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消防管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0 16:25:55

消防管理论文

消防管理论文例1

摘 要:本文通过对国内部分省市的燃气安全管理监督部门、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燃气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 主题词: 燃气 安全管理 消防 保证体系 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

消防管理论文例2

1消防工程检测验收的意义

消防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基本单元,因其专业要求严、技术含量高而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的消防安全,关系到防火灭火的成败。《建筑法》、《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部的有关法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要对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制。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是整体建筑设计、施工等的专项工程,可以说是比其他专项工程还要独立的特殊工程。同时,也是计算机、网络、控制、通信等各种技术在智能建筑中的集中应用和体现,是构筑楼宇自控系统等建筑智能化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法》明确指出,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过建筑消防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开业的将被视作违反消防法律、法令的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由专业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严格的功能指标检测,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必须的验收数据,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维护发包方、施工方以及使用者等相关方的的经济利益,做好消防工程的检测工作是任何一方维护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验收是整个建筑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必须而且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验收是确保消防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实施的保证措施之一。

2顺利验收的基本条件

2.1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的建筑工程,其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消防设计标准、规范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要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设计人员必须了解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设备、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选用程序合法、实体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其辅助产品。

2.2建设单位(以称“业主方”)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报送消防设计专篇,以保证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完整性。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2.3施工企业必须在政府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而且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在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效体现。

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并且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但要模范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报告。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的专业内容即深化设计。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正确的合乎规范的安装施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要对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协助甲方选择质优价廉的消防产品。按照建设部2001年4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专业消防施工公司在承接建筑工程中的消防系统施工时,一般只承接报警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最多加上水喷淋、消防栓及气体灭火系统。防火排烟、正压送风、防火门、卷帘门以及电源的安装,则由土建公司或其他水暖公司负责施工。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员,对整个工程防灾系统逻辑功能不具备全面清楚的理解把握,土建总包方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计划人员又不清楚这些消防联动,往往造成工程最后阶段迟迟调试不完,甚至验收不合格的被动局面。因此,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培养对整个防灾系统具有整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包括电气和相关暖卫通风)和质量标准,不仅要懂消防电器,还应懂消防水、气、风及整个工程防灾系统。抓住了基础工作,把握了关键,才能保证整个工程中防灾系统施工顺利,达到一次调试成功并通过验收。

2.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确保施1-212艺及关键施工过程的规范化

明确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可靠性用以确保向消防设备正常供电和有效实施人员疏散与火灾扑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耐火性用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且消防设备配电线路可能处于火场之中时能持续供电。在消防工程中,通常是结合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对消防设备配电线路采用耐火耐热配线措施来达到其可靠性、耐火性要求。智能建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防火安全的关键是按具体消防设备或自动消防系统确定其耐火耐热配线。从高层建筑变电所主电源低压母线或应急母线到具体消防设备最末级配电箱的所有配电线路都是耐火耐热配线的考虑范围。

2.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在暗敷时最好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敷设在不燃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为3em或按如下两种基本措施处理:①当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暗敷设时,通常采用普通电线电缆,并将其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氧指数I)埋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且穿管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②当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明敷设时,应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且采用防火涂料提高线路的耐燃性能,或直接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线电缆和铜皮防火电缆等并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或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总线制系统的干线,需考虑更高的防火要求,如采用耐火电缆敷设在耐火电缆桥架内有条件的可选用铜皮防火型电缆。

2.4.消火栓泵、喷淋泵等配电线路

消火栓系统加压泵、水喷淋系统加压泵、水幕系统加压泵等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包括消防电源干线和各水泵电动机配电支线两部分。水泵电动机配电线路可采用穿管暗敷,如选用阻燃型电线应穿金属管并埋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或采用电缆桥架架空敷设;如选用耐火电缆,最好配以耐火型电缆桥架或选用铜皮防火型电缆,以提高线路耐火耐热性能。水泵房供电电源一般由建筑变电所低压总配电室直接提供;当变电所与水泵房相邻或距离较近并属于同一防火分区时,供电电源干线可采用耐火电缆或耐火母线沿防火型电缆桥架明敷;当变电所与水泵房距离较远并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应尽可能采用铜皮防火型电缆。

2.4.3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

防排烟装置包括送风机、排烟机、各类阀门、防火阀等,一般布置较分散,其配电线路防火既要考虑供电主回路线路,也要考虑联动控制线路。由于阻燃型电缆遇明火时,其电气绝缘性能会迅速降低,所以,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明敷时应采用耐火型交联低压电缆或铜皮防火型电缆,暗敷时可采用一般耐火电缆。联动和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缆。此外,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和联动控制线路在敷设时应尽量缩短线路长度,避免穿越不同火分区。

2.4.4防火卷帘门配电线路

防火卷帘门隔离火势的作用是建立在配电线路可靠供电以使防火卷帘门有效动作基础上的。防火卷帘门电源引自建筑各楼层带双电源切换的配电箱,经防火卷帘门专用配电箱控制箱供电,供电方式多采用放射式或环式。当防火卷帘门水平配电线路较长时,应采用耐火电缆并在吊顶内使用耐火型电缆桥架明敷,以确保火灾时仍能可靠供电并使防火卷帘门有效动作,阻断火势蔓延。

2.4.5消防电梯配电线路

消防电梯一般由高层建筑底层的变电所敷设两路专线配电至位于顶层的电梯机房,线路较长且路由复杂。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消防电梯配电线路应尽可能采用耐火电缆。当有供电可靠性特殊要求时,两路配电专线中一路可选用铜皮防火型电缆,垂直敷设的配电线路应尽量设在电气竖井内。

2.4.6火灾应急照明线路

火灾应急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火灾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疏散指示照明采用长明普通灯具;火灾应急照明采用带镍镉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可强行启点的普通照明灯具;备用照明则利用双电源切换来实现。所以,火灾应急照明线路一般采用阻燃型电线穿金属管保护,暗敷于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可能遇到土建结构工程已经完工,应急照明线路不能暗敷而只能明敷于吊顶内的情况,这时应采用耐热型或耐火型电线并考虑基本措施②的实施方式。

2.4.7消防广播通讯等配电线路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火灾警铃等设备的电气配线,在条件允许时可优先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单独暗敷或按基本措施①处理;当必须采用明敷线路时,应对线路做耐火处理并参考基本措施②的实施方式。

2.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确保对关键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对消防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焊接、埋管、穿线等关键施工过程要编制作业指导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对确定的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使用的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要进行严格的连续质量监视,并做监视记录。

2.6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公安消防机构相互之间应及时沟通并密切配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2.7检测内容为竣工试验方法的正确性及竣工资料的标准性

2.8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完整地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2.9竣工检测及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施工专业单位应当与检测单位消防验收部门很好地配合,做好系统检测验收工作.

3消防报警及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消防工程中的定位问题

3.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防火、灭火中的作用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人们在高效便捷的办公环境和轻松愉快的生活环境中,对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次次火灾的教训,使人们自觉提高了防火意识,因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火灾事件的主体,人的参与仍然是最为有效并不可替代的手段之一。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系统,在火灾现场是最快速可靠的信息传递方式,越来越受到各界重视并得到应用推广。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现代化建筑必不可少的安全监控设施,利用火灾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技术手段对高层建筑及大型综合性建筑物形成有效的火灾探测报警、防火分区、防烟分隔、设备材料和建筑结构耐火以及消防设备联锁连动控制,及时发现火灾和控制火灾,可有效实施灭火操作。因此,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安装、使用自动消防设施,是现代消防中不可缺少的安全技术设施。必须指出,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消防工作,1998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二次全会通过了《消防法》并于当年9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的消防工作,有关部门也依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了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指导方针,建立并不断扩大消防专业队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加强对广大民众的防火教育,对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消防工程的检测不只是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检测,还应包括对固定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和防火隔离等设施的检测内容。消防工程的验收不仅涉及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验收,而且涉及对建筑物间的间距、消防通道、防火分区等的一系列验收。

4消防报警及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检测

4.1系统组成和原理

消防系统按功能可分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前者的功能是在发现火情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指示出发生火警的部位,便于扑灭;后者的功能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现火情后,自动启动各种设备,避免火灾蔓延直至扑灭火灾。从二者的不同功能可看出它们是密不可分的。实际上有很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具有自动联动系统的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两大部分组成: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器。火灾探测器安装在现场,监视现场有无火警发生;火灾报警器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管理所有的火灾探测器。当发现有火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通知值班人员,有的火灾报警器还可启动联动设备灭火。有的火灾探测器具有声光报警装置,可以脱离火灾报警器使用,一般用于家庭。

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发生的原理是检测火灾发生前后某个物理参数的变化。例如:检测温度。当温度升高时,可以断定有火灾发生。一般通过检测三种物理参数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这三种物理参数是:烟浓度、温度和光。由此可以把火灾探测器分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而实际使用中以前两种最多。感烟探测器检测现场烟浓度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感温探测器检测现场温度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火焰探测器检测红外光或紫外光光谱强度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感烟探测器有离子感烟探测器、光电感烟探测器和红外光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有定温探测器、差温探测器、差定温探测器和缆式定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有红外火焰探测器、紫外火焰探测器和复合火焰探测器。现在,有的火灾探测器为复合探测器,它不只可以测试一个物理参数,而是能够测试多个参数来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器的连线可划分N+I线制、4线制、3线制和二总线制。由于受施工的限制,前几种火灾报警系统都已被淘汰。目前生产的火灾报警系统大部分为二总线制。按火灾报警系统判断火灾的方式,火灾报警系统可分为开关量火灾报警系统和模拟量火灾报警系统。开关量火灾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为开关量探测器,其报警原理是在火灾探测器内有一比较器,当火灾探测器探测的烟浓度、温度或其它物理参数达到一定阈值时,火灾探测器变为火警状态,当火灾报警器巡检到该探测器时,探测器把火警状态报告给火灾报警控制器。模拟量火灾报警系统使用模拟量火灾探测器,模拟量火灾探测器不断把采集到的现场数据报告给火灾报警控制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过一定的算法,判断是否为火警。如果确定有火警发生,遂发出火警命令,点亮火灾探测器上的确认灯。火灾报警器的算法很重要,好的算法可以大幅度降低火灾报警系统的误报,而有些算法,如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一报警阈值,实际与开关量火灾报警系统区别不大,只是把原来火灾探测器上的报警阈值改在了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模拟量火灾报警系统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改变系统的探测零点并且选用最佳的探测算法,减少火灾报警系统的误报。还有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用智能型火灾探测器,这种探测器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自身的探测零点,对自身进行补偿,使用合适的算法判断是否有火警发生。这种火灾报警控制器也可以降低误报,但由于受成本和体积限制,火灾探测器不可能设计得太复杂,其算法也不可能象模拟量火灾报警控制器那样复杂。在一个火灾报警系统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人机界面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人机界面设计得好,操作人员可以很方便地监视火灾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状态显示主要有指示灯显示、数码管显示和液晶显示。由于液晶耗电少,可以显示汉字和图形,所以很多火灾报警控制器都使用液晶显示器显示火警信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种状态。有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和操作都为中文提示,学习和使用都很方便。由于探测器地址一般为二进制编码,所以,显示火灾探测器所处部位有火警时,都显示为一个数字,然后由这个数字再查找火警部位,比较麻烦。现在,有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已能够在发生火警后,用汉字直接显示出发生火警的部位,这就很容易确定火警部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火灾自动联动系统用于控制各种联动设备,有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和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中,从联动控制器到每一动设备都要连接2条-4条线,一般适用于联动设备少的建筑。对于联动设备比较多的建筑,如果使用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工程施工比较困难,最好使用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在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中,火灾自动联动系统由联动制器和控制模块组成。在联动控制器和控制模块之间为二总线或四总线,每一组总线可以连接多个控制模块,在需要启动联动设备时,联动控制器发出启动命令,控制模块动作,控制模块再启动联动设备。一般一动设备为一个动作,但有的设备如卷帘门为两个动作。有的模块输出一个动作,有的输出多个动作。在设计时就要确定联动设备需要几个模块控制。

4.2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综合检测引用以下规范性文件

(3B50045-200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19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6-87-200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T2E艺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室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电缆线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4.3检测机构的组成、责任及义务

(1)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是一个获得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由各个专业的消防技术人才组成;

(2)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依法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测检查,提出初步检测意见书和检测合格报告书。

4.4检测的基本条件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是相对独立的系统,由具备消防安装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完成,检测前应具备:

(1)调试后正常运行,已经连续运行时间应达到15天-30天,有符合行业要求的系统运行记录;

(2)系统竣工调试报告及完备的竣工技术文件;

(3)提供检测申请报告并签订检测合同协议书。

4.5检测的基本内容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并测绘系统设备设置平面布

(2)消防控制室与119台或公安专用网联网情况;

(3)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切换试验3次均应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基本功能: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台-10台者,抽验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

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

—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试验均应正常。

(5)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功能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

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次—3次;

2)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次—3次;

3)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次—3次;

2)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次—3次;

3)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

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7)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次—3次;

2)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他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落下防火幕)试验1次—3次;

3)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冷喷放试验(可用氮气代替)。

(8)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及信号均应正常。

(9)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应按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及信号均应正常。

(10)消防电梯应进行1次—2次的人工和自动控制功能及信号的检验。

(11)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各项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

1)在消防控制室选区、选层广播;

2)共用的扬声器强切试验;

3)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12)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各项功能应正常并语音清晰):

1)对讲电话进行1次—3次通话试验;

2)电话插孔按5%-10%进行通话试验;

3)消防控制室与119台进行1次-3次通话试验,

(13)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14)检测汉化图形化的CRT显示、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

(15)检测消防控制室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可靠性。

(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

(17)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功能: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大空间红外矩阵计算机火灾报警系统及灭火系统;煤气等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18)智能型火灾探测器的性能、数量及安装位置;普通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及安装位置。

(19)公共广播与消防广播系统共用时,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标准要求。

4.6检测所需设备

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和电源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泵等)所需的工程检测仪器及相关检测设备(公安消防监

督机构认可)。

4.7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依据、检测设备、检测结论及检测结果列表等。

5消防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验收

5.1验收条件

(1)申报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基础条件是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施工、调试完毕,经建设、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方可申报消防验收;

(2)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应是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全部整改,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验合格的工程;

(3)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应以系统为单元,保证系统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完毕。系统单元内施工、安装、调试内容不得甩项或缺省;

(4)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必须得到该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的认可。建设单位必须以文字形式承诺。所申报消防验收内容严格按照已经审核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调试,消防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公安部有关消防产品的管理规定,消防设计及施工符合相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参加消防验收的除消防监督机构外还应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产品供货单位。

5.2验收形式

一般意义上讲,消防验收可分为隐蔽工程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精装修消防验收三种验收形式。

(1)隐蔽工程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投入使用后,无法行消防检查和验收的消防设施及耐火构件,在施工阶段进行的消防验收。例如:钢结构防火喷涂,消防管线及连接等;

(2)粗装修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内消防系统及设施的功能性验收。主要针对消防系统及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但尚未进行室内装修的建筑工程。粗装修消防验收适用于建筑物主体施工完成后,建筑物待租、待售前的消防系统验收。粗装修消防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须进一步完成精装修消防审核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精装修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全面竣工并准备投人使用前的消防验收。精装修消防验收内容包括各项消防系统及设施、安全疏散、室内装修等诸项。

5.3申报文件

(1)系统检测报告书:例如由中介消防检测机构对报验工程进行消防检测后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及针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所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报告;

(2)系统调试运行报告;

(3)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说明文件:例如建设过程中消防监督机构签发的相关消防审核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施工图审核意见、内装修图纸审核意见、煤气图纸审核意见、备忘录等)、建设及设计单位针对消防审核文件所提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报告;

(4)隐蔽工程记录(监理签字):例如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消防系统自检自验和施工单位的安装调试记录、打压试验记录等文字材料;

(5)工程竣工图(蓝图);

(6)设备器材合格证、检测认证报告、随机资料等。

5.4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的验收内容与检测内容应一致,这部分验收内容仅仅只是消防工程整体验收的组成部分之一;

(2)对文字内容应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具体项目逐项逐条审核;对峻工图纸应按规范与建审意见相结合,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3)对具体的施工内容进行抽检。例如:通过对某一消火拴的实际操作实现对报警及联动系统的性能抽检;通过对某一感烟探测器的抽检实现对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以及与"119"网络连接状态等的测试。

5.5验收程序

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验收是由国家或行业认可消防监督机构执行。验收在检测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单位应事先编制验收大纲、检测报告(表格),包括检测依据、检测设备、检测项目和结果列表。当验收中出现不合格项时,应限期纠正,直至检测合格。

验收的主要工作是审议系统检测报告和系统运行报告,并审查建设方出具的全部技术文档(见北京市地方标准DBll/146-2002《建筑及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检测验收规范》第7.2.3条)。验收结论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况。如果有不合格项应限期整改(当涉及到检测项目时,如有必要应重新组织检测),直至没有不合格项方能通过验收。

6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工程验收中的特点

(1)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建筑及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国家对系统中的主导产品有一系列的标准规定(归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委员会)。对各类工程的建筑防火设计,对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等也有明确的标准规定(归口全国建筑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和地方也都设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测和管理。因此,当建筑及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进行检测和验收时,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已通过了专项检测和验收;

(2)消防工程的检测和验收是受国家正式法律《消防法》为依据的,它是一项强制性的要求。而智能化系统中的其他子系统尚无相应的国家法律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3)由专设的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由国家公安消防机关专设的建筑工程监督审核机构来实施验收监督和审核的;

(4)它是唯一具有完全、系统、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并经受过时间考验的检测和验收标准。建筑与楼宇住宅智能化系统中的其他子系统的相应各种规范在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还需强化,许多规范还在制定、补充阶段;

(5)智能化系统中其他子系统很容易并且有许多子系统已经实现在同一网络、同一软件平台上的开发和运行,唯独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的网络和软件平台是相对独立的。

7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工程验收中的重点

对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验收,应以检测其系统联动功能和基本功能为主。不论系统在以前的专项检测验收中的结果如何,在建筑及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检测验收中,对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监测系统的检测,还应检查或抽测以下项目:

(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包括直流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以及双路交流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根据需要进行);

(2)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测功能,包括火灾报警的优先级、火灾报警的延迟时间、信号的传输、故障的报警火灾事件的记载等;

(3)火灾的探测功能,点型感烟、点型感温、线型感烟、线型感温及火焰探测器对现场火灾参数的响应情况;

(4)消防泵的启停、运行、双泵转换以及在消火栓处的启停功能;

(5)喷淋泵的启停、运行、双泵转换;

(6)其它灭火系统(包括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等)的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辅助灭火设备(关闭门窗、忉断空调、通风等)的联动,以及对一个防护区的代用气体喷洒试验;

(7)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一步、两步动作及相应的联动功能;

(8)空调设备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送新风机、排烟风机和相应的阀门)动作及相应的联动功能;

(9)消防电梯的人工控制和相应的联动控制;

(10)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选区、选层广播,扬声器的切换,备用扩音器的控制;

(11)消防通讯设备的控制室与现场的对讲(包括用电话插孔的对讲)以及与“119"的通话;

(12)风消防电源的强制切断;

(13)系统CRT屏幕的中文菜单功能和操作;

(14)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的信息传播;

(15)消防控制室与安全防范系统(SAS)及其它系统间的通信;

(16)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

(17)其他新型火灾探测、报警、联动设备的功能。

参考文献

建设部《建设部资质管理文件汇编》2001;04

消防管理论文例3

规范施工企业技术资格是消防监督机构加强消防工程施工管理、维护消防工程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消防工程市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各消防总队都抽调了技术骨干,专门成立消防工程资质办公机构。行使对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年检晋级、降级、违章处理等工作,实行专业资格许可、宏观调控、现场稽查的工作模式。各消防总队为进一步强化资质的动态管理,改善企业的经营方式,确保消防工程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北京为例,自1992年北京市开始对消防工程专业施工实行专业许可和资质注册以来,至今已有8年之久。93年由我局和市建委两家共同审批了北京市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5家。之后,随着本市基建规模的扩大,消防工程市场不断扩大,消防专业施工队伍也随之不断扩大,94年至97年每年以10至15家的速度递增,加上98年以后新审批调整的,目前北京市共有150多家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该说,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在建筑安装施工中确实体现了专业设计、专业施工、专业维护的明显优势,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首都消防安全作出了很大努力,很大贡献。但伴随着消防工程专业施工队伍的不断扩大和用户对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等方面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北京市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在内部管理上、质量责任上、依法从事消防施工等方面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笔者认为有必要作一简要的说明和探讨。

一、关于质量责任问题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基本单元,因其专业要求严和技术含量大而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的消防安全,关系到防火灭火的成败。因此质量责任非同寻常、至关重要,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建筑法》、《消防法》和公安部(96)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要对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是整体建筑设计、施工等的专项工程,可以说是比其他专项工程还要重要的特殊工程,那么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如何呢?

首先,建设单位(或者叫业主放方)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指使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专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其次,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要改变现有的建审模式,即从繁复大量的具体图纸检查作业中解放出来,重点放在消防监督审核上。我们的建审部门不应当是设计单位的"审核部",而应当是代表政府的消防监督机关,可以实行抽查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惩处。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设计人员必须明了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设备、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选用程序合法、实体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其辅助产品。

最后,施工企业首先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并且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模范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报告,不能明知有问题带"病"施工,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的专业内容,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正确的合乎规范的安装施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要对你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协助甲方选择质优价廉的消防产品。举个例子,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既负责采购消防设备,又负责安装施工既连工带料的类型,那么质量出了问题,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就是第一责任人,要首先承担质量责任;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只负责安装施工,而消防设备由甲方采购,即包工不包料型,那么施工企业也必须履行验货手续,要对自己负责安装施工所涉及的消防产品、设备实行质量验收把关,分清责任。不履行验收把关手续,又不能说明责任的,同样要追究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因为作为安装施工的企业,你有杜绝伪劣产品遵守执行消防法规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北京玉泉营大火之所以火势迅猛造成很大损失,单就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而言,质量责任也很明显。施工企业不按防火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擅自将消防水管变小、将防火涂料变薄等等,造成该建筑防灾系统安装施工不良、先天不足。追纠这些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是必然的,因为这些企业为了拿到这个定单不惜冒违法违纪的大忌,或是表现为明知故犯的偷工减料、降低标准;或是表现为迁就甲方违规作业,不但不指出错误反而共同违规违法。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消防工程档案,健全各种检验制度。对防火涂料、防火分隔、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防排烟设施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之后,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主动向用户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用户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好的产品还应有好的施工人员来安装。据了解,现在很多施工人员都是近几年来初步涉足火灾报警产品等消防设备领域,对消防产品及施工布线等安装知识了解甚少,施工作业中,不遵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常发生接线混乱,安装位置不准等问题,导致系统不能开通,还误以为是厂商的产品质量问题。还有许多产品安装后,过了好长时间再开通整个系统。在这期间,工地照常施工,尘土飞扬,消防设备未加防护,导致很多消防设备,例如火灾探测器等部件被严重污染或被损坏,等到建筑工程最终开通时,当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显然这种情况被误认为是产品质量问题是非常不公平的。消防工程质量的高低牵涉到甲方、施工方和供货方等诸多方面,一定要分清责任,各负其责。这里顺便说一下设备选型问题。有关各方不能只重经济利益,一味省钱而盲目选择。有些时候用户在选择产品时也存在误区。一方面表现为,只要能通过消防验收使用什么产品、材料都无所谓,能省则省,根本不考虑整个消防系统的可靠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个别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往往采取甲方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使得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表现为,很多用户盲目追求高档次,盲目追求国外产品,一心信奉国外产品好。其实并非所有的国外产品都比国内产品好。况且,对国外产品的日后维护等服务也要付出远远多于国内产品的代价。举个例子,1998年度以来的消防电子产品质量认证复查结果,我国生产的火灾报警产品中有近200种型号进行了监督检验,合格率均在97%以上,说明国产的消防报警产品是可以信赖的。

二、关于整合能力和设备问题

目前按照建设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01年4月)的规定,专业消防施工公司在承接建筑工程中消防系统施工时,一般只承接报警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最多加上水喷淋,消防栓及气体灭火系统。而其防火排烟、正压送风、防火门、卷帘门以及电源的安装,则由土建公司或其他水暖公司负责施工。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员,对整个工程防灾系统逻辑功能不具备全面清楚的理解把握,而土建总包方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计划人员又不清楚这些消防联动,往往造成工程最后阶段迟迟调试不完,甚至验收不合格的被动局面,有鉴于此,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应当、而且必须培养对整个防灾系统具有整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1)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仅要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还应对消防设计、消防设备及整个工程防灾系统的了解,具备整合协调能力。(技术负责人不仅要懂消防电器,还应懂消防水、气、风)

2)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一旦中标承接某种工程消防施工时,必须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原设计图纸,特别是防排烟正压送风,事故电源切换,应急广播,电梯迫降,防火分区的划分等部分设计是否满足《高规》、《建规》及相关消防设计规范。抓住了基础工作,把握了关键,才能保证整个工程中防灾系统施工顺利,达到一次调试成功验收通过。

3)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包括电气和相关暖卫通风)和质量标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只满足消防功能,忽视施工的安装质量,这个问题非常严重,由于忽略安装方面的质量要求,往往导致验收虽然通过了,但系统运行不可靠,甚至发生强行进入系统烧毁设备严重事故,这也是缺少整合能力的表现。

关于消防设备,目前个别消防产品虽然通过了检验,允许进入市场,能满足消防的基本功能,但也在工程应用过程中暴露出产品标准衔接脱节、检测中心分工脱节、生产厂商设计不完善等深层次的问题:

1)例如,水喷淋系统中的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只甩出100毫米长两根多股软线。施工安装中如何保证连接可靠,又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呢?厂家根本不考虑。

2)280度防火阀的微动开关,好一点的厂家有两组绝缘强度够的行程开关,能满足切断风机电源,又满足回答消防中心信号的要求。差一点的防火阀所选用的行程开关,不但缺一组,而且有两对闭、开的触点之间绝缘强度根本不够,加之施工单位不注意采用24伏继电器作隔离,往往造成绝缘击穿,烧毁消防控制系统。

3)电动防火卷帘门的控制箱。从日前情况看,大部分能满足逻辑功能,但不能达到制造规范GB7251的基本要求。箱内排线不合理,接头压接不规范,又设置在吊顶内检修不便,极易造成调试过程中系统工作不稳定。

4)消防泵、喷淋泵厂所配置的起动柜(箱)基本上不能满足北京市质量监督站规定要求,根据多年施工等多方调研,大家还是认为消防泵、喷淋泵的起动控制柜(箱)还是由专业配电箱厂商制造为妥(这些厂均具有原两部的"三证")。

三、关于优质优价问题

北京建筑市场对优质优价的提法说了多年,但一直没有执行。各大集团所承担的施工工程最终只能评为"集团优良"、"市优"、"市优长城杯",最高的是全国的"鲁班奖",而鲁班奖项每年北京市只有4至5个名额。所以获得以上奖项工程,都由施工企业自己拿钱进行表彰。建设单位基本不执行"优质优价"政策不尽到位。

目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队伍非常之多,互相竞争激烈,出现竞争压价的局面。个别企业采取的战略:不择手段,先拿上订单,最后再找补。往往造成工程最终验收的扯皮现象,对优质优价的开展非常不利。然而,消防工程专业施工只有遵循质量效益一致的原则,即所谓的"优质优价"。努力追求消防工程合理的性能价格比,才能形成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此就要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信誉,而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无疑是现阶段行之有效的途径。ISO9000标准所包含的第1条质量要素"管理职责"就明确指出企业要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特别强调要配好配足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利用管理评审、内部评审和纠正与预防措施等自我激励和自我改进的良性机制,调动全员参与整体提高的积极性,促进质量和效益、市场和效益、人才和效益互动互惠。企业要效益,必须抓管理,必须重培训,必须上规模。只有这样,才能保持队伍的稳定,质量的可靠和技术的提高。例如前面讲到的采购问题,如果实行了ISO9000标准,就能对所采购产品所涉及的供货方进行有效的质量评定并对所采购的产品进行有效的进货检验。再如现在市场上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如果企业按照ISO9000标准第3条质量要素"合同评审"来进行,就必然要评审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规范?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等内容。只要认真做了这些工作,就会杜绝欺诈,同时又能为用户提供优良的服务和自己获得优厚的收益。企业要发展就要练好内功。做为消防施工企业,要练好内功,必须有一批懂管理、懂技术,热爱消防专业的专业人员。目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施工企业的现状是:懂消防技术规范、懂消防产品技术性能的人才匮乏,所以在对消防工程检验时,全系统的一次检验全部通过合格率较低,这也说明我们员工的业务素质较差,急需完善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这就要求各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抓紧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每季度不能少于一次。消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审查企业时,要把培训做为一项主要内容来考核,查记录、查试卷,并现场考试。新的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重点强调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等具有技术职称、专业技术经历的重要性。例如对企业经理和总工程师就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工程专业施工技术经历,而且要求企业具有电气、设备、水暖、气体等方面的获得过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可以说,人才就是生产力,人才就是金钱,人才就是事半功倍,人才才是保证企业工程质量优良、获取更大经济效益的基石和原动力。

四、关于规范市场问题

消防管理论文例4

2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2.1目前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工作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大的安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但具体怎么管,管什么,怎么操作,责任怎么追究,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并不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发改、财政、规划、建设、质检、教育、工商、文物、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也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不具体也不全面,具体如何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并未触及,对实践操作并无强制执行力量。

2.2当前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工作主要行政指导性文件

为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开展,国务院、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都会适时一些行政指导性文件或考核办法。如2011年12月国务院以国发〔2011〕4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其中涉及消防安全行业管理部分的主要有:第四小点“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第十六小点“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2013年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以〔2013〕16号文件印发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在总分100分当中,“部门监管责任”占12分;参照国务院考核办法,各省、市、县政府下发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中有关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也大同小异。无论是各级政府下发的指导意见还是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行业系统消防工作方面均不具体、不全面。从工作实践来看,行业系统消防管理还没有真正与部门班子考核、干部评优评先等相挂钩。

2.3目前行业系统开展工作的组织平台

行业系统管理的模式、平台各地可能并不一致,笔者以景德镇市为例,本地行业系统消防工作主要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这个平台和组织。“消防安全委员会”前身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2011年后更名为“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当地政府分管消防工作副市长为委员会主任,将相关行业系统部门纳入组织平台。各相关行业系统确立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分管负责人(一般为部门副职)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其常设机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消防部门)牵头,提请各行业系统成员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开展工作督导或考评。

2.4纳入组织管理的主要行业系统

景德镇市目前“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达30个,主要的成员单位有:公安、法院、检察院、安监、发改、工信、教育、人社、国资委、房管、民政、司法、文广、卫生、旅游、市场监管(原工商和质监合并)、瓷局、水务、供电、治安、城管、电视台、日报社、人防、体育、交通、财政、规划、农业、建设。基本涵盖了全市各主要行业系统,每年可以根据部门行政调整或工作需要,适当地增加、减少、变更行业系统单位或成员。

2.5日常消防工作内容

“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涉及行业系统消防管理的主要工作有: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以政府名义与各行业系统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下发文件,开展多项消防专项整治和检查,要求各相关行业系统配合,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按照政府下发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相关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开展考评。从每年工作模式综合分析:行业系统主要根据消防部门的工作建议,在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行政办公方式开展工作,自由灵活性很大。

3当前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3.1行业系统消防管理职责不明晰

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工作依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本身缺乏人员、经费、办公地点等支撑,日常工作主要靠其常设机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部门)的工作建议和行政长官(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的个人意志,造成的弊端是:各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工作都需要消防部门发挥主“推手”作用。任何一项消防有关工作,从文件起草、会议部署、督导考评、总结通报,消防部门都需要全程跟踪投入,其结果是消防部门因警力不足、时间不足、经费不足等各种原因,最终显得“力不从心”,而众多的行业系统往往觉得消防工作“事不关己”,或多或少“漫不经心”。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职责、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没有统一“标准”,过多地依赖消防部门的“推动”和政府领导的“重视”,造成各行业系统消防工作随意性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而消防部门陷入了“什么都需要管—不堪重负—什么也管不好”的怪圈。几乎在任何一起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方面,消防部门都“难辞其咎”。

3.2法律依据和责任追究不充分

前文说过,国家一些法律法规、行政指导文件都对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具体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违法后果未做规定。在工作实践过程中,除非发生某种特别重大消防责任事故,一般很难追究相关行业系统“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当中,笔者也从未遇到因“消防行业管理不到位”追究相关行业系统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行政处罚案例,行业系统“做”和“不做”差别不大,消防部门无法在法律层面进行行政处罚。在大部分政府领导、行业系统或其他相关人员理念中:任何消防工作责任追究,首先追究的是消防部门责任,行业系统责任追究往往靠后。“有个高的顶着”,在实际消防工作当中,各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或多或少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而在近几年火灾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消防也是被追究责任较多的部门。如在2013年“6.3”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被提起公诉的11名公职人员当中,其中负责消防行政许可、日常消防监督管理的公安、消防部门人员共占7名,政府领导1名,建设、经贸、安监等行业系统人员只占了3名。在2014年“8.2”江苏昆山爆炸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除给35名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外,被采取司法措施的11名人员当中,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占了3名,环保、安监等行业系统部门相关人员4名,在这样一起安全生产爆炸事故当中,消防依然是被追责严重的一个部门。消防工作原则中“部门依法监管”中的“法”这一环的严重缺失,造成了消防部门需要“积极推动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才能尽可能地减少自己的工作量、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目前消防工作中一个很大的缺憾。

3.3所依托的组织工作操作性不强

在实践工作过程中,“消防安全委员会”因缺乏专门的人员、经费、办公地点来开展工作,以其名义开展的任何消防工作最后还是需要消防部门来组织实施。如“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文件不能通过政府的公文流转系统,所有文件基本靠消防部门上门送达;在会议通知过程中,消防部门需要安排每个会议细节;在上级督导考评过程中,文件拟定、行程安排、住宿就餐皆是消防部门主责承担。这样做给行业系统的错觉就是:“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工作,行业系统所依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相关工作几乎变成了消防部门“单打独斗”。

3.4工作奖惩不充分

工作积极长久的开展离不开精神、物质方面的刺激。“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会评选出一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消防工作“先进个人”,但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或个人并无实际的物质奖励,纯粹是单位或个人荣誉。在实际工作当中就有地方单位代表反映:“安全生产委员会”评选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体员工可以多奖励一个月工资,“消防安全委员会”评选的“先进单位”并无这方面的优势。这些方面都很大地制约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3.5消防培训不到位

消防工作需要一大批从事消防工作的“熟手”,这离不开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而行业系统工作庞大,一些工作都是行政办公室或综治人员兼任,有些更是临时指定人员,消防工作素质不高,工作经验不足,这就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工作素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行业系统的培训没有专门规定,《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虽然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但并没有规定不接受消防培训应承担的违法后果,造成行业系统参加不参加消防培训“无所谓”。在实际工作当中,消防部门培训需要“上门推销”,有些行业系统因时间、场地、人员难以相对集中等各种原因对消防培训一拖再拖或干脆置之不理,造成了行业系统相关人员很少接受到消防专门培训。

4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1修改现行法律法规或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立法

首先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上位法方面明确行业系统的工作责任、违法后果。更进一步,国家应该逐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专门立法。在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立法或者相关法律修订过程中,不能只做原则性规定,要明确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具体责任、如何管理及违法后果。如果上位法律不好明细,则从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条文释义等方面加以补充,使其在实践过程中有法可依、处罚有据,使行业系统在消防工作当中有所敬畏和忌惮,从被动的“推”着做消防工作变成主动担负起消防工作责任。而消防部门起到培训、提醒和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能在法律层面上对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监督”乃至“处罚”,从而改变行业系统消防工作泛泛而谈、敷衍塞责、操作务实性不强的局面。

消防管理论文例5

论文摘要:作为高中校园弱势群体的贫困生,面对社会压力,往往采取消极的心理防御,从而出现了自卑、焦虑、敏感和偏执等心理问题。通过建立主、客观两个维度的社会支持体系,可以对贫困生的心理形成有效的干预,帮助他们建立成熟的心理防御机制。

1贫困生的消极心理防御及其后果

1.1自卑心理严重贫困生最大最显著的特点是自卑。大部分的贫困生是来自于偏远山区的,家庭条件差。由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不一致,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城乡间生活方式和习惯的差异,使贫困生心里产生巨大的反差。由于在穿着打扮,吃喝玩乐,生活用具等各方面的明显差距,让他们产生对自己产生怀疑,他们开始低估自己,甚至开始否定自己。他们害怕别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和鄙夷的眼神,逐渐陷入自卑的泥潭。他们对人际交往的开支难以承受,对集体活动消极退缩,他们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他们害怕别人瞧不起他,而只能自己默默的承受着这无形的压力。

1.2焦虑心理明显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经济状况,使他们总是长时间的处于紧张,焦虑的状态。他们焦虑着他们的生活费用学习费用,甚至他们每天吃多少饭好得精打细算,还要考虑以后的生活费,因为他们的家庭根本拿不出如此繁重的费用。因为这些他们没有办法安安稳稳的去学习;有的为自己的家庭状况焦虑;有的为自己的未来焦虑。因此他们承受着比其他学生更重的压力。在农村,他们的文化水平和教育状况相对落后,在一些像计算机、英语听力、口语等实践性较强的科目上,他们根本无法去和城里孩子相比。而这种实践性强的能力是后天培养的,是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形成的,必须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否则反而会加剧他们的紧张和焦虑感。

1.3人际关系敏感因为长期以来的压抑,自卑造成他们的人际关系很敏感。他们不愿意和别人谈论经济状况的话题,他们害怕别人给予他的怜悯。他们还怕别人嘲笑自己,他们总是对周围的事情多疑,他们和别的学生之间就像有道无形的枷锁。有些同学本来是善意的关心,他们总会把那当作对自己人格尊严的羞辱,从不接受别人对他们善意的帮助。这种敏感的心理状态,让他们无法处理好人际关系,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

1.4偏执心理强烈城乡间经济水平和生活状况的巨大差距,让他们感觉这个社会的不公平。他们不理解为什么自己什么都没有,而那些城里的孩子什么都有。他们在暗中的羡慕着别人,还常常对自己发问为什么自己没有那么好的家庭背景。而现在整个社会的贫富分化还在进一步拉大,不公平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这些都容易使他们形成愤世、偏激的心理,他们总是只看到这个社会的黑暗一面,看问题欠全面分析,想问题、办事情思路不开阔。如果对自我不能形成客观的评价,总是对外界抱有敌视的目光,对周围人和事的看法发生偏执,贫困生身上总不同程度的带有这种心理。偏执心理就有可能导致他们心胸狭窄、遇事不理智易冲动,当他们情绪无法控制的时候甚至会做出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做出伤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2通过有效的社会支持促进贫困生的心理健康

贫困生经常采用消极的心理防御方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这种状况反映出学校迫切需要教育和辅导贫困生建立成熟的心理防御机制。为使贫困生身心健康发展,在帮助其解决经济问题的同时,寻找合理方式,帮助、教育贫困生建立成熟型心理防御机制是培养贫困生健康心理的必要途径,而成熟型心理防御机制的形成需要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与之相配合。

消防管理论文例6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化工园区的设备也是越来越高端,化学合成的每个反应所涉及的设备是很多的,而且各个化学反应都不相同,因此各个化工园区所发生的事故类型就会各不相同。因此,必须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化工园区制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化工园区的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杜绝隐患,是需要与时俱进的学习新的消防和演练方法的。

1化工园区事故的分析

1.1不合理的布局。科技带动社会的发展,化工园区的发展对于整个国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对化工园区的发展是大力支持的。然而,现在有些商家为了赶快将化工产品投入市场,并没有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化工园区的建筑布局上。化工园区在设计的时候就存在安全隐患,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有些化工生产车间与易燃易爆化工储备室相邻,而有些化工园区的防护措施并不完善,这就犹如在化工生产车间放置一枚定时炸弹。因此,不合理的化工园区布局,大大提高了化工事故发生的概率。1.2维护管理力度不够。对化工园区内的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至关重要,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各类建筑需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通过消防审核,但是有些化工园区为了避免消防维修的巨大资金的消耗,导致消防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有些化工园区的灭火剂甚至都失效无法使用,但是却没有管理人员进行替换。无人管理的设备,很有可能会出现巨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化工园区的设备可能存在大型环境污染的潜在危机,因此,对化工园区的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力度的不够也是影响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1.3消防设备不全。有些化工园区大多是在之前的一些企业基础上建立的,那些企业年代久远消防设备已经无法满足现如今的社会,但是化工园区管理者却并没有过多的关注消防设备不全的问题。化工园区的起火事件一度非常频繁,随着化工园区内企业的,数量更加密集,人口更多,可能会大大增加火灾的安全隐患,因此消防设备是非常重要的杜绝火灾隐患的重要保障。随着化工园区的不断发展,对消防设备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有些化工园区的消防设备出现损坏和无法正常使用情况,有些危险性较大的化工园区甚至缺少了重要的泡沫灭火器。消防设备的不齐全,导致事故发生的开始无法及时采用相应的消防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化工区消防安全管理研究

2.1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政策。一个完善的安全政策是在消防安全源头上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化工园区的管理者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法规制定出适当的消防安全政策,同时也要结合各个化工园区生产的不同情况进行消防安全政策的完善。消防管理人员需要监督将消防安全政策落实到位,不然所谓的消防政策只是一纸文件,丝毫没有任何作用。消防管理人员必须要定期的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必须立即维修或者更换,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政策能够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2.2消防规划的改善。对于化工园区来说,消防规划与设计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如何将消防设备建设在最有利于企业的安全是消防规划和设计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对于消防设备的规划与设计,必须要能够及时方便的使用,不能离化工园区距离过远,而且需要均匀分布,这样才能够在事故发生的起初就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而且设置的消防设备必须数量要适当,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对消防设备规划和设计的完善,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消防设备的作用,而且也避免了事故发生时的进一步扩大,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2.3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否是与管理制度的完善有着密切联系的,无论是对管理人员还是工作人员,都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破旧损坏不能使用的消防设备时必须要立即联系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替换,管理人员还要时时监督生产车间的工作情况,避免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因为不正当的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于工作人员,企业需要定期进行消防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否则他们在面对车间出现的突发状况,只能手足无措。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能够让企业的人员各司其职,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效率。2.4开展消防演练。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一味地传授消防相关知识却没有进行实践操作,导致工作人员在拿到消防设备的时候却不知如何正确使用。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消防演练,让有经验的消防人员在一旁指导,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地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情况,这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况的处理能力。完全杜绝火灾是不现实的,因此,消防演练是非常必要的,在化工园区根据实际的布局和厂房分布,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安排合理的消防排练和消防人员,将消防知识做到深入每一位基层员工的内心,才是防患于未然的基础。

3结束语

化工生产在人们的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化工生产过程中伴随着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对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单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无法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消防安全政策,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才能够有效降低化工园区的事故发生概率。

作者:龙洁 单位: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参考文献

[1]潘杰.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分析与管理对策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7,(2):155–156.

消防管理论文例7

2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消防服务

2.1消防服务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内涵及地位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行政管理实践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在这个背景下被提出来,备受关注。社会消防管理是指以消防公共安全为有效保障和以有效实现公共利益以及以不断增进为目的的社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实现社会和稳定,在中国现在的形式和任务中,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已成为必然。提高消防管理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使社会消防管理体系与经济社会相适应,有效解决影响消防安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使社会发展的更加和平稳定、人民健康、社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平稳运行,这些对推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起着重要作用。

2.2社会管理创新中消防服务应遵循的原则树立“人本消防”的管理理念。

其理念包括为了人、依靠人,发展人,只有坚持着“三人”的工作核心,才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化“有限消防”的管理职能。从消防管理的社会职能来看,消防社会管理行为受到社会和法律的限制和制约是必然的大战趋势。坚持“社会消防”的创新方向。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创新已成为时代对消防社会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提升“专业消防”的创新能力。工作重心放在消防工作职能任务拓展上,逐渐提高水平实现工作的专业化,对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创新有很大的帮助。

2.3传统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3.1传统消防管理工作模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

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一套消防管理工作模式,对管理对象实行大包大揽式的管理,把行业系统、单位自身、公民个人应有的消防职责都强加到消防管理者自己身上。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精力主要用于应付本该部门、企业、公民自主管理的事务之中,在社会消防管理工作中形成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在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工作中,原有的管理模式弊端已经开始显现。由于城市发展迅速,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数量庞大,消防部门现有的人员已经不能将所有的新建建筑工程进行审核,工作现状倒逼传统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在消防工作中,过度依赖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和公民缺乏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是原有工作模式下的必然产物。

2.3.2消防管理的社会资源难以整合,不能形成合力。

每个行政管理职能部门都应该有消防管理的职责,都应该在各自工作领域自主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消防服务。然而现实是,因为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社会单位、公民个人普遍认为消防管理服务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已无关。比如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布局工作中,不能把消防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综合考量,一些乡镇农村的整体规划中没有涉及到消防的内容,为日后的消防管理服务人为增加了难度。

2.3.3传统消防管理模式,重管理轻服务,没有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没有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在管理活动中,管理者不是从管理对象的角度去思考和处理问题,在工作态度和效果方面,管理对象的满意度很低。

2.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下消防体系建设

2.4.1明确各相关主体定位及职责。

在其位,谋其职。政府是第一负责人,政府起一定的领导和带头作用。此外,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和规范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利于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4.2以隐患整改为导向,落实防范措施。

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的加强,以及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的加大,都将把危险尽可能的最小化。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具体的要求,明确责任到人,必须认识到消防安全责任重大。

2.4.3加强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建设。

加强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对配置的优化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同时它也成为消防安全管理决策科学化奠定基础。风险评估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非常艰巨和严谨的工作,是寻求最低的危害、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效益的重要手段。

2.4.4增强消防服务活力。

为了增强消防服务活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大力、积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专职消防队伍,广泛的建立志愿消防队伍,从而形成多元化的消防力量。

消防管理论文例8

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技术的发展,体现城市时代特征的高层建筑亦进入繁荣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矗立于现代都市之中。随之而来的高层建筑火灾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高层建筑火灾,立足于自救,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到火灾的扑救效果。而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的重要设施。因此,对于如何经济、合理、科学地设计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储水量,以及什么条件、什么情况的补水才算作火灾延续时间摧消防水池的补水量等的设计变得相当敏感且责任重大。如何把好这个尺度,这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的一个焦点。本文中,笔者将以规范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工程的设计及消防建审工作实践,就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问题进行探讨,有些想法仍不很成熟,提出来供大家研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2条和7.3.3条对消防水池的设置及设计储水量作出了如下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对以上规范的规定,各个地区在理解及执行上有不同的作法。在福州市,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均必须储存在消防水池中,原因是市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这显然增大了消防水池的容积;在厦门市,当室外给水管网能够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只须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设计的通常做法是:从不同进水方向的两根市政给水管上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的安全性,地下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则只考虑室内消防用水量,但不允许考虑火灾时水池的补水量;而在上海则允许部分在室外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火灾时消防用水的流量与压力的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自来水管网上吸水,而不需要再设置消防水池了。在我国其他一些地区,在室外给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情况下,也有仍然坚持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并储存足够的消防用水量。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和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作法,每一幢高层建筑都应设有一个消防贮水池。目前许多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比较全,火灾时设计消防用水量也相当大,如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每幢建筑都要设不小于864m3的消防水池(这里还不包括其它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如再加上水幕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发电机房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则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将大于1000m3),消防水池一般设在地下室,也有设在室外的,贮存着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如消防水池与生活水池合用,则水池的储水量还要加上整幢大楼的生活调节水量)。城市高层建筑大部分为宾馆、饭店及公用设施等综合性建筑,水池容积的大小和位置的确定直接影响着建筑总体布局和建筑面积的合理利用,也是设计中的关键问题。针对城市用地相对紧张的情况,大部分高层建筑都是利用地下箱式基础作为贮水池,这样可以节约地上部分,也充分利用了地下室也可使用的面积。水池及水泵房设于地下室也可满足水泵自灌,有利于消防水泵及时启泵,满足消防要求。

以我省福州市在建的某幢大厦为例(建筑高度99.8米,地下三层,地上二十七层,建筑内部设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幕保护系统等),设计在报审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的同时也报上了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计算书,消防水池的设计储水量由以下计算得来,共1629.6m3。

1、室外消火栓:30L/S*3h(灭火延续时间)=324m3

2、室内消火栓:40L/S*3h(灭火延续时间)=432m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1h(灭火延续时间)=108m3

4、代替防火墙的防火卷帘两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3h=324m3

5、水喷雾灭火火系统:20L/min.m2*20m2(保护面积)*0.4h(灭火延续时间)—9.6m3

6、水幕保护系统:2L/S?m*3h*20m=432m3

对于目前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笔者以为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一、投资不经济。以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工程为例,其地下室储存了2600吨的消防用水(这里边还不包括生活用水),水池占地890平方米,光造价就增加上百万元;

二、用水不卫生。消防、生活水池在设计中常采用合建水池,在理论讲有利于水质经常保持新鲜。但在实际上,由于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量相差太大,如一幢高层或超高层的办公楼,它的消防用水(包括室内消火柱系统、自动喷洒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贮存的专用水量是生活用水量的几十倍。而一般水在贮水池中要停留好几天或更多的时间,水中的余氯已经衰竭,细菌开始繁殖。这样的水质根本无法满足钦用水的要求;

三、管理不方便。每一幢高层建筑的地下都有一个这么大的消防水池,定期的水池、管道清洗将是物业管理人员的一大负担;

四、资源太浪费。消防水池的定期换水,无意中造成水源的浪费;

五、由于设计时已将高层建筑火灾时所有的消防及水量全部考虑并储存在消防水池中,导致设计人员往往把对如何将高层建筑内部设置的熟练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与室外其它消防水源连接的问题忽视了,导致火灾时消防水池的水一量无法供给,室外消防水源也无法及时补充进来。

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一、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十条规定: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因此,做为城市的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时就应当考虑到整个城市的消防水源的规划及建设,大到整个城市,小到街区、高层建筑群等的消防给水均应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为城市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提供的完备的消防水源,而不应将城市的消防水源零碎地分摊给城市中的每一幢高层建筑。尤其是室外消防用水量。相反,熟练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如专用消防用水管道等才是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最应当解决的问题。

二、政府应加大消防投入,加强自来水公司的责任度,保证城市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目前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一样拔地而起,如果每一幢高层建筑都因为市政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而来增大消防水池的容积,建造一个贮水将近1000m3的消防水池来储存火灾时的消防水量,这显然是不科学、不经济的。现代化的城市,就应具有完善的城市供水设备来保障城市的安全,如我国的香港,市政供水管就可提供充足的消防水源。又如在我国个别地区对室外消防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自来水管网上吸水,它只须做好回流污染的措施,就能减去了消防水池构筑物,既节省了投资,又能防止水质二次污染产生,还可充分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剩余水压。因此,当高层建筑的室外市政管网的流量能满足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时,应当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室外的市政管网中抽水,因为发生火灾时,前来灭火的消防车也是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抽水。既然市政管网可以让消防车直接抽水,那么,也应该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何况,当城市内的某一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自来水公司应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市政供水的调度来保证着火建筑室外市政供水管的流量和压力的。当然,这关键还是需要政府加大消防投入,通过自来水公司来落实、完善市政供水管网,最终达到保证消防用水的要求。换句话说,取消每幢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池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三、相邻建筑、高层建筑群可以考虑合用消防贮水池。

这种作法应该说对建设方有利,为什么执行不下去,主要还是在规划以及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的一些具体规定上,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很不好协调。因此,在高层建筑规划建设时应加强规划功能,有关市政、自来水、消防等就应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合理地规划控制,对邻近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群共用消防水池,并对共用水池进行合理地管理。比如,同一街区上的几十幢高层、超高层建筑,每一幢都在地下层设有一个1000m3左右的消防水池,如果在旧城改造时早作规划,在街区内规划出一个或两个大型喷泉(当然这类喷泉在水量、水质及火灾时的取水均应能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既节省了投资,又保证消防水源,同时在城市中增添了一道亮丽的生活景观。又如对邻近的两幢高层建筑则可分别设500m3消防水池,将两个水池连通,中间用阀门分隔,平时便于管理,互不干扰,消防时打开阀门,合并使用。

四、设计单位应科学、合理地进行消防水量的设计计算。

高层建筑投资规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复杂,使得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防火安全的设计。我国如今经济还不发达,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因此,设计人员在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上应进一步明确的一点是高层建筑内部最大可能同时动作的消防灭火系统并不一定是大楼内所有的灭火系统全部动作。退一步说,因为系统功能不同,即使全部动作。也还是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所以设计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应结合概率进行科学的测算评估。而目前许多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基本上是高层建筑内所配置的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之和,这明显是不科学的。另外,设计还应充分考虑火灾时消防水池正常补水的几种可能,如正常的市政供水管网的补水,屋顶高位水箱游泳池及甚至空调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池内的水(在能保证不被动用的前提下)均可在利用之列。

五、增设高层建筑的进水旁通管,从市政给水管引入旁通管加大火灾时消防用水的补水量。

当城市内的某一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该允许周围建筑物的水压降低。这种作法便是在高层建筑从市政给水管接入的进水管上另外加设旁通阀,使得火灾时,打开旁通阀,市政给水管就能最大可能地给高层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管补充消防水量。目前,这种作法已经在福州地区推广,但因其高昂的费用问题仍使开发商望而却步。

六、消防水池储水量的大小,与高层建筑所处位置、周围的消防水源分布情况及消防中队的位置有关。

对高层建筑而言,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应立足于自救,且以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为主,因此,消防水池应保证的是室内消防用水,室外消防用水除城市边缘市政管网不足的外,在市区中心的高层建筑建议可以不储存室外消防水。加之离消防中队比较近,火灾能得到及时控制,因而储水量可适当减少。相反,对于位于城市边缘的高层建筑,如其四周的市政给水管尚未成环状的情况下,消防水量就应严格按规范设计。

消防管理论文例9

前言

消化道肿瘤作为最常见的恶性肿瘤,目前仍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有关中医药防治消化道肿瘤的基础理论、临床实践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查阅了30年来有关消化道肿瘤文献报道共800余篇,经整理回顾如下。

基础理论研究

(一)舌象研究

食管癌食管癌病人舌象的变化与病情密切相关。李佩文等[1]通过对500例食管癌患者观察发现:不同病期患者,其舌质表现存在有显著性差异(P<0.01)。早期癌以淡红舌为主,紫舌仅占28.4%。病至中期和晚期,淡红舌比例递减,而紫舌比例递增,晚期癌肿紫舌占45.5%,与此同时,淡白舌比例亦随着疾病发展而依次递增。食管癌组黄厚腻苔及白厚腻苔者明显高于对照组,而薄白苔则明显低于对照组。孙善琳等[2]观察了128例食管癌患者的舌象,发现早期多为薄白腻苔,中期或中晚期可见龟裂舌,舌质青紫色或红绛舌多见,晚期则青紫舌,瘀点、瘀斑更加明显。在放射治疗后,对舌质的影响较大,如红舌程度加深或转为绛舌,提示放疗反应较重;对放疗无效者,舌紫程度加深,反之舌紫程度减轻。舌质由紫转淡红或晦暗转明润,舌苔由厚转薄或由无苔转薄白苔,示病有转机,反之为逆。舌紫的加深程度可反映肿瘤的恶化程度;红舌的加深常提示有放疗副作用。

李天海[3]对30例食管癌患者的舌尖微循环进行了观察,发现食管癌患者菌状微血管中血色暗红,血流缓慢,襻顶瘀血,表明有血瘀现象,与正常人组比较差异非常显著(P>0.01)。

胃癌胃癌病人的舌质变化与病情的轻重有密切关系,周阿高等[4]对107例胃肿瘤患者的舌象进行了观察,发现胃癌病人舌质紫暗或有瘀斑、瘀点者占58.9%(63/107),而且胃癌病人的紫舌阳性率并不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高(P>0.05),而是与病情的轻重有一定的关系,IV期胃癌患者的紫舌阳性率高达60%,II、III期也超过50%;胃癌病人的舌象变化与高凝状态有密切的关系,63例舌质紫暗者4项血凝指标(抗凝血酶III、血浆纤维结合蛋白、纤溶总活力、因子VIII相关抗原)与正常人比较,均有非常显著的差异(P<0.001)。而44例非舌质紫暗者3项血凝指标有显著差异(P<0.001),舌质紫暗者与非舌质紫暗者比较,2项血凝指标(抗凝血酶III、纤溶总活力)也有显著差异(P<0.05)。上述结果说明胃癌病人的紫暗舌和高凝状态是疾病所致,是肿瘤血瘀病机的依据,也是临床运用活血化瘀法治疗胃肿瘤的依据之一;舌质与血凝指标密切相关,都可以作为胃肿瘤诊断血瘀证的重要手段。

范德荣等[5]对168例胃癌患者的舌象进行了研究,发现胃癌患者紫舌(包括红紫、淡青紫、青紫)阳性率达70.8%(119/168),而健康人的紫舌阳性率仅占12.5%(25/200),二组差异非常显著(P<0.001)。健康人组淡红舌占70%(140/200),胃癌组仅占5.4%(9/168),P<0.001。健康人组瘀点瘀斑的阳性率为3.5%(7/200),而胃癌组为29.2%(49/168),P<0.001。晚期胃癌淡白舌者,瘀斑和瘀点多且面积大。健康人组薄苔占76.5%(153/200),胃癌组仅占26.2%(44/168);胃癌组剥苔占8.9%(15/168),健康人组占1%(2/200),P<0.001;健康人组黄苔占14.5%(39/200),胃癌组占39.3%(66/168),P<0.001;胃癌组有灰黑苔和光剥苔者占7.7%(13/168),健康人组则无,P<0.001;健康人组裂纹舌占1.5%(21/200),胃癌组裂纹舌占20.8%(35/168),P<0.001。以上说明舌象的变化对胃癌的诊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40岁以上有消化道症状或患有慢性萎缩性胃炎等癌前病变者,若见紫舌、剥苔以及舌边或舌下有瘀斑或瘀点等血瘀征象者,在排除其他疾患后,应高度怀疑有胃癌的可能性。

王莉等[6]观察了106例胃癌患者舌苔脱落细胞,发现100例正常人舌上皮细胞分布多数比较均匀,背景清晰,白细胞数较少;胃癌患者以厚苔最多(厚白、厚黄苔)占59%,厚苔角化细胞明显增多,可能与丝状过度增殖有关,剥苔的形成主要由于丝状萎缩,所以舌上皮细胞数减少,有较多中层细胞,可见舌上皮细胞变化与舌苔变化相一致。12例手术后病情明显好转的患者,随着舌象的好转,舌上皮细胞也趋于正常,角化程度降低,小角化细胞明显减少或消失,个别舌象虽无明显变化,但舌上皮细胞明显好转,说明胃癌患者舌上皮细胞变化与病情变化有一定关系,且比观察舌象更敏感。

胃癌及癌前病变的舌象变化有一定的规律,诸兆虎等[7]观察了100例胃癌和200例癌前病变,发现早期胃癌患者舌质多无变化或见紫暗,苔多白腻,部分出现裂纹舌,舌象并无特异性;中晚期胃癌患者舌质青紫或淡白,多见花剥苔或厚腻苔及裂纹舌,随着病情的进展裂纹加深,瘀舌明显,而癌前病变的舌象变化介于胃癌组与浅表性胃炎组之间,无特异性。姚保泰等[8]观察了14只胃癌前病变大鼠舌象,发现空白组15只大鼠以苔薄白、质淡紫为主,造模组以少苔或无苔、质紫暗或有瘀斑为主,P<0.001;造模组舌毛细血管个数及瘀血情况明显大于空白组,P<0.001;空白对照组大鼠舌内毛细血管多为2~3个,造模组多为4~5个且有瘀血,P<0.001,说明胃粘膜癌前病变大鼠的舌象也提示血瘀证。

(二)病机研究

刘嘉湘[9]认为正气虚损不仅是肿瘤发生的根本原因,而且也是肿瘤发展和变化的关键,他倡导在治疗各类肿瘤过程中以扶正为主,审证求因,而非简单地加用党参、黄芪、当归等滋补之品。邱佳信[10]认为胃癌的形成与脾虚密切相关,治疗以健脾为主,配合清热解毒、软坚化痰的中药。周阿高等[11]提出正虚血瘀是中晚期胃癌的基本病机,因此,扶正活血是治疗的重要方法。魏品康[12]认为痰浊是胃癌生成的物质基础,治疗注重消痰散结、解毒祛瘀,沿用现代医学治疗手段和药理研究,临证推崇以毒攻毒之剂。

余桂清[13]认为脾肾两虚是胃肠道肿瘤的基本特征,倡导健脾益肾法治疗胃肠道肿瘤。王绪鳌[14]认为湿热、热毒是大肠癌的主要特征,主张运用清热解毒、以毒攻毒的方法治疗大肠癌。

(三)治则研究

扶正培本法能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改善骨髓造血功能,调整机体内分泌代谢和物质代谢,减轻放化疗的毒副反应,有些方药同时具有抑瘤、控制癌细胞浸润转移作用。赵爱光等[15]研究四君子汤在体内诱导移植性人胃癌细胞凋亡作用,发现肿瘤细胞的凋亡指数与对照组比较有明显提高(P<0.01),提示:四君子汤在裸鼠体内有一定抑瘤作用,可能与宿主免疫功能的调节有关。刘静[16]将62例进展期胃癌术后患者分为治疗组(健脾益气组)32例和对照组(非健脾组)30例,观察治疗后的生存率和外周血红细胞、血红蛋白值共6个月。治疗组治疗后1年、3年、5年生存率高于对照组,外周血红细胞、血红蛋白值显著增高(P<0.05)。因此认为健脾中药可以提高胃癌术后患者的生存率,延长生存期,其机理可能是增加红细胞、血红蛋白的数量,从而提高机体的免疫水平。刘升翔[17]以扶正法为主(黄芪、党参、白术、生米仁、甘草、石见穿、白花舌蛇草、冬凌草等)结合化疗治疗60例食道、贲门癌病人,与33例单纯化疗病人比较,平均生存期治疗组为46.4个月,对照组为28.2个月。

清热解毒法能直接或间接地抑制癌细胞,它不等同于西医的抗菌退热功效,除祛邪解毒消炎外,部分药物有促进机体免疫功能,同时对化疗有增效的作用[18]。汤铭新[19]用中药复方天仙胶囊治疗48例食管癌、胃癌患者,结果表明好转率为2.1%,瘤体稳定率为83.3%,并减轻癌痛,提高巨噬细胞吞噬率吞噬指数,动物实验也证实了复方天仙胶囊对小鼠移植性肿瘤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李宝元等[20]探讨了以清热解毒为主的中药白龙片(白英、龙葵、当归等)与HMBA对人胃癌不同周期细胞癌基因与抑癌基因表达调控的影响,表明中药白龙片对癌基因和抑癌基因的调节作用基本与诱导分化剂HMBA相似,且中药白龙片的作用优于HMBA,从分子水平探讨了中药复方抗癌药物的特性。

活血化瘀法主要能改善机体微循环,增加血管通透性,改善血液高凝状态并有一定的消炎和免疫作用。陈健民[21]对440例癌症患者作了血液流变性观察,其中胃癌血液流变性指标异常率82.7%,贲门癌异常率95.5%,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血液高粘状态,并观察活血化瘀系列方剂芎龙汤(川芎、地龙、葛根、三棱等)治疗226例癌症,结果表明该方能改善血液高粘状态,其有效率为56.2%。周阿高[22]对140例胃癌患者作了手术前后的血瘀证研究,发现胃癌患者有较高的紫舌阳性率和处于明显的高凝状态,且与病理分期有关,提示胃癌与中医血瘀密切相关,并可作为判断病情轻重和预后的有效客观指标。周阿高[23]运用小金丹加减为主(马钱子、当归、制乳香、制没药、地龙等)治疗晚期胃癌术后44例,可明显提高胃癌患者1年、2年生存率。

消痰散结法除积消瘤,化痰软坚,能抑制肿块的生长和转移,抑制癌细胞中粘附分子的表达,配合放化疗有增效作用。王建平等[24]观察消痰散结方(半夏、南星、茯苓、枳实、陈皮、炙甘草等)对裸鼠胃癌细胞组织中胃癌细胞粘附分子Ecad表达的影响,结果发现该方对胃癌细胞的抑制可能和影响粘附分子的表达有关。陈亚琳等[25]进一步探讨消痰散结方对胃癌组织中P21ras及P185蛋白表达的影响,发现中药组与化疗组(5Fu腹腔注射)无显著性差异。

临床治疗研究

(一)延长生存期

张长武等[26]运用华蟾素清热解毒、消肿止痛,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胃癌35例,对照组32例,结果治疗组完全缓解2例,部分缓解22例,稳定8例,恶化3例,总有效率68.6%(P<0.05)。周阿高等[27]运用扶正活血抗癌方(党参、黄芪、白术、茯苓、生地、沙参等)治疗中晚期胃癌术后35例,对照组(服用陈皮、川朴、砂仁、谷麦芽等)34例,结果发现治疗组患者T淋巴细胞的免疫功能明显好转,且生存期延长,提高了3年生存率。蔡明明[28]生半夏、炙天龙、急性子、石打穿、降香、参三七制成的食道合剂治疗晚期食管、贲门癌32例,以期达到逐痰散结、活血通窍的目的,结果表明好转10例,稳定12例,无效10例,有效率达69%。

(二)控制并发症

癌性疼痛在中晚期胃癌患者中,50%以上会出现中等程度甚至重度疼痛。中医药控制癌痛临床疗效肯定,具有给药途径多样化,止痛作用持久,祛邪不伤正,无成瘾性的特点。刘如瀚等[29]报道用手拈散(玄胡、没药、香附、五灵脂)加味灌肠治疗胃癌疼痛30例,对照组15例,结果显示:二组显效率分别为33.3%、20%(P>0.05),总有效率分别为90%、60%(P<0.05)。

癌性消化道梗阻李玉兰等[30]自拟中药(党参、黄芪、白术、白芍、苡仁、甘草、制半夏、半枝莲等)治疗晚期食管、贲门癌梗阻30例,梗阻缓解率可达73%。孟伟等[31]治疗食管、贲门癌术后胃排空障碍患者20例,采用复方大承气汤(川朴、莱菔子、枳实、桃仁、芒硝、赤芍、大黄),结果治疗组进食时间6~13天,对照组为9~30天,有极显著差异(P<0.01)。说明复方大承气汤能促进胃肠蠕动,缩短胃排空障碍时间。

癌性转移和复发中晚期肿瘤转移和复发是一个复杂的多阶梯过程,肿瘤细胞从原发瘤的增殖生长到远处转移灶的形成需要经过漫长的行程[32],中医药的介入,提供了阻断肿瘤转移的治疗、预防手段。卜平[33]对32例胃癌术后患者投以扶正化瘀中药六君子散、桂枝茯苓丸合用,结果发现6个月后,中药组癌性转移复发率明显减低(P<0.01)。张克明等[34]采用扶正祛邪中药(黄芪、太子参、白术、半枝莲、白花蛇舌草、菝葜等)防治20例贲门癌根治术后,间隔化疗的20例对照组对照,结果治疗组1年、3年、5年复发率为30.8%、52.6%、100%;对照组为59.1%、100%、100%。中医药防治肿瘤转移复发疗效确切。

癌性腹水肿瘤患者机体免疫力低下,尤其是中晚期,全身状况差,根据中医辨证,此阶段气血虚弱、肾气衰退。文献报道,王维平等[35]采用中药(黄芪、白术、茯苓、泽泻、莪术、地龙、壁虎等)结合腹腔内用药治疗晚期胃癌、肠癌所致的癌性腹水20例,结果治疗组腹水消退效果、生活质量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辛献运等[36]采用中药提取物榄香烯乳(含莪术油)与顺铂交替腹腔注射治疗胃癌腹水29例,总有效率达82.8%,提示莪术油具有免疫保护及促白细胞生成、抑菌消炎的作用。

癌性发热癌性发热多为顽固性发热,缺乏特异性治疗,中医辨证属阴虚潮热、气虚发热,治以益气养阴,滋阴潜阳之法。于尔辛[37]治疗肿瘤热,采用中药辨证方加辛凉解毒的清水豆卷(临床剂量为15~30克)、淡豆豉(10~15克),使邪毒自腠理而出,临床往往奏效。

(三)减轻毒副作用

对于消化道肿瘤,目前临床多用手术切除结合化疗抑制或杀灭肿瘤细胞的方法,由于化疗药物毒性大,常易产生毒副作用,如骨髓抑制等。中医药能减少化疗药物的毒性,改善全身状况,调动机体的抗癌能力。

李乃卿等[38]应用参芪注射液配合化疗可以减轻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加体重、保护机体的造血功能、提高机体的细胞免疫功能,且能提高化疗造型小鼠的抑瘤率和延长生存期。宁春红[39]运用健脾益肾方剂(党参、白术、菟丝子、补骨脂、女贞子、杞子等)治疗180例晚期胃癌术后化疗患者,对照组146例,结果完成全程化疗的治疗组为95%,对照组为79%,全身及消化道反应、血象变化、免疫功能指标均明显好于对照组。于庆生等[40]对胃癌术后6小时早期给予中药(黄芪、大黄、枳实、丹参、党参、木香)治疗,结果显示,二组术后并发症、血象无明显改变,但早期应用中药,治疗组全身营养状况改善明显高于对照组。提出了胃癌术后早期中药干预的可行性。张庆荃等[41]对74例晚期消化道肿瘤患者均采用微量化疗药物和白花蛇舌草注射液介入治疗,结果患者临床症状均有明显缓解,总有效率为68.9%,几乎未出现化疗毒副反应症状。

(四)癌前病变的防治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人们已把防治消化道肿瘤的重点转移到癌前病变的治疗上,应用健脾益气、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化结的中医治则,无论是临床前瞻性观察还是实验研究,都能显示出中药具有显著的防治癌前病变的作用,从而降低消化道肿瘤的发生率[42]。张子理[43]把68例胃癌前病变辨证分成脾胃虚寒、肝胃不和、脾虚气滞三型,分别投以黄芪建中汤、四逆散、香元枳术汤加减,报道临床总有效率为94.12%,中度以上胃溃疡总有效率58.14%,胃粘膜肠化生总有效率64.0%。

于祥艺[44]用化生平(黄芪、党参、丹参、蚤休、蒲公英、三七、白及等制成浓缩合剂)治疗100例胃癌前状态患者,对照组100例用庆大霉素6个月后二组疗效比较均有显著差异(P<0.01)。胡鸿毅等[45]观察益气化瘀的胃祺饮阻断慢性萎缩性胃炎合并胃癌前病变的抗增殖作用,与叶酸组对照,结果表明中药组能明显阻断化学致癌物对粘膜的炎症损伤,改善癌前病变组织粘膜萎缩和不典型增生程度。通过改善胃癌前病变患者气虚血瘀的病理基础,降低病变组织增殖水平,诱导细胞正常凋亡,从而对胃癌前病变细胞的增殖有良好的阻断作用。

【参考文献】

1李佩文,等.食管贲门癌患者500例舌象观察[J].中医杂志,1982,9:23~25.

2孙善琳,等.128例食管癌患者的舌象观察与分析[J].四川中医,1988,(10):12.

3李天海.舌诊在食管贲门癌防治中的应用[J].河北中医,1988,(6):31~34.

4周阿高,等.胃肿瘤患者4项观察指标相关性探讨[J].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2000,(6):327~329.

5范德荣,等.胃癌患者舌象与病机分析[J].中医杂志,1991,(10):610~611.

6王莉,等.106例胃癌患者舌苔脱落细胞观察[J].山东中医学院学报,1995,(4):258~260.

7诸兆虎,等.胃癌及“癌前病变”的舌象分析与探讨[J].中西医结合杂志,1985,(1):29.

8姚保泰,等.萎缩康冲剂对实验性胃癌前病变大鼠舌与胃粘膜的影响[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1999,(10):30~33.

9赵丽红.刘嘉湘教授扶正法治疗肿瘤经验[J].辽宁中医杂志,1995,22(3):101.

10邱佳信.健脾法为主治疗晚期胃癌的探讨[J].中医杂志,1992,33(8):23.

11周阿高,等.254例恶性肿瘤患者正虚血瘀病机的研究[J].中国肿瘤,2002,11(6):333.

12李相勇.魏品康治疗胃癌经验[J].中医杂志,2001,42(5):266.

13余桂清.中西医结合治疗胃癌进展[J].肿瘤防治研究,1986,13(4):211.

14王绪鳌.老年肠癌的中医药治疗[J].浙江中医学院学报。1986,(1):21.

15赵爱光,等.四君子汤诱导裸小鼠移植性人胃癌细胞凋亡的初步研究[J].癌症,2001,20(2):164.

16刘静.健脾中药治疗胃癌术后患者的临床观察[J].湖北中医杂志,2003,(7):21~24.

17刘升翔.中医药结合化疗治疗晚期食管癌60例[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3,(8):487~488.

18邱德文.近年来中医药防治癌症概况[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1994,16(3):49~52.

19汤铭新.中药复方天仙胶囊抑制小鼠肿瘤的实验研究和治疗食管癌胃癌临床观察[J].中国肿瘤临床,1990,17(1):28~31.

20李宝元,等.中药白龙片与HMBA对人胃癌不同周期细胞癌基因与抑癌基因表达调控的共性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1,21(4):286~290.

21陈健民.癌症患者血液高粘状态与活血化瘀治疗[J].中西医结合杂志,1985,5(2):89.

22周阿高.140例胃部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和死亡前血瘀证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0,10(9):540.

23周阿高.小金丹加减为主治疗中晚期胃癌术后患者疗效观察[J].中西医结合杂志,1990,10(6):343.

24王建平,等.消痰散结方对MKN45人胃癌细胞ECad表达的影响[J].北京中医,2001,20(4):51.

25陈亚琳,等.消痰散结方对胃癌组织中P21ras及P185蛋白表达的影响[J].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2003,05:32~35.

26张长武,等.华蟾素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胃癌35例[J].安徽中医学院学报,2001,20(4):18.

27周阿高,等.扶正活血抗癌方合并化疗治疗胃癌(术后)的临床与实验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6,16(9):519~521.

28蔡明明.食道合剂治疗晚期食管贲门癌32例[J].南京中医学院学报,1991,7(4):242.

29刘如瀚,等.手拈散加味灌肠治疗胃癌疼痛30例[J].安徽中医学院学报,1995,14(2):23.

30李玉兰,等.中药缓解晚期食管、贲门癌梗阻30例疗效观察[J].临床医学,1996,16(4):35.

31孟伟,等.复方大承气汤治疗食管贲门癌术后胃排空障碍20例[J].陕西中医,2001,22(7):390.

32曾益新.肿瘤学[M].北京: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

33卜平.扶正化瘀方药抗胃癌术后转移及对鸟氨酸脱羧酶的影响观察[J].中医杂志,1990,37(5):290.

34张克明,等.中西医结合防治贲门癌根治术后复发临床疗效观察[J].山西中医,1999,15(6):22.

35王维平,等.中药结合腹腔内用药治疗癌性腹水的疗效观察[J].河北中医,2001,23(3):167.

36辛献运。等.榄香烯乳与顺铂交替腹腔注射治疗胃癌腹水29例[J].中国中西医结合脾胃杂志,1999,7(4):247.

37张源远.于尔辛治疗癌性发热44例[J].上海中医药杂志,1996,(2):13.

38李乃卿,等,参芪注射液配合化疗治疗消化道恶性肿瘤的临床及实验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2,12(10):588~599.

39宁春红.健脾益胃方剂治疗晚期胃癌术后化疗毒副反应的疗效观察[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85,5(11):668.

40于庆生,等.胃癌术后早期应用中药联合化疗临床观察[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5,15(8):459.

41张庆荃,茅爱武,高中度.动脉灌注白花蛇舌草注射液治疗晚期消化道肿瘤[J].上海中医药杂志,2005,(4):45.

42范刚启,等.健脾化瘀对胃癌前病变细胞增殖凋亡的作用[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0,20(8):637.

消防管理论文例10

关键词:保险、消防、防灾防损

危险与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与消防是现代社会预防和减少危险损害主要的社会化防灾机制,危险是保险与消防存在发展的前提,商业保险通过危险财务转移获取商业利润,消防通过危险控制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发生,都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却远远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步伐,未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据统计,全国保费年收入1980年的64亿元到2002年入3053亿元,人均保费(保险密度)237.6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保险深度)为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78.3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从2000年的3373.9亿元,仅两年就达到了6494.1亿元。保险业成为增长最快的行业,获取得了最大的利润。

同样作为危险管理手段,保险与消防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均衡发展,特别是如何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发展,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途径来实现。

一、国家应当征收消防税,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消防经费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政府负担很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已成为不争的现实,缺少经费是根本原因之一。而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发达国家除了政府拨款外,都向保险企业和个人征收消防税,消防经费充足,社会消防安全保障程度很高。

作为朝阳产业,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按照现行税法,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了保险企业的各种优惠,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税、印花税等小税种,并不征收消防税。“洋保险”即将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运作方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可以预见:“洋保险”不但会抢占保险市场份额,还将获得高额利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按照目前的财政税收政策,这些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在消防等部门危险控制管理下取得的,实质上是“洋保险”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经营风险获得的,这种结果对国家、对内资保险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对整天忙于防火灭火,时刻与危险战斗的消防部门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

我国应当调整税收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向商业保险企业征收消防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补充消防经费。方法之一可以根据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增长迅猛的实际,将消防税作为固定资产税种之一,加以征收。办法之二是改革目前国家实行的33%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率,进一步细化所得税率,统一中外保险企业税率,征收保险企业所得税,其中包含消防税或者消防附加税。方法之三是对火灾保险险种收入征收消防税(属于营业税税种),适用单独的税率。通过上述办法,完全能够逐步解决国家消防经费的困窘。

二、商业保险企业要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保险产品保障无缝隙。

产品创新是推进、培育和繁荣保险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险产品创新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这个核心,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险种。

我国目前举办的财产保险是传统的火灾保险及其附加险组成的综合保险,把火灾及火灾以外的风险直接列入保险基本责任范围。也可以考虑设立单独的火灾保险险种,将火灾以外的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第三者责任险、水渍险等危险列为火灾保险的附加险,保险责任虽然相差无多,但在险种经营上会更灵活,投保人可针对自己需要选择保险产品。

在西方国家公众责任险已经成为企业、个人乃至政府部门都不可缺少的危险保障工具和各国保险企业的主要业务种类,很多国家对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如:汽车责任保险。但在我国,公众责任险特别是场所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很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条件简陋,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投保或者不愿投保,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往往无力赔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不但影响社会稳定,也大大加重政府灾害救济的负担。近几年来发生的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宫、河南天堂歌舞厅、焦作上,北京蓝极速网吧等特大火灾事故,足以为戒。

为减少火灾的危害,国家要鼓励境内外投资者成立专门的火灾保险公司,专门经营火灾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应当开发新的场所责任险种,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娱乐活动火灾公众责任险、展览会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同时,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伤亡大、赔偿难、变动频繁等特点,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二款,建议在修改《消防法》时明文规定。

三、商业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的职能

在《保险法》和《财产保险合同》都有防灾防损的规定,不仅是保险的职能,也是保险企业的产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防灾防损职能在保险中体现得越来越突出,以至于国外许多企业购买保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想从保险公司获得有关灾害事故的专业指导。

政府和消防部门提供的是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而保险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和消防部门,必须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做得好,其利润就会增加,这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入世后,“洋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冲击不可低估,保险企业不具备与洋保险拚费率的实力,这必然迫使我国的保险业注重完善和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功能,才能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竞争,也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树立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观念。

但是,近几年,一些保险企业不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例如:不考虑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只要交钱就承保;防灾费用于消防装备和宣传方面投资逐年减少,甚至有的地方不投入的现象时常出现。保险企业要克服“重保费、轻消防”错误观念,主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重点要积极开展做好以下几项:

首先,要积极参加社会消防工作,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主动参加或者组织各类消防宣传活动,将防灾防损费用真正用于消防,补助消防安全教育、投资消防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资助防火科技研究。

其次,要认真进行防灾检查,参与抢险救援。对被保险人要经常进行防灾防损检查,不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减少不安全隐患提高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帮助其克服“重保险、轻消防”错误观念;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要与消防部门一起组织抢救财产,提高便利,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三,要将防灾防损真正贯穿于整个保险经营活动。在保险条款的设计上,要明确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义务;在保险费率的拟定上,根据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实行区别对待、浮动费率;承保前要对保险标的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保险监管和消防部门要共同扶植发展保险公估人。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辅助服务机构,将越来越发挥很大作用,从保险业健康发展出发,保险监管部门要鼓励火灾保险公估人的发展。在消防工作改革过程中,消防部门也可以委托火灾保险公估人实施火灾原因调查、损失统计、计算等工作。火灾保险公估人也可受保险企业委托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火灾理赔,参与保险企业的防灾防损工作。

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如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INALossControlServices,Inc.)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存在的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2000多名技术和科研人员,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设备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目前,随着通用、摩托罗拉等大公司来华建厂,FM的业务已经延伸到中国。这种立足于主动预防灾害事故的保险机制,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五、相互联动、信息共享

对参加投保的企业,保险企业要建立资料库,并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投保企业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保险企业。保险企业在防灾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也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保险企业通过合同约束、费率调整等手段,共同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从而达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消防部门要改革目前火灾损失计算和统计方法,制定科学、准确的火灾损失计算标准,既方便当事人主张财产权利,又便于开展保险企业理赔。同时,要将火灾情况与保险企业共享,便于保险企业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进行分析、研究,科学计算保险费率,减少保险企业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保险学》,张洪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