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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法律法规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9 16:22:00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1

6月份以来,外省市相继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海南、湖南、福建、安徽、广东等地连续发生致人死亡的较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今年以来,我镇也发生了一起有影响的火灾,火灾形势不容乐观。目前,距北京会开幕仅有9天,加之夏季来临,高温季节容易引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事故。同时,我镇的部分地区和单位消防基础薄弱,前端管理缺位,火灾隐患突出,稍有不慎,极易引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外省市火灾事故的教训,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分片负责,蹲点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狠抓落实,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镇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形势,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隐患消除在未成灾之前。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镇各部门要根据消防保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要深入发动社区、农村各类消防组织加强对“三小”单位、老式居民住宅、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开展简易水喷淋装置的维护保养,落实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安全监护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临时管控工作

按照会安保工作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此类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市公安局有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部分化学品实行管制的通告》(沪府发(2)21号)以及市消防局《关于北京会期间本市对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实行临时管控工作的通知》(沪消发[2]162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充分认识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对民用爆竹物品、部分管制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的临时管控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大消防保卫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列管涉爆单位、涉爆人员、涉爆物品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全方位的排查,做到不漏一家单位,不漏一个人员,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彻底整改。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要将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撤柜,入库封存、停止销售。各级管理部门要要将销售、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处。

四、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全力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

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在整治中,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面落实公安部提出的“一条高压线、三个铁规”: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严肃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同时,要根据公安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整改火灾隐患的通知》(公传发[2]283号),全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在7月31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火灾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在7月31日整改完毕的,要立即报请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涉奥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7月31日以前不能整改完毕的,要立即报请政府采取行政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发挥“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重点对辖区内“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民工聚居区和歌厅、作坊、小工厂等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2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____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____

成 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 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3

(一)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完善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意见及方案,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考核兑现。

4.负责治理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

5.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制定、落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对策,按期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制定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1、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依法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统计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按照镇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镇派出所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负责对全镇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镇公共消防设施的监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负责制定全镇公共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负责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挥全镇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3、负责对购买、使用及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审批;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组织销毁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负责对民用爆破企业安全的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案件。

4、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焰火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案件;

5、按规定负责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镇交警中队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对机动车辆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及报废,组织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年度审验和日常教育等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核实检查运输车辆的《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

3、开展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并督促整改。

4、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信息;根据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提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和措施。

5、负责组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6、组织、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国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全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3、积极排查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有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并及时将有可能导致的后果、发展趋势向镇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负责全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4、参与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镇林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森林火灾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及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抢救工作。

3、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镇水利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水利建设工程和库坝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农田基建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对水利建设工程、库坝及农田基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防汛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镇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教育系统的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2、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3、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直属单位的教育设施、校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镇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职业病的预防和监督工作。

2、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负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镇城建办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煤矿选矿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2、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综合监管由镇交警中队牵头,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和镇安办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把客车、农用车、运矿石、沙石车等做为重点管理车辆,抓好源头管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改善道路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综合监管由镇安办牵头,派出所、国土、中小企业、电业等部门(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综合监管由镇安办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办等部门(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4)公共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公共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由镇派出所牵头,在上级工商、文化等部门和镇安办配合下,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事故隐患。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4

成立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罗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和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浏安办发〔2015〕6号);

(二)防范雨季汛期各类灾害;

1、防范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1)对药物总库(含中转库)、礼花弹成品库(含中转库)、焙房、凉药间、半成品库等储存具有爆炸性危险品的工库房及周边是否发生山体滑坡、房体坍塌等进行逐工房排查,采取加固护坡,开挖排水沟(要求用水泥浇制),疏通周边排水沟,加固或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改建1.1级工(库)房等防范措施。

(2)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具有现实危险的坍塌工(库)房,要将工(库)房内的药物有序转存或妥善处理。

2、防范雷电、静电灾害

落实《__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预防雷电、静电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浏安监发〔2015〕29号)。

3、管控高感度药物及原材料

(1)落实原材料检测、检验制度,杜绝使用劣质的铝粉、合金粉等原材料。

(2)粉末烟火药(黑火药除外)混合后要在通风散热环境中存放,干药不要存留过夜,湿药即和即用。

(3)要对药物暂存间(洞)、中转库、总库进行防漏雨检修,防止药物被淋湿。

(4)未经干燥和未经充分散热的亮珠等药物不能堆放、入库,应摊开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5)严禁采用手工和药工艺生产引火线、鞭炮。

4、加强防火

(1)药物总库区防火隔离带达到30米以上,生产线工(库)房防火隔离带达到15米以上。

(2)药物总库防火墙应完好无损,重点工(库)房的通风窗应达到通风、防火的功能。

(3)严禁在厂区内及周边的坟地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钱。

5、强化值班巡查和应急备勤工作

(1)制定或完善雨季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建立或完善防汛、防火等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2)遇雷雨大风等异常天气时,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人员,严禁抢收药物,对被雨淋湿的药物等危险品,及时摊开散热,妥善处理。

(3)发现被泥石流或土方等掩埋药物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安监站,严禁擅自组织处置,以防发生次生事故。

(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亮珠、单(双)基粉、含药半成品和跨厂运输亮珠、含药半成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打击烟花生产企业组装装药工序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1.改变工房用途生产:在组装装药工房上药柱、花束(亮珠)等药物效果件。

2.超药量生产:组装装药工房内军工硝、药饼、半成品等停滞药物量超过该工房核定药量。

3.超人员生产:在组装装药工房内超核定人员同时从事上效果件、褙皮、成箱作业。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职工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场所未安装静电消除仪、未接通消防水并设置消防水池、工房内安装照明灯、通道阻塞等。

(五)重点整治烟花爆竹行业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六)落实《__市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浏安监发〔2015〕30号);

(七)落实第二季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突围”工作要求(浏安监发〔2015〕32号)。

(一)宣传动员

1、4月初,召开全镇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动员会议,部署安排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2、4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召开主要负责人、安全厂长、安全管理人员、职工参加的动员会议,传达全市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安排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镇级检查

1、镇安监站继续对申报复工的企业,按照浏安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核查、审查),批准复工。

2、各部门单位、各企业严格检查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同时,每月(4、5、6月)底最后一天,向镇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汇总表(见附件)。

(三)市级抽查

由市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各联监组对所联系乡镇(街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烟花爆竹企业数量不少于该乡镇(街道)烟花爆竹企业总数的30%,其中2014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被立案查处的企业、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排名末位或末两位被市安委办组织约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以抽查日期为准)的企业为必须抽查的对象。同时,对2016年第一季度重点监管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突围工作进行指导、验收。

(四)总结通报

7月20日前将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各安委成员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必把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来抓,严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严密防控安全事故,有力推进全年“双杜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坚持标准,强化执法。

对不按规定申请复工或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复工的企业和检(抽)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立案查处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属烟花爆竹行业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实行刚性执法。同时,按照《__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烟花爆竹企业严格实施记分管理。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5

一、进一步加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力度,确保不发生涉爆事故和涉爆案件

我县是个民爆物品使用的大县,**年使用炸药3952吨、雷管361万发、导火索705万米,每天平均使用炸药11吨,雷管1万发、导火索2万米。目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没有发生民爆物品丢失事故和被盗案件。但是,从掌握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民爆物品管理规章制度未全面落实,涉爆从业单位对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后,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二是民爆器材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爆破从业单位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涉爆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思想麻痹,重视不够。针对上述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要严格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二要进一步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去年10月,全省全面开通民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对全县的民爆“四员”进行了录入和制卡,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等环节建立信息库,做到准确无误。要求各涉爆单位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如实对本单位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实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更完善。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预防各类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一是各职能部门要督促涉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要与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民爆管理责任状,涉外单位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要加强安全检查,春节前对全县涉爆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三是要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全县涉爆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民爆信息管理技能、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四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查处涉爆案件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对未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年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死亡9人,与上年持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起,死亡3人,杜绝了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为建设和谐平安大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但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仍然突出,预防事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违法现象仍然普遍,隐患治理还不彻底,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我县三轮摩托车载客问题未得到有效的根治,存在较大的群死群伤事故隐患;二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有些危险路段的整治尚未落到实处。春节将至,各种商贸活动频繁,交通运输进入高峰期,人流、物流、车流大幅上升,近期雨水天气较多,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有效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坚决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群众出行规律、交通违法行为规律、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等实际情况,科学部署勤务工作,创新公路巡逻机制和区域联勤工作机制,严格把好省级安全检查服务站、公路收费站和县际出入口等“三站一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关。

二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要把客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摩托车交通安全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点,必须进行重点监管。尤其是三轮摩托车载客的问题要列为监管的重点,要加强宣传,该车只能载货不能载人,不能图方便,使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要严管,三轮摩托车一律不能在323国道上载客。

三要整治危险路段,减少路面的交通安全隐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全面落实道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已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要求进行整改治理。

四要绷紧交通安全生产这个弦,确保全县人民过安宁祥和的春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深入落实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

**年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3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6.7%、38.4%,火灾形势呈现良好、下降势头。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火灾预防工作重视不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二是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不大,消防器材和设施不齐备、不完善;三是对个别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春节期间,人员集中消费,各类场所生意兴隆,用电、用火、使用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火灾发生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做好春节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一要以南安古商城整治成果为契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南安古商城是我县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目前,整治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商城内乱拉乱接的现象基本消除,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也已得到了有效的清理。春节前,要以南安古商城整治成果为契机,全面清理整治我县仍然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如集生活、生产、办公予一体的三合一厂房,占用消防通道,堆放产品商品的企业、商场,要及时整改、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燃。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6

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7

化工园的储存设施和储存区中放置着大量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工原料,且数量较多、存放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极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储存设施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持续时间特别长、面积非常广,非常容易点燃附近的化工设备,将火情扩大,这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和困难。以下为具体事例:1.3.12010年,重庆长寿化工厂因其他装置爆炸引起储存罐的泄露燃烧,致使财产损失1.3.22012年,大庆化工厂储油罐发生爆炸,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1.3.32014年,南京化工厂原油罐爆炸起火,造成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

2其他设备

除了以上三种较为普遍的设备外,化工园内还有混料器、萃取塔、精馏塔等化工设备,这些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基本上都是由除了上述三类设备外,化工生产过程中还涉及精馏人员操作不当引起,主要表现为维修时操作不当、氧化剂的使用不规范等。典型案例有[2]:1.4.12010年,宁夏中卫化工厂因氢化液受槽氢气与回收管空气混合发生爆炸,致使工厂被迫停工1.4.22011年,山东新泰化工产在道生油冷凝器紧急维修时因操作不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32013年,鲁西化工产双氧水的萃取塔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

3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加强消防安全政策规范的完善和落实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是化工园区实现安全生产的制度保障。政策规范最重要的就是要落实到位,化工企业务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开展生产活动,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化工企业进行有效地监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和修订要定期进行,可以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消防安全情况,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3.2优化消防规划和建设的方式

目前,我国的消防规划和建设并不完善,消防覆盖率不足,这就造成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能力较弱。在实际管理中,要将化工区的发展与消防规划和建设同步进行,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在化工园区和附近,对消防站的安置要合理,而且数量也要足够;而化工园区内部也要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一定要保证灭火设备在每个生产区的分配,并且要保证可用性。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8

中图分类号:X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3-0041-02

一、绪言

烟花爆竹是中国非常传统而极具民族特色的玩意儿,目前,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烟花爆竹的从业人员超过100万,烟花爆竹的生产工厂超过7000余家,产值将近200亿元。然而,烟花爆竹虽然是一个成本低高回报的行业,但是其危险性也所有行业最高的,烟花爆竹无论是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均涉及安全问题,哪个环节“一不留神”就有可能引发烟花爆竹安全问题,严重危害公共人身以及财产等的安全。例如,2012年6月17日江西宜春袁州区慈化镇隆法烟花爆竹厂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导致该厂5间厂房坍塌、死亡7人、受伤1人,事故的原因为该烟花爆竹厂擅自开工生产,存在着超员超量作业、违规维修设备、闲杂人员进入危险作业现场等等严重违规现象。6月18日河南周口淮阳县东屯烟花爆竹厂发生严重生产安全爆炸事故,导致死亡7人、受伤14人,15间厂房完全倒塌,事故的原因是该烟花爆竹厂1.1级危险工序生产区的工房已经全拆除掉了,利用没有拆掉的1.3级危险工序厂房擅自违规组织开工生产,生产场所一片混乱及从业人员操纵不当

引发。

当前,尽管我国陆续颁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可是烟花爆竹企业在生产时还是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导致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还是屡禁不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地主要方针,因此,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原因探究以及提出有效的防控对策非常有意义。

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况

(一)什么是烟花爆竹

2006年1月11号中国国务院通过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本条例所指的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与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烟花爆竹’以原料为黑火药、烟火药等制作而成的美术工艺品,经过引火线等火源引发的燃烧、爆炸而且伴随有光、声、烟、雾、色等效果的娱乐工艺产品。”

(二)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通常指的是经营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在生产烟花爆竹的过程中,由于生产作业或者生产环境等存在违规现象,导致人身的伤亡或者财产事物等的经济损失的事故。我国对“生产安全事故”明确地做了四项原则规定:第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从严要适度的原则;第二,实事求是,根据目前的安全管理体系,事故的认定不事宜做大范围变动;第三,要充分维护在事故中造成伤亡的人员以及他们家属地合法利益,维稳促谐;第四,要增强安全生产的监管,采取问责制,排除监督与管理上存在的盲点,确保生产的规范、安全、稳定。

(三)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有关规定

我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应该具备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第一,要适应当时当地的产业结构;第二,烟花爆竹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获得相关批准;第三,烟花爆竹厂的选址要适应城市布局,而且要跟周围的房屋和设施控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围;第四,烟花爆竹的厂房、仓库在设计上、在构造上以及原料选用上要具备防爆、防火、防雷功能,生产设备要符合相关标准;第五,烟花爆竹的生产设施、工艺美术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准则;第六,烟花爆竹的种类、质量、相关规格要符合安全标准;第七,需要有完善生产安全的责任制度;第八,要有负责生产安全的管理组织与专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者;第九,要依照法律法规不定期展开安全检查;第十,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应急救援人员,而且要配有应急救援器材;第十一,除上以外,其他法律、法规需要的条件。

(四)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

1.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高。烟花爆竹的生产作为一个高危险性的行业,根据有关数据的统计显示,1985~2010,我国的烟花爆竹生产共计发生安全爆炸事故超过九千例,年均发生的生产事故超过五百例,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计其数,充分暴露了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责任心不强、生产安全意识薄弱、生产安全的监管存在盲点、生产安全的配套条件与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2.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容易导致恶性群体性伤亡。烟花爆竹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物,在生产环节一旦作业不规范就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他所引起的危害将是恶性群体性伤亡。例如,2000年6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烟花爆竹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4四人,受伤人数达到160余人。

(五)引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

1.烟花爆竹生产工序有易燃易爆性。烟花爆竹加工厂大多带有药物性的工序具存在高危险性。当烟花爆竹的生产制造时,任何火星、电火花、光能、化学能等因素均有可能引发易燃易爆。所以,烟花爆竹生产工序存在高危险性,例如,配药工序、药剂晾晒等工序。

2.烟花爆竹生产工序多为手工作业,人为引发事故居多。烟花爆竹的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科技分量不多,烟花爆竹的生产设施较为落后,致使很多烟花爆竹的生产采用手工作业来完成,尤其在配料的粉碎晒干、集装等工序,只要作业人员“一不留神”就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除此之外,造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还有:一是有部分烟花爆竹企业为了谋取暴利,顶风作案,偷偷地不安安全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生产制作烟花爆竹的行为比较严重。二是有部分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在主要的安全因素都没有齐全的情况下,急于生产经营去赚钱而不顾安全防范。三是有一些烟花爆竹厂家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管理混乱的现象。四是部分烟花爆竹厂家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缺失,导致工作人员意识也淡薄,安全观念缺失。五是有些厂家生产时为了偷工减料而在烟火药配置的时候采用了禁用、限用材料。六是制作的烟花爆竹药量超标。七是烟花爆竹厂质量与安全保障能力存在不足。八是烟花爆竹厂存在违法违规作业。九是有一些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监管力度不强。

三、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对策

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也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厂家在防控生产安全事故时做了明确规定:“应该对生产作业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对从事药物造粒、混合、筛选、筑药、压药、装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需要获得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合格考核,才可以上岗作业。”

(一)生产管理控制

第一,严对安全生产进行严格把关。务必贯彻生产安全许可证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烟花爆竹厂依法限期让其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缔关闭。

第二,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要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务必加大对非法生产的打击度,用相关法规去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厂家退步。

第三,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企业要从发展与社会责任的角度考虑,作好生产安全工作。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全条件,加强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开展安全教育。对从作业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第五,坚持科技创新,改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施。吸收与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着力研究性能稳定、不易燃易暴的新材料,大力发展环保性烟花爆竹。

第六,加强对烟花爆竹原材料与产品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应要求生产企业委托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原材料和产品的安全质量的日常检测检验。

(二)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控制

第一,确保烟花爆竹的烟火药质量上,应该在烟火药材料进入加工厂之后,应该对其原材料进行化验,等到证实原材料合格方可使用,防范由于原材料里含有的杂质超标而导致烟火药的敏感度增加而引起的易燃易爆。

第二,确保隔离去保持一定距离上,烟花爆竹加工厂应该与居住区等周边建筑务必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烟花爆竹厂应砌防护墙。配备保安,禁止闲杂等人进入,严禁任何明火、严禁日晒、严禁烘烤等,工序房应由专人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此外,要设立通风透气装置和报警器。

第三,防止摩擦、碰撞与打击上,在烟火药工作坊,操纵的器具最好多采用木质,禁止使用铁质、石制等工具。门窗也应当采用不发火材料制成的。筑药、压药、截切与装引火线等工序作业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因剧烈冲击、摩擦引起燃烧、爆炸。

第四,烟花爆竹工厂选址应当与居民点、工业区、学校、旅游区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厂区平面布置、建筑物的结构等设计均应具有一定的防范性。

参考文献

[1] 焦前光.烟花爆竹生产安全问题分析[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9,(2).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9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大连市金州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已经围绕13个港口码头和8个现代产业聚集区,建设成了以石化、先进制造、电子信息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为核心的功能新医,成为了大连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在石化企业方面,仅面积约25平方公里的大孤山半岛就集中了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油库、西太平洋石化、凯飞基地等近20个大型化工石化生产、储存、转运项目在此布局。逸盛大化、福佳大化等一系列石化加工项目也在这里上马。

据调查统计,目前在金州新区内的有23家以上大型化工企业,这些大型化工企业中大量存在着甲苯、二甲苯、乙醚、LNG、油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给金州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大部分单位和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较强,但是,也客观存在着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着漏洞,只重视效益不顾安全,给全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威胁。今年7月16日,在大孤山半岛上的油库内曾发生一起代表性的爆炸火灾事故, 当日18时12分,大孤山新港码头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油库输油管线因爆裂引发爆炸起火。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调集37个公安消防中队和4个企事业专职队的128辆消防车、700余名消防员赶赴现场。辽宁公安消防总队之后又调集全省13个消防支队、1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220辆消防车、1100余名消防员前往增援。经消防官兵15个小时的艰苦奋战,确保了火灾没有进一步蔓延扩大。这起火灾严重暴露了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着明显的漏洞,企业老总只注重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等问题。现结合辖区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浅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对策。

一、辖区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企业领导重视不够,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确认识,这些企业多数是大榭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利用管委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行“先上车后买票”。重视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工作,有的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或者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不是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整改隐患,而是多处找关系说情,认为火灾隐患不除是因为关系不到位,暴露出安全防范意识很差。

(二)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目前,有些单位只有手动灭火系统,没有自动灭火系统,除了这23家大型化工企业外,中小型的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存在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舍不得消防投入。辖区中小型化工企业多数是股份制企业或是民营、个私企业,不愿加大消防投入。

(三)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不健全。中小型化工企业缺少安全机构或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缺少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虽有消防安全制度,但内部平时检查落实不够,多流于形式;企业老板多数在家指挥,很少时间深入企业内部检查指导,单位消防宣传教育甚少,多流于平时领导口头上讲讲、会议上说说,缺乏实实在在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对消防违法的人和事处罚不力,缺乏应有的消防监督制约和处罚机制,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停留在书面上,平时缺乏经常性演练。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只重视生产和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

(四)中小化工企业火灾隐患突出。一是工厂内电气不防爆,二是混存乱放现象严重,有些单位将危化品存放在易燃物品附近,三是普遍缺少应急照明器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中小型化工企业中有些单位的生产情况受季节影响较大,在旺季生产出来的产品较多,仓库容量不够大,为了放下足够多的产品,就疏忽了消防安全。

二、强化辖区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目前,石化企业已逐步成为金州新区的支柱产业,其上交税收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例逐渐加大。但是,如果缺乏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极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消防安垒。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化工企业和个体业主消防法制观念。结合“四个能力”建设的深入开展,金州新区下辖的三个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深入辖区内重点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大力推进辖区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经营业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经营,定期对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化工企业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力度,强化消防工作源头性管理。无论是进区新建的单位,还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消防部门首先要与规划、建设等部门联系,将其消防工作有关法规要求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立项发证许可的前置内容之一,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做到超前监督,超前防范。其次,对单位报审的施工项目,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法严格消防审核,对未报审的相关单位,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督促报审,坚决杜绝漏报漏审现象。再次,加强对已审核在建化工企业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消防验收工作,坚决纠正单位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消防审核违法行为,认真做好事后监督,有效避免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而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联合整治力度,确保化工生产和危化品经营依法有序进行。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经营、贮存、使用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重要方面。消防大队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此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细、抓实。要加强平时消防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消防大队要联合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对化工企业和危化品经营场所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销售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消防大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对当场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要依照法律相关条文和法定程序,坚决予以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确实无法整改又无法停产停业的隐患单位,报请政府研究确定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

(五)是进一步加大提升消防监督干警业务能力力度,不断增强依法办事和勤政为民能力。当前,辖区化工企业和爆炸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管理牵涉到许多职能部门,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着许多主观和客观因素。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其中的一个管理部门,应积极承担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能和责任。我们要克服消防监督警力少,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消防监督技术力量薄弱,消防执法不够严格等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观念,勤学业务理论,苦练基本功,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勤政廉政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做好各项消防执法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例10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二、内 容

2.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生产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2.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2.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2.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2.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2.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2.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2.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放置可燃易燃物体。

2.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2.11 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2.12 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2.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2.14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生产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2.15 公司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16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三、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