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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3 11:24:56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1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原则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由学校实施全面管理,总校协调、监督并对相应经费实施宏观指导;机关由部门管理为主、行政管理部实施监督、控制、指导。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订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应当实行部门公用低值易耗品专人负责制、个人领用低值易耗品个人保管制、消耗部门专人建帐管理制、对部门共用或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卡片管理制。总务处是学校实施低值易耗品管理职能部门。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既要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对大多数低值易耗品,学校要实行“零库存”。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应当不断加强对贵重、稀缺、民用性强的低值易耗品的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保管或领用,学校应当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应当限量购置或发放,原则上不允许备用。

第八条学校总务处对低值易耗品比价采购负责,对招标采购程序具有监督权,对招标采购效果具有核查权。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购置

第九条为了确保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使用和控制好教育经费,学校应当科学有效的做好低值易耗品购置管理工作。购置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领料、采购、调拨等方式。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应当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要防止浪费”的原则,向总务处提出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

(二)总务处根据《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和学校实际情况向校长提出学校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

(三)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下,由校长协商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后由校长签批。

(四)对已审批的领、购计划,应当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领或购:

(1)领料方式:指学校用领料单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部门领回来的低值易耗品。学校提出的领料单需经总务科审核加盖“材料专用章”、财务科审核加盖财务章。总务处、总务科、财务科在执行领料方式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和总校规定做好各环节工作。

(2)采购方式:指学校自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自行购置低值易耗品应当在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在执行采购方式时,购置总额在5000元以内的、应当实行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制。购置总额5000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比价·招标采购制。实施的比价·招标采购制与《总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同。低值易耗品比价·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采购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元时,必须签订购货合同。

(3)调拨方式:指总校或公司直接调拨给学校的低值易耗品。学校在接收调拨给低值易耗品时,应当严格按公司或总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在采购物品时,采购人员要在充分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避免浪费的原则优化采购方案。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必须负责将符合质量与技术要求的物品交给总保管员。采购人员如果发现供货商家在合同期内有弄虚作假、以劣充优等欺诈行为,必须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学校领导,学校应当采取经济索赔、拒绝支付货款、终止合同执行等强制办法予以制裁。总保管员如果发现物品与合同要求不符,必须拒绝验收,并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相关领导。

第十三条购置商品的价格管理:

(一)已经形成合同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必须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

(二)零星购置物品的价格,采购人员要充分了解市场

行情,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商

品予以采购。

(三)为了维护学校利益,有效控制好学校自购低值易耗品价格,财务科应当于适当时间将各校自购低值易耗品的价格予以统计公布,其目的是为了各校更多地了解掌握市场行情,通过学校之间的比较,既可以了解商家的信誉状况,又可以掌握本校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还有利于提高学校采购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领取低值易耗品,如价格明显高出市场价格,学校应及时反映到总务科,总务科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并及时 通知财务科。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入库

第十四条保管员应当严格依据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来的领料单、正规发票、合同书、调拨单等购物凭据办理实物入库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保管员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实物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应当坚决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型号、功能、技术指标等与随物凭据不相符,应当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包装不是原包装,也应当拒绝入库。否则,保管员因上述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及时给物品购置人员出具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第十六条总保管员要对所有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均应及时按耐用品、消耗品分类建帐,耐用品要建立台帐(卡片帐)。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入库材料验收单整理报送会计人员,同时要认真记好台帐。

第十七条会计应当根据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月检查核实保管员帐薄,并做好签证工作。

第五章低值易耗品出库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领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货人员,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防止物品浪费”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开具低值易耗品领料单。

(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制订的低值易耗品领用管理办法审批低值易耗品。

(三)保管员严格依据审批结果发放低值易耗品。

(四)对于学校规定统一配发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依据总务主任提供的具体配发标准严格发放。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低值易耗品定额消耗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出库材料领料单整理报送会计,同时向会计人员编报库存物资月报表(主要反映上月结存,本月发生及结存),同时要认真记好消耗台帐。

第二十一条保管员不得做假帐,不允许发生物品的空进空出,同时有义务坚决拒绝任何人员的指使造假。

第六章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要做到:分类定置摆放、整齐、整洁、标志明显、日清月结等。

第二十三条库房安全是保管员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保管员应当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养成善于发现安全隐患的良好工作习惯,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妥当措施予以排除,对于无力排除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反映给学校有关部门;保管员还应当防止自己制造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一边排除安全隐患、一边人为地制造安全隐患的做法,确保库房管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保管员对在库物品的数量、质量等全面负责。对于在库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按照帐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并做到帐物相符,对在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做到心中有数。总务处每学期对在库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保管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保管员应当按月与会计进行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核对,应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在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会计应当及时报告给总务主任,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管员应当在每年底,对库存物品按规范进行全面盘点,总务处根据保管员提供的盘点表进行认真全面核查。对于核查出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于次年的元月10日前填报经校长审签过的规范的库存低值易耗品上年盘点表,分别上报财务科和总务科。

第二十八条总务主任和主管领导应当掌握库存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存放安全程度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库存物品资金占用总额过大、防止盲目购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九条保管员应当按照规定将低值易耗品区分为耐用品和消耗品。

第三十条学校对耐用品实行卡片制管理,总务处配合部门负责落实。

第三十一条保管员应当给教职工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建立个人卡片、给部门公用的耐用品建立部门负责人卡片、给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建立卡片分帐,并建立耐用品卡片帐。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学校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兼职保管员应当建立与保管员对应的卡片分帐,应当做到卡片齐全、帐卡相符。

第三十二条保管员按季度核对耐用品帐物,做到帐、卡、物、责任人相符,做到自己的分类帐与兼职保管员的卡片帐相符。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部门公用的耐用品要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对个人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个人负责制,对兼职保管员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兼职保管员负责制。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集中领用消耗品的处室,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保管员应当指导相应处室的兼职保管员建立分帐,兼职保管员应当按帐务规范建立相应的明细帐。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严格合理的物品损坏赔偿制度。对耐用品丢失、损坏、毁损等失职行为,学校必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否则,总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通过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德育工作,逐步提高师生爱护公物的道德水平,增强全员节约意识,降低对低值易耗品的报损率,延长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寿命,保障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结算

第三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结算程序如下:

(一)低值易耗品结算需要出具凭证。采购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正规的发票、购置合同书、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购置审批计划等;领料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的领料单、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领料审批计划等;调拨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手续为:总校和公司的物品调拨单等。

(二)总务主任审签结算凭证。

(三)主管校长审签结算凭证。

(四)总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五)财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六)总校校长审批结算手续。

(七)财务人员审核并办理付款事宜。

上述结算程序中,如果发生结算失误、失职等事件,若各程序都存在同一问题,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若从中间某程序开始出现同一问题,应当从出问题的程序开始,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对低值易耗品结算工作中的失误,总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九章低值易耗品报废

第三十八条对确已丧失效能的、在教育教学中正常损坏且无法修复的耐用品,在物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的基础上,学校可申 请报废。申请报废的时间为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5号以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在申请报废耐用品时,应当成立耐用品报废鉴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耐用品使用技术和管理人员、保管员、总务主任等组成。经鉴定小组共同确认后,方可按程序向总校申请报废。

第四十条财务科与总务科共同负责检查、确认耐用品报废申请,对认为应当报废的耐用品可批准报废,并指导学校按程序组织处理。财务科与总务科应当在接到报废申请的当月协助学校完成耐用品报废工作。未经财务科和总务科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报废耐用品。

第四十一条对消耗品和批准报废的耐用品,保管员和会计应当及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始终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务科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总校原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从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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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围

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用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品等。

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体制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

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

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管理

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

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

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2

一、认真做好低保、救助工作

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居委会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档案,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截至XX年12月低保年审,我社区共有享受低保生活保障对象98户,保障人口206人。全年共计停发、取消低保对象31户,新增3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5户,低收入家庭2户,为3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大专院校加发,为3户低保户办理大病救助补助,为4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义务教育加发。积极落实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为44户低保户领取了廉租住房补贴。体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将救助制度落到实处。民政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社区干部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实施医疗大病救助,医疗救助实施以来,我们积极进行宣传。而且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二、医保、社保、失业工作

社区全面推进城镇医保工作。积极宣传xx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发动居民参加城镇医保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截止XX年12月份,全社区办理新参保48人,续保275人,社区为居民办理医保登记,参保人数已近395人。

今年我们接受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434人,其中男22人,女性412人,死亡5人,转出1人,新接收8人,现有xx人,对退休人员情况逐户登记,进入微机化管理。每月做到了按时统计退休人员的变动,转移和死亡报表工作。

积极做好失业人员的接收工作,我社区现有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10人,今年新增8人。为了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困难,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就业信息,进行社区公示、电话通知、入户告知等形式把就业信息及时的送到了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为了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得到就业信息我社区设立了招聘专栏。全年共收集就业信息128条,就业岗位182个。

三、再就业工作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3

(一)调查内容

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以下简称低保家庭)。

(二)主要指标

1、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

2、低保家庭居住状况,包括房屋坐落位置、居住状况、房屋面积、房屋类别、房屋成套、房屋设施等。

3、享受廉租住房情况,包括是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三)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入户调查与查阅产权产籍、公房租赁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区建设局(房产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含建制镇)人员根据街道办事处(镇)的具体数量及分布情况组成等数量的调查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入户调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准备(月日-月日)

1、制定方案。各县、区要根据低保家庭户数及工作进度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组织机构、相关部门分工及职责、调查人员组成及相关纪律,并确定调查时点、调查流程及目标要求。

2、动员培训。调查前,各县、区要对调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讲解调查的要求、步骤、内容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的填写要求,了解入户调查的基本常识。

3、做好宣传。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低保家庭进行耐心的政策讲解,包括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争取低保家庭的理解和支持。

(二)入户调查(月日-月日)

各县、区民政部门会同建设(房产)部门对辖区内的低保家庭进行逐户调查,同时认真核对房屋产权证、租赁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调查情况,由调查人员填写《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经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送街道办事处(镇)进行审核。

(三)审核校验(月日-月日)

街道办事处(镇)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进行审核,确保调查表不遗不漏,准确无误。街道办事处(镇)在确认无差错的调查表上盖章后,送各县、区建设(房产)部门统计汇总。

(四)汇总分析(月日-月日)

各县、区建设(房产)部门负责对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填写《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建立电子文件。

(五)数据上报(月日-月日)

月日前,各县、区房产部门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和软盘报市房产局;月日-月日,市房产局负责对全市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市政府及省建设厅。

(六)建立档案

县、区建设(房产)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建立住房需求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并报市房产局备案。保障对象档案要一户一档,包括申请、审核、年度复核等有关情况。需求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的年度审核结果,适时更新。

三、保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组织机构

市、县、区分别成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市成立以杨洪涛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张万春任副组长,市房产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副局长、各县、区主管城建工作的县、区长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

各县、区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可参照市领导小组的组成确定。

(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

各县、区由建设局(房产局)、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根据街道办事处(镇)的数量配备调查人员,与街道办事处(镇)人员组成人调查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入户调查工作。

(三)调查人员的补贴及资金来源

对入户调查人员实行交通、住宿、误餐补贴。补贴标准:平均每人每天元;补贴范围:入户调查工作的小组成员及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名;补贴天数: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

(四)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市房产局职责

1、负责制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2、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按调查的时间安排督导检查县、区的工作完成情况;

3、负责解释此次调查涉及的政策咨询工作;

4、负责编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

5、负责对各县、区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全面掌握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及住房需求情况,并负责向省建设厅上报调查结果。

市民政局职责

1、负责提供低保家庭的数量及各县、区的分布情况;

2、负责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展调查工作;

3、会同市房产局对此次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落实此次调查工作的资料印刷、人员补贴等费用,并按市房产局提供的预算和额度列支专项资金。

各县、区(含开发区)政府职责

1、负责本县、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

2、负责制定本县、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3、成立本县、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负责调查、统计、汇总、分析及建档工作,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调换人员,调查领导小组成立后要将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房产局备案。

(二)要严格调查程序,确保调查质量。调查人员要把好登记关,认真查勘低保家庭房屋现状,审核相关产权、租赁材料。街道办事处(镇)要对调查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不遗不漏、真实准确。

(三)各县、区建设(房产)部门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要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起电子化的住房保障档案。

(四)各县、区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合理安排调查人员和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任务。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4

通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改进全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和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规现象。

二、核查内容。

各镇(街)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低保对象,低保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时发放,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抵扣等现象,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

三、核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领导阶段(9月24日-9月31日)

1、镇(街)、村(居)成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成立以包片工作组为总负责,以村(居)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核查小组,对所辖范围内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3、骨干培训:根据省民政厅“两个规范”要求,对参加入户核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区民政局负责对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培训;镇(街)负责对包片工作组及村(居)负责入户人员培训。重点掌握城乡低保待遇的标准及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村(居)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根据本村(居)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入户核查。各村(居)要及时召开两委成员会议并吸纳村(居)民代表参加,重新核定低保对象,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因生活有所改善已脱贫的,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对因生活困难需纳入低保的,要及时办理申报手续。根据村(居)两委及村(居)民代表会议议定结果,在全村(居)各村(居)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无异议后报镇(街)。公示时必须注明:户主、保障人数、拟保障金额、困难原因及家庭成员情况。

2、镇(街)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各镇(街)核查小组根据各村(居)上报的核查情况,进行入户核查,核查率必须达到100%,不留死角。根据核查情况,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

(三)核查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人员对各镇(街)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

1、核查要求:(1)7个镇(街)全部核查。(2)每个镇(街)抽查面不少于60%的村(居)。(3)每个村(居)低保户抽查面不少于40%。

2、结果运用:(1)经抽查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占所在村(居)低保人员总数的40%,该村(居)视为不合格,必须重新评定。(2)经抽查不符合的村(居)占所在镇(街)村(居)总数的50%,该镇(街)视为不合格,必须重新评定。

四、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各镇(街)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进行整改,要严格根据省民政厅“两个规范”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监管制度,促进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5

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试点范围

(一)总体目标

1、探索建立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制定一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村级经济状况和农户家庭情况的指标识别体系,建立科学规范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

2、建立低收入人口实名制档案系统和信息平台。根据家庭人员组成、贫困状况、项目需求、扶持情况等,分“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建立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档案系统,做到贫困户有信息卡、行政村有台账、乡镇有基本情况资料、县有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县统一、各有关部门共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3.分类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根据致贫原因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的识别对象,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对识别出的低保对象,落实低保救助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制定有计划、分年度、扶持到户的扶贫规划,明确扶持方式、项目和资金,力争尽快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识别统计范围,建立信息档案;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收入超过扶贫标准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后,逐步减少扶持;对于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按低保程序适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返贫的,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2、坚持科学、规范、阳光操作的原则。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指标识别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以及公开公示制、民主听证制等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杜绝弄虚作假、循情舞弊行为。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贫困状况、贫困成因以及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差别,在工作上实行分类指导。

4、坚持符合条件和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确定为扶持对象,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试点范围、对象规模及标准

年,试点工作在全县25个乡镇全面展开。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全县贫困人口规模为通过调查统计上报省市审核确认的21.97万贫困人口为准,各试点乡镇依据统计部门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测算,合理确定本乡镇各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人口标准原则上以年国家正式公布的扶贫新标准农村人均收入1196元以下贫困人口为准,各乡镇不能自行确定贫困标准。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利用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乡、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2、开展培训。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基本业务知识。

3、制定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和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民政、扶贫、残联、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从调查内容、核算标准、核算方法等方面制定村级指标体系和农户指标体系,设计到户卡片和扶贫扶持户项目需求表格。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卫生状况等设置,制定村级指数计算表。指标力求简单、直观、且易于获得。指标的设置一定要符合县、乡、村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实际,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家庭人口素质状况、居住情况、农户生产要素占有量、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及享受国家惠农补贴等方面设置,制定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数计算表。指标的设置一定要力求反映农户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

4、制定包村责任制方案。各乡镇制定出实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包村责任制方案,明确乡镇包村责任人,细化包村人在对象识别、建立档案及信息录入中的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分两步进行:一是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各个阶段的工作认真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为全县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此项工作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二是全面组织实施。召开先期试点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全面总结试点乡镇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试点乡镇开展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建立健全贫困户档案,并根据所调查农户的项目需求,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项目。此项工作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具体实施步骤是:

第一步: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按照设定的村级指标体系,对各乡镇所有村开展村级状况调查,填写村级指数计算表,计算出村级指标指数。将村指数按由小到大排序,确定分类临界指数,将各乡镇所有村分为最贫困、较贫困、中等、中偏上、上等5个层次,分层次确定各村识别对象规模。

第二步:确定村级识别户规模。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识别对象规模,推选被识别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每个村的被识别户,对以往建档信息中的低保户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不能遗漏。除此之外,对一般户进行调查,满足该村被确定的识别户数量。

第三步:入户识别。各乡镇根据农户识别指标对推选的识别户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以户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户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核算和排序。将农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分别就家庭人员情况、贫困状况、需求情况、受扶持情况等建立详细的档案系统。五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已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农村“三无”人员;低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办法》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对象;扶贫低保交叉户指收入低于低保线并已纳入农村低保,但有劳动能力者;扶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者,包括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农户识别指标识别出的低保户和贫困户由村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有异议的,组织重新入户调查核实,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对上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民政、扶贫部门审核、备案。低保对象是符合国家五保供养条件却未享受相关政策者;重病、残疾、智障、年老体弱者;因天灾人祸丧失劳动能力者;收入低于低保线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发式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第五步:建档立卡。对确定的民政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由村一级对贫困人口登记造册,乡镇汇总、统计,以实名制将对象名册输入计算机,建立乡级贫困户档案,并上报县扶贫、民政、统计部门,由县扶贫部门统计、汇总后建立县级贫困户档案。

第六步: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根据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做好项目需求调查,合理确定扶持项目、扶持方式。对经规范识别的低保户,要根据农户实际,确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标准,实行低保救助。对经规范识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户实际情况落实扶助措施,符合信贷条件的,可享受到户扶贫贷款贴息;到村到户的扶贫项目要向贫困户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子女,并在培训经费和生活补助上给予倾斜,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一是检查验收。完成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后,要从农村贫困人口确定、民主评议、档案建立等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总结,进行成果应用研究,制定一整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初验,县“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督促完善或要求重新开展。各乡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成绩将作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总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是总结。年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总结大会,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县总体进度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扶贫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扶贫、民政、统计、财政、残联等单位抽调专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组织试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精干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搞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协作配合,努力实现识别过程中的程序衔接、识别对象后期扶持的政策衔接、全县所有低保对象的管理衔接,共同促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扶贫部门要组织好调查户的排序、入户识别工作,做好贫困户信息的录入、动态管理以及专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抓好到户扶贫项目的落实等。民政部门要明确低保范围和标准,确定低保户,落实对低保户的救助措施。统计部门要依据国家贫困标准、贫困监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等,分析提出县级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的意见,并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信息录入、管理以及识别贫困人口数据与国家有关数据的衔接等工作。残联要摸清残疾人底数,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识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纳入低保和提高低保档次的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扶贫倾斜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有关工作经费。各乡镇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试点工作,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三)严格工作程序。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重点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公开公示要到位。要严格执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审定后再次返回乡镇村公示四个层面的公示程序,公示内容要包含贫困户主、家庭人口、贫困类型、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拟救助方式及标准等情况,每个公示期必须达到5天;居住分散的乡镇可通过广播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限可适当延长。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要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准确后要重新公示。二是入户调查要到位。对经村民小组推荐得票超过2/3的申请人,要组织由驻村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的3人以上调查组,对其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必须深入实地,入户察看和走访,确保调查核实的情况真实准确。调查组成员必须对调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调查核实结束时,调查组人员和申请人都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三是审核把关要到位。审核把关分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四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个贫困对象严格审查,把好对象收入测算关、资格审核关。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排除在贫困户名单之外。

(四)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各有关方面关注。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和参与贫困对象识别等关键环节,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和调查组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资料。二要分层次就“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操作程序、实施方案等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传达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到贯彻精神不走样、具体工作有落实。三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和失误,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规范运行。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低保制度的规范执行,提高村(居)委员会经办服务能力,切实筑牢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底线,确保相关的民生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低保存疑信息核查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从而使得依法救助、精准救助和温情救助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兜底保障作用。

二、核查重点

根据省厅反馈的低保存疑信息数据和区民政局专项推进会的工作要求,这次专项核查行动的重点是:

(一)殡葬信息。

以死亡超过一个季度仍然享受低保的为重点,严查死亡时间与停保时间的时间跨度的问题。

(二)车辆信息。

以是否确实拥有轿车、大型车辆和能够经营的车辆等为重点,着重弄清楚车辆的作用和拥有人与低保家庭中其它成员之间的关系。

(三)不动产信息。

以不动产的具体购买时间、目前市场价值和其不动产是否为其家庭唯一居住场所为重点,切实查清其家庭拥有不动产的总量和目前家庭的基本状况。

(四)金融信息。

以其资金的具体数量和其真实来源为重点,切实弄清其资金的来源与用途。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15日)

制定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专项行动推进会,进行专题部署。各村(居)委会在全镇推进会后必须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布置等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序开展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

(二)全面核查(2020年10月15日-18日)

各村(居)委会要围绕专项核查的重点内容,集中时间迅速开展全面核查。全面核查存疑信息中的信息真假,切实查清存疑信息真伪。特别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一户不漏,一个疑点不少。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动排查,进一步提高排查的速度的精准度。三是通过镇村二级联动,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进行全面开展纵深排查。

(三)集中研判(2020年10月18日)

通过对低保家庭存疑信息的核查,对发现的“车子、房子、票子和死亡信息”等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对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稳妥有序进行清退;对符合“单人保”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当前低保工作中还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关键在基层。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镇长

XX

纪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副组长: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成员: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会计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办事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XX担任。同时,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工作组。组长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队员由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结合村干部担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7

党员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为目的,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适当控制数量,注重改善机构,重点发展农村基层党员,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禁止突击发展党员,同时又反对关门主义的方针,把乡镇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三年计划发展党员5名左右。每年实际发展数与计划数相比较,上下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

分布目标: 2、发展农民党员3名左右。防止出现村(居)党支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做到基本消除村民小组无党员的现象,确保村(居)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3、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党员1名左右。

4、积极探索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实现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新突破。

5、发展妇女党员2名左右;

结构目标:

1、年龄结构。在农村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70%;在企业单位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90%。

2、文化结构。在农村发展专科以上文化的党员不低于发展党员总数的30%;在企业单位发展专科以上文化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80%。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8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3-0046-03

导言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3年在上海试点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地方性的试验与探索、再到中央主导和推动实现全国普及、直到目前的逐渐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在稳步推进低保制度全面发展的同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日益受到重视。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45.7万户、2276.8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59.9亿元,比2010年增长25.8%,比2009年增长36.9%,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2.0亿元,占总支出的76.1%[1]。政府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相关投入是否产生了积极的经济社会效应,“好钢”是否用在了“刀刃”上?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研究,科学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及时评价低保财政投入的成本-效益以及总结存在的问题,可以合理界定低保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角色,提高低保工作的行政效率与质量。

一、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内涵分析

(一)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低保工作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反映一个组织试图达成某种目标,如何达成以及是否达成目标的系统化过程[2]。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3]。因此低保工作的绩效评估也可以从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角度来考察。

(二)城市低保工作的绩效评估目标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是人民生活安全的第一道保护网,基本的宗旨是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符合我国对民生需求的重视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要求。同时,为了不至于使低保制度成为新的贫困陷阱,防止享受低保的人群形成低保福利依赖,通过分类施救、加强对就业激励机制的重视,以及结合反贫困领域其他制度与政策,建构了低保制度的“安贫、抗贫、脱贫”三个层次的政策目标。城市低保工作绩效的评估既是低保政策实施结果的检验标准,也是低保制度发展的推动力,将不断促进低保制度完善与发展。

(三)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要素结构

作为一项以民生为本的公共服务,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内容涵盖了传统公共意义上的三个基本方面要素: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和效果(effectiveness),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提出的公平、责任、回应等指标要素也应纳入评估内容。

将经济指标应用到低保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是要解决低保资金投入问题,保证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及其规范使用。将效率指标引入低保评估指标可以有效检测低保工作所达到的业绩目标,包括低保保障的幅度、工作执行方式的有效性与规范性等等问题。将效果指标应用于低保评估指标体系可以衡量其社会效益目标实现程度,如是否改善了贫困人群价值观念、低保人群的福利状况改变程度、对低保服务的满意程度以及就业激励手段对于低保人群脱贫状况的影响等等。

公平指标主要关心的是社会团体或个人是否公平享受了公共部门生产或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低保制度中的底线救助、分类施救和救助渐退政策都体现了社会公平。责任性指标是指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是否就其担当的公共职责或公共事务对人民负责,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回应性指标是指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是否对公民的需求、偏好与期望采取了行动,以及行动目标的实现在多大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公民的要求[4]。

二、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层级分析

一般来说,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级架构,或者称为三级指标体系[5]。一级指标即评估纬度,评估纬度关注评估的战略思路和战略理念;二级指标也叫作基本指标,是在评估纬度之下的一种较为具体化的形式,整体上还不触及量化手段,侧重评估的策略目标,关注组织内的职能结构;而三级指标通常也称为具体指标,是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是目标的支持系统。

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共分三层,由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构成。根据绩效评估中经济、效率、效果指标这三个基本要素的划分,低保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中一级指标可以划分为投入目标、效率目标、效果目标三个,再结合公平、回应、责任等指标要素,确定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见表1)

(一)投入目标及其子指标

投入指标是衡量为实现某一目标而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指标,因此划分为资金筹措、机构人员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投入目标。

1.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包括资金预算、低保标准的科学制定以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方面,因此下设三个三级指标与之相对应。

指标1.1.1足额预算,列入专户。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低保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另外,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也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资金的保障是低保人群获得基本生活水平保障的基础和后盾,应该确保各级财政的及时、足额划拨发放。该指标的操作途径可以采取查看预算计划的方式进行。

指标1.1.2科学预算,动态调整。低保标准的制定由市级民政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级市则需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条例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方法比较模糊和笼统,科学的最低保障标准的制定与调整应综合采用市场菜篮子法、恩格尔系数法、生活形态法、收入比例法、基数法、社会认同法等通常采用的方法(原则上应采取三种以上办法测算)后,参考当地人均实际生活水平、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家庭规模和人口构成设定相对应的调整系数确定。

指标1.1.3合理预算,规范使用。低保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合理规范,预算可以控制在5%以内,财务审计合格。为了防止资金的闲置浪费和不合理的利用分配,年度预算支出执行应达95%以上,规范使用要以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财政部与民政部建立管理资金双向通报制度,加强和规范低保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机构人员的设置

低保工作机构人员的投入包括了专职人员配备与人员工作规范及其法律责任等内容。

指标1.2.1专职人员的配备。目前居委会在整个低保制度实施中承担了大部分基层工作的实施,在条例中也规定“居民管理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但是在倚重居委会的同时,由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往往对低保制度及政策的认识与理解粗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伦理规范,带来很多弊端[6]。因此,在居委会安排经过专业的低保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工作伦理规范培训的社工人员负责相关的低保工作,社工与社区低保人数以一定的比例设置。

指标1.2.2工作规范与法律责任设置。条例规定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而绩效评估的责任性指标要素也要求公共部门及其人员就其担当的公共职责对人民负责,各项工作要权责明确,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低保工作每个程序和规范都应该设置清晰。

(二)效率目标及其子指标

效率目标包括保障力度、规范化管理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业绩目标。

1.保障力度

保障力度主要是指低保水平所达到的程度,包括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两个方面内容。

指标2.1.1应保尽保。指的是将符合低保条例规定的低收入人群全部纳入到保障范围来。这个指标操作途径可以采取抽样调查,通过多部门联合核对该家庭收入来确定是否符合受助资格,应用漏保率和错保率来计算。

指标2.1.2应退尽退。检测的是低保人群中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仍然停留在低保制度范围内的情况。因此,负责低保家庭收入调查的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排查,建立低保家庭收入抽查机制,每年抽查的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2.规范化管理

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就包括了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和低保对象一户一档以及保证台账的规范化等内容。

指标2.2.1工作程序规范化。首先,实现低保资金100%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将最低保障金直接拨付到约定的委托金融机构(如银行、邮局等),由金融机构按月打卡发放,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水平。其次,低保的审批和低保标准的制定都必须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避免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无赖保”等非规范情况。审批工作须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局批准的步骤实施,落实初榜、再榜的“二榜”公示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听证程序纳入低保审批环节,审批工作自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指标2.2.2低保家庭建档。建立健全保障户的电子档案信息库,所有的资料都应录入登记和进行信息数据的备份与管理。包括保障户的信息资料如申请报告、收入证明、相关证件复印件、审批表、减发(停发)保障金通知书等,以及低保资金的使用与发放记录,公益性劳动等备案记录等等,做到一户一档。该指标的测量可以采用现场查看或者内网监察的调查方式进行。

指标2.2.3台账规范。台账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台账资料的分类归档管理。该指标也可以采取现场查看或者内网监察的调查方式进行测量。

(三)效果目标及其子指标

利用效果指标衡量在性质上很难界定或者很难量化的公共产品或者服务。低保工作是一项以民为本的公共服务,在实现保证最基本的底线救助的同时又要进行就业激励。而且不仅要在物质上对低保对象进行救助,在精神生活上也要关注贫困文化对其造成的影响,阻断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可以设置社会满意和社会激励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效果目标。

1.社会满意

社会满意可以从投诉举报率和满意度两个方面进行三级指标的设定。

指标3.1.1投诉、举报率。主要是针对低保人群或者其他社会公众对于低保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如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但未享受救助者的投诉经查属实的,或者群众投诉低保不符合救助条件经查属实的,都要进行分值扣减。设立低保资金使用和低保工作的举报、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电子邮箱,依法查处举报和投诉反映的违反低保资金使用政策的行为,有效监督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等违规低保现象。

指标3.1.2满意度。对低保工作满意度的评估应该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低保对象对低保工作人员服务的满意度,其次是社会其他成员对低保政策、保障力度、低保实施公开度透明度等有关方面的满意度。该指标可以采取对低保家庭进行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

2.社会激励

社会激励指标可以从就业促进、脱贫人数以及贫困价值观的改变三个角度进行衡量。

指标3.2.1就业促进。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底,我国2345.6万城市低保对象中:在职人员79.0万人,占总人数的3.4%;灵活就业人员432.2万人,占总人数的18.4%;登记失业人员510.2万人,占总人数的21.8%;未登记失业人员410.9万人,占总人数的17.5%[7]。也就是说,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占低保人群总数的61.1%。促进低保人员通过自食其力摆脱贫困的境况,脱离政府的救助才是低保制度的终极目的。因此低保制度与就业必须是具有联动机制的,积极的就业促进应该成为低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指标3.2.2脱贫人数。测量的是每年由于家庭收入的提高或者低保人群中就业行为的增加而逐渐退出低保范围的人数。该指标也是检验低保中就业促进措施是否起到积极作用的一种方式。

指标3.2.3贫困价值观的改变。奥斯卡·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可以用来解释城市贫困人口消极的生活态度是如何限制他们摆脱贫困的,即:穷人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结果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这种亚文化持续蔓延,使得贫困在其保护下得以维持和繁衍[7]。因此,要加强以权利为基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完成扶贫由道义性到制度性的转变,在低保工作过程中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伦理规范,努力探索能更好地维护贫困人群尊严的低保工作程序规范。该指标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走访调查方式进行操作。

三、结语

要科学地进行低保工作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需要一系列制度的配套完善,如探索建立有效的独立于低保管理审批机构之外的家计调查中心能更好地对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等指标进行测量;如配备专职的低保工作人员,使经过专业培训的社工深入社区居委会,与低收入人群建立配对关系,不仅有助于全面掌握低保家庭信息,有效实施低保政策,还可以更加便利地对低保家庭进行积极文化价值观的灌输,阻隔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低保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等等原因,可能暂时还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因此我们在制定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评价标准时,应该遵守“踮起脚尖能够得着”的原则,否则太脱离实际,指标体系也就缺乏实用意义了。

参考文献:

[1]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2010-06-10.

[2]严新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3]蔡立辉.政府绩效评估的理念与方法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5).

[4]汪玉凯,黎映桃.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从标准、指标和制度视角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6,(12).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9

二、人工成本构成要素及指标体系

人工成本包括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以及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人工成本的核心要素是员工工资额,其他构成要素随着员工工资额的变动而变动。在人工成本管控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结构,并按照人工成本的指标进行客观的分析,从总量类、结构类和比率类指标着手,能够客观的反应企业劳动力要素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并作为企业人工成本调控的依据。

1.总量类指标。总量类指标一般用人工成本总量与职工人数的比值来反映企业用工水平及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水平。在构建总量类指标时,通常用人均人工成本、生产工人人均成本等具体指标来反映用工成本的高低。

2.结构类指标。一种是内部构成指标,即人工成本各构成要素占人工成本总额的比重,用来反映人工成本各构成要素投入的变动和优化程度。另一种是人工成本比重,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一般用来反映同行业企业间的竞争潜力。

3.比率类指标。比率类指标将人工成本与企业经济效益联系起来,用来反映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水平,也可以衡量企业人工成本相对水平高低程度。主要指标有,①劳动分配率为人工成本的总额与增加值之间的比率;②人事费用率为人工成本的总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值;③人工成本利润率为利润总额与人工成本总额之间的比值;④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增加值与职工人数之间的比率。通过对各类指标的综合分析,可以对比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差异,为改善人工成本状况提供依据。

三、国有光伏制造企业人工成本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用工人数的增加,结合企业目前人工成本管理现状,分析了企业人工成本管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工成本管理意识薄弱,管控方式单一。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工成本管理也受到许多国有企业的关注,但只停留在简单的报表数据统计,未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工成本管控体系,未对人工成本进行深层次分析研究。许多企业管理者对人工成本的概念和内涵比较模糊,加之企业的宣传力度不够,人工成本管理理念尚未受到足够重视。

2.人工成本管控对标值难以确定。在市场环境下,成本优势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加强成本管理,全方位开展行业对标,是企业提高竞争实力的有效途径。但从实际情况看,光伏行业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人工成本的可比性小,行业对标参照值难以确定。主要原因是在人工成本构成中,除去员工工资额外,其他社保保险、福利、教育、劳动保护四项费用的开支远高于私有企业,尤其是社会保险缴纳费用,私有企业普遍存在少缴或不全缴的情况。另外,国有企业会建立养老和医疗两类补充保险,大部分私有企业不建立。因此,在进行人工成本对标时,不能简单地从成本的高低进行论断和确定参照值。

3.不可控因素加大人工成本管控难度。企业在对人工成本管理中,有些不可控因素增加了成本管控难度。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费用受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而定期调整,如:社保缴纳基数和比例,最低工资标准等。二是员工流动性大增加了人工成本的隐性支出,如招聘成本、员工离职损耗、培训成本等。三是人岗匹配度不高,员工的技能素质水平导致员工的技能培训投入所带动的生产效率提升效果低下。

四、加强国有光伏制造企业人工成本管控的对策

加强人工成本管控,不是单方面控制或降低人工成本的支出水平,而是对人工成本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将人工成本的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的水平。针对国有企业人工成本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1.增强企业对人工成本管控的认同度。人工成本既是成本概念,又是收入概念,具有“双刃剑”作用。合理的人工成本管控,不仅关系到员工工资水平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关系到产品价格的竞争力,是企业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重要经济行为。为了确保国有企业的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地提高企业员工的人工成本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员工认识到人工成本的重要性,从而在思想上、行为上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人工成本精益管理,合理确定人工成本含量。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以高平均人工成本与低人工成本含量以及低人事费用率或劳动分配率为原则,制定人工成本管控目标。要建立和完善人工成本与各项指标管理分析及监控体系,研究分析指标数据,根据分析结果,进行企业内的纵向对比和同行业的横向对比,从而为企业制定合理的人工成本提供参照值。同时要将人工成本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做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低保人员工作总结例10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坚决筑牢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为总体目标,以“低保对象大清理、工作机制大完善”为重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二、重点内容

(一)低保对象大清理

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农村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条件。

结合“大清理”严格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审核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精准认定问题,符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实施保障,不符合条件的按照产业扶持、就业扶持来帮助提高收入,清退出兜底保障范围。

凡退出低保范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列出政策依据和具体原因,进行书面告知。通过“大清理”进一步摸清困难家庭情况,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数据信息,建立工作台账。

(二)认定依据

根据州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令第39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重新认定。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必须是持有本县常住农村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不能通过产业扶持、就业扶持提高收入,财产状况与日常实际生活水平明显属于本地区低等水平的可纳入农村低保对象。

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1)去世和户籍迁出本县人员;(2)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特困人员、孤儿;(3)参与危害国家、社会安全;(4)财政供养人员及其家庭成员;(5)家中有商品房等固定资产、注册公司、企业股东;(6)家中购买有小轿车、货车、客车等机动车辆;(7)持有本县常驻户口,长期不在本县生活,不履行相关义务,且又不提供相关证明的人员;(8)因参与吸毒、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屡教不改;(9)提供虚假证明;(10)拒绝配合核查工作组及其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其家庭收入、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核查、无法真实、准确的认定其家庭人均收入;(11)有其他收入,日常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三)工作机制大完善

切实建立健全防患风险隐患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根源,找到风险点,依据《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探索并逐步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机制,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机制,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成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机制,完善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制度,依法依规把好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五个关口,坚持“三级公示”制度,对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非隐私信息实行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低保工作阳光透明。同时要配合人社、农牧等部门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产业扶持等激励机制,彻底解决低保对象“等、靠、要”思想,防止“养懒汉”,最大限度的激发低保对象的内生动力,增强致富奔康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15日前)。制定《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整合力量,明确职责,学习宣传《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和《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于3月15日前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摸底排查,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治理会议,部署专项治理有关工作,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县民政局救助股备案。

(二)清理整治阶段(2020年3月16日-4月20日)。对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核查认定,凡是操作程序规范,评定对象准确的,要继续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认定条件要立即清退,加强档案管理,建立资料台账,全面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民主评议阶段(2020年4月20日-4月25日)

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民主评议,并形成评议结果备案。

(四)公示公开阶段(2020年4月26日-5月10日)

经村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居)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县、乡两级公开设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五)系统录入阶段(2020年5月11日-5月20日)

完成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低保数据的录入调整工作,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实现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补助资金发放明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六)总结阶段(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30日)

一是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认真研究,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建立健全低保管理长效机制。二是总结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形成特色、亮点报县民政局。

各乡(镇)要在2020年5月底之前完成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