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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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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1

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现将《XX卫生院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卫生院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XX卫生院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XX卫生院

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宜宾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防范化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风险,实施好我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合法合规获取医疗保险基金,规范医疗机构管理,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立行立改”和“健全机制”两个方面,对医保基金获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及时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立XX卫生院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组 员: XX

职 责:积极履行整改和自查自纠主体责任,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建立台账,研究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切实整改到位。同时,同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审计对照,梳理检查问题和风险,剖析问题原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管理,规范行为,防范问题发生。

三、审计整改及自查自纠重点

根据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2020年以来串换药品耗材、串换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等十二个方面的医保基金使用风险点进行重点自查和整改:

1.串换药品耗材套取医保基金;

2.串换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

3.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

4.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过度医疗;

5.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

6.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高值耗材;

7.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

8.挂床等套取医保基金;

9.药品货款结算不及时(含国家集中带量采购);

10.虚开西药等骗取医保基金;

11.虚开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12.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四、具体工作安排

针对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从纠正不规范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其中,能够立行立改的,要采取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措施,马上进行整改;涉及体制机制或相关制度政策不完善的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到位的,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改革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具体整改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分2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XX副院长负责):清查摸排,立行立改阶段(2021年9月-10月)。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对照审计查出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轻重缓急,在10月31日前,能整改的逐项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也要确定整改工作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如实填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第二阶段(XX负责):完成整改,健全机制阶段(2021年11月-12月)。在12月31日前要对审计及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并认真分析查出问题的主要原因,针对政策、机制、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手段,推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整改工作,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违法违规获取基本医保基金的危害性,妨碍了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有效落实,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大惩戒力度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基本医保基金的行为,研究实施切实可行的惩戒手段和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正在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将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联合部署、协同推进。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2

在开展后续审计前, 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要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 全面收集审计资料, 包括审计所需要的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总之, 资料的涵盖面要广, 以便掌握全面而详细的信息。 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清理。找准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 疑难问题, 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 要对所搜集资料按照审计目标进行整理和分类, 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 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 根据成本效益关系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关注点, 将后续审计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为现场审计打好基础。

二、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 以便选择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做出的答复, 是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对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检查主要分以下三种: 一是完全没有报告整改情况的。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 要作为后续审计底稿的报告内容。二是在检查审计回复时, 要重点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 对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 措施是否有效、 整改是否彻底。WWw.133229.COM三是对审计回复中未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 要看是否有未整改的原因等详细说明, 未整改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在进行后续审计时,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应: 包括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来的对发现和建议的回应书面文件, 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被审计单位保留意见的方式。具体指:①不回应;②回应不充分;③被审计单位存在分歧和偏向;④被审计单位将不采取纠正措施的详细说明。 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 回应” 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 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的方向和重点( 或者澄清事实, 或者采取其他纠正措施)。

三、 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后续审计时, 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重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检查被审计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正确, 有没有移花接木、 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中已经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 看是否一致、 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有无存在根本未整改, 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 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已经整改到位的, 要做好复印、 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 并作为后续审计资料保存。

四、 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 对症下药, 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问题, 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 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 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 要说明情况并有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 对因政策变化使问题不需要整改的, 不应作为未整改问题; 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 因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 审计机关在后续审计时应及时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记录, 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一)审计人员自身产生的记录。包括工作信件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 如审计日记、 审计工作底稿、调阅资料清单等。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 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在回复中报告等。(二)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三)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四)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 所进行的复印、 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 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五)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 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 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汪金峰, 彭国祥, “ 审计跟踪检查” , 《 中国审计》 , 2002.5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3

在开展后续审计前, 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要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 全面收集审计资料, 包括审计所需要的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总之, 资料的涵盖面要广, 以便掌握全面而详细的信息。 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清理。找准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 疑难问题, 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 要对所搜集资料按照审计目标进行整理和分类, 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 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 根据成本效益关系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关注点, 将后续审计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为现场审计打好基础。

二、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 以便选择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做出的答复, 是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对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检查主要分以下三种: 一是完全没有报告整改情况的。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 要作为后续审计底稿的报告内容。二是在检查审计回复时, 要重点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 对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 措施是否有效、 整改是否彻底。三是对审计回复中未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 要看是否有未整改的原因等详细说明, 未整改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在进行后续审计时,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应: 包括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来的对发现和建议的回应书面文件, 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被审计单位保留意见的方式。具体指:①不回应;②回应不充分;③被审计单位存在分歧和偏向;④被审计单位将不采取纠正措施的详细说明。 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 回应” 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 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的方向和重点( 或者澄清事实, 或者采取其他纠正措施)。

三、 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后续审计时, 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重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检查被审计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正确, 有没有移花接木、 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中已经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 看是否一致、 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有无存在根本未整改, 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 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已经整改到位的, 要做好复印、 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 并作为后续审计资料保存。

四、 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 对症下药, 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问题, 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 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 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 要说明情况并有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 对因政策变化使问题不需要整改的, 不应作为未整改问题; 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 因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 审计机关在后续审计时应及时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记录, 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一) 审计人员自身产生的记录。包括工作信件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 如审计日记、 审计工作底稿、调阅资料清单等。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 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在回复中报告等。(二)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三)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四)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 所进行的复印、 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 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五)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 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 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汪金峰, 彭国祥, “ 审计跟踪检查” , 《 中国审计》 , 2002.5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4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精准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全面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是否存在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审核程序不规范、“两该两不该”等精准识别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对象识别、退出“关口”。二是强化信息比对,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行业信息与建档立卡信息数据整合衔接、多元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实行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识别、退出精度和效率,及时识别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清退不符合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坚决防止“两该两不该”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金融办(人行)、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二)是否存在项目规划不科学、调研论证不充分、项目脱离实际、产业发展模式单一等项目安排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二是提升规划能力,加强县级对乡村规划和项目谋划的指导,增强乡村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长效性。三是加强评估论证,坚持重大项目不评估不上马、先论证后上马,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效益的可持续性。四是加强项目库管理,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实行入库项目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有进有出。五是联动推进产业扶贫,强化“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机制建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三)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发放随意性大等资金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县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三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四)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不到位、帮扶方式单一、帮扶效果不好等措施到户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全面实施“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不同地域的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二是坚持问题排查到户到人,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逐户逐人明晰细化扶贫对象需求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是坚持帮扶工作到户到人,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合作合营、订单帮扶等有效做法,提升贫困人口与帮扶措施、产业就业的利益联结度。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五)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队“驻村不住村”、人员变动频繁、履职不尽责等因村派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精准选派,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根据干部综合能力和村户实际需求,将能力强、作风实、熟悉县情乡情、熟悉农村情况的业务骨干优先选派驻村,并保持队伍稳定。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扶贫干部全员培训要求,将培训资源向驻村干部倾斜。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查岗相结合,强化驻村工作队日常考勤,推动驻村干部人在岗、心在村。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压实驻村责任,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培养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六)是否存在脱贫成效依赖“输血”、内生动力不足、扶贫成效不可持续、贫困户缺少长期稳定增收渠道等脱贫成效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改进帮扶方式,坚持因户因人施策,实行“一村一案、一户一策”式的精准滴灌,完善内源扶贫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二是坚决防止虚假脱贫,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精度,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三是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强化脱贫户家庭收入状况、返贫潜在因素和后续帮扶措施比对,将已确认返贫的脱贫户及时建档立卡,针对不同返贫原因分类施策。四是更加注重后续帮扶,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脱贫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针对脱贫户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帮扶项目,依规落实扶贫资金,综合施策稳固脱贫质量。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七)是否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压力层层递减、政策落实不力、宣传引导不够等主体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压实行业部门和各级扶贫干部责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推动措施一级一级细化、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二是强化问责问效,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防止“廉洁扶贫”底线失守。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铆紧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扶贫办、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八)是否存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主动发现问题不多、警示预防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高压态势没有形成等监督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和处置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监管浮于表面、惩处问责不力等问题。二是加大作风治理力度,贯彻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大部门沟通协作力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扶贫、信访等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交流,及时督办涉贫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事项。四是加大专项巡视巡察力度,实现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形成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震慑、常警醒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信访局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九)是否存在虚假脱贫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坚持对照“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退出认定,从严组织退出验收。二是规范贫困户退出程序,完善户脱贫民主评议制度,从严组织退出验收,防范“被脱贫”“假脱贫”“边脱贫、边返贫”等问题。三是全力迎检2018年度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针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精准脱贫、返贫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排查,对照脱贫年度收入和脱贫户脱贫后的帮扶情况、帮扶成效,综合评价脱贫稳定性,排查整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改进督查方式,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挂图标牌。二是改进考核方式,制定全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办法,以日常督查与平时掌握为主,以工作实绩、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导向,加强综合绩效考核。三是维护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系统数据修正和日常更新,提升数据质量。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扶贫部门与行业扶贫单位、媒体等监督力量合作,及时发现和有效遏止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问题。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一)是否存在借机吃喝、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注重涉贫信息公开公示,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二)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懒政怠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打牢从政之基、夯实廉政之基、强化能力之基,在奋斗中提升素质、展现作为。二是深化扶贫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部门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推诿扯皮及少数党员干部对贫困群众“冷、硬、横、拖”等问题。三是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问效,着力解决“驻村不住村”、走读式走访、帮扶措施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四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责任高压化、政策长效化和工作常态化,加强日常工作及扶贫成效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三)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扶贫项目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扶贫项目,配套扶贫资金。二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开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等信息。三是压实部门责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常态监管。四是严厉执纪问责,举一反三,深挖细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四)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大标拆小、随意发包、指定承包、工程转包等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切实落实扶贫项目立项、实施和监管等各环节责任。二是完善招标体系,明确招投标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三是开展项目审计,定期检查项目谋划、预算、拨款、招标、实施、验收和使用效益,强化源头管控。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五)是否存在村干部直接吃低保、利用职权安排直系亲属享受扶贫政策、奖补资金发放给直系亲属等优亲厚友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治理,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党政机关干部直系亲属违规建档立卡问题、村干部直接“吃低保”或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问题,对违规享受的依规清退、依纪处理。二是强化责任约束,发挥村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作用,提升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低保认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农村低保户评议和公示公告,定期开展低保评议审核程序规范化核查。四是规范奖补发放,明确扶贫项目奖补标准,提高奖补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乡匪村霸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为民服务,加强乡镇政府“一站式”办事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村级点服务效能,规范为民服务流程。二是强化村级组织,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健全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扶贫干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四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乡匪村霸”。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三、时间安排

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为期6个月,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年7月)

将专项排查整改作为年内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作为“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重要抓手,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关键举措,县扶贫办制定印发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纸质档报送县扶贫办督办室,联系人:陈弘。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铆紧压实责任,深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再排查、再整改。

(二)自查自纠(2018年8—9月)

坚持从思想上找原因、从根子上找原因、从工作落实上找原因,统筹推进自查自纠。各部门各乡镇要对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实行协同作战,由扶贫办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行业扶贫单位,注重“见事、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线索”,逐一排查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进专项排查整改。对个案性偶发性问题,要定向爆破、举一反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强化问效、问责到位。9月15日前,各部门各乡镇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自查材料(作为附件)报送县扶贫办督办室,联系人:陈弘。

(三)全面整改(2018年10—12月)

坚持排查与整改穿插联动、整改与建制互为促动,围绕排查整改工作重点,严把标尺、严格查纠、严肃问责,深入对照、深刻剖析、深挖病灶,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专项方案,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对于能够立即整改落实的,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彻查彻改;对于必须进行专项整治的,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计划,出重拳下猛药,务求取得实效;对于需进一步研究部署的,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尽快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乡镇将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扶贫办督办室,联系人:陈弘。

(四)总结提升(2019年1月)

坚持抓当前、促长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在构建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等方面,紧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注重统筹兼顾、抓细抓常,强化源头把控、长效监管,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四、工作要求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5

总体目标:通过在全镇范围集中对XX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我镇辖区内的领导干部职工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查找镇内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表现形式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作出处理;针对镇内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完善工作措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基本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从XX年11月份开始,至XX年年4月底前结束。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宣传动员和深入调查摸底

建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镇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及区委、县委领导关于不正当交易行为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部署本镇的治理工作要求、任务和措施,确保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运用各种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实际,采用座谈、下发调研提纲和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治理方向,确定自查自纠重点。

(二)进行自查自纠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分别对涉及政府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合作医疗、报销领域以及涉及财务的其他行为方面组织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审查政策文件规定、预算结果、执行结果、采购文件、财务会计记录等,认真查找决策、采购程序和资金、审核等重点岗位和人员的问题;在对照检查过程中,找关键工作人员谈话,对查出的问题深刻分析思想根源和原因,全面总结教训,并作出书面记录;认真将自查自纠内容的对照检查情况进行记录、统计上报,并作好自查自纠的总结报告。

(三)分类处理,抓好整改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归纳整理,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在处理工作中,注意把握好力度,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问题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结合完善制度建设加以解决;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还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布,接受监督。

(四)评估验收和总结

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上述自查自纠每个环节的工作。在每一工作环节结束后,都自行对完成的工作进行分析,从是否达到了工作要求和预期目标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才转入下一工作环节。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纪检委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有关自查自纠情况。

三、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认真分析商业贿赂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东西,找出在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政务机制。通过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全镇领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工作作风,学习先进事迹,形成廉洁从政光荣,收取贿赂可耻的舆论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政府工作行为。

(三)构建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发挥制度在抵制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合作医疗、报销领域以及涉及财务的其他行为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自查自纠中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6

6月17日,县卫生局、县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县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机构的通知》。由县卫生局局长和县监察局分管任组长,县卫生局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和科室人为,全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各县级医疗卫生也分别成立了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评议。局里的《实施意见》中了评议范围为县级医疗卫生,并布置了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整个评议从6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

(二)动员,要求。

6月20日,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人,县卫生局班子、县级医疗卫生主要人参加了省纠风办、省卫生厅的全省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视电话会议。6月25日,县卫生局了县级医疗卫生、各乡镇卫生院人会议,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了的布置和动员。会议分析了我县卫生行业行风建设的问题,对全系统行风评议工作了四点要求:评议方案规定的程序要到位。把宣传、检查整改、组织评议及总结三个按要求分阶段,到位。要查纠问题。在评议过程中要查纠自身的问题,要向患者、向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建议,然后疏理各自的问题,整改措施。要惠民措施。当前反映最为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措施。四是注重资料积累。资料积累既是对工作的检验,也有利于各自理清工作思路,下一步工作。各医疗卫生也都按局里布置了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动员大会。

(三)督促检查,工作平衡。

7月18日,县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卫生行业民主评议阶段性工作汇报会的预备通知》(安卫办〔〕13号),要求各县级医疗卫生抓紧宣传、检查整改阶段的工作,在规定内规定任务,并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交流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宣传情况,公开评议内容及投诉渠道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已征集的意见、建议等。各接到通知后,都紧急行动起来,查漏补缺,使规定任务地予以。基础上,7月28日上午县卫生局了卫生行业民主评议阶段性工作汇报会,了各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了布置安排:要求各写出《民主评议意见汇总及整改措施》,在9月中旬开好评议大会。还下发了《全省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检查表》,要求各对照检查和填报,到7月26日各均已填报完毕。8月28日了省纠风办和省卫生厅组织的医院行风明查暗访。9月26日了市纠风办和市卫生局组织的医院行风明查暗访。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7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企业单位建设,努力做好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促进电力企业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自查自纠的范围: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和大庆电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为了切实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企业单位建设,努力做好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促进电力企业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自查自纠的范围》,结合工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二)认真自查自纠(7月)

1、采取多种方式自查自纠

(1)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查找突出问题;

(2)采取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点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采取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设立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意见。

2、及时归纳梳理。工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归纳梳理,梳理汇总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

(三)抓好整改落实(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工区要对自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xx以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括:

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计划和措施、负责领导、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在9月1日前完成。

2、认真进行整改。工区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增强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

工区各级人员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重点做好自身自查工作的同时,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并进行整改落实。

(三)边查边改。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8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促使我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医药卫生行业作风得到进一步好转,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二、治理工作重点

(一)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

(二)完善电子监管制度,规范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

(五)加强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监管,全面实施招投标制度,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对照治理的工作重点,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认真、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行风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整改提高阶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加强监管的长效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各单位要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电子版报市卫生局行风室邮箱。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结合专项治理的具体目标,不折不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开展督促检查,并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通过监督检查,要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同时要发现、总结和推广一些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弘扬正气,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9

非公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要对xxxx年以来党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于x月x日前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

1.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2.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等基本制度是否严格;3.对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4.发展党员程序是否严谨。

三、具体措施

各党支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自查整改。

1.制发自查自纠方案。全面梳理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及任务推进计划,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2.抓好自查整改。各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找准、查深、挖透,分类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逐项落实、对账销号、按期整改。

3.夯实支部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规定,要重点加强对党建基础资料的检查、整理、补充、完善,坚决杜绝出现复制粘贴、弄虚作假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紧密结合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责任担当。各党支部要切实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建职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抓好日常监督,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效,坚决杜绝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再次发生。

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例10

一、开展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并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为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一)自查自纠范围。

1、对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及局机关有关职能科室。重点单位(岗位)要求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

2、时间:对本单位20*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以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3、主体:各学校、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职能科室的重点岗位、环节管理人员或监管人员

(二)自查自纠重点。

1、重点范围:工程建设、校舍修缮、绿化项目、房屋出租、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采购、食堂食品采购、药品采购、报刊杂志征订、教材图书采购供应等方面。

2、重点自查单位(岗位):教科研中心、勤办、县技工学校、计财科。

3、单位自点内容:一是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是在各类招标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4、涉及重点岗位和环节的个人自点内容:一是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二是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三是有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的问题;四是对本人工作岗位在工作环节、工作程序、制度设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进行全面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自查自纠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分为自查和自纠两个层面,自20*年6月开始到11月上旬结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环节有:

(一)宣传发动。要加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对本单位全体干部教师讲明讲透有关政策法规,正确对待和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要发动党员干部教师群策群力全面剖析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调查摸底。各重点单位(岗位)要对照《重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经营者在商业交易活动中搞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列明可能存在问题的清单,于7月18日前上报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治贿办公室)。

(三)查找突出问题。各重点单位(岗位)根据调查摸底所掌握的情况,确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岗位和环节以及涉及到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个人自查采用撰写自我检查材料或填写有关表格的方式进行,自我检查材料或有关表格由本单位(岗位)结合实际,明确有关要求或样式,自查材料交由局治贿办公室审核保存。

(四)分类处理问题。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按照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从本地本行业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进行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各学校(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六)总结验收。各学校(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教育局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情况。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重点单位(岗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组织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责令其“补课”。

四、工作要求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一)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各学校(单位)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直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