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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合同范本模板(10篇)

时间:2023-05-22 16:53:45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1

一,在服务期内按照乙方单位业务提成标准%获取订单提成;

二,在达到如下收费标准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首付万人民币和%的固定股份(乙方在后续发展过中甲方不在投入资金,并且长期拥有乙方企业10%的固定股份;在服务周期内只收取订单提成,服务期满后不按实际标准收费)。

服务内容:

一,甲方经在乙方单位通过过实际考察、管理制度改进,从品质、产能、利润空间上改善实际生产状况;

二,在业务方面可以出面为乙方谈单,按该乙方单位的业务标准进行收费;

三,在甲方日后个人或企业发展过程,将免费乙方纳入甲方商业平台,提供优惠服务,方便客户了解双方情况,为双展提供方便;在实际服务过程中,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获取报酬维持商业平台的正常运营;

四,在甲乙双良好的合作基础上,乙方在发展过程遇到资金问题,甲方可以为乙提供底利率贷款(一次性贷款最高金额为前三年年底分红的总和,合作关系低于三年,基本不提供企业贷款,或者只提供低额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不会高于前分红的30%);

收费标准;

一,在服务期内甲方业务提成甲乙双方商定或者按乙单位业务提成标准%(提成标准不低于3.5%)

二,在服务结束后按照规模效果收费,在服务过程中规模翻了一倍,收取%的股份和万首付;在服务结束后,管理方案的运用使企业在一年内达到规模翻倍同样收取%的股份,但不收取那万的首付款,在商业网络里享有同等待遇;并且在日发展的过程中,甲方可以予以三次免费帮助企业改善管理(服务当年不收取股份分红,股份分红于第二年开始)

甲方承诺:

在整个服务当年整体规模翻一倍,随后利润和规模稳定增长,但不承诺在服务结束后,以同样的速度增长但在乙方不骗单,不使用不合格原料的前提下,保证乙方在日后经营过程中利润和经营情况稳定(在发生世界性金融危机时只保证乙的企业的生存和资金贷款);乙方必须保证在运营过程不得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业务。甲方在日后,通过商业网络对乙方进行低收费服务,帮助甲方合格企业发展。(商业网络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在组建时共同商定,但必须保证商业网络的正常运营)如一年内规模没有翻倍,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股份和首付万。{承诺范围是商业网络内部企业,商业网络未建时,则普遍适用于所有甲方服务企业}

乙方的保证;

乙方在甲方商业网络里必须服从甲方不涉及企业内部人员和资金方面的管理,生产必须保证达到甲方公布(商业网络大集体的品质标准和工资标准由所有参与者代表共同制定的标准)的有代表性的品质标准和员工工资标准;如乙认为乙不认同甲方标准,乙方可以申请被除名等。乙方在日后企业发生严重品质危害事件和过多被投诉和出现品质问题等,甲方则有权将乙方从商业网络中除名,并且不再返还股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独立承担。

甲乙双方服务关系自合同签署之日成立,甲方通过实际服务效果收取订单提成首付金和股份,在甲方起步阶段乙方可以分类制定提成标准,如乙方介绍提成标准可以略微降低一点,但不得低3.5%的标准。乙方承诺不会通过期满或其他手段来拒付股份和首付金;

违反合同责任归属:

在日后如果甲方因工作失误没履行义务,乙方有提醒义务和批评的权利,如甲方拒绝履行职责,乙方可以通过相关管理部门上诉,夺回乙在甲方的股份所有权;如乙方通过非法手段拒付股份情况属实,甲方有权双倍索赔,即带惩罚性的%的管理股份和%股份作为违约赔偿。并且违约赔偿于纳入当年年底分红,即%的股份所有权。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服务关系即成立,甲方在乙单位从事非职业工作,配合乙方企业老板下属管理改善企业现状,刺激企业的发展。甲方服务周期为半年,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入甲方企业网络。但作为管理服务标准效果报酬,乙方必须支付首付金万和%的固定股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谈单必须通过乙方授权,授权合同三方各持一份,未了公平对待其他有着同样先进生产技术的企业,未来甲方旗下的企业管理服务长期持有乙方固定股份,而甲方另行的商业服务平台只对乙方提供优惠服务,服务对象为全部先进企业】

甲方:乙方企业法人: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2

最新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是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核心环节。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但长期以来,国家统一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问题没有列入日常议程,导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非规范状态运行。针对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在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相关事项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

1.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

电力企业系统内部众所周知,电力企业从各自为战走向区域并网,直至现在的国家电网运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时还不长,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刚刚起步。就笔者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的工作实践情况看,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规范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健全

按照现行体制,电力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日常合同管理与审核工作人员是由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兼任。从严格意义上而言,电力企业系统内部应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和一支较高业务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1.2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在电力企业系统内部现行的合同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中,在每一份合同的最终签定之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的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专职、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局长的签章,按照这样的会签工作流程,一份合同会签完毕至少一整天,快则三、五天,慢则不可预计。如果遇到某个部门负责人或局领导外出开会、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甚至几个月还无法会签完毕。在此产生一个规范与效率的极大矛盾。

1.3 电力企业合同规范性文本类型不全,适用文本严重欠缺

目前可供基层电力企业选用的电力企业系统合同文本有国家和地方电力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适用的示范文本,还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现有的电力企业合同文本,仅局限在电力企业主产品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产、供、销等环节。而电力企业资产社会化服务经营(如房地产租赁)、电力企业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供给(如劳保服务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示范性文本严重欠缺。此外,现有可供选用的强制适用示范文本中,存在很多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显得过于繁琐,不符合经济合同简洁明确的表述要求。

1.4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缺乏科学设计

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实际做法而言,普遍存在各自为战、自以为是的严重问题。既没有对各类合同分类设定编码,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系统编码规则,这给电力企业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难度和混乱。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形成的基本原因分析

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从总体上而言是电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但就其合同管理工作本身而言,形成这些问题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很多原因。笔者认为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问题的形成基本原因为:

2.1 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作为电力企业内部一般的日常事务来设计安排,没有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枢纽来科学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非规范状态,就最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而言,也尚未将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与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出专门要求,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很难快速完成。

2.2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性制度不健全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长期来都处于探索与不断修正与完善过程中,至今尚未形成专门的成熟的科学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纲要,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还得再继续探索中前行。

2.3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在电力企业内部绝大部份职能科室都有一定量的合同承办或会签业务,但承办合同起草、审核、会签、登记管理的人员几乎没有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配置,这是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忽视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的结果。没有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将成为纸上谈兵。

2.4 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

在电力企业系统,名义上已经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的现代企业模式运作,但实际上还处于行政管理电力企业。因而,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仅仅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工具,而并非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必须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作为核心枢纽来建设。

3.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从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但是,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发展必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尽早尽快地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3.1 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各项制度

针对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标准合同文本、会签工作流程、合同分类编码规则、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息传递与保密原则,至规范化工作机制与效率的关系协调方法各环节的具体制度,科学的制度是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基础。

3.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专门工作体系

从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种类繁多,合同数量巨大,客观要求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足配好合同管理的专业专职人员,建立一支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依法治企要求相适应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专业队伍。健全的工作体系是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3.3 科学建立电力企业合同编码规则

合同编码规则是合同签订后有效管理和信息传递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合同编码规则设计时,应充分体现电力企业的区域、网级及合同的年份、类别、属性、序位等因素,便于对电力企业合同的信息化处理。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3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097-02

现代市场体系是由各种相对独立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所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诸如资金、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产权等)以及市场的运作、变化、发展运行机制和管理调控机制。在历经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后,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经历着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当下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发展和壮大的一个关键环节,企业通过契约形式互动发展经济已成为主导。在实践中,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以及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被社会各经济主体广泛认同和接受。同时,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性措施也成为各企业常态化的工作。当然,由于社会经济矛盾的客观存在,合同纠纷也就在所难免,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将合同纠纷作为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是必然的。那么,为规避和降低企业可能发生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风险,最大可能地防范合同纠纷的出现,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就必须采取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合同范本的推广和应用就应运而生了。

一、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实行全过程管理活动,合同管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来说至关重要,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和经营性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发展壮大产生着巨大的推动力。

合同管理的内涵是指以实现合同价值为目的,以合同为管理对象,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从准备、谈判、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转让、争议解决、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直至立卷归档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它是伴随着公司的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的。企业从最为基础的生产设备、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投资融资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等诸多方面无一不涉及,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涉及到了公司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规范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1.规范的合同,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市场经济主体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合同关系呈现复杂多样性,合同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依法签约和履行合同,是开展守信活动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赢得商家信誉可以提高物资采购的性价比),而且会在合同实施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是培育和树立企业良好信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规范企业经营发展和守法维法维权的具体体现,尤其是当企业在发展中面临卖方市场的时候,企业的信誉尤显重要。

2.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有助于提高效率和监督管理。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不仅可以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及执行情况,这也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环节。就企业的合同管理而言,一份完整有效的合同必须进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而在企业某些合同商定的价格具有相对保密性,为了实现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产生同时又兼顾合同的保密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可以从完善合同范本入手,不仅满足合同管理的要求,同时也保证了签约效率和对合同主要条款不遗漏。

在合同范本的执行过程中,企业的法务部门、监管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状况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一则可以督促按质按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解决履行中遇到的阻力;二则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等政策上的调整变化,及时发现和修订完善范本合同,以确保企业效益的最大实现,从而避免潜在的经营风险、避免企业重大损失的发生。

3.依法签订合同,确保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依法签约、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是确保企业经济利益实现的保证,合同范本的使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签订合同不违法,又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愿望,达到当事人交易等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使用合同范本的一个基本要求。当然,合同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如合同授权委托、分类管理(按职能部门)、合同的审查、合同审批的权限、归口负责等制度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措施。这些措施总体上形成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程序和模式,保证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三、合同范本管理的方式和程序

合同范本具有反应及时、贴近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权益等三大优势。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类别进行归属,参照法规及相应的执行合同版本,制定出符合经济活动需要的合同范本。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把企业的各种合同范本归类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这类合同是为了便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合同管理重在防范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共识,也就是说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款款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提高格式合同的使用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资质、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2.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律师协同管理。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合法权益。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3.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4.出现纠纷后,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做好纠纷解决工作。现实中,利益的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后)的不同看法、争议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则企业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制定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四、规范使用合同范本应注意的六个环节

建立完善公司的法制体系,使公司成为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经营企业。规范的范本合同管理将随着市场经济和行业的发展壮大而日显重要,这要求在严格规范范本合同的订立程序的同时,还要加强坚持程序和实体法并重的原则。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管理实践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环节:

1.强化法律意识,即强化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的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业务员素质是其首要任务,也是做好合同管理的最大前提。

2.健全管理制度,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形成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与制衡并存的有效机制。

3.夯实基础工作,即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和履行基础档案,实行合同实施流程的统一管理和监管,防止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个人行为,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工作调动的交接工作程序及监督,减少或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4.严格把关流程,即把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控制关,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程序,严格工作程序,实行分类管理。

5.完善监督职能,即强化合同的履行监督,通过公司的法律机构、监察审计机构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相结合的大监督模式,全面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和法律风险的出现。

6.适时创新管理,即积极推进合同管理的创新,推广范本合同的广泛应用。随着国家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的推进,结合不断变化着的市场经济形势,合同管理作为市场经济中新型的管理学科,会有很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不断探索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也需要根据公司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更新管理观念和方式,不断创新合同管理的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企业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4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的法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以减少风险负面影响的决策及行动的过程。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通过发现、识别、分析、控制和处理的一系列动态过程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获得收益的优化和平衡,其核心原则是以最小的经济成本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一)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法律规范市场的首要对象。随着法制的健全,陆续出台的新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处在法律制度的环境下,必须将自己的经营行为,从建章立制、经营管理,到改制改组、兼并重组、破产维权,放置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中完成。企业管控与法律规定的贴合,管理成本与公正效益的摩擦,都将是企业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的外在动力与缘由。

(二)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适应外部政策环境的重要途径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有关机构的高度重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下发,对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风险管理策略,解决方案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其目的在于深入推进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三)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法律风险防范失利,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经营法律风险现状分析

企业经营活动是风险与利益共存的集合,利益越大,风险也随之加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涉及方反面面,如法人治理结构、资本运作、招投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融资并购管理等。本文将以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方面重点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项目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对企业依法进行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面临着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也越加明显。法律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建设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常见的法律风险包括项目行政许可风险、投资风险、项目管理风险等。

(二)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是企业进行各种交易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追究违约责任的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如约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交易主体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过程的法律风险;合同审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等。

(三)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类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较高,往往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均必须达到TRIPS协议的最低标准,因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预防和控制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成为与企业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大事。

四、建立健全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为了积极避免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将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现代企业应建立健全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综合监控,促进企业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运作,增加企业价值和承担风险能力。

(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原则

1、全面化管理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动态过程中,这就决定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必然是全方位的,全面化的。

2、规范化运作原则

作为一种长效机制,企业要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专岗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并将此种形式进行固化,使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在法制化、规划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3、闭环化管理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目的在于能够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体系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获得的多少,因此,不断评估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是企业进行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必不可少的闭环管理环节。

(二)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加强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应首先从项目投资决策入手。任何决策过程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正当途径,全面搜集资料,进行可靠性分析,实行严密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后评估体制及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使企业每项投资决策都是民主的,科学的,能为企业带来高经济效益的明智决定。

其次,加强项目管理还应抓好项目合同签订环节。工程合同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项目开展的进程与节点,因此,作为项目建设的起点,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项目的管理者必须重视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因素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2、加强企业内部运作,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企业合同实施精益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信息数据精确、管理细致、流程规范的合同精益化管理体系是企业运用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合同管理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因此,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同管理的精益化,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很多的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时期,企业法制缺乏法律观念

企业双方进行合同的签订阶段,易出现的问题有:合同的文字表达不清晰;合同文本中的具体条款过于粗糙,内容残缺不全;签订的合同没有以法律知识为依据,不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等。同时还有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制观念淡薄,或是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没完全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导致签订的合同缺乏全面性和规范性,容易引发合同风险。

(二)合同的文本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经济合作过程中,忽略了对对方单位当事人的审查,而又轻信一些老客户、老熟人的口头承诺,有时仅凭借着对方的一通电话、一个发货通知单就开始进行交易,这样一旦合作方失信的话,就会纠缠不清,影响企业的既得利益,又引发合同纠纷。另外有的企业虽说签订了书面式的合同,但却不是很规范化,使用一些不标准的文本格式,模糊合同的真实内容,极易陷入欺诈圈套,损害企业的利益。

(三)合同履行阶段监控不到位

企业在合同签订过后,没有正确采取合同在履行期间的监控措施,致使合同的履行率不理想。主要表现在:没有对需要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及时变更;与合同相关的一些书函或传真等没有传送;合同内容应鉴证确认的没有办理;在处理合同纠纷问题时,未及时在法律诉讼期内处理;没有行使合同当事人的正常权利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匮乏。企业内部从事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真正有能力的专职人员并不是很多,并且一般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工作起来混乱且效率低下,合同的保存归档方面也经常出现问题,有的合同甚至破损、丢失,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二、企业合同精益化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合同管理精益化的意识

合同管理意识是实现企业精益化管理的基础。企业要实施精益化管理,更应增强合同管理精益化的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精益化管理理念,以强化成本意识为主(包括生产成本、经营成本、管理成本以及安全成本),认真搞好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结算、清理、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的环节控制,积极主动的将精益化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并充分灌输于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以此作为员工努力的方向,和评估员工工作的标准之一,使员工感受到降低成本的实际效果,进而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合同精益化的管理意识包括管理层和执行层两方面:管理层方面表现在研究、规划和部署管理工作中,要确立精益求精的思想,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执行层的能力,真正把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充分结合起来,形成本单位具体而不复杂的贯彻落实措施;执行层方面表现在能不能准确地领会、精确地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能不能在工作中不打折扣,能不能真正负起责任,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这都是对其意识和态度的极大挑战。

(二)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体系

合同管理不但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而且与企业生产计划的安排和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技术等方面紧紧联系在一起。合同管理要想实现精益化,必须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体系,做好企业项目的预算、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工作。首先合同签订前,需做好市场调查,分析市场的消费情况,计算出此项目的工程量,并制定相应的投资成本、目标利润、劳动力资源成本、目标收入等全面的预算计划后,再作出订立合同的决策,确保签约的可靠性。其次合同履行管理时,各生产企业要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生产情况,以产品的成本控制为重点,对人工费、机械损耗费、材料费、结算收入等进行预算安排,合理布置工作量的大小,努力达到合同中产品的标准,做好对施工进度和产品存货的控制,形成项目上全面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体系,达到精益化管理的需要。

(三)优化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

流程和制度是节省成本,提高效益的最重要的手段。因此,企业要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取消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操作,优化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使生产经营的作业流程标准化;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地方政府有关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如委托、资信调查、签约、履行到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职责等多种合同管理制度对各流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规范操作,明确职责,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做到“最简洁的工序、最合理的操作、最理想的效率”。实施精益化合同管理的另一个关键点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每一个管理者都能按照预定目标实现,每一次都把工作做到位,每一个服务步骤精心实施,每一个管理环节都精细化,以最经济的管理方式获取最大的效益。

总结:

总之,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经济效益,必须要加强企业精益化的合同管理。它是把企业管理的过程和最终目的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中的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张继军. 理顺体制 完善体系 规范招投标工作促进精益化管理[J]. 中国电力教育. 2008(S2)

[2] 胡锐,韩玉启. 从精益生产到精益企业——我国企业应对加入WTO的挑战[J]. 科学管理研究. 2001(05)

[3]唐永科,李春花. 制造企业实施精益管理模式探讨[J].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2(05)

作者简介:

姓名 鲍春宇 性 别 女 出生年月 1979.6.29

政治面貌 党员 民 族 汉 职 称 馆员、政工师,

所在单位 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职 务 法律顾问,

毕业学校 中国政法大学 所学专业 法学

最后学历 东北师范大学 最高学位 法学学士学位

本人简历:

1999年9月至 2002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专业

2003年4月至2007年 6月东北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6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7

Abstract: Petroleum ground engineering enterprises "going out" strategy urgent need to strengthe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legal risk management method.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of legal risk from the enterprise, characteristics, causes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problems,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should adhere to the guiding ideology, should take style, approach and conduct physical and institutional building described.

Keywords: Petroleum engineering firms;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Conception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石油地面工程在海外市场发展,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管理成为石油工程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 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1、 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我们一般把企业法律风险定义为,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发生原因的法定性、发生结果的强制性、发生领域的广泛性、发生形式的关联性、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等特征。法律风险不等于违法风险,但所有导致法律风险的行为都具有不规范性。国际工程法律风险的复杂性和所在国法律的特点,更加凸显了国外施工企业加强全员性的法律建设必要性。

2、 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根据法律风险所产生的结果是否具有单一性,可以分为纯粹法律风险和投机法律风险。所谓“纯粹法律风险”,是指只能产生法律意义的不利后果的法律风险。所谓“投机法律风险”,是指从法律意义上可能产生有利结果和不利结果的法律风险。投机法律风险是一种机会性风险,它从一定意义上鼓励人们的冒险行为。

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3、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与企业的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相比,企业的法律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法律风险具有相对的确定性。由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别是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与之相反,法律风险的产生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这是因为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违犯法律或者是没有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救济导致的。这种确定性是相对的,例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果该著作权人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该企业就一定会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该企业没有追究其侵权责任从而使侵权企业的这种法律风险没有发生。

第二,法律风险是可防可控的。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虽然也可以通过风险管理,使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底。但是由于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因此它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法律风险完全可以从根源上加以防范和控制。只要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在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时能够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法律风险的发生基本上是可以得到杜绝的。

第三,法律风险具有损害性。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就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的经济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企业承担的行政责任往往是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吊销营业执照会使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从而影响盈利。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一般表现为赔偿损失。企业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主刑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承担;附加刑由企业承担。另一种是由于企业主观上认为某种损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救济,而忽视了那一方面的权利保护,从而使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损害性与企业的其他风险相比,有过及而无不足。

二、石油工程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石油工程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企业内部主观原因,主要是由企业自身人员因素和制度缺陷造成的。外因是客观环境原因,是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发生造成的。其中,内因是促使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

1.企业自身制度缺陷

企业自身制度缺陷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制度的合理性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成正比。企业存在有法律漏洞的、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制度,企业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中运营,危机重重。其原因有三:首先,法律审核把关不严,在制定某些制度过程中没有法律人员的参与和审核,法律知识的欠缺使某些不规范甚至是不合法的制度产生;其次,缺乏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工作体制不健全,没有制度保障。

2.企业自身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也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制度的制定和运作都是由内部人员来完成的,企业人员的素质高低,思想水平和行动能力是企业的风险因素。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的制定;有些企业人员被眼前的利益诱惑不惜让企业冒巨大的法律风险或者由于法律盲点把企业引入风险之中却浑然不觉;所产生的后果都是可怕的。同时,企业制定出的政策,要靠全体员工去实施,法律风险存在于运营的各个环节,企业员工对政策的理解和实施能力的不足,是即使有着良好制度的企业却仍然陷入法律风险之中的主要原因。法律工作人员不能和谐融入经营决策,数量少,素质也有待提升。

三、石油工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不强,对法律机构的职能在理解和认识上也存在偏差是普遍现象。有些企业仅把企业法制工作当作一种摆设,只是应国家规定而建立,应付检查而已;没有充分意识到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虽然设立法制机构,但对法律风险防范没有足够重视,一旦事发,才去亡羊补牢,把法律部门的工作人员当成“消防员”,使得企业纠纷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繁忙办案,无暇顾及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形成恶性循环。企业对法律风险的防范疏于管理还体现在投入企业法律部门的资金严重不足。

2.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设置及制度问题首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设置问题。由于企业的法律意识薄弱,一些企业尚未真正建立自己的综合法律机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就更无从谈起。第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第三,企业法律工作人员难以进入决策层。企业法律部门的侧重点在善后而非预防,重点定位错误,法律服务人员难从根本上监测经营运转。并且企业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少,专业素养低。

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1) 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2) 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3) 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2、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对于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由于其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予以杜绝。但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其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因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的引发因素包括: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通过健全制度、理顺流程、完善表单、规范文本,完全可以避免。防范法律风险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基础工作做起:

(1)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强化企业领导人和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相当部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仍然滞后,在决策时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于速度和效率,结果是不但达不到决策的预期目标,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危害。企业员工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发生的法律风险原因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只有企业领导人和全体职工都建立起了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2)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于企业规章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3)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抓住工作重点。不同类型的企业,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中,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过程中,企业必须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才不会避重就轻,造成顾此失彼。

(4)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必须要拥有高素质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保证。

(5)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机关,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才能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6)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还需要重视和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其他企业不但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相互间应建立起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彼此取长补短,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五、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

1、 机制建设与体系建设的选择

机制与体系不同。所谓“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所谓“体系”,是指若干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关联而构成的整体。机制没有独立的表现形式,常常蕴含在某一体系之中。体系则有自己独立的表现形式,是具有一定结构、层次和形式的文件化系统。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加收入、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二是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维护企业财产和交易安全。这两个目标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无论如何,维护财产和交易安全,是企业的基本目标要求,因此从防范法律风险的角度构筑企业经营管理体系,较之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而言,更加直观、现实和有效。

2、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

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是指企业根据法律风险的特性,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避免承担经济损失或者其他风险的制度、流程、表格和文本。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旨在提高企业管理的合规经营,明确责权利,注重效率和创新。

(1)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的主要思想:①规范化:建立制度,理顺流程。制度是企业的基本行为规范,企业的一切人和事都要在制度下进行活动;流程是企业实现目标必须遵循的过程方法,要讲时间效率,还要讲投入产出。②个性化: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具有本行业、本企业的鲜明特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除基本制度、基本流程、基本体例以外,可以具有不同的文件组合,不同的文件内容。③合同化:将合同引入企业内部管理,上下级之间、上下位部门之间以合同的形式协商、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于制度化而言,合同化更明确,更人性化,更易接受和执行。

(2)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体例和模块: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体例由制度、流程、表单、文本组成,这四种体例形式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应至少包含九大模块:一是企业设立模块,内容包括企业设立、企业变更和法人治理;二是投资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投资收益管理、股权管理、股份转让等;三是行政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文件档案管理、对外关系协调、办公设备设施和后勤管理;四是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内容包括人员、薪资、考核和培训管理;五是财务管理模块,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资金往来、账目和报表管理;六是采购与分包管理模块,内容包括合格供方的选择与评价、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七是技术质量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技术开发与改造项目的立项、实事、评审,新产品试制与工装改造,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维护;八是生产管理模块,内容包括生产组织、现场管理、设备维护与保养;九是营销管理模块,内容包括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

(3)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方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基于防范法律风险的经营管理系统,既是跨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又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合型,单单拥有管理学或法学一个学科的理论与实践是不够的,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离不开专家的作用,而这个专家既要精通法律,又要精通企业管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方法,不外两种:一是专家指导,企业自行建立和运行;二是专家建立,并指导企业运行。

(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规章制度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依照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制度来运行,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风险防范体系的运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制度是整个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运转的纲领,完备可行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高效法律风险防范的保障。

第一、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监控更新制度构建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运转是法律风险分析评估,法律风险控制管理,法律风险监督三环节共同协调运作的结果。要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就要对其进行分析,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然后监督执行。

第二、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企业总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法律事务,领导本企业法律顾问机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做好企业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工作;协助总经理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本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机构;主管企业的法制宣传和培训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本企业及被投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负责或者协助企业主要领导指导、监督整改工作。

第三、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重大的决策对企业的发展有致命的影响,企业应该重点对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来预防和减少经营决策风险。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要全面介入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企业的重点项目在进行的每个环节中,都面临风险,这就要求既要从整体上控制,更要把握重中之重。既要将所有的经营管理行为都纳入法律风险控制体系,更要严格审查,监控重点环节,使企业合同交易,环境拓展,劳动用工,财务运转等都法制化、规范化。企业要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对重大决策全面管理,全程跟踪,重点监控。从而有效掌控、防范重大法律风险。

第四、建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合同管理不仅是对合同文本的管理,而且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一个企业项目的发生要牵扯很多合同关系,各种签证、确认书、保函、验收证明和结算书等等,都在这个项目的合同圈内,组成一个“合同群”。而要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工作者的全程参与是必不可缺少的,所以每个经营中的合同都要配备相应的专门法律人员管理。对于重大的项目,配备法律工作组,进行特别管理。

第五、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年度评估制度。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执行、监督和考核是缺一不可的。制度靠执行来实现,执行靠监督来把关,而最后对此制度的效果、作用、可行性等经验教训的总结就归于考核。及时的评估效果,查找原因,去除旧的不适宜的规章制度,建立新的更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条例,可以使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永葆生机。

3、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以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为基本目标的经营管理系统,无论是起因于违法行为、自甘冒险行为的法律风险,还是起因于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环境的不完善性以及法律监控活动的不规范性的法律风险;无论是属于外部环境的法律风险,还是属于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都会因企业内外资源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必须不断调整企业的制度、流程、表单和文本,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适应和满足企业所面临的新的形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也必须制度化,并实行目标管理。

(1)提高企业全体人员法律素质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的全体成员要把法律风险防范融入决策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企业的领导层要提高法律素质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领导的思想决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正确先进的法律思想对企业的法制建设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企业领导阶层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与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不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便了解与企业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风险,让法律风险成为制定决策中的考虑因素。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8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link of maintaining the market order and social relations, contract is not only the important document of economic activities of enterprise, also the important evidence to solve various disputes. Therefore,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manage the contact archives and bring its role to effect under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Basing on analyzing the existing deficiency of managing the contract archives, the article describes several method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Key Words: Enterprise contracts; Contract Achives; Achives Management

1 引言

在现今社会大环境下,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都越来越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作为维系市场秩序和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不仅成为了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文件,也是解决各种事务纠纷的重要凭证①。正因如此,注重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发挥其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下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据此,本文根据合同建立的必要性,结合目前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进行阐述。

2 企业合同档案建立的必要性

企业合同是指该企业合同承办部门为了实现某种经济目的,依照合同法及其有关法规和规定,代表该企业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企业合同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为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而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利用的文件材料②。提高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有利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作为一家核电企业集团下的二级子公司,涉及的合同大多数是以核电技术服务合同为主,与核电厂的运行和服务工作都密切相关。因此,做好本企业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2.1 外部环境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全球大环境日新月异,市场竞争力的日益增强,近年来,国家提倡大力发展核电,对本企业的发展势必带来重大影响。国家引进、消化、吸收AP1000和发展CAP1400第三代核电,作为承载着第三代核电任务的本企业,管理层在顺应时展潮流,尊重客观规律,增强法制法律观念,处理国际关系时,需要取长补短,汲取精髓,遵循规则,增加自身合同风险化解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而企业为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时会签订许多合同协议。众多的合同文本需要保存, 势必会产生合同档案, 因此,企业需建立完善科学的合同档案管理机制③。

2.2 内部发展的需求

企业每一项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合同的签订,合同是由签约双方或数方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和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一种契约,它只适用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具有约束力,也不受任何限制④。本企业的合同主要以技g服务为主,当然也有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其他合同种类。不论是哪类合同,一旦出现任何纠纷或问题,当事方都需要通过利用合同档案进行处理和解决。为此企业要发展,要保持稳定,遵照合同规章履行相应条款,必须要建立合同管理办法⑤。

3 企业合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合同收集归档不及时

目前,企业合同中技术服务合同是由负责商务活动的部门进行管理,而采购合同是由业务需求部门自行负责。基本上,合同审批流程是由合同承办人负责,在起草、审核、审批以及履行合同时,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环节。这样,合同文件管理就相对比较分散,且在走流程时所花的时间不确定,周期长短不一,易出现文件遗失或保管不全等现象,从而导致后期合同文件收集归档就比较困难。企业合同归档是是由合同管理部门按年度向档案部门进行移交的,但往往移交归档不及时,甚至发生两年后才归档的情况出现。

3.2 合同档案的管理不规范

现国家对合同档案的管理没有制定专门的管理规范和办法,也就是说,对企业的合同档案的管理缺乏相应宏观性的依据文件和具有指导性的工作指南。企业对合同档案的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及开发利用工作等没有形成明确的规章制度,企业现仅对合同文本进行了管理,而且归档的合同文本也是各式各样,有正本,有副本,还有的加盖了印花税,究竟应该归档哪个文本,没有明确的说法。至于与之相关的合同前期谈判文件、合同审批文件、要约书、意向书、承诺书、担保书、抵(质)押书、资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书、鉴证书、公证书、合同变更、转让、终止文件材料及合同的调解书、判决书、执行书、会议纪要、信函、备忘录等这类文件,尚未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也就是合同档案的完整性还远远不够。

3.3 合同档案质量有待加强

现阶段,企业对文件的管理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把控,虽然企业有设置质量管理机构,但其职责并不对企业的文件模板、格式、内容进行负责。部门里设置的质量工程师岗位,是兼职身份,而且其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企业没有文件对岗位进行明确描述。所以,部门里形成的文件,有的是五花八T,书写不规范、格式不齐全,合同编号出现重复等现象,也使得合同文本生成质量大打折扣。

4 深化企业合同档案管理的工作思路

4.1 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活动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也是当事人重要的法律凭证⑥。企业根据档案相关规定,需制定一套与本企业相符合的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构建和完善企业档案管理体系,提高合同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合同档案管理规定需明确合同文本格式、所包含附件清单、合同编号原则和合同档案归档范围、合同档案归档要求等,以保证企业合同档案收集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按照国家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把合同档案纳入到综合档案管理的轨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⑦。合同档案不仅是合同管理活动的原始记录和凭证,更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体现企业技术水平、经济实力、资质、信誉的有力证明和充分反映。通过建章立制,使合同档案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明确合同档案收集范围、归档要求、提供利用等要求,使之成为企业文档管理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规范。

4.2 规范企业合同档案科学管理

现企业里的合同档案是作为企业档案中的一个专门的独立类别来管理,对已要求归档的合同文本要加强质量把控,明确文本格式和归档符合规范要求外,还需要加强管控合同前期谈判文件,审批文件等一系列与合同有关的附属内容,以确保合同档案的成套性、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需要得到企业领导大力支持时,档案部门也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并能有效利用,使管理层认识到企业合同档案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若在发生事务纠纷或问题时,通过利用合同档案时,使其合同档案的特性能充分发挥出来,能为企业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起到关键性的重要作用,也就能让领导管理层体会到合同档案管理好坏所带来的意义和结果会大不相同。为此,需要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对合同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等规范化,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以便需要时,能准确、快速查找和安全利用⑧。

4.3 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合同档案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水平

“信息的价值正在于传播,而不在于储藏。”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通过档案信息化建设,把分散的信息以信息化的形式存储起来,实现档案信息处理计算机化、信息存储数字化、信息采集实时化、档案利用网络化、使信息接收、传递、存储和利用一体化。以这种标准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利用网络连接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样,在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对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和盖章、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编号及档案管理工作都实现网络平台的在线处理和管理,完成实现合同管理一体化的目标,保证合同档案信息的齐全、准确,也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合同档案⑨。

企业在办公平台上纳入了合同管理系统,从合同准备、订立、执行和合同关闭等都实现了文件追踪查询,但其基础信息录入还待加强,合同变更或取消后,引起的一系列变化,都要进行更改;另外,对纸质文件也要按照合同管理要求同步管理。

4.4 加强宣传,树立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企业加大了对部门兼职文档员和档案人员的培训力度,但对企业合同档案方面的培训相对比较少,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加合同档案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可以让大家了解合同档案的重要意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增强企业经营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与工作责任感;另一方面加强业务部门经办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除此之外,努力推进档案宣传的常态化,将宣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

4.5 处理好合同档案利用与保密的关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使用。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许多合同档案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当事人的一些重要机密,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资金秘密,对合同档案中这些信息,要根据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自觉遵守保密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档案利用的审批权限和正确界定合同档案的利用范围,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发合同档案资源,服务于企业的各项工作⑩。

5 结束语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背景下,合同管理有助于信用档案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加强重视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人员的效率意识和效益意识,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经验合同档案的管理水平,最终提升企业业务纠纷法律抗风险能力。如果纠纷一旦发生,我们可以及时运用合同档案记载的内容和原始依据,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企业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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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卢丽云 《刍议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问题和改进措施》 企业文化 2014(04)

[4]李玮 《企业合同档案管理问题浅析》 黑龙江档案 2013(01))

[5]蔡夏 罗 玛 《论企业的合同管理》 知识经济 2012(09)

[6]周颖 《加强合同档案管理 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兰台世界 2009 (08)

[7]中华人民共和国DA/T42-2009,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S]. 国家档案局

[8]陈健静 李珉俊 《关于企业合同档案精益化管理问题与分析》商情 2012(32)

[9]樊抒婷 《论档案信息化建设》 长安学刊 2010年第1卷第1期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9

(一)合同管理恢复阶段(1978年至1981年)

1978年恢复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随着国家经济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经济合同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颁布,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对不同工业和运输部门之间的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对城镇居民为主体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逐步形成一套初级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方式,但经济合同管理机关多头管理,一无专门机构,二无编制,更没有专人负责,事实上没有把合同真正管好。

(二)逐步形成合同监管体系(1981年至1999年)

198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其他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济合同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逐步形成工商行政监管统一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企业自我管理融为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实施对合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事前由企业自律、业务主管部门检查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公证机构公证,事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由仲裁机构仲裁及司法机关审理与救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根据《经济合同法》仲裁了大量的经济合同纠纷。1995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我国新的仲裁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的职责出现了重大的调整,不再进行经济合同的仲裁工作,只对经济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对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合同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9至今)

随着199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进一步确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的法律地位。合同法第127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同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近年来,根据《合同法》和199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抓了合同法制的宣传指导,做好合同示范文本印制、发放和运用工作,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对合同进行鉴证,动产抵押物登记,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等工作。

二、合同监管变革的基本经验

(一)合同监管理念变革和创新先行

工商行政管理合同监管变革的三十年,是监管理念不断与时俱进的三十年。合同监管理念的创新不仅体现在对监管对象的行政处罚上,更深刻体现在对合同监管对象的行政服务和行政指导上,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合同全面管制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适度干预转变:从各类合同全面监管到主要以消费类合同、合同格式条款监管转变:从单纯违法合同行政处罚的刚性监管向合同行政调解、行政服务、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转变。其突出的标志是从2000年,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解决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管什么的重大问题。

(二)合同监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台大量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契约意识:开展合同纠纷行政调解是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促进了整个社会合同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合同监管唤醒社会各界的契约意识

合同监管工作重在提升企业合同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唤醒社会契约意识。具体表现在:一是增强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对“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宣传,对参加此项活动企业的考核评比,促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自觉做到依法签约、依法履约。二是提高企业对合同信誉重要性的认识。“守合同重信用”已成为企业诚信度高的标志:成为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投标以及开展经济合作的优势条件: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三是提升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企业产生了加强内部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提高了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水平。四是有利于在企业中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自觉规范合同行为,引领了企业诚信风尚的发扬。

三、加强合同监管的思路与对策

当前,推进合同监管,必须按照“四个统一”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在合同监管工作中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合同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方向转变,努力构建合同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大合同管理立法力度,推进合同监管法治化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是契约经济。市场的交易要靠合同来维系,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将直接影响到市场交易的安全和整个经济的规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企业每年订立的合同约40亿份,但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恶意违约合同欺诈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很多企业害怕使用合同,有的地方退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甚至以货易货的地步,交易规模不断缩小。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反映当事人合同质量低,签约不规范,不少企业签订的合同缺款少项,格式合同条款的提供方损害相对人利益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制造霸王条款,但更重要是现行合同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合同法》存在的立法缺陷,利用合同从事欺诈者往往就钻其中的空子,尤其是某些合同违法案件很难界定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国家工商总局2000年12月1日修订实施的《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97号令)的处罚依据主要引用《打击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随着《打击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废止,出现了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法律真空,国家工商总局应及时加以修定,并尽快制定《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条例》,便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

(二)加大制度和机制创新力度,推进合同监管制度化建设

要探索建立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预防、预警机制,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企业预防合同欺诈的专业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防骗意识和辨别能力,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典型案例,对合同欺诈行为和惯用方式向社会揭露、预警,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对格式条款的监督检查,遏制合同欺诈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合同信用建设中,还应该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作用,充分体现对失信者的惩罚。通过制度建设使政府的市场监管和诚信执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建章立制,推进合同监管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1、制订“守合同重信用”地方性法规。

法规可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牵头,地方政府组织,联合税务、银行、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中介组织参与,建立规范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信用评定的权威性,对守信企业实行优惠措施,对失信企业采取定期查验制,不断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弘扬诚信文化。工商部门通过培育诚信信息需求的市场机制,促使全社会弘扬诚信精神,使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处于社会诚信的监督之下,使守信者光荣、失信者可耻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2、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各项认定工作的措施。

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及企业信用数据库,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状况要即时记录备查:加强对企业合同信用自律组织或有关的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支持、帮助它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企业合同信用自律组织或有关行业协会应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促进企业自律,促使企业做到诚实守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鼓励支持政策,对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拍卖备案及日常巡查方面给予更多的便利: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宣传力度,扩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3、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

企业管理合同范本例10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由于现实世界及企业运作环境的复杂性,再周密的防范性合同管理措施也不可能绝对不出意外,从而诉讼风险的控制或诉讼管理在所难免。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做好救济性合同管理工作。

(一)出现纠纷后,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做好纠纷解决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完全顺顺利利、当事人之间毫无不同意见可能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利益的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后)的不同看法、争议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则企业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一道,订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二)诉讼、仲裁难免时,应积极准备并及时进入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如果不具备协商或调解的可能,或者协商、调解久无效果,以及发现严重危害本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如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与商业秘密,挪用、侵占企业财产,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则应积极收集、准备证据材料,向企业权力决策层书面建议进入诉讼、仲裁等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三)选对、用好律师

鉴于社会律师在诉讼方面相对广泛的业务范围(如刑事诉讼领域)与相对丰富的水平与经验,企业法律顾问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企业一切法律事务包揽在身,而应在社会律师的选择、配合、监督方面,代表本企业做好相应的工作,如根据案件性质选择有经验的律师并签好委托合同(这本身也就是一项合同管理工作);会同社会律师一同做好案件;在案件过程中共同参与(共同、认真旁听、提供及留存证据、诉讼文书),以便及时了解案情进展,确保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

四、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任何一种管理都离不开人际关系的协调,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也不例外。特别是因自身具企业员工身份、难免受到企业科层制带来的种种负面制约时,如何处理好一些关键关系,就成为影响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

(一)与权力决策层之间的关系

相对于企业权力决策层而言,企业法律顾问,即便居企业总法律顾问之位,也永远是副手,且难免参谋咨询色彩,在对法律负责的独立性与对上司负责的依附性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特别是企业权利决策层人员存在专业局限、唯我独尊作风甚至私心杂念时,企业法律顾问人员要真正为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做到法务工作“到位不越位”,认真完成《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还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为了真正对企业负责、对法律负责,企业法律顾问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在认真吃透法律、真正理清企业利害关系的基础上,不放弃起码应当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对在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上据法力争,在合同条款的有利性上耐性建议与解释,争取得到权利决策层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二)与业务部门等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

企业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处理好企业法律顾问与业务等部门关系的基础,而这种关系的理顺,反过来又会促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既是合同管理制度本身的要求,也是处理好与其他部门人员关系的首要保证。为了避免业务人员因自身业务优势而容易产生的对法律顾问的偏见,企业法律顾问在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的同时,也应不断学习,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合同管理的含金量,实现与业务部门等内部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认同。

(三)与外聘律师之间的关系

外聘社会律师永远是企业法律顾问的积极补充与法律事务后盾,特别是涉及疑难复杂合同管理以及救济性合同管理时,情形更是如此。企业法律顾问要善于为企业选择、利用好外聘律师,并从其身上学到更多的东西;在凭职业良知确信自身意见正确、但企业权利决策层人员不能认同时,可以借助企业外聘的社会律师的法律业务水准,印证自己顾问意见的正确性,并通过外聘法律顾问律师的意见影响决策层人员的看法,以真正维护企业的最大利益;同时,也应坚持自己是代表企业的立场,不因迷信外聘律师而人云亦云,更不放弃对外聘律师应有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