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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市场风险分析模板(10篇)

时间:2023-05-23 16:37:34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1

传统的寿险产品兼具储蓄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因此除了寻求保障的动机外,投保人在购买寿险产品时,往往会将其同对应的银行储蓄产品相比较。寿险产品的流动性比储蓄产品低,提前退保可能会造成损失;另外由于寿险产品定价的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相比往往存在利差,且具有刚性一旦确定以后不会轻易调整,特别是保单售出后在保障期内内涵的预定利率更是固定不变。

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的国家,随着基准利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而频繁进行调整,导致市场利率或银行利率的波动加剧时,就会直接影响寿险产品的相对价值,提高或降低投保人购买寿险产品的机会成本,进而影响投保人的行为。

1、低预定利率和高市场利率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超过产品预定利率幅度较大,形成高利差益,就会使寿险产品的相对价格过高,从而抑制潜在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造成寿险公司的承保业务萎缩。而且一旦市场利率的上升超过一定的极限,使得因选择退保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小于投资其他高利率金融产品可获得的机会收益,则现实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会选择暂停缴纳续期保费,甚至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贷款。如果退保或贷款量过大,导致寿险公司流动性不足,被迫出售长期资产套现或借入短期资金,会使得寿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发展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倒退。

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市场利率上升时期,大量保单持有人用人寿保单作抵押进行贷款,然后将贷款再投资于高利率的金融工具套利。从1965-1974年,美国保单贷款占寿险公司资产从4.8%一直上升到8.7%,造成现金流出现持续净流出的现象。

2、高预定利率和利差损

相对于低预定利率引起的退保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因市场利率大幅下调,寿险公司产品出现预定利率高于实际利率的利差倒挂风险,对寿险公司持续经营带来的负面冲击更为强烈。

一方面由于利率降低,使得按原预定利率所预计的未来应收保费的贴现值,将小于未来预定给付的贴现值,从而使寿险公司产生不良负债;另一方面,在现行的寿险监管体制下,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存在相当大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比例资金只能集中于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市场利率特别是货币市场利率下降会引起这部分资产收益率下调,资产价值缩水。

由于利率下降引发的利差损风险在世界各国的保险市场上曾经有过突出的表现。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随着银行利率和国债利率逐步上涨,日本许多寿险公司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为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而不计成本地推出高预定利率的储蓄型保单,包括储蓄性比较强的趸交养老保险和个人年金保险产品,这些利率敏感性产品的预定利率从1976年的5%左右一路攀升到1985年的6.25%。(见表1)

其后,日本经济陷入结构性的衰退之中,利率水平逐步回落,1999年起实行零利率政策,投资收益率迅速降低,此前寿险业积聚的巨额利差风险充分显现:一方面,市场利率的下跌使得高预定利率保单未来给付的压力增大,另一方面,为了兑现高预定利率的承诺,许多寿险公司不得不投资于有价证券和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以期提高投资收益和弥补利差亏损。1986年10月至1996年10月间的10年内,日本各寿险公司平均投资股票达33.87%。但是,伴随着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日经指数从1989年的38915点一路下跌,至2001年的10542点,寿险公司的投资标的大多形成不良资产。受到资产和负债两方面的压力,利差损随着时间推移越滚越大,最后以"日本生命"、"东京生命"为代表的七家寿险公司出现严重的偿付能力危机,相继倒闭破产。

3、我国寿险业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困境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我国寿险业开始起步发展,其规模扩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市场利率的促动而实现的。1993年至1999年底进入快速扩张阶段,终生寿险、定期寿险、两全寿险等传统产品悉数出现,并形成规模。而同一时期,我国利率市场化也逐步进入实践阶段,可以说我国寿险企业面临的利率定价风险也是在市场利率化进程不断深化中逐步形成的。

从1980年到1989年,市场利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从5.4%上升到11.34%),而这一段时期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基本都在6%-9%之间,明显低于银行存款利率(见表2),从而导致寿险需求减少,退保增多。从1990年到1996年间,利率出现了较大的波动,但仍高于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导致具有储蓄性质的养老保险、教育保险等产品需求下降。

从1996年5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连续8次下调存款利率,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从10.98%降至1.98%(见表3)。这期间,尽管保监会也对预定利率水平进行了相应地调整,但始终高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最高达到13%的水平。加之寿险公司之间不恰当的恶性竞争,使得储蓄型产品热卖,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一些寿险公司特别是中资寿险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利差损。这一阶段我国寿险公司面临的利差损困境同日本当初的情况极为相似,而且由于我国寿险业资金运用渠道更窄,我国寿险业利差损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远大于任何一家日本破产公司的比例。 高预定利率时期发展的寿险保单留下的利差损,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都难以弥补。据统计,1999年以前的保单每年新增的利差损额约20亿元,到2004年末累计利差损总额超过720亿元,占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

这两个阶段我国寿险业面临的定价风险主要是如何化解产品预定利率相对于市场利率的调整明显滞后,以及长期储蓄型保单定价利率具有刚性等问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巨额利差损可以逐渐通过死差益和费差益等途径弥补、化解。

然而自2004年10月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逐渐把调整存款利率这一货币政策工具作为一种基准利率来运用,发挥调控宏观经济,向市场传递政策信息的作用,而同时期我国保险监管部门确定的寿险定价预定利率(年复利2.5%)水平已近10年没有调整,面对上下波动的市场利率,寿险公司试图通过调整产品定价利率来规避利差风险的手段大大弱化,促使各寿险公司寻求新的对策。

例如从2004年10月开始的升息周期内,央行连续9次调高基准利率(其中存款基准利率8次),虽然升息后,之前积累的老保单利差损将得以降低,亏损减少,但却导致新的寿险产品实际价格升高,新单的投保需求萎缩。而且随着资本市场的活跃,出现投保人选择停缴续期保费甚至提前退保的现象。此外自2008年初以来,利率调整又开始进入降息的通道,寿险业又将面对利差损的局面。

可见,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基准利率的调节功能会越来越明显,其调节频率和调节幅度将逐步放开。相对而言大部分中资寿险公司的寿险产品由于条款固定化,并且受监管部门预定利率上限的约束,一方面对利率的敏感性很高,另一方面对利率波动的调整和适应又过于滞后,手段过于单一,只能被动地通过停售老产品、开发新产品,通过提高投资收益,降低费用水平等措施加以规避,效果往往欠佳。

我国寿险监管部门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决定采取一种长期内相对固定的预定利率政策,促使中资寿险公司从产品创新上寻求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对策。

二、利率风险下的产品创新机制

国外寿险产品的发展过程,是从单纯的保障型产品,发展到保障加储蓄型的产品,随后向保障和投资功能兼有的投资型寿险产品形态过渡,不断创新,以适应各种市场因素不断变化的需要。

所谓投资型寿险,是指在确保寿险所固有的保障功能的前提下,通过保险创新或嫁接组合使之具有投资功能的一种非传统型的寿险产品,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人寿保险。其主要特征是:预定利率较低,保险商品的价格较高;既有保障功能又有投资功能;投资回报不确定且波动;潜在风险大;具有投资选择权等。目前最主要产品形态是分红、万能和投资连接三大类创新投资型产品以及结合它们特点的混合型产品。

对于寿险公司而言,分红、万能和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各有优势,又各有缺陷,必须进一步改造和创新分红、万能和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结合他们的优势,提高保险公司抵御利率市场化波动的风险,增强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的功能。

首先,相对传统的寿险产品定价对利率波动的不敏感,导致保险公司产生较大利差损风险,新型的寿险产品对利率波动的敏感度较高,账户投资收益水平与市场利率的波动相挂钩,特别是投资连接型寿险产品,投资收益水平完全与市场投资行为挂钩,使得保险公司的利差损风险被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其中分红型产品和万能型产品由于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产品定价机制对市场利率波动的敏感程度相对较高;而投资连接型产品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其产品定价间接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即资本市场收益状况同市场利率存在反向的关系。

其次,在新型产品的定价理论方面,新型的投资型寿险产品设计采用较为流行的资产份额定价理论进行产品初始价格的确定。其中万能型产品已经完全引入资产份额定价理论的单独账户概念,进行保费的厘定和精算现值的利润测算。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尽管继续采用单独账户的管理模式,但其投资单位价值的概念已经接近于共同基金的单位净值,采用更为先进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期权定价模型(OPM)等理论进行产品定价。

再者,从定价策略上看,分红型保险产品采用的是低保证利率和低附加费用率的定价策略,净保费的厘定相对较高,毛保费则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万能型保险产品则由于采用了相对较高的保证利率和较高的附加管理费用率的定价策略,产品的定价相对于分红型产品处于较高的水平;投资连接型产品由于其特殊的产品特性,风险保费所占的比例很低,而附加费用率在新型寿险产品中是最高的。

尽管上述新型寿险产品在抵御市场利率波动风险方面具有较好的特性,但是都各有利弊。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结合这些产品的优势,运用资产份额定价方法,进行产品的混合创新,是广大中资寿险公司不错的选择。

三、应对市场利率风险的建议和对策

市场利率的波动对不同产品,特别是保障性和投资性产品定价水平的影响是不同的。为了规避利率风险,应对利率市场化对寿险产品定价机制的冲击,从监管部门到行业主体特别是广大中资寿险公司必须采取有效的举措。

首先从外部监管层面看,需要尽快放松对寿险产品定价的价格管制,研究如何解决2.5%预定利率上限这个法定限制,采用更加灵活的固定上限加一定浮动比例的浮动预定利率制,使得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市场的利率水平和自身的投资收益水平确定合理的预定利率,并且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增强保险公司抵御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

其次,在现有产品定价策略上,大力发展保障型险种、降低储蓄型险种比例。对储蓄型产品而言,费差和死差基本不产生盈利,而利差因素对资金运用收益依赖比较大,其风险主要来自市场利率;而保障型产品由于只支付死亡或意外伤害的赔款给付,盈亏来自死差,同利差关系不大则可以缓解利率风险的困扰。

最后,结合目前国际上较为成熟的产品定价理论和方法,大力创新开发各种利率敏感型的新型寿险产品(例如累计式分红保险产品、新型的资产连接型保险产品等),探索在现有固定预定利率的监管体系下,将传统的固定预定利率的寿险产品转化为新型利率弹性类的产品。这不仅需要继续大力发展现有的分红、万能、投资连接等新型利率敏感型产品,而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这类产品的预定利率弹性,进行产品创新,使不同期限的寿险产品能够以金融市场上相应期限的长期市场利率作为参照,实现预定定价利率的真正市场化。

参考文献:

[1]小藤康夫:《寿险危机的本质》日本东洋经济出版,2001年版。

[2]魏迎宁主编:《人身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年版。

[3] 魏迎宁主编:《人寿保险费率市场化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保险规章制度汇编(2003)》,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保险规章制度汇编(2005)》,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6] 王:《论寿险产品的利率风险管理》,保险研究,2002年第2期。

[7] 杨晓灵:《投资型寿险产品的发展研究》,保险研究,2002年第10期。

[8] 张佳楠:《中资寿险公司利率风险分析与防范》,保险研究,2005年第4期。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2

2.创立公司的策略分析

2.1对温控疲劳仪市场进行全面的供需调查与分析

市场调查是市场分析的基础,通过市场调查,系统的收集、分析市场情报,预测市场的发展趋势。市场调查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发现和寻求疲劳仪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发掘温控疲劳仪新产品和现有温控疲劳仪产品的新用途等。在分析疲劳仪产品需求市场时,首先要了解我们的需求对象是谁,然后再展开全面的调查。可以通过资料搜索或者咨询相关行业人士确定产品的需求行业。其次要对需求行业进行分类,这样更便于接下来的统计调查。调查方面可以通过电话调查或者实地访问,在本次创业中,我们同样采取了电话调查和实地访问的方式确定了各温控疲劳仪需求行业的产品需求量,这样保证了调查的合理性与准确性。调查供给情况同样也是咨询了许多疲劳仪销售厂家的产品数量与种类,这样能更好的与自身公司进行比较。进行调查之后,就要对调查的结果进行详细的分析与总结,总结出供需市场中各个行业的市场需求或者供给占比,从而得出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

2.2根据市场环境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战略

市场营销战略包括产品组合策略、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及促销策略。要确定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首先要了解整个市场环境。企业的战略分析应从宏观环境、中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全方位地进行分析,宏观环境分析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科学技术环境的分析;中观分析环境分析则是对企业所在的行业与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微观环境分析则是对企业的资源、能力、现状、文化等企业内部环境的分析。具体到行业竞争结构分析,美国哈佛大学迈克尔*波特教授在其所著的《竞争战略》―书中提出:任何一种行业都存在着五种竞争作用力,即:新进入者的威协、替代品的威协、用户议价能力、供应者议价能力和现在竞争对手的竞争,这就是波特的“五力模型”。在对疲劳仪市场环境分析之后,对公司进行明确的市场定位,STP即目标市场营销,是指企业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整体市场进行细分后,从中选择一个或者多个细分市场作为自身的目标市场,并针对目标市场进行市场定位。定位之后,再考虑着公司的具体情况一一制定公司的营销策略。

2.3根据公司的性质及人员需求确定公司的组织结构

因为国内目前销售的温控疲劳仪较少,所以公司主要经营自控式温度循环疲劳试验机的销售。考虑到这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并且主营业务也比较单一,员工的数量也比较少,但是责任分工明显,因此在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立上采用比较简单的直线职能制。公司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要分为三个职能部门,即营销部、财务部和综合办。其中营销部下面又有销售部、市场部和技术部,综合办管理人事部和行政部。各个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又互相帮助。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具有分工精细,责任清楚,各部门仅对自己应做的工作负责,效率较高,组织的稳定性较高等优点,适合新成立的公司。

2.4严谨的公司财务分析

决定公司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经济的可行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能够盈利,则可继续考虑项目进程,如果公司成立后无法获取利润,那就没有进行下去的必要了。既然要考虑盈利性,那就要核算出公司运营的成本以及预测收入,成本与收入的差即可判断盈利。疲劳仪公司运营的成本包括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前期的投资估算及融资信贷的财务费用、厂房租赁、以及仪器的研发、安装、升级维护等材料费用,共同构成了公司的成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产品和产品的收入。在这里我们对公司的前三年进行了财务分析,并根据每年的成本及收入,进行了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这是因为盈亏平衡分析得出盈亏平衡点,使决策的外部条件简单的表现出来,可以大致判断项目的抗风险能力,而敏感性分析能进一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2.5公司运营中必要的风险分析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3

(一)风险信息披露缺少指标

目前的风险信息披露缺少具体的指标特别是量化指标,信息披露只是分类进行且仅限于简单的文字描述。在调查中,对于主要风险进行披露,而对于一些隐含风险项目的披露一些企业则选择不披露。调查显示,“过度依赖单一产品或单一客户风险”、“重大投资风险”、“经营状况对外界条件的依赖风险”、“对重要原材料的依赖风险”、“现金流量不足或偿债风险”、 “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出现的频率较高;“重大经营变动风险”、 “募集资金投向风险”、“担保(或有负债)风险”和“环保风险”出现的频率较低。显然,这样的风险披露方法存在弊端:准则要求披露的单个信息项目界定的内容过多,如业务经营风险就涵盖了5个子项目,只要5个子项目中有一个进行披露,都算是业务经营风险披露已经进行了披露,而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公司经营状况的不同,对于其中的子项目披露往往采取避重就轻的披露,使信息使用者不能完整准确的知道实际的状况,其他类别的风险信息披露也有相同的问题存在。

(二)风险信息披露方式不明确

信息披露的方法仅限于模糊的文字描述,虽然信息披露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尽可能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非常少的公司主动定量披露可以定量披露的信息,更多的是描述性的定性披露,因此它们所披露的信息不充分,明显不利于投资者判断和进行投资决策,需要进一步明确各明细项目的风险信息披露方式,是定性描述或者定量分析。

(三)不重视隐含风险项目的信息披露

隐含风险信息对于企业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力资源信息日益成为企业披露风险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对于高科技公司居多的创业板,技术人员的流失风险对于公司是至关重要的。而实际中缺乏公司对人力资源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以及同期可比数据的揭示,缺乏对公司关于人力资源的政策以及对员工培训计划等内容的描述。而这些风险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有利于其全面的评价一个企业。再如物价变动影响的风险信息,在严重的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如果财务报表项目仍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计量,则严重歪曲了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我国目前的风险信息披露法律规范中并没有要求企业披露物价变动影响的信息。无形资产风险信息,我国目前允许确认进入财务报表内的无形资产,仍只限定在大家所熟悉的、可辨认的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非专利技术。而在知识经济时代里,大家所重视的顾客满意度、组织制度、供应链、策略管理等被认为可以创造公司价值的无形资产未包括在内。

(四)民间审计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审计可以降低投资者风险,审计质量不好,信息质量就不好,风险信息就更少披露,投资者就会有更大风险,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能够拉到订单,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如现金流量不足,或有负债风险等披露不足,或者加以粉饰,直接影响到审计的质量。民间审计的质量不过关,财务报告就很难客观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以上市公司的公告来判断一个公司的价值,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受到严重影响。

二、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逐步完善创业板风险信息披露规则

1.体现创业板特色,突出投资者关心的内容

根据投资者的需求,针对目前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不够深入、个别公司流于形式、有效信息含量低的问题,要求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从注重量化分析、增强分析的针对性、突出披露的重要性等方面强化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以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1)主要产品或服务研究开发的简要历程;

(2)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水平、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

(3)市场开发和拓展情况;

(4)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式等。

总之.创业板公司要对关系到公司的行业、技术、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问题及其风险作出完整披露,其目的是让投资者对公司上市前后的状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让投资者根据其承担风险的大小,选择要投资的公司。

2.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

(1)鼓励公司披露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各种关键业绩指标;

(2)要求公司在分析讨论核心优势、研发投入、风险因素时,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予以细化说明;

(3)要求公司在分析与讨论公司的外部环境、市场格局、风险因素等内容时,应充分结合其现阶段所面临的特定环境,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所从事的业务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

(4)要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应突出重要性,避免空泛、模板式的语言,以及过多披露与公司业务相关性很小、不重要的事项而掩盖重要信息,进一步强化体现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要求。

(二)提高披露人的整体素质

大力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人的整体素质,披露人是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对于风险信息比投资人有更大的知情程度,因此披露人的职业行为素质是保证风险信息披露规范化的重要方面。加强对披露人职业道德的培养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促使披露人加强学习,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披露人也应认真学习、并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际法规。

(三)加强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4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二、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证券监管理部门和证券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得以稳健发展和证券公司业务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们也看到,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距:

(一)科学风险管理理念的缺乏

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风险管理理念,对风险管理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不仅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从认识、衡量、评价到控制的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风险管理的科学认识,风险管理的经验是在惨痛教训中积累的,没有形成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二)组织架构上的差距

国外发达国家的各证券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构建了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完善。如美林公司的管理体系:一名公司副总裁具体分管公司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务,由其领导公司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和修订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程序,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评估和监控各种业务风险等。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风险与信用管理机构。而我国多数证券公司未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建立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未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亟待完善。

(三)管理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的证券公司对风险不仅能定性分析,而且能量化分析,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统计技术等手段来定量分析风险。对风险的定量分析不仅是证券公司自身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在中国,很少有证券公司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大多是仅凭经验判断风险,并以此进行定性分析。

(四)经营规模上的差距

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的现象。1998年全球十大证券公司平均资本(折合人民币,下同)为2334亿元,其中美林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分列一二位,资本规模分别为5618亿元、3448亿元。1999年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0余家,累计总股本为286.56亿元,平均每家股本只有3.184亿元。这样的规模难以适应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将面临较大风险的现状,更不要谈与国际证券公司竞争了。

三、风险防范与管理应对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从国外证券公司实践来看,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其认为业务的主要风险不是业务本身,而是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因此我们应不断地在整个证券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一方面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在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作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时刻警觉,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同时使风险管理策略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要。

(二)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为此,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一个正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此组织能确定风险监管流程;(2)审计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整体风险监管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3)确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由定量分析工具来支持;(4)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明确规定风险容忍程度,并且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以及现在和预期的市场条件相一致;(5)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三)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证券公司应当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形成组织严密并能适时对风险进行监控的综合风险管理和控制模型。如借鉴证监会国际组织“资本充足率”的框架和计量与管理风险的VaR(Value—at—Risk)模型,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风险管理技术(或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

证券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内控体系应该由三部分构成,即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1.风险评估:首先是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其次是整体风险评估。公司的整体风险最终都可能通过资产体现出来,因此,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资产风险进行测评。资产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有:(1)安全性指标:对外担保比例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0%;自营股票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自营债券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50%等。(2)流动性指标:流动资产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长期投资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30%。(3)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确定公司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风险控制:完善以一级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授权分责制度,加强决策的集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实行与个人责任密切联系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的制度,保持决策体系的新鲜和活力。

(1).经纪业务风险控制。公司要对营业网点合理安排,防止盲目扩张。建立和完善交易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操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营业部各项业务的交易流程。加强财务稽核和现场监督。

(2).承销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统一领导、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业务体制,在公司内部形成以专家评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承销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项目立项、策划、创新业务的咨询和评审;负责拟上报项目材料的评审。规范运作、严格自律、提高执业水准。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5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二、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证券监管理部门和证券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得以稳健发展和证券公司业务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们也看到,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距:

(一)科学风险管理理念的缺乏

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风险管理理念,对风险管理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不仅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从认识、衡量、评价到控制的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风险管理的科学认识,风险管理的经验是在惨痛教训中积累的,没有形成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二)组织架构上的差距

国外发达国家的各证券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构建了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完善。如美林公司的管理体系:一名公司副总裁具体分管公司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务,由其领导公司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和修订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程序,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评估和监控各种业务风险等。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风险与信用管理机构。而我国多数证券公司未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建立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未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亟待完善。

(三)管理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的证券公司对风险不仅能定性分析,而且能量化分析,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统计技术等手段来定量分析风险。对风险的定量分析不仅是证券公司自身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在中国,很少有证券公司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大多是仅凭经验判断风险,并以此进行定性分析。

(四)经营规模上的差距

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的现象。1998年全球十大证券公司平均资本(折合人民币,下同)为2334亿元,其中美林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分列一二位,资本规模分别为5618亿元、3448亿元。1999年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0余家,累计总股本为286.56亿元,平均每家股本只有3.184亿元。这样的规模难以适应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将面临较大风险的现状,更不要谈与国际证券公司竞争了。

三、风险防范与管理应对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从国外证券公司实践来看,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其认为业务的主要风险不是业务本身,而是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因此我们应不断地在整个证券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一方面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在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作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时刻警觉,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同时使风险管理策略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要。

(二)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为此,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一个正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此组织能确定风险监管流程;(2)审计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整体风险监管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3)确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由定量分析工具来支持;(4)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明确规定风险容忍程度,并且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以及现在和预期的市场条件相一致;(5)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三)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证券公司应当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形成组织严密并能适时对风险进行监控的综合风险管理和控制模型。如借鉴证监会国际组织“资本充足率”的框架和计量与管理风险的VaR(Value—at—Risk)模型,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风险管理技术(或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

证券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内控体系应该由三部分构成,即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1.风险评估:首先是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其次是整体风险评估。公司的整体风险最终都可能通过资产体现出来,因此,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资产风险进行测评。资产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有:(1)安全性指标:对外担保比例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0%;自营股票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自营债券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50%等。(2)流动性指标:流动资产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长期投资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30%。(3)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确定公司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风险控制:完善以一级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授权分责制度,加强决策的集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实行与个人责任密切联系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的制度,保持决策体系的新鲜和活力。

(1).经纪业务风险控制。公司要对营业网点合理安排,防止盲目扩张。建立和完善交易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操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营业部各项业务的交易流程。加强财务稽核和现场监督。

(2).承销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统一领导、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业务体制,在公司内部形成以专家评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承销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项目立项、策划、创新业务的咨询和评审;负责拟上报项目材料的评审。规范运作、严格自律、提高执业水准。

(3).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科学的决策系统。自营业务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研究部门、财务资金部门、风险控制小组、投资决策部门等共同参与完成。在这个决策系统中,投资决策部门是最高决策机构;研究部门对市场分析和投资品种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财务资金部门负责资金调拨、核算;风险小组对自营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自营资金的管理;加强自营队伍建设;公司总部对整个系统的资金运作、自营操作进行统一管理,充分利用资源,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6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二、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证券监管理部门和证券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得以稳健发展和证券公司业务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们也看到,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距:

(一)科学风险管理理念的缺乏

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风险管理理念,对风险管理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不仅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从认识、衡量、评价到控制的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风险管理的科学认识,风险管理的经验是在惨痛教训中积累的,没有形成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二)组织架构上的差距

国外发达国家的各证券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构建了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完善。如美林公司的管理体系:一名公司副总裁具体分管公司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务,由其领导公司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和修订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程序,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评估和监控各种业务风险等。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风险与信用管理机构。而我国多数证券公司未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建立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未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亟待完善。

(三)管理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的证券公司对风险不仅能定性分析,而且能量化分析,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统计技术等手段来定量分析风险。对风险的定量分析不仅是证券公司自身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在中国,很少有证券公司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大多是仅凭经验判断风险,并以此进行定性分析。

(四)经营规模上的差距

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的现象。1998年全球十大证券公司平均资本(折合人民币,下同)为2334亿元,其中美林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分列一二位,资本规模分别为5618亿元、3448亿元。1999年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0余家,累计总股本为286.56亿元,平均每家股本只有3.184亿元。这样的规模难以适应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将面临较大风险的现状,更不要谈与国际证券公司竞争了。

三、风险防范与管理应对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从国外证券公司实践来看,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其认为业务的主要风险不是业务本身,而是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因此我们应不断地在整个证券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一方面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在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作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时刻警觉,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同时使风险管理策略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要。

(二)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为此,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一个正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此组织能确定风险监管流程;(2)审计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整体风险监管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3)确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由定量分析工具来支持;(4)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明确规定风险容忍程度,并且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以及现在和预期的市场条件相一致;(5)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三)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证券公司应当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形成组织严密并能适时对风险进行监控的综合风险管理和控制模型。如借鉴证监会国际组织“资本充足率”的框架和计量与管理风险的VaR(Value—at—Risk)模型,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风险管理技术(或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

证券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内控体系应该由三部分构成,即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1.风险评估:首先是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其次是整体风险评估。公司的整体风险最终都可能通过资产体现出来,因此,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资产风险进行测评。资产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有:(1)安全性指标:对外担保比例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0%;自营股票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自营债券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50%等。(2)流动性指标:流动资产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长期投资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30%。(3)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确定公司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风险控制:完善以一级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授权分责制度,加强决策的集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实行与个人责任密切联系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的制度,保持决策体系的新鲜和活力。

(1).经纪业务风险控制。公司要对营业网点合理安排,防止盲目扩张。建立和完善交易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操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营业部各项业务的交易流程。加强财务稽核和现场监督。

(2).承销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统一领导、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业务体制,在公司内部形成以专家评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承销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项目立项、策划、创新业务的咨询和评审;负责拟上报项目材料的评审。规范运作、严格自律、提高执业水准。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7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二、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证券监管理部门和证券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得以稳健发展和证券公司业务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们也看到,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距:

(一)科学风险管理理念的缺乏

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风险管理理念,对风险管理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不仅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从认识、衡量、评价到控制的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风险管理的科学认识,风险管理的经验是在惨痛教训中积累的,没有形成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二)组织架构上的差距

国外发达国家的各证券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构建了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完善。如美林公司的管理体系:一名公司副总裁具体分管公司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务,由其领导公司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和修订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程序,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评估和监控各种业务风险等。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风险与信用管理机构。而我国多数证券公司未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建立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未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亟待完善。

(三)管理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的证券公司对风险不仅能定性分析,而且能量化分析,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统计技术等手段来定量分析风险。对风险的定量分析不仅是证券公司自身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在中国,很少有证券公司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大多是仅凭经验判断风险,并以此进行定性分析。

(四)经营规模上的差距

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的现象。1998年全球十大证券公司平均资本(折合人民币,下同)为2334亿元,其中美林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分列一二位,资本规模分别为5618亿元、3448亿元。1999年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0余家,累计总股本为286.56亿元,平均每家股本只有3.184亿元。这样的规模难以适应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将面临较大风险的现状,更不要谈与国际证券公司竞争了。

三、风险防范与管理应对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从国外证券公司实践来看,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其认为业务的主要风险不是业务本身,而是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因此我们应不断地在整个证券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一方面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在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作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时刻警觉,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同时使风险管理策略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要。

(二)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为此,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一个正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此组织能确定风险监管流程;(2)审计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整体风险监管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3)确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由定量分析工具来支持;(4)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明确规定风险容忍程度,并且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以及现在和预期的市场条件相一致;(5)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三)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证券公司应当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形成组织严密并能适时对风险进行监控的综合风险管理和控制模型。如借鉴证监会国际组织“资本充足率”的框架和计量与管理风险的VaR(Value—at—Risk)模型,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风险管理技术(或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

证券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内控体系应该由三部分构成,即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1.风险评估:首先是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其次是整体风险评估。公司的整体风险最终都可能通过资产体现出来,因此,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资产风险进行测评。资产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有:(1)安全性指标:对外担保比例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0%;自营股票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自营债券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50%等。(2)流动性指标:流动资产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长期投资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30%。(3)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确定公司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风险控制:完善以一级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授权分责制度,加强决策的集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实行与个人责任密切联系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的制度,保持决策体系的新鲜和活力。

(1).经纪业务风险控制。公司要对营业网点合理安排,防止盲目扩张。建立和完善交易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操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营业部各项业务的交易流程。加强财务稽核和现场监督。

(2).承销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统一领导、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业务体制,在公司内部形成以专家评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承销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项目立项、策划、创新业务的咨询和评审;负责拟上报项目材料的评审。规范运作、严格自律、提高执业水准。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8

关键词: 财务与会计处理;证券公司;风险管理

Key words: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treatment;security company;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9-0066-03

0 引言

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是指公司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账务管理出现偏差,致使公司存在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1]。自深圳特区证券公司开始试办以来,我国证券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金融市场上一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行业加大力度进行业务创新及转型,在监管层放松管制和鼓励创新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证券行业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活力,证券市场获得了迅速发展。证券行业业务范围不断扩宽,产品类型日益丰富,资产规模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不断增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证券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观念冲击、市场冲击、业务冲击、人才冲击和技术冲击,证券公司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快速发展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证券公司面临着诸多财务风险,比如净资本规模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收入结构不均衡,业务同质化严重,公司业绩很容易受股市行情影响等等。如果公司没有有效的识别财务风险并且采取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那么将极其不利于证券公司的健康规范发展。随着市场的透明化、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完善化及法规化、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证券公司必须积极应对证券行业的发展要求,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面对来自各方的危机。财务风险是一种很重要的不容忽视的风险,而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管理是财务风险管理基础,因此,如何规避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成为公司加强管理核心问题之一。

1 研究综述

在发达资本市场,在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已趋于成熟。我国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的发育还不是很成熟,在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相对较晚,尚处在理论探讨与经验借鉴的阶段。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研究开始重点关注于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刘恩禄、汤谷良(1989)第一次系统论述了财务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原因,探讨了企业该如何管理财务风险[2]。

一些学者对证券公司的风险来源、表现形式和特征等进行了相关研究。毕秋香等(2002)按照证券公司的风险来源以及风险的特征,将证券公司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划分为五大类,即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并且针对每一个风险的具体成因进行了归纳[3]。曾嵘(2006)根据证券公司的不同业务类型将风险主要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证券经纪业务风险、承销业务风险、自营业务风险和其他业务风险,同时具体研究了每项业务具体面临的各种风险,例如对于证券经纪业务风险而言,又可将其分为经营风险、操作风险、业务拓展风险和IT技术风险等[4]。

部分研究主要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角度研究其风险控制。陈共炎(2005)从会计控制的角度研究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问题。他首先分析了我国证券公司会计制度演进的状况,然后总结了影响我国证券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并结合一些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最后提出应当通过建立集中管理的财务制度提升证券公司会计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充分发挥会计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5]。冯玉明(2006)通过对上市公司2008年财务数据的实证分析,认为加强内部控制可以有效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6]。王学峰(2007)结合内部控制的国际惯例和中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必要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构成要素及控制目标、控制主体及层级、控制客体与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为我国证券公司构建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7]。张玺(2013)针对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的风险管理问题,提出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加强行业信用评级制度管理、建立健全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督机制[8]。段丽巧(2013)分析了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从财务内部控制环境、财务管理职务配置的优化等方面提出加强内部控制的对策[9]。

一些学者重点关注了证券公司财务风险,并对其特征进行研究,提出了切实可用的风险管理办法。许明波(2005)通过分析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和财务风险,设计了全面、系统、逻辑一致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指标框架及风险动态监测框架[10]。孟祥霞(2007)从理论研究角度出发,认为应注重基础理论,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研究,强化财务风险文化、风险管理教育和财务风险管理责任观[11]。俞邵峰(2013)对证券企业财务风险的界定与特征以及证券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展开分析与探讨,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加强证券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与管理的有效举措与建议[12]。

但是,相对于其他大多数企业而言,证券公司的数据很难获取,尤其是财务方面的数据,更是缺乏,这给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带来较大困难。证券公司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较少,而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是财务管理风险的基础,决定了证券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尤其是一些证券公司希望通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方式进行融资,更是要保证财务与会计处理的真实行与合规性。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结果可以为我国证券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处理的风险管理提供借鉴。

2 我国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的现状

国内关于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的研究比较细致,涵盖了财务印鉴管理、发票管理、银行存款管理、涉税、会计档案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七个方面,落实到了实务中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上面,并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对于证券公司日常账务处理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但是国内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风险研究缺乏理论指导。研究内容都是从微观层面着手,以上研究问题虽然较为全面,但是并不能涵盖财务与会计账务处理的方方面面,并且多从实际问题出发, 并不能对整个证券行业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其次,研究缺乏普遍性。国内的研究多从某一个证券公司的角度出发,分析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所以研究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这样虽然各个公司能够处理好自身问题,但是该公司的经验不能对其他公司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研究缺乏共性。

再次,缺乏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研究内容较为分散,多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风险并没有一个全面的控制体系,导致在财务与会计的日常处理中通常是出现了问题才能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这样将会把证券公司置于一个风险较大的环境中,风险控制十分被动。

3 我国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的识别和应对

3.1 我国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思路

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才是管理层决策的有力支持和有效依据,才能够满足外部客户的需求。针对上述研究不足,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研究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的理论基础。应当跳出微观层面的研究,从宏观角度出发,深入了解证券行业的财务风险,找到解决问题的理论支撑,对于现有问题及未知问题都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

第二,总结研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问题的共性。公司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财务人员缺乏风险意识,未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内部财务监督缺位等方面的因素。这些原因具有普遍性,研究应当针对整个证券行业,并非某个证券公司的某些财务与会计风险问题。因此,应当总结风险问题的共性,结合理论基础,形成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风险控制对策。

3.2 风险识别

本文通过查阅文献,并对我国几个规模和市场影响力较大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进行走访调查,总结出证券公司财务与会计日常处理主要风险如表1所示。

4 结论及建议

4.1 结论

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才是管理层决策的有力支持和有效依据,才能够满足外部客户的需求。拥有完善的内部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控制机制是保证证券公司成长的关键。

本文通过总结分析国内证券公司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控制的研究成果,发现证券公司财务与会计处理普遍存在七种一级风险:财务印鉴管理风险、发票管理风险、银行存款风险、涉税风险、会计档案管理风险、实物资产管理风险和经纪人账务处理风险。上述风险分别对应若干个二级风险,并针对各个风险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4.2 建议

应当建立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将对于风险的把控时间提前,提高应对风险的主动性。

具体来说首先应该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通过风险预警可以尽早发现并识别公司面临的各种财务与会计处理风险,并对风险程度进行大致的评价,为中期的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做铺垫。其次应当严格公司财务规章制度,明确职权分工,明确财务责任,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财务人员风险意识及控制风险的能力。最后,应当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完善风险的控制及规避,总结风险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的经验教训,为以后处理由此类风险带来的问题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孙晓明.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及控制研究[J].财会研究,2011(22):43-56.

[2]冯辞.浅析证券公词树务风险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4):42-43.

[3]毕秋香,何荣天.证券公司风险评估及指标预警系统设计[J].证券市场导报,2002(10):7-8.

[4]曾嵘.试论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J].贵州社会科学,2006(5):29-31.

[5]陈共炎.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与风险控制问题探讨[J].证券市场导报,2005(1):43-47.

[6]冯玉巧.刘娟娟.证券公司有效风险管理体系探讨[J].证券市场导报,2006.

[7]王学峰.中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10):38-42,48.

[8]张玺.浅析证券公司风险管理[J].中国证券期货,2013(3):45.

[9]段丽巧.对加强金融企业倒务风险内部控制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3(16):235-236.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9

    公司特质风险研究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中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司特质波动意味着公司特质信息,而个股波动中的公司特质风险水平将会对资本配置具有重要的影响(Wurgler,2000;Hamao、Mei和Xu,2003:Durnev、Morck和Yeung.2004a,2004b)。其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公司特质风险逐渐成为个股风险的主要来源,投资分散效益(gain from portfolio diversification)不断下降,迫使投资者不得不承担较高的特质风险,因而特质风险的定价成为金融经济学的一个关注重点(Goyal和Santa-Clara,2003;Ang、Liu、Xing和Zhang,2008,2009)。再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对公司特质风险被定价的研究成果的不断丰富,开发与非系统风险相关的金融产品,利用公司特质风险来获取合理回报率的金融创新也逐渐成为可能。最后,公司特质风险的变化无论是公司投资方面(Panousi和Papanikolaou,2009;John和Kadyrzhanova,2008)还是股利支付政策方面(Hoberg、Prabhala,2005),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如何应对公司特质风险的变化成为重要议题,他们必须谨慎的对待公司层面的特殊风险,其中包括股权价格风险(Jones,1991;Burgstahler和Dichev,1997)。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证券市场中公司特质风险从1995年到2010年以来的时间序列趋势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从证券市场总体的角度分析公司特质风险对于市场收益的预测与解释能力。本文结构安排如下:(1)就公司特质风险的相关内容做出文献综述,包括公司特质风险的测度、对股票收益的预测与解释等三个方面;(2)就现有的公司特质风险测度方法,如CAPM模型的间接分解法或F-F三因素模型的直接分解法,本文指出它们的不足,并提出新的测度方法,即“非模型分解法”;(3)利用我国证券市场所有A股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包括利用“非模型分解法”测度市场平均公司特质风险的时间趋势,并在Goyal、Santa-Clara(2003)以及Bali、Cakici、Levy(2008)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公司特质风险对市场收益的预测模型;(4)对本文的实证分析进行总结,并就实证结果提出进一步的研究展望。

    二、文献回顾

    对于公司特质风险的研究,目前国内学者涉及该领域的很少,国外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公司特质风险的测度、时间趋势分析和定价三个方面。

    (一)公司特质风险的时间趋势

    CLMX(2001)将美国证券市场的个股波动分解成市场层面波动、行业层面波动和公司特质波动,发现公司特质波动水平在1962年至1997年间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而市场层面风险和行业层面风险在样本期间则相对稳定。Malkiel、Xu(2003)利用1952-1998年间的NYSE交易数据,得到与CLMX(2001)相似的结果,即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股市特质波动存在明显上升的趋势。Wei、Zhang(2003)也发现公司特质波动存在明显上升的趋势。但是,也有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Guo、Savickas(2008)对G7国家的股市进行了研究,他们在CLMX(2001)的基础上,将样本期间扩展到2003年,发现虽然一直到1990年代末,特质波动在G7国家的股票市场中呈现出显著的上升趋势,但随后却呈现出下降趋势。另外,他们将G7国家中最大5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不论采用等权重还是市值权重估计特质波动,都没有明显的上升趋势。Brandt、Brav、Graham和Kumar(2008)运用和CLMX(2001)相同的研究方法,但将样本数据延长到2007年,发现从1962年到1997年间的特质波动趋势的确是上升过程,但之后,特质波动趋势开始反转,不断下降,到2007年,特质波动的幅度下降到了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水平。因此,他们认为,上世纪90年代,美国股市的特质波动上升现象只是一个阶段现象(episodic phenomenon),而不是一个趋势现象(time trend)。

    国内学者对于公司特质风险时间趋势的研究很少,主要包括黄波、李湛和顾孟迪(2006)、陈健(2010)等。黄波、李湛和顾孟迪(2006)限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时间较短,仅研究了1998年到2003年间我国A股市场公司特质风险时间趋势的变化,实证结果认为,1996至1999年间我国证券市场的公司特质风险水平较高,但2000年之后逐渐下降,因此他们认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质量有待提高。陈健(2010)在分析从1995年到2005年间的趋势变化后则认为,从2004开始,我国特质风险水平在逐渐提高,股价中反映公司特质信息的含量在增加。可以看出,上述两个研究文献的结论存在差异,本文认为这主要由于两个原因:其一,两人选取测度公司特质风险的方法不同,黄波、李湛和顾孟迪(2006)运用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的直接分离法测度公司特质风险,而陈健(2010)则是利用CLMX(2001)的间接分离法;其二,两者所选择的样本期间不相同,黄波、李湛和顾孟迪(2006)是从1998年到2003年,而陈健(2010)则相对较长,选择的期间是1995年到2005年。本文为了避免由于模型选择导致的测度误差,以及样本选择的限制,采用的是不依赖于资产定价模型的测度方法,对我国证券市场长达15年的公司特质风险平均值的变化趋势进行测度和分析。

    (二)公司特质风险的测度

    由于公司特质风险具有不可观测性,在分解和测度时需要借助于模型的选择,根据模型选择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是CLMX(2001)基于CAPM模型的间接分解法;二是:Malkiel和Xu(2003)以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为基础的直接分解法。间接分解法认为,个股收益来自于不同的影响层面,即市场层面、行业层面和公司特质层面,计算时,将个股超额收益率按照不同影响层面进行分解,然后计算不同层面收益率之差,并求其方差,把行业层面和公司特质层面超额收益之差对应的波动率用来测度公司特质风险,也称为间接分离法。直接分离法最主要的优点,首先,就是简单实用,便于应用,很少需要较为复杂的模型;其次,不需 要考虑变量间的协方差和估计行业与公司的β值。但是,它的缺点也是来自于它的优点,正是由于不需要考虑变量间的协方差,不需要考虑股票收益的序列相关性,即公司的β值,必然存在一定的误差。直接分解法则是直接利用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的误差项计算公司特质波动,以测度公司特质风险。Malkiel、Xu(2003)和AHXZ(2006,2009)通过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以下简称F-F三因素模型)的残差估计来计算公司特质波动。这种方法相对间接分解法而言,在考虑市场风险因素的情况下,也去除了账面价值比因素、规模因素,因此计算出的公司特质波动误差较小,但这个方法需要估计的变量较多,尤其是公司的β值的估算较为困难。

    对于以CLMX(2001)为代表的直接分离法和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的间接分离法之间的比较,Malkiel、Xu(2003)认为,由于CLMX(2001)的基于CAPM思想的间接分离法仅仅考虑了市场因素的定价,而不是像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那样,进一步考虑了规模因素和账面市值比因素的定价问题,因此,间接分离法所度量的特质波动率往往高于基于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的直接分离法的度量结果,存在着“高估”倾向。这两种方法如果从适用角度上考虑,间接分离法存在着变量要求少的特点,并且计算的可靠性较高,能够避免较大的估计误差。但是,在估算公司特质波动时,是否考虑公司特征因素的影响,到现在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丛建波(2009)认为,特质波动应只排除市场因素的影响,而不应排除公司自身特征因素的影响,因为公司规模和账面市值比等因素都是公司特征,由此引发的定价异动应属于公司的特质波动。笔者认为,公司特质波动的估算应该考虑到公司层面已知的影响因素,原因很简单,在F-F三因素模型中,公司特征因素对个股收益具有较强的解释和预测能力,应该被定价,而公司特质波动的定义则是针对定价模型中不能定价的误差项。

    (三)公司特质风险的被定价

    早期Lintner(1965)、Douglas(1969)、Miller和Scholes(1972)虽然发现市场风险并不能完全解释市场收益,包括公司特质风险在内的非系统风险也应该被定价,但Fama-MacBeth(1973)提出的横截面检验则拒绝了非系统风险被定价的可能性。在CLMX(2001)发现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平均公司特质风险从60年代到90年代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后,公司特质风险的被定价再次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目前,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均认为公司特质风险在横截面上与股票收益存在重要的关系,如Ang、Hodrick、Xing、Zhang(2006,2009)(以下简称AHXZ(2006,2009))提出“特质波动之谜”现象,②随后Guo、Savickas(2006c)、Hin、Pandher(2007)、Han、Kumar(2008)等的研究均支持了AHXZ(2006,2009)的观点。在国内,杨华蔚、韩立岩(2009)、陈国进、涂宏伟、林辉(2009)、左浩苗、林辉、涂宏伟(2010)也发现了我国证券市场中同样存在“特质波动之谜”现象。

    证券市场中,平均公司特质风险能否对市场收益具有解释能力,这个问题目前仍然没有定论。Goyal和Santa-Clara(2003)利用美国证券市场1963年8月至1999年12月的交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平均个股收益方差和市场收益间具有相关性,而市场收益方差和市场收益间不具备相关性,由此间接得出公司特质风险应该和收益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Bali、Cakici(2005)的研究结果却否定了Goyal和Santa-Clara(2003)的观点,他们认为,公司特质风险和市场收益间并没有关联,Wei和Zhang(2005)也支持了这一结论。有趣的是,Guo、Savickas(2006)利用美国证券市场1963-2002年的交易数据,分别采用直接分解法、间接分解法来测度公司特质风险,结果发现按照市值权重计算出的市场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与市场收益间具有不同的相关性:市场层面风险和市场收益问呈现出与CAPM类似的正相关性,即“风险收益相权衡”的关系;公司特质风险与市场收益间则表现出与AHXZ(2006,2009)横截面研究类似的负向相关性,即与“特质波动之谜”现象相像。国内学者对于公司特质风险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平均水平与市场收益问的关系研究,也是相互矛盾的。黄波等(2006)的研究结果认为,我国证券市场总体公司特质风险与市场收益间不存在相关性,但市场层面风险则与市场收益间存在权衡关系。陈健(2010)的研究结论则相反,认为市场层面风险在回归模型中的系数显著性不稳健,公司特质风险具有显著的市场收益预测能力。上述两个研究文献均存在一定的局限,黄波(2006)虽然根据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不同建立基于风险偏好的资产定价模型,但所选取的样本期间过短,不足以反映两者的相关性;陈健(2010)则是将非系统风险等同于公司特质风险,没有考虑公司特征等因素,采用CAPM模型的间接分解法进行测度,因此计算结果未免误差会增加,妨碍了公司特质风险与市场收益的相关性研究。

    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借鉴Bali、Cakici、Levy(2008)的思想,采用“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对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公司特质风险进行测度,分析其时间趋势特征,并构建实证模型,检验公司特质风险和市场收益之间的相关性问题。

    三、公司特质风险的测度与趋势分析

    (一)“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的提出

    

    以CAPM模型为例,我们知道该定价模型的运用,有两个最基本的条件:(1)投资者持有风险资产的比重相同;(2)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中性。然而,现实的资本市场环境并非是一个理想状态,在理论上就意味着,运用CAPM模型分解个股波动就存在着不合理之处。另一方面,CLMX(2001)在运用CAPM模型分解个股波动时,本身也存在问题:首先,在计算行业超额收益③时的权重如何选择,使得权重和相应的系数满足所列的规则性条件;其次,在CLMX(2001)进行个股超额收益波动的方差分解时,由于现实条件的制约,很难满足各层面风险因素与残差的正交假定,即两者的协方差为零的假设。④

    本文根据方差均值组合理论和组合分散收益原理的思想,引入“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并非指在不建立模型的条件下,计算和测度公司特质风险,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而是指借助于组合分散效应(gain from portfolio diversificatio n)的思想(Markowitz,1952,1959),在不依赖于任何资产定价模型的基础上,构建测度整个证券市场中平均公司特质风险的计算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就不需要估计协方差系数,以及行业层面或者公司层面系数。

    “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的原理和构建过程。假设一个投资组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组合中的个股相关性均为1,即具有完全相关性,这种组合不存在任何分散效应,我们称之为“无分散的组合”(nodiversified portfolio);另一种情况是该组合具有充分的分散效应,足以使得公司特质风险完全抵消,组合收益只受到系统风险的影响,我们称之为“完全分散的组合”(fuⅡy-diversified fortfolio)。⑤那么,这两种组合收益的方差之差便是所求的证券市场平均公司特质风险测度值。按照Markowitz(1952,1959)的均值方差组合理论(the mean-variance fortfolio theory),在一个数量为n的组合中,组合期望收益为:

    

    

    上述过程是为了描述“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的构建原理,先将个股总体风险分解为市场风险和特质风险,这里的特质风险包括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为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以下过程运用该方法,将个股总体风险分解为市场层面波动、行业层面波动和公司层面特质波动。

    假设在证券市场内存在N个行业,那么市场的超额收益为:

    

    假设在行业i内有n家公司,那么行业i的超额收益就为:

    

    (二)基于“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的测度

    1.数据样本选取与来源。本文选取从1995年5月30日到2010年5月30日所有在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公司,剔除所有ST上市公司和上市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上市公司,并按照2001年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将样本公司分为13个大类共56个二级行业。为了计算个股层面风险的需要,对交易期内上市公司个数少于3家、个股在月度内交易不足7个交易日的交易数据进行删除,由此进行筛选和对比,共选取其中的52个行业。另外,在深沪两市进行稳健性检验过程中,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筛选后,深圳证券交易市场选取了38个行业,上海证券交易市场选取了38个行业。对于所选取的行业和个股数据,考虑到上市首日和复牌首日不设涨停限制,因此剔除了上市交易日数据。个股日超额收益率为:其中,为行业i中上市公司i在第t日的收盘价格,为无风险收益率。采用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存款基准利率,并折算成日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从1995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0日,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了20次。在计算行业i日超额收益和市场超额收益时,分别用总市值、A股市值和等权重加权平均。以上数据均来自于Wind数据库和CSMAR金融数据库。

    2.数据统计结果描述。本文采用“非资产定价模型测度法”,分别计算出我国证券市场加权平均市场风险、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其中,MKT、IND、FIRM分别代表市场风险、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而_AV、_TV和_EV则分别代表A股市值权重、总市值权重和等市值权重,统计结果见表1。

    从表1的统计结果来看,无论是采用什么样的权重,公司特质风险的均值超过了市场风险,并远远大于行业层面风险。公司特质风险均值在个股总波动中的比例均超过了50%,其中,按照A股市值权重计算,比例最高的为58.06%;按照等权重计算,比例最低的为53.05%。因此,公司特质风险已经成为个股风险来源的主要部分。市场风险占个股波动的比例稳定在40%左右,最高值为按等权重计算所得的45.41%,最低值为按A股市值计算所得的40.72%。行业层面风险在个股总波动中的比例相对最小,按照等权重计算的结果仅为4.5%。这说明,从相对值上来看,我国证券市场接近了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各种风险占比的关系。⑥然而,仅根据综合性的统计结果,我们还不能完全了解个股总体风险中各个层面风险的变化,还需要通过分析各层面的时间趋势加以了解。

    从图1和图2可以看到,按照“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测度的公司特质波动的时间趋势,与CLMX(2001)对美国三大证券市场的公司特质波动的时间趋势分析存在很大的不同。从1962年到1997年,美国股市上的公司特质波动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我国的公司特质波动的时间趋势特征大致经历了一个“U”型的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化过程。以A股市值权重所测度的数据为例,从1997年8月到2003年3月间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但在2000年1月至2001年3月间出现一个波动增加的区间现象。其中,公司特质波动在1997年5月达到最高值(0.03719),虽然从2000年开始出现一个短暂的上升趋势,并于2001年2月达到一个次高峰值(0.02815),但从1996到2003年这段时间内总体上是趋于下降的势态,并于2003年1月下降到0.002396。在这一阶段内,公司特质波动最高峰值与公司特质波动最低峰值之间相差15.52倍。2003年3月到2009年4月,我国沪深股市的平均公司特质波动呈现出上升趋势,之后出现下降的微动,尽管从2004年10月到2005年10月出现轻微下降和调整,但到2007年12月公司特质波动峰值仍达到0.02921,为2003年1月最低值的12.2倍。其中,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从2006年开始,以总市值为权重的平均公司特质波动的上升和下降的变动趋势均不如以A股市值权重或者等权重计算出的证券市场公司特质波动时间趋势那么明显。

    

    

    

    从图3可以看出,除了1996年12月、2001年3月、2008年3月等少数月份以外,大多数月份的公司特质波动幅度均大于市场层面波动。公司特质波动小于市场层面波动的月份有48个,占比为26.7%,这种情况多集中于1995年6月至1996年5月之间和2008年4月至2010年1月之间。行业层面风险占比较低,直观来看,仅有2007年和2008年较高。为了进一步描述公司特质风险的变化趋势,表2给出了1996-2010年按绝对量进行简单计算得到的各层面风险占个股总体风险的相对比例的变化趋势。从中可以看出,公司特质波动除了1996年、1997年和2009年不足50%以外,其余各年平均值均超过了50%,尤其是在1999年和2001年,公司特质波动占比达到或超过了70%,2009年出现大幅下降,但2010年上半年重新上升到50%以上,说明公司特质波动逐渐成为个股收益风险的主要来源。按照Durnev、Morck、Yeung(2004)、Durnev、Morck、Yeung(2004)、游家兴(2007)、张博(2009)的观点,公司特质波动的相对比例越高,反映出 股价信息含量越丰富,股价同步性则越低。按照此逻辑,当股价信息含量越丰富时,即市场定价效率越高时,公司特质风险应该能够具有市场收益预测能力,或者说能够被定价。下面我们通过构建相关实证模型来检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公司特质风险是否能够被定价。

    

    

    为了符合实证检验的要求,需要对公司特质波动率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我们采用ADF检验方法。原假设是两种方法所测度的公司特质波动存在单位根,是非平稳序列,备择假说是公司特质波动时间序列为平稳序列。ADF检验在无截距项、有截距项和趋势项三种情况下给出两种测度方法所计算的公司特质波动均满足了平稳条件。

    

    四、中国证券市场公司特质风险被定价的经验数据

    

    但是,在上述测度统计过程中发现,市场层面风险、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就A股权重测度所得的公司特质风险与市场层面风险、行业层面风险的相关系数分别达到0.62和0.55。因此,本文将行业层面风险和市场层面风险加入到模型之中,并且分别对公司特质风险、行业层面风险和市场层面风险取对数形式⑦构建第三个计量模型:

    

    

    在表4所列示的Model1的回归结果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虽然为38.5122,但并不具有显著性,因此,公司特质波动对市场超额收益不具备预测能力。将市场层面风险和行业层面风险加入模型后构建起的Model2中,'为22.7619,t值水平为0.7481,表现出其对市场超额收益的预测能力并不存在。与Model1和Model2的结果一致,在Model3中,公司特质波动的系数为0.0377,但t值水平仅为0.4509,仍然表现出对市场超额收益不具有预测能力。由上述三个计量模型的计算结果可知,行业层面风险虽然在Model2中的系数为21.7465,并且具有一定的显著性,但在Model3中行业层面风险的系数发生变化,由正为负,且不具有显著性,因此,行业层面风险对于市场收益的预测能力并不稳健。唯一值得肯定的是,市场风险在Model2中的系数为-12.43,并且显著性较强,同时在Model3中的系数为-0.085,t值为-2.9814,具有一定的显著性水平,因此,市场风险对市场超额收益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总而言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仍然具备“新兴+转轨”的市场特征,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具有较多的不同之处,因此,在股价波动的各个层面的风险定价方面,市场风险能够被市场超额收益定价,但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是不能够被市场收益定价的。

    五、稳健性检验

    我们的结果与黄波等(2006)的实证检验结果相类似,他们利用“基于双侧矩和高阶距偏好的资产定价模型”测度了我国整个A股市场的公司特质风险,检验了市场平均公司特质风险对市场超额收益的预测能力,结果恰恰相反,他们认为,市场层面风险对市场超额收益具有预测能力,而公司特质风险则不具备预测能力,即没有被市场收益定价。⑧陈健(2010)的观点与此不同,他的实证结果则认为“非系统风险作为个股风险的最大来源,能够被市场超额收益所定价,对其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的结果,我们将个股样本分为深市和沪市,再次分别测度两个市场的市场层面风险、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并运用上述三个模型再次检验公司特质波动对市场超额收益的预测能力。由表5可以看出,深沪两市的各个层面风险的时间序列均符合平稳性检验的要求。

    从表6可以看出,在Modell以沪市A股为样本的回归分析中,公司特质风险的系数为14.829,具有显著性水平,但在Model2和Model3中的结果都不具备显著性水平的系数。在以深市A股为样本的回归分析中,三个计量模型的分析都表明,公司特质风险不具有对市场超额收益的预测能力。虽然以深市A股为样本的Model2中行业层面风险系数的显著性为16.4735,但在Model3模型中并没有表现出对市场超额收益具有显著的预测能力,因此,行业层面风险对市场超额收益不具有显著的被定价。市场风险无论是以深市还是沪市A股为样本的回归分析中,都表现出对市场超额收益显著的预测能力。

    

    

    六、研究结论及前景展望

    本文在总结前人关于公司特质风险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将我国深沪股市1995-2010年所有A股个股波动分解为市场层面风险、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检验了三个层面风险的变动趋势。在借鉴GS(2003)和BCYZ(2005)模型的基础上,建立定价回归模型,从证券市场平均风险的角度研究了三个层面风险对市场收益的预测关系。我们的结论可以概括为:公司特质风险除了少数年份,如1996年、1997年和2009年之外,均超过了50%,逐渐成为个股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特质风险能否被市场收益定价由此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是,从宏观角度上我们发现,证券市场平均公司特质风险对于市场收益的预测能力并不存在,只有市场风险表现出对市场收益较强的预测能力。

    上述实证结果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即公司特质风险到底意味着什么?按照Dumev、Morck、Yeung(2004)、Durnev、Morek、Yeung(2004)的观点,公司特质风险代表着公司层面特质信息,而公司特质风险在个股风险中的占比则意味着股价信息含量的高低,股价信息含量越丰富,市场定价效率越高,公司特质风险越能够被市场收益所定价。因此,上述两个结论形成了一个悖论。按照Hsin(2010)的观点,由于新兴市场国家证券市场和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在制度、市场环境等因素上的巨大差异,公司特质风险无论在绝对量还是相对量上都难以作为股价信息含量的代表,它只是反映出公司层面信息不确定性的程度。而能够解释这种悖论的,只能从我国证券市场这种“新兴+转轨”的特征中寻求答案。因此,公司特质风险的信息本质是什么,即到底是代表着公司层面的特质信息还是公司层面信息的不确定性,并且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特征下,到底是什么因素驱动着公司特质风险或者公司特质波动的时间趋势变化,这是本文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内容。

    注释:

    ①对于“Idiosyncratic risk/idiosyncratic volatility”的翻译有不同版本,也称为“非系统风险/非系统波动”或者“特异性风险/特异性波动”。本文援引蒋殿春(《金融经济学》,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的观点,将其翻译为“特质风险/特质波动&rd quo;。

    ②AHXZ(2006)利用1963年7月至2000年12月的NYSE、AMEX、NASDAQ的股票样本,通过F-F三因素模型残差测度公司特质波动,并根据滞后一期公司特质波动从低到高将股票样本分组,形成5等分的投资组合并持续一个月。在控制了相关的公司特征值后,特质波动最高组的平均收益为-0.02%,而最低组的平均收益为1.04%,两个组别之间的预期收益相差-1.06%。这表明,承受高特质波动风险不能得到相应的高风险回报,即公司特质波动与横截面收益间呈现出负相关现象。进一步,AHXZ(2009)发现,其他23个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也同样存在这种负相关现象,而且在控制了规模、账面价值比、流动性、动能效应、偏斜率、分析师预测偏差等因素变量时,这种现象依然存在。这明显违背了传统资产定价理论的核心思想——风险收益相权衡对应的观点,因此,他们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特质波动之谜”,也称为特质风险定价异质性现象。

    

    ④CLMX(2001)在将市场修正模型“market-adjusted model”引入分解过程的时候,假定公司层面回归残差与行业收益间正交,市场收益与行业回归残差间正交。

    ⑤按照标准金融学的观点,也可称之为“市场组合”。

公司市场风险分析例10

早期性的研究主要采用的是单变量分析方法,如Hofflander,A.E.andR.M.Duval(1967)根据一个保险公司的数据,应用数学模型分析了损失准备金、所持证券价格变动和经营分散化对保险公司破产概率的影响。结果显示,平均来说损失准备金每低估10%会造成保单持有人盈余(PHS)减少5%;所持股票的价值下降20%会引起PHS减少40%;多险种经营可以减少保险公司面临的总风险,对资本的需求比专营公司相对要少。

单变量分析方法的缺点在于只考虑各变量单独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而没有考虑各变量的综合性的影响。为此,Trieschmann,J.S.&G.E.Pinches(1973)采用了多变量识别分析(Multi—DiscriminantAnalysis,MDA)法,该方法有两个假设前提:一是假设各保险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组成的向量服从正态分布;二是将所有样本分成具有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不足两组,且假设两组中各公司的财务指标组成的向量的均值和协方差矩阵已知且相等。其判别函数的形式为:Z=V1X1V2X2…VnXn,其中Xn为各种财务比率,Vn为各对应的判别参数,各变量影响经过加总后得到Z值,根据Z值来判断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后来他们在1977年的文章中指出了多变量分析方法存在的缺点,那就是它的两个假设前提所受到的质疑。

鉴于多变量分析方法中的局限性,Eck,J.R.(1982)引进了0-1回归模型,并用最小二乘法来估计参数。Harrington,S.&Nelson,J.(1986)使用了回归分析的方法,其依据是在给定保费公积金比率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的破产概率随着公司的资产组合、产品结构及其它一些公司特征的不同而变化,即保费公积金比率和公司的破产概率之间的关系会因各公司的投资与承保风险的不同而变化。作者通过回归方法分析了各公司保费公积金比率与公司的资产组合、产品结构及公司其它特征之间的关系,找出行业的正常标准,通过观察各公司是否偏离正常标准来识别出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

后来更多的研究是使用Logit和Probit模型。模型的因变量为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偿付能力的概率,属于0-1型变量,其概率分布由Logit和Probit模型得到,其中Logit模型将判别函数表达为累积的逻辑概率分布,从而回归出判别函数中自变量的系数,再利用模型找出影响偿付能力的重要财务变量,并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预测。如Ambrose,JanM.,andAnneM.Carroll(1994)将IRIS①比率、其它一些财务比率与Best公司的评级归到一个统一的Logit模型中,采用了1969年~1986年人寿保险公司的样本数据,准确的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了预测。

PatrickL.Brockett等(2006)运用了非参数识别法中的神经网络法对来识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神经网络是对生物神经系统的仿真,它通过训练来解决问题,训练一个神经网络就是把输入值和理想输出值作为训练的样本,通过一定的算法进行足够的训练,使得神经网络学会包含在“解”中的基本原理,当训练完成之后该模型就可以用来解决相同的问题。作者使用了神经网络方法中的反向传播(back—propagation,BP)法和学习向量量化(learningvectorquantization,LVQ)法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预测,并将它们的预测效果与传统的MDA方法、Logistic回归法进行了比较,认为神经网络法比传统方法的预测效果更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中一些常用的方法及其作者见表1。

二、保险公司的外部环境与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的变化显然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益。虽然外部环境对各个公司的影响程度会有所差别,但是,对于整个保险市场来说,市场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市场中保险公司总的偿付能力状况,增加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的总数。为此,很多学者开始研究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对其偿付能力的影响。

Browne,M.J.&RobertE.Hoyt(1995)使用了1970年至1990年每个季度的数据,分析了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率与经济和保险市场环境之间的关系。作者使用了Logistic回归的分析方法,分析结果表明:(1)公司总数作为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变量,其值越大,代表着保险市场

的竞争越激烈,公司总的偿付能力不足率就越高;(2)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在第一季度是最大的,可能是因为监管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每年在第一季度提交各项财务报表,很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才被发现,因此,作者建议如果监管者能够及时收集到更多的保险人经营信息会帮助其更早的发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3)未预期到的通货膨胀对保险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个结果与其它一些研究有所不同;(4)利率变化对于偿付能力的影响在模型中表现也不显著,作者认为,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在研究的期间中,利率变动引起的资产负债中久期匹配不当的影响由于现金流动效应减轻了。

Browne.M.J.,J.M.Carson&R.E.Hoyt(1999)使用了1972年至1994年寿险公司的数据,采用泊松回归模型(Poissonregressionmodel)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与长期利率、个人收入、失业率、股票市场、保险公司数量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实证表明:(1)长期利率与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正相关,且相当显著,即长期利率的增长会使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增加;(2)个人收入与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之间是正相关,且比较显著。因为个人收入的增长会促进寿险产品销售的增加,从而使寿险公司的杠杆比率上升,对盈余也是很大的消耗(ADrainonSurplus),进而使偿付能力不足的概率增大。(3)失业率的增加会引起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率的增加。(4)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率与固定资产投资的收益率是负相关的,而与股票市场的指数变化则是正相关。

D.RichardCutler(2005)使用1969年至1996年非寿险公司的数据,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外部宏观经济变量和保险业的特征变量对于保险业的损失比率的预测效果。作者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宏观经济变量对于解释和预测保险业的损失比率的效果并不显著,而保险业的具体的预测效果却比较好。

三、偿付能力的监管系统和工具

偿付能力的监管是美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州的保险监管部门在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的指导下,主要通过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FAST)、风险资本金(RBC)和现金流量测试(CashFlowTesting)等工具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识别。

1.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nsur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System)。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是在1971年早期预警系统基础上,于1974年逐步发展起来的一套比较完善的指标系统。IRIS采用了比率分析的方法,非寿险的比率分为盈利性、流动性、准备金和综合性比率四类,共11个指标;寿险的比率分为盈利性、投资、经营转变和综合比率四类,共12个指标,并且根据历史资料设定每一项指标的“正常范围”。IRIS包括统计检测(StatisticalPhase)和分析检测(AnalyticalPhase)两个阶段。在统计检测阶段,NAIC将对保险公司的法定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比率分析,并与“正常范围”进行比较,最后根据结果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在分析检测阶段,将由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根据统计检测阶段的结果及考虑一些其他标准有针对性的对部分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分析。

2.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FinancialAnalysisandSolvencyTrackingSystem)。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FAST)是NAIC对大型保险公司较为严格的要求,NAIC规定凡是在17个州以上营业,且年毛保费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的寿险和健康保险公司,以及年毛保费收入超过3000万美元的财产和责任险保险公司都必须接受FAST的要求进行分析。FAST以保险公司在前三年中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作为依据,分析25个指标,并给每个指标的不同范围赋予不同的分值,然后将所有指标的分值相加就可以得到该公司的FAST检测结果。FAST中指标的详细计算方法、有效范围和相应的得分值均是保密的。FAST系统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的进行两项分析:一是保险公司最近的财务报告的比率分析;一是保险公司财务报告别专项的五年历史分析。NAIC会根据FAST系统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是否会对某个公司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3.风险资本金(Risk—BasedCapital,RBC)。风险资本金是NAIC在1992年12月采用的一种偿付能力分析工具,该工具的基本思想是保险公司应该持有与其业务规模和所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最小资本金,以保证其偿付能力。RBC法把寿险的风险分为资产风险、保险风险、利率风险和业务风险四类,对于非寿险则分为资产风险、信用风险、承保风险和表外风险四类,通过确定不同资产的风险系数,经过风险加权求得累加的风险资本值,并将其于调整后的资本总额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的结果将保险公司分成不同的等级。最后,NAIC会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RBC方法与IRIS和FAST不同,前面两个系统是对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预测,而RBC方法是对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进行限制,因此,RBC运用时应该在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的情况下,使其对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影响最小化。

4.现金流量测试(CashFlowTesting)。现金流量测试(CFT)是一种动态的偿付能力分析工具,通过对保险公司业务状况的诸变量(如利率、死亡率、费用率、投资收益率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变动范围进行模拟,计算各种情况下的资产和负债现金流量,并对每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及资本充足状况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每种情况下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现金流量测试的优点在于它是对保险公司潜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可以描述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且通过对保险公司在不同情景下进行现金流量测试,可以使监管部门了解各个保险公司对具体的那种风险比较敏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管工具。

另外,美国的评级机构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中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A.M.Best,标准普尔和穆迪等评级机构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专门的评级。同时,近几年来,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趋

势,如随着金融业之间的混业经营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大型金融集团的出现,如何对这些大型的、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成为了偿付能力研究中新的方向。

四、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的借鉴意义

2003年3月24日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正式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保险业的监管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以偿付能力监管为主的阶段。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的开放,在商业保险领域更多地引入竞争机制,为了更好的与国际形势接轨,逐步放松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强偿付能力的监管是大方向。因此,加强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其监管方面的研究是当前的紧迫的任务。美国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中值得我们借鉴的几个方面有:

1.加强对统计学和计量学中的各种分析工具的研究和利用,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提供科学的工具。如美国在研究中大量运用Logit和Probit等回归模型对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各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虽然我国还没有充足的数据库作为研究基础(特别是我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的案例,而在美国的研究中运用大量的破产保险公司的数据进行了对比研究),但是这些研究中的基本思想,研究中取得的各种结论以及研究工具的使用方法等都值得我们认真的去学习。

2.加强对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制度环境和经济市场因素的研究。从美国的研究中可以发现,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基于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轨时期,制度环境和经济市场因素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应该表现得更加突出。同时,我国保险市场中的保险公司数量还不多,市场的集中度还比较大,这样的一种市场竞争环境中,国家制度环境和经济市场因素对于整个市场波动性的影响也会比较大。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在我国更加地具有特别的意义。

3.加强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力量,用市场的约束力来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保险公司应对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的内部管控机制,把风险控制在公司能承受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市场约束,完善对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加强保险业协会以及社会的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

4.建立全国的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外部审计制度建设。从美国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信息是进行分析的基础,进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评估需要大量的可靠的财务数据及公司经营信息;提高保险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对保险公司报表、数据的外部审计,以保证保险公司信息资料的公允性和真实性。

5.借鉴美国的监管体系,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系统的建设。当前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一些指标借鉴了美国的IRIS系统,但第二层次采用了欧盟的偿付能力监管思路,没有用美国的RBC方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RBC方法的复杂性③。但是应该看到,当前欧盟也正在积极的推进其偿付能力II(SolvencyII)体系,该体系中对资本的要求将体现在偿付能力风险基础之上,这也是RBC方法的思想内核④。另外,应加强对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方法的研究,现金流量测试等动态研究方法在美国也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我们应该敢于走在发展的前沿上去,勇于探索最新的技术与方法。

注释:

①IRIS是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使用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在文中下面部分将详细介绍。

②本表根据各学者的文献整理而成。

③傅安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选自《中国保险监管与精算实务》,P32-35。

④另外还有RBP(Risk-basedPricing)也体现了这种思想,它与RBC之间的区别详细请见参考文献10。

参考文献:

1.Ambrose,JanM.,andAnneM.Carroll.UsingBest''''sRatingsinLifeInsurerInsolvencyPrediction.JournalofRiskandInsurance,1994,61:317-327.

2.Browne,M.J.,J.M.Carson,andR.E.Hoyt.EconomicandMarketPredictorsofInsolvenciesintheLife—Health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RiskandInsurance,1999,66(4):643-659.

3.Browne,M.J.,RobertE.Hoyt.1995.EconomicandMarketPredictorsofInsolvenciesintheProperty—Liability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RiskandInsurance,1995,62(2):309-327.

4.D.RichardCutler.ASimpleModeltoPredictLossRatiosintheDomesticStockProperty—LiabilityInsuranceIndustry.QuarterlyJournalofBusinessandEconomic,2005,44:129-139.

5.Eck,J.R..DetectingFinanciallyTroubledProperty—LiabilityInsurers.JournalofBusinessResearch,1982:44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