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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联个人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5-12 20:07:43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1

央行票据兑付工作

过去的一年,为确保我县央行票据兑付,我社按照联社的统一布署,按照兑付的条件,做好充分的准备,逐条对照,逐项核实,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好,把各项工作做到位。做到上报数字及时准确,指标合规。

五级分类工作

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把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作为经常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坚持“按季分类、按月调整”的原则,真实、全面、动态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建立不良贷款迁徙变化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对五级分类迁徙变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特别是对不良贷款迁徙变化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加强责任和处罚,及时采取清收转化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全员合规教育工作

今年5月,联社结合省银监局关于提出的,在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全员合规教育活动以及我县信用社在省联社业务真实性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在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中开展“教育、整顿、规范、提高”的活动。我社按照联社的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活动圆满完成。确保了活动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两不误,两促进。

员工作风建设工作

10月,联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员工作风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了在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员工作风建设活动。我社要求全体员工重点学习省联社的四个“十不准”和市委的“五禁止”,严格按照四个“十不准”和“五禁止”要求规范员工行为,从而使我社员工作风有了明显提高。

两大工程建设工作

按照市办*年全市着重要作好两大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我社按照市办和联社的统一要求,实行阳光信贷,装修信贷大厅,信贷人员统一在信贷大厅办公,信贷制度、规定、流程上墙。规定工作时间,权限内的贷款当时办理,超过审批权限的二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信贷人员姓名、职责、联系方式公开,便于联系和监督。

在信用户评选对象上,增加了公务员和城镇居民信用户,扩大了评选范围。在信用户评选把关上,注重真实性和责任制,规范了评定环节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信贷员为调查评级主责任人,确保了评选质量,我社受理了信用户申请866份,共评出信用户701户。

总结*年工作我社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主要是收息工作缺口较大,最后22天的工作重点是组织业务收入,为确保联社下达业务收入计划任务的完成,我社准备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要全面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要集中时间、人员全力打好最后22天的冲刺仗。

2、按照联社去年年底制定的3000元以上贷款三个月必须结算一次的标准,逐人、逐户、逐笔每个信贷员交叉复核。

3、加大年终考核力度。特别是对收息和盘活工作,我社对这两项任务考核力度更大,并制定了年终奖金的50%考核收息,30%考核盘活,20%考核存款的考核标准。

4、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保证上报各项经营数字真实、准确,严格按照省联社的四个“十不准”及联社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办事,圆满向上级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09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营计划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们将以新的面貌、新的精神、新的喜悦来迎接09年的到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做好09年第一季度工作,在联社09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任务未下达的情况下,我社根据*年联社计划,现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制定09年第一季度各项业务经营计划如下:

1、存款。*年联社下达我社第一季度工作计划任务是净增930万元,我社26人,人均35.77万元,09年我社计划净增800万元,我社现20人净增40万元。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2

1、《宪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自觉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重要的社会责任。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应带头模范地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现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当年不得评为精神文明单位;原来是精神文明单位的,取消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4、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应积极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调查。对有举报并有一定证据证明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调查;当事人拒不承认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当事人应当配合。拒不配合者视为违法生育,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党纪和政纪处理。

二、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

5、积极宣传中发〔2006〕22号文件,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7、新闻媒体要客观、真实地宣传和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事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变动的宣传,一定要全面准确、禁止炒作,需与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之后再酌情决定;对涉及社会公众人物生育情况的宣传报道要事先向人口计生部门核实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对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批评性报道,要特别慎重,须事先征得分管人口计生工作领导的同意,发稿前须与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从大局出发,审定核实,妥善处理。

三、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法生育行为

8、认真组织开展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和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和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二孩审批、二孩及以上生育的情况,以及违法生育者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或审查。对违法生育人员和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对典型案例,要集体研究,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

9、凡违法生育的,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10、依法调查取证、核实违法生育情况,核实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对难以确定收入的,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科学、合理地评估其实际收入。征收户口不在本地的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时,必须通过正式途径协商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核实其实际收入,然后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对社会公众人物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要向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四、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1、建立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联系制度。组织、宣传、文明办、监察、公安、文化、人事、民政、工商、广电、体育、文联、青联、工商联等有关部门与人口计生部门之间,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特殊、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公安机关办理二胎及以上婴儿入户,应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通报。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与省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市人口计生委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通报领导干部个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情况和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部门提拔、任用干部有举报违法生育问题以及生育情况不清的,应向同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征询该干部执行生育政策情况。

12、建立计划生育情况审查制度。党委有关部门推荐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推荐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推荐工商联执委,工会、人事等部门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要就有关人选执行计划生育情况征求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其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上述人员中有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情况的,须有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属于违法违纪生育或收养的,应有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论。审核、处理结论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归入本人档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报精神文明单位的,须有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做到凡未进行审核的不上会、不上报、不考察、不审批。凡报送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干部任免、选举和各类评先的材料,须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本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和所负责区域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3

二、社区居民婚育情况掌握难。由于社区流入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成分复杂,难以掌握其婚育情况。由于各人的婚育观念不同,各地的婚育政策有所不一,造成居民的婚育情况复杂。社区居民素质高低不一,有的离婚人员承诺为未婚青年,生养过孩子的承诺为未生育,致使计生部门难以掌握居住人员的真实婚育状况。

三、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到位难。2009年底,随着我处回迁房改造完毕,综合服务站所管辖的有偿解除关系人员的计生生育关系归属物业站管理,人员增多,社区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增大,很多流出人员长期联系不到,计生知识宣传不到,服从管理意识薄弱,常出现突发问题。

四、社区管理人员缺乏。社区居委会是计划生育管理的最基层单位和前沿阵地,工作任务繁重,现在一个区只有一名管理人员,居委会人员缺乏,力量不足。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机制的改革,有偿解除关系职工,私房出租户和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从社区群众层面来看也存在部分居民认为生育是个人隐私,不必让外人知道,部分居民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意识不高,对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认识不完整。

加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主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积极创造条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继续推行属地化管理,强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它明确了今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方向,全面推行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根据这一方针,结合上述实际情况,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认真抓好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抓实社区基层计生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是社区居委会。二是把人口生育文化融入社区建设中,营造生育文化的社区环境。通过在小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服务档次,提升居民的满意度,从而带动社区计生服务的延伸;社区也可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寓教于乐,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新”字上做文章,在“精”字上做功夫,在“渗透结合”上动脑筋,突出“人文”,传播健康的生活理念、新型的生育文化,融管理于服务之中,融管理于活动之中,做到资源共享,实现社区与物业的双赢。

二、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联系制度、《婚育证明》查验制度、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等项制度,及时掌握社区内居民婚育情况及服务需求,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我们自去年起开始实行育龄妇女、未婚女青年季联系制度,对流出人员通过电话把相关的生育程序和制度宣传出去,及时掌握流出人员的新的联系方式,遇有联系不上的情况,就从源头找起,通过有偿解除关系人员的原单位人事来获得新的联系方式。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及时预防了多起未登记生育情况的发生。

三、搭建社区群众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优质服务平台。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独特作用,在小区建立起了居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依靠社会的力量,变少数人做多数人的工作为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充分发挥小区居民中老党员、老干部和热爱计生工作的积极分子的作用,推行栋长、楼长、单元长计划生育责任制。逐步转变过去依靠行政命令强制管理的模式,建立起了思想教育服人,群众帮扶带人,优质服务感人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思路、新方法,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科普常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树立婚育新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4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3-0102-03

新中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转折点。如何从农业国到工业国?如何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两个核心问题成为当时的最大课题。中国人在摸索中前进,探索中国的工业化道路和现代化道路。虽然以“苏联模式”为范本,但是中国工业化道路并没有完全照搬苏联模式,而是注意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探索道路中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建设道路,“一五”计划的历史转变标志着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模式的真正起步。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基本任务,中国开始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大转变。中国开始改变工业和社会落后的局面,中国开始全面向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道路迈进,依靠自己走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模式。

1 “一五”计划确定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本质变化,虽然社会主义经济的比重有较大增长,但农业、手工业的个体经济还占有绝对优势,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要完成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任务还很艰巨。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其中既包括实现工业化,也包括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关于经济发展与制度变革关系的认识发生重大转变,党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基础开始从以‘共同纲领’为标志的新民主主义转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不再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经济制度,以逐步消灭私有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改造提到议事日程,列入‘一五’计划”。

通过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实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一历史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解放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上解决了以前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某些环节之间越来越突出的矛盾,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城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基本完成,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把私营工商企业加以利用、限制和改造,纳入国家计划发展之中。到1956年年底,全国私营工商业户数99%,私营商业户数82.2%的手工业改造基本完成,使手工业生产走向了合作化,可以组织起大规模的分工协作生产,并逐步从手工生产转向了机器生产,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在农村,农村的生产力由于合作化得到了巨大的解放。由于打破了土地私有制和个体小农经济的限制,农业生产合作社可以更合理地使用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也可以顺利的进行各种生产建设,有利于把农业生产纳入国家的发展计划。因此,“我国计划经济的建立过程,不仅决定于作为国民经济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发展。对各种非社会主义经济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同时也就是把它们逐步纳入计划轨道的过程”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贯穿于“一五”计划的全过程之中,“一五”计划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2 “一五”计划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

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同志就提出了要把我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建设一个伟大社会主义国家的构想。社会主义工业化成为首要任务,当时中国“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制造。”在借鉴苏联工业化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制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以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从“一五”计划开始,中国开始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中国共产党在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任务。”

依据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其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一百五十六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六百九十四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地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大型骨干企业。

“一五”计划,中国共产党采取的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工业化初步基础的战略,既是学习苏联经验的结果,也是基于我国当时的国情而做出的冷静选择。“为了迅速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中国主要依靠国内积累建设资金,从建立和优先发展重工业入手,大规模进行投资建设,高速度地发展国民经济,力争尽快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在旧中国工业地区分布极不合理,大多偏重于沿海工业,内地工业很少。在工业部门内部,主要为轻工业,重工业所占的比例相当小。经过“一五”时期的建设,原来工业发展较快的沿海地区的工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有些工业基地得到了进一步地加强,原来工业不发展的内地,工业有了更迅速地发展,一些新的工业基地正在形成。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已经基本上建成,上海和其他沿海城市的工业基地也都已经大为加强;同时,在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和西北地区,新的工业区正在形成;在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也开始了部分的工业建设。

“一五”计划胜利完成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推动中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工业基本建设有了大规模的发展,基础工业得到加强,一些新兴的工业部门开始建立起来,例如飞机设备制造、精密仪器加工等产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起来,大大提高了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工业布局、部门渐趋合理,沿海与内地地区分布、重工业和轻工业结构更为合理,一些工业基地建立起来,以采掘、原料工业生产、机器制造为主的重工业部门的比例上升到45%左右,独立的中国工业体系已现雏形。“一五”计划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建设计划。它的实施,将使中国在工业化、现代化的道路上向前迈出坚实的一步。这一步,将超过前人近百年走过的路程。

3 “一五”计划奠定了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

“一五”计划的完成,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经济调节体系以及政企合一的企业模式。“一五”计划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巨大,苏联模式的特点是:以重工业发展为龙头,发展速度快,工业建设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管理为前提。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一经济体制。20世纪30年代,苏联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特征。制定一份比较完备的全国性的国民经济建设计划,是社会主义国家领导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必要步骤。”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为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经济模式和现代化的经济体制。

计划性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特征,但是计划不是集权化和统制。计划性是“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有计划的调节。社会把劳动时间和劳动资料按比例分配于各个不同的劳动部门,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计划经济是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协调地安排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协调和均衡是其重要内容。国家的各个经济部门的计划要协调一致,相互联系,共同形成统一的经济体制。但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苏联的“工业化”导致了经济管理的高度集中,集权化代替了计划化,计划经济成为统制经济的代名词。所以,苏联的现代化模式是在俄国半封建和沙皇专制主义社会文化传统背景下,重现了“向共产主义直接过渡”理论的基本原则,是体现苏联共产党人激进革命经济思想的集体产物。最终,在计划与市场的抉择中,苏联模式出现了严重的教条主义和绝对化,为苏联式社会主义的最终崩溃埋下了理论和历史的伏笔。

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中国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提供了经验。“一五”时期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适应了当时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重工业为主的重点建设的需要,符合这个时期的国情并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一五”计划期间,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和建立的高度集中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经济调节体系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以苏联经验为借鉴,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走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史性任务,并且取得了探索的初步而丰富的成果。其中,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和1957年2月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期具有重要意义的代表性著作。

“一五”计划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建设探索。因为“一五”建设中,过多倾斜重工业的投资使“重工业与轻工业、工业与农业等方面在进一步发展上产生新的矛盾,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也暴露出其固有的一些缺陷。苏联在斯大林逝世以后出现的变化也促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注意中国的实际”。在学习苏联经验的过程中比较早地觉察到了苏联模式的某些弊病,感到苏联的一些经验并不完全适合中国的国情。1955年年底,他在党内首先提出了如何以苏联经验为借鉴,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大问题。与此同时,经过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践,中国共产党人已经积累了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经验。为了总结这些经验,、刘少奇等直接领导了历时几个月的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和听取汇报的工作,发现了许多带全局性的问题,例如:产业结构,主要是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问题;生产力布局,主要是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问题;国防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主要是国防建设同经济建设的关系问题;经济体制,主要是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责任、权利以及利益分配的问题;管理体制,主要是中央同地方的关系问题,等等。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我们现在发展重工业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我们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陈云在“”会议上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出了“主体――补充”思想,也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应该允许私有制经济存在。“在工商业生产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主体,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偿;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互为补充的,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手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市场,绝不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从这一层面上看,中国式的现代化模式是不同于苏联式的现代化模式,注意到了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形成计划与市场相结合才是中国现代化模式的关键。“一五”计划确定了中国特色的计划经济模式,不完全排斥市场经济,这是中国宏观调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指出,党在历史上有三次具有巨大历史意义的大事情,其中第二件大事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们创造性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积累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其中就包括了“一五”计划实施和“一五”计划奠定了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

4 “一五”计划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的经济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以前,由于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和基本国情,“救国”成为近代中国的历史任务,经济现代化不可能全面展开。自从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仁人志士就开始寻求强国的建设之路。封建地主阶级首先提出“师夷长技以自强”,进行了洋务运动的探索;维新派推行兴民权、君主立宪的维新运动;革命派了晚清政府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革命军北洋军阀的统治,建立形式上的统一国民政府。政府也无法全面建设现代社会,“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以很难拿出什么值得自豪和骄傲的东西,战争、内乱、饥荒,这些就是当时社会的状况。广大农村沿袭着传统的农耕方式,畸形发展的沿海城市中充斥着各种外国的产品,中国的许多大城市连钉子、火柴这类产品都不能制造,根本提不出有什么完整的国民经济工业体系”。从鸦片战争开始到新中国的建立,在一百年的时间里,中国并没有停止脚步,一直努力向现代化迈进,但是从规模上以及进度上都是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从1949年10月1日到1956年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的7年时间内,我国现代化的发展经历了从资本主义转变为新民主主义,又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苏式经典社会主义的两次重大转变。这些变化标志着中国政治革命任务的完成,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因此,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追求强国之路开始真正实施,“一五”计划标志着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全面启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现代化建设的首次尝试。“富国富民”和“强国复兴”成为中国人民的根本历史任务,“一五”计划的全面实施标志着真正全国范围内的现代化建设开始。

第一个五年计划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它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奠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模式,确定了中国特色的计划经济模式,是中国宏观调控模式的基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的经济现代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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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云.陈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5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88号)和市商改联办《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商改办字〔2021〕9号),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实施。

一、夯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持续做好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精细化建设,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行业类别、岗位资质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做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完善工作,实行动态维护,确保精准监管。

二、规范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根据市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录入监管平台,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除抽查对象基数过少或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高于5%,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属地要求采取全覆盖式检查的事项,应在计划中予以明确。各县、区人社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时,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统筹各项抽查事项;要主动联系其他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重复检查。严格实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控,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需要临时增设、暂停延迟或者取消实施的抽查任务,要及时公开公告。

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对于省、市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建库、摇号、派发、上传、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主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联合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合部门,增加《抽查计划》外的相关部门参与。鼓励县、区人社部门将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进一步整合到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内。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发起部门可以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补充纳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年度联合抽查事项通知要求,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等联合抽查事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要求开展好联查行动。

四、规范有效实施双随机抽查

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过程应通过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抽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完善本地区、本单位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业务职能的整合融合,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水平。市局将依托监管平台,适时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并于2021年6月29日和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阶段性和全年抽查工作总结。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统计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557-3699829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抽查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市存续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相关科室、各险种经办机构)

全市存续企业

2000-10000家。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3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人力资源流动开发科)

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家

5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4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职建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0家。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6家

4

4

10%

10%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2021年】1月

底前完成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5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省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约80家。

8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附件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及相关科室)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辖区内建筑行业和相关用工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021年4月至12月

 

 

 

附件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抽查任务

名称

任务开展完成情况

抽取检查企业数

(户数)

累计已完成抽查企业

(户数)

发现问题

(户数)

责令整改

(户数)

立案调查

(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6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88号)和市商改联办《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商改办字〔2021〕9号),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实施。

一、夯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持续做好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精细化建设,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行业类别、岗位资质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做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完善工作,实行动态维护,确保精准监管。

二、规范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根据市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录入监管平台,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除抽查对象基数过少或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高于5%,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属地要求采取全覆盖式检查的事项,应在计划中予以明确。各县、区人社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时,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统筹各项抽查事项;要主动联系其他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重复检查。严格实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控,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需要临时增设、暂停延迟或者取消实施的抽查任务,要及时公开公告。

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对于省、市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建库、摇号、派发、上传、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主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联合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合部门,增加《抽查计划》外的相关部门参与。鼓励县、区人社部门将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进一步整合到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内。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发起部门可以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补充纳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年度联合抽查事项通知要求,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等联合抽查事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要求开展好联查行动。

四、规范有效实施双随机抽查

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过程应通过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抽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完善本地区、本单位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业务职能的整合融合,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水平。市局将依托监管平台,适时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并于2021年6月29日和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阶段性和全年抽查工作总结。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统计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557-3699829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抽查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市存续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相关科室、各险种经办机构)

全市存续企业

2000-10000家。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3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人力资源流动开发科)

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家

5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4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职建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0家。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6家

4

4

10%

10%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2021年】1月

底前完成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5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省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约80家。

8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附件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及相关科室)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辖区内建筑行业和相关用工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021年4月至12月

 

 

 

附件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抽查任务

名称

任务开展完成情况

抽取检查企业数

(户数)

累计已完成抽查企业

(户数)

发现问题

(户数)

责令整改

(户数)

立案调查

(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7

1995年3月,市妇联响应全国妇联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号召,以帮助贫困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启动实施了“春蕾计划”。12年来,各级妇联把实施“春蕾计划”作为服务贫困儿童的有效举措,扎实工作,常抓不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救助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募集资金942.93万元,救助贫困女童、孤儿和女大学生29733名,建“春蕾小学”4所,“春蕾女童班”13个,有效地保障了贫困女童的受教育权力,为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春蕾计划”已成为我市社会公益活动的知名品牌,党联系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春蕾计划”实施氛围。各级妇联注重宣传造势,抓住“三八”、“六一”、儿童发展纲要宣传月等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通过召开新闻会、录制专题节目、开辟专版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春蕾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的救助标准和要求,宣传热心参与救助活动的先进典型,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市妇联争取有关媒体的支持,先后开设了“春蕾桥”、“走近贫困女童”、孤儿救助等专题专栏,举办了实施“春蕾计划”十周年电视颁奖晚会、爱心集体和爱心个人新闻会等系列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县、乡妇联深入村庄、学校和家庭,认真调查了解贫困女童的学习、生活状况,严格审查把关,及时向上级妇联和社会各界宣传推介贫困女童,为实施“春蕾计划”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广泛募集资金,加大“春蕾计划”实施力度。各级妇联广泛发动,牵线搭桥,精心运作,将“春蕾计划”作为单位和个人奉献爱心的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募集资金,形成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奉献爱心、竞相捐资助学的感人局面。全国百强民营企业——大陆集团热心关注贫困女童教育,1995年以来共捐款近百万元,资助贫困女童1000多名,成为我市企业救助春蕾女童最多的大户。下岗职工王光明夫妇靠卖年糕维持生计,虽然生活清贫,仍坚持救助了3名贫困女童。各级妇联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千方百计地争取“外资”,市及各县区先后从北京、济南、深圳等地有关单位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争取救助资金200多万元。临沂师范学院原外教伊丽莎白女士发动亲朋好友捐款4.3万元人民币,为莒南县23名贫困孤儿一次交齐了小学至初中阶段的学费,并购买了价值1.2万余元的过冬衣物和学习用品,冒着严寒到学校看望了受资助的孤儿。济南白马山72253部队官兵情系沂蒙山区,1996年以来捐款2万余元,先后救助了沂南县孙祖镇42名贫困女童,如今他们资助的胡莎莎等3名女童已经走进了大学校园。广大资助者对贫困儿童不仅给予经济帮助,而且通过建立书信联系、到基层看望孩子、接孩子到家中暂住等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了“春蕾计划”的实效性。

(三)创新工作载体,拓宽“春蕾计划”救助范围。各级妇联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载体,扩大救助范围。2004年“六一”节前夕,市妇联与沂蒙生活报社联合开展了“千名孤儿救助”活动,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开展“千名孤儿救助”活动的倡议书》,在《沂蒙生活报》(2006年11月17日更名为《鲁南商报》)连续四年设立“牵手千名孤儿,共铸美好人生”系列专版90期,对贫困孤儿的学习生活和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同时组织开展了“百名党员牵手百名孤儿”、“同在蓝天下,同圆成才梦”、“美国友人爱心献孤儿”和“千名孤儿救助”新闻会、见面会等主题活动,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先后有52家民营企业、学校等集体和982名各界热心人士参与救助活动,共捐款163.34万元,资助贫困孤儿1635名,其中21名市级领导率先垂范,救助贫困孤儿29名。山东森森集团董事长李兴去年以来捐款8.24万元,救助贫困孤儿114名,成为救助贫困孤儿最多的个人。临沂供电公司退休职工马春山捐款1.04万元,资助了8名贫困孤儿,每年“六一”、“春节”前夕还为孩子们送去过节费,被孩子们亲切地成为“爱心爷爷”。市妇联机关18名党员干部在搞好组织发动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救助活动,四年来已捐款2.14万元,救助贫困孤儿19名。去年以来,苍山县妇联与县工商联联合开展了“千名孤残贫困儿童”救助活动,已收到捐款37.7万元,救助孤残贫困儿童1089名。罗庄、沂水、临沭等8个县区妇联开展了“贫困女大学生救助”活动,募集资金106.56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375名。

(四)巩固救助成果,实施“春蕾计划”后续行动。近年来,各级妇联在帮助贫困女童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后续行动,协调争取职业学校、企业等有关单位的支持,采取实用技术培训与中等职业教育相结合、普及性培训与“订单式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多门类、专业化的培训,全市妇联系统共协调减免学费231.05万元,培训大龄贫困女童3500多名。2005年以来,市妇联先后与临沂诚谊家纺有限公司、天汇职业技术学校和鲁豪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了5期“助春蕾女童·圆就业之梦”实用技术培训班,共免除学费160多万元,对330名优秀大龄春蕾女童免费进行了电子技术、酒店管理、服装制作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鲁豪职业技术学校免费培训的236名贫困女童、贫困孤儿,中专毕业后安置到上海、广州、江苏等地的大企业就业,月工资达1500元以上,企业还为他们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大龄贫困女童的就业问题。

(五)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春蕾计划”健康发展。各级妇联注重加强“春蕾计划”的管理,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春蕾计划”纳入文明创建内容,纳入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体系,纳入妇联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实施“春蕾计划”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各级妇联层层建立了“春蕾计划”救助档案,对春蕾女童的学习、家庭和资助者情况详细登记造册,进行动态管理,为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方便。三是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市、县、乡妇联均建立了春蕾救助资金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了跟踪服务制度。各级妇联上下联动,积极搞好春蕾女童的回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妇联和资助者反馈春蕾女童的学习、思想状况,要求春蕾女童每学期向资助者汇报学习情况,认真做好资助者到基层看望受资助儿童的协调服务工作,受到基层群众和资助者的好评。五是建立了表彰激励制度。市妇联坚持每两年对实施“春蕾计划”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各级通过评先树优、召开表彰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近年来市、县妇联共评选表彰“春蕾计划”先进集体642个、先进个人1337名、优秀春蕾女童1293名,其中有3人荣获“全国百名优秀春蕾女童”,14人荣获省“优秀春蕾女童”,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实施“春蕾计划”的热情。

三、存在问题

(一)宣传发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妇联虽然普遍实施了“春蕾计划”,但宣传的力度、广度不够。今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落实后,由于没有及时做宣传解释工作,致使有些资助者对于新形势下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存有模糊认识。

(二)救助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级普遍侧重于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女童的救助,对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大学阶段的贫困女生的救助较少,救助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宽。救助过程中存在重视经济帮扶、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引导现象,有的救助存在一次性和短期行为。

(三)救助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由于人员少、工作面广量大,个别地方存在着账目不够规范、资助金发放不及时现象,有的对春蕾女童教育引导不够,致使部分春蕾女童没有及时主动与资助者联系,影响了资助者的救助热情。

四、建议对策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8

总体上看,每一个五年,都是努力改善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好像一部轰轰烈烈的历史大片,中国社会发生着许许多多深刻的变化:政策措施、城乡统筹、民生问题、百姓衣食住行、市民消费理念……

何为“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作为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形式最早并非源于中国,也非中国所独有。20世纪30年代,苏联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领导苏联在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问题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按计划进行的”,其后在1929年4月举行的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制定并通过了1928-1932年国民经济计划,标志着五年计划在苏联的诞生。

经济建设不是拍脑袋,必须严格遵循经济规律,必须有全面周密的规划。这时,中国人的眼光转向了苏联老大哥。

与英、法、美等资本主义强国相比,苏联的工业革命发展较晚。但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苏联却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苏联取得巨大的转变源于苏联的“五年计划”,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有计划的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

1927年12月联共(布)召开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制订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示。当时西方众多媒体认为“苏联的‘五年计划’是红色梦想家的空想”,都在等着看苏联笑话,因为在西欧国家历史上从未出现政府组织和主导的经济建设。

但是苏联给了世界一个巨大的奇迹。苏联第一、二个“五年计划”顺利完成,苏联由农业国家变成工业国家。通过“五年计划”,苏联初步建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物质基础。

新中国建立初始的经济和苏联建国前有极大的相似性,中国要实现自己的工业化强国梦,苏联成为必然的老师。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中国也开始了雄心勃勃的“五年计划”编制。访苏期间,还专门就“一五”计划的编制请教了这位苏联领导人。斯大林指出,“一五”计划草案中规定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20%太高了,应降到15%或14%。他还说,计划不能订得太满,要留有余地,以应付意外困难。斯大林的这些意见得到了采纳。

尽管各方为了尽快拟定“一五”计划倾注了大量心血,但这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加上受到朝鲜战争的影响,“一五”计划虽几经修改,在1953年仍未最终定稿,但中国经济建设的脚步却不能再等待,于是中国政府果断地决定按预定时间表开始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一五”计划进入边实施边编制的状态。

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了以“156项”为核心的近千个工业项目,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以“156项”为核心,以900余个大中型项目为重点的工业建设,使中国大地上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雏形。

从“计划”转向“规划”

200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主要议题之一是研究和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从“十一五”起,国家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从“计划”到“规划”,一字之差,充分反映出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理念、政府职能等方面的重大变革,延续了50多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首次变成“规划”,却是耐人寻味的变化。

“规划”取代“计划”,是中国在宏观经济运行方面变政府主导为以市场为基础的进一步转变,展示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发展的经济体,是世界众多市场经济国家一员。我国1992年明确提出建立市场体制,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在此背景下,体现计划经济特色的五年计划到了淡出之时。

权威人士和专家认为,这“一字之差”,传递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信号:“计划”让位于“规划”,凸显政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把握和调控;克服“越位”和“缺位”,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体现了从作为组织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机制向作为政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手段转变。体现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现了更加注重政府履行职责的领域,弱化市场调节的领域。

“市场的归市场,规划的归规划。”五年规划是和市场机制相互分工的资源配置手段,能够弥补市场机制在宏观层面的盲目性。基于分散信息的市场微观均衡并不能达致宏观协调,规划在宏观层面对于整体性知识加以运用,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整体方向。

“五年规划”为何如此重要

作为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五年规划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十二五”规划成果辉煌,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也将为未来的五年谋划全局性、战略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议题。对此,熟悉中国政治经济规律的人,纷纷投以关注的目光。也有一些不了解情况者,可能疑惑,市场经济的中国为什么还要编制“五年规划”?

须知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在中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今所谈及的“五年规划”,更大程度上是对未来五年的宏观设计、战略方向,属于指导性意见。当然,其中具体的指标、项目、投融资约束,是具有法定的强制效力,但也完全不是过去计划时代的产物。

“五年规划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经验,并已成为中国发展的制度优势。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中国的五年规划基本定位是为宏观经济活动提供框架性指导,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依据。五年规划已经成为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价国家治理绩效的重要依据。”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教授胡鞍钢在他与人合著的《“十三五”大战略》序言中如是写道。他同时讲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五年规划性质和内容早已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五年计划”。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五年规划的性质和作用: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五年规划的最重要作用,就是按照党中央的战略布局,确立“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健全涵盖关键领域、突出重点、相互衔接、导向明确的宏观调控指标体系,特别是区分并制定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前者是为市场主体提供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后者是中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具有法律效力,政府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其实现。

五年规划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旨在增强其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总体上看,五年规划具有三个特性:一是宏观性,即规划布局国家发展的整体是什么;二是战略性,即所规划的发展时期具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三是政策性,即规划内容具有针对性,对于主要依靠市场调节的领域,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市场主体的行为发展方向尽可能与国家期望的方向一致。五年规划是一个虚实结合的规划,通过充分把握中国不同发展阶段的重大关系、重要矛盾与主次矛盾,从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角度战略性地提出适合中国国情和新时期、新发展、新阶段的目标。

备受瞩目“十三五”

建国60多年来,五年规划逐渐从单一的经济计划转向全面的发展规划,从微观领域转向宏观领域,从经济指标为主转向公共服务指标为主,从少数人决策到集体决策,反映了政府职能的重心从经济领域逐步转向公共服务领域,政府的有形之手在微观经济领域被削弱的同时,在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加强。五年规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而新时期的发展规划更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公共治理的重要手段。

而今,中国的五年规划已经转变为一个新型的国家规划,或者可以称为公共事务治理规划,它不再以微观经济活动为中心,而是以公共事务治理为重点,从而能够和市场经济相互兼容,并成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具体到“十三五”规划,这一五年规划时间节点很关键,一方面,按照党的十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也是实现十提出的“两个百年”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个五年规划;另一方面,这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9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春蕾计划”实施氛围。各级妇联注重宣传造势,抓住“三八”、“六一”、儿童发展纲要宣传月等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通过召开新闻会、录制专题节目、开辟专版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春蕾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的救助标准和要求,宣传热心参与救助活动的先进典型,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市妇联争取有关媒体的支持,先后开设了“春蕾桥”、“走近贫困女童”、孤儿救助等专题专栏,举办了实施“春蕾计划”十周年电视颁奖晚会、爱心集体和爱心个人新闻会等系列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县、乡妇联深入村庄、学校和家庭,认真调查了解贫困女童的学习、生活状况,严格审查把关,及时向上级妇联和社会各界宣传推介贫困女童,为实施“春蕾计划”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广泛募集资金,加大“春蕾计划”实施力度。各级妇联广泛发动,牵线搭桥,精心运作,将“春蕾计划”作为单位和个人奉献爱心的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募集资金,形成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奉献爱心、竞相捐资助学的感人局面。全国百强民营企业——大陆集团热心关注贫困女童教育,1995年以来共捐款近百万元,资助贫困女童1000多名,成为我市企业救助春蕾女童最多的大户。下岗职工王光明夫妇靠卖年糕维持生计,虽然生活清贫,仍坚持救助了3名贫困女童。各级妇联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千方百计地争取“外资”,市及各县区先后从北京、济南、深圳等地有关单位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争取救助资金200多万元。临沂师范学院原外教伊丽莎白女士发动亲朋好友捐款4.3万元人民币,为莒南县23名贫困孤儿一次交齐了小学至初中阶段的学费,并购买了价值1.2万余元的过冬衣物和学习用品,冒着严寒到学校看望了受资助的孤儿。济南白马山72253部队官兵情系沂蒙山区,1996年以来捐款2万余元,先后救助了沂南县孙祖镇42名贫困女童,如今他们资助的胡莎莎等3名女童已经走进了大学校园。广大资助者对贫困儿童不仅给予经济帮助,而且通过建立书信联系、到基层看望孩子、接孩子到家中暂住等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了“春蕾计划”的实效性。

(三)创新工作载体,拓宽“春蕾计划”救助范围。各级妇联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载体,扩大救助范围。2004年“六一”节前夕,市妇联与沂蒙生活报社联合开展了“千名孤儿救助”活动,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开展“千名孤儿救助”活动的倡议书》,在《沂蒙生活报》(2006年11月17日更名为《鲁南商报》)连续四年设立“牵手千名孤儿,共铸美好人生”系列专版90期,对贫困孤儿的学习生活和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同时组织开展了“百名党员牵手百名孤儿”、“同在蓝天下,同圆成才梦”、“美国友人爱心献孤儿”和“千名孤儿救助”新闻会、见面会等主题活动,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先后有52家民营企业、学校等集体和982名各界热心人士参与救助活动,共捐款163.34万元,资助贫困孤儿1635名,其中21名市级领导率先垂范,救助贫困孤儿29名。山东森森集团董事长李兴去年以来捐款8.24万元,救助贫困孤儿114名,成为救助贫困孤儿最多的个人。临沂供电公司退休职工马春山捐款1.04万元,资助了8名贫困孤儿,每年“六一”、“春节”前夕还为孩子们送去过节费,被孩子们亲切地成为“爱心爷爷”。市妇联机关18名党员干部在搞好组织发动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救助活动,四年来已捐款2.14万元,救助贫困孤儿19名。去年以来,苍山县妇联与县工商联联合开展了“千名孤残贫困儿童”救助活动,已收到捐款37.7万元,救助孤残贫困儿童1089名。罗庄、沂水、临沭等8个县区妇联开展了“贫困女大学生救助”活动,募集资金106.56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375名。

(四)巩固救助成果,实施“春蕾计划”后续行动。近年来,各级妇联在帮助贫困女童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后续行动,协调争取职业学校、企业等有关单位的支持,采取实用技术培训与中等职业教育相结合、普及性培训与“订单式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多门类、专业化的培训,全市妇联系统共协调减免学费231.05万元,培训大龄贫困女童3500多名。2005年以来,市妇联先后与临沂诚谊家纺有限公司、天汇职业技术学校和鲁豪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了5期“助春蕾女童·圆就业之梦”实用技术培训班,共免除学费160多万元,对330名优秀大龄春蕾女童免费进行了电子技术、酒店管理、服装制作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鲁豪职业技术学校免费培训的236名贫困女童、贫困孤儿,中专毕业后安置到上海、广州、江苏等地的大企业就业,月工资达1500元以上,企业还为他们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大龄贫困女童的就业问题。

(五)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春蕾计划”健康发展。各级妇联注重加强“春蕾计划”的管理,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春蕾计划”纳入文明创建内容,纳入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体系,纳入妇联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实施“春蕾计划”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各级妇联层层建立了“春蕾计划”救助档案,对春蕾女童的学习、家庭和资助者情况详细登记造册,进行动态管理,为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方便。三是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市、县、乡妇联均建立了春蕾救助资金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了跟踪服务制度。各级妇联上下联动,积极搞好春蕾女童的回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妇联和资助者反馈春蕾女童的学习、思想状况,要求春蕾女童每学期向资助者汇报学习情况,认真做好资助者到基层看望受资助儿童的协调服务工作,受到基层群众和资助者的好评。五是建立了表彰激励制度。市妇联坚持每两年对实施“春蕾计划”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各级通过评先树优、召开表彰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近年来市、县妇联共评选表彰“春蕾计划”先进集体642个、先进个人1337名、优秀春蕾女童1293名,其中有3人荣获“全国百名优秀春蕾女童”,14人荣获省“优秀春蕾女童”,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实施“春蕾计划”的热情。

三、存在问题

(一)宣传发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妇联虽然普遍实施了“春蕾计划”,但宣传的力度、广度不够。今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落实后,由于没有及时做宣传解释工作,致使有些资助者对于新形势下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存有模糊认识。

(二)救助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级普遍侧重于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女童的救助,对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大学阶段的贫困女生的救助较少,救助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宽。救助过程中存在重视经济帮扶、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引导现象,有的救助存在一次性和短期行为。

(三)救助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由于人员少、工作面广量大,个别地方存在着账目不够规范、资助金发放不及时现象,有的对春蕾女童教育引导不够,致使部分春蕾女童没有及时主动与资助者联系,影响了资助者的救助热情。

四、建议对策

社联个人工作计划例10

 第一部份   联社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章  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主管全联社社务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建设、决策督办、企业形象维护及行政后勤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服务部门。文秘资源网 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联社系统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  负责掌管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公文制度,掌握全联社执行上级部门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市联社各部门工作动态;负责社务信息工作,编辑简报等内部信息资料,对上反映重要情况,对下组织交流;

第三条  负责起草或审核以联社名义发出的有关重要文函,起草或审核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材料;负责协助社领导开展调研工作;

第四条  负责联社各类文件的收发、运转,组织与落实联社机关公文的正常运作,并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各种报刊、资料的订阅手续;

第五条  负责协助领导安排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社务会、工作会等会议日程;办理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会前协调、会议纪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办等工作;

第六条  协助领导统筹协调联社各部门日常工作和各镇社请示报告工作;

第七条  组织、协调、实施全社业务宣传工作,负责企业形象推广、业务宣传、公关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八条  负责收集与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社领导提出建议。

第九条  负责联社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联社管理部门、直属网点的费用报销手续;负责监督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联社食堂及招待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社本部来访客人的接待及重大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

第十条   负责联社本部和直属网点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调配、发放工作;负责联社指定的业务凭证的印刷、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联社机关公用汽车的管理和发配使用;负责交通工具的购置、调配、维修、保险、年审等相关工作;负责联社本部和各镇社大宗办公用品运送工作及规定的出差人员接送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房屋购置、租赁、调配、使用、维修及相关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产权手续和保险事宜;

第十三条  负责联社本部及镇社营业用房装修的招标、工程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联社本部及直属网点办公、营业场所的绿化、卫生保洁、饮用水管理和水电维护工作;负责保障办公大楼设备正常运行,保持大楼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

第十五条  负责与省信合办对口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第二章    人事教育部职责

 

人事教育部是主管全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通过用人治事的活动,达到人事相宜的目的。人事教育部肩负着考试、录用、考核、奖惩、调配、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退休等一系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负责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员工发展计划和晋升制度; [1]

第二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人事教育政策、规章制度及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操作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

第三条  按管理权限或有关办法组织落实有关干部的考察、考核、配置、使用、交流、奖惩、任免及有关离任稽查等工作;文秘资源网

第四条  负责后备干部、备案干部的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全社人力资源结构的合理化调整;指导各镇社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

第五条  负责组织本系统员工的文化教育及政治学习,负责职工的年度考核、升级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聘用、报名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做好本系统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级别的核实工作台和对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激励约束机制的有关办法,并评价实施效果,及时提出相关的意见;

第七条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保险统筹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辖养老保险等福利管理。组织落实员工失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员工进出的规划、落实和有关协议、合同签定的组织实施,落实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组织落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有关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以及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并落实风险内控制度;

第七条       负责联社本部员工考勤工作;

第八条      认真做好人事、劳动管理方面的年度、季、月的各种资料报表编制及报送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与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第三章   财会部职责

计划财务部是主管全社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肩负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结算、本外币资金管理、贷信政策和计统分析等经营和管理职能。

第一条  贯彻各时期财务、税收政策,配合、衔接财税和上级管理部门等各种关系,对业务经营管理作出有前瞻性的预见和控制,并制定各项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指导各社执行。

第二条  对全年业务经营发展进行分析预测,编制可行性财务预算,下达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经营考核指标。

第三条  正确组织和规范各镇社及直属网点的会计核算工作和处理联社的财务收支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联社领导反映和汇报经营状况。

第四条  完善各项会计和结算业务的管理,制定业务操作规程、业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手续,并组织业务培训。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经营情况,正确组织指导各社进行年度会计决算,真实完整反映经营成果。

第六条  负责网点调整的调研工作,按照联社的总体规划,审核需要撤并的网点资料及其保本点分析等材料。管理联社管理费的现金出纳帐,对日常招待、差旅、会议等开支审核和报帐,对发票等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进行审核。    2  

第七条  严格规范财务收支手续,制定各项营业费用的管理规定,强化费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财务、费用指标增长。

第八条  编制和审核年度决算、季度、月度和日常的会计报表和各种数据资料,向省办和各级相关部门呈报,向各社和联社相关部门提供每月经营管理情况。

第九条  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本联社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好资金管理和计划工作;制定现金管理措施,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情况,对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十条  对本、外币的存贷款利率按央行政策进行管理,如遇调整及时通知后台和各社,对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第十一条 对开发的新业务提出会计核算和管理需求,提供电脑部进行业务系统电子开发,并参与开发和测试。

第十二条  组织清产核资,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财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第四章    保卫部职责

保卫部是主管全社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条  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情况,建立和健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与当地派出所或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第三条  定期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进行考察,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协助做好人员的调整工作。

第四条  随时检查本单位职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和枪支弹药使用情况。

    第五条  掌握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严格落实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杜绝涉枪案件的发生,每月要对枪支进行查看,是否符合使用方便和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制度,做到防潮、防锈蚀、防火、防盗窃。

第七条       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法纪、社会道德和行业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有关规定的自觉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条       严格按照上级和公安部门的要求,抓好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做好单位的防抢、防盗、防诈骗、防破坏和防火工作。

第九条      加强分社、储蓄所负责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

建设,每季度检查和抽查,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单位内控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  抓好网点一线员工的预案演练工作,落实检查制度,信用社主管主任或保卫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营业网点的安全检查(以检查登记薄为依据),一个月没有实施检查扣主管主任或保卫负责人6分,两个月没有检查扣12分,三个月没有检查扣24分,四个月以上没有检查200分。

第十一条  加强保卫工作档案管理,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要求专人管理,专柜存放,资料全面,分析清楚,上报的材料和报表要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书写工整,上报及时。 (3)

 

 

第五章   电脑部主要职责

负责联社以及属下各镇社的电脑业务管理、开发、测试、培训和维护。其主要职责要求如下:

第一条  负责联社电脑业务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软件开发和测试,利用新的电子业务产品来促进我社的业务发展;同时做好电脑业务系统的优化、修改和维护工作,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和电脑系统稳定、正常地运行;

第二条  负责各类电子产品的采购和管理,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不流失;

第三条  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各项联社电脑管理规定,要求联社、镇社和各营业网点的电脑开发维护人员以及业务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以保证各项电脑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安全运

行;

第四条  负责全联社计算机知识和新电脑业务知识的培训和上机操作,提高我社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竞争力。

 

第六章   客户经理部职责

客户经理部是主管个人和公司客户业务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营销组织、质量成本控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负责个人、公司客户业务系统市场营销的组织和推动;

第二条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个人、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营销策略;

第三条  参与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提出个人、公司业务的发展目标、收入实现目标、成本控制目标、资产质量目标;

第四条  负责组织实施个人、公司业务经营计划的完成,包括分解、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和分析,促进经营目标完成;

第五条  负责组织本业务系统进行市场细分,发展优质客户,提高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客户的市场份额;

第六条  负责本部经营的个人、公司客户进行直接营销,制定营销方案或银企合作方案,争取优质客户,并对各镇社营销服务提供指导;

第七条  负责组织对个人、公司业务贷款项目评估;

第八条  负责根据个人、公司业务客户需求,提出开发金融产品的建议,参与开发,组织推广;

第九条  负责在全社组织和落实客户经理制有关工作;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直接经营的个人、公司业务客户进行客户评价、资信评级,开具资金证明;

第十一条  负责对直接经营的业务客户跟踪与管理、收贷收息、档案管理、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信贷业务清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不良客户的退出工作,优化客户结构;

第十二条  负责对个人、公司客户存款增长提出具体措施并落实,并对存款情况进行分析、考核;

第十三条  负责全社融资业务的指导和营销组织;

第十四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公司客户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

第十五条  负责组织个人、公司业务信息采集、整理和分析,向联社提供经营信息服务和支持,并向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共享信息;

第十六条  参与信贷和风险管理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拟定公司业务相关业务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负责按照信贷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要求在本业务系统组织实施; (4)

第十八条  负责对个人、公司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协助组织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  负责个人、公司业务的存款计划、统筹管理、信息分析;

第二十条  负责与省办对口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第七章  资产保全部职责

资产保全部业务范围是主管全社不良资产、抵债资产、自有资产等特殊资产的经营处置,并具体负责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全联社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  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联社资产保全业务经营规划和经营策略;

第三条  参与编制全联社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研究提出资产保全业务系统不良资产经营处置、收入费用等经营目标;负责组织实施资产保全业务经营计划,包括计划分解和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和分析,推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镇社经营性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和闲置资产的管理、经营、盘活和处置;

第五条  负责组织全联社呆帐核销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资产保全业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并向本业务系统提供服务和支持,向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共享信息;

第七条  负责建立健全联社系统资产保全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负责全联社本业务系统资产保全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

第九条  办理全联社的经济诉讼(仲裁)案件;

第十条  负责建立健全全社法律事务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负责审查联社各业务部门对外签(出)具的各类非标准格式的合同、协议及其法律文件;负责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全社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二条  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社领导提出建议。

 

第八章  信贷管理部职责

   信贷管理部是主管信贷制度、判别监控信贷风险、统一组织、管理和审批辖内信用社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和审批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有关信贷计划管理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和拟定辖区农信社信贷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  负责辖内农信社信贷业务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贷检查管理工作,规范农信社信贷管理工作,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第三条  负责辖区农信社信贷业务的统筹、组织和管理;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完善并组织实施内控管理制度;

第四条  根据辖内农信社信贷风险和信贷业务管理状况,在制定信贷政策和优化信贷资产配置方面提出建议。

第五条  研究和拟定信贷业务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第六条  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贷款规模管理及落实贷款利息回收计划; 【5】

第七条  负责信贷资产质量控制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第八条  负责组织实施对信贷业务风险的过程控制和贷后管理;

第九条  对辖内信贷业务综合运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信贷业务经营部门提出信贷业务营销与管理的综合指导意见,并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预警、监测、检查和分析;

第十条  对重点行业、区域、客户和信贷品种进行跟踪监控和系统性风险研究,为信贷审批和经营决策提供预警、防范风险的指导性意见;

第十一条  负责对人民银行登记咨询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第十二条  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第十三条  负责与对口上级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第九章  稽核部职责

第一条  对会计、出纳、信贷、特约汇兑、联行结算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稽核。

第二条  按储蓄或集体存款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稽核。

第三条  对各项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稽核。

第四条  按电脑系统管理的有关要求监督落实各项机房管理、网络安全措施,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的监督落实。

第五条  对有价证券、印章、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使用销号、交接情况进行稽核。

第六条  对网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协助安全保卫部门做好监控录像抽查。

第七条   对社内人员调动、离任进行稽核,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专项性的检查工作。

第八条  领导、组织派驻各社稽核特派员开展各项工作,按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  按上述工作范围和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并按有关工作要求组织专项稽核。

 

第十章  营业部职责

联社营业部承担联社本部直接经营的各项业务结算及联社属下各镇社的会计核算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负责联社本部直接经营的各项业务的结算、资金清算、现金出纳、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  负责联社直属网点、储蓄专柜及保管箱专柜的管理,指导各镇信用社的业务操作,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

第三条  负责系统内资金头寸调拨和资金汇差清算的核算及对帐、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等;

第四条  负责本系统广州大同城及五邑同城票据交换及资金清算业务;

第五条  负责本系统全国特约汇兑和省辖联行业务的接收、发送、资金汇划及清算业务; 

第六条  负责系统内往来资金、通存通兑交易资金的核算;

第七条  负责联社指定业务项目的资金汇划、清算和核算管理;

第八条  负责联社集中库的管理,负责各镇社及直属网点的现金调拨核算;

第九条  编制并及时报送各类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