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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相关规范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3 14:45:51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1

引言

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现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明确了消防责任的主体,对建筑工程消防的设计、审核等许可进行了改革,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促进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创新

(一)科学确定消防审验权行政许可的范围

2009年开始实施的新消防法改革了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不再对整个建设工程进行验收,改为抽查验收,对其余工程改为备案。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修改,主要是考虑到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已经发生了改变,以往的全审全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随着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消防监督机构人员数量少与工程量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审全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不利于发挥建设工程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的弊端日益显露等。这些都为合理界定消防审验权的范围提供了实践经验。因此,有必要对消防审验权的范围进行重新界定,以适应消防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的消防法及公安部配套的106号令适时对制度进行了变革,应该说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首先,一般工程进行事后监督,并且采取备案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没有被抽取到的,主要靠自律监督,只有一些大型建筑工程才采取事先全查全验收的方式进行事前监督。其次,消防部门通过坚强日常管理,培养建筑工程部门的消防意识,这样反而有利于消防责任的落实。过去全部检查验收的方式,消防部门管的宽,承担的责任重,不利于发挥其他部门的积极性,将本该多元化的责任主体转变为一元化的主体,形成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应对消防审核验收的局面。新的审验模式取消了一般建设工程审验权,促使建设工程各主体进行自律管理,又通过备案抽查权、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自律管理。三是有利于发挥消防职能部门的社会作用,符合消防部队目前的实际。以往的审验模式超出了现有体制下消防审验人员的负荷,导致消防审验周期长,效率低,很多技术审核总在较低的层面徘徊,没有发挥该制度应有的社会效果。现行的审验模式有利于消防机构集中精力将重点放在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验收的把关,更大程度的发挥消防机构作为国家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社会效益。

(二)对消防审验程序进行了完善

新的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一大特色是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完善了相关的程序性规定,规定了消防设计审核的申报条件、许可条件、消防验收的申报条件、专家评审的程序、备案抽查程序等,同时还明确了消防审验的时限要求,通过完善程序性规定,程序性规定的完善,增强了监督程序的透明度,也便于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三)突出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

依法行政的实质就是限制行政机关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行政,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也在新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得到了很好地体现,新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了许多新的制度,有力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作出的行政决定必须要说明理由;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应当回避;行政相对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有权查阅复制有关的资料;对于错误的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撤销。

(四)健全了社会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机构内部监督机制

与1997年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相比,2009年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细化了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如对建设单位增加了委托工程监理、选用具有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的义务,设计单位注明技术指标的义务,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义务等。新增了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消防产品和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质量责任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中分阶段、分主体进行了叠加规定,有力确保了消防产品和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质量。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内部,新增了主责承办和集体会审制度,并规定了相关人员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建设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做出的、以及违反法定权限、程序等行为作出的许可意见,出具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予以撤销。

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运行所面临的挑战

(一)配套性法规及规范亟待制定和完善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2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6-0059-02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急速提升,建筑业内涌现出了许多大型、新型和特型的建筑。这些新型建筑一般都超出了相关的规范标准,所以旧有的处方式防火设计观念已经无法适应并解决此类问题,对此,我国很多地方都展开了性能化防火的研究及应用,以达到火灾损失目标、防火安全目标以及工程设计目标三者之间的统一和谐,但实际应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国内性能化消防设计规范和相应评估工具的缺失等,因此,怎样规范消防监督管理,稳步推进性能化防火设计工作是我国消防事业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定义及其范围

性能化防火设计以消防安全工程学为基础,是一种新型的建筑类防火设计方式,在现今的消防工程学及火灾科学里是最受重视的研究范围,它依据建筑结构、功能和里面可燃物等各方面的详细情况,使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和方式方法,先确定整体防火系统应该达到的功能目标及设计指标,再预先设置不一样的火灾场景,分析火灾发生及延烧的整个过程,进而选择对应的消防安全工程举措,同时对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预测、评估,得出最好的防火设计方案,从而给建筑提供最恰当的防火保护。

按照我国消防法规定,在建筑防火设计进行时,首先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强制规定的技术要求,在现行规范不能满足该建筑使用功能的情况下,才能借能化防火设计,也就是说,性能化防火设计并不是可以广泛适用于一切工程项目的,其适用范围一般包括:

1)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及标准里没有明确涉及的建筑工程;

2)受建筑物的功能影响,执行现有规范及标准的确存在难处的建筑工程;

3)地铁等地下建筑类的特殊工程;

4)在应用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消防安全类问题的建筑工程。

2 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消防监督管理程序

依据传统处方式进行设计的建筑工程,我国已有相关法律规范明确地规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程序。而对于性能化防火设计来说,我国并没有相应的统一规定。但从我国部分地区制定的地方性实施细则来看,性能化防火设计监督管理程序应该包括:

1)在建筑工程的设计之初,消防机构就应该依据设计单位和业主的申请报告来确定该建筑工程是不是需要性能化防火设计;

2)初次确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或者需评估的内容、安全判据、安全目标、计算参数、火灾场景、分析工具等都应由性能化防火设计评估单位报告给消防机构审核;

3)性能化设计的文件或者评估报告在完成后应该报请消防机构审查,并由该机构组织专家对其论证;

4)设计单位应该以消防机构已经审查通过的性能化设计文件或者评估报告设计施工图并报送消防机构再次审核。

3 性能化防火设计中如何选用分析工具

由于我国现今并没有对性能化防火设计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所以,在选取性能化防火设计分析工具的时候应选择在被国际广泛承认并且可信度高的分析工具或者分析方法。

目前,很多相关单位都自主研发了性能化防火设计分析工具,设计单位在选用这些分析工具之前都应该对该工具的可靠度、不确定性和局限性进行周密客观详尽的分析,提供可验证该工具可靠度的权威论文,并报告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对不能提供权威论文者,如果必须使用,则需要同时使用另外一种可信的计算工具进行测算。

4如何确定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参数

从我们实践性能化防火设计的现实情况来考虑,有如下几个问题在确定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参数方面极为突出:

1)火灾场景的设计数据的计算太过粗略

造成这种结果的一种可能是设计单位为了方便,经常直接提取参考资料里的火灾荷载密度等相关数据,从而忽略了实际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另一种可能则是由相关数据不全造成的,相关数据不全就会造成设计单位在选择计算参数时只能依照类似的建筑进行估算,因而与实际建筑工程的情况并不吻合。

2)设计数据多为引用,本土资料缺失

目前我国的性能化防火设计的设计数据一般都是国外资料,由于各个国家的防火规范都不尽相同,对某些材料分类的标准也不尽统一,所以,一旦在引用这些数据前没有明确两者之间的差别的话,就会出现严重的错误。

3)国内消防数据的缺失

选定火灾场景是性能化防火设计里特别关键的环节,它有助于工程设计人员和相关审核人员准确地判断该项建筑的火灾危害及风险,并调理整合设计以便达到更好的安全消防水平。但由于国内消防数据的缺失,造成了相关人员选择火灾场景时,经常是由经验判断决定,人为影响很大,也设缺乏科学的说服力。另外,收集整合不同性能建筑里人数统计数据也是很有必要的。

5 我国现行规范与性能化防火设计之间的关系

在目前范围内,性能化防火设计是比较先进、科学且有效的防火设计方式,它在消除新型大型以及复杂的建筑工程中的防火设计隐患方面大大弥补了传统设计的不足。但这并不是说性能化防火设计可以取代传统处方式的设计,它们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互补关系。性能化防火设计的相关内容参考价值很高,对完善我国建筑防火类规范有着重大意义。

6 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首先,性能化防火设计单位应该是独立的法人,其次,它和它的设计人员都应该取得相关的资质。但是现今国内相关资质的评审条件并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制定有关的评估资质的评审条件成为了推进性能化防火设计工作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参考文献

[1]许兆亭.论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21(1):6-7.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3

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消防工作的不断向前推进,消防工作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以及政府领导的重视,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努力提高自身消防服务水平,促使消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然而,由于社会环境以及消防体制影响,我国的消防工作依旧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比如执法思想存在偏差、执法制度不够完善、执法行为欠缺规范以及执法态度缺乏端正等,不但破坏了消防部队的对外形象,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公平以及正义。因此,应当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从而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以及理性。

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员素质普遍较低

目前,我国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首先,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理念偏差,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民主思想,在工作中重权利,而轻视监督;重视管理,轻视服务;重视处罚,轻视教育。执法过程中,个人主观性较强并且随意性大。其次,执法人员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当前,我国的消防部队体制导致部分员工思想消极,工作中精神萎靡、不思进取。不但对执法工作缺乏重视,而且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漠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抱残守缺,不利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最后,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一般来讲,消防部队的人员大多数是部队之中调剂过来的,部分执法人员之前并不是防火专业,因此,对于防火知识以及防火规范缺乏一定程度的认识,导致工作中凭经验办事而出现错误。此外,部分执法人员难以廉洁执法,在工作中,收受贿络。比如,部分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收取好处,不拿好处不办事,从而导致执法缺乏规范性。

(二)消防法律体系缺乏完善性

1、缺乏统一管理以及协调。一般来讲,我国制定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之中,不但缺乏统一性以及协调性,而且缺少有效监督。此外,消防法律法规自检存在交叉重叠或者互相矛盾的地方,从而导致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难以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合理操作。因此,执法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以及有效监督,严重影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工作。

2、制定修改存在滞后性。我国法律以及法规不但制定程序较为复杂,而且手续特别繁琐,制定一部消防法律至少持续几年才能全部完成,不仅制定花费时间过长,而且一旦制定后,修改法规中不合理的地方也需要漫长的时间,从而严重影响执法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此外,社会的变化日新月异,修改制定时间过程漫长,导致法律法规不适应社会的发展,缺乏时代感以及前瞻性。

3、法律法规欠缺可操作性。一般来讲,我国的消防法律对于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只是原则上规定,其中主观性以及弹性较大,并且授权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从而导致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处罚具体很大弹性,执法缺少硬性规定,从而导致消防执法监督缺乏规范化。因此,应当合理调节执法弹性和硬性规定之间的矛盾。

4、红头文件出台影响执法。目前,我国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消防监督意识显著提高,特别是重大火灾之后,各级部门以及群众对于消防规定高度重视。然而,相关人员通过红头文件制定新的规定,而新的规定往往和原来的消防法律法规冲突,不符合消防的标准及规范,不但造成消防执法部门出现的现象,而且导致法律法规失去执行力以及规范性。

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应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首先,加强思想教育,端正相关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以及执法理念。比如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或者职业道德教育将执政为民、道德执法、以民为本的思想传递给相关执法人员,促使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态度端正,提高其执法水平。其次,加强业务培训。一般来讲,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决定执法质量,因此,应当其开展业务培训,从而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最后,优化队伍结构,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应当尽力保障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稳定性,从优待警,让员工具有归属感。第二,拓宽渠道。从多个渠道招聘,比如大学院校招聘,填补岗位缺口。第三,选贤任能,对于忠诚可靠、水平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应当加以重用。

(二)完善消防执法体系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应当完善当前的执法体系,首先,提高消防法律法规的地位。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以组织法为根本依据。因此,应当根据我国的消防工作特点制定出消防组织法,从而明确公安消防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关系,提高消防法律法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次,加强立改废工作。对于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应当综合考虑分析,对于立法工作,不但应当立足当下需要,而且应当考虑未来发展。对于修改工作,应当将不适应时展的内容进行必要修改,促使其适应当前新形势。对于废除工作,是将失去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废除。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问题,因此,相关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通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及完善执法体系加以改进,不但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而且完善执法体系,从而推进我国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主要就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究。

1消防监督执法检查中常见的问题

1.1消防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当前的消防监督队伍中,一些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思想涣散,缺乏执法为民的观念,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适应新时期消防监督工作的需求。大部分从事消防监督的工作者自身知识结构水平偏低。很多消防监督员来自部队基层,他们大多只在消防部队或经过各大中专院校的简单培训后就上岗工作了,对一些消防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了解。同时由于社会市场经济的影响,动摇了部分执法人员的奉献精神,让他们滋生了金钱欲望和享乐主义,淡化了自身的责任意识。一部分执法人员内部出现腐败现象,甚至有个别人员在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权钱交易。

1.2监督执法机制不健全,工作效率低一些消防单位的消防监督执法机制不健全,部分消防设施和消防技术手段还很落后,导致消防监督工作效率很低。有些部门在实现灭火救援装备现代化的过程中,没有形成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系统,对于火灾的危险性分析和数据统计还不是很到位,无法有效解决消防效率低的问题。在一些消防工作中缺乏必要的消防仪器和消防技术,导致消防工作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由于没有规范健全的监督执法程序,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执法程序把握不清,不了解具体的行政处罚流程,在处罚呈批、下发处罚决定书等程序上经常出错,也存在执法文书抄写送达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者在发现火灾隐患后没有及时查处和立案,对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或存在执法处罚不到位的情况。

1.3政府投入资金少,消防经费紧张由于政府对消防监督的财政投入资金比较少,导致消防部门的经费紧张,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开展也有一定影响。很多消防办案预算都没有被列入消防执法单位的财政预算中,有些部门虽然列入了消防办案预算,但财政投入金额很少,不足以支持消防监督执法的正常开展。由于正常的消防监督执法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资金不足很容易诱使个别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中随意罚款或用罚款代替处罚,以赚取更多利益。

1.4火灾调查和立案工作有待加强当前的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对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消防责任事故立案工作还有待加强。一些消防人员对已经达到消防责任事故立案标准的火灾没有及时立案,在对火灾事故现场的调查记录不规范。存在表述不清或表述过于简单的问题,调查结论缺乏科学性。对于部分火灾照片的描述的文字说明也有表述不规范,有照片模糊、顺序混乱的现象,部分消防工作者对火灾事故的平面图绘制也不够准确。对部分火灾事故的调查取证存在没有按照要求完成调查报告和火灾损失核算报告。此外,调查取证的程序也不规范,询问、传唤嫌疑人时没有按照相关程序严格执法,审讯和做笔录时缺乏统一规范,消防集体议案只是走形式主义,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取证立案的客观科学性。

1.5消防法在部分环节上还不够完善从客观上来看《消防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其实是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首先它是部门特别行政法,但是又覆盖到了国家机关行为的管理,这也就让消防法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使得相关执法活动不能得到有效地落实。而这种执法漏洞势必会给国家带来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2改善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Σ

2.1加强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党的政策方针、消防监督执法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消防部门树立廉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思想意识、专业知识水平和消防监督职业意识。改进落后的消防教育管理体制,以适应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的需求,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实现消防监督人员业务轮训轮岗。同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帮助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消防技能。根据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研制和开发便于消防监督工作的新工具和新图表等。

2.2健全消防监督执法机制,规范监督执法流程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执法机制,规范监督执法流程。推行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制,以此规范和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水平。各级消防监督执法机构需要严格界定每个消防监督岗位的职责,确保分工明确、权责分明,保证每一个消防监督工作者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对消防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此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同时制订错案追查制度,对执法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要进行严格追查,并根据相关法规依法追究,不可纵容姑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将行政执法的责任细化,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外部监督,设置消防监督执法公开窗口。公开消防执法流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检查的透明、公开,以此改善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

2.3加大政府经费投入,保障消防执法实施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经费投入,为保障消防执法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改善保障消防执法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消防部门实现消防器材和消防监督技术的现代化,提高他们执法工作的积极性,进而杜绝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2.4建立健全的消防体系,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5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笔者所在消防支队来说,辖区面积9500平方公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53家。多年来,支队始终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特点,创新执法新思路、改进执法利民新措施,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制度、执法行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出一条以提高消防执法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实现消防执法质量过硬的创新之路,形成规范化执法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有机结合,以此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双赢。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概念

执法规范化从字面上的含义上理解就是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自觉严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执法活动的一种行为,需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执法实践角度看,执法规范化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的规范以及执法礼仪和执法用语使用的规范等。因此,执法规范化建设,本质上就是要通过采取教育、制度、监督等形式以及相关硬件装备的投入和使用,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使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自觉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执法工作成为一种准则,并通过规范化的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促进驻地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消防工作任务繁重,执法执勤警力明显不足。就笔者所在的克拉玛依支队来说,全支队仅有26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但是要承担着353家重点单位的监管和辖区9600平方公里的监督检查任务。随着消防监督检查业务量的逐年增加,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日益明显,有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目前由于消防监督人员不足,大队建审、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宣传培训等岗位均要兼职,致使消防监督员的数量、队伍的知识结构与消防监督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任务重的特点不适应。

2、消防行政执法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岗位的作用得不到相关单位的有效重视,同时基层执法人员普遍担子重、繁杂事务多,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同时,难以保证各项监督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做到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对于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不能落实到实处,从而起不到应有的规范、惩戒和教育作用。

3、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消防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高低不同。就笔者所在的克拉玛依支队来说,26名防火监督人员,从事10年以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不足10人,6年以下的有8人,同时,每个人所学专业也不同,防火专业的仅在我支队占有30%。在实际工作中,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一是法律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表现为个别执法人员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不按规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或者虽然填写了但内容记录不详细;二是个别监督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审验把关不严,放宽尺度,忽视对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督,竣工、开业时就留下许多先天患无法整改等。三是个别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不及时下发法律文书,而是口头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避而不谈,导致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始终得不到整改,留下了不安全因素。

5、内部监督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就“清剿火患”战役来说,一味的排名、奖励。造成监督执法人员为“排名”而执法、为得到奖励而工作的现象。很多执法行为都未开展,存在着虚假数据、虚假案卷。最终,考评结果采取排名的方式,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促进工作的显著作用,但如长期坚持用此类办法则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一方面,尽管各执法单位从事相同类型的消防执法工作,但由于所处区域的不同,单位数量、执法人员素质以及工作量等不同,单位之间不完全具备可比性;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排名、奖励,个别执法单位领导缺乏正确的实际,在考评中片面追求名次,盲目与其他单位进行比较,不切实际地下发量化指标,致使执法人员压力过大,违背了专项检查的初衷。同时,考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疲于应付的局面,过多过滥的排名导致数据的虚假及工作的盲目,仅仅为了排名而执法。与消防执法的严肃性格格不入。

三、如何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更新观念、部门联动、推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从笔者经过细致的调研后得出,往往每一个以政府名义布置的工作、开展的督察,下发的方案只要沾到了消防两字,最后都无一例外的落到消防部门头上,而其他部门都无动于衷,形成了消防部门越俎代庖、统包统揽的消防执法定向思维和固定模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消防部门出现单打独斗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消防机构在消防执法过程中要转变观念,学会借“清剿火患”战役、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等建设的东风和力量,加强汇报,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当好政府的消防法律法规与消防执法工作宣传员。要让全社会广泛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懂法守法,全面提高消防法律意识,建立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促使政府进一步明确政府与政府部门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推动政府与政府部门落实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形成政府有高度责任感,重视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每一级、每个部门都是在真正关心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延伸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触角,扩大消防规范化管理的覆盖面,形成人人都尽责来抓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大环境。

2、创新执法理念,加大执法规范化水平。

2.1制度创新。

按照《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制定针对行政审批、建审验收、自由裁量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的相关规定,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违纪空间,以制度规范事,以制度管住人,不断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2.2方法创新。

发挥消防服务窗口的作用,在流程、时限上挖掘潜力,强化现场主动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限时办理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减少中间环节,全面提高消防执法的效能。

2.3机制创新。

全面应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和消防监督执法数据库,规范消防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在实现对执法办案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的同时进行监督和考评,结果自动生成,最大限度减少基层负担和人为因素影响,提高执法考评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增加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2.4规范档案管理。

严格落实《消防监督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强化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加强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案卷组卷标准。

3、完善消防执法队伍资源体系建设。以消防监督执法岗位大培训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监督、建审、火调、法制、宣传岗位人员业务培训,有计划的组织业务骨干到先进地区学习培训,逐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四个水平”,加强业务干部队伍建设。

4、开拓创新应用信息化规范消防执法流程和工作程序。大力推行电子警务,完善内部网上受理审批业务和公布审批结果。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数据库,熟练掌握新版《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软件,确保系统信息数据的准确一致,逐步完善“文件网上走、案件网上办、台帐网上建、绩效网上考”的消防监督警务信息化建设。在新疆消防网站开辟执法规范化专栏,增添法律法规、法制培训、执法指导等栏目,提供网上在线服务。针对基层提问的突出执法问题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事项及时提供专业解答,实现执法人员随时可以网上学法,及时全面掌握最新的法制动态。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来强化执法行为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环节,使各项执法活动实现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真正体现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全面推进当代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消防社会服务工作。就克拉玛依支队来说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出发,紧密结合打造世界石油城的宏远目标,以“有效提高服务能力、科学提升服务成效”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消防工作承诺》,对社会公益项目和民生工程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缩短办结时限,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服务、优先办结”,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

6、做好消防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对消防法规了解。要借助新兴媒体,比如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资源优势,通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系会议、印发消防宣传资料,制作消防宣传品,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执法规范标准。通过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每半年邀请当地人大、消防廉政监督员、社会单位等人员进行防火干部述职述廉。通过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月等特殊时期,运用特殊案例,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宣传,提升市民对消防法规的了解,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总之,我们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全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消防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践行总书记“三句话――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要求,形成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的规范化部队。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6

引言:我国公安机构要对消防技术进行审查和验收等等,因此,消防技术的标准就是主要的依据。也是施工人员在进行工程建设时的主要依据,对于现在公安机关要求的标准来说,很多还不达标,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的参照力度。

一、简要概述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标准化法》基本上就是现在消防技术的标准参照,除此之外,还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直接的联系。目的就是在于能够保护技术的安全,加强行业的专业性和可实施的力度,给公安机关的审查更多合理的参照。《标准化法》法程序的出台一般就是根据实际的规定对于消防工程质量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予以限制和要求。从生产、施工、完善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比较明确的提高和定论。是开展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的主要判断依据。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技术标准。主要按照《标准化法》来规定。一般都是为了能够保证公共财产和公众人身安全的。现有的我国工程建设和消防技术标准还不够彻底,主要是依靠法律法规的相关照应来实现管理的。;我国的消防能力是非常不容忽视的,因此各种办法和标准的制定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验收工程的时候,消防安全标准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关口,需要不断拓展技术标准的实力,才能够合理展开下一步的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实现消防机构的安全能力拓展,对消防事业达到高度重视。

二、现在工程建设之中消防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消防标准的条款,在我国现在还没有完全形成比较同意的规范,因此,显得不够专业化。对于建设施工单位以及相关设计单位来说,监管工作都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消防安全的合理监督是保障社会安全,人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消防安全条款就必须能够非常严谨细致,完善一些强制性标准和手段。但是我国现在由于地区的不同和发展环境的不同,暂时没有出现比较统一的标准模式,因此工程的发展就有待于提高,这其中就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两者比较具有代表性。

(二)针对不同的工程,技术的标准和防范的力度都有所不同,因此规定上也有着比较大的矛盾。甚至很多的消防标准在针对同样消防设施的情况下也是不一样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于应急照明和灯光方面的规定是非常不一样的,因此,持续的供电时间规定 30 分钟,而疏散情况下的应急照明光度和楼梯间的光度不得低于 5 勒克斯、密集人员的场所不能低于1 勒克斯且疏散走道不得低于 0.5 勒克斯,这都是有强制性的固定内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则是过 100 米的建筑所在的应急照明等和疏散指示灯都要加强对于其备用电源的规定程度,规定时间是 30 分钟,而其他的则是 20 分钟,对于现在疏散照明灯的光度,目前只提出了要高于 0.5 勒克斯的要求,但这个还不属于强制性的内容,因此,这些规定和标准就是相互矛盾的。

三、工程建设标准问题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对于同一的建设工程来说,设置的标准和实际实践的标准都要统一,标准条文的用语也要完全统一。我国的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条纹修订,所以,技术的标准和规范渐渐也有了比较明确的落实。对于一些容易出现的矛盾,要进一步加强标准的制定,去解决相关的矛盾,改善操作的严密性。修订标准也应该进一步注意规范用语。要保证在统一标准的条文之中,用语完全一致,避免出现一些意思模糊的词语,这样有可能会引起误操作,从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要将工程消防设计的实力和质量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第 18 条规定,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条件之是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给水、建筑消防、建筑消防电源及建筑配电、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置、建筑构造、建筑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等这些方面的设计内容,必须要严格根据国家所规定的标准进行实施,明确针对强制性规定作出了一定的解释,要进行按照标准的实践模式,要能够让建设工程符合相关的规定和力度,根据不同的验收内容,要有着不同的标准加以辅助和配合,这样才能够积极完善设计单位的施工质量监管,将实际的能力落实到位,确保工程的验收能符合相关标准。

(三)对于那些违反了消防技术标准的施工内容,要进行严格的处罚措施,要严肃对待,坚决抵制不良工程。对于工程人员要做到认真的教育,要依法进行处理。这样才能够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实现对于消防标准的严格把握,是对人民的负责。首先是要对相关的技术检测制定一定的标准,然后针对于违规的行为,让工作人员加强设计单位的整改督促。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以便于能够改善其违法的行为。如果发现有多次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就要进行上报,进一步加强主管部门的处理力度,完善消防设计的备案基础,改善检查和验收的标准。验收的过程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就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此外,抽样检查之中也有可能会发现违规的行为,一般都可能是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或者是主观的故意行为造成的,就会影响到工程质量,这样就需要按照法律模式来进行处罚。针对相关的负责人了解实际情况,加强对策的处理,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保障人民的权利。

四、总结

综上,现代我结束国的工程建设消防标准还是在不断的进步之中,有着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相关的科学指示,不断拓展分析,将现有的问题进行整合。要促进工程质量的完善,就要合理制定标准,严格实施工程,这样才能够让消防实力不断上升,为人们的消防安全贡献出实际的力量。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7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关于质量责任问题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基本单元,因其专业要求严和技术含量大而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的消防安全,关系到防火灭火的成败。因此《建筑法》、《消防法》和公安部(96)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要对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是整体建筑设计、施工等的专项工程,可以说是比其他专项工程还要重要的特殊工程,那么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如何呢?

首先,建设单位(或者叫业主放方)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指使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专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其次,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要改变现有的建审模式,即从繁复大量的具体图纸检查作业中解放出来,重点放在消防监督审核上。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设计人员必须明了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设备、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选用程序合法、实体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其辅助产品。

最后,施工企业首先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并且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模范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报告,不能明知有问题带"病"施工,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的专业内容,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正确的合乎规范的安装施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要对你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协助甲方选择质优价廉的消防产品。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之后,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主动向用户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用户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消防工程质量的高低牵涉到甲方、施工方和供货方等诸多方面,一定要分清责任,各负其责。

二、关于整合能力和设备问题

目前按照建设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专业消防施工公司在承接建筑工程中消防系统施工时,一般只承接报警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最多加上水喷淋,消防栓及气体灭火系统。而其防火排烟、正压送风、防火门、卷帘门以及电源的安装,则由土建公司或其他水暖公司负责施工。为了防患于未然,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应当、而且必须培养对整个防灾系统具有整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1)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仅要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还应对消防设计、消防设备及整个工程防灾系统的了解,具备整合协调能力。(技术负责人不仅要懂消防电器,还应懂消防水、气、风)

2)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一旦中标承接某种工程消防施工时,必须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原设计图纸,特别是防排烟正压送风,事故电源切换,应急广播,电梯迫降,防火分区的划分等部分设计是否满足《高规》、《建规》及相关消防设计规范。

3)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包括电气和相关暖卫通风)和质量标准。

关于消防设备,目前个别消防产品虽然通过了检验,允许进入市场,能满足消防的基本功能,但也在工程应用过程中暴露出产品标准衔接脱节、检测中心分工脱节、生产厂商设计不完善等深层次的问题:

1)例如,水喷淋系统中的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只甩出100毫米长两根多股软线。施工安装中如何保证连接可靠,又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呢?厂家根本不考虑。

2)280度防火阀的微动开关,好一点的厂家有两组绝缘强度够的行程开关,能满足切断风机电源,又满足回答消防中心信号的要求。差一点的防火阀所选用的行程开关,不但缺一组,而且有两对闭、开的触点之间绝缘强度根本不够,加之施工单位不注意采用24伏继电器作隔离,往往造成绝缘击穿,烧毁消防控制系统。

3)电动防火卷帘门的控制箱。从日前情况看,大部分能满足逻辑功能,但不能达到制造规范GB7251的基本要求。箱内排线不合理,接头压接不规范,又设置在吊顶内检修不便,极易造成调试过程中系统工作不稳定。

4)消防泵、喷淋泵厂所配置的起动柜(箱)基本上不能满足质量监督站规定要求,根据多年施工等多方调研,大家还是认为消防泵、喷淋泵的起动控制柜(箱)还是由专业配电箱厂商制造为妥(这些厂均具有原两部的"三证")。

三、关于优质优价问题

目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队伍非常之多,互相竞争激烈,出现竞争压价的局面。个别企业采取的战略:不择手段,先拿上订单,最后再找补。往往造成工程最终验收的扯皮现象,对优质优价的开展非常不利。然而,消防工程专业施工只有遵循质量效益一致的原则,即所谓的"优质优价"。努力追求消防工程合理的性能价格比,才能形成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此就要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信誉,而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无疑是现阶段行之有效的途径。

目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施工企业的现状是:懂消防技术规范、懂消防产品技术性能的人才匮乏,所以在对消防工程检验时,全系统的一次检验全部通过合格率较低,这也说明我们员工的业务素质较差,急需完善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例如对企业经理和总工程师就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工程专业施工技术经历,而且要求企业具有电气、设备、水暖、气体等方面的获得过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可以说,人才就是生产力,人才就是金钱,人才就是事半功倍,人才才是保证企业工程质量优良、获取更大经济效益的基石和原动力。

四、关于规范市场问题

依法对消防工程实行专业管理是《建筑法》、《消防法》和公安部(96)第30号令等法规文件赋予消防监督机关的职责。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必须取得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资格,并按核准的范围从事施工。

消防工程资质等级标准明确规定,一级企业要具有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600万元以上、要完成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等。二级企业要具有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400万元以上、要完成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要具有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150万元以上、要完成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万5千平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等消防工程的施工。完成超过5000平米的消防工程。此外还要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防消火栓和防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以及通用的质量检验设备。

要实行消防资质动态管理,加大现场稽查力度,随时根据施工企业进入市场的经营情况和营业范围进行调整。要切实把动态管理考核的重点转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单位的社会信誉上来。通过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来推动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抽查,在工程用户上核查施工企业的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施工设备和施工文件等质量要素。对那些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和安全保证,用足质量一票否决权,凡是与备案不符的坚决处罚,决不迁就。要实行消防工程备案制度,规范日常管理,促进消防施工企业良性发展。

消防工程不同于一般工程,它是安全工程,因此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依据ISO9000标准建立文件化的质量体系顺理成章,非常必要。要确立富有实际内涵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配备足够合理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合理构架组织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要建立完善并落实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调试人员三级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要建立完善企业内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和调试检测规程;要落实作业现场质量记录和工程完工检验试验制度;要落实采购验收、施工和调试器具校验、纠正预防以及内部质量审核制度等。提高企业的管理素质,要针对项目的特点,把重点转移到项目上来,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五、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客观上对消防工程资质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所从事的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让我们以《消防法》为指针,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扎实工作,积极实践,敢于开拓,为提高消防工程质量发挥更主动更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8

消防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及通信技术对消防信息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和挖掘,实现消防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高质量、高效益的共享与共用的过程,其实质是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各项消防工作实践活动中对消防信息资源进行广泛而深入地开发利用,为防火、灭火等各项工作提供决策性地信息支持。在消防工作的实践中,随着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的长足发展,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手段,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目前,我国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的信息化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完善、数据库设计不合理、信息化平台不健全等方面。因此,为了有效解决消防部队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有力推动我国的消防标准化进程,促进法制化建设发展,亟需开展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方面的深入研究。

1我国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部消防局根据《“金盾工程”总体方案设计》的要求,并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国公安消防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的问题。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1.1推进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进程目前,我国形成以消防法为主干,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为枝干,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消防工作已形成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局面,为推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可靠依据。我国消防标准化工作中普遍存在标准和规范制修订工作不协调、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制修订周期长和采标不及时等问题,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信息化建设不健全。无法及时了解最新的发展动态,更新已有的知识储备,难以将我国现状与国内外发展情况相结合,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安排,促进标准化的进程。同时,在消防法制化走进千家万户的今天,对于消防执法人员和消防主体来说,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是公正公平执法的必要手段。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能够快捷高效地找到适合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规范,为监督执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将大大加快消防法制化的步伐。因此,消防信息化以其高效快捷的特点,必将为推进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2提高消防部队工作效率消防信息化的目的是实现资源高度共享,信息高速传递,以提高工作效率。近年来,我国已完成了消防信息网络的基本建设,各地相继实现了消防三级网联网,建立了网站主页,开发应用了一批消防信息管理软件,并实现了网上公文收发、网上执法、网上数据传输和网上消防宣传等电子政务体系。以消防信息局域网为基础的消防信息化建设,大大增强了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消防行政决策水平、灭火指挥能力和消防监督管理效率。然而,消防标准和法律法规作为消防执法的基本法律依据和准则,是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实用性最强的法律标准依据。其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准确查阅和优先选用,将极大地提高消防部队工作效率。

2我国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

2.1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我国消防标准和法律法规是由不同的机关实施,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统一管理和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协调,无法形成合力,促使工作脱节。以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消标委”)为首的消防标准化组织成立了标准规范处,专门负责消防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宣贯、协调等工作。针对基层普遍反映消防标准规范资料查找不便、无法实时跟踪采标等问题,“消标委”及时转变传统管理模式,在公安网和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及时标准规范信息,为社会公众和消防部队提供标准规范制(修)订信息服务以及常用技术规范目录查询功能。然而,由于缺少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消标委”开设的网站已经很少有信息更新,使公众对消防标准化的工作无从了解,特别是使消防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沿用传统印发、征稿等方式,落入繁琐低效的工作盲区。在我国,消防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主要包含制、修订标准的立项计划、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标准草案报批稿四个环节。在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完成以后,将由项目组所在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审查讨论并修改后,印发到“消标委”相关的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及通讯委员和相关的科研、生产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在制(修)订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和分歧,对于该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绝大多数使用者来说,是不可见、不透明的,更无法有效参与到标准规范的制(修)订过程中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2标准法律数据库不规范我国现行消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共40余部,涉及消防管理、监督职责等方面。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270余项,涉及消防术语、符号、基础实验方法、固定灭火系统、灭火剂、消防车泵、消防器具、个人防护装备、消防逃生救援器材、消防电子、阻燃防火材料、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火灾鉴定、消防管理、灭火救援工作等具体专业领域。公安部作为主编部门制定的消防规范共31部,主要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在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在共计410余部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中,涉及内容广泛,往往对同一问题进行多次规定。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汽车库规范》)为例。在《建规》第2.0.1条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3.0.2条将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建规》第5.1.1条和第5.1.3条规定的建筑防火分区间每层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与《汽车库防火》第5.1.1条存在明显差异。消防部队在监督执法中,查阅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时,资料匮乏,查阅难度大,一般只能依靠于消防部队配备的标准规范图书和下发的法规文件。在《消防技术标准目录光盘》中,附有类似的软件。该软件普及性不够,与用户交互性不强,只能作为一个标准规范的简单查询之用。中国消防在线的消防规范网,标准范围较宽,且使用过程中提供的查询条件较为单一,仍需注册用户方可使用,查询便利性不足。因此,消防工作人员在遇到相对复杂的问题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难以进行准确查询和优先选用。

2.3消防标准及法律信息化平台不健全国外的消防信息化建设已经很完善。以美国最大的消防标准制修订机构美国消防协会(NFPA)为例。其信息化建设非常完善。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往往分散地在各个消防网站上。在消防实际工作中,难以快速查阅和准确选用,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监督执法不便。近年来,“消标委”很少动态信息,更新速度较为缓慢,不能及时反映“消标委”的工作动态和消防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信息。在“消标委”信息化系统中,包含国家标准化动态、消标委动态、已颁布标准目录、标准制修订计划、新颁布标准等11个模块,但其中近半数为灰色链接,不可用;其他亦可归结为标准化动态新闻和标准制修订进程两个方面。网站更新速度缓慢,数据库内容单薄,暂时没有提供与访客交流的互动平台。可以说,我国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9

1引言

目前,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建筑功能性要求的日益提高,出现了如民用建筑、办公楼、公共建筑等不同类型的建筑,相应的建筑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也越老越高。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可以说是建筑设计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现代的建筑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需要相关设计人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系统的设计要根据居住型建筑、办公型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的消防系统的实用情况、安全要求、重要性和可能出现消防事故的几率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并且要因地制宜,无论是对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还是施工工艺都要严格要求,全面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消防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主要分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消防配电的设计,电气消防设计依据的相关规定规范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是否严格的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是消防设计是否合格的重要检验标准。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是否合理和完善直接决定着建筑发生消防事故时能否及时、有效、有序的进行解决,能否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等,因此在对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进行探讨时,不仅要明确消防设计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的重要性,而且要深入挖掘其中的问题,严格要求设计和施工过程,确保建筑消防系统的有效性和运作能力。

2为何要强化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各个行业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其中,建筑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是最为显著的,但是,随着城市的土地资源利用的局限性,建筑的用地需求却越来越大,所以,大部分建筑群如居住型建筑、办公型建筑以及公用建筑等都向着更高、更密集的形式发展。经济的发展同时带动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越来越注重建筑的装修。在人们的生活中家用电器逐渐增多,其中也不乏贵重电器如电脑、冰箱、空调以及一些空调及室外设备等,再加上建筑安装的广告牌、玻璃幕墙、相关的信号灯以及节日时悬挂的彩灯等,在加重建筑群用电负荷的同时由于这些装修材料以及装修方式的复杂多样性,致使建筑物的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有火灾发生,火势难以被立刻控制,只是建筑高层的居民无法安全快速的疏散,不仅加大了消防人员援救的难度,而且为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果是在火势严重,情况紧急时,消防人员难以仅凭自己的力量去进行援救工作,不止会耽误救援的最佳时机,导致人们生民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而且还会因为消防工作的延误和低效而造成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和谐。所以,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作为构成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建筑电气的消防系统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建筑物电气设计的消防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施工的准确性。还要建筑消防设计人员加强自身的消防设计的法律法规意识,明确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的重要性,以及消防设计之于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3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的要点与工艺要求

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主要分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消防配电的设计,电气消防设计依据的相关规定规范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的设计与施工要严格根据一级供电负荷以及二级供电负荷的

工艺要求,安装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电源来供电,保证消防控制室可与其进行自动切换。一般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 ups 电源作为其crt 显示器与消防通讯设备的电源,同时还要安装直流电源作为备用电源。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在欠压和超压时有报警功能,并保证电源的标准性和规范性。

3.2消防配电系统的设计

建筑消防过程中要是可避免出现电源停止供电的现象,但是,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要保证启动相关的配电系统,使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令消防设备恢复正常的工作。通常情况下消防配电系统中应急发电装置的功率做大能达到供电负荷的一半,为保证电机组的持续正常工作,及时为消防系统供电,一般要采用分批启动消防设备的方式。与此同时,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对不属于消防系统电源的断开时要使用低压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然而,因为低压断路器的型号各异,同时其分励线圈在进行分励脱扣时所需提供的电流和框架电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差异,所以需要通过在配电室的主配电箱上或是低压出线开关上实施消防系统电源的断开,如此一来,既能保证联动系统操作方便和电源的选择性断开,又保证了消防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3确定建筑的供电负荷

设计建筑消防系统的前提就是先确定建筑的供电负荷等级。建筑供电负荷等级的确定要严格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在等级确定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供电负荷的电源使用情况,对于一级供电负荷要有最少两个供电电源,如果其中一个电源出现供电故障,要保证另一个电源的供电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对于二级供电负荷主要是要保证供电的持续不断,当电力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要使供电及时恢复。

4总结

总而言之,消防设计在建筑电气设计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设计工作,需要严格的设计规范和很高的工艺要求,还要相关的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具有很强的技术能力和全面的消防知识。建筑的消防设计直接关系着建筑的功能性的体现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同时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也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领域。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例10

关键词: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物业管理

目前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笔者近十年一直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和日常消防监督,就结合实践,谈谈当前城镇商品消防安全隐患成因和对策。

1城镇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当前城镇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突出安全隐患:一是有的商品房建设完工后,居民入住几年后还未申请消防验收;二是有的商品房未办理消防审核审批手续,房屋已完工并有居民入住;三是有的商品房经过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由于管理不力,造成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栓口、水带、水枪及无灭火器材,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不能正常工作和使用;

2 城镇商品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

2.1 开发商图赢利,重效益,严重忽视消防安全。

一些开发商只顾计算房屋开发成本,缩减消防设施建设等的投入,更有甚者居然搞移花接木,在进行工程报审时,各类消防设施设计齐全,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工程竣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一通过,就把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枪、水带和建筑物配置的灭火器等拆下,转移到新开发的商品房去应付验收,拆东墙补西墙。一些开发商在进行成片的小区开发时,开发的建筑工程动工快、进展迅速,房屋卖出去了资金回笼了,而配套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就不完善了,从而就欠下了一笔消防设施历史帐,给开发小区自身消防安全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2 物业管理机制和措施不健全,造成消防安全管理失控漏管。

物业管理作为社会服务管理行业,在我国现阶段管理还不规范,物业管理人员认识不到位,造成包括建筑内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外环境消防基础设施等建筑公共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不落实,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失控漏管现象存在。

2.3 部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不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有些设计单位急于承揽业务,以开发商为中心,开发商怎么说他就怎么干,根本不管消防设计规范的具体规定。在设计中,人为将消防设施删掉或打规范的插边球;一些设计单位注重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设计,而忽视建筑所在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在消防工程施工中有些消防工程施工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低,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不了解,不按规程和设计施工,造成技术性错误;有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达到工程中标目的,尽力压低报价,采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施工和施工中偷工减料,致使消防设施本身成为不安全隐患;另外,工程监理工作不规范,监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无人管理,消防工程隐蔽部分施工监督不到位或无人监督,也是造成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问题的主要因数之一。

2.4 消防监督措施不到位,消防工程建设监督不力,存在执法手软现象。

由于消防警力不足等原因,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大多限于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而平时对工程建设施工期间现场监督检查缺少,管理不落实,有些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对一些与规范不相符合的施工把关不严,使消防设施建设监督失控漏管,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也未严格按照设计审核的意见验收。

3消除城镇商品房火灾隐患的几点对策

商品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安居”才能“乐业”,一个人一生也许只购卖一套住房,购买的住房消防设施不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果发生事故,那将是“辛苦几十年,一把火回到解放前”,后果是残酷的,教训是深刻的。所以,笔者认为要杜绝以上安全隐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3.1 加强物业管理,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措施。

目前,商品房开发建设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沿街道建设房屋,建设完后房屋销售给居民,后期就无管理单位及人员;二是小区开发建设,工程完工后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对于第一种情况,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管理居住建筑房屋消防设施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对于第二种情况,现在开发的居住房屋较多,实行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小区包括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区域消防基础设施等在内的建筑公共性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负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和小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确保各项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3.2 加强设计、施工队伍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和施工。

对建筑设计人员、施工队伍技术人员进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培训学习,了解掌握规范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设计管理工作,检查审核消防设计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当把消防设计纳入工程设计审核范围,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不应签发和出图纸资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的得擅自改动。

3.3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消防执法。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的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把好审核和验收关,在严格把好商品房建筑消防基础设施验收关的同时,特别加强对开发小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审验把关,保障城市消防规划的实施和落实;杜绝一切消防执法人员在消防设施建设上的违法违规、失职行为,为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内环境,确保商品房屋消防设施这一建筑和区域自防自救的生命线得到保障。

4结束语

总之,当前城镇商品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虽然复杂而艰巨,只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果断措施,商品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一定能逐步减少或消除,人民居住场的所消防安全状况一定会得到很大的改观,人民才更加“安居”与“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