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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细则模板(10篇)

时间:2022-09-25 01:48:03

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例1

1、每个小组设正、副两名组长,正组长负责学习,副组长负责管理纪律和卫生等其他事项。

2、正组长要督促小组学生一起完成学习任务,给小组学生分配具体的学习任务并帮助学生确定知识的展示的方式,负责本组的上课纪律,评价本小组学生的上课表现,周末汇总报给学习班委。

3、副组长要明确小组每天的工作任务,带领和督促组员完成卫生打扫等任务,监督组员执行学生一日常规,制止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生。

二、小组考核办法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捆绑考核。考核分三大块:文化学习、文明守纪、完成任务。采用积分制,每周一评。

文化学习包括学习行为表现(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堂纪律等)和考试成绩两部分,文明守纪指平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完成任务指完成值日、卫生打扫等任务的情况。

三、 学习行为表现考评细则

一节课一考评,一天一统计。用积分统计自己负责的5位同学一天参与小组合作学习及展示的成绩,排名次。考评共分五项:

①课堂发言:发言一次加1分,得到老师的特殊表扬再加1分;回答错误不加分。

②课堂展示:展示一次加1分,有解题方法的总结或得到老师的特殊表扬再加1分;展示错误不加分。

③组内讨论:积极参与组内讨论的,一节课1分;不积极、不参与该项为0。

④完成任务:对老师或组长分配的学习任务(课堂练习、课外作业、假期作业等),不能及时完成的扣1分,情况严重的扣2分。

⑤违纪:在小组学习过程中,讨论和问题无关的、注意力不够集中、纪律差的每次扣除1分,老师点名批评的每次扣除2分,一节课结束后由组长记录。

三、考试成绩

在各种考试中,小组一人均分与班级人均分的差值直接记入小组总积分。此项积分由老师统计。

四、文明守纪考评标准

1、在班级有违反纪律行为的每次扣1分。

2、违反纪律被学校通报(含学生会公布)的每次扣2分。

此项积分由纪检委员统计,每周末报给班长或副班长。

五、完成任务考评标准

1、卫生打扫及时、干净,保洁做得好,受到老师表扬的,相关责任人每人加1分。

2、卫生打扫不及时,保洁不好的,扣相关责任人每人1分;被学校扣分的,扣相关责任人每人2分。

此项积分由卫生委员统计,每周末报给班长或副班长。

小组考核细则二一、学习方面

1、作业:

作业完成优秀者经科任老师提出加5至10分;

作业未完成者扣10分(按科计算)包括背诵作业,

作业完成质量差者经科任老师提出扣5至10分;

抄作业或者把作业借给别人抄者,一经查实各扣10分,并写出书面反思500字,当全班同学的面公开保证。

作业未带者,按没有完成计,并责成课代表第二天收齐。

2 、课堂小测(主要针对基础知识的测试):

小组1-4号的同学90分达标,5号同学80分达标,6号60分达标,

凡达标者,为小组赢得5分,

1-4号同学考100分则双倍加分,

5号同学达到90分即双倍加分,达到100分而3倍加分,

6号同学达到80分即双倍加分。达到90分则三倍加分,达到100分则4倍加分。

如有科任老师具体规定则按老师规定执行。

对于未达标的同学

1-4号低于90分扣5分,低于80分扣10分,低于70分扣15分,不及格扣20分。

5号低于80分扣5分,低于70分扣10分,不及格扣15分。

6号不及格扣5分。

测试作弊的小组,扣小组30分,全组补考。

如有科任老师另行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3、课堂回答:

对老师课堂提出的思考性问题,抢答正确每人次奖5分,抢答错误不扣分,

而对必须掌握的规定性的题目(作业的口头提问检查),每组的1-4号同学答对得5分,

5号6号同学答对得10分,答错扣分则反过来。

4、日日清工作:

对于当天课堂提问没有完成或者习题改错没有完成的同学,课后由组长督促、课代表检查其当天完成。

推迟到第二天不完成者双倍扣分,

第三天则三倍扣分,

以此类推,直到周末将具体任务移交级家长督促,并在下周一到校检查完成情况。

5、综合性的阶段考试:

以各组成员在年级上的进退名次相加确定各小组的名次。

6、课代表:

所负责的科目中,如在每一次年级组织的考试中班级成绩取得年级前三名的,加10分,在年级前6名加5分,在7至10名扣5分,11至14名则扣10分,并责成与老师联系,为下一阶段该学科提高成绩做好工作。

课代表本人该科没有达到个人标准的则加倍扣分。

二、其他方面

1、纪律:遵守好班级及学校其他方面日常的规定:如吃饭、跑操、个人卫生,对于违规的同学,学校扣1分,小组当日考核扣10分。

2、特长生活动:参加学校活动小组的同学,每天活动为小组考核中计入5分,缺勤则扣5分,周末奖惩计10分。

3、班级学校的活动:

为班级的即时的服务性工作出力的同学,(如周末为班级板报放弃休息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的各项考试、比赛的同学,(如越野赛、拔河比赛、摄影比赛、假日里社区活动等其他一切学校组织的活动),视成绩情况分别奖或罚。

4、卫生工作:每日由卫生委员检查学生桌洞,卫生不好的学生每人次扣5分,列入小组考核。

5、总结:

小组考核每天总结一次,由小组长或者小组记录员负责即时记录,并在放学前交由纪律班长班级公示,确定当天的小组排次。

放学前不能及时上交记录情况者,则本小组轮为最后一名,负责值日,并在第二天上课前把成绩上交班级公示以备记录

做好每日记录,一周一总结,一个月一评比。

三、小组奖惩

1、每日总结:确定成绩不佳的三个小组分别分担班级室内、防区、楼梯及其他卫生区的任务。

2、每周总结:表扬前三名的小组,并为小组发放优胜红旗一面,小组成员人人有份,记入个人的擂台赛成绩。

3、每月总结:并结合当月的阶段个人在年级上的进退成绩排出名次,综合平时记录及考试成绩,按名次各小组自己选择座位。顺序按照小组的名次。

4、奖惩派送1:尊重并执行各科任老师根据各科特点做出的奖惩作业的规定。

奖惩派送2:所有小组考核成绩都是期中期末评优的参考依据。

奖惩派送3:家长委员会成员利用外出机会为学生提供外地的特产供大家分享。

小组考核细则三为规范班级学生学习行为、日常行为等,以小组为评价单位,通过小组成员互相学习监督,展开合作,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提高个体的学习动力和能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达到完成的教学任务的目的。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考核细则例2

一、 组织领导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监测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原则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评方法

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分两项考核:一是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30%。二是效能与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评,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70%。

(一) 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

被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查到并被通报的,扣30分

(二)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考评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工作落实情况、执行制度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监督网络建设及监督情况、处理群众投诉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情况。

2、考评办法

对照考评标准自评,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检查考评和局效能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评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作风效能考核细则二一、考核对象

办公室、产业科教科、法制科、经营管理科、农技110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粮棉站、蔬菜办、农机管理总站、特产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

二、考核内容

执行纪律、廉政建设、服务企业、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三、计分办法

执行纪律30分,廉政建设20分、服务企业20分、行风建设10,效能建设20分,总分为100分。各单位考核实际得分乘以15%后计入综合考核分。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特色,获得区级以先进单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推广的,按照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法规定直接加分。

四、考核程序

1、自评申报。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考评,并填写《衢江区农业局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细则(考核评分表)》,向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申报。

2、组织核查。由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3、结果应用。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结果计入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相应分值。

作风效能考核细则三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公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根据《***地区》,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以提高机关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目的,通过考评实现各级机关干部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两个率先奋斗目标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考评单位效能工作原则;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的原则;三是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考评单位积极配合。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实行分级考评制。一是*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评。二是各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各科室、下属部门进行考评。

三、考评对象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直各部门、单位、驻库各垂管单位。

四、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实行100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内容:

《****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细则》附后。

五、考评方法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以日常督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受理群众投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件等为考评的重要手段。其中,日常督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以检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作为扣分依据。

(一)日常督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委、政府重点督办内容,县领导重要批示,县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自治区、地区及县有关规定,对县各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二)明察暗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民-主评议。由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对各办事窗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四)受理投诉。***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受理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投诉,并进行查处。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对考评排名前3位的乡(镇)、排名第1位的农牧场、排名第1位的街道办事处及排名前15位的部门、单位,由县委、政府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考评排名后2位的乡(镇)、排名最后1位的农牧场、排名最后1位的街道办事处及排名后10位的部门、单位,由县委、政府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分管领导对这些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向*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经**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建议上报**、**。

(四)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评结果除运用上述考评办法外,由**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考评纪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三)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

考核细则例3

根据《无锡市工商局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中关于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的要求,现就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实行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和以提升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创优动力,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

1.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创新、创优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奖金在分配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奖励依据和结果在OA办公系统公示,全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二、奖励办法

(一)增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年度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级考核认定并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增发绩效考核奖金。其中,独立(自主)完成加分项目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20xx5000元;由牵头部门完成加分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符合创新、创优条件,因申报限额未予申报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可视情增发绩效考核奖金。

3.有其他符合增发绩效考核奖金项目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二)扣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部门工作扣分影响单位总成绩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不到位被追责,有负面影响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影响单位考核成绩的,当事人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所在部门领导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三、其他事项

市局领导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则,参加分管部门绩效考核。

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在市财政核定奖励总量内先行发放或扣减,余额按比例、按人兑现奖励。具体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数额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提出建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二为强化各街道、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和《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奖惩细则。

一、奖惩对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统计排名,对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门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核评价和区域评价排名第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排名位居末位的单位和人员视情予以通报、处罚和实施行政问责。

二、奖惩内容

(一) 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3-7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8-11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街道城市管理当月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

3. 当月排名位居全区末位的街道,扣缴区对街道下拨经费3万元,由街道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年度内连续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长说明情况,若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实施行政问责。

4. 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责任心不强,与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动,或对督查考核组下达的整改任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组可书面向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由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调整中队人事的建议。

(二)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的奖励与处罚。

1. 建立单位履职保证金制度。按照区财政每年下拨环卫、市政、园林、治尘办的部门维护经费总额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经费总额的1.5%计提履职保证金,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全额返还,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调剂平衡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其他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2. 当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评中排名第一的,履职保证金全额返还原单位,其中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排名第一的,奖励8万元,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当月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区区域评价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城管局8万元,奖励城管督查考核组5万元。如出现全市排名并列情况,则以并列单位个数折扣奖金数额。

3. 环卫、市政、园林、城管执法大队及治尘办当月成绩未进入全市前二名的,按当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对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计算,不足的按0.5分计算),扣除当月履职保证金总额的8%,直到扣完为止。所扣保证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4. 当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扣缴区对该单位下拨经费3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或季度总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三) 对街道爱卫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爱卫工作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参评市爱卫工作先进单位;3-5名推荐参评区爱卫工作先进街道;6-10名为区爱卫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连续二个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实施行政问责。

三、奖金安排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市对区下拨奖金全区统筹管理,区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月度考核奖励经费根据本细则制表,送区城管督查考核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区长审批后发放。各单位所获奖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维护和工作经费,30%用于奖励相关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三1.目的 为实现部门各项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职能,通过绩效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估部门各岗位任职员工的工作业绩,指导员工高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员工素质提升,按照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理念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2.月度绩效考核

2. 1考核内容及权重

员工月度考核的内容由重点工作、事务性工作和制度执行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占40%权重,事务性工作占55%权重,制度执行占5%权重。

2.1.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为除日常事务性工作外,根据当月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岗位的职责范围,经讨论和工作分解后,由部门负责人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下达给任职员工的具体工作任务,从员工完成任务的时效、进度和质量方面来考核,体现岗位工作对部门月底工作计划的直接支持功能;

2.1.2事务性工作

事务性工作着重考核员工全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否符合岗位规范要求,从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独立性、合理性等方面考核;

2.1..3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制

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员工着装规范、公司礼仪、考勤及公司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

2.2. 考核程序

2.2.1 绩效规划

2.2.1.1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每月初由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和分解当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点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员工工作评估反馈;并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形式下达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月度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本期阶段结果

责任人

要求及注意事项

2.2.1.2 拟定岗位绩效合约:岗位任职员工收到部门下达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当日,拟定本岗位的《月度绩效合约》,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2.1.3 沟通确认:部门负责人在2日内安排与下属就拟定的岗位《月度绩效合约》进行沟通,重点沟通确认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阶段结果的理解是否一致,描述是否明确、清晰,权重分配是否合理等;双方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

2.2.2. 跟踪与辅导

部门负责人应观察任务执行的过程,跟踪各岗位的工作进度,对各岗位工作表现予以记录,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辅导和纠正。

2.2.3工作评估

2.2.3.1 各岗位任职员工于每月30日(双休日顺延,下同)对本月工作表现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填写《月度绩效合约》(见附件1)的具体完成情况栏目,结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并报部门负责人;

2.2.3.2部门负责人收到评估表后2日内对各岗位员工当月业绩表现进行评价,并对各项内容作出相应的点评(指明工作的亮点、指出改善之处)。

2.2.4反馈

2.2.4.1部门负责人在月度绩效规划会中综合分析部门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点评各下属上月工作业绩,对比员工自我评估与部门评估间的差距;

2.2.4.2在会后与员工进行沟通、反馈,重点在于肯定员工的成绩、指出须改善之处,共同探讨改善的方法,并就预期的结果达成一致,列入下月的绩效计划。

2.3考核结果的计算与运用

2.3.1考核结果的产生

以部门评估得分为员工当月各项工作考核得分,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当月绩效考核得分=重点工作得分+事务性工作得分+制度执行得分

2.3.2 考核结果的运用

2.3.2.1 月度奖惩

A、90分月度考核得分 95分,减发1-3%月浮动工资;

B、85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减发10%月浮动工资;

C、80分月度考核得分85分,减发15%月浮动工资;

D、75分月度考核得分80分,减发20%月浮动工资;

E、70分月度考核总得分75分,减发30%月浮动工资;

F、65分月度考核得分70分,减发50%月浮动工资;

G、低于65分(含),减发1-12个月浮动工资。

2.3.2.2 月度工作改进:对员工当月表现突出部分予以肯定,将员工月度工作不足之处与员工进行沟通,提出改进意见。

2.3.2.3 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3. 年终综合绩效评价 员工年终综合绩效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工作业绩评价、绩效行为评价,其权重分别为60%、40%。

员工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业绩评价60% + 绩效行为评价40%

3.1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

年度工作业绩评价 = (月度工作业绩评价)/12

3.2绩效行为的评价

绩效行为评价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以《绩效行为评估表》(见附件2)的形式,通过被考核人、同事、上级的评价,最终得出被考核人的该项评估得分。其中各评价人的权重分别为:部门负责人0.5,其他有业务关联的同事0.4,自评0.1。

3.3 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细则例4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管理和工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行政、教学和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人事处、院办、监察室、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院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办法,裁定考核争议和申诉事项,指导与协调各部门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作为一个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的管理、工勤人员和人事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及以上干部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管理和工勤部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考核见《教研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五、考核等级标准

备注: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各考核小组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考核文件,做好考核动员工作。

(二)个人自评。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三)各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基础上,形成部门考核意见和等次意见,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考核委员会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评议、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报学院考核领导组审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二学校食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窗口,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全体师生,顺利开展工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听从指挥 服从安排(10分)

食堂人员受校长和总务处的直接领导,在食堂负责人的分工下进行工作,要坚决服从管理,服从分工(包括临时性任务),无理顶撞,不接受任务一次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若有意拖延,工作懒散的,不按要求做好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切配、清洗、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

二、履行岗位职责(23分)

1、按时上、下班,生病必须请假。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随便旷工扣5分;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2、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料,爱护公物,爱惜粮食。否则,扣25分。

3、严禁用食堂东西做人情,拿东西送人情者,每发现一次,扣25分,并扣罚当日工资。

4、严禁外人进入加工间,否则扣2分。

二、卫生管理(30分)

1、工作服穿戴必须卫生、整齐,未载帽一次扣1分,未穿工作一次扣2分,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随地吐痰,若出现一次扣除2分,更衣室内不准有个人生活用品。违者扣13分。

2、餐具实行一顿一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未清洗一次扣15分,未消毒一次扣15分,未作消毒记录扣2分。饭后清理卫生,餐具应摆放规范整齐,未打扫一次扣5分,摆放混乱扣12分。

3、对加工的食品存放实行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按规范操作,否则扣25分。

4、粗加工、切、配、烹调、分装、送餐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 否则扣13分。

5、每周至少大扫除一次,清除卫生死角的存在。未打扫一次扣5分。 三、安全工作(24分)

1、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每餐进行留样,并认真存放在留样柜中,如有一次/样,扣15分,未入留样柜扣3分。

2、预防食物中毒,如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并扣当月工资、辞退及追究责任。

3、在上级领导来校检查中,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领导指出的不足或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顶撞一次扣4分。

四、团结协作(5分)

同志之间搞好团结,不得闹情绪,不拉帮结派,不在背后说人坏话,有意见当面提出,不无理争吵,若发现一次扣25分。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三第一条 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为了提高我校后勤管理的效率,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正确评价后勤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状况,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学年结束前。

第四条 学校成立后勤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工作量 自己的常规工作和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每周记工作台帐,工作量以台帐为准。台账一周一交。(此项占总分的50%。由考核小组负责打分。)

2、服务态度

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踏实。任劳任怨,办事效率高;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师生满意率高。

3、工作能力。主要考核服务工作素质。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具有本岗位的上岗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熟悉本岗位及学校后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胜任本职工作,有临时处理问题的能力。

4、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益。具体表现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让学校师生满意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并且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加分项目

1、 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根据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加1-3分。

2、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奖励,按教师系列标准加分,依据学校相关科室登记为主。

(三)减分项目

1、师德考核依据教师系列考核标准考核。

2、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考核标准考核。

3、未完成、或拒不完成负责领导临时布置的任务,根据负责人提供的记录和建议,1次减1至2分。

第六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自我评价。被考核者于教职工测评前填写好《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交考核小组。

(二)班主任评分。

(三)各中层评分。按照《教辅工勤人员民意测评表》进行测评。

(四)后勤考核组测评。召开考核组成员会议,按照《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进行测评,此表得分占总分的50%。视个人表现,依据日常记录进行适当加分或减分。

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计算总分,审定考核等次。等次按照2:6:2比例分为一、二、三等,依据等次发放考核津贴。

(五)评分的计算

①后勤人员自评分按自评分数的10%计算。

②职工代表评分。在学期结束时,教辅工勤人员各人针对自己的工作情况作以总结汇报,然后职工代表给以打分,占40%

考核细则例5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分)

(四)遵守规章制度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优秀党员考核细则二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试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探索党员日常量化评定管理措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

(一)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热情。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将党员义务具体化,行为准则明晰化,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用数字量化衡量党员素质高低,使党员作用发挥好坏有明确尺子,党员评议有客观公正的标准。

(三)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将党员履职情况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从而增强党员的动力,鞭策、激励每名党员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三、参与范围

机关及下属支部在职党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

五、时间安排

每年进行两次量化评议。第一次量化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评议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六、方法步骤

开展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工作,按照学习教育、制定标准、建立制度、组织考评、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3月1日-15日)

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

第二阶段:制定标准(3月15日-20日)

1.制定量化考评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利于操作的原则,制定量化考评细则。

第三阶段:量化考评(6月、12月)

量化考评按照正面要求、反向考核、以扣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考评。

2.每2季度组织对党员量化考评一次,年度量化考评成绩为两次量化评议成绩总和的平均成绩。?

3.非党员干部职工参照本考评标准执行。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

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针对量化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结合。

优秀党员考核细则三1 目的

对公司党员写实考核作出规定,确保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写实考核的全过程。

3 职责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写实考核的咨询、指导,使其规范化和科学化运作。

4 工作程序

4.1 写实考核内容

党员写实考核的内容应反映在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方面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4.1.1 政治思想。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表现,参加政治学习的时间、内容、收获,遵守社会主义公德情况,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态度及表现。

4.1.2 党性观念。是否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执行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4.1.3 本职工作。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落实作业标准,积极完成生产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4.1.4 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责任区职工谈心、家访,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的情况。

4.1.5 技术业务。是否积极参加技术业务学习,在公司技术业务考试、比武中的情况。

4。1.6 写实考核的内容要翔实具体,重点突出,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来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应把廉洁、勤政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写实考核的重点。

4。2 写实考核的方法。

4。2.1 依据写实考核内容由公司党委按党员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等建立《党员写实考核簿》、《预备党员考察表》。

4.2.2 党员写实考核工作要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4。2.3 党员对照写实考核内容,每季进行一次写实考察,并由党小组长或培养人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

4.2.4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写实考察、党小组意见、群众反映和被考察者的实际表现,形成考核意见。

4.2.5 公司党委每季抽查一次,作为七一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4.3 写实考核的标准

4.3.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凡发生严重违纪、事故苗子和违法行为等问题,党内考核一票否决。

4.3.2 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对责任区内职工做到三必清、三必访、四必谈,对重点人每月至少谈心一次,保证责任区内职工思想稳定。

4.3.3 坚持结合实际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3.5 自觉遵守组织纪律,积极参加党内活动。

4.4 组织领导

考核细则例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处室、科室文明创建水平,规范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处室、科室是指扎实推进五型(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在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团队建设、创建氛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处室和先进科室。

第三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格评选。

第四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领导下,由厅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文明处室的评选范围: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铁路办、交建局、大桥指等所属处室(部门),南京交院、南通航院、省交通技师院所属机关处室。

文明科室的评选范围:厅属各单位所属科室(部门)(包括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所属科室、大队)。

第二章 考核标准

第六条 文明处室、科室标准:

(一)政治素质优良

理论武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型处室、科室创建持续深入。

思想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推进谈心交心活动,加强工作沟通和思想交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

作风建设。组织排查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建立作风建设联系点,征求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度,基层群众满意。

组织建设。重视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工作业绩显著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本处室、科室承担的工作。

履行职责。严格依据三定规定等赋予的职能,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明确界定工作界面,权责清晰,人岗相适,高效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绩效。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分解落实绩效目标;对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绩效显著。

创新创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业务工作拓展上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机制,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上有新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成效。

(三)服务能力提升

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按规定(更新)相关信息;实行行政(项目管理)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依法行政。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坚持按章办事,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自我评查,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运转高效。建立健全议事、考勤等制度,内部管理严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办事程序,内部运转协调,工作效率高。

服务优质。兑现服务承诺,创新服务举措,服务能力强;树立品牌意识,深化服务内涵,服务质量优;重视服务信息反馈,落实问题整改,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四)团队建设扎实

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内部决策科学、民主、规范;强化干部监管,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完备;注重职工业务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制度健全。

素质建设。注重理论教育,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高;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好;强化工作能力训练,干部职工学习力、适应力、执行力强。

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文化建设载体多样,活动丰富多彩,文明创建广泛深入;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状态良好,干群关系和谐。

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监控和廉政风险防范有效。

(五)创建氛围浓厚

氛围营造。加强文明创建宣传,创建理念深入人心;创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创建标识醒目,创建氛围浓厚。

环境卫生。办公区域环境优美,卫生设施齐全;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禁吸烟等现象。

文明礼仪。注重文明礼仪教育培训,提高个人素养,提升文明程度;个人仪表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着装大方得体;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节能环保。注重资源节约,推行绿色办公;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第七条 依据考核标准,制订《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团队建设、创建氛围五大项,总分100分。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一)业务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项;

(二)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行为,受到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加13分/次。

(三)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上级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次。

(四)在交通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有创新做法,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视情况加13分。

(五)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2分/次。

(六)其他被认定的加分事项。

第九条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出现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其他不宜参评的。

第三章 考核评选程序

第十条 厅创建办负责组建文明处室、科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厅办公室、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海员交通工会等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文明处室、科室的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

第十二条 文明处室申报程序:

(一)厅机关处室(部门)申报程序

1. 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自愿申报。

2. 申报。向厅创建办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处室申报表》。

(二)厅属单位所属处室(部门)按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报。

第十三条 文明科室申报程序:

(一)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自愿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科室申报表》。

(二)审核。单位对申报科室的自评报告和申报申请进行审核,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择优确定拟申报的文明科室名单。

(三)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申报的文明科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申报。单位将拟申报的文明科室材料进行汇总,报送厅创建办。

第十四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程序:

(一)初审。厅创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考核。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的处室、科室进行检查考核,依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三)审定。厅创建办按照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考核评选情况,提出文明处室、科室初选意见,报厅党组研究审定。

(四)公示。将拟命名文明处室、科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根据公示结果,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名义进行公布、表彰。

第四章 奖惩管理

第十五条 获得文明处室、科室的,给予以下奖励:

(一)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名义给予表彰,分别授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明处室(部门)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明科室(部门)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

(二)组织处室、科室全体人员荣誉疗休养一次。

(三)在评选年度的年度考核中,以处室、科室全体人员20%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

(四)根据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室、科室全体人员一次性年度奖励。

(五)作为处室、科室人员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优先安排处室、科室人员考察、脱产学习(培训)。

第十六条 对连续3届获得文明处室、科室称号的,命名为文明处室、科室标兵,并颁发牌匾。

第十七条 厅属单位所属处室、科室(部门)创建文明处室、科室的创建率低于80%的,不得申报省、部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等评选;创建成为文明处室、科室的总数达60%以上的,优先推荐参加省、部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等评选。

第十八条 对发生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直接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并收回牌匾。

对发生第九条规定情形之外的问题,经查实已不符合文明处室、科室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责令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整改不力的,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并收回牌匾。

第十九条 被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的,从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参加文明处室、科室评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申报文明处室、科室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材料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厅创建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江苏省交通厅文明处科室考核标准及评选奖励办法》(苏交政〔20xx〕172号)同时废止。

文明科室考核细则二为了优化、亮化、美化工作环境,全面融入自我加压、奋力爬坡、超常发展、再树形象的工作大局,特制订灌云质监局创建卫生文明科室考核细则。

一、卫生文明科室的考核对象

办公室(含文印室)、会计室、稽查队、情报室、锅安科、质检所、计量所。

二、卫生文明科室的考核区域

(一)办公室:

1、办公室内外;

2、文印室内外;

3、五楼会议室室内外、小会议室室内外;

4、局长办公室室内外。

(二)会计室:

会计室办公室内外

(三)稽查大队:

稽查队办公室内外

(四)代码办:

代码办办公室内外

(五)特设科:

特设科办公室内外

(六)质检所:

质检所办公室内外,走廊、楼梯道

(七)计量所:

计量所办公室内外,走廊、楼梯道

三、卫生文明科室的考核标准(按百分制计算)

(一)室内卫生(70分):

1、办公桌面井然有序得15分;办公桌面不太整洁的扣2分,办公桌面混乱的扣5分;

2、文柜档案规范整齐得15分;文柜档案不太规范、不够整齐的扣2分;文柜档案不规范、不整齐扣5分;

3、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无痰迹得15分;地面不太干净整洁但无烟头、无痰迹的扣2分;地面不干净整洁的扣5分,有烟头或痰迹的,每发现1个(处)扣2分;

4、窗明几净得15分;窗不太明、几不太净但无明显灰尘的扣2分;有明显灰尘或污渍的扣5分;

5、墙壁不乱贴、乱挂、乱画、卫生清洁的得10分;墙壁乱贴、乱挂、乱画、不卫生、清洁的扣5分。

(二)室外卫生(30分):

1、走廊干净整洁得8分;走廊不干净的扣3分;

2、墙壁无污渍得8分;墙壁有污渍的扣3分;

3、窗户无污渍得6分;窗户有污渍的扣2分;

4、走廊通道无烟头、痰迹,痰盂清洁得8分;走廊通道有烟头、痰迹,痰盂不清洁的扣5分。

四、卫生文明科室的检查时间

全局卫生文明科室的检查时间,统一定在每周一上午8时30分组织检查。

五、卫生文明科室的考核办法

1、卫生科室达到本细则第三项考核标准、得分在前2名的通报表扬,奖卫生科室流动红旗一面;

2、卫生科室达不到本细则第三项考核标准、得分在最后2名的黄牌警告,罚卫生科室流动黄旗一面;

3、本月连续3次获创建卫生科室流动红旗的奖该科室60元;季度内累计获流动红旗10次,奖该科室180元;年内累计获流动红旗32次以上的奖该科室300元,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单位的优先条件;

4、本月连续2次受到黄牌警告,罚该科室40元;季度累计受到5次黄牌警告,罚该科室100元;年内累计受到黄牌警告20次以上的科室,罚该科室200元,年终不得参加综合评优。

六、创建卫生文明科室工作由局长挂帅,夏兴伦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协助实施。

七、创建卫生科室的考核细则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文明科室考核细则三为加强机关文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创建文明机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水平的监管效率促进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决定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科室工作。

一、文明科室标准

《文明科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为文明科室考核评选基本标准,实行百分制考评。处室自查自评后总分在90分以上方有资格申报文明科室。考核采取扣分制。凡检查、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之处,按规定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其满分值。

二、文明科室考核办法

文明科室实行每季一评,年终总评的方法。

1、每季度各科室按《文明处室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评分,由局创建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评选出每季度的文明科室,并在局内进行公示。

2、年终各科室根据《文明科室考核评分表》,自查自评,符合考核条件的,可向局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申报(申报处室需要报送创建文明科室总结、申报表以及提供有关基础台帐)。

3、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申报科室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征求其它科室的意见,并充分听取管理相对人和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4、文明科室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占最终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占最终考核分的40%,两者结合起来作为各科室的最终考核得分。

三、奖惩

对评上的文明处室,授予文明科室称号,挂文明科室牌,并按局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季度考核不满85分的科室或有违纪违法受处分的,由局创建领导小级予以摘牌。

附:文明科室必备条件

1、在科长(主任)的带领下,科室全体成员能自觉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精神文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2、科室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党风和勤政廉政优政建设,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自觉执行上级及本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3、认真制定创建文明科室的规划和实施意见,自觉按照文明科室的标准及本科室的职责开展工作。做到科室之间工作不扯皮、不推诿、不拖拉,积极主动,协同配合;科室内部同志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执行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科室全体成员牢固树立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搞好监管服务的思想,为基层单位、为管理相对人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热情、礼貌、耐心接待每一位来机关联系工作、办理事务的同志。

5、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服务,优质高效,主动、积极、全面完成科室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文明处室:

考核细则例7

第二条、建立一套能够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业绩、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效果的考核体系,是实施公司《企业三项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重要措施,通过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主要是检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证、贴近、融入三个方面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支部是否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从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坚持以人本,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是: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没有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能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各项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3、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大问题。

4、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问题。

第三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方法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按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共分四大项,分值为50分,一、三项各为15分,二、四项各为10分。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本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同步奖惩,按标准考核实际得分,多得多奖,同时兑现。

第七条、为鼓励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创新,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条、由党总支组织相关部室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对发生否决条件的单位,只记考核得分,不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单位,才可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

第四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管理

第九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群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十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思政部,主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考核细则例8

一、计生专干每月考核采用个人实绩考核与各村实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其中个人实绩考核占60%,各村实绩考核(驻村干部平均值)占40%。

二、个人实绩考核内容:

1、应对上级考核的奖惩

被省市县暗访或考核,顺利通过的,奖500元,顺利通过且成绩列全县前三名的,奖20xx元;暗访或考核过程中发现业务工作差错或与部门间沟通不好,导致全乡倒数三名的,扣3个月考核奖,导致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扣6个月考核奖,取消年终奖,同时按青委办[20xx]16号文件进行处理。

2、经常性工作的奖惩

①人口出生与上报。做到每月与公安户口、民政结离婚登记,每周与卫生院出生登记、预防接种等26种资料的核对,全面收集出生信息,做到当月出生人口当月上报,否则,计划内出生漏报一例扣100元,计划外出生漏报一例扣300元。

②孕环检工作。按县考核时间达到96%以上的,奖1500元,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孕环检率低于90%的不奖不罚。另外,孕环检对象到乡参检,无故推脱不检的,发现一次扣50元;孕环检对象参检后未登记的,发现一例扣100元;孕环检时查出计划外怀孕的对象未及时向片里汇报落实人员监管致使怀孕对象逃脱的,该怀孕对象由责任人自行追回落实补救措施(费用自理),如追不回的,扣责任人500元,若怀孕对象计划外生育的,责任人承担三分之一的社会抚养费,逐月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并通过评估从严追究责任。

③帐册管理。要求:一是3月底前完成18-49周岁育龄人员管理档案(分未婚男性、未婚女性、孕环检、结扎四类)的清理和与卫生院01-20xx年出生情况的核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无差错的,奖1300元,漏管或多管1例扣100元,二是4月份起,要求当月发生的新婚、离婚、四术、出生等情况及时上册上网,同时将情况全部反馈给驻村干部,做到信息准确率100%,统计误差率为0,否则,因信息动态管理不及时或因操作不当影响工作的,一次扣200元,每少上册上网一例或少反馈一个扣50元。

④宣传摸底。要求每月提供宣传资料帮助驻村干部或计生服务员更新村计生宣传栏;每半年每村育龄妇女大会至少要参加1次以上;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每村每半年至少要发放1次以上;每月进村入户调查摸底、随访时间不少于8天(每村至少一天);每月对村级服务员培训至少一次以上;否则,每少一次扣50元。

⑤行政执法。要求对违法生育对象立案及时,执法文书规范,起诉结案按时,否则,一例扣50元。

⑥公章管理。要求公章按乡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一是公章实行经办人签名登记;二是需要用章的一律先由村委、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盖章;否则,属违约、应征、应落实措施、应孕环检对象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擅自盖出的,除一次性扣工资200元外,应交金额由盖章人承担,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⑦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外出对象管理率98%以上;二是外来对象信息反馈率达95%以上;三是外出违法怀孕对象,接到通报后汇报及时;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的扣50元,不及时汇报的每例扣50元。

⑧乡村基层。要求村村建立计生领导小组和计生协等组织;计生活动室规范;建立好党员联系重点户制度;否则,少一项扣50元。

三、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村级专干考核细则二各村(社区、管理处):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提高专干的综合素质,督促村专干履行职责,充分调动村专干工作的积极性,夯实村级人口计生基础工作,特对村级计生专干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政策工作(10分)

1.学习和宣传政策情况(5分)。主动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并能够熟悉地掌握相关知识,大力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便捷育龄群众的,记满分。因政策掌握不全,解释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到镇办理业务引起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2分,造成上访现象的,每例扣5分。

2.工作作风(5分)。能够经常主动深入群众当中了解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育龄群众,做到情况熟悉,底细清楚,政策宣讲到位,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记满分。不经常深入群众,底细不清的,每例扣1分。不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反应强烈的,每例扣2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1.卫生工作(2分)。能够经常保持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等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干净整齐的,计满分。办公场所布满灰尘,物品摆放无序,杂乱无章的,每次扣1分。

2.资料管理(4分)。能够及时完善好相关资料,分年度做好资料并入档整理,且保存完整的,记满分。年度资料整理不规范,不齐全,造成资料遗失的,每次扣1分。重要机密资料乱放,造成泄秘,影响工作成绩的,每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3.到岗履职(2分)。能够认真遵守村级规定,按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应良好的,记满分。不遵守工作要求,不按时上班,干部群众反应差的,每次扣2分。

4.服从安排(2分)。能够主动向村两委领导汇报全村计划生育情况,平时能够争取领导的支持,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的,记满分。工作不主动,汇报不及时,领导不支持的,记0分。

三、业务工作(50分)

1.工作报表(10分)。能够按照全镇统一的时间参加报表,做到信息准确及时,无漏报、瞒报、错报等现象的,计满分。每错报一例信息的,扣2分。每漏报一例新婚的,扣2分,漏报一例出生的,扣3分,漏报一例节育措施的,扣1分,漏报一例孕情的,扣1分,漏报一例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的,扣1分。本月的漏报、瞒报、错报信息计算日期以下月报表日期为截止时间。

2.信息完善(10分)。认真做好各项信息记录的完善工作,计生办每月在工作例会上进行检查,工作手册能够按月在报表前填写完善的,记满分。不能按月填写的,每次扣2分,错登、漏登或不符合逻辑的,每处扣1分。

3.流动人口管理(10分)。认真做好流动人员调查摸底,督促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且定期寄回环孕检证明,加强对流入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进行环孕检的,记满分。对流动人员底细不清,每出现漏报一例的,扣1分,出现信息错误的,每例扣0.5分。

4.技术服务(10分)。加大技术服务宣传力度,及时督促计生对象落实节育措施,认真组织重点管理对象按时参加环孕检,切实做好药具管理的,记满分。除生理情况或其它原因以外,落实节育措施不及时的,每例扣1分,因为宣传工作不够,避孕节育措施不到位,造成政策外怀孕的,每例扣1分。组织环孕检工作不力,不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造成重点管理对象政策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药具管理不到位,发现有过期变质的,每次扣1分。

5.利益导向(10分)。大力做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能够按照镇计生办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使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的,记满分。凡是因计生专干工作不到位,底细不清,造成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以及虚报、错报骗取政策资金的,每例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加重扣分。

四、工作纪律(30分)

1.参加会议情况(5分)。能够按照统一要求,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例会或其它业务工作会议的,记满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工作落实情况(10分)。镇计生办交办的工作能够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记满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连续三次的扣10分,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3.配合工作情况(10分)。积极配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开展各项工作,能够按要求认真组织且效果较好的,记满分。工作不配合或组织不得力,影响工作成效的,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4分,造成负面影响的,加重扣分。

4.坚持原则情况(5分)。工作中能够讲原则顾大局,全面掌握所有育龄群众基本情况的,记满分。在办证或证明时,把关审核不严,造成计生办发证错误的,或在工作中讲人情,出具虚假证明的,每查处一例,扣5分,并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奖惩情况

1.做好上级迎检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完善工作内容,充分做好上级的各种检查、调研等工作,顺利接受省、市、县检查且各项指标达标的,分别加9、6、3分。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再分别加5、3、1分。

2.做好剖腹产结扎动员工作。凡是通过思想动员,使生育二胎的育龄妇女因剖腹产在手术中自愿落实结扎措施,且所落实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占全村剖腹产应结扎手术对象50%以上的,每例加1分,达到60%及以上的,每例加2分。其中纯女户剖腹产结扎的,每例增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3.纯女户结扎工作。主动做好纯女户思想工作,每落实一例纯女户结扎的,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4.发现政策外怀孕且外逃对象,并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经过思想动员使其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每例加5分。

5.在省、市、县工作检查中,因工作指标不达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9、6、3分,受到通报或处分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专干,并予以相关组织处分,且所在村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6.凡是群众举报经查实大月份政策外怀孕对象,而村计生专干未上报的,每例扣5分,两例扣15分,三例扣30分。

7.宣传报道工作。各村要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并加以宣传报道,奖励方式参照镇级目标考核方案。

8.各村计生专干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福田特色。如开展的工作被省、市、县认可并被推广的,年终考核分别加30、20、10(分),并按层级奖励村级专干3000元、20xx元、1000元。

六、考核使用

1.由镇分管领导和镇计生办主任、执法队队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各村(社区、管理处)计生专干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本考核方案每季度汇总评比一次,评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总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总分在7585分之间的为称职档次,总分在6075分之间的为一般档次,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档次。年终进行一次大评比,评出年度工作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比参照季度考核结果,结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对每位村计生专干的民主测评而确定。

3.评比结果与村级计生专干津贴、工资等挂钩。①每季度评定的前三名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其它优秀专干奖励100元/人;对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由分管领导分别找计生专干以及所在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扣发每月的计生津贴,并在全镇予以通报。连续两次评为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直接评定为年度不称职计生专干。②评为前三名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3分,由镇计生办奖励500元/人,其它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2分,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对评为年度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停发计生津贴200元;评为年度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3分,停发计生专干全年计生津贴。③所有考核结果且作为计生专干本届的主要工作表现存档。

考核细则例9

一、计生专干每月考核采用个人实绩考核与各村实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其中个人实绩考核占60%,各村实绩考核(驻村干部平均值)占40%。

二、个人实绩考核内容:

1、应对上级考核的奖惩

被省市县暗访或考核,顺利通过的,奖500元,顺利通过且成绩列全县前三名的,奖20xx元;暗访或考核过程中发现业务工作差错或与部门间沟通不好,导致全乡倒数三名的,扣3个月考核奖,导致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扣6个月考核奖,取消年终奖,同时按青委办[20xx]16号文件进行处理。

2、经常性工作的奖惩

①人口出生与上报。做到每月与公安户口、民政结离婚登记,每周与卫生院出生登记、预防接种等26种资料的核对,全面收集出生信息,做到当月出生人口当月上报,否则,计划内出生漏报一例扣100元,计划外出生漏报一例扣300元。

②孕环检工作。按县考核时间达到96%以上的,奖1500元,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孕环检率低于90%的不奖不罚。另外,孕环检对象到乡参检,无故推脱不检的,发现一次扣50元;孕环检对象参检后未登记的,发现一例扣100元;孕环检时查出计划外怀孕的对象未及时向片里汇报落实人员监管致使怀孕对象逃脱的,该怀孕对象由责任人自行追回落实补救措施(费用自理),如追不回的,扣责任人500元,若怀孕对象计划外生育的,责任人承担三分之一的社会抚养费,逐月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并通过评估从严追究责任。

③帐册管理。要求:一是3月底前完成18-49周岁育龄人员管理档案(分未婚男性、未婚女性、孕环检、结扎四类)的清理和与卫生院01-20xx年出生情况的核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无差错的,奖1300元,漏管或多管1例扣100元,二是4月份起,要求当月发生的新婚、离婚、四术、出生等情况及时上册上网,同时将情况全部反馈给驻村干部,做到信息准确率100%,统计误差率为0,否则,因信息动态管理不及时或因操作不当影响工作的,一次扣200元,每少上册上网一例或少反馈一个扣50元。

④宣传摸底。要求每月提供宣传资料帮助驻村干部或计生服务员更新村计生宣传栏;每半年每村育龄妇女大会至少要参加1次以上;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每村每半年至少要发放1次以上;每月进村入户调查摸底、随访时间不少于8天(每村至少一天);每月对村级服务员培训至少一次以上;否则,每少一次扣50元。

⑤行政执法。要求对违法生育对象立案及时,执法文书规范,起诉结案按时,否则,一例扣50元。

⑥公章管理。要求公章按乡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一是公章实行经办人签名登记;二是需要用章的一律先由村委、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盖章;否则,属违约、应征、应落实措施、应孕环检对象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擅自盖出的,除一次性扣工资200元外,应交金额由盖章人承担,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⑦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外出对象管理率98%以上;二是外来对象信息反馈率达95%以上;三是外出违法怀孕对象,接到通报后汇报及时;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的扣50元,不及时汇报的每例扣50元。

⑧乡村基层。要求村村建立计生领导小组和计生协等组织;计生活动室规范;建立好党员联系重点户制度;否则,少一项扣50元。

三、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村级专干考核细则二各村(社区、管理处):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提高专干的综合素质,督促村专干履行职责,充分调动村专干工作的积极性,夯实村级人口计生基础工作,特对村级计生专干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政策工作(10分)

1.学习和宣传政策情况(5分)。主动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并能够熟悉地掌握相关知识,大力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便捷育龄群众的,记满分。因政策掌握不全,解释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到镇办理业务引起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2分,造成上访现象的,每例扣5分。

2.工作作风(5分)。能够经常主动深入群众当中了解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育龄群众,做到情况熟悉,底细清楚,政策宣讲到位,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记满分。不经常深入群众,底细不清的,每例扣1分。不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反应强烈的,每例扣2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1.卫生工作(2分)。能够经常保持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等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干净整齐的,计满分。办公场所布满灰尘,物品摆放无序,杂乱无章的,每次扣1分。

2.资料管理(4分)。能够及时完善好相关资料,分年度做好资料并入档整理,且保存完整的,记满分。年度资料整理不规范,不齐全,造成资料遗失的,每次扣1分。重要机密资料乱放,造成泄秘,影响工作成绩的,每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3.到岗履职(2分)。能够认真遵守村级规定,按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应良好的,记满分。不遵守工作要求,不按时上班,干部群众反应差的,每次扣2分。

4.服从安排(2分)。能够主动向村两委领导汇报全村计划生育情况,平时能够争取领导的支持,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的,记满分。工作不主动,汇报不及时,领导不支持的,记0分。

三、业务工作(50分)

1.工作报表(10分)。能够按照全镇统一的时间参加报表,做到信息准确及时,无漏报、瞒报、错报等现象的,计满分。每错报一例信息的,扣2分。每漏报一例新婚的,扣2分,漏报一例出生的,扣3分,漏报一例节育措施的,扣1分,漏报一例孕情的,扣1分,漏报一例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的,扣1分。本月的漏报、瞒报、错报信息计算日期以下月报表日期为截止时间。

2.信息完善(10分)。认真做好各项信息记录的完善工作,计生办每月在工作例会上进行检查,工作手册能够按月在报表前填写完善的,记满分。不能按月填写的,每次扣2分,错登、漏登或不符合逻辑的,每处扣1分。

3.流动人口管理(10分)。认真做好流动人员调查摸底,督促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且定期寄回环孕检证明,加强对流入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进行环孕检的,记满分。对流动人员底细不清,每出现漏报一例的,扣1分,出现信息错误的,每例扣0.5分。

4.技术服务(10分)。加大技术服务宣传力度,及时督促计生对象落实节育措施,认真组织重点管理对象按时参加环孕检,切实做好药具管理的,记满分。除生理情况或其它原因以外,落实节育措施不及时的,每例扣1分,因为宣传工作不够,避孕节育措施不到位,造成政策外怀孕的,每例扣1分。组织环孕检工作不力,不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造成重点管理对象政策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药具管理不到位,发现有过期变质的,每次扣1分。

5.利益导向(10分)。大力做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能够按照镇计生办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使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的,记满分。凡是因计生专干工作不到位,底细不清,造成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以及虚报、错报骗取政策资金的,每例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加重扣分。

四、工作纪律(30分)

1.参加会议情况(5分)。能够按照统一要求,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例会或其它业务工作会议的,记满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工作落实情况(10分)。镇计生办交办的工作能够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记满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连续三次的扣10分,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3.配合工作情况(10分)。积极配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开展各项工作,能够按要求认真组织且效果较好的,记满分。工作不配合或组织不得力,影响工作成效的,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4分,造成负面影响的,加重扣分。

4.坚持原则情况(5分)。工作中能够讲原则顾大局,全面掌握所有育龄群众基本情况的,记满分。在办证或证明时,把关审核不严,造成计生办发证错误的,或在工作中讲人情,出具虚假证明的,每查处一例,扣5分,并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奖惩情况

1.做好上级迎检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完善工作内容,充分做好上级的各种检查、调研等工作,顺利接受省、市、县检查且各项指标达标的,分别加9、6、3分。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再分别加5、3、1分。

2.做好剖腹产结扎动员工作。凡是通过思想动员,使生育二胎的育龄妇女因剖腹产在手术中自愿落实结扎措施,且所落实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占全村剖腹产应结扎手术对象50%以上的,每例加1分,达到60%及以上的,每例加2分。其中纯女户剖腹产结扎的,每例增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3.纯女户结扎工作。主动做好纯女户思想工作,每落实一例纯女户结扎的,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4.发现政策外怀孕且外逃对象,并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经过思想动员使其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每例加5分。

5.在省、市、县工作检查中,因工作指标不达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9、6、3分,受到通报或处分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专干,并予以相关组织处分,且所在村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6.凡是群众举报经查实大月份政策外怀孕对象,而村计生专干未上报的,每例扣5分,两例扣15分,三例扣30分。

7.宣传报道工作。各村要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并加以宣传报道,奖励方式参照镇级目标考核方案。

8.各村计生专干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福田特色。如开展的工作被省、市、县认可并被推广的,年终考核分别加30、20、10(分),并按层级奖励村级专干3000元、20xx元、1000元。

六、考核使用

1.由镇分管领导和镇计生办主任、执法队队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各村(社区、管理处)计生专干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本考核方案每季度汇总评比一次,评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总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总分在7585分之间的为称职档次,总分在6075分之间的为一般档次,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档次。年终进行一次大评比,评出年度工作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比参照季度考核结果,结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对每位村计生专干的民主测评而确定。

3.评比结果与村级计生专干津贴、工资等挂钩。①每季度评定的前三名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其它优秀专干奖励100元/人;对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由分管领导分别找计生专干以及所在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扣发每月的计生津贴,并在全镇予以通报。连续两次评为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直接评定为年度不称职计生专干。②评为前三名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3分,由镇计生办奖励500元/人,其它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2分,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对评为年度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停发计生津贴200元;评为年度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3分,停发计生专干全年计生津贴。③所有考核结果且作为计生专干本届的主要工作表现存档。

考核细则例10

1、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厨房、进出要关闭好窗户、大门,未做到扣1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视其情节扣5-2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不允许学生进入厨房,未做到扣0.5分。如果发生学生烫伤事故,视其情节扣2-1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成品食物存放注意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未做到扣0.5分。

4、因保管不当造成食物或佐料腐烂变质扣2分。

5、无故提前或延后开饭每次扣0.5分。

6、按照要求每天进行食品留样(保存24小时),未做到扣0.5分。

7、食物要烧熟烧透,未做到扣1分。

8、加工食物的过程卫生要求,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未做到扣1分。

9、蔬菜、肉类应清洗干净,未做到扣1分。

10、爱园如家,关好节水、电、柴,未做到扣1分;节约水、电、柴、油等,未做到扣1分;掌握好师生人数和饮食量,不得剩余较多,未做到扣1分。

二、清洁卫生(25分)

(一)个人卫生(5分)

1、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未做到扣0.5分;工作服、工作帽不整洁扣0.5分。

2、留长指甲或戴戒指加工食品扣0.5分。

3、在厨房做私事扣0.5分。

4、接触食品前未洗手消毒扣0.5分。

(二)厨房卫生(10分)

1、门窗玻璃不干净扣0.5分。

2、地面有油垢、垃圾或有太多的水渍扣0.5分。

3、屋顶有虫或网瓷砖不干净扣0.5分。

4、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清除害虫孽生点,未做到扣1分。

5、随时检查、盘查食品安全,发现有鼠盗,虫爬物品,要及时清除、销毁,未做到扣1分。

(三)用具卫生(10分)

1、灶台、操作台、池子、厨柜、冰箱不干净、不整洁或不按时消毒扣0.5分。

2、炊具不干净扣0.5分。

3、洗锅、碗、瓢、盆等用具时有专用的帕子,不得与抹布混用,未做到扣0.5分。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二1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提倡勤俭办园的精神,按照后勤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依法收取有关费用。

3、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好各类财产物品的帐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期末做检查、清理。

4、购物必须由分管领导统一办理。

5、购物必须两人以上,购来物品一律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签字。

6、购物发票必须由分管领导、购物人签字,经园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7、领物要做好出入库手续。

8、幼儿园购置一切财产必须登记注册。

9、幼儿园发放的一切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必须落实到各部门、班级、个人专人负责保管并妥善使用,如遗失酌情赔偿。

10、对于违规操作损坏的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及时汇报便作修理。

11、认真执行进库、出库、验收、盘点四个环节,加强食堂管理。

12、做到专款专用,教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13、每月十日前,会计必须结清上月伙食帐,并结算报表上报分管领导与园长,按规定时间退费给家长,退伙单由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14、每月10号按时向家长公布上月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三一、后勤管理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观念,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并制定后勤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重视后勤三大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检查督促、指导评估。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按照上级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学、杂费,严格控制代办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严格财务审核,定期稽核公布帐目。

四、加强园舍、园产管理。要加强对教师和幼儿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制定校产分类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清理。如发现校舍属于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