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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9 16:42:37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1

(一)全镇辖区内共有地方煤矿5对(雄达煤矿、雄硐煤矿、丹烁煤矿、慕乐煤矿、平庆煤矿)矿区面积11.1146平方公里,按产业转型升级方案规划生产能力315万吨/年,实际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可采储量13347.01万吨。

(二)煤矿转型升级情况

1.雄达煤矿: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23号)文件确认为60万吨/年改9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9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两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环评和水保手续。

2.雄硐煤矿:煤矿45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并取得相关证照。

3. 丹烁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云煤整审〔2015〕6号)文件确认为30万吨/年改9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9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产能转型升级进行分步实施,先建设机械化提能60万吨/年,再升级改造为90万吨/年,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环评和水保手续。

4. 慕乐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云煤整审〔2014〕9号)文件确认为15万吨/年改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3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两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并于2017年4月28日取得开工备案回执,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因煤矿原初步设计与井下实际开采现状不相符,对原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变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5.平庆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根据《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云煤整审〔2015〕6号)确认为30万吨/年改9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9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两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环评和水保手续。

二、煤矿复工复产情况

全镇5个地方煤矿中通过复产验收4个,雄硐煤矿于2020年2月22日,丹烁煤矿、平庆煤矿于2020年3月10日,雄达煤矿于2020年3月12日,分别通过复产验收,恢复生产。慕乐煤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文件要求,已于2020年3月6日停止井下维修作业,停止生产建设,井下只允许开展通风、排水工作。

三、全镇地方煤矿企业整治重组工作推进情况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2

然而,由于石煤开采技术相对落后,加上矿山业主生态意识薄弱,其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粉尘和未能有效处理的大量尾矿,已严重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更令人担忧的是,石煤开采过程中渗出的一些含硫量高的污水,流进土壤后还会引起土壤板结,全县因此被毁的良田已有数百亩之多。

石煤矿开采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当地百姓的强烈反响,个别乡镇甚至还出现了以毁路方式来阻止石煤运输车辆通行的事件。

这些情况,开化县人大代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09年县人代会上,徐新琴等多位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关停我县境内7家石煤矿的建议》。建议指出,石煤开采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开采后的石煤资源由于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完全不符合开化“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代表们认为,从保护生态和能源的高度出发,政府应及早采取措施,关停县内的所有石煤矿山。

人代会结束后,该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当年重点建议交县政府办理,并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负责督办工作。

办理结果:政府部门多管齐下 顺利实现当年关停

代表建议交办后,开化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

如果关停所有石煤矿,从短期看,开化县会失去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但从长期来看,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开化的生态环境。在权衡其中的利弊关系后,开化县还是决定在2009年底前,无条件关停境内所有石煤矿。

不过,由于此次关停工作涉及面较广,要用一年时间关停所有石煤矿难度不小。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开化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国土、安监、环保、工商等近10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石煤矿山关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关停时间要求和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县国土局停止审批、发放开采石煤矿的相关证照,逐家走访各家石煤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县环保局加强对关闭前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做好矿山生态治理工作;县安监局抓好矿山关停之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乱开乱采、违规操作,等等。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3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黄菊同志的讲话,客观全面地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黄菊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各方面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一场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黄菊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语重心长,充满着关爱和期望,使大家深受鼓舞和鞭策,对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打好攻坚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在这次会议上,淮南矿业集团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瓦斯防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关专家分析了河南郑州大平煤矿、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三起典型事故案例,与会代表参观了淮南矿业集团瓦斯研究所、瓦斯监测监控信息联网、部分生产矿井和瓦斯利用现场等。

总的来说,这次会议富有成效,开得很成功,既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又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差距,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我看,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二点共识是,煤矿事故频发是各种因素和矛盾叠加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煤矿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频发,究其原因,既是煤炭行业长期负重爬坡,各种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也是近期煤电油运供求关系紧张、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的突出表现;既有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多,瓦斯突出机理等许多重大技术难题需要攻关等因素,又有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低,产业层次低,生产力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等因素。但从主观上讲,违法违规开采,安全监管薄弱,特别是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投入不足,培训跟不上,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点共识是,煤矿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至少是可以大为减少的。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表明,只要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生产建设各项工作,树立积极、全面的瓦斯治理观,把安全生产措施与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安全高效的矿井,提高生产集中度,先抽采瓦斯,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处于低瓦斯状态,再开采煤炭,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其中,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做法是:“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高投入”,就是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不断完善安全系统,推进装备升级;“高素质”,就是要重视和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后续人才的培养,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强技术”,就是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攻关,探索瓦斯防治的新措施和新方法,推进煤矿科技进步;“严管理”,就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坚持从严管理、精细管理,改变煤矿长期存在的粗放管理模式;“重利用”,就是要坚持“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既保护资源,又保护环境,促进煤矿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四点共识是,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煤矿瓦斯。煤矿瓦斯事故原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采用经济、技术、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在经济方面,要坚持用资源市场化等手段,调节国家、行业、企业三者利益关系,形成煤矿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好煤矿安全改造的国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煤矿事故伤亡保险制度,提高煤矿职工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等。在技术方面,要加强煤矿瓦斯突出机理等技术难题的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逐步构建与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相匹配的煤炭科研、教育、装备制造体系,为煤矿瓦斯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法规方面,坚持用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准入标准,整顿和淘汰落后的煤矿生产能力,逐步构建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煤炭产业新秩序。在政策方面,要抓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逐步淘汰高耗能产业,构建节能型社会,减缓煤炭安全、生产和供应的压力等。

第五点共识是,必须为煤矿瓦斯防治创造宽松的环境。煤矿瓦斯防治需要高投入。长期以来,煤矿比较困难,自身资金积累少,对安全生产投入重视不够,安全欠账多,煤矿瓦斯防治缺乏明确的激励政策,瓦斯利用受到技术和价格等方面的限制。推进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宽松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煤炭价格方面,要尽快建立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实施电煤价格联动。在瓦斯利用方面,要从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煤矿抽采和利用瓦斯,瓦斯发电优先上网,民用瓦斯价格要与天然气同质同价。各有关方面要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在技术改造、项目核准、资金筹措等方面,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以上几点共识,为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突出矛盾,打好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指示和黄菊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再强调几点:

一、坚持把煤矿瓦斯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时刻牢记,抓好煤矿安全,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衡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尽快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证国家一次能源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提出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中长期任务和目标,重点是对近期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做好与总体方案的衔接工作。既要抓住当前,集中力量打一场瓦斯防治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本上制服瓦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各省(区、市)要以《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为指导,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的瓦斯防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也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各地制定的总体方案和规划,既要与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和规划相衔接,又要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有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三、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是促进矿井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行动”。以瓦斯灾害的监测、预测、抽采、利用等技术成果为核心,选择部分国有大型煤矿,进行安全诊断,集成现有技术,进行实地配套研究和综合示范,尽快形成适合不同地质条件的应用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要把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大技术难题,列入国家“973”、“863”计划和“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为从根本上控制与减少我国瓦斯灾害提供科学防治方案。

第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研体系。尽快组建由煤炭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共同参加的,井上、井下相结合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以此为依托,组建瓦斯治理与利用部级研发基地,通过加强国内合作与国际交流,加快科技研发,培养部级瓦斯治理与利用研发队伍。

第三,要以装备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发展先进生产力,走科技含量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化道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煤矿进行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整合煤炭资源,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实行集约化生产。要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以“一通三防”为重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要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推进煤矿科学管理。

第四,要加强煤矿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建立和完善正常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地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专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重视抓好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培训、定向培养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各煤炭大专院校要把培养煤矿人才作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重点,研究增加煤矿主体专业设置,增强师资力量,满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需要,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四、坚持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淮南矿业集团的经验证明,加大投入是煤矿瓦斯防治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的投入。

首先,煤矿企业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4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将吨煤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从2-10元提高到最高可达15元,并明确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提取标准,并报当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这是一项实事求是的好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讲,用好、用足这一政策,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就有了可靠保障。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根据需要提足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

第二,各级政府要支持煤矿瓦斯防治。2005年,国家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其中,拨款补助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中经济较困难的煤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6亿元,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贷款项目。以此为带动,预计今年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投资可达15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商请由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贷方,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使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为了尽快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通过调查研究,确定了第一批资金用于补助尚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国有煤矿。目前,第一批资金计划正在会办之中,争取本月底前下达。对国家安排的国债拨款项目,地方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 五、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这次会议以后,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要立即专题研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制定瓦斯治理工作的预案。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把瓦斯事故降下来。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联系,注重把握面上的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瓦斯治理与利用效率;还要抓好信息和简报工作,强化工作指导,推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在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中肩负的责任更大。既要负责检查本地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情况,及时上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又要做好本地区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尽快报批下发实施。同时,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煤矿现场,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促整改,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4

为保证煤矿能够安全生产,进行煤矿调度安全现代化管理就是很好的一种方式。对煤矿调度进行安全现代化管理,这种做法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目的,能够有效的使人和机器以及环境系统,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进行现代化管理有三项基本任务:首先,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标准和条例;其次,清楚该矿区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掌握这些因素具有的特性、成因以及事故发生的规律,并以此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清除各种安全隐患;最后,采用行政手段,发挥主观能动性,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保证各项措施到位、预防事故的发生。

1 我国煤矿调度指挥系统现状

我国国内煤炭企业在生产效率上比较低,并且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对于这些问题,国家对煤炭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提升了煤炭企业生产的平均产量,提高了煤炭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改进了生产技术水平。对煤炭企业内部进行重新组合及整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已迫在眉睫。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调度指挥系统是其核心控制部分,怎样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控制,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已是重中之重。就目前而言,许多煤炭企业已投入调度指挥系统,并已运用多年。矿井的不断扩展、延伸,促使大部分的设备日趋老化,老化的设备已不具备煤矿的安全生产需求,如果将整套生产系统进行更换,又会加大投资且比较困难。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已投资的资金不受影响,已建的老系统同新系统能够统一结合,保证改建后的煤矿调度指挥系统,能完美地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这已经是进行调度指挥系统改造计划中关注的重点。所以,目前最好的选择就是对现在的煤矿调度指挥系统进行科学的升级和改造。

2 在现代化煤矿企业管理中调度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煤炭生产结构层次多且生产环节复杂,这与其它的行业有所不同。所以,在煤炭生产系统中,一定要建立单独的生产指挥机构,也称之为调度室。调度室的建立,能有效的将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部门调动组织起来,能有效的处理生产中所出现的临时情况,以及部门与环节之间所产生的矛盾,这些情况经由调度进行综合平衡,从而达到生产协调统一和稳定。在煤炭生产中,调度可以统一分享集中,但是这种做法也会导致在管理上缺少总体规划,造成各管理系统之间出现标准不一、接口不顺、联动不灵、传递不畅等情况。而这样也容易导致企业在计划、决策、指挥、生产上各自为政,沟通不畅等现象。从而造成管理更加混乱,而且进行重复投入,成本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进行企业安全信息的档案管理中,就必须按照规范的企业文档管理来实施,对数据进行有效的清理,建设规范的信息管理机制,设计好信息流动的渠道,确定核心环节的详细工作,充分运用自动化信息的管理平台。

3 煤矿生产调度管理系统方案的构建

3.1 电话调度系统

在目前煤矿生产的电话调度系统之上,工作人员可以对系统容量及外线接口等进行重新架构。比如,在系统容量中,通常是配备128门,但是在公共设备的预留系统中的容量却能够达到256门。在对外线接口系统进行架构时,一般是安置数字中继板2块,环路2块。但是在对系统进行架构中,就必须先要预留传真机等系统连接口,与此同时要配备配线架。煤矿行业一直都是事故频发的行业,而通讯联络系统的畅通性在煤矿开采的操作中就显得尤为的重要。所以,在对电话调度系统进行重新构建中,可建设一台无线电台系统,用以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3.2 调度室会议系统

在煤矿企业的信息交流中,调度室会议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沟通作用。在对其进行设置时,智能化多媒体会议系统通常被大多数煤矿企业所采用。数字会议系统的运用,通常是在召开远程会议时使用,其原理是运用摄像来达到自动跟踪,从而进行显示。

3.3 工业电视大屏监控指挥系统

针对煤矿矿井操作及工作情况,可以运用工业电视大屏监控指挥系统进行监控。可以在煤矿企业调度室设立此系统,达到实时监控煤矿矿井及企业的目的。与此同时,工业电视大屏监控指挥系统还能将采集到的信息放大到显示屏上。此外,企业可以对显示屏运用窗口分割,将信息以系统屏幕的方式进行相互切换,从而达到对企业以及煤矿工业进行有效的监控。在煤矿企业中,会有许多的矿站,所以,安装分配器,合理分配视频信号。网络视频服务器在所分配的信号中使用,其接口能够与交换机直接相连,从而使图像信息通过网络处理在大屏幕上显示出来。

3.4 调度环网方案

就当前来看,光网络的建设以MSTP多业务传送平台为主,它是在SDH平台上实现ATM等相关业务的传送及处理。从而确保业务数据信息的迅速传送,满足业务需求。目前,为了确保煤矿调度系统的指挥效率,保证煤矿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处理手段进行处理已必不可少。

4结语

综上所述,对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以及生产效率都与煤矿调度系统现代化建设息息相关。为确保煤矿调度系统的指挥效率,以及煤矿工作的有效性,就应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处理手段和技术进行处理。从而保障煤矿企业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由此,煤矿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对现代化煤矿调度系统的建设,从自身管理上进行加强,从而实现自身煤矿企业在利益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5

1.优化产品结构以及产业结构煤矿企业应转变传统单一的煤炭生产结构,不断丰富矿区的产品、产业结构,朝着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发展、煤炭深加工等多种方向发展。可以充分利用煤炭资源的自身优势,通过多样化方式(比如下游产业企业联营、多元持股、吸收外资支持等)大力发展“煤-建材”、“煤-焦”、“煤-化工”、“煤-电”等一些附加值较高、耗能较大的产业,实现煤矿企业经营发展的多元化,也可以慢慢延伸产业链。这种多元化经营发展模式实际上也是将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这是将煤矿行业转变成非煤矿行业,将产业经营转变成资产经营,确保矿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战略。

2.建立一套系统的现代营销网络体系,增强企业营销管理能力煤炭企业应明确当前自身拥有的优势或者未来可能拥有的优势,找准自己的发展市场,争取将自身优势发挥到最大限度,获取最大的盈利,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煤矿企业有必要建立一个高效、灵活的营销组织,同时应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营销人员队伍,不仅掌握多种营销技巧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同时也精通法律法规以及经营核算。其次,煤矿企业应制定一套有效、科学的营销政策,选择一种快捷、畅通、安全的营销渠道。另外应该建立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全面收集关于产品市场以及营销的信息,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处理、分析,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动态,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证据,尽可能避免决策风险,进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实力。

(二)加强科技创新实现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

传统煤矿开采技术较为落后,这样不仅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煤矿资源开采效率也不高,在当前高科技不断发展、创新的社会背景形势下,如果煤矿企业不积极创新、改造煤矿开采技术势必会被市场淘汰。为了确保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煤矿企业应不断创新、改进煤矿开采技术,提高煤矿开采工程的科技含量,进而促进煤矿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推动我国煤矿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从资源角度实现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在煤矿开采工程中主要采用放顶煤综采开采方式,但是由于放顶煤综采的特点,导致工作面采出率相对低下,为此,煤矿企业有必要进一步优化放顶煤综采工艺,将综放工作面的几何尺寸适当进行调整,使初、末采以及端头的损失率尽可能降低。同时还应该进一步优化生产装备的条件以及生产工艺的方式,尽可能避免工作面端头顶煤的损失。其次,煤矿企业应想方设法将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变废为宝,经过相关的加工处理后使其成为有用产品,形成煤矿资源的可循环利用。

(四)从环境角度实现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了保护环境,实现煤矿企业的绿化开采生产,煤矿企业应大力引进先进的净煤技术以及清洁技术,在煤矿开采的整个过程中进行洁净化处理,尽可能减少煤矿废物的排放。其次,应努力扩宽环境保护的筹资渠道,为环境保护及治理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应尽可能向国家争取在生态整治、废弃物资源化以及环保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管理以及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建立一种良性运行机制。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6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路线图

早在2005年7月,国务院就出台《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窑,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初步为煤炭工业改革提出了思路。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签发《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确定了山西省作为煤炭工业改革的试点省份。

煤炭对于山西省非常重要,煤炭及相关产业占山西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山西财政收入将近一半来自于煤炭。但山西煤炭行业长期存在“多、小、散、乱”的局面,随之带来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事故频发等严重问题,整合煤炭行业已迫在眉睫。

2007年3月3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精神,山西省政府制定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正式开始试点。

兼并重组政策多管齐下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2008年9月2日,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了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被兼并重组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等,为山西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确立了政策依据。

《实施意见》要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应遵循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现代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充分发挥大型煤矿企业理念、技术、管理、资金优势,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产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促进山西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同时,《实施意见》还确立了兼并重组应坚持的6项“基本原则”。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了要维护被兼并重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规定,山西省各地方政府和兼并重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被兼并企业职工,改扩建和新建煤矿等项目应优先录用被兼并企业分流人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实施意见》出台不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即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2008年9月28日,山西国土资源厅颁布《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的通知》,对于被兼并重组煤矿已缴纳的资源价款的处置办法和经济补偿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护了被兼并重组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山西省抓住需求放缓的有利时机,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在全省境内全面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2009年2月,时任山西代省长的王君提出,不要带血的GDP,为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快速推进树立了坚定的决心。

此后不久,2009年4月15日,山西省政府即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揭开了山西省这一轮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序幕。

《通知》以2008年出台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了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目标,落实了责任,确定了实施主体,并强化了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

《通知》确定的目标是,到2010年底,矿井数量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通知》还确定了实施兼并重组整合的主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兼并重组主体企业需具备3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且至少有一个120万吨/年机械化开采矿井的骨干煤炭企业,可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其他作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的煤炭企业原则上应有一个生产规模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作支撑,兼并重组整合后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万吨/年,所属矿井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

同时,《通知》明确了此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责任主体是各地市政府,山西省政府将对各地市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此外,为保证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通知》明确要求,山西各地市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资源枯竭的矿井一律关闭;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各类证照到期后一律不再换发;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认真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合格矿井由主管副市长签字方可复工复产,对安全无保障的和未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矿井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复产矿井要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超能力生产;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的,要加大对责任人和监管人员违法违纪的追查力度,严肃处理。

2009年5月8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大力开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同时,对未来煤矿企业和煤炭产业如何发展制定了规划,使各地市政府和兼并重组企业能及时配合省政府的规划来确定本地方及企业的发展方向。《规划》确立山西省未来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合作,推进煤电一体化建设进程;鼓励煤炭企业和煤化工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煤制化肥、煤制油品、煤制天然气及深加工等以煤为基础的产业;加大煤矸石和矿井水的综合利用,实现矿区清洁生产;加快煤炭企业转型,重点培育煤机制造及与煤炭相关的产业发展。

在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山西省政府还不断加码,继续出台政策,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2009年7月21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为提高办理煤矿证照变更和项目审批手续的工作效率,省政府各部门要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做到集中受理、即时送达、倒排进度、限时办结。

书记、省长力推政策落实

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时任山西省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君多次深入基层,通过到现场调研,召开会议等形式,敞开门请各方摆问题、讲顾虑,了解政策实施的情况,细化政策建议,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政策的落实。

2009年4月20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宣告成立,省长王君任组长,负责制定规划,对各市上报的整合方案进行审查;确定今后煤矿开采的两个“门槛”:矿井生产规模不低于90万吨/年,煤矿企业具备300万吨/年生产规模;山西省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专门出台了防止违纪的“十个严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

2009年5月11日至13日,时任省委书记张宝顺在晋城、长治市调研并座谈会,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落实。张宝顺强调,市县党委、政府要担负起组织领导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担负起实施推进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划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要妥善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解决好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对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中受理审批,提高效率,阳光操作,把兼并重组整合与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兼并重组整合经得起历史检验。8月19日,张宝顺又到临汾市检查指导工作时强调,要一刻也不放松地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煤炭资源整合、复产复工、组织过渡性生产等各项工作开展以前,都要认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推进,确保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在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之际,2009年12月12日,张宝顺召开了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2010年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要点。张宝顺表示,要进一步提升产业水平,发挥整合主体在管理、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强化全面技改和全员培训,用先进工艺装备改造提升矿井,建设以机械化、信息化武装起来的新型煤炭企业,同时着眼煤电、煤焦化、煤化工、煤建材、煤气化、煤变油等产业链条,发展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转型项目,提高煤炭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而省长王君也为解决兼并重组出现的具体问题主持召开了不少相关会议。2009年6月9日,省长王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王君要求,要提高工作效率,采取集中受理、统一审批的办法,加快审批进度,7月底完成各市整合重组方案的审批,8月份各整合重组主体企业全部到位,确保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目标任务。2009年10月23日,王君又召开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换发采矿许可证座谈会,他要求有关部门加快办理换发采矿许可证。王君强调,各类证照的及时换发和有关手续的变更,是推进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集中办理有关证照,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做到密切配合,加快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工作公平规范、健康顺利推进,为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009年12月31日,在新的一年将要到来之际,王君主持召开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听取各市、有关部门和企业汇报,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王君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在巩固前一阶段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的复工复产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成熟一个复工复产一个。二要加快被兼并整合矿井技术改造步伐,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武装矿井,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生产。三要增强地方等兼并主体企业实力,为被兼并矿井配齐配强管理和技术人员,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四要正确对待有关各方的利益诉求,合情、合理、合法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五要严格标准,严格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六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管理,对列入关闭的矿井一律按“六条标准”关严关死,防止死灰复燃。七要全面整顿矿业秩序,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实现煤炭资源管理、煤炭生产、销售秩序明显好转。八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保障各项工作健康顺利推进。

省长全国两会讲“真经”

截至2009年底,山西煤炭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山西省矿井数由2600座减少到1053座,企业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70%的矿井规模达到年产90万吨以上,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全部淘汰,平均单井规模由年产30万吨提高到年产100万吨以上,保留矿井将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同时,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煤矿企业的比例为2:3:5,市场构成更加合理化。

2010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充分肯定了山西的做法,认为山西的做法顺应了经济转型的趋势,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在能源投资体制、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和行业管理制度等方面实现了创新,为全国煤炭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积累了经验。

纵观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过程,综合各方的报道,我们可以总结出山西经验的几个要点。山西的做法首先是政府搭台、制定规则。从2008年到2009年两年间,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其次,山西省各级政府在推进工作中,尊重市场规律,兼并企业主体间实现“优势互补、自主交易”。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可以发挥资本、技术等优势,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民营煤矿也可作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山西省还鼓励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联大型企业以参股方式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另外,山西省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关各方的利益。对兼并煤矿的利益补偿,山西省除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和剩余煤炭资源采矿权价款外,还区别不同情况按原价款的50%或100%给予补偿;对采矿权人投资煤矿所形成的资产,由兼并方与被兼并方平等协商,既可以以现金方式出售给兼并企业,也可以折价入股新企业,继续当“股东”;对当地群众,通过整合做强的煤炭企业兴办非煤加工企业或旅游服务业,解决当地产业转型和居民就业生活问题,实行“群众利益永续化、主体责任永续化”,要求今后几十年或更长时间的矿区地质灾害治理、社会公益事业、群众生活保障等,继续由煤炭企业承担。

为确保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能够公开透明,山西省还引入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国内有矿业评估权的中介组织,兼并双方可以自主选定,中介组织和专家团队将为兼并重组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决策咨询和专家论证等服务。

此外,为引导退出煤矿经营的民间投资,山西省政府出台了一揽子扶持政策,针对准入障碍和土地、环评、资金、审批、信息等“瓶颈”对症下药,引导民间资本全面进入交通、环保、公用事业和文体、卫生、教育等领域。同时,山西省也很注意加强舆论引导,利用报刊、电视和互联网,宣传结构调整的意义,解读政策,释疑解惑,示范引路。

2010年3月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西代表团的会议上,山西省省长王君用五段经过提炼的话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让在场的中外媒体记者形象地了解到这场能源行业大调整的来龙去脉。王君介绍,山西省在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坚持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遵循行业规律;始终坚持政府协调指导与市场作用发挥相结合;做到保护煤炭资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整合工作要达到利益相关方满意;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矿。

2010年山西煤矿企业迈入发展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新阶段

2010年以来,为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步伐,山西省政府采取分批分期听取各市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建立健全改造煤矿项目审批情况周统计制度和重组整合煤矿手续办理协调例会制度,实施矿井关闭工作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使山西省煤炭工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截至2010年9月,煤矿企业名称预核准基本完成;采矿许可证变更率95%以上;全省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正式协议签订率99.5%;主体到位接管率98%;主体企业对被整合煤矿的资金补偿到位率74%。

现阶段,主体到位后煤矿的复工复产、改造建设、矿井关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省重组整合改造建设矿井583处,大部分矿井已完成了地质报告审批,部分矿井已完成了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评报告的审批,部分矿井已开工建设。全省煤矿重组整合需实施关闭的矿井1500处,2009年已关闭489处,2010年9月底前又关闭461处,其他矿井除少数过渡期生产外,都已实施了拆除动力设备、停止供电、清缴火工品等专项行动,“多、小、散、低”的产业格局将发生根本转变。

随着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大幅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2010年1至9月份,全省煤矿累计发生事故52起,死亡126人,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412,同比减少了0.1247,同比下降了34.56%。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省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原煤洗选加工率、主要污染源治理达标率、煤层气(瓦斯)抽采和利用量都将得到显著提高,为全省转型和跨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煤炭行业贡献率继续提高。煤炭产量逐月逐季增长,2009年四季度月均达到6100万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10年1至9月,全省原煤产量累计完成52229万吨,同比增加9094万吨,增幅21.08%。

目前,山西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煤矿重组整合工作提出的“回头看,向前推”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资金补偿到位、加快矿井建设改造、加大力度实施矿井关闭和加强矿井基础管理等各项工作。

2010年,山西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不断完善煤改新政,力促转型发展,兼并重组整合的列车爬上了转型发展的高坡。7月15日,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主持召开大型资源型企业负责同志座谈会。袁纯清强调,大型资源型企业要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以煤为基础的现代产业,做转型发展的先锋队、跨越发展的排头兵。袁纯清指出,煤矿大企业要以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为基本要求,实现煤炭开采的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要建立起好的体制机制;要从山西省资源和环境条件出发,开辟发展特色现代煤化工的路径,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要开拓进军新的产业,特别是在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城镇化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要以煤炭产业需求为基础,在发展煤炭产业的延伸产业上实现新的突破;要走资产多元化和市场运作的发展路子;要加大对科研、人才的投入力度;要提升煤炭产业,发展非煤产业。

山西转型发展的引擎已然启动,山西煤炭也步入了科学发展的快车道。可以预见将来,一个以煤业为基础、各种延伸产业并举、青山绿水的新山西可望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

山西各主要产煤地市坚决、有序、稳步推进

政府主导、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硬举措”助推太原煤矿整合

2009年4月27日,太原市政府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决定成立太原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兼并重组企业签订的协议进行初审和上报。《通知》明确了此次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底太原市仅保留煤矿50处,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所属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此外,《通知》还对兼并重组中关闭的矿井制订了奖励政策。

《通知》出台后,太原市政府强力推进兼并重组工作的实施。2009年8月10日,太原市政府召集煤企负责人、相关县区政府一把手及国土、煤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会。推进会出台了政府主导、相关县区政府强力推动;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全程监督;倒排工作日期、实行日报制度等一系列“硬”举措。推进会同时规定,在兼并重组期间,各级政府部门严禁变更所辖煤矿所有权,任何煤矿不得私下进行产权交易与转让。2009年8月24日,太原市政府再次召开会议,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凡不能按期签订协议的,行政一把手要执行问责制,煤矿要列入单井关闭名单,兼并主体要报请山西省政府取消其兼并资格。

进入2010年,太原市继续深化兼并重组整合。2010年4月26日,太原市政府召开全市煤炭工作座谈会,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明确2010年工作进入全面改造建设阶段。会议指出,全市各级煤炭部门要以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为契机,提升煤炭产业升级,政府部门要加快兼并企业证照手续的办理;兼并企业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理念,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提高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2010年5月26日,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了对太原市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对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总。截至2010年3月底,太原市实际参与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矿有87座,均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共申报53座矿井整合方案,山西省领导组会议已批复的有47座,占整合矿井的88.7%;有47座矿井进行了煤矿企业名称预核准,占已批复矿井总数的100%;已领取采矿许可证的矿井41座,占总数的93.2%,2座矿井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证件,3座矿井上报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资料;主体企业进驻、接管及“六长”到位率100%。

2010年6月21日,太原市政府召集煤炭、国土、监察等部门以及各采煤县区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太原市政府要求,2010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协议签订率、主体企业入驻率、采矿许可证换发率、资金补偿率“四个百分百”和列入关闭矿井名单的矿井关闭工作,对于那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政府,要向上级作出书面汇报,纪检监察部门要介入调查。8月30日,太原市政府再次召集采煤县市相关部门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负责人,部署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为让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工作顺利进入“基本建设、复工复产”阶段,太原市政府要求,未换发采矿许可证的保留煤矿须在9月15日前完成换发任务,列入关闭名单的在9月底全部关闭。2010年底前,50%的保留煤矿要开始改造建设,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要在明年上半年完成任务。

只认“强”、“优”,不看“国”、“民”,朔州铸就百万吨开采零死亡

朔州是山西的煤炭大市,全市煤炭储量490亿吨,约占山西煤炭资源储量的1/6强,全市财政收入的70%来自于煤炭,有近1/3人口的生产生活与煤炭开发直接相关。有数字显示,近20年来,朔州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和死亡人数中,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占到2/3还多,且小煤矿资源回收率不足20%,生产1吨煤要浪费4吨储量。区域经济也陷入了“因煤而兴,因煤而衰”的资源诅咒之中,兼并重组整合势在必行。

2009年8月1日,朔州市出台《关于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流程及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朔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拉开序幕。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朔州市在政府的科学组织下,充分发挥政策作用,充分照顾各方利益,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兼并重组,走出了一条具有朔州特色的煤炭资源整合道路。

朔州从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一开始,就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定下了基调。朔州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在具体实施中,彻底打破所有制界限,只认“强”和“优”,不看“国”和“民”,兼并重组整合不是简单地“加”或“减”,而是立足资本、资源的“大进小退”、“优进劣退”,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最大限度地实现几何级增长效应。兼并重组并没有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相反,民营企业所占比例与国有大集团大公司相差无几。整合后,国有煤矿35座,产能4280万吨/年,分别占全市的52.2%和48.8%;民营煤矿32座,产能4500万吨/年,分别占到全市的47.8%和51.2%,全市形成国有大集团和地方骨干企业各占半壁江山的办矿格局。而在推进兼并重组整合中,朔州市采取政府科学推动,企业协商重组的模式,当好“三种人”,即主持人、中间人、仲裁人,保证了兼并重组整合顺利推进。

通过朔州市政府的大力推进,截至2010年8月,朔州市保留了67座煤矿,28家办矿主体企业,有63座煤矿实现接管到位,接管率94%。朔州市资源整合效应初步显现,产业水平、产业集中度、资源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办矿机制进一步优化。2010年1~7月份,全市煤矿共生产原煤9170.45万吨,同比增长38.95%。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兼并重组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重大隐患交接制和行政许可责任制,护航大同煤矿整合工作稳步推进

2009年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大同市政府成立了大同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并实行了主要领导总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为了确保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大同市领导坚持每周听取各县区、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多次主持召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紧急会议及各县区兼并重组方案对接和审核会议,对兼并重组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为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大同市出台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采取了市长定期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分管副市长每周主持一次兼并重组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各集团、各县区、各煤矿最棘手的问题,按照“一周一推进、十天一见效”的决心,对煤矿倒排进度,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稳步快速推进。

同时,大同市政府采取两线作战的做法,一线由县区负责,全面进行煤矿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摸清家底,为产权界定、重组提供基础;另一线由市煤炭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煤矿产业布局调查规划,合理规划产业重组矿井布局,优化利用存量资源,科学推进兼并重组。此外,大同市还积极与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进行沟通,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和联动机制,在确定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等4个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的基础上,实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周报制度、兼并主体和被兼并煤矿定期协商制度及现场办公制度。

在全市各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大同市兼并重组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09年8月31日,大同市64家被兼并煤矿全部与兼并主体签订了兼并重组协议。实施兼并重组后,大同市从127座煤矿减少到64座煤矿,总产能却提高到4865万吨/年,大同市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走在了山西省前列。

大同市煤炭开采历史悠久,多年来瓦斯等重大灾害隐患多,加之部分煤矿长期破坏性开采形成重大安全隐患,能否消除隐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发生,事关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成败。对此,2009年12月2日,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兼并重组整合煤矿重大隐患移交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实行重大隐患移交制度,促进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0年8月30日,大同出台煤矿兼并重组新规定《关于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件办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行政许可工作由大同市政务审批中心统一组织、集中办理,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快推进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同时,《暂行规定》还要求建立行政许可责任制、纪律处分及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办理煤矿证件审批的各行政审批机关及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2010年9月29日,总投资5.47亿元、年产能达150万吨的大同鹊山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建设开工奠基,标志着大同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又有了新突破。此次开工建设的鹊山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通过整合两座煤矿而成,其井田面积为8.8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77亿吨,批准建设能力为每年150万吨。大同市的目标是2010年年内确保50%整合改建矿井开工,力争开工率达到60%。

重要岗位负责人接受廉政教育,晋城煤矿整合工作扎实推进

2009年8月23日,晋城市政府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通知》,晋城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驶入快车道。进入2010年以来,晋城市把推进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晋城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加速推进,总体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2010年6月21日,晋城市煤矿兼并重组主体及重要岗位负责人廉政教育培训班开班。培训班对煤矿兼并重组主体及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教育,目的是要提高参训学员的政治责任感和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坚定做好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信心,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晋城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和方针政策。同时,有效防止在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中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确保企业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坚决防止在兼并重组中腐败问题的发生。

截至2010年7月25日,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协议签订、采矿证换领、主体企业进驻已基本结束,资产评估和资金补偿、矿井建设改造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晋城市重组整合后保留矿井数量为129座。其中,属于晋城市监管的64座煤矿全部签订了正式协议和采矿权转让协议;属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监管的61座煤矿中,有60座煤矿已换发采矿许可证;整合主体企业已向64座煤矿派驻了“六长”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主体进驻接管率100%;晋城市下发的补偿资金已达5.215亿元。

史上最大规模技术改造建设,吕梁煤矿整合走上新台阶

2009年4月30日,吕梁市政府了《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吕梁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程序的通知》,拉开了吕梁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序幕。

截至2010年6月25日,吕梁市煤矿数量由355个压减到111个,压减比例达68%,矿井规模得到很大提高,平均单井规模由25万吨/年提高到94万吨/年,90万吨/年及其以上矿井占到78%;办矿企业由300多家减少到31家,形成了1个能力在1000万吨/年、5个能力在500万吨/年以上的大型煤炭集团。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正式协议签订率达到100%,主体企业接管到位率达到99%,整合方案批复108个,采矿许可证换发105个,形成了国有、民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办矿格局。

吕梁市在推进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同时,启动了对原有矿井的技术改造升级。吕梁市规定,在保留的111座矿井中,有83个煤矿将进行技术改造和建设。矿井技术改造和建设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在吕梁煤矿建设史上是空前的,在吕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被称为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手术”。此次煤矿技术改造和建设目标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确保煤矿企业把每座矿井都建成全国一流的本质安全型矿井。吕梁市规定把实现机械化开采作为煤矿复产的硬性条件,凡没有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矿井坚决不得复产,申请复工的矿井必须围绕实现机械化开采建设,否则不得复工;兼并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到2010年底关闭的矿井,明确要求实现机采,如期达不到机采要求的,坚决实施关闭。目前,吕梁市实现机采的矿井71个,其中综采15个,高档普采56个,实现机械化掘进工作面16个。同时,吕梁加强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如瓦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产量监控系统联网运行,建立人员定位联网系统。

工会、环保两部门出台举措,阳泉煤矿整合主打“以人为本”

2009年山西省实施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阳泉市是全省推进的重点区域,而兼并重组整合又是一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对原有的工会组织和职工队伍构成较大冲击,阳泉市市总工会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

2009年,阳泉市总工会坚持“掌握情况、及时跟进、具体指导”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步骤提升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的煤矿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阳泉市总工会从一开始就积极参与了阳泉市政府有关政策的起草,并对全市参与整合的158个煤矿、30016名职工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进指导。

对于原有小煤矿被兼并后,煤矿企业工会工作一度出现组织涣散、工作断档、人员流失的现象,阳泉市总工会及时召开会议,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矿兼并重组企业工会工作的通知》,并对兼并企业工会属地县区工会提出具体的责任要求,使工会工作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了更好地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阳泉市总工会对兼并重组的煤炭企业进行了具体的分类指导与服务。一是对正在建设的基建矿井,要求按照“三同时”建立工会组织,即在依法登记注册、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同时制订工会组建方案,企业筹建的同时筹建工会组织,企业开业的同时工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二是对保留的煤炭企业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完善工会组织,即企业重组方案与工会重建方案同步,企业领导班子选拔与工会领导班子配备同步,企业挂牌与工会挂牌同步;三是对过渡性煤矿,要尽力保持工会工作的稳定;四是对列入关闭的煤矿,工会组织不能先行解散,要保证实施关闭的顺利进行,保证会员会籍的顺利衔接。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7

[中图分类号] TD74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0-92-1

0前言

煤炭工业是我国最重要的一个基础产业,对于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且在这个过程中,煤矿区的水文地质工作更是对煤炭资源的安全和高效开发起着无法忽视的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整个煤炭资源开发工业能否持续且顺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从二十世纪末开始,我国的煤炭资源开采均一致遵循水文地质工作为第一施工步骤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国煤炭工业开采的安全。但是,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发展对煤炭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煤矿开发企业为了增加煤炭产,盲目的投入勘探开发,给生态平衡带来极大的影响。为此,本研究探讨了我国煤矿区温度地质勘查现状及建议思考,以期能够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

1我国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现状

1.1各级政府给予矿区地质勘查较大的重视

针对我国矿区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较严重的破坏水土环境问题,我国各级政府迎合可持续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转变错误的观念,给予水文地质勘查更多的重视。如,各地区的地质勘查局不断加大力度对一些典型或者大区域的矿山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地质环境调查;国家财政甚至还设立了专门运用于水文地质勘查的项目经费;各地地质勘查结构均极大对水文环境勘查的治理。

1.2地质勘查工作仍相对比较滞后

地质勘查工作从煤炭资源开采以来就不断发挥其重要作用,我国各地的煤炭开发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者在促进煤炭工业安全高效发展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几十年的地质勘探工作使我国的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勘查系统,具有专属于中国煤田特色勘查技术和标准。但是,进入新时期后,煤田开发工作逐渐迈向一个新的台阶,对煤矿区的水文地质勘查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迎合时代的要求,煤田水文地质机构开始对其管理体制进行全面的改革,而由于改革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因此也直接导致我国的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在一段时间内处在停顿状态,造成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相对于而言比较滞后,难以满足煤炭工业对稳定、准确以及安全水文地质的要求。

1.3对煤矿区开发安全起着直接决定作用的防治水工作得到更大重视

随着新时期对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要求的不断增加,煤炭工业涉及的多种相关工作项目也逐渐进入了高速运行时期。比如矿区的防治水工作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急需要解决的重要项目。目前,我国各地区政府大多均已经不断的加大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重视力度,并拟定多个先关文件,督促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且国家财政还将矿井防治水工作纳入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经费中,给予极大的经济支持。

但是,通观我国的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概况发现,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还存在较多影响煤矿区顺利和高效开采的问题,因此,对我国煤矿区地质勘查工作进行必要的建议思考非常重要。

2提高我国煤矿区水文地质工作效率的建议思考

2.1坚定不移的坚持水文地质勘查先行的原则

由于为了更好的满足新时期煤炭资源的大量需求,开采出更多的煤炭,很多煤炭开采企业在开采煤矿过程中大多均是以提高产量为根本出发点,直接忽视或者摒弃过去一直坚守的水文地质勘查先行的原则。这种以开采更多煤炭资源为根本工作原则的工作基准,直接严重影响矿区生态环境的平衡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坚定不移的坚持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先行的原则必须也应该成为当前煤炭工业的根本工作准则。只有如此,才能够保障提高煤炭出产量的同时保护生态健康,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2加大勘查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研究

对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技术和方法进行不断的研究和应用是确保我国煤炭工业向更加合理和科学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常见的研究内容主要有:环境的综合治理和防治方法研究;煤矿开采过程中出现的突水机理的研究;不同时期不懂地段常见水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研究;有针对性且高效的勘探工艺技术的研究;煤矿区水文地质水平和煤炭资源的预测评价工艺的研究等。对这些技术方法进行深入研究,能够从多方面协调和推动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提高其勘查质量。

2.3跟上时代步伐,不断更新勘查标准

我国现行的很多煤矿水文地质勘查规程和条例均是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制定的,这些规程和条例一直作为我国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基本准则,在指导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上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当前,这些标准仍然对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产生较大的指导作用。但是,在科学技术更新技术不断加快的今天,对这些标准进行更进一步的改变和充实,将是跟上时代步伐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其实践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必然措施。

2.4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解决“突水”问题

由于煤炭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在不断开发之后势必会出现枯竭现象,煤炭资源的埋深也不断增加,对煤炭开发安全要求也不断增加。在这个过程中,深度高压岩溶水的“突水”现象是深井煤矿开采的最严重威胁。所以,为了确保深井煤矿开采工作能够安全进行,必须要做好深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真正保障煤矿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的安全,提高采煤质量和效率。

3结束语

总之,我国煤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且取得较好成绩,但总的来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除了严重影响煤矿开采工作的顺利进行之外,还造成正常生态的严重失衡,对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非常重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针对勘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是保障我国煤炭资源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8

我国煤炭行业的税费制度经历了2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的税收政策以“少税种、低税率”为主要特征,目的在于调节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1994年税制改革后,煤炭行业形成了“专门税费+一般税费”的税费格局。现行的煤炭资源有偿开采制度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国家的资源所有权权益没有实现,导致利益分配不均;税费重复征税,征收比率、方式不合理;现行资源税与地租理论的解释不符合,经济利益关系体现不到位;资源开发无序,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本文基于煤炭开发过程中的四个不同阶段,较为详细地梳理了煤炭开发所涉及的税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我国现行煤炭税费政策。

1.文献综述

不少学者对煤炭相关税费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李敏和姬长生(2012)、郭晓丽(2013)、阐述了我国煤炭资源税费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吴新文和卢武涛(2014)从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角度,对资源税改革提出建议。苏立功(2013)从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角度,提出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李国平和李恒炜(2011)从稀缺租和极差地租的视角出发,梳理国内外资源税费的对应关系。曾先锋和李国平(2013)、王树新(2013)通过对比中外煤炭政策,为国内税费制度提供建议。张存登等(2013)从价格形成机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的思路和政策建议。陈新玲(2013)、李维明和陈光(2013)从外部成本的角度提出资源税相关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关于资源税费政策分析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较缺乏从煤炭开发过程来阐述煤炭现行政策的研究。为此,本文通过把煤炭开发分为四个阶段,分析不同阶段涉及的税费,并提出政策建议。

2.煤炭开发在不同阶段所涉及的主要税费

根据煤炭开发中不同过程的特点,本文把煤炭开发过程分为勘查、开采、加工和销售四个阶段。煤炭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专门税费和一般税费。专门税费主要包括资源税、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从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改革,已取消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等。一般税费,即所有工业行业普遍适用的税费,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

2.1勘察阶段

根据煤炭资源勘查的特点,将煤炭地质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国家统一管理一级探矿权市场,出资完成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然后将二级探矿权或采矿权向企业或个人授予,煤炭勘查企业只需要进行矿区详查、井田精查。在勘查阶段,煤炭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费主要有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

探矿权使用费指国家将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按年度、按面积收取费用,避免占用矿地面积过大、时间过长的弊端。

探矿权价款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是矿产资源勘查投资的回报。

2.2开采阶段

在开采阶段,煤炭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费主要有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等。

采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采矿权人在申请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因采矿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

2.3加工阶段

在加工阶段,煤炭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费主要增值税和排污费等。增值税为一般税费,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煤炭加工企业,增值税是主要税种。在2009年以后,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增值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和噪声超标排污费。

2.4销售阶段

在销售阶段,煤炭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资源税、所得税和增值税。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煤炭资源税收入完全划归地方,是一种地方税。长期以来,我国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以销售(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其中,焦煤的税率为8-20元/吨,其它煤炭的税率为0.3-5元/吨。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的计征将按照销售收入乘以规定比例税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10%。企业所得为一般税费,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依据企业的所得额来征收,税率为25%,西部地区部分企业(国家鼓励产业)为15%。企业所得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

3.结束语

第一,从开采和加工阶段来看,煤炭开采的外部成本已逐渐得到重视,煤炭企业对造成的土地破坏和水污染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相关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保证金制度,由矿山企业合理承担环境治理的外部成本。此外,应当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建立起生态补偿机制,保障开采地居民和地方政府的合法权益。

第二,从税种的征收比例上看,对于煤炭企业,主要税费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二者都为一般税费。相比于其他企业,煤炭企业还需要缴纳资源税,造成企业负担过重。应对煤炭企业实行所得税或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三,资源税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的资源所有权权益,及调节极差地租。然而,现行资源税的计征依据为销售收入,开采和加工过程中造成资源浪费,国家的所有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计征依据应该结合开采加工阶段的煤炭产量。

第四,加工阶段中,洗煤的重要性没有得到体现。提高洗煤率,不仅可以降低运输成本,还可以减少空气污染。然而,洗煤成本较高,也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水污染。为了防止洗煤率过低,以及洗煤后企业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需要对煤炭加工过程有进一步的思考,国家应给予一定的鼓励。

第五,在停征煤炭资源补偿费之前,实际开采回采率越高,则企业缴纳的补偿费越低,而开采回采率高低直接反映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现已停征补偿费,说明煤炭的开发利用水平有可能受影响。(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9

1 贵州省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现状

1.1煤炭资源勘查现状

贵州省煤炭资源主要赋存于上二叠统的长兴组及龙潭组,广泛分布于全省88个县(市)中,含煤面积超过7万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0%以上。贵州省煤炭资源丰富,资源总量居全国第5位。埋深2000m以浅的资源总量达2419.6亿t,其中预测的远景资源量为1903.6亿t;埋深1000m以浅的煤炭资源总量为1678.1亿t。经过50年的煤田地质勘查工作,截止2005年底,已发现的井田或矿区331处,累计煤炭资源储量504.3亿t。在已发现的煤炭资源储量中,达到勘探程度的106处,煤炭资源储量112.9亿t,占煤炭资源储量总量的22.39%;详查62处,煤炭资源储量86.7亿t,占煤炭资源储量的17.19%;普查80处,煤炭资源储量48.2亿t,占煤炭资源储量总量的9.56%;预查(找煤)83处,煤炭资源量256.4亿t,占煤炭资源储量总量的50.86%。详查、勘探程度的含煤区域主要集中于六盘水市、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和遵义市,已发现的煤炭资源主要分布于盘县、水城、六枝及织金、纳雍、大方、黔西、金沙、仁怀、桐梓、习水等地,其余地区多数矿点尚处于预查或普查阶段。

图1贵州省煤炭资源的区域分布

在已发现的504.3亿t煤炭资源储量中,可采、预可采储量91.7亿t,基础储量148.9亿t,资源量355.4亿t。已发现煤炭资源储量的区域分布如图1所示,分布于六盘水市、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和遵义市的煤炭资源储量约占已发现总资源储量的95.51%。贵州省煤炭资源勘查程度见图2。

图2贵州省煤炭资源勘查程度

1.2煤炭资源开发现状

经2006-2007年的小煤矿整合、调整,贵州省目前共有各类煤矿1494处,设计生产能力14147万t/a,核定生产能力约8700万t/a左右。这些煤矿主要分布在安顺、六盘水、遵义、黔西南、贵阳、毕节、黔南、铜仁、黔东南等州市。按所有制的不同,主要可分为国有重点煤矿、省属煤矿、省属监狱局煤矿和县市及集体个体矿;按生产规模,可分为大型矿井(大于120万t/a)中型矿井(30~120万t/a)和小型矿井(小于等于30万t/a)。省内的煤炭产品的品种较为齐全,气煤、气肥煤、肥煤、1/3焦煤、焦煤、瘦煤、贫瘦煤、贫煤及无烟煤(三号、二号)均有,其中主产无烟煤、贫煤和瘦煤。目前贵州省1494处矿井共占用煤炭资源量101.7亿t,保有资源量84.8亿t。全省尚未占用的煤炭资源量约402.6亿t。

1.3煤炭需求

在贵州省的煤炭消费结构中,大致省内占70%,省外30%。省内的煤炭消费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电力行业是拉动省内煤炭需求的主力,冶金、建材行业煤炭需求呈增长态势,化工用煤需求、民用及其他行业煤炭需求呈小幅攀升趋势。根据贵州省“十一五”煤炭工业规划的预测分析,2010年省内煤炭需求量为13392万t。

从目前省外每年对贵州省的煤炭需求结构调整来看,各行业煤炭需求均呈上升趋势。预计省外对贵州煤炭的年需求量到2010年将达到5800万t以上。

短期内,贵州省出现煤炭供不应求的局面已成定势,2010年缺口约4110万t。尤其是动力煤(发电用煤)的供求矛盾将十分突出,2008年动力煤缺口超过3000万t。

2贵州煤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2.1煤炭资源勘查程度偏低

煤田地质勘查程度总体较低,特别是对后备区和中、深部的地质勘查程度低的问题尤为突出。近几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各矿区勘查和开发利用的进程不同程度地明显加快,但整体上讲,煤炭勘查、开发明显滞后于西电东送的火电建设进度,造成电煤供应紧张。

2.2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枯竭

根据目前矿井的保有资源量和生产能力估算,2005-2010年间,贵州省1494处矿井中有601处矿井出现资源枯竭,年产量4989万t,占目前全省年产量的44.4%;2010-2015年间,将有506处矿井出现资源枯竭,年产量将减少4099万t,占目前全省年产量的36.5%;2015-2020年间,将有168处矿井资源枯竭,年产量将减少1653万t,占目前全省年产量的14.7%。至2020年,目前贵州1494处矿井中,将有1275处矿井,因为资源枯竭而停产,产量将减少10741万t,占目前全省年产量的95.6%。现有生产矿井的资源枯竭问题非常突出。

2.3煤炭生产影响生态环境

在六盘水、毕节等地因采煤而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十分普遍,不仅矿产开采诱发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而且选煤厂排放的废水、废石、尾矿,既占用了大量土地,又污染了耕地和地下水;冶炼厂废气造成空气污染并形成酸雨,既污染土地,又造成农、林、牧、渔业的大量经济损失,对人类的危害也极大。

3贵州省煤炭资源有效保障能力

3.1煤炭资源优度

选择贵州省166处资料掌握较为齐全的勘查区(井田)作为评价单元,煤炭资源量383.9亿t,占已发现总资源量的76%,其中勘探区79个,详查区23个,普查区43个,预查(找煤)区19个。利用灰色聚类分析和层次分析等数理统计方法,建立了煤炭资源优度评价的数学模型及评价体系,对贵州省煤炭资源优度值进行了计算后,将煤炭资源优度划分为优、良、可、差4个级别。优级资源量为可供优先建井利用;良级资源量为通过进一步地质工作后,可供近期利用;可级资源量为可供规划利用;差级资源量为暂不能利用。

3.2有效保障能力存在的突出问题

贵州省潜在煤炭资源有效保障能力大但现实(近期)煤炭资源有效保障能力不足,已发现煤炭资源的开采年限可达111年,而现实煤炭资源有效保障年限仅为30年。煤炭产品开发及利用不配套,生产及利用布局不合理,对矿权设置、井田划分缺乏科学性的研究,对煤炭利用的生态承载能力缺乏科学评估;一些地区可供经济有效开发的资源分布与规模化火力发电、煤化工产业布局不平衡;煤及煤化工等高附加值的循环经济新能源基地建设严重滞后,使得贵州省煤炭利用的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从而影响了相当部分煤炭资源(如高硫煤)的经济利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贵州省的煤炭资源有效保障能力的提高。

4提高贵州省煤炭资源有效保障能力的对策

4.1勘查规划与矿权设置优化

应用煤炭资源有效保障能力评价的结果,将“十一五”煤炭资源地质勘查规划的勘探区按实施的先后顺序分为3个批次,将现有规划矿井的地质勘查项目合理划分为2个批次。在现有地质勘查规划的基础上,建议对资源优度较高的织金三甲勘查区、织金文家坝井田北段、织金开田冲、织金阿弓向斜南段、织金戴家田、梅家寨、盘县特区核桃寨井田、水城土地垭矿区等勘查区作为新增项目开展优先勘查,对27个资源枯竭矿井的接替资源勘查项目进行立项。

对综合优度评价等级为优的煤炭资源,亦即可供优先建井的煤炭资源予以优先设置矿权。采取上大压小的措施,加快对大中型矿的建设进度,尽快扭转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局面,确保国家“大煤保大电”政策的落实。对煤炭资源丰富的矿区,根据其煤炭产品的不同,其煤炭工业应有偏重的发展方向,矿权设置时,也应予以考虑。

4.2采用实用先进技术开展煤炭资源勘查

对尚未开发且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均较复杂的勘查区(井田)建议采用三维地震与常规煤田地质勘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构造、煤层等地质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对于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的已开发矿井,建议采用三维地震与井下物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瓦斯突出、水等关键影响因素。

4.3煤与煤层气资源的兼探共采

对于贵州省煤矿区的煤层气开发,应改变单一的井下瓦斯抽采方式,采用地面、井下相结合,地面预采、采动开采和井下瓦斯抽采3种方式并举的立体开发模式,提高煤层气的开采强度和采收率,在掘进采煤前最大程度地降低煤层的煤层气含量,实现煤、气共采。煤层气资源开采难度大、初期投资多、投资回收期长,需要加快开放煤层气勘探开发市场步伐,突破体制障碍,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出台明确、优惠的政策,按照!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受益∀的原则,吸引国内外优势企业进入这一领域。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5政策建议

5.1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政策

加强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积极采用煤炭资源清洁生产工艺;加强小煤矿的清理整顿,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鼓励高硫煤脱硫利用,实行优质优价,保护环境;建立减少燃煤污染和治理污染的专项贷款基金,大力发展适合省情的脱硫和烟气净化技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资源和环境,积极争取环保基金治理和改善被污染的环境;建立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煤矿区域勘查和煤矿企业转产转型的资金支持。

5.2促进煤炭资源勘查政策

建议成立省煤炭资源勘查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全省的煤炭勘查工作;实行地质成果有偿使用,调动地勘单位的积极性;建立省煤炭资源勘查专项基金,构建多元化的勘查资金保障;建立煤炭资源勘查工作的准入制度,确保勘查成果的质量。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例10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关于煤矿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很多煤矿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同时,煤矿企业一直以来都没有进行系统的管理以及长远的规划,生产经营目光短浅,一味地强调提高生产经济效益,并没有考虑到有效利用资源,导致大量资源浪费。有的煤矿开采企业存在非常严重的乱采乱挖现象,在工程开采过程中也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这种粗犷式管理严重破坏了煤矿资源,不仅会对煤矿企业发展造成直接的影响,也会不断减少整个社会的内部资源。

(二)随意排放煤矿生产废物,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常常会产生甲烷气、污水、矸石等大量污染物,如果长期不处理这些废物,直接堆放废物的话很容易污染周围的生态环境,也会增加安全事故发生风险,不仅会威胁到人们的健康,也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三)大力开采煤矿,导致生态失衡

在开采煤矿的过程中,主要是地下作业,长期在地下开采会使地表出现一定的塌陷。而且,有的煤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环境保护问题,过于注重经济效益,这种“轻环境、重生产”的开采模式很容易污染河流,使植被枯死,对于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会有严重的影响。

二、促进煤矿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从经济上促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优化产品结构以及产业结构

煤矿企业应转变传统单一的煤炭生产结构,不断丰富矿区的产品、产业结构,朝着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发展、煤炭深加工等多种方向发展。可以充分利用煤炭资源的自身优势,通过多样化方式(比如下游产业企业联营、多元持股、吸收外资支持等)大力发展“煤-建材”、“煤-焦”、“煤-化工”、“煤-电”等一些附加值较高、耗能较大的产业,实现煤矿企业经营发展的多元化,也可以慢慢延伸产业链。这种多元化经营发展模式实际上也是将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这是将煤矿行业转变成非煤矿行业,将产业经营转变成资产经营,确保矿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战略。

2.建立一套系统的现代营销网络体系,增强企业营销管理能力

煤炭企业应明确当前自身拥有的优势或者未来可能拥有的优势,找准自己的发展市场,争取将自身优势发挥到最大限度,获取最大的盈利,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煤矿企业有必要建立一个高效、灵活的营销组织,同时应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营销人员队伍,不仅掌握多种营销技巧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同时也精通法律法规以及经营核算。其次,煤矿企业应制定一套有效、科学的营销政策,选择一种快捷、畅通、安全的营销渠道。另外应该建立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全面收集关于产品市场以及营销的信息,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处理、分析,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动态,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证据,尽可能避免决策风险,进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实力。

(二)加强科技创新实现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

传统煤矿开采技术较为落后,这样不仅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煤矿资源开采效率也不高,在当前高科技不断发展、创新的社会背景形势下,如果煤矿企业不积极创新、改造煤矿开采技术势必会被市场淘汰。为了确保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煤矿企业应不断创新、改进煤矿开采技术,提高煤矿开采工程的科技含量,进而促进煤矿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推动我国煤矿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从资源角度实现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在煤矿开采工程中主要采用放顶煤综采开采方式,但是由于放顶煤综采的特点,导致工作面采出率相对低下,为此,煤矿企业有必要进一步优化放顶煤综采工艺,将综放工作面的几何尺寸适当进行调整,使初、末采以及端头的损失率尽可能降低。同时还应该进一步优化生产装备的条件以及生产工艺的方式,尽可能避免工作面端头顶煤的损失。其次,煤矿企业应想方设法将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变废为宝,经过相关的加工处理后使其成为有用产品,形成煤矿资源的可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