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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价值评估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5 17:09:14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1

关键词:初创公司;估值方法;探究

“互联网+”型公司顺应了传统产业升级转型的大趋势,再加上政府出台的利好政策,互联网型公司,尤其是电商公司得以蓬勃发展。2015年以来出现了一种新的业态,即B2B(Business-to-Business)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开启了企业对企业的商业新模式。即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企业与企业之间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这种类型初创企业一般资产轻、客户流量小,交易规模不大,缺乏资金的持续投入。一旦获得融资,就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发展,为投资人赢得巨额的回报。但如果从财务指标看,此类互联网初创公司很难获得投资人的支持。究竟如何估值成为投资人与创业人非常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传统估值方法的缺陷

众所周知,完善的估值系统不仅可以避免因高估而产生的行业泡沫,也避免一个好的企业被“贱卖”,有助于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传统的估值方法有可比公司分析法、先例交易分析法,但这些方法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它们都是一种静态的估值方法,不可避免的出现高估或低估的问题。

互联网产业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获得了蓬勃发展,但复杂的股权结构、多样的企业设计和创新的盈利模式都增加了互联网公司运营成果的不确定性。从风险投资的角度而言,互联网公司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很难为企业未来收益确定风险率。此外,对互联网企业而言,用户量成为公司的核心资源,传统方法很难评估其价值。因此只有不断创新的、可操作的估值系统才能适应互联网产业的的不断

发展[1]。

二、互联网初创公司常用的估值方法

(一)DCF(现金流量折算)应用方法

将互联网公司全部现金流入扣除成本之后的剩余资产称为净现金流量,这一数据表示在某个时间段内可以为投资人提供的税后现金流量,是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净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自由现金流量和非营业现金流量,通常将非营业活动积累的税后现金流量称为非营业现金流量,将营业活动产生的税后现金流量称为自由现金流量。

以现金流量的变化特征为依据,折现现金流量可以分为两阶段增长型和三阶段增长型两种。

对两阶段增长型来讲,一般将现金流量值与后续期价值的总和称为公司的实体价值,发展呈现出两个阶段的初创型公式尤为适用。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增长率一般表现为持续增长的形态。

对三阶段增长型来讲,一般将增长期、转换期和后续期的现金流量之和作为公司的实体价值体现,其中增长期为高速增长阶段,在转换期中,增长率呈现出一定的递减趋势,在后续期中,增长率逐渐稳定。以市场需要为基准,DCF方法在选择预测期的过程中有较高的灵活性,例如8年、10年甚至更长的时期。在实际估值中,一般将预测期选为3-5年,在这个时间段内,初创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可以预测的。

DCF估值方法拥有完善的理论估值体系,在现金流量为正的前提下,可以估计出未来现金流的发生时间,得出次结果后可以根据现金流的风险特性,求出折现率,为初创公司的估值提供依据,但此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第一,现金流量折算法不能可靠处理同伙膨胀带来的影响,在长期投资过程中,创业者无法对现金流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二,公司复杂的风险状态无法通过单一的折现率反应出来,因为在某一项目的发展过程中,后期的经营风险会逐渐降低。第三,创业者无法认识到灵活经营的重要性,管理和无法明确环境的变化和投资项目风险的不确定性,必须应用灵活的管理手段以取得更好的投资机会,为了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不得不应用多种投资方案。

现金流量折算法在国内的应用,通常都会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带来一定的问题,传统的现金流量折算法在正在发展的经营活动中无法得到较大的价值体现。

对高新技术公司来讲,在发展过程中,可能拥有某种特许经营权,但不能保证能够立即获得经济效益,甚至为处于亏损状态。

以B2B平台型的互联网初创公司为例,从长远来看,互联网初创公司可能会获得良好的获利机会和发展机会,这种类型的公司与相同经营状况但是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公司相比,理性的投资者愿意将更多的筹码加于前者。在该种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公司的评估可能缺乏一定的市场价值,因此必须找到科学的可以反映出公司优势的评估方法。在利用传统现金流量折算法的过程中,即使可以反映出公司的价值,但是对公司的增长机会做出合理的预估,可能带来低估公司价值的风险。

(二)DEVA模型及其修正

传统估值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结合公司的财务报表,将息税折旧前利润乘以8,在与行业的β相关系数相乘,就可以得出谈判的重要依据。在此基床上对数据进行微调即可得出最终的结果。对初创互联网公司的估值,一般需要经验和直觉来制定投资方案,而不是精确的计算,可以将 DEVA 估值法作为辅助手段,该手段适用于那些处于创意、创新、创业的早期阶段的公司或项目[2]。

1. DEVA模型的基本形式

DEVA 模型最早由摩根斯坦利的分析师 Mary Meeker 提出,其根本依据是互联网行业的开放化和多元化特点,互联网公司具有广阔的平台优势,因此互联网初创公司发展的核心资源和应力基础就是用户资源。DEVA模型的基本公式为E=MC2,其中E、M、C分别表示被评估公司的价值、单体投入的初始资本、用户的资源价值。在互联网行业中,如果存在两个以上用户的互动行为,即存在潜在的交易可能性,可以用C2表示用户资源的价值

属性。

例如,电话或网站的用户只有一个,其价值必定为0,只有第二个或者更多的用户诞生后,用户之间才有可能实现多种互动,附加价值也将体现出来,当用户的数量为2时,附加价值为4,当用户数量为3时,附加价值为9,以此类推。

固定成本M和C为指数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如果不考虑固定成本线,固定成本的线性变动与后续的增长没有太大的关联,此时依旧会呈现出指数型的变化

形态。

以互联网公司的用户管理为例,创建完数据库之后就要对相应的用户进行管理,就管理潜力探讨,管理一名用户的数据和管理一万名用户的数据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不同的是,用户的投放收益会在日后呈现指数变化的形态。

为了实现指数型增长价值,可能会适当降低价格来吸引用户。

DEVA估值理论会催生新一轮的并购,例如A公司有100个用户,此时的估值为1万,B公司有300个用户,估值为9万,两家公司估值合计为10万。两家公司合并将诞生400个用户的新公司,从估值方面来看,400个用户的平方即为16万,可以看出,并购带来了6万的规模效益。为了实现这一效益,也就是实现并购,赚到6万的规模效益,B公司此时出价2万收购A公司,A公司原来的估价为1万,A公司将非常满意。B公司在原来9万估值的基础上增加了1万的并购费用,以16万的价格卖出,此时获利6万,从这一交易中看出,A公司和B公司获利都较大。

2. DEVA模型的修正

由于中国互联网初创公司种类较多,同时更新换代也较快,应用DEVA模型记性估值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需要在原来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修正。在构建修正模型的过程中,往往引入同类型公司的可比系数进行完善,取得a平均系数,将修正后的DEVA模型表达为E=aMC2。修正后的DEVA模型可以具备互联网公司的开放性和动态性,在注重用户资源价值的同时,实现对公司价值的客观描述。

3.修正后DEVA模型的应用

以Facebook收购Instagram公司为例,以DEVA模型为基础,先确定单一的固定成本和用户的价值,模型中的M表示成立初期分摊至每位用户的初始成本。在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时,固定成本可以很准确地描述出公司的获利能力,如果固定成本越高,公司在获取用户资源的过程中付出的成本费用也将越高,成本的高低直接表明互联网公司在市场中具有的扩张前景。公司拥有用户3500万人,公司成立之初投入的固定成本为50万美元,因此,M的计算表示为:M=固定成本/用户数量=0.014美元

在Instagram公司的价值估算方面,可以根据互联网公司的相关报告进行估测,该公司单一用户的价值为0.85美元,用户的总价值为2975万美元。

模型中的a系数表示被评估公司的模型估算结果与公允价值之间的比值[3]。a系数的取值可以根据同类公司a值的计算平均值,数据采集结果见表1(单位:亿美元)。

根据上表求出a系数的平均值为0.65,0.65即为公司的修正系数,因此可以计算出公司的价值为9.87亿美元,这一结果与Facebook收购Instagram公司的10亿美元报价十分接近。

三、互联网初创公司估值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初创公司的估值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只要创业者可以说服投资人,其估值就存在合理性。

以B2B互联网公司为例,在估值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有:1.公司目前的用户数量,单用户的价值;2.所在细分市场的规模和发展前景预期;3.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程度和目前所处的地位;4.创始人和团队的能力;5.自身模式的盈利预期和获利能力。

互联网初创公司要准确估值是非常困难的,通过定量化的共识求得公司的估值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通常需要找出一个可比公司,然后跟企业的创立成本、下一步需要的投资做对比[4]。

四、结束语

修正的DEVA模型可以在实际中满足互联网初创公司估值方面的技术需要,但在估值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市场的变化特点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特点,该模型也并不是万能的,需要结合互联网公司本身的实际状况,对其进行观察和改进。

参考文献:

[1]李中阳.互联网初创公司的估值方法浅谈[J].社会学杂志,2015(25):72-73.

[2]沈乐.战略管理理论在初创公司估值中的应用研究[D].四川大学,2015,26(1):25.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2

初创企业一般是指处于业务起步阶段的、规模较小的新设企业。通常,由于企业刚成立,在经营管理、收入效益等各个方面都无法与成熟企业相比,许多初创企业的创业者甚至只有一个想法或一个计划,并且普遍缺乏持续的资金支持。不过不少初创企业一旦获得融资,极有可能得到快速发展,为投资人创造出高额的回报。为培养创新精神,发展中小企业,不少国家的政府机构都会为特定的初创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或信用支持。除了政府部门的支持外,私人基金对初创企业的资金、技术以及管理支持也很大,并且占据了主导地位。

初创企业估值必要性分析

初创企业一般账面资产不多,有些甚至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即使有些初创企业已经开始赢利,但在业务取得稳健发展之前,其财务指标仍不甚理想。创业者一般都会积极地向潜在的投资人游说,以期望获得资金支持。对初创企业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无论是对初创企业,还是对投资人来说,都至关重要。从初创企业的角度,合理的估值有助于引起投资人注意,有助于制定和实施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机制;从投资人的角度,合理的估值是其投资决策的依据,并且影响其兼并、收购、出售等后续的投资性经营活动,有时投资人也会出于税务等因素的考虑而进行投资。投资人在考虑是否给初创企业提供财务支持时,通常会依据独立的评估报告来决定是否投资以及投资的规模大小。因此,如何合理地评估其合理价值是投资人、创业者都比较关心的一个现实问题。

初创企业传统估值方法介绍及评价

(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估值和判断的基础,按资产的成本构成,以现行市价为标准来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基本思路是一项资产的价格不应高于重新建造或购买具有相同功能资产的成本,否则买方将会选择后者。

首先,重置成本法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从目前大多数案例来看,在兼并、收购、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资产抵押贷款、经济担保等情况下使用较为普遍。但在应用过程中,作为一种相对静态的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更多反映的是企业的历史状况和现有状况,而无法准确反映企业未来的动态发展状况。其次,重置成本法假定初创企业的价值等同于已使用的资金总和,而没有考虑初创企业的无形价值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再次,重置成本法一般都没有考虑初创企业中人力资本的价值,而这对初创企业来说,却是较为重要的一个价值因素。所以,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初创企业进行资产评估会低估其合理的价值。

(二)市场法

市场法以活跃、公平的市场存在为前提,通过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交易资产作为参照物,将参照物与评估对象进行对比分析、调整差异,最后修正参照物已交易价格,得出评估价值。为达到估值的正确性,市场法要挑选与初创企业处于同样或类似行业的可比参照上市公司,或在估值阶段有被收购的类似公司以进行比较。通过上市公司或并购交易中的各种定价依据,从市场得到的一个合理的定价乘数,然后利用该乘数并结合创业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计算出初创企业的价值。但是,如果初创企业财务指标不理想,则对估值计算的意义不大。

市场法参考相关公司的预测利润,并从中导出市场定价乘数,再对初创企业的预测利润运用定价乘数。但是,很多初创企业不能实现正的预测利润,运用定价乘数更多的是象征意义而不具有实践意义。此外,运用市场法对初创企业估值的另外一个难点是选取合适的参考公司。上市公司由于信息的公开性,以其为参考公司有方便的一面,但上市公司一般在收入和资产规模上已经比较成熟,而且经营更多样化,将初创企业的预测增长参考上市公司,会使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如果缺乏比较对象,市场法就难以有所作为。所以一般而言,市场法是不适用于对具有专用机器设备、大量无形资产,以及地区、环境等具有限制的初创企业的评估。

(三)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是着眼于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通过估算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立企业价值的方法。该方法以企业过去的历史经营情况为基础,考虑到企业所在的行业前景、未来的投入和产出、企业自身资源和能力、各类风险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因素进行预测。折现率可以为体现资金时间价值的无风险利率,或者是一定期限的借贷利率。现金流折现法的另一种计算形态是内部收益率法,即将内部收益率看作是折现率。投资人一般喜欢对初创企业采用内部收益率法来计算其投资的价值。投资人估计初创企业未来一定时间的净营运收入,然后在投资期内按一定的内部收益率折现后算出初创企业的目前价值,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其应该获得的股权比例。

现金流折现法是在对企业现有资产获利能力认同的基础上对初创企业未来价值的评估方法,可以认为是一种对初创企业动态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的主要缺点就是其对现金流量的估计和预测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必须对市场、产品、定价、竞争、管理、经济状况、利率等参数作出假定,其准确性也会因而减弱。

初创企业估值方法拓展

(一)实物期权法

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人们对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在内的多种估值方法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些方法在很多情况下对初创企业的估值不够合理,忽视了创业者、管理者根据环境变化而调整项目和企业运作的弹性。在现实情况下,创业者、管理者可以根据具体市场环境做出灵活决策,而成本重置法、市场法、现金流折现法等都不能反映这种灵活性的价值。于是有学者提出采用实物期权方法对初创企业进行估值。虽然期权定价理论在企业估值中还未被普遍接受,过多的限定和假设条件也限制了它的应用,但是这一方法为学者从另一角度来研究初创企业的估值问题提供了参考。 研究国内外的风险投资可以发现,对初创企业进行投资具有以下性质:其一,期权性质。投资人对初创企业的投资就像购买了一份期权,一旦初创企业成功将获得巨大收益,而如果初创企业失败,则损失就是投入的风险资本。其二,投资人虽然向初创企业投入资本而获得初创企业的一定股权,成为了初创企业的股东,但投资人的目的却并不是为了拥有初创企业,而是为了在初创企业增值后出售其所占的股权以获得投资收益。所以本质上,投资人仅将初创企业看成是一种商品,相当于以投入的资本作为期权费,购买了一份看跌期权,它赋予投资人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刻以某一价格出售该商品的权利。很多初创企业的价值实际上是一组选择权的价值,因此在评估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时,对其发展前景、人员配置,尤其是其拥有什么样的机会和选择权的分析论证,将是影响评估结果的关键。

期权估值方法的评价建立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同时该方法还需要对存在不确定性的各种主要选择权进行定量分析。在实际操作中可将初创企业进行分割,对其多项资产进行期权评估,然后再运用现金流折现法进行估价。当然,运用期权定价理论进行估值时,也需要注意其局限性,比如,如何确定初创企业究竟拥有哪些现实选择权,如何对现实选择权进行合理定价等等。另外,对构成初创企业价值重要因素的管理者管理能力、企业外部环境因素等也很难估算到位。

(二)风险资产法

除了期权法外,对不少投资人来说,投资初创企业虽可能获得高收益,但也具有很高的风险,初创企业经营失败的案例也不少。所以有人将初创企业当做是一种风险资产 (VaR),而采用风险资产法来评估其价值。风险评估方法采用线性代数方法量化模型中各主要风险因子,最后通过计算结果确定风险资本的价值。这其中比较有名的是美国的Santa Clara大学的Tebjee和Bruno教授提出的模型。他们根据调查投资人的习惯,总结出影响初创企业价值的四大类因素:产品市场吸引力、产品差异度、企业管理能力和对环境威胁的抵制能力。其中,对产品市场吸引力、产品差异度设定期望收益率,对企业管理能力和对环境威胁的抵制能力设定风险权数,制定出相关估值模型。当然,这样的估值方法需要经过不断的修正才能达到目标。但由于比较复杂,在量化和权重设置方面都没有普遍适用的方法,因此也仅是具有参考价值,而不宜完全采用。

初创企业估值方法选择及其完善

综上所述,对初创企业进行估值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企业的价值往往由多个部分所组成,不同业务收入或现金流对创业企业的价值可能有不同影响。如果不考虑初创企业的特殊性而随意套用各种估值方法,则有可能会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投资人都应该明白不同的估值方法具有不同侧重点和适用性。比如,在一个资金的卖方市场中,投资人会倾向于使用重置成本法,而在资本市场比较健全的环境下,市场法将是比较好的参照方法。现金流折现法适合具有稳定和可预测现金流的初创企业,而期权法和风险资产法都比较适合投资人内部对初创企业的预先估值。另外,考虑到初创企业的初创特点,以及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在对初创企业进行估值时,还必须在上述评估方法中增加或者补充以下四方面的考虑因素,才能更好地权衡初创企业的真正价值和风险。

第一,是否具有股权激励机制。许多初创企业都想招募或留住人才。但是,初创企业的有限资金不允许他们给现有或潜在的人才支付市场价的薪水。初创企业通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承诺股票期权的方式来弥补薪水的不足,以吸引和保留人才。一般而言,具有合理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的初创企业成功概率比较大。

第二,无形资产估值。初创企业的创业者具备一些特别的无形资产,相对容易评估的是创业者的专利、商标、商誉、著作权的价值;比较难以评估的是创业者的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等无形的管理技能。

第三,再融资需求。创业企业在每次再融资时价值将发生变化。如果在评估目前价值时忽略了今后再融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则初创企业在再次融资时,创业者会被认为经营不善,或者管理能力有限而影响对初创企业真实价值的确认。

第四,市场情况。市场情况主要关注市场上初创企业的竞争性和初创企业所在行业未来的发展情况。如果初创企业所在行业存在着激烈的竞争,那么该初创企业的发展就会比较困难,相应地,该初创企业的价值也会降低。同理,如果初创企业所在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不甚乐观,那么初创企业的投资价值也会被低估。这就是投资人一般会比较青睐投资于高科技类、非传统的初创企业的原因。

参考文献

1.丁亚明.创业企业估值的常用方法.科技创业(上海),2005(3)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3

一、引言

自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创业在解决我国现阶段就业问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来,政府部门出台各种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一般而言,企业在创立之初资金来源紧张,面临着较大的融资压力。在融资的过程中,企业价值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此时,如何合理地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便成为包括创业者在内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张宏霞和陈泉,2010)。创业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不确定性和风险较大,这些特征又使得创业企业在价值评估方面呈现出独特的特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在对这一领域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比较各种价值评估方法以期对初创企业价值评估提供借鉴意义。

二、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划分为三种类型:(1)市场比较法;(2)折现现金流法;(3)实物期权法。本文分别对三种类型具体的计算方法进行梳理和评价。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价值评估的过程中,为评估对象选择合理的参照对象之后,根据参照对象的市场价值和财务数据,结合评估对象的财务数据来推算评估对象的价值。这一过程可以用公式表述为:

代表评估价值乘数,其中代表参照对象的价值,代表参照对象的基础数据;

市场比较法的关键在于,现有的市场上必须存在和评估对象较为相似的参照对象,比如处于同一行业、发展阶段相似、经营风险较为接近等。在价值评估的实务中难找到理想的参照对象,即使存在较为接近的参照对象,考虑到其与评估对象特征上的差异,必须对公式(2)中的价值乘数进行修正,假设修正系数为,则评估对象的价值更正为:

式中除之外的其他参数与公式(2)含义相同。通过公式(3)可以看出市场比较法计算过程比较简单,评估对象价值的大小对价值乘数和修正系数非常敏感。廖成娟(2008)指出可以使用参照对象的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市售率(市场价值/销售收入)作为价值乘数的变量,但并未考虑修正系数对最终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而张宏霞和陈泉(2010)使用具体的算例表明,修正系数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非常显著并给出了修正系数计算的具体过程。

2.折现现金流法

Gebhardt, Lee and Swaminathan (2001)和Chen et al(2003)认为公司权益的市场价值等于当前权益的账面价值与未来异常盈余的现值之和。采用折现现金流法估计创业企业的价值时,由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对估价模型的内在假设进行修正,从而导致模型参数设定有所变化。Gebhardt, Lee and Swaminathan (2001) 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上给出了估价模型的具体形式:

代表期初净资产;

代表预期净资产回报率;

代表折现率;

代表均衡的行业净资产收益率;

代表预期股利支付率。

在公式(4)中,取,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三年里,可以根据财务预算数据估计预期净资产回报率;随后的九年时间里,假设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线性收敛于一个均衡的行业净资产收益率,该行业净资产收益率用行业过去10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的中值估计。在随后的期间里,假设收益率稳定在均衡的行业净资产收益率。

折现现金流法是建立在资产价值等于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基础上的,理论基础充分。从公式(4)可以看出,该模型的应用较市场比较法复杂,但折现现金流法解决了市场比较法当中难于确定合理参照对象的问题。创业企业业务的不稳定性,以及较高的经营风险,导致是的合理预测未来收益的难度很大,这一特点极大的限制了该方法在创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陈伟鸿和王会龙,2006)。

3.实物期权法

Kester(1984)证明企业相当部分的市场价值是由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选择权所决定的,这些选择权可以被视为各种各样的期权。当创业企业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如果市场反应良好,则投资者可以追加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这项权利可以视为看涨期权;如果市场反应较差,投资者可以提前结束项目,此时该项权利可以被视为看跌期权。田增瑞和司春林(2006)论述了创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内嵌期权的价值,并通过分阶段投资的创业企业包含的期权价值进行了估计,估价过程通过考虑期权价值对折现率的调整实现。张宏霞和陈泉(2010)在对高科技创业企业进行估价的过程中,以修正市盈率估价方法为基础,将创业企业未来增长机会视为欧式期权,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估计期权价值并对初始估计结果进行修正,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区间。此外,蒙特卡洛模拟的方法进一步证实了估计结果的合理性。周孝华、唐莉和陈娅莉(2009)在分析传统的修正市盈率法和折现现金流法在创业企业价值评估局限性的基础上,主张采用期权估价的方法对折现现金流法进行修正。在估计企业未来增长机会价值的过程中,采用美式期权的估价方法。

针对创业企业未来增长中所包含的期权性质(美式期权或欧式期权),学者们并无统一的结论,因而会对期权价值评估中模型的采用带来分歧。Cox, Ross and Rubinstein(1979)提出的二叉树定价模型在期权估价过程中不会受到期权性质的限制,很好地回避了学者们对期权性质的争论,为实践中对创业企业内嵌期权价值的估计提供了很好的方法。王会龙(2006)采用经典的二叉树定价模型对特定的算例中内嵌期权的价值进行了估计。

三、结论

本文简单介绍了估计创业企业价值的三种方法,并对各个估计方法中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单独使用特定的方法都有可能导致估计结果中包含着较大的偏误,因此上述方法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估计结果的准确性。创业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其价值评估必然会展现出不同于成熟企业的特征,但无论如何,创业企业内嵌期权的价值必须得到合理的估计。

参考文献:

[1]张宏霞 陈泉:基于东软创投的风险投资公司价值评估研究. 经济与管理, 2010. 24(3): p. 67-71

[2]廖成娟:创业投资中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2): p. 25-26

[3]WR, G., Lee CMC, and S. B, Toward an Implied Cost of Capital.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2001. 39(1): p. 135-176

[4]KCW, C., Chen Z, and W. KCJ., Disclosur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Cost of Equity Capital: Evidence from Asia’s Emerging Markets. working paper, 2003: p. 44

[5]陈伟鸿 王会龙:基于ROA力法的创业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软科学, 2006. 20(2): p. 129-133

[6]Kester, W., Today's options for tomorrow's growth, i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84

[7]田增瑞 司春林: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与证券设计研究.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06. 18(1): p. 59-65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4

一、经济增加值(EVA)估值模型理论分析

(一)经济增加值(EVA)涵义及原理

经济增加值EVA(Economic Value Added)简单的定义是指在扣除资本成本之后剩余的利润,也就是经济学家长期称之为“剩余收入(Residual Income)”、“经济利润(Economic Profit)”或经济租金(Economic Rent)的概念。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基于的逻辑前提是,一个企业只有完成了价值创造过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投资者带来了财富,因此价值创造才是评估企业经营活动的正确指标,企业所有资本,其来源无论是股权资本,还是债务资本,都是有成本的,以至获取的捐赠资产也有机会成本,也就是说无论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都有其成本,只有企业创造的利润超过所有成本,包括股权和债务成本后的结余才是真正的价值创造,这就是EVA值,不同于会计利润,而是从税后净利润中经过一定的调整后再扣除所有的资本成本之后的经济利润值。它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目标公司的过去和现在是否创造了真正的价值,实现了对投资者高于资本成本的超额回报,如果EVA为正,说明公司在当期真正为股东创造了价值;EVA为负,表明公司减少了股东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当期会计净利润的上升未必就会使得EVA上升,有时反而下降,这就是说明经营者在表面上创造了当期会计利润的同时,实质上减少了股东的价值。

(二)经济增加值(EVA)的衡量

依据EVA原理,在计算EVA时,首先,要对企业税后营业净利润和投入资本的数据进行调整,纠正不同会计程序和处理方法对两者造成的扭曲;其次,调整后的税后营业净利润要扣除全部投入资本的成本,既要扣除债务资本成本,也要扣除权益资本成本以便反映企业为获得这些利润而使用资本的全部代价。根据Stern Stewart咨询公司的结论,要精确计算EVA需进行多达160多项的调整,所有这些调整都有利于改进对经营利润和资金的度量。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每个公司都要进行所有的这些调整,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只须进行5-10项需要的调整就可达到相当的准确程度。这些重要调整主要包括对损益的调整:R&D支出的调整;对战略性投资的调整;支出费用的调整;折旧与摊销的调整;商誉的调整等。经过上述各项调整后,就可以计算EVA定义下的NOPAT与资本总额了:

NOPAT=息前税后利润+少数股东损益+本年商誉摊销+递延税款贷方余额的增加+其他准本金余额的增加+研发和投资性营业费用+无回报的初始投资费用-研发和投资性营业费用在本年的摊销-无回报的初始投资在本年的摊销

资本总额=普通股股权+少数股东权益+递延税款贷方余额(借方余额则为负值)+累计商誉摊销+各种准备金(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研发和投资性营业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无回报的初始投资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在建工程+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EVA= NOPAT-资本总额*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得:企业价值=期初投资资本+预计经济增加值现值=期初投资资本+预测期经济增加值现值+后续期经济增加,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M=BV0+■■+■

其中:BV0为期初投资资本;n为预测期年数;r为资本成本(注:若评估股权价值,则折现率使用权益资本成本,若评估实体价值,则折现率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g为后续期稳定增长率。

二、经济增加值EVA应用案例――基于青岛海尔公司

(一)案例公司选取

本文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经济增加值EVA估价模型进行了应用分析。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青岛电冰箱总厂,于1993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青岛海尔属于国家一级企业,是海尔集团的龙头企业,主要经营有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以及洗碗机、燃气灶等其他一些小家电产品,其中空调器和电冰箱的销售份额分别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0%和30%以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自发行股票至今,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公司将一如继往地以创中国的世界名牌为已任,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保持高速稳定的发展,给投资者以满意的业绩回报。

(二)青岛海尔有限公司EVA计算

按照EVA估价模型的要求,采用如下步骤计算了青岛海尔有限公司EVA:

(1)计算历史EVA。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会计调整项目、注意事项以及调整原则,结合青岛海尔的实际情况,对实际发生的各项跌价准备金、减值准备进行调整。首先计算了税后经营业利润和资本总额,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其次计算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如表(3)所示。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权益资本=资本总额一债务资本。权益资本成本为R=Rf+β*(Rm-Rf)=1.98%+0.886*0.08=9.07%。在此基础上计算得出青岛海尔有限公司历史EVA,如表(4)所示。

(2)预测青岛海尔有限公司未来5年的EVA。历史资料为2005年至2009年的资料,预测期是5年,从2010年至2014年,永续增长期是2015年及以后的年份。

第一,相关项目预测。普通股股权在2007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到2008年增长趋势有所回落,但从2009年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5年至2009年平均增长率为12.02%,本文以平均值为未来普通股股权的增长率,以2009年数额8752239043元为基准数。(2)少数股东权益2005年至2009年平均增长率为23.02%,本文以平均值为未来少数股东权益的增长率,以2009年数额1031505559元为基准数。坏账准备金由于坏账准备金大致趋势是增长的,2005年至2009年平均增长率为13.19%,本文以平均值为未来坏账准备金的增长率,以2009年数额66723366 元为基准数。存货跌价准备金根据表中的数据,由于存货跌价准备金没有具体的规律可循,所以用2005年至2009年的平均数23404492.5 元作为未来各年的存货跌价准备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表中的数据,每年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都相同一般较为固定,所以按照2009年的金额12650000元作为未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在建工程虽然在建工程总的趋势是递增的,由于2005年数据与之后的数据差异很大,而后四年的整张趋势平稳,因此以后四年的平均增长率为25.31%作为未来的增长率,以2009年数额261913760元作为基准数。短期借款的变化趋势是不明显,所以以2005年至2009年的短期借款平均数125425000元为基准,以4%即当前通胀率为增长率。)长期借款根据资料没有固定的规律可循,所以以2008的长期借款金额79400000元为基准,每年预计的增长率为4%,大体上应等于当前通胀利率水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根据资料没有固定的规律可循,以2009年金额39800000元为基准,以后每年预计的增长率为4%,大体上应等于当今的通胀率水平。金融资产总体趋势为增长的,2005年至2009年之间的平均增长率为76.94%,假定以2009年金额5282453463元作为基准值,以后每年预计的增长率为80%(包括通过膨胀率)。利润总额虽然利润总额总的趋势是增加的,平均增长率53.61%,考虑到我国当今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以及通货膨胀(现在的通胀率大约为4%等因素的影响,以2009年的利润总额元为基数,预测每年的增长率为56%。净利润在2005年至2009年当中总的趋势是递增的,但2007年较2006年有大幅度的增加,其他三年的平均增长率33.82%,考虑到我国当今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以及通货膨胀(现在的通胀率大约为4%)等因素的影响,以2009年的净利润1374608129 元为基数,预测今后每年的增长36%。平均所得税率按2005年年至2009年之间的平均值19.12%计算。

第二,计算青岛海尔未来EVA。计算未来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和未来资本总额表(5)和表(6)所示。计算未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表(7)所示。其中未来权益资本成本为:R=Rf+β*(Rm-Rf)=5.91%+0.95*11.77%=17.10%。计算海尔预测期EVA,表(8)所示。

(三)海尔公司的企业价值评估

通过以上对未来EVA的计算,假设在2014年青岛海尔将进入永续增长阶段,公司的加权资本成本将保持2014年时的水平不变,永续增长率将保持在5%的水平上,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预测期及后续期EVA的现值如表(9)所示。由此得出海尔企业价值=期初投资成本+预测期EVA现值+后续期EVA现值= 5593844758+41005317496=4659916225

4。海尔公司截止现在的股本数为1338518770,根据计算出的EVA可知其每股价值为34.18。海尔2010年11月26日收盘价为26.6元/股,市值为350.83亿元。预测价值为465.99162254亿元,高于公司市值31.03%,由此得出结论海尔股票价值被低估。图(1)是青岛海尔自2003年以来的月K线图。可以看出青岛海尔公司的股价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验证了其市值被低估结果。

三、结论

通过EVA估价模型对青岛海尔的价值评估,比较其结果与市值,可以看出,运用EVA估价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价值评估是比较有效的。EVA估价模型更注重评估的过程,它的很多数据来源于会计报表,并且进行了多项科学的调整,使之能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价值,从而可以为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以及公司决策者进行兼并重组决策提供很好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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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斯蒂芬・佩因曼:《财务报表分析与定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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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斯蒂芬・罗斯:《公司理财》,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

[9]汪平:《基于价值的企业管理》,《会计研究》2005年第8期。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5

企业股份制改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整体改制,一种是整体变更。

整体改制是将非公司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注销,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原企业的延续。这种情况下,若为国有企业,必须要进行评估,并经过相应级别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确认,按评估结果进行调帐;非国有企业,可以选择是否调账,但调账后视同新设股份公司,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整体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虽然公司性质不同,但在法律主体上是同一法人主体的自然延续,不是法人主体的变更。这种情况下,不能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调账。

二、调账、建账时间

中小企业改制,一般要经过股东会批准同意,如果是国有企业,还需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目前是相应级别的国资委)批准。经批准后,还要经过资产评估、验资等程序,最终取得营业执照。建账基准日理论上应以公司设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为准,在实务操作中,一般以次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

公司验资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验资报告日到营业执照的颁发日还有一段时间。从法律的角度看,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才算正式成立,才能建账。但从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可以将建账时间提前至验资报告日。

首先,公司验资时,资本金已到位,所有的资产、负债已完成交接手续,能开始独立经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以建新账开始核算。

其次,验资日至营业执照颁发日之间的经营损益,应全部由新公司承担,在完成验资后建账,可以更好地体现改制后公司的经营情况。

再次,尚在持续经营中的经济实体,各项资产、负债和损益都会不断变化,离评估时间越长,建账调账的难度越大,将建账时间提前,可以更快更好地实现过渡,减少账务调整的压力和困难。

三、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设立日期间发生的损益的归属和处理

由于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设立日都处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中,评估基准日所确认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净资产数额都会发生相应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从验资日到公司设立日之间的损益,应由新公司承担。在实务操作中,由评估基准日至验资日期间的损益,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其中经营亏损的部分,应由发起人补足,否则在验资时,折价入股的净资产不足将导致注册资本不实;经营收益的部分,可由各方协商,经股东大会批准,由原股东享有或由新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相应记入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

四、企业改制的账务处理方法

改制企业按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调账,二是建新账。

调账是在原有会计账的基础上,将所有审计、评估相关事项调整入账,调整后作为新公司账簿记录的期初数。调账的方法将使会计记录有延续性,体现改制过程对各科目的影响,但在评估基准日后由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很多评估调整事项都会发生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以旧账为基础进行调账处理,既要考虑评估增减值的影响,又要考虑期间经营损益的影响,具体操作起来较复杂,会增加较大工作量。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评估日与建账日距离时间较短的企业。

建新账是放弃旧账,根据审计、评估、验资报告的相关内容,作为建立新账套的基础依据,并据以确定期初数。改制企业应根据现有的账面值,结合评估、验资的结果,作为新公司的报表期初数,并据以登记入账;同时封存旧账套,将新旧两个账套之间的过渡关系及账务处理依据留存即可。

五、建新账具体操作中的难点

1、存货

由于企业存货的周转速度较快,评估基准日的存货,在建账日可能已经投入生产或对外销售,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影响因素的结果已反映到评估基准日后的经营损益中。建新账时应具体分析每项存货评估增减值的影响因素是否存在,并根据建账日结存的存货情况,逐项或按比例确认评估金额,评估金额与账面余额的差异作为期间损益处理。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入账,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按评估确认的重置价值作为原值入账,重置价值与评估净值的差异作为累计折旧入账。另一种是按固定资产的评估净值作为原值入账。以上两种方法入账以后均要按剩余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

按原值与折旧入账,可以真实体现与资产新旧程度有关的信息,反映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按净值直接入账,可以体现设新账的理念,将公司视为一个新成立的经济体,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不体现已计提的折旧。

在实务操作中可根据公司具体固定资产的类别和数量、单价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入账方法,但建议保存原有的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及使用年限、已提折旧等信息,以便管理。

3、往来款项

建新账时对于往来款项应直接按评估后的金额入账。如果发现评估日与建账日间往来款项实际收支的情况证明评估值不准确,应根据重要性水平,作为期间损益处理或是由债权债务各方对差异金额重新进行认定处理。一般来说,往来款项评估值不准确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评估基准日后事项的影响,因此,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差异都应处理在期间损益。

在建账日未调整的往来款项原账面记录应做备查账登记,未收回的债权仍然可以继续催收,甚至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

六、评估增值的涉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其补充通告的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不确认为已实现所得缴纳所得税。资产评估增值,可相应调整账户,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

1.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6

这种方法要求绝对不要投资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由于天使投资家投资时的企业价值与退出时的企业价值决定了天使投资家的获利,当退出时企业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时的企业定价越高,天使投资家的收益就越低,当其超过500万时,就很难获得可观的利润。

2 博克斯法

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根据公式来估值:即一个好的创意100万;一个好的盈利模式100万;优秀的管理团队100万~200万;优秀的董事会100万;巨大的产品前景100万;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600万。

3 三分法

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4 200万-500万标准法

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过于绝对。

5 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

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由传统的200万~500万增加到200万~1000万。

6 市盈率法

主要是在预测初创企业未来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市盈率来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从而确定投资额。市盈率就是股票价格相当于每股收益的倍数,

7 实现现金流贴现法

根据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收益率,算出企业的现值作为企业的评估价值。这种方法考虑了时间与风险因素,但不足之处是天使投资家必须具有相应的财务知识,并且这种方法对要很晚才能产生正现金流的企业来说不够客观。

8 倍数法

用企业的某一关键项目的价值乘以一个按行业标准确定的倍数,即得到企业的价值。

9 风险投资家专用评估法

这种方法综合了倍数法与实体现金流贴现法两者的特点。具体做法:

(1)用倍数法估算出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价值。如5年后价值2500万;(2)决定你的年投资收益率,算出你的投资在相应年份的价值。如你要求50%的收益率,投资了10万,5年后的终值就是75.9万;(3)现在用你投资的终值除以企业5年后的价值就得到你所应该拥有的企业的股份,75.9÷2500=3%。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如果对企业未来价值估算准确,对企业的评估就很准确,但是其不足之处是比较复杂,需要较多时间。

10 经济附加值模型

表示一个企业扣除资本成本后的资本收益,即该企业的资本收益和资本成本之间的差。站在股东的角度,一个企业只有在其资本收益超过为获取该收益所投入的资本的全部成本时才能为企业的股东带来收益。这种估值方法从资本成本,收益的角度来考虑企业价值,能够有效体现出天使投资家的资本权益收益,一直很受职业评估者的推崇。

11实质CEO法

是指天使投资家通过为企业提供各种管理等非财务支持以获得企业的一定股权,这种天使投资家实际履行着企业首席执行官的智能,故称之为实质CEO法。

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天使投资家只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没有任何财务方面的风险。而且由于持有公司的股份,天使投资家往往被视为与创业者的利益一致而得到信任。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天使投资家对企业管理介入很深,介入之前,天使投资家应对企业和创业者做更多的了解工作。

12 创业企业顾问法

和实质CEO法很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天使投资家对企业介入没有那么深,提供支持没有那么多,相应的天使投资家所获得的股权也较低。这种方法更适合于企业尚未有多大发展,风险比较大时。

13 风险投资前评估法

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天使投资家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却不立即要求公司的股权,也不立即要求对公司估值。这种方法避免了任何关于企业价值、投资条款的谈判,不足之处是天使投资家无法确定最终的结果如何。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7

1 引言

公司价值的评估由于其评估过程复杂性、评估项目多样性和评估环境易变性,难以使用单一的模型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因此成为长期以来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目前,已有中外学者建立了多种公司价值的评估模型,这些模型的立足点各不相同,得出的结论也并不一致。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它们赋予公司不同的意义,以不同的价值体系作为衡量标准。例如:对于投资者来说,公司的价值表现为公司能为投资者带来的投资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公司的现金分红,可能是公司股权的转售价值,也可能是该公司为投资者拥有的其他公司带来的协同效应,因此投资者更加注重公司在其投资期内的价值;对于并购者来说,公司价值表现为将处于相同竞争地位的公司排挤出市场可以获得的利润增加值,因此并购者更加注重公司所在行业的同类公司价值;对于破产者来说,公司价值表现为现有资本的变现值,它往往低于公司的真实价值。不同角度的评估对应不同的评估模型,具体分类见表1。

2公司价值评估理论与模型发展综述

公司价值评估理论最早发展于西方主流经济思想对各类资产的价值评估,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艾尔文·费雪提出的资本价值理论。1906 年费雪在《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中完整论述了资本与收入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为现代公司价值评估理论奠定了基石。1907年,费雪在《利息率》中分析了利息率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并且进一步研究了资本收入和资本价值的关系,初步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资本价值评估框架。1938 年,威廉姆斯(john burr williams) 在博士论文《投资价值理论》中首次提出了折现现金流量的概念, 开创了内在价值论的先河,从此折现现金流量法(dcf)得以广泛应用。威廉姆斯的重要贡献表现在: 一是给出了股利折现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ddm),这是许多衍生的现值评估模型的基础;二是把股利看作现金流量。1958 年莫迪格利安尼和米勒不仅对公司价值和价值评估方法做出确切的定义,而且还阐述了投资、融资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

但是,由于资本价值评估思想与实践脱节,很难应用于实践之中,受到公司产权交易实践的极大挑战。早期评估理论虽然开拓性地指出未来收入的折现是价值的基础,但是表述并不严谨。首先,未来收入的概念模糊。在会计计量和会计登录中,当期收入反映的是会计年度的收入而不是资本收入在整个存续期的实际分布。其次,将利息率作为折现率存在明显不足。利息率作为折现率体现了对资金时间成本的计量,但是未来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仅仅考虑对当期消费推迟的补偿而不考虑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补偿,等于遗漏了需要补偿的主要方面。因此,1952 年,哈里·马克维茨(harry markowitz)建立了现代资产组合管理理论,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约翰·林特纳(john lintner)与简·莫辛(jan mossin)将其发展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模型包含了风险分类和风险测度的重要思想,是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一个突破性发展。capm 模型在理论界得到高度评价,但是就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而言,该理论假定风险是外生变量,在缺少完善市场的情况下,评估过程无法进行。而缺少市场评价的非上市公司、新上市公司和单一投资项目的风险测度实际上都是模拟市场评价的推算,缺乏可信度。1956 年,美国学者沃尔特(j.e.walter)尝试把公司价值与公司盈利、股利发放比率、再投资收益率以及市场基准收益率联系起来,提出相应的价值评估公式。沃尔特将盈利看作公司价值之源,将再投资收益率超过市场基准收益率看作是公司价值成长之本。1958 年,莫迪格利安尼(modigliani) 和米勒(miller)发表了《资本成本、公司理财与投资理论》,对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次系统地将不确定性引入到公司价值评估理论体系之中,精辟论述了公司价值与公司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创立了现代公司价值评估理论。1961 年,米勒和莫迪格利安尼发表了《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价格》,对股利政策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mm 股利无关论。认为在完全市场的假设下公司的价值与股利政策无关。1963 年,他们对mm定理的适用性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存在公司所得税状态下的公司估价模型,为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推广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入20 世纪70 年代,出现了由经济货币化向经济金融化过渡的趋势。投资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获利水平不是取决于公司在以往时期里所获得的收益,而是取决于公司在未来时期里可能获得的收益(现金流量),“购买股票就是购买公司的未来”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公司价值并不仅仅是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 而是按贡献原则与变现原则混合产生的公司价值。1982 年,美国人stern 与stewart 合伙成立思腾思特(stern & steward) 财务咨询公司,随后推出反映公司资本成本和资本效益的经济附加值( eva) 指标。eva方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为基础,表示的是一个公司扣除资本成本后的资本收益。

而这之后发展起来的期权定价理论为公司价值评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所谓期权,是赋予其持有者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时间以前,按照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项资产的权利的契约。伴随着20 世纪90 年代的新经济浪潮,经济金融化、全球化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迅速发展,公司价值评估技术也面临着新挑战。如何对潜在的、尚未列入规划的公司价值增加值进行合理的估价,成为公司价值评估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受b-s模型的启发,myers (1977) 最早提出与金融期权相对应的概念——实物期权(real option),开始将期权思想和方法应用于金融市场以外的实物资产投资与管理领域。沿用实物期权的思想,迪克西特(dixit) 与平迪克(pindyck) 指出,公司价值应该是由经营资产价值与投资机会的价值两部分组成。平迪克(pindyck ,1988) 在连续时间模型下研究了投资的时间选择性对投资机会和投资决策的影响,分析了投资项目的价值独立于投资支出时的决策问题,指出项目价值的不确定性使决策者倾向于延迟投资以获取更多的信息。迪克西特(dixit,1997)指出,若投资项目的价值是不确定的,立即投资丧失了等待选择权,存在着投资机会成本问题。timothy a.luehrman(1998)认为,一个投资项目的现金流所创造的利润应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增长机会的选择。这种增长机会可以被看作是实物资产的看涨期权,这一期权的执行价格是获得这项资产的未来投资,到期时期权的价值依赖于资产未来价值和投资者是否执行这一期权,即投资者拥有一种权利,可以一定的价格取得或出售一项实物资产。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非金融) 资产领域的延伸,在高新技术公司、网络公司迅猛发展,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即时选择非常重要的情况下,期权估价技术显示出了独到的作用。与一般公司相比,高科技公司的强大生命力在于它们具备及时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同时也具备充分利用机遇的实力。要么不成功,丧失初始投资,要么获得巨大成功,获得极高的报酬率,这种状况与期权定价所适用的条件非常吻合。运用实物期权方法对高科技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那么这种潜在的、但随时可能变成现实的获利机遇就会构成公司价值的一部分,即期权总价值中的“时间价值”。 3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相对于其他评估模型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根据上文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可以导出不同的公司价值理论,对应的各种模型都存在其优势和弊端,在使用时必须根据公司所处的环境和估值目的性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模型。具体来说,在并购公司时,对于公司价值的评估多采用与市场对照的方法,通过将其他相似的公司市值进行直接或间接调整后作为收购公司价值评估依据的方法,给出一个相对公平的评估流程;在清算公司时,则更多地注重公司内可变现资产的价值,对于一些无形资产和未来收益忽略不计;在投资公司时,由于公司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战略不同,面对的市场风险和利润流形式也不相同,因此衡量是否应该对一家公司进行投资以及对投资回报率的估计都建立在采用何种角度和方法对公司价值进行估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并购的价值也可使用公司投资的估价模型进行计算。

在表1中,列出了多种适用于投资期的模型,其中的资产估价模型,是以公司的历史成本为依据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一种沉没成本,与公司创造未来收益的能力相关性不大,仅对于公司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无法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和行业特点。而且会计政策的弹性使得管理层很容易操纵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这种模型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将一个公司有机整体割裂开来,对某项资产脱离出整体单独评价,其成本价格和它给公司整体带来的边际收益相差甚远。因此,这种方法得到的评估结果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价值,充其量只能作为价值参照,提供评估价值的底线。

经济增加值法从计算上来说更进了一步,然而在运用时也存在着一个两难问题, 那就是eva指标一旦建立就不能随意更改,但是公司的经营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用不变的指标对变化的公司进行评估,很容易造成结果的不准确。另外,eva法在一定程度上仍依赖于收入实现和费用的确定,很难识别报表中的虚假成分。

相对的,基于现金流量模型则较为适用于公司经营项目有着稳定的现金流,风险小,资产变现能力强的公司。对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例如市盈率模型,在证券市场上有的股票特别是高科技股的市盈率相当高,用市盈率法来判断,这些公司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它们的价值区域。因此,这种方法只是一种粗略算法,不可泛用。

基于相同原理构造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公司价值评估中虽然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是仍然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公司价值的动态变化没有得到很好的反映。公司时刻处于变动的经营环境中,内外部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公司价值的波动,使公司价值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而这种变化反映在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就会呈现出一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情况。但是目前广泛运用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上没有考虑这种情况,而是将公司的价值固定在某一时点,看作是静态的。尤其是对于影响公司价值的财务杠杆、资本成本、现金流量等参数的波动没有进行考虑,对于现金流量的预测是依赖一种线性关系,对于资本成本的确定是基于目前的资本结构和市场盈利状况, 对于参数的变化没有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因此,它不适用于当前不产生现金流,近期内也不会产生现金流,但却有潜力创造价值的公司。例如对于初创期的公司,该类公司的现金流量往往表现为负值,但这些公司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具有优势,如人才优势、资源优势等,它们往往具有一定的价值,而且未来的潜在增值能力也很强,遗憾的是依靠目前的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无法正确反映其潜在价值。

实物期权模型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问题。将一个公司的投资项目理解为若干个实物期权的组合,为我们利用现代期权理论来正确估算投资项目的价值提供了可能性。实物期权可用于对投资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及对市场盈利机会的发掘。公司投资是一项具有不确定性特征的投资活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会产生很大影响。将实物期权理论运用到投资中,解释投资的现象和本质,运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投资的价值,对投资方在恰当的时机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以及对投资后的公司进行管理都有重要的意义。为科学合理地评估这种价值,引入实物期权的概念:首先,投资的目的在于赢得其在未来获取巨大收益的机会,而不是期望当前就盈利,因此公司进行投资决策时,着重考虑的是投资行为将为其带来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获取先进技术以及进入新业务领域的权利。公司做出投资决策时,就拥有了看涨期权,有可能在将来获得由投资带来的巨大收益。其次,投资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的风险如协同效应、市场前景等都将对投资的收益产生较大影响。收益的不确定性越大,用收益的期望值代替收益产生的误差越大,则实物期权的价值就越大。第三,投资后的投资机会不一定会马上消失,它可以延迟。公司可在一定时期内等待观察,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决定最佳的投资时间,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减小投资风险。第四,投资决策是很灵活的。由于实物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因此期权持有者可以灵活地选择在有利于自己的条件下行使权利,也可以在不利于自己的条件下选择放弃行权。在延迟期内投资方可在被投资方形势不佳的情况下中止投资,从而减少损失;在投资后的经营期内,投资方也可以选择出售被投资公司。实物期权对公司投资战略的制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公司实施投资可能是执行期权的行为,也可能是创造期权的行为。然而,投资公司不同于普通的投资,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有其自身的特点。目标公司的价值除了自身的公平价值以外,还应该包括目标公司对于投资公司的附加价值。

下面根据dixit,pindyck(1994)在《investment under uncertainty》一书中提出的对实物期权应用于投资决策的理论模型构造模型(见表2)。

dp(t)=α1p(t)dt+σ1p(t)dz1(t)(1)

di(t)=α2i(t)dt+σ2i(t)dz2(t)(2)

该模型不仅考虑了投资面对的不确定性对价格的影响,而且将其对成本的影响也纳入考虑范围。由于变动的相互影响,二维的绝对变动必须降低到一维的相对变动,因此根据式(1)~式(3)可得式(4)。其中p作为投资的自由边界,代表了项目的投资价值等于等待价值的边界值,其直观意义见图1。在数学上p这个斜率值有着标准的期权价值乘数含义。当风险增加时,p增加,等待的区域增加,投资的区域减小。这样,该模型很好地将市场风险、公司未来价值、投资可行性联系起来,给出量化的解析解,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工具,尤其适合评估高风险公司的价值。

4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局限性和相关操作建议

虽然期权定价模型是公司定价研究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突破,但也有其局限性。期权定价公式包含着较为严格的假设条件,如标的资产收益率服从维纳过程,其方差在期权有效期内保持不变等。但现实中公司的投资项目收益特征难以完全符合该假设条件,尤其是在对标的资产收益率方差的测定上。另外在公司价值评估中包含有多种期权,如等待期权、可转换期权等,若要使评估出的价值更为精确,只有全面考虑各种期权,这无疑增加了应用难度。

鉴于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这种局限性,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实物期权理论不是适应于所有的投资项目。首先,期权定价理论是建立在可以运用标的资产和无风险借贷资产构造等价资产组合的前提之上的。对于上市股票的期权,这一点是成立的。但当标的资产是没有交易的实物时,期权定价理论成立的条件并不充分,这意味着风险中性原理对许多实物资产来说是不合适的。其次,期权定价模型的另一个假设条件是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是连续的,即没有价格突变。但是针对多数公司投资项目而言,这个条件并不满足。如果这个假设条件与实际不符,则模型将会低估公司并购项目的真实价值。因此,具有以下特点的投资项目应用实物期权理论更有意义,即投资项目可能带来的未来收入很大;具有可观的盈利空间;并购项目持续的时间较长,并且预期可得到一些信息,如市场需求、竞争者行为等以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

第二,缺乏实物期权定价所需的价格信息。公司投资中实物期权的非交易性必然导致价格信息的缺乏。我们无法直接通过市场获得应用实物期权定价模型所需的输入信息,如标的资产的价格及波动性,而且不像金融期权那样可以用期权市场的实际价格信息检验定价结果的合理性。

第三,存在其他影响公司投资实物期权价值的因素。实物期权不完全等同于标准的金融期权,它还有着自身的一些特殊性,既需要定性分析又需要定量分析,而且其中一些定量指标的估计是比较困难和复杂的,其估计的准确性也会直接影响决策的正确与否。

第四,实物期权的概念尚不普及,评价结果不为人们所接受。实物期权的概念毕竟是在20 世纪80 年代以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对它的研究和讨论更多的还局限于学术界,实践中的应用还很有限。很多投资公司的决策者对此都不熟悉甚至一无所知,实物期权的模型就更加难以理解,因此用实物期权定价方法估算出的投资项目价值往往让他们难以接受,这也限制了实物期权方法的应用。和所有理论模型一样,基于实物期权的评估模型在实际应用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因为理论模型中参数的假设条件都比较严格,而公司投资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业务,在此过程中不一定能完全满足假设条件。我国对实物期权在公司投资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上述问题还有待探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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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8

现代评估业形成于19世纪五六十年代,马歇尔提出和发展了包括根据收益折现确定价值等许多广泛应用在现代评估理论中的概念。后来随着评估理论与价值理论分开,现代评估理论的基础逐渐形成。20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必须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企业股东的基本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由于这种产权交易的需要,企业价值评估应运而生,开始成为一项专门的评估活动。五十年代以后,企业兼并、重组、出售等产权交易活动日益增多,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经济金融化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对企业风险和收益的界定、度量以及对企业价值的衡量,就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也有人将评估方法分为四类:(1)利用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2)加总企业发行在外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来评估企业价值;(3)通过与价值已知的可比企业进行比较评估企业价值;(4)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得出企业价值。

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在我国出现在20世纪八十年代末,企业价值评估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价值评估越来越受到关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

(一)成本法。成本法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它仅从历史投入角度考虑企业价值,没有从资产的实际效率和企业运行效率角度考虑,这就导致无论效益好坏,同类企业只要原始投资额相等,则企业价值评估值一致,有时效益差的企业评估值还会高于效益好的企业评估值。成本法容易造成企业资产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之间的脱节以及不考虑资产整体效应的弊端,因此这种方法在国外较少采用。但是,考虑我国国有企业效益比较低,非经营性资产所占比重还很大等实际情况,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二)市场法。市场法主要有市盈率乘数法、市净率乘数法和收入乘数法,最常用方法是市盈率乘数法,它的基本方法是:从证券交易市场中找出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按公司其收益值计算出替代市盈率,乘以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率,推算出企业的市场价值。运用市盈率乘数法评估企业,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要有行业部门齐全且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我国的上市公司在股权设置、股权结构等方面还有许多特殊因素,市场发育也不尽完善。因此,在短期内国内企业整体评估还不宜采用市盈率乘数法,但可以作为辅助方法,或作为粗略估算方法。

(三)收益法。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常用的方法是贴现现金流量法。其重要概念:

1、企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资产创造的自由现金流是在一段时期内由以资产为基础的营业活动或投资活动创造的。不包括与企业筹资活动有关的收入与支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自由现金流为:

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与摊销-经营营运资本增加-资本支出

2、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是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和长期负债所构成的投资成本,以及投资资本所需求的回报率,经加权平均计算来获得企业价值评估所需折现率的一种数学模型。其公式为:

Ki=Rf+β×(Rm-Rf)

其中,Ki:权益资本成本;Rm:平均股票的要求收益率;Rf:无风险报酬率;β:股票平均收益率/市场平均收益率。

三、期权定价模型及其应用

期权理论与实践是近30年来金融和财务学最重要的一项新发展。1973年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首次进行有组织的规范化交易,后来期权交易发展迅速,并成为最活跃的衍生金融工具之一。期权最先出现在金融领域,现在被更广泛地应用于投资评价。

(一)期权定价模型。期权是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其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一时间按固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种资产的权利。期权定价理论重点考虑了选择权所创造的价值,在企业价值评估之中可以很好地应用。它克服了传统的贴现现金流量法的缺点,在传统评估方法适用的情况下,期权定价估价法也可以很好地应用。期权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随着1973年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的提出得到高速发展。Black-Scholes模型如下:

C0=S0[N(d1)]-PV(X)[N(d2)]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9

这是一起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移交海南省公安厅侦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海口市新创基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林川涉嫌合同诈骗1.05亿元。

此案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审查,8月2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林川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林川不服,提出上诉。

联手港商收煤矿

1998年,正是海南投资极度降温的时候。

年仅37岁,家住北京市海淀区恩济花园的海南文昌人林川,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北京某部门企业局副局长宋生(化名)。在一次聊天时宋生说,香港新世界公司在国内的投资太单一,全是房地产,应该投资能源煤矿行业。谁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林川便盯上了煤炭项目。得知山西大同市有一个煤炭项目后,并通过朋友了解到新世界公司有经营煤炭项目的意向,林川顿时来了灵感,认为发大财的机会终于来了。

是年7月,为了与新世界公司合作,他让其在海口市的胞弟林东标利用虚假银行存折复印件,在海口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海口市新创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新创基公司),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林川为显示公司实力,日后与港商以实物出资合作经营煤矿业务。1998年11月22日,海口新创基公司以69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大同燕庄煤炭集运站的全部股权,不料,精明过人的林川却在日后与港商的合作中向对方虚报收购价为8500万元。

一切准备就绪,就待与港商洽谈合作事宜。

1998年12月的一天,林川以海口新创基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和宋生找到驻北京市京广中心的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总经理陈永德和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符史圣。

4人见面后,很快谈起实质性的话题,林川说,我们在大同有几个煤矿和煤台,你们有没有兴趣收购?如今,经营煤炭业务能赚大钱。听了林川、宋生的介绍,这可乐坏了陈永德、符史圣。

出于对林川的信任,加之当时公司也有意对资源类项目进行投资,于是,陈永德、符史圣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了香港新世界集团公司总裁,总裁听后满口答应。

很快,陈永德和符史圣决定与新创基公司合作收购,并经营大同煤炭项目。双方约定,由新世界公司提供收购资金,新创基公司在山西大同市收购煤站、煤矿资产。新创基公司以收购的煤站煤矿资金按收购价原价出资,与新世界基建公司成立合作公司共同经营煤炭业务。

过了几天,双方再次约定,双方在海口新创基公司此前以8500万元收购的大同燕庄煤炭集运站项目基础上联合成立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为1.4亿元,其中包括资产投资8500万元、机械设备投资500万元和营运资金5000万元。这样,海口新创基公司仅以6900万元收购的煤站却堂而皇之地以该煤站所有权作价8500万元投入合作企业。如此,居心叵测的林川只是牛刀小试,便从中获利1600万元。

1998年12月19日,新世界基建公司与新创基公司在海口市琼苑宾馆签订了合作合同,双方约定,合作成立大同新世界优质煤公司经营煤矿业务。新煤公司投资总额14000万元,注册资本5600万元,其中新世界公司出资2856万元,占51%,海口新创公司出资2744万元,占49%。1999年1月11日大同新世界优质煤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登记成立。

故伎重演骗亿元

一次骗局得手,林川并没有回心转意,而是又谋划着更大的骗局。

1999年4月10日,林川通过宋生及北京某部驻大同矿区李臣(化名)等人联系,又在大同地区找矿主们联系收购煤矿事宜。因当时煤炭的行情不好,很多矿主急盼出售,这样,林川很快便通过李臣的关系,联系上了潘家窑、辛堡子、印子沟、油饼沟四家煤矿。经过初步谈判后,宋生将初步谈判结果向林川汇报说,这四家煤矿的要价为3000多万元。

林川听后。一脸不悦地说:“价格高了,能压就压低,不然,我们就赚不了多少钱。”后来,宋生继续与煤矿老板谈判,到了1999年5月中旬,谈判终于有了结果,以潘家窑、油饼沟等4家煤矿总价2680万元成交。

林川闻听大喜,事不宜迟,他立即委托宋生与四家煤矿矿主正式签订煤矿转让合同。分别收购价格为:潘家窑煤矿940万元,印子沟煤矿410万元,辛堡子煤矿750万元,油饼沟煤矿580万元,加上先前收购的大同燕庄煤炭集运站6900万元,总收购价为9580万元。

凭借收购的这几家煤矿,在生意场上打拼了多年的林川,足以做出大文章来。

林川认为,既然这次低价收购了煤矿,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方面又是资金雄厚,且没有派人参与,多报几千万或上亿元,只要用钱封死宋生、李臣他们的嘴,也只是天知地知。恐怕也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

“钱在周转中升值,人在冒险中发财。”林川认为这是个真理。

几天后,林川找到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总经理陈永德和董事符史圣,向他俩详细汇报了收购煤矿的全过程,林川说,在大同又收购了潘家窑煤矿,印子沟煤矿、辛堡子煤矿和先前收购的大同燕庄煤站,总共收购价是19500万元,其中,一个煤站收购价是8500万元。三个煤矿收购价是11000万元。

不难看出,林川不但隐瞒了实际收购煤矿煤站价格,虚报了1.05亿元。还隐瞒了收购油饼沟煤矿一事。事后查明,油饼沟煤矿被林川自己留用经营了。

然而,如此隐瞒虚报收购“三矿一站”1.05亿元的情况汇报,使陈永德、符史圣二人深信不疑。

当林川汇报完收购煤矿及价格后。陈永德、符史圣二人没有提出任何质疑,林川马上提出,收购“三矿一站”合同虽签,但现在煤矿转让价格天天在变,为了防止夜长梦多,你们耍尽快付款。

出于对林川的信任,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按请款要求所称的19500万元收购价给林川的海口新创基公司转款,总共转了19500万元(注:即以定金款之名转出)。

由于开始签订合作合同时,仅约定了煤站的合作项目,为使后来收购的三个煤矿也纳入合作项目,所以两家公司经商定,又于1999年6月30日签订了补充合同和补充章程,就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总额等内容进行了增加和扩大,合作公司投资总额增加为245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为9800万元,新创基公司出资的实物为“三矿一站”的全部资产,价值合计不低于19500万元人民币。签补充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将新创基公司收购的煤矿资产放进合作公司。

就这样,林川玩了出空手套白狼的把戏,便将

1.05亿元巨资收入了自己的公司。

资产评估竟造假

话说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与海口新创基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后,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则按照中外合作公司对实物出资的规定,要求海口新创基公司对其出资的三家煤矿一家煤站资产进行评估,并由国家正式资产评估事务部门出具评估报告。

闻听这一情况,一时间林川坐立不安,他思忖,莫非是陈永德、符史圣听到了什么风声?无论如何“三矿一站”资产的评估报告。必须是19500万元。绝对不能在评估这一关键性环节上出现丝毫的破绽。不然,不但费尽心机得来的巨额资产会化为乌有,弄不好还会惹来官司受牢狱之灾,他越想越害怕。

林川下定决心后,很快找来他的好友宋生,讲了此次“三矿一站”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只见林川一反常态十分严肃地加重口气说:“此次对‘三矿一站’资产评估的报告非同小可,你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通过何种方式,找哪路神仙,一定尽快拿出‘三矿一站’资产评估价格19500万元的评估报告来。但切记,无论找什么人来办,必须办得干净利落,不留任何后遗症,同时要切记两个字保密。绝不能对外人泄露丝毫的内情。这件事事关你我命运,只许成功,而不能失败。”

接受任务后,宋生按林川的安排叫来海口新创基公司财务人员、林川的同学李江和李臣,叮嘱他俩去落实这件事。让他们必须以19500万元的价格去评估“三矿一站”的资产。

时值2000年3月,李臣、李江两人来到大同市找到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吴忠、副所长郝思文二人,将宋生的评估要求告诉他们,让他们将“三矿一站”的资产评估为19500万元,经协商后,吴忠和郝思文同意按此要求来评估“三矿一站”资产。

达成协议后的一天,林川打电话告诉李江,让他将“三矿一站”的全部资料立即拿到大同市金税宾馆李臣房间,交给李臣。就这样海口新创基公司李江向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提供了相关的资料。没过几天,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便拿出评估报告初稿,初稿的评估值达不到海口新创基公司要求的19500万元。于是李江、李臣他俩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宋生。

宋生气急败坏地说,告诉精正评估事务所,必须按19500万元价值评估。怎么办?由他们去想办法!

李臣无奈之下,又找到吴忠和郝思文,将宋生的意图再次告诉他们,说只能按19500万元的评估值进行评估,不然是过不了关的。此后不久,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完全按照宋生的交代作出煤站整体资产评估为8500万元,三家煤矿的整体资产评估合计为1.1亿元的评估报告书。

最终实现了林川要求的“三矿一站”评估价值19500万元的愿望。

就这样,林川拿着这样一份与先前向陈永德、符史圣汇报及收购“三矿一站”价格分文不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交到了陈、符二人手中,之后,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和海口新创基公司按此份评估报告对出资资产进行了确认,并以评估报告为据将“三矿一站”资产195007元安排入账。

骗到尽头是末路

正当林川为自己拥有的巨额资产而得意之际,他却忘记了中国那句“百密一疏”的古语。

5年后2005年4月,林川诈骗合作公司巨资一事,最终败露了,曾任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总经理的陈永德,无意中得知当年林川收购煤矿煤站的真实价格仅为9000万元,而并非是19500万元。

对此,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负责人与林川多次交涉无果,2007年10月16日,最终一纸控告材料飞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接着,本案线索移交海南省公安厅侦办。

接到案件线索,海南警方紧急研究案情之后,于2008年7月11日立案侦查,是年9月18日林川被刑事拘留,10月25日被批准逮捕。海南警方迅速调集干警组成两个侦查小组,一路赶赴北京,调查此案件线索的来龙去脉;另一路直奔山西大同市实地侦查海口新创基公司收购“三矿一站”的前因后果和整个收购过程的细枝末节,以及那份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

为防止涉案公司及相关人员串供毁证,办案人员先从控告方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内部查起,获取有关证据。侦查中,新世界基建公司财会人员李江说,2000年4月下旬,海口新创基公司给我传真“一站三矿”的资产评估报告,我看后觉得这份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不当,存在问题,并向另一位财会人员作了反映。

香港新世界基建公司原总经理陈永德证实:“当年,海口新创基公司在大同收购‘三矿一站’的价格19500万元是林川向我们汇报的,事后,又经过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也是这个价格。因此就以评估报告为依据予以确认了。直到2005年4月,我们才知道了真实的收购价是90007元,收购价与评估相差1.05亿元,也就是说我公司被海口新创基公司骗去了1.05亿元。这份评估报是怎样出笼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林川一伙精心设计和暗里策划的,百分之百存在大问题。”

再查发现,大同被收购的三家煤矿一家煤站的财务账册及银行往来账事项显示:海口新创基公司收购“三矿一站”的真实价格一目了然。具体是,燕庄煤站6900万元,辛堡子煤矿7507元,潘家窑煤矿940万元,印子沟煤矿4107元,共计是90007元。

办案人员由此断定,资产评估报告肯定是虚假的。办案人员迅速赶到大同市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找到所长吴忠和副所长郝思文。

两人在询问中承认:“那份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方法不符合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所出具的评估报告都不真实,都虚增了可采量和评估值,评估提供的材料主要有采矿许可证、地质报告、收购合同等。评估报告是按照海口新创基公司的要求作出的,不然他们不认可。”

随后,该案移交海口市检察院审查。2010年8月2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收购煤站、煤矿价格的真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人民币105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初创公司价值评估例10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企业价值评估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极其重要,能够帮助管理当局有效改善经营决策。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投资分析、战略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经理人员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合适与否对企业价值判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类别、原理及使用范围

1.成本法

(1)原理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适用范围

原则上说,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具体而言,除单项资产和特殊用途资产外,对于那些不易计算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及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可用此法进行评估。

2.市场法

(1)原理

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

(2)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评估业务。只要满足市场法的3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运用市场法。但下列情况不宜采用市场法:(1)因资产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质特殊,很少在公开市场出售,以致没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如专用机器设备,或无法重置的特殊设备都不宜采用市场法;(2)对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而言,因其具有保密性、不确定性及不可重复性等特点,所以其交易价格资料往往不对外公开,评估人员无法收集其价格资料,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

3.收益法

(1)原理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2)适用范围

一般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或者能够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者无法重置的特殊资产的评估活动,如企业整体参与的股份经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兼并、重组、分立、合并均可以采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单独计算收益的房地产、无形资产也可以应用此法。

(二)不同评估方法的选择

1.符合以下条件的评估项目一般选择成本法:

a.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b.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

c.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

d.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复制的。被评估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

2.符合以下条件的评估项目一般选择市场法:

a.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b.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c.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个,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3.符合以下条件的评估项目一般选择收益法:

a.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其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

b.资产的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

c.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三)高科技企业特点及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1.高科技企业的特点

(1)高科技企业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远远大于有形资产,而无形资产的评估对有形资产较为困难。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高科技企业主要以技术、专利、商誉、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等无形资产为价值核心,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有形资产与实物资产。同时,由于其自身的不可复制性以及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评估成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重点。

(2)高科技企业在市场中很难找到具有可比性的企业。由于高科技千差万别,一般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环境及市场都相当且可比的企业,这会给评估师利用可比企业信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带来更大的难度。

(3)高科技企业的收入确认方面还存在问题。由于高科技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特殊性可能导致账面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从而在评估时对企业历史或现有的收入进行确认增加了难度。

(4)高科技企业的不确定性太大,对风险缺乏有效测量,难以估计企业的未来收益,即使进行估计,主观因素也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也是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一个重要特点。

2.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

(1)采用期权定价法对初创期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初创企业资产基本不能够产生现金流量,完全由专利或专有技术期权组成是期权定价法应用的特例。初创期企业往往是没有取得销售收入或销售收入比例很小的企业,净现金流量为负,以单一的技术及产品为主,可采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评估。

(2)取得一定销售收入、但净现金流不一定为正的企业,可将研发费用资本化,采用净利润法评估

在一般的会计处理中,自创无形资产研发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列支,在形成无形资产之前不作资本化处理。高科技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科研机构、持续投入等)是企业获利能力延续保证。研发费用应视为为取得未来收益所进行的投资,将其作为长期投资,直接进行资本化,在适当的年限内摊销,计算出当期净利润,这样有利于估测企业利润增长趋势。

(3)对实现净现金流为正、较为成熟的高科技企业,净现金流贴现法仍是较为适用的

净现金流贴现法符合资产经营中不断追加投资和回收投资的动态过程,比较真实的模拟企业在未来经营中收益的实现途径和过程。该方法对于净现金流为负的企业评估误差较大。

3.降低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主要途径

(1)根据高科技企业所处阶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2)对高科技企业估值模型进行修正如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调整、利用收入指标如价格销售比模型、修正的市盈率模型等。

二、DCF估值方法讲解

(一)DCF估值方法简介

DCF估值方法又叫做现金流贴现模型,是由美国西北大学阿尔弗雷德・拉巴波特于1986年提出,目前应用极为广泛。现金流贴现法原理是通过评估未来的现金流和其风险,并把风险评估纳入分析,然后找到现金流的现存价值,来完成现金流贴现法。

(二)DCF估值模型的建立

该模型是依据未来收益折现法建立的。模型公式为:

V=Ci/(1+r)i + Cj×(1+g)/(r-g)/ (1+r)j (i=1,2,3……n,j=n)

其中,V 是企业的评估价值,Ci为公司第i年自由现金流量,r为预定折现率,g为公司的永续增长率。r是由加权平均资本即WACC确定,g是根据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Ci根据公司的财务预测数据确定。

1.r的确定

r=WACC=KiWi+KeWe

其中Ki 、Ke分别为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Wi 、We分别为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在公司长期资本结构中的比率。

(1)Wi、We的确定

Wi=有息债务/(有息债务+公司所有者权益)

We=公司所有者权益/(有息债务+公司所有者权益)

(2)Ki的确定

Ki= Kd×(1-T),其中T为企业所得税税率,Kd为债务的税前成本。

Kd=KdlWdl+KdsWds,其中Kdl、Kds分别为长、短期债务的资本成本,Wdl、Wds分别为长、短期债务占的比重。

(3)Ke的确定

Ke=Rf +β×(Rm-Rf),其中Rf为市场无风险收益率,Rm为市场预期收益率,β为某一股票的系统风险系数,β系数值为所考察股票的收益与整个市场股票组合M收益的协方差和M收益的方差之比,整个股票市场收益的β值等于1。

如果某一股票的β系数大于1,表示其收益的波动幅度大于整个市场收益的波动幅度,因而其风险也大于整个市场的风险水平;如果它的β值小于1,表示其收益的波动幅度小于市场收益的波动幅度,风险水平也低于整个市场的风险水平。

2.g的确定

g为公司的永续增长率,在稳定状态下,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与永续增长率是相同的。根据竞争均衡理论,后续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大体等于宏观经济的名义增长率。如果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宏观经济的增长率大多在2%-6%之间。

3.自由现金流量Ci的确定

Ci=净利润Ci1+折旧Ci2+摊销Ci3+利息Ci4-资本支出Ci5-净营运资本增加额Ci6

利润表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编制的,因此在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要加上计算净利润时已扣除但实际上并没有资金流出的折旧、摊销;财务费用一般为债务利息,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它减少了净利润,而不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以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应当从净利润中加回;资本支出是投资厂房、机器设备等耐用品所需的支出,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要扣除;净营运资本增加额是公司增加的投资,在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要扣除。

(三)DCF估值模型构架图

(四)附录 相关参数确定依据

1.Rf一般采用相对应期限国债的收益来估计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

2.Rm一般采用证券市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β=COV(Ri,Rm)/σ2(Rm),其中COV(Ri,Rm)为股票i的收益率Ri与市场组合收益率Rm的协方差,σ2(Rm)为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COV(Ri,Rm)=E{[Ri- E(Ri)]*[Rm- E(Rm)]}, σ2(Rm)= E{[Rm- E(Rm)]2}。

参考文献:

[1] 单炳亮.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J].当代经济科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