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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4-0111-02
随着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大学贫困生也在逐渐增多,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研究已成为政府关注、社会关怀、学生关心的普遍问题。解决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更关系到全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相关概念的界定
所谓高校人力资本是指高校全体教师投入到高校的能够为现在或未来带来利益的存在于人体之中的知识、技术、创新概念等综合的价值存量。激励是组织通过设计适当的外部奖酬形式和工作环境来满足个人的需要而使其努力工作,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过程。高校人力资本激励是指在高校组织系统中,高校通过设计适当的激励手段,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措施,来激发、引导、保持高校人力资本的行为,以有效地实现高校组织及其个人目标的系统活动。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关系
1.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对大学贫困生的促进作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要围绕调动贫困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去开展工作,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同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利用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发挥资助的育人作用,激发贫困生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对大学贫困生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充分挖掘高校贫困生的潜力,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增强他们的自助能力。同时,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也有利于高校人力资本建立正确的行为动机,引导贫困生的行为过程,保障高校人力资本激励机制的长效化、常态化、系统化。
2.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对人力资本激励理论的完善。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主要表现为“输血式”的经济资助,缺乏“造血式”的精神资助。基于此,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需要在学生管理实践中不断更新和完善,具体表现在贫困生资助的多元化、人性化,资助体系的不断健全,资助政策的逐步完善等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对学生的经济资助上,还表现在对贫困生的强能扶志上。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面临的现实困境
1.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承载主体单一,缺乏多方配合。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说,高校贫困生资助不仅仅要由高校来承担,也要动员全社会参与其中,发挥社会人员的帮扶作用。现实中,在高校内部往往存在着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即简单地认为贫困生资助是高校一方的事情,使得有些需要社会共同参与的资助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因此,从社会保障的属性来看,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应形成由政府引领、高校主导、社会参与三方融入的共管体系。
2.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不够完善,缺乏育人激励功能。目前,我国高校的资助体系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却忽视了贫困生个人在情感、意志等方面的“贫困”问题,容易让贫困生由经济困难转变为“心理”贫困。同时,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各项资助政策主要以无偿现金援助为主,是一种“输血式”资助,助长了学生等、靠、要的思想,导致高校贫困生资助缺乏育人激励功能。
3.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存在信息不对称下的“模糊化操作”。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较为简单,缺乏有效的监管,主要依据学生提交的贫困生申请表,表格中的虚假数据使得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缺乏真实性。再者,贫困状态也是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它会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由于每年贫困生的贫困状态都可能发生变化,高校工作人员对贫困生贫困程度的把握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如生源地证明失效、家庭人均收入存在水分、家庭成员信息谎报等诸多信息不对称的模糊不清的问题。因此对学生的资助力度就更加难以把握,结果不能把有限的资助资金合理利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四、高校需构建具有激励功能的“三位一体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从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实际情况看,高校贫困生资助存在资助途径单一、资助政策不完善、资助内容贫乏等情况。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应构建主体主导、政策导向、内容丰富的“三位一体式”贫困生资助体系。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有效主体。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这不仅需要高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引领,更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的积极参与。
第一,政府是资助体系的政策主体和经济主体。政府在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应起到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是资助体系的政策主体。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贯彻政府的资助理念,引导各种资源向着合理的方向进行分配。政府通过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促进了高等教育的社会公平,促进了人才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政府也是资助体系的经济资助主体。一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都是由政府机构下拨资助经费给高校,由高校负责经费的发放。政府掌握着这些贫困生助学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经济主体。
第二,高校是资助体系的教育主体。高等学校作为资助体系的教育主体,首先,高校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通过勤工助学、校外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高校贫困生的三观教育。其次,高校引导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培养良好的专业素养。高校贫困生资助通过激励的方式,在校园内形成“学先进,树标杆,促学风”的良好风气,营造鼓励先进、鞭笞后进的学习氛围。最后,高校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高等学校应发挥资助的作用,通过开展一些资助活动,帮助学生树立自信,促进其健康成长。
第三,社会组织和个人是资助体系的补充主体。通过校企合作,一些知名企业和知名校友在大学设立各种专项奖、助学金,一方面可以扩大企业知名度,另一方面也能解决学生的经济贫困问题。高校优秀贫困生到企业工作,不仅能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而且也能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校企互动,社会上的一些企业、知名校友已经逐渐成为高校资助体系的补充主体。
2.健全完善资助政策,发挥资助的育人与激励功能。高校作为贫困生资助的主体,为了更公平、公正地利用好资助政策,有效地发挥资助的育人激励功能。目前,高校基本上都是执行“奖、助、贷、补、免(减)、勤”式的资助政策和体系,注重在经济上对学生的资助,而在精神层面缺乏有效的激励功效。在健全资助政策方面,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不应仅停留在“扶贫”上,更应放在贫困生的“强志”上。高校应倡导“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资助管理理念,这不仅是资助工作之所需,也是育人目标之所求。
3.健全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丰富贫困生资助内容。全国应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结合各地的经济情况,制定统一的贫困生衡量标准。高校参照各地的贫困生衡量标准,建立严格的贫困生认定机制,使贫困生的各项信息更为准确,让真正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在资助内容方面,高校首先,要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立制度,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员工具有监督权。其次,要建立贫困生资助公示制度,贫困生的评选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最后,要加大对贫困生的监督力度,及时掌握贫困生的生活状况,了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实现对资助工作的全程监督。
五、结语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得到了较大改善,在制度上保障了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实践中完善人力资本激励理论。虽然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改革任重道远,面临种种挑战,但只要我们抓住新的时机,不断创新,就一定能够建成一套“三位一体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并不断完善。总之,通过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互相结合、相互交融,从而促进高校贫困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推动学校的纵深改革,深化高等教育事业的内涵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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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Financing Aid System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Human Resource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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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在党的十报告中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由“现实环境”引申到“人文环境”,高等教育校园环境也是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高校职能部门在重视贫困生心理健康发展及人格特征健全的同时,更应该关注与贫困生资助体系相关的一系列动态研究和生态评价。换而言之,高校职能部门在对贫困生经济帮扶和心理解困的同时,要确立生态系统发展观。从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下重新审视贫困生的成长过程,构建贫困生发展的和谐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生态系统发展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生态系统理论,又称为背景发展理论或者人际生态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尤里・布朗芬布伦纳(Urie Bronfen Brenner,1917.4.29C2005.9.25)提出并完善,该理论指明环境对个体行为、心理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尤里・布朗芬布伦纳认为,个体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并非孤立存在的,而是动态的与周围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布朗芬布伦纳在其理论模型中将人生活于其中并与之相互作用的不断变化的环境称之为行为系统。该系统分为四个层次,由小到大分别是: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将此系统运用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研究,笔者认为:微系统是指对贫困生产生最直接影响的环境,如家庭、学校、同学等;中系统是指贫困生所处的微系统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如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影响学生在校的自信心等;外环境是指贫困生并未直接参与但对其有着影响的环境,如高校职能部门的资助政策对贫困生产生的间接影响;宏系统是指贫困生所处的社会和亚文化中的社会机构的组织和意识形态。
二、高校贫困生和谐生态环境的构建
通过生态系统理论研究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能够进一步推动高校贫困生资助活动的发展,对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贫困生人格的形成与发展与其所处环境息息相关。相应的环境关系分为四个层级,如图1所示。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微环境的构建
1.重视个体教育,正视成长环境
因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学生贫困类型有所差异。作为高校辅导员,我们不仅要对贫困生进行心理上的解惑,培养他们健全人格,强调自强自立,还应引导其增强感恩奉献意识。不难想象,如果一个贫困生不能正视自己的家庭现状,因自卑而自怨,又或因自卑而自傲,滋生攀比、虚荣的心态,非但不体谅父母的艰辛反而嫌弃父母家庭,那么,这样的学生也就不会以正确的心态看待社会及周围的一切。另外,一些学生家长,特别是单亲、孤儿的家庭,因经济困难或自身情感问题对子女心存愧疚,从而过分苛求自己,凡事处处以子女为先,过分骄纵孩子。家庭教育作为微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塑造起着至关深远的影响。但是,每一个家庭不仅要在经济上给予孩子力所能及的支持,更应该让子女懂得体谅、关爱父母,懂得生活的不易,要求他们勤俭节约,学会承担自己应尽的职责。
2.规范资助管理,细化人文关怀
高校应积极执行国家政策,为贫困生开设“绿色通道”,通过生源地贷款,让每一个学生顺利入学,并将“奖、贷、助、补、减”政策的有机结合,积极帮扶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四年的大学生涯中,高校不仅要加强对贫困生的感恩教育,还应加大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首先,建立健全贫困生资格认定机制,定期更新信息,及时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自然灾害的学生纳入贫困生库,确保这些需要学校和社会帮助的学生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其次,强化资助体制法律建设,保护贫困生的隐私权;第三,加强对贫困学生心理动向的关注,建立合理的心理咨询机制;第四,搭建贫困生互助平台,做好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加强对贫困生的创业教育,拓宽贫困生就业渠道,为贫困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3.优化校园环境,增强存在意识
贫困生作为高校的弱势群体,不仅表现在经济、心理方面,也表现在缺少话语权、游离于集体之外等方面。这使得贫困生群体参与集体活动的机会较少,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平台有限。有些贫困学生还容易自卑内向,不敢也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即便表达往往也是人微言轻。这种对学校生活的低影响,将导致其排斥甚至拒绝集体活动,导致人际关系淡漠,且滋生自卑自闭甚至仇视他人的心理。因此,高校应在党、团学组织及班级建设中强化集体观念,避免贫困生标签化,为贫困生提供平台展示自身优势和特长,从而赋予其相应的职务或责任,使其在组织建设和人际关系中自我鼓励、自我肯定、自我认可,增强贫困学生的自信心和存在感。
伴随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深化,高校的贫困生问题日益凸显,资助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公正的现象及存在着部分问题,现有的资助管理系统已不能满足需要,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改进资助管理系统,切实解决高校贫困生存在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和谐。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目标管理框架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过程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提出运用过程管理PDCA循环思想,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模式,目的是要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有效性,寻找资助工作的切入点,改进资助工作的结合点,使资助体系的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完善以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为总目标的目标管理框架,构建高等教育获益的四个主体都能接受的、均衡的、有效的PDCA 循环管理体系。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相关理论与可行性分析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理论
过程概念是现代组织管理最基本的概念之一,过程管理的系统方法是将相互关联的每一个过程作为程序加以识别、理解和管理,使用具体方法策划、控制和改进过程的效率和适应度,它包括过程检查和过程处理四个部分,即PDCA循环四阶段,它包括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lan-Do-Cheek-Act)。
美国著名管理专家戴明认为,PDCA四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循序递进,首尾相连而形成封闭性的系统。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各环节都形成大环套小环的管理过程系统,从而保证管理过程统一,有序地进行,管理过程在“戴明环”滚动循环中不断向前发展,每一个循环,就使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质量提高一步。
(二)过程管理理论运用于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评估的可行性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在本质上就是一个管理的过程。贫困生资助管理是指在特定贫困生资助理念的主导下,围绕该理念决定的资助目标,以贫困生资助体系为对象的一种职能管理行为,可以提高管理行为的效率,我们将过程管理具体运用到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它包括贫困生资助工作过程管理政策、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过程实施、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工作监督和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评价四个部分。因此过程管理理论运用于高校贫困生工作的管理体系中是切实可行的。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PDCA循环模式构建
(一)PDCA循环
过程管理是指使用一组实践方法、技术和工具来策划、控制和改进过程的效果、效率和适应性,包括过程策划、过程实施、过程检查和过程改进四个部分,即PDCA循环四阶段。具体来说,过程策划(P)主要是对组织所要达到的目标的设想,对在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预见,以及对实现目标进程的筹划。过程实施(D)是将计划付诸行动,为达到预想的成果所采取的措施。这一环节包括了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激励等一系列活动。过程检查(C)是对照计划对执行阶段的活动和成果进行评价和诊断,肯定成绩,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过程改进(A)分为“突破性改进”和“渐进性改进”,过程改进意味着对过程的重新策划,进而实现过程改进与过程策划的自然衔接,使过程管理转入下一个循环。
(二)完善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政策(P)
从贫困生资助目标和理念着手,识别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主要体系,确定资助流程和关键环节,并明确过程输出的对象,确定过程服务对象和其他相关主体的要求,建立可测量的过程绩效目标即贫困生资助体系所应取得的成果。
1.资助政策适用于当前环境。我国贫困生资助政策受到当前社会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综合影响,同时贫困生人口特征是个变量,并且因地域的区别、家庭人口组成等方面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资助政策的适用性应当随着各种社会环境的变化及高等教育改革而有所变化,使之具有良好地适用性。
2.资助政策科学合理化。贫困生资助政策是资助机构与人员、资助主体对资助目标就资助环境、资助资源、资助模式等不断变化,相互调整的一个过程。各主体经过沟通、协商、妥协将其价值结果反馈到资助政策上,资助政策经过不断修正、改进和优化,找到利益平衡点,最终达到满足贫困生的实际需求,也使政策本身更加合理、科学而有效。
3.资助政策法制合法化。国家应尽快制定有关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保障贫困生资助工作合法有序地开展,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过程做出具体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规范,逐步建立一个有法律保障的系统的资助流程,使贫困生资助工作从内容到形式实现合法化。
(三)规范执行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D)
贫困生资助主体应熟悉过程计划,并严格遵循计划要求来实施。根据资助对象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在资助政策的范围内调节资助活动;根据对资助过程中反馈的信息,对贫困生资助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建立良好的沟通,发动各主体参与管理,确保资助各主体之间进行必要而顺畅的信息交流,从而改进的贫困生资助管理过程。
1.科学界定受资助资格。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工作包括认定贫困生和划定贫困档次,它是贫困生资助环节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开展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对贫困学生进行界定和划分档次工作中,应从地域经济差别、家庭成员结构,收入来源等几方面来科学考虑和界定。
2.拓宽资助资金来源渠道。高校贫困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高校自筹经费和社会资助三大来源。相对于高等教育贫困学生所需要的巨大金额,目前政府和高校的资助额度不足,资助力度还远不能能满足高校贫困生的需要。为保证能对贫困生进行持续的资助,需要贫困生资助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所以拓宽贫困生资助资金的来源渠道就显得尤其必要。
3.优化配置各种资助资源。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也是一个投入产出的过程,投入资助资源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使贫困能够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回报社会。在该过程中学校主体面临着把有限的资助资源在贫困生中根据贫困级别进行相应配置及在资助项目及种类上进行配置。在配置过程中要充分优化配置的方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检查反馈(C)
1.建立贫困生档案进行管理。对每位贫困生建立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执行者了解和掌握贫困生的真实情况,为资助工作提供客观有效的依据,贫困生档案应根据当年当地民政局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与对贫困生的消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确保贫困生档案能够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其他宣传平台公示认定情况,接受监督,剔除弄虚作假的贫困信息,维护资助体系的严肃性。
2.监管资助资金落实
资助资金有国家财政拨款、社会资助、学校自筹三个来源,资助资金需要经过资助工作主管部门分配落实到每个贫困生中,在财政资金逐层下拨的过程中,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合纪检部门有效地对资助资金进行监督,对发放给贫困生的资助资金和项目要及时向公众公示,对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查处理,保证资助资金不被克扣滥用、挪用。
3.建设立体的监督体系。使资助活动顺利开展,应积极建设立体的监督体系,使各资助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规范资助活动,资助主体可采取监督自查制度,明确资助工作执行人员的工作职责,了解把握他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开展工作讨论活动,就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理疏通,综合分析和利用收集到的监督信息,保证资助过程管理顺利进行。
4.建立信息反馈系制度。良好的信息反馈制度能保证组织执行者及时接收到系统工作运行中反馈的有效信息,及时调整和修正组织工作,使系统运行更加有效地运行。因此应建立资助工作反馈机制,通过调查问卷、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爱心活动等方式及时了解受资助学生的学生、生活、心理状况并与受资助前的情况进行对比,考察和评估资助效果,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帮助资助系统及时调整,保证资助政策的有效性。
(五)改进和创新贫困生过程管理(A)
任何过程管理都有相对范围的适用期,在外部和内部环境发生大的变化下,原有的管理模式就会产生冲突和不适用,这就需要对过程管理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来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创新,改进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当内外部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原有管理模式就需要进行突破性的改进,对现有贫困生资助管理过程进行较大程度的改变或者用全新的过程管理来取代。另一方面,如外部和内部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时,采取逐渐改进的方式对现存的贫困生资助管理过程进行改进,使之更好地适应内外部环境,更有效地运行。
四、研究结论与相关建议
贫困生问题不是单独孤立的显现,其背后深藏着社会公平、社会进步、社会稳定等因素,不妥善处理贫困生公平平等地接受教育的问题,将会变得更加激化和复杂并引发各种不安定不和谐的社会现象,作为政府和教育部门和教育者,要结合国家的贫困生资助政策,要建立有效的过程管理机制,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政府、学校及社会家庭的合作关系,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措施,提高贫困生资助体系的运行效率,从制度和经济上解决贫困生问题,让贫困生获取平等的教育机会,培养成符合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本人尝试引用过程管理理论框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PDCA模式构建,以期完善和提高资助工作的运行有效性,由于本人研究水平有限以及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理解局限,对于有些问题没有进行充分阐明和系统论述,这些题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研究。
贫困生资助的价值是指贫困生资助活动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和贫困生成长需要的客观属性,反映出社会对贫困生资助行为具有“应然”意义的理想期待,体现社会对贫困生身心成长、政治思想发展的方向与性质的设想和规定,是贫困生资助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探讨贫困生资助的价值问题,对于促进贫困生资助的学理研究和实践发展都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人文关怀是贫困生资助的核心价值
所谓核心价值,就是指在贫困生资助的价值系统中居于统治地位的、体现贫困生资助内涵的、代表未来发展要求的价值。贫困生资助价值是以“贫困生”为中介,并使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实现综合素质的发展与提升来体现。要对贫困生资助的价值进行科学定位,就必须全方位地进行考察,全面审视贫困生资助在高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和意义。
1.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从贫困生资助价值主体的层面来看,主体既包括受助主体,也包括施助主体。贫困生资助既要满足受助主体即贫困生个体生活、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施助主体即高等教育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方面,要按照贫困生个体的需要和发展规律,全面提升贫困生的业务素质和思想境界,以促进他们成长和发展,使贫困生同其他青年学生一样都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人。另一方面,要按照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要求给予贫困生经济上的资助,提高他们服务于社会的能力,使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贫困生资助既要体现出个体价值,又要体现出其社会价值,实现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这是贫困生资助的基本价值形态。
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资助的贫困生是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文化需求的人。就人和社会的关系来看,个体总是包含在整体之中,是社会最基本的元素。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社会的本质是人,人的价值实现是社会价值实现的归宿。就贫困生的成长需求来看,贫困生具有强烈的成才欲望,他们除了有物质层面的需要外,还有更多的精神需要。因此,贫困生资助必须以满足贫困生个体发展的需要为目的。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应当关注社会对贫困生成长的要求,还应当关注他们的人生理想、价值追求等需求,关注资助本身内在的促进贫困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需求,以促进贫困生资助的社会功能和个体功能的协调统一。注重贫困生个体价值的实现,不但确立了贫困生资助内在的价值取向,而且彰显了贫困生资助的人文情怀,是高校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价值的根本体现,这必将极大地提升贫困生资助的效果。
2.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从贫困生资助的表现形式来看,其价值可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是指事物本身的价值,这种价值不需要依附于其他价值而存在。所谓外在价值,是指事物借助于对其他价值才能显示的价值,这种价值本身不具有外显性,只有依附于其他价值才能实现。贫困生资助的内在价值是指它本身所具有的保障贫困生生活、加强贫困生思想教育、提升贫困生发展质量、促进贫困生全面成长的价值;外在价值则是指它通过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等所体现的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人类共同发展的价值。
贫困生资助的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一方面,内在价值是外在价值的基础和前提,是外在价值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外在价值是内在价值的外显,影响内在价值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一直以来,高校贫困生资助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重外轻内”倾向,即以贫困生资助的外在价值来决定其内在价值的存在,仅仅注意到它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将贫困生资助的内在价值片面地依附于它的政治价值或经济价值。于是,贫困生资助变成了单纯地服务于政治与经济的工具,其本身的育人价值被淡化甚至被忽视了。这种倾向常常导致贫困生资助实践的低效甚至无效,与育人方向的偏离甚至背离。因此,要充分发挥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外在价值,就必须注重其内在价值的实现。这种注重人的内在价值实现的贫困生资助,正是高校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价值的体现。只有充分发挥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价值,才能实现贫困生的专业素质、精神素质和思想境界的全面提升。
3.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从贫困生资助作用来看,其价值可分为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所谓目的价值,是指贫困生资助活动本身能够满足贫困生的生存、发展乃至享受的需要,是对贫困生的直接价值。所谓工具价值,是指某个价值活动本身不能满足人的生存、发展和享受之需,而能满足实现目的需要,即实现一个价值活动的手段或工具。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人的需要或欲望所指向的对象在理性的作用下就会成为人追求的目标或活动的目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以贫困生为核心,还是以施助主体为核心,反映了人们对贫困生资助活动的目的性的不同理解。贫困生资助要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这是贫困生资助的工具理性所应发挥的作用,也是这项工作内在的必然要求。然而,贫困生资助更本质的是资助活动与高等教育的结合,根本目的是培养人,是通过改善贫困生的物质生活条件、提升贫困生的精神境界来促进他们全面发展。贫困生既是资助的目的,又是资助的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因此,关注贫困生的精神世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给贫困生提供全面的人文关怀是贫困生资助的根本任务和价值。一方面,贫困生资助可使贫困生与他人、群体、社会的各种关系得到协调发展,以满足社会群体间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贫困生把各种帮助和关注转化成为个体德性形成、心灵塑造、道德人格发展的内在需求,并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使这种需求得到满足,这正是贫困生资助的目的价值的体现。
综上所述,贫困生资助以其特有的功能多角度、多层面地提升了贫困生的生活质量,促进了贫困生与社会的融合。从贫困生资助的本质意义来说,贫困生资助对于贫困生的关注,不仅应当包括贫困生现实的生存状态,还应包括其最终的成长目标;不仅应当关注物质层面的贫乏,还应当关注贫困生主体能力的拓展、理想情感以及综合素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注其个体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注其未来发展的持久动力,其核心价值是人文关怀价值。
二、建构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价值的对策
强调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价值建构,并不是要削弱和排斥贫困生资助的社会价值、外在价值和手段价值,而是要重视挖掘其个体价值、内在价值和目的价值,将人文关怀价值渗透于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手段价值与目的价值之中,努力促进他们内在的有机统一,彰显贫困生资助内在的人文精神。
1.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统一,切实维护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一致。贫困生资助作为高等教育领域的客观现象,其目的在于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具有优良品质和业务能力的人才,最终目的是促进贫困生个体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贫困生的发展需要能否得到满足以及满足程度的大小,正是贫困生资助的社会价值所在。只有努力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才能尽可能做到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从这个意义来理解,贫困生资助与一般的社会慈善活动不同,其本身的特性就已经彰显了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一致性。因此,在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实践中,不能把贫困生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简单地概括为排斥与矛盾,而应将把它们纳入到一个完整统一的贫困生资助价值观念体系中,并注意维护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一致,以彰显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
那么,如何维护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一致?首先要承认和保护个体价值,从贫困生的现实需要出发,充分尊重和维护其发展的合理诉求,不仅要服务于他们当前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要服务于他们未来发展的综合需求;不仅要服务于他们个体的主观需要,还应服务于社会发展对贫困生综合素质提升、社会行为选择等客观需要;不仅要服务于其生存的基础性需要,还应服务于他们精神层面和人生价值实现的高层次需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其次,要正确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在工作制度的设计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帮助贫困生用正确的心态接受社会的关爱,充分发挥各种资助的保障作用。同时,在资助实践中,还要坚决反对利己主义,引导贫困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以感恩的心态对待施助者,自觉将个体价值的实现与社会价值的实现有机统一起来,以个体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来回报社会。最后,要努力克服“社会本位论”的影响和唯社会价值观,切实把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统一起来,努力造就一种富有新的时代特征的贫困生资助价值体系,形成一种极富生命力和感召力的、既合理又切实有效的核心价值标准。
2.强调以人为本,努力促进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和谐对称。贫困生资助目标的实现最终体现在贫困生个体的人格塑造、能力发展及其融入社会的程度上。从一般意义上说,这个目标的实现取决于贫困生个体对现实可能性的预见和选择,它产生于现实,但又高于现实,反映出他们内心世界的自我意识,具有较强的内隐性。贫困生固然需要来自社会的物质资助,但更具价值的却是强大的精神支持和情感呵护。这就是说贫困生资助要立足于贫困生生活条件的改善,必须着眼于他们与众不同的兴趣、爱好及发展趋向,而不能只注意到贫困生所具有的普遍的特征或规律,不能总是把贫困生的个性掩盖于共性特征之下,忽视甚至无视其个性的存在。所以,贫困生资助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不是分离的,而是始终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具体工作中全面关注贫困生个体的生活现实,并格外关注其个性的发展需求,进而将其个体的发展融入社会人的立体化发展网络,以实现整个社会人的和谐发展,才能真正实现贫困生资助的理想目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对民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在不断加大,表现在高校其中之一就是对资助工作力度空前加大。过去高校以保障性学生资助的模式基本上解决了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但随之带来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如高校习惯于用单一经济尺度来测度贫困,这难免存在“被遗忘的角落”。事实上贫困是个复杂和综合性的社会现象,本文以多维度贫困理论视角着手,运用发展性学生资助的内涵,积极探索新型学生资助的模式。
一、多维度贫困理论和发展性资助内涵
1.多维度贫困理论。多维度贫困理论起源于经济学概念,Hagenaars从收入和闲暇两个维度构建了多维度贫困指数。后来萨比娜・阿尔基尔在《贫困的缺失维度》中以可行能力视角为基础发展出多维度贫困概念,不仅考虑了传统的因收入导致的贫困问题,而且也强调了健康、教育、环境、赋权等维度贫困。他从数据调查角度提出了针对这些维度的指标和问卷,以期弥补高质量国际可比数据缺乏等方面的缺陷和空白。目前,我国还未有真正从多维度方法测度贫困问题的文献。本人认为多维度贫困理论,表现在高校在于它要求从大学生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和生活状况去综合认定困难生,以便为发展性资助提供理论和源头支撑。
2.发展性资助内涵。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发展性资助理念的系统定义,但研究和探索新型学生资助模式已得到高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全面关注。其中以中国地质大学的“英才工程资助计划”和浙江大学是NSEP“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实践项目”以及美国福特基金会的“PHE”项目最具代表性。通过对现有的“发展性资助”相关概念和研究梳理后,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本人认为发展性资助内涵是在传统经济资助的基础上,更多去着眼于大学生个体内在需求,满足他们的学业、人际交往、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求,从而最终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素养。
二、现行高校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1.学生资助模式单一
当前几乎大部分高校的资助工作都是围绕着“奖、贷、助、补、免”开展的,资助工作明显带有经济帮扶的特征,属于保障性资助范畴。这种资助功效,恰恰遗忘了高校育人的核心功能。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越来越难以适应解决学生因为贫困而产生的次生问题,所以亟待改变。
2.个性化发展需求欠缺
现在社会对人的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倾注,高校教育在这方面相对缓慢。教学基本上还是采用传统的班级制,表现在资助上都是以经济帮扶为主,学生往往是“被动受助者”,也没有真实表达他们内心需求的机会。其实,每年问卷调查,我们发现越来越多学生开始关注个人的职业发展、人际交往和社会实践方面,而经济上的需求在逐渐弱化,这也恰恰是现有的资助模式所欠缺的。
3.资助育人功效发挥不够
高校育人是系统工程,育人品牌建立更需要长期不断积累。现有高校负责资助工作机构,基本上为学生资助管理者中心或学生事务中心,在校内基本上属于科级或主管级建制。在人员编制少、事务性繁杂和高校行政化较浓的情况下,是难有时间、精力和能量去协调各个部门围绕资助工作开展育人功能的。
4.资助后教育管理缺位
保障性资助突出表现在大学生被认定为困难生,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工作就告一段落,学生的学习、生活、能力就鲜少关注。这几年本人所在学校也有部分学生表现出享受资助后,学习上不思进取,沉迷游戏;交友不慎,摆阔享受,购买高档生活用品;在校申请助学贷款后,还款逾期率居高不下等现象,这一定程度上跟受助后的教育管理密不可分。
三、多维度贫困理论视角下高校发展性学生资助模式的探究
既然产生学生贫困因素是多方面的,这就要求我们根据不同学生,采取差异化的资助模式,力求达到资助工作效益最大化。
1.健全经济资助模式,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现有的高校经济资助模式已相对完善,基本上也能满足学生生活需求。对受助后产生的不良现象,我们在确保学生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可以尝试专门针对困难生设立“爱心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同时积极开展专题文化艺术活动,如“真爱大行动”和“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发挥身边的好人好事和榜样人物的正能量,引导学生“饮水思源”。
2.提供专门心理辅导,搭建良好沟通平台
针对不少困难生存在自卑、焦虑和孤僻心理,高校一方面要求专门的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方法和技巧,并以积极的心态应对挫折。另外也要尊重他们的内心和主体地位,注重沟通平台建设。如定期开展座谈会、送温暖、设立意见箱和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等,畅通信息渠道,搭建沟通平台,使学生有困难知道怎么调节和处理,从来提高资助工作效果。
3.尊重个体发展需求,营造定制化服务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特性,在相同和相似专业开展一些专业活动,如对文科类普遍高数知识欠缺和理工科类英语基础较差等特点,集中开展一些“课程沙龙”;针对一些困难学生穿着和形象不佳的情况,邀请服装专业老师进行针对性形象设计和建议;针对一些学生对未来职业生涯比较迷茫,邀请校内外资深人士进行职业生涯个性化测试和建议;针对一些学生身体不理想的情况,建立“阳光长跑社”,组织学生每周进行跑步运动等。
总之,多维度贫困理论视角下高校发展性学生资助模式,应该坚持学生为本,以个性需求为导向的,可持续地推进资助工作效益最大化,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993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收费改革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大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制度。此后,上大学免费制度在我国逐渐成为历史。近些年我国城乡居民以及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高校学费也日渐增长,高校贫困生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全国高校贫困生大约有几十万,1999年有一百万,2006年有四百多万。2009年达到了527万,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23.0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有166.1万,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7.27%。,贫困生。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高校贫困生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高校贫困生问题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资助贫困生的措施。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学校初步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多元混合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中央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另外专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国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按月计酬的岗位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按小时计酬的岗位每小时酬金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
另外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还包括“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国家资助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生家庭的经济负担,缓解了贫困生因较高学杂费造成的生活压力,基本保证了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政策让贫困生强烈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以人为本”的教育关怀理念,增强了他们为人民服务,报效社会的感恩意识。据笔者做的一份关于关于贫困生的调查显示,70%以上受资助的贫困生对国家资助政策表示满意。
但是,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仍然停留在“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的阶段。国家助学贷款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发挥,贫困生参加勤工助学的积极性不高,对国家助学金的依赖性心理较重,贫困生自我脱贫的“造血功能”不足,另外国家资助政策在具体落实时也存在偏差,这些都需要进行改革和不断创新,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贫困生资助政策存在以下几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第一,贫困生认定存在问题。
教育部、财政部在1993年的《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中提到,所谓贫困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高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也向在校生发放此表。主要内容有两项,一项是家庭成员情况,要求填写职业、年收入和健康状况;另一项是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内容有家庭人均年收入状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失业情况等。如果学生能够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能够负责任地实地考察后加盖公章予以确认,贫困生的认定应该不成问题。事实上,很多学生不实事求是地填写信息,再加上民政部门把关不太严格,致使学生入校或开学后虚假家庭情况调查表如雪花般飞往学校,给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带来困难,毕竟学校也没有条件去学生的家乡逐一做调查。,贫困生。据笔者做的调查显示,65%的学生都认为自己周围有虚假的“假贫困生”。
另外贫困生资助程序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大部分高校在贫困生认定中采取名额分配的方法,学校将总名额按人数分配到院系,院系再将指标分配到班级,没有按照所在班级的实际贫困生数进行资助。,贫困生。这样势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公,结果使得原本不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了资助,而较多贫困生的班级却很多人得不到资助。
第二,勤工助学岗位缺乏,学生勤工助学的收入偏低,报酬未按国家规定执行,校外勤工助学的资源开发不足。
据了解,很多高校勤工助学的工资每月每生大约200元,有些甚至低于这个数,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并且勤工助学的岗位技术含量较低,大多为卫生清洁岗等“劳务型”岗位,未能充分发挥学生专业优势和自身特点,因而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积极性不高。,贫困生。,贫困生。很多高校还引进了物业公司管理校园,也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形成了“争饭碗”的局面。目前贫困生勤工助学主要利用的是校内资源,丰富的社会资源还未得到充分的利用。
第三,贫困生虽然获得了物质资助,但缺乏必要的心理救助。
调查发现贫困生普遍存在心理自卑现象,很多贫困生的金钱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发生扭曲,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差。贫困生在接收物质救助的同时,精神上却无法脱贫。大部分高校都设有学生心理咨询室,但因贫困前来寻求心理救助的人寥寥无几。贫困生的心理教育工作缺乏稳定的机制保障,很容易造成有事临时解决,没事无人过问的被动局面。2007年发生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便是贫困生心理问题引发的典型案例。
第四,目前我国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缺乏全社会的参与。
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还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不断地摸索,令人可喜的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逐年提高,2009年达到了12231.09亿元,比上年增加了0.26个百分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8542.30元,比2008年的7577.71元增长12.73%。2007年国家推行的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也为千万贫困学生带来了免费接受高等教育的福音,可以预见将来免费学校免费专业的覆盖面一定会继续扩大。2006年教育部设立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在很多高校都设立了学生资助办公室,建立了贫困生档案,并成立了评定贫困生的监督机构,这些都是积极有益的探索。
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成才是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一个长期、规范、系统的制度设计,是治本之策、长远之计。,贫困生。在国家政策的有利扶持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相信未来的资助贫困生政策会更加程序化、法律化和制度化,一个健全完善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
参考文献:
1、009年全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http://www.xszz.cee.edu.cn/
3、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2007。
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2007。
5、陈至立,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7年5月16日。
6、周济,加强领导细化管理狠抓落实——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2007年5月16日。
7、陈艳,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界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文教资料,2008。
一、问题的提出和文献综述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及高校学费制度改革,加上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在高校中产生了一部分贫困生群体,高校贫困生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根据现行政策,解决了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使得他们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顺利完成了学业。国家的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欢迎,但现行的资助工作中还是存在着偏重于对贫困生物质的资助,而忽视了对贫困生德育教育、感恩教育和心理认识教育等问题,造成了一部分贫困生虽然解决了经济方面的困难,但精神上、心理上的困难还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部分贫困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过分自卑、敏感、抗挫能力较差等情况,也有部分贫困生缺乏诚信和感恩心理,觉得自己获得国家的资助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恶意欠贷,不履行还贷义务。这些不和谐的现象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成效,在贫困生群体中产生不好的影响,阻碍了助学工作的发展,因此,对贫困生的品德教育工作就显得尤其紧迫。
(二)文献综述
关于我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研究成果比较多,如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徐桂峰所著的《浅析高校贫困生问题》和河海大学人文学院的陈芳所著《高校贫困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对策》等;这部分研究成果阐述了贫困生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心理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还有专门针对助学工作政策性的研究及运行机制方面的创新这方面的研究,如四川大学陈灿平的博士毕业论文《学生贷款:运行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研究》和湖南师范大学贺东的硕士毕业论文《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研究》等。但专门针对在新资助政策下对资助育人功能方面的研究比较少,因此本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二、新资助政策下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经济建设和高校的改革发展,以往的资助政策已经不适用,国家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简称新资助政策)。政策的出台是一个手段和办法,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使高校贫困生不要因为家庭经济贫困而影响受教育的机会,令贫困生也能和其他大学生一样,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实现这一根本目的,除了在经济方面对贫困生进行资助以外,还要对贫困生进行品德教育、诚信教育,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三、阻碍资助工作育人功能实现的影响因素
(一)新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尚不到,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新资助政策,新政实施以来,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认同,政策的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内容丰富,既有勤工助学、国家奖助学金,也有国家助学贷款,基本上解决了贫困生的经济问题,免除了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但对于新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尚不到位,从高校资助工作部门到贫困生和社会都对政策的育人根本目的认识不足。
(二)资助工作透明度尚需加强,现行高校资助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化,通过几年的运行,各高校也掌握了切合自身实际的一套工作办法,能够保证资助工作顺利的开展,但在资助工作的透明度方面重视不足,受资助的学生没有从多方面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其本身的关怀,对学校老师、工作人员的付出、同学们的关心、贫困生之间的谦让也没有很好的理解,成为阻碍感恩教育的影响因素。
(三)部分社会资助心态不端正,在新资助政策出台后,允许社会资源进入高校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社会的资助是相对于国家资助的一个重要补充作用,表现了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也是企业回馈社会、学校和企业达到双赢的一个良好局面,但有部分社会的资助存在心态不正的情况,如企业以资助的形式达到吸收人才的目的,或者打着资助的旗号对公司企业进行宣传,这些不以帮助贫困生最终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为目的的社会资助令到受资助着产生错觉,认为自己是在自食其力,是在获取报酬,是在等价交换。这样的价值观念一旦形成,会使得贫困生在接受其他资助的时候缺乏责任感,过于功利,成为阻碍实现品德教育的一个影响因素。
(四)“心理扶贫”力度不够,贫困生在高校里属于特殊群体,他们的家庭没有能力缴纳学费、甚至无法支付他们日常生活的费用,在物质横溢的时代,难免会承受一定的压力,贫困生普遍具有敏感、自卑、抑郁、交往障碍等心理问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处理困难的能力不足,遇到困难后容易自艾自怜。在高校,鲜有专门针对贫困生进行心理预防性疏导的工作预案,一般是等到出现问题后才进行干预,成为阻碍贫困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的影响因素。
四、强化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工作机制构建
(一)显性资助与隐性教育相结合,对贫困生需要进行物质经济的资助以外,还要利用征文活动、座谈会等形式对贫困生进行教育,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受资助的同学了解资助的目的,让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物质资助与人格培养相结合,除了物质资助以外,对贫困生人格的培养同样重要,贫困生较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不容易被发现,但却影响他们培养健康的心理人格,高校的心理咨询部门应该重视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对他们进行预防性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康的心理人格。
(三)整体教育与个体指导相结合,高校贫困生属于一个特殊群体,也是普通大学生的一员,和普通学生一同接受整体的教育,但他们又具有一些个性上、心理上的特征,这就要求高校除了为他们提供整体的教育之外,还要针对个性对他们进行个体指导,如对个性要强的贫困生,可鼓励他们从学业方面发展,对于个性敏感胆小的学生,鼓励他们多参与集体活动和工作,对于容易自卑的学生,可对其多加鼓励,肯定其优点;对贫困生进行个性指导和整体教育能够有效地保证资助育人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高校育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资助工作必须体现出育人的功能,既要在经济上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要将资助工作当做一个育人的手段,构建完善的资助育人体系,实现高校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参考文献
[1] 梁红军.德育视野下的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研究[D].赣州师范学院,2010(06).
[2] 徐桂峰.浅析高校贫困生问题[J]. 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17).
[3] 杨晓慧.高校贫困生“双线资助”模式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2007(19).
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过程中,高校的贫困生数量逐年增加,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贫困生的资助与教育是项政策性很强且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事关高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大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免费论文。本文主要分析贫困生的心理特点,试图通过企业与贫困生的互动的方式,就加强对贫困生的精神资助方面作些探索。
一、贫困生现状
据教育部统计数据表明: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以广东药学院为例,据2006年初步统计,该校56%的学生来自经济不发达的粤北、粤西、粤东农村。免费论文。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8%,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
分析造成学生生活困难的原因主要有(1)来自经济不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的多子女家庭,上学的多,且家庭收入较低; (2)父母双亡、单亲家庭;(3)下岗职工子女(4)家中有危重病人或开销较大,而家庭困难;(5)高校招生收费全面并轨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逐步建立,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贫困生比例。
二、贫困生心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贫困,使这些学生在物资与精神的双重压力下举步为艰。据有关资料报道:有60%的贫困生感到羞愧难当;22.5%的贫困生感到自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并抗拒师生善意的同情[1]。江苏大学孔永明老师对该校贫困生和其他普通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了一次测查,得出结果如下:
1、焦虑自评结果(SAS)显示:在有焦虑的大学生中,贫困生和普通学生的比例分别是13.4%和5.9%。
2、抑郁自评结果(SDS)显示:有较重抑郁倾向的,贫困生为20.92%,普通大学生为2.4%。
3、人格调查结果(UPI)显示:贫困生中可能有明显心理问题的为32.8%,远远高于普通大学生的8.3%。[2]
从以上调查我们不难看出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分析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极度自卑与极度自尊的矛盾性。贫困生因家庭贫困而自卑,但作为一个自我意识已经成熟的个体,他们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因此,对涉及自己的事情非常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情感上的强烈波动。由于这种心理特点,使贫困生在人际交往和群体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表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他们有融入群体的强烈愿望,但又往往因为自身的问题导致矛盾和冲突;他们有得到周围环境支持的心理需求,却又不愿接受他人的同情和怜悯。不少人因害怕被别人看不起而自我封闭,顾影自怜。因此,很难与群体中其他成员沟通、交往、合作。
三、校企合作,加强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
高校高度重视贫困生的心理问题,也一直在探索帮助贫困生摆脱心理问题的最佳方法。广东药学院在开展贫困生精神资助工作中深深体会到:1、助困容易助心难。2、帮助贫困生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信心,确立健康的心态不能单单依靠学校自身的力量,不能仅仅停留在老师苦口婆心的说教的层面上。如何加强贫困生的精神资助?该校主动寻求企业的帮助,试图通过校企合作、互利双赢的新模式,加强对贫困生全方位的资助。
企业在广东药学院设立助学金,并在科研、实习、就业等多方面,展开细致、深入的合作,以建立一种更深入、持久、互利互惠、互动双赢的合作关系。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经济意义上的援助和支持,也在于精神上的鞭策与激励。
1、企业的专家可被学校聘请为客座教授,为学校学生定期不定期举办讲座。内容涉及到企业的创业历程、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企业的要求等。同时学校还邀请企业员工中曾经的贫困大学生与贫困生进行座谈。通过现身说教,教育他们要积极对待人生,将贫困化为一种动力,奋发图强,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2、企业定期分批邀请贫困生参观企业,与企业职工联欢。在企业的互动中促使他们健康成长,促进其社会心理的发展。同时让贫困生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激励他们“立志、成才、奋斗、报国”。免费论文。
3、企业为广东药学院学生提供见习机会、实习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的共享;学校优先推荐优秀贫困生到企业实习,乃至就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就业压力,消除贫困生产生心理问题的其一诱因。
贫困的家庭无法选择,但人生价值可以创造。作为高校,对于贫困生不仅要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要育其精神,是他们在贫困中奋起,在逆境中成长,自强不息,顺利学业。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5-095-02
高等教育事业承担着培育创新型人才、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这一任务能否顺利完成有赖于国家、社会与个人对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视与投入。尽管对高等教育的重视一直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关注热点,但相对而言,高校发展所需的投入问题一直存在并影响着高等教育事业,特别是影响着在高校接受教育的贫困大学生的发展。
所谓高校贫困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从历史上来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2年,我国实施了公费生与自费生“双轨”招生制度,尝试向部分学生收费,这一制度实施后因学费导致的贫困大学生问题也随之产生。从1997年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费、自费的普遍并轨,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学费制度。伴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这一过程,90年代中期贫困大学生问题开始日益突出,并随着90年代末开始的高校大规模扩招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高等教育规模的逐年扩张以及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使中国高校资金短缺的情况日益突出,各个高校除了逐步采取商业贷款、与地方政府共建等形式来缓解这个压力外,高校收费也在逐步提高,这就使得我国贫困大学生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加。改革阵痛期中出现了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家庭程度不一的贫富差距,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无力承担的教育投入直接导致贫困大学生学费无法按时和保量的缴纳,给贫困大学生带来了生活、学业、心理、环境适应等多重压力。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压力,不仅危害到贫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还可能扭曲他们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给高等教育活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针对这一问题,党和政府予以了高度重视,加紧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努力建立一套资助贫困生的政策体系,如国务院2007年5月份下发的《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完善了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新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生源地贷款,确保“应贷尽贷”,并配有代偿政策;而且从2007年秋季开始,对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通过我国政府、高校及社会各界多年的共同努力,初步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切实解决了贫困大学生的一些实际问题。尽管国家资助贫困大学生政策的相继出台和配套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教育机会的均等化并给部分贫困大学生创造了较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但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现实状况的约束下,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仍然存在着诸如“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精神资助缺乏、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缓慢、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仍然严重地干扰着大多数贫困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如何在经济、物质的资助基础上,重视思想教育、心理援助,建立并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更有效的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与健康成长,是关系到高教功能发挥的重要问题。
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是世界各国都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的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高度关注,且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努力探索并希望有效而全面地解决的难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这一难题不仅困扰着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也影响着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大学生的生活水平与学习活动。与此同时,贫困大学生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不仅是一个个体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否建立健全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能否实现;关系到是否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和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才的培养以及建设创新型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我国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为了改革,国家教委多次组织了相当规模的专题调查研究。《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刊载了一批有价值的论文,并先后出版了几本专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专著就是张民选所著的《理想与抉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和赵中建的《高等学校的学生贷款――国际比较研究》(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这两本著作都从比较的角度来研究大学生资助(贷款)政策,并提出了一些较有价值的建议。“十一五”开局之初,群体性贫困问题凸显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结构性矛盾,公平的实现任重道远。与此同时,全国高校和整个社会也非常关注高校贫困生问题,很多专家学者积极主动开展了大规模调研,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大体而言,这些研究成果包括了以下方面:在贫困生资助的理论研究中贺保月(2002年)、陈剑锋(2005年)等人在对贫困学生资助的思想基础、资助理念以及对教育公平和和谐社会影响的分析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在贫困生资助的比较研究中,李松林(2002年)等人主要对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资助政策、资助方式和资助理念进行了比较,并结合国外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方式的改革提出了合理建议;在贫困生资助方法和途径的研究中,李庆豪(2004年)、吴庆(2004年)、张建奇(2003年)等人对贫困生资助的方法和途径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归纳出“奖、贷、勤、助、补、减、缓”为一体的贫困生助学体系内容;在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研究上,刘彩霞(2001年)、张庆松(2002年)、申卫东(2004年)、李碧(2005年)等人对贫困生资助问题作了较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了当前我国贫困学生资助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资助政策、资助制度、资助工作操作过程及资助理念上。在贫困生资助对策、建议的研究中,李庆豪(2004年)、刘彩霞(2002年)等人对贫困生资助对策建议,主要是针对“奖、贷、勤、助、补、减”多元化的助学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展开了研究,提出了一定的改进措施。
尽管自1997年全面并轨招生以来,高校贫困生问题便成为众多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热点课题并取得一定的研究进展,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学者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对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研究的系统性不够;有关大学生资助问题的研究,大都偏重于已有理论的阐述和国际比较,而理论创新、体系创新的研究较少,针对我国实际,进行理论创新,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方面的研究亟待加强;多数对策建议类的研究,偏重于就事论事,更多的是对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的诠释,理论和实践结合不足,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不强,研究成果一般只能提供理论参考,很难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大多数研究都是从经济学角度论述怎样对大学生进行经济上的资助,而从心理学、社会学角度去研究怎样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精神上、心理上援助的较少,明显缺乏研究的全面性。仅仅依靠经济资助并不能完全解决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产生的心理压力、学业障碍、环境压力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却越来越影响着贫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有鉴于此,急需把解决经济困难的问题与培养人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在研究贫困生经济需求的同时解决思想、心理等精神方面的深层问题。
参考文献:
1.杨东平.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吴庆.公平述求与贫困治理――中国城市贫困大学生群体现状与社会救助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0-0045-02
0引言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部分经济困难大学生。经过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十几年的共同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学生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制度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1贫困学生资助国内外研究综述
1994年之后,我国初步建成了“奖、贷、助、补、减”及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高校大学贫困学生资助的体系。虽然初步构建了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但是由于资助体系是一个全方面的资助,其既包含了奖、助学金的资助还包括了心理资助、就业能力资助。因此,学者提出了发展型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发展型资助不仅是一种“功能性”资助,而且也是一种造血型资助。从“功能性”资助而言,即财务帮助,事实上我国资助政策的制定过程都是围绕物质资助展开(高艳丽,2012)。
从心理方面看,贫困生的问题并非单纯的经济解困,贫困生因经济困难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例如多有自卑、嫉妒、虚荣等不良思想,社会和学校应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王东华,2005)。从贫困生的职业素质培养角度来讲,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中必然包含了贫困生素质提升的内容,对贫困生综合素质培养对其个体全面发展的具有重要意义(李华明,2008)。
通过文献综述,可以发现对于发展型资助体系的研究,还存在着一下问题:1)对发展型学生资助概念内涵相对模糊;2)缺乏系统性的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3)学术界多为理论性讨论缺乏实践性的检验。本文希望通过对我国现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
2我国发展型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贫困生资助体系经过几年的发展完善,截止08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总金额达到了293.7亿元,共资助学生达到了4156.24万人次。但是在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构建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2.1贫困生认定困难
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对于贫困学生的认定取决于当地民政部门对贫困家庭的认定。只限于学生入学时出示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以地方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入学后也只能依靠对学生日常生活的观察和反映,不能对贫困学生的经济情况作全面的调查,由于认定标准的单一、认定信息的不完全性,这就有可能不能有效的反应学生家庭经济的真实情况。在对学生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只有60%左右的同学真正有申请贫困生的意愿,有近20%的学生是因为从众心理而报名了贫困生。
2.2勤工助学基金、岗位缺乏
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关于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规定:各高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 %的经费,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但据调查,目前高校一般只从当年学费收入中划拨出1 %作为勤工助学基金真正用于勤工助学,与国家规定的规定相差甚远。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中,岗位锻炼作为进行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目前学校能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比较少,学校有能力安排的岗位不到申请学生总数的30%,校内兼职机会较少,与校外公司和企业联手的机会就更少。
2.3发展型资助的育人功能缺失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更多的是从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角度来考虑的,忽略了对贫困学生思想、人格等各方面状况的密切关注以及相关的心理援助。无偿资助会使一部分学生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这不但不能起到资助的目的,还容易使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精神,不利于对学生的培养。在对他们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要让他们懂得承受一定的义务,学会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学会用实际行动去回馈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2.4发展型资助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的资助体系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面临着管理上的困难。尚未设计出一种既方便学生申请又便于学校、银行有效管理全国通用的集学生申请信息、各类资助资源等功能于一身的学生“资助包”,也未设计出一种集学生借款个性化、还款差异性、信用历史数据齐全、个人追踪信息有反映的学生“还贷包”。
3动态的混合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发展型贫困生的资助体系关注的是学生个体的发展,其不仅包括了贫困学生的学业资金的发展型资助,关键在于帮助贫困学生提高具有自我生存能力,真正将“资助”模式变成个体的“自助”模式。
3.1动态混合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动态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是整个动态混合贫困资助体系公平、公正实行的关键。可以制定出一套“量化指标”,对贫困程度进行定量分析;采取“民主评议”的方法,对贫困程度进行定性分析。在定量和定性的基础上,对贫困生进行动态混合认定。
1)量化指标设计
根据贫困的指标把贫困生的贫困程度进行量化,可以设置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现受资助情况。二级指标包括了:家庭成员就业等情况、年收入人均收入、受资助金额等。都需要分别赋予分值,同时进行分别考核得出考核分数。最后进行汇总。
2)民主评议
可以组建“民主评议”小组,主要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其成员主要有院/系分管资助领导、各院/系辅导、学生代表。中间的辅导员在两个组中都分担着不同的角色并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学生代表主要包括:班干部、成绩优异学生、成绩中等学生、成绩差等学生、贫困学生,其比例分别为20%。在此基础上可以设计“民议评定”流程。即在分组的基础上进行组别评审之间的互动,其主要包括了信息的传达、认定评议、反馈、举报、监督、名单公布等,环节。
3)分配动态混合资助权重
限定每个人应接受资助的总额,可以把学生当年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作为学生受资助总额的最高限制。在总额的限定下,根据学生受资助情况,从可受资助额度中去除已受额度,剩下余额作为下次接受资助时的一个参考指标。
3.2设置动态分层次贫困资助体系
动态混合资助体系表现为贫困学生资助总额的动态平衡分配和整体的混合均衡,也表现资助中的过程均衡和发展性平衡。
1)纵向的动态资助
由于各个阶段的学生所接受教育年限、阅历有所不同,就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不同阶段的学生,选择不同的资助方式。对于一年级刚刚进校的学生,理论课学习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因此,勤工助学所占比重相对偏低,特困生补助和减免学费所占比重相对偏高。随年级上升勤工助学比重应该逐步提高,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应该逐步降低。在此基础上,高校也可以考虑有偿资助等方式。把应该承担的高等教育成本承担起来,实现资金回收,重复使用,使更多的人得到资助,同时,又与成本分担、收费改革的精神相吻合,与无偿资助相比更为公平。
2)横向动态资助
学校通过“量化指标”和“民主评议”认定出不同程度的贫困生,而且每年定期对贫困生状况进行审核,其贫困情况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当中。因此,就应该根据每年所认定出学生的不同贫困程度,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
长期资助与临时资助动态结合。长期资助对象主要针对那些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家庭平均收入在当地处较低水平,以及一些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一般资助与特困资助动态调整。一般资助主要针对那些家庭平均收入相对较低,家庭尚能承担一部分学生支出的学生。特困资助则是针对那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承担学生支出。两者结合,满足各个不同贫困程度学生的需求。
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动态融合。例如,学校为贫困生开展成才培训、拓展训练和相关课程,为贫困学生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把受助学生组织成公益团队开展活动等。
3.3完善动态混合资助的管理机制
动态的混合资助体系的实现,需要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要成立相关的资助委员会,整合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利益,形成总体利益动态混合统一。需要制定动态混合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可操作办法,加强资助体系中各条块之间的内部联系,提高资助管理效率。需要设立资助过程中的申诉机制监督管理者在实践过程中违规行为。发现其中存在着的管理问题和机制本身问题,并在委员会统一讨论的基础上及时对机制进行修改,以确保动态混合资助体系的管理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