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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对《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水总【2016】132号文)的理解

帅小霞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勘测总队; 新疆省昌吉市831100

关键词:水利工程 造价 

摘要:原水利工程税费的取费方式仍采用记取综合税率的方式,即为3.28%.自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之后,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营改增”后现有造价模式必将改变,增值税税率配套工程造价和计价体系也将按新的计价规范进行.本文浅述对《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理解,为水利施工企业在工程造价操作层面尽快适应税制改革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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