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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2 15:07:38

专项工作方案

专项工作方案例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区关于“打盗抢、追逃犯”工作部署,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积极消除不安定因素,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追逃工作,成立追逃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派出所袁小春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及时向镇综治委报告开展成效。

三、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斗争总体目标任务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至少抓获一名在逃人员,完成区下达任务,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提高政法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斗争从年3月开始至年9月底结束,为期7个月,共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派出所要对历年来侦破的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梳理,结合上级下达的追逃任务,对追捕对象做到心中有数,并建立详尽名册。各村委会要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乡土人情的优势,积极协助派出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准摸透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可能藏身之处,为抓捕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打击攻坚阶段(3月30日至9月20日)

派出所要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建立“特情”架网设伏,积极开展侦查破案和打击抓捕工作,力争抓捕一批在逃人员,特别是抓获一批命案在逃人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至9月底)

重点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对专项斗争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对轻微犯罪,确实能投案自首,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逃犯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力争抓捕归案,依法从重处罚。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追逃斗争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层层落实追逃责任。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其它相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追逃斗争顺利推进。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协助公安上门做好每名逃犯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逃犯早日主动投案自首。

(三)营造宣传声势

专项工作方案例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重点工作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何玉昆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韩家根、县环保局局长凯富才任副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和山林、县城建局局长宋华栋、县司法局局长波邓子、县经济委主任阿庆林、县安监局局长怒富庆、县监察局局长青三一、县工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龙德金、县电网公司经理邓云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凯富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县城环境的综合治理

1、完善门前卫生“三包”机制;解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的相关问题;依法对建筑工地、商业场地等各类噪声进行整治,遏制噪声扰民问题。

2、加强县医院、各医疗卫生门诊医疗固废物处理情况的监管,确保医疗固废物集中处置,杜绝乱堆放。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要加强源头控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三)排查中小水电站溢流水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认真开展中小水电专项执法检查,对县域内大小水电站的泄洪道进行逐一检查,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没有修建或架设泄洪道,任溢流水随意流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水电站,必须进行限期治理,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对其依法实行停业整顿。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环境执法检查。城区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的检查力度,对未依法申报建筑施工事项和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的建筑企业要实行严厉的处罚,严肃查处因施工造成的生态破坏、乱弃废渣,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环境风险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液化气站限期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六)整治垃圾“围城、围乡、围村”和“占河、占道、占田”的问题。要重点解决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河道城区段、村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排乱堆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研究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

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问题、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问题、环境安全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各项整治情况按期报告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之处,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10月25日前将《××县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经济委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局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设局要加快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商局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电网公司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部门一定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监察机关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直接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三)切实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专项工作方案例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林政执法工作,对涉案人员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办一批案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势头。

整治目标实现“两个规范”: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等行为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活动依法依规,促进资源利用的科学、有序。

长远目标实现“三个提高”:提高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提高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确保生态资源安全和长治久安。

三、工作原则

(一)端窝打点,打防并举。堵住源头、封住通道。打击与整治相结合,以打促防,捣毁非法木材加工点,全面肃清非法交易活动,遏制买方市场。

(二)动真碰硬、勇于亮剑。坚持“穿皮鞋的”、“穿草鞋的”一起打,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寓教于罚,加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把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贯穿于打击整治活动始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整治重点部位和区域。加大对省级西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对康柯、布勒二村由于历史原因两村有地盘纠纷的额呷马、波加(小地名)国有林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二)整治重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收购、运输林木行为;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措施、集中优势力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公开接受举报、强化特情控制等多种方式,拓展案件和情报线索的来源渠道。坚决打击各非法木材加工点及非法收购无证木材行为。

(二)全面清理整顿。按照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对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窝点坚决予以捣毁;对非法加工的木材和违法采伐、超范围采伐的林木予以收缴。

(三)加强宣传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教育引导全县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事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六、工作步骤

打击整治行动从2015年4月6日开始到2014年5月15日结束,历时4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9日)。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国家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安装带锯加工经营木材等案件线索,并鼓励有上述违法行为人员主动向林业部门投案自首,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予以从宽处理。

第二阶段:调查摸排阶段(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通过群众举报、调查走访、设立举报奖励等多种形式,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梳理,发现相关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打击整治对象,细化行动方案。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10日)。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非法安装带锯及加工经营木材制品进行收缴,根据《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西乡境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木材加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非法安装的带锯及其木材制品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对西乡境内各沟点盗伐、滥伐林木进行清查,凡是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范围擅自砍伐树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非法采伐的木材予以没收;

对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行为进行严查,在此期间,一经发现无证运输木材行为,林业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和《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教育阶段(2015年5月10日至5月15日)。由县林业局会同西乡党委、政府对涉林违法人员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和国家惠民政策教育工作,通过学习,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增强违法人员的爱国、守法、感恩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和保护生态的认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能力。

七、职责分工

林业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木材加工、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工作。

乡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管理辖区森林资源,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警动员、全警参与,集中一切力量,全力查处一大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同时负责专项行动战果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乡派出所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涉林违法人员的集中法律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当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明确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对建设生态文明、守住"生态红线"、构建“奋进、魅力、和谐、幸福”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全面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大明建设大局,加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的联系协调,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扎实开展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行动中要做好保密工作,整治工作正式实施前不得对外泄露行动相关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案件相关情况。

(五)灵通信息,及时上报。制定信息、战果报送具体办法,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治行动情况,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专项工作方案例4

开展河道综合治理,要坚持以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通过为期1个月的河道综合治理行动,坚决清除河道内各种违法乱采、乱建、乱堆、乱弃、乱种等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关闭各种违法采砂、采石场所,整顿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秩序,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河道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河道行洪和堤防工程安全,维护河道健康生命。

二、工作重点

此次河道综合治理以整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和查处重大河道采砂违法案件为突破口,采取“全面整治与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突出抓好渭河、石头河、麦李河等主要河流的河道管理,加大对城镇、工矿区、公路沿线河道内和水工程周边违法乱倒、乱采、乱建和破坏河道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整治。

工作重点:

(一)严肃查处破坏水利和防洪工程的违法活动;

(二)坚决取缔河道内违法采砂等影响行洪畅通的活动;

(三)关闭河道内非法设立的采砂场(点)和零星采砂户,彻底清除河道内违规修建的筛砂台、冲洗设施、房屋和其它设施,清理河道内乱堆、乱倒的砂石弃料;

(四)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整顿建设项目秩序,坚决取缔违法建设项目;

(五)坚决取缔河道内违法设置排污口;

(六)依法严肃查处侵占护堤地、毁坏近堤林木等违法行为。

“三河”治理工作重点:

渭河:禁止采砂船进入河道采砂取石,严格执行采砂许可制度,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在禁采区采砂取石影响堤防工程安全;加强护堤地监管力度,保证防汛抢险需要;加强近堤林带管护,构建渭河生态屏障,抓好砂场绿化工作实施,确保林带全线贯通。

石头河:规范采砂行为,打击近堤采砂行为,治理乱倒垃圾行为。

麦李河:重点治理乱倒垃圾和侵占河床,加强涉河工程监管,严格涉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取缔违法建设项目。

三、时间安排

综合治理活动为期一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巡查摸底阶段。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河道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重点河道河段要进行集中巡查。对排查出的案件要逐一造册登记,确定重点,明确具体承办人和查处负责人,落实查处责任。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对巡查发现的不同性质的河道违法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违法的“钉子户”、“老大难”,要逐级上报,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重点查处阶段。对拒不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各有关乡镇要确定为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依法严格处理,该强行清除的要强行清除,该处罚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治理情况组织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成有关乡镇限期整改,对治理不力、造成防汛隐患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严肃追究分包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县上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建设生态河流域、促进人水和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高度认识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夯实责任。为了切实搞好河道综合治理,县政府成立了河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县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蔡家坡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水利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水利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道综合治理活动日常业务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互动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对河道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组织精兵强将,划段包干,使河道整治真正取得新实效。

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把河道综合治理活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要层层分解责任,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上,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此项活动收到实效。

专项工作方案例5

保障秋种麦油生产安全,进一步净化秋季农药市场,使制假售假、经营违禁农药、超范围推荐使用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大要案查处,推动农药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使农药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为明年“百亿粮仓”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市县两级联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侵权案件逐步降低,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药经营和使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毒鼠强等);限用农药(甲绿磺隆、胺苯磺隆、高毒农药等);

(二)重点违法行为:1、超地域、超登记范围推荐使用农药;2、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产品;3、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4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产品。5、其他标签不合格产品。

(三)重点区域: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批发市场(集散地)、乡镇农药经营门店、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麦油高产攻关核心示范区生产基地。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秋种生产用农药产品登记造册,摸清底数;二是加强对农药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巡查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继续开展的清查收缴“毒鼠强”工作;三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经营企业,要重点整治;四是对农药经营者加强培训,引导其规范经营,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和农药进销台账,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药销售、使用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二)强化技术培训,规范农药使用。

秋季是秋延蔬菜生产旺季,各蔬菜产区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药安全使用工作尤为重要,也是检查工作重点,在检查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同时,要重点检查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

专项工作方案例6

一、编制商业专项规划的必要性

城以市兴、市以城在,商业依赖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发展要以商业为条件。*以生态城市为模式的未来发展中,商业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编制商业专项规划,使之与三岛总体规划相配套,其必要性日渐凸显。

(一)编制商业专项规划是*商业发展现状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城乡特别是城区商业的发展,对繁荣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我县商业网点建设中,也存在着布局不够合理、业态功能雷同、专业街培育滞后等现象,导致同业竞争过度、商业无序发展,既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又不利于*形象的提升,需要通过规划手段实现资源有机整合。同时,以*越江通道工程开工为标志,*生态岛区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启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大好前景,商业也不例外。今后一段时间内,随着*开发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产业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商业企业也将不断涌入,也必须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其合理布局,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实现业态有序发展。

(二)编制商业专项规划是*三岛联动发展功能定位的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批复,*三岛在未来发展中须体现出森林花园岛、生态人居岛、休闲度假岛、绿色食品岛、海洋装备岛、科技研创岛等六个方面的功能定位,并在崇南片区建设人口集聚的田园式新城和新市镇区,崇东片区中生态居住也是一重要功能。这些田园式新城和新市镇区、生态居住区将构成*一个新兴的城镇带。长兴岛作为海洋装备岛,将建成一批生产能力为国际之最的船舶、港机等制造基地,相关配套产业也将突飞猛进,人口也将急剧增长,建设新市镇也将是大势所趋。上述功能定位必将带来*县域内行政区、功能区结构以及人口数量、结构与素质的巨大变化,也必将导致县域内的商业结构的巨大变化。而商业活动是现代城市的主要功能,通过商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升级,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新兴城镇带的建设必须考虑其商业布局,并与“三个集中”同步实施,从而适应企业和居民大幅提升的购买力,以避免以往各地开发中经常出现的商业设施不配套而出现的尴尬局面。

(三)编制商业专项规划是实现产业协调融合发展的需要。将三次产业融合为绿色产业是市委、市政府对*产业发展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商业既是一种产业形态,同时也是产业协调、融合的重要介体,重视商业规划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在*近阶段产业发展中,商业与房地产业、旅游业、现代农业的关系更为密切。就房地产业而言,商业与土地投标地租及房地产价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对商业规划的不同态度和作出的不同选择,将产生不同的结果。如被誉为“*新地标”的*新天地,其开发商瑞安集团引入了“昨天、明天,相会在今天”的商业规划新理念,取得了巨大成功;就旅游业而言,根据*产业发展取向,旅游业将成为一大支柱产业,而商业兴旺是旅游业兴旺的重要指标项。此外,根据*三岛联动发展功能定位,*还将积极引入诸如世博会体验区、主题博物园、大型户外运动基地、国际邮轮停泊港等大型旅游娱乐项目,其商业配套也必不可少。但目前,“有钱无处花”仍是大量外来游客的一大缺憾,也成为我县旅游业收入扩张的一大瓶颈。这一现象,也恰好表明旅游规划未能及时与商业规划配套所产生的不利结果;就生态农业而言,目前我县花菜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已初具规模,同时,现代农业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将成为*今后产业发展的重点,但*本地流通渠道还未能真正与之相衔接配套。作为功能定位中的“绿色食品岛”,物流市场应是其题中之义,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各类产品只有通过商业渠道与市场连接,才能形成强大的生命力。

二、编制商业专项规划的原则

商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划布局上的全局性。布局上的全局性是商业规划的首要原则,在考虑商业布局时,既要考虑*原有的商业营销氛围和现有网点布局,也应当考虑未来产业,尤其是旅游业以及各类人口的导入和流向;既要看到*目前商业网点的空白区域,也要了解、研究周边地区尤其*中心城区商业网点的强大辐射力对*商业的影响;既要注重与生态岛区相匹配的投资形象,也要克服功利主义倾向,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二)规划定位上的准确性。要过细研究在*生态岛区建设前提下商业业态、网点规模等的变化,力求准确定位,对现有商业的体制结构、业态实施战略战术进行调整,避免过高定位或过低定位;要过细研究*未来发展各个阶段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态势,进行适时定位,及时满足*产业进步和功能扩展的需要,避免过早定位和滞后定位。

(三)规划理念上的先进性。先进的规划理念,可以有效指导商业的布局和建设,推动商业品位的提升、高水平的发展,真正适应时代和实际的需要。因此,商业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确立先进的规划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化综合性生态岛区的特色。要在规划编制中,实行开放式、市场化运作,引入规划方案征集、招投标等竞争机制,积极借鉴和学习国外和其他地区先进的规划理念。

专项工作方案例7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局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河南省旅游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寇武江

副组长:周保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周耀霞担任,办公室成员:杨光、刘凯、高翔、赵淑徽。

二、审核范围和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档案;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局领导作动员讲话,传达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登记阶段(20XX年4月11日-6月30日)

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逐卷逐页审核档案,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核登记工作。

(三)调查核实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四)组织认定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五)问题处理阶段(20XX年9月1日一9月20日)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六)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增强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范文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吕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新标准和要求,对现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整理,突出准确核实干部档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对所有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在达到中组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档案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实施范围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现职干部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47号)要求,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对干部档案材料短缺的,要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XX】39号)要求限时补充完善。还要注重把那些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材料及时收集归档。二是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未认定的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晋组通【20XX】12号)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吕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身份”审核认定表》,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有关依据,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三是按照中组部新的标准对各单位所属干部档案进行一次规范化整理。

四、审核要求

1、对每卷干部档案都要逐项逐页认真核对,做到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填写规范,分类准确。

2、缺少的干部档案材料应全部收集归档,确实难以收集补充又没有材料可以替代并且不能重新制作的,需由材料形成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干部档案。

3、整理装订必须严格标准,统一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档案卷夹(具体按晋组通字【20XX】2号文件执行)。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案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的要求,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审核整理。

5、档案目录统一用EXCEL表格打印。

五、时间安排

20XX年1月至2月,制定方案并安排部署;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具体审核整理;20XX年7月,各单位自查总结,上报吕梁市委组织部;20XX年8月至9月,吕梁市委组织部检查;20XX年10月,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和干部身份的认定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乔云(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杨有毅(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郁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曜(市教育局局长)

顾永寿(市人才市场主任)

成员:董纪先(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科科长)

王宇平(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晓霞(市人才市场副主任)

任建东(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各单位管档人员

各管档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切实维护档案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对干部档案要逐项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和主要领导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档案人员不能评为称职。对不按政策认定“三个时间”和“干部身份”,档案材料造假,内容涂改不予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晋组通字【20XX】38号文件精神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此次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强化落实。市委组织部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不合格,并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档案审核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范文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本所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全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民族、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所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并将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备案。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务必签字确认。

(四)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必须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干部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重新制作、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党支部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的、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予提拔或重用。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九)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毕节市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建礼

副组长:侯尚军彭佑文吴凌

成员:黄朝俊徐琴陈劲王传礼陈秋萍黄亚军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实施。

专项工作方案例8

为加强“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决定成立市城管执法局“四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由沈定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组长:衡准

副组长:雷国炳、刘小龙、姜河、曹勇、赵嗣兵

成员:沈定超、白彬、龚和华、梁晓波、陈绍荣、郭小勇、吕佑良

二、整治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内容:

1、色彩污染治理。集中整治市城区底层商铺店面装修中改变建筑立面色彩,设置与色彩、建筑立面、装饰环境不协调的店招广告,以及在建筑立柱上乱涂乱画现象,恢复建筑本色。尤其要加强前期控制,坚决制止店招店牌未经审批就进行商铺店面装修的行为。

2、店招广告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店招广告粗制滥造、未经审批设立、店招广告中设置经营内容、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3、卷帘门专项治理。集中拆除责任范围内临街新建建筑底层卷帘门。设置不锈钢拉闸式卷闸门,鼓励设置玻璃橱窗。

4、实体围墙专项整治。集中拆除实体围墙,设置生态绿篱或艺术性强、景观化、高档的栅栏围墙,并栽植藤蔓式植物,如蔷薇、玫瑰等。

(二)整治时间安排:

1、色彩污染专项治理: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

2、店招广告专项治理: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3、主要街道临街卷帘门专项治理: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4、实体围墙专项治理: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整治责任划分

各执法大队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按时完成市城区(船山区)整治工作,要主动联系船山区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市城区(船山区)“四项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新晨

四、考核评比

局“四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检查、评比,对任务完成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效果差、工作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

五、整治要求

专项工作方案例9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市以案促改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使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

二、基本原则

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紧紧扭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5个环节,加强督促指导,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促进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高效开展。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浓厚干事创业的氛围。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帮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达到查处剖析一案、警示教育一片、有效治理一方的治本效果。

三是搞好结合融合。要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总体布局之中,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实施“党建+”行动结合起来,以工作成绩体现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有效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抓、双提升”。

三、重点工作

此次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时间从8月18日至11月30日,约4个月,结合中心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净化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机关政治生态。

(一)开展警示教育(8月18日至8月25日)

以中纪委和省纪委、省自然资源厅、市纪委等印发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自然资源系统以案促改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等为基本教材,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支委扩大会、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贯穿全年,不断增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微信群等平台,经常剖析全省、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达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的效果。

(二)查摆剖析问题(8月26日至9月15日)

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情况。二是聚焦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责情况,以及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典型案件,敢于正视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剖析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注重查找主观原因、剖析思想根源;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认真进行整改(9月16日至9月30日)

党员干部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和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要求,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机制(10月1日至10月16日)

针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

(五)总结巩固提高(10月17日至11月30日)

进行以案促改工作总结,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个人学习笔记、文件图片等资料。党员干部的以案促改工作总结统一交党支部保存,扎实做好迎接局机关单位及其他以案促改工作检查的相关准备。

四、落实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编研中心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以案促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以案促改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督导。

(二)搞好统筹协调。在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分工负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结合中心的具体工作同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实。

专项工作方案例10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2020年4月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发两个通报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为学院发展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深化认识和切实整改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通过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强化教育警示,查摆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制度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实现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支部会议、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学习,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对照检查学,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注重舆论宣传,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防的良好氛围。对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启动“以案促改”工作。

(二)警示教育。组织学院党员干部召开专题警示大会,突出赵正永案特点,结合我省教育系统查出的重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违纪违法案件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个人思想、作风、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中汲取教训,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自警自省、触及灵魂,坚守底线、不碰红线,提高自身免疫力。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内容,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提升教育实效。

(三)查摆剖析。对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查摆存在问题,剖析案发原因、过程和危害。学院要对照两个通报精神,围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要求的6各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对暴露出来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认真查找贯彻落实上级和**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强化党内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学院班子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的问题,深入查摆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日常管理、内控机制、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思想观念、纪律规矩、社交圈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思想、生活、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发言材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问题整改。根据查摆剖析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个性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全员参与,主动接受监督。

(五)建章立制。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做到制度建设全覆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政治自觉。学院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讲忠诚的高度,深刻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着力在案发原因剖析、重点领域防控、关键环节预防上下功夫,真正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通过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尊崇意识、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把思想建党同制度治党有效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成果转化,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

(二)夯实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做到组织有力、措施得力、成效给力,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