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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执法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0 16:26:48

执勤执法论文

执勤执法论文例1

 

1.抓教育,强斗志,从源头上预防“常见病”、“多发病”

执勤中的“常见病”、“多发病”是指部队在执勤组织与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容易忽视、反复发作、不易根治,且影响勤务质量和效能,制约职能作用发挥的违纪违规行为。虽然表现形式多样,症状各异,但主要根源在执勤人员的思想意识。为此,在治理“常见病”、“多发病”中,应注意从源头抓起,加强教育,使官兵永葆旺盛的斗志。

1.1加强政治教育,增强官兵完成执勤任务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治教育是我党我军的一大优势,多年来,尽管政治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部队建设的需要,不断注入新的内容,但必须始终坚持政治教育贴近部队实际,突出保证完成执勤和“处突”中心任务这个主题,把确保执勤目标安全作为检验官兵特别是执勤人员政治上合格的具体标准,使官兵真正懂得执勤既是武警部队的一项经常性的军事任务,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增强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把远的拉近、大的化小、“虚”的变实。每年新战士下中队,要结合举行授枪仪式,广泛开展宣誓活动和“爱钢枪、爱哨位”等大讨论,牢固树立“哨位就是战场”、“执勤就是战斗”的思想,以增强官兵圆满完成执勤任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2狠抓勤务教育,提高官兵确保执勤目标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武警部队执勤的全过程实际上是执法、守法的过程。对于执勤人员来说,知法、懂法是最基本的素质。为使广大官兵掌握与执勤有关的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于执勤,一是要抓好执勤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把“三个规定”特别是《执勤规定》的学习作为部队条令条例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系统学习、重点辅导、测验考试、知识竞赛等方法,增强学习效果。二是要抓好法律法规的教育。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官兵的必修课和完成执勤任务的第一需要,把强化灌输与讲案例、论危害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官兵依法执勤意识。三是要抓好重要时期的战备教育。紧紧抓住敏感期及国庆、元旦、春节等犯人(犯罪嫌疑人)思想较为活跃的重点时期,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和战备动员,使官兵时刻绷紧“安全执勤”这根弦。科技论文。科技论文。四是要抓好有关文件的传达贯彻,适时组织部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执勤工作的通报、指示,使官兵做到任务责任清、要求规定清、处置原则清,从而真正把执勤规定、上级的命令和指示变成官兵的自觉行动。

1.3坚持把临时性教育同“三项经常性工作”有机结合,堵住“常见病”、“多发病”源头

执勤中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是多方面的,因而不能采取单一的方法预防和治理,要做到教育和管理双管齐下,从根本上对其发“病”的条件和机会加以预防。因此,要坚持把临时性教育同“三项经常性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服从、服务于执勤工作。

2.抓训练,强内功,从素质上抵御“常见病”、“多发病”

素质不高,能力低下,滥施职权,是执勤中“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表现形式。抵御“常见病”、“多发病”,要狠抓执勤业务训练,铸造官兵的精湛技术和良好素质。

2.1强化基础训练,提高官兵基本素质

每年新战士下中队后,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执勤动作、执勤用语等勤务基础训练,并由支队统一组织考核,逐人、逐个动作地验收过关,对不合格者进行“回炉”补课,做到新战士不清楚具体任务、不熟悉《执勤规定》、不了解周围环境、不知道情况处置方法的不上岗或不单独上岗。

2.2强化战术训练,提高官兵执勤技能

要围绕“中心”任务,重点抓精度射击、对抗射击和应用射击,以及不同地形、不同情况下的徒手擒敌和攀登训练。训练中,要突出抓单兵战术、班(组)战术和干部组织指挥训练,提高一专多能、一招制敌的本领。

2.3抓好专勤专训,促进训练成果转化

要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训练与执勤相结合。狠抓“三班”(勤务值班、勤务编班和勤务领班)、“四哨”(上哨、换哨、站哨、下哨)、“两个小时”的训练落实,培养执勤人员正规的执勤动作。二是内容与人员相结合。针对战士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年度、军事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科学安治理执勤“常见病”、“多发病”的排训练内容,合理搭配人员,力求达到内容、人员的最佳结合。三是动作与情况相结合。针对部分监所结构不太牢固、设施不够完善,容易发生犯罪嫌疑人(犯人)脱逃问题,在部队中定期开展群众性的勤务研究,掌握在各种情况下应该观察什么,怎么观察,发现问题如何处理;开展心理探讨,了解罪犯逃跑前的心理,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征候,采取相应对策;进行特殊情况下的感受性训练,如在风雨声、嘈杂声中练“听”,在视度不良的情况下练“看”,在相似的背景下练“辨”,提高哨兵遇到突发情况时的应变能力。

3.抓协调,强合作,从环境上防范“常见病”、“多发病”

执勤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实施过程中没有明显的阶段性和“独立性”,是一项持久的同部队上下、警地内外有密切联系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协调,密切合作,齐抓共管。

3.1理顺按章办事关系,把执勤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在执勤工作中,一些单位容易把密切关系、搞好团结片面地理解为一团和气,一些该解决的问题不好意思提,结果形成“表面客客气气,背后扯皮斗气”的状况。而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处理不好警管双方的关系,就会诱发执勤“常见病”和“多发病”。科技论文。为此,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外,还要经常主动地向目标单位汇报执勤情况,接受业务指导,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并严格规定,当哨兵在执勤中与管教干部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向中队干部汇报,不得当面顶撞干警。中队在严格落实“八项制度”,自觉遵守“十条哨位纪律”的同时,建立与目标单位的共同监督机制。在落实“三个一遍”中,要求目标单位对哨兵做到“三监督”。即:监督中队干部是否按要求查哨,监督哨兵在执勤中有无坐卧、吸烟、看书报、打瞌睡、脱岗误哨等违纪现象,监督官兵除配合联合查监外不得进入监房或变相承担“内看守”任务。并做到“三及时一自觉”。即:对中队提出的影响目标安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警戒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固维修,对提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中队通报,自觉坚持提审制度。通过落实这些措施,进一步密切警管双方关系,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执勤工作一盘棋思想。通过理顺关系,规范执勤,从外部环境上减少产生“常见病”、“多发病”的诱因。

3.2借助外力,创造良好的执勤环境

执勤执法论文例2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军队的指挥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对于军队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维护正常的内部秩序,保证自身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担负着特殊的职责,责任重大。如果他们正常履行职责的活动受到严重干扰,将导致部队指挥失控,内部秩序混乱,难以完成作战、战备、训练及其他各项任务。因此,对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履行职责的活动必须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如《内务条令》第195条规定了警卫人员要“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首长、机关、部队和装备、物资、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防止遭受袭击和破坏”。同时在第199条还明文规定“卫兵不容侵犯。一切人员必须执行卫兵按照卫兵勤务规定所提出的要求”。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导致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必须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对象是正在执行职务的部队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如正在哨位上执勤的哨兵,指挥部队作战、训练、施工等活动的军人等。如果军人没有在履行指挥或者值班、值勤职责,仅是在正常进行个人的日常工作,不能作为本罪的侵害对象。暴力,是指行为人对指挥、值班、值勤人员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拳打脚踢,或者用枪械、匕首、铁器、棍棒殴打,或者用绳索、铁丝、皮带捆绑,或者私关禁闭、非法拘禁等。实施暴力的结果,不仅使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无法履行职务,而且有的还造成上述人员伤亡的后果。威胁,是指行为人以暴力相挟,实行精神强制、心理压制,使指挥、值班、值勤人员产生心理恐惧,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仅以打击报复、揭发隐私等非暴力方法对被害人进行要挟,因其不足以对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造成强制性的阻碍,则不属于本罪的威胁方法。行为人对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执行职务,包括强制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停止或者放弃执行职务、变更执行职务的内容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系正在执行军事任务的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却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加以阻挠,以致对方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者无法正常执行职务。行为人阻碍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不服从管理,有的是逞能,有的是无端滋事,有的是出于嫉妒,有的是为报复,还有的是为了发泄私愤等。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因其他原因以暴力殴打或以言语威胁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判定一种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行为人主观上有无故意阻挠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目的。如果属于对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发牢骚、讲怪话、态度生硬,或者仅有一般嘲讽、辱骂,甚至轻微的顶撞行为,行为人并不希望对方停止、变更、放弃执行职务结果发生的,不应以犯罪论处。

2、客观上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暴力、威胁手段,是否因此发生了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无法执行职务的后果。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种阻挠行为,但只是影响了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正常执行职务,或者对方虽然出现了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者无法执行职务的结果,但与行为人的行为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3、行为人的阻碍行为对国家军事利益侵害的轻重程度。如果行为人阻碍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情节、后果、危害均不严重,就应按军纪处理。反之,如果因行为人的阻碍行为,致使国家的军事利益遭受损害的,表明其行为的情节、后果、危害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应以犯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界限

1、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侵害的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秩序。

2、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为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所有军人,其中包括了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

3、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包括了所有军人。因此,当军人阻碍其他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时,如果被阻碍执行职务的是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则应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论处;如果被阻碍执行职责的是其他军人,则应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论处。

(三)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量刑

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在行为人以故意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时,可能会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对造成他人伤害的结果主观上也是故意实施的,客观上也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但这种伤害行为已与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发生犯罪竞合关系。鉴于本法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有特别规定,其中对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法定刑重于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刑,而且本法第234条还明确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应一律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论处,不能再定故意伤害罪。

(四)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观心理状态方面是相同的,都是基于故意;在客观方面都是以暴力和威胁方法为犯罪手段,实施了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其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军人;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害的客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任务的正常执行活动,侵害的对象是军队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认定和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例如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五)区分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客观表现方式方面有相似之外,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客体是军队任务的正常执行活动,是军事利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是社会秩序。

2、侵害的对象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军队的指挥、值班、值勤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是针对特定的机关、单位等。

3、主体要件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要件只能是军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要件则是军内外人员均可构成。

4、犯罪手段不尽相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手段则是多种多样的,如暴力袭击、强行侵占、冲击、哄闹等。

5、犯罪结果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不一定造成具体的危害结果,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必须是情节严重,使国家、军队、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执勤执法论文例3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军队的指挥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对于军队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维护正常的内部秩序,保证自身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担负着特殊的职责,责任重大。如果他们正常履行职责的活动受到严重干扰,将导致部队指挥失控,内部秩序混乱,难以完成作战、战备、训练及其他各项任务。因此,对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履行职责的活动必须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如《内务条令》第195条规定了警卫人员要“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首长、机关、部队和装备、物资、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防止遭受袭击和破坏”。同时在第199条还明文规定“卫兵不容侵犯。一切人员必须执行卫兵按照卫兵勤务规定所提出的要求”。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导致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必须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对象是正在执行职务的部队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如正在哨位上执勤的哨兵,指挥部队作战、训练、施工等活动的军人等。如果军人没有在履行指挥或者值班、值勤职责,仅是在正常进行个人的日常工作,不能作为本罪的侵害对象。暴力,是指行为人对指挥、值班、值勤人员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拳打脚踢,或者用枪械、匕首、铁器、棍棒殴打,或者用绳索、铁丝、皮带捆绑,或者私关禁闭、非法拘禁等。实施暴力的结果,不仅使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无法履行职务,而且有的还造成上述人员伤亡的后果。威胁,是指行为人以暴力相挟,实行精神强制、心理压制,使指挥、值班、值勤人员产生心理恐惧,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仅以打击报复、揭发隐私等非暴力方法对被害人进行要挟,因其不足以对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造成强制性的阻碍,则不属于本罪的威胁方法。行为人对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执行职务,包括强制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停止或者放弃执行职务、变更执行职务的内容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系正在执行军事任务的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却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加以阻挠,以致对方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者无法正常执行职务。行为人阻碍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不服从管理,有的是逞能,有的是无端滋事,有的是出于嫉妒,有的是为报复,还有的是为了发泄私愤等。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因其他原因以暴力殴打或以言语威胁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判定一种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行为人主观上有无故意阻挠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目的。如果属于对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发牢骚、讲怪话、态度生硬,或者仅有一般嘲讽、辱骂,甚至轻微的顶撞行为,行为人并不希望对方停止、变更、放弃执行职务结果发生的,不应以犯罪论处。

2、客观上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暴力、威胁手段,是否因此发生了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无法执行职务的后果。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种阻挠行为,但只是影响了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正常执行职务,或者对方虽然出现了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者无法执行职务的结果,但与行为人的行为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3、行为人的阻碍行为对国家军事利益侵害的轻重程度。如果行为人阻碍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情节、后果、危害均不严重,就应按军纪处理。反之,如果因行为人的阻碍行为,致使国家的军事利益遭受损害的,表明其行为的情节、后果、危害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应以犯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界限

1、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侵害的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秩序。

2、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为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所有军人,其中包括了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

3、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包括了所有军人。因此,当军人阻碍其他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时,如果被阻碍执行职务的是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则应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论处;如果被阻碍执行职责的是其他军人,则应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论处。

(三)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量刑

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在行为人以故意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时,可能会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对造成他人伤害的结果主观上也是故意实施的,客观上也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但这种伤害行为已与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发生犯罪竞合关系。鉴于本法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有特别规定,其中对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法定刑重于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刑,而且本法第234条还明确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应一律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论处,不能再定故意伤害罪。

(四)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观心理状态方面是相同的,都是基于故意;在客观方面都是以暴力和威胁方法为犯罪手段,实施了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其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军人;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害的客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任务的正常执行活动,侵害的对象是军队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认定和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例如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五)区分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客观表现方式方面有相似之外,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客体是军队任务的正常执行活动,是军事利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是社会秩序。

2、侵害的对象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军队的指挥、值班、值勤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是针对特定的机关、单位等。

3、主体要件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要件只能是军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要件则是军内外人员均可构成。

4、犯罪手段不尽相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手段则是多种多样的,如暴力袭击、强行侵占、冲击、哄闹等。

5、犯罪结果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不一定造成具体的危害结果,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必须是情节严重,使国家、军队、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执勤执法论文例4

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怎样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适应形势的发展,围绕中队建设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是摆在我面前的一大考验。为此,我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努力加强着呢固执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关于领导干部要讲政治的指示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我理论联系实际,从自身出发,加强党员的先进性,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党性。对上级的指示精神,我认真领会,并能够联系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文化是水平。通过学习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加深了对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的理解,把一些具体的工作经验上升到了理论高度从而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密切配合中队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自己的助手作用。

中队是否有战斗力,作风是否过硬,支部一班人是关键。在工作中,我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密切配合,加强个成员之间的交流。作为一名干部,在许多方面,我都需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因此,我没有因为自己是名干部而产生丝毫优越感,而是更加虚心的向其他人员请教,尤其是在部队管理上主动向老干部学习、请教,加强配合,做好助手。从而使中队干部之间、干部与战士之间能够密切配合、关系融洽、团结一致。这些努力对整个中队建设取得好成绩发挥了很好的推进性作用。

三、树立牢固的执法为民思想观念。

平时觉得自己又不是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与执法为民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只把自己中队这些工作干好就可以了。通过执法为民教育学习,我发现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中队执勤工作虽然不是直接执法,但也是和执法有关。因为灭火救援执勤工作如果处置不利,也会被群众上告,涉及到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市镇民房火灾扑救不利被群众上告一事,就是眼前一个活生生的教训,值得我们每一名官兵深思。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法为民是执政为民在消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消防执法必须立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对中队干部来说,必须树立执勤就是执法的思想观念。同时要加强思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心。

领导开会经常提到这个问题,通过执法为民学习和深刻的查摆分析,才发现自己的不足,事业心、责任感是有,只是有时工作不细心,忽略了某个环节或细节,或者方法不对头,欠缺经验,某些事情处理的不好。这些问题的解决,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进一步加强事业心、责任心,工作谦虚谨慎,克服心浮气燥的心理,凡是勤于思考,把工作考虑周全。我领会了“事业心、责任心”的真正含义,事业心、责任心不仅体现在大事上,更体现在小事上,细小工作方面,常言说:“不做小事,难做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心,遇事多动脑,多想问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把各方面工作搞好。

五、爱岗敬业,进一步搞好本职工作。

负责队管、后勤工作,管理水平不高,队伍中有些问题不能进行彻底解决,特别是个别士官的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队容队貌、纪律作风、岗哨、内务卫生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在后勤工作方面,有些工作有时拖拉,卫生管理不到位,以至支队来队检查摸到了很多灰。有些方面工作不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主要负责中队的队伍管理和后勤工作,在队伍管理方面要充分做好自己的表率作用,做到心勤、眼勤、手勤、腿勤,抓住工作重点,加大管理力度。在后勤方面,增强责任心,把工作做实、做细,搞好伙食调剂,搞好卫生及物品和伙食帐目管理。

六、努力搞好岗位练兵工作。

第一次支队岗位练兵摸底考核,我有2项不及格(挂钩梯骑、坐两种方式)。通过后来的训练,有明显的加强,能达到良好水平了。在支队岗位练兵年终中取得了好的成绩。对我个人来讲,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不均衡,下一步工作中,要全面开展训练,着重把差的科目搞上去。该背该熟记的东西尽快下手。同时,搞好带头作用,为战士做好表率。

七、认真搞好执勤战备工作。

通过“7.27”民房火灾扑救被群众上访一事,从中看出了我们在执勤灭火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差距,从接警、出警、扑救、用语等方面都不是很理想,执勤也是执法,如果执勤出问题,必会涉及到一些执法问题,给大队、支队带来不良影响。平时的执班、执勤、器材车辆检查、行车安全、火场安全等问题都要进行反省和加强。执勤战备工作是中队的中心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这种意识。认真履行车辆器材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同时,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积累,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和指挥能力。另外,要搞好火场观察,预防火场事故,注意行车安全,预防车辆事故。

八、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做战士学习的榜样。

作为管理一级的干部,我知道,对自身的素质要求往往比对战士们的素质要求更为重要。因此,在日常工作、生活、训练、学习中,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走在战士们的前面,做好榜样,以身作则。这样才能更好的去影响战士、感召战士、带动战士。在日常生活中,凡是我自己能干的工作,我绝不让战士们去干。对战士的日常生活、温饱寒暖我都时刻去了解,对战士们反映上来的问题,能解决的绝不推脱和拖延,不能解决的,也及时给以解释。在我任职一年以来,我从未侵占战士们一丝一毫的利益。“给人一滴水,他会给你整个大海”这个格言,是我切身所感受到的,我常常感动于我们中队战士的可爱。有这样的战士,我没有理由不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没有理由违背自己的职责去做对不起战士的事情,侵占战士们的利益。

一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对新形势下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的不够,未能解决少数战士不能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分配的问题,从而导致个别战士在遇到和自身利益冲突的事情发生时,不能正确对待,以至于思想上出现极端,导致中队发生严重的违纪事故。

2、有时遇事不够冷静,工作中有急噪情绪,想及早的出成绩。对极个别战士存在的思想问题,经过多次教育仍然没有起效的,表现得耐性不够。

执勤执法论文例5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关于领导干部要讲政治的指示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我理论联系实际,从自身出发,加强党员的先进性,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党性。对上级的指示精神,我认真领会,并能够联系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文化是水平。通过学习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加深了对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的理解,把一些具体的工作经验上升到了理论高度从而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密切配合中队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自己的助手作用。

中队是否有战斗力,作风是否过硬,支部一班人是关键。在工作中,我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密切配合,加强个成员之间的交流。作为一名干部,在许多方面,我都需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因此,我没有因为自己是名干部而产生丝毫优越感,而是更加虚心的向其他人员请教,尤其是在部队管理上主动向老干部学习、请教,加强配合,做好助手。从而使中队干部之间、干部与战士之间能够密切配合、关系融洽、团结一致。这些努力对整个中队建设取得好成绩发挥了很好的推进性作用。

三、树立牢固的执法为民思想观念。

平时觉得自己又不是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与执法为民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只把自己中队这些工作干好就可以了。通过执法为民教育学习,我发现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中队执勤工作虽然不是直接执法,但也是和执法有关。因为灭火救援执勤工作如果处置不利,也会被群众上告,涉及到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XX市XX镇民房火灾扑救不利被群众上告一事,就是眼前一个活生生的教训,值得我们每一名官兵深思。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法为民是执政为民在消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消防执法必须立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对中队干部来说,必须树立执勤就是执法的思想观念。同时要加强思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心。

执勤执法论文例6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关于领导干部要讲政治的指示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我理论联系实际,从自身出发,加强党员的先进性,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党性。对上级的指示精神,我认真领会,并能够联系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文化是水平。通过学习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加深了对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的理解,把一些具体的工作经验上升到了理论高度从而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密切配合中队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自己的助手作用

中队是否有战斗力,作风是否过硬,支部一班人是关键。在工作中,我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密切配合,加强个成员之间的交流。作为一名干部,在许多方面,我都需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因此,我没有因为自己是名干部而产生丝毫优越感,而是更加虚心的向其他人员请教,尤其是在部队管理上主动向老干部学习、请教,加强配合,做好助手。从而使中队干部之间、干部与战士之间能够密切配合、关系融洽、团结一致。这些努力对整个中队建设取得好成绩发挥了很好的推进性作用。

三、树立牢固的执法为民思想观念

平时觉得自己又不是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与执法为民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只把自己中队这些工作干好就可以了。通过执法为民教育学习,我发现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中队执勤工作虽然不是直接执法,但也是和执法有关。因为灭火救援执勤工作如果处置不利,也会被群众上告,涉及到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XX市XX镇民房火灾扑救不利被群众上告一事,就是眼前一个活生生的教训,值得我们每一名官兵深思。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法为民是执政为民在消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消防执法必须立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对中队干部来说,必须树立执勤就是执法的思想观念。同时要加强思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心

执勤执法论文例7

从踏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第一天起,我就把综合执法工作作为我人生事业的转折点和新起点,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是我当时心情的真实写照。三年多的实践,我先在执法科工作,后到直属大队担任副大队长,我个人的能力和水平伴随着城管局的日益壮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年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局党组团结一心,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全局上下相互支持,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正是因为有了领导的关心和大家的支持,才有了我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的提高和进步。无论在局机关工作还是在直属大队担任副大队长,我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日常工作中,要求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在任何时候始终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不断学习,精通业务。用坚定的信念,过硬的作风,甘愿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去感染教育队员。在工作中,我作为大队的副职,注意摆正位置,尊重大队长的权威,维护大队长的威信,多交心多通气,多请示勤汇报,甘当绿叶,切实做到了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踏踏实实,兢兢业业,锻炼自己,干好工作。

三年中,让我体会最切的是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性的工作,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事关菏泽经济发展,牵动千家万户,不是中心,影响中心,需要上下联动,各方协作,不断创新。三年来,无论干什么工作,我都努力钻研业务,不懂就问,不会就学,使自己尽快的成为城市管理的行家里手,众所周知,城市面貌要变化,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规划是龙头。如何严格规划执法,杜绝城市建设中的无序状态,确保按照规划审批程序,最大范围的遏制批低建高、批少建多、随意改变规划定点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是我从事规划等执法工作以来思考最多的问题。

通过长期的一线执法和深入调研,我个人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预先介入,全程跟踪监督,是消除规划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从建筑单体定线、放线到建筑工地建档管理,从违法建设立案查处到违章建筑的拆除,我们转变事后查处的工作方法,建立全程监督的新型管理方式,从立项、规划、征地、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方面预先介入,现场监督,全程跟踪,反应快,动手早,实现了在建工程的科学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了规划违法案件的发生,把违法违规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是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关键。我们是行政执法者,更是遵纪守法的排头兵,要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拆除各类违章建筑中,特别在今年的沿街一层建筑拆除中,我亲身经历了许多拆除过程,我深感只要宣传教育到位,工作扎实细致,方法措施得当,拆除工作就会迎刃而解。三是多措并举,加大协调力度是保证规划执法效果的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意协调与规划、城建、市政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使行政执法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监督,从单一处罚转变为协同管理。就拿拆除工作来说,我们不是简单的一“拆”了之,而是在拆除的同时,就协调规划、城建等部门会同被拆除单位共同做好后续建设工作,着力于绿化、美化、靓化。与此同时,构建宣传网络,坚持舆论先导,强化宣传效果。要求队员既做执法员,又做宣传员,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向社会,向新闻媒体多解释,多宣传,取得理解,赢得支持。不断强化“执法进社区”、 案件查处回访、法律咨询等工作, 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各界参与,市民群众理解支持的执法环境。四是心系群众,执法为民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对市民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我都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对待,注重调查研究,具体分析,统筹兼顾,以“群众想的是什么,群众盼望的是什么,群众需要的是什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年中,让我认识更明确的是吃苦耐劳,严于律己,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是我们工作的必备素质。作为直属大队的领导,业务上自然要求精通,要成为城市管理领域内的专家,不但要掌握专业性的法律法规,还要对相关的城市规划执法理论也应当有所了解。三年来,我系统学习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专业性法律法规40余部。通过学习,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对综合执法工作有了明确的认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适应了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于创新。同时,综合执法工作需要吃苦耐劳、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作风。打铁先要自身硬,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把部队期间养成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办事不拖拉,工作上不含糊,以身作则,在工作和生活中,自己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勤政廉洁,严于律己,严格要求队员。赢得了大家的信赖和支持。

我热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信奉“有为才有位,有位才能更好的作为”的理念,我希望到高一阶层次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也想通过竞争,检测一下自己的能力,有针对性的改进和提高,如果这次竞争成功,我将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满怀激情的忘我工作,实现自己的宿愿,如果竞争失败,决不灰心,我将总结经验教训,发扬长处,克服缺点,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

城管竞争上岗演讲稿 篇【2】

我又一次站在这里演讲,是要竞选政教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参与这项活动锻炼我自己。在这之前,我进行了充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摆正了心态,无论竞聘成功与否,我都会一如既往地工作,为八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是68年生人,91年毕业于东北师大,迄今为止,干了八年班主任,当了八年教研组长,多多少少有一些管理经验,成绩不算丰厚,但也是摸爬滚打硬捋出来的。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前边,这几年踉踉跄跄跟着大家伙学,在教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校领导及同志们的推荐,先后被评为市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吉林省优秀教师.当然了,能干还要会干。这几年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师生们的认可,说明干得有方法、有效果。

个人的事儿就说这么多。下面说说如果当选总务副主任,我的一些想法。

首先,要尽快进入角色。总务工作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总务主任就是学校的管家,是后勤校长的得力助手。作为总务主任,脑筋要活,腿脚要勤,眼睛要亮;政治要牢靠,视野要开阔;既要会按原则办事,又要有创造性的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不过,既然我说了,要给你们一个全新的我,那就让我告诉你:相信我,没错的。

其次,要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总务工作千头万绪,纷杂忙乱,没有大事,又个个都是大事。人员的管理、外界的来往、备品的支出、设备的维护、校园的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等等。所以,就得学会突出重围,有重点地开展工作。上半年,我校后勤也是全校的重要工作有两项,一个是搞好校园绿化工作,另一个是旧楼的维修工作。这两项工作抓好了,搞成功了,我们的校园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大家就会看到一个生机盎然、富有艺术品味、充满人文气息、在蓝天白云映衬下的青青校园。当然,这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的、扎实的、细致的、而且是卓有成效的工作,要搞设计、跑手续、搞投标,要保质保量保工期,要充分利用有限资金,还要不能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美好蓝图,我会"不用扬鞭自奋蹄";为了环境更优雅、生活更愉快、工作更舒心,我会不计个人得失,不谋私利,甘愿奉献。

当然,不是说只抓重点工作,其它的工作就忽视了,不搞了。安全四防,节水节电,也是工作的重点,绝对不可忽视,例如:新楼的电路设计不合理,超负荷工作,就是重大的火灾隐患,应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些常规工作,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使后勤人员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使后勤工作制度化、系统化,有序开展。

第三、要强化服务意识。以优质的服务支持教育教学工作,这个思想必须深入贯彻到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头脑之中。这个优质服务,既不能当大爷,也不是让你当仆役,讲的是个态度问题。我要带头当好服务员,率领后勤工作人员竭诚为前勤服务,做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后盾。服务质量是个软环境,但必须采取硬手段。要建立一整套制约机制,领导要监督后勤工作,后勤人员之间要互相监督,前勤对后勤要监督,还要有奖惩处罚条例。

对后勤工作并不是很熟悉,或许是纸上谈兵,但的确是我对开展后勤工作的一些想法。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各位领导、老师们也会鼎力相助,给我大力支持,在这里表示感谢了。

谢谢!

城管竞争上岗演讲稿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很高兴也很感谢领导给了我这样一次参加竞聘的机会。首先做一个简要的自我介绍,我叫张大文,今年30岁,大专文化。97年大专毕业分配到本单位工作至今。可能我站在这里大家并不陌生,这里有一直关心和帮助我的领导,有朝夕相处、亲如兄弟姐妹的同事,今天在领导的帮助鼓励及自己的努力之下站在了这里接受大家的检阅,心中百感交集。时间过得很快啊,转眼间参加城管工作已经8年了。其间,我到市容队工作过、搞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最近两年一直从事城建方面的工作,可以说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城市管理工作者,在这里,我首先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借春节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家庭美满、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我为人诚实守信、坦诚率直,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无私无畏、勇往直前,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平时注重理论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业务方面,我认真学习专业法律法规,作到知法、守法、用法,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尤其是最近两年在市清违办工作其间,在领导的精心培养下,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我这次竞聘的是城建中队长岗位,接下来就如何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两点意见。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中队的正规化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在我市已经正式成立了,但总的感觉我们的正规化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很多市民群众只认可政法系统为正规军,而把我们当“草头军”。当然,这也不能全怪群众,这中间也有我们自己内部的问题,就是以前我们的队员综合素质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甚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引用法律条款不当、执法程序违法的现象,应该说这也是导致我们在老百姓心目中是“草头军”的原因之一。就城建工作而言,这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关系到城建规划、环境保护、工商户外广告、水上建筑、交通占道等方方面面,接触的对象也包罗万象,在具体的案件处理当中,稍有不慎就可能由执法者变为被告。这也导致了以前我们在处理某些问题上缩手缩脚,其原因就是自己的执法水平有限,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所以处理起来没有把握;另外就是我们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比如在巡逻时遇到一个违规占道堆放的,按照以往的处理方式,处在可管可不管的边缘,有时只是口头教育一下。要知道这种违法行为一旦立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处以一千到五千元的罚款,如果每次只是对他们口头教育根本起不到警示的作用。而且处罚了之后,他们反而会重视起你的存在,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积极配合,为下一步的日常管理工作扫清障碍。我认为应该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凡是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都必须正正规规的依法办事。现在党政机关不是有一个“首问责任制”吗?我们也可以来个“首发责任制”,即第一个发现违法行为的人从立案到调查取证一步步必须负责到底,凡是在日常的路巡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牵就!

在日常工作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避免有事无人干和有人无事干,赋予个人足够的权力空间,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执法效率。因此,我主张将权力下放至每一名队员身上,在执法过程中除非遇上大的原则性问题皆可相机行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二、内打基储外树形象,切实提高中队执法水平

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城管体制的理顺对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强队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队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是搞城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矗我主张建立正常的学习培训制度,在理论上突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在业务培训上突出专业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及案例实务的培训。教育队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团结协作,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工作。

执勤执法论文例8

运政执法部门优秀*党员申报材料 文章作者:名扬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28日13:7 运政执法部门优秀*党员申报材料 我2001年加入中国*党,2002年6月进入**市***管理局,在**大队外勤工作,2004年4月调入大队内勤工作至今,主要负责**大队的文秘和第三党支部的党务工作。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以“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的人生信条,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于学习、勤奋

工作、努力钻研、不断进取,在理论水平、运政执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勤奋学习,加强理论武装 运政执法工作说到底是一个“法”字,然而细究起来,却又不仅仅是一个“法”字。运政执法部门要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保障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又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了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我在工作之余,挤出时间,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和钻研,掌握了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为做好运政执法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除了学习道路运输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之外,我还加强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在稽查大队外勤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查处的每宗案件都能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了问话、做笔录、摄像等各项取证技巧。刚进入到大队内勤工作时,我的写作能力比较差,为了能够顺利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我找出了以前文秘人员写的各种公文来学习,并不断到书店查找各种关于文秘写作技巧方面的材料,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顺利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优质服务,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大队工作在运政执法工作的第一线,是我局(处)、交委,甚至是广州市的窗口和形象。因为在一线执法时,每天接触的大多是各类违章违法经营业户和广大的人民群众,面对着形形的当事人,稍不留意,一个细节上的疏漏,就会影响局(处)和交委的声誉、形象和威信。对此,我有着深刻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局(处)的各项管理规定,实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坚持按规定着装,戴好执法*,始终做到谈吐优雅,举止端庄大方,解释细心、耐心、真情暖人心,时时处处向外界传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形象。 三、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业绩 常言说“空谈误国,实干兴帮”,作为一名*,光在嘴上夸夸其谈,在实际工作中不知道怎样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做什么事情都讲的是一个表面华丽,久而久之,人员将失去动力,事业将失去活力。作为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的一名执法人员,我知道自己工作的目的是维持广州市交通行业的营运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州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我必须立足岗位、塌实工作、爱岗敬业,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自己实现*主义理想的实际行动,让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闪光。 因此,在日常的工作中,我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把奉献在岗位看作是自己天经地义的事情,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当然,自己的工作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在**大队工作近三年来,我被评为了**先进个人,并在2004年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时被评为优秀。 四、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 “*党员”是一个令人向往、催人奋进的光荣称号,从我面对用革命先烈鲜血染成的党旗,举起手宣读铮铮誓言的时候起,我就决定要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无比崇高的信仰来实现一个伟大的承诺。“我是*党员”,就要保持(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

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党员的先进性。2005年1月至今,我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钟南山、任长霞、冯尚益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我对什么是*党员的先进性,如何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地为广州市信息化大交通事业而奋斗。在*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能力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在竞争中求发展的素质和技能。在工作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在自己岗位上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纪律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作风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党人的*本色。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牢记“*党员”这一光荣称号,严格按照上级组织的安排,努力学习,不断进取,立足本职,服务交通,争取为广州市的信息化打交通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执勤执法论文例9

一是我精通运管业务,具备娴熟的办公技能。多年的运管工作实践,使我对道路运输业各个子行业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识。特别是在运管科工作的几年,我直接和经营者打交道,协助科长起草行业指导性文件,时刻感受着运输市场跳动的脉搏。在提倡办公自动化的今天,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各种办公软件、程序应用自如。

二是政策法律意识强,道路运政执法实践经验丰富。在日常的经营许可、证照发放上,我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道路运管法规、规章办理。在原市运管处稽查科、货运管理科、市场管理所、出租汽车管理所,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达五年,对运管法规的应用、执法程序的把握、执法文书的填制驾轻就熟。任曾都区运管处法制科副科长期间,负责对外勤科室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执法文书的检查归档工作。即使在非执法岗位,我也没有放松过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时刻关注着运管法规的变化。

三、我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外勤科所,外出稽查、收费、开票、制作执法文书,兼作内勤事务,不言苦,不言累;在机关,身兼业务申请受理、客货运行业管理员、运价监管、统计等多个岗位,不言难、不言利。无论在哪里,不管干什么,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四、工作作风朴实,为人谦虚、诚恳、好学。我的办事原则是该办的马上办,就是加班也要办,从不利用手中职权对经营者吃、拿、卡、要。工作之余我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去年通过了中级职称专业考试;并勤于动笔,近两年在中国交通报、湖北交通报、中国道路运输、湖北征运、随州日报等报刊发表行业新闻、理论探讨文章30多篇。

这些有利条件决定了我能够更快地进入稽查法制科科长这个角色,开展工作。“在其位,谋其政”,假如我有幸竞争上这个岗位,我将在运管处党总支的领导下,围绕运管处总体工作布署,以“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执法人员高素质化、执法手段现代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抓好法制、稽查工作。

一是以教育培训为主,多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首先在培训学习内容上下功夫,改变过去“缺什么,补什么”的做法,学习增加具有前瞻性、预防性的内容;改变过去执法人员单一接收法律法规信息的片面性,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交叉和融合起来学习;其次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理论探讨为载体实施渗透式法制教育;再就是建立个人执法行为评价系统,这个系统类似于单位的目标责任书,对执法人员个人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性文件方面的熟知程度、执法量的多少、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评价,形成有效的奖励激励机制,打破执法人员学不学一个样、水平高低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

二、执法手段现代化,减轻执法人员劳动强度。把证据的收集放在第一位,强调发挥照相、录音、摄像等设备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计算机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引进道路运输违章自动识别和处理系统。就是说在路查中,通过电脑、摄像头的配合使用对营运车辆自动检查,结合湖北道路运政管理系统做出是否违章的识别信号和处理参考意见。

三、执法行为规范化。按照我处印发的《全市运管系统创建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的运政执法实际,将学规范、用规范活动引向深入。

四是认真贯彻《湖北道路运输业质量信誉考核暂行规定》,把它作为促进道路运输从业者、营运车辆退出机制的形成的重要手段。

除此之外的几个工作设想:

一是加强与周边(县)市运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于今年年审结束后开展一次协查活动,通过稽查带动管理。

二是于年审前印制一本小册子,收集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以及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放给每一位车主,增强运管法规的透明度。同时公布运管法制咨询、运管人员违纪投诉电话,通过小册子架起一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

执勤执法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R285.5 文献标识码:A

1研究目的

PM2.5 ,亦称细颗粒物,是指自然状态下大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雾霾,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经济及社会活动依赖于高密度的人口分布,其必然会排放大量的细颗粒物。而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假如受静稳天气等因素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雾霾。近年来部队固定哨位执勤随着军改浪潮不断向着正规化、标准化、高效化以及环保化的目标前进。在官兵执勤过程中随时可能遇见雾霾天气或其他致使空气中PM2.5含量超出正常值从而危害执勤哨兵生命健康安全的状况,而部队当前执勤设施应用条件下无法有效解决此问题。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复杂的军地背景下,本研究主要探索部队执勤哨位监测与防治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2研究意义

动人心魄的数字背后折射的是大自然发出的警告,昭示我们人类需要作出改变。我们必须要向雾霾等污染宣战,因为这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现在许多人早晨一起来,不再关注今天晴天还是阴雨天,而是打开手机查看PM2.5的含量值,这足以说明解决雾霾已经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总理谈到雾霾时表示,“治理空气污染”要上升为国家战略。那么雾霾到底有多可怕?雾霾天气会造成空气质量下降,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给人类出行和人体健康带来重大危害;雾霾天气时,空气中会带有很多细菌和病毒,极易导致传染病扩散和多种疾病的发生;城市中空气污染物不易扩散,加重了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质的毒性,危害行人健康;更有甚者,冬季遇雾霾天气,若空气污染严重可能形成烟尘或黑色烟雾等毒雾,乐赝胁人的生命和健康。防范治理雾霾的脚步刻不容缓,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要有所行动。因此,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保障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有必要执勤哨位的哨兵考虑雾霾天对于他们个人身体造成的不利影响,这具有十分的必要性。

3系统组成框图

4子系统方案的选择论证

4.1单片机的选择

控制核心采用STC89C52系列单片机。该单片机的特点及性能是:(1)内部资源完善且操作性强,在性能上支持各模块的功能实现无障碍。(2)内部系统可编程,无需编程器和仿真器,软硬件调试简单易行,高效快捷。(3)具有加密性强、超强抗干扰、超低功耗等特点。此外,52系列单片机在电子设计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过去近一年的专业课学习中,我对52系列单片机的了解度较其他系列单片机高得多。因此,选用此类单片机作为核心控制器,思路清晰,方法明确,能够节约许多时间。

4.2 PM2.5监测传感器的选择

采用GP2Y1010AU0F粉尘检测传感器模块。其特点及性能是:(1)夏普光学灰尘传感器(GP2Y1010AU0F)在检测如香烟烟雾等非常细的颗粒时,是特别有效的,并且是常用的空气净化器系统。(2)该装置中,一个红外发光二极管和光电晶体管,对角布置成允许其检测到在空气中的灰尘反射光。(3)该传感器具有极低的电流消耗(最大20mA,11毫安典型的),可以搭载高达7VDC的传感器。(4)输出的是一个模拟电压正比于所测得的粉尘浓度,敏感性为0.5V/0.1mg/m3。(5)造价较低。其原理如下图:传感器中心有个洞可以让空气自由流过,定向发射LED光,通过检测经过空气中灰尘折射过后的光线来判断灰尘的含量。

5工作流程

(1)根据具体空气环境设定任意的报警最大值和二分之一最大值。

(2)实时、快速检测空气中粉尘浓度(即PM2.5 浓度)。

(3)当浓度超出报警二分之一最大值发出光亮警示、超出最大值时发出声光报警。

(4)超过最大值时驱动喷洒淋浴装置(小水泵)工作,并启动直流电机正转关闭哨位门窗(电机关闭门窗后即停转)。

(5)待执勤哨位空气环境恢复正常PM2.5值后,淋浴装置关闭。

6调试结论

从分析进行雾霾治理后空气中PM2.5含量值来看,该设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方面作用随时间不同,除霾效果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另一方面在室内调试实验效果要优于室外。

综上所述,此设计若要应在实际工作岗位上,会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难以保证的是其工作的稳定性。下步要在提高系统工作稳定性上多下功夫。以期达到最佳应用效果。该研究未来或在部队执勤哨位自动化领域发挥其一定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