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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4 15:19:15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1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治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治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2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作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区长李蔚任组长,副区长陈忍冬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安监局、城管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及相关街道(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局长高国宏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杨汉陆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陈忍冬同志兼任指挥长,高国宏同志兼任副指挥长,各街道(乡、局)分管副职为指挥部成员。

三、工作任务

完成10家农贸市场的新建、提质、加固任务。

四、实施办法

按照“政府监管、街道实施、企业为主、重在长效”的原则,采用“设定标准、审定设计、监理统筹、部门监督、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办法,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1、改造市场的核准。拟改造的农贸市场由市场业主申请、街道(乡、局)申报,区商务局复核,领导小组审定。

2、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的义务。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向区领导小组提交农贸市场改造提质报告和承诺书。

3、改造方案审定。由市场主管单位或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由市场业主认可,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工程概算审核。区财政局按设计方案审定列入计划的市场改造工程概算。

5、改造工程实施。(1)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内的市场改造工程,由市场自行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2)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上的市场,特别是街道(乡、局)、社区(村)自有或自行经营的市场,由相关街道(乡、局)和市场根据设计方案和审定的概算,按程序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依法建设。

6、施工监理。由区商务局依法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区建设局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

7、市场改造验收。先由街道(乡、局)和市场方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整改,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监察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领导小组最终验收。

8、改造资金拨付。财政局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对市、区补贴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局根据结算情况,拨付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资金。每平方米不足800元的按实支付,超出800元/㎡的按800元/㎡支付。

五、工作要求

1、区商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的相关工作。

2、相关街道(乡、局)为其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由行政一把手牵头,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3、相关街道(乡、局)和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制订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方案,划定临时经营地点,妥善安置因市场建设提质而临时迁出的经营户,并做好临时市场管理。

4、市场业主和承租者要相互配合,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区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做好临时过渡市场的日常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提质任务。

六、年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2月-5月),做好市场建设提质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制订方案、网点申报、考察选址、名单公示、图纸设计和下达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10月)全面启动本年度农贸市场建设提质5DE5程,包括制订临时市场过渡方案、开展工程监理、定期督促检查相关等工作。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3

高虎城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商务系统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流通促进消费稳增长。深入推进内贸流通降本增效,前三季度社会物流总费用7.7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前11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1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5.7%,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创历史新高。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1%。二是进出口实现回稳向好。回稳表现为降幅收窄。前11个月进出口下降1.2%,降幅收窄6.6个百分点,同时走势逐季回稳。向好表现为结构优化。前11个月,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增长超过5%;民营企业出口占比提高1.4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0.9个百分点,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达45%。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6%,占外贸总额(货物加服务进出口)的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三是双向投资进入新阶段。吸引外资提质增效。前11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 318亿元人民币(折合1 137.9亿美元)。预计全年实际吸收外资(不含金融领域)约7 850亿元人民币(折合1 260亿美元),连续25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前11个月,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增长8%,占比70.1%,提高2.6个百分点。对外投资快速增长。前11个月,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增长55.3%。预计全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1.12万亿元。四是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对外开放,坚持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形成开放型世界经济格局。五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力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向全国推广新一批19项改革创新经验,报请中央批准新设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9个城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初步梳理出若干项推广经验。实现外资管理制度重大变革。启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高虎城表示,2017年商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推进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力做好商务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高虎城要求,2017年商务工作要坚持一个总基调、突出三个要点、抓好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坚持一个总基调,就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三个要点,分别是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突出“一带一路”建设这一统领、突出重点领域改革这一抓手。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动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内贸流通创新发展。二是充分发挥流通供需衔接作用,进一步释放国内消费潜力。三是进一步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巩固外贸回稳向好势头。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利用外资的“制度高地”。五是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全球配置资源能力。六是全力抓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成果复制推广,充分彰显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七是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八是增强商务为民服务,加大商务领域扶贫攻坚力度。九是强化底线思维,抓好商务领域重点风险防控。

高虎城强调,全国商务系统要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改革发展各项方针政策,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明年全国商务领域各项落实工作。

受高虎城部长委托,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作会议总结。

钟山指出,这次会议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召开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虎城部长的工作报告全面、系统,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6年商务工作,分析了商务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钟山表示,会议代表围绕高虎城部长的工作报告、《2017年商务工作要点》,就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2016年全国商务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改革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商务工作成绩斐然。2017年,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4

充分认识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把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同时加大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依法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切实提升全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开办单位明确,业户登记规范,巡查监管到位”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辖区实际,推进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集贸市场监管效能。

(一)加强市场开办单位的监管。

健全和完善市场开办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签订市场开办单位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及开办责任,大力推行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审验入场经营者资格,以及入市经营者建立并实行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等,切实把好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查关和商品质量准入关,真正实现可追溯管理。

(二)加强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登记或备案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界定登记或备案范围,该登记的登记,该备案的备案。凡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农村流动商贩和进入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的,实行备案登记),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三)加强集贸市场巡查监管。

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基层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集贸市场巡查,完善巡查记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有监管、有记录、有成效,特别突出加强粮食、食用油、猪肉、禽类、奶制品等重要商品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四制”、生猪肉“两证两票”、禽类检疫及国家有关粮油、奶制品监管的各项规定。

(四)提高集贸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

充分应用“省农资、成品油及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预警系统”和“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系统”,全面掌握辖区各类集贸市场的基本情况,通过整合市场主体信息、商品监测信息、信用信息、处罚信息等,建立完善的市场书式和电子化监管档案,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即时查询、统计分析和市场预警功能,强化对市场商品质量和交易秩序的动态监控,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实施步骤

实施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广泛宣传,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以及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的通知》通知精神,积极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自觉执行相关法律和遵守规范要求;同时对照市局下发的《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不足和差距,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详尽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全面部署,集中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所根据辖区内集贸市场自查自纠情况和制定的整改计划,定人定责,集中力量,不仅要面上铺,而且要点上抓,迅速有针对性地对集贸市场进行规范化建设,从证照管理、市场管理、经营行为、巡查监管四个方面逐一加以整改和落实,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辖区之间进行宣传、交流和推广,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做出高标准的工作业绩。

(三)巩固成果,考核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工商所自我进行检查验收,对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及时召开责任人员会议,确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比照本实施方案和《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到边督查、边整改,创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和亮点,及时巩固成果,不断提高集贸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为确保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分局将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督查、交叉检查、听取市场开办单位和入市经营者、消费者的意见等方式,根据《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对每个阶段各单位开展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2009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在该项工作中开展不力,成效较差的工商所及主要负责人,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次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当作市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5

广西处于中国和东盟10国交往的桥头堡,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该局加强与东盟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合作,把好国门,力求在自由贸易区中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

2004年2月26日,以泰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厅厅长助理昌隆先生为团长,对外贸易厅、出口促进厅官员以及有关企业的商人为成员的泰国代表团到广西检验检疫局,就中国进口泰国水果、蔬菜、大米、礼品和装饰品等产品的检验检疫的程序、规定等进行会谈。广西检验检疫局领导介绍我国对进口泰国水果、蔬菜、大米、礼品和装饰品等产品的有关检验检疫法规、标准、规定。泰方介绍了国内水果、蔬菜、大米种植的生产和管理以及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法规等情况。双方表示,要按照两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要求,做好进出口把关工作。

3月10日,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局长阮光明先生为团长、梁氏海女士、孔氏芳女士、武文香先生为成员的越方代表团在南宁举行中越植物检验检疫会谈。过去,越南检疫部门曾一度怀疑从广西出口的水稻种子中存在水稻“一柱香”病害,在这次会谈时,中方列举大量事例和材料证明历史上未见广西发生水稻“一柱香”病,并保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杂交稻种不会带有疫病。越方承诺今后不会因水稻“一柱香”病问题影响中国稻种对越出口和通关。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6

根据今年全市外贸工作发展目标、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以外贸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抓订单、促转型、保目标”为主线,深入企业了解外贸企业困难与诉求,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力争完成今年外贸增长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服务月活动以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详见附件)为主体,面向全市外贸企业,着重加大五方面工作力度:

(一)加大推进力度。召开一次全市外贸服务月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活动重点内容,布置具体工作任务。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

(二)加大调研力度。结合“访百家企业促转型升级”活动,深入企业排摸当前制约外贸发展的主要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外贸企业对当前外贸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进一步改善外贸发展环境的工作建议。

(三)加大扶持力度。根据我市外贸发展实际,结合市政策,近期市政府将研究出台支持外贸发展若干补充政策措施。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支持外贸发展新举措,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四)加大服务力度。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和作法,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主动推出一批外贸便利化新举措。要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动,深化银贸、财贸、税贸等部门合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外贸发展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破难力度。及时梳理当前外贸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融资难”、“拓市难”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对经过努力后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并向企业做好解释。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服务月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中旬)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服务月活动各项内容,深入企业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研究出台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外贸发展工作举措。

(三)总结阶段(8月下旬)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全面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情况及经验做法,并将书面总结报服务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7

二、建立会商机制。政府办、人民银行、外经贸局、财政局、银监办、国税、海关、商业银行等部门要建立会商协调制度,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加强横向协调沟通配合,赢得工作主动权。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进行政策通气和信息交流,解决存在问题,提出阶段性工作措施。

(二)根据业务阶段性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政府办或其他成员单位可提出召开临时性成员单位会商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

(三)通过RCPMIS平台掌握的信息,人民银行、国税、海关等部门要强化协调沟通,做好风险有效监测,联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通过RCPMIS平台录入企业业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的检查指导,强化与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沟通机制。

三、强化政策宣传。要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新闻媒体及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自宣传渠道和宣传载体,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各阶层积极主动宣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政策规定及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意义,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取得各方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的大力支持,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优惠。

四、强化业务培训。主要从四个层面着力抓好:

(一)着力做好政府部门培训。要充分利用市政府经济分析例会、市政银企项目对接会、市长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以会代训,以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实例,解读该项业务现状及发展前景。

(二)着力人民银行技能培训。要做好包括RCPMIS系统上线安装链接及调试等各项基础准备工作,要结合人民银行系统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及“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学习教育活动,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注重应知应会技能,有效掌握人民币资金收付情况。

(三)着力商业银行业务培训。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业务上线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的确定与内部业务操作培训,主动与上级行跟踪协调RCPMIS系统端口安装链接及调试。确保为企业提供最便捷的结算路径、最低的业务成本、最快的汇划速度。把好贸易真实性审核,录入准确的信息资料。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8

广东省外经贸厅厅长梁耀文在会上作了主题报告,他要求粤东地区外经贸和口岸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思想认识尽快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做大外源型经济。要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加强引导,着力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园区引资的载体作用,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积极开展境外投资合作。

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外经贸局局长在会上就加快外经贸工作发展步伐发了言。与会代表还进行了分组讨论。

中国企业文化国际论坛1月开幕

2006年12月13日,记者从中国企业文化国际论坛新闻会上获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等六家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企业文化论坛将于2007年1月18日至19日在广州东方宾馆举行。

本届论坛将广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家参会.就“中国创造与企业家精神”这一主题展开头脑风暴;同时,还将举行“最具中国商业精神企业代表人物”与“十大新粤商”推荐活动,旨在推动和谐发展的商业行为准则,促进企业家与学者的沟通和交流。

粤澳海关2006年合作成果显著

2006至2007年粤澳海关业务联系年度会议2006年12月14日在广东中山举行。双方回顾了上一年度的工作,并拟订了下一年度的合作计划。

据了解,粤澳海关合作正全面、顺利、健康发展,并在2006年里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行政互助合作机制初步形成,通过情报交换、联合行动等方式,在缉私和缉毒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实施了粤澳过境货物监管模式和粤澳空陆联运(卡车航班)通关新模式,启动了澳门水运货物经内地海运口岸转运进出境通关模式,探讨了统一两地单证工作及互认查验结果;珠澳跨境工业区已正式运作;进一步完善了以情况通报为基础、以案件协查为重点、以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为突破、以交流互访为推动的粤澳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加强了双方对重点商品的监控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双方联系紧密,合作务实有效。

粤澳两地唇齿相依,关系紧密,经济贸易持续增长,居民往返频繁,海关监管任务也不断加大。粤澳海关有责任也有义务利用历史机遇和地缘优势,加强与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海关管理理念,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实现双赢。

广东单月进出口总值再创历史新高

记者近日从海关获悉,2006年1至11月广东省进出口贸易总值为4763.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29.9%。累计实现外贸顺差677.5亿美元。

据悉,2006年11月广东省进出口总值528.2亿美元,增长28.4%。其中出口310亿美元,创单月出口总值的历史新高,增长35%;进口218.2亿美元,创单月进口总值的历史新高,增长20%。2006年以来广东对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均保持增长,对非洲、中东市场的出口增幅在五成左右。香港、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依次列广东省进出口贸易伙伴的前五位。全省各城市出口值列前五位的城市依次为深圳、东莞、广州、佛山和中山。

广东加强禽蛋及其制品出口检疫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9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抓住新区发展机遇,以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和生鲜市场为抓手,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全面推进全区社区连锁便利店与生鲜市场的建设,营造和谐便利的社区消费环境。

二、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加快社区连锁便利店、生鲜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在“十二五”期间,支持、引导品牌连锁便利店进入居民小区,开设连锁店,形成便民的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商业建设机制,推动新建小区商业规划和建设的开展。新增社区连锁便利店15-30家,新增、改造“农家店”30家,争取5年内覆盖全区中心社区和80%的行政村,形成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便民服务网络。在消费水平较高的成熟社区,要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完善连锁便利店,形成布局较合理、服务功能较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便民服务体系;在新建住宅区和新城区加快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满足居民的便利购物需求;在农村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用,改造建设农村农家店,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形成沟通城乡、便民利民的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结合新城建设,在新城起步区、核心区引入2-3家大型的生鲜超市,在新建小区以及郑坂、西亭、后莲、后许、赵岗、上塘、市头、马塘、东寮、新圩等工业园区、文教园区人流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引入中小型生鲜超市、生鲜便利店,指导马巷、新圩农贸市场尽快完成“双百工程”标准化改造,引导新店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以中大型超市、标准化农贸市场为主体,多业态并存、布局合理、便民放心的社区生鲜食品流通网络。

(一)每万人标准社区建设3-5处连锁便利店,新建居住小区中每千户设子1处连锁便利店,每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300-500米。

(二)每个农村行政村和人口2000人以上的自然村建设一个连锁“农家店”,经营面积40平米以上。

(三)全区原则上不再新批建农贸市场,新建社区和旧城区改造,均规划配套生鲜超市用地。现有农贸市场全部完成标准化提升。

三、组织实施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加快社区便利店与生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领导任组长,政府办、经贸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人劳局、教文体局、工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各镇(街)以及烟草专卖局一分局、市药监第三工作站、国投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经贸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

(二)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下,由区经贸局综合协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分工配合,有序推进,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具体项目建设由区经贸局负责,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街)、居委会(村)参与组织实施,区经贸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四、实施方式、步骤、措施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实施社区便利店、生鲜市场的建设。

(一)连锁便利店建设

1、实施方式

(1)新建小区的便利店建设。根据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把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纳入社区公建配套,纳入新出让土地“招拍挂”前置条件。土地竞得人建成后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区建发公司以建安成本2200/平方米回购(建设经费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支取,用地使用权面积保留划拨性质),会同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在国有土地划拨用地中,符合便利店选址条件的人流量较大的保障房、学校、医院等,要求将连锁便利店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强制要求建设,建成后交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区建发公司回购会同相关部门向符合条件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2)老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在未达到社区便利店设置标准数量,不能满足居民便利需求的社区,可按照《市社区便利店建设标准》新增设置。老社区有适宜布局便利店的底层商业建筑,可改造为连锁便利店。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国土房产局、区国投集团的公有资产店面向有品牌、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3)农村连锁“农家店”建设。按照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按照《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配置便民超市。在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可参照城市标准,建设连锁便利店。

(4)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便利店建设

积极引导有实力、有品牌的连锁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新旧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等便民、利民的网点,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鼓励企业采取直营连锁、加盟连锁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在我区农村设立超市、便利店,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和公司现有农家店“一网多用”,发展多种经营,扩大药品、电信、邮政等产品和服务经营比重,增强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便民超市按照《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实施;鼓励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参与我区社区便利店经营。(参与企业条件及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2、实施步骤

按照“科学规划、完善机制、优化方案;加快便利店发展;示范先行、循序渐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年12月至年月)启动阶段。主要是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调研摸底,做好宣传发动,落实工作任务。经贸局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建设标准、验收程序和扶持政策,向市商务局申报建设项目数量,年度建设计划等。

第二阶段(年月至年12月)试点示范阶段。在此期间,按照新建、新增、改造等不同形式抓好试点,争取推出示范便利店,并通过验收。

第三阶段(2012年月至2013年12月)全面铺开阶段。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全面展开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争取至2013年12月,通过验收的的社区便利店达到5家以上,初步形成示范效应,完成50%中心社区、工业集中区的便利店建设。

第四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攻坚阶段。创造条件,推进新建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连锁便利店建设,基本完成全区中心社区连锁便利店的建设。

第五阶段(2015年7月至11月)检查验收阶段。主要是巩固和完善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并予以检查验收,由区政府进行总结表彰。

3、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从年至2015年,市政府将对通过验收的社区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予以补贴,区政府按根据《市加快建设社区连锁便利店工作方案》安排资金预算,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其中商业成熟社区、商业新兴社区、待开发社区、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农家店”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配送中心补助由市财政承担。(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a、对连锁便利店的补助标准

(1)在商业成熟社区,新增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各门店补助250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5000元,区财政承担10000元。

(2)在商业新兴社区、商业待开发社区(工业集中区),新增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个门店补助330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20000元,区级财政承担13000元。

(3)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在享受国家、省、市、区财政对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助后,仍未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按商业待开发社区标准给予补足。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分担。

b、对配送中心的补助标准。对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要求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增符合条件社区连锁便利店20家以上(经营时间6个月以上),配送企业连锁门店总数50家以上(并提升成具有便民服务功能);主体面积1500-2500平方米的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每个给以20万元的补贴,主体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每个给予25万元补贴。以后企业每增加10家符合规划要求的社区连锁便利店的再补助5万元,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每个企业配送中心所有补助合计不超过50万元。

财政补助政策先予以实施五年,享受扶持的项目,5年内不得转行或减少经营面积,违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5年的平均款清算,未满年数的补助余款予以收缴。

(2)供电保障。涉及符合规划社区连锁便利店营业用电及扩容,电力部门予以优先安排,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用电需求。

(3)配送车辆通行和便利店消防及安全。对本区连锁便利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连锁企业自有物流配送车辆进入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核发法车辆通行证,尽可能保证涉及民生货物的正常配送。对连锁便利店消防工作予以协助和指导,对便利店的治安安全特别是夜间经营安全纳入社区安防体系。

(4)简化证照办理程序,扩大便民经营范围。各相关部门对便利店、“农家店”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各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对承办企业及其便利店、农家店申请烟草、报刊杂志、熟食加热、邮政和电信代办等经营业务予以积极协助,扩大便民经营范围,对连锁门店证照年检采取由企业总部统一分批报审。

鼓励我区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国食药监市〔〕176号),在符合条件的“农家店”(包括直营与加盟)中设立药柜。

4、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参照《市社区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规范》,企业的建设项目申报扶持资金,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核准。

(2)项目和出租招标。社区便利店建设计划向社会公布,由企业自愿参与。公有店面招租由市土房局或建发公司会同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由品牌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3)项目确定。承办企业向区经贸局提出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申请,区经贸局依据《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规范》、参与企业条件和企业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审核列入扶持项目,并限定项目完成时限,一般限在6个月内开始营业,不能在期限内开业的可酌情顺延3个月,到期仍不能开业的,取消本次扶持资格,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便利店递补。

(4)项目验收。便利店建成营业后,连锁便利店向区经贸局提出验收和补助资金申请,经区经贸局汇总组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检。配送中心项目,连锁企业直接报送市商务局验收。

(5)资金拨付。市商务局于每年2月15日前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汇总列入当年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会同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经同意后,连锁便利店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给区级,由区级和分担的补助资金汇总后拨付各企业。配送中心补助资金,由市商务局拨付给企业。

(二)生鲜市场建设

加快生鲜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因地制宜,采取“建”、“改”并举的方式,逐步推进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业态转化。

1、实施方式

(1)新建。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均应规划出用于配套建设生鲜超市用地,按有关规定招标建设。当前,随着各大工业园区的企业相继入驻,城市化进程正快速推进,招商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引入大型生鲜超市和生鲜专卖店。今明两年重点协调推进汇景新城中心人人乐生鲜超市的建设。

(2)改造提升。国投集团要加快现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争取各级资金支持,按照“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统一化、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逐步完善各大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和功能。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月至2012年月)。重点协调推进汇景新城中心人人乐超市的建设,指导国投集团尽快完成马巷农贸市场、新圩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第二阶段(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引导国投集团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结合新城区的建设,在南部新城、火炬工业园区引入1-2家大型连锁生鲜超市。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例10

 

一、“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建立

义乌小商品市场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定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国际采购和小商品出口这两大特点形成了其独特的国际贸易方式,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贸易体制框架,以推动贸易便利化,增强市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

 

(一)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义乌小商品出口具有数量少、品种多、批次多等特征,其出口种类覆盖34个行业、1502个大类、32万种,出口集装箱多为拼柜,每一个集装箱就相当于一个“小型超市”,里面通常装有十几种以上的产品,多的时候有上百种。但我国现行的一般贸易监管体制,主要是针对大宗商品、成套设备,而没有针对小商品特征的管理制度,许多小商品既无标准,也未列入商检目录,海关查验、检验检疫、质量监管等也缺乏依据,按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申报,通关效率很低,极易导致单货不符、逃避通关单等违规行为。在“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建立之前,义乌小商品出口暂时以“旅游购物商品”方式进行申报。“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针对小商品出口的特点,实施出口申报以“章”为单位的简化归类办法,明确贸易性质,简化申报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二)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

根据《2012义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的统计资料,2012年义乌海关监管集装箱出口65.4万个标箱,入境境外客商突破41.7万人次,有3059家境外企业在义乌设立代表处,占浙江省总数的二分之一强。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是定向采购与即兴采购相结合,公司户与个体户并存。定向采购是定产品、定品牌、定供应商的采购,它的流程是首先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向和采购价格等,然后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然而,对于来专业市场采购的境外客商来说,他们面对的是琳琅满目、种类丰富的商品,如在市场里看到满意的商品,当即采购,现金付款,事前并不确定产品的种类、价格及供应商。境外客商来专业市场采购,他们面对的不是产品生产企业,而是流通领域的市场经营户,而这些市场经营户以及境外采购商本身,都属于个体经营户,进出口双方多数不具备外贸经营主体的资格,无法按现行的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和结汇,必须由外贸公司出口,导致采购主体与贸易主体脱节,既增加了中间环节,增加了通关成本,又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

 

(三)“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试行

“旅游购物”模式自2007年实施以来,暂时缓解了小商品通关效率的矛盾,但也暴露出货值限额过低、缺少配套政策等一些局限性,“管不住”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确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成为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定义待国家八部委会签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意见文本》后才能明确,其简要含义是指在经批准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具有市场采购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个人在主管地海关报关出口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将实行特殊的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工商、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有利于实现“管得住、通得快、可溯源”。

 

2012年9月,义乌出台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行方案》。工商部门将市场内专门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与从事一般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区别开来,进行分类登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凭工商营业执照,向义乌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可享受新型贸易方式下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和监管措施。至2012年底,义乌共登记“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外贸公司116家,全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93.47亿美元,增长136.7%,出口额90.05亿美元,增长150.3%,其中传统贸易出口40.90亿美元,同比增长13.97%,市场采购出口额49.15亿美元,发展中国家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要出口市场。

 

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内涵

(一)适用于复杂的外贸主体

一直以来,只有专业外贸公司才能从事进出口业务,这使得专业市场经营户与境外采购商只能通过外贸公司出口,无形中增加了经营的风险和成本。“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义乌工商部门大胆创新,注册登记“市场采购”外贸公司,颁发专门用于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营业执照,使一大批个体工商户和境外自然人获得外贸经营权,解决了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乃至经营过程可能出现的“身份”难题。新型外贸企业登记为“义乌市××商品采购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冠名义乌,标明企业的区域范围,行业描述为“商品采购”,而企业的经营范围特定为“专业市场、专业街的商品采购”。申请者只要满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条件,均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可以享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相应的监管和优惠服务措施。随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业务扩展到在义乌注册登记的所有外贸主体,吸引了外贸公司向义乌聚集,长期以来义乌小商品出口由外地外贸公司的局面彻底扭转,有助于加强义乌小商品出口的源头管理,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实现了“通得快”的目标。

 

(二)适用于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小商品出口多为小批量、多品种,每个集装箱的商品多达上百种,如果每种商品都申报和报检,将带来巨大的人工、时间成本,也不利于贸易便利化。“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配套政策实现了小商品出口“管得住、通得快”,检验检疫部门利用自主研发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抽批系统”,按出口商品的货值大小、风险程度、信用等级等分类管理,采取自检、验证、核查等三种模式监管。对于小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也将采取简化归类,发货人或人在一次出口申报的旅游购物商品品种在10种以上、且单项商品价值在100美元以下的,将进出口税则中章节相同的商品归入同一税则号,税则号列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商品确定,其申报价格应为归入同一税则号列商品价格的总和。小商品的税则号也因此从8000多个简化到98个。

(三)适用于从专业市场采购出口

从专业市场采购出口,采购商接触的不是生产企业,而是市场经营户,即兴采购中存在采购地与生产地的分离、商品核价和退税难等问题。针对采购地与生产地分离,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支持通过对组货单位等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经营主体入库商品实行

预检验,实现由事后检验向事前把关转变。义乌检验检疫局先行先试,为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量身定制了分类管理、口岸查验等12项配套制度。“采购地检验检疫制度”推出后,义乌小商品出口时,在义乌办理相关检验手续即可。从具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出口,或经外贸公司统一配合订单出口,由于所有单据齐全,能非常方便地办理一般贸易方式下的出口退税。但是,从专业市场采购的出口,很难取得退税所需的增值税发票,从而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获批之前的改革过渡期,按照按“旅游购物商品”进行税收征管,市场经营户和试点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出口协议书》,与出口报关单一起作为备案单证留存试点外贸企业备查,就可以免征免退税。

 

三、“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外贸操作特点

(一)报关业务操作的特点

报关业务的操作技能主要包括走报关程序、商品归类、关税计算和报关单填制等几个方面。从报关程序上看,报关员要熟悉分类通关这种新模式。通关新模式下,通关作业方式由“纸面人工为主、逐票审核”向“电子自动为主、重点审核”转变,实现了通关自动化。按照通常的通关模式,报关员需要拿着纸质报关单到报关大厅交单审核,海关工作人员将通关单和网上信息进行核对,最后在电脑上点击确认。分类通关模式下,所有这些操作都由电脑自动操作,只需一个人做异常处理即可,小商品出口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商品归类方面,要掌握简化归类法,其操作方法是将进出口税则中章节相同的商品归入同一税则号,税则号列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商品确定,其申报价格应为归入同一税则号列商品价格的总和。例如:塑料餐具、塑料盒、塑料盆和塑料手套等10种以上同章节商品报关出口,原来的做法都要分项填写,很可能一份报关单不够填,操作起来也很费时费力,现在仅需要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塑料餐具”的“3924100000”税则号填写就可以了。关税和报关单填制方面,小商品出口5万美元以下,监管方式代码“旅游购物商品(0139)”,出口5万美元以上且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一般贸易(0110)”申报出口,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其他贸易(9739)”申报出口。如应征出口税的商品应填写“照章征税”。义乌小商品实行简化归类的应按归并后的商品税号、品名、数量、价值填报在“备注”栏注明“jh”代码“境内货源地”栏填报“义乌(33189)”。

 

(二)报检业务操作的特点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由发货人及其人向商品采购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一般贸易方式下报检单的“产地”填写货物的实际产地,该项目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时坚持产地检验检疫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向采购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即可。检验检疫机构参照《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供货单位和发货人人实施分类管理,并确定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不同检验监管方式。检验检疫机构对来源于未经备案单位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实施批批检验,按照特别监管或者严密监管的检验监管方式实施出口监管。因此,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供货单位、发货人的人应积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发货人对市场采购的出口商品进行验收后,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提供符合性声明、市场采购凭证、备案证明复印件等资料。联网申报、核销使得小商品出口报检形成闭环管理,实现了商品记录的完整与可追溯。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发货人或其人,在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时需如实申报包括所有货物的品名、hs编码、数/重量、货值、货物存放地点及集装箱号等相关信息。不如实申报将被采取加严监管,降低诚信等级和分类管理等级等措施。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有关检验检疫单证,在单证中会注明“市场采购”。

 

(三)收汇和退税操作的特点

一般贸易方式下,为了对境内企业出口项下的一切收汇实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了收汇核销制度,通过“三单管理”,即“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联)和“结汇水单”,实现了外汇管理部门、海关、外汇指定银行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监督的管理目标。出口退税需要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没有办理收汇核销是不能办理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