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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模板(10篇)

时间:2022-07-25 18:05:35

小说读后感

小说读后感例1

第一次读长篇的武侠小说,就有了无比震撼的武侠体验。沧月在《镜》里面创造了一个广袤的世界,横亘万里的云荒大地,波澜壮阔的碧落深海,是她笔下故事的发源地,冰族,空桑人,鲛人,是她笔下鲜活的民族,是一切鲜血和争端的起始点,海皇苏摩,空桑皇太子真岚,白族郡主白缨,冰族少将云焕,是她笔下可以为了一己执念奉献一切的活生生的人。那笙,飞廉,炎汐……那么多新鲜的生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执念,每个人又都有每个人的宿命,在被命运扼住咽喉时,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自己的一贯坚持的信仰,有的人,选择的是家国,有的人,选择的是爱情,有的人,实现的是大爱,有的人,成全的是小爱。

写武侠小说的人,心里都装着和周围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吧?在这个世界里,他是造世主,每个人物,都是一个不同的他,或许温润如水,或许坚毅如刚。在这个世界里,千里战场,万年光阴,都只在我的笔尖流连处,所有英雄梦,家国情,都可以得到轰轰烈烈的演绎。每个人物都是一个不同的我,他们和我一样,有着对未来的无力,有着对爱情的渴望,甚至有那不为人知的邪恶,最终也都和我一样,守着那一点点执念,走向自己的宿命。写文的快乐,就在于此,现实生活中需要埋藏起来的真实自我,可以在虚幻世界里肆意张扬,人群面前需要掩饰的真实情绪,可以在稿纸笔端波澜壮阔。

然而,写文又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沧月写《镜》花了整整四年,写完之后决定封笔一段时间,她说,这部小说已经几乎将她的心力榨干。每天跟着云荒的人儿一起悲喜,他们的丝丝痛苦,丝丝无奈,都是沧月倾注笔端的,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谁说天地间不存在感同身受?每一个作者,若非自己曾经经历过同样情感的炙烧,就不可能将这些情感赋予给笔下的诸多生命。从这个角度来看,作者的情感炽烈程度,甚至比角色还要强烈千万倍,才能将点滴笔化成风,赋予角色炙热的生命。写文的时候,每天都要活在这样的强烈的情感世界里,一个故事结束,就好像一个勇敢的水手,在常年抗击风浪的生活之后,会被突然袭来的风平浪静抽空思绪,一蹶不振。我常常想,写文好像爱情,恋爱的人总是幸福的,失恋的人总是空虚的,寂寞的原因总是因为曾经拥有。写文,应该就是和自己创造的世界恋爱吧。

小说读后感例2

小说岛读后感

假期的时候,读了长篇小说《岛》。《岛》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维多利亚·希斯若普,这部长篇小说是她的处女作,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用今天的话说极具正能量,读后令我久久难忘。

故事发生在希腊克里特的斯皮纳龙格小岛上,那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欧洲的麻风病隔离区。故事的主人公阿丽克西斯的祖辈伊莲娜是一位备受孩子喜爱的老师,在她被确诊为麻风病之后,连同他的一个学生一同被人们无情地送到了斯皮纳龙格小岛。岛上的一切并没有打垮伊莲娜的意志,虽然病魔一天天吞噬着她的生命,但她仍然热爱着孩子们,热爱着她的教育事业,这为荒凉的小岛带来了希望。而岛的对岸,她的爱人和两个女儿每天面对着海那边的小岛无比悲痛。渐渐地两个女儿长大了,大女儿贪婪,爱慕虚荣,毫无孝心,在嫁入豪门后贪图富贵,极力隐瞒母亲曾患病的事实,后来因为情变被丈夫杀死。而善良的小女儿正在兴高采烈置办嫁妆满心期待嫁给自己最心爱的人的时候,却被查出患上了麻风病,也要被送到小岛上,这是怎样的无法接受与痛不欲生的事实,所幸的是坚强的小女儿遗传了母亲的坚韧性格,不放弃,努力将自己的所学—中药疗法试验于麻风病,最终小有收获,在她的协助下,两位致力于研究麻风病不顾个人安危的医生,不断改进医术,最后,通过集体的努力,整个斯皮纳龙格小岛的病人有的治愈回到家乡,有的虽没有治愈,也离开了小岛,被安排在布拉卡的医院内,终于和正常的人们生活在了同一片蓝天下。《岛》的悲从麻风病开始,也随着麻风病的治愈而结束。最后,小女儿治愈,并获得了真正的幸福。

《岛》告诉我们,不要害怕,不要绝望,要勇敢的面对一切,在最困难的时候或地方都会有奇迹出现,只要努力就会重现光明。而那些坚强的人,无私奉献的人正是最值得我们敬佩的人。当我们以为失去了最珍贵的,以为失去了最爱的时候,只要做好自己,就会有更好更值得爱的人在未来的路上等着我们···

小说读后感例3

小说《官途》读后感

官途这部小说写的确实不错,常常听得我胆战心惊,陪伴了我多少个孤单的日子。小说里面描写了多少的官场哲学,很佩服很激动,但是我记住的却是不多,能够运用起来的更是没有,没有机会也没有这个头脑。

在刘飞的字典里面就没有小事这一说,什么时候他都是要做到人中龙,什么都吃但是就是不会吃亏,而且他总是能够做到,不得不说刘飞这个人物被作者在很大程度上进行了美化 ,是好男人的综合体,集多重优点于一身,很崇拜呀,不是一般人物。首先刘飞本人长得帅脑子特别聪明,然后人品很好有担当有责任感,该出手时就出手该伸出援手的时候也绝不坐视不管,他是多少人的贵人是多少人的救星。从大学时候起他就不是一个凡人,大学的时候就充分展露出了他的才能,作为北大的学生会主席 ,拉了多少的赞助,也策划了很多的丰富同学们业余生活的活动,与此同时在校期间就创办了红克集团公司,成为一个幕后的大老板,毕业以后更是轻轻松松就考上了省公安厅的公务员,成功击败了后台强大了的官子弟。进入公务员队伍以后的一个个表现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他的任何一个举动都出乎常人的意料,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小说读后感例4

在看的过程中,吸引我的可能是跌宕起伏的情节,还有那引人入胜的巨多悬念。可是当我看完了整本书后,我对着最后一页发了很久的呆。心里有个声音就一直在回荡,也在为男主人公鸣不平“为什么男主人公最后被自己最爱的妻子背叛了呢?”从情感的角度觉得他很不值,也有点愤世嫉俗。甚至有些想自己走入剧情,替男主人公直接揭开很多人的面纱。

但是,毕竟真实的摆在我面前的只是一本书。慢慢的我冷静了,再回味回味,又觉得这样的结果又是可以接受的。哪怕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可以接受的,再说的直白一点,就是自己遇到了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很多的不可思议,很多的忠诚与背叛。法律也没有规定谁对谁,必须忠诚一辈子。所以,真当我们在现实中遇到了,笑笑就好。

对于男主人公我是很肯定他的,即使他最后没了公司,但是他有“人”。他有东山再起的最根本的东西。俗话说的好“得人心者得天下”。三年前,有那么多人员跟着他一起创业,陪他从零开始,那么三年后的今天,仍然会有很多人跟他一起共进退。他走了,留下的只会是一个空壳嘉琳公司。人员,客户,业界口碑,是柳飞云的还是柳飞云的。

在三个公司的竞争中,谁是最后的渔翁,谁得到谁又失去了,没有谁能够说的清楚。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凯琳是最后的赢家,但她失去的却是高于金钱的存在。而柳飞云一直都是胜利的,因为即使机关算尽,他也有一批毫无保留相信他的兄弟。

我们都会觉得柳飞云很睿智。事实也确实如此,面对危险局面的沉稳,面对迷局的睿智,面对谈判的技巧,面对背叛的淡定,还有对人心的了解。我最佩服的是他的职业道德,对待兄弟的情谊,对待爱人的忠诚,对待上司的敬重,还有固守本心的坚定力。我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职场上商场上走得长远。

都说商场如战场,太多的勾心斗角,太多的尔虞我诈,另很多很美好的元素越来越淡,但是往往正是这些东西才决定了一个人的成功有多大。

小说读后感例5

  每个人心里都有着这么一家杂货店,或许你找不到它,但它并未离开你。

  ——题记

  一个闲适的午后,一杯茶,一个人,我捧起了一本书——《解忧杂货店》。这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一部名作长篇小说。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感觉所发生的一切离我很遥远,想伸出手去触摸,什么也没有。但又似近在咫尺,因为它是那么的真实感人。它所阐述的人世间的这种美好、善良与希望,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一如空气,无处不在。

  《解忧杂货店》是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之作。故事讲的是一位神奇的杂货店老板,通过回信给各类人生迷惘者解忧答疑。小说写得扑朔迷离,精彩纷呈。开头通过三个“小偷”——翔太、幸平、敦也误进杂货店,却无意中解答了来自另一个时空的信件,来展现了杂货店里的预言与穿越时空为来信者排忧解难。鱼店音乐人、被身世困扰的经纪人、逃离家庭的木匠、富有的女社长……因为同一家杂货店,他们的命运被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

  最令我惊喜的是,一部如此畅销的新经典,对人生的宽度有着和善的胸怀,充满了正能量,书中所展示的人性美让我惊喜与欣赏。它主张的是善,善的付出,善的坚守,善的传递。从一开始,浪矢爷爷以真诚的态度去回答每一个需要得到帮助的人的信件,到后来,是现在的人给过去的人回信。指引对方走出困境,解决烦恼,使得迷惘的人得到启迪,迷途少女获得人生成功。而且得到过帮助的人又自发地去帮助别人,让爱与真诚一直在传递。它让我们相信了善举终有善报,成了照亮我们人生信念的一盏明灯,鼓励我们不畏命运的艰难险阻,善待每一天,开拓新未来。

  我一直相信,爱是可以传递的。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善举,耳濡目染,往往会有爱的接力,善的传承。比如,和父亲外出或在小区里散步,偶尔会发现路上扔有一些砖块、树枝和大块垃圾什么的。每次父亲都会停下,把路上的大块垃圾清走。他说:避免路人撞上了会摔跤。于是我和妹妹只要看见路上有大块垃圾也会挪一下,更别说是乱扔垃圾了。直到一天,我欣喜地发现,在我们的身后,多了一个小身影,一个小妹妹也学着我们搬路中间的一块石头。还有一次,清晨我出门去上学,在过道里,我发现邻居姐姐正轻手蹑脚地关铁门,推出她的自行车。她看见我,抿嘴一笑,轻声说:时间还早,咱得小声着点儿,别吵了邻居们睡觉。从那天起,我出门也会小心翼翼地关门与走过楼道了。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但是,真诚地做每一件事,对待每一个人,心怀善良,用一颗心温暖另一颗心,像我们老祖宗说的“勿因善小而不为”,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温暖,让世界充满爱!

  这就是“解忧杂货店”老板浪矢爷爷通过自己的微言行小举止告诉我们的大道理。有趣的是,书中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因为无法预知而充满了更多的可能性,我们无法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所有的事情都按了它的轨迹在运行。但是,万物之间是有所牵连的,我们所做的一件小事,也许会影响到他人的命运,而身边人的所作所为,也有可能会改变我们的未来。我们唯一能做到与有所把握的,就是心怀善良,敬畏生命,真诚地对待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次经历,每一个挫折。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让爱传递下去。

  《解忧杂货店》小说读后感

  除了点评这本书的构思之外,其实还有一种民众意识可以拿来说说。一种成熟的民众的自我意识应该是人总该能够在社会分工的大背景下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浪矢爷爷找到了,丸光园园长也找到了。那么如何通过日本民族的特质解读他们的行为呢?最近再次复读#菊与刀#,从这部书里,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

  日本民族对于羞耻感和负罪感有着不同态度,一般羞耻感是外在的,即旁人对自己的评价不好会让自己产生羞耻感,本人为了维护名誉可以采取过激的方式,这被看成是光荣的行为。而负罪感,是对内的,即自己无法从道德上原谅自己的一种心态。年轻的浪矢爷爷没有和心爱的人走到一起,但他后来也去信真诚解释了自己后来的想法,他最终成家,有了自己的妻子,他以后就要信守婚姻的承诺,对妻子忠诚,即使是妻子死后,所以他也不会选择与园长再婚,因为这会使得他有负罪感,对来信不用心回答也一样。

  丸光园就在他住的附近,有这么多丸光园的人都与杂货铺接触,他难道真的不知道院长是谁吗?也许两人都彼此知道对方在附近,只是他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有的只是早年的美好记忆,为了不打扰彼此宁静的生活,才选择一种高度隐秘的精神感应方式,所以,不是情爱的交流,就谈不上背叛……

  《解忧杂货店》小说读后感

  《解忧杂货店》书中的浪矢杂货店是否与我们去过的庙宇相似?杂货店中无论是老板爷爷或是三位孤儿院的年轻人,如同我们所求的神明。不

小说读后感例6

  生活虽平凡,却不平淡,奇人趣事在这俗世纷纷出现,惊起一片波澜。

  《俗世奇人》所写之人大多具有传奇色彩,书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这些人物生平脍炙人口,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赞叹不已。

  《俗世奇人》中描写的每个人物总有一项技能是非常人所能有的,不管白道黑道,读后感《俗世奇人读后感精选》。书中有一句话我十分欣赏:"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很多人就是百样通,可都不"精",缺少一种愿意去钻研的精神,自然是不可能拥有奇技的,也没法在社会上很好地立足。

  是的,随着社会潮流的进步和发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也必然会被淘汰。在现代社会,竞争意识比冯骥才先生描写的社会更强烈,遍地人才,如果稍稍地不努力,不比别人强,你就会被淘汰。身上穿一身黑,干完活没有一个白点的刷子李,其技艺让我尤为惊叹,我见过很多这样的油漆匠,没有一个不是身上满是油漆的。干一行爱一行,你选择一种职业,就是要有必须把这份工作干好干精的决心,拖拖拉拉,混混日子的人终将无事所成。学习也是如此,既然你已经选择当一名学生,那就把这个学习的工作干好干精,在这极短的求学阶段认真学点本领,业余学点特长,这样我们才能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更好地立足生存。

  其实,这可以从生活的小事做起,学会快速系鞋带的方法,就可以节约时间,同样,这也是一份技巧,虽不是绝活,但依然受用。一次,家中电脑突然坏了,可我在里面的文件都还没有保存,就请还在就读研究生的哥哥来帮忙,他从小学习电脑编程和计算机技巧,电脑在他的手下,很快就修好了。可见,身怀一项技能既有助于自己,还能方便他人。

  俗世奇人不是样样精通,但是他们照样活得精彩,受人尊敬,令后世惊叹。在今天的社会,想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想要在社会上立足,想要出人头地,那么同样,你就必须拥有一份精通的才华!

  只要有一技之长,拥有奇技,我们就能创造奇迹,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小说读后感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晚期一个小码头上各式各样的"活神仙"的奇人奇事,俗世奇人读后感精选。这些人物,每个人都有一个颇有趣味的绰号,如死鸟、苏七块,酒婆、背头杨……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儿,个个在码头上都享有盛名,堪称"俗世奇人"。

  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是经过千锤百炼和长期的磨练而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样的绝活呢?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这些俗世间的"活神仙"把人生过得一点儿也不平淡。他们正是靠自己精湛的技艺让自己的人生精彩纷呈,生活有滋有味,获得了他人的敬佩。这些才华顺应了那个时代的需求,成为他们赖以生存的实力。就今时今日而言,才华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物竞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的永恒定律。人生就是如此,这不算残酷,事实而已。

  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任何妄想着抄近道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淘汰。

  《俗世奇人》小说读后感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这本书写的是在天津的码头上,没有才华就难以存活的故事人物,因此造就了一群拥有高超才艺的人,俗称奇人,一奇就演出了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小说读后感例7

  东野圭吾是我比较欣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嫌疑人X的献身》《解忧杂货店》等。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脑洞大开的小说——《解忧杂货店》。

  “这里不仅销售杂货,还提供烦恼咨询,无论你挣扎犹豫,还是绝望痛苦,欢迎来信。”浪矢杂货店是一家奇特的小店,它不仅做买卖交易,还为顾客排忧解难。它也成了70年代的`网红名店。而40多年后的一天,三名不速之客躲进小店,却发现了神奇的现象:这儿与时间隔绝,似乎是打开另一个时空的大门……而就在这时,他们收到了几封来自40年前的神秘来信……

  这些信的主人分别是在理想与感情间挣扎的月兔(静子)、不顾家人反对坚持自己理想的鱼店音乐人(克郎)、因父亲破产而家道中落四处流浪的逃亡少年保罗(浩介)和没钱报答养母的孤儿迷途小狗(晴美)。他们都在命运的苦海和艰难的选择中苦苦挣扎。最终三人被深深地感动,改邪归正,投案自首,迎来新的人生。

  本书告诉了我在有困难时,不能光顾着利用自己的力量,也要多听取他人的意见;浪矢先生利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即使是搞乱的成人或天真的孩子。正所谓上帝关上了你生活中的一扇门,却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也许,成功会是一种你意料之外的方式。

  《解忧杂货店》这本书虽不是推理小说,却更扣人心弦。也许现代人内心所流失的东西,这本书就能帮你找回来…

  小说读后感《解忧杂货店》

  有幸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所有作品,其中《解忧杂货店》算是所有作品中比较温馨的一部作品,延续其他作品的文风,他的文字依旧鲜活且充满张力,跟着环环相扣的情节,《解忧杂货店》书名本就吸引人,故事更是惊喜迭出,布局十分精妙,讲述了一个穿越时空的奇幻故事。

  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铺。只要把想咨询的事情写在信里,晚上投进卷帘门上的信箱投递口,第二天就能得到答案。三个“不良青年”误打误撞的闯入这间神奇的杂货铺,收到了一封封穿越时空的来信,故事由此拉开序幕,看似各个章节独立成篇的小故事,却因杂货店和丸光园的存在,形成完整的闭环。

  浪矢雄治与其女友皆月晓子私奔未果后,深爱浪矢的晓子创办了丸光园,浪矢于晚年开了解忧杂货店,去到杂货店咨询的大多是在丸光园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他们联结了杂货店与丸光园,也从另一层面让浪矢和晓子的爱情与思念延续了几十年。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总有烦恼,也无时无刻纠结于内心,如同书中提到,每个前去杂货店咨询的人就好比是迷途的羔羊,通常他们手上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者不知道自己目前的位置。解决这些烦恼的答案早已明了,想要的只不过是他人的肯定和支持,自己做出的选择,无论多艰难,前路发展的方向也定会朝着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因为事在人为,你热爱生活,生活才会绽放给你色彩。热爱身边的人,专注当下的事,记得发现有深度的人、有意义的事、有趣味的风景....

  小说读后感《解忧杂货店》

  书,我们每天都在读。可是一本好的,有益的书却很少。这本《解忧》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看完,为什么呢?这本书不仅好看,还让我受益匪浅。

小说读后感例8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1狼是邪恶代表,它们狡猾、凶残、贪婪、为人所恶,一直受到人们的厌恶、憎恨、鄙弃。它们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强健的体魄、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嗜血的爱好,让人不寒而栗。但,它们也有像人类那样的生死离别、远大抱负,他们也有家庭,也会面临绝境……比如就像书中的紫岚与她的孩子……

紫岚是母狼,在野外生了五个孩子,运回石洞的途中,死了一个。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他想让他孩子,继承她丈夫黑桑未取得狼王宝座的遗愿。于是开始训练黑仔,结果一只黑雕把黑仔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结果又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然后只能用双毛去夺得狼王宝座,结果又被狼王击败了。于是,她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上,为了保住后代的安全,他又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的一生貌似就是这样——要么生,要么死。狼的世界很残酷____两只公狼为了争夺权力,拼个你死我活、没有交流、没有表情、只有胜负!我为狼的行为感到惊叹。文中的黑桑为了称王,每天都是半夜起来找一棵树上拼命的磨练自己的牙,爪。黑桑死后咱又用同样的残酷来训练自己的孩子去咬、去撕、去杀、去抢!狼,从不对自己的孩子心软,他们从不向草原上的其他动物对自己孩子百般宠爱,正是因为这样狼才成为了“草原之王”。

在“狼王梦”中,虽然作者没又向我们说明狼的精神,但,我却从字里行间立体会到了狼的伟大的精神。其中他们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最最最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因为我们正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狼永远都是这样。他们没有鹰爪那样锋利、没有野牛庞大彪悍,就连小老鼠也比他们灵活……可以这么说草原上大的比他们强的太多,小的比他们灵活的也多,他们在草原上可以说不怎么显著。但,为什么那么“没什么的”狼,为什么却能称得上是“草原之王”?因为坚持,所以胜利,这是一个道理。坚持下去,其实什么都可以的。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是地球的统治者,虽然跟狼比,我们比它们聪明太多,我们有思维,但意志上我们不是绝对的。狼就是我们学习的一个榜样,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地点做事,第一原则——坚持!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2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它还有另一面,就是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就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

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

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

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有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如果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3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作家是沈石溪。自从妈妈向我推荐了他的《狼王梦》之后,我就发疯一般地喜欢上了他的书,催着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又一本。到现在,我已经看过他的N本书了,每一本书我都很喜欢,然而,我最喜欢的仍然是那本《狼王梦》。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成名作,也是他最有名的作品。它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能圆子孙当上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来把她的子孙培养成狼王的曲折故事。在这本书里,沈石溪以高超的笔法,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这本书曾获得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和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

这本书最令我震撼的就是紫岚作为一头普通的母狼,为它的子子孙孙们而做出的巨大牺牲。例如,她刚生下自己的五只狼崽时,为了不让它们被大白狗咬死,而被大白狗狠狠地咬下了一块肉;因为无食可吃而缺奶时,为了能让剩下的四只狼崽活下去,忍痛吃下了刚死的第五只狼崽;黑仔吃奶表现得太温柔敦厚时,为了激发黑仔强取豪夺的野性,她故意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在把蓝魂儿当作狼王培养时,为了逼蓝魂儿能跟比他大的狼去抢食物,每次蓝魂儿不敢去抢食物,她就去打蓝魂儿。

当优秀大公狼卡鲁鲁讨好她时,她为了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来培养自己的狼崽,拒绝了卡鲁鲁;在培养最后一个儿子双毛做狼王时,为了让双毛克服自卑的毛病,她被双毛弄跛了一条腿;当她的儿子都失败后,为了让女儿媚媚能产下优秀的孙子,她先是把媚媚喜欢的狼群里最末等的公狼吊吊杀死了,后来又把自己喜欢的优秀大公狼和她自己的山洞让给了媚媚……紫岚做出了那么多出乎人意料的事,支撑她的是母爱。

是啊,紫岚怀着这种充满母爱的心,最后才会用生命的代价,杀死了有可能会伤害她孙子的金雕。就象屠格涅夫所说的:“爱,比死和死的恐惧更强大。只有依靠它,依靠这种爱,生命才能维持下去,发展下去。”我们应该尊敬她为子孙所做的这些努力,同时也要想到我们的爸爸妈妈是不是也象母狼紫岚那样关爱着我们呢?连乌鸦都会反哺,如果我们人类不孝顺父母,岂不是连乌鸦都不如了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理解他们,体谅他们,孝顺他们,报答他们对我们的关爱。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名著,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伴侣黑桑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在一场暴雨中,紫岚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这是四只性格迥异的狼崽。为了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她将希望都寄予在了最为强壮的黑仔身上,可是她没想到会最先痛失黑仔。黑仔死后,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和双毛,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再后来,媚媚开始发情,慢慢有了狼崽,紫岚又开始在媚媚的狼崽身上打主意。故事的结局很悲惨,紫岚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百感交集,为紫岚的牺牲感到不值,也想她真的牺牲的有意义,让她的梦想成真。

也许,在许多人眼里,紫岚是自私的,因为她为了一个不怎么可能实现的梦想而伤害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甚至还想让媚媚的孩子替她实现梦想,同时也为紫岚的结局不值。

可是,如果换个角度思考一下,紫岚是一只母狼,她有梦想,她为她的梦想去努力,去拼,哪怕最后没有实现,但是,她努力过,她尽力了,那么,她就不会有遗憾。

放在现实中,这个问题不是一样值得我们思考吗?都说人不能没有梦想,可就算一个人有梦,但他觉得梦想离自己太遥远了,没有去努力就放弃了,那这又叫哪门子梦想。梦想,不仅仅是一个前进的动力、目标,它的结果也不一定都是美好的,但是,至少,追梦的路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是充满希望的,以至于我们以后回想起来这段回忆可以不后悔,不遗憾。

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有结局,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能实现,这是现实。但是我想说,追梦比实现梦想更有意义。

愿我们都有梦想,都愿意为了梦想去努力,不论结局,愿我们都在追梦的路上不断前进。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5十一月,爸爸给我买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刚买我就看得津津有味。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紫岚、黑仔、蓝魂儿、双毛、眉眉。主要讲紫岚想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

紫岚看黑仔是长子,长得太想黑桑就偏爱他。每次吃奶时,先让黑仔吃一半剩下一半给蓝魂儿、双毛、眉眉吃。有一天,黑仔在洞口玩一只刺猬,被正在找食物的金雕看见了黑仔在玩刺猬。这是黑仔四肢离地,金雕正回巢,黑仔不停地挣扎着,还咬下了金雕的羽毛。

金雕愤怒的把黑仔的眼珠啄掉了,黑仔双眼一下子变得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紫岚培养的“超级”狼第一次失败了。但是紫岚还是没有放弃,她开始第二次培养“超级”狼蓝魂儿。紫岚在第二次培育“超级”狼还是毫无希望。培育最后一只公狼——双毛,紫岚发现双毛从小就很弱小,总是被黑仔和蓝魂儿。其他狼吃完的的肉,只剩下肉抹才吃。因为眉眉鬼点子多,紫岚和眉眉总要害双毛。最后还是失败了。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求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她才10岁,就去世了。她为了什么才去世?她为什么要保护没心没肺的眉眉?她不去保护眉眉和狼孙能活20岁、30岁、40岁、50岁、60岁……

小说读后感例9

孙悟空,号称“齐天大圣”,为花果山美猴王,是唐僧的大徒弟,其为天地所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所以会七十二般变化也。当年自由自在,在花果山里过的神仙日子,却被玉帝老儿叫道天庭上,做了弼马温,后因乱了蟠桃会,偷了仙丹等,被压在山下五百年动弹不得。

孙悟空在一路上对唐僧光顾不少,经常想方设法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吃的最少,但功夫用的最多,化险为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它的武器就是那小的能花针,大的能顶天立地的如意金箍棒,有了它,并有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那对付一般的妖魔鬼怪简直是小菜一碟。

孙悟空被唐僧赶走了三次,一次是在收小白龙以前,二次在三打白骨精时,三次在真假美猴王,孙悟空火眼晶晶,能一眼识破是人是妖,而唐僧却将妖误认为好人,总觉得孙悟空爱残杀性命,但孙悟空总是忍着,回归后依旧对唐僧忠心耿耿。

孙悟空非常的聪明、勇敢,千方百计跟妖魔鬼怪战斗,实在不行,及时请求神仙活菩萨帮助,我喜欢孙悟空。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四个人去西天取经,历经108难,经过了无数次挫折终于取到真经,里面我最喜欢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他勇敢机智、本领超群、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为了寻找神仙求学武艺,寻找了八九年,孙悟空这样对学习本领是多么的渴望,坚定不移。体现了孙悟空对学习的执着精神。当找到神仙,神仙只教他写字,焚香,养花修树……这样,又过了六七年。神仙这才教他本领,七十二变,长生不老的秘诀,驾筋斗云……当我面对难题时,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而是变得害怕了,不想做那么可怕的难题,我也不去问难题怎么解,就是写简单的题目。里面还有贪吃的猪八戒,一心向佛的沙和尚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很厉害的一个人物,如果没有他,西游记就写不下去,正是因为孙悟空,西游记才编出来的。

孙悟空有很厉害的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火眼金睛。他们师徒四人每次摇摆抓的时候它都会变成一只小虫子,想方设法救他们;师徒四人被妖怪抓去后他都会变成小妖怪,把他师傅和师弟就出来。过火焰山孙悟空去借芭蕉扇,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给扇到吉灵菩萨那去了,吉灵菩萨给他了一个定风丹,再和铁扇公主打。最后铁扇公主服了,就把芭蕉扇借给他了。西游记主要的意思是,师徒四人要去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真经,功劳没费。如果我是孙悟空,那该有多好啊!但是,我发现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把这点改了就好了。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人物主要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还有一匹白龙马。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了。他机智又勇敢,本领也很大:会翻筋斗云,一个筋斗云就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般变化,让妖怪们经常认不出他来;他的火眼金睛很厉害,一下就能看出谁是妖怪;他的如意金箍棒能变得很大很大,也能变得很小很小,孙悟空用它打死了很多想吃唐僧肉的妖怪。

我最不喜欢唐僧,他善恶不分,孙悟空打死了妖怪变的人时,他还要念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死去活来。但是他不管碰到什么艰难险阻,却从未放弃过去取经。

猪八戒是个贪吃贪睡爱偷懒的人,爱耍点小聪明,遇到困难就要退缩,但有时被孙悟空捉弄的也挺可爱的。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能遇到了一点挫折就半途而废,那样永远也不能取得成功!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我想整个世界上的人可能都看过《西游记》这本书吧!首先我先介绍一下这个故事里的主要人物。有猪八戒,为什么他叫猪八戒呢?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头猪。自从师父领他之后就让他戒掉八条不良的习惯。所以他叫猪八戒。猪八戒好吃懒睡不干活,肥肥大大的。还有沙僧,他本是天上的一名大将,犯了错误被打入流沙河成了妖精。自从师父带他去西天取经后,他才变成了好人。他勤劳,老实,憨厚,听师父的话。再说孙悟空,孙悟空原本是从石头里碰出来的,所以是只石猴。为了学本领,他不怕艰苦,到处拜师学艺。他忠于师父,降妖除魔,他还很勇敢。最后说唐僧,就是我所说的他们三个的师父。唐僧一心想到西天去取到真经,但是他经不住妖魔鬼怪的诱惑,经常被妖精逮住,有时候还差点被蒸了,亏了他的徒弟来救他,才得了一条性命。

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太鲁莽。还有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做到一半,就不做了,就象小婴儿学走路,即使摔倒了也不要害怕,爬起来继续向前走,最终才能达到目的。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这个学期,我读了吴承恩写的小说《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主人公,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他虽然有大英雄的气度,但还是喜欢听恭维的话。他机智勇敢,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敢和三界之主----玉皇大帝斗。

再说猪八戒,他可没有孙悟空那样的气度,又好吃,好女色,好占便宜,爱偷懒,经常是心里惦记着高老庄的老婆,还有时不停的让师傅念紧箍咒,伺机报复一下孙悟空。虽然他这样,但人们还是很喜欢他。

小说读后感例10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的事件,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小说《尘埃落定》读后感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小说《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的最直接感受是,到底怎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傻瓜,怎么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到底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其实根本都不存在。

   傻瓜也好,聪明人也罢,只要说话办事是遵从了大多数的意愿那么你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在出彩一点就是做到了别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其实只要别人够一够就能办到的事,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聪明人。而要是你违反常规了,就是别人认为你不该说的不该做的,认为幼稚毫无意义的事情你做了,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

   而在自己眼中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说你傻,那么你自己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傻瓜。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并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都说你是聪明人,都以崇拜的眼神仰视你,那么你也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人认为你是那你就是,认为你不是你就不是。但是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局不都一样,就像书里两兄弟不都死在了别人的刀下,一切不都尘埃落定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