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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6 16:06:24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1

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担任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其负责该村动迁及拨付动迁款的职务便利,于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收受相关单位人员所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日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这些年来,村镇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并导致了集体财产的严重损失,对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甚至恶化了当地干群关系。”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邵义祖说。

自2009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所辖10个区县院共查处村镇基层组织、机构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18起。“这些案件集中在村镇,涉及社会敏感的领域,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结合18起案件的办理,邵义祖和李磊撰写了题为《村镇基层组织、机构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情况亟待引起重视》的调研报告,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他们在报告中提出,由于村镇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村委会内部监督不力,和现有外部监督措施难以有效落实,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并注重防范管理。建议区、镇二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农村建设的特点,建立健全乡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审批、预算、施工、验收、审计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提高工程建设规范性。

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检察官建议镇政府改变以往仅确定补偿上限,具体金额交由村委会与企业自行协商的方式,可以在听取村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直接确定补偿金额。对于农村土地租赁,可以采取前期派员参与,事后报备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文/梁奋远)

特点

将主题实践活动纳入绩效考核

黑龙江省穆棱市检察院为高质量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活动内容纳入的绩效管理考核目标体系。

自2009年按黑龙江省院要求实行绩效管理考核以来,穆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考核软件的作用,将各项工作录入目标系统,通过写实、评价系统,对全员进行量化考核,并按绩效考评的结果对干警进行奖惩,极大地促进了干警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后,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表,并将活动内容进行量化,纳入绩效考核,要求干警将每项活动完成情况及时录入考评软件,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对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推进,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保证了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内容的有序进行。(文/王宝山)

基层

巡回检察工作站助力检民互动

为进一步树立“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意识和检察形象,积极实施检力下沉,掌握百姓诉求,近日,山西省阳城县检察院润城巡回检察工作站挂牌设立。

巡回检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受理辖区公民和各类组织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收集、处理涉检信息,开展涉检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对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实行监督;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组织、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巡回检察工作站实行定期接访和不定期巡回服务制度。每月第二、四个星期五为接访日。每年对辖区所有乡村、企事业单位至少走访一遍,及时了解广大群众和乡村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期待和诉求。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惠及民生的亲和力和服务社会的公信力。

润城巡回检察工作站成立一个多月来,受到当地老百姓的称赞,该院决定将在重点乡镇设立六个巡回检察工作站,使巡回检察工作覆盖全县乡村。(文/刘欢社 张扩社)

做法

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公诉科制定了检调对接实施办法,联合区司法局及本院控申、民行等部门召开了“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会议。主管检察长王昌秋宣布检调对接领导小组成员,讲解了适用该办法的案件范围和条件,检调对接工作原则、形式、程序和具体操作步骤,包括公诉环节、民行检察环节和控告申诉环节的息诉和解工作程序、涉检案件检调对接工作程序。

检调对接是指检察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形成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也是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重要手段,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龙潭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司法局领导对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充满信心,一致表示在今后的配合中将推动该项工作不断走向成熟,取得新成效。(文/李雯艳)

成效

预防职务犯罪力求招招见成效

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第一,开展法制宣传。该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国企、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印发宣传材料6000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4000余人次。预防科干警还精心选取个案,结合办案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以案例分析、法制讲座等形式到发案单位开展法制警示教育。

第二,强化制度保障。今年以来,该院主动与发案单位共同分析发案原因,针对发案单位暴露的问题,先后有针对性地向4家发案单位的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系统进行整改和预防。此外,该院先后参与了“齐村镇中学、中兴小学教学楼项目”、“新市中运河古城二期、三期工程”、 “枣台线BRT工程”、“杨河棚户区改造工程”、“西湖景苑工程”等规模大、投资多的重点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预防67场次,其中参与百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的招标活动46场次。对168家投标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对不规范的招标活动进行了中止,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资金约3.52亿元。

第三,完善监督机制。该院认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构建、完善和拓展,先后与辖区的工商、财政、税务、金融、交通、教育、司法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今年该院还对本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全面推行廉洁准入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签订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建筑材料采购等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坚决严查严办。今年以来,该院共在机关事业等热点单位和部门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8件,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该院所办案件,在已开庭审理的案件中,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文/武兴才韩继民)

案讯

大学生受奚落怀怨盗窃

杨妙妙与王玫美二人是大连某学院大四学生,又是同乡,王玫美因在校期间被人包养已被学院劝退,后在外租房住宿,2011年2月,杨妙妙男友徐武来大连期间二人同住王玫美的出租房内,由于徐武与杨妙妙的经济条件不好,王便提出给杨找一有钱人包养,杨不同意,之后王便经常找借口奚落徐、杨二人,二人由此心生怨恨并伺机报复。

3月4日,三人一同乘坐K7397次旅客列车回家。乘车过程中,徐、杨二人预谋找机会将王玫美的银行卡盗出,再由杨以帮助王挂失为由将银行卡密码骗出从而获取卡内存款(杨知王不懂挂失银行卡手续),借此报复王玫美。白山车站下车后,徐武趁转乘出租车帮助王玫美往后备箱放挎包之际,乘机将挎包内的钱包盗出,内有人民币126元及一张工商银行银行卡和王玫美本人的身份证。当晚,王玫美发现钱包丢失后,果然找杨妙妙咨询帮助挂失银行卡手续一事,杨提出可以帮忙办理,并说需要密码(挂失银行卡不需要密码)。王告知密码后,第二天早晨,杨妙妙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徐武,徐持卡在银行取款机中取出3600元。之后,杨妙妙告知王玫美银行卡已挂失,需三个月后领取。

6月9日,王玫美到银行查询时发现被骗,遂找到杨妙妙要求还钱,杨拒不还钱并矢口否认盗窃一事,王最后告知:“如不还钱,你们就等着法律制裁吧!”6月11日,王玫美报案,徐、杨二人到案后方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悔不迭。

7月9日,徐武、杨妙妙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经审查,徐、杨二人犯盗窃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后能够积极退赔赃款并有悔罪表现,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遂决定对徐武、杨妙妙作不决定。(文中皆为化名)(文/李英)

效果

为扶贫村追回互助金占用费7万元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2

机关效能评估工作在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参与效能评估的有关工作,全市机关效能评估由市纪委统一扎口,具体分别由市监察局、市级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评对象

各市级机关全部作为效能评估对象,具体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党委系统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政府序列的非执法部门、群团组织(34个单位)。

包括: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工办、市级机关党工委、行政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外事接待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市委党校、市委老干部局、*日报社、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侨联、市科学技术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商联。

第二层面: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政府序列机关、条线垂直管理部门和重点行业管理部门(47个单位)。

包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地震局、城市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农林局、水利局、粮食局、水产局、气象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局、科学技术局、体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人事局、东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供电局、电信公司、供销总社、商业资产公司、工业资产公司。

第三层面:与群众生活密切的公用事业、金融、保险、证券(23个单位)。

包括:邮政局、华衍水务、港华燃气、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盐业公司、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苏银行*支行、中信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东吴证券*营业部。

三、评估内容

机关效能评估采用集中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其主要内容为:

(一)集中考核

对第一、第二层面的考核,根据工作职能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另行下发)。第一层面的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务公开、机关工作作风、投诉处理等。考核评估实施工作由市级机关党工委负责。第二层面的考核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机关作风、政务公开、投诉处理等。考核评估实施工作由纪委(监察局)负责。第三层面不进行集中考核。

集中考核由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若干考核组,深入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核。并结合平时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群众投诉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民主测评

第一层面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思想作风、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第二层面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创新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第三层面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第一、第二、第三三个层面民主测评的具体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实施。对第三层面只进行民主测评。

四、评估方法与标准

机关效能评估的基准分为100分,第一、第二层面集中考核占60%,民主测评占40%。第三层面民主测评为100分。

民主测评对象为:①市四套班子领导、②市副局(镇)级以上领导干部、③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④市各镇各部门中层干部、⑤服务对象,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25、0.2、0.15、0.1、0.3。

五、等次评定

每一层面从综合评估分高分到低分确定25%优秀、60%良好、15%一般,由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初步确定等次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机关局级领导、中层干部正职及下属单位正职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部门不得获“优秀”等次。

六、结果运用

继续实行机关效能评估结果与年度考核奖金直接挂钩。

第一层面被评为优秀的部门按全年目标奖上浮5%,被评为一般的部门按全年目标奖下浮5%。

第二层面被评为优秀的部门按全年目标奖上浮10%,被评为一般的部门按全年目标奖下浮10%。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3

呼唤政策法规调整制裁改制企业逃废债务 张明宏

浅谈农行客户经理的市场营销策略 唐向阳

卧薪尝胆奋起直追实现贵港分行业务经营新跨越 梁俊,罗晓虹

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业务经营超常规发展--农行防城港分行党建工作的情况调查

关于农行博白县支行中心储蓄所先进事迹的调查报告

树立信心抢占市场努力提高经营效益

我区农行金融产品现状和开发创新对策

拓展农行城区行业务的问题研究--以农行河池分行营业部为例

关于提高柳州城区农行竞争力的调查报告 韦繁章,甘有杰

深化农行分配制度改革之我见 周春乐

农行基层行经营管理问题的探讨 郑永强

试论不良资产剥离后贫困地区农行的经营策略 黄瀚

完善客户经理制的建议 黄仕雄

拓展代客户理财业务初探 兰电祖

营业网点撤并中的难点与对策 邹胜

农村房屋及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宜作贷款抵押物 向兰俊

促进县支行消费贷款的思路 罗忠杰

多管齐下激活信贷资产--柳州分行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做法 李军

清收不良贷款要抓好"四个到位" 李茂林,杨胜永,苏弘毅

对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逃废银行债务的看法 罗景诚

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成因与防范对策 廖家茹

关于提升农行防城港分行经营职能的研究报告

试论进一步完善农行客户经理制 黄金强

关于农行桂林分行城市业务发展的情况调查 蔡昌越

农行北海分行国际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分析 罗世平,彭春祥

市场机制是县支行转换经营机制的必然选择 邓正义

当前基层农行业务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罗健恩

深入剖析抓整改注重实效促提高

对经济金融全球化问题的思考--参与全球化必须坚持自主化、民族化 郑良芳

香港商业银行房地产按揭贷款业务的考察报告 黄廷智

加入WTO后农行市场营销策略 丘常宏

拓展个人金融业务之研究 卢齐耀

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对策思考 马秀云

拓展农行消费信贷业务探析 邓佩仪

宜州市农行拓展城区业务探讨 韦汉德,韩昌

浅议拓展中间业务 韦俊泽

加强我区农行内控制度建设之我见 彭莉红

农行内控机制的问题与对策 梁瑜峰

谈维护稽核的权威性 李时华

目前我区事业单位质押贷款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刘轶

谈房地产抵押登记中两个争议问题 韦元文

农行港南支行剥离不良贷款后的信贷经营出路 潘海良

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切实加强农行党员队伍建设 刘胜庆,韦艳华

基层行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欧阳建红

浅论如何以党建工作促业务发展 马文彪

加强基层农行党建工作的思考 卓贵安

企业文化与农行企业理念 韦炳初

试论农行岗位资格培训的考试特征 徐坤林

做好农行县支行女工工作初探 卢容飞

关于农行深圳分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考察报告

关于农行贵港分行市场营销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梁俊,罗晓虹

关于金融超市业务发展的探讨 原贞,曾敬

浅论广西公路交通建设与农行信贷营销 曾海科

浅谈基层农行如何开展市场营销工作 林涛

构架一体化营销体系创造最佳经营效益 刘华

农行百色分行个人存款业务情况的调查报告 黄克林

基层农行营销个人贷款业务的问题研究 黄海

对钦州分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调查 陈仁佑,黄岳武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面临的难点及对策 钟小珍

对农行藤县支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调查分析 杨干劲

对西林县支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查 吴幸坤

关于农业银行信贷市场营销的思考 汤军成,黄声明

准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农行的经营管理对策 黄高寨,李荣强

对加快我行自助服务渠道网络建设的思考 薛昌华,李宏一

农行改革与发展论札 卢齐耀

对玉林城区实行扁平化管理的业务经营调查 林清

改进农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的问题研究 徐静远,潘荣盛

农行苍梧县支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调查 梁锦,谢波

国外MBO融资体对我国的启示 王维,皮宇宝

中外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之比较分析 郁庆明

简析现代金融理论体系的四大学说 朱怀庆

对农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问题的思考 陈斌

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简介 农行广西区分行公司业务处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4

关键词:反贪局 涉农职务犯罪 维稳

Key word:The bureau of struggle against corruption fords agriculture crime by taking advantage of duty Uygur to be steady

一、基本案情和侦查经过

许x平在2008年至今,利用担任x镇农办副主任、x村村委会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17200元、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20000元;利用职务之便,许x平挪用计生、土管罚款24000余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60000元。

2011年5月初,某基层检察院反贪局以许x平贪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7200元决定立案侦查,办案检察官通过询问相关证人和许x平,在第一时间确定许x平贪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7200元的犯罪事实;办案过程中,检察官通过认真核对x村账册和凭证,发现一张20000元的x村支出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的凭证,通过办案检察官询问发票的具领人许xx时,许xx证明其没有获得该项补助,在询问笔录上许xx签的字也与发票上的签字明显不一样,通过进一步的确认,许x平将20000元的果业扶持资金以假领条的方式占为己有;在该案的侦查后期,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村集体有一笔在2008年卖雪压木材的款项60000元,这笔钱在村帐上既没有反应收入也没有反应使用去向,通过进一步的调查,知道这笔钱以许x平的名义存入邮储银行,存折目前保存在村民许x焰手中;通过核查该存折账号的明细,发现该存折已被挂失,存折上的60000块钱也已被取出,经过讯问嫌疑人许x平和其他相关证人得知该钱已被许x平挪用。因许x平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贪污,经检察院研究,决定对许x平的挪用资金行为一并侦查。

二、许x平贪污挪用资金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许x平在任x村书记期间的行为,对农村社会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他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廉洁性,也危害到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农村的建设,甚至影响到了党的执政根基。

(一)许x平的行为严重危害农村特困户生活水平的提高

许x平在任职期间贪污172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这笔危房改造的钱本应下发给两户农民;其中一户应得补助的家庭有三口人,户主身带残疾,儿子是弱智,且一家三口人都是文盲,全家无固定收入,靠低保为生,现居住的房子也是重危房。另一户应得该补助款的家庭有五口人,主妇身带残疾,三个孩子中的两个常年生病,全家仅靠户主种田的收入和低保款为生,在2010年年初该户仅有的一套住房着火燃烧为灰烬,现全家居住在简易棚里。可以知道这两户家庭都十分需要这笔钱,获得这笔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两户家庭在经济上的压力。4而嫌疑人完全不顾这两户农民的现实状况,不顾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把本应该发给两户农民的危房改造资金占为己有,这不仅影响基层干部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危害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党的执政根基。

(二)许x平的行为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许x平贪污的第二笔钱是某市政府决定下发的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20000元,这笔钱本应该由残疾人许xx获得。许xx左手高位截断,但通过其自身努力,建了一个果园,生活能够自给自足。某市政府为了更好发展的残疾人事业,同时也为了鼓励残疾人自己创业取得的成绩,决定对许xx给予20000元的扶持资金。在2010年年底下发这笔扶持资金时,许x平利用职务之便,将这20000元截留。5许x平的这一行为不仅危害到残疾人果业扶持政策不能顺利实行,更影响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可谓危害重大。

(三)许x平的行为影响和谐农村的建设

许x平还在2009年挪用村集体资金60000元。在2008年该村有一批雪压材,通过竞拍雪压材处理权的方式,该村获得60000元资金,该款被许x平以其的名义存入银行,并经村民会议研究决定把这笔钱用于建设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因大部分老百姓不放心把钱放在许x平处,就一致提议由村民代表许银x保管存折。在2009年年初,因许x平需要用钱,就使用挂失存折的方式,把60000元钱全部取出并都用于私人开支。而全村的百姓无人知晓。许x平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制造了农村纷争,因为大家都知道村集体有一笔60000块的钱,由村民代表许银x保管6。在该村动工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时,村民势必要叫许银x把60000块钱交出来使用,而许银x此时已经无钱可交。大家都容易想到,此时,许银x和其他村民之间的纠纷在所难免。

三、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许x平一案时体现出的作用

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查处许x平一案的过程中,充分起到了着眼大局、服务农村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一是充分起到了化解农村纷争,维护农村稳定的作用;二是把惠农鼓励资金退还给农户,维护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把扶贫资金退还给贫困户,让党的好政策顺利实施;四是发检察建议,促进该地发放惠农政策资金时制度化、透明化。

在查处该案的初期,反贪部门的领导得知许x平贪污的是危房改造资金时,就立即决定在许x平退赃后,把本应下发给住房困难户的资金下发给他们。这不仅让住房困难户能够得到一笔修房启动资金,更重要的是让党和政府扶持住房困难户的政策能够顺利实施。随着案件的深入查处,许x平贪污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20000元,挪用村集体资金60000元,这些赃款都决定退回给残疾人许xx和该村村集体,这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锦上添花。同时,把挪用资金60000块钱退回给村集体,不仅可以化解许银x和村民之间的纷争,也可以促进农村老年人事业的发展。在案件查处的后期,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发了检察建议,这在帮助基层政府形成发放惠农资金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在维护农村稳定过程中的建议措施

在基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案件过程中,积极宣传反贪职能,切实转变办案方式,充分保障涉案单位以及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维护农村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做法是:

(一) 积极宣传反贪职能,加强反贪干警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以日常工作为依托,以“四个一”活动为核心,积极宣传反贪工作职能,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的巨大作用,拉进办案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有效地推动反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适时回访,强化监督。由反贪局领导亲自带队到曾发案农村、社区、乡镇进行案件回访,就落实情况与乡镇领导干部进行沟通,促使案发地干部群众了解反贪局职能。

二是组织座谈,加强沟通。与发案乡镇有关领导举行座谈,对今后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教育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做好接待,深入了解。为了加强群众对反贪工作的了解,同时也为了让一线办案人员更加明确办案目的,要加强反贪干警和控申部门的联系和交流,每个星期用一天派一名反贪干警骨干力量到控申部门负责对来院举报贪污、贿赂情况的群众进行接待,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反贪工作的性质和职能,让侦查人员更快、更明确的了解举报重点,为在侦查工作中化解矛盾、推进反贪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四是发放材料,注重宣传。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以深入落实检察院领导党组成员联系镇村工作为契机,依托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平台,向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发放《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标准》等宣传材料,让基层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让基层群众更加了解反贪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管辖范围,增强举报的针对性。

(二)转变办案方式,维护涉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办案方式,努力维护涉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注重办案细节,防止工作简单化。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为维护涉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尽量选择合适的办案时机、适时使用强制措施、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不开警车到涉农单位办案等措施;并及时与涉农单位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案件查办情况,让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糙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创新服务举措,为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洗刷罪名”。对初查做不立案处理的线索,及时与涉农单位或涉农单位主管部门通报线索查办结果,为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洗刷罪名”,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三)注重办案效果,充分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刑事政策,本着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着重考虑办案效果,充分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对于群众联名举报、多次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案件线索也依法从快查办。办案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努力维护农村稳定。

二是接触体弱有病的被举报人或提讯嫌疑人时,派法医全程随同,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理。询问、讯问之前,严格落实各项告知制度,保障证人、嫌疑人应享有的权利。

三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查办涉农案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稳定,根据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和悔罪表现,依法做出加重、从重处理和减轻、从轻处理的措施。

五、总结

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在维护农村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把农村问题解决好,不仅可以让农民切实得到党的恩惠,让党的惠农政策顺利实施,也可以很好的维护农村稳定以及农村的经济发展。由于反贪干警的特殊地位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反贪工作难度大和困难多的现实。这就要求反贪干警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排除困难,勇往直前,为农村稳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建新:《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维护农村稳定的调研与思》,《大众商务》,2009年9月

【2】王春东:《基层检察院参与维护农村稳定问题的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第68期

【3】张卫:《如何维护农村稳定稳定》,《调查》,2009年22期

【4】孙勇,史笑晓,潘明霞:《维护农村稳定的法治思考》,《法制与社会》,2011.04(下)

注释:

【1】 许盛忠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江西省乐平市大连路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333300

【2】 杨烈石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江西省乐平市大连路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333300

【3】华 俊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江西省乐平市大连路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333300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5

民国37年(1948年)1月,冀晋分行、冀察分行合并改称为北岳分行,将各专区的银行办事处更名为支行,孟县的金融业务由北岳分行所在的第二支行统管。4月晋冀鲁豫边区和晋察冀边区正式合并为华北解放区。华北银行的组织机构,除石家庄市分行和第一、第二出入口银行、阳泉市分行外,还有原晋察冀边区的北岳分行、冀中分行和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分行、冀鲁豫分行、太行分行、太岳分行等分支处200余处。

一、 北岳区的基本情况

北岳区包括了晋东北、雁北十余县,冀西二十余县,察南数县。地处晋察冀三省交界,和平汉、平绥、正太、同蒲四条铁路的中间。

虽然当时的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但各地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是一致的。抗战前,地主、富农在总人口中的百分比合计是12.06%,占有土地在全部土地中百分比合计为38.36%(其中占有水地在全部水地中百分比为44.3%)。中农、贫农、工人、雇农,在总人口中所占百分比合计为3.02%,占有土地在全部土地中百分比合计为61.21%,占有水地占全部水地中百分比合计为54。12%。地主富农占有之畜力的百分比合计为:占全部骡马的48.82%,牛22.48%,驴14.20%;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占有畜力之百分比合计为:骡马48.08%,牛75.32%,驴84.27%。如果把这些数字做成简单的比较,则地主富农经济在乡村中的优势就更加明显了。见表(1)

这就是说,人口比地主富农多六倍的贫农、中农、工人、雇农、在全部土地占有上只多0.6倍,而水地则只多0.2倍。地主富农的土地占有是很大的,并且其质量是好的。在畜力的占有上,最强的牲畜(主要是骡马)是掌握在地主富农手中,中农以下各阶层牛也不多,主要的是驴。

由于这种经济上的优势,地主、富农、大商人在政治上享有无上的特权。农村中的主要阶级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

1938年3月边区银行成立,到1942年,边币发行指数如下:见表(2)

从五年的边币发行指数来看,边币的发行量在逐年增加。这反映出晋察冀边区的金融事业,在不断地发展。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时,边币发行额将近60亿元。初期发行额很小,为信用纸币时期,目的是使边币和商品发生关系,与社会熟悉,与群众建立联系。当站稳脚跟,并确立了自己的阵地后,发行额就不断增大。边币在边区经济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及与群众的密切关系,以北岳为例,从下面的统计表中可以看出。见表(3)

二、北岳区的农贷工作

北岳区1938年至1942年,历年货币比数、物价比数、人口(边币流通地区)比数情况如下表(比数中的“1”均系家定数);见表(4)

从上表的比数可以看出:1940年以前,边币发行比数与物价比数基本上是平衡的,货币市场(即与人口比例的控制与市场的掌握)的缩小与扩大,直接关系到边币发行数量的多少。如果把晋东北与雁北边区的银元市场,改变为边币市场,在物价不变的情况下,边币的需要数量就需要增加。在北岳区,边币的最大数量流通在冀西,如果北岳区与敌占区,以及友区的贸易活跃起来,即边币流通地区平均化以后,若物价仍不变,边币的需要数量就会增多。

北岳区农贷是分两个阶段发放的:1947年冬季(北岳分行建立前)在中分配一部分,另一部分是1948年2月生产会议时分配的。

1947年冬的放贷工作,由于宣传组织工作差,群众不知道做什么用,没有手续。此次发放性质是行政性的,突击性的。

1948年2月生产会议强调指出要组织起来,如阜平苇沿村,干部领导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出现了几种不同的贷款形式:如东湾自然村是小组贷款合作使用,东湾妇女做鞋是小组贷款分着使用。还有的是个人贷款合伙使用,或个人贷款个人使用。该村个人和小组共18个单位,都用于生产,收到了不少效果。如东湾生产小组采取劳资入股分红的办法:公家予以贷款后,结合私资118万元,一工算一股,一万元也算一股,周转一次,即按股分红,收效很好。

三、北岳区农贷的政绩

1948年上半年,边区行政委员会给北岳区的农业贷款为小米6万大石、边币200亿元。虽因扩军影响了农贷的发放,没有全部放下去,但在扶持农民生产上,已收到了部分成绩:

3.1组织群众生产渡荒。

1947年春部分贷粮贷款使用在专业上,以六万斤贷粮修小渠三道,浇地45顷,以100大石贷粮作为农具贷粮,扶助私人制造农具,以1亿元贷款,扶助成立鞋厂一座。在全县干部群众努力下,井陉全县渡过了灾荒,现正努力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

饶阳生产推进社贷款扶助生产有成绩,每村平均增添牲口7头多。

井陉用贷粮贷款组织群众进行各种生产已渡春荒。

3.2增加牲畜。

据五台县两个区的统计,利用贷款买牲口400多头,同时也带动了私资购买牲口。

3.3修置农具、调剂种子

1948年9月份,北岳行政公署关于利息政策的决定,指出:因战争关系。物价不稳,货币购买力下跌。抗日时期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未随物价变化而变化,且“国家银行”放款利息又特别低廉,结果,严重影响了私人借贷关系的开展。造成了农村金融的停滞及银行在农村的贷款赔累,因此,不能组织社会资金用于生产。银行存放款业务无法开展,所以要重新核定利息政策。

利息政策要根据工商业利润及物价上涨的情况以及保本的原则,把农工商业贷款利息提高,凡不超过工商业平均利润,有利于扩大再生产的借贷利息,均不得视为高利贷。工商业纯利一般是是20――30%,所以利息最高不超过工商业利润的二分之一。私人借贷利息,不予限制,可由借贷双方自愿拟定。银钱业利息由银钱业公会公议,合作社对社员的借贷利息,由社员民主评议。

3.4重点发展用生产和战争有关的

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分行,已决定发放工商贷款五十亿元,以大为扶植自给工业,鼓励小农经营,解决工商业者资金周转困难。放本重点,确定以纺织、农具、造船、造纸、熬硝、榨油、火药、皮革、燃料化学及交通机械件等自给工业。

3.5发展与农业相关的

1947年春,贷粮贷款使用在专业上,以六万斤贷粮修小渠三道,浇地45顷,以100大石贷粮作为农具贷粮,扶助私人制造农具,以1亿元贷款,扶助成立鞋厂一座。在全县干部群众努力下,井陉全县渡过了灾荒,现正努力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

各区可使用货款组织小型械木工厂,制造出农具再贷到户e赵县推进社自四月初至5月8日,已发放出农业贷款99000万元,带动私资33000余万元扶植群众购买牲口1123头,修理水车344架,水井16口,在发放贷款中,有农贷干部直接掌握,分配到户,并结合组织生产互助。

四、北岳区农贷政策的影响

4.1部分政策的颁发损害了少数人们利益致使生产困难

1948年,石家庄市政府禁宰耕畜后,有少数贫苦回民宰牛户感到生活困难,边区银行特与3月底前后,对12户回民发放贷款1750万元,以扶助回民生产。

4.2新生政权爱民的本质要求

为了使农民在中和后能把地种好,又能把多余的劳动力组织起来,发展副业,除了用浮财进行外,边区财经办事处现决定办理农贷。

4.3公私营企业各项利率:

放款:

(1)农业贷款或贷款折实者:月息5厘,属于奖励性质者(P182)可酌减利息,但须报分行批准执行。

(2)工业放款:月息5分――10分,工商折实者月息5厘;

(3)商业放款:月息7分――15分,商贷折实者月息5厘――1分。

存款:

(1)定期存款:1――6个月,月息3――6分:7――9个月,月息7――9分;10――12个月,月息11――12分。

(2)活期存款:月息2.1――4.2分。、

放款利息:在具体执行中,地区上有不同。察南雁北较低,四、五专区较高。

五、农贷发放中的货币兑换

察南雁北广大地区解放后,肃清法币,使边币迅速占领阵地的工作就要跟上去,据此,银行在1948年3月24日进入西合营后就开始兑换工作,并抽调干部分别派往各集镇组织收兑法币,展开全面兑换工作。

兑换工作开始后,群众争先恐后,拥挤异常,银行应接不暇,便采取广泛委托商号代兑。银行干部主要放在组织掌握与抽查兑换比值。自3月24日由1:10起采取逐步上提步骤。28日提到1:13,30日提到1:18,4月5日提到1:20,4月10――20日禁止流通。20日虽然宣布停兑,但有零星者为了照顾群众利益仍给予兑换,比值则按1:20。

雁北广灵1948年3月25日开始兑换,比值规定1:20,当时定的较高,并布告禁止流通,实际自流32天之久才正式禁止。在解放战争节节胜利的情况下,开始兑换的两天尚踊跃,每日兑进6000万元,由于缺乏经验,27日决定提高1:25,关金1:3(合法币1:60),即影响兑入。后张苏主席(察哈尔省主席)来信劝说降为1:20,关金降为1:1,因广灵和蔚县毗邻,当时蔚县比值为1:10(后提到1:15),两地比值悬殊,交通稍一恢复广灵法币多流往蔚县,因此广灵兑换不多,至停兑时共兑进约9――10亿元。

阳高在为开始兑换前,市面比值是1:12,银行27日开始兑换,该地情况更加不稳,人心恐慌,银行以1:20兑换两天,因情况变化又撤退,仅兑进1.3亿元。于4月17日又二次组织进城,比值改为1:18,因撤退形成拉锯局面,群众思想波动,已不能兑进,大部分法币流入敌区换回顽美货,市场既缺边币又无法币,白洋活动则变成公开,仅兑入9.4亿元。

阳原开始兑换也是商店代兑,比值1:15,在揣骨町一镇兑入即达7亿多。后商店向前推进入城,群众踊跃兑换。因布棉运输赶不上,影响兑换。

1940年初边区召开了干部会议,宋劭文作了《论合理负担、县地方款、预决算制度》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实行统筹统支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求各级领导克服本位主义、自由主义,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这个时期边区财政收支数字(包括边区一级及北岳区冀中区平北区)如下:见表(5)

上表反映出,统筹统支以后,钱的收入每年都在增加着。1941年比1940年增加了4倍。钱的收入只是绝对数字的增加,因1941年物价上涨,如从货币的购买力来看,并没有增加。公粮收入是边区财政的主要收入,1938年征收较晚,冀中地区到1938年夏季才开始征收。1939年整个边区闹大水灾,冀中是重灾区,粮食收成锐减,为减轻人民负担,公粮征收比1938年减征3/10强。1940年到1941年公粮收入比以前增加一倍多,主要是因为部队扩大,加上政府部门也吃公粮。人民负担是加重了,而为了保证抗日部队的军需,人民是理解和支持的。下面是开支情况:见表(6)

无论是钱和粮的开支,每年都是入不敷出。粮食不足之数,是用钱款购粮来弥补的;钱的不足,是靠向银行借款来解决的。两项开支中,大宗的是粮食,其中80%以上是供给军队。

边区政府以最大的努力缩减其他各项费用,保证供应抗日武装的发展与壮大。

参考文献:

[1]山西省政协晋商史料全览编辑委员会编. 晋商史料全览・金融卷[M].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

[2]当代中国丛书编辑部编辑. 当代中国的金融事业[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3]魏宏运, 左志远主编. 华北抗日根据地史[M]. 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年。

[4]宋劭文. 边区行政委员会工作报告[A],1943年,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总编论)[C],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

[5]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北京志・综合经济管理卷・金融卷[M]. 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

[6]宋劭文. 当前对敌经济斗争的方针[A],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总选编)[C],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

[7]魏宏运主编.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稿[M]. 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

[8]彭真. 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1981年。

[9]河北省金融研究所编. 晋察冀边区银行[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88年。

[10]苑书义,孙宝存,郭文书. 河北经济史[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

[11]金融志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河北省志[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1991年。

[12]山西省档案馆编. 山西省档案馆指南[N]. 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6年。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6

2014年江山市计划考试录用63名公务员。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15名。上述计划中含检察官预备人选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

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衢州人才网(网址:)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部门和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中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以公告为准。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共青团江山市委员会文秘职位的,年龄具体要求见附件。

2、报考各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或法警职位要求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今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仍采取按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检察官预备人选以衢州市为单位设置职位。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江山市区中山路118号市政府6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604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5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体能测分评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予以递补,不足入围面试的,不再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体检程序和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其中检察官预备人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7

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3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139名,县(区)机关招考227名;乡镇机关招考57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40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8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20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89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所需专业要求和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湖州人事人才网()

南浔人力资源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

德清人才网()

安吉人才人事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见《2014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计划表》。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各级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类和B类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统一按职位组织招考。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联综合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公安局、司法局和市法院、检察院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由市、县(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并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14〕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8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研究制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定责任书,全行党员干部员工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全行中层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传导压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断强化“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抓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员工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全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历次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系统学习了党纪法规,认真学习了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及金融系统发生的有关违纪案件的情况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拧紧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发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制定了《XX农商银行2020年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了清廉金融文化宣传月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组织多次测试,巩固了学习教育成果,为全体员工牢记红线意识,坚定职业操守,坚守合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清廉从业素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出国(境)管理工作,对2019年以来全行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境)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坚决防止人员外逃和资金外流。二是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前9个月给予解除劳动合同1人次,行政警告处分2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累计实施经济处罚及其连带责任追究35人次、收缴罚款2.09万元,强化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四)抓“四风”纠正,进一步打造优良作风。一是高度关注廉洁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和处理行风政风舆情,公开行风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均下发廉政过节文件,发送廉洁短消息提醒,开展明察暗访,不断规范员工廉洁从业行为。三是按照行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等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经营管理环境。

(五)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全行纪检干部履职能力,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习工作,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学习培训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梳理自学内容,精心编制学习计划,保障了业务培训的规范开展。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作为集体学习的重中之重,系统的开展学习,有针对性地举办纪检监察业务集体学习班和心得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9

一组组他们的惊人存款数据,一个个他们的真实案例,且看,这些贪官如何贪婪地攫取不义之财!

贪官存款真实记录

下面是被称为“卖官书记”武保安的一组存款记录,来源于检察机关的调查案卷。

从2003年1月10日到2004年3月18日,山西省翼城县县委书记武保安的银行账户上可以说日进万元。这一年多来,正是他任县委书记期间。

卖官书记武保安每天都是万元户

2005年7月19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人头攒动,这些很多是从翼城县赶来的当地百姓。因为在这里马上就要宣判一起轰动全国的“卖官案”,主角是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

武保安在2000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山西省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2004年5月,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同年6月29日武保安被批准逮捕,随后,武保安的妻子王临风也因犯巨额财产被依法逮捕。

侦查发现,武保安任职期间,先后为滑国红、翟明星等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9次非法收受对方人民币88.8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扣押、冻结了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的现金、银行存款、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781万余元、美元89591元。2005年4月19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就武保安犯、巨额财产,王临风犯巨额财产向阳泉市中院提起公诉。

7月19日,山西省阳泉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武保安因和巨额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武保安的妻子王临风犯巨额财产被判处缓刑。

八个月成巨贪

担任县委书记仅仅8个月,武保安受贿及拥有不明来源财产就高达500多万元。武保安2003年9月底任山西省翼城县委书记,2004年6月被逮捕。8个月时间,武保安彻底完成了巨贪的转变。

武保安出身农家,既受过部队的纪律约束,又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治素养。在翼城县群众印象中,武保安生活比较拘谨,不洗桑拿、不沾赌毒、不包二奶,有能力、有魄力、有思路,为翼城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不过,武保安的妻子说:“ 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

“谁最能干好事业就用谁,谁最能加快发展就让谁干,让想干事的干部都有机会,让能干事的干部都有舞台……”武保安在2003年10月18日翼城县第10次党代会上说。

之后的几个月里,武保安家里开始了门庭若市的日子。上门者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动辄出手数万元现金奉送。这些人中有县里和各个乡镇的头头脑脑,也有县里的大小企业负责人。

提拔考核大权独揽 推荐干部暗箱操作

收人钱财,就得为人办事。在收敛巨额贿赂后,武保安在人事调整中就独揽大权。他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任干部搞个人说了算。

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武保安主持县委工作和任县委书记期间,研究干部问题9次,任用干部253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每次的拟任人选、考察对象均由武保安预先圈定,然后再由组织部门履行程序。会上提出的不同意见,武保安基本不采纳。

7名乡镇纪委书记和县政协常委职位,武保安不与部门分管领导通气协商就拍了板。翼城县纪委书记张建国对此证实,这7名干部县纪委没有参加考察,甚至他连一个也不认识,书记会议上他曾经向武保安提出放一放,等纪委考察后再定。但武当即表示,书记会议就这样定了,有意见常委会上讲。

老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去银行存款

山西省临汾市中心体育街上有个邮政储蓄所,离武保安的住所很近。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武保安之妻王临风便频繁地进出这个地方存款,数额之大,次数之多,令人咋舌。

王临风频繁地出入银行大门存款有这么几个特点:王临风在2003年6月以前,家庭存款在50万元左右,而到6 月以后,存款的频率越来越快,有时两天存一次,甚至一天存两笔、三笔;存款的额度也越来越大,三五万元存款数额已为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数额所取代。据知情人讲,王临风在办了退休后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

雷应全按比例收取好处费

2005年6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该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雷应全无期徒刑。成都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雷应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借款、下达财政项目资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08万余元、美元3.5万元和价值5万元的铺面一间,其行为已经构成了。

除了帮人借款捞钱外,雷应全还利用掌管全省财政资金划拨的权力帮人拉存款收取“感谢费”。2001年,雷应全担任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期间,让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农行总府路支行开户并存款1000万元人民币。此外,在2002年5月,雷应全让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公司在农行总府路支行存款两亿多元人民币,为四川省化工进出口公司贸易公司经理陈志忠在农行贷款提供条件。雷应全收受陈志忠“感谢费”2.5万元人民币,已用于个人消费。

雷应全最大的能耐是“按比例收费”。

2001年,眉山东坡区农业局的方某找到雷应全,表示眉山巨星农业产业公司希望省财政厅安排点项目资金。方某为了讨好雷应全,让其以妹夫的名义,以干股形式占有巨星公司8%的股份。之后方某又表示,如果雷应全能够拉来资金,将按照下拨资金的20%来感谢。

2002年11月,财政厅投资处在讨论安排项目时,雷给方的项目安排了200万元的水利基金。方某如约给了雷应全40万元。

邵建伟利用职权大肆敛财

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在干部调整及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收受钱物,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达1626536元、美金1万元、港币29万元,约合人民币201万多元,2005年10月中旬由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查明,1999年,任帅、吴冰因分别涉嫌绑架罪、故意伤害罪,被留置和刑事拘留于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时任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的邵建伟,先后收取二犯罪嫌疑人亲属5万元、20万元人民币后,为二犯罪嫌疑人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邵建伟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收受28名公安干警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66万元。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邵建伟在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再次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收受贿赂52.03万元、美元1万元。

破坏选举的副县长

2005年1月上旬,云南省德宏州法院依法审理了原梁河县副县长尹黎明破坏选举一案。

2003年1~2月,在梁河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期间,时任梁河县农业局局长的尹黎明为能当选副县长,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梁河县农业局干部陈某某、余某某、寸某某对梁河县农村人大代表进行贿赂。随后,尹黎明安排陈某某以样板肥料的名义发给出席人代会的数十位农村人大代表每人一套肥料和一筒农膜。陈某某分别通知各乡镇的农科站站长到梁河县土肥站领取肥料物资发给参加人代会的农村人大代表,并授意他们让收到农用物资的人大代表在选举时投尹黎明的票。此外,陈某某、余某某、寸某某还分别送给部分人大代表贿赂款2000余元及部分物品。通过贿赂部分农村人大代表,并经人大代表联名提名,2003年2月24日,尹黎明以106票当选为梁河县副县长。

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被告人尹黎明犯破坏选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尹黎明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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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强调用人失察失误要追责

1月2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强调,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中央对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得力措施,深入治理“跑官要官”等问题,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干部选拔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今年全国地方各级党委要分批集中换届。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地方各级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刘锡荣还称,要综合利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 搞非组织活动”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惩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让买官卖官潜规则失效

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制度的不完善,选拔了心术不正的人,是腐败的一大根源。这个“用人上的腐败”,突出地表现为“买官卖官”。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就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前者主要包括,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例10

今年,“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按原方案进行,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对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以及其他市级部门(“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涉及的11个部门和XX经开区、枣山商贸物流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外的市级部门除外)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测评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具体实施,对“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

一、测评对象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测评对象(11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其他市级部门类(43个):邓小平故里管理局、邓小平图书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侨港澳台办、市畜牧食品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档案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民宗局、市科协、市残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XX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XX日报社、XX职业技术学院。

(三)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测评对象(11个):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工商银行XX分行、农业银行XX分行、中国银行XX分行、建设银行XX分行、XX省信用联社XX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国家电网XX省电力公司XX电业局、XX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14个):市邮政局、市盐业分公司、市烟草公司、人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监分局、农发行XX市分行、成都银行XX分行、中国人寿XX市分公司、人保财险XX市分公司、广电公司、X东公司、广能集团公司、中国石油XX销售分公司、新华发行XX市管理中心。

二、测评内容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评议活动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是否将认真履行本单位法定职能职责融入服务中;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履行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项目业主职责、行政审批(核准)职责和牵头职责、协助职责;是否存在乱执法、乱收费问题。

工作效能。是否存在执行上级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致使项目推进缓慢;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真实情况;不严格执行行政集中审批规定,致使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件窗口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或因业务不熟导致行政审批申请人往返跑路;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承诺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清正廉洁。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廉政、坚强有力,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审批申请人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的问题;干部队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拿钱、不送礼、不请客就不办事”,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

服务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在全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次级突破”中跨越升位提供坚强保证。

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情况。

政务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

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的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坚决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的情况。

(三)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和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经营。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情况。

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整治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情况。

办事公开。依法依规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及时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情况。

办事效率。遵守行业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情况。

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设施,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群众服务,及时认真办理群众诉求等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加强行业管理监督,坚决整治各种吃拿卡要、以权以业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三、调查对象

每个被测评部门(行业)完成2015个有效样本,调查对象分为四类:

(一)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多阶段随机分层抽样、PPS抽样和配额抽样结合的方法抽取测评样本,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400个管理服务对象样本,占总分值65%的权重。

(二)部门(行业)职工。对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包括市、县、乡三级)进行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20个部门(行业)职工样本,占总分值5%的权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用随机起点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580个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样本,占总分值20%的权重。

(四)特邀监察员。集中测评,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5个特邀监察员样本,占总分值10%的权重。

四、计分办法(测评满分为100分)

(一)调查对象对测评部门(行业)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0分,很不满意0分,不满意1-2分,基本满意3-6分,满意7-9分,很满意10分,剔除“不了解”的样本数计算分值。各项指标的平均分换算为百分制后为被测评部门(行业)该类调查对象的测评得分。

(二)按照各类调查对象的不同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管理服务对象评分×65%+部门(行业)职工评分×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分×20%+特邀监察员评分×10%。

五、测评步骤

(一)测评准备阶段(7-8月)。制发文件和测评方案,培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