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洗发水调查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2 15:08:40

洗发水调查报告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1

一、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工作机制缺位。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客户的调查仅限于一般情况,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等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信息调查有许多缺失。其次,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一些客户提供的假身份证、假工商税务登记证,银行人员难以鉴别,也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在鉴别这些假证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难以获取真实完备的客户信息。此外,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联动,工作相对独立,步调不一,不利于对跨境洗钱犯罪的全程跟踪。

2.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发和建立一套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尚未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不能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及时进行监测、记录,这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由于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对网络洗钱的监控更未涉足。

3.一线员工识别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较弱。一线金融人员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我们缺乏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从整体上说我国对金融业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金融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缺乏,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缺少良好的经验积累,其综合素质同当前的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

国际反洗钱经验证明,改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洗钱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我国应大力提高对洗钱犯罪的科技应对能力。

1.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可以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测,完善收支预警系统,提高监测的灵敏性。此外,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做到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监督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制定严格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2

二、依法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形成反洗钱部门合力

一是依法建立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建立高效的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动作机制及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有关反洗钱信息的传递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从而以反洗钱信息沟通为桥梁,实现各成员单位之间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探索建立反洗钱监管工作协商平台、联合监管平台,形成分工协作、快速响应的反洗钱联合监管格局。二是健全完善横向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反洗钱社会合力。加强与公、检、法、司机关合作,加强反洗钱案件协查,建立可疑交易情报会商制度,提高可疑交易线索调查实效。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的信息沟通、通报机制。三是建立区域性反洗钱协作网络,扩大反洗钱工作覆盖面。处于省际、边远的区域,由于洗钱犯罪的形势和反洗钱工作的差异,需要建立区域性的反洗钱协作网络,借鉴反洗钱工作经验,开展理论研讨,消除反洗钱工作盲区。

三、提高监督检查和监测分析水平,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3

曾经迷人的所谓“法国优质”

按理来说,身为一个著名国际特许经营品牌,在门店广告牌上注明品牌所在地,不仅能使消费者对品牌属性持续记忆并强化,而且,对增加品牌的忠诚度、美誉度更是有很大好处。事实上,福奈特公司自成立之初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也一直是这样做的,所以让人觉得蹊跷的是,现在为什么突然把旗下众多加盟店的“法国高质干洗”字样集体撤去?何时被撤去的?福奈特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等一系列问题浮现在了人们的脑海中。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福奈特灯箱广告牌悄然变身绝不是某一家或某几家门店,就连位于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19号的白塔寺总店广告牌上的“法国高质干洗”字样也神秘地消失。这个现象,也经过了福奈特分店一位总经理的确认:所有的门店都换了现在的新招牌。福奈特白塔寺店附近的几位居民向记者证实:“印象中福奈特干洗店广告牌上的文字一直是‘FORNET福奈特法国高质干洗’,也正是这个宣传吸引了更多的顾客并支持着其高于其他干洗店的洗衣价格。”但对广告牌右下方的“法国高质干洗”字样究竟是何时撤去的,他们均表示不清楚。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起去年“欧典风波”事件。号称源自德国,行销全球80多个国家,因此每平方米地板敢于卖出2008元的“天价”;然而经媒体调查,支撑着每平方米2008元天价的不是名副其实的国际品牌,不是精益求精的产品品质,而是商人不顾道德、敢于藐视消费者、挑战法律的无边欲望。

据记者调查采访了解到,福奈特于1997年首次出现在中国,当时的第一家店开在北京西单,并宣称是“全国第一家前店后厂、一小时取衣的纯欧洲风”。作为我国最早从事连锁经营的企业之一,福奈特曾于2005年获“中国特许奖”,2006年获“国际特许经营”奖提名,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十大优秀特许品牌”。统计数据显示,lO年来,福奈在全国各地开设500余家加盟店,仅在北京就有130余家……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洗衣业,福奈特的洗衣价格是最高的。记者在一个加盟福奈特仅两年的门店了解到,该门店洗一套西服需要30元,而北京老牌洗衣店普兰德洗一套西服的价格为24元。

据福奈特的加盟商介绍,加盟福奈特公司的门槛在国内洗衣连锁界是最高的,不包括店铺租赁、基础运营资金,仅设备、相关辅料及加盟、品牌管理等费用至少就需要50万元。而其他正规洗衣连锁品牌的加盟合计费用大都在10到35万元不等。

为什么加盟福奈特的费用如此之高?洗衣价格也位列行业第一呢?

福奈特项目部工作人员介绍说,福奈特由阿兰先生创办于法国,后来在比利时等国开设了很多店。福奈特采用的是欧洲洗衣技术,从洗净度等洗涤指标看,国内其他洗涤企业是无法与其相比的。而且,从福奈特洗衣店核心设备干洗机、水洗机等来说,大都用的是进口设备。

福奈特公司提供的宣传资料显示,该公司的干洗主机来自意大利制造商FMB,干洗助剂为德国KREUSSLER公司提供,水洗机则来自比利时、瑞典、西班牙等国。也就是说,福奈特无论是从技术、核心设备到品牌都是纯进口。

既然如此,“法国优质干洗”可以说是名副其实,为什么却要突然撤下来呢?福奈特方面对此的解释是,他们之所以撤去“法国高质干洗”,首先是因为福奈特在欧洲的业务很不景气;其次是福奈特目前的业务主要是集中在中国,所以就没有必要还非在广告牌上再打“法国高质干洗”字样了。他们还指出了换广告牌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原来的广告牌颜色不够鲜亮。但听了这些解释,记者还是心存疑问,难道就是这些原因让福奈特放弃了特许经营的核心――品牌吗?

是虚假宣传还是被误解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对福奈特相关信息进行了搜索,发现了《福奈特疑陷“欧典门”》、《福奈特洗衣再遭投诉,青岛大正致歉诚意遭质疑》、《宣传用语不当,青岛“福奈特”向消费者致歉》、《福奈特被曝光,消费者要退钱》、《福奈特被行业协会曝光追踪,消费者要求退还费用》、《福奈特干洗:“法国血统”遭质疑》、《福奈特洗染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福奈特:法国企业?法国技术?》等多条来自青岛新闻网、经济导报、星辰在线的相关新闻。也就是说,福奈特早在2007年年初就引起了消费者和一些媒体的质疑。

根据众多的“福奈特”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青岛市洗染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2006年9月,青岛市洗染协会接到一个消费者对该市福奈特・大正洗染有限公司的投诉。投诉中,该消费者因洗衣质量较差怀疑福奈特是否真是法国品牌。协会从对消费者负责和弄清真相的目的,委托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对福奈特进行核查,2007年1月4日,一封具有我国驻法国使馆一等秘书吴景良签名认证的、法国相关部门调查函发了回来。法国相关部门查询后确认该国一家名为“福奈特”的公司早已注销,目前法国并没有“福奈特”洗染公司。法国没有从事洗染的福奈特公司?这个结果令青岛市洗染协会的全体工作人员目瞪口呆,结果也令本刊记者目瞪口呆:“这是欧典地板的翻版?”。

根据中国驻法大使馆的回函,青岛市洗染协会在接到消息后立即通知了当地工商等职能部门,并于2007年2月初在当地媒体刊登了题为《关于福奈特・大正洗染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通告》的文章。告诫消费者:福奈特,大正洗染有限公司1999年以来宣传的“法国福奈特设在青岛的专业洗衣连锁机构”、“一个纯欧洲标准的洗衣店”及在广告牌上使用的“法国高质干洗”等字样,属于虚假宣传。

福奈特一家分店的负责人对此表示,“法国福奈特1996年成立,1997年在北京成立福奈特公司,2003年9月法国福奈特注销。所以,他们在2006年查当然是查不到。”同时,他不忘强调:“我们福奈特采用的是法国技

术和经营模式,使用的是意大利的干洗设备,我们并没有说自己是法国的连锁企业,这只是消费者的误解而已。”

白塔寺福奈特店的一位负责人也对记者说,“他们从未对外宣传过自己是法国的企业,福奈特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应用的是法国的技术、德国的辅料、意大利的设备。至于消费者所认为的是“法国洗衣质量和服务标准”,那只能说是消费者对此理解的一个“误区”。但青岛市洗染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奈特确实在宣传材料上明确写着福奈特来自法国。”这些相关材料目前青岛洗染协会还有存档。

2007年2月3日上午,在得知青岛福奈特可能涉嫌虚假宣传的消息后,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全国洗染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厚增先生曾飞抵岛城,亲自对此事进行调查,并非常鲜明地说出了全国洗染行业协会的调查结论:福奈特是中国的品牌,不是所谓的法国品牌,青岛福奈特・大正洗染公司在对外宣传中,使用误导消费者的词汇属于虚假宣传,全国洗染行业协会支持青岛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

据悉,青岛市洗染协会曾将“法国根本没有福・奈特公司”的消息披露给媒体,但媒体并未对事件进行报道。致使今天还有很多消费者奔着“法国优质干洗”的名气、掏出高价格到福奈特获取服务。

撤去“法国高质干洗”字样,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是福奈特公司的正名之举,以此正视现实,以真实的面目面对消费者,还是当时青岛事件的危机下做出的迫不得已的无奈选择?

期待对“福奈特”展开彻底调查

据本刊记者了解,对是否是“假洋鬼子”,福奈特方面并未对此做出过公开的表态,一直到青岛新闻网对此报道后,也鲜有媒体对此进行报道,让事件已经进入一种扑朔迷离的状态。

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市场监管的严重缺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竟也任其虚假宣传,是否应当承担失察、偏袒之责?不少产品都热衷于打出洋品牌的幌子,以“源自欧洲”、“享誉世界”、“百年经典”之类唬人的词句蒙骗消费者。不可否认,洋招牌、夸大宣传虽然能给企业的壮大带来短期效益,却埋藏着隐患,一旦东窗事发,企业和品牌都将面临灭顶之灾。

如果“福奈特”当年所得的荣誉并没有经过追根溯源地调查,工商部门是否也应该对各种挂“洋”头的宣传监管和清理负起责任来呢?

一个品牌的做大做强,应该是以诚信为本,靠实力竞争。在政府监管走向严密、信息流动更显透明的市场里,作奸犯科、坑蒙拐骗的行为早晚都是要暴露的。那种动不动就拿外国洋品牌“说事儿”的把式是该收起来的时候了。

如果青岛洗染协会从中国驻法大使馆处得到的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得以行政确认,那么,“福奈特”不啻又制造了一个继“欧典”之后的又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黑色幽默。也正基于此,人们对工商等一些相关部门、以及播出“福奈特”广告的多个媒体产生质疑。但在笔者看来,现在并不应该去急于问责,而应首先期待有相关部门获取一个科学严谨的调查结果,而不该就这样不了了之。不然,这样的事件很可能还会发生,人们也将继续受骗。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4

一、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工作机制缺位。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客户的调查仅限于一般情况,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等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信息调查有许多缺失。其次,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一些客户提供的假身份证、假工商税务登记证,银行人员难以鉴别,也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在鉴别这些假证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难以获取真实完备的客户信息。此外,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联动,工作相对独立,步调不一,不利于对跨境洗钱犯罪的全程跟踪。

2.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发和建立一套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尚未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不能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及时进行监测、记录,这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由于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对网络洗钱的监控更未涉足。

3.一线员工识别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较弱。一线金融人员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我们缺乏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从整体上说我国对金融业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金融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缺乏,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缺少良好的经验积累,其综合素质同当前的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

国际反洗钱经验证明,改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洗钱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我国应大力提高对洗钱犯罪的科技应对能力。

1.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可以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测,完善收支预警系统,提高监测的灵敏性。此外,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做到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监督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制定严格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2.大力提高反洗钱的科技监控能力。关注可疑交易报告是发现洗钱线索的关键,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其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从定量方面界定交易信息报告的内容,凡是交易金额在规定限度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可疑,都要报告。而可疑交易报告则是从定性方面界定了交易报告的内容,即针对金额、频率、流向、用途及性质等有异常情况的交易。这样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对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银行卡等新兴业务的反洗钱监控。

3.改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澳大利亚反洗钱工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一个先进的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数据库、数据计算等技术。我国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加速研发网络互联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统一全国的金融网络,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都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

4.全面提升一线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反洗钱的经验表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大力抓好一线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促进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首先,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外语交流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同志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其次,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举办面对银行系统的国内反洗钱业务培训和有关的业务研讨活动,讲授反洗钱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定;注意学习和借鉴国际反洗钱的先进经验,“走出去”接受境外培训,掌握先进国家在反洗钱立法、金融情报中心的运作模式、反洗钱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金融交易报告信息的分析和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参考文献: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5

一、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工作机制缺位。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客户的调查仅限于一般情况,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等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信息调查有许多缺失。其次,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一些客户提供的假身份证、假工商税务登记证,银行人员难以鉴别,也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在鉴别这些假证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难以获取真实完备的客户信息。此外,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联动,工作相对独立,步调不一,不利于对跨境洗钱犯罪的全程跟踪。

2.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发和建立一套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尚未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不能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及时进行监测、记录,这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由于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对网络洗钱的监控更未涉足。

3.一线员工识别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较弱。一线金融人员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我们缺乏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从整体上说我国对金融业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金融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缺乏,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缺少良好的经验积累,其综合素质同当前的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

国际反洗钱经验证明,改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洗钱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我国应大力提高对洗钱犯罪的科技应对能力。

1.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可以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测,完善收支预警系统,提高监测的灵敏性。此外,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做到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监督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制定严格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2.大力提高反洗钱的科技监控能力。关注可疑交易报告是发现洗钱线索的关键,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其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从定量方面界定交易信息报告的内容,凡是交易金额在规定限度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可疑,都要报告。而可疑交易报告则是从定性方面界定了交易报告的内容,即针对金额、频率、流向、用途及性质等有异常情况的交易。这样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对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银行卡等新兴业务的反洗钱监控。

3.改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澳大利亚反洗钱工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一个先进的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数据库、数据计算等技术。我国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加速研发网络互联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统一全国的金融网络,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都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

4.全面提升一线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反洗钱的经验表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大力抓好一线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促进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首先,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外语交流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同志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其次,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举办面对银行系统的国内反洗钱业务培训和有关的业务研讨活动,讲授反洗钱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定;注意学习和借鉴国际反洗钱的

先进经验,“走出去”接受境外培训,掌握先进国家在反洗钱立法、金融情报中心的运作模式、反洗钱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金融交易报告信息的分析和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参考文献:

[1]刘阳:反洗钱工作中不可忽视电子支付[j].西部金融,2008年第2期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6

一、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工作机制缺位。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客户的调查仅限于一般情况,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等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信息调查有许多缺失。其次,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一些客户提供的假身份证、假工商税务登记证,银行人员难以鉴别,也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在鉴别这些假证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难以获取真实完备的客户信息。此外,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联动,工作相对独立,步调不一,不利于对跨境洗钱犯罪的全程跟踪。

2.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发和建立一套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尚未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不能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及时进行监测、记录,这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由于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对网络洗钱的监控更未涉足。

3.一线员工识别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较弱。一线金融人员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我们缺乏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从整体上说我国对金融业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金融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缺乏,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缺少良好的经验积累,其综合素质同当前的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

国际反洗钱经验证明,改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洗钱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我国应大力提高对洗钱犯罪的科技应对能力。

1.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可以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测,完善收支预警系统,提高监测的灵敏性。此外,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做到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监督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制定严格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2.大力提高反洗钱的科技监控能力。关注可疑交易报告是发现洗钱线索的关键,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其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从定量方面界定交易信息报告的内容,凡是交易金额在规定限度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可疑,都要报告。而可疑交易报告则是从定性方面界定了交易报告的内容,即针对金额、频率、流向、用途及性质等有异常情况的交易。这样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对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银行卡等新兴业务的反洗钱监控。

3.改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澳大利亚反洗钱工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一个先进的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数据库、数据计算等技术。我国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加速研发网络互联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统一全国的金融网络,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都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

4.全面提升一线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反洗钱的经验表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大力抓好一线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促进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首先,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外语交流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同志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其次,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举办面对银行系统的国内反洗钱业务培训和有关的业务研讨活动,讲授反洗钱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定;注意学习和借鉴国际反洗钱的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7

目前人民银行现金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务院1988年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一是部分规定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二是《条例》赋予开户银行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银行作为企业性质的经营目标不相关,履行起来实际成效不大,银行为争存款、拉客户,为企业大开现金使用方便之门,致使现金管理流于形式。三是处罚措施不完善,开户银行作为国家现金管理的主要对象,《条例》中对其违规行为法律责任不明确,临柜人员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的约束性不强,法律责任缺乏,已无法约束一些违规的现金管理行为,与反洗钱所要求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存在较大的差距。四是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作为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仅限于对金融机构的检查,不具备对企业等使用现金的主体的直接管理处罚权,不能深入监督现金管理的全过程,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企业对人民银行的现金调查监督不配合的现象,降低了中央银行履行现金管理职能的权威,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2.社会公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现金使用偏好,加大了可疑交易核查的难度

现金虽然是最原始的支付手段,但也是流动性最强的支付手段。目前,洗钱犯罪分子正好利用民营经济和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现金投放量和使用量巨大,偏好现金结算的氛围进行犯罪活动,使合法交易与非法交易交织在一起,给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带来极大的困难,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成本,降低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3.忽视对现金缴存业务的管理,容易让“黑钱”顺畅地进入金融体系

从国际反洗钱的经验看,现金缴存是重点监测对象,严格控制犯罪所得进入银行系统是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关键,要成功侦察洗钱活动,最重要的步骤应是在有关现金首次进入金融体系时就能被发现。但我国现行法规对现金支取规定多,对现金缴存限制较少,各金融机构对客户缴存现金,基本上都没有进行来源方面的审查或把关。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信用环境,要求金融机构柜面审查客户缴存现金的真实性、合法性确实比较困难。

4.对个人现金支出业务控制不力,扩大了现金使用量

在反洗钱调查中,发现利用个人结算账户转移资金或存取现金的现象,而在《办法》中对个人结算账户的规定涉及甚少。在尊重储户“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前提下,个人所有的这部分现金收支变得更复杂、更隐蔽,且难于监控,隐藏较大的洗钱风险。

5.金融机构现金报告制度宽松,可疑交易报告偏少

《办法》对现金大额交易报告的金额作了具体规定,而对现金可疑交易报告的金额未作具体规定。不能对开户单位在本系统特别是本辖区大额现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测,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6.科技手段落后,基层人民银行不能及时监测大额可疑现金交易信息

目前,新的现金管理监测系统还没有出台,大额现金的存取备案管理受到一定的限制,基层人民银行不能及时获取大额现金存取信息,影响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效果。

二、几点建议

1.结合反洗钱工作要求,调整现金管理目标

人民银行要结合自身的职能转变,从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及防范洗钱的角度出发,以防范金融风险和洗钱,打击经济犯罪为现金管理目的,最终为市场经济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应尽快结合反洗钱职能,调整现金管理的重点,应当从以控制现金投放为主,逐步转向以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结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主。

2.出台新的现金管理法规,完善反洗钱法规体系

一是重新明确现金管理的客体,把管理对象扩大到一切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收支活动。二是重新规定现金的适用范围和金额起点,尽快将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如房地产、典当、贵金属等新形势下的特殊行业纳入现金管理的范围,明确其使用用途和范围。三是改变我国目前现金管理片面强调现金支出而忽视现金缴存的做法,实行现金存取并重管理的模式。四是增加电子货币、网上银行等金融创新业务的现金管理内容。五是改革账户管理办法,限制个人在一家金融机构的开户数量,防止犯罪分子化整为零。六是严格界定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严格约束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现金交易行为。

3.加强对现金收支来源、用途审查,提高现金使用成本

在不影响单位和个人合理存取款业务的前提下,对大额现金存取款来源和用途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不仅要求客户申报现金的来源和用途,还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此外,运用市场手段,按照国际惯例,对超过一定限额(如5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按一定的比例收取手续费。通过对大额现金存取的双向收费控制,提高客户使用现金的成本,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率,使有洗钱嫌疑的现金活动显现出来,便于反洗钱的监测。

4.加强反洗钱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大额可疑现金监测水平

充分发挥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由工商、税务部门对现金流量较大的行业的规模进行了解和掌握,由公安部门对娱乐业等特殊行业进行管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让金融机构有目的的对现金高发行业的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建立现金交易频率高的存款人资料的通报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现金高发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5.加大反洗钱科技含量,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现金管理网络化和现代化。本着方便、及时、简捷、易行的原则,尽快开发全面涵盖大额现金存取、异常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非基本存款账户提现、现金管理现场检查等业务的实时监测系统,逐步实现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反洗钱信息系统对接,共享信息资源。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客户身份识别,对可疑现金交易进行跟踪分析,了解客户背景、业务种类、交易对象、资金流向等、锁定异常目标,并主动报告,加快可疑信息的报送效率;人民银行要加强非现场监管工作,全面了解大额现金存取变化情况,加大大额现金存取可疑交易分析力度,及时发现可疑交易行为。

6.加大现金管理检查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现金管理责任感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8

一、现金结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反洗钱工作的影响

1.现金管理法规滞后,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目前人民银行现金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务院1988年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一是部分规定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二是《条例》赋予开户银行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银行作为企业性质的经营目标不相关,履行起来实际成效不大,银行为争存款、拉客户,为企业大开现金使用方便之门,致使现金管理流于形式。三是处罚措施不完善,开户银行作为国家现金管理的主要对象,《条例》中对其违规行为法律责任不明确,临柜人员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的约束性不强,法律责任缺乏,已无法约束一些违规的现金管理行为,与反洗钱所要求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存在较大的差距。四是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作为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仅限于对金融机构的检查,不具备对企业等使用现金的主体的直接管理处罚权,不能深入监督现金管理的全过程,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企业对人民银行的现金调查监督不配合的现象,降低了中央银行履行现金管理职能的权威,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2.社会公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现金使用偏好,加大了可疑交易核查的难度

现金虽然是最原始的支付手段,但也是流动性最强的支付手段。目前,洗钱犯罪分子正好利用民营经济和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现金投放量和使用量巨大,偏好现金结算的氛围进行犯罪活动,使合法交易与非法交易交织在一起,给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带来极大的困难,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成本,降低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3.忽视对现金缴存业务的管理,容易让“黑钱”顺畅地进入金融体系

从国际反洗钱的经验看,现金缴存是重点监测对象,严格控制犯罪所得进入银行系统是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关键,要成功侦察洗钱活动,最重要的步骤应是在有关现金首次进入金融体系时就能被发现。但我国现行法规对现金支取规定多,对现金缴存限制较少,各金融机构对客户缴存现金,基本上都没有进行来源方面的审查或把关。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信用环境,要求金融机构柜面审查客户缴存现金的真实性、合法性确实比较困难。

4.对个人现金支出业务控制不力,扩大了现金使用量

在反洗钱调查中,发现利用个人结算账户转移资金或存取现金的现象,而在《办法》中对个人结算账户的规定涉及甚少。在尊重储户“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前提下,个人所有的这部分现金收支变得更复杂、更隐蔽,且难于监控,隐藏较大的洗钱风险。

5.金融机构现金报告制度宽松,可疑交易报告偏少

《办法》对现金大额交易报告的金额作了具体规定,而对现金可疑交易报告的金额未作具体规定。不能对开户单位在本系统特别是本辖区大额现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测,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6.科技手段落后,基层人民银行不能及时监测大额可疑现金交易信息

目前,新的现金管理监测系统还没有出台,大额现金的存取备案管理受到一定的限制,基层人民银行不能及时获取大额现金存取信息,影响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效果。

二、几点建议

1.结合反洗钱工作要求,调整现金管理目标

人民银行要结合自身的职能转变,从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及防范洗钱的角度出发,以防范金融风险和洗钱,打击经济犯罪为现金管理目的,最终为市场经济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应尽快结合反洗钱职能,调整现金管理的重点,应当从以控制现金投放为主,逐步转向以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结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主。

2.出台新的现金管理法规,完善反洗钱法规体系

一是重新明确现金管理的客体,把管理对象扩大到一切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收支活动。二是重新规定现金的适用范围和金额起点,尽快将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如房地产、典当、贵金属等新形势下的特殊行业纳入现金管理的范围,明确其使用用途和范围。三是改变我国目前现金管理片面强调现金支出而忽视现金缴存的做法,实行现金存取并重管理的模式。四是增加电子货币、网上银行等金融创新业务的现金管理内容。五是改革账户管理办法,限制个人在一家金融机构的开户数量,防止犯罪分子化整为零。六是严格界定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严格约束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现金交易行为。

3.加强对现金收支来源、用途审查,提高现金使用成本

在不影响单位和个人合理存取款业务的前提下,对大额现金存取款来源和用途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不仅要求客户申报现金的来源和用途,还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此外,运用市场手段,按照国际惯例,对超过一定限额(如5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按一定的比例收取手续费。通过对大额现金存取的双向收费控制,提高客户使用现金的成本,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率,使有洗钱嫌疑的现金活动显现出来,便于反洗钱的监测。

4.加强反洗钱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大额可疑现金监测水平

充分发挥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由工商、税务部门对现金流量较大的行业的规模进行了解和掌握,由公安部门对娱乐业等特殊行业进行管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让金融机构有目的的对现金高发行业的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建立现金交易频率高的存款人资料的通报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现金高发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5.加大反洗钱科技含量,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9

2、卫生许可证(带框)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保持清洁干净。

3、卫生许可证真实有效,不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外借。

4、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体检、培训证明上岗,证件、培训证有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考核、卫生及“五病”调离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按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査和卫生知识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可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并向卫生监督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包括调离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4、从事浴足的工作人员,每客浴足前、后其双手应用75%酒精擦拭,防止交又污染及工作人员自身感染。

5、洗浴场所的从业人员应掌握一定鉴别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常识,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就浴顾客,应立即劝阻其就浴。

6、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的卫生工作,随时保持整洁;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工作时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染指甲,不准在工作时吸烟、吃食、随便陶耳陶鼻、随地吐痰。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验收

(1)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含消毒剂,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相关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2)采购负责人要对入库的公共用品用具做好验收工作,对进够使用的消毒剂做专门台账,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购买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使用数量和使用日期。

(3)在采购消毒剂时,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4)采购回的公共用具须经卫生管理部门人员验收后可进行进存储库,以备需用。

2、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

(1)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应在相应的储藏间存放,储藏间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并运转正常。

(2)布草、拖鞋等应按照卫生要求保洁。放置在密闭的保洁柜内,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保洁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3)消毒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必须符合消毒剂标签标准的规定。消毒剂做到专间存放。

(4)经常清扫,保持储藏间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3、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

(1)顾客用公共浴巾等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或自备洗涤消毒

间内清洗消毒。消毒后的产品要放在保洁柜内。要按规定的程序分类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洁物品

(2)客用口杯、茶杯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备用。程序:除残渣浸泡洗刷清水冲消毒。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人消毒柜;温度保持摄氏100度,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对不宜蒸、煮的茶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消毒。程序:除残渣浸泡洗刷化学消毒一清水冲。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5)公用拖鞋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程序:除污一浸泡洗刷一化学消毒一清水冲

4、口杯、公用拖鞋的保洁

(1)经消毒的茶杯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经消毒的拖鞋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每周对更衣柜清洁消毒。

6、清洁消毒后,做好记录。

卫生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1、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有关卫生工作,认真做好卫生工作考核考评,并有记录。

2、服务人员必须每天定时做好岗位卫生工作,各级卫负责人负责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3、实行卫生工作与职工奖金挂钩制度,对卫生检查中不格者,或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扣除当月奖金或年度奖金。

4、对在月、季、年度中未发生责任事故,无检查扣分平时卫生工作认真负责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5、卫生检查内容

(1)服务员上班时是否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游泳场馆卫生是否做到卫生间、地面、更衣柜等干净清洁,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3)公共用具(浴巾、公共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消毒。

(4)清扫工具是否按类分开配套使用,标志是否清楚

(5)脚池、泳池是否定期投放消毒液并进行自测。

(6)自测记录是否公示。

卫生质量检测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顾客用具用品(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2、检验检测必须是市卫生行政机关委托或其经计量认证的法定检验单位承担。

3、采样检测时应有卫生主管负责人在场,并在“采样记录”上进行签名,以认可采样的真实性。

4、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在公示栏中对顾客公示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那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人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浩,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1、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其它人员也有报告义务。

2、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疾病、皮肤病

(3)意外事故导致的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顾客消毒剂中毒等。

(4)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4、发生事故后,除了及时抢救病人外,事故报告责任人还必须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隔离现场,并会同卫生部门及时处理。

5、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防范指施,并送至当地卫生执法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危害,建立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制订预案依据

在制订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规和文件。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立足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控制的原则,大力开展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和普及传染病及健康危害事故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卫生事件后,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健康危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突发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督查各部门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及时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宣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五、处置

1、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或隔离;

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在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

识。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六、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卫生档案档案的内容:

(1)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2)卫生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消毒剂等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4)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6)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7)每年度检测报告

2、管理要求

(1)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2)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仔细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2、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扰客人的情况下迅速抢修,修理完毕后,维修人员和服务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客务中心,由客务中心征得客人同意后停用游泳场所

4、发生大的工程事件(如主水管爆管,加消毒剂仪器坏等),部门经理、主管都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5、建立各类卫生设施维护保养档案,做到有计划的进行维护。

6、空调出风口滤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游泳设施定期进行彻底清洗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好更换,保证各类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

所有对客服务区域及后台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场所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洗发水调查报告例10

1.营销策略的死局:赌咒式的进攻,退无可退的境地

在《财富》世界500强的榜单上,2004年前联合利华领先于宝洁,但那之后,宝洁的速度却比联合利华要快了很多。到2006年时,宝洁在座次上已比对手高出25位。在中国市场上,比宝洁想进入中国的联合利华已远不如对手。据已经公布的数字,2006年,联合利华在华销售额为50亿元,而根据赛迪顾问的数据,宝洁的同期销售额已近200亿元。此次清扬的高调出击,已经让媒体和市场纷纷将其视为联合利华的放手一击。

坊间流传,清扬品牌今年的市场推广费用高达5亿元。虽然这一数字没有得到联合利华方面的证实,但清扬铺天盖地的营销攻势,已在昭示联合利华的倾力而为。同时,在营销策略上,联合利华正如市场预期的那样,摆出了一副“如果有人一次又一次对你撒谎,你要做的就是立刻甩了他”的傲慢态势。在外界看来,联合利华的这一营销策略无疑就是向海飞丝(宝洁)等去屑洗发水品牌发去“刺刀肉搏战”的战书。

这种营销策略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方式。“不是你赢就是我输”的赌咒式进攻,将给清扬和联合利华带来巨大压力。一旦清扬在中国市场败北或因无法达到市场预期,《清扬5亿砸市未捷,联合利华挥泪退缩》等类似新闻将可能不断涌现。届时,媒体和市场都将迅速、一致地唱衰清扬,并危机联合利华本身形象。联合利华在中国市场已经被宝洁全面超越,如果清扬败北将给联合利华再次留下创伤,并可能导致联合利华的整体形象跌落谷底。从现在开始,联合利华真应该开始准备危机公关了。

2.广告营销的死局:傲慢的清扬,无知的品牌形象

“如果有人一次又一次对你撒谎,你要做的就是立刻甩了他”。小S带着傲慢的神情,到处诉说着清扬“傲慢与自信”的广告语。

傲慢是一种偏见。在国外,傲慢可能是一种自信的表现,但在中国,傲慢则是一种无知。因为继承营销策略上的赌咒式进攻,清扬的广告表现,均表现出一种唯舞独尊的傲慢。这种看似自信的傲慢,在中国市场上,很可能成为一种无知的表现,并引起不少消费者的反感。

中国是一个讲究谦虚自知的国度,一个傲慢的企业和品牌基本无法在此存活很久。尤其是对国际企业和品牌,傲慢已经成为中国市场包括媒体和消费者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然而,清扬为了对海飞丝等去屑产品构成刺刀见红的进攻,还是祭出了“傲慢与自信”这一招。也许,清扬的策划团队,并未考虑中国市场消费者对“傲慢”的排斥心理,也许是他们对此视而不见,也许……

现在,“傲慢”的清扬已经被中国媒体和市场认定,清扬就是为了PK海飞丝、飘影等众多去屑洗发水而来。同时,“唯我独尊”的清扬,已经通过广告和新闻诱导,将其他所有去屑洗发水一股脑儿打成必须甩掉的“骗子”。这必将引起海飞丝、飘影等去屑品牌的渠道反击,这对“清扬”的渠道营销绝非好事。

此外,在成为整个去屑洗发水市场敌人时,“傲慢”的清扬也将许多海飞丝、飘影等去屑洗发水的忠实用户划出了局。营销的一个重要原则:重视对手取得的成就,并尽量多地将对手的消费人群“抢”过来。海飞丝等能在中国市场取得现在的成功,其必然有独到功效,并有众多消费者认可海飞丝的去屑作用。“傲慢”的清扬,不仅让其品牌给消费者留下一个傲慢无礼的形象,同时也非常容易让那些信赖海飞丝的用户,对清扬产生反感并远离清扬。

3.营销工具的死局:玩火自焚,丧失公信力的《中国居民头皮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前有牙防组,后有保健协会。清扬的出场,伴随着中国保健协会公布的《中国居民头皮健康状况调查报告》。且不说保健协会与洗发水有何关系,单凭这一中国首部《中国居民头皮健康状况调查报告》出台的时机,中国保健品协会官员参加清扬会,以及该调查报告中有针对性的营销内容。一切都在昭示,该调查报告不过是清扬的营销工具而已。

然而,联合利华也许没有想到。中国不少消费者,尤其是中高端的消费者(清扬的目标群体),在历经众多协会的“帮凶营销”后,早已经练就了火眼金睛。为此,本人昨日曾做了一个非常狭小的调查,就在本人的msn上随便抽查5个人,将清扬的会新闻稿与中国保健品协会的调查报告,同时发给被调查者。100%惊人的反馈是:这不就是企业与协会的“唱双簧”嘛,谁信啊!

请允许我用这样一个不科学的调查报告,看待清扬的营销工具,并得出一个“玩火自焚”的结论。因为除了一些真正意义上的调查报告,大部分由企业与协会联合推出的调查,大多是不科学,甚至是虚假的。相比之下,我这个调查至少显得真实。

比如这个《中国居民头皮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有“自1988年国内首次出现去屑产品以来,中国民众的头屑问题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持续恶化,头屑人群从原有70%上升到了83%。”这一数据,很明显在暗示海飞丝等去屑洗发水,并未能救治中国人的头屑问题,从而给清扬的“甩了他”营销铺路。然而,从70%上升到83%的这一数据对比,从何而来?难道1988年曾做过类似调查,并且当年的调查范围与今年的调查一样?我不知道,消费者也不知道。

此外,《报告》称:重冲洗轻滋养、头皮营养失衡、洗发护发习惯不良、洗发水男女混用等已成为头发护理的误区。其中,男女混用自然是针对清扬的洗发水分男女而来。不过让人费解的是,区区一个调查竟然就能得出“头发护理误区”这一本应属于科学研究范围的结论。这个报告未免也太厉害了,当消费者都是傻瓜不成,可惜现在的消费者都学精了啊。

“清扬”的这种保健品协会及协会报告营销,看似有针对性,实则等于给自己埋了个地雷。一旦引爆,媒体、消费者对清扬的信任危机又值得联合利华好一番危机公关了。

4.包装营销的死局:包装太土,成杂牌档次

清扬的包装土不土?我说了不算,消费者说了。

先看一段有关人士的论述“很多消费者认为清扬的包装太土,档次太低,感觉像是很不规范的企业所生产。在清扬刚上市的时候,有些消费者就把清扬看作是很“不知名的杂牌”产品……”

再看一下某时尚论坛一帖子(百度“清扬 使用”即可找到该帖),曾试用过清扬促销品的女士说法:“周末去超市,在日化柜台看到正在搞活动。在论坛看到了联合利华新上市的清扬去屑洗发露,正好去看看,来到搞活动的区域前,远远的看到一些包装很差的瓶子,走进一看才发现是清扬,晕,这个包装实在是……”

{注:为什么要选择这一论坛的帖子来作为营销论据?因为本帖作者长期活跃在时尚论坛,排除了临时“”的可能性。同时,这种网友发言也反映了消费者对清扬的第一感觉。}

“包装很差的瓶子”,这就是一些消费者对清扬的评价。以联合利华这么大的一家企业,在新品上市前,应该做过消费者测试,然而最终拿出来的瓶型确是备受非议。包装,是一个产品的营销实体之一。先不论清扬的洗发液,究竟功能几何。如果清扬最终失败,那么这种摆在超市让人觉得洗“杂牌”的包装,必将是清扬营销的重要的死局。

5.功能营销的死局:百分百去屑,小心宣传过火反自噬

为了对市场形成最大打击,对竞争对手形成最猛烈的攻势,清扬推出的营销口号是“百分百去屑”“头屑不再来”。在营销上,这等于是一种“打鸡血”似的功能策略。说简单点,就是“包治百病”的市场刺激战术,试图先在墙上敲开一道缝进去再说。那么,清扬是不是能够做到这样的功能宣传呢?

根据解放军302医院综合门诊部皮肤性病科副主任医师里安信的说法,头屑人人都会有,正常人一年大概要有四公斤头屑。人从出生到老年,头皮都会有新陈代谢的过程。头皮的角质层不断剥落,又不断更新,这样才能长出新的头皮。这些脱落下来的角质层,最终成了头屑。如果真的如清扬所称的“百分百去屑”、“头屑不再来”,头屑不再代谢,这头皮不新陈代谢了还正常吗?此外,如果是病理性头皮屑,“百分百去屑”的清扬能治好这种病,那清扬就不是普通洗发水而是药品。用多了这种药品,消费者可真的要准备去医院了。

如果清扬的“百分百去屑”未能真的“头屑不再来”,消费者的头皮始终在不停地新陈代谢,并从此认真“宣传”起来,那清扬可真要小心宣传过火反自噬了。

6.身世营销的死局:法国清扬技术中心真的存在吗?

在清扬的营销推广中,法国清扬技术中心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机构。那么,这个所谓的法国清扬技术中心真的存在吗?我对此深有疑问,为此,昨天特意百度搜索了一下“法国清扬技术中心”。出现的第一个帖子就是在百度“联合利华”贴吧里,网民的讨论《联合利华 法国清扬技术中心存在吗?》

看来,这种疑问并非我一人所有。在清扬的宣传中,联合利华就像一个躲在阴影背后的主持人,推出了一个中国人闻所未闻的法国清扬技术中心,然后以该技术中心的名义打出了“甩掉其他去屑洗发水,我的技术最厉害”的招牌。在百度“联合利华”吧的那个帖子里,没有人证实这种技术中心的存在,只有“糊弄中国人”的发言。

我不知道联合利华如何看待清扬的这一“身世营销”。那个法国清扬技术中心,只存在与广告里吗?为什么联合利华没有向媒体和消费者做过这样一个,去屑技术最好的技术中心的介绍?

千万不要告诉我,联合利华真的想用保健品营销方式来做清扬洗发水。众所周知的是,保健品最喜欢用一个全球顶级保健品“技术中心”来体现和“忽悠”消费者。如果这种营销方式真的被导入,日化行业以后估计要好好学习如何抵挡“保健品=骗子”的社会眼光了。

7.故事营销的死局:1973年制造,34年才卖1亿?

伴随清扬身世营销的,自然还有清扬的故事营销,先来看几段记者采访的故事片段。

“清扬在进入中国以前,已是南美、欧洲及东南亚地区去屑市场的领袖品牌。”“据记者了解,清扬诞生于1973年,在欧洲等市场有销售,在世界各地有超过1亿的使用者。”“清扬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自上市之日起销量就节节高升,市场占有率超过海飞丝十到二十个百分点。”“在过去10年中,联合利华研发中心在中国已为超过3000名消费者进行过临床实验。”

这是有关清扬的营销故事,旨在证明清扬在全球领先的去屑洗发水品牌。那么,在这些故事中,存在怎样的营销死局呢?

“清扬卖了34年,却只卖出1亿瓶洗发水。”这是我看第一个故事的第一反映。因为大部分时候,卖出过多少瓶产品等于有多少名使用者。1亿瓶的销售成绩,海飞丝不到一年便可完成了吧?拿这样的营销故事出来,不是自己给自己丢脸吗?

“在新加坡、泰国等地,清扬的市场占有率超过海飞丝10—20个百分点。”多么模糊不清的数据,清扬是何时在东南亚地区上市,与海飞丝的市场占有率是如何计算,两者的具体数据究竟怎样。联合利华只用了一个笼统的数据一掩而过。这可不像清扬“甩了他”的进攻风格。如果清扬真的在东南亚地区有超越海飞丝的优异表现,以清扬现在的“刺刀式”进攻策略,估计早已是本明白账了吧?抑或其中还有更多不可披露的细节?

“过去10年,联合利华研发中心在中国已为超过3000名消费者进行过临床实验。”10年才3000名消费者,这个数据怎么看都显得有些寒碜。此外,这里提到的是联合利华研发中心,不知和清扬法国技术中心什么关系。清扬要解决中国人的头皮问题,应该由清扬技术中心来解释吧?

故事营销,是一个国外品牌进入中国的首选。尤其是日化产品,只须拿该产品在全球受到欢迎,便可作为其为世界级品牌的良证。不过,清扬的这招做得真不怎么样,可谓漏洞百出,以致成为死局。

8.网络营销死局:试用口碑不佳,网络营销缺位

目前,清扬已在各终端、网络等渠道开展了“百分百挑战 头屑不再来”的主题活动,并推出各种促销产品。不过,从网络反映来看,这一促销并不怎么成功。

还是以上述某时尚论坛的一帖子为例,这一帖子也是今天我百度搜索到的有关清扬使用心的的唯一文章。“总体评价:这款洗发不是很值得尝试,以200ML20多元的价格,定位有些高,不如同公司的力士,等改天试试男士的再来汇报。如果促销小姐知道我这样说,会很伤心的,好心送给我试用,我是不是赚了便宜卖了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