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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8-10 06:22:56

传统文化论文

传统文化论文例1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儒家文化结合的必要性研究

在阐明和分析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学者们针对其结合的必要性分别从历史的、现实的、发展的角度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真知灼见。

(一)从历史的角度看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与儒家传统文化的结合: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近代史是一部遭受侵略的屈辱历史,经过对“中、西、马”三种理论的应用对比选择,马克思主义是经过实践证明被中国人民所接受的。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具有的强烈的批判精神与革命热情适应了中国变革图强的需要。三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传统文化具备开放性和兼容性的特性,这为两者的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环境。

(二)从现实社会治理角度看必然性

现代中国出现了诸如文化迷茫、信仰多元化、价值取向混乱等问题,同时现代西方社会也暴露出了理念与价值观存在着片面性、单向度性和“平面化”等弊病。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在精神文化上进行新的构建,儒家传统文化则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如郭建宁认为儒学在维护社会良知、弘扬人文等精神方面,在遏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等盛行方面,在缓解三大紧张关系方面,都能展现出其他学说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从文化发展的角度看必然性

西方普世价值观等主流文化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主导意识形态构成了严峻的挑战[10]。对此我们要有文化自觉与文化安全意识,要着力弘扬和培育自己的民族精神,对儒家传统文化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多元开放的心态,对儒家传统文化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共建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

三、马克思主义与儒家传统文化的契合点和不同点

马克思主义与儒家传统文化有诸多相似、相容、相通之处,但这绝不意味着二者完全一致,而是“异中有同、同中有异”。

(一)马克思主义与儒家传统文化的契合点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实践需要内在的文化基因,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为此提供了很好的文化土壤和思想资源。张岱年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相似之处主要有七个方面,即唯物论、无神论、辩证法、历史观中的唯物论因素、民主主义、人道主义和大同的社会理想。”[11]二者的契合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辩证法和唯物论等方面具有许多相通的地方。二是重视实践的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古代的实践观念主要表现在对知行观及其关系的认识理解上。三是关注人。马克思主义重视人、突出人的主体价值和主体作用的精神,儒家学说视人为万物的中心。四是社会理想方面。大同世界是儒家传统文化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主张实现共产主义,它们都是社会民众的一种共同的理想追求。二者的契合处体现在高度理性的社会精神生活追求,实践至上的社会价值理念,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态度,人性层面的东西文化的互补。

(二)马克思主义与儒家传统文化的不同之处

马克思主义与儒学在时代精神和阶级利益上存在巨大的差别,体现着不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发挥着不同的价值导向作用,在性质上具有明显的相异性[12]。牟钟鉴则认为二者的相异性表现在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文化源头不同,肩负的社会目标和历史任务不同,实践的方式方法与在中国现代社会变革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同[13]。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儒家传统文化的结合原则和途径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儒家传统文化的结合原则

目前学术界在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处理上还存在一些争执。在两者的融合过程中,要把握一些最基本的原则,明确大的方向。“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是主导意识与支援意识的关系。”[14]“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应立足于当代中国和现实世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对中国传统历史文化进行批判继承,并在实践基础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15]但是一些新儒家学者则提出“立儒教为国教,主张将儒学道统写入宪法,把儒学当作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企图以此对抗和取代现代中国的核心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16]。这些主张明显是与国家现代化建设背道而驰的,是不符合中国现实发展情况的,我们须加以警惕。

传统文化论文例2

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无从寻觅和捉摸什么传统;没有了传统,也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于是在许多著作中、文章中、报告中乃至政策性的文件中,常常看到“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字样。惹人麻烦的是,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内容含糊;特别是当着那些著作等等向读者提出任务,要大家来批判、继承、发扬或弘扬传统的时候,更有无所适从、无可施技之感。因为,至少从字面上看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如果进而追究内容,则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Traditionalculture),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说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

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本系应运而生的,因而在历史上都起过积极作用。及至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阙,固化为明日的黄花和垢土。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礼失而之野;也有的生不逢辰,昙花一现,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怎样,不管它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它们存在过,它们便都是传统文化。

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小。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任务,以明辨其时代风貌,以确认其历史地位,以受拒其余风遗响。在我国,所谓的发掘抢救、整理清厘、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等那一套办法和方针,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礼教、东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贬褒不一的议论,也多是围绕着传统文化而发。对此大家耳熟能详,无待赘述。现在需要仔细讨论的是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Culturaltradition),落脚在传统。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摩,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如愿套用一下古老的说法,可以说,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

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语言,从而也就有它们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或者叫共同心理状态。民族的每个成员,正是在这种共同生活中诞生、成长,通过这种语言来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形成意识、表达愿望的。因而,生活对于他们就是一片园地,语言对于他们便是一种工具,大凡在这种生活里不存在的现象和愿望,由这种生活导不出的方式和方法,为这种语言未曾表达过的意念,用这种语言无法道出来的思想,自不会形成为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纵或民族的某个或某些成员有时会酿出某些独特的心理,也往往由于禁忌、孤立等社会力量的威慑,不是迅速销声匿迹,便是陷于孤芳自赏,而很难挤进民族的共同圈子里去;除非有了变化着的共同生活作后盾。唯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时刻得到鼓励和提倡,包括社会的推崇和个人的响往,而互相激荡,其道大行,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这样,日积月累,暑往寒来,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

所以,一般说来,文化传统是一种惰性力量。它范围着人们的思维方法,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俗,控制着人们的情感抒发,左右着人们的审美趣味,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悬置着人们的终极关怀(灵魂归宿)。个人的意志自由,在这里没有多少绝对意义,正象肉体超不出皮肤一样,个人意志超不出文化传统之外。但也正因如此,文化传统便成了一种无声的指令,凝聚的力量,集团的象征。没有文化传统,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民族能够如何得存在,一个社会能够如何不涣散,一个国家能够如何不崩解。

当然这并非说文化传统是不变的。因为时间在前进,生活在交替,经验在累积,知识在更新,传统中某些成份会变得无所可用而逐渐淡化以至衰亡;生活中某些新的因素会慢慢积淀、并经过筛选整合而成为传统的新成份。但是必须注意,文化传统的变化无论如何总是缓慢的、渐进的,不会发生一蹴而就的奇迹;虽在社会急剧变幻的革命时期也是如此。

当然这也并非说文化传统不会接受外部世界的影响,以变化自己的内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只要存在,便可能有接触;只要有接触,便有交流;只要有交流,便有变化。但是,从接触到交流到变化,中间有着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大体说来,两种不同文化(带着自己的文化传统)由于婚媾、交通、贸易、扩张、侵略等原因而接触而互播时,起先往往互相惊奇,彼此观望;尔后则互相攻讦,彼此拒斥;最后乃互相学习,彼此交流。而学习所取、交流所得,仍待经过自己文化传统这个“有机体”的咀嚼、消化和吸收,或者叫做整合,才会加入为传统的一个新成份,带来传统的变化。这时候,反观其与原型的同异,虽未必面目全非,常难免橘枳之感。这是历史和现实所已反复证明了并仍在证明着的。

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不同程度视生活的差异程度和发展阶段而定。不同文化传统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但很难作出绝对的价值判断;因为每个传统对于自己民族来说,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适的;不同民族之间,并无一个绝对标准,所谓的人类标准。形形的民族主义者将自己的传统吹嘘为人类的,强迫或诱使别人接受,是没有根据的,也难以奏效;除去证明他自己的无知或狂妄。民族内部某些成员鼓动大家效法外族传统,民族领袖规定人民遵循外族传统,都只能停留在宣传上或法令上,而难以深入人心;除非生活已经变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来说,当然可以自我评价,一分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为优,哪些成份为劣,哪些不优不劣。但这种剖分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要借助于时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认识,以作为标准;否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自己的时代来说,既然形成而为传统,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

历史上有所谓文化危机、精神危机、信仰危机时代,那是说文化传统发生了问题。究其原因,或由于强烈的政治震撼,或由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或由于风靡的文化干扰。其来源,主要来自共同体的内部;外部的刺激有时也起很大作用。危机的消除,有待于传统的重振和重组,任何武力的、政法的、经济的、宗教的强制措施最终都是无效的。而所谓重振和重组,绝不是全面复旧,无视政治、社会、文化上的新局面;也不是作茧自缚,排拒一切驰入舶来的新东西。这时需要的是冷静分析,分析传统中哪些成份变得无理了,现实中哪些因素是合理的。抛弃不合理的,传统方不致一足落网而全身受缚;接受合理的,传统始得与现实相安于无事。这叫做

“一切合理的,都应该成为现实的。”(恩格斯)

是否有不受时代生活的局限、不被民族性格所约束的成份,存在于某个或某些文化传统之中呢?就是说,在文化传统中,有无超越历史超越民族的成份,非时代性非民族性的成份,或人类性的成份呢?应该承认,这种成份是有的。因为作为动物的人类,彼此是相同的;作为人性的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样式也大体相似。因而,不同的人群在各自圈子里形成的传统,必然要有相同和相似的成份。这些成份,或适用于全人类,或适用于全历史,而成为民族传统中的超民族超历史者。这是不难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超越的成份,正以其超越,而失去了个性,不能成为民族性格的标志、时代精神的象征。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恰恰是那些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真正代表时代面貌的,恰恰是那些为该时代所专有、使其得以同它时代区别开来的那些特殊成份。超越成份的存在,是不同民族能以相互理解的根据,不同时代得以前后传承的基因。但民族之间要想真正理解,必须去理解那些不易理解、为各民族精神所独具的基本成份。所谓民族文化交流,所谓民族互相学习,都是就这些成份而言。时代之间如需加以比较,如需相互区别,也是要抓住各自的特殊成份方有可能。

体与用

文化改革上有所谓体与用问题,曾经争个不亦乐乎。照我理解,所谓体,应该就是文化传统,就是某一民族之所以成其为某一民族的那些品格、精神;而所谓用,则是这个体的功能、作用、外在表现,就是某一民族之用以现其为某一民族的那些传统文化。当年严复强调的牛体不能有马用,在这个意义上,是对的。

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必先自己变幻为马体,然后始得用马之用,倒也又不尽然。因为用固赖体而现,无此体则无此用;但用既为外在表现,或既已表现在外,则人人得而见之,人人亦可得而法之,所谓“拿来”者是。牛固不能“有”马之用,牛却可以“用”马之用。这在今天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哲理上说,有,和是、存在同义,乃本体上的事;用,停在现象界。移花接木,甚至掐下花来插在头上,总是能办得到的。

但是如果由此又得出结论,认为一切拿来之用,都将如原封未动般地发挥其效用,却也又不尽然。因为,马用在这里终究是安在牛体上,牛体本身受用不受用,一来取决于用之为物,看它在原体上属于哪个层面:物质层面的,移用较易;制度层面的,移用较难,因为它要受体作相应的变化;精神层面的,移用更难,因为这往往触动受体的深层。二来取决于体之为物,要看此受体的开放性与承受力,以及它自身的发展阶段,它与授体的差异程度。

千言万语说到底,体是根本的决定力量,体是民族的魂。拿近代历史看,在日本,只能是和魂汉才或和魂洋才;在中国,只能是中体西用,把外来的东西中国化。和魂和中体,各自的发展阶段不一,开放性上亦有差异,故影响着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和深度;但必得以自己的体为体,一切外来之用方能有所安顿,这一点上,彼此又是共同的。否则,再美的用,也只是出墙的红杏,可嗅而不可及,海上的楼市,可望而不可登也。

人们有埋怨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如何如何封闭保守加落后的,也有吹嘘它怎样怎样悠久辉煌加美妙的。不管怎样说,埋怨它,也只好面对现实,无法另换一个体,至少因为这是民族的共同体。某一个人也许能做到脱胎换骨、洗心革面,跳出三界外,彻底绝裂于传统;整个民族却无法做到。吹嘘它,也无力阻止它与时俱进,随世界浪涛激荡,抛弃需要抛弃的东西,吸纳应当吸纳的东西。由于无法另换一个体,所以西体中用说是不着边际的。由于体在与时俱进,所以中西互为体用说是没有意义的。

值得讨论的倒是用对体的反作用,特别是拿来之用对拿者之体的反作用,比如说,西用对中体的反作用。鲁迅当年强调开放时曾奚落保守份子道:人吃了牛肉,绝不会因之变为牛。他忘了补充一句:人常“用”牛肉,身“体”的确会壮实起来。西用之与中体,亦可作如是观;一切有益之用,对于受体,都应作如是观。谁都知道,飞机、电讯的引用,不仅方便了交往,而且也加快了生活节奏,开拓了眼界耳疆,改变了时空观念,冲垮了坞屏壁障。这些,已足以激起长期逗留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文化传统的不安,而不得不作因应变化;更不用说那些制度性的、观念性的拿来之物所施加于体要求于体的变化了。

但是,反作用也只不过是反作用;第一性的决定作用者仍在体本身。这一点,前面已经反复说到了。

两个传统?

民族有上层人士与下层平民之别,社会有剥削阶级与劳动群众之分,国家有统治集团与人民大众之殊,于是,研究者们不免要琢磨:文化是否也有两套传统?

列宁有过两种民族文化的说法,说每个民族都有一些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文化成份,而占统治地位的则总是资产阶级文化。这是就文化而言的。就传统而言的,则有所谓大传统与小传统,或精英传统与民间传统的说法。

如果依此类推,还可以举出雅文化俗文化,政统道统,上帝的事凯撒的事等等提法。

所有这些分别确然是存在的。不注意它们将无从分析一个民族的纷繁复杂的文化面貌,无法理清民族文化的绵延演进的历史过程,也无力规划未来文化的灿烂前景。这大概应无争议。但所有这些分别都还不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是全民族的,是民族之所以为该民族的气质、品格、精神、灵魂。它的成份可能很复杂,有土生土长的,有外部潜入的,有尘封蛛网的,有崭新亮的;但它并不因此而支离破碎,七拼八凑。因为它是整全,它能整合,各种成份经过整合而彼此相安,彼此相需,形成一个完整而和谐的统一体,一个独具特色的个性。

其土生土长的成份,就其显现而为文化看,在文明社会即存在着劳心劳力、统治被统治的社会里,常呈现出雅俗之分;并进而在衍化上各自承续,出现所谓的大小传统之别。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只是文化,只是传统文化;而不是传统,不是文化传统。就是说,这些分别只是民族精神在不同阶层的不同表现,还不是其所以表现的那个民族精神。在民族精神方面,二者是共同的,一源的。这一点,从雅俗文化之间、大小传统之间川流不息的交换、渗透,乃至有意识地进行的采风观俗、化民成俗之类的行动之所以必须和能以成功的事实,足可以得到证明。

其外部潜入的成份,本是经过筛选了的;否则将潜而不能入,入而不能居。用以选择的大筛,便是本民族固有的文化传统,包括它的价值取向和时代感、开放性。合则留,不合则拒,是这里的铁则;象一切有机体对待外物的原则一样。既已选入或接纳以后,这些成份虽不免仍带有“客家”的风采,但已然是新的大家庭的一员,便不可能独立寒秋,自成一系,与居停主分庭抗礼,形成独自的传统;而只会是入乡随俗,舍己从人,化为受体的有机部分。就是说,从这个角度来考察,两个传统的事,也是不会发生的。

有人喜欢说五四以后的中国形成了一种新传统:反传统的传统。此说在此至少有这样两点需从理论上讨论的内容:五四后的中国文化有两个传统,以及,这个新传统是从外部传入的。

大家知道,五四时代有许许多多西洋新说蜂涌而来,其中不少说法和做法曾被广泛宣传,乃至付诸试验;宣传者试验者无疑曾是爱国的、赤诚的,很多还是具有献身精神的。但是真正被中国文化接受的,为人民大众信服的,却为数了了。个中原因,可以举出许多,而文化传统的筛选,或许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外好多学者分析过马克思主义能在中国安家的根据,也有人探讨过五四所以采取全面反传统手法的原因,结论都认为,其根据和原因,仍在中国的文化传统身上,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法、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有相通相容之处,是中国有把政和道、真和善捆在一起的传统,因而才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才有五四的全面

反传统。这也就是说,五四引入的新说,都还不过是一些“用”,它们只因和中国文化传统能相容,被中国文化传统所承认,所接纳,从而附着到中国文化的“体”上,才得以掀起波澜,发生作用;否则,将只是一些动听好看而无所作用的西方夜谭而已。

因此,这也就是说,五四并未在中国造出新传统,五四以后也未形成新传统;五四以来所发生的,不过是老传统适应新世纪、翻出新花样而已。两个传统的事,本质上是不可能的。

财富和包袱

设想一下,如果某个民族没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每一天都在从头开始去练习生存本领……;其情景当然是不堪设想也不忍设想的。因之,称传统文化为祖宗的丰富遗产,说文化传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该是不为过分的。

但是如果忘记,传统是一种惰性的力量,保守的因素,它具有箝制人们思想、范围人们行动的本性,利于造成原地踏步的局面,也将出现某种不堪设想和不忍设想的后果。因之,说传统是民族沉重的负荷,社会前进的包袱,也是不为过分的。

既是财富,又是包袱。辩证地了解和掌握传统的这两重属性,运用它而不被其吞没,防止它而不拒之千里,是一大学问,是一种艺术,是人类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表现和广阔场所。

能理解这一点和做到这一点,看来并非易事。我们容易看到的,常常是与之相左的情况。比如说,一种人以为传统象服装,并认为服装以入时为美,而去追求时髦,日日新,又日新。这时,具有惰性的传统,只会被斥为阻碍趋时的包袱。另一种人以为传统象文物,文物唯古是尚,应该保护其班剥陆离,切忌来刮垢磨光。这时,传统所不幸具有的惰性,倒又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财富。

传统的确是财富,但财富不在它的惰性;传统也的确是包袱,但包袱也不因它非时装。传统不是可以逐气温而穿脱的外衣,甚至都不是可以因发育而定期蜕除的角质表皮。传统是内在物,是人体和虫体本身;精确点说,是人群共同体的品格和精神。它无法随手扔掉,难以彻底绝裂,除非谁打算自戕或自焚。

但是传统也不是神赐的天生的,它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产物,必定也会随共同生活的变化而更新。抽刀断水水更流,谁要想拉住传统前进的脚步,阻挡传统变化的趋势,纵或得逞于一时,终将不止于徒劳无功而已,更往往要激起逆反心理,促成精神危机。这是有史可稽的。

那么人们是否只能坐享其成、静观其变呢?倒也又不是。

传统文化论文例3

(一)母语教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机构

成“大学语文”的本质属性是母语高等教育课程,应该成为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各级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者、大学教师等的共有理念。语言影响思想,语言就是思想本身。一个民族的集体意识、文化深层编码,都蕴涵在母语中。母语是构成民族文化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元素,母语里有文化的故乡,母语就是祖国,母语承载着民族凝聚力。保护母语,是维系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安全的首选要件。换言之,汉语是世界上最古老、最独特、最具生命力的语言系统之一,是中华民族身份的首要标志,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直接载体。著名诗人余光中曾说:“当你的情人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这句话的理论内涵是在表明:母语是民族文化认同的基本符码。因此,在我国当下的高校课程体系建设中,怎样强调母语教育都不过分。而“大学语文”,就是高校完善汉语母语教育的最佳课程平台。汉语作为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象形文字,是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语言。从母语教育的角度看,汉语的形意特点使之具有工具性、文化性和审美性等多重属性。其中,文化性是衔接工具性与审美性的桥梁和纽带。汉语“说”与“写”的表情达意功能要得到完美发挥,必须借助文化蕴涵来融通工具与审美的语用效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认定一个人“有文化”或“没文化”,主要依据是他的说(口语表达)和写(书面表达),意即所谓“汉语能力是人生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强化大学语文课程的母语教育性质与学习效能,是提升中华民族母语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张扬民族精神、提高国家软实力和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

(二)“大学语文”学科化有利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在《中国教育报》评选的2013年度中国高等教育10大热点问题中,大学语文的问题位列第8,几十年来关于大学语文课程的争论仍在持续。同时,大学语文课程的边缘化现状也仍然是醒目的存在。之所以被“边缘”,除了不具备或较少具备外语课和其他技能通识课的现实功利性之外,还有课程自身学科归属性的原因。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大学语文”属于教育学门类下的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和“大学体育”等课程同类。也就是说,与专业性的中文课程不同,“大学语文”在学科归属上已经被“边缘化”。这也成为大学语文课程定位模糊的主因。事实上,早在1986年,匡亚明、徐中玉等先生就呼吁大学语文应成为独立的学科。目前,“大学语文”学科化的条件已经成熟。首先,根据的讲话精神及国务院、教育部颁布的各项包括《纲要》在内的法规性文件要求,大学语文课程与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密切相关,这是其他公共课没有的课程优势。其次,母语高等教育是高校各个专业课程教育的基础,提升母语教育的水平与质量迫在眉睫,这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再次,自1938年中华民国教育部规定开设“大一国文”以来,迄今已近80年,“大学语文”可谓历史悠久。虽然建国后一度停开,但课程建设的基本理念和构架并没有太多的变化。最后,大学语文课程已具备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这是课程自身发展的内在基础。如果能如“汉语国际教育”那样成为独立的学科,“大学语文”的教学地位就能获得法理上的保证,其独有的课程功能就可以得到全面发挥,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也更为便利和顺畅。自然,关于大学语文课程的所有争议与无奈,也会随之消失。

(三)大学语文教师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导者和引领者

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大学语文”,在教学理念、知识储备、教学能力和方法等方面对大学语文教师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导群体,“大学语文”的师资队伍建设是落实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目标的重要环节。大学语文教师要具备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素养和传播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在知识结构上,大语教师一要有良好的母语运用能力,听说读写的水平较高;二要有基本的专业背景,在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的某一方向有所长;三要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视野开阔,有辩伪存真、去粗取精的理论判断和分析能力。如近年来,某些学校包括高校教师让学生穿“汉服”,对孔子像行跪拜礼的行为,实际上是在把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形式化、简单化和粗鄙化。“汉服”与“汉朝之服”都分不清楚,既蒙蔽了学生也降低了传统文化教育的应有水准。在教学能力和方法上,大学语文教师首先要成为本课程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者,以研究促教学,会有力地提高教学的水平和层次。其次,教师不搞一言堂,既不能故弄玄虚,也要避免肤浅单调。应以互动式教学为主。以教材为依托,可以设计文化专题研讨,也可组织经典文本讨论,引导学生联系现实问题进行思考,激发和培养学生自主研读、探究的兴趣与能力。同时,也要借助新媒体技术使教学手段丰富和多元。再次,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制订以撰写研究论文、读书报告、调研报告等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考核原则。当然,各个层次的高校因课程目标的具体差异,会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有所取舍,但无论怎样,都不能背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课程宗旨。第四,大学语文教材是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导向性资源平台。1979年至今,已经出版使用的大学语文教材近2000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徐中玉主编本、王步高主编本、夏中义主编本、温儒编本和陈洪主编本。这5种教材从内容到体例都各具特色,对大学语文教材的完善和创新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和示范作用。但是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到教材中,还须在既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教材编写的理念、内容和体例。在教材的编写理念上,要明确大学语文绝不是中、小学语文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里的内容延续,也不是文学专业知识对非中文专业学生的普及化,更不是单纯的工具性技能的补偿和提升,而是对基于母语教育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固本强基的系统工程。在教材的内容选择上,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串连起不同时代、不同人文领域的经典文本;也要精选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代表性文化典籍。在此,世界性是对传统经典性的对照和融通,能够促进学生由“学”到“思”、由“思”到“智”,以利于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在教材的体例设计上,宜采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经,以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科技、民俗等学科模块为纬———经纬纵横的单元式体例,既利于显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导向性,也体现开放性和系统性的教学资源格局。

传统文化论文例4

二、在“大学语文”课程建设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按照的讲话精神和教育部《纲要》的明确要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到高校相关课程体系中势在必行,“大学语文”尤其要担当重任。但实际情况却是,“大学语文”逐渐被边缘化,既没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某种权威地位,也没有外语课程的强势现实需求,处境越来越尴尬。若要改变这种不利现状,就须牢固坚定地确立“大学语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中华民族精神的课程定位;同时,也要解决好课程自身建设层面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母语教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机构成“大学语文”的本质属性是母语高等教育课程,应该成为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各级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者、大学教师等的共有理念。语言影响思想,语言就是思想本身。一个民族的集体意识、文化深层编码,都蕴涵在母语中。母语是构成民族文化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元素,母语里有文化的故乡,母语就是祖国,母语承载着民族凝聚力。保护母语,是维系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安全的首选要件。换言之,汉语是世界上最古老、最独特、最具生命力的语言系统之一,是中华民族身份的首要标志,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直接载体。著名诗人余光中曾说:“当你的情人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这句话的理论内涵是在表明:母语是民族文化认同的基本符码。因此,在我国当下的高校课程体系建设中,怎样强调母语教育都不过分。而“大学语文”,就是高校完善汉语母语教育的最佳课程平台。汉语作为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象形文字,是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语言。从母语教育的角度看,汉语的形意特点使之具有工具性、文化性和审美性等多重属性。其中,文化性是衔接工具性与审美性的桥梁和纽带。汉语“说”与“写”的表情达意功能要得到完美发挥,必须借助文化蕴涵来融通工具与审美的语用效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认定一个人“有文化”或“没文化”,主要依据是他的说(口语表达)和写(书面表达),意即所谓“汉语能力是人生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强化大学语文课程的母语教育性质与学习效能,是提升中华民族母语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张扬民族精神、提高国家软实力和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

传统文化论文例5

“文化”的定义,往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1952年出版的《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评考察》中统计,世界各地学者对文化的定义有160多种。从词源上说,在西方,“文化”一词源于拉丁文culture,原意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尊重。1871年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其所著的《原始文化》一书中对文化的表述:“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等凡是作为社会的成员而获得的一切能力、习性的复合整体,总称为文化。”康德在《判断力批判》谈到“在一个理性生物中,一种对任意选顶的目的(因而也就是按照他的自由选定的目的)的有效性的产生,就是文化。”黑格尔“文化是绝对精神对自我外化出的人的教化过程,也即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过程。”日本小学馆《万有大百科事典》(1974年版)表述:“日语的文化即文明开化”。《法国大百科全书》(1981年版)表述:“文化是一个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明现象的总和。”

在我国,“文化”一词,古已有之。“文”的本义,系指各色交错的纹理,有文饰、文章之义。《说文解字》称:“文,错画也,象交文。”其引申为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以及文物典章、礼仪制度等等。“化”本义为变易、生成、造化,所谓“万物化生”(《易·系辞下》),其引申义则为改造、教化、培育等。文与化并联使用,则最早见于《周易·贲卦》之“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最先将“文化”合为一词而用的是西汉的刘向,他在《说苑·指武》中写道:“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晋束皙《补亡诗·由仪》称:“文化内辑,武功外悠。”南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中云:“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中国古代的这些“文化”概念,基本上属于精神文明范畴,往往与“武力”、“武功”、“野蛮”相对应,它本身包含着一种正面的理想主义色彩,体现了治国方略中“阴”和“柔”的一面,既有政治内容,又有伦理意义。其次,古代很大程度上是将此词作为一个动词在使用,是一种治理社会的方法和主张,它既与武力征服相对立,但又与之相联系,相辅相成,所谓“先礼后兵”,文治武功。有必要说明的是,“文化”一词在中国古代不很流行,现代意义的“文化”一词源于日本。近代以来,人们对文化概念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之共业也。”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庞朴主张从物质、制度和心理三个层面去把握文化概念的内涵,其中“文化的物质层面,是最表层的;而审美趣味、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思维方式等,属于最深层;介乎二者之间的,是种种制度和理论体系”。20世纪40年代初,在论及新民主主义文化时提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式上的反映。”《现代汉语词典》则把文化定义为:“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

从以上关于“文化”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文化”内涵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就广义而言,文化是人类生活的总和,或如梁漱溟先生所说,是“人类生活的样法”,它包括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极其广泛的方面。狭义而言,文化就是人的全部精神创造活动,是意识、观念、心态和习俗的总和。一般而言,我们更多的是在狭义文化的意义上使用“文化”这个概念。

以把握不同文化形态的特征。如根据文化的不同功能,可以分为礼仪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等等;根据文化的不同形态,又可分为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心态文化;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还可分为西方文化、东方文化、中国文化、美国文化、海洋文化、大陆文化等等;也可从文化的历史演变,将其分为原始文化、古代文化、近代文化、现代文化、后现代文化等等。

中国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与鲜明的民族特点。探究传统文化,首先应该全面考察中国文化生成与演进的环境。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西北深入亚洲内陆,是一个海路兼备的国家。中国传统观念上的“天下”是由四海之内的诸夏和“四夷”共同构成。《论语·颜渊》“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在传统的“四海”范围内具有多民族内向凝聚力,并且奠定了中国文化独立发展的格局。《诗经·小雅·北山》中就写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清史稿·陶彝传》中:“普天率土,欢欣鼓舞。”中国古代历史上由于历代王朝总是以大国自居,并不重视在海洋的发展,在清朝时更是实施闭关自守的政策,从而形成了半封闭型的大河内陆文化。中国古代社会东部为农业区,西北部主要是游牧区,也由此使中国传统文化中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并存又相互补充。东部的农耕经济又占优势,这是中国传统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经济基础。中国古代传统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在宏观上主要强调“以农为本”、“重农抑商”,从而也形成了辉煌的农业文明。

文化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因此,文化既具有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又具有时代特征。在历史性意义上,中国文化既包括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包括中国文化传统发生剧烈演变的近代文化与现代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主体部分,也是我们从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的历史遗产。它不仅记录了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发生、演化的历史,而且作为世代相传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风俗习惯,渗透在每个中国人的血脉中,制约着今日之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方式。中国传统文化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儒家文化,也不是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和佛家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中华民族各种思想文化的总和,包括了各种观念形态和物质形态的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然在其久远博大之中,却“统之有宗,会之有元”。若由著述载籍而论,经史子集、万亿卷帙,概以“三玄”(《周易》、《老子》、《庄子》)、“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周易》、《诗经》、《尚书》、《礼记》、《春秋》)为其渊薮;如由学术统绪而言,三教九流、百家争鸣,则以儒、道二家为其归致。东晋以后,历南北朝隋唐,由印度传入的佛教文化逐步融入中国传统文化,释氏之典籍〔1〕与统绪因而也就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儒、释、道三家,鼎足而立,相辅相成,构成了唐宋以降中国文化的基本格局。所谓“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南宋孝宗皇帝语,转引自元刘谧著《三教平心论》),明白地道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这种基本结构特征。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正统地位,对中国文化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儒学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流。儒家何以被称为“儒”?据《汉书·艺文志》说:“儒家者,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就是说“儒”是旧时对学者、读书人的称呼。《后汉书·杜林传》也曾说道:“博洽多闻,时称通儒。”

儒家创始人为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今山东曲阜)。孔子思想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礼”。所谓的“礼”只是纲常名教化的政治、社会秩序。《论语·子路》中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在孔子思想里,“礼”是与“德政”相结合的。在《为政》中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即主张礼治德化与政令刑罚相辅而行。另一重要内容即是“仁”。如《论语》中的“克己复礼为仁”、“仁者爱人”。“仁”既是孔子修己治人的根本原理,又是孔子实践道德的最高原理。“仁”作为一种精神品质,包含了多方面的伦理道德原则。除了是一种使人们自觉、主动地遵循礼的道德素养之外,还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伦理准则。天命观,把天视为主宰一切的权威,并把它作为思想体系的终极依据,“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但另一方面,他也表现出一些理性精神,主张天人可以互相感通,强调在人事活动中去体认天命,强调人事有为。“不怨人,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学习方法与认识论上也总结了不少经验。但其中有些糟粕,如知识来源,他肯定有些人“生而知之”。真正精华的是关于学习的问题,孔子认为学习本身是不断实践的过程,强调要反复地学习实践才能巩固所掌握所学的知识要“学而时习之”(《学而》)“温故而知新”(《为政》)。他还主张学与思并重,“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还有就是其的“执两用中的中庸之道”,他在称赞舜“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子思,名伋,是孔子的孙子,他继承和发挥孔子的中庸之道,提出以“诚”为核心的人生哲学。孟子,名轲,子思的学生,提出了“性善”和“仁政”说。仁政里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朴素的民本主义观点。还有就是他的关于人的浩然之气即“大丈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荀子,名况字卿,他提出的是“性恶论”,人为人性本恶。主张隆礼重法。到了汉代的董仲舒,他有以儒家为中心,吸取黄老之学以及阴阳、名、法各家。提出了“天人感应”说,还根据他的神学的人性论,建立起“三纲”、“五常”的道德观念,他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他所提出的这个思想文化专制方针,确立了儒家在我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核心地位。朱熹,字元晦,南宋徽州人。他集理学之大成,建立了理学系统。首先是“理本气末”的理本体论。“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其次,是“格物穷理”的认识论,即格物致知,要知道抽象的理必要通过具体的物。他在知行关系上主张力行致知,“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还有学而知新的创新理论,“新是故中之事,故是旧时底,温起来以尊德性,然后就里面讨得新意,乃为道问学。”朱熹特别强调“天理人欲之辨”,认为人性有两重性,一方面人具有仁义礼智的天命之性,这是天理,即孟子所谓性善;另一方面,人又具有饮食男女的气质之性,这是人欲,即荀子所谓性恶。二者是对立冲突的,主张“革欲复理”。

概括而言,儒家思想体系充分体现在《大学》所讲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中,总的说起来就是,究天人之际,明修身之道,述治国方略,求天下为公,最终实现天人和谐的境界,即从哲学的高度认识宇宙,以伦理准则规范人生,落实到治国平天下,最终实现天人和谐。

道家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主要流派之一,它是中国哲学抽象思辨的奇葩,逍遥洒脱人生的精神资源。道家特别是《老子》的思想对中华民族的思想外化发展影响极大,可以说,《老子》五千言,上呈古代文化,下启白代之学,中国历史上各家学派,无不从其汲取学术思想养分。例如,它的天地观,经过孔子的发挥,成为魏晋玄学,又影响到宋明理学;它的无为观,应用于西汉政治,成为历代之统治术;它的玄德观,经孔子发挥,成为中国两千多年来德治主张的主要内容;它的用兵之道,经过孙、吴的发挥,成为变化莫测的军事理论;它的柔雌观,成为诡辩家的理论基础,造成了苏秦张仪为代表的纵横家;甚至中华武术、内家武功以及历代气功家,也无不从中受益。

什么是道家?所谓道家,最初见于汉代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司马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瞻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知变,因变,应变”可谓道家之特长。

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是老子。关于老子的姓氏与生活年代,历来说法不一,一般认为老聃即是老子,大约生活在春秋末年。“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关于“道”,《老子》二十五章中有简明的概括:“有物浑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道”的本位论,“道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谓“道法自然”,是说“道”是按自己的样子为法则的。老子还有其朴素的辨证思想。关于对立统一方面,“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关于量变质变,“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事必作于细”“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关于否定之否定方面,“曲则全,枉则直、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感”。以“静观”、“玄鉴”为特征的直觉认识论。还有其特有的政治哲学,包括无为而治,所谓“小国寡民”,“不得已”而用兵。“无为而治”就是统治者应该少一点欲望,少一点作为,对人民听其自然,这样,统治才能稳固。

佛教于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开始生根、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佛教是一种伦理道德色彩相当浓厚的宗教。佛教以人生为苦,因而它就把追求人生的解脱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为了实现理想便提出了一套去恶从善的理论学说和伦理道德准则,形成了有关宗教伦理道德的思想体系。佛教自传入中国以后,它的道德伦理思想,尤其是它的众生平等、出离家庭和超越当前社会秩序的观念与中国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及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引发了不断的摩擦斗争。佛教由于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制约和决定,也受到儒家传统观念的抵制和左右,从而沿着适应中国文化特点的轨迹演变和发展,形成了调和儒家思想、宣传忠孝观念的中国佛教伦理道德学说。佛教的一套心性修养途径也为唐以来儒家学者所吸取,并熔铸为儒家的道德修养方法。佛教从出世的角度论述了孝的极端重要性,从人生解脱角度阐发了禁欲主义思想,还从认识论和人性论相联系的角度提出了知、智慧是人心之体、人的本性以及一整套的修行方法。佛教以大慈大悲、利己利他作为伦理道德的出发点,这种道德训条和儒家的“恻隐之心”、性善论相通,和我国的国家本位与民本思想的文化传统相近,因而在历史上影响颇大。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比较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历史遗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展现。这个思想体系蕴涵着丰富的文化科学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凝聚之学,中国传统文化是内部凝聚力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注重和谐,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人与自然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种文化关系;二是兼容之学,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尽管在中国古代对外交往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还是以开放的姿态实现了对外来佛学的兼容,三是经世致用之学,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促进自然、社会的人文之化,中国传统文化突出儒家经世致用的学风,它以究天人之际为出发点,落脚点是修身、治国、平天下,力求在现实社会中实现其价值,经世致用是文化科学的基本精神。

参考书目:

陈书禄《中国文化通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

王炯华、盛瑞裕、李思孟、何锡章《中国传统文化十二讲》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曹德本《中国传统文化学》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传统文化论文例6

地理生态被破坏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巨大,想要短时间内的实现城镇化是不可能的,农村人口仍旧还会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城镇化进程中高速公路、铁路的建设使原本联系密切的村落被隔开,政府规划失控等城市空间布局不规则,许多文化赖以生存的地理生态环境被分割开来,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需要多个村落或者集体之间紧密联系,共同支撑,地理生态上的分割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发展失去了空间,现代通信科技并不能促进传统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因此,城镇化导致地理生态格局的改变,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环境。

(二)外来文化的冲击当今社会上

很少能看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们喜爱的是篮球、足球、跆拳道等国外的体育竞技项目,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他们所喜欢的体育项目都很少会是太极拳等传统体育活动,随处可见的篮球场、足球场、跆拳道兴趣班让中国本土的民族体育显得十分冷清,武术馆、象棋馆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日常生活中只有一些老人会打太极拳健身,而传统武术、摔跤、龙狮等项目则只会出现在一些民族节日的表演中,表演者也都是一些业余团队,他们的演出极具功利性,根本没有领悟这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现代竞技体育不断发展,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造成巨大的冲击,人们从事的体育项目,大多是出于功利、名誉,就算体育表演也充斥着商业化的气息,没有从根本上继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内涵和精髓,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不到弘扬与发展。

(三)学校教育落后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

是传统体育走向规范化、普及化和科学化的必经之路。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的体育教学缺乏自己的特点,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都是从苏联时期引进过来的,不管是大学体育教育,还是中小学体育,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西方的现代体育项目,很少涉及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教育改革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有了起色,但是还是缺少理论指导,相对于现代竞技体育项目,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依旧十分缓慢。为了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国家教育改革中将民族体育教学纳入到学校学科建设中来,经过多年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学不仅在科研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而且民族传统体育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也得到了完善。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被广泛的引入进来,极大的丰富了学校的体育教学的内容。但是,相对其他学科建设,民族传统体育不能严格的按照学科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学也只是初步建立了应有的门类和框架,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基础和独立的学科结构,研究方法不明确。此外,外国的体育文化流入对传统体育教学造成冲击,像韩国的跆拳道,已经成为吸引学生注意力的热门体育项目。

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

(一)正视发展困境

认知传承的意义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我国许多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开始走向消亡,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和发展困境。在功利思想盛行的今天,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或多或少的带有功利性,这使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传承中变了味,许多传统文化的功能完全消退。而我们强调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不仅仅是指其内容上的保存,更注重的是其蕴含的精神的延续。因此,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我们要正视现在的困境,认清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本质意义,端正态度,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创新传统文化发展途径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不仅仅是保护,更重要的是创新。为了更好的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必须加快文化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首先,应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次,要结合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利用国内国际市场来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实现民族体育项目“走出去”和“引进来”,吸引外国人学习民族体育项目,借助外国的成功经验,保护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后,创新体育管理制度,由以前的行政手段向借助市场、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的管理制度转变,切实提高体育文化的管理水平,发展传统体育文化精髓。

(三)重视学校教育

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很多现代竞技体育项目都是通过学校传承发展而来,学校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普及化的中介。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其纳入到学校的教学过程中。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使教材具有民族性的特点,这是对学校体育教学的一个补充。重视理论基础的完善,切实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建设。

传统文化论文例7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现实意义

将传统文化与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对于提高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意义重大。首先,它能有效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比如说从屈原、岳飞、文天祥、戚继光、郑成功、冯子材等历史英雄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情操能够深深地鼓舞学生,激发高职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培养他们热爱祖国、忠于祖国、奉献祖国的思想品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思想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能够有效增强学生的意志品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的自强精神;“头悬梁、锥刺骨”、“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刻苦钻研精神;“慎独”、“见贤思齐,见不贤自省”的自律精神;等等都是大多数高职学生身上缺少的意志品质。再则,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术业有专攻”、“业精于勤荒于嬉”可引导高职学生专注于学业,热爱自己的专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传统文化中“和为贵”、“将相和”、“和气生财”的主张对于培养高职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识大体顾大局意识、协调好人际关系、达到利益双赢不无裨益。传统文化遗产中的众多文化遗址、发明创造、长城、故宫、兵马俑等物质和精神文化遗产时刻提醒着子孙后代要继往开来,刻苦钻研,不断创新,把中国文化发扬光大。

二、传统文化教育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渗透方法

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渗透传统文化教育的方法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首先,我们要将传统文化教学融入到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去。在平时的教学中将历史故事穿插在教学内容中,既可以提高思想政治课的趣味性,又可以用实例增强教学的效果,避免干巴巴的说教。比如在教育学生要刻苦学习、爱岗敬业时,我们给学生讲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精神风貌,让学生讨论颜回所乐为何事,引导他们专心投入学习,体会忘我的境界。也可以讲匡衡“凿壁偷光”;车胤、孙康“囊萤映雪”;杨时“程门立雪”;孙敬“头悬梁”;苏秦“锥刺股”;孔子“韦编三绝”;祖逖“闻鸡起舞”;等等故事。并以一些当代的励志人物做典范,让学生看到从古到今成大事者都能克服惰性,战胜自我,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明白“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道理。在讲到人生态度、人生目标等问题上,我们可以给学生讲诸子百家的学说,对比他们的思想和观点,让学生体会传统思想文化的奥妙。结合当前青少年中的非主流思想,给学生讲“竹林七贤”的故事、讲王充和范缜的故事,使他们了解到历史上的非主流思想和人物,让他们比较古今非主流的相同与不同,鼓励他们的想法向更深的层次迈进。其次,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也很重要。我们向学院相关部门积极申请举办传统文化讲座、聘请传统文化方面的专家定期登上学院的职大讲坛,为学生呈现一场场精美的文化大餐,让学生真正领略到传统文化的魅力;编排、表演优秀传统文化节目,以话剧、戏剧、电影、讲故事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现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比如说庄子“鼓盆而歌”的话剧、三十六孝故事等;组织阅读传统文化书籍等活动,读后组织学生开讨论会,谈阅读心得。向学生大力推荐国学网站,鼓励学生业余阅读,力求使得传统优秀文化深入学生心中,让高职学生从思想观念上能得到触动,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以期从思想到行动上能对学生产生较大的改观,同时能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再次,开展践行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活动。在给学生灌输“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之后,以“我做孝子30天”的活动作为学生的课后作业,让他们坚持在30天内,每天为父母或其他长辈做一件尽孝的事情,从而体验古人的孝道思想和守孝三年的不易。再比如对于孔子“吾日三省吾身”的体验,以作业的形式让学生每天休息前做自我反省,将反省的结果记录下来,作为下次课堂讨论的内容。对于日常的行为规范,教育学生做到“礼”(现实中的礼仪规范)与“仁”(内心的自觉维护)的统一,同时让学生讨论实践心得,互相学习,在生活中将好的做法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在这些活动中,我们细致观察学生的进步和每一项活动所产生的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好的做法予以推广,收到了极好的成效。

作者:徐盛雷张宏单位: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传统文化论文例8

1.立身处世之学立身处世是人之为人的首要课题,也成为历代家训的主要内容。要在社会中做一堂堂正正之人先要立身而成为一人。中国传统文化重“人禽之辩”。人与禽兽不同,孟子曰:“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孟子认为这“几希”之间有大分别。“这些‘几希’之辩,当然不重在身体生理上,而更重在‘心性’‘心理’上。”[1]因此立身而成为一人,就应具有人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历代家训大多都教育子女在平凡的生活中学做圣贤,以求安身立命。《钱氏家训》)中言“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皆当无愧于圣贤。”《曾国藩家书》中讲“吾人只有进德、修业两事靠得住。进德,则孝悌仁义是也;修业,则诗文作字是也。”增益圣贤品德,修炼诗文本领,这是个人和家族的财富,且都可由自己做主。而“功名富贵,悉由命定,丝毫不能自主。”传统文化家训中常讲“天命”,如《朱子家训》中“守分安命,顺时听天”等。但曾国藩所谓天命却是“尽其在我,听其在天。”虽有天命却应尽人事,坚持在逆境中在失败时仍有所作为。“‘天命’起源上是消极的范畴,但却是积极的用法。”[2]袁黄《了凡四训》中云谷禅师曰:“命由我作,福自己求,诗书所称,的为明训。”其中蕴含着命运由自己创造,人生祸福是自己求得的积极意义,启迪后人应自省知非、修身养德、奋发有为。中国传统文化认为每个人都不能脱离社会,每个人都需在“人群”中做一人,要在人群中做一人,就要懂人与人相处之道。要在这世上做一人,便要学习处世之道。“信交朋友,惠普乡邻。恤寡矜孤,敬老怀幼。救灾周急,排难解纷。修桥路以利人行,造河船以济众渡。兴启蒙之义塾,设积谷之社仓”(《钱氏家训》)钱缪提倡公益事业,以造福社会大众为行事之准则。“乡人有纠率钱物以造桥、修路及打造渡船者,宜随力助之,不可谓舍财不见获福而不为”(《袁氏世范》)与钱缪所言异曲同工,都强调对他人有益、造福世人才是处世之道。这里体现的是一种爱众亲仁、博施济众的博爱精神。

2.持家治家之方传统文化中国社会,家国同构,从某种意义来讲,国即是一大家,家亦是一小国。家庭兴旺则国家富强,家庭和睦则国家安定。传统文化中国家庭多是以宗族为核心的大家庭,大家庭肩负着对上赡养父母、对下教养子女等基本职能,需要处理父子兄弟、夫妇妯娌等各种家庭关系以及婚丧嫁娶等事宜。因此如何持家治家,以保亲人和睦相处、家族兴旺发达亦成为历代家训的重要内容。传统文化家训大多强调应勤俭持家。“勤俭为本,自必丰亨;忠厚传家,乃能长久。”(《钱氏家训》)“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朱子家训》)勤俭不仅是传统文化美德,亦是传统文化持家之方。但是,“可俭而不可吝也。俭者,省约为礼之谓也;吝者,穷急不恤之谓也。”(《颜氏家训》)节俭并非吝啬,“俭而不吝”才值得称道。中国传统文化亦重视教育,读书劝学几乎是所有家训都有所涉及且做了重要阐释的内容。而中国传统文化尤重道德教化,教育的目的不只为求取功名,而在学习圣贤之道,成为君子。《颜氏家训》中颜之推劝诫子孙“自古明王圣帝,尤须勤学,况凡庶乎!”而读书的目的则在于“开心名目,利于行耳。”“夫学者如种树也,春玩其华,秋登其实。讲论文章,春华也,修身利行,秋实也。”《朱子家训》中曰“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钱氏家训》中有云“祖宗虽远,祭祀宜诚;子孙虽愚,诗书需读。”这些论述都告诫后世子孙应勤读诗书,修身利行。关于构建和谐的家庭伦理关系,古人提倡良好的家风门风对于家族成员潜移默化的巨大影响。“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颜氏家训》)上行而下效,家庭成员间会互相影响,因此父慈则子孝,兄友则弟恭,夫义则妇顺。南宋袁采所著《袁氏世范》目的在践行伦理教育,美化风俗习惯。在《袁氏世范•睦亲》篇中阐释了亲人失和的原因及其弊端,阐明了涵盖父子、兄弟、夫妇、妯娌、子侄等各种家庭关系和睦相处的原则方法。

3.为政治国之道中国古代早期家训可追溯至《尚书》,“《尚书》中的诰辞可以理解为训诫之辞,训诫之辞用于家中,就是家训。”《尚书》中的诰辞其基本内容即是治国方略。因此,早期家训与治国方略是统一的。在后世家训如唐太宗李世民的《帝范》、爱新觉罗•玄烨的《庭训格言》等帝王家训中为政治国的方略和原则都是其重要内容。《帝范》中的内容涉及求贤纳谏、审官去谗、戒盈崇俭、赏罚得当、务农为本、崇文阅武等治国方略。《庭训格言》中玄烨提倡广施仁德、勤俭淳朴、从善如流、审慎刑杀等为政治国之道。吴越王钱缪所撰《钱氏家训》字字珠玑。“执法如山,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去蠹如仇。严以驭役,宽以恤民。官肯着意一分,民受十分之惠;上能吃苦一点,民沾万点之恩。”强调要勤政爱民。“务本节用则国富,进贤使能则国强;兴学育才则国盛,交邻有道则国安。”提倡节用务本、进贤使能、兴学育才、交邻有道的治国之道。“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必谋之;利在一时固谋也,利在万世者更谋之。”正确处理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作为为政一方的吴越王,钱缪目光长远,所以吴越在他的治理下才能富甲一方。

二、传统文化家训的思想内涵

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文化,儒释道三家并存,融会贯通,而尤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和正统。历代家训,也大多以儒家思想为宗,体现了儒家仁义礼智、修齐治平、中庸之道等美德和思想。

1.仁义礼智儒家奠基人孔子创立了仁学。所谓“仁”,就是“爱人’(《论语•颜渊》)。所谓“爱人”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孟子发展了孔子“仁”的学说,提出“性善”论。他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善恶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善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生而具有四心。四心是仁、义、礼、智四种道德规范的萌芽。大量的传统文化家训对“仁义礼智”做出了精湛的诠释。唐太宗李世民在《帝范》中曰:“抚九族以仁,接大臣以礼。奉先思孝,处位思恭。倾己勤劳,以行德义,此乃君之体也。”以仁孝德义治国,这是作为君主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是大仁大义。爱新觉罗•玄烨在《庭训格言》中曰:“仁者无不爱。凡爱人爱物,皆爱也。故其所感甚深,所及甚广。在上则人咸戴焉,在下则人咸亲焉。”玄烨在此体会到只有广施仁爱,才能受到亲近拥戴,才能更好地治理天下。司马光的《温公家范》中体现了以礼为治家根本的思想。明代袁了凡所著《了凡四训》被曾国藩冠以“人生智慧书”的称号。在“积善之方”篇中曰:“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告诫子孙应运用智慧辨别“非善之善、非义之义、非礼之礼、非信之信、非慈之慈”,以做出正确的行为抉择。

2.修齐治平《小戴礼记》之《大学》篇中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一切皆从自己的“德性”上做起。几乎所有的传统文化家训都提倡中和为贵、谦恭谨慎的修养观,反复叮嘱后人要修养身心、涵养品德、待人文明谦恭,平等宽容。《袁氏世范》之处己篇就集中阐述了修身之道,内容包括立身处世、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多个方面。袁采指出:对待乡亲邻里应一视同仁,不该“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袁采谆谆劝导家人子弟“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德厚有识的君子绝不会这样做。与他人交往,应“长念其长”,若“常见其短,而不见其长,则时日不可同处”。对于忧患不如意事,如能认识到世界本是一“缺陷世界,人生世间无足心满意者”便可得到些许安慰。曾国藩在咸丰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写给澄候四弟的家信中,告诫子侄切勿习于“骄、奢、逸”三字。“家败,离不得个‘奢’字;人败,离不得个‘逸’字;讨人嫌,离不得个‘骄’字。”总之古人认为修身为本,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地齐家、治国。

3.中庸之道何谓中庸?《中庸》上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朱熹曰:“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中庸是对事物的发展不偏不倚而又恰到好处的适度把握,用于处世,则是一种能达到平衡、和谐的人生哲学。”钱穆先生指出中国人的中庸之道,“正是一套哲学,亦是一套思维方法。是在人本位人文主义的文化大体系中一套重要的哲学和其思维术。”传统文化家训的作者大都熟读经史典籍,饱经世事沧桑,深谙中庸之道的“哲学和思维术”。《曾国藩家书》中曾国藩通过给父母、兄弟、子侄的书信对家人苦口婆心、循循劝诫。在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八日写给沅甫、季洪两位弟弟的家书中,讲了自己的人生感悟“近来见得天地之道,刚柔互用,不用偏废,太柔则糜,太刚则折。刚非暴虐之谓也,强矫而已;柔非卑弱之谓也,谦退之谓也。”在此处刚柔是其两端,刚柔互用才是中道,否则“断不能久”。颜之推生活之时代“顷世乱离”,其所著《颜氏家训》正是他“结合自身的乱世体会而对儒家中庸思想所作的现实生活化解读。”作为深受儒家思想浸润的文化士人,颜之推懂得“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无论是仕宦还是生活需求都应适可而止,“少欲知足”。因此他告诫子孙“谦虚冲损,可以免害。人生衣趣以覆寒露,食趣以塞饥乏耳。形骸之内,尚不得奢靡,己身之外,而欲穷骄泰邪?”在处理亲友关系上颜之推曰“亲友之迫危难也,家财己力,当无所吝;若横生图计,无理请谒,非吾教也。”在这里颜之推又体现了他的中庸处世观,中庸并非没有原则,而是要区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墨翟之徒,世谓热腹,杨朱之侣,世谓冷肠;肠不可冷,腹不可热,当以仁义为节文尔。”在此处颜之推提倡的不是冷热两端,仍然是冷热之间的“中道”。中庸之道,为儒家之至高境界,蕴含着人生的大智慧,我们可以在历代家训中有所体会。

三、传统文化家训的当代启示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虽然随着时代和社会的演变,传统文化家训中的有些具体内容已经不合时宜。但传统文化家训中所蕴含的美德和思想有其超越性,于当今时代仍具有其启示意义。

1.对深刻理解传统文化的启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意蕴深远,其内涵深藏于古代典籍之中。而古代典籍卷帙浩繁,无论儒家经典、道家箴言、佛学教义无不深奥难解,专门研究传统文化之学者欲了解其精义尚需时日,普通人自不必说,可能穷其半生也难窥其一斑。而传统文化家训作为对后世子孙的训诫,往往析事明理,文朴义实,其中又蕴含着传统文化思想文化的精神,中国文化中的很多精华,通过家训熔铸成了至理名言。因而传统文化家训成为沟通精英思想与普通民众的媒介,成为深刻理解传统文化的一个窗口和阶梯。《颜氏家训》中深入浅出地通过举例向子弟们传授为人、立身、处世、治家的各种道理。颜之推通过琅琊王的例子告诫后人对孩子不宜溺爱;推崇房文烈、裴子野待人的宽仁笃厚,贬斥邺下将军的贪婪刻薄和南阳富翁不近人情的吝啬,并以他们的可悲下场告诫子弟引以为戒。通过齐孝昭帝、梁元帝的事例来说明无论何种境遇处理任何事务都要勤于学习的重要性。

传统文化论文例9

二、讲解的精彩,能使学生深入理解课文内容。

有了好的开头,还要有切中要害的讲解,使学生真正学有所获。不容置疑,课文讲析在时间上所占比重较大,自然头绪繁多。首要问题是解决好“读”。现代文需要通过朗读来披文入情,文字艰深的古文更应讲究读的技巧与方法。要想弄懂文言文的大意,“读”是不可省略的一环;切不可把“读”视为填充课堂时间可有可无的步骤,至少要做到粗读——听读——精读——赏读。粗读应安排在接触课文之前,学生在自由朗读的过程中明确字词的读音,将有疑问的字音、句读做上标记。紧接着,进入听读阶段(可采用放录音或教师范读)。学生一边听,一边采用默读方式,在文中标注正确的字音、停顿。然后,结合课文的翻译,采用精读,令学生在诵读中体会行文的妙处。如在《寡人之于国也》的教学中,我先指派一名学生用声音来演绎梁惠王,再让他挑选自己中意的同学扮演能言善辩的孟子。这种情景式的阅读很受学生欢避,不仅很多人愿意重新演绎君臣间的智力对决,而且,让他们在多次诵读中明确了各组的优势,利于人物形象的分析。整篇课文串讲完后,一定要注意最后的赏读。所谓“赏读”是在学生理解文意的基础上用心来品读,以便巩固对文章的印象1.逐段翻译法。先让学生参照课下注释,口头翻译,再指定若干名学生当堂串讲。好处是使篇幅长的课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目标,不足则是学生“动”的面不广。2.故事演绎法。针对《鸿门宴》、《柳毅传》等情节性强的文章,不必搞句句直译,只要学生大致理解内容即可。相关的重点实词、虚词及重点句式可在“归纳总结”阶段进行。3逐句接龙法。这种方法类似于游戏中的“击鼓传花”,但我们传递的不是美丽的花儿,而是翻译一句文言的小任务。此类活动有利于课堂上学生集中注意力,活动面大:但比较耗时,适用于篇幅短小、内容深奥的文言文。

传统文化论文例10

根据新华网布鲁塞尔6月19日日电(记者冯坚),“2004年6月18日深夜,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经过两天紧张而艰苦的谈判,就欧盟宪法条约草案最终文本达成了一致,从而为第一部欧盟宪法的诞生铺平了道路。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通过,是欧盟制宪进程启动两年多来的重大成就,是欧盟成员国实现一体化欧洲的”政治意愿“的具体体现,也是欧洲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意义,我们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是不过分的。而对于这样一个由国家组成的区际组织制订,并最终获得通过的宪法条约草案的原因的分析,可能更有助于我们学习和理解有关的宪法理论。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宪法的理解和认识,都是局限于一国范围之内,即认为宪法是作为一国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其本国范围之内产生并发挥作用。而此次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通过,无疑对于宪法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仔细分析这种现象,并将其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一个问题,即为什么欧盟会选择制订一种属于国内法性质的宪法作为共同的准则,并能够得到通过,而在中国,拥有完备的宪法,却又为什么总是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实行。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宪法文化在其中的影响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法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个分支,它表现为与法律有关的文化观念、文化心理、价值取向、制度表现、文化符号等。现代文化学之父、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鲁克洪在《文化与个人》中将文化分为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两大结构[1].按克鲁克洪的文化结构理论,法文化亦可分为显性结构层面的法律文化和隐性结构层面的法律文化。其中,隐性结构层面的法律文化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等,我们称之为观念性法文化;显性结构层面的法律文化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组织结构和法律设施等,我们称之为制度性法文化。由此可知,宪法文化就是支配人类宪法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及其被社会化的运行状态即实践活动。

一、西方的宪法文化[2]

任何宪法,都有其生成和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近代宪法形成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而宪法思想的萌芽早在古希腊、罗马以及中世纪就已存在。体现在西方国家宪法中的思想文化基础是根源于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理论,后在西方近代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中得以形成和完善,并在当代西方的政治思潮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概括而言,西方宪法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理论论述中。

1.人民论。人民,即在民。是宪法和政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泛指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权力。在政治学中,的归属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在君,即“君权神授”、“朕即国家”或君主专制的代名词;二是在国家,与“天赋人权”相对立,主要指国家主义、极权国家等;三是在民,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的第一个宪法(1791年)中是这样规定及在民的:“是统一的、不可分的、不可剥夺的和不可动移的;属于国民;任何一部分人或任何个人皆不得擅自行使之。”(第三篇,第一条)

2.法治论。按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斯科特·戈登解释,法治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国家的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二是国家的权力必须通过既定的正式程序行使。其核心思想是依法治理国家。同自由民主和人民思想相联系,很多西方政治思想家提倡法治。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其晚期的著作中开始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认为法律是仅次于“贵族政治”的选择。而被称为“西方政治之父”的亚里士多德则是西方国家第一个提倡法治的思想家。他认为,理想的国家应该是这样一个国家:在其中,最高权力归根结底寓于法律;人的统治,即使是最聪明的人统治,都没能达到法律般的不偏不倚。他主张,法律之好坏和是否合乎正义,取决于政体;但法律又不同于政体,它是规章,执法者凭它掌握权力,并借以监察和处理一切违反的人们;法律对一般公民和执法者都有约束力。法治胜于人治。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的法治思想尽管没能在其后和中世纪时代得到发展,但仍然存在于当时好多理论家的论述中。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法治思想在西方国家的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主要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官员应尽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被告有辩护的权利;保护公民自由的司法程序等等。

3.分权。分权,即国家权力的划分。在西方学说或制度中一般称为“权力的分立”,在汉语中往往又译为“分权”。分权思想最早源于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他把政府权力分为讨论权、执行权和司法权。而现在所讲的分权思想主要是由17~18世纪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和形成的。洛克在《政府论》一书中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执法和对外三权,并主张立法权优于其他权。“三权分立”论的代表人物孟德斯鸠,其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其分权思想,他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并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使三权互相平衡相互制约。孟德斯鸠分权思想的形成主要源于其以下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政府天生便有侵犯人民权利的倾向,为了防止这种倾向,政府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活动,越权行为是不允许的,国家权力应是有限的。二是权力本身的特性使然;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论问世后,在政治界和思想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而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的影响更为显著。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十六条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把《人权宣言》作为其组成部分,忠实地运用分权理论建立其国家制度。在西方国家中,受三权分立理论影响最大的国家是美国。美国建国初期一些州宪法中就对三权划分有了规定。后来美国政治家和联邦宪法起草人进一步发展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提出了“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与平衡”的观点,并在1787年制定的联邦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4.道德法律化论。西方的多数自由民主思想家认为法律应包容着理性、正义等道德成分或道德要通过法律的保证才能实现,政治和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种思想是与法治论思想紧密联系,或者为所提倡的法治制度提供说明和理由。道德法律化观点最初存在于亚里士多德关于国家的论述中。他认为国家产生归诸人类生活的自然需要,但其本质是道德的,即“为了实现一种优质的生活”,国家应该是一个法治的联合体,否则,它的道德目标就不能实现;即国家的道德目标需要法治来保证。后来,亚里士多德关

于道德为法律所包容或保证的思想为许多主张法治的西方自由民主思想家所继承。他们将理性、善意、合理、正义、平等等道德价值概念引进政治研究中,并将实现道德的赌注押在建立各种制度和法律上。所以,一些西方国家在制宪中就把一些人们或社会公认和肯定的道德因素考虑进去,企图以法律外在的刚性约束来保证和发挥道德所具有的内在作用,使社会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和保护,并能够使公共安全和利益得到保证。

以上是对于西方传统的宪法文化的介绍,而对于与西方社会完全不同的东方的中国,其所产生和发展的宪法文化也是具有其独特的性质的。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文化

对于中国的宪法文化,笔者认为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认识和理解。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文化;另一个是近代以及当代中国的宪法文化。

中国宪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也是一个源远流长的过程。中国古代没有近、现代出现的宪法,但存在影响近、现代制宪的思想。在中国的历史上,对法律制度影响最深的思想理论是儒学。儒家学派曾是春秋战国时期影响较大的学派,在以后的数千年文化传承中,凭着自身的优势,不断汲取其他学术精华而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对中国社会发生极大的影响。大到立法的基本原则,小到某一具体的规定,。这就是中国古代法的伦理特性,即所谓的“礼法结合”。

(一)“礼”、“法”的起源

古人认为“国之大事,在祀和戎”,祭祀产生了原始习俗的“礼”,氏族间的战争则产生了最初的“刑”。《说文解字》认为“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丰。”即礼起源于原始人求神祈福的祭祀习俗。原始社会末期,由于原有的公有制形式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矛盾,于是氏族之间通过战争而解决这一矛盾。《汉书·刑法志》说:“因天讨而作五刑”,明确提出“五刑”的制定是出于战争的需要,并且最重的刑法是一个部落对另一部落的军事讨伐,而一般的刑法则适用于被征服的异族人,对同族人则不适用这样的刑罚。国家产生以后,军法和五刑则变成了统治者罚罪全社会的工具。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法律起源于古代的特殊历史环境中,既有原始社会沿用已久的礼的传统又吸收改造了原始习惯中的惩罚规范,从而实现了中国奴隶社会最初的“礼法结合”。它的出现反映了中华民族既重礼仪又重法制的历史传统。

(二)“礼法结合”的发展与完善

从公元前11世纪末到公元前8世纪是中国的西周时期。西周统治者在夺取政权之初,就在继承前代神权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主张,并将有关德的内容归纳成内涵广博的“礼治”,它涉及到政治、军事、伦理、道德等许多范畴,虽然内容庞杂,但贯穿周礼始终都是“亲亲”“尊尊”的原则。西周时期的“礼”“刑”构筑了西周法律体系,共同为调整社会关系发挥作用。西周统治者将道德教化同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中国早期的“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西汉初年,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并且在此学说思想指导下,正式提出了“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而被采纳,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这一法律思想,是以德礼教化为主,刑罚惩治为辅,注重“德礼并用、礼法结合”,但这时的“礼”还没有作为法律正式入律。

唐朝贞观年间,唐太宗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二者统一不可分割。从而明确了以礼为内容,以法为形式,融礼法为一体相互为用的思想。至高宗制定《唐律疏议》时最终确立了“以德为本,刑罚为用”的原则,这一时期礼、法结合达到了历史最高峰。

总而言之,纲常礼教与封建法律的结合,自西周开始历经近千年的演化、渗透和融合的过程,至唐代臻于完善,使唐律成为封建纲常法典化的典型代表,从而实现了“礼”与“法”的合一,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统一,达到“礼法结合”的巅峰“一准乎礼”,从而对后世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与西欧宪法文化的差异

由以上对于东西方法律文化内容及发展历史的介绍,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中国与西方社会在传统法律文化上所表现出来的区别。而通过两种法律文化不同的内容,我们还可以看到,正是因为二者产生的条件、背景以及对于法律本身的认识理念的不同,使得东西方社会在社会历史的发展变革过程中,采取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形成了各自独特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实践。

西方国家的宪法文化渊源于古典自然法学派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和经济理论中的自由放任主义,它所强调的人本与自由是一种世俗化的“人本主义”。无论是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还是卢梭的人民论,都把国家置于从属地位,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真正的者是人民,“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均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3]因而西方宪法文化对人的价值定位放在个人主体地位的独立性上。加上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实践胜利的产物,资产阶级把对“自由、平等、人权”的追求成为他们反对封建专制的有力武器,夺取政权之后,也就把追求个体的权利作为宪法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西方的宪法文化其实质就是确认公民个体的主体地位。个人主义在宪法文化中得以彰显,公民作为独立的个人追求个体权利实现的宪法意识强烈:当公民得到宪法确认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他们敢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追求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在处理权力与权利之间关系的问题上,西方国家的宪法规范更加重视权利规范,不仅重视制度性宪法文化的建设,而且观念性宪法文化深入人心。西方实践的哲学基础是一种相对纯粹的“人本主义”。无论是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还是实行非成文宪法的国家,都较为重视从实体上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普遍建立了有效的宪法审查制度,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有的能通过普通法院诉讼的途径获得救济,有的通过或宪法委员会来监督宪法实施,也就是说西方国家普遍存在有效的宪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

尽管中国的宪法文化是从西方传入的这一基本事实,在我国学术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但我们不能否认,中国的宪法文化同时又深受传统政治法律文化的改造,中国近代的宪法文化史实际上是西方近代宪法文化与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在近代中国冲突融合的历史。作为深受传统政治法律文化改造的中国宪法文化中基本价值的“人本主义”不仅仅支配着近一百年来的意识,而且也牢牢控制着中国的意识;但中国宪法文化中的“人本主义”在价值取向上尤为重视伦理,特别强调和谐,是一种伦理化了的“人本主义”。它是从群体、国家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秩序出发来确定个人的地位与责任的,个人只不过是某一社会团体(集体)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群体中的人,并非作为真正的个体而存在,个人利益只能屈从于实践和谐伦理,个人失去了独立的人格。

中国的宪法文化重视权力而忽视保障权利,强调个人权利与经济、文化条件等的内在联系,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秩序,采用议行合一体制保障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但公民的个体权利主要作为存在于集体权利的

一种权利,被置于集体国家的利益之中。公民的法律观念、宪法意识,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比较淡薄。因而,“中国固然制定了不少的法律,但人们实际上的价值观念则是传统的或更接近于传统的。”[4]中国实践的价值基础是伦理化的“本位主义”。在中国现行的制度下,虽然也设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其具体内容的保障只有通过普通法律加以具体规定才能实现,不存在具有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或宪法上的权利救济途径,而只存在普通法律上的权利救济制度,即使普通法律上所存在的这种救济制度,也只适用于部分情形下的部分宪法权利,并非所有情形下的所有宪法权利。所以,一旦公民的权利无法通过普通法律获得救济时,人们无法寻求宪法的最后救济。

四、中国与西欧宪法文化的冲突以及解决方法

由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与西欧无论是在宪法文化理论基点,还是宪法意识、运行状态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使得二者在许多方面表现出很多的冲突和矛盾,尤其在今天这个日益多元化、全球化的时代,不同的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问题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我们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

对于中西方宪法文化的冲突及解决办法,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1.既反对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模式,拒绝文化霸权,又反对文化“本我”主义倾向。我们应理性的看待中西宪法文化的优劣。如西方宪法文化所尊崇的分权制衡、权利本位等,理应成为现代法治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和法律意识;但以个人为中心的消极因素则需要加以克服。而对于中国宪法文化中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民的观念、不可分、议行合一等积极因素则应该继续发扬。当然中国宪法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如公民的宪法意识尤其是权利意识淡薄等也需要加以改变和发展。在复杂的中西宪法文化的冲突与交融中,我们必须坚决地反对文化霸权,主张各种文化各种制度的发展的自由性和开放性;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反对文化的本我主义倾向,不能因为本国文化的特殊性排斥具有先进性的其他文明的优良制度和文化。2.宪法国际化与宪法本土化协同发展,实现宪法文化的现代化。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宪法文化的全球化是建构现代文明秩序的必然要求,中西宪法文化的交融也将更加深入。在这交融的过程中,我们不应一味地将某一类宪法文化奉若神明,也不应一味地排斥某一类宪法文化,而应兼收并蓄,只要是有助于推进宪法文化的现代化的积极因素,我们都可以批判地吸收和借鉴,从而促进宪法文化的现代化。“全体国家、民族的文化都是在吸收、融合优秀外来文明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的,而且,那些关于学习、借鉴优秀外来文明的国家和民族总是能够保持繁荣昌盛”[5],尤其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对各种宪法文化采取一种更加开放和平等的态度,在宪法文化的交融过程中,大胆地借鉴和移植他人成功的经验和优秀的成果,使外来的宪法文化能够发展成为个性化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符合本国国情的和法治建设的宪法文化,使本国的宪法文化建设符合世界宪法文化发展的潮流和特征。

参考文献:

1.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2.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韩大元:《比较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4.杨肃昌:《中西方宪法思想比较》,载于《人大研究》,2003年第5期。

5.云剑:《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载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2卷第2期,2003年6月。

6.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83年重印本。

7.梁治平:《新波斯人札记》,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

8.徐德刚、魏腊云:《全球化时代的宪法文化冲突及其整合》,载于《湖南社会科学》2004(2)。

注释:

[1](美)克鲁克洪:《文化与个人》,高佳,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版。转引自李霞文:《传统法文化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的“二元冲突”》,理论学刊,2004年4月第4期。

[2]本部分的论述,引自杨肃昌:《中西方宪法思想比较》,载于《人大研究》,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