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2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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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召开2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做出2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案件办理排查、海龙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局长孙永昌深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积存渗滤液处理情况,副局长佟辉深入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现场,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工作;分别出台1份配套政策、制度、方案,进行了1次整改宣传报道;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5项,应完成整改任务5项,实际完成3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二十七(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支流伊通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整改进展情况:1、福民砂轮厂平房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8月份已治理完成,正在组织环保验收。2、第三季度排水管网普查已完成,水质检测已经开展并对各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点位水样进行采集,累计检测26个点位,后期将根据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分析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偷排现象,严格实行审批制度,达到要求才准与其向市政管网排放。任务四十六(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整改进展情况:1、9月份处理后期产生的垃圾渗滤液2万吨。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4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四(部分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要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扩容改造工程未按序时要求进行建设。)整改进展情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中红梅镇、山城镇等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年实现服务企业标准化运营,垃圾日产日清,达到乡镇垃圾清运全覆盖。各乡镇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核,执法局依据每天进入垃圾场的垃圾量和乡镇日常考核结果对服务企业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核算、拨付。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3、8月份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等待设备,预计9月底设备到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5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1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按照2020年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李炉乡连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由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BOO”方式建设。项目分为二期,总规模为1000吨/日,总投资约4.9亿元。项目前期手续立项、环评、水保、规划、土地已办理,综合楼主体框架已建完。因投资方山东凯远集团遇到经营困难,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市政府与山东凯远集团多次沟通后,与2019年6月21日,与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2019年6月21日,与山东兆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合作协议》,2019年8月29日,市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20年6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现场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正文】
我委涉及的整改工作是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十五:“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整改目标是“优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加快问题整治及建设,确保2019年年底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有效收集处理园区污水。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排污达到纳管标准。”整改措施是“有效收集工业园区污水后通过依托方式进行达标处理,其中沙潭江以西排入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沙潭江以东排入到大西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将工作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策措施
我委制定了《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有效收集处理园区污水。加强企业监管,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企业排污达到规定排放标准。
(二)工程措施
为妥善解决园区污水排放问题,我委行文提请市政府同意云朗科技园一期项目排污管网建设方案,目前已建成一条排污管道从云朗科技园一期项目顶管穿越北部湾大道接入文昌大道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通过污水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排查整治
我委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环境监管,不定期对园区开展巡查检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保障园区环境质量。今年以来共组织3个检查组,16人次参与环保检查,重点对佛堂村加油站、华美立家家居建材广场、桂海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食药监楼项目、云朗科技园一期、IT门户小镇等开展检查,并对园区进行巡查。经查,园区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防城港高新区排污系统分为沙潭江以西片区排污系统和沙潭江以东片区排污系统。
(一)沙潭江以西片区云朗科技园一期项目排污问题已解决。现已建成一条排污管道从云朗科技园一期项目顶管穿越北部湾大道接入文昌大道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通过污水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目前尚无企业入驻,无污水排放。华美立家建材市场污水通过污水三级池处理后,沿北部湾大道外沿街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桂海冷链项目污水排入化粪池,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为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医学创新赋能中心3栋研发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配套7条路网已开工建设。我委要求入驻企业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标准实现达标排放,目前园区仅有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无工业废水。
(二)目前沙潭江以东片区目前无企业入驻,无污水产生。沙潭江以东的文昌大道东延长线已全线通车,玉石滩大道已基本具备通车条件,配套污水管网也在同步建设;防城港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项目举行开工仪式,建设沙潭江大道、皇城坳大街和高新区医药制造产业园南片区和北片区。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沙潭江以西片区企业排污问题已基本解决;沙潭江以东片区目前无企业入驻,无工业污水排放,我委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完善排污设施。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行动,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相关科室、村和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专题工作会,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各部门、村齐抓共管的良好管理局面。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水平。
我乡因有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的落户,由此产生的各类环境问题也凸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我乡利用闭路电视、张贴宣传画、书写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居民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并形成乡村宣传网络,实现创模环保宣传全覆盖。在各村、社区设置环保义务督察员,加强了环保宣传及监督工作。全年共计张贴宣传画260处,书写横幅、标语68幅,发放宣传资料16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环保宣传氛围。
三、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结合市县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乡进行了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任务,组织机关干部全力以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我乡共纠正违规使用燃煤5处,没收销毁燃煤炉具5个,取缔燃煤销售点2处。建立了日常监督巡查制度,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村民相关投诉。防止新增燃煤使用点及反弹情况出现。为进一步提高我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实施了一系列工程项目:新增垃圾清运箱体10个,配置双体式不锈钢果皮箱80个,新装路灯照明设施20余处。
四、主要矛盾问题。
1、园区工程项目建设对我乡环保工作造成冲击。项目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常有发生,噪音、炮损、扬尘污染、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情况严重影响了我镇环境卫生状况,群众关于噪音、扬尘等问题反映十分强烈。
2、农村污染治理有待进步加强。农村部分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尚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薄弱。
3、各村缺少必备的排污处理设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环境安全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按照中央第七督察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的要求,对我县的10个案件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落实重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1.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县境内钢铁、煤炭、污水集中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工作,实现对县境内上述行业企业全面排查。
从4月起开展排查;从7月1日起,对重点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责令停止排污,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将重点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2.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监管执法哨兵作用。列出清单,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涉气、污水集中处理等企业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组织对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省环保厅公布的在线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及时核实并依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
用足、用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敢于碰硬、勇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担负起执法监管主体责任。
1.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从严查处,并追究项目业主单位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
2.贯彻执行新“两高”司法解释。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传工作,采取面授、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全县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专题解读培训,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全面加以应用。
3.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4.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加大督查力度,对于符合适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力争有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行政处罚和适用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2016年大幅提升。
5.建立案件信息上报制度。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信息上报工作,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查办典型案件情况、以及上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等。
6.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挂牌督办等各类监管执法信息。
7、做好环境稽查的准备工作。一是按照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做好执行工作;二是做好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三是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四是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五是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六是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七是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八是做好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应用工作。并准备以上工作的相关资料,迎接市环保局的稽查。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对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是否存在违规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及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2.开展重点涉水企业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3.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在日常双随机检查中,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化工生产及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
4.开展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排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
5.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核与辐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核技术应用单位及输变电、光电通信类企业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对县医院、中医院、协和医院、城关卫生院、18家乡镇卫生院射线装置和运输公司行李包安全监测射线装置以及广电局、电力局、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电磁辐射设施装置进行检查。
6.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组织对全县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医疗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以及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八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基础性工作
1.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按照《县环保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民环发〔2016〕103号)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将严格规范公开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作为落实“双随机”制度的核心,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实现“全覆盖”。
2.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督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在6月底前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对拒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的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告。
3.做好环境投诉的受理查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分类处理环境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明确各类问题的处理途径、受理部门、法律法规依据,引导群众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对首次受理的事项(包括上级转来事项)及时告知、答复,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按照环保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网上受理和办信工作程序,落实信、访、网、电等全部事项“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新要求,实现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积极做好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工作形势,加强科学决策和源头预防,提高环境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4.继续做好排污费日收管理工作。规范排污费征收,加大欠缴排污费的清缴工作,配合财政、发改、税务等部门做好费改税前期工作。
(六)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1.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使环境监察执法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14号)要求,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完善更新企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的应用,按时将处罚情况录入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要将大练兵活动和监管执法的实践结合起来,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执法人员,推荐参与市、省环保部门组织的预赛和决赛。
3.配合做好垂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加强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确保队伍稳定、能力不降、平稳过渡。
4.实现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制定印发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着装相关规范要求,推进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2017年7月起,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稳步推进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力争12月底完成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形势和环境执法工作的认识,确保县委县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任务。
钱塘江、曹娥江、椒江、灵江在我县境内的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重点是东阳江、南江在我县境内的干流。
二、实施目标
"531水污染防治工程"是指:通过污染防治工作,境内主要流域水质一年内初见成效,三年内明显改善,五年内基本达标。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到年底,我县境内江流域主要水体要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功能要求;到2015年底,台口断面水体Ⅲ类功能符合率达到80%。
三、实施内容
(一)工业污染防治
1.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推进以区域环境准入为主导的生产力布局体系建设。完善磐安县制造业发展导向目录,限制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发展。
2.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工业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实施磷化工艺环保型替代技术应用;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开展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工业废水治理达标工程,对废水超标或超总量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有水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停。
3.全面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
严格执行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同步完成污染物减排指标替代置换要求,对超出排放量控制指标的企业,暂不批准新增项目环评文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逐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年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5%,年底前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60%以上;实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治理工程;加快云山区块,深泽区块排污管与县城联网工程建设;年底前建成尖山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做好冷水、新渥区块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可研论证工作;鼓励采用无动工厌氧处理、人工湿地处理、微动力处理等技术全面处理集镇、农村生活污水。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执行禁养和限养区规划,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年底前,全县新、改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98%以上,97%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实现农牧结合、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率达到88%,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7%。
3.保障城区饮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设置和保护规定,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开展水源水质常规监测,乡镇饮用水源每季监测一次,行政村集中饮用水源每年监测一次以上;县城饮用水源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常年连续不间断在线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531水污染防治工程"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磐安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领导小组,由县长、分管副县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县督查局、环保局、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2.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县督查局(考核办):负责组织开展磐安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将"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各项工作目标纳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
县环保局:负责编制磐安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实施乡镇流域断面考核,污染生产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管。
县农办:牵头负责村庄整治建设项目。
县发改局:负责将磐安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有关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全面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
县经贸局:负责节能降耗和"二高一资"企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编制完善产业导向目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配合相关部门推广环保型磷化工艺的使用。
县财政局:负责磐安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县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磐安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土地指标落实,牵头负责采、制砂行业污染整治。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建设;负责指导实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和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县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依法做好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态调水工作,负责占用河道采、制砂场(点)的整治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磐安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县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禁养区、限养区相关要求,协助乡镇政府实施禁养区内养殖户搬迁和取缔工作;牵头开展生态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引导散养户集中养殖。
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吊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经营执照。
(二)资金保障
资金投入以企业为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资金。县财政建立"531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重点对影响面广的示范性、控制性治理工程给予资金补助或以奖代补。
(三)制度保障
1.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和河段包干制度。将"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镇(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建立乡镇水质交接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县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各镇(乡)政府负责辖区内水污染综合治理,对水环境质量负责,镇(乡)长为主要责任人。
全年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未发生人身因工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未发生铁路交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火灾事故,但发生四起人员轻伤事故,实现了年度安全目标。
工程质量比较平稳,未出现质量事故,公司参与的沈阳地铁一号线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嘉兴南站、合肥站雨棚工程获“钢结构金奖”;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登录大厅钢结构工程、大连站雨棚工程获“全国优秀焊接工程”;嘉兴南站雨棚工程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两个QC小组获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优秀奖,两个QC小组获铁道部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及自然生态破坏等环境危害事件;未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各种污染排放基本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环境管理工作有序可控。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健康基本可控。实现了年度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二、2020年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加大领导力度,按区域分工的原则,加大了安全质量检查力度。公司各区域分管领导到项目检查的天数比过去有了较大的增加;下半年公司组织了大检查;公司安质部全年对项目进行了60多次的检查。安质部还派员进驻危险性较大或安全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6个项目,帮助项目抓安全质量工作。“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由各项目分管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制度建设。今年公司陆续出台下发了《对检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不认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6项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规范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狠抓制度的落实工作。重点抓了岗前安全教育制度、班前讲话制、周检查制度、月检查制度,项目每周将检查情况及检查出问题、安全教育情况、班前讲话情况、采取的主要防控措施等以检查表原件和图象等形式上报公司安质部,安质部将情况在公司交班会上进行通报。目前公司各项目对制度的落实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五是加大了对桥梁和雨棚装饰工程的质量管理力度。公司多次召开桥梁会议,对桥梁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技术管理措施,完善了检验规则和制度并加强检验力度;公司还特聘了一名有桥梁制造经验的技术人员,做为公司质检人员长驻制造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为加强对装饰龙骨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公司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各项目在技术交底中明确了技术标准和加工安装工艺,加强了加工安装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验收 ,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公司,公司安质部加大了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2011年在建雨棚龙骨的施工质量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六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上半年举办了由各经理部主管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知识岗位培训班》,并进行了岗位安全知识能力测试考试。公司安质部牵头编辑制作了《钢构公司安全生产案例》,并将案例下发到各项目经理部,要求各项目将其做为进场人员安全教育的必讲教材。七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1.15“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公司机关及各项目经理部都举行了宣誓活动,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学习宣传,各单位组织作业人员观看《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局《杭州地铁“11.15”事故警示录》等安全警示教育片;大部分项目部还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全体公司员工参加了质量知识竞赛活动。八是组织开展了已完工及在建雨棚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和排查整改要求,制定了排查整计划,公司安质部加强督促检查,各项目责任人按照公司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不仅消除了已完工的工程许多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也为我们对今后加强雨棚工程的质量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三、安全质量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司制定的部分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仍未完全落实到位。大部分经理部存在特种作业人员、吊装指挥、电工无证上岗现象;部分经理部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存在走过场现象;协作队伍进场前的安全管理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执行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技术交底无施工工艺问题仍普遍存在。对上级检查出来的问题整改不认真,敷衍应付。二是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仍需加强。大部分项目在方案中无安全设施方案;部分项目安全设施缺乏或不完善;部分项目安全设施由作业队伍随意设置;设施损坏或因故部分拆除后不及时恢复现象较普遍。三是小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普遍较差。小型项目普遍存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不够或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技术管理不到位、过程监管不严问题,今年施工的几个小型项目或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不高,或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四违反方案施工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此问题在各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虽未造成事故,但形成了重大安全隐患,2021年公司就有二个项目因违反方案施工被局查处。五是共性问题、惯性违章屡教不改。安全用电不规范;无登高设施或登高设施不规范;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或设施不规范、不完善;吊篮用料不合要求;构件、材料随意堆放;构件表面污泥不清理便吊装;焊缝表面缺陷较多;立柱回填不密实。对于这些问题,项目上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领导处于一种麻木不仁、熟视无睹状态。六质量意识不高,质量管理粗放。许多管理人员意识仍停留在得过且过层次,不求精细,无“标准”概念。施工前不进行质量策划,技术交底无标准、无工艺,过程不检查,完工不验收,材料进场不验收。七桥梁加工制造质量管理仍需加强。制造分公司质检人员严重不足,工序检验不制定检验规则和方法,存在技术分工不合理、工艺文件较粗放等问题。
四、2021年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工作思路
始终把安全质量放在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完善体系、落实责任为核心,以责任追究为手段,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强化施工生产全过程监控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工程质量有序可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1 安全生产
杜绝人员死亡责任事故;遏制因工责任重伤和轻伤事故,年度十亿元销售收入因工责任事故重伤人数不大于0.5人;杜绝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遏制一般D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主要责任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机械设备责任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特种设备责任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责任事故。
2.工程质量
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遏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争创2个省部级优质工作,3个国家级优质工程。
3. 环境保护
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及施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新建工业项目的环境保护做到“三同时”。
4. 职业健康
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达到国家和行业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杜绝急性、大范围、群体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安全质量环保工作重点及措施
1.探索实行新的安全质量管控措施。一是实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制度。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是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安排,让项目管理人员对整个工程不同阶段的重大安全风险、安全质量控制重点的有个全面的了解,对控制重点策划出管理措施,并根据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安全质量管理提前安排,其目的是切实强化对安全质量管理的事前预控工作,而不是被动的事中整治及事后补救。在施工的各个阶段,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确保项目各个阶段的重大风险源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项目安全质量可控。它是安全质量管理的工作计划,组织计划,而不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分析、辨识工程在不同阶段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项目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和易发生的质量通病,制定出相应的管控工作,并明确各项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由项目安全总监牵头,安质部组织,工程部、物机部参与,共同编制,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进行,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完成后,由经理部按专项方案审批程序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安全管理组织设计由项目安全总监批准,质量管理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批准。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审批后报公司安质部核备。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项目评审后报公司,由公司安全总监牵头安质部组织评审。重点工程的确定,由公司确定。此项工作先在重点项目开展,以后全面推开。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公司安质部先编制出范本,各经理部按范本进行编制。二是开展项目安全质量总监委派制试点。今年根据局的要求,我公司选择南昌西经理部作为试点单位。实行“项目安全质量总监委派制”目的是改变过去“安全总监由项目部管理,掩盖、虚报安全质量真实情况和事故”的弊端,保证公司对项目的有效管控,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事故后公司能及时处理,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受委派安全质量总监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公司本部;待遇不降低,仍然享受项目副经理的待遇,同样参与项目兑现;对监察不力、参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取消任职资格、解除职务;对项目领导阻扰、干扰安全质量总监进行正常工作的,给予批评处分。公司将制定“项目安全质量总监委派制”具体的管理办法,待办法出台后,正式实行。三是试行项目安全质量卡控红线管理。卡控红线是项目在安全质量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到的工作和标准,它是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和标准要求,是每个项目经理部都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的,是底线,是不能违背的,如果违背就要受到处罚。公司根据现行项目管理制度、办法、通知等为基础,结合当前公司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并针对目前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编制出台公司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卡控红线。三是建立公司安全质量问题库。问题库中的问题,主要是管理体系、基本管理、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存在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其来源主要是公司各类检查及项目周报,公司安质部每周公司交班会上进行通报,并对其进行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对多次出现在问题库中的相同问题,将按不认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对项目进行处罚。四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今年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局的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司自身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今年初步确定承重支架、高空作业、安全用电三项。通过专项整治使三个方面的管理更加规范,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铸牢。
2、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讲话。岗关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讲话如果开展的扎实有效,对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会有很大的促进,因此各项目要高度重视,项目安质部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必须严格按公司要求的方式、时间和内容进行,不能走过场。安全教育要在会议室进行,播放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光盘要作为重要内容。班前安全讲话以协作队伍自行组织、经理部帮助监督为主,对协作队伍无能力组织的,经理部要组织。二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作业。营业线项目和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经理部领导必须在现场带班,营业线项目经理部要制定领导带班排班表,明确责任。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领导带班要有带班记录。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检查制度。项目周检、月检必须按公司规定由相应领导带队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对不认真执行公司上述制度的,将对责任人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四是专项方案审批制度和严格按方案施工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按程序审批,坚决杜绝无方案施工,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更改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杜绝随意改变方案和不按方案施工的现象。要做到严格按方案施工,就要做到两点,一是方案合理、可行,这就要求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都要严肃认真,不能有应付的思想。二是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领导要树立按方案施工的意识。对不按方案施工的,公司已制定有处罚规定,今后一经发现,坚决按规定进行处罚,
3.加强过程控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一是加大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将继续采取分管领导检查、职能部门检查、检查组检查和公司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的频次。安质部检查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检查为主,每季度制定检查计划,必要时驻点督察。对危险性非常大的项目,必要时公司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公司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大检查。二是强化经理部的日常检查和周月例行检查。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周检和月检制度,周检必须要由安全总监或生产副经理带队,月检必须由项目经理带队。一个经理部兼管多个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周检,经理部安全总监或安质部长每月至少要到各项目检查两次,公司安排专项检查时,项目的检查要由安全总监或安质部长负责组织。三是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提前考虑,在主体工程编制方案时,就要同时考虑所需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如制定立柱吊装方案就要考虑采用何种登高设施,制定桁架梁安装方案就要考虑人员在高处移动如何防护,作业如何站位。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高空的防护设施要尽可能在地面设置在主体结构上,如桁架梁上的防护绳、扶手在地面就要绑扎好,尽量杜绝高空防护设施后设现象。防护设施要完善规范,可靠性要高,临边防护栏需要用钢管设置,就要用钢管设置,不能图省事,不能任何部位均用钢丝绳代替。公司把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完善、规范、可靠的防护设施作为一条安全卡控红线,对违反者坚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