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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2 15:09:54

大学生医疗保险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1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规模显著扩大,截至2010年,全国在校大学生已达到610万人。大学生在校期间面临着学习、生活、工作等压力,影响到部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演变

(一)公费医疗阶段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52年的高校公费医疗制度,它为高校建设及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发挥了巨大作用。其特点是:医疗费用国家全面负责,保障水平较低,保障对象狭窄。大学生公费医疗经费由国家和各级财政预算拨付,医疗经费经历了几次调整,标准还是1994年确定的每生每年60元,而且这部分医疗补贴只针对高校计划内的学生,计划外学生、自费以及委培生则不能享受此补贴。同时,随着高校的扩招、医疗技术的发展、恶性疾病低龄化和贫困大学生的增加,加上财政医疗经费拨款不到位,导致在校大学生的医疗经费越发显得不够,各地普遍存在着高校医疗费用超支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高校大学生的医疗服务质量。

(二)公费医疗向商业保险转变阶段

随着公费医疗的弊端日益显现,各高校纷纷进行了改革,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除了国家财政对计划内学生的医疗补贴外,在校大学生还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转移自身所面临的风险,比较普及的是学生平安保险(学平险),它包含了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两部分。学平险过去一直由学校代办,有半强制的性质,但学平险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由于它是商业险而非社会保险,故投保前要求学生的身体必须是健康的,所以身患疾病的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非健康学生被排除在外。同时,学平险的保费每年20元-50元,保费低,保障水平也低,保险公司赔付能力有限,对于重大疾病更是杯水车薪。这样的医疗保险模式仍不能充分满足大学生的健康保障需求。

(三)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转变

大学生医疗保险一直都被认为是新形势下“医改被遗忘的角落”。2008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这对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就医难问题,减轻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对大学生医疗保险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政策下,大学生医保不再是“被遗忘的角落”。自此,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开始由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转变,这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特点。但目前我国这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各个高校改革措施也不尽相同,缺乏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也被纳入其中。

(一)“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概况

自《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颁发以来,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被正式纳入全民医保的范畴。各省市积极响应,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实施细则。

2009年5月26日,安徽省合肥市新出台了《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具体措施有:在合肥市范围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等)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个人缴费暂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执行,各级财政对参保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补助,今后,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同时,北京、浙江、沈阳等省市也出台相关政策,将大学生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行列。但是,由于处于政策初期,为了做好过渡工作和适应当地情况,各省市的政策并不完全一致,这使得制度在全国的统一性比较欠缺。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出现的问题

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是对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保障,然而大学生对参加医保却不是十分“领情”。

1、宣传不到位,大学生了解不全面。一些大学生对加入城镇居民医保的入保程序、缴费标准、政策规定等不甚了解,是医保在高校遇冷的直接原因。很多学生认为大学生从入学以来,就一直享受公费医疗,对现行医保不了解。而且,有些学校积极性不高,在政策宣传和引导方面力度不够,导致大学生对这项工作并不清楚。

2、大学生参保意识淡薄,参保率低。大学生作为朝气蓬勃的青年,疾病风险相对于其他群体较小,这是导致大学生参保意识淡薄的另一原因。“大学生是身体比较健康的人群之一,得大病的几率很小。而医保又只报销住院及门诊大病费用,普通门诊还是靠公费医疗。即使费用再低,也是‘划不来’的。”这是大学生不参保的代表性观点。在他们看来,城镇居民医保对自身作用并不大。虽然目前各地方的保费较低,但对于一些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家庭来说,仍然可能是笔不小的开支,甚至会影响到参保率。

3、大学生医保索赔手续不健全。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是抵御风险的一种手段,患病后索赔医药费是真正目的。可实际发生索赔时面临很多困难,索赔时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得不到索赔,使得很多大学生不愿参保,“免得麻烦”。

4、大学生享受的医疗水平不高。现今高校大多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使大学生很难得到城市中高质量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校医院首当其冲成为大学生就医的首选,但校医院较多地出现“缺位”现象:医疗条件差、设备陈旧,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服务态度较差,加上一定程度的市场化运作,导致价格较高,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医疗产品与服务,使得大学生的参保积极性大大下降。

5、大学生医疗保险与其他医疗保险衔接不恰当。大学生医疗保险是与之前的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等的衔接,也成为一部分大学生参保的障碍。有些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入学前已经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果再参加大学生医保“是一种重复”。此外,还有部分学生购买了商业保险,如果不能和医保很好地衔接,将造成重复参保。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完善

(一)提高大学生参保率

第一,在自愿参保的原则下,可能有一部分学生不愿参加医保。针对这一点,我们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引导,让他们树立保险意识,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保障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必要时可借鉴德国的经验,实行强制参保,以保证该制度覆盖到每一个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采取的是大数原理,参加的保险人数越多,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保障力度越大。第二,针对这种特殊家庭,国家和学校应该采取措施帮助该类家庭,最好对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给予资助,以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要加强对大学生医保的管理,让医保制度切实解决大学生看病的实际问题。例如,对放假及实习期间的看病问题,虽然已有省份提出相应措施,但在全国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削弱学生的投保积极性。

(二)简化学生医疗费的支付手续

大学生医疗索赔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可以借鉴德国经验规避这一环节,采取医疗费的支付由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与医院直接进行的措施,这样不仅可以让医院及时治疗,避免了医疗保险“雨后送伞”的情况,而且可以免去索赔失败的可能,提高大学生参保的积极性。

(三)提高大学生医疗服务水平

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指定相应医保定点单位,实行完全信息化管理。首先,针对大学所在环境的特殊性,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在各高校附近设置几家大学生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并优先选择高校附近的公立医院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定点,为大学生提供更广泛、更规范的医疗服务。其次,对高校医院经行改革,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改善基础设施与就医环境,强化服务。

(四)加强大学生各险种之间的链接

目前大学生社会保险刚刚实行,与各险种之间的衔接存在问题,因此要制定具体的措施,充分考虑各险种的优势,并与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比,选择有利于大学生的险种,保障大学生的利益。

四、小结

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不应该是新医改中“被遗忘的角落”,良好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国人力资源质量的提高、医疗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海荣,周绿林,林枫.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国际比较与借鉴[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11).

2、俞佳玉.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浅析――以江苏省为例[J].管理观察,2009(6).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2

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2009年各省按照中央政策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至此我国大学生享有公费医疗转变为医疗保险[1]。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仍缺乏完善的理论和实践研究[2],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医疗模式的探析、国内外医保经验的借鉴与启示、大学生对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而在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参加现状及影响参保率的因素方面还需更多的探讨。为了解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参加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探寻提升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率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相关部门制定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医保政策提供参考,本研究于2013年10月开展对芜湖某高校进行了相关调查。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调查针对皖南医学院的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药学专业,进行年级分层抽样调查,共发放1150份,其中收回113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8.26%,通过问卷的整理,剔除不合格问卷6份,有效率97.74%。

1.2方法

采用自填式问卷调查法,问卷自行编制。于2013年9月在皖南医学院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级、院校、家庭及经济情况等。(2)自我健康管理:包括被调查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关注状况及医疗就诊状况等。(3)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状况,参保必要性评价以及提高参保率的有效措施等。问卷自行填写完成,对于问卷填写不完整或与填写要求不符的问卷,予以剔除。

1.3统计和分析

以Epidata3.1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逻辑核对,采用SPSS16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影响因素研究采用χ2检验和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所有检验均为双侧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调查对象的一般人口学特征

本次调查有效人数为1124名,调查对象中大一366人(32.56%),大二376人(33.45%),大三382人(33.99%),其中女生624人,占55.52%,男生500人,占44.48%。调查对象以18~22岁为主,占94.84%。调查的学生中以非独生子女为主,占64.59%。调查共涉及3个专业,分别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药学,其调查人数分别为271(24.11%),533(47.42%)和320(28.47%)。农村生源831名,高于城镇生源,占总人数的73.93%。调查对象中经济来源以父母提供为主的有1076名,占95.73%。年医疗费用占年生活费比例以5%以下为主,占67.26%。

2.2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分析

至少参加1种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041(92.62%),其中参加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58人(40.75%),其他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低于此比例。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原因中,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经验是最主要的原因,占总人数的27.71%。调查显示,了解医保的学生仅有417人(37.10%),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途径以学校统一组织参保为主,共有836名(80.31%)。调查中认为参加医疗保险没有必要的学生有440人,占39.15%。每年用于医疗保险的费用在100元以下的人数为642(61.67%),而调查显示,却有216名(20.75%)学生不清楚自己每年用于医疗保险的费用。见表1。

2.3参保现状的影响因素分析

2.3.1单因素分析单因素分析显示,不同专业、年级、大学生对参保必要性的评价和家庭月收入等的大学生参保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认为参保有必要的大学生的参保率高于认为参保没有必要的(χ2=9.97,P=0.002)。不同专业学生的参保率也存在统计学差异(χ2=35.78,P<0.001)。分别在不同专业之间做两两单因素分析(α=0.05/3),药学专业高于预防(χ2=26.15,P<0.001),临床专业高于预防(χ2=21.46,P<0.001),药学和临床无差异(χ2=2.10,P>0.001)。不同年级间也存在统计差异(χ2=29.24,P<0.001),分别对不同专业做两两单因素分析,大二年级高于大一(χ2=20.65,P<0.001),大三年级高于大一(χ2=13.44,P<0.001),大二年级和大三之间无差异。不同家庭月收入的学生的参保率也不同(χ2=15.76,P=0.001),两两分析后,2000元以下高于10000元以上(χ2=10.65,P<0.001),2000到5000元之间高于10000元以上(χ2=14.91,P<0.001),5000到10000元之间高于10000元以上(χ2=6.93,P<0.001),2000元以下、2000到5000元之间、5000到10000元之间没有差异。详见表2。2.3.2Logistic回归分析为排除各因素间的交互作用,找出影响大学生参保率的主要因素,以大学生参保现状为因变量,专业(设有哑变量,预防为对照)、年级(设有哑变量,大一为对照)、参保必要性、家庭月收入(设有哑变量,2000元以下为对照)作为自变量(各变量的赋值如表3所示),进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Enter法,α入=0.05,α出=0.10)。药学专业参保率高于预防(χ2=19.98,P<0.01,OR=3.23,95%CI=1.93~5.41);大二年级参保率高于大一(χ2=13.31,P<0.01,OR=2.85,95%CI=1.62~5.01);和家庭月收入2000元以下相比,月收入2000~5000(χ2=6.25,P<0.01,OR=0.31,95%CI=0.12~0.78)和5000~10000元(χ2=7.91,P<0.01,OR=0.27,95%CI=0.11~0.67);认为参保有必要的学生参保率高于认为参保没必要的(χ2=9.97,P<0.01,OR=2.14,95%CI=1.34~3.44)。见表3。

3讨论

3.1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偏低

目前,大学生医疗保险正在从以往的公费医疗向多种形式转变,虽然已有相关政策出台,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健全[3]。我国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总的说来经历了一个由公费医疗到自费医疗再到医疗保险的过程,国务院出台了针对大学生的医保政策之后,各地高校纷纷出台具体政策,解决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4],在实施和推行的过程中尚存在众多未知的问题,及时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状况具有一定意义。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中大多数都曾参加医疗保险,但参加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人数却不理想,参保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5]。与新农合和商业保险相比,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被了解程度较低,推广面较小,为大多数学生所不熟悉、不了解,这可能是造成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不高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对医疗保险不够关心,有可能自己参保了也不知道,这就导致了医疗保险失去应有的意义[6]。一般学校统一参保为城镇医疗保险,调查结果中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人数却低于参加学校统一保险的人数,说明有许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对学校的参保方式不了解。

3.2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在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学生中,没有参加保险的经验是最主要的原因。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处于教学环境较为封闭学习任务较紧张的中学阶段,对于保险方面皆由家长代为办理,因此,大学生在参加医疗保险方面的经验几乎为零,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参保率。其次,存在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医疗保险没作用而不用参加医疗保险,因此,加强健康保险的意识是增加参保率的一个重要方面。

3.3大学生对参保必要性的评价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大学生没有养成健康投资的理念,认为自己正处于风华正茂的年龄,得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小[7]。结果显示,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是有必要的这一观念促使参保率升高(OR=1.66),与王莹、张小勇等人的分析一致,参保必要性评价较低是参保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8]。大学生中39.15%的人认为没必要参加医疗保险,对于参保意识不足的学生应加强对其的医疗保险讲解宣传,使其能够正确认识到参加医疗保险对其健康的保障作用。大学生是否参保与大学生所处年级有关。高年级参保率均高于低年级,这可能与不同年级学生对医保的了解程度有关。高年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了解明显高于低年级,尤其是大一年级的了解程度更低,这很可能是因为学校还未对其进行医疗保险方面的教育。因此,针对大一学生这个薄弱点进行强力度的医疗保险知识教育很有必要,也可以使资源更合理的分配利用还能收到更好的效果。调查结果显示,参保率还与家庭月收入有关,收入较低(OR=1.373)是一个提高参保率的影响因素。低月收入家庭的学生参保率高于总体水平。学生的经济能力也会影响学生的参保意愿,月均消费额较低者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意愿比参加商业保险强烈[4]。大多数学生的经济主要由父母提供,因此,家庭经济水平关系到学生在疾病方面的应对能力,为了防止发生重大疾病所带来的经济上的困扰,选择参加医疗保险对其很重要,所以这一人群的参保意识和参保率都高于平均水平。同时也反映了月收入较高的家庭对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积极性不高,可能是因为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或对自身的经济实力有信心。

3.4大学生对医疗保险政策的认知

在关于大学生对医保的认知程度调查中,很了解的仅占0.71%,不了解医疗保险的却占了62.90%,可以明显地看出大学生关于医疗保险的知识十分匮乏。高校在学生入学时没有对学生进行医疗保险相关知识的宣传、解释具体情况,致使很多学生不了解限制条件和保障内容[9]。大学生群体对自身医疗保障政策并不是十分了解[10],加大对大学生的医保知识的宣传力度势在必行。从调查中也可以看出,有22.24%的大学生通过学校的宣传获得医保知识,是大学生获得医保知识的最主要途径。学校宣传在增强大学生对医保新政策认识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加强校医院建设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等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增强大学生保险意识,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医疗消费意愿和行为[11]。大学生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学校内,所以通过学校的宣传获得医保知识的机会更多。故在选择医保宣传途径上,通过在学校内部进行健康教育和医保知识的宣传有很大的意义,这样可以集中较多的学生提高效率,并且通过口口相传会收到更好的效果。其次,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来获取医保相关知识也是重要途径,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网络沟通利用较为频繁,因此,医保知识还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宣讲传播,网络上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还可便于更多的人学习查询。

综上所述,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对医疗保险的现状评价也不高,因此,在完善医保制度的基础上,还需要加强医保知识的宣传力度来提高大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的认识,让更多的学生更深入的了解医保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医保。

作者:李通达 房雨婷 陈翀 柏有为 陶涛 王雅倩 赵秀东 史玉坤 彭宝珍 宋建 单位:皖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海荣,周绿林,林枫.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国际比较与借鉴[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26(11):742-743,747.

[2]郭婧.中国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探究[J].河南教育:高教,2013,(8):3-4.

[3]张太海,程茂金.解决城镇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2003,19(6):131-132.

[4]王明慧,赵剑,陶四海,等.大学生医疗保障现状及参保意愿研究[J].现代预防医学,2013,40(13):2444-2447.

[5]袁翠欣,王新,张朋朋.河北省大学生医疗保险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2,(26):61-62,67.

[6]邵平.杭州市大学生卫生服务利用及医疗保障情况调查[J].健康研究,2009,29(1):58-61.

[7]徐倩,赵文龙.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完善探讨[J].现代医药卫生,2013,9(13):2065-2067.

[8]王莹,张小勇,欧阳俊婷,等.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13,29(8):1208-1211.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3

一、本省境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以下统称“高校”)及科研院所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省辖市为单位的市级统筹,由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卡的发放等手续。具体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与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双统筹”保障方式。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参保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保障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业务经办;各高校负责本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报销等业务,并协助做好本校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就医管理的相关工作。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和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资金两部分,统一纳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并与高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分块运作,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四、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学生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社会资助捐助等渠道筹集的资金组成。其中:

(一)学生个人缴费。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暂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执行。

(二)财政补助资金。*年,中央财政对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补助。同时,按照高校隶属关系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财政补助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实行分类补助。即:

1、省财政供给的高校和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大学生属地参保,省财政除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补助外,同时按高校所在地参保中小学生的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2、市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省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补助,市财政按对参保中小学生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3、中央部属高校大学生属地参保,其基本医疗保险省及省以下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

今后,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五、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资金统一纳入省和各市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地税局《关于省级财政对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市、县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917号)有关规定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省地税局、财政厅、劳动保障厅、民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地税〔*〕79号)的规定,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六、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然后统一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学生在每年10月15日后入学、转学或退学的,学校应及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补充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八、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医疗费用。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门诊特大病的种类和范围,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并适当予以放宽,其中,病种范围应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九、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对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就医、并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参保大学生,其在外地就医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大学生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管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参保大学生就医实行定点管理。本着方便大学生就医的原则,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所属医疗机构,应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不具备条件和无医疗机构的高校,可通过委托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方式和途径,确保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

要充分利用高校自身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尤其是要注意发挥高校医疗机构在开展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二、大学生在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稳定就业的,应当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灵活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劳动年龄段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十三、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办法。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资金,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当地高校当年实际参保大学生人数,从筹集资金总额中按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于每年10月31日前拨付高校包干使用。

当年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资金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度超支部分,先由上年门诊统筹结余资金解决;仍然超支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高校和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资金共同分担,其中:高校负担60%,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资金负担40%。

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和医疗费用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各高等院校自行制定。

十四、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从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中提取,实行省级统一管理。调剂金主要用于支付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疑难或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超支部分的补助。

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另行制定。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4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规模显著扩大,到2007年,全国在校大学生已达到2300万人,其中包括计划内招生、计划外招生以及高职高专学生等。而同时,近年来大学生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原来的公费医疗及学生平安险远远不能满足治疗的需要。我们在网上或身边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许多贫困的大学生因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发出求助,学校师生、社会团体以及媒体发起爱心捐助活动。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栋梁,其健康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也正是基于此,今年两会后,经过多轮修改的新医改方案出台,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将大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直至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并没有被纳入实质性的社会保障范畴,医疗保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

(一)公费医疗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资料,目前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始建于1952年,从1953年起,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经费由国家财政按照计划内招生人数向高校拨发一定数额的包干医疗费用,医疗补贴标准从1994年至今都是60元/年。这部分医疗补贴只针对高校计划内的学生,计划外学生(二级学院、扩招及高职高专招收)、自费生以及委培生则不能享受此补贴。由此可见,这种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窄,非计划内招生的学生一旦得了大病,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而这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计划外学生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部分学生的医疗保障也越来越成问题。同时,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只对基本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如常见处方药品,小额的医疗支出,门诊医疗费用等,存在保障范同小、水平低的问题。有人形象地将高校医疗机构比喻为“慈善机构”,渴了给点水,饿了给点饭,无法给予学生全面的医疗服务,对大学生的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

(二)学生平安险(学平险)

学生平安险是在校大学生可以购买的一种商业医疗保险。学平险包括死亡、残疾给付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大学生,患大病的风险越来越高,而原有的公费医疗保障并不能有效地化解这一风险,况且对于很大一部分非计划内的学生还不能享受公费医疗,所以,大学生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作为医疗保障的补充。但学平险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由于它是商业险而非社会保险,故要求学生在投保前身体必须是健康的,所以身患疾病的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非健康学生是被排出在学平险之外的。其次,对于学平险,各个高校缴纳的保费一般是每年20~50元,保费低,但保障水平也低,最高赔偿额度一般在2-6万元之间,赔付能力有限,对于重大疾病更是杯水车薪。还有就是学生对学平险的具体条款并不是很清楚,在索赔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需要自行先垫付医药费,事后凭借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及病历才能得到补偿,这也无异于“雨后送伞”,给贫困家庭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鉴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种种问题,经过长期的调研和研究,借着本次我国新医改方案出台的东风,2008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终于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被正式纳入全民医保的范畴。该《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1.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原则;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学生实行属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3)资金筹措。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各地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概况

继《关于将大学生纳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颁发以来,各省市积极响应,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实施细则。在浙江,《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9月1号起实施。具体措施为:9月1日起,在杭高校大学生(外国留学生除外)每年只需缴纳30元钱(学生个人每年缴纳30元,同级财政补贴90元),住院生大病的医疗费就能报销,报销比例在70%一80%,且没有设定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说,如果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严重疾病,即便住院医药费花了l5万元或更多,统筹基金始终是他们的坚强依靠,费用至少能报销80%以上。这个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杭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

转贴于  北京和沈阳两地对大学生医保T作也发出了量化通知:北京地区将把北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纳入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当中,标准与京籍学生相同。沈阳地区规定2009年级大学新生要100%参保,2008年级以前的在校大学生参保率不能低于40%。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筹资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个人缴纳40元,医保基金对每位参保大学生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l0万元,且该地区的参保学生在放假和实习期间都能享受医保。

经济相对滞后的西北一带如陕西,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规定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高于20元。且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毕业后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年限合并计算。同时指出,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可选择居住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大学生在校期问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高校所在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总结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5

中图分类号:G4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6.6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6-144-02

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从2008年10月25日国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2008]119号),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到2009年国务院印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规定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这些举措使绝大多数大学生在发病时都可以获得帮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学生患大病无保障的后顾之忧,同时也减轻了各高校支付医疗费用的沉重负担,解决了多年来高校医疗费用普遍严重超支的状况。但改革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制度实施不尽如人意。第一,大学生参保采取自愿原则,缺乏强制性,而高校和大学生常常都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意参保,最后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第二,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不尽完善,使制度实施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出现问题后的责任追究机制也不完善。第三,大学生医疗保险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不胜明确,以至于大学生在投保过程中顾此失彼,其利益未得到切实的保护。

为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险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学界对大学生医疗保险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探讨,就许多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比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原则性问题、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构成及各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等等。通常认为,大学生医疗保险应该由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助医贷款四个部分组成,只有这四个部分完整的组合在一起才能够使大学生切实的享受到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带来的优惠。而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医疗保险的部分属于社会保险的范围,因此应该具有强制性[1]。但这些讨论都是从社会保障的角度进行讨论的,以法学为视角进行的探讨少之又少。同时,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规范也仅仅处于政策层面的调整,法律法规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规范仍未见踪影。笔者认为只有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构建范围内分别认定了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特征、性质、种类等问题,并将大学生医疗保险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定位,发挥法律法规的强制力,才能让大学生医疗保险顺利实施,实现期望的制度价值。

二、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概览

一国的保险业是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的,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和商业保险都已经十分发达,大学生医疗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已经十分完备,大学生的利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对国外大学生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能为我们大学生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可靠的理论借鉴和实践支持。

在德国,大学生作为低收入人群的一部分被纳入法定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大学生医疗保险是强制的,在国立或者国家认可的高校进行注册的前提是具有保险公司开具的医疗保险投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大学生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相关费用标准和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服务内容都是由政府统一的法律法规加以明确规定的。美国的社会保障模式属于社会保险型,在医疗保障方面政府都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从制度的制定到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都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在商业保险十分发达的美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大多是自愿的,全民的保险意识十分强烈,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投保程度很高,同时在校期间,政府和学校通过各种优惠政策确保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一系列的服务[2],大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护。法国社会保险主要由互助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其他类医疗保险构成。高校大学生被归类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法国法律明确规定:定居在法国的工薪阶层和进入高校学习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法定的健康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在法国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体系是强制性的。

由此可见,在国外很多国家在大学生医疗保障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实行全民保险制度,要求所有国民(包括收入低者和无收入者)都必须参加一定形式的医疗保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各国参加医疗保险大多有立法做基础,[3]政府在大学生医疗保险中均扮演了法律制定者和实施监督者的角色,使大学生医疗保险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法可依。世界卫生组织在早些年就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卫生保健发展策略,作为无收入人群的大学生,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来承担他们的医疗保障责任。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也相应的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4]

三、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律视角分析

鉴于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探视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中的相关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势在必行。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法理依据

国家在大学生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选择。大学生医疗保障是国家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人群在国家医疗卫生方面采取的一项公共政策,它有其自身特有的价值取向和制度理念。[5]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是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性选择。大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其具有鲜明特殊性。该群体长期处于校园中,没有收入来源,其支付能力较低,同时该群体身体健康状况偏良好,大多认为医疗保险对其自身来说属于可有可无的状态,购买医疗保险的经济支出纯属多余项目。这也是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医疗保险范围之后的几年里大学生的投保率依旧处于较低水平的原因之一。但是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身负祖国的未来,其利益应该受到特殊保护,大学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可以给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祖国建设的新动力。将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

大学生医疗保险以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则体现了法律价值平衡之要求。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内无可厚非,这保障了大学生中绝大部分人的利益。但是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高校中也不乏家庭条件优越和在校期间就兼职创业的大学生,这一部分大学生的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宽裕,在购买城镇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可以购买商业保险,使大学生医疗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这也是公平与效率兼顾法理原则的体现。

(二)大学生医疗保险各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法律定位

学界已经达成共识,认为大学生医疗保险应该由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助医贷款四个部分组成,[6]那么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中应当如何处理四部分的相互关系呢?笔者认为大学生医疗保险中,纳入城镇医疗保险的部分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医疗救助和助医贷款是兜底。城镇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做的制度选择,将大学生纳入其中也是出于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考虑。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补偿性,强制性、保障性和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因此大学生缴纳城镇医疗保险理应具有强制性,这不仅仅是从维护大学生利益的角度出发,还是鉴于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而大学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则应处于补充地位,商业保险的购买只是在城镇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提升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水平,是否购买或者购买什么险种都要视大学生个人的经济情况而定,因此需要采取自愿的原则。在除此两种保险以外的医疗救助和助医贷款中,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需要各级政府根据本地方的经济情况和大学生参保情况实行地区统筹。

(三)大学生医疗保险关系的法律适用

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律关系也体现在这四种制度之中。大学生医疗保险被纳入城镇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而城镇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法的范畴,因此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律规制适用社会保险法进行是为合适的选择。参加商业保险的大学生经济条件相对宽裕,参加商业保险只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保险水平,同时已经有城镇医疗保险作为基础,从某种角度讲能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已经脱离了需要特殊保护的范围,在商业保险中其可以以一般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身份出现,而不再需要特殊保护。笔者认为大学生的在商业保险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可直接参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最后在医疗救助和助医贷款中,则要视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直接参照政策执行即可。

四、完善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议

根据以上对国内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国外发达国家的相比较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有限;另一方面是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体现在大学生医疗保险上就是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少之又少。[7]因此,完善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法律体系迫在眉睫。我们应该尽快出台综合性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立法,通过法律规定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大学生医疗保险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法》和《保险法》的衔接工作;明确政府、高校、医疗机构和大学生个人4个主体,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问题出现以后各方的责任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督促各方主体自觉履行自身的义务,保证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将高校对大学生疾病预防等工作内容及责任纳入法制的范围,将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给大学生真正的带来实惠,增加大学生投保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王海荣、周绿林、林枫.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国际比较与借鉴[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11):742-747.

[2][4]孙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

[3] 张洁.新医改背景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10.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6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不论是城镇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都在进步,然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却成为被社会医疗保险遗忘的角落,其医疗保险一直是我国医疗保险体制中的“软肋”。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经历了单纯的公费医疗到逐渐多样化的发展过程。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建立于1952年,几十年来,这一制度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费医疗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逐渐被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取代。而我国的各高校内仍沿用公费医疗,没有统一标准。随着传统公费医疗弊病的逐渐暴露,许多高校开始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险进行多样化的尝试,主要有联合保险公司开设商业保险,建立互助基金等。所以,本文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制度建设提出问题分析和建议对策。

国内学者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大学生公费医疗改革方面的研究,但当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改革的焦点,大学生医疗保险没有受到普遍关注。目前,大多数研究都是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现状的描述,进而提供初步的建议或方案。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描述与问题分析

以前,我国大学生的医疗保障主要限于公费医疗制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补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疾病模式和医疗模式都发生了变化,大学生对健康的追求也转变为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完美状态。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成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学生及社会关注的焦点。

1、公费医疗的运行现状及面临问题

目前,我国大学生享受的公费医疗制度是从1953年开始实施的,其覆盖对象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计划内大学生和研究生。不少学校参照国家标准自行负担,不同的学校通常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我国现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公费医疗制度存在公费医疗资金供给短缺、资金承受能力普遍不足的情况;公费医疗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校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转诊上;贫困大学生的增加,使得高校大学生的公费医疗经费更显不足;现有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设计上的缺失。

在公费医疗制度下,大学生的道德往往受到挑战。在高校中存在着大量的“无病看医、无病取药”现象。一方面,确实是身体不适需要咨询而看医生,而去拿药。但也有一部分大学生是借助公费医疗的便利为家人咨询、为家人取药。这不仅加重了学校医院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更是造成了学校医疗资源的外流和一定程度上的浪费。

2、大学生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为了支付大额费用,现在全国各地许多大学生都在尝试着采用各种方法对现有的高校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倡导学生购买商业性健康保险成了首选。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由学校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合作开设的针对在校学生的半商业性质医疗保险,另一种是学生私人投的纯商业医疗保险,在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中只讨论前者。但是这样的方式参保范围不够广,赔付也有限。

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商业保险,我们概括为“公费医疗+商业健康保险”的模式。现有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商业医疗保险仅限于住院医疗,并限定了病种及最高赔付金额。同时,由于商业保险必须追求一定比例的利润空间,加之销售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现象,使得此类产品整体价格较高。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大学生个人保障体系,来解决大学生保障水平低的问题。

大学生医疗保险本质上应该属于一种政策性保险,但是我国现在实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体制恐怕并不能完全划定在政策性基本保险的范围内,这是因为各地各校标准不一,缺乏社会化的基本保障。

二、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对策和建议

1、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国际经验借鉴

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熟,大学生是无收入的群体,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基本上由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无论是欧美、日本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还是印度、巴西等一些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都秉持“全民性医疗保险”的理念,对大学生也都有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以美国为例,美国大学生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学生医疗费的支付手续简便,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医院直接支付;就医选择多样,保费支付方式灵活,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立法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德国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如下特点:高校所有学生全部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医疗费的支付是由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与医院直接进行的,这样医院就会及时治疗,避免了医疗保险“雨后送伞”的情况;保费支付方式灵活,就医选择多样,保障范围极其广泛,学生保费和参保后享受的待遇都是法定的。

2、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大学生是一个国家中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的群体,更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根基所在。考虑到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非劳动者)、地域性(高校的分布比较集中,且多在大中城市)和管理体制历史的传统(享受与国家工作人员一样的公费医疗),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应独立于目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但基金独立并封闭运行、省级统筹、属地化管理的新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中,较为可行的模式是实行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不同层次的商业保险为辅助,重症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因此,我们提出以下构想。

(1)健全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必须纳入法律制度,使其透明化、稳定化,在全国有一个统一的基本标准,并允许各地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灵活的做法。大学生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体现社会保险的一般特性:在基本医疗基金的筹集上,主张结合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特征,参考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用“统账结合”的方式。此外,支付方式也应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为基础,建议一般门诊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但对一些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基于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以及设立目的的考虑,应当设定一定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2)建立多层次的商业保险。大学生医疗保险仅仅是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在积极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大学生医疗保险社会化的另一重要一步就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运作,学校应该引入竞争机制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学生医疗保险,选择最优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利益,这样也有助于建立商业保险的诚信机制。但是,我们提倡的针对大学生的商业医疗保险不同于目前一些院校单纯办理的商业医疗保险,由于这些商业保险公司主要追求经济效益,在保险过程中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其次,商业医疗保险属自愿参保,难以保证全员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具有公益性,福利性、强制性和社会共济性,单纯的商业医疗保险无法做到,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规范保险操作。政府对于提供这类学生保险的公司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补助,使其拓展大学生医疗保险业务,提供更大选择的余地,鼓励其为大学生提供相对低廉的保险服务,提高大学生参与商业保险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切实提高对大学生的医疗服务水平,为大学生医疗提供有力的保障,从而能够满足学生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3)建立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对于那些未参加自愿型商业保险的学生,尤其是家庭贫困者,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往往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没有着落,导致病情延误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为了避免或尽量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帮助贫困生的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毫无疑问,资金的来源问题是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制度的关键。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的筹资方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几种可能的筹资途径为:增强大学生之间的互助共济意识;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借鉴方式,灵活筹集资金;完善与大学生医疗救助相关的法律,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总之,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应由国家为主导,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在构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其中,大病医疗保险建立大病医疗基金,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医疗救助制度主要面对特困生和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大病医疗基金的大学生。最后,考虑到商业保险自身所具有的赢利性和“市场失灵”等特性,要适度引导商业医疗保险进入大学生补充保险市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将构成一个多层次、立体的,可以满足多方需求,覆盖全体大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结束语

近些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切实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制度全覆盖,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既有利于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又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校和学生的医疗负担,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逐步推进。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大学生医疗制度背景和变迁的分析,总结出现有大学生以公费医疗为主的保险制度中的突出问题,并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化的可行性模式,本文缺乏实证研究,这与所掌握的数据资料非常有限直接相关,希望在此基础上可对该问题提供进一步的实际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 黄海霞、肖锐:浅析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J].卫生经济研究,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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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庆华:构建统一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J].中国劳动保障报,2006(11).

[4] 袁玲、赵峻: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探讨[J].中国卫生资源,2006(9).

[5] 时特林、黄晓艳:大学生医疗保险探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5(8).

[6] 李丽萍:论医疗改革后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J].中国卫生经济,2005(4).

[7] 孟秀红、江启成: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探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4(6).

[8] 沈延兵、余筱箭、杨帆:美国大学生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对我们的启示[J].上海保险,2003(7).

[9] 徐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刍议[J].医学与社会,2004(6).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7

2008 年国务院开始将大学生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今运行已近两年,除了给予突显出来了一些急待完善的问题。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历史沿革

1952年,政务院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同年 8月,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也被扩大到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1989 年,《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明确了将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纳入公费医疗体系的范围。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化改革,公费读书改为了交费读书,国家按缴费生(限部、省属高校)每年每人60元的标准下拨医疗费用。2008年年底,国务院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9年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二、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

1、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知之甚少

目前大学生风险意识较差,对医疗保险的了解极少,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无很大关系。

2、高校尚未发挥在医疗保险中的积极作用

大学生医疗保险缺乏强制性,大多数高校并未强制学生办理。即使办理了大学生医疗保险,学生对医疗保险的意义也并无真正的理解,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更是知之甚少。当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时,由于未及时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合规定,延误了理赔。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并无系统的学习,当学生需要理赔时,也不能给予生病学生合理建议。

3. 大学生医疗保险未实现全覆盖

从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全国高校推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但因对政策不了解、自身保险意识淡薄、高校宣传不到位,以及医疗保险中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造成了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未能全覆盖。

4. 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中的缺陷

4.1 各地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统一性和公平性

全国大学生被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但是各地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并不完全一致, 缺乏统一性和公平性。

4.2 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学校所在地报销

大部分地区的大学生,如果不在学校期间(比如实习、寒暑假、休学等情况)在学校所在地之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这对贫困家庭的大学生会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

4.3 缺乏毕业后到就业期间的医疗保障过渡机制

目前将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参加不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又不符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条件, 由于户口等问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有一定难度,这段期间医疗极易失去保障,处于真空状态,如果将造成经济负担。

且大学生医疗保险只适用于在校期间,一旦毕业,尤其是到了外省,大学期间的缴费年限就要全部清零,就业后必须重新加入社会保险。

4.4 封顶线以上的费用缺乏保障

由于封顶线的限制, 大学生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基本的医疗费用, 根本无力解决一些重病、大病的高额医疗费用。

三、针对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及特点, 为更好的为大学生的健康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政府、高校的作用,形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学校在大学生医疗保险全覆盖的作用,并增强学生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认识,满足学生对医疗保险的了解需求。

学校开展医疗保险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既能提高学生的保险意识,又能培养学生理财能力。加强对学生工作人员的培训,避免因业务不熟悉延误学生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2、设立门诊专门账户规避门诊医疗风险

大学生重大疾病发生率相对较低,医疗费用主要发生在门诊医疗,可通过设立门诊专门账户的办法来支付门诊小额支出。

3、医疗保障的真空期的规避

近年来就业率低,部分毕业生毕业后短时间内多处于失业或未连续就业状态,极容易失去医疗保障,失去基本医疗保障,将造成经济负担。针对未及时就业的毕业者,政府应承担其责任,保证居民城镇保险继续提供保障。并且可以考虑将大学期间的医疗保险纳入社会保险计算年限。

4、借鉴商业保险做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经验,做好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满足封顶线上大额医疗费用的要求。

商业保险具有丰富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经验,借鉴其中的成功经验,帮助大病、重病学生患者解决医疗费用,实现风险共担、规避因病致贫的情况;另外,还可以针对学生风险特征,设计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也可设计普通门诊医疗保险来弥补居民医保保障缺口。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充分发挥市场、政府、高校的作用,形成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互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大学生健康问题,为其提供相应保障的最好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 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 仇雨临、孙树菡. 医疗保险[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李三梅. 论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J] . 现代商贸工业, 2009, ( 20) : 59- 61.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8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大学生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将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群体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对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及其身体素质,减轻学校以及学生的医疗负担和推动大学生的自身发展甚至国家的建设都有重要作用。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经历了单纯的公费医疗到逐渐多样化的发展过程。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建立于1952年,几十年来,这一制度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费医疗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而逐渐被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取代。目前我国的高校仍然实行公费医疗制度,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传统的公费医疗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弊病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对广东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调查研究,并针对该项制度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合理的政策建议。

一、大学生对大学医保的基本看法与主要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我国大学生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这一制度设计无疑对于引导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大学生们对于这一制度构架存在着什么样的反应和改革要求,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一)大学生对医疗保险制度的熟知程度低。

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大学生医疗保险保障对象的大学生,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基本内容、相关规定及实施方法等了解的程度都很低,甚至还有部分同学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完全不了解。根据我们的问卷资料,目前在校大学生认为医疗保险很重要的占到79.75%,但其中有主动了解医保知识的只有16.46%,没有主动了解和不清楚自己是否有主动了解的占到83.54%(图1)。另据调查问卷显示,有79.75%的大比例人数完全不知道我校医保办的电话,只有12.66%比例的同学了解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如报销比例、异地就医、门特门慢项目等),对医保卡使用不清楚的占86.08%。由此可见大学生医疗保险知识的缺失。

(二)大学生主动参保比例大,参保率高,但参保覆盖面仍不全面,部分学生参保意识淡薄。

在86.08%参加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中,通过自己对医保的了解和学校的宣传以及身边人的影响,大学生都认为医疗保险有益,并表示会主动参保的学生的比例很大,占已参保学生的73.53%。(图2)但在13.9%没有参保的同学当中,有多种原因导致他们未能参保,如认为自己身体健康,没有参保的必要、报销比例较少、手续繁琐等。但其中他们有81.82%认为参加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不大,里说明有些大学生对大学生医保的认识出现了偏差,没有正确认识大学生医保的作用。当问到是否希望参保后,他们有63.64%的学生是没有意愿和不清楚是否要参保的。在没有参加保险的同学中,经济因素不是未参保的主要原因,因为贫困而不参保的同学只占少数。在今后对新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不断地改进与完善中,其参保率还会不断地提高。

(三)大学生赞同强制参保比例较高。

调查发现,大学生认同高校强制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占43.04(“非常好”占15.19%和“好”占27.85%)(图3),比例较高,接近半数。但持“一般”和“不好”的态度的学生过半数,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目前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每个居民医保年度每人280元,其中,个人缴纳80元,政府自助200元。大学生对目前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80/人/年)认为合理的有46.84%,与持赞同态度的学生比例较相符,而认为缴费标准太高、不合理的同学占51.9%。

(四)大学生认为大学生医疗保险对缓解医疗负担作用不大,需提高大学生医保的报销金额。

问卷调查可知,大学生认为参加医保完全可以减轻应对疾病的经济负担的只有8.86%,有超过90%的学生认为大学生医保对减轻负担的作用不大。对于身体检查、住院大病、特殊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高医疗费用的医疗项目,他们认为大学生医保的保障重点不在于此,而在于门诊小病(占48.1%)。门诊小病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他们都希望门诊小病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学生医保去弥补,从而减轻应对疾病的经济负担。大学生患病风险较低,但对普通疾病的医疗需求较大;然而当前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低下,难以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所以,医保的保障重点也应该放在除门诊小病的其他项目,对于其他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实行保障才能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体现大学生医保的优越性。因此需要通过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适当降低医保费用报销的门槛,真正为大学生排忧解难。

(五)大学生认为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程序复杂、报销手续繁琐。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报销的程序和手续成为大学生参保后比较担心的问题。医疗保险知识普及范围不宽,导致大学生缺乏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他们有的不了解报销比例,有的不了解报销的程序,从而出现了“大学生参保后最担心报销手续繁琐”的问题。从问卷中发现,大学生认为大学生医保的三大问题是报销手续、报销比例和范围、转诊、转院手续,分别占比例75.95%、63.29%、51.9%。这些都充分反映出报销手续等问题需要向参保学生明确。

(六)大学生对参保的担心各异,存在自身原因和外部原因。

调查得知,大学生对参保存在很多担忧,分别有担心报销程序和手续太麻烦、医疗费不能报销或报销很少、就医不方便、医疗机构环境不好、态度差等。这与学生的自身原因和学校的这一外部原因有关:学生没有主动了解医保知识,导致不清楚相关的报销比例和报销程序等,造成自身的忧虑;而在学校和社会中没有完善好相关的宣传措施,缺乏对医保知识的普及,因此人们缺乏对其了解,也是造成参保的忧虑的原因之一,而与医疗相关的硬件措施也会成为学生的忧虑因素。

二、改善大学生医保的政策建议

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及其身体素质,减轻学校以及学生的医疗负担以及维护大学生的基本医疗权益。但是,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需要不断推进与改善。

(一)以政府为主导,实行在校大学生强制性全员参保。

该制度以政府为主导,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基金独立并封闭运行。社会医疗保险费根据财政、高校与个人的承受能力合理分担,在加大国家财政力度补贴的基础上,吸纳其他多方面社会资金作为基金来源。由于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意识不强且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如果采取自愿的方式,参保率难以保证。政府和学校一方面要加强组织、引导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参保意识;另一方面也要对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有强制性的要求。为保证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顺利实施,政府可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校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而学校也要做好相关的医保落实工作,如当学生医保卡丢失、医保卡密码被盗时,要提供相应的指引或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医保意识。

1、制度规定:将参保范围、保险费用分担比例、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规范与引导、对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处罚办法等都列入学校经常性制度安排,提高学生对医保知识的了解。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对学校医保工作的开展起着监督作用。

2、日常宣传工作:学校宣传依然是最重要的途径和手段,但宣传的内容要更为深入、具体。首先学校在参保方面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可以适当增设有关医保的选修课程,利用教学的优势更新学生对于医疗保险的认识,使学生纠正错误观念,增强保险意识;其次可以通过开展活动的形式,如开展医保讲座、开展竞赛类的比赛,在同学参与活动当中向同学宣传医保知识;再次,学校可以将医保知识(包括缴费标准、就医范围、转诊规定、报销比例等)设置医疗服务专区,挂在校园网或发表在校报上,以便同学随时浏览了解。

(三)发挥学校的重要功能,进行校医院的改革。

学校要做好大学生的卫生保健和预防工作,建立大学生健康档案,实行完全信息化管理,让校医院工作人员或行政人员进行管理;有关部门还应定期开展体检工作,而不仅仅局限于新生入学时的体检。同时,对于贫困的同学,学校应该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扶持,通过建立“助医贷款”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分散风险、互助共济的功能。也可适当举办公益性活动向社会各界筹资,对贫困生进行经济资助。学校直接面对学生,一定要监管好大学生医疗保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重视索赔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大学生享受到方便快捷,保障全面的医疗保障制度。

依据方便参保学生就近就医购药的原则,校医院应成为大学生获取医疗服务的首选,进行校医院的改革应以创新管理机制,改善基础设施与就医环境,强化服务能力为重点。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的质量,增加医药用品种类,同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校医院的业务水平,结合卫生保健和预防工作,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提升校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在校学生对校医院的评价,提高其满意度。

(四)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适当提高保费标准,并指定相应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可以从学生每个学期缴纳的学费中扣取适当的金额进入大学生医保个人账户,作为账户的最基本资金保障。还应适当提高保费标准,切实发挥医保缓解学生应对疾病困难的作用,提高保障水平。本着引入竞争机制的原则,可以在学校附近设置二至三家大学生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并优先选择高校附近的公立医院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定点,同时,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必须遵循交通便捷,就近学校的原则,这样才能为大学生提供更广泛、更规范的医疗服务。

(五)建立国家、学校、学生三位一体的新型医保体系,使制度法制化。

整个体系的资金来源为三部分,分别是国家的财政划拨、学校的划拨和学生定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学生缴纳的大部分划入学生的个人账户,这些钱作为学生日常的门诊及药品费用支出。国家和学校的财政划拨及剩余的个人交纳的资金用以成立共同医疗保险基金,这个基金用于保障学生的大病及意外伤害。在这个体系中,国家、保险公司、学校必须要各行其职,国家有必要增加对在校学生的保障支出,保险公司是要真正使医疗保险体系得到完善并贯彻实施,基于患大病和意外事故的学生毕竟是少数,建议适当调低最低报销点,而对门诊小病适当提高报销点,让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保险带来的实惠。

目前各地大学生医疗保障模式多样,但保障水平低,并且不同区域的大学生彼此不能平等的享有医疗保险,因此急需相关部门建立合理、统一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并鉴于大学生这个群体的特殊性,该体系应独立于目前其它的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既要使医疗保险基金能够合理合法保值增值,又不能使保险基金结余过多而影响大学生医疗权益,建立起新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使基金独立并封闭运行。国家各级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好地明确政府、高校和大学生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从制度上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利益,用制度来指导和规范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用好每一分钱,争取以合理的投入为大学生提供较好的医疗保健,使大学生真正受益。

(六)构建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保障体系。

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鼓励大学生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同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此外,还需大病救助基金扶持;二是大力发展医疗救助制度,在高校设立专项医疗救助基金,由教育部提出制定有关规定,从高校收取的学费中提取3%~5%用于设立学生医疗救助基金;三是通过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进行爱心捐助,还可通过福利等多渠道进行医疗保险资金筹集,加大对需要救助的大学生实施帮助;四是运用社会上保险公司开设相关大学生医疗保险项目,为有经济能力的大学生提供多种医疗保险的选择,做到“应保尽保”。通过“政府、社会、学校、个人”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帮助学生缓解医疗费用支付的经济压力及解决重大疾病所带来的难题,全方位满足每位大学生享受医疗保险的需求,使医疗保险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参考文献:

[1]郭明军. 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黑龙江史志,2010(11).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9

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05903

国际劳工组织将医疗保险定义为“劳动者在身体伤残、患病等遭受损失时,一次性或定期提供一定数量的保险金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又称“健康保险”,这使医疗保险的功能发生了巨大变化。它从一般的疾病治疗、技术服务,发展到提供健康咨询、指导服务等。

对于每个人来说,其生病和受伤害是不可预测的,而对于一个人群来说,则又是可以预测的。按照大数法则,通过保险的方式,可以分散个人患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所谓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指针对大学生群体,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共同建立,为补偿该群体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其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技术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具有风险共担、损失补偿、互助共济等功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1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演变

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从建立到发展,大概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公费医疗阶段。1952年政务院了有关文件,明确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自此,大学生(包括专科生)也就成为享受公费医疗的对象。在早期实行个人自付挂号费后,学生的挂号费低于教职工(教工5角,学生3角),其他方面同教职工相同。伴随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从免费上大学已改为交费上大学,打破了统招生、自费生、委培生这一区别,改称交费生,国家按交费生名额统一下拨费用(目前每年每人60元,仅限部、省属高校)。近年来大学生患重疾或受到意外伤害的情况明显增多,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但国家下拨的医疗费却是捉襟见肘。

(2)公费医疗向商业保险转变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高校纷纷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在公费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引入商业保险。主要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学校主管部门拨款给校方医院,对于大学生的门诊费用采取公费医疗的方法,对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严重疾病住院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3)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转变。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的下发,2008年11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卫生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就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作出安排。新政策下,大学生医保不再是“被遗忘的角落”。 随后,诸多省份迅速出台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并予以落实。自此,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开始由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转变。这种在大学生中采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很好地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特点,但在我国这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各个高校改革措施也不尽相同,缺乏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2现有大学生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尽管,目前根据有关文件指示,各地都在积极落实发展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和商业健康保险模式,一直都是高校广泛采用的形式,在历史发展中,这两种模式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2.1公费医疗,覆盖面窄

大学生公费医疗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只有在校计划内的大学生才能享受,非计划内招生,包括自费生和其他各种代培生都排除在外(也有个别学校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例外),也就是说,非计划内招生的学生一旦得了大病,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而这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计划外的学生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部分学生的医疗保障很成问题。同时,高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民办教育和独立学院的纷纷成立,虽然丰富了教学资源,但是在医疗保障方面,这类高校大多数没有被公费医疗制度所眷顾。所以,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公费医疗的覆盖面凸显狭小。

2.2政府投入不足,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和学生负担过重

高校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是“公费医疗、公费不足”,也可以说是“透支医疗”。国家拔给部委所属院校每名学生每年60元作为医疗费用,省属院校学生则是40元,这在今天医药价格迅速上涨的情况下,远不能满足学生治病就医的正常需要。 在现有的公费医疗体制下,一旦出现大、重病的学生,有限的投入很难解决问题,使学校和学生都承担着巨大的压力。

2.3商业健康保险,参保率低

伴随着公费医疗的发展,为了加强对于学生的医疗保障作用,各高校也纷纷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鼓励大学生参保健康保险。但是,这种医疗保险的问题也层层爆发。最为典型的就是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其主要原因如下:

(1)学生保险意识不强。学生对于医疗保险的认识普遍不到位。大学生和家长普遍认为自身年轻、体质又好、抗病能力强,不想参加医疗保险,更不愿掏钱买保险。

(2)经济性原因。许多学生,尤其是特困生、贫困生,由于经济比较拮据,不愿投保。

(3)保险赔付手续复杂。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是抵御风险的一种手段,患病后索赔医药费是真正目的。但是,实践中,大学生发生医疗行为,进行保险费用索赔时,手续繁杂,索赔困难。诸多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和大学生之间利益发生冲突而互相扯皮,产生纠纷。

(4)对于商业保险公司的不信任,也是造成大学生参保不积极的非常重要因素之一。

2.4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统一性

经过几个月的发展,各地政府都积极响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号召,出台相关政策,将大学生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行列。但是,由于政策初期,为了做好过渡和适应当地情况,各地的政策并不完全一致,这使得制度在全国的统一性比较欠缺。即使与当地城镇居民等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样增加了管理难度,隐藏了许多后续的问题。

3建设和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建设和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具体理由为:

(1)这是体现社会保险基本原则的要求。社会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普遍性、保障性、补偿性、共济性、福利性、公平与效率兼顾等原则表明:国家应把大学生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对象,不论其缴费多少都有权得到社会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以保障大学生在遇到疾病风险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利于消除或减轻其由于患病或负伤而在经济上或精神上产生的负担,保障其正常生活及学习。

(2)这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要求。大学生是社会的一支重要群体,代表一个国家未来的高知识、高素质人群,没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令人担忧的。从大学生医疗费用的来源看。大学生的医疗费用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学校负担、社会募捐及个人自付。由于国家、学校和个人财力有限,社会募捐又有不确定性,所以要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合理规避疾病风险,实行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势在必行。

(3)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虽然起步比较晚,但是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也已经覆盖了极大部分的人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1994年实行试点至今,已经基本覆盖。农村地区也从2003年开始实行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种保障制度给农村居民带来实惠,受到好评。城镇居民正在积极试点建设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众多群体中重要的一支高知识群体,却成为这场保障建设的“漏网之鱼”。为了避免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冲突,只有 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大学生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4)这是解决大学生、学校、家庭负担的切实要求。虽然大学生是一个年轻的群体,一般来看,身体比较健康、免疫力较高。但是,由于各种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生活压力等的多重影响,很多疾病开始年轻化。在看新闻等时,经常会看到部分年轻的大学生遭遇重大疾病威胁,对个人和家庭造成极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同时也为学校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尽管我们会经常看到许多道义之举:师生群体的援助之手、社会群体的善款捐助等。但是,这些仍然是杯水车薪。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一个坚强的后盾,社会和政府的一种支持――社会医疗保险。

总之,在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我们应该积极着手进行,而不应该再继续讨论是否有必要。同时,国外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也为我们建设适应大学生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诸多宝贵的经验。

4国外实践经验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 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始于1965年的《老年医疗保险法》,距今有40多年的历史,两国的医疗保障体系非常有特色,其中,不乏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4.1美国的医疗保险背景与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现状

崇尚自由竞争的美国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政府仅负担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 他们包括:65岁以上的老人、低收入者和残疾人、少数民族, 除此之外的大多数公民都享受不到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只能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美国注册在校的高校学生自愿参加医疗保险,学生的被抚养人也可自愿投保;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的保险范围十分广泛,通常包括: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 意外事故或疾病医疗费、定额给付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医疗费、精神病治疗费、生育费等,疾病覆盖面很广;保险期限一般是1学年或1学期,保单不可续保,如需继续投保需重新办理包括体检在内的各项手续;保费支付方式有年付、半年付及月付3种;保险公司提供一定优惠鼓励被保险人到有协议的医生诊所或医院就诊,协议的医生诊所或医院向被保险人提供费用打折的医疗服务。保险公司在赔付保险金时根据就诊医院规定不同的免赔额和个人自付比例。

4.2德国的医疗保障背景与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现状

德国的医疗保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低收入者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这部分人约占总人口的90%,包括:月工资在3500欧元以下的工人和雇员等,没有工作的家属、子女可以随有工作的家长一方入险。超过这个限度的高收入者,可以自己选择是参加私人医疗保险,还是法定医疗保险。

所有在德国大学就读的学生,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否则,不能在德国大学注册。学生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会出具证明,凭此证明可去大学注册,并给投保者2本就诊券,一本是牙科就诊券;另一本是其他各科就诊券。每次就诊前撕下1张,填写并签字以后交给医生,投保者可自由选择医疗保险机构许可的医生就诊,不必付挂号费。只有医生认为有必要进医院检查或治疗时病人才能去医院。否则,医院可以不予受理(急诊病人则不受此项限制)。对于“不值钱的药品”,例如感冒药,抗晕车的药品和泻药等,医疗保险机构不承担费用,治疗费医疗保险机构直接支付85%,被保险人自付 15%。

美、德两国学生医疗保障虽然形式不同, 一个是自愿参加商业保险,一个是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但有共同之处:首先,学生的参保率高。德国高校学生须全部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美国由于人们的保险意识非常强,学生的参保是非常高的。其次,学生医疗费的支付手续简便。医疗费的支付是由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医院直接支付的,避免了医疗保险“雨后送伞”,重病学生无钱治疗陷入困境的现象。最后,就医选择多样,保费支付方式灵活,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

另外,泰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医疗保险方面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4.3泰国的医疗卡计划

泰国的医疗卡计划,它是1984年创立的,是为帮助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口和贫困大学生获得医疗服务而设计的。医疗卡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购买,购买一个可以最多保障5人的家庭医疗卡大约花费500铢,这样,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医疗费用就有了足够的保障。

5我国建设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考

借鉴以上国家的成熟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现状,对于完善我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思考。

(1)加强对于学生的教育,让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许多成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对于医疗保险的认识比较浅薄、风险意识比较欠缺,所以在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方面,都不太理想。所以,在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之前,应首先对其进行教育,使得学生能够正确认识风险,加强对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信任,能够主动产生投保欲望。

(2)对于参加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校方应采取强制手段,保证参保。据笔者调查发现,广大的学生群体对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认识存在误区,将其等同于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这大大降低了大学生参保的自愿性。而进行教育又是需要周期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建议在现阶段,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进行强制参保,比如在学生每个学年开学初,要求学生缴纳保费、参保,否则不予注册。这本身是符合社会保险的原则的――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

(3)加大政府投入。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和政府、个人、社会等多方元素,共同参与建立的制度。不能因为“公费医疗”的悄然退场,政府的资金支持也跟随退场。反之,为了切实使得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发挥到位,在建设初期,考虑到大学生是没有收入的群体,应减轻大学生自身负担,加大政府财政的倾斜。政府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筹资人之一,在一定的时期内应确保对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支持。

大学生医疗保险例10

2008年国务院颁布相关规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这一举措对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有重要意义。然而,研究发现[1-3]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认知度较低,参保积极性较差。因此,改善大学生医疗保险认知水平对提高大学生参保积极性及参保率有着重要的意义。该研究对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徐州医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5所高校的1700名大学生展开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和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对徐州市5所普通本专科高等院校(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徐州医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进行随机调查,具体做法为每所高校随机抽取8个班级,被抽班级的所有大学生均作为调查对象。采用查阅文献,专家咨询等方式自制调查表,并通过预调查和进行效度及信度检验不断完善,由被调查者自填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700份,删除问卷答案填写不完整或与填写要求不符的等55份,有效问卷1645份,有效率为94%。

1.2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⑴一般情况:性别、年龄、专业、等;⑵医疗保险认知状况:医疗保险关注情况、大学生医保政策知晓情况、医保常识认知情况、对医疗保险的态度及认知途径等;⑶参保情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等。1.3资料分析采用EpiData3.1进行调查表资料双份录入校正,EXCEL建库,对大学生的一般情况、参保情况及认知状况进行描述性分析,按照α=0.05的标准对医保政策知晓情况的影响因素进行χ2检验;全部数据应用SPSS16.0软件进行处理。

2结果

2.1一般情况

共调查1645人,性别构成为男950人(占57.8%),女695人(占42.2%);户籍为城市619人(占37.6%),农村1026人(占62.4%);学生干部511人(占31.1%),非学生干部1134人(占68.9%);专业构成为:理工类839人(占51.0%),医学类353(占21.5%),管理类265人(占16.1%)、其他188人(占11.4%);汉族1581人(占96.1%)、其他民族64人(占3.9%)。

2.2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1645人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898人(占54.6%),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的有533人(占32.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824人(占50.1%,表1)。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中自愿参加的有655人(占72.9%),非自愿的有243人(占27.1%),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满意的有196人(占21.8%)、觉得一般的有530人(占59.0%)、不满意的有172人(占19.2%)。

2.3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知识认识现状

在调查的1645名大学生中,有652人(占39.6%)关注医保相关信息,而有993人(占60.4%)表示对此不关注。知道目前政府实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学生有826人(占50.2%),不知道的有819人(占49.8%)。对大学生医保常识问题的调查显示正确回答的有396人(占13.9%),错误回答的有540人(占32.8%),不知道的有709人(占43.1%)。觉得有必要参加医疗保险的1311人(占79.7%),觉得没有必要参加的有169人(占10.3%),无所谓的有165人(占10.0%)。对是否有必要提高对医保认知的调查显示:有1404人(占85.3%)认为十分有必要,有80人(占9.8%)认为没有必要,有161人(占4.9%)觉得无所谓。获取医疗保险信息的途径依次为:学校宣传的1167人(70.9%)、同学间相互告知的535人(占32.5%)、网络的447人(占27.2%)、选择新闻媒体(报刊、电视)的404人(占24.6%)。

2.4大学生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知晓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对可能与大学生医疗保险知识认知情况有关的性别、年级、民族、等15个变量分析影响医疗保险认知情况的因素,结果显示学生干部与否、户籍所在地、是否喜欢运动、父亲职业类型、母亲职业类型影响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知识认知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

3讨论

有关研究表明[4,5],目前大学生对保险的认知普遍模糊,大学生的风险意识较差,大部分学生及家长投保意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而不愿参保。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对医保的关注度只有39.6%,知道目前政府实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只占50.2%,而对于医疗保险常识问题的正答率只有13.9%,可以看出徐州市高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险认知状况较差,亟待改善。另一方面,通过参保情况可以看出,许多大学生对自身是否参加医疗保险关注度很低,参保意识淡薄。获得医保信息的途径调查显示学校宣传是大学生获取医疗保险信息的主要途径,同时85.3%的大学生认为有必要提高自身的医疗保险知识水平。因此,学校应该加强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教育,提高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认知程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知晓情况的影响因素分析显示学生干部与否、户籍所在地、是否喜欢运动、父母亲职业类型是影响大学生医疗保险认知状况的因素。由于学生干部对学校各方面的政策制度较了解,从而其可能对大学生医保政策了解得更多。喜欢运动的同学一方面可能较关注身体健康状况,从而可能对医保政策关注较多;另一方面运动容易造成运动伤害,因此这部分学生去医务室看病的可能性较高,进而可能会影响其对医疗保险的认知状况。城镇户口的学生医保政策知晓情况高可能由于城镇居民医保早期实施对象是城镇中的居民,而在农村实施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所以城镇户口学生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能了解得多[6]。由于在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父母一般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以这部分家庭的大学生可能对医疗保险的认知情况较好。因此,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学校及政府应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知识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整体认知水平,进而调动大学生的参保积极性。总之,大学生的医疗保险认知状况的改善需要大学生自身、学校以及政府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陈和生“.新医改”背景下大学生医疗保险问题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30(4):43-44.

[2]主桂莲,吴小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问题与对策———以重庆某大学为例[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28(8):586-588.

[3]王明慧,赵剑,陶四海,等.大学生医疗保障现状及参保意愿研究[J].现代预防医学,2013,40(13):2444-2447.

[4]陈君程,袁萍,张迎,等.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愿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4,35(3):47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