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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12-05 20:16:34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1

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迫切需要依靠党组织的坚强政治核心作用来为企业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企业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国企党组织“指南针”和“引擎”作用愈发凸显。企业党建工作要提升,必须与青年群体紧密联系,依托团组织的力量为党赢得青年,抓好“推优”入党这一抓手,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1.“推优”入党务必做好四门功课

国有企业要开展好“推优”入党工作,需分别做好“推”、“优”、“入”、“党”四门功课:

1.1 “推”,就是要把好“推荐关”。

一是要依托健全有效的团组织发挥作用。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基础和源头。在国有企业内建立健全团支部并使之有效运行,是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组织保证和质量保障。团支部的健全性应体现在管理制度完善,团的各项工作丰富有序。团支部的有效性体现在团干部特别是书记的团务专业性和责任心过不过硬,是否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支持。以团支部为基础的企业团总支部或团委,更应模范带头,指导和检查团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落实“推优”。为确保“推优”入党工作的公正和透明,“推优”的全过程应面向全体团员,严格按照公布的推荐标准和程序逐项展开。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方式不宜搞“一刀切”,应视企业情况而定,可采取团组织推荐、集体推荐或个人自荐等不同方式,以符合“推优”条件作为初步入围推荐对象的硬指标。入围人数如果较多,团组织应创造公开竞争的条件,通过演讲展示、综合测评等途径,让优秀之材脱颖而出。团组织应做到被推荐人的推荐材料齐全规范,严谨详实,建立完整的“推优”档案。正式推荐前,应向党组织作专题汇报说明。

三是要充分发挥团内民主公平“推优”。“推优”的关键是能够遴选出真正优秀的人选,可结合团组织的实际采取被推荐人选自我介绍或公开演讲、推荐组织陈述推荐意见、团员大会民主评议、上级团组织考察等方式,让全体团员熟悉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便于作出客观的判断和决定。推荐结果出来后,团组织要及时向全体团员公开公示,接受团员青年的监督,确保被推荐人为众望所归的人选。为避免因对党员发展政策和“推优”要求理解不到位导致“推优”出现瑕疵,应采取基层团组织推荐和上级团组织考察的双重把关,保证被推荐人选达标。

1.2 “优”,就是要建立“优标准”。

一是建立“优者上”的竞争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在推荐中重点突出政治思想“优”,专业能力“优”和群众基础“优”等“三优”特征,经公开竞争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被推荐人的素质和能力,让综合表现最“优”者冒出来。

二是建立科学的推荐标准。团组织在综合考虑被推荐人的政治素质、职业修养、综合条件等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结合被推荐人的工作岗位特点,增加思想政治觉悟、工作业绩、奖惩情况、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状况和团务工作表现等相对清晰,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形成企业“推优”综合评价体系。只有同时满足全部“推优”条件的团干部(团员),方可参与“推优”,宁缺毋滥。

三是建立培养教育机制。团组织应在“推优”过程中发挥“催化剂”的作用。为加快拟推荐人思想和能力的进步,通过创造额外的岗位锻炼机会,有意识“压担子”,引导他们在完成新任务的实践中去体验,思考和感悟,经过实践磨砺,帮助其成长为青年群体的榜样。此项工作是“推优”有别于普通党员发展的重要一环,团组织须做好跟踪指导和观察评价。

1.3 “入”,就是要选对“进入点”。

一是做好工作衔接,落实党团协作。“推优”入党工作应发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优势,做好三个“衔接”,在实践中形成党团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工作计划上衔接,即按照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发展部署制定“推优”计划,将真正培养成熟、素质达标的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教育培养考察环节上衔接,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在推荐程序上衔接,做到党组织指导、团组织牵头,彼此沟通、协调配合、分头培养,共同推进,使“推优”入党工作成为密切党团组织协作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将“推优”工作无缝嵌入党员发展流程当中。

二是要将“推优”重点落在党的发展对象环节。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团员)入党包括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两个节点。与党的发展对象相比,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和门槛相对较低,推荐程序可适当简化。而“推优”的核心是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将经过团内推荐、教育、培养和考察,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的优秀青年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更能体现“推优”工作的价值,团组织应将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作为“推优”工作的重点。

1.4 “党”,就是要符合“党员范”。

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干部(团员)是为中国共产党输送的人才,应当具备党员的基本标准:首先要从思想上入党。鼓励他们加强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党史,熟悉《》内容,从内心深处热爱党,理解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入党动机纯正,入党意愿强烈;其次要在行动上向党靠拢。由党组织安排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作为党内培养联系人,会同团组织,运用工作谈心,思想交流,讲党课等方式,对拟推荐人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提升自我,尽快向共产党员的标准靠拢。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条件成熟的应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推优”入党存在问题和对策

2.1“推优”入党应争取党组织的支持确保“推优”出口。

按照当前“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新要求,国有企业发展党员的指标由“核准制”变为“审批制”,发展党员的名额大幅压缩。企业团组织务必要努力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前,积极与党组织沟通,妥善安排“推优”指标,为优秀青年筑实“推优”出口,确保“推优”入党成为有源之水。

2.2“推优”入党工作应强化志愿服务实践育人作用。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2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市直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党的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党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后继有人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后备军作用的需要。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从青年中发展党员作为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使“推优”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建立推荐制度,保证推荐质量,切实抓好“争优”、“育优”、“推优”三环节

“发动争优、注重育优、规范推优”三者在整个“推优”工作中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互为因果的递进关系,是有效的工作机制。“推优”成果是基于“争优”氛围的形成,赖于“育优”机制的完善。为此,在“推优”工作中,必须切实抓好三大环节,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发动“争优”

发动“争优”就是要通过开展各项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引导和形成一种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氛围。检验“争优”氛围是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是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使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益壮大,为整个“推优”工作做好源头上的保证。

(二)注重“育优”

“育优”就是在形成“争优”氛围的基础上,以培养教育机关团员青年为根本立足点,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育优”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

市直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遵循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入党要求的团员青年系统地、认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认真的培养、教育,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历史、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根本宗旨、组织原则;学习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等,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对于表现突出,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组织其参加市级机关党校的集中培训。

市直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根据机关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乐接受。

(三)规范“推优”

“推优”就是要把经过培养教育,且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标准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地推荐给党组织,协助党组织认真做好在优秀团员青年中吸收党员的工作。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按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在促进重庆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机关“三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推优”工作要区分两个年龄段,按以下程序进行:28周岁以下机关青年入党必须先入团,并由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发展28周岁至35周岁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第一,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第二,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重庆市直机关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第三,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查,集体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第四,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优”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把研究结果及时反馈给团组织。只建有团支部的单位,由团支部集体审定后,直接向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可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时集中进行,也可每年或每半年进行一次。

在“推优”环节中要着重加强党团组织的工作衔接,特别是在每年党支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之前,团支部书记应及时、主动地向党支部汇报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状况和“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使用组织的“推优”能够与党组织的“纳优”真正有效地衔接起来。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帮助共青团组织健全完善“推优”工作制度。“推优”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简明扼要,便于操作,避免形式主义。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3

二、 团组织在“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对象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推荐。

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每学期至少有两篇思想汇报;

2、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当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够牺牲个人利益,顾全大局;

3、生活作风严谨正派,对自身要求严格,敢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

5、学习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6、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7、原则上被推荐前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称号或奖学金;如不符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三、在校、院两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院团委在征求校院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学生党支部推荐。院团委推荐时,要从严掌握,保证“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质量,原则上按照院学生会干部数的

10%控制直接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班数量。

四、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对象:

1、学生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五、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荐参加党校培训班的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六、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班的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工作程序是:

1、公开述职。推荐对象在所在团支部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3-5分钟。

2、民主评议。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的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的结果,在初步人选中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上报给院团委。

3、院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2)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况;

(3)要认真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4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 优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5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48.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人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49.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共青团组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2)把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3)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形成规范化的推荐工作程序。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对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

50.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为什么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新党员一般应在发展对象中吸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先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培养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直接培养教育的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最了解。党小组是与入党积极分子接触最近的一个层次,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了解得最全 面、最具体。这样做,有助于党组织更准确地掌握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也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人党内。

51.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不能因此而放松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而应当对他们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要继续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进一步进行教育和考察。

52.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并经过广大党组织多年的实践,被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当然,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但毕竟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所以,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6

基层团组织贯彻“全国‘推优’工作座谈会”和中组部、团中央文件精神,落实《共青团基层建设纲要》关于“推优”工作的要求,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7

培养并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保持组织活力的需要;是激发广大青年团员的爱国政治热情,增强党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新时期新形势下,高等教育转型和扩招导致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工作生态发生变化,带来了入党培养机制的革新,党团组织需要顺应高教生态变化不断创新团员爱国主义教育培养模式、培养机制,实现大学生团员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稳定有序发展。

一、大学生共青团员入党培养生态变化

1.高校大学生共青团员入党培养生态变化

高等教育扩招改革改变了高校团组织工作格局和工作重点,高校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生态发生变化。高校扩招以来,大学生团员培养工作暴露出新的特点:不同区域大学生人生阅历差异较大,人生价值取向初步形成;课程完成后经常处于半脱离组织状态;偏重学科专业研究,忽视爱国主义教育。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生态也在发生变化。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是举办不久的新生高等院校,在适应创建具备财经学科优势的大学转变过程中更加突出大学生教育,并呈现出独特点:既没有扩大招生的不适应性症状又保证了规模发展;既没有扩招管理缺失也暴露出高校团组织工作薄弱的共性。这些特点标志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组织工作中团员入党培养工作生态的巨大变化。

2.入党培养两个阶段生态变化

推荐培养阶段工作生态的变化。大学生人数的高速增加改变了团组织工作格局:增加团员推荐培养名额,加大培养工作力度;入党积极分子的二次培养考察;党团组织培养良性互动博弈。许多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过团组织的培养并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仍然需要接受大学生团组织的二次培养考察为推优入党工作奠定基础。

推优入党阶段工作生态的变化。变化主要体现在团员社会经验分层现象和大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职务由大学生党员担任现象。分层现象不仅是社会实践经历分层,实质是已经形成的比较坚定的世界观重塑问题。许多大学生生活阅历比较丰富,世界观基本稳定,而团组织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与培养考察是确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再改造工作,工作难度提升。

二、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机制分析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以党校培训为平台,以培养人机制为基石,以民主评议机制、组织推荐机制为中心,以自我评价机制为有益补充的爱国主义教育,为党组织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优秀后备军。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团委组织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工作实践中,我们对各环节培养机制进行了研究与反思。

1.党校培训机制

党校培训是共青团员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理论阵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合并各级党校,采取统一党校集中授课,开辟网上党校为第二课堂,避免了高校普遍采用的多层分级培训模式内容重复教育;同时也发展了网上党校培养模式。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保留并创新了传统党校培训机制,努力实践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爱国主义教育的平台。经传统党校与网上党校结合,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推进到新高度,通过构建网上党校,课堂党校两条主线吸收了大学生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了大批学生骨干,真正实现了第二课堂的补充和阵地作用[1]。

2.培养人机制

培养人机制的爱国主义教育效果体现于培养责任制和考察跟踪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组织一直对培养人严格落实培养责任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党小组坚持推荐提名责任制,党支部坚持培养教育责任制,上级党组织坚持考察审议责任制,严格规范组织培养程序。在实践中,团组织鼓励以党员为核心预备党员为辅助的双层培养人责任制,使入党积极分子全程了解党团组织培养发展程序。

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严格考察跟踪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考察一直坚持全面系统考察,这主要反映在谈话记录、半年考察、自我评价三个具体工作项目中。

3.组织推荐机制

组织推荐机制特指团员入党培养第一阶段推荐培养工作,实施过程中遵循组织预审制和推荐负责制原则。对共青团员材料实行预审制。团组织是优秀青年接受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共产党储备人才的群众组织,不但要求不断培养具备共产主义理想的青年,而且要求吸引一大批青年。材料预审初步保证了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对推荐人实行推荐负责制。团员被推荐接受培训时,推荐人优先承担培养人工作以保证团员培养工作对组织和个人负责。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团委明确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培养考察中,都要安排推荐人为第一培养人,真正实行实践了推荐负责制。

4.自评机制

自评机制在高校团组织中并没有普遍充分展开,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充分利用自评机制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补充和考察功能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自评机制彰显出团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双重目标的交叉与差异,从入党积极分子主体地位实现自我考察,从团组织主导地位实现培养目标统一。

5.民主评议机制

民主评议涵盖大学生团员自我评价、团内外民主评议、团组织评议,兼顾多方意见,形成综合民主评议结论。大学生共青团员自我评价是对自我接受培养工作的过程进行全程细节描述,是自我展示与公开的重要部分,构成了民主评议的详细资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通常要求大学生团员在民主评议大会上介绍并区别于自评机制考察。团内外民主评议综合描述了被培养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全过程,对全面考察、综合考虑有重要意义。团组织评议是根据组织培养目标要求核查被培养人的表现,并给与全面客观的评价,对前阶段工作的总结和后阶段工作的建议。

6.推优入党机制

推优入党机制涉及党团两级基层组织交叉互动工作:团组织推荐工作、党组织审核工作。在组织培养与自我培养实践基础上,经过自我评价,自我推荐,民主评议程序,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初级审查,最终形成推荐名单。这个推荐名单进入二级审查,党组织根据团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反馈意见和发展名单[2]。

三、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机制创新

1.理论社团教育模式

高校学生社团及活动是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和团组织培养教育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3]。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成立了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的研究会,从事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社团,承担着全校团员组织生活第二课堂工作。在实践中,专题内容以政治生活中最新重大事件为主线,以结合现实生活的专题报告为主要形式,辅以自由讨论。

2.团学活动实践模式

团学活动实践模式是与理论探讨模式对应的一种培养模式,涵盖项目模式和课题模式。项目模式以品牌活动项目为核心开展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总结活动,要求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团员,在锻炼中强化理论教育;课题模式以理论课题为核心开展课题申报、课题研究、课题结项工作,主张通过实践进行理论总结与升华锻炼团员干部。

团学活动实践模式在我国高校中得到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作为开展实践的团组织在团学活动中逐步总结出独特的工作方式:统一全校主题团日活动,统一全校团学理论项目,推广社团一年一度的品牌活动,不断扩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比例和参与度。

3.自我教育和再教育模式

自我教育模式是顺应大学生团员群体特点变化而分离出来的教育方式,再教育模式是在自我教育模式不断实践不断完善过程中对传统培养模式的改进。两者在大学生团员培养过程中相互弥补相互衬托,共同构成了自我教育和再教育模式,它要求加强自我教育主导地位同时坚持再教育引导作用[4]。

再教育模式更加注重生活实践中融入思想教育,政治教育中融入爱国教育,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党员形象教育、学习能力教育、党性修养教育、组织宗旨教育。

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为党组织培养和输送具备高素质强能力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优秀青年培养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机制也将不断更新,不断完善,源源不断的为党组织输送合格的后备人才。

参考文献:

[1]贺先平 始终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教学的全过程[J] 桂海论丛 2011-5.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8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评选范围:全校各级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全校全体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基层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基层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先进党支部条件

能够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支部成员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中团结、协助,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较好完成本支部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在学习、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积极主动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外,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研究解决当前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带头服务师生,在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三、方法和步骤

(一)总结自评(6月8-12日)

1.全校44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均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候选单位。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条件认真进行自评,填写《xx财经zd大学先进党组织申报表》(附件2)。

2.各党支部对照条件进行认真总结、自评。各党委、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考评,按照20%的比例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推荐的先进党支部填写《xx财经zd大学先进党组织申报表》(附件2)。

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

(1)教工优秀党员的评选。教工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照优秀共产党员条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学生优秀党员的评选。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照优秀共产党员条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分别介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事迹,按照本单位正式党员数5%的比例评选产生教工和学生优秀党员(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同时对照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按照本单位党务工作者5%的比例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xx财经zd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

(4)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填写《xx财经zd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3)。

(二)综合评选(6月13-22日)

校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进行复核、审查,并征求纪委、计生、保卫、后勤等部门意见。召开评选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评选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比例为全校同级党组织总数的20%;先进基层党支部的比例为全校同级党组织数的15%,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比例为全校党务工作者总数的5%。评选结果公示3天。

(三)进行表彰(6月23-30日)

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七一”前夕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评先评优表彰是一项严肃的党内活动,是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推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评选推荐,真正使评选推荐工作成为选树典型、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9

1.高校大学生共青团员入党培养生态变化

高等教育扩招改革改变了高校团组织工作格局和工作重点,高校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生态发生变化。高校扩招以来,大学生团员培养工作暴露出新的特点:不同区域大学生人生阅历差异较大,人生价值取向初步形成;课程完成后经常处于半脱离组织状态;偏重学科专业研究,忽视爱国主义教育。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生态也在发生变化。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是举办不久的新生高等院校,在适应创建具备财经学科优势的大学转变过程中更加突出大学生教育,并呈现出独特点:既没有扩大招生的不适应性症状又保证了规模发展;既没有扩招管理缺失也暴露出高校团组织工作薄弱的共性。这些特点标志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组织工作中团员入党培养工作生态的巨大变化。

2.入党培养两个阶段生态变化

推荐培养阶段工作生态的变化。大学生人数的高速增加改变了团组织工作格局:增加团员推荐培养名额,加大培养工作力度;入党积极分子的二次培养考察;党团组织培养良性互动博弈。许多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过团组织的培养并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仍然需要接受大学生团组织的二次培养考察为推优入党工作奠定基础。

推优入党阶段工作生态的变化。变化主要体现在团员社会经验分层现象和大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职务由大学生党员担任现象。分层现象不仅是社会实践经历分层,实质是已经形成的比较坚定的世界观重塑问题。许多大学生生活阅历比较丰富,世界观基本稳定,而团组织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与培养考察是确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再改造工作,工作难度提升。

二、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机制分析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以党校培训为平台,以培养人机制为基石,以民主评议机制、组织推荐机制为中心,以自我评价机制为有益补充的爱国主义教育,为党组织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优秀后备军。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团委组织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工作实践中,我们对各环节培养机制进行了研究与反思。

1.党校培训机制

党校培训是共青团员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理论阵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合并各级党校,采取统一党校集中授课,开辟网上党校为第二课堂,避免了高校普遍采用的多层分级培训模式内容重复教育;同时也发展了网上党校培养模式。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保留并创新了传统党校培训机制,努力实践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爱国主义教育的平台。经传统党校与网上党校结合,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推进到新高度,通过构建网上党校,课堂党校两条主线吸收了大学生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了大批学生骨干,真正实现了第二课堂的补充和阵地作用[1]。

2.培养人机制

培养人机制的爱国主义教育效果体现于培养责任制和考察跟踪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组织一直对培养人严格落实培养责任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党小组坚持推荐提名责任制,党支部坚持培养教育责任制,上级党组织坚持考察审议责任制,严格规范组织培养程序。在实践中,团组织鼓励以党员为核心预备党员为辅助的双层培养人责任制,使入党积极分子全程了解党团组织培养发展程序。

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严格考察跟踪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考察一直坚持全面系统考察,这主要反映在谈话记录、半年考察、自我评价三个具体工作项目中。

3.组织推荐机制

组织推荐机制特指团员入党培养第一阶段推荐培养工作,实施过程中遵循组织预审制和推荐负责制原则。对共青团员材料实行预审制。团组织是优秀青年接受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共产党储备人才的群众组织,不但要求不断培养具备共产主义理想的青年,而且要求吸引一大批青年。材料预审初步保证了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对推荐人实行推荐负责制。团员被推荐接受培训时,推荐人优先承担培养人工作以保证团员培养工作对组织和个人负责。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团委明确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培养考察中,都要安排推荐人为第一培养人,真正实行实践了推荐负责制。

4.自评机制

自评机制在高校团组织中并没有普遍充分展开,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充分利用自评机制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补充和考察功能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自评机制彰显出团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双重目标的交叉与差异,从入党积极分子主体地位实现自我考察,从团组织主导地位实现培养目标统一。

5.民主评议机制

民主评议涵盖大学生团员自我评价、团内外民主评议、团组织评议,兼顾多方意见,形成综合民主评议结论。大学生共青团员自我评价是对自我接受培养工作的过程进行全程细节描述,是自我展示与公开的重要部分,构成了民主评议的详细资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通常要求大学生团员在民主评议大会上介绍并区别于自评机制考察。团内外民主评议综合描述了被培养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全过程,对全面考察、综合考虑有重要意义。团组织评议是根据组织培养目标要求核查被培养人的表现,并给与全面客观的评价,对前阶段工作的总结和后阶段工作的建议。

6.推优入党机制

推优入党机制涉及党团两级基层组织交叉互动工作:团组织推荐工作、党组织审核工作。在组织培养与自我培养实践基础上,经过自我评价,自我推荐,民主评议程序,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初级审查,最终形成推荐名单。这个推荐名单进入二级审查,党组织根据团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反馈意见和发展名单[2]。

三、大学生团员入党培养机制创新

1.理论社团教育模式

高校学生社团及活动是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和团组织培养教育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3]。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成立了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的研究会,从事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社团,承担着全校团员组织生活第二课堂工作。在实践中,专题内容以政治生活中最新重大事件为主线,以结合现实生活的专题报告为主要形式,辅以自由讨论。

2.团学活动实践模式

团学活动实践模式是与理论探讨模式对应的一种培养模式,涵盖项目模式和课题模式。项目模式以品牌活动项目为核心开展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总结活动,要求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团员,在锻炼中强化理论教育;课题模式以理论课题为核心开展课题申报、课题研究、课题结项工作,主张通过实践进行理论总结与升华锻炼团员干部。

团学活动实践模式在我国高校中得到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作为开展实践的团组织在团学活动中逐步总结出独特的工作方式:统一全校主题团日活动,统一全校团学理论项目,推广社团一年一度的品牌活动,不断扩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比例和参与度。

3.自我教育和再教育模式

团员入党推荐个人总结例10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在基层落实。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二、把“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党团组织要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去。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各级党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乐于接受。

三、“推优”工作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县一级党委,要帮助共青团组织建立必要的“推优”工作制度。“推优”工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简明扼要,便于操作,避免形式主义。

四、“推优”工作要与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紧密结合

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强企业、农村生产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团组织应当按照这一要求,把培养推荐生产一线和关键岗位上的优秀团员作为“推优”工作的重点。

企业团组织要把那些在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员,特别是其中的生产技术骨干和班组长,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对象。农村团组织要把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中的村组干部、科技示范带头人,以及在扶贫帮困和移风易俗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优秀团员,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对象。

要重视培养和推荐大学生中的优秀团员。高等学校团组织要从新生入学开始就抓紧做好“推优”工作,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中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入高等学校后,中学党组织要及时把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高等学校党组织,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对其中具备党员条件的,高等学校党组织在大学低年级时就可以吸收其入党。要通过“推优”活动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逐步提高大学生中党员的比例。

各级党组织要继续重视在职团干部的入党问题。对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干部重点培养、教育。团的各级组织也要逐级负责,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五、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