,以此提高自身政策水平,准确把握以纪检监察工作为中心,以科学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目的,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1、补充修订了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专业部门、县级分公司负责人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工作责任,把握工作要点,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抓到底;2、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专兼职监察人员调整后工作职责及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公司兼职监察员日常工作考核办法》《**公司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从业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四查四看”明查暗访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做到有的放矢,狠抓落实;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了市公司与各县(市、区)分公司(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份, 党员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承诺书300余份,其工作要点列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之一,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架构,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教育  提高认识

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上半年公司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措施,坚持从抓教育入手,在意识形态领域下功夫,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强化廉政建设认识水平,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1、以廉洁从业教育为主题,在全司上下掀起学廉、说廉活动,组织公司党员干部聆听了省分举办反腐倡廉报告会、参与了市政府开展警示教育讨论会、观看了《忠诚与背叛》电教片学习,开展廉洁从业知识测试、参与人员300余人次,举办以“树立廉政风气  构建和谐企业”为载体的学习专栏1期,响应了说廉倡廉---书法摄影作品参选工作,向省分监察室提交书法摄影参选作品6幅;2、为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配发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文件汇编》《**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省领导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讲话,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刻领会主题教育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3、组织开展了以内部网络速成递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奋斗成果一夜化为乌有”原沈阳军区贪腐军官忏悔警示录和“莫因贪小而为之”原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局局长受贿罪警示录等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片。

三、完善制度  规范行为

上半年,在认真落实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结合现代企业发展需要和实际,在以往收集整理和汇编各项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生产管理的重点领域的重点环节,制度建设肓区,以领导人和关键岗位为重点,加强对廉洁风险点的排查,分析、评估和监察,按照务实效用的原则,修订细化内部管理制度126余项,进一步规范对权力运行环节的控制,使公司今年上半年各专业项目13个,总投资3400万元大额资金的运作中无一例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有效的提升了廉洁风险制度前行、关口前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关键岗位风险排查、风险防控的自觉性。

纪检履职报告例2

第一、加强学习,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有9个股、室、局、中心,在职干部职工36名。它担负着整个社会保险体系、就业与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工作重任,涉及到群众的衣、行、住、食和生、老、病、死等切身利益,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开展的好坏。一年来,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职责,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局系统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观看正反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两个“实施纲要”、以及法律法规等知识。通过学习教育并落到实处,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知法、守法,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从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为促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二、完善制度,提高机关效能建设。

为把劳动保障部门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机关,以建立健全制度为着眼点,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今年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治局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20__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禁赌公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等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和组织领导机构。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组织健全,奖惩清楚。形成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积极推行“政务、廉政、收费、服务”等四项公开承诺制度,并在一些关键岗位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树立公道正派的干部形象,形成廉洁高效的部门作风。

第三、狠抓监督检查,遏制腐败现象。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监督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文山州政府五条要求”和“富宁县政府五不准”,加强组织纪律,做到思想上与行动上的统一。二

是监督党员干部正确运用权力的情况,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监督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严守政治纪律,把党内监督自觉运用到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上来。四是监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工生育五大保险基金的执行情况,严格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确保发放。

第四、严查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端正党风政风。

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和教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生的案件及时查处,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越级上报。全年,共接到县纪委监察局转来政纪案件一件,并以查处结束。从而,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第五、认真开展和劳动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二是认真开展劳动执法年审工作;三是做好案件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接待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查处清欠农民工工资检查工作,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本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长期抽调下乡开展“扶贫三项大会战和实施“整村推进”工作,受条件限制和自身努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疏忽了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对本职工作的开展抓得不够,与领导和职工沟通、交流不多,争先意识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克服自己缺点和不足,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充分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协作,互相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做到严以律已,公正廉洁,以身作则,依法行政,与时俱进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下步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实施纲要”,抓好本单位干部队伍的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

纪检履职报告例3

1、今年,党委、政府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富强和谐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射委发〔2013〕21号文件;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纪委第九届六次、市纪委五届九次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领悟了晓羲书记的工作报告,明确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制定了乡纪委全年工作计划。摆上了党委工作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半年来党委会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工作二次,把纪检监察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把考核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奖励、惩处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2、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自觉领悟“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含义,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增强纪委一班人的党性修养,反腐倡廉意识和抗腐防变能力,也更有效更进一步地增强了纪委一班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理念。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体系健全,开展有序

及时调整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广播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年初,乡党委制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通知》、《2013年继续做好党委班子领导成员接待日工作通知》、《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决定》。党委、政府班子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均书写了廉政承诺,继续聘请了全乡退休和离任乡、村老干部作廉政义务监督员,请求各位对照承诺监督。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坚持每季度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参与有党员、非党员、乡村干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致富能手等各界人士近150人。同时对乡直各部门领导干部、辖区内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责任分工。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了每季度听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一次。上半年党委对照年初制定的各项

廉政制度进行了自查,及时研究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支持协调对违纪案件的查处,从而使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卓见成效。

三、切实履职,认真做好纪检监察这一本质工作

1、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一年来,组织了乡村和单位干部集体收看了《被金钱毁灭的人生——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违法、违纪案警示》、《寻租梦毁——市原副市长招投标违法案警示》。通过收看这些警示光盘,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只有清政廉洁、乐于奉献,才受人民爱戴,才会被人民尊敬,倘若贪赃枉法,腐败堕落,就会被人民抛弃,就会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警示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乡、村干部和单位负责人拒腐防变的能力。

2、坚持行风评议。

半年来,乡纪委同人大主席团一道,对学校两补一免、民政救灾救济、灾后重建、退耕还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民生工程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农业服务部门、社事、广播等行业进行了评议,并对阶段性工作进行了总结。

3、加强管理,改善干部工作生活条件,确保干部作风切实转变。

半年来,乡党委多次专题研究政府接待的有关事宜,制定了一系列用烟、用车、政府打印、采购制度、来人来客接待制度,完善内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开源节流,紧缩开支,狠刹浪费歪风。来人来客必须先到办公室登记,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领烟和按标准办生活,新制度执行后,各种开支明显减少,在干部管理上,严格了主要领导批假制度,机关干部请、销假上班签到制度,使干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另外,实施了乡干伙食团吃饭补贴和值班补贴,巩固了乡伙食团,确保了乡干部工作回乡后有饭吃,稳定了干部的人心,从根本上解决了“走读”现象,树立了干部爱岗敬岗的新形象。

4、狠抓党务、政务、村务公开。

乡党委积极推进了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了“长期、定期、及时公开”原则。党务上:党组织由原来的19个支部调整为14个,党员由原来605人增加至617人。在“7.1”节前将转正预备党员12人,就发展预备党员10余人。政务、村务上:上半年兑付粮食直补资金121万余元,退耕还林28万余元,救灾救济资金8500余元,高速公路拆迁补偿590万余元。对以上资金管理使用由乡人大牵头,乡纪委和相关部门参加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给群众交了明白帐,干部干了明白事。

5、狠抓案例查办。

半年来,乡纪委同乡党委、政府一道高度重视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联系制度、首问制度。拓宽了渠道,周一至周五安排了领导接访日,并公示了领导接访人、投诉电话和乡村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加大了查办力度,乡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人来信来访15件,查实其中属实10件,基本属实3件,不属实2件。处理澄清是非9件,其他处理6件。乡纪委对辖区内一名党员因无计划生育二孩违纪,查处1件,现予以解除。全年实现结案率100%。

纪检履职报告例4

一、强化责任落实

作为支部纪检委员,我始终将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9年,综合党支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责任,坚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省、市公司关于反腐倡廉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综合部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用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促进业务工作的真抓实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下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每个季度工作进行了盘点梳理,进一步明确每一项工作安排、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强化监督执行

2019年以来,综合部支部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加强对重大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重大节假日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前,提前发文对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提醒。在制度执行方面,进一步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通过修订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将监督责任、问责管理、嵌入式风险点三项纳入管理制度中去。

二是规范标准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一)会议接待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执行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前后三个工作日一般不安排业务招待,特殊情况提前向纪检监察室报备后执行。对外业务招待活动的陪同人数严格按照业务对口要求掌握,食堂内部接待采取部门申请,综合部统一审核、安排。修订了《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5.4》,更新了市公司领导人员关于外事、商务接待宴请标准。同时更新了监督、检查和问责以及本办法涉及的廉洁风险点及防控要求。(二)公务用车方面,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管理规范4.1》,继续完善用车派车流程、用车审批流程管理、车辆费用管理、车辆定点维修管理、车辆安全管理等;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地管好、用好车辆。加强公务和生产用车日常管理:尤其是在预算、派车审批方面,实行单车核算,严格管控。(三)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调整工作,组织不定时抽查测量,坚决严格地执行集团及省公司对办公用房面积的要求。

三是加强内部检查。严肃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加强内部纪律,定期稽核检查,建立内部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学习强调。完善相关问责机制,加强压力传导,将风险防控工作嵌入工作职责之中,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避免出现 “主观不履责”、“主管不检查”、“责任不落实”的情况。2019年,根据工作安排,综合部组织开展了围绕车辆使用、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通信费、会议费等开展自查,核实各专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安排整改落实。每季度组织开展了业务招待费自查及整改工作,同时由综合部组织开展了业务招待费专项复核检查。每月全量保存车辆GPS行车轨迹记录存档,结合油卡签领及单车运行核算,确保无私自加油等违规违纪情况。每月车辆运行情况月报,通报车辆使用、运行成本管控、存在问题及整改结果等。每个季度组织区县车辆管理员开展全市的车辆运行情况交叉检查,以查代训,以查代改,切实保证车辆使用合规便捷。定期以走访方式对三级经理以上领导人员办公用房、办公家具进行检查。涉及组织机构调整新增部门领导办公用房,由综合部经理带队进行面积测量,禁止超规格、超面积配置办公室。

四是开展车辆油料专项检查。综合部组织对全市车辆进行车辆油费专项检查,目的在于用车合规、降本增效。

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台账资料检查核实方式,对全市车辆进行全量检查。现场核查了全市生产车及公务车“一车一卡” 油卡的集中签领登记表、油卡签领核算单次加油油耗、每月平均油耗与指导油耗对比、每月的油费稽核、油卡交易明细车辆GPS行驶公里数与加油量等情况,末发现行程不合规、加油频次容量标号异常、异常时间行驶等情况。

五是落实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2019年,按省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对部门采购、后勤、战略、综合领域四个线条廉洁风险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组织更新。

组织全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嵌入的通知》,并对嵌入各领域风险点进行了自查,共形成检查底稿120份;对员工所在岗位的风险点、管控措施掌握情况进行了考试,并通报了考试得分情况。对综合部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点执行情况和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一是针对内部嵌入式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自查,组织部门员工对照岗位实际按季度开展自查,各中心按季度组织开展嵌入式廉洁防控全面自查,把握关键防控点,每个季度形成检查底稿90份;二是对重点领域的专项自查,对可能存在风险的重点领域如办公用房、车辆使用方面开展针对性专项自查,及时修订风险防控点,守住廉洁风险防线。

五是严格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综合部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以及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领导及其成员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中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形成共识,达到高度集中,不存在领导个人专断现象,每项决策都形成了会议纪要,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规避经营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

三、强化警示教育

根据公司廉洁教育学习中,综合部党支部狠抓员工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反腐倡廉观念深入员工心中。

1、组织全员学习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文件,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

一是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部署,要求相关人员了解主体责任相关内容,落实整治好侵害客户和员工利益问题的防范措施,做好执行和监督,努力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情况调研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创新、会议和车辆方面的嵌入式风险防控进行再梳理和自查,将防控深入各生产细节。

三是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创新方面,聚焦生产难点、痛点开展创新工作。截止目前,累计收到各级部门员工报送金点子74条,创新提案117条,将纳入后期创新工作推进。流程优化方面,围绕工作热点、难点,按照“需求收集-流程优化-最佳实践推广”闭环管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多渠道、多方式收集一线堵点,解决、跟进流程优化工作。截止10月,全市累计优化项目21个。会议精简方面,强化“无会周”制度执行。

2、开展反腐警示案例学习和嵌入式风险学习和检查。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廉洁风险防控恳谈会,梳理各专业线条廉洁风险控制点,查找风险防控盲区,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恳谈对部门涉及的所有风险点进行了全部梳理,对重点风险点管控流程进行了剖析,针对性的完善需求申报,核实审批,执行跟踪,检查通报等各环节管控。

会上强调,部门全体员工要用好嵌入式风险防控模块,规范开展嵌入式风险点自查工作,严格落实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夯实日常对各风险防控点的基础管控,确保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出实效。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开展案例剖析察实情”主题教育及嵌入式风险防控专题学习和考试。一是开展“案例剖析察实情”主题教育,会上组织学习2019年第11期案例,主要是涉及违规收受财物问题,要求各中心、各岗位针对案例描述内容,引以为戒。二是组织学习《公司党组关于持续深化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帮助员工充分领会嵌入式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促进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召开反腐案例和嵌入式风险专题学习培训会,并对部门近期纪检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组织开展了反腐案例学习,对2019年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公司进行巡视发现的部分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进行了学习,重点宣贯公车私用和违规接受供应商宴请案例,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工作中要严于律己。二是组织开展各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知识专题培训,要求各中心、各岗位要加强嵌入式风险点自查工作,严格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三是组织对员工嵌入式廉洁风险总体情况、风险防控工作计划和个人管控的风险点进行考试,确保培训效果。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召开反腐案例和嵌入式风险专题学习培训会,并对部门近期纪检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组织开展了反腐案例学习,对员工案件通报及节日廉洁提示进行了学习,要求员工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二是组织开展各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知识专题培训,要求结合近期工作重点,加强枢纽、办公区日常出入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中心、各岗位要严格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三是要求员工在节日来临前做好自身廉洁风险防控,强化拒腐反腐的能力。

3、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实效

纪检履职报告例5

一、责任界定

(一)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对分管单位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非党员副县长对其分管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所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时对党政班子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三)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对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副职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四)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工作的部门和联系的村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和行政副职对其所分管工作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六)县直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书记、党员村主任对其管理范围内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非党员村主任对其管理范围内人员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村(居)纪检员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对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管辖责任范围内的人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并对如何落实提出具体办法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监督。

(四)每年对责任范围内的对象进行1-2次廉政谈话。同时,对出现问题或有问题苗头的对象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发现管辖责任对象有严重违纪违法重要嫌疑的,及时安排调查,本人不能直接安排调查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三、责任追究

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应从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时开始查责,检查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领导是否应当承担领导责任。发生大案要案的其责任领导应及时向县委说明履责情况。凡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领导履行职责到位的,不再追究其领导责任。凡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履职不到位的,应追究其领导责任。责任追究包括警示谈话、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责令辞职、免职或纪律处分。

(一)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警告”处分案件的,未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二)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严重警告”或两起以上“警告”处分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警示谈话;未履职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撤职”或两起以上“严重警告”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责令直接责任领导写出书面检查;未履职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或两起以上“撤职”处分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未履职的,进行诫勉。

(五)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或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或者出现两起以上“”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诫勉,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或通报批评。未履职的,责令直接责任领导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

(六)责任范围内出现两起或两起以上“”处分案件,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诫勉或免职,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未履职的,对直接责任领导免职,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或免职。

(七)责任范围内出现重大腐败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直接责任领导和主要领导存在履职不到位或不履职现象的,一律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同时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村(居)纪检员实行诫勉或免职。

(八)有案不查、查处不严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警示谈话或写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或免职。

(九)包庇、纵容或者参与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一案件既给予党纪处分又给予行政处分的,追究领导责任时不重复计算;只给政纪处分未给党纪处分的,参照党纪处分档次追究领导责任。

纪检履职报告例6

“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执法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对所负责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既是时展的要求,也是落实监督责任的现实需要。

一是落实中央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以来,中央纪委扎实推进“三转”,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上,“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 错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定》的精神,把握中央纪委的相关要求,厘清职责定位,调整工作方向,创新方式方法,在“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上发力见实效。

二是贯彻上级要求。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责必问、一问到底。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同志指出,“过去,我们组织并直接参与了一些具体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牵扯精力过多,干的很累,职能部门也认为我们‘喧宾夺主’。对于这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要大力扭转,切实把职能转到‘再监督’上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的决心已定,方向已明,纪检监察机关应该落实要求,顺应变化,干在前列,走出新路。

三是实际工作需要。近年来,攸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由部门自行组织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定位,集中精力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议书或决定书等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督促整改执行。今年来,通过再监督再检查,查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案件13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越位问题。少数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放得心,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纪检工作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党、政务公开、民生资金监管、工程项目监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是错位问题。目前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是缺位问题。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依靠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造成监督缺位。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是空位问题。目前,县级及以上的纪检工作机构都配齐了工作力量,但乡镇、直属机关等单位则受机构编制、单位人员配备、领导重视程度等因素制约,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单位有人员编制,但符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太少,导致有的基层的纪检组织有较多空位。加之,在乡镇等单位的纪检组织机构的专职人员不专,兼职人员不愿干,往往导致乡镇、局行等单位的纪委或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人手不够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实施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既要注重观念转变,又要注重角色转换,既要整体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又要具体把握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

纪检履职报告例7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书记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管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学校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部门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政治建设责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战略部署,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校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组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做到同步计划安排、同步部署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把责任最终落实到党支部、各部门及分管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文字记录,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教育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教育,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分析掌握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五)监督检查责任。认真梳理、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好内部监督工作。支持学校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六)情况报告责任。校党委对本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按要求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报告情况。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线索、违法行为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支部要认真写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

三、责任追究

(一)追究情形

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和部门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较严重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不安排、不检查、不落实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方面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了解掌握,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处理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多起顶风违纪案件,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连续发生腐败案件,查处不力的;

5、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泄漏办案工作秘密的;

6、对上级纪检组织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

7、存在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分管范围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

8、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

(二)追究方式

1、对党支部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予以改组。

纪检履职报告例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纪委监察处增加两个编制,增设两个六级岗位,向六个重点领域派驻资产场站纪检监察员和后勤基建纪检监察员。一是明确派驻人事及经费管理。派驻纪检监察员人事关系在纪委监察处,受纪委监察处直接领导,向纪监察处负责并汇报工作。工作经费在纪委监察处增列,不在驻在单位领取津补贴,不分管驻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二是明确组织关系。纪检监察员党组织关系不在纪委监察处,而是在驻在单位,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织活动。三是固定办公地点。驻资产场站纪检监察员日常办公地址在资产经营公司,综合监督资产经营公司、出版社、场站管理中心等单位。驻后勤基建纪检监察员日常办公地址在后勤处,综合监督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基建规划处、西安研究院筹建处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察处可及时调整、增加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单位,扩展其监督范围。

二、明确派驻监督职责,做实派驻监督工作

学校对派驻纪检监察员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列举了六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围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划清“两个责任”界限。明确提出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员代表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四个方面十条是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占了整个篇幅的80%,突出了派驻的工作重点。指出对驻在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员要提出问责建议等。三是推动派驻形成“监督、调查、问责”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指出纪检监察员要受理驻在单位的涉及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参与调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等。

三、建立派驻工作机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纪检履职报告例9

第二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配备。

第三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各单位上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和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

(一)业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按照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实施管理;每月按照纪检监察业务考核指标对其进行量化考核。

(二)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考勤,督促其参加学习和各类活动;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及时调整确定兼职纪检监察员。

第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要征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兼职纪检监察员负监督责任。

第八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在部门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本部门一把手及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种文件、制度等;

(四)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暂扣、罚没物资等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所在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反映;

(六)协助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本部门职工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

(七)完成局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任务

第九条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对所在单位以下工作进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县局党委、局纪委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三)贯彻落实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对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监督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思想防线。

第十一条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8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安排,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参加县局作风纪律督查、执法监察工作和明察暗访活动,参加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第十四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第五章工作方式

第十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各项决策和各类活动。

第十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对所在单位财务支出、案件处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落实定期走访制度,每季通过走访辖区内相对人,了解执法、服务、作风、廉政等情况,征求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局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八条参与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学习、调查、走访、述职述廉等相关活动。并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十九条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兼职纪检监察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做好跟踪督察。对不按时限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督察。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撤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一)所在单位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执法办案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隐瞒不报的;

(三)泄漏工作秘密的;

(四)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五)应该报告而没有报告的;

(六)对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工作落实不力的。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党委根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表现,在提拨使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营造尽责履职、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纪检履职报告例10

一、推荐范围

纪检监察监督员主要从草滩街道下属各村、社区和非公党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行为能力。

(二)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

(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纪检检察监督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下,对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及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职权等情况。广泛收集本地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二)按照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安排,及时向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及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三)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对重要决策事项、经费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服务群众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监督、发表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村、社区、驻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及时陪同反映人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五)经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所监督村、社区、驻地单位有关文件、账目、会议记录和工作资料等。

(六)协助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

(七)完成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日常管理

(一)纪检监察监督员对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受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

(二)纪检监察监督员每月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履职情况,遇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监督员的考核工作。日常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价。定期考核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发放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考核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