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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7 16:50:43

子女教育论文

子女教育论文例1

课程设置应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即从社会实际需求出发、从学校的特色出发、从学生的实际状况出发。具体来说:第一、从社会需求出发。所有的学校都有服务社会的义务,但不同类型的学校服务社会的方式应该是有差别的。女子高校的定位一般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其服务社会的方式就是为社会培养一线人才。因此,专业课程的设置必须面向时代、面向社会,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相连。第二、从学校的特色出发。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的角度来看,女生和男生之间都是有很大区别的,女性性别的特征和优势在于其右脑比较发达,思维上特征表现为比较感性和直观、语言能力和形象思维较强,女学生富于情感,对生活实践活动有兴趣,易投入等特点。因此,女子高校学前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要针对女性的特点。第三、从学生的实际状况出发。课程设置应当围绕学生适应现实和应对未来设计所需的最基础的知识和最基本的技能,充分考虑设置的课程对于学生今后的工作究竟有多大的作用等状况出发。通过以上研究,女子高校对本科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个模块:全校公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集中实践环节。(以湖南女子学院为例)

(1)全校公共通识教育课程

包括思想素质系列课程、身体素质系列课程、文化素质系列课程、女校特色系列课程四个部分。在这类课程中,尤其针对女大学生的特点与优势,开设了一系列文化素质课程和女校特色系列课程,如投资与理财、就业指导、合唱艺术、创业学等,现代礼仪、女性学、家庭生活科学、女性教育学、女性成才学等。这类课程的开设,一方面旨在拓宽女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生活的适应性,提高生活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旨在培养女大学生的“四自”精神和性别意识,提高女大学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2)学科通识教育基础课

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大类通识课程,如教育心理学、生理解剖学、中外教育史等。这类课程是帮助学生掌握有关的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

(3)专业教育课程

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在这个模块,我们根据学前教育机构的需要和从发展学生的个性出发,做了比较大的调整。第一、在专业核心课程中,增加了艺术类课程(钢琴、美术、舞蹈)的课时,通过艺术类课程教学,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艺术技能技巧,重点放在幼儿歌曲弹唱和伴奏、幼儿舞蹈创编以及儿童画创作、手工制作和幼儿园环境布置等方面,同时培养学生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第二、增设专业方向选修课课程和专业拓展课。专业方向分为学前英语类模块、学前教学法类模块、艺术类模块、学前理论类模块,专业拓展课有奥尔夫音乐、民族乐器、0-3岁婴儿教育、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职业规划需要来选择课程,一方面,有利于充分挥学生的个性,培养个性化的人才;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社会对多样化学前人才的需要,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4)集中实践环节

我国学前教育课程的一大缺陷就是实践性课程薄弱,增加实践性课程的比重和内容显得十分重要。湖南女子学院本科学前教育专业除毕业实习外,增加了保育和保健见习、教育见习、教育调查、幼教宣传和咨询、课程实习、教育实习,使实践性环节贯穿教学全过程,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缩短与学前教育机构之间的距离。

2改善课程实施途径课程实施的主要途径是教学,因此,教学模式改革是课程改革系统工程中重要的一环。

(1)改革理论课程的教学

过去学前理论课程的教学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学生听,学生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收效甚微。教学是教师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的过程,但从本质上说,是学生自己的学习过程。因此,应该改革以往的教学模式,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学前专业理论课既要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还应该灵活运用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教学、专题讨论教学、参与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实习式教学、情境教学、尝试科研等方式,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多方面的综合素质。

(2)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

幼儿教师作为一项专门的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社会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化要求也日益提高。女子高校本科学前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要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必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确立实践教学目标、建立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构建实践能力考核的教学评价体系。

3优化课程评价方式

既然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需要改变,那么对检测教学效果的评价方式也应进行相应的改革。传统的教学效果评价方式是以试卷考试为主,主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而对学生的情感态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却很难看到。所以,在教学评价方面应以试卷考核与实践考核有机结合,试卷考核占60%,实践考核占40%。其中实践考核可包括:社会调查、案例分析、模拟教学、成果展示等,这种考核方式才能使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子女教育论文例2

20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造就了中国日益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群体。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仅为200万人左右,迄今为止已超过1.2亿,短短20余年间,流动人口总数增幅达60倍左右。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人,他们的适龄子女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应运而生。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具体体现

教育公平是人类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表现。什么是教育公平?瑞典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Husen)认为,教育公平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1]。我们可以将教育公平界定为:每个人可以平等的、有选择的分享其所处的公共教育资源以及人们此时所持有的平等的价值观念和准则。

1.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来看,户籍制度限制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2]。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来,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2.从教育过程的不公平来看,主要体现在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上的差异

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因为人们无法做到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绝对平等。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公平的主要可操作层面的教育过程的平等,这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的差异上。面对“没有城市户口”、“收费高”两大拦路虎,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工子弟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弊端很多。如缺乏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办学者和教师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科目不完整、部分学校除了语文和数学以外,其他科目课程的教学均不能确保,学生使用的依然是以前的五年制教材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此类学校都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没有保证,素质也得不到全面提高。

3.从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来看,缺乏良好的正规教育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无论是教育起点公平也好,还是教育过程公平也好,教育公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在现代社会中,正规教育程度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少数社会精英占据着国家和城市最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继续他们的社会精英身份和继续他们的优越生活;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为了使自己的后代能够尽快摆脱现实的卑微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从而想方设法获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部分人的“希望”只能成为“奢望”,从而陷入又一轮的贫困代际传递中,家庭收入低=没钱提供教育=子女教育水平低=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低收入者产生[3]。由此看来,缺乏教育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成为贫困的结果。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

1.户籍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本身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给予了人为划分,即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这种制度人为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同时还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就义务教育领域而言,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才造成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户口成为他们在城市中公平地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表明,户籍管理体制的城乡分割已严重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在改革中急剧变化的城乡关系,以及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2.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规定了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方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他们流入地的城市财政中在义务教育经费里没有包括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这项经费,从而使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即要增加财政的支出,还会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再者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本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的拨款标准,那么用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教育投入无疑会变成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开支,仅靠当地政府筹措,压力很大。

3.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这类学校的师资人员,既无教学经历,更无教师资格证书,有的自身不过初中水平,根本不具备任何任职条件。民工中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充电”进行深造,多数人只是将办学作为自己赚钱的一条“捷径”。同时,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也是很成问题的,特别是初中,专业对口的教师很少,绝大部分教师从教的并不是他本身所学的专业,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更是从未接触过,之所以从事教育这一行业,只是为了有份稳定的工作。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研究

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主要原则之一,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诚然,就现实条件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诸多限制,但是我们必须通过以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1.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户籍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进行严格控制。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之策就在于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彻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全新户籍制度,根本改变“同居一城,群体隔离”的局面。

2.改革义务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实行“教育券”制度

发放教育券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公共教育改革实现私有化与市场化过程中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的教育资助方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最早提出了“教育券”(schoolvoucher)理论。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制度是指: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是发给学校;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流入。这样学生可凭教育券到任何一所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同时,学校之间也会因为学生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而增加竞争,从而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4]。采取这项制度关键是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的落实。学生自主选择学校,也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户籍的限制,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这无疑是保证教育公平的一项十分有借鉴意义的措施。

3.公立学校要承担起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任务

在公立学校就学是承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合法地位的重要标志,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社会公平,是其公民权利的积极体现。公立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容量,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对特困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通过设立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捐赠学习用品等办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

4.加强培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

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首先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待遇,例如户口、住房、高薪等现实问题,以便吸收到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学人才。其次可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请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参加公立学校举办的公开课及教研活动,或者送教到校,实行校长委任制和骨干教师支教制的措施。委任公立学校的校长及多名骨干教师去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管理、教学(其工资待遇仍由原校负责)。最后政府还可与师范院校联手。各大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每年都有近半年的实习时间,政府可以倡议大学生进行义务支教活动,让部分大学生到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实习(时间上错开),这样既解决了部分大学生联系实习单位难的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类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子女教育论文例3

二、女子高职院校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

女子高职院校既是高等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阵地,更是女性教育的重要阵地。在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元社会文化生活,多样活跃态势,职业院校女大学生面临着性别角色的选择和定位的困惑与焦虑,迫切需要加强先进性别文化的教育与引导。女子高职院校应自觉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对加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推进男女平等进程;提升学院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为先进性别文化构建提供了理论的基础和实践的可能。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我国性别文化教育起着引领作用,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先进性别文化以性别平等为核心,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只有男女两性人格与尊严平等,才能真正地、具体地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通过先进文化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关于人生观、道德价值导向成为女性人生观、道德价值取向中的主流意识。通过先进文化教育,以女性四自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女性正确的职业观与经济、政治价值观男女平等是先进性别文化的核心内容。先进性别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只有把先进性别文化统一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才有可能有力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先进性别文化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摒弃了落后的性别文化中的腐朽成分,发扬了传统性别文化中的合理性因素,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性别文化规范,是一种促使女性与社会同步发展的先进文化。它是正确评价男女两性社会价值作用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积淀,积极有效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精神保障。

(二)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需要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落后的性别文化还有相当的市场,严重影响女性成长发展。女子高职院校既是先进性别文化教育的主阵地,又是先进性别文化的集散地,提升包括性别文化在内的文化竞争力,促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女子高职院校把先进性别文化教育与高职教学改革结合起来,开发女性特色课程,自编女性教育教材。让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消除腐朽落后性别文化影响,避免性别文化精神枯萎,树立先进性别观,帮助学生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把握正确方向,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以增强女性主体意识和性别自尊感和自豪感,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是女子高职院校传播先进性别文化的关键之所在。

(三)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加快实现男女平等进程的需要

我国提出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已十多年,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法律,但现实中男女不平等问题依然突出,与传统性别文化中的落后观念的消极影响是分不开的。社会上对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认识存在着三大误区也影响男女平等实现的进程。我国是一个有着1.8亿文盲,其中70%是女性的国家。如果女性自身都没有与男性平等发展的主观愿望和主体意识,那么不论国家为妇女解放提供多么优越的制度和政策,也不论生产力的发展为妇女解放创造多么有力的条件,都不会形成男女平等的现实。所以我们要实现真正意义男女平等,建设性别文化,当务之急要在女性群体中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唤醒女性主体意识,促使她们加入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队伍中来。

(四)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提升女子高职院校品质的现实需要

追求卓越,提升大学品质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流。大学品质即大学的品格与气质。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对提升女子高职院校自身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女子高职院校只有打造特色鲜明的女性文化,丰富先进性别文化的底蕴,提升自身大学品质,才能在日益竞争激烈的高职教育中支撑起自己的一片蓝天,增强独特的核心竞争力。而女子高职院校学生将成为先进性别文化的最大受益群体,女子高职院校也将因性别文化教育在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

三、女子高职院校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的实施策略

女子高职院校作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培养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建设者的重要阵地,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女性教育特色和优势,认真做好先进性别文化“三进”工作,不断推进先进性别文化教育,切实担负起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和发展的历史责任,做出自己应有贡献。

(一)先进性别文化进课堂

开发女性特色课程,让性别文化立起来。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先进性别文化的主渠道,开发校本课程或特色课程、专题讲座,创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纳入教学计划,确立应有的教学地位。通过开发女子高职院校特色课程和女性关注的热点专题讲座,如《女性成才》《女大学生成才学》《高职女生素养》《女性文化讲堂》等特色课程或讲座,边缘化甚至隐形化的许多与女性有关的问题纳入女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并占有重要地位,成为对大学时期女性进行性别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人生指导的重要课程。特色课程的开设为女性先进文化教育融入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由边缘走向主流核心,成为真正的知识主体,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

(二)先进性别文化进校园

积极营造有利于女性成长的校园氛围,使先进性别文化活起来。通过开展富有女子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性别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培养四自精神,健全女性人格和健康心理,让先进的性别文化理念在校园文化活动中传播,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为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活力。一是积极开展以女性为主体的校园文化活动,“我的青春我做主”“青春助力我成长”等系列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女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女性主题实践活动,“魅力女生,精彩人生”“青春手拉手,姐妹向前走”“创先争优金牌女院人”等形式多样活动舒展女性美的天性,升华女的人格,增强女性自豪、进取精神风范,提高女性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女性教育论坛和女性热点探讨,“女性学法论坛”“女性美德论坛”“女性教育论坛”“女性职业发展论坛”“女性礼仪论坛”,“树四自精神,做睿智女性”,提炼女校特色校园文化,引导并培育女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子女教育论文例4

国家非常重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1996年原国家教委制定印发了《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1998年,国家教委和公安部就此联合下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提出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允许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上确定了流动儿童教育“两个为主”的方针。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把占流动儿童少年的绝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流动儿童少年”群体中单独提出并突出强调,这是首次从政策上强调了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意见》指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制定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费用负担的措施还有: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对违规收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要及时查处。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城市的正常财政预算。2004年3月,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清理的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今后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

依据国务院确立的“两个为主”等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方针,各城市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问题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问题有了很大程度的解决。但是,仍然有很多问题存在。鉴于该问题的复杂性,需要更多学者从深层次对该问题进行长期的研究,才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问题,从而保证我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一个基本前提: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扩大进城务工农民规模

并产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也是我们研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一方面在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效率空前提高,形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可能;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各项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又需要大量的劳务工。这样.进城务工农民的规模就不断扩大。

由于存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一前提,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主要产生三个方面的差距:其一是地区差距。尤其是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差距太大。各地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教育等方面发展是不平衡的,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常住人口对本区域有相对的适应性。而流动人口不同,其主要特点是流动性,为了求生存而奔波,哪里有钱赚就赶往哪里,这种赚钱的机会对流动者来说是完全不可预测的。务工农民的流动性给其子女的教育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我国教育体系是以公立学校为主体。而公立学校又具有很大的地域性,进城务工就业农民自身在不断适应区域生活差异的同时,其子女也要不断面对区域生活差异、文化差异、教育差异的挑战。其二是城乡差距,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水平、文化环境、交通条件、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在教育的软件和硬件方面也有较大差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子女要尽快适应这样的差距,不仅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其自身的适应能力就是一大问题。其三是身份差距,我国建国以来,尤其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人口管理主要是实行身份管理和单位管理。如干部、工人、知识分子、教师、军人、农民等。不同的身份对其职业、待遇、机遇、流动等都有较多的制约。虽然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对人口管理的改革方向是:让人由身份人成为职业人。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但是原有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制度体系需要完善。在我国,这三大差距还会在较长时间存在。这是我们研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

二个教育理想:各种数字表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比例占大多数。

对于义务教育而言,追求教育公平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主要目标和理想。关于教育公平的理解可谓见仁见智,人们很难有统一的认识。一般来说,从教育过程来看,有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从教育质量来看。有机会公平、质量公平;从其实施来看,有政府给予的公平、有社会给予的公平、有学校给予的公平、有家庭给予的公平。笔者认为,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这个问题的解决而言,有两个公平最为重要,一是政府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经费支持应当公平;二是政府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上学机会应当公平。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来说,不管他(她)流动到自己祖国的任何一片土地,政府都要努力实现这两个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公平,这既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少年公民的权利,同时也只有在充分实现这两个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公平的前提下,才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

如果政府努力实现了这两个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公平,笔者认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这个问题的解决。就有了基础和保障,就有可能采取措施跨越或缩小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一前提所产生的种种差异和障碍。否则,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这个问题很难根本解决。因此,政府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经费支持实现公平,以及政府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上学机会实现公平,可以称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两个教育理想。

三个关系层面:从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直接影响方面来看,主要有三个关系层面:

一是学校影响学校方面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直接影响包含许多因素。其一,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事业,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实现地方负责和分级管理,城市以市或者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农村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并落实到乡镇。这样,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从法律上就没有异地实施的依据。

尽管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上确定了流动儿童教育“两个为主”的方针。但是,各地在积极落实国务院《决定》时的措施又是因地制宜、五花八门,其结果是效果不理想、又有新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律制约着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二,从户籍的角度看,我国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实质上是实行户籍管学籍的制度,由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户籍不在流入地,致使当地的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采取许多不平等的措施,比如,收借读费、单独编班、拒绝接收等。户籍是制约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关键,是造成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直接原因。其三,从义务教育的经费看,法律规定以地方为主,地方又是以户籍为依据,因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流人地的公立学校是不能获得政府的义务教育经费.这就直接制约了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四,公立学校的地方意识,往往从思想上影响着学校的领导和数师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提供教育服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即使进了公立学校,也很难消除来自多方面的歧视。对这部分少年儿童的心理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其五,不同地域的学校在教学软件环境和教学硬件环境包括教师水平、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距,给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学习带来一定难度,加上有的进城务工农民经常流动,也就进一步加剧其子女接受教育的困难。

二是社会影响社会方面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有以下直接影响。其一.社会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的轻视。进城务工农民携子女进城是比较早的事情,其子女的社会教育一开始就是问题,由于开始时数量不多,也由于社会教育问题的凸现有一定的滞后期,因此,当社会普遍在歌颂市场经济和人口流动,既解决农民就业和增收问题,又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时,却忽视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直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影响到家庭、影响到社会、影响到一大批少年儿童的成长时,人们才越来越重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其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边缘身份影响其成长。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由于是流动进城,不具有城市人的身份,从很多方面难以融进城市。比如,从人们的观念看,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在城市里被看作“乡下人”和“乡下人的后代”,这种观念会在较大范围内存在,会影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教育;从户籍管理制度看,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的户籍在农村,而城市的社区文化及社区教育资源是依据户籍来配置的,不向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开放,既有身份的限制,也存在资源不足的问题。其三,无选择的宣传媒体及网络误导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宣传媒体及网络面向整个社会。对社会、自然、人性的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精神与物质、理智与情感等,出于不同目的会从多方面多角度给以宣传和展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对城市的丰富多彩的宣传媒体及网络很有好奇心。我们知道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大多数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少年儿童,是处于缺乏正确判断力、道德观念不稳定、人格没有定型的年龄。正是各项心理素质成长较快又极易被影响的时期。如果不加选择地让他们接触城市的丰富多彩的宣传媒体及网络信息,尤其是有关暴力、凶杀、黑社会、色情、等不良信息,会误导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思想及行为,会影响他们健康人格和健康心理的成长。

三是家庭影响家庭方面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直接影响,有以下方面:其一,抚养人的责任不到位。对进城务工农民而言,他们一是没有时间照顾子女,每天忙于打工忙于生计;二是没有能力教育和辅导子女,自身的素质很差,文化程度低,不是文盲就是科盲,更谈不上懂科学的教学方法,有的只是望子成龙之心。他们当中能与子女和睦交流、不经常以粗暴态度对待子女者比较少。其二,进城务工农民的家庭条件差,是影响其子女教育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三,进城务工农民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存在误区,他们认为子女上学了,教育的一切责任都交给了学校,自己可以不管,这是家庭教育失误的前提。

四个主要原因:笔者认为。造成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教育经费不足从理论上讲,义务教育有三大特征:免费性、普及性、强制性。从免费性来看,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未能实施真正的免费教育,实施的是“省地两级管理”,家庭适当分担,中央财政少拿钱,因而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经济上存在的较大差距,制约着进城务工农民义务教育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讲是教育经费不足,以及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经济上存在的较大差距,有的地方有能力实现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地方实现五年义务教育都有困难,出于地方保护和资源分割,会制约进城务工农民义务教育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从普及性来看,我国社会发展处于先进与落后并存,尤其是东西地区之间经济上存在较大差距,在东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城市可以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在西部地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少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到70%从强制性来看,由于实施的是地方财政分级负责,当地方财政不足时,强制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户籍制度制约从我国国情出发.户籍制度可以说从许多方面。从较深的程度影响着每一个公民的生活和待遇。户籍制度影响着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机遇和资源分配。在这样一种国情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当然会受到影响。对义务教育而言,是户籍决定学籍,户籍决定入学权利。户籍决定是否享有义务教育经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到异地,而户籍又在原地,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当然会有问题,主要是入学权利和资格。从道理上讲,作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个儿童,不管流动到祖国的任何地方,都应有权享受国家的免费义务教育,本来就不存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问题。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权利不能保证,因而也就引发许多农民工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问题。

三是义务教育体制落后我国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方面,除了受以上所说的经费不足和户籍制度的直接影响之外,还受到义务教育管理地方化原则的影响。政府对义务教育管理是以县为主,以前是以乡为主。从理论上讲是遵从了从国情出发、实事求是的哲学原则。但是由于我国地方之间的差距太大,这样就使义务教育管理形成较大的地方特色,使义务教育管理在教师培养和培训、教学方法、教学评估、教师待遇、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城乡之间差距更大,长期以来也就形成了城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的二元化或双轨制的局面。然而,义务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基本的国民待遇,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致性和普适性,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真正落实。如果说过去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政策是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是一种权宜之计,那么现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较高,国民生产总值有较大提高,应当将义务教育管理的中心上移,由以县为主一以省为主一全国一致。改变城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的二元化或双轨制的局面,在全国范围内保证义务教育公平性、一致性和普适性。

四是教育质量差异由于种种原因使流出地与流入地存在教育质量上的差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就成为问题。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教师水平上的差异。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学历较低,以中专师资和民办教师为主,专科学历的教师比例不多,本科学历的教师比例更是较少。而在城镇义务教育的教师学历普遍能够达标,本科学历的教师比例也是较高,而且有比较多的进修和培训机会。其二,教材选用的不同。由于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使用多种教材改革试点,这种多元化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是有利于教学改革,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但是,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就存在衔接问题,容易形成不适应或知识脱节等问题。其三,教学设备条件上的差距。由于经费投入上的差距,使城乡中小学在教学仪器、实验设备、信息化教学手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必然会极大地影响教学效果。其四,校园环境的不同。说到校园环境的不同,城乡中小学的差距就更为明显,在农村有的地方还存在危房校舍,而城市里的很多学校则配有计算机房和各种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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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作为义务教育的主要承担人,可以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的工具性支持。例如,设立农民工子女奖助金制度,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学杂费减免等。笔者所在的学校,针对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在家庭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一些孩子不按时完成家庭作业的现象,就特别建立了“农民工子女之家”,不仅有专职轮岗教师指导孩子们的学习,更为他们提供文艺课程教育,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环境。这种方式在实践操作中广受好评。教师作为义务教育的主要执行人,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直接帮扶。教师应在课堂上鼓励他们积极思考问题、主动参与课堂活动,及时为他们释疑解难,以达到感染、培养的教育目的;课后对各班学生实行“包保制度”,建立成长档案,将学生完成学业、社会实践、遵守纪律的情况填写到“学生成长卡”,每周交由学生带给家长,及时让家长了解情况,也便于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补偿活动。

2制定补偿政策,维护教育结果公平

教育结果公平是教育质量优劣的集中体现,取决于政府无差别地配置教育资源和教师对受教育者的无差别教育。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谈及教育结果公平时指出:“为了实现教育结果的真正公平,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不足和社会身份较低的人们”。因此,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还应充分发挥政府及教育工作者的能动性。在我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已制定和实施了多项政策,如2003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由农民工流入地政府负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不断规范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此《意见》给农民工子女流入地政府提供义务教育给予政策引导,但部分地区也存在将问题推给地方政府的嫌疑,在地方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无差别地接纳农民工子女,这无疑需要政府更多的补偿政策来实现。

教育工作者对学生无差别教育的实施,首先需要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教育主管部门在选聘时要严格把关,全面推进教师的聘任和考核淘汰制,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其次,不断鼓励教师深入农村偏远地区任教,拓宽农村教师来源渠道,不断缩小农村与城市教育质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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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式的单一:重言传轻身教教育方式深刻影响着教育的效果。新生代农民工家长的家庭道德教育方式呈现单一的特点。在调查走访过程中,笔者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家长对孩子的家庭道德教育方式与父辈相比,虽态度言辞缓和了很多,但依然呈现单一的特点,重言传轻身教,主说教缺引导。在被问及“您平时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主要通过什么方式”时,依然有68.5%的人选择了“说道理”。大多数年轻农民工虽有意识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却忽视了自己的身教,他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得把教育停留在口头上,轻则“老生常谈”“喋喋不休”,重则“厉声喝止”甚至“棍棒以对”,比如被问及“如果发现孩子做了一些不符合道德规范(比如说脏话)时,您一般会如何做”这一问题时,还有33.5%的人选择了“厉声喝止”。事实上,要知道,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他/她行为的对与错,善与恶,其实反映的正是家长的教育方式。有些农民工家长甚至自己都没有做好表率,在家里口无遮拦、爆粗口、乱发脾气、抽烟、熬夜打游戏等,回头发现自己的孩子有道德失范行为出现时还觉得不可思议,殊不知正是日常生活中自己的那些不良道德行为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事实上,道德教育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教育,不仅仅是靠理论来支撑,更应该在实践的过程中贯彻实施。给孩子讲一百个大道理,不如身体力行地成为孩子学习的道德榜样。

二、新生代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道德教育问题的成因检视

(一)社会外部环境纷繁复杂,使家庭道德教育面临挑战

1.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影响着家庭道德教育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实惠,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使得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现实生活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风气盛行,传统的道德观念和价值体系受到很大的冲击,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等等正日益朝着功利化、物欲化的方向发展,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变异,过于迷恋对物的崇拜、享受与占有,而对财富的获得方式,却不受人们太多的关注。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们,自身面对这些挑战,都有些招架不住,时有困惑,因此势必影响对下一代道德品质的培养与教育。

2.信息化的负面影响冲击着家庭道德教育的原有功能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电脑和电视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辛苦工作一天的新生代农民工们,回到家往往通过上网看电视来缓解工作压力,忽视了对孩子的精神关爱,导致父母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时间大大减少。还有些新生代农民工整日工作忙碌,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同时孩子因为没有朋友,长期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便会将空余时间也大量花费在看电视、打游戏上。加之对于网络、电视、报刊、电影等处于迅速发展阶段的媒体缺乏有力的监管和约束,幼小的孩子很容易受到电视网络的影响,比如连云港市一男孩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剧情,与小哥俩做“绑架烤羊”游戏,导致兄弟俩被火严重烧伤事件。这些悲剧让人想都想不到。有时候,家庭道德教育在无孔不入的媒体介质面前,对一些负面影响往往防不胜防。

(二)教育主体自身困难重重,使家庭道德教育力不从心

1.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低,子女德育资金投入少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刚在社会站住脚,自身的经济实力并不雄厚。由于没有技术专长、没有工作经验、流动性强,他们大多只能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上就业,工资起点低,涨幅小,增速长期滞后于城镇居民收入和国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这样,与市民收入和城市消费水平相比较,绝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明显偏低,而且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新生代农民工家长在子女上学、就医等诸多方面还需要支付比当地市民更多的成本,所以生活压力较大。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活资金的不充裕,直接限制了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教育,包括道德教育的投入。在被问及“您会给孩子买一些专门关于道德教育方面的故事书或者影像资料”的时候,有59.5%的人选择了“基本没买过”;而“不买的原因”中选择“工资就那么点儿,哪还有闲钱买这个”的占到52.9%。

2.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低,子女德育质量难提高文化水平不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很难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他们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知识主要来源于自身经验和自己小时候接受家庭教育的经验,留心观察不难发现,很多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教育的年轻的农民工家长,自己小时候就多半成长于“棍棒教育”,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人告诉他们到底什么才是科学的教育手段,他们就会潜意识里套用父辈对自己的教育方式。当被问到“您觉得自己做的不好(在子女道德教育方面)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时,33.5%的家长认为自己“缺乏方法,想教育却不知从何下手”。一些年轻的农民工家长的教育方法也有待商榷,他们有的往往只会告诉子女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对于为什么这样,他们却很难解释清楚,使得孩子“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态度和蔼时,孩子一般能接受;但如果家长管教时缺了耐心,态度比较专横时,孩子往往会心生反感,甚或引起叛逆之情,进而对父母的管教产生抵触情绪,长此以往,家庭教育效果必然不佳。

3.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压力大,子女教育时间难保证教育子女,督促指导他们学习需要较大的时间、精力投入。尽管现如今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的要求较老一辈都更高,他们的工作环境较上一辈也有所改善。但由于自身技能水平的限制,他们大多仍在低端的劳动市场就业,工作时间相较于城市里的普通单位工人更长。在调研中,问及被访人员“您觉得自己做的不好(在子女道德教育方面)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时,46.5%的受访者表示“工作太忙,没有时间”。而且有时候新生代农民工家长由于压力大,一些不好的情绪也会被带回家,带给孩子。被问及“当工作上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会将不好的情绪带给孩子吗”,有47.5%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偶尔有过”,32.5%的人“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劳动时间过长,强度过大,使得农民工工作之余可以支配的时间和精力很少,休息的时间都没法保证,更别说静下心来好好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了。

三、新生代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道德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

切实提高农民工子女家庭道德教育的效果,进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状况是全社会的大事,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完成好这项工程,需要构建“国家—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道德教育体系。需要各方同心协力,群策群力。

(一)制度政策扶持,为家庭道德教育保驾护航道德建设离不开国家的顶层设计,新生代农民工家庭作为弱势群体,离不开相关政策制度的扶持,因此,国家层面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强制度监管,为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进行家庭道德教育提供政策支持。比如以十的召开为契机,逐步推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使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农转非”,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同时也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对随迁子女家庭道德教育的进行,包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些基本法律法规。还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证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涵盖生育、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免除一些后顾之忧。

(二)家校通力合作,为家庭道德教育创新形式家校合作在道德教育中始终是备受关注的措施。因为学校本身也承担着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责任,且学校有其一定的优势,能掌握道德教育的大方向。因而在孩子的道德教育方面,家庭和学校在观念和目标方面首先必须达成一致,然后运用各自优势,相互配合,才能真正起到理想的效果。作为学校,应该不断拓宽渠道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要倡导年轻的农民工父母们科学地进行家庭德育,通过家访、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介绍、推广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编写一些简单易懂的册子给农民工家长,给他们以技术上的指导。反之,作为新生代农民工,要主动与子女所在学校取得联系,要多跟老师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每次的家长会要争取参加,积极地和班主任配合,发挥家庭德育的实效性。

子女教育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G40-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808(2009)04-0026-03

全纳教育是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它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在教育实践领域,它缘起于世界特殊教育改革,后扩展至普通教育领域,其价值取向是:关注所有儿童的教育需求,关注集体,关注合作。它所倡导的民主、平等和“零拒绝”的原则以及更多地关注和接纳被排斥的人的主张对我们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有深刻的启示。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有人这样说过:你想了解中国的国情吗?请从走近一个农民工、走近一个农民工家庭开始吧!农民工一边连着乡村,一边连着城市;一边连着苦难,一边连着希望;一边连着昨天,一边连着明天……正是由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如此沉重,以至于思索的心情一直难以轻松。

(一)学校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质量堪忧

作为全纳教育的核心理念,教育公平主要包括三层含义:第一,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即教育起点公平,这是教育公平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即同一水平或同一待遇)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即教育过程公平;第三,受教育者的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等或基本相等,即教育结果公平。“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这是总理于2003年教师节视察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打工子弟学校时的题词,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切,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与“可能就读”学校的数量不成比例,教育质量不容乐观,歧视性收费现象比较普遍,失学问题日趋严重。目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主要包括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和城郊的乡镇学校。除此之外,便是打工子弟学校,这是存在于国家义务教育体制之外的一种办学形式。打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一般包括:私人办学,不少学校被完全置于追求利润的私人操控之下;许多学校不具备合法的办学手续;主要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费低廉且方式灵活;教师流动性大,缺乏责任感;教学质量普遍不高;校舍简陋,教学器材缺乏;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学校突发性事件频发。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这样人为地将城市与农村孩子分校或分班而治,无疑是将他们隔离了,这正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显性排斥(身体上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8.3%的农民工子女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的孩子,其理由是“他们欺负人”的占26.2%;“看不起人”的占37.1%;有3.1%的来京农民工的子女甚至从来没和北京的孩子接触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一项名为《打工子弟择校意向》的调查发现,经济因素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择校的重要因素,但却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他们还面临着与城市文化融合的难题。由于幼小的心灵承受着家庭经济的压力和来自社会的压力,地域差别与成绩不理想的现状,造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里更多地选择沉默和独处。而这则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隐性排斥(情感上的)。

(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力与缺失

在城市文明的熏陶下,进城务工人员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变社会境遇,特别是对改变下一代的命运,普遍持有较高的期望,对孩子们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教育,也是每一位家长的愿望。但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从事的主要是简单体力劳动,工作环境没有保障,工作时间也不固定,经济收入在整个城市生活中居于偏下水平,居住条件及环境普遍较差,这些因素导致他们的家庭教育不力甚至缺失,在配合学校教育上基本处于受动性位置,教育引导能力不足。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进城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导致其子女变换学校也很频繁。

由于经济、心理、语言、文化、地域等方面的差异,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实际上处于近乎隔绝的状态,人际交往具有相对的封闭性,这就大大影响了他们在文化层面与城市文明的融合。城市居民的自我优越感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误解、偏见与歧视,势必引发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居民的不满与对立,从而加剧二者之间的隔阂与紧张,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今天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就是明天的社会问题,社会教育责无旁贷。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归因分析

全纳教育的核心就是将教育视为个体和社会发展基础的一种承诺。2006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城市公立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任何费用,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人学。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制度的制约

全纳教育关注所有学习者,尤其是那些在传统上被排斥于教育机会之外,或是虽有入学机会却无法接受优质教育的边缘儿童,这种排斥现象导致许多儿童丧失了发展自身能力和改善生活的机会,进而阻碍他们合理参与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活动并作出必要贡献。

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与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因为这种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基本处于“无责任”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扶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积极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门槛最低的应该是公立学校,而现在一些城市公立学校却以收取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为名,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拒之门外。而对于他们能够上得起的打工子弟学校,有的流入地政府又往往采取两种极端措施:或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政策,任其自生自灭;或是采取粗暴的全部取缔手段,致使打工子弟学校陷入一种畸形的生存状态。这就相当于政府放弃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责任,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缺失。

(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

英国全纳教育研究中心编写的《全纳教育指南》认为:“障碍是由学生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其根源在于对差异的无法忍受。”“《全纳教育指南》关注的是学校环境的改善,而不是学生个人的鉴别。”由于城市公立学校的吸纳量有限,因此,在公立学校辐射不到的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打工子弟学校,但是,打工子弟学校存在的悖论又始终困扰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必须采取制度化措施,这种教育的财政责任不能仅仅由流入地政府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也要负担相应的投入比例,对流动儿童较多的城市,中央政府应该实施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是劳动力流动衍生出的作为社会问题的第二代移民教育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全纳教育引入中国已有十余年,全纳教育的理念也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纳教育: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全纳教育体系,实现制度性保障

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拒绝排斥,强调参与”。尽管质量和效益对于教育而言不可或缺,但这绝对不应成为漠视甚至剥夺个人权利的借口。坚持全纳教育理念,首先必须创造一种全纳氛围,通过集体合作与相互帮助,促进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满足他们的各种不同需求。并且应给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城待遇”,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融合的全纳教育体系,使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在就近的学校接受有效教育。

人口流动是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然历史现象,只有打破教育二元结构,实行适应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户籍制度,人口的合理、自由流动才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利也才能得到真正实现。为了最终建立以纳税人身份为基础的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体制,目前可以建立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作为过渡。登记卡由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家长三方持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登记检查,并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

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措施开通并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入城市公立学校以及接受城市初中后教育的“绿色通道”,努力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融入城市主流教育,最终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体现教育公平。

“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意味着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情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扶助制度,对他们进行利益倾斜,逐步缩小其在受教育方面的差距。

(二)全纳学校: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

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模式和固定机构,全纳学校的目的旨在“让学校为所有学生服务”。各级政府应该在接受全纳理念、鼓励全纳的前提下,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认真挑选实验学校,从宏观上给全纳实验提供计划支持,以确保学校接受全纳教育理念,切实执行全纳计划。由政府牵头,教育研究机构与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在各地组织培训小组指导实验学校的全纳计划实践。教师培训机构与实验学校密切合作,成为传播全纳实践的地方资源中心。由于全纳计划是在现实的非理想状况下推展,因此凡是赞同全纳教育理念、拥护全纳教育思想的公立学校都可以成为全纳实验学校。

在政府选定全纳学校之后,实验全面铺开。首先政府要在尊重学校自主性的前提下,推动学校进行系统改革,采用多样化的课程、教学和评价,通过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班就渎的形式,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其次,要帮助教师树立全纳理念,并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使他们能够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充分利用差异资源和学生的多样性自主开发教学策略。最后,要积极争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的密切配合,通过家校合作,促进学校不断调整全纳实践,成为真正的全纳学校。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校际合作,包括实验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以实力较强的城市公立学校为主要责任方,与打工子弟学校“结对子”组成城乡教育共同体,从而构建合作平台,实现共享,创造一定的规模效益,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目标。

“实施此种全纳性方针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创造欢迎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性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最有效途径;进而言之,他们为绝大多数的儿童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教育,提高了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由此可见,建立全纳学校,对全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意义重大。

(三)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从广泛的全纳社会观出发,全纳教育主张在学校(教师)、家庭(家长)、社会(社区)之间营造全纳氛围,通过全纳学校实践,最终实现全纳社会,即社会公正、机会均等和民主参与的社会。

子女教育论文例8

本文在大量搜集材料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农民工流动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状态和就学状态;其次,农村的经济基础、教育体制、户籍制度、农民工自身的经济收入、观念和文化素质、农民工流入地学校的接受能力和学生自身的适应能力等各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最后,从观念、体制、社会态度和政策举措等方面上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全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应从战略高度、从整个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角度,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在各有关部门各项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关键词农民工;流动儿童;教育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工。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他们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耽误的不仅仅是孩子们的青春和前途。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加速,农民工的素质将会出现下降的征兆,将来很可能出现结构性失业,更严重的是长此以往,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中国的人力资源储备受到严峻挑战。因此,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

一、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现状

(一)关于农民工子女称谓的界定

对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及其子女,人们给了不同的称谓。目前,关于城市农民的称谓多达十多余种: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流入人口、外来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外来务工经商人口、盲流、自发迁移人口、流迁人口、暂时迁移人口、农民工、民工等等。上述一些称谓存在着明显的社会歧视和偏见。而对于他们的子女,称谓也比较模糊,这种称谓和概念上的模糊和混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和困难,同时也不利于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则统一称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

流动儿童少年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的儿童少年。而通常所说的“农民工子女”特指那些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但未取得城市户口的农民的子女,他们也属于流动儿童。

(二)农民工子女的规模和结构

关于目前我国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和结构,主要是基于微观调查和宏观估算,缺乏精确的统计。从宏观来看,我国流动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10%,且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正值生育高峰,家庭流动也占有相当比例,这使流动儿童群体日益庞大,有调查显示,在一些大中城市里流动儿童已占儿童总数的30%~40%。2003年11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推算: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超过1亿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有1982万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0到14岁的儿童已经超过1410万,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3.78%以上。但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仅仅是他们在城市的儿童或者在城市入学的儿童,而非其“全部”子女。除了这些已经进城的“暂居儿童”之外,事实上还有数量更多“留守儿童”仍然滞留在家乡。据推算,全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至少有7000万以上,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三)农民工子女的两种生活状况

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家庭,孩子的生活状态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负担不起城市里高昂的生活支出和教育支出,只能将孩子们留在家乡,或由祖父母监管,或寄宿其他亲戚家,我们称之为“留守儿童”或“空巢儿童”,从对“留守儿童”的专门调查来看,父母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行为方式及学习成绩有较明显的影响。尤其是不少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其子女大多是交给爷爷奶奶或请他人照料。而爷爷奶奶一般都是文盲或半文盲,不可能辅导小孩的学习,加之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的溺爱,他们更加放任小孩;即便是管教,也存在交流、沟通上的“代沟”问题。正如一些老师所反映的那样,这些留守孩子不好管,回到家里又没人管,放学后往往在外面玩,在外放任自流,没有约束力,拉帮结伙,思想方面不单纯。除了留守孩子的心理缺陷、行为偏差以外,缺乏管教的子女也时常发生安全问题。事实上,农民工最大的愿望不仅是能赚更多的钱,也希望子女进城上学,受更好的教育,“更有出息”。将子女留在家乡上学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让孩子跟在父母身边在城市里不停地辗转流动,我们称之为“流动儿童”。这两种模式下的儿童都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成为社会的社会弱势群体,而本文主要讨论后者的教育问题。

(四)流动儿童的就学状况

1.农民工流动子女,即流动儿童辍学现象严重,相当一部分流动儿童得不到相应的教育机会,被迫或主动放弃了受教育的权利。3到6周岁流动儿童入托率低于城市户籍儿童;6周岁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超龄现象也比较严重,有近20%的9周岁的孩子还只上小学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年龄流动少年的31%和10%。另外,在学儿童的“童工”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

2.“流动儿童”的入学呈现倒“U”型结构。据不完全统计,在石家庄市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员达30万,其中流动儿童近6万人。从对省会石家庄市的调查中显示出,小学阶段入学率很高,可达到98.5%,同本地儿童相应阶段的99.1%相比,几乎没什么差别;随着年龄的增长,流动儿童入学率明显降低,最低可至88%.这表明,随着年龄的增大,流动儿童中失学者的比例逐渐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率呈现倒“U”型结构。

3.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日益严重。进城务工农民大多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有的临时租房居住,没有固定场所;有的居住地离学校较远,学生上学不便,学校与家庭联系不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能很好地结合,学生脱离父母监护的问题非常突出,课余时间及往返学校途中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充分保障。此外,农民工子女往往存在很强的自卑心理,性格大多内向,不容易与同学和老师沟通。由于农民工子女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城里的生活,也不愿意再回农村,孩子因为父母的流动性大多频繁转学,使一些农民工子女错过了最佳受教育的时期。所以,他们最后形成的价值观念即人格核心,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4.民办学校境况堪忧。目前一些适应普通农民工子女上学要求、费用低的简易民办学校发展很快,但是由于资金的匮乏,其办学条件相当恶劣,学生安全和办学质量都没有保障。这类学校的办学者多为初、高中毕业生,其目的多以营利为主,授课教师多数是从劳动力市场招募的人员。此类学校有许多根本没有注册登记,校舍多由民居、仓库改建,教室昏暗、狭小、通风差,消防隐患十分严重。除此之外,很多农民工子弟学校缺少合法的办学手续,处于三不管的半地下状态,在倒闭边缘苦苦挣扎。

5.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各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但实际上高收费这道无形的门槛依然存在。目前教育部虽然已经出台政策取消“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但各地政府依然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工子女收取1000到3000元不等的高额入学费用。有些地方虽已取消了各项额外收费,但每个学期几百元的书费和学杂费对于收入并不高的农民工家庭来说依然是个不小的数目。

二、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出现,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不合情是因为青少年应当上学;不合理是我们国家的起步是在农村,而现在最落后的反而是农村;不合法是剥夺农民工子女上学,与《义务教育法》不符。经过分析,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滞后,薄弱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当前的教育现状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为代价换来的。如2002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由2001年的2.81∶1扩大为3.11∶1,整体收入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6,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城乡收入的极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涌入,也引起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试想如果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持平,那么农民工子女问题肯定不会陷入目前这种尴尬的境地。如果城市居民能够对此给予理解和支持,将有助于消除两者之间的隔阂。城市居民在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物质文明的时候,也注重农村的发展,将农民工的权益和要求也纳入考虑范围。这样,对于解决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会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二)政府的原因

教育属于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出面提供。因此当农民工子女教育出现问题时,政府要负主要责任。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限制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剥夺了其受教育的机会。

第一、义务教育体制不完善。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三次改革,都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正因为如此,导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目前我国城市少儿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费用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形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义务教育问题。这样,农民工离开农村后,流入地的城市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中没有包括这笔经费,从而使我国义务教育体制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受害的只能是农民工子女。

第二、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上学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现行的不合理的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造成的。中国的“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承载了太多的附加功能,户口簿不仅是一种身份的体现,更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他们难以获得所在城市户口,不仅他们本人,包括他们的子女也难以享受城市市民的待遇。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享有不平等的权利,从而造成人民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这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使本来经济拮据的农民工家庭承担着沉重的教育成本,使得一部分农民工子女不能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有的甚至被迫辍学。

第三、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在供给方面存在地区性差异。目前许多农民工通过“朋友介绍”或“媒体报刊获悉”为其子女在城里联系学校,而通过教育部门入学的很少,由学校主动联系的就更少之又少了。这就是说,在教育资源的利用上,农民工很少利用政府为其提供的资源和渠道,而相应的教育部门也没有主动发挥好自身的作用,没有主动担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这表明农民工流入地还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服务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这无形中增大了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社会交易成本,给社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另外,教育资源的地区性差异现象十分明显,在有些城市学校已处于饱和状态,入学机会很少;而在有些地方情况却恰恰相反。这些城市都存在供需上的不平衡,但由于地域的限制,使得有些地方教育资源不能很好利用,而有些地方却存在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

第四、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待改善。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由于加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流入地政府既要考虑增加财政支出,也担心会降低本地的教育水平,所以,为了不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在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时,把农民工的贡献排除在外。另外,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会导致农民工家庭的集体进入。这意味着城市政府还要考虑解决由此带来的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问题,乃至会增加城市公共设施的压力。其次是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农民工子女就学关系到我国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大批外地民工进城劳动,不仅为当地创造了财富,也提供了税收,并推动了整个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他们有权享受当地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城市的义务教育资源不仅属于城市居民,也属于那些未能获得居民身份的所有农民工,不能将他们排除在外。正如长春市一位市长所言,“农民工在所在城市纳税,有权享受国民待遇。在农民工所缴税款中,已包含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不应让农民工再额外承担不合理的教育支出。”

(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其主观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贫困。农民进城后,有的工作和收入比较稳定,有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且收入普遍偏低。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往往家庭计划生育状况较差,几乎都是两个以上孩子。收入低,人口多,马马虎虎度日都相当困难,更没有节余支付孩子的学习费用。二是观念落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希望孩子通过读书的方式改变父辈贫困、落后的状况,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他们认为时下城里的工人纷纷下岗,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们的孩子即使读了书,今后未必能在城里找到合适的单位,与其这样浪费钱财,还不如让孩子早点学做生意,多赚些钱,为结婚成家做好准备。三是文化素质低下。城市里的大部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艺术,家里也没有营造适合孩子读书的基本环境。孩子学习成功与否,与家长的素质有着紧密的关系,如果家长对教育不重视,或家长不具备教育孩子的条件(包括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等),孩子的学习状况几乎都不理想。这样,就导致了由于学习受到极大困难而不得不中途退学的结局。

(四)农民工流入地学校的接受能力

学校的对农民工子女的接受能力涉及基础设施、师资力量以及财政能力三个方面。从城市学校来看,近些年来,虽然有些学校具有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条件,但是,由于城市公办学校通常分散在各个城区,而打工人员却聚集在城市边缘的城乡交界带,区域内的公办学校资源相对紧张,造成公办学校无法接收全部打工人员子女借读。

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学校的师资力量在整体上是好的。不过,部分简易民工子弟学校中的师资情况则令人担忧。以情况较好的北京行知打工子弟学校为例,该校的教师主要是招聘刚毕业的大专、中专、高中毕业生,其中80%左右是从外地招聘来的,在教师中经过专门练的只有25%左右。招聘的方式主要有:通过熟人介绍、自己慕名而来、由学生家长散发广告、直接到各省招聘。由于教师中师范学校毕业介绍的很少,因此大部分教师缺乏教学、教法等方面的专业训练,不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此外,这些教师尤其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缺乏训练,这些课的开设存在很大困难。

学校资源紧张更为严重的是财力紧张。一方面是学生人数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是借读费急剧下降,给本已捉襟见肘的学校经济状况带来巨大的缺口。在财政压力下,尤其是在政府实行“一费制”及限制高收费的条件上,城市学校通常少收甚至拒收农民工子女,也衍生出形形的滥收费行为,近而迫使农民工不得不放弃子女的上学选择。

(五)学生适应城市生活方式和城市社会环境的能力

学生的适应能力不仅包括农民工子女是否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也包括是否在心理上适应城市的社会环境。目前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在经济上、生活上及观念上存在不少差别,加之社会环境对农民工子女或明或暗的歧视,给农民工子女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正是因为对城里生活及社会歧视的“不适应”,一些农民工子女放弃进城上学的选择。

然而,对大多数农民工来说,将子女留在乡村上学也是一个极其艰难甚至痛苦的选择。虽然不少农民工也认为,将子女留在家乡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尤其是难以直接辅导子女的学习、管教子女的行为,也不放心其安全。但是,在不少进城务工的农民看来,他们进城打工就是“为了家庭过上更好的生活”,“子女有更好的未来”。由于经济能力及多方面的限制,他们目前无力支持子女在城市的学习,只能将他们留在乡村上学。“为了子女的将来”,也只好忍受暂时的别离和困难。事实上,对于这些农民工来说,“最让人放心不下的是在家的孩子”。

三、解决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及措施

(一)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正成千上万地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再次,农民工子女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正因为如此,导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教育经费由县级政府为主的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可是,在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时,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流入地也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预算。这样,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没有了保障,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这给孩子们上学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从总体上说,农民工本身是一批经济收入比较低下的社会群体。过高的借读费及教育支出使农民工难以承受,更重要的是这种面向农民工所收取的“借读费”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性的规定,违背了公平教育的原则。因此,必须坚决取消面向农民工子女收取的“借读费”及其他一切歧视性的收费。

在禁止不合理的收费的同时,要降低学校学杂费的标准,减轻农民子女上学的经济压力。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不仅要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有学上”,而且要让他们“上得起”。

(三)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创新,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当前有大量农民工子女随行进城上学,本身是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它表明,不仅农民已经“进城了”,而且已经“留下来”;不仅农民工留下来,他们的子女也“带进来了”。如果说农民工大都是为了经济目的而进城打工,是“经济移民”的话,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则是基于教育的目的而进城学习,是一种“教育移民”。这种“教育移民”不仅可以提高进城“农民”的文化素质,可以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比经济移民更具可控制、有序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一种理想的移民或“非农化”的途径。正因如此,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对此应有“大政策”,应从战略的高度、从整个社会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角度,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及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

(四)强化农民工依法送子女上学的观念

当前,由于农民工子女入学较难,部分农民工产生“畏难”情绪,送子女入学不积极。对此,在努力改善农民工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工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依法送子女入学,切实维护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必须认真对待,主动出击,积极而为,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给每个农民工子女提供应有的平等教育,使他们得以健康茁壮地成长。

(五)兴办公立学校,扶持私立学校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由此确立了“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同时,加大民办学校投资力度,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广度。当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更多的学校以接纳更多的农民工子女上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教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公办学校转制、中外合作办学等等多元办学形式,动员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也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农民工子弟学校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产物,它符合农民工家庭求“平等”的心态和“流动”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有它存在的必然性。根据当前情况应当明确农民工子弟学校审批标准,给予其合法身份和一定的优惠措施,同时因势利导,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学校与其联手办学。从而打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间的壁垒,为早日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奠定基础。

(六)教学公平,消除歧视

在教学实践中,应该做到教学公平。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上应该是一视同仁,体现平等。应该热爱和关心每一个学生,对每一个学生都充满信心和希望,而不应该厚此薄彼。努力消除流动儿童进入公立学校的心理门槛,克服这一群体因为户籍原因而产生的自卑、认命心理,培养自立、自信、自强的心理形象,提高弱势群体子女的适应能力。

1.用爱的雨露滋润他们的心田

构建平等、民主、信任、合作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的教学氛围,加强师生间的沟通和理解,不歧视民工子女,一视同仁。有一位教育家说过这样一段话: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评中,他便学会谴责;如果生活在敌视中,他便学会好斗;如果孩子生活在鼓励中,使他学会自信;如果孩子生活在友谊中,他便觉得生活在美好的世界。只要我们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亲近他们,他们就会向我们敞开心扉,从而亲近我们,接受我们的教育。这正是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啊!

2.组织活动减轻压力

为了减轻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心理压力,学校应组织活动,师生互动。经常与学生谈心,培养他们自信、乐观的性格,能做到尊重和理解他们,以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同时,也采用榜样示范法、讲座辅导法等,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给更多学生接触的机会。在这些活动中,教师要正确引导,教给他们一些交往技巧和方法,让他们在同龄间的人际互动中,掌握礼貌待人的原则,增强自信心和自我表达能力,体会同伴间美好、真挚的情谊,使彼此的心灵有机地相融,从而促使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完善。

3.家长配合正确引导

学校成立家长协会,让家长们相互切磋,相互学习彼此的教育经验。当然学校要请专家和本校的资深人士对家长进行指导。由于城乡差距的现实存在,农村的孩子来到城市,经济收入的悬殊,文化背景的差别,让他们在心理上必然产生“不公平”的想法,家长正确引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种心理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家长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勉励子女努力学习,让他们知道知识的重要性。

家长还要经常与学校老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心理、学习情况,同时也要经常与子女沟通,然后与老师共同“对症下药”。

4.树立自信,积极向上

“解铃还需系铃人”,为了帮助农民工子女克服不良的情绪,寻找措施解决心理问题,我们常常把他们集中起来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给他们控制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方法。如针对“自卑”的心理问题,我们选择了一些积极的、富有激励性的语言,教会他们用充满希望和热情的眼睛去看待周围的人和事。

四、结束语

子女教育论文例9

一、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积极影响

(一)教育子女是家庭的基本社会职能

1.家庭在教导基本生活技能方面起重要作用

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适应环境的能力十分贫乏。他有温饱的需求,但无获取衣食的本领,家庭就要给予其多方面的照料,儿童逐渐长大,就要教导他衣食住行的基本技能。受教育者即使到了中学阶段,在适应家庭生活、适应社会环境等方面的能力仍相对贫乏,亦需得到家庭多方面的照顾指导,从中获得基本的生活技能。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也是生长单位,分散的小农经济决定了家庭教育不仅是对儿童进行生活教养的主要形式,而且也成为对他们进行生产和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内容大为丰富,基本生活技能的内容也随之复杂多样,而家庭在这些基本生活技能的教导上处于特别重要、不可替代的地位。离开了家庭,一些最初的生活技能、自我服务的技能就无从培养。

2.

家庭在教导社会规范,形成道德情操方面起重要作用

我们都知道,受教育者作为一个社会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但这些观念、规范和准则决不是在自然状态中萌发出来的。家庭是个人最初的活动范围,家庭群体中受教育者与他的双亲、祖辈及同辈伙伴发生最初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家庭生活的行为规范也是他最初接触到的社会规范。受教育者起初总是以其双亲的言行为榜样,以其双亲的需求、情感情操为认同的对象,通过同化作用,逐渐形成自己的一套行为方式习惯和道德信念的体系,借以调节自己与他人的关系。

3.家庭在指导生活目标,形成个人理想、志趣方面起重要作用

理想最初往往是由兴趣爱好所引发的。受教育者最初的兴趣爱好正是在家庭生活中萌发的。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它能引导受教育者逐渐地懂得现实生活的意义,注意发展他们的各种正当的兴趣和爱好,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又能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抱负和理想。家长用自己的全部生活经验去影响教育子女,培养他们的进取心,同时又对其倾注着莫大的期望,这样,就使得他们在人生的道路能做出有价值的选择。

4.家庭群体在培养社会角色过程中也具有独特的作用

家庭在培养社会角色中的这种作用,一方面是通过家庭影响受教育者的志趣理想抱负、职业的选择等途径,使他们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选择和充任一定的社会角色;另一方面,家庭又是一个多重角色组合而成的初级群体,在这群体中,受教育者依自己与家庭不同成员之间的不同关系首次成为一个承担多重角色的主体,也就形成了日后社会上充当复杂多样的角色的启蒙经验。家庭在培养社会角色过程中的独特作用,还表现为它能复制出社会文化传统习俗所要求的不同社会角色,比如男女性别角色行为等等。

此外,家庭在形成个人性格特征、在形成个人对社会适应的动力特征等方面,也有着它

不可替代的影响。

(二)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和补充

1.家庭教育是百年树人的起点

在教育发展史上,人们早就认识到家庭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就把家庭教育看作学校教育的基础。他把青年人的生活分为三期:从出生到七岁,从七岁到发育期十四岁,从发育期到二十一岁。未满七岁的儿童要受家庭教育,儿童满七岁以后,就应当入学校。近代,许多著名教育家如夸美纽斯、洛克、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倍尔等,在他们的教育著作中,无不强调家庭教育在儿童身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他们看来,教育从孩子一出生就开始了,之后便从不间断,改变的仅仅是教育的形式。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爱尔维修说:“儿童获得运动和生命的时刻,就是获得最好的教育的时刻。”①

2.幼儿时期,家庭教育给予的影响是孩子以后接受教育的基础

近几十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有关幼儿早期发展与家庭教育问题,引起了

人们的广泛注意,教育、心理科学工作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观察研究。结果表明,人的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机体与周围环境的接触,即活动。因此,家庭要尽可能早地经常地使孩子在活动中获得一定数量、质量的外界刺激,促进他们的发展。例如,有位心理学家对初生的婴儿进行跟踪观察,发现在孩子出生后的第2个月末就表露出第一次微笑,当母亲低下头来,轻轻地跟他说话的时候,他的小脸上明显地有了表情。这位心理学家认为,这是母子关系的第一个迹象,典型的人与人的关系就这样开始了。②孩子也就是从这个“码头”开始了他认识世界的“旅行”,从最初表现对母亲的感情,然后认识家庭的其他成员,幼儿园和学校的老师以及他所爱戴、尊重和喜欢的其他许多人。观察还表明,如果孩子出生后,紧紧裹在襁褓里,只喂养他,谁也不同他说话,不亲近他、关心他,这个孩子的发育就相当缓慢。“如果孩子身边没有一个人从小就对他一生中最初取得的成就做出评价,对他的初生微笑,对他初学走路,初次说话表示高兴,对他的一切发明创造给予一定的评价,那么,这个孩子将会在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上遇到很大的困难,他与同龄人相比,就懂得少,本领差。他的最重要的能力,即学习能力将会受到限制。”③

由此可见,每一对年轻夫妻从做父母的第一天起,就肩负着教育子女的责任。幼儿时期,家庭给予的影响和教育,是孩子以后接受教育,形成良好个性的基础。

建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巨大的发展。但家庭教育仍然是我国儿童教育的重要形式,绝大多数儿童,从出生到六岁左右,大部分或全部时间都在家庭中度过,在生活上、心理上对家庭存在着极大的依赖性。他们同父母朝夕相处,父母对他们的影响、教育随时都在发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3.孩子进入学校后,家庭教育仍是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和不可替代的力量

儿童进入学校后,接受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教育,学校教育对于他们的成长起主导作用,但是他们的成长,仍然离不开家庭教育。走读制是我国中小学教育的主要形式,学生接触家长的时间要比接触学校教师的时间长,因而,父母的教育仍然是对他们经常起作用的因素。同时,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配合。由于父母与子女间固有的血缘、感情和伦理道德上的内在关系,家庭教育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效果。因此,孩子进入学校后,家庭教育的作用仍十分重要。

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儿童的成长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抑制儿童的成长。

二、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孩子成长的消极影响

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会对孩子的成长起消极作用,阻碍他们的健康成长。下面谈谈几种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一)专制型的家庭教育方式

有些父母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俨然以家长的身份自居,专横、压制,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干涉孩子的一切,要求孩子对自己绝对服从,扼杀孩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样的教育方式往往会导致孩子意志上薄弱,倍受压抑,不会独立思考,精神脆弱。

(二)溺爱型的家庭教育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有的父母把孩子视作掌上明珠,关怀备至,千方百计满足孩子的愿望,这样往往使孩子缺乏必要的生活自理能力,依赖性大而又任性。这种感情氛围中长大的子女容易轻视感情,冷淡一切,非常自私,只知索取,不愿奉献。

(三)放任型的家庭教育方式

有些家长由于孩子的成绩较差,对孩子心灰意冷,对他们不提出任何要求和希望。对孩子的期望是对孩子爱的升华。对孩子的不同期望,父母的爱的表现不同,孩子也会对父母的爱做出不同的反应,表现为补充或加强父母对自己期望的特点。这种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无任何远大理想抱负、缺乏责任心。

(四)过度期待型的家庭教育方式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许多家长对孩子的希望,但对孩子的期望过多、过高、过急,从而给孩子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压力,反而阻碍了孩子的健康发展,使孩子心理负担过重,背上极大的心理包袱。家长对孩子的要求应基于孩子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征。

以上几种家庭教育方式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众所周知,人的成长离不开环境,要进行良好的家庭教育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这样才能保证家庭教育任务的完成。

三、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条件是对孩子进行成功教育的保证

(一)要创造一种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

家庭气氛是家庭物质生活条件,父母文化、道德素质水平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准则的体现。不同的家庭,由于家庭物质生活条件,父母的文化素质水平,家庭成员间的相互关系不同,家庭气氛也不一样。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为了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父母应努力建立一种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一般说来,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特征。

1.父母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体谅、互相爱护,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2.父母和孩子之间,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对子女既不应当采取溺爱、放任的态度,也不应当采取粗暴的、专横的态度,而要采取民主的态度,父母既要对子女思想上和生活上关怀、期待、鼓励、循循善诱、严格要求,又要与孩子一起交流思想感情,让孩子感受到心理上的满足。明智的父母要理解孩子,尊重孩子,信任孩子,对孩子的每一个要求都细心考虑,合理的一定满足,不合理的给予正面教育,不该满足的就不能满足。同时也要要求孩子满足父母的要求,听从父母正确的教育,承担他们应当承担也能承担的责任。

3.父母既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所需的物质条件,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又要提供丰富的精神养料。

4.建立合理的生活制

度。按时起床、自觉睡眠,科学地分配一天学习、活动、劳动、休息的时间,有规律地生活,家庭所有成员完成各自分担的家庭事务。

(二)父母要形成正确的教育观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每个父母都希望子女成才,希望子女胜过自己。但不少父母却不懂得儿童心理,不了解青少年成长的规律,不能根据儿童的特点进行教育。有的是根据父辈教育自己的方法教育孩子,有的则从自己的意愿出发,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这样便搞不好家庭教育。教育孩子是一门复杂的学问,不仅要有广泛的知识,而且要有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门知识,掌握教育的规律和教育的方法与技巧。光爱孩子并不等于教育,只有遵循教育的规律,按照孩子身心发展特点,才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三)父母在子女面前要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

人最初的道德观念、是非标准、为人处世的准则是从家庭中得到的。幼小的孩子没有与社会接触交往的经验,首先教他们认识周围的人和事的是父母。父母怎样对待生活、工作、学习,怎样对待社会、同事、邻里,怎样为人处世,认为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等等,都在子女的头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影响他们的认识和行为。所以,希望孩子具有什么样的品质、修养,父母应该首先具备。从这个意义上说:“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孩子是家长的影子”这句话是正确的。

(四)父母要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

改善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基本的一条途径是提高父母的文化修养。受过良好教育的父母,才能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今天的孩子同样面临新的科技革命的挑战,他们求知欲强,兴趣广泛,这就要求父母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各方面的知识。实践证明,如果父母事业心强,刻苦学习,具有正确的思维方法,使家庭生活有丰富的精神内容,生气勃勃,那么在这样的家庭中,受父母的熏陶,孩子容易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热爱学习,渴求知识。而缺乏教养,又不学习的父母,不仅不能指导子女学习,而且多半不能以正确的思想和态度对待子女的教育。如有的父母在子女学习时,大声播放电视,开收音机,或与宾客来往频繁,高声谈笑,打牌,娱乐;有的父母表现出对工作的冷漠,对朋友的虚伪,对社会缺乏责任感;有的父母不是以诚实的劳动为社会作贡献,而是热忠于拉关系走后门,攫取物质利益,社会地位,等等,这些都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在家庭教育中,只有具备以上几点才能为子女创造出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良好的家庭教育除了要创造良好的家教环境外,还要采取正确恰当的教育措施,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正确发挥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积极影响的几点措施

(一)从身体、心理两方面入手,关心子女身心正常发展

父母首先要关心子女的身体健康。有了健康的身体,智力、品德、美感等心理方面的发展才有可靠的物质基础,孩子出生后的吃、穿、用、住等都是在家庭里解决的。为使孩子的身体充分地生长发育,需要有饮食、卫生、体育等多方面的条件,其中营养是最基本的条件,因为身高体重的增长,各组织器官的发育,各种体力和思维活动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这些物质条件除空气、阳光、水之外,主要来自食物的营养。如果食物中长期缺乏营养素,就会引起生长发育不良和疾病。因此,父母要为子女选择、提供他们生长发育所必须的食物。据了解,解放后我国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速度虽然较快,但是身体各项形态指标仍然大大落后于欧洲人。即使与同为黄种人的日本人比较,我国男孩身高比日本低4.5cm,只是到了成年期才赶上并超过日本人,但胸围和体重还有一定的差距。④

这是与我国青少年儿童的营养状况有一定关系的。在为孩子提供食物时,还要尽可能做到结构合理,分量适度,注意营养卫生。偏食、营养不足或过度,都不利于孩子机体的正常生长发育。此外,父母还应当督促子女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保持坐、立、走和看书、写字的正确姿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求他们合理作息,有张有弛,劳逸适度。

子女教育论文例10

古代社会中女子文化教育的产生及其发展状态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父权家长制的社会政治结构、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结构、男尊女卑的文化背景是女子教育赖以生存的土壤,它是以提高女子修养、培养男权社会需要的“贤妻良母”、维护传统家庭和社会稳定为取向的。

女子教育观念的形成始于先秦,经历两汉和唐朝的发展,直至明末清初才基本成熟,这种目的性、指向性极强的女子教育观对整个封建社会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教育思想体系,刘向《列女传》所树立的各类才华超群的妇女典范即为后代女子教育所推崇的标尺。“言行仪表符合封建礼仪道德的母亲,用以教育后代,以兴教化:行为仪表,言则中义,养子孙,以渐教化,即成以德,致其力业。”①

中国古代的女子教育十分有特色。首先体现在教材上。女子教育有一套比较系统的教材。“中古女学诸书,失传已久。自片语散见六经诸子外,以班昭《女诫》为最先,刘向《列女传》,郑氏《女孝经》《女训》《阃范》《女范》各有发明,近世蓝鹿洲采辑经史子集为妇人法式者,谓之《女学》,颇称详赡。”②其次体现在技艺上。技艺教育主要是女红,包括纺织、浆染等。女红伴随女子一生,对社会生活有着巨大影响。第三是女子的德育。这主要是女德和母德教育,即如何做贤淑女子和贤惠母亲的教育。作为研究清代女性的最好参考书――《红楼梦》。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清代上层社会中女子生活和文化教育现象。

一,“书里书外”看清代贵族女子文化教育观念

(一)《红楼梦》中表现出的女子教育观念

《红楼梦》以贾府为一个社会缩影,展示了清朝社会的各个方面,作品中最具特色的是几百个性格各异的女子形象,《红楼梦》中,处于封建贵族阶级的小姐,如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元、迎、探、惜四姐妹等皆是饱读诗书、多才多艺的女子,“自与别个不同”③。由此可见,在贾府中,无论贵族小姐还是丫鬟奴仆,或多或少都能受到读书、习字、做诗等文化熏陶。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就提到古代封建家庭中,家长对女子读书的关注。“因史老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一边读书,听得个个都不错。”④第三回,黛玉初进贾府,凤姐便关心她的学习:“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⑤黛玉往王夫人处探望,王夫人嘱咐黛玉:“你三个姊妹都极好,以后一处念书识字学针线。……”⑥贾母初见黛玉之后,也问起黛玉念何书,黛玉答道:“只刚念了《四书》。”⑦就连“愚顽怕读文章”⑧的宝玉,见了黛玉也要先问:“妹妹可曾读书?”⑨除去黛玉这一中心人物不论,即便是文中着墨不多的李纨之父,虽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却也让自己的女儿念了些《四书》《列女传》《贤媛集》,认得几个字。在元春省亲一回中有记叙:“宝钗、黛玉诸姐妹”每人新书一部、宝研一方。⑩

《红楼梦》中描写的赋诗、海棠结社、怡红行令、潇湘论文的情景,便是清代贵族女子文化活动的生动写照。由此窥见一斑,在中国古代贵族社会,女子读书无疑被视为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传统观念认为中国古代女子社会地位低下,并无文化教育而言。其实对于女子文化教育问题要分情况而定,就整个男权社会而言,女子文化教育确实是没有受到和男子教育相等的待遇,但在女性范围内,中上层的贵族女性比普通劳动家庭的女性有更多的机会接受文化教育。从许多史料和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多数接文化教育的是贵族阶层的女性,还有一类接文化教育的女性群体是处在社会底层的青楼女子。下层劳动人民中的女子却很少接触文化教育,很少见诸于记载,这一类群体主要接受的是德育。

(二)关于贵族女子文化教育的清代社会实际情况

浓厚的读书和治学风气贯穿清一朝社会,无论是文化传播还是学术研究,其普及和深入程度都显著超过前代,这样的文化氛围自然也会影响到生活于其中的女性。在清代,由于名门望族对教育、科举、文学、藏书等方面的强烈追求,致使家庭文化气氛空前浓厚。这样的社会风尚和家庭氛围,促进了清代女子文化教育的繁荣,加之日趋成熟的教育观,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才女”。据统计约仅在康熙一朝就涌现出了4000位女诗人,其诗文集“超轶前代,数逾三千”,形成了中国女性诗歌史上最繁盛的时期。

此外,还产生了像顾太清这样当时在清朝就十分著名的女词人。她曾与当时京师的满汉才女结集秋红吟社,联吟诗词,在中国女性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顾太清多才多艺,著作小说《红楼梦影》,成为中国小说史上第一位女性小说家。

清代的女子文化教育是多方面的,不仅有足不出户而一举成名的女诗人、女词人,而且在清代以“结社”的方式也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女性“知识分子”。如:清代“江右三大家之一”的著名才子袁枚,作园于江宁小仓山下,曰随园,世称随园老人。他曾公开招收女弟子数十人,并亲自编辑《随园女弟子诗选》,收女弟子28人之诗。

此外,清代女子还曾创办文学团体。康熙年间,顾之琼创建蕉园诗社,成员主要有顾姒、紫静仪、朱柔则、林以宁、钱云仪,史称“蕉园五子”B11。清中叶,女诗人张清溪曾创办清溪吟社,成员均为吴中人,被称为“吴中十子”B12。这些结社赋诗等社会活动,尽管屡遭保守势力的抨击,但也得到过开明士大夫的大力支持,并被当时社会所认可。

清代虽然对女子的伦理道德禁锢更为严格,但在教育方面有意无意地瓦解了这种伦理道德意识,这是教育使人开明的客观结果,也是历史进程中的必要条件,对这些贵族女子自觉或者不自觉进行的文化教育,不仅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女性诗人、词人,而且在改变教育理念和社会认知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这些实际生活中的现象在《红楼梦》中也有反映。如《红楼梦》第27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题”和第70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从第27回大观园中结诗社这段描写中,我们还能看出这些女子不仅是建立了一个结社赋诗的“组织”,而且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黛玉道:‘既然定要起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先把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改了才不俗。’李纨道:‘极是,何不大家起个别号,彼此称呼则雅。’……李纨道:‘立定了社,再定罚约……我一个社长自然不够,必要再请两位副社长,一位出题限韵,一位誉录监场。’”B13

二,贵族女子教育的社会家庭文化环境因素

清代社会中影响女子文化教育的因素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皇帝的喜好决定了对于贵族女子的培养方向。

其一,决定女子的归属。贵族女子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入仕”,也就是能选进宫当“才人”,比如《红楼梦》中贾元春的形象,以及薛宝钗接受教育最初的培养目的就是为了能“充为才人”。皇帝的喜好影响着富贵人家的女性接受文化教育的方向。同时,皇室对闺中才嫒也是礼遇有加。如清初著名女诗人黄皆令的诗集曾传入宫廷,致使京城专门有人来聘她为女师。

其二,影响女性文学创作的体裁。《红楼梦》中有关女性做诗的描写很多,不论是结诗社这种正式场合的做诗,还是私底下自己做诗聊以解闷,都产生出大量诗作。最著名的有《葬花吟》《秋窗风雨夕》《五美吟》。那么,文学形式多种多样,为什么偏偏出现了这么多的诗歌,而不是词、曲、散文等其他形式呢?当时皇帝的喜好和社会的整个趋势有关。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嘉庆等皇喜好诗歌,尤其是乾隆,更有中国诗歌数量之冠的美名。他们曾经下令编过多种诗歌总集,如著名的《全唐诗》、《唐宋元明四朝诗选》等。

其次,有接受文化教育的家庭环境。有了皇帝的喜好作为引导,还要有培养女子的客观条件。那么,历来都以“私塾”为主要教育方式的女子教育在清代也不例外的成了女性知识分子成长的“培土”。但凡有机会接触文化教育的女性以生活于望族或官宦家庭的女性居多。这些小姐们的生活条件较为优裕和闲适,她们不用担负繁重的劳动,有大把的闲暇时间读书、吟诗、作画。更重要的是出身贵族的女性还生活于良好的文化氛围之中,无论是学习条件、图书条件还是接触的“教学资源”都得到家庭很大的帮助。从《红楼梦》对于贵族小姐的生活场景的描述,我们能够直观感受到,这些女性除了自己做些荷包香囊之外,更多的是写词赋诗、弹琴作画。冼玉清在《广东女子艺文考?自序》中说:“就人事而言,则作者成名,大抵有赖于三者。其一名父之女,少禀庭训,有父兄为之提倡,则成就自易。其二才士之妻,闺房唱和,有夫婿为之点缀,则声气易通。其三令子之母,侪辈所尊,有后嗣为之表扬,则流誉自广。”B14

最后,男性对女子教育的观念的转变。清代虽然是思想禁锢最严格的时代,但也有不少男性文人对于女性社会地位和受教育权利的观点有所改变。他们为女性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也减轻了女性自由接受良好教育的外界压力,无形之中促进了女性的文化教育。比如,我们上文提到的男性文人招收女弟子。男性招收女弟子在清朝是一个较普遍的文化现象,除著名的袁枚外,像钱谦益、毛奇龄等文人都招收女弟子,并给她们以切实指导。

三,贵族女子教育的社会家庭文化的形态及目的

(一)贵族女子教育的社会家庭文化的形态

对贵族女性而言,接受教育主要在社会生活中进行,基本脱离学校教育的轨道。社会是不设女校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少女性依然可以通过一些途径,学习文化知识、粗通文墨,甚至还出现了不少青史留名的才女。清代贵族女子的家庭文化教育形态有三种。第一种是家中设私塾,明清代官宦家庭允许其女儿与兄弟共学于私塾。不过,这种模式只在明朝部分家庭出现过,在清代没有太多的发展。

第二种是家庭熏陶。在中国古代女性无权接受社会文化教育的时代,通过这一耳濡目染的形式,使很多女性不仅粗知义理,有的还在经学、文学等领域小有成绩。一般在士大夫和读书人家中,这种机会普遍地存在。这些家庭中对女儿的好学乐问的倾向虽不鼓励,也不反对。在这样的夹缝之中,遂产生了一大批勤奋、好学好问、尤其是以诗歌见长的女性。这也可看作中国传统女性间接接受文化教育的例证。通过家庭熏陶获得知识的女性,与直接接受父母或老师等人文化知识传授的女性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的父兄、或老师是有意识地传授知识,其内容多是德行修养,为的是嫁为人妇之后相夫教子。前者则是在其父兄无意识地状态下传授,内容也偏向诗词曲赋等文化方面。自学是这些女性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与形式。

《红楼梦》第48回“慕雅女雅集苦吟诗”描写香菱学诗的故事。“香菱苦志学诗,精血成聚,日间做不出,忽于梦中得八句……”B15。香菱学诗痴迷到如此地步,可见其好学勤奋的程度,因为这种兴趣和精神,她也终于从不懂诗到最后做出了让大家称赞的好诗。

第三种是父母对女性的文化教育。对大部分贵族家庭的女性而言,十岁之前,由其母亲担任教育职责,这些父母所教的不过是妇道、婉容之类的女性伦常,还不属于文化教育的范畴。“长至十岁以后,才接受家庭教师的教育”。B16《红楼梦》第二回就提到过贾雨村在林府担任林黛玉的家庭教师的事情。

(二)贵族女子的家庭文化教育的培养目的和影响

贵族女性家庭文化教育的培养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巩固男权,因此对于女子的家庭文化教育还是在封建的伦理道德范围之内。尽管在清代对于女子受教育的观念有了一定改观,但“男尊女卑”是信条,信奉“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清代的贵族女子文化教育其最大的目的就是给这些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姐“洗脑”,让她们从小就接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心甘情愿为男人服务。《红楼梦》的四十二回,因为黛玉无意间说出了《西厢记》中的曲词,薛宝钗劝林黛玉的一段话:“咱们女孩家,不认得字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做诗写字这等事,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读书明理,辅国治民倒好……至于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织纺的事才是。……”B17

女性接受文化教育,是完全将自身置于家庭、家庭成员之下,在家庭伦理道德范围之下自我束缚。在封建社会女子文化教育观念和女子文化教育模式的熏陶与影响下,中国女性突出的特征是人格依附性,寻求人身依附成为女性生存选择的主要方式。实际上,封建专制时代从未把受文化教育的权利赋予广大妇女群众,她们只能在不危及封建统治的前提下学习。在这样的条件下统治者为了表示自己的宽大仁慈,皇恩浩荡,也就有褒扬女性读书有成者之举。此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并且利用一定数量和文化程度的女性巩固统治。

我们从《红楼梦》这本书中可以看到,尽管贵族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有很多的限制,以纲常伦理为前提,对女性接触的书、接受的思想以及行为规范各个方面做出规定。古代贵族家庭对于女子文化教育的重视是不可否定的,这种重视也客观促使了一部分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性和对于这种伦理纲常的反叛,比如林黛玉的形象。

总的来说,整个封建社会,对于贵族家庭内的女子文化教育没有一个明确的系统和界定。女子文化教育是一种建立在相对停滞的农业经济基础上的封建意识形态。从根本上看,女子的家庭教育是封建宗法制度的附庸。女性服从男性,作为封建社会人伦关系君臣、父子、夫妇三大部分之一,成为维系封建宗法关系的纽带,女学以三从四德为核心,成为宗法制度的文化根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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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蓝鼎元.女学:卷六[M].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集:第4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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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曹大为.中国古代女子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注解

① 《列女传》,第1页。

② 《女教》,《中国传统女学的终结与近代女子教育的兴起》,第3-99页

③ 《红楼梦》,第24页

④ 同上,第24页

⑤ 同上,第28页

⑥ 同上,第31页

⑦ 《红楼梦》,第26页

⑧ 同上,第33页

⑨ 同上,第34页

⑩ 同上,第178页

B11 《中国历代才女小传》,第34页

B12 《清代社会文化丛书》,第134页

B13 《红楼梦》,第357页

B14 《广东女子艺文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