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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教学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8 11:48:29

法规教学论文

法规教学论文例1

物业管理行业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新兴行业,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代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房屋管理模式,对管理各方的权利义务要求十分严格,法律关系十分明确。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业主和政府管理部门对物业的管理水平、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不仅应具备物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还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才能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预防行业风险,减少行业纠纷,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目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不顺等问题逐渐显现,物业管理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物业管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另一方面是物业管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物业管理法律知识贫乏,有法不知、有法不依。面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广大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物业管理法规》这门课正是针对上述问题而对物业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主要课程,然而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法律关系的主体非常广泛,不仅包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也包括电力、煤气、热力、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因此,《物业管理法规》课要求掌握的法律法规种类也非常多,不仅要掌握《物业管理条例》等专门针对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也要掌握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环境保护法》等适用于物业管理活动和纠纷处理的法律规范;不仅要掌握《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也要掌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有关物业管理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等。因此,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掌握大量的知识点并能在实际中灵活应用,必须结合中职学校学生的自身特点,采取恰当的教学方法。中职学校以职业技能教育为基本目的,对理论知识要求较少,而对应用技能的要求较高。同时,中职学校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相对欠缺,对系统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不高。鉴于这两方面原因,中职学校的课程教学应采用理论讲解通俗、突出实用、定位准确和可操作性强的教学方法。

笔者认为,中职学校的《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教学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讲授内容应是适用的最新知识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国家和地方在物业管理方面的立法步伐加快,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规程等。同时也有一部分规章制度已经废止。作为《物业管理法规》学科的任课教师,必须时刻关注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关注正在讨论或起草的有关法规。在选用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时,应注意选用较新版本的教材或资料,并在教学中区分教材中哪些内容符合现在的规定,哪些内容已经过时。在教学过程中,辨别相关内容是否与新的法律法规一致,以保证学生学到最新的知识。

讲授过程应条理清晰、思路明确在整个课程的教学中应首先介绍物业管理的一般法律制度和法律文件,然后按照物业管理工作程序介绍各阶段、各类别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在具体法律规范的讲授中应遵循以下教学过程:(1)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物业管理中必须做什么、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2)如果违反法律规范的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3)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进一步掌握法律要点。(4)课后让学生完成与课堂内容紧密相关的思考题。这样将法律规定、违法责任与实际案例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生动的、便于学生接受的知识,增强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讲解的语言应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针对中职学生基础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教师在说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大量的法律专业术语,并辅之以丰富的典型案例。例如,在教授业主与业主大会的相关知识时,教师可以通过“不是业主,而是业主的亲属能不能参加业主大会”的案例来说明“业主享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业主可以委托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可以通过“没有参加业主大会,是否可以不接受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案例来说明“业主大会的决议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规定等等。案例应少而精,紧密结合课堂教学内容,采用以学生分析为主、教师适当引导的方法,这样有利于学生理解并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并能够解决实践中的物业管理法律问题。

多媒体和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采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可以节省很多板书的时间,并且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同时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传递更多的知识信息。教师在平时还可以从身边搜集或录制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场景或案例,通过多媒体播放给学生,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但是也应适可而止,因为传统的“粉笔加黑板”式的教学方法也有自身的优势。比如,传统的教学方法需要教师有较多的肢体语言和学生进行即时的交流;教师还可以通过板书关键字、词强调有关内容,准确、工整的板书还可以引导学生规范地书写。另外,进行多媒体教学时,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电脑操作,使授课方式显得机械、呆板。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综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适当采用学生讨论或模拟法庭等灵活的形式利用课堂或课余时间给学生安排一些与所学知识紧密联系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情,寻找处理矛盾纠纷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的处理方法或者让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辩论。在讨论或辩论时需要查找大量相关的资料,可促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正确理解和应用,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总之,中职《物业管理法规》课的教学应紧密联系中职教育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使学生熟练掌握课程内容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法规教学论文例2

 

在《弟子规》总叙里有一句话是:“有余力,则学文”。这就是说古人是从孝、悌、谨、信、泛爱众、亲仁这些基本德行的修习开始的。也就是说古人是从先修身,再修学的。这与我们现今推行的以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如今重学《弟子规》是有很深厚的现实意义的。

在《弟子规》重视德育教育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智育在孩子一生中的巨大作用。今天,我就《弟子规》中的《余力学文》中有关我们教与学的方法进行交流,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

这句话是说:我们在读书时要做到心到、眼到、口到,避免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的不良读书方法。然而,我们很多的学生在读书时往往会心不在焉,结果造成收效甚微。于是,每当我要求学生读课文时,都要让学生先诵读“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这句话。不知不觉中,学生就会自觉地自我调节到最佳的读书状态。从而大大地提高我们的读书效果。

二、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小学生读书往往会刚把课文读了一两遍就自以为全会了。于是,在老师讲课时就会心不在焉,甚至就会把书放在课桌上,而眼睛却在看后面未学的课文内容。因为他以为自己早就知道课文的内容了,学不学、听不听无所谓。以前,我总会在课堂上当众批评他一顿,使他下次再也不敢这样。可是,这个学生不这样做了,另一个同学还会涛声依旧,治标不治本。为了更有效地制止这种不良习惯的蔓延。每当再出现这种现象时,我就会让学生诵读“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通过几次集体诵读,慢慢地学生不再看其它的课文了,读书、听讲都专心了。

三、宽为限小学语文教学论文集,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

每当遇到需要背诵的课文时,我都会很发愁。因为班里总会有一部分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里无法背诵下来。如果再增加一课时,时间往往又不允许。以至于造成“紧为限,宽用功”的后果。学了《弟子规》以后,我将背诵的任务进行了分解,每天利用学生站队前、吃饭后、等候排队的点滴时间让学生背诵一两遍,经过几天,甚至一周的时间不断反复背诵,学生就差不多背下来了,而且学生背得轻松、愉悦,效果又好。这样就真的做到了:“宽为限,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了。

四、心有疑,随札记,就人问,求确义。

法规教学论文例3

随着英语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英文书写在教学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它不仅是提高英语教学质量的前提,也是深化英语教学改革的重要基础。据调查,目前有80%以上的中、小学生字母书写不标准、杂乱、潦草、东倒西歪、比例不协调,尤其是存在着间距不均、粘连、脱节等现象使得字迹难以辨认。这不仅影响了学生的作业质量和考试成绩,而且影响了学生英语整体水平的提高和英语交流的实用性。在2010年3月的“两会”期间,科技界有40多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要加强中、小学生书写能力培养,可见对中、小学生书写能力的培养已不仅仅是教育上的问题,而且已成为一种社会问题。“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不仅能在短时间内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而且对强化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对文字的感知力及良好的学习习惯、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提升教学质量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快速有效的规范书写教学之意义已远远超越了书写教学的本身。

一、中、小学生英文书写的现状

(一)英文书写教学没有引起重视

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英文书写教学被严重忽视,应试教育使教师、家长和学生都把注意力放在英语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上,而很少注意书写能力的培养。学校没有给学生展示英文书写才能的平台,教师也不给学生欣赏他人英文书写作品的机会。总之,学校没有把英文规范书写作为一项常规的教学任务来抓,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没有形成良好的书写教学氛围,因此,英语书写仍然是学校英语教学中的薄弱环节。

(二)英文书写教学缺乏示范和指导

在中、小学英语教学中,有些教师的英文板书随意性很强,速度快又潦草,因此无法起到示范作用,这直接影响了学生对英文书写的兴趣和质量;有些教师发现了学生的书写错误,也没有及时地加以纠正,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久而久之使学生养成了不良的书写习惯;有些教师甚至把“写”完全放到课外,作为家庭作业让学生在课后完成,导致学生错误地理解为练字仅仅是为了“练”,而忽略了练字的真正目的。由于没有引导学生把书写与应用相结合,必然导致英语书写教学的无效性。

(三)中、小学生英文书写主动性差

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是注意力不集中、好动、自控能力差。由于以往的书写教学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学生即使经过了大量枯燥的练习也很难发现其中的规律和技巧。书写水平不能明显提高,必然给学生造成心理负担,使之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由于英文书写作业形式单一,学生找不到兴奋点,对英语书写也慢慢失去兴趣,作业开始马马虎虎,只求速度,不求美观,有的甚至开始逃避书写,导致写字质量越来越差。这种情况长此以往,学生必然会觉得书写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而失去书写的主动性。据调查,80%的学生不重视英文书写,下笔随意,字迹潦草,没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四)英文书写教学缺乏实用的指导工具

多年来英文书写教学依赖的是传统的书写模式,而传统的书写模式仅仅是给学生提供了占格框框而已,简单地讲也就是哪些字母占中格,哪些字母占中上格,哪些字母占中下格,因此无法限制学生书写时的随意性,对字母倾斜角度的统一、字体重心的稳定,字母的宽窄大小、间距的准确等都没有提供确切的依据、方法和要领。如什么是大小一致?什么是宽窄均匀?什么是圆润?什么是饱满?什么是流畅?什么是间距精准?如何做到字母之间的不粘连?怎样控制单词的不脱节等都缺乏实用的指导工具。

(五)中、小学生对英文书写要求不明确、方法不正确

字母书写是英文书写中最基本的元素,大部分学生在书写中没有掌握基本的书写方法,存在字母笔顺、笔画不清,不能准确找到起笔点,运笔走势不明确,转折点过早或过迟,回笔不到位,收笔突然或不到位,字体不饱满,曲线不圆润,笔画不流畅,字母超格或不满格,大小宽窄不均、字体东倒西歪,单词书写参差不齐,句子书写更是存在大小写不分、粘连、脱节、难以辨认等问题。如经常把 写成 ,把“ ”写成“ ”,把 写成 ,把 写成 ,造成k h不分等现象。由此不难看出英文书写教学在整个英语教学中仍然是一个盲点,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二、“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

(一)“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的概念及内涵

“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是在传统英文书写结构规律的基础上,依据人的视觉特点,结合结构美学原理,利用人体力学而发明的一种全新的英文书写方法。“五四三”即五线、四格、三笔。

五线是指“上线、中线、托线、底线和主线”。主线即是与上线、中线、托线和底线相交而形成的63°夹角的辅助线,是依据中、小学生的书写习惯、书写难点及书写特点而设计的,其倾斜度恰好适合手写英文的自然角度,符合人体力学。主线是写好每个英文字母的依托,其作用是控制每个字母的倾斜角度,稳定字体重心、避免东倒西歪,使英文看起来协调一致。

四格是指“上格、中格、下格、主格”。两条主线之间的格叫主格,主格是主线与主线之间具有坐标性质的平行四边形网格,其结构特性符合结构美学的原理。主格是学生写好英文的重要依据,是避免字母与字母粘连、单词脱节,限定字体宽窄、大小的标尺。掌握这把尺子,学生在书写英文时就不会出现字母大的大、小的小、宽窄不均的现象,就能准确地把握字母与字母的间距,单词与单词的间距,不会造成书写英文松的松、紧的紧、粘连和脱节等难以辨认的现象,同时也有利于老师批改和评阅,避免考试时因误写被误判丢分。我们都知道汉字是单个独立的,即便没有间距,甚至有些粘连,大家也能辨认,但英文却是由26个字母的不同排列组合而成的,因此任何字母都可能组合在一起,如果没有间距就单纯是字母的无序排列。字母与字母之间、字母与单词之间,特别是单词与单词之间都要靠间距来加以区分,所以,我们说“没有间距就没有英文”。

三笔是指“竖、曲线和横”,它是组成英文字母的基本笔画。“竖”是每个字母依主线平行控制字母角度和重心的依据。“曲线”需要准确把握好起笔点,控制好运笔方向及运笔走势,且收笔要到位。 “横”虽然在小写字母中使用率很少,但是必须写直、写平、不能过长或太短,而且要明确“横”的书写位置。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有“点”和“横”的字母,“点”和“横”应后写,它在字母中起着秤砣的作用,有稳定字体重心、平衡字体态势、在单词和句子中有点晴之笔的妙用。

五线、四格、三笔的功能是使英文书写方法更简单、书写标准更明确、书写要求更具体、书写要领更统一、书写规律更可循、书写依据更有效,能够让学生快速有效地写出字母标准,字体统一 ,字态协调,倾斜角度协调一致,重心稳定,字体宽窄均匀,字母间距精准,字迹工整、美观大气、流畅洒脱的英文。

(二)“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的四大特点

1.易教。“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简单明了,具有统一的认知、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教法,无论学生英文书写基础怎样,只要教师严格按照“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教学要求教授,学生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接受并掌握英文书写技能,提高书写水平。它是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难解决的英文书写难题。2.易学。与传统的书写教学相比,这种书写方法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学生通过学习“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法”,就能直接掌握书写要领、书写技巧和书写规律。3.规范。“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突出规范书写,将方法和依据并用,矫正、规范和提高同步进行,因此避免学生英文书写杂乱,字母书写粘连,有效控制单词脱节,限定字体宽窄大小限制书写时的随意性,彻底改变传统书写模式的弊端。4.实用。“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许多英文书写存在困难的学生,通过“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训练后明确了字母书写的标准,掌握了字母书写的要领,统一了笔画笔顺的关系,矫正了不良的书写习惯,真正理解了英文规范书写的技巧和规律。在对参加过“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法”培训的学生调查时,我们发现有85%的学生居然不知道自己以前是怎样书写英文的,可见“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法”对学生不良书写习惯具有屏蔽功能。它不仅填补了当前英文规范书写教学的空白,也是英语教学领域的重大创新。

(三)“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与常规书写教学的区别

1.打破常规的书写教学方式。常规的书写教学方式是按照英文字母的传统排列顺序教授书写,这种教学方式既不利于学生对字母形态的再认识,也不利于学生对字体结构的理解和认识,更不能很好的按照字体结构变化熟练掌握书写规律。2.打破常规的书写教学方法。常规的书写教学中没有明确的书写标准、没有具体的书写要求、没有相应的书写技巧、没有统一的书写要领、没有可循的书写规律、没有有效的书写依据,这就造成了常规书写教学的无效性,使得学生英文书写能力两极分化很大。“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为教师提供了强有力的书写教学工具,因此杜绝教师照猫画虎地教学,避免学生依葫芦画瓢学习。3.突破了传统的英文书写模式。今天全世界的英文书写依然是依靠传统的“四线三格”,“四线三格”作为英文书写依据过于简单,功能过于单一,不能为学生写好英文提供有效的书写依据,不具备书写的规范性和矫正功能,亦不能很好的控制字体字态,对字母与字母、字母单词、单词与单词的间距也很难把控,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英文书写中存在的东倒西歪、重心不稳定,字体不协调、字母大小宽窄不均等实际问题无法解决,对学生英文规范书写的作用也微乎其微。

而“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的书写依据是在传统“四线三格”的基础上做了功能上的完善与升级,增加了“主线与主格”功能。独创的“五线四格”使英文书写依据更加有效,同时这种具有坐标性质的网格结构,能使学生准确地把握字母的起笔点、运笔方向、运笔走势、回笔及转折点等,使英文书写依据最大限度的得到提升和完善,也大大提高了英文书写教学的有效性和趣味性。以主线为依据,学生就能控制所有字母的倾斜角度,避免东倒西歪的书写现象,按照可循的书写规律使得字体重心更加稳定。以主格为依据限定字体的宽窄、大小,使学生准确地把握字母与字母、单词与单词的间距,从而避免字母之间的粘连,控制单词的脱节,使间距看起来精准,字体协调、字态圆润、均匀美观,也限制了学生书写的随意性,为学生规范书写提供有效的书写依据。并对传统的书写教学存在的纰漏进行了修正,对容易粘连、容易脱节、特殊字母的连写、相互补位、不规范书写的常见错误、不能保证字体协调统一等问题都提出了整体的解决方案,突出了英文26个字母“三笔”书写的方法(竖、曲线、横),规范了如何写好“三笔”,如何利用“三笔”,依托“五线四格”来书写,学生会突然意识到写好英文原来竟如此简单,使学生能够轻轻松松地掌握英文规范书写要领、方法和技巧。

三、“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在中、小学英文书写教学中的可行性分析

(一)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同世界各国的交往、交流的不断扩大和加深,英语在我国的普及和应用频率亦呈上升趋势,而英文已经成为大众化、社会化、全球化的重要交流工具,在全社会的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可以说英文已成为现代社会学习、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交流工具之一。这就使得英文规范书写不仅是教学领域的需要,也是英语社会化发展的需要。

(二)英语教学改革的需要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正面临着新的挑战。英语教学改革的基础是书写,而英文书写作为英语教学改革的基本要素,在整个英语教学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英文书写教学改革必将引发整个英语教学的深层次改革,同样,英语教学改革也必将推动英文书写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统的英文书写模式已不能满足新时期教学改革的需要,随着教学改革的推进,英语教学迫切需要改革现有的英文书写教学方法,创新英文书写教学模式,把最简洁、最流畅、最直观、最实用的书写方法传授给广大的中、小学生,进而推动英语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将成为英语教师书写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是英文规范书写教学的革命性突破。

(三)中、小学生英文书写训练的有效选择

“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是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一种全新的英文书写教学方法。它不需要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不需要大量的练习就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和学习习惯,并通过规范书写的训练内化成为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做事专一的良好心理品质,这也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对培养学生欣赏美、鉴赏美、接受美的感染和艺术熏陶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四)符合中、小学生书写教学的最优化原理

“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遵循了教学的最优化原理,能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具体的培养目标和教学任务,在充分考虑学生写字习惯、心理特点、教学规律的基础上,获得最大的效益,也就是让每个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佳的英文书写方法,提高英文书写的正确率,缩小差异,进而促进学生英语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与探索

苏联教育家赞可夫说:“教育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要,便能发挥其高度有效的作用。” “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让学生学习的是书写方法,掌握的是书写技巧,运用的是书写规律,其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尽情享受书写的过程,充分感受书写的乐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为学生创设一个主动探究、积极进取、自主学习的环境和条件。因此,在英文书写教学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激发学生自主书写的积极性

教师要注重开发学生书写潜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生书写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书写训练,让学生主动参与,激发学生书写的创造性,直接有效地变“要我写”为“我要写”。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找差距,找不足,总结书写经验,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找到学习的乐趣,提升书写水平和审美能力,进而提高学习效率。

(二)开展合作学习

让书写进课堂。教师要利用好小组合作学习,让英语课堂充分体现教学的双主体。化整为零的小组合作学习可以使每个学生都能在45分钟有效的教学时间里得到锻炼的机会,让学生人人参与“教”与“学”,积极分析思考并从活动中找到得与失。如小写字母‘ ’在书写教学中就是个难点。虽然这个字母很简单,但是由于受汉字书写习惯的思维定势影响,学生很容易把‘ ’写成‘ ’字旁。为了让学生能熟练地掌握书写技巧,教师应安排学生对“竖、 曲线和横”这三笔进行分解的书写训练并给予比较系统的指导。教师可以把学生分成2~3人一组,开展相互学习,相互探究和交流。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会争相指出对方书写的优点和缺点,找出为什么很多学生经常把 写成 的原因,这样,学生就能更容易地变被动的书写为主动的练习,从而提高英文书写的准确率和学习效率。

(三)进行有效地示范指导

教师首先要吃透“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的精髓,掌握书写要求和书写要领,并能够依靠书写依据熟练地运用书写规律和书写技巧。在教学中严格坚持“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的教学标准,作好示范、指导,同时还要在学生开始练习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教学中要注重树立标杆,典型引路,以书写优秀的学生为榜样,开展英语书写竞赛活动,让更多的学生通过活动展示自己的书写才华,使学生在活动中找到成功的喜悦,进而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的英文书写水平。

(四)实施愉快教学

常言道:“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倡导的是快乐书写,因为“只有快乐书写,书写才快乐”。所以,教师在书写教学中,应注重教学情趣化,给学生愉快的情绪体验,使学生向着目标不断前进。“五四三英文规范书写教学法”按照字母笔画、结构分类改变了依据字母排列顺序教授书写的传统方法,如教写 时,教师要先让学生掌握“曲线”和“竖”的书写技巧,这样,写好了 就等于把 同时都写好了;再如教写 时,把 写好了也就等于把

法规教学论文例4

二、学生初诊

学生初诊即学生对教师提供的案例发表自己最初的看法。在课前,教师应告知学生不要进行预习或收集相关信息。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学生表达出自己原始的感想和看法,以便教师准确掌握学生现有的知识和经验。一旦提前预习,受教材和他人观点的影响,学生的原始感觉就会被破坏,教学也就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在学生初诊期间,教师要营造一个民主的发言氛围,自己则应做一名忠实的听众和记录者。学生在发言时,教师要认真、完整地倾听学生的看法,不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要制止其他学生中途打断对方的谈话。教师在学生阐述自己的观点时,可适时地采用肢体语言给予学生积极肯定的评价。要使全体学生意识到,只要他们尽力而为,所有人都有机会得到奖励。同时要使学生感受到只有勇敢者才敢于把自己不成熟的想法表达出来,表达出来的目的是让大家一起使这种想法完善起来,科学起来,是一种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从而激发学生勇敢表达自己原始的初步的感受与体验的热情。对于观点错误的学生,教师不要立即加以纠正,或通过肢体和表情表现出来,以消除学生的心理顾虑。对于不善表达的学生,教师要加以适当引导,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

三、小组诊断

小组诊断也称为学生互诊,它是学生间对初诊阶段表达出的原始认知和感受进行的分析讨论。通过对其他同学的观点进行质疑、补充、比较,指出需要修正完善的地方,也使自己的观点得到进一步论证。在这一阶段,学生间通过相互辩论的形式阐述自己的观点,在辩论中对他人的观点予以肯定或否定,相互间取长补短,最终形成一个大致统一的意见。这期间,学生是主体,教师则要做一个好的引导者和协调者。根据的教学经验,此阶段经常会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学生间的辩论积极热烈,大家畅所欲言;另一种是无人说话,都在等待别人的发言。

对于第一种情形,教师既要保持学生高涨的热情,同时也要有效的控制局面。青年学生思想活跃、争强好胜、个性鲜明,都希望自己的观点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认可。而当自己的观点被他人批判和否定时,难免会出现言语过激的现象,从而影响到同学间的团结,挫伤其他同学发言的积极性,进而造成教学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为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发言的语气和方式,要让学生认识到“尊重他人的人格,肯定他人的个性,衷心的希望他人能健康成长,这是人际交往中很重要的一个前提,一条原则”。今天激烈的辩论不是为了证明输赢,而是为了探究科学的真理,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为病患的生命和健康负责。所以发言应当态度诚恳,以理服人。对于学生的发言,教师要给予积极的肯定态度,对于过激的发言,要及时制止。这样才能营造起一个积极健康的辩论环境。

对于第二种情形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学生对自己的观点没有信心,害怕说错出丑,故而保持沉默。这时教师的引导十分重要,教师要善于抛砖引玉,鼓励学生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可以先引导学生从质疑别人的观点开始,阐述自己的意见;也可以通过进行简单的提问开始,引导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总之,教师要创造条件,循循善诱,逐步使学生融入到讨论的氛围中。经过学生间的相互诊断,对教师提出的“待诊”案例,学生会形成一个初步的统一观点。与此同时,也会有学生提出自己的保留意见。对于统一观点和保留意见,教师都应当认真的予以记录,在第四阶段——教师诊断中给予回应和分析。

四、教师诊断

教师诊断是诊断式教学法中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把前三个阶段比作“画龙”,第四阶段就是“点睛”。在这一阶段,教师首先针对学生形成的统一观点和保留意见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不是简单的告诉学生:因为法律法规第几条第几款是这样规定的,所以你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第几条第几款是那样规定的,所以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种生硬的回应和分析,是与诊断式教学法的初衷相违背的。诊断式教学法是要使学生对原有知识和经验进行“再反思”和“再认识”,以达到对新知识的认同和接受。这种认同和接受主要依靠学生自发的感知,而非教师外力的强加,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引导和启发。对于学生提出的观点和意见,教师应将其回归到“待诊”案例中,并将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的结果呈现给学生。当问题出现时,学生自然会去反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怎么没有想到,我哪里出错了?”同时,学生渴望得到解决问题正确的方法和途径。

当问题出现后,教师第二步要做的就是将正确的观点告诉学生。具体到卫生法律法规课程上,就是要将立法者的观点和法律的规定告诉学生,并依据法律规定解释“待诊”案件,指出学生观点的不足与缺陷。通过对比,学生自然能做出优劣的判断,并对法律的规定予以认可和接受。而对于观点正确的学生,其成就感会油然而生,这将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其学习的兴趣。

第三步,教师应根据“待诊“案例进一步向学生讲授相关的立法背景和现实依据,以加深学生对法律条款的理解,提高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对”待诊“案例进行再思考,分析总结在该案例中,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违法之处,并提出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学生依法执业的意识。

五、分析总结

法规教学论文例5

“非谓语动词”可分为动词不定式、动名词和分词。它在句子中的作用很多:除了不作谓语外,它可以充当主语、宾语、表语、定语、状语与复合宾语(主语补语或宾语补语)。有些及物动词后面接不带to的不定式作复合宾语。这些动词归纳如下:一感(feel).二听(hear,listen to),三让(have,1et, make),四看(see,watCh,notice,observe)。再加上help somebody(to)do something和美国英语look at somebody do somthing。还有“二让”属特殊:get somebody to do something 与keep somebody doing。而有些及物动词后面接动名词(the -ing form)作宾语。这些动词归纳为一句话:Papa C makes friends。这是由如下动词的开头字母组成:permit,advise, practise,avoid,consider,mind, allow,keep,enjoy,suggest, finish,risk,imagine,escape,need,delay,stand(忍受)。 为了容易记住,也可以编成顺口溜:“允许完成练习,建议避免冒险,考虑延期逃跑,喜欢保持想象,需要反对忍受”。其相对应的动词依次是:permit/allow,finish,practise; 

advise/suggest, avoid,risk: consider, delay, escape/miss; enjoy/appreciate, keep, imagine; need/want/require,mind. can’t help/can’t stand。 

二、复合句 

1、学生最容易混淆的是定语从句与同位语从句的区别。 

例如:A、The news that our team has won the match is true. (同位语从句) 

B、The news that he told us surprised everybody here. (定语从句) 

关键的区别在于连接或关系代词that:有意义的是定语, 无意义的是同位。因为引导定语从句的that在从句中作主语或 宾语,而引导同位语从句的that只起到连接词的作用。 

2、接着容易混淆的是引导定语从句的关系代词that与 which:that之前是不定(代词)、序数(词)、(形容词)最高级:which之前是介词短语与逗号(非限制性)。 

例如:A、All that we have to do is to practise every day. 

B、The first lesson that I learned will never be forgotten. 

C、I have lost my pen,which I like very much. 

D、The house in front of which there is a garden is my home.  

三、It的用法 

1、It除了代替人和物以外,还可以作形式主语。而真正的主语(不定式、动名词或从句)则放于谓语或表语之后。 

例如:It is nor easy to finish the work in two days. 

然而有少数表语之后接动名词作真正的主语。这些表语是:无助(no help)、无用(no use)、没好处(no good);工作(hard work)、费时(a waste of time)、又危险(a danger)。 

例如:A、It is no use crying over spilt milk. 

B、It is a waste of time waiting for him. 

法规教学论文例6

1 前言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中心工作。本科教育是高等学校的主体和基础,抓好本科教学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教育应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的目标要求,因而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成为了高等教学中的两个根本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及城市开发主体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城市物质要素与空间资源配置转而依靠市场力量进行;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规划也越来越走向宏观与战略的研究,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则愈加依靠政策的导向,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外部环境的改变、任务的变化对城市规划学科的知识结构,规划教育与研究领域的知识结构提出新的要求。以往计划经济时代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知识结构难以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进行改进。城市规划教育面临着从注重规划技能的传授转向对规划思想和规划技能并重的方向发展。

2 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特点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规划学科特点及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城市规划是涉及面颇广的综合性学科。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规划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物质形态规划,而是转向了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综合性规划,相应的规划专业教育也发生了变化。以建筑、工程为主体的“功能主义”规划教育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社会、行为科学大量介入规划教育,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和多样变化的城市社会经济问题,城市规划学科也已逐步发展成为一门融合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的综合性、实践性和政策性很强的交叉学科。

而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阶段处于快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物质形态规划仍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对城市规划价值观的教育、方法论的教育、社会经济问题的综合系统分析教育还很不够。我国城市规划基础课程的知识结构具有明显的工程实践导向型的特点,即多以物质空间形态的具体规划为对象,注重城市规划编制技能知识(如何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法(如何按规划进行建设)的传授,而对于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状况,其中所体现的规划理念,以及涉及社会价值判断的规划思想则论述较少。从2004《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基本要求》中可见,在8门专业主干课课程安排中要求最多的是关于建筑设计和规划编制的课程,两者的学时数分别占了24%和28%,合计超过了50%,而管理法规和规划实施相关等的基础理论课程只占核心课程的6%,将学科知识的侧重点放在了解决实际问题,客观上带来了学生“重设计、轻理论”的专业观。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延伸。所以规划师还需要有政策、理论的素养,组织协调能力。除了必须掌握建筑工程技术外,还必须掌握城市经济、公共政策、社会学、法学及地理学等。

2.2 课程教学的问题

教学方法问题。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搭建了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目标,而课堂教学则是实现目标的主要平台。无论是知识的传授、还是能力、素质的培养,本科阶段课堂教学都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

由于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上规划设计类课程内容比较多、所占的学时比例偏大,从而导致学生片面理解城市规划,普遍存在“规划就是设计方案、画图表现”。课程学习过程中“重设计课程、轻理论课程”现象比较普及。

以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为例,作为我国注册规划师制度考核的课程之一,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在规划实践中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但作为一门基本理论课程,内容体系安排相对比较抽象,高校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通常课时较少、内容较多,加之国内目前缺少相关的优秀案例教材,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及团队合作精神。因此课堂教学比较枯燥、课堂气氛沉闷、理论授课与规划实践脱节、学生提不起兴趣等现象不可避免。

教材内容的问题。作为理论课教材,必须具备理论内容的成熟性和教学要求的完整性。但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一些规划理论的总结、教材内容安排远远落后于实践。如《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使用的教材是2003年版的,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法律条文没有及时补充进教材内容。以城市规划法为例,作为规划领域的第一部纲领性法律文件,它是1990年颁布实施的,18年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规划法中的一些条文和规定与现时的社会环境脱节,在新形势下条款内容面临着更新和补充。同时城市规划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其研究的对象、范围与方法在不断地调整改进,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与之相关的规划理念、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的政策导向、方法等都发生相应的变化。同时与城市规划相关的环境科学、地理科学等其他学科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其最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应用—反馈循环过程需要一定的周期,“教材滞后”的现象不可避免。学生拿到教材却发现与教学内容相差很大,有无所适从之感。

因此,围绕着人才培养目标,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注重从有利于增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来调整改革基础理论课传统的教学方法, 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学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教学改革的实践

3.1 强调“专业系统构架—基本概念及原理—课程自我实践总结”的系统教学思路和方法

针对本科学生思维过于发散、系统条理性差等问题,在教学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专业系统构架—基本概念及原理—课程自我实践总结”的系统教学思路与方法。城市规划管理课程安排在规划专业大四年级,学生已经完成了本专业的基本学科知识的课程学习,但对专业的掌握还只停留在“点”的阶段。针对这个特点,在课程教学中,首先强调建立学科完成的系统构架、从“点”走向“面”帮助其理顺思路,全面认识专业,认识理论课程的重要性;其次应用“解决问题”而非“认识问题”的学习方法,即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来进行理论课教学,通过国内外规划管理的差异比较分析、规划管理事例说明等,一方面补充课本的内容,另一方面提高学习兴趣;最后,组织学生围绕专业前沿性问题展开课程自我实践总结,对活跃课堂气氛、学生主动学习起到了良好的帮助效果。

3.2 变更教学体系,增加教学互动,提升学习能力

在教学中主动摒弃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教学模式。强调教学中以学生为本,强调自我学习能力的培养,通过引导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首先在教学内容安排上与时俱进,不局限于基本教材,除了选择通过自备教案或者案例教学的模式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外,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借鉴研究生培养方式,提出优化、整合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和法规的教材、教学内容与课时安排。

除了完成教材内容外,增加了课程论文内容。1/3课时安排管理及行政管理原理的教学、1/3课时安排国内外城市规划管理比较教学、1/3 课时留给学生在已讲授内容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兴趣在教师给出的研究性专题范围内自己尝试去解决问题。 在设计安排好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还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教学相长研究; 结合问题穿插“专题研究”及“论文写作”,并成为学习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期末课程考核。

3.3 改进课堂教学手段,创造多样化的教学平台,提高教学效果

现阶段本科教学中课堂教学仍然是主要的学习平台。针对规划专业学生“重设计、轻理论”的现象,如何使理论课教学课堂焕发出激情成为任课教师的重要职责。在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教学中尝试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课程论文等多种模式来穿插教学。

案例教学法。针对法律条文抽象、枯燥特点,收集设计并整理编写了案例库, 针对不同法律法规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案例,将案例以及围绕案例需要回答的问题交给学生去解决。学生在此过程中,应用法律依据解决了问题,从而熟悉了具体的法律条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素材的分析、对比、归纳、总结,以案学法。案例教学法也经常和小组讨论法结合使用,针对不同的案例在课堂采取分组讨论的方式,让每位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整体而言,这种教学方法能使干枯的“法律法规”鲜活起来,并能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小组讨论法。借鉴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方式,课前由教师提出问题,以问题为中心,带着问题去展开学习与思考,教师课前拟定好课堂目标,课堂组织学生分组讨论, 在教学过程中,引发学生参与的主体性意识,甚至以学生为中心,培养个别表现欲强、表达能力出众的学生,使课堂的主体性由教师中心性转向学生与老师的双心制,最后教师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小组讨论法可以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提高其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及人际交流沟通能力。这种方法不仅体现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还强调教师适时指导的必要性,产生教学相长的效应,使课堂所学知识更加立体化、形象化与纵深化。在这种课堂学习中,别人的信息为自己所吸收,自己的思路被别人的看法所唤起,在师生的共同讨论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在这样的课程里才能形成真正的学习共同体,这样的教学也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互动课堂。通过讨论还可以了解学生的兴趣所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的教学方案。

课程论文法。在最近三年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还专门设计了针对规划管理领域中的研究热点及研究前沿等问题引入撰写课程论文、课堂宣讲论文、师生共同探讨的教学环节,目的即是能够让学生从枯燥的说教式教学和静态的课本知识中跳出来关注日益变化的动态城市规划领域,通过主动摄取自己感兴趣的研究专题,并围绕专题来完成资料收集、形成思路、撰写课程论文,并结合小组讨论法进行论文宣读与演讲。在师生讨论环节,进一步通过“思考—质疑—相互讨论交流”完成对知识的系统梳理和形成个人观点,开拓思路,初步学习如何去思考问题、改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学会去寻找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课程论文法加强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通过“授之以渔”,培养与强调了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同学认为“课程论文方式可以培养学生科学文献的检索方法、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的启发”,“科学论文写作方式方法、文字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的锻炼,能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对信息的筛选整合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上述几种教学方法相辅相成,互为补充,针对不同章节内容的特点,可以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或者穿插使用几种方法。如对于讲授《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这一章内容,可以事先将一些规划实施的案例及存在的问题交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查找资料解决问题,并总结所应用到的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其后在课堂组织小组讨论,选取小组代表发言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实际规划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延伸讨论,这样一来开拓了课堂思路,丰富了教学模式,也弥补了教材内容枯燥,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通过连续几届学生问卷调查发现,学生普遍认为“教学方式有特色,启发性较好,不仅了解了规划专业知识的系统构架,课程的完整系统及重要性和适用性,而且能够从枯燥的说教式教学和课本知识中跳出来”,“提高了积极主动去摄取知识的能力,领会到了通过自己去收集知识再消化的过程才是真正的学习”,且课堂讨论与交流方式“活跃了课堂气氛,提供了学生自我表达的机会”,“在师生双向交流过程中拓宽了视野和思维方式”。尤其是课程论文方式,“提高了自我学习能力,不仅可以了解学科演变的理论历程和前沿知识,还可以发掘自己的兴趣点所在,为将来的进一步学习培养了兴趣和方向,值得推广”。

4 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思考

教学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意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和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而引导规划专业学生从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转向解决问题、对问题的认识和把握、对问题的展望三个方面相结合的学科发展方向上来。

对于习惯了理论课教学“学期一本书、期末一张纸”的“传统教学模式”的本科生来说,这种方式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量和压力感,尤其是专题研究、论文写作教学阶段,在小组讨论确定自己选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观点、撰写论文感觉压力大,尽管对今后学习有很大帮助,还是要有个适应和习惯的过程。同时教改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尤其是课外辅导、师生互动、课程论文批改、课堂点评环节,对教师而言也有压力,不仅增加了教师课外课程论文评阅的工作量,课堂上对教师的知识体系和水平也提出了挑战。教学由单向、单纯的“照本宣科”正变成了“教研相长”、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

因此教学中教师把握循序渐进的尺度非常重要,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和教学方法中,要切实根据学生之间水平的差异程度进行启发和要求,在教学改革中教师要充分倾听学生,必须尊重学生的选择,充分倾听学生的声音,不要让教学改革变成一种压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M].第二章,第十六条.

[2] 陈秉钊.谈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方案的修订.规划师[J].2004,4(20):10-11.

[3] 谭纵波.论城市规划基础课程中的学科知识结构构建.城市规划[J].2005,6(29):52-56.

法规教学论文例7

[作者简介]张景峰,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法学硕士,河南洛阳471003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10-0201-04

在法科应用型课程中,“标准化学习”主要是规范的学习,是课程学习的另一个重要步骤。法科应用型课程“标准化学习”的直接目的是学习、熟悉、理解相关国家法规范(尤其是相关国家法规范的法典条文)。法科应用型课程“标准化学习”是通过将“本质化学习”获得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国家法规范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理论知识的规范化表述方式。法科应用型课程“标准化学习”为进一步将基本理论、国家法规范在实务运用中的结合奠定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讲,法科应用型课程的“标准化学习”是教学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步骤,对其深入挖掘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本科课程作为法科应用型课程同样也需要“标准化学习”,其目的具体来讲是学习、熟悉、理解公司法规范(尤其是《公司法》法典的条文);通过将“本质化学习”获得的公司法基本理论知识与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对公司法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公司法理论知识的规范化表述方式,为进一步将公司法基本理论与国家法规范在公司法实务运用中的结合奠定基础。另外,公司法国家法规范属于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公司法课程“标准化学习”也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成法学本科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互动。本文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公司法课程“标准化学习”教学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加深对于公司法课程“标准化学习”教学的研究。

一、课前整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

整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是进行公司法课程“标准化学习”的基本前提,因此这是公司法课程教学前应该做好的一项基本工作。教学包括“教”与“学”两个方面,因此整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也包括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但是在整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时,教学本身对于教师和学生的要求是不同的。

(一)收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

1 就教师来讲,公司法课程教学要求做好公司法国家法规范的收集工作。为适应公司法本科教学,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收集的具体内容,根据权威性和实用性来看,至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文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文本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整个公司法课程教学中国家法规范大厦的框架,是必须收集的,如果没有收集就缺乏最基本的教学准备。当然在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本时还要注意其时效性,因为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通过,并分别于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局部修正,2005年进行了整体性的修订。在教学中要以2005年修订的为蓝本,在历史沿革、分析比较、历史解释时还要考虑历史上存在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另外,针对溯及力问题,可能也存在对现行失效规范的掌握,对失效规范的收集对教师来讲也是必要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公司法课程教学中国家法规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必须收集的。如果没有收集属于缺乏教学准备。在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时,也要注意其时效性。因为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于1994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登记管理的即时性很强,且基本不涉及溯及力问题。关注点自然应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考虑历史沿革、分析比较也需要准备原来的规范。(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法院处理公司法纠纷最直接的国家法规范之一,与国家司法考试、公司法纠纷实务处理密切相关,也属于必须收集的国家法规范范畴。这种国家法规范随着司法实务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会有所增加,收集时要注意其最新的变化。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公布了两件,需要全部收集。

2 就学生来讲,公司法课程学习要求做好公司法国家法规范的收集工作。本科生公司法课程的学习,主要在于对公司法国家法基本规范的了解、认知与把握,与教师的讲授具有同步性,因此也需要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文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文本等。没有这些对应的文本,教学过程缺乏基本依据,师生之间难以互动,不过,学生收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与教师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学生在本科阶段主要的是正面吸收知识,培养运用的基本技巧,收集的公司法国家法规范主要是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文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文本等。学有余力的学生,教师也可以指导其收集失效的公司法国家法规范,为对照、比较学习提供规范基础。

(二)教师对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内容解读的准备

教师在收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的基础上,要为开展条文认知教学作好课堂解读的前期准备工作。

1 对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包含内容的标注。在对学生讲授以前,教师首先要将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包含的内容标注出来。标注内容力求准确。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公司法释义的著作,教师需要参考各种权威的释义书籍,进行准确的内容归纳工作。例如,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总则各条: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公司法调整范围)、第三条(公司地位及股东的有限责任)、第四条(股东权)、第五条(公司经营活动准则与合法权益保护)、第六条(公司登记与查询)、第七条(公司成立与公司营业执照)、第八条(公司名称)、第九条(公司组织变更)、第十条(公司住所)、第十一条(公司章程要求与效力)、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第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转投资)、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决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工会与民主管理)、第十九条(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第二十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人格独立性的否认制度)、第二十一条(关联关系人禁行

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可撤销)。这种标注,在教学中与学生的概括相印证。

2 对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语义解读准备。公司法国家法规范内容的语义解读,是帮助学生学习逐步、完整掌握公司法国家法规范内容的基础工作。在课堂讲授前,教师要首先根据规范条文的汉语基本含义进行准备,对于符合日常用语的按照日常用语准备;其中含有法律术语的按照法律术语准备,对于条文要有准确的、符合立法原意的基本把握。例如,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1)可以按照日常的用语习惯进行准备:作为公司法规定的企业法律形态的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时,股东的数目要求在五十个以下。这些股东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出资、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越过股东五十个这个法定数目界限的,就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公司形态,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必须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应规定进行设立。(2)按照法律术语进行准备:需要点明本条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其特定的含义,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前述理论知识把握;指明“五十个以下”包含本数在内,即在一至五十个之间,五十是有限责任公司最高的股东人数上限,不能突破;其设立有相关的要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3 对公司法国家法规范内容弹性较大条文的解读准备。例如,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公司法调整范围):“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条反映了公司概念的公司法认可性、内国性两个方面的内涵,但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依照原来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是否本法所称的公司、能否适用本法的规定等。在解读中,应当说明,参照其他立法例,《香港公司条例》中称“‘公司’指依本条例规定组织及登记之公司或现已存在之公司”。依照原来公司法成立的公司,也属于2005年公司法所称的公司,应当适用2005年公司法的规定等。另外还有比较分析解读等方法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运用准备。

二、课中教师引导学生解读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

在前述准备的基础上,在课堂教学中,由教师引导学生解读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

(一)教师引导、总结与引申

在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解读的教学实践中,教师的作用是辅佐作用,主要体现为引导、总结与引申等。

1 教师的引导,(1)引导学生条文语义解读。首先是教师引导学生按照最常见的文义解释方法解读规范条文的含义,也就是一般人认可的语法、一般人认同的词义,法律人一般认同的语法、词义去解读规范条文。这种解读首先由教师给出要求,然后由学生按照要求进行解读;首先是这个条文是什么含义,其次是条文有否法律术语以及术语的应用范围等。(2)引导学生总结条文的内容。这是一项巩固学生是否理解条文内涵的抽象性活动,首先需要学生自身完成,可以让学生提出不同的看法,作出自身的理解。

2 教师的总结。教师的总结与学生的活动相对应。(1)教师对学生语义解读活动的总结。肯定或者否定学生围绕文义解释法进行的不同解读,并给出一定的理由。(2)教师对学生概括条文内容活动的总结。肯定或者否定学生概括条文的不同内容,并给出一定的理由。

3 教师的引申。(1)归纳概括条文内容活动的方法,在总结学生概括条文内容活动的基础上,归纳概括条文内容活动的方法,比如结合公司法基本理论知识概括方法、结合内容精炼方法等,(2)激励学生对相关法律术语的联系,有时间的话对国外的条文、制度适度介绍以拓宽知识面。(3)对于弹性较大条文,教师可以提出目前研究的基本状况,鼓励学生进一步探索,激发学生对规范研究的积极性。

(二)学生参与

学生参与是解读规范条文的关键,使学生能够掌握条文的有效办法。激发学生参与规范条文解读的积极性,是教学效果成效高低的关键。而让学生发挥主体地位是学生参与的重要方法。因此,教师要发挥引导艺术的作用,避免代替解读规范条文或者打击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有效的办法是多肯定、多鼓励,多点拨方法、提醒思路等。

1 学生进行语义解读。可以采取课前预习、课前编组、课堂随机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来进行。课前预习就是学生课前各自通读条文,把握条文的基本含义的方式;课前编组就是将学生编为几组,每组总结出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内容看法,由代表在课堂上发言的方式;课堂随机就是采取课堂随机点名提问的方式。

2 适度的学生辩论。(1)在出现不同的看法时,由学生进行适度辩论,阐述自己主张的理由,根据教学时间的具体情况掌握。(2)学生看法一致,在必要的情况下,由教师提出不同看法,引导学生进一步的讨论。(3)特别注意,学生辩论应当包括对于不适当看法的争论在内。培养学生论辩技能。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课后对课堂解读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教学活动的总结

教师课堂规范条文解读艺术的提高,需要教师课后的及时总结,才能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课堂上的积极参与要想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记,还需要学生课后的总结。因此,教师安排学生课后对课堂解读公司法国家法规范条文的情况进行总结,是非常必要的教学环节。教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抽查督促学生完成总结工作。

(一)教师对课堂情况的总结

1 课堂教学目的实现的程度。自己根据学生课堂的表现,判断教学目的实现的程度;总结本次课堂教学的经验与不足、下次课堂教学的注意事项。

2 学生提出问题的价值分析。主要记录那些有价值的问题、在教学时的灵感与顿悟等。如果引发了科研的冲动,拟出基本的打算和安排。记录下关键词等。

(二)学生对课堂情况的总结

1 学生对课堂情况的总结是加深学生对规范条文认知的主要教学环节,也可能引发学生规范研究的积极性。(1)基本知识的总结。对基本知识的总结,要求学生注意关键点的把握,首先是规范条文内容的概括,规范条文解读、内容概括争议较大的辩论情况;其次是关联内容的衔接,将规范条文关联的其他规范进行联系、思考;最后是规范条文内容归纳的方法等。这部分总结主要是为了学生通过在校反复的训练和总结,养成规范条文内容迅速总结的能力。通过该种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独立的规范条文认知能力。(2)自己在课前准备、课堂上表现的总结,下次课前准备、课堂上参与的打算,首先是总结自己课前准备的情况、课堂上表现的情况以及课前准备对于课堂参与的影响等。其次是在总结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如何做好下次的课前准备和课堂上的参与。

法规教学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F713.50-4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6-01-13

基金项目:本文受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管类专业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验研究,12JGY14)资助;受西安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孵化基金项目(2014)资助;受校长基金(2010)资助。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最早在1870年由美国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首次提出。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在部分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工商管理、法学、医学、国际商务等学科领域付诸实践,并深受高校师生欢迎。

一、“营销专业法规”课程现状分析

《市场营销专业培养计划》中明确指出,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即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管理和规则。营销专业法规是一门市场营销学和法学相交叉的应用型学科,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市场营销学知识,而且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还要求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营销法规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以西安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为例,目前,我院专业法规课程采取的主要还是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与“学”这两个问题凸显。以课堂讲授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为主,教师完全处于主导地位,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掌控者,学生则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

第二,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支撑,学生实际应用能力有待改善。从教学内容来看,在书本和法律条文的“满堂灌”中,学生脑海里只有应试性的法律条文和书本知识,不知如何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无法适应现实实践中的千变万化。

第三,案例教学在专业法规课堂上流于形式。在实践中,教师也逐渐在制作的课件中插入了案例。但案例讲解缺乏角色互动、情境再现以及课堂讨论,案例的实施手段单一无趣,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兴趣。

第四,案例教学中案例选用不当, 影响教学质量。法学是一门变动比较快的专业,法律部门会根据现实生活以及国际公约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二、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基于调研西安工业大学基本情况,以市场营销专业法规为例,笔者提出了适合专业法规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具体措施。

1.案例引入环节

通过对课程内容和目标的综合考察,在选择案例时,遵循基本性和范例性原则:基本性是针对课程内容而言,强调案例所涉及的应为学生该理解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和基本知识点;范例性是针对案例内容而言,强调选择案例应具有典型性,能够与知识点联系紧密,激发学生学习动力。

2.案例讨论环节

第一,明确讨论目的,教师需要根据学生情况明确哪些内容适合讨论,讨论的目的是什么;第二,讨论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达到让学生自觉主动进入讨论状态并实现讨论目的;第三,讨论时长的保证,教师要对课程进行设计,以实现既能满足学生讨论时长需要,又可完成教学任务;第四,提高讨论的参与性,有效的讨论应是全员参与的讨论。

3.概括总结环节

这一阶段一般是由任课教师来完成,在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得出结论后,教师针对学生讨论不够深入、不够确切的知识点,做重点讲解,并归纳总结,做出恰当评价。此外,学生应从案例分析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三、展望

专业法规课程在引入案例教学法时,应根据课程特点,有目标、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教学活动,培养适应现代化发展的全面型人才。期望通过案例教学法在专业法规课程中的应用,能以点带面,抛砖引玉,为其他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新思路。

法规教学论文例9

笔者以自己在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民法学课程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为基础和素材,探讨民法案例教学的现状和问题,并根据对民法案例教学的类型学分析和民法案例教学的价值目标的探讨,提出“叙事民法学”的概念和构想。

一、当前民法案例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根据笔者的观察和跟同行的交流,目前的民法案例教学存在着三个致命的问题。

1.当前民法案例教学注重对“民法规范”的阐释、解读和学习,缺乏对民法案例教学的价值目标———人文关怀的思索

现行民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着太多概念法学的痕迹,侧重从法条到事实的演绎归纳,却忽视了法律的价值与人性的关怀,忽视了“人”的主体性与价值性。[3]

民法案例教学成为规范与技巧的观摩学习场域,对人本身的关怀被有意无意地忽略。而民法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是要为如下目的服务的:培养民法人缜密的思维、雄辩的口才,同时培养其应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人道精神。

2.当前民法案例教学作为教学方法,本身存在着规范性差的问题

具体体现为:一是案例教学材料选取的规范性弱。有的案例教学中,不使用严谨规范的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材料,而是仅使用媒体报道的新闻性资料,难以保持客观中立,且易受媒体报道的文字与价值倾向性所误导,无法有效培养学生的文本分析能力与诉讼策略建构能力。

二是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不足。在课堂教学或讨论之前,对学生的课前指导不够深入充分,甚至根本没有课前指导。任课教师仅仅是在课堂上才展示某个或者一系列案例材料,学生无法对案例材料进行有效的阅读和分析,更谈不上对案例事实和判决理由的熟悉,严重影响了案例教学效果。[4]

三是案例争点的归纳与建设缺乏开放性。通常案例争点的归纳是任课教师自己现行归纳的,学生在问题的思考与开发方面不是互动的积极的参与主体,而是被动地跟随教师的问题走。四是案例教学的角色建构不足。

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角色建构不足,甚至往往没有案例讨论中的角色建构意识,仅仅是任课教师念念案例材料而已。[5]亟待指导学生进行案例的角色扮演,提高指导教师的案例讨论引导能力,建构平等、开放、活跃、参与的课堂案例讨论教学机制。五是案例课堂教学后的总结与提升不足。在案例教学活动结束后,还面临着如何检验和提高学生们的案例分析能力和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如何建构系统化的案例分析式考试/考查机制,如何总结与提高教师案例教学能力的问题。

3.当前民法案例教学存在着特色性弱的问题

首先,缺乏精品意识。任课教师更多的是仅将案例中的法院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理由作为定论,向学生宣读了事,未能进而将案例本身作为问题产生和问题启发的本源,引导学生深入研讨,主动去发现和思考在案例事实中的问题,鼓励学生主动建构和发散性思考案件中被遮蔽、被隐藏的问题。其次,缺乏成果意识。任课教师对案例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案例教学的成果(学术论文、对话体材料等)进一步提升体现为教研教改的学术成果,转变为可供公众阅读与批判的对象,并使之进入学术的公共交流之中,从而推动对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和教学形式等重大问题的深入思考。再者,未能将案例教学与本校的办学特色相连结,凸显和强化案例教学法的本校特色。

二、民法案例教学中亟待反思的基本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为本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范本和基础。西南政法大学开设的民法学课程,既是重庆市精品课程,也是部级精品课程,并且提出“民法人”的教学、育才理念,因而可以作为含金量很高的研究范本。西政的法学学子,博学笃行,厚德重法,营造了优良的论辩文化。笔者在所在的教学班开展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进行了诸多尝试,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笔者认为,以下民法案例教学的基本问题值得关注:

1.民法案例教学的本体论意义

在民法教学的过程中,民法的案例教学仅仅是辅助于民法教学的一种手段,还是说其本身就是独立的民法教学的形式,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前者将民法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辅助手段,服务于对民事立法的某个或者一系列规范的阐释与探讨,引导学生去发现或者去了解立法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的形态和状况;后者意味着民法案例教学不仅仅是关注某个或者一系列立法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的形态和状况,而是在该特定案例境遇中的各类主体对该不同事实的解读,对不同问题的建构,从而去发现立法规范对不同的实践主体产生何种影响,也可以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去发现不同的实践主体对同一立法规范的认知的文化差异,从而关注具体的特定的个人的命运与正义诉求。因此,探讨民法案例教学的本体论意义,关注民法案例教学的价值导向具有重要的意义。

2.民法案例教学的功能与价值追求

民法案例教学,对教师而言,意味着案例选择、争点归纳、问题建构、课堂引导与辩论驾驭等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对学生而言,需要全面培养他们资料搜集、事实分析、问题建构、策略整合等诸种能力。民法案例教学的意义,不仅在于培养学生对规范与事实的分析与思考能力,还在于培养他们关注实践、面向本土,提出建设性的而非仅仅是批判性的意见和建议的能力;最后还要培养他们关注人、关爱人的人文情怀。

3.民法案例教学的多样化形式建构

当前的民法案例教学存在着规范性差、特色性弱、人文关怀少的问题,对以上缺陷的分析使得重构传统民法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更加凸显,如何有针对性地探究重构可能路径,需要在解决了民法学案例教学应重视何种价值、追求何种功能的问题之后,考虑民法案例教学参与主体的角色如何定位和建构,以及如何丰富案例教学方法,并在方法的多样化中追求特色化的问题。

可以说,民法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法科人才培养手段,具有独立的本体论价值和意义。民法案例教学具有自己的价值追求和功能效用,能够实现民法学对人的自由与平等的价值的培养,提升法科学生对实践的关注与对人的关爱。

三、民法案例教学的探索与创新:叙事民法学的宏观构想

目前的民法学教材和教学,都可以视为是“规范民法学”,强调以民法规范的解释作为民法学的教材和教学的中心,也可以被称为民法解释学或者教义民法学。

规范民法学关注的对象不是人,而是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的实现,而且规范民法学认为,只要实现了民法的规范,就实现了民法所追求的自由、平等的价值。在强大的规范民法学的影响下,当前的民法案例教学也以规范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过度关注民法规范的运作和实践,忽略了作为具体的、活生生的、特定的个人的利益和诉求,尤其是忽视了民事立法的概念和术语所表达的规范性利益诉求与具体当事人的非规范性利益诉求的差异,往往导致难以发现现行立法规范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考虑在民法案例教学中建立叙事民法学。

叙事民法学以具体事件中的当事人为出发点,关注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参与各方对规范的不同理解,无论其为有权解释还是无权解释,从而去关注司法机关如何在相互冲突,往往是相互矛盾的规范解释中去选择或支持其所认为是适当的论点。特别是从规范与事实的二元对立的角度,去发现规范与事实环境的洽适性,从而为建设性地提出立法规范或司法实践的改进建议奠定基础,也引导学生关注具体事件特定环境中个人的命运。

针对前述的当前民法案例教学的缺陷,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建构叙事民法学:

第一,从程序性的意义而言,叙事民法学通过对提倡制定类似《民法学案例教学法指引》的开放性程序指引,既规范案例的选取,同时也为案例教学前的资料查阅、材料规范、学生指导和案例教学后的检验、考试等工作提供有序的指引,解决传统民法学案例教学法规范性差的问题。

第二,从实体性的意义而言,叙事民法学创造了一种场域,可以让各类主体,原告、被告、法院以及案例教学的其他参加者拥有参与、言说的场域,让法之思考者不仅是亲临言说者们的场域,而且让所有的参加主体走向事实本身,“从规范性偏好向事实性与规范性并重转变”。

第三,从文化性的意义而言,叙事民法学主张建设特色教学文化,注重民法人的培养。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以规范论为中心,漠视和忽略叙事主体的个性因素,直接将事实纳入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要件而通过逻辑运算得出所谓的依法结果。这种处理方式仅关注法律规范所要求的或所提示的事实因素,因而有可能忽视了案件的其他也许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实因素,将不同的案型同质化,更可惜的是,其忽视了对人的培养。叙事民法学不仅重视事实发现价值,也重视人性尊严价值。

通过叙事民法学可以实现以下基本任务:

首先,叙事民法学通过建构开放、平等、对话、参与的案例论辩机制和平台,充分展现法学学子的思辨才华与论辩风采,不仅活跃课堂气氛,改变法学研习的古板印象,而且提振法学学子的精神。

其次,叙事民法学通过关注民法人的培养,一方面,引导参加者充分发挥演讲的才华与个性,在活泼的氛围中锻炼法学思维能力;另一方面,引导参加者关注规范的社会效果,养关怀品格。

再次,叙事民法学不仅重视事实发现价值,也重视人性尊严价值。使法学学子不仅具备利用法学知识解决社会纷扰的职业能力,而且使其关怀社会的变革和人性,换言之,使其成为既博学笃行,又厚德重法的综合性人才。

最后,叙事民法学在巩固教学成果方面指引教师保存完整的教学档案材料,促进案例教学的交流观摩;指引教师将案例教学的成果通过学术论文、对话体材料等形式转变为可供公众阅读与评析的对象,使之进入学术的公共交流场域。

法规教学论文例10

旅游法规作为高职旅游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具有理论性、综合性、实践应用性强等特点。学生学习本课程须将所学理论知识与遇到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才能提高其职业能力和素养;需将枯燥旅游法律条文与实践问题紧密结合,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取得更好学习效果。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在将课程旅游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本文结合教学实践经验,对旅游法规课程中教学案例选择问题、教学组织过程及完善案例教学措施等方面进行剖析,以期为旅游法规教学提供参考。

1 教学案例选择

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指导下,以案例为教学载体,让学生通过自己阅读、分析和思考以及小组间相互讨论和争辩,来学习理论知识、解决法律问题,提高职业能力的教学过程。案例的好坏是案例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直接关系着课程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率。根据旅游法规课程、学生特点及教学经验,旅游法规教学案例选择遵循下列标准时教学效果较好。

1.1目的性。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是为教学服务的,所以,旅游法规教学案例应围绕教学内容来选择,体现旅游法规知识点,并结合学生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才能利于学生重难点的学习,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

1.2典型性。旅游法规教学受课时的限制,运用案例教学时,不能选用太多的案例。可见,选用能反映旅游法规知识面的典型的案例,将利于学生举一反三,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1.3实用性。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案例的选择贴近学生生活,学生比较关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参与度,如在讲授旅游合同法时选用学生培训合同案例讲授取得了较好效果。

1.4新颖性。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促使旅游法规不断出台和废除,这要求旅游法规案例选择也要与时俱进,不断的更新;特别是随着大众媒体对旅游关注度的提高,旅游作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旅游法律案例不断曝光且成为社会热点时,将新颖热点旅游案例此引入课堂,学生能积极参与其中,学习兴趣高,教学效果好。

2 案例教学组织

2.1.案例教学准备

(1)课堂案例准备:在进行每个项目化教学模块之前,教师将结合教学进度和具体知识点精心挑选的最典型、最具说服力且容易让学生理解和参与讨论的案例,通过纸质或电子版的方式提前发给学生,留给学生复习准备时间。如在讲授导游人员法规知识模块之前将其涉及案例在上一模块完成之前发给学生,以便节省课堂导入案例的时间,提高教学效率。

(2)理论知识准备:根据具体情况,每次上课将相关理论知识点通过规定书目、学生自学、教师讲授、案例提示等方式让学生知晓,以便学生能准确地运用旅游法规知识对案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度分析。

(3)任务问题准备:教师将选定案例通过口述、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呈现出来,提出问题,安排任务,规定准备时间和要求。案例呈现时力求有声有色,动静结合,以此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兴趣;任务问题提出保持难易适当,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教学知识点。

2.2 教学案例剖析

(1)学生独立思考:学生结合掌握的旅游法规知识、案例内容及教师的问题任务,梳理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辨识案例材料与所学过理论知识的关系,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或结论,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及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案例组内讨论:学生独立阅读和分析案例后,小组内部开展10分钟左右的讨论,系统的剖析案例问题。首先,要求主动积极地参加讨论,保证每个成员人人发言,做好记录。然后,各小组推举一名代表,把组内意见集中起来,进行加工整理,代表全组在课堂上发言。小组讨论期间,教师不必干涉学生的行为和观点,以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思考,培养团队合作意识,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为主要任务。

(3)案例组间讨论:小组内达成共识后,组间对案例再进行讨论分析,强化对知识理论的学习。观点不一致时,教师适度给予引导使得争论继续;观点错误时,教师用直接提问或暗示的方式提醒学生,使学生加以改正,总之,教师不轻易做出对错的评判,保证活跃和谐的课堂气氛,激发学生讨论的积极性,通过讨论获得信息补充,达到深入学习知识、提高能力的教学目的。

2.3 教学讲评总结。案例讨论后,教师结合学生讨论情况进行讲评总结。讲评总结不只是给出标准答案,而是梳理出所学的理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难点,使得学生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进一步学习;评讲学生的分析案例思路和方法是否合适,指出学生值得鼓励和应改进地方,重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解答讨论中普遍性的问题,使学生在互动中学习。

3 案例教学完善措施

3.1不断提高教师素质能力。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教学方法,课堂上教师的角色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就要求教师不但要知晓旅游法规理论知识,而且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能力,能将理论知识熟练的运用的分析实际案例中,更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课堂组织控制能力,否则会影响教学的顺利进行,出现虎头蛇尾的教学现象,教师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素质对教学效果有重要的影响。

3.2 不断完善和更新案例库。教学案例是开展旅游法规案例教学的首要条件,案例库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教学成功与否。而目前多数旅游法规教材缺少针对性案例素材,案例也较陈旧。所以,在教学中教师要利用多种途径广泛的搜集整理更新案例库,如报刊杂志、网络、现代媒体及企业资料等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3.3 不能忽视其他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虽然在旅游法规教学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如一直采用案例教学会影响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引入其他教学方法同样显得尤为重要,如工作过程导向法、情景模拟法、师生角色互换法、任务驱动法等,这样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4 结语

案例教学是以强调学生参与学习为主,教师监督指导为辅的教学方法,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教学实践经验,对旅游法规课程中教学案例选择问题、教学过程组织及完善案例教学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析,对指导旅游法规教学具有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黎虹.《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改革之我见[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9(12): 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