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40:09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1

学校社团管理工作计划一

一、做好常规工作。

1、完善社团部的各项制度,包括对各社团的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的各项制度。

2、做好院级各社团的日常工作,包括其常规活动签到、每月活动策划书成果册、工作资料的上交、活动抵充晚自习、会员证的制作等。

3、定期更新社团部博客,让社团动态一目了然。

4、借鉴办公室“每周记事”的形式,编写每周社团快讯,促进各个社团对近期动态的了解,通过各个社团活动之间的相互借鉴学习,积极创新内容与形式,从而增进社团活动的丰富性。

5、社团部长期资料的收集、存档与整理。

6、尝试成立社团理事会作为在社团部直接领导下的社团自治机构,由其负责学院日常的社团工作。

二、社团网络化建设。

在人文学院“学习型研究型”团委、学生会建设的大背景下,社团部必须紧跟其步伐,加快推进人文学院社团网络化建设。具体包括鹿鸣学堂博客圈、学院网站建设、社团部以及各社团的博客建设。

在网络化的日常维护方面,做到两个“及时”:①要及时上传最新资料,保证社团动态的及时更新;②做好与编辑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及时将通讯照片发表与博客、博客圈,真正实现网络化工作学习。

三、开展一系列特色活动。

1、主要活动;有关上学期就想开展的“人文社团文化节”(该活动是为了展示精品社团的.风采,弘扬校园文化)积极落实开展。

2、其他活动:如开展反响不错的社团培训系列活动、社团之星评比活动等。

四、推进社团的活动常规化与制度规范化建设。

做好对各个院级社团的管理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社团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社团活动常规化;积极创新和完善社团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各个社团(尤其是成立时间最短的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发展的工作。同时要做好新社团的创建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在下学期积极引导建立新的社团,以丰富校园社团文化。

五、加强各个社团之间借鉴与交流,从而促进相互间的发展。

就学院内部而言,各社团发展的情况是不同的,因此有必要做好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协调工作,每月定期召开会长理事会议,相互交流经验心得;

就学校整体而言,积极开展与兄弟学院的交流工作,定期组织学院各社团会长理事到兄弟学院参观学习,不断提高社团工作水品,促进社团整体发展。

六、做好与新生的沟通交流工作

充分准备相应的与社团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说明,例如对“社团学分”作合理明晰的解释等,帮助新生更好地理解与选择相应的社团。该形式可以在新老生交流会上简短开展。

学校社团管理工作计划二

时间流逝,飞星流转。不知不觉已度过一年,我们学生社团联合会也已经4周岁了。但任时光流逝我们的工作仍不会懈怠。我相信在新的一年我们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天空。在上学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中我们有我们的创新、有我们的改革、有我们的成绩,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在本学期中我们将在不断改进自身不足的同时,继续秉承理性思考与锐意改革创新的精神,指导和帮助我校学生社团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加强工作内容体系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优秀活动品牌化和信息服务网络化建设,为开创我校学生社团百家争鸣、群芳竞艳的良好局面而不懈努力。

特拟定出今年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为基本理论,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思想,以服务学生素质拓展、服务校园文化繁荣为目标,以实现服务青年,服务大局,促进学生成才发展,促进西部发展为行动指南,以打造精品社团为重点,兼顾其他学生社团,一手抓社团活动开展,一手抓社团规范建设,将一个体系化,规范化,品牌化,网络化的社联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最终达到服务学生第二课堂的目的。

二、奋斗目标

1、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社团管理,完善社团联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为基础,树立良好的社团联办公中心的形象。

2、加强与各部门及学校社团的联系,提升社团联办公中心的发展层次和水平;

3、提高社团联办公中心的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战斗力强,业务精通,有组织,有纪律的学生队伍;

三、具体计划和任务

为了结合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协调配合好社团联各部门的工作,使办公中心的工作有序的进行,我们做了以下安排:

1、加强干部教育。

社团干部是社团工作的主体,只有保证了社团干部队伍的先进性,才可能有社团工作的先进性。因此,开学初,我们将要把对干部的教育当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组织其成员进行思想教育,在工作主动性、工作积极性、工作为了谁、干部的形象以及对社团和干部的正确定位上进行教育;

2)进行相关工作上的指导教育,以保证在工作上熟练,提高其效率。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办公中心作为一个组织部门,必须要有组织、有纪律。办公中心在很多方面都还不完善,因此我们务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在总结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对部分没有健全的规章要健全,对不完善的制度要补充,对不合适的规定进行修改。使社团联和办公中心的管理更规范、有序。

3、加强学习与交流,创新工作思路

加强与社团联各部门之间,以及与校级、院系的社团联系;加强与团委办公室的交流,使办公中心不断进步,并健康有序的发展壮大。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1、做好今年的工作计划

2、做好第四届社团文化活动节的闭幕式

四月:1、内部进行换届选举,调整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队伍。

2、整理各社团资料,使其完善,完善社团联规章制度

五月:1、指定内部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

2、协助搞好校园科技文化节活动,同时加强内部组织建设。

七月:1、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

2、统筹各个社团的“三下乡”活动

九月:1、拟好招新计划,完成招新工作;

2、完成各社团新同学的注册

3、制定出下学期详细计划。

十月:1、总结招新工作

2、对新社团联合会的成员进行干部培训;

十一月:1、完成第五节社团文化活动节的策划;

2、配合各部门积极开展社团文化活动节;

十二月:1、整理各个社团文化活动节的总结;

2、社团联周年庆活动的开展;

3、评出社团文化活动节中的优秀社团及个人。

学校社团管理工作计划三

一、工作宗旨

协会本着“和谐、热度、求实、探索”的工作理念,做到相互学习、交流、共同进步、共同提升、主动向前、热度大方的工作宗旨。

二、工作主题

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围绕社团联合会的具体安排,以协会发展为核心,以招收会员和满足广大会员的爱好为目标,以保证广大会员的权益为目的,以开展协会活动为手段,以稳定协会为基础,组织相关知识技能大赛和协会活动,以满足会员和广大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校园文明建设。

三、重点工作

1、未来两个星期内发展、招收会员

2、把协会大体框架完善起来

四、部门分配

1、会长、副会长:做好平时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策划各部活动,学期末对会员和部长做最后评定

2、组织部:筹划协会各方面事项,负责协会日常会议准备工作,做好例会记录,以及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3、宣传部:宣传协会活动,为活动准备文娱节目

4、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络以及校内其他协会,为活动邀请嘉宾

5、财务部:负责协会的日常开支和资金的保管。技术部:负责设备检查、维护、拆装及归类整理;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

6、技术部:负责设备检查、维护、拆装及归类整理;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

五、例会制度

协会的例会分为会员大会、会长会议、部长会议和部门会议四种。所有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各种会议召开的条件背景和基本会议事务:

1、会员大会:协会的权力机关,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当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作出计划。

2、部长会议:由各部部长组成,每周一次,讨论协会上一周的活动和本周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需写出书面申请,会议由专人做记录。

3、部门会议:部门会议由部长视情况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次数,主要检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部门会议,部长、副部长、会员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出席会议者,必须向部长或主管会长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不出席,否则按缺席处理。如有重大活动,可由部长临时召集召开临时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并研究工作进展。部门内部要做好会议记录。

4、各项会议要求尽量短小精干,将问题集中处理。部门会议纪录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学期期末交组织部存档。

5、例会的出勤情况将作为考核会员干部的参评标准之一。

六、人事考核制度

为充分利用新能源燃气协会人力资源,发现优秀人才,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推动协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协会人事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协会评优工作。本办法所规定人事考核事项由组织部和会长会议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扰考核工作。协会人事考核主要基于出勤情况、会议纪律、绩效三个方面进行(其中出勤情况包括会议出勤情况和活动出勤情况)。

七、考核方面

(一)出勤情况

1、协会实行严格的出勤制考核,不能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向各部部长请假。

2.每次活动会员到场后应首先到负责部门签到。

(二)会议纪律考核

1、协会任何人员进入会场或活动现场应先检查通讯工具是否调为振动或关机,若没有,应及时调整。

2、若出现会中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铃响,影响会议或活动秩序,一次会议或活动中同一人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视情节而定,给予在部门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3、不得无故早退。

(三)绩效考核

协会人员必须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若没有及时或未完成任务,给协会带来损失者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理;情况严重者直接开除出会员队伍。

(四)考核方法

会员的考核:采取干事自评、部门同事互评、所在部门部长点评,组织部的考核记录,按一定比重综合作出最后的考核评价。

部长的考核:采取所属部门评价、部长自评、其他部长互评、会长和副会长评价,组织部的考勤记录,按一定比重综合作出最后的考核评价。

对于会长、副会长的考核:采取会长、副会长自评,会长、副会长互评,各部部长评价,组织的考勤记录,按一定比重综合作出最后的考核评价。

八、档案制度

从协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协会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制度,协会的各届工作成员应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好协会的一切资料,做好协会的存档工作。暂规定从下面几方面保存协会的档案:

1、妥善保管协会会员的入会资料

2、妥善保管历任会长、部长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3、妥善保管历任会长、部长在职期间的工作设想书及离任工作报告

4、妥善保管协会的历次活动策划方案及活动总结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2

2018年是全面铺开“七五”普法规划,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我村平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我村实际,制定2018年我村普法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干部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对干部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把全会精神列入村“两委”干部学习内容,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把全会精神贯穿于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各界以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2.积极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认真做好我村普法工作总结,部署我村普法工作,为镇“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开好头,起好步。根据镇“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计划制定我村每年度普法计划,积极推动镇“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驻村法律顾问组建普法队伍,配合区、镇普法“三团一队”(即: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团和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构建村普法格局。

4.完善普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机制,联合上级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3

2018年是全面铺开“七五”普法规划,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我村平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我村实际,制定2018年我村普法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干部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对干部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把全会精神列入村“两委”干部学习内容,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把全会精神贯穿于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各界以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2.积极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认真做好我村普法工作总结,部署我村普法工作,为镇“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开好头,起好步。根据镇“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计划制定我村每年度普法计划,积极推动镇“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驻村法律顾问组建普法队伍,配合区、镇普法“三团一队”(即: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团和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构建村普法格局。

4.完善普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机制,联合上级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4

3、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

4、检查督促全乡各阶段各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6、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7、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组织领导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指导村计划生育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好计划生育手续。

6、督促有关人员搞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7、管好、用好计划生育费,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手续,杜绝巧立名目,挪作它用。

8、坚持请示汇报工作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服从主任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协助主任开展全乡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4、各司其职,努力做好各自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敬业爱岗,热心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6、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保密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村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药。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乡村协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学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对本级和下级协会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指导;抓点带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推广、促深入发展。

3、建立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多种渠道,保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准确、顺畅地反映上来。

(1)定期组织理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会工作等会议,为计划生育献计献策,汇总群众的意见。

(3)建立乡级协会会长、副会长接访日,接待群众的来访。

4、对收集上来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核实、整理和分析,将有代表性的意见和问题,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建议等书面形式,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领导职责

1、会长职责:

(1)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2)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履行理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2、副会长职责。

(1)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会长召开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批准、签署或受权签署,协会承担责任的重要合同、文本、文件。

(4)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

3、秘书长职责。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项目报告文本;调处部门内外具体事务;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写出年终工作总结;按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填写各类统计报表。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性质和宗旨、目标和任务

性质和宗旨

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目标和任务

1、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育龄群众的具体利益。其目标:

(1)协助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计划方案。

(2)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3)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

(4)致力于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5)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提高他们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2、计划生育协会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任务是:

(1)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在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

(2)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和人口科学理论,弘扬先进人口生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知识。

(3)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三生”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

(4)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坚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反对任何形式强迫命令。

龙新乡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辖区内各种灾情及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严格落实各种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3、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4、建立台帐、健全档案,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5、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热情接待民政对象来信来访。

6、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做好民政工作。

龙新乡民政助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转变作风、大胆探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和办事效力。

3、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纪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挪作它用,不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救灾救济款的现象发生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5、每个助理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视人民群众的疾苦为自己的疾苦,真正做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甘当人民群众的“儒子牛”。

6、热情接待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并向上反映他们的疾苦和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3、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方针,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效益的发挥。

4、负责审批辖区内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上报审批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

5、建立台帐、健全土地档案,按时准确报送统计、财务等各种报表,为党委政府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

6、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8、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全面工作,团结带领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3、督促搞好所内的统计台帐、报表、各类档案,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4、负责调解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单位与单位之间,村与村、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

5、督促建设用地审批,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出让上报审批工作以及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

6、做好本辖区内的上传下达工作。上级有关土地会议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请示汇报。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和本所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所内的日常事务及本职工作,协助所长做好各种用地审批手续,杜绝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4、编制本辖区内土地利用的总规划,管好土地资源,土地市场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的解答工作。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党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3、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村化技术学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水平。

4、协助党委及党支部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开展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做好年度培训计划,总结和各种档案管理。

6、服从党委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成技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按其进行量化考核。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4、建立培训档案,学籍管理档案及其它业务档案。

5、做好人才跟踪调查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针对调查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

6、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1、按照图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分类造册登记藏书,建立永久性档案,如有遗失应注明具体原因,未有原因,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3、各种图书资料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藏书室。

4、管理人员要爱护藏书,保持图书资料及室内的整洁。

5、建立图书借阅制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未按规定借阅者,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定期清点藏书,确保藏书数量与档案相符。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职能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农村新型劳动者。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3、按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坚持常年办学。

4、建立完备的教学档案和学籍管理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指导村和企业办学,培训村和企业教师。

6、开展扫盲教育,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搞好财务管理,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勤俭节约。

3、定期审查账务,确保钱、物、帐相符。

4、不用公款吃喝,不随便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管理,并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教师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3、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使培训达到预期目的。

4、健全教学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承担农业推广项目,培训村和企业成人学校教师。

6、积极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教学、行政、财务等全面工作。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3、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密度,扩大办学面。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5、积极组织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6、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司法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纠纷的调解工作。

3、制定本乡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本乡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4、搞好乡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5、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

6、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综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3、负责文书材料的形成,搞好文书、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4、联系协调好公共关系,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5、负责财物管理和车辆调配及后勤工作。

6、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公章,搞好会议记录和保密工作。

7、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指导基层文书工作。

8、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秘书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乡党委政府和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材料起草、打印、收发,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3、协调好公共关系,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4、搞好保密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和后勤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文化站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2、运用各种文化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4、协助各村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大力培养文艺骨干。

5、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的设施,开展图书阅览和图书借阅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7、在搞好群众文化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用于补助文化经费的不足,增强文化站的自身建设。

8、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龙新乡宣传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认真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搞好政治、经济、文化、党和国家的政治倾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全乡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

3、宣传报道辖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事项的规划及典范事例。

4、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宣传工作的规律和有效途径。

5、完成党委及上级宣传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6、完成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龙新乡妇联工作职责

1、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组织妇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妇女参加“双文明”建设和“双学双比”活动。

4、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儿童事业。

5、发挥妇女在科技兴农中的示范作用,总结经验评比先进。

6、妇女工作做到有计划,定期检查评比。

7、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认真及时处理好妇女姐妹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把优秀妇女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来。

10、加强对所属基层妇代会的指导帮助,督促认真开展正常活动。

龙新乡共青团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团委自身建设,起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积极开展正常的团务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团组织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3、加强对团支部的领导,督促团支部抓好“三会两制一课”即一年一次团员大会,一月一次团委会,半年一次团小组会,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团员制度,年度团员注册制度,半年一次团课。

4、完成共青团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

5、抓好团支部(总支)、团员的档案管理、团费收缴工作;制定好发展党员推优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6、抓好青年科技工程、绿化工程、文明工程、人才工程、积极做好“希望工程”,百万献爱心活动工作的宣传及落实。

7、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加强对少年先锋队工作的领导。

8、每年年底定期召开一次全乡团支部(总支)书记会议,审议团委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工作的安排部署。

龙新乡党委书记职责

1、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主管综合办、组织、人事、宣传、武装、党校工作,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及相关会议。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组织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负责乡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

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的决议,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化,经常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3、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本乡内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本辖区内的政治稳定。

5、充分发挥各支部、乡直各单位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和培养,要特别重视在农村和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中发展党员。

7、协助好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乡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考核和民主评议或测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机关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或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完成好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龙新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面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个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

3、党委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5、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发表意见,认真酝酿,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察,如实记录。但必须服从表决,并坚决执行。

6、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它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要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7、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六月底一次,十二月底召开一次,书记主持。

2、党委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全部参加,一般应到会80%以上。

3、为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好主题,提前通知委员作好准备。

4、会议内容主要有:①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党员权利条例》以及上级组织的有关要求,对照检查党委成员的贯彻执行情况;②根据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的执行情况;③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提出的意见,负责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增强班子执政能力的目的。

5、党委书记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6、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

7、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的整理,上报上级组织或归档。

龙新乡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一、会议分类及主要内容

(一)党委委员会议。委员会议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事项:

1、讨论决定本级管理的干部任免,调动和处分,并向上级党委以同级领导机关推荐领导干部。

2、讨论本级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重大规划及机关的政策措施。

3、审批所属党组织(支部)及党委工作部门的请示和听取工作汇报。

(二)党委工作会议。党委工作会议是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一个时期中心工作任务的重要会议。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中央、省、地、县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在本级的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总结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任务作出安排。

(三)书记碰头会议。书记碰头会议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重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党委其它会议作准备的重要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分,在党委会审批之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对一些敏感性的问题,先交换看法,取得一致意见,再提交党委会通过。

3、处置重大紧急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议是党委交心谈心、检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例会。会议内容主要有:

1、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检查党委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2、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和本级党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

3、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二、制度和有关要求

(一)党委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根据需要研究的问题来确定会议类型。书记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出决定,除重大决策,需召开大型会议外,一般的工作会议严格控制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以便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工作效率。

(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允许不同意见发表。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态度鲜明。主持人要把握会议进程,及时归纳与会者意见,形成决议、决定。遇较大的意见分歧时,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作出决定。

(三)贯彻会议决定,加强检查督促,会议作出的一切决议、决定,党委委员与与会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不允许公开发表相反的意见。

(四)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工作,党委会研究作出的决议、决定、未公开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特别是干部任免以及会议的不同意见,产允许向外透露,各类会议记录文件,材料要专人管理,年终立卷归档。

龙新乡党委公开办事制度

1、坚持党性原则,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办事制度、工作作风严谨务实。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说了算。

3、遵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抵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4、在干部人事工作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任人唯贤。

5、工作中做到“既大胆负责,各司其职、互不推诿,互相协作、互相支持”。

中心学习制度

为营造学习型机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建立本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每月最后一天为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日,每月第一天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日。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2、学习内容。分为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两类。理论学习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业务知识主要为各部门的相关知识,以及农村实用技术等。

3、建立学习笔记。每个干部职工要建立学习笔记,认真记录自己的学习时间、内容、心得体会等。

4、撰写学习体会,每个干部职工要学会动脑,每季度进行一次交流,每年交两篇心得体会。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一般每月可召开一次。若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应增加次数。

5、无论机关、农村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邀请党委委员或支部书记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亲自讲课。

龙新乡小额信贷办公室职责

1、按照农业银行下达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资金规模计划,依据乡小额信贷工作站提供的农户贷款规模及生产项目花名册,1个月内要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及时足额地把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2、自主发放贷款与乡共同做好回收以及回收再贷工作。

3、加强对贷款的检查和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代款的使用和使用效益。

4、按回收资金总额的5‰和回收利息总额的5%的标准每季度结算一次,给乡工作站支付手续费。

龙新乡党委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和乡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级党组织做出的决议决定,研究探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协助书记抓好党委工作。当好书记的助手和参谋。

4、协助书记管理党委党务工作。分管政法、司法、消防、安全生产、民族宗教。

5、对所分管的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供党委集体决策。

6、完成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龙新乡纪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纪委、本级党委的决议。

2、协助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及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辖区的执行情况。

4、协助党委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员干部教育规划以及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等。

5、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完成上级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召开并主持纪委的相关会议。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检查和处理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做好纪委的日常工作和完成上级纪委及乡党委安排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乡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4、联系本乡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和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5、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6、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受理本级人大代表的辞职,接受辞职的通告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大代表的工作。

7、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补选代表资格予以公告;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8、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职责

1、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做好主席团的筹备工作,做好主席团工作计划和总结。

2、根据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和主席团的职责组织调查研究、工作视察、组织听取和评议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汇报。

3、检查督促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和执行,检查各种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接待处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安排布置代表组的活动内容,了解代表组的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的经验。

6、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办理好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和兵役工作。

2、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等各项任务。

3、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的安置和优抚工作。

4、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6、负责拟定本地区域的战时动员计划,随时做好战时动员准备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长职责

1、组织乡武装部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专干和民兵的思想情况,使专干和民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好征兵、整组和训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本部门的正规化建设和民兵的管理教育,严格组织纪律、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4、抓好本部门的政治理论和军事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5、带领民兵积极完成战备执勤任务,开展以劳养武活动。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军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6、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各种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龙新乡统计站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制定的统计制度方法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搜集、整理、提供和管理本乡的统计资料,对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

2、负责本乡的统计管理工作,按照“五统一”(统一向下布置统计工作,统一搜集和整理统计资料,统一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级统计报表、统一向外提供统计资料)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统计工作,实施统计管理。

3、负责对乡镇各部门统计业务的协调和管理。建立部门统计报表审查,审定和签收登记制度;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收集、整理统计数据,为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分析资料。

4、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指导村级做好统计业务工作。

5、做好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龙新乡水管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并及时反映群众对发展水利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乡党委、政府制定水利建设规划,指导全乡搞好水利建设。

3、按照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水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检查、验收水利和水资源情况。

4、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开挖沟渠饮水情况,经县及水利主管部门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验收本辖区的水利工程。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水利经费和其它费用的收缴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当地各种水利资金。

龙新乡水管站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水法》、《水资源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2、领导好全体干部职工搞好本职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工作情况。

3、主持站务会议,安排布置站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职工的业务培训,搞好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水平。

5、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核、职工出差、学习、请销假的审批。

6、培养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督促检查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执行情况。

7、接受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处理好群众对本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水管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本单位的各项职能工作。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积极开展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国家、省、市、县的科技政策、法规。

4、负责做好全乡各行业的科技项目的引进,推广和科研课题项目,完成申报材料。

5、搞好各项科普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培训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

6、搞好乡内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作好业务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龙新乡科技助理员工作职责

1、抓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科技推广。

2、作好乡内各行各业科技项目的引进及推广工作,让科技促发展。

3、搞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和其他方面科研项目完成申报材料的组织。

4、抓好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新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代表对全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检查了解有关部门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参加管理地方政务的积极性。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支持政府工作办法

1、坚持党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委汇报人大开展工作的情况,重大活动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

2、每年举行一次乡人大主席团和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遇到重要问题,需要研究时,也可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3、乡政府凡是需要提请乡人大主席团审议的事项,首先要向人大主席团提出报告。

4、乡人大主席团定期或不定期对乡政府、乡直单位及领导个人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

1、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主席团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主席团成员除了每月参加本单位学习外,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认真自学,学习内容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学习重点,努力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

3、主席、副主席要积极参加乡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

4、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

5、适时进行交流学习。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1、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2、主席团会议由乡人大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由乡人大办公室协助做好筹备工作,提请会议决定,并逐项进行审议。

3、主席团会议必须有主席团成员的过半以上出席,才能举行。

4、主席团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5、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领导,乡党委、政府领导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也可邀请各村负责人和有关乡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6、根据乡人大主席团的会议内容,可制发工作简讯(会刊)通报工作情况。

龙新乡人大代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评选表彰制度

1、代表创先争优活动每届开展一次。

2、评选标准。

(1)优秀代表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带头执行乡人代会及人大主席团的决议。

(2)按时出席乡人代会和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及主席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主动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评选办法

乡人大主席团把优秀代表的名额按代表总数20%的比例分配到各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组长按评选标准组织代表进行评选。

4、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小组的评选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优秀代表。

5、评选出的优秀代表,在本届人代会最后一次会议上进行表彰。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

1、乡人大主席团成员按分工联系代表小组,并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

2、指导监督代表小组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代表小组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检查和视察,并将视察情况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向人大主席团反映,及时研究协调处理。

3、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听取代表活动情况的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征询代表对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龙新乡农经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完成本站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3、引导农民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搞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4、负责监督、指导、培训村文书或村民小组干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搞好农村审计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传递和归档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的数据。

6、遵纪守法、秉公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作人员正当权益。

龙新乡农经站站长职责

1、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服从党委、政府领导,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2、负责全站的业务和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按期总结和报告工作。

3、主持站务会议,研究解决和布置站务工作。

4、领导和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村级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农村审计工作和小额信贷站的工作。

6、教育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的完成和执行情况。

龙新乡农经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扶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使全乡人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乡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强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及农、林、牧、副规范化发展的进程。

8、加大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9、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有关事项。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教育、财政、税务、统计、企业,协助书记管理综合办公室。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命令。

3、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提升。

5、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完成乡党委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新乡人民政府办公会会议制度

1、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政府办公会,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乡长委托的副乡长召集和主持。

2、政府办公会由政府领导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党委、人大、纪委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3、政府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

4、政府办公会讨论研究行政工作,讨论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某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等,充分行使《组织法》所赋予的职权。

5、政府办公会进行表决时,以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6、政府领导及邀请参加会议的领导应坚持原则,严守秘密,顾全大局,秉公办事。

龙新乡农林水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乡长搞好财政、税务工作,分管农业、水利、林业、科技工作。

2、主持制定本乡农业、林业生产、水利建设和科学技术措施推广的发展规划和本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及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全乡人民植树造林,宣传贯彻《森林法》,绿化荒山。

4、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5、督促、检查、落实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龙新乡科教文卫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乡长抓好教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文化广播、卫生、爱卫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计划生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抓好教育事业,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育体制管理。

4、督促检查落实,解决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金融、社会事务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土地、交通、电力、电信、扶贫、金融、民政、供销、粮贸工作。

2、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土地、交通、金融、扶贫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搞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4、督促、检查、落实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5、完成乡党委和上一级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组织干事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组织部的指导下,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和组织建设。

2、协助党委抓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员电教工作,建立党员管理档案。

3、负责向乡党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抓好基层班子充实调整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

4、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5、组织实施好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党组织目标管理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事劳动助理员工作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依法管理本辖区内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2、负责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

3、协助上级人事劳动部门监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和劳动合同签证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及机构编制报批工作。

5、负责乡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劳资、统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县人事劳动局、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宣传劳务输出的目的意义,建立劳务输出相关档案,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龙新乡党员电教工作站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乡党委及所辖党支部的播放计划。

3、组织、协调、督促各党支部党员电教播放点,利用乡党委工作站所建片库的党教片,落实播放计划。

4、组织党教片的播放收看,认真坚持“播前提示,播后讨论,学习实践”的三个环节。

5、及时反馈有关党员电教信息和其他党建新闻信息。

6、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党建新闻,加强乡党委党建宣传。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矿山、采石场等抓好安全生产。

3、协助乡党委政府对全乡个私经济的发展制定规划。

4、组织好辖区内务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岗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5、努力做好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的业务、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6、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站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站内的全面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管理好站内事务,审阅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

3、组织站内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4、负责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5、负责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6、负责站内职工请假的审批,有关业务经费的审核及签字。

7、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8、听取职工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不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财务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陵县广播电视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宣传纪委严格按照《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规定的接收内容收转境内广播电视节目,不准随意改变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接收方位角度,仰角度和极化方式。

2、开路发射必须保证完整转播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及其重要活动,不得随意接收其它台的广播电视节目,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3、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用广播电视接收、发射和转播设备进行接收、播放和转播反动的节目。

4、为确保播出安全,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不准随意让人(包括家人和小孩)进入机房,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机房,每天要认真填写机器工作日程,每月应主动上报日报表。

5、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同时要注意做好防鼠工作,注意检查避雷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6、遇到较大雷电时要拉闸断电,乱风及雷雨之后要迅速对所属设备(包括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机器设备故障自身无能力修复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领导,并将机器的详细故障情况向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尽量养活停播时间。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做到“三个好”(随时听好机器是否有异常声音,随时闻好机器是否有异常汽味,随时看好机器是否有异常现象)。

8、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求做到注意人身安全。

9、严禁在机房内私自接播一切耗电设备,以免增大电源功耗。

10、实行转流值班的机房值班人员,转流时交接班必须做到交接清楚,对具有持续性的要求规定,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做具体说明。

11、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执行开关机,严格遵守开关机时间(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以《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管理制度

1、广播电视室必须服从上级广播电视部门的管理。

2、凡属上级拨给的卫星地面接收站接收设备,必须按规定完整收转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禁止用来收转其它节目。

3、广播电视室不允许播放影碟和录像带节目,严禁转收境外、国外卫星电视节目。

4、凡遇国务院规定的重大节假期及中央、云南有重大活动,广播电视室全天转播放节目(从7:00至当天节目结束)。其它时间,每天开机不应少于6至8小时。

5、广播电视室应有专人管理,负责开关机及日常维护和一般维护,管理人员应经上级广播电视部门培训上岗。其它人员不得随便开关机。管理人员在开关机时间,应认真负责,不要远离机房。

6、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尽量做好防鼠、防盗工作。

7、接收设备及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无能力修复时,应及时向乡广播电视分管领导或县广播电视局报告。凡因设备故障又无能力修复停播三天以上者,应逐级报地(市)县广播电视局。

8、广播电视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用户,了解转播电节目的质量,做好维护工作。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日常维护制度

1、管理人员要熟悉本系统设备的基本操作要领及维护常识。

2、保持机房干净清洁,且每天清扫机器上的灰尘一次。

3、建有线电视网的,要每个月巡查线路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对用户反映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进行检修。

5、遇较大雷雨时要拉闸断电,保护设备。

6、刮大风及雷雨之后要对设备和卫星天线进行全面维修。

7、机器设备有故障不能处理时,要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检修。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5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和谐社会和殷实小康社会建设,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工作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队伍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我市律师队伍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实现我市由律师大市向律师强市的新跨越,为我市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内容

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为提高自身竞争力,向社会展现的一系列长期性的、带有根本性的总体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范化管理创品牌。规范化建设是品牌化建设的基础工作。要大力加强事务所的规范管理工作,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多个基础环节入手,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倡管理创新,要积极探讨、大胆引进专职合伙人管理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使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向深度推进,并在此基础上打造规范化管理品牌。

(二)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创品牌。着力培养2—5个执业律师在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业分工。律师事务所要注重整合本所律师资源,通过培养、引进等各种方式储备人才资源,通过参观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设计自己的专业化发展之路。专业化发展过程中,事务所要优化配置各种人才资源,进行部门设置、业务规划、业务培训、业务协调和业务指导,大力推进项目服务,使项目服务专业化、专业服务团队化、团队服务具体化。业务部门要根据业务特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和相关判例制定一套完整的、规范的、实用的业务流程,实行流程化管理,把法律服务业务变成法律服务精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事务所建立业务部门联动机制,从业务上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指导、协调、管理、监督。要注重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实现业务捆绑、资源共享、团结协作。把业务部门打造成金牌团队。不断提高我市律师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市律师参与国际业务提供基础。

(三)律师个人创品牌。律师个人要在专业定位的基础上,设计个人法律服务的专业品牌。事务所要为律师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升律师专业素质,打造专业化律师。要通过评优活动宣传、培养专业化律师,努力造就一批在相关专业领域对业务知识有精准把握和了解,并能利用这些知识熟练地为客户提供深度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

(四)党建工作创品牌。事务所要把党建工作写入合伙人章程。通过表彰“先锋律师”、“先锋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创新完善律师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律师党建与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有效结合,使党建工作深层次融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进程中,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过程中发挥政治保障作用。

(五)社会责任创品牌。积极倡导全所律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重视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要把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作为律所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所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化解各种矛盾,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六)文化建设创品牌。律师事务所要注重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对品牌建设特别是对律师事务所团队精神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要不断创造条件,创立所训,创办所刊,开通网站,包括在媒体、法律文书上广泛宣传事务所文化。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办所理念、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状况等因素,从基本规章制度中高度提炼,从而确立自己特有的文化。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感召全所律师。坚持开展理论、业务研讨,形成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合作、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把律师事务所的文化精髓作为全体律师团结奋进的纽带。

三、创建措施

(一)品牌创意。品牌创意是品牌化建设的首要工作。提倡律师事务所组建专家顾问委员会,由资深律师、法学教授、媒体人士和企业高管组成,为律所品牌化建设出谋划策。律师事务所要坚持质量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分析行业环境,寻找或创造特色业务。要借鉴商业领域的品牌理念,结合律师法律服务的特点,设计品牌创意,确定品牌建设的方向。

(二)品牌打造。在品牌建设方向确定的基础上,着力进行品牌化打造。品牌打造过程中要注重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积极争取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以及社会各界支持,品牌打造要定位准确、个性鲜明。品牌个性包括品牌命名、品牌标识、品牌理念、品牌价值、品牌风格、品牌形象、品牌适用、品牌承诺等。品牌打造要重点突出质量,要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将品牌做成精品,为做大做强我市律师业搭建平台。

(三)品牌营销。事务所要把品牌营销上升到战略发展的高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律师品牌营销工作。要刻意制定策划营销方案,进行品牌传播和推广活动。品牌传播,包括广告风格、传播对象、媒体策略、广告活动、公关活动、口碑形象、品牌代言、品牌销售、终端展示等。律师事务所要创造条件,通过网站推广、宣传材料、内部刊物、律师论坛等多种方式做好品牌营销推广工作。

(四)品牌管理。品牌管理包括品牌维护、品牌创新、终端建设和人员更新等方面的工作。律师事务所要对品牌进行持续的传播、推广。要建立法律服务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与客户的工作反馈制度和关系维护制度,注意收集品牌应用效果,更新内容,改进服务。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6

截至6月底,市管社团共计有203个,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80个,元-6月份我们依法登记新的社团组织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注销登记8个,办理登记法人变更、地址变更等变更事项26个。在登记新成立的民间组织时,我们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把材料审核关和现场调查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一律不予登记,对有必要成立但条件不具备的我们均予以明确告知并暂缓登记。据统计,20*年上半年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未获批准的民间组织3个,暂缓登记的9个,告知停止活动的1个。

二、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实现规范化管理是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最基本前提。今年上半年,针对去年全市整顿规范社团组织遗留问题,我们分别到经委所属的乡镇企业协会等8个社团组织、市教育口所属的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市科协所属的安全技术学会等问题组织进行检查,对到期不换届、名称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办检查。市经委非常重视所属社团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3月份,当我们上门督办检查时,市经委周永胜主任等经委领导班子所有成员一起听取了我们关于加强经委所属社团的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并表态逐项落实。市安全技术学会不按时换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我们上门督办都得到了解决。市教育口所属的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未依法进行登记、名称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我们与教育部门联系和逐家上门宣传,过去没有登记的5个单位均补办了登记手续,3个名称不规范的均予以更正。

三、社区民间组织蓬勃发展

全市社区民间组织886个,根据20*年的工作思路,各社区民间组织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主要突破口,坚持实行“活动创新、服务创新”。上半年,104个社区民间组织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制度;263个社区民间组织通过换届民主选举了负责人,通过选举,把社区一致公认的有一定思想觉悟、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专业特长、社区党组织信得过、居民认可的同志选为负责人;各社区民间组织明确自己的定位和目标,广泛开展了以社区服务、完善自治、丰富居民生活为目标的各类活动共计6000余次。除此以外,由于社区民间组织结构完善、公认力高,社区民间组织的凝聚力得到逐步提高。上半年,社区民间组织根据各自特点,拓新思路,大力开展特色服务,如每个社区科普协会分期分批在社区开展学术讲座,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500余场次,社区卫生协会为社区特困老人、残疾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免费送药上门近1000户(人)次。社区老年人协会每个月均要有计划的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势多样的健身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喷洒药水、消毒、帮助社区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搞好环境卫生,共计出动2600人次,有效地进行了防范。

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有了新突破。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工作是今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推进这项工作,一方面我们积极主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市农业局取得联系,达成共识,形成合力。5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文成立了*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另一方面,我们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注重在培育发展上下功夫,上半年,经过我们大力指导和培育,已有3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条件成熟,我们予以了依法登记,还有15个被我们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在重培育发展的同时,为避免流于形式和存在空壳社团的现象发生,我们还对已成立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进行跟踪指导,全市已成立的11个专业经济协会组织通过我们指导,基本上达到了机构健全、章程规范、制度完善、定位和目标明确,在促进农民致富、农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其它工作

1、年检工作。根据黄民社[20*]6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社会团体检查工作的通知》和黄民社21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截止6月底止,完成年检的社团18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7个,有9个社团和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因特殊原因申请延迟年检时间。年检完成率达94%。

2、根据《湖北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为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20*]3号)文件规定,我们于元月份组织召开了相关县(市)、区民政局长、分管局长和社团科长会议,认真学习了省文件精神和省厅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求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转制登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6月底,阳新县作为省试点单位已将1*个事业单位合并后转制登记为6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各项工作按省要求提前两个月完成(省要求6月底完成),西塞山区已转制登记8个单位,较好的全面完成了各项转制登记工作任务。大冶市的转制登记工作我们已作多次促办,大冶市民政局的转制登记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但大冶市政府一直未动,影响了我市转制登记工作的整体进程。

3、根据省厅和市委的要求,我们分期分批组织全市社会团体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进行了学习和培训,参加培训的社团负责人计180余人。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社团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7

党委的主要职责: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发挥着统揽全局和“龙头”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及镇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讨论决定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责承并督促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建设。(五)负责对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监督和推荐工作。(六)抓好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领导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单位的工作。(七)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社会主义计划生育工作。(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人大主席团职责:㈠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镇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㈡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㈢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和部分变更,并向下次代表大会会议备案。㈣将代表提出的方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办理,督促有关机关或组织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㈤组织代表联系选民、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查、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及上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工作,组织代表向选民代表大会报告。㈥接受人民群众对本级亿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㈦组织选民依法罢免、补选本级和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㈧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确认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通知原选区选民。㈨接受主席团成员和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镇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副镇长中决定人选。主席团决定后,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㈩负责召集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十一)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交办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

政府的主要职责: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决定和命令。㈡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㈢加强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㈣依法征收农业税,管理本镇财政、执行本级预算。㈤管理和发燕尾服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和劳动保障等事业。㈥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力、民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㈦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管理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㈧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㈨管理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荼,办理兵役事项。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十一)办理同级党委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机构

单列机构

(1)纪委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对镇党委管辖区域内的党员履行党的纪律检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和其他党委的决议,协助镇党委加强党组织的建设,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镇贯彻和落实情况,履行党员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当好镇党委的参谋助手,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力军、牵头人作用。

(2)武装部

主要职责: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农村民兵整组、培训和兵役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动员和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3)统工联

主要职责:1、负责联系本镇的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搞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本镇的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2、做好统战工作,团结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党委的领导下,为本镇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3、做好工会工作,围绕着党委和全镇工作的大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抓好新经济组织的建会工作,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4、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4)妇联会

主要职责: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2、教育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事业发展。3、为妇女儿童服务,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的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事务及其规约的讨论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团委

主要职责: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社会生产为中心,求实改革,建功立业,在改革发展中健全团组织的职能,拓宽工作领域,增强团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后备军和助手作用,带领团员和青年农民为两个文明建设献智献力。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上报下达、文印收发、信息反馈、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考核、老干部管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妇联、统工联、武装等工作。

(3)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工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工业项目的开发、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搞好工业经济发展的服务和协商。

(4)农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本镇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镇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综合服务部门的工作。

⑸财经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财经、税收、农村财务管理及商贸流通工作。

⑹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规;协调、指导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法案件的协调、乡村政务公开、经济环境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镇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民事调解工作。

⑻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科教、文体、卫生工作;负责统计以及其他社会事务性工作,劳动力资源开发、富剩余劳动力转移、本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项工作。

⑼城镇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镇村调整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国土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负责本镇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㈡下属事业机构

⒈农业综合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家机等技术推广工作,为家民提供信息指导及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

⒉计划生育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计划生育“四术”及生殖健康服务。

⒊财政所(农业税征收管理所与财政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其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农业税的征收及镇、村财务管理;完成财经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4、文化体育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文化、体育、电视、广播等工作,不断丰富农村文化娱乐生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搞好各项服务。

5、城建土地所

其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乡村建设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6、民政所

其主要职责:负责拥军优属、复退安置、社会救济、救灾防疫、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完成社会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7、统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本镇的计划、统计工作,为本镇的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数据,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股级职数

县机构改革办公室核定我镇行政编制34个,事业编制36个。

(一)领导职数

1、党委:设委员9名(含交叉任职)。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不含镇长和任纪委书记的副书记);

2、人大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副书记兼职主席的,设副主席2名);

3、政府:设镇长1名,副镇长3名;

(二)其他副乡级干部2名(统工联主任1名,科技副镇长1名)。

(三)股级职数

单列机构:

1、纪委:设副书记1名;

2、人大主席团机关:设秘书1名;

3、统工联:设兼职委员若干(不定级别);

4、武装部:设干事1名;

5、妇联会:设主席1名(兼职委员若干,不定级别);

6、团委:设书记1名(兼职委员若干,不定级别);

综合机构

1、党政办公室:设副主任(秘书1名);

2、党建办公室:设组织员2名;

3、经济发展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4、农业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5、财经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6、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7、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8、社会事务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9、城镇建设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10、司法所:设所长1名。

下属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名(名额根据站的人数,按县下发的《实施方案》确定;

2、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名(名额根据站的人数,按县下发的《实施方案》确定);

3、财政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4、文化体育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名(名额根据站的人数,按县下发的《实施方案》确定);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8

目 录

第一部分 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1、书法协会简介……1

2、书法协会宗旨……1

3、书法协会会训……1

4、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类型……1

5、书法协会指导单位……1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1、 总则……1

2、书法协会干部职责……2

a、会长……2

b、常务理事会……2

c、副会长……2

d、财务部……2

e、秘书部……2

f、策划部……2

g、宣传部……2

h、组织部……2

i、外联部……3

第三部分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1、总则……3

1、会员……3

3、 会员的权力……4

4、 会员的义务……4

5、 会员的奖励制度……4

6、 会员的惩罚制度……5

7、 干部的奖励制度……6

8、 干部的惩罚制度……6

第四部分 书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6

第五部分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7

第六部分 附则……7

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 书法协会简介

书法协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 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 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 风骨洒脱; 笔墨流转 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 厚积而发; 以书会友 以技载道。

第四章 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 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 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 指 导 单 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组 织 机 构

第一章 总 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 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 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 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 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 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 一年。

第八条 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 动 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 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 海 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 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 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 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 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 会 员

第十八条 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 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 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 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 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 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 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 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四章 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 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 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 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第五章 会员的奖励制度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 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 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 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六章 会员的惩罚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 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 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 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 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七章 干部的奖励制度

第四十二条 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 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 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八章 干部的惩罚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 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 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 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 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书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 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 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

第五十四条 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 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 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 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生效。

修 订 后 记

书法协会是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的文娱类社团。

书法协会经过八年来的发展,会员数量和规模在逐年上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书法协会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书法协会繁荣陇师校园文化、促进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成果。

我们这次对《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对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二是收录一些新制定的管理制度,这次修订是集体的智慧,更是广大干部、会员工作实践的结晶。在此,我们也向历届的干部、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9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社团是指由单位或个人自愿组织起来的,经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出文批准成立并在县社团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从事体育工作的协会、俱乐部、研究会、联谊会、基金会等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体育社团必须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2015)》、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为宗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体育法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二章成立

第四条申请成立县级体育社团必须明确发起单位、发起人。社团成员的构成既要有广泛性、代表性,又能适应社团工作的特点和需要。

第五条体育社团要制定规范的社团章程,体育社团章程应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体育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住所;(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四)民主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程序;(六)资产管理使用的原则;(七)章程修改程序;(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并建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及办事机构,有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体育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体育社团必须有自己的冠名,如“县XX羽毛球俱乐部”,不得直接冠以“县”行政区域名,如“县羽毛球俱乐部”,且与已登记的体育社团的名称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注销和撤销的体育社团或者被取缔组织的名称。

第七条成立体育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筹备体育社团的发起人应当不少于5人;单位作为发起人的,应当不少于3个;个人和单位混合发起的,总数不得少于5个;(二)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三)个人会员应当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领有《暂住证》并已居住1年以上;单位会员的住所地应在本县;(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体育活动相当的场地;(六)有与体育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七)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省性体育社团应有不少于3万元的活动资金;(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三章注册登记和变更、注销

第八条成立县级体育社团应由发起人向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如下文件:(一)发起人名单;(二)申请成立体育社团筹备组的请示;(三)章程;(四)办公用房证明或办公用房租赁合同;(五)联络地址说明(包括街道、门牌号码、电话、邮编、联系人);(六)拟任负责人名单;(七)拟任负责人的简历;(八)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九)拟任常务理事名单;(十)拟任理事名单;(十一)会员名单。经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行文批准后,依法按《省体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在县社团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社会团体证书下发后方可召开成立大会和开展业务活动。

第九条体育社团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分支机构,为社团的二级组织。其名称可用“县XX协会XX分会”或“县XX协会XX委员会”。社团二级机构的成立必须由协会向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社团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核准登记后,方可开展业务工作。社团二级机构无法人资格,其上级社团法人要承担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体育社会团体变更、注销、撤销:

(一)变更。办理变更社团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应经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自审查同意之日起15日内,向县社团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需修改章程的,应当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二)注销。体育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经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县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完成体育社团章程规定宗旨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做出解散决议的;分立、合并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三)撤销。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应当予以撤销的的体育社团,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县社团行政管理部门按法定程序作出撤销登记。

体育社团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后的剩余财产,按照章程规定处理;因章程规定不明或章程规定的接受对象、用途范围等情况发生变换而难以执行的,由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用于资助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其他体育社团,或用于资助其他公益性事业。县社团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分、挥霍、挪用。

第四章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体育社团的管理实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挂靠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

第十二条县教育和体育局是我县体育社团的行政主管部门,县体育中心是我县体育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县体育中心受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社团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体育社会团体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十三条体育社团挂靠单位是该社团所在行政事业、企业的主办单位。

第十四条各体育社会团体应接受相同项目的上级体育社会团体的业务指导。

第五章日常管理和监督服务

第十五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体育中心对全县体育社团实施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一)检查体育社团在日常中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

(二)审核体育社团领导成员的配备、人员变更等情况。

(三)审核并协助体育社团申报、办理有关对外体育交流等事宜。

(四)审查监督体育社团财务制度执行、经费使用和接受资助等情况。

(五)实施对体育社团的年检和清理整顿工作。

(六)检查体育社团管理制度、执行计划和开展活动等情况。

(七)组织实施我县体育社团参加的综合性活动。

(八)组织体育社团工作人员的培训、咨询及其服务活动。

(九)组织体育社团工作经验交流,表彰和奖励先进。

第十六条体育社团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原则。凡社团重大问题,如工作计划、人事安排、经费使用、外事活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及重要赛事的举办等都应在主席办公会或常委会、理事会讨论并按程序上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体育社会团体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属于社团共有财产,应建立健全本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财务民主、经济公开、节约开支的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接受财政、银行、审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资金的筹集和运用,促进社团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八条体育社团的各项收入如会费收入、上级拨款、单位或个人捐赠等,帐目要清楚,手续应完备,有偿服务和经营性收入必须入帐,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做它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各体育社团可凭社团登记证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帐户,要有取得会计职称的专职或兼职的财会人员负责帐目的管理工作,以确保社团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

第七章体育经营

第二十条体育社会团体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社团在人才、信息、技术、联系面广的优势,采取有偿冠名、联办、协办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兴办体育产业,开展与体育业务有关的技术交流、技术讲座、训练班及各项有偿服务和经营创收活动,以保障社团运转,增进社团活力,促进社团发展。

第二十一条体育社团开办体育及其它经营性项目,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体育经营实体的法人,应由社团领导成员担任,以确保创收的合理分配与使用。

第二十三条体育社团必须遵纪守法,独立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其体育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影响市场经济管理秩序。

第八章活动管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各体育社团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对外体育交流活动。体育社会团体以自己的名义举办的大型对外体育交流活动,应提前向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第二十五条体育社团的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行使以下职能:

(一)通过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政府委托,进行体育统计调查,收集、体育信息,以及裁判员和运动员资格、资质审核工作;

(二)组织体育裁判员和运动员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赛会和活动招商以及项目推广等活动;

(三)参与政府有关体育项目发展、改革以及本体育项目利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有关政策和建议;

(四)依据体育社团章程或行规行约,制定、修订本项目的评定标准,推进本项目的发展;

(五)监督会员单位活动,对违反章程和行规行约、损害社团利益和会员利益的,采取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

(六)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对非会员单位的违法活动进行处理;

(七)协调会员间、会员与其他体育运动者、爱好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八)开展县内外与本项目有关的体育交流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二十六条体育社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其他方式垄断活动,妨碍运动项目发展,损害体育爱好者、非会员和其他体育组织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滥用权力,限制会员参加正当的赛会、活动或者参与其他活动;

(三)在会员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第二十七条体育社团应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经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审查登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度评选表彰优秀体育社团。

第九章竞赛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体育社团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举办、承办的县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第二十九条体育社团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的竞赛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竞赛工作计划;经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将体育社团下一年度的竞赛工作计划批准并列入全县当年度年度体育竞赛规划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体育社团举办、承办临时性体育大型竞赛活动(指在国家、省、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全年体育竞赛计划之外临时举办的县级以上体育运动项目竞赛活动),必须得到主办比赛的同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按以下规定程序核准:

(一)填报《申请书》。体育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必须于举办该项赛事前提交县体育主管部门,《申请书》内容包括:

1.举办体育竞赛宗旨;

2.经费来源和用途;

3.该项体育竞赛筹备实施方案;

4.需办理治安、工商、卫生、税务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说明办理情况;

5.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填报《体育竞赛审批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县体育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三)制定《竞赛规程》。内容包括:项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参加办法、收费标准、竞赛办法、竞赛规则、录取名次、奖励办法等。

(四)体育社团若对参赛者收取报名费或其他费用的,应提交收费标准及依据。

(五)体育社团举办、承办体育竞赛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需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提交相应部门报批的有关材料或许可手续。

第三十一条体育社团举办、承办临时性体育竞赛活动应履行下列程序:比赛前向体育主管部门交验申请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比赛;比赛期间,接受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人员的监督;比赛结束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赛会总结、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音响图片资料等一并送交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连同申请材料备案存档。

第三十二条赛会管理。

(一)承办市级以上体育赛事,体育社团必须得到同级主办比赛的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二)体育竞赛的名称必须与竞赛的实际内容一致。非经相应级别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体育竞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

社团法律协会工作计划例10

方(组团社)

方(地接社)

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经济类型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号

负责人/电话

负责人/电话

操作人员

及联系电话

操作人员

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团队、商务会议、散客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

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将酒店名称、用餐标准、行程具体内容、接待价格等书面确认给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将接待导游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游客的接待任务,保证接待质量。具体接待标准:

(1) 导游服务标准:

A、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应佩戴有效的导游证上岗。具有责任心、素质高、专业知识精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提供满意贴心的导游服务。

B、导游员接团后应主动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C、导游员应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举乙方接站牌接团,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得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得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得欺骗或歧视甲方全陪及客人。

D、团队抵达酒店,客人取得钥匙进入房间后,导游员须留待酒店前台半小时,如客人房间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酒店方协调解决。

E、导游员必须在团队返回前两天对游客的返程机、车、船的班次、车次及船次的起航时间及地点进行再确认,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公司计调,并协助甲方做好补救工作。

F、导游员送团时,须按民航、铁路或相关的规定提前抵达站点时间,将游客送至火车站或机场。飞机团要协助游客、全陪办理登机手续,等游客通过安检方可离开。火车团将游客送至等候返程车次的候车位方可离开。

(2)车辆标准:

A、乙方安排的车辆须具有当地交通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及旅游运营证件,旅游车为空调车(特殊情况按注明的计划执行,特种旅游团除外),车况符合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若乙方安排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而导致团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乙方保证按旅游者人数安排相应座位的车辆,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对无行李箱的车辆,要留有适当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挂组团社标准牌的,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

D、司机要熟悉路况,保证空调运转正常。

E、旅游车的右前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内容贴车头牌,便于游客认找车辆。

(3)用餐标准:

A、早餐原则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内用餐,不能安排的,则在同级或以上的餐厅用餐,并事前通知甲方计调。正餐安排在旅游定点餐厅(特殊情况除外),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证按合同(附件)约定标准向客人提供,保证正餐8菜1汤(4个主菜,4个副菜),特殊情况除外,风味餐及特殊约定团队的用餐标准按甲方接待计划执行。

C、每次正餐期间,导游应前往客人餐桌巡视,随时留意客人用餐情况。注意饭菜的质量和份量,如有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

(4)住宿标准:

A、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提供相应星级、标准、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间设施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电话,如遇地区差异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计调。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说明酒店的真实情况。

C、节假日或是旅游旺季,乙方不得降低双方已确认的用房标准。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

(5)旅游行程、购物和计划外增加游览项目:

A、游客参观游览期间,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游览。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游览项目,杜绝压缩正常游览行程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含增减游览项目)旅游计划安排,须取得甲方全陪、领队和全体客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后方可调整行程。

B、购物点只能按照双方确认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导游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换其他购物店,且进店时间不超过1小时/店(点)。不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商店购物(自由活动除外)。甲方领队(全陪)对乙方安排的购物、加点或导游讲解工作如有劝阻,乙方导游应积极配合。

(6)交通及保险: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旅游团队机、车、船票,乙方应保证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中的票务供应。因故改变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征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决团队机(车、船)票,团队滞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团队滞留(天气、塌方、堵车、机械故障、航班延误、政策性景点关闭等)。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收集并保留各种证据,以备日后查证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变团队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D、旅行社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由旅游者自行购买。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需垫付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为原则,并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四、投诉的处理及其它:

1、甲方改变行程或其他变化,须及时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原因提给客人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不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书后,因乙方原因报错信息而令行程或价格更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服务缺陷造成以下投诉,由乙方承担责任:

A、甲乙双方已经确认酒店,团队抵达时发生变化,一切价格差异及赔偿由乙方负责。

B、乙方安排餐饮严重不符合标准,或质价明显不符合引起客人强烈反应的,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C、乙方安排车辆与双方确认的不同,甲方全陪有权拒绝并要求乙方及时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团队抵达时,景点门票或其他接待价格变动,应由乙方承担,不得另行向客人加收费用(相关部门的突然性政策调整除外)。

3、乙方服务过程中,接待质量未达到承诺标准造成客人投诉,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依《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4、双方为维护企业发展及信誉,需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处理接待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并提供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在事发后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

五、团款结算:

1、甲方如能成功独立成团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游客出团前汇给或者现付乙方所有接待综费(在核对好金额后乙方应立即开具相应的团费发票寄予或给予甲方,大交通使用原始发票)。

2、甲方的散客计划结算方式:为了方便财务的核算,所有费用出发前付清。

3、团款原则上一次一清,行程结束客人离开的前一天,甲方必须向乙方付清所有团款(双方另行约订结算方式的除外)。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团款而造成团队计划不能顺利执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须向对方提交以下有效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4、《委托接待协议书》一份(须加盖双方公章)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业务合作,并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按国家颁布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及其他由国家颁布的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2、因游客投诉造成的赔偿损失,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及接待标准进行处理,由违约方承担。意外事故(如游客被盗、车祸等)造成的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以公安、交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为处理事故的依据。由责任一方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不得以旅游者投诉、旅游质量问题或者其他旅游事故未处理为由不支付旅游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团费结算时间与乙方进行结算,造成事实拖欠款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诉讼费和乙方为法律诉讼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八、其他补充条款可作为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协议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中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相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