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法律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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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法律评论杂志是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一本省级期刊。

浙大法律评论杂志创刊于2016,发行周期为年刊,杂志类别为政法类。

浙大法律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发行周期:年刊

服务流程:

杂志简介

Magazine introduction

《浙大法律评论》创刊以来,本刊坚持“传播新理念,交流新经验,于2016年创办,面向全国发行的政法类学术期刊。《浙大法律评论》杂志以其丰富的内容,融学术性与技术性为一体的特点,获得了广大学者的喜爱。

《浙大法律评论》是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管、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杂志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是顺应中国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和法学研究日益深入的需要而诞生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作为国内知名的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拥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优秀的学者群体,为杂志的创办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法学研究也面临着新的课题和挑战。该杂志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旨在搭建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推动法学研究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设有“译文”“数字法学”和“学术专论”等栏目。“译文”涉及法学教育、法治理论、社会理论等领域;“数字法学”专栏关注数字时代的法律问题;“学术专论”则涵盖了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诸多方面,如“自我东方主义”的形成背景、乞讨行为的界定与规制、妇女受教育权利保障、以民国知识人为例对近代空间的研究等。

栏目设置:译文专题:数字法学学术专论

杂志特色

Magazine introduction

{1}资助声明,如果文章有资助,则需要列明。作者必须列明所有外部资金来源,并描述资助者或发起人在整个研究过程(从研究设计到论文提交)中所扮演的角色。

{2}本刊只接受word版电子文本。文稿须包括题目、提要、关键词、正文及作者简介。

{3}引征注释以页下脚注形式连续编排,翻译文章中,译者需要对专有名词进行解释说明,并以【*译注】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如译者对原文内容进行实质性补充论述或举出相反例证的,应以【*译按】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

{4}数字用法: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5}请在来稿正文前加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至6个关键词,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并且不得含自我评价,请不要出现“本人”、“本文”等词起写。

{6}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7}一般注释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释处的右上方按顺序加注数码l、2、3、……,在正文之后写明“附注”或“注释”字样,然后依次写出对应数码l、2、3、……和注文,回行时与上一行注文对齐。

{8}来稿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主题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

{9}来稿首页请注明: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并标明正文字数、表数及图数。

{10}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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