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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家访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8 16:00:54

四年级家访总结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1

第一条 1993年5月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199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颁布的《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行为规范,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进行监督及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执行。为保证《条例》和《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党纪政纪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主要是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检举、控告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的范围: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其它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所受政纪处分或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行政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的问题。

第四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为完成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任务:反映检举、控告、申诉中提供的党纪政纪、党风廉政情况和案件线索;督办、查办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及信访举报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完成基本任务,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协调疏导作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具体工作任务:

(一)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检举、控告与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二)向同级党委、政府及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重要线索、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其它事项。

(四)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移送或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交办和转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并及时进行督办。

(五)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将调研成果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六)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建设,拟定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七)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经验;培训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组织业务学习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理论研讨。

(八)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半年和年终总结及统计报表、案件、文书归档等项日常工作。

(九)协调和推动有关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有关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方面的问题。

(十)宣传教育、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六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坚持按照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二)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处理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对检举、控告、申诉中的重要问题的处理,都要由承办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四)维护当事人特别是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及申诉人的民主权利。

(五)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六)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七条 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设置信访室(举报站)和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和举报电话,配备专职信访干部不少于4人;局、总公司和相当这一级的企事业单位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信访室或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信访干部;区、县所辖街道、乡(镇)和市局、总公司所辖公司、厂级纪检机关(监察部门)要设专、兼职信访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为党内外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提供必要条件,做到来信有人处理,来访有人接待,案件有人查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第二章 处理来信来访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处理来信

(一)收到来信后,有条件的要将信件进行消毒处理。当日来信当日拆封,注意保护信封和邮票的完整。在左上角装订,信瓤在上,信封在下,然后在信的右上角加盖收信专用章(来访者所带书面材料和举报件亦照此办理)。

(二)承办人接信后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分类、筛选,区别轻重缓急,对重要信访举报件优先处理。

(三)阅信。承办人要认真细致地阅信,防止看错转错。

(四)对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信和举报件,单独建立登记本,简要登记后,按分级归口办理的原则,转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转请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五)摘要登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信和举报件,按写信者的姓名、单位、职务、住址、来信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对来信的处理意见,摘要登记《来信卡片》(见附表一);纪检监察范围外的填写《登记表》(见附表二)。对检举、控告类信访和举报,要写明被检举、控告人的姓名、职务、单位、住址及检举、控告的主要内容;申诉类信访要写明申诉人在何时、何单位、何种原因、受何种处分,是否经过复议、复查,本人申诉的理由和意见。内容相同的重复信不另建卡片,只在原卡片上注明收信时间、件数并按原处理意见办理;如果有新的内容,要在卡片上写明,处理意见酌定;重要问题要送主管领导阅批。

信件摘要、登记一律用第三人称,要求言简意明,准确无误,不失原意,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六)拟办处理意见。承办人员对信访反映的一般问题酌情处理;主要问题提出拟办意见,由直接领导审定;重要问题送纪检监察机关分管领导阅批。对上级或本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并有批示的信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七)涉及党风廉政、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和党纪政纪处分申诉的问题,几经调查处理,但本人不服(无理取闹者除外),反复来信来访一年以上者,视为信访老户,对信访老户每年要清理一次。解决信访老户的问题,应采取解决实际问题和说服教育与必要的强制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处理。对由于不负责任,处理不认真、不彻底,当事人反复写信上访的,要提出限期结案意见或发函要结果,必要时,可请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出面认真分析研究,尽快处理落实;对问题已得到解决,但由于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解释工作,当事人仍写信上访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要求过高难以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批评教育无效,坚持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的,可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属于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询问的信件,重要的要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阅示。

第九条 对匿名信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对没有具体事实的可不予处理或转交有关单位参阅;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可将问题摘抄给被检举人,由其作出检讨或说明;反映重要问题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内容反动的,可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 接待来访

(一)来访登记。接待初次来访者,须先问清反映什么问题,区分问题归属范围,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围的,要填写《来访卡片》(见附表三),纪检监察工作范围以外的填写《登记表》(同附表二)。

(二)对反映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外问题的来访者,要将反映的问题简要登记后,介绍其去有关单位或部门反映,并告知所去单位或部门的地址和乘车路线。对于老干部、统战对象、知名人士、华侨、国际友人、年老体弱者,要注意做好引导和联系工作。

(三)接谈。

(1)接待人员在接谈时,应先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和上访目的,带有书面材料的,先审阅材料。

(2)对来访者要认真接待,耐心倾听他们的检举、控告或申诉。为了弄清问题,谈话时可做适当引导。接待人员要从来访者的陈述中了解清楚以下情况:

①对检举、控告问题,要了解清楚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单位、职务、主要错误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检举、控告过,受理机关、时间、上访次数和处理情况;检举、控告人对原处理的意见和此次来访的要求。

②申诉问题要了解清楚申诉人的工作地区、单位、职务、受处分时间、地点、错误性质、主要错误事实、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意见;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次数、时间、受理机关处理意见;此次来访申诉的理由与要求。

③接谈时应作必要的谈话记录。来访者如无阅读能力,可将记录复述给本人,认为无误,请其签字,作为查办材料。有书写能力,未带材料的,接谈后,请其补写书面材料,以便查办。

(四)认真填写举报电话记录(见附表四)

第十一条 处理来访问题的一般方法

(一)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需要处理的问题,要向来访者说明由本级处理,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意,转本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二)需转请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处理的,接谈后分别向有关单位发函转办。

(三)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摘报后送分管领导阅示,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四)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比较紧迫,需要及时作出处理,应在请示分管领导后,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有关单位初步了解情况,尽快处理。

(五)对重复来访和结案后又来访者,应尽量由原承办人接谈。确有新的问题,原承办部门应予以复议或查处。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六)对来访者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批评意见,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汲取,借以改进工作。对纪检监察外各项工作的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参考。

(七)对集体来访,应迅速摸清情况,报告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由分管领导出面接谈,人数较多的要求他们选出代表面谈,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尽快妥善处理;有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坦率地予以解释;要求不合理的,要以党的政策为依据,予以解释说明,或疏导教育,不能随意允诺。

第十二条 维护来访秩序

(一)维护来访秩序是接待人员的职责之一。要注意了解、观察来访者的活动,及时防范、处理紧急和非常情况。

(二)对少数无理取闹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直至交公安机关处理。对由于冤屈而采取过激行为的来访者,要进行正确引导,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并予以安慰。对残疾、病患者,要予以适当照顾。通过这些工作,维护好来访秩序。

(三)接待人员要对来访群众进行遵纪守法、分级归口办信访原则的教育,要求他们遵守党政机关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 反映情况

第十三条 反映信访举报情况,提供信访举报信息,是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对大量信访举报件的研究分析,综合整理,把概括和系统化的情况及重要、典型的信访举报问题,反映给领导,为领导分析形势,作出决策,在更大范围内解决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提供依据。要做到全面情况定期反映,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题件件反映。

第十四条 反映情况的主要方法

(一)要信摘报。对重要的信访举报件,承办人要及时填写《要信摘报》单(见附表五),提出拟办意见,经直接领导审阅后,及时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重要信访举报包括下列5个方面的问题:

(1)反映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较重要的问题;

(2)反映本级和上级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问题;

(3)涉及社会安定团结或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

(4)反映本级管理的一般党政干部比较严重的问题;

(5)统战对象、知名人士、国际友人对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批评、建议或要求等。

(二)编写《信访摘编》(见附表六)或《简报》。将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带政策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摘要或写成专题综合材料,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刊登《信访摘编》或《简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提供信息,使领导了解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状况,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写出情况、总结报告。就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信访举报数量、基本情况、特点、内容变化以及主要经验和做法等进行分析研究,综合整理,写成专题性情况或总结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分管领导审阅后,向本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反映。

(四)写出信访举报专题、结合情况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反映情况所依据的事实必须基本可靠。对刊登《信访摘编》、《简报》的材料,一般要与有关单位联系,进行初步核实。允许所反映的问题在情节上有出入,但事实不应严重失真。

第四章 转办

第十六条 转办就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应由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本级以下(含本级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部门)有关党、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转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移送本级案件检查、案件审理部门,或转交给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第十七条 转办的分级程序

(一)中央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对中央委员会成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的检举、控告,应及时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中央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应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检查的,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会,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三)对本条(一)(二)所列范围以外的党政干部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政干部,就由哪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处理的方法:(1)由信访工作部门登记后直接移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部门办理。(2)重要的问题,应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调查处理。(3)不属于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干部的重要问题,信访部门登记、要信摘报后,经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交案件检查部门办理,同时应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四)对一般党员、行政监察对象(指工人、农民、战士、学生中的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中一般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由该党员或工作人员所在的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调查处理;重要或复杂的问题可由区、县、局、总公司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调查处理。

(五)中央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的检举、控告,必须将检举、控告原信访件一并呈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对党员、党组织或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需要立案检查的,分别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立案而被检举、控告人确有缺点错误的,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责成被检举、控告人作出检讨或说明,或通过党内及行政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七)对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匿名检举的问题,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八)当检举、控告人询问其检举、控告材料的受理转办情况时,受理转办的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部门应予告知。

(九)问题简单、情节轻微,又不涉及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任命的主要负责人的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也可转所在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任命的主要负责人处理。严禁将信访举报件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

(十)需要被检举、控告人作出书面说明的问题,要隐去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将所反映的问题摘要向被检举、控告人发《纪检公函》或《监察建议书》,请其说明之后,连同《公函》或《建议书》一并退回交办单位酌情处理。

(十一)上级指定不要下转的信访举报件,应不再往下转,或隐去检举、控告人的姓名,转原件的摘抄件。

(十二)对时间性较强的信访举报件,应先与有关单位电话联系,信访举报件随后转去。

(十三)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纪检机关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委或纪检机关已经撤销的,由申诉者现所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委或纪检

机关承办。这里的承办是指:决定是否复议或复查;直接进行复议或复查;或责成决定处分的党组织复议或复查;批准维持或改变原处理决定;负责将复议或复查结论或其他处理意见同申诉者见面并听取意见;负责对复议或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的申诉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等项工作。

党员、党组织对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检机关承办,或由作出决定的纪检机关请示批准的党组织办理。

(十四)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或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程序的规定》中关于复查案件的审理程序办理。需要复议或复查的申诉,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该申诉指的是已经批准的党纪处分或已经实施的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组织处理。(2)该申诉是当事人受党纪处分或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后的初次申诉并有一定理由。

不需要复议或复查的,由承办的纪检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十五)经过复议、复查,如果原结论或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应作出维持原结论或原处理决定,并报原批准的党委或纪检机关批准结案;需要改变原结论或处理决定的,应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并经原批准的党委或纪检机关批准执行。如果复议、复查结论和决定是由原批准的党委或纪检机关作出的,则不必办理上述批准手续。

(十六)重要的申诉,上级纪检机关可以直接复议、复查,也可以责成有关党委或纪检机关复议、复查。什么是重要申诉,由上级纪检机关确定。

(十七)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委或纪检机关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或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十八)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委或纪检机关将申诉人意见,以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委或纪检机关审定。申诉人如果对审定仍然不服,按照党章规定仍有申诉权,但作出审定的及其下级党委或纪检机关不再受理其申诉。

(十九)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实行复审、复核终结制。具体按照《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党纪政纪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来信的内容对领导机关无参考价值,也无实际问题需要解决,或无法查询转办的,予以暂存。

第十八条 转办意见和形式

(一)转办时所提处理意见一般有5种:阅处、酌处、查处(含复议、复查)、查处报情况、查处报结果。一般性的问题,转办时用阅处或酌处;重要问题用查处或查处报情况;问题严重,性质恶劣,或问题虽然不大,但长期不办的信访举报件,转办用查处并报结果。查处报情况只需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查处报结果,须按第七章有关条款的要求上报。

(二)转办常用的形式有六种:

(1)统转。是将不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件,多件集中统一转给有关主管单位或部门处理。

(2)单转。是将涉及党风廉政、党纪政纪等方面的信访举报件,单件转给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单位处理。

(3)函转。是将比较重要的信访举报件,拟函转办,要求报告处理结果。

(4)分转。是将一件反映的问题涉及几个单位或部门的来信,或复印或摘抄,分别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5)摘转。对反映比较重要的问题,而又涉及写信人的直接领导,确需转办时,要隐去写信人的姓名,将反映的问题摘抄转有关单位处理。

(6)面交。是将信访举报件当面交给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同志处理,并提出处理要求。

第五章 督办

第十九条 督办就是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要求报告处理情况或结果的信访案件及信访举报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协同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和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导,使问题尽快得到处理。

第二十条 督办的范围

(一)凡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要求报告查处情况或查处结果的信访案件,逾期三个月未说明原因,也未报查处情况或结果,或虽已上报处理结果但不符合要求,需要进一步查处或补报材料的。

(二)虽未要求报告查处情况或结果,但重复来信来访三次以上,处理结果不清楚的。

(三)久拖不决和推诿不办的。

(四)领导同志批示需要尽快查处的。

(五)其他需要了解查处结果的。

第二十一条 督办案件的方法

(一)打电话或发催办函催办。

(二)将积案、老户名单及问题摘要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催办。

(三)调卷审查,提出协商意见。

(四)请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单位来人携卷汇报协商。

(五)派人与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单位会商、协商办案。

(六)向有关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催办。

(七)转达领导同志对案件的批示或要求。

(八)通报各单位信访案件办结情况。

(九)有针对性地跟踪检查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和结果。

第二十二条 督办案件的要求

(一)凡督办、协商过的案件,承办人要及时将督办、协商情况记录在《来信卡片》或登记本上,或写成简要材料,由信访室负责人签阅后归入信访案件档案。

(二)需要请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携卷汇报或调卷审核的案件,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信访室负责人或纪检监察机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办理。

(三)需要下去督办的案件,承办人提出督办意见(案件简要情况、协商意见等),经信访室分管领导审阅后办理。

(四)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在查处中遇到困难,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提出解决办法或派人下去帮助解决。

(五)对于督促多次,仍然拖着不办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及其工作人员可以提出意见提交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会或主管领导研究解决。

第六章 查办

第二十三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办范围,按本《细则》转办的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时间性强、影响较大、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案件,应组织力量直查快办。区、县、局、总公司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直查职能,按照多办少转的原则,多查办一些这类典型案件和疑难、久拖不决的信访举报案件。

第二十五条 凡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报情况和查处报结果的信访案件,逾期三个月以上经过多次督办无效,仍拖着不办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信访室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

第二十六条 凡上级要求报查处情况和结果又移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和审理部门承办的信访案件,案件检查和审理部门结案时,将查处情况和结果抄送信访部门,由信访部门承办向上级报告查处情况和结果。

第二十七条 信访室案件承办人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者,必须回避,不得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压制。对于打击报复检举、控告、申诉人的,应严肃追究。

第二十八条 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以支持鼓励;对于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对不属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属实部分应予以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查明原因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认定诬告,必须经区、县、局、总公司级以上党委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 党纪处分申诉案件,按本《细则》转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对党纪和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它处理不服的申诉,必须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凡属冤假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

第三十二条 党的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不得对检举、控告和申诉采取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态度,如果对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不认真复议、复查,和对冤假错案坚持不纠,对受理的检举控告不负责任,无故拖延不办,或为违纪者说情、开脱、予以包庇,都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章 上报结果和案件审理

第三十三条 上报结果及要求

(一)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报告查处情况或查处结果的案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查结上报,如情况特殊,案情复杂,不能如期报告,要向交办的纪检监察机关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对于没有要求报告结果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也应及时调查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

(二)上报检举、控告案件查处结果和党纪、政纪申诉案件复议、复查结果,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检举、控告案件要有:

(1)原信访件。

(2)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3)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结论的意见。如果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应附有承办单位对这些不同意见的说明。

(4)如果被检举、控告人确有错误,有关组织已令其检讨或给予处理,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情况及处分决定。

(5)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申诉案件要有:

(1)原信访件。

(2)原处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

(3)申诉人对复议或复查结论的意见。如果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4)呈报机关审查的意见。

(三)上报材料的份数:市纪委下转中纪委要求报告查处情况或查处结果的案件,上报材料1式5份(中纪委3份、市纪委2份);市纪委要求报告调查情况或查处结果的案件,上报材料1式2份;市纪委向中纪委信访室上报案件材料1式3份。各区、县、局、总公司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下级要结果的,上报份数由各区、县、局、总公司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行规定。

(四)上报查处情况或结案报告,一般应用纪检监察机关名义;签署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查处结果的审查意见,加盖纪检监察机关公章。如用信访室名义,盖信访室公章,必须说明已经会讨论批准或主管、书记审阅同意。

(五)凡向中央纪委、市纪委上报的结案报告都应按正式公文格式打印。

(六)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结案材料,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补报或重报。

第三十四条 审理结案报告

(一)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要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20字要求认真审理。对处理正确的要及时结案;对处理不当的,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果在重要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应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决定;如果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确有错误又坚持不改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作出决定,改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论。

(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案件的结案报告,是属于备案性质的,一般不予批复。

第八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党员、党组织或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纪或政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二)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三)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四)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它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检举、控告、申诉人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第三十六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遵守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必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三)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接受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与党纪、政纪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对其检举、控告过程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有权进行说明解释。

(二)党的基层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讨论决定对被检举、控告人的党纪或政纪处分或其它处理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或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三)有权要求党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将检举、控告问题的调查处理结论同本人见面。

(四)对党组织认定本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所作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对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认定本人所犯错误事实、性质和所作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上一级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第三十八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对其检举、控告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党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查清被检举、控告的问题,如实提供情况和证人,接受检查和询问,主动交待问题。如有隐瞒、诬陷、抗拒等行为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二)对所犯错误,必须正确对待,认真检讨,接受处理,不得违反组织决定。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如有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行为,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第九章 信访统计及要求

第三十九条 认真填报信访情况统计表。信访情况统计是全面了解信访情况,为分析党风廉政、党纪政纪状况提供数据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这项工作。

第四十条 填写信访情况统计表的要求

(一)每月初都要认真填好信访情况统计表,按时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二)信访举报数字统计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具体要求按中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信访三无数,系指在上年度和本年度期间内,无信访积案,无信访老户,无越级上访户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数。

(四)上报此表要在单位名称上加盖纪检监察机关公章,无信访的单位要注明无信访。

第四十一条 四项指标和两个达标覆盖率的计算方法

(一)中央纪委在第三次全国纪检信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4项指标的计算方法:

(1)控申案件当年结案率=(当年结案数/当年承办控申案件数)100%

当年结案数是指当年承办控申案件中已于当年结案的案件数。

当年承办控申案件数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承办的上级要结果的、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下要结果的及根据来信来访提供的线索立案查处的和上年度遗留控申案件数之和。

(2)控申案件按期结案率=(按期结案数/当年结案数)100%

(3)控申案件优质结案率=(优质结案数/当年结案数)100%

(4)信访问题当年办结率=(当年办结信访数/当年受理信访数)100%

当年受理信访数是指上级交办的、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及上年度遗留信访数之和,不包括重信重访数和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外的信访数以及控申案件数。

当年办结信访数是指当年受理的信访中当年取得办理结果(或通过工作使信访人终止信访活动)的信访数。

(二)市纪委在第四次北京市纪检信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两个达标覆盖率的计算方法:

(1)达标覆盖率A=(已达标的乡镇街道纪检机关数/乡镇街道纪检机关总数)100%

(2)达标覆盖率B=(已达标的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纪检机关数/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纪检机关总数)100%

第十章 信访案件材料归档

第四十二条 对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完毕后,承办单位、交办单位应按档案工作的规定立卷归档。

第四十三条 凡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其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均由承办单位按照有关归档的要求办理。

第四十四条 凡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报情况或查处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由上级立卷归档。信访案件立卷一般是一案一卷。

(一)检举、控告信访案件立卷必备材料包括:

(1)原信访件或来信摘要件。

(2)批转函公文及底稿。

(3)调查报告和组织处理结论。

(4)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查处结果的意见以及承办单位组织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5)对被检举、控告人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处分的,应附有当事人的检讨材料或处分决定以及当事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组织上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6)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7)立案机关同意结案的审批意见。

(8)与案件有关的批示、电话及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

(二)申诉案件立卷的必备材料包括:

(1)申诉人原信访件或来信摘要。

(2)批转函公文及底稿。

(3)原处分决定和复议或复查报告及结论。

(4)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如果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这些不同意见的说明。

(5)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6)立案机关同意结案的审批意见。

(7)与案件有关的批示、电话和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

第四十五条 信访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文书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第四十六条 信访档案保存期限

(一)永久类:

(1)历年信访工作的公文、会议材料、信访登记卡片(或登记表、本)等。

(2)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案件。

(3)同级党委及本级纪委书记批示的重要信访案件。

(4)党纪、政纪处分申诉案件。

(5)重要、突出的典型案件。

(6)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重要问题的查处材料。

(二)长期类(1020xx年):

(1)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一般问题的材料。

(2)下级党委管理的干部重要问题的材料。

(三)短期类(35年):其他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一般问题的材料等。

(四)留存的重复信和无处理价值的信,保存一年后销毁。

(五)信访档案材料需要销毁时,要经本级纪委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批准。

(六)区、县、局、总公司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档案保存期限,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信访文书工作

第四十七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的文书工作由一位室领导分管,内勤负责办理文书收发、文书催办、印鉴和文印打字工作。

第四十八条 文书收发

(一)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检查室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回报的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和查处结果,领导对《简报》、《摘编》、《要信摘报》、送阅件、交办件的批示;信访业务的来往函件等,一律由内勤或兼管文书工作的人员接收登记,然后转送有关承办人员或室、机关领导。

(二)信访工作中形成的上报下发材料,包括信访简报、要信摘报、转办函、送阅件、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和专题材料,统由内勤、文书收发人员以机要件登记发送。

(三)内勤或兼管文书收发人员,根据室或机关领导的要求,及时做好文书统计;做好本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等领导对《简报》、《摘编》、《要信摘报》、送阅信件的指示、办理意见的登记和转送工作。

第四十九条 文书催办

(一)外部催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内勤或兼管文书工作人员,根据本机关的具体规定,对上级、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报告查处情况或查处结果而未报的信访案件,每年列表集中催办12次。

(二)内部催办:送请领导阅示的信访件、《摘编》、报告等材料,及时提醒有关人员抓紧办理。

第五十条 信访室公章使用范围

(一)本室公章只限与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洽商处理信访问题的函件;催办信访案件的函件;本室业务工作的通知;本室工作人员外出联系工作的介绍信。

(二)来信来访专用章用以转办信访件;给信访人复信。

(三)使用信访室公章须经本室主管行政工作的室主任核准。

(四)公章由信访室内勤或主管文书工作人员保管,要严格履行公章使用登记手续,如发现不符合用印要求的,要及时指出,必要时报告室领导。

(五)严禁在空白纸上盖公章。

(六)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查处情况或结果以及超出信访室职权范围的业务联系事项,应使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章,按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章使用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文印打字管理

(一)信访室需打印的《摘编》、《简报》、各种报告等材料,须经室主任、主管或书记批准。

(二)打印材料由信访室内勤或主管文书工作人员送打字室打印,并负责协助承办人校对、取件、分发工作。

第十二章 守则

第五十二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信访工作知识,学习经济工作和科技文化知识,全面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树立坚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给群众以负责的答复,努力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把对领导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三)模范执行党的践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自觉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刚正不阿,伸张正义,关心群众疾苦,敢为群众说公道话。

(四)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单位联系工作,催办案件,研究问题,要出以公心,平等协商,尊重别人,不回避矛盾,不强加于人,在合理、公正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五)严守机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信访件的内容和案情。

(六)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条规,过细地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对坚持过高要求和反映问题不实的上访群众,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施之以爱,导之以规;进行批评教育时,不训斥,不挖苦,不讽刺,做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是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实施细则,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各区、县、局、总公司,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纪委各纪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细则》的补充规定,报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五十五条 本《细则》由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18日制定的《北京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细则》同时撤销。其他有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规定,如有同本《细则》相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信访走访形式新《信访条例》列举了信访的形式为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并处处透出不鼓励走访,而鼓励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狭义信访的信息。但是,实际中人们一提到上访,想到的却总是千里迢迢的走访,要求各级政府要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尤其是要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如果这个信息系统建立起来,人们真的就会在家里坐在电脑前上访,不用到政府门口、到北京、到天安门上访了吗?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服务工作,我们在总结以往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制订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20xx年9月25日一、考核标准(一)组织领导1.建立部领导担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总结布置信访工作。部领导亲自处理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会办疑难信访问题。

2.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能够适应工作任务需要,设立信访工作接待室。信访工作人员经常到相关地区和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查办催办信访件。定期举办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二)制度建设3.实行部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并做好记录。

4.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登记、接待、阅批、转办、立案、查办催办、结案、汇报、立卷归档、综合反映等基础工作规范。

5.对基层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三)日常管理6.自办信访件立案率达5%以上,年末结案率(指上年11月1日到本年10月31日期间的立案件)达100%. 7.上级交办要求报结果的信访件,应在1个月内上报结果,报结率应达100%.报结材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材料齐全。

8.及时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处置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群众赴京、去省、来苏的上访。对上访老户和重点户制定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制。对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件,积极协同处理,不推诿、不扯皮。

9.利用计算机处理日常来信来访工作。

(四)信息反馈10.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工作形势,对重大事件和特殊信访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1.做好年度信访工作总结和目标管理考核自查工作,准确填写《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考核办法(一)各市、区委组织部每季对本部信访工作要进行一次梳理,认真填写《信访情况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报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每年年底对照考核标准对本部信访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自查打分,填写《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评分表》,同信访工作总结一起,于次年1月10日前报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二)考核工作原则上以各部自查为主,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并结合各部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县级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评比,适时将考核结果情况予以通报。对在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给予表彰。

三、填表说明(一)自办信访件指:直接复信、回访,会办、联办,当面或电话回复,在本部使用《人民来信(访)送阅单》的信访件、立案件、处室直接办结和领导批示阅存的信访件。暂存、复转和其他处室处理的信访件,不作自办信访件统计。

(二)立案件指:上级交办、部领导交办和自立案信访件。上级要求报结果的信访件应当在1个月内报结。不能按时报结果的,应当向交办部门主动说明情况,申请延期上报结果,但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三)转往其它有关处室处理或转下级组织部门及有关单位处理的信访件,对内容比较重要,需要掌握相关情况或了解处理结果的应作文字说明。

(四)10天以内一信多投或重复来信只计1件。

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评分表》(略)

案例分析

20xx年2月14日,有群众反映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村民李峰、王亚玲夫妇违法抱养三孩,计生处理不到位。赵河镇计生办经请示领导,进行立案查处。经查上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依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于20xx年3月14日结案,上访人息访。现将此例案件做一简单分析:

一、上访人的基本情况

上访人:尚某(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女,汉族,现年42岁,初中文化,家住赵河镇大史庄村2组,全家六口人,均为农业户口。

二、上访人的初衷与目的

上访人尚某与信访对象李峰为邻居,两家宅基地前面是单身娄某的老宅子。在娄某去世时,李峰家为其安排了后事,按照农村风俗,李峰家得到了娄某的宅基地。而尚某家也想占用娄某这块宅基地,使自家的房产能更宽敞些,所以就耿耿于怀,两家时常因为鸡毛蒜皮小事发生纠纷。

三、上访人的背景与原因

李峰,男,现年44岁,汉族,初中文化,住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爱人王亚玲,现年44岁,汉族,住址同上。两人于1986年结婚,婚后于1987年8月生育一孩女孩,叫李国凤,又于1989年9月生育二孩女孩,叫李二凤,李峰于1989年9月25日在赵河镇卫生院采取了男性绝育措施。由于受农村重男轻女思想的诱惑,二人于20xx年7月28日政策外抱养三孩男孩。计生部门于20xx年9月27日对其征收了5000元社会抚养费,尚某得知后,认为李家出钱太少,随即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主要是想让李家多出些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平衡。

四、处理的结果分析

计生部门在接到尚某的上访件后,重新对李峰夫妇进行了调查,认为对其征收5000元社会抚养费只是根据其经济条件第一次征收,并与其签订了分期缴纳协议书。随后于20xx年1月30日又对其征收了3000元,余额分期缴纳。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3

最新的指数,将全球主要经济体按国内企业在国外的行贿可能性做了排名――对的供应面进行了评估。BPI指数平衡透明国际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CPI)的调查结果,CPI主要研究公共部门受贿情况,它通常显示发展中国家在清廉方面表现较差。通过指出发达国家企业的不检点行为,行贿指数表明了反欺诈机构关注私营部门责任的迫切需求。它也表明,有必要更好地执行公约并监督自愿承诺,以提高企业的行为标准。

2008年行贿指数

最近的指数,建立在对来自26个国家的2742位企业高管所提的两个问题的调查结果上,这两个问题是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2008年大规模行贿调查(2008 Bribe Payers Survey)的一部分。

调查向企业高管询问来自特定国家的外国企业,在高管所在国内从事经营时行贿的可能性;答案只限于与受访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国家。总而言之,企业高管提供了外国贿赂行为源头的可靠信息。

2008年BPI指数列表中的22个国家,占了2006年外国直接投资流出额和出口商品及服务总额的四分之三。

表1显示了每个国家的平均分,从0到10划为不同的等级,还显示了分数准确性的信息。分数越高,其国家企业在外国从事贿赂活动的可能性就越低。

根据受访的高管的看法,来自比利时和加拿大的公司是最不可能在国外从事贿赂活动的,紧随其后的是那些来自荷兰和瑞士的公司。在这个列表的另一头,受访高管认为,俄罗斯公司最有可能进行贿赂行为。尽管该指数显示了一些国家的表现比其他国家好,但也表明,一些总部设在企业高管认为行贿可能性最低的国家的公司,仍然会行贿。

地区差异

受访高管所处地区不同,对在2008年BPI指数列表中的国家的观点也有所不同。尤其是,这些观点可以归入四种不同的地区分类。

非洲和中东(埃及、加纳、摩洛哥、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和南非):这些国家的高管认为,荷兰和日本公司最不可能在这些地区行贿。印度公司则被认为最有可能行贿。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地的企业家也认为南非公司非常有可能在该地区行贿。

亚太区(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和韩国):这些地区的受访者认为,德国和加拿大公司最不可能在这些地区行贿。中国企业被认为是最有可能行贿的。

欧洲、中亚和美国(捷克、法国、德国、匈牙利、波兰、俄罗斯、美国和英国):受访者认为,瑞士和比利时公司是最不可能进行贿赂活动的,而中国再次被认为最有可能行贿。这些受访者也认为,意大利企业比很多其他的欧洲国家更可能成为行贿者。

拉丁美洲(阿根廷、巴西、智利和墨西哥):这些地区的高管认为,中国公司最有可能在本地从事贿赂活动,而德国公司最不可能这么做。

行贿类型

2008年行贿调查,也分析了这22个国家在国外使用不同类型贿赂行为的频率,主要为金钱贿赂高官或政党、金钱贿赂低级别公务员以提高办事效率,以及利用个人或家庭关系以获得公共合同。

结果(图2)所示的贿赂总数,与2008年BPI指数的调查结果吻合。尽管如此,总部设在处于指数列表下端的国家的公司,在国外开展业务时呈现出不同的贿赂类型:

大约一半的受访者指出,俄罗斯公司经常向高官和低级别公务员行贿,但几乎没人认为这些公司会利用个人和家庭关系来获取公共合同;

38%受访者认为,墨西哥公司最有可能利用个人和家庭关系来获取合同,但只有32%受访者认为,他们会向高官、政党或低级公务员行贿;

30%的受访者表示,印度公司有可能向低级别公务员行贿以提高办事效率,这个比率高于其他两种类型的外国贿赂。

另外,即使在2008年BPI指数调查中表现最好的国家,也有一些弱点:

16%的受访者认为,比利时公司“经常”或“几乎一直”利用家庭或个人关系以赢得公共合同;

10%的受访者认为,加拿大公司经常利用个人关系在国外获得业务;

7%的受访者认为,荷兰公司经常向低级别公务员行贿以提高办事效率;

当被问及瑞士公司时,5%的受访者认为,它们经常向高官或政党行贿,而也有5%受访者认为,它们利用个人关系以获得公共合同。

结论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4

一、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内容: 本次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确定自2010年元旦开始,到1月底结束。主要是协助安排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领导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市总工会将统一组织力量,抽调市总机关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家庭访贫问苦,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好“五送”活动,具体帮助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各级领导在走访慰问活动中重点了解的内容如下:

1、倾听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体察职工情绪,准确了解特困职工的生活状况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调查了解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各地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井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3调查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以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4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打算、措施等。

5走访慰问企业困难职工、劳模先进人物和干部家庭,广泛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政策,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l、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职工;

2、因大病、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

3、企业中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和干部及单亲女职工。

三、组织形式

省总工会领导来临沂走访时,除听取市总工会汇报外,还要听取走访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家庭所在县区工会汇报(每户1000元慰问金),了解特困职工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要求,检查指导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安排和开展情况。

市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分组走访慰问的形式和对象,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安排。其中,工会负责困难企业困户的名单确定和走访安排。各县区工会要分别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并从每个特困企业中确定两户走访对象,即每县区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四户特困职工家庭上报。

各县区对于省、市领导走访外的各自掌握的特困职工户,要认真落实市总送温暖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送温暖活动,并认真做好送温暖总结和统计工作。省以上困难劳动模范的走访慰问,市总工会根据全总、省总工会要求正在制定方案,将安排专门资金走访。县区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县区优先纳入送温暖对象中自行安排走访;市直单位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市总工会统筹兼顾。

四、时间安排

省总工会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从2010年元旦开始,到2010年1月底结束。届时,由市总工会另行通知。

市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的时间是1月6日至10日。

各县区总工会要将确定走访的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户名单及其简要情况于4日下午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工作部。

五、几点要求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5

一、领导重视程度有新提高。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2017年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2017年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16次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10次。各县市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都在6次以上。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走访、接待群众来访,分管领导同志直接组织、安排接访下访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二、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完善信、访、网、电和信访站五位一体诉求表达形式,确保群众话有处说、冤有处诉、事有人管。在XX县召开了爱民便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现场会议,大力推行XX县阳光信箱、绿色邮政的做法。建立信访与调解联动机制,在XX市召开全市建立信访与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经验交流现场会议,推动建立信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四位一体、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广XX县三包一联工作法,并在全省予以推广,XX县在全省直接联系群众做好信访工作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全市信访局长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解决农民工工资、依法治理信访行为等意见建议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充实完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和通报考核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充实完善并修订印发了《全市2017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计分标准》,对通报制度进行改革,推动各级各部门将更多精力转移到信访事项事要解决上来。

三、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排查13次,排查矛盾纠纷3922件,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87.8%。深入推进两提升两降低工程,全市进京到省来市上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到40.5%,比年初提高7.1个百分点。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严格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四单一记录制度,及时调度案件办理情况,强化跟踪督办,推动了信访事项的有效解决,领导干部接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87.6%。全面开展网上信访办理工作,自7月份国家信访局全面放开网上受理群众诉求内容以来,及时做好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到期群众网上投诉事项255件,处结率达91.4%。

四、重点信访事项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活动。通过现场督导、重点调度、集中会诊等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全力推动事要解决和案结事了。交办的247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开展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对62件重点非访案件进行交办、督办,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采取各种手段限期化解。加大进京上访人员集中劝返力度,先后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集中劝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期,省联席办对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重点市进行了约谈,我市是为数不多的没有被约谈市之一。开展重复信访专项集中治理活动。交办的33件重点重复信和34件重复信访事项得到了有效化解。

五、重点敏感时期信访工作成效显著。

全国、全省两会及9.26济南中院审判薄熙来案件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及早部署、强化措施,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的目标。强化信息预警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全部落实稳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密度和频次。

六、信访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集中学习28次,每名干部撰写读书笔记都在2万字以上;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名机关党员联系5名农村党员和5名普通群众,在服务群众中增强了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维护了信访干部良好形象。

信访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二】 2017年,在市信访局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全面领导下,全区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国庆60周年安保、服务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积案化解年、解难题促和谐等实践活动,着力化解了城市、农村拆动迁、企业转属转制、蚁力神养殖户等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有利地维护了全区的和谐稳定。

1、全区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召开书记办公会5次、政府办公会5次、区信访联席会议成员会12次,专题研究信访案件,部署信访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主动接访。至去年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后,我区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区级领导接访制度,每月向各区级领导报送接访日程表。区级领导也本着接访可串不可替的原则,按时到信访局接待人民群众上访。今年,区级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320案次,1715人次,亲自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全部办结。尤其在国庆安保期间,区委书记、区长每周到区信访接访一天,解决信访案件20余件。

二是创新方式,强化下访。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带头下访,深入到信访案件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一同研究、一同接访、一同跟踪结案息访状况,全年区级领导共下访50多次。周忠武区长对全区动迁拆案件全部包案,今年共到各动迁街道下访13次,与街道领导逐一研究拆迁案件,部署和落实解决办法,还与上访人面对面交谈,讲解拆迁政策。区委副书记马培钢针对蚁力神问题,到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下访,了解蚁力神重点养殖户稳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养殖户生活实际情况,有效化解了多起蚁力神养殖户越级上访案。

三是全力攻坚,破解积案。区委、区政府对省、市交办案件、积案化解年活动案件、解难题促和谐案件十分重视,全部实行了社区、街道、区、包片民警四级包保。区信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按照各自的分工定期召开信访案件调度会,认真研究案件情况,逐一案件制定解决方案,使全区信访积案全部结案。全年共召开信访案件调度会72次。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区级领导上午在信访局接待来访,听取群众诉求;下午研究措施,抓紧解决。接访做到了零距离服务,心贴心交流,依法、依情去接访。同时,区政府加大信访稳定资金的投入力度,年初财政列支信访专项资金100余万元,截至目前,共投入信访专项资金370万元,集中解决了一批重点信访案件。

2、圆满完成国庆安保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庆安保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加大了协调配合力度,深化工作举措,主动排查,主动化解,实现了进京上访登记为零、进京非访为零、进京滋事为零的工作目标,荣获了国庆安保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全区成立了国庆安保工作信访稳定指挥部,下设驻京、驻省、地方稳控、稳控联络、稳控教育5个工作组,形成高层次、全方位、多角度的控访工作格局,有效避免了国庆安保期间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重点排查,落实包案。全区在每月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于2009年8月21日,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做到了不丢一案、不漏一人。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全部实行四级包保,做到不稳定人员24小时稳控在视线内,为实现国庆安保期间进京上访为零提供了保证。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6

 

 

信访工作总结一

2020年即将过去,现将全年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局面

妇代会信访工作与连队信访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矛盾摸排查制度、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使信访各项工作有制可依。为了使信访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年初,连队主要领导与包括妇代会主任在内的每个副职干部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使每个干部肩上有指标、有责任,从而形成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信访工作良好局面。

二、坚持“四个”结合,促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妇代会信访工作坚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相结合,与“寻找最美家庭”工作相结合,与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相结合。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资源共享,取长补短,确保每项活动及工作都能有序开展,保证了工作成效。

三、采取灵活方式,将妇女维权落到实处

妇女信访工作采取主动走访与热情接待来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决妇女职工的热难点问题及矛盾纠纷。全年走访职工80余户,了解到职工关心和关注的共同问题21条,了解到25户职工家庭个体困难及问题,能解决的已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支部协调进行解决。在走访过程中,确定了连队9户特别困难的家庭与干部结成帮扶对子,连队8名干部拿自己的工资为困难职工购买了价值11000元的有机肥进行帮扶。接待妇女来访5起,并成功解决4起,另一起已上报团党委协调解决,成功调解家庭矛盾纠纷1起。在解决妇女热难点问题的同时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大大降低了非正常访及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取得的成效

一是妇女信访工作的开展,有效的解决了妇女同志的热难点问题,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稳定了职工队伍,从而促进了连队的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拓宽了妇女维权和解决困难的渠道。三是妇女同志对“妇女之家”的作用进一步认可。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走访过程中只详细了解自己需要了解的东西,对自己不需要的没有过多关注,这让职工感觉不是真正关心自己而是为了走访而走访,使得走访成效有了一定的折扣;二是由于工作量大,导致走访工作时间不足,一年下来,只对自己认为需要走访的职工进行了走访,而不是每家每户,导致工作范围没有达到全覆盖。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连妇代会将继续以“妇女之家”为载体,加大妇女同志的走访力度,积极解决妇女同志的热难点问题,及时调解妇女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损害妇女同志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及时阻止,让妇女同志真正感受到妇代会娘家人的关怀。

信访工作总结二

一、实行村民信访与福利挂钩,规范村民信访行为

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引导各村(居)委会利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上访行为,防止因非法上访而损害村集体及大多数村民利益的行为,维护全村社会和谐稳定,该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在一些集体经济、村民福利都较好的村尝试实行信访与福利挂钩制度。年初先在PL村试行,目前推广到英光、山陂等村。信访与福利挂钩的主要内容是把信访问题纳入村规民约,由村民表决通过后实行。该制度规定,村民有任何信访问题,须逐级向村小组、村委会反映,先由村、组协调解决,须上级政府或部门解决的,由村委会负责联系解决。对诉求不合理或对问题解决得不满意,村民执意上访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对合理上访,由村组干部带访。对非法上访的干部、党员、村民依照《信访条例》、《惠州市规范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上访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依法对其分别给予罢免、纪律处分和取消村里的福利待遇等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PL村***过去因为村小组的宅基地问题反复到镇上访,不接受村镇的调解。实行村民信访与福利挂钩以后,村委专门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对他的问题进行讨论表决,在村民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个信访老问题得到了化解。

二、实行信访信息报告奖励,促使问题快速解决

为了建立快速有效的信访信息报告渠道,激励村民在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或信访信息时,尽到公民责任,镇政府制定并实行了《信访信息报告有奖工作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指导思想和原则、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有奖信息范围、奖励标准、奖金筹集及发放、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程序、保密等内容。无论何人发现了公共事件或信访苗头,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可以直接向镇信访办报告,一经查实,按事件性质、影响程度、报告时间,给予适当奖励,并为报告人保密。为了动员全民参与,镇政府向社会发放了2000份便民信息卡,在有线电视播放公告100多次,公布了统一的信息报告电话号码,24小时有人值班。

宣传部信访工作总结

1.工作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4.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信访工作总结三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县宣传部上下团结一致,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总体思路,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一推进、三下降、创三无活动,圆满完成了重大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2019年,我县共发生群众进京访184人次;赴省访134人次,去市访260人次,我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 839件,其中办理群众来信45件,办理网上各类信访件76件,接待群众来访684件6859人次。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群众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上访呈多发态势,信访形势仍然严峻,信访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引发的上访群体;二是民间借贷引发的上访群体;三是企业改制引发的上访群体;四是煤矿采空塌陷引发的上访群体;五是重大项目征地引发的上访群体。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我们迎难而上,积极主动排查纠纷、化解矛盾。

1.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时期随时排查化解制度,把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要求各乡镇及县直部门结合实际,

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今年以来,结合全国两会、八一、十一、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共开展了4次大规模专项排查,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2件,有效缓解了信访维稳压力。

2.强化信访接待办理工作。来访接待是信访工作的首要环节。我们严格规范了接待受理、落实交办、督查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流程。县信访接待大厅实行 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体系,群众来访统一在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登记、办理;接访人员要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详细登记信访人信息和主要诉求,接待完毕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解决,不能答复的,实行一案一人,一揽子管到底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共同协调处理,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截至12月初,共接待群众来县上访684件6859人次,其中个体访319件631人次,集体访375批6228人次。

3.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各项工作要求,建立了党政领导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在信访大厅接访和下访制度。最近,县上下发了《府谷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县上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随机接访,每个工作日安排两名县级领导在信访大厅接访,及时解决重大、疑难和突出问题,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确保了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同时,加大了领导干部下访力度。领导干部能主动深入基层,带案下访,到矛盾多、问题复杂的地方调查研究,就地处理解决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12月初,县委书记、县长共接待群众来县上访896人次,其他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县上访2743人次。

4.关注热点难点,加大解决力度。今年以来,我们高度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了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处理解决力度。在城镇建设、劳资纠纷、企业改制、民间借贷、利益分配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集中化解处理了大批事关全局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今年县上召开专题信访工作会议2次,召开全县信访联席会议4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工作对策,安排部署信访工作,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城镇建设方面:府谷镇大沙沟王侯清集资建房裂缝问题已进入实质性的解决阶段,府谷镇贾家湾居民反映影响住房采光等问题已解决到位。企业改制方面:协调解决了黄河机械厂、食品公司改制问题。民间借贷方面:对亨顺小贷公司、宏昌鑫煤化公司等非法融资引发的群体上访进行了妥善的处置。利益分配方面:协调解决了府谷镇贾家湾村郝文怀、庙沟门镇西尧沟村刘富等反映村内补偿款分配问题。劳资纠纷方面:今年,因项目建

设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引发的上访群体急剧上升。截至目前,因劳资纠纷引发的来县上访总量达3100余人次,占全县来访总量的45.5%。县信访局亲自参与协调大石公路、安山煤矿、铁路运煤专线、国能煤矿、恒源电厂、新区、新府山等工矿企业民工讨要工资30余件,累计为民工讨要工资约1600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强化值班劝返,确保信访维稳。信访局工作人员除每天正常上班外,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政府门庭、楼道、领导办公场所安排专人值班接访,维护了机关良好工作秩序;信访大厅24小时有人值守,方便了群众来访。中、省、市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县局派专人配合市局现场值班。今年的中、省、市两会期间,我们密切配合市局,听从调度安排,圆满完成了中省市两会期间的信访值班任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特别是中央两会期间,尽管有3人进京上访,值班人员妥善劝返,没有给我县造成不良影响。

6.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今年我局在过去建立的六位一体的信访工作制度基础上,针对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推出新的举措,一是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凡涉及进京、赴省、去市、来县的集体访、非正常访、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矛盾纠纷排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都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的五包责任制。今年共落实县级领导包案125件,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113件,化解率达90%以上。二是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机制。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解决今年我县突出的劳资纠纷问题。三是实行信访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了信访部门与各镇、园区、办事处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工作,这些新举措为维护全县大局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7.依法处置违法上访,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信访条列》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坚持集中整治和规范秩序相结合,对上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坚决依法处置无理缠访、闹访和进京异常上访行为。政府机关警务室专门负责维护群众信访秩序和政府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任务就是及时发现收集固定非法上访证据,为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人员提供依据。截至目前,全县共依法处置违法上访人员33人,其中行政拘留27人,训诫谈话6人。通过法治手段,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人员,确实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规范了信访秩序。人才招聘,

信访工作总结四

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阶段工作的回顾和分析评价,判明得失利弊,提高理性认识,用以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常用文书。毛泽东同志指出:人类总得不断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可见总结是社会进步、人类发展的重要一环,是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的一个步骤。总结可以使工作的实践活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可以为各级领导和机关提供基层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以便加强科学管理和指导。

市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范文

市教育局坚持以 以人为本、以情治访为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有效方法,注重身心下移,变上访为下访,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进行重点部署。教育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职能科室直接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首问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度。本着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问题发生在哪个地区,就由哪个地区处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实行局长、校长接待日制度,方便群众来访,及时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设立信访接待室、信访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箱和电子邮箱。教育局领导在下基层检查工作中,处理信访问题和案件。同时,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我们大兴调研之风,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依法规范从政、从教行为,遵循教育规律办事,增加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减少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通过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调整了4项政策,既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教育局和学校都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确保信访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建立了首问领导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度、岗位责任制、信访接待制度、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重大事项快速报告制,建立了社会矛盾和信访隐患排查档案,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教育系统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减少引发投诉的各种因素。为此,我们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制度;二是建立各种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四是实行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对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和减少投诉的发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信访秩序

为了进一步宣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法律法规,我们通过板报、校报、电子音像等形式开展了《信访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宣传活动。同时,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访员队伍及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意识,确保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7

大家好!我叫,做为的信访干事,我深知发展是根本,稳定是前提。稳定工作和生产经营一样重要,没有稳定的大环境,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就无从谈起。带着这种压力和责任,我服从领导安排来到信访办公室。刚开始干这项工作时,面对特殊群体每个人的脾气、性格都不了解,每次与他们沟通交流时,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甚至心情都很紧张,总是试探着、小心翼翼的与他们交谈。由于缺乏工作经验,沟通起来总是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心里总感觉不是个滋味,工作很被动。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我总结出:要想保持稳定,就必须拿出三颗心去干工作,即:耐心、真心、热心。耐心琢磨精神,真心对待群众,热心解决困难。下面我说一下我对这几年信访工作的体会,有不正确的地方,还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予指正。

一、 吃透精神,耐心工作,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做信访工作就是做思想工作,做思想工作政策界限不能突破,职工矛盾不能激化,所以我得以职工能接受的方式去讲政策。每次接到上级下达的文件,我就要求自己静下心来,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一句一句的分析,一段一段的理解,让自己彻底领会文件里面的精神,坚定工作目标,为下一步的信访工作做充足的思想准备。

思想准备要充足,工作步骤要细分。非在职人员管理工作千头万绪,越是繁琐,越要耐心细致。我矿非在职人员共人,里面有退休职工、协解人员、家属等等,其中还有不少单身带着无业子女的,家有重病患者的,情况非常复杂,必顺要建立分类电子版档案资料。由于1980年我在工作中因公负伤,造成右手手指截肢,键盘打字,运用鼠标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慢,极其难的事,可我硬是连续5天不分昼夜,用我最大的耐心一点点的把它建立了起来。看着这份我亲手建立的宝贵档案,那份成功后激动的心情,是能够用灵活手指在游戏中顺利闯关的人,无法可以理解到的。我根据这份资料,重点帮扶。家庭生活困难的帮助申请互助互济、帮助联系找工作、帮助子女上学、就业,切实为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为此,他们也把我当成了自己的知心人和主心骨,遇有难事或思想上有解不开的疙瘩,主动找我谈心,寻求帮助和指导,这为以后信访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 重心下沉,真心送暖,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保证

做信访工作这几年,我时刻提醒自己,对待职工不能采取官僚主义态度,要重心下沉,放低姿态,要以平等的地位和职工沟通,要以亲朋的心态和职工讲清道理。通过下面这二个例子让我切实体会到真诚可以赢得职工的信任,建立深厚的感情,能够让我牢牢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11月份,根据一名联络员提供的消息,我们提前获取了住户因分房准备串联上访的信息。信息掌握后,我不顾身体的疲惫,亲自挨个楼上楼下的爬,分别进家入户做超前工作,对准备上访群众先仔细询问了上访原因,无人伤心不落泪,人没难处不上访有些住户情绪激动,言语激烈,但我始终耐着性子解释劝说,分析情况,并把问题及时上报采油厂。让他们从我这里感受到制度虽是硬的,人心却是暖的。通过努力,上访群众对我耐心细致的调解态度表示敬佩和感谢,最终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更使我坚信:只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就能使我的话在他们心中产生份量,思想工作就会有说服力,就能保证信访工作的效果。我矿一协解再就业人员,年近四十单身,因社会关系复杂,被人砍伤,得知情况后,我拿他像兄弟一样亲自带他到医院处理伤口,跑前跑后,又自己掏钱为他购买了回家的车票,临走时,我还嘱咐他回家要好好养伤,别再惹事,自己遭罪,家人担心。他非常感激的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刘哥,没你我这回可真就惨了!事后我多次与其母亲及本人取得联系,耐心听取并分析该同志的思想动态,劝其清理了复杂关系,终于认真工作,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三、 创新思路、热心帮扶,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思维与工作过程,我本着稳定工作无小事的原则,积极拓展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首先在非在职人员中,退休职工及老年家属占了57%,做好这部分同志的工作,就意味着稳定了非在职群体的一大半。为解除老年职工家属的后顾之忧,我开展了生活小区义务救助员活动,让每个基层队在不同生活小区设立一名救助员,做到24小时热情服务,随叫随到,以最大的热情处理每一件大事小事;在今年开展的比学赶帮超暨精细管理年活动中,我还将两名老职工请回矿上讲革命传统,讲油田发展史,既教育了在岗职工,又激发了老职工关心集体、热爱企业的热情。其次是深入基层。信访工作的基础在基层,稳定问题的源头在基层,基层单位是政策落实的终点也是矛盾暴露的起点。于是我在基层设立了信访接待室,配备信访联络员,上下联动,将工作关口前移,加强预警预测。另外我还提出了 三重、三心、三结合的工作思路,即全年工作重预防;月季工作重排查;突发信访重源头。热心接待上访群众;耐心听取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诚心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接待上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思想教育疏导与提高群众法治观念相结合;依法果断处治上访闹事与积极处理上访案件相结合。

通过我耐心细致,真心诚意,热心投入的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大局的稳定。虽然近几年不稳定因素非常多,但我矿没有出现一起群访和参与群访的事件。我矿被管理局授予劳动关系和谐模范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心系职工,坚持三心服务,强化工作责任,把信访工作做的扎实有效,为我矿的稳定工作再创和谐新局面。

信访干事信访工作总结的感言: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今天这次会议,意义十分重大。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回顾总结2010年上半年的信访工作,特别是全国两会典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分析当前的信访热点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的信访工作。等会县委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上半年信访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半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的信访形势明显好转,我们不但摘掉了全市重点管理县的帽子,确保了全国两会期间的和谐稳定,还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退出全市前五名的目标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了五个方面的转变。

(一)主动抓排查。建立了县、镇、村、组四级排查体系,制订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登记制度、交办化解制度。进一步改善了排查方法,采取重点排查与一般排查相结合,横向排查与纵向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随时排查相结合。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74件,已化解347件。

(二)联动抓接访。在县、镇、村实行三级联动,共同抓好接访工作,逐级消化信访矛盾,协调处理信访问题。领导接待日制度更为健全,下访解决问题力度加大。近6个月来,全县共接待信访群众4723人次,其中县级领导接待信访群众2451人次,约访信访群众479人次,下访100多人次。

(三)互动抓化解。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为信访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一些信访难题迎刃而解。通过带案下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民情民意,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化解了不少复杂信访问题,使党群、干群关系得以改善。通过重点约访,详细了解信访人的情况和诉求,站在信访人的立场,与信访人共同探讨解决信访难题,尽心尽力为信访人解决信访问题和实际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对信访人开展回访倒查,看信访人有什么新的动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近6个月来,共解决初信重复信事项200多件,解决接访交办信访事项47件,化解信访积案20余件。

(四)网动抓劝返。切实加强劝阻劝返网络建设,在北京,增强县驻京办的工作力量,制定严格的接劝返工作责任制,将劝返送回工作作为驻京办工作的年度考核指标,充分调动驻京办人员的积极性。在长沙,将全国两会期间的劝返工作人员增加到4人,听从市驻长办统一调遣。在县内,常年在各主要交通要道设立劝阻站,各镇都在交通要道设立劝阻情报站,时刻关注上访动态,关注重点上访人员。在特防期,还在两个火车站增设两个劝阻站,每个站派出专人值班人。各劝阻站由县联席办统一调度,互通情报,协同配合。近6个月来,全县共劝返接回赴省进京上访人员100余人次,做到了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无进京非正常上访。

(五)驱动抓督办。为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狠抓信访工作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近6个月来,通过两次督查督办,督办初信重复信事项147件,督办重点信访事项39件,通报批评责任单位33个,处理责任人员18人。在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中,将奖励与惩罚有机结合,加大对年度先进单位的奖励力度,将考核与处分相结合。

去年下半年全县上下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部署精密,措施有力,使全县信访工作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信访总量由居高不下向逐渐下降转变。全县下半年进京上访比上半年下降了50%,比去年同期下降7.9%;赴省上访占全年的52%,比去年同期下降5%。二是信访问题由积重难返向逐步解决转变。化解信访积案20余件,解决交办重点信访事项47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7件。三是信访工作由被动拦访向主动下访转变。全县各级各部门将信访工作重心转移到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在推动事要解决上狠下功夫,将绝大部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一线。四是信访力量由部门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都由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领导或包案县级领导牵头,各部门紧密配合,改变了过去只有信访部门上窜下跳工作方式,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特别是县政法委维稳办和县公安局加大了处置力度,上半年拘留非正常上访人员20多人。五是反映问题由缠访闹访向依法信访转变。由于坚持了两手抓,一手抓解决问题,一手抓依法处置,使大规模集访和缠访闹访的局面得到控制,信访秩序有了切实的好转。

二、当前信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上半年,尽管全县的信访形势发生了好转,但信访矛盾和问题还大量存在。当前信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部分群体仍然频繁串联聚会、酝酿集访。目前各利益群体互相攀比,要求提高待遇。一是涉军群体。农村退伍兵和企业下岗军人要求安排公益性岗位,提高工资待遇,在市县上访。现在虽然已安排了公益性岗位,但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他军队退役人员准备择机而动。二是改制企业职工。下半年来,各类企业改制职工,已组织了三次进京集访。农行、建行系统内退、买断职工也随时有可能越级上访。三是涉农群体。原乡镇农机员要求解决养老保险,最近又在农机局上访,还有失地农民、原农村电影放映员、原民办教师等群体都不可忽视。四是城市客运群体。尤其是三轮摩托车车主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又与出租车群体形成此消彼长的上访局面,一时无法根本解决。

(二)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引发的问题增多。因水电站建设损坏稻田的上访还未彻底化解,工业园新区建设与征地拆迁户之间的问题,当地村民与铁路建设施工队之间的纠纷,还有其他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等。近两个月来,涉及城建规划方面的信访问题明显增多,如市场的建设问题,居民小区的违规建房问题等。

(四)土地山林纠纷和村级财务问题不容忽视。自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土地、山林和边界权属可能引发新矛盾和隐患,当前全县边界插花山权属纠纷比较突出。还有村级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

(五)上访老户抱团赴省进京、重复上访不断。唐某为分配宅基地和征地款的问题,已上访9年,本人一直坚持过高要求。李某要求为其丈夫平反和给予其夫其子赔偿,已上访20多年。张某一直在赴省进京上访,王某、郑某,蒋某等等。

三、下段信访工作的意见

信访工作有如逆水行舟,一刻也不能松懈。尤其是在世博会期间,务必确保全县安全稳定,县内不出事,县外不惹事;务必确保不发生到到京到沪上访和缠访闹访;务必确保不发生赴省集访和到市非正常访。当务之急,我们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仔细排查矛盾纠纷。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将平时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紧密结合起来,将排查摸底与调处化解紧密结合起来。一要开展全面排查。采取纵横交错的拉网式排查方法,在横向上全方位排查,全面覆盖所辖区域,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在纵向上,深入到村组和住户,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二要开展集中排查。对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群体、重点事件、重点人员,要组织专门班子深入开展集中排查,及时摸排出苗头性、预警性隐患和问题,并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帐中有数,心中有底。三要做好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边排查、边化解、边结案,对于一时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全部建立交办台帐,落实专门领导、专门班子,实行重点包案,限期化解结案,必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矛盾不上交,确保将问题解决在村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5月15日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县联席办。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8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4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就指出“学校要探索建立与大学生家庭联系沟通的机制,相互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家访,就是高校与大学生家庭联系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高校日常思想政法教育的延伸,所以,笔者利用寒暑假家访的契机,结合以往走访工作经验,力求与学生、家长进行深入沟通,将寒假家访落在实处,促成高校与家庭在大学生教育上的良性互动。

一、家访形式:四维一体,点面结合

利用假期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既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手段,也是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辅导员加强自身建设和检验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在家访形式上,如何做到既有点,又有普遍的面,最大限度地做到点面结合,最终笔者在工作选择集体家访、个人家访、视频家访、电话家访四种家访形式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四位一体,点面结合。

1.集体家访。如何让学生家长感受到学校、学院对学生关心关怀?如何把家长对孩子培养的意见最真实反馈给学院领导?如何激发贫寒学生努力奋斗、自强不息的乐观精神?为此,我邀请学院领导走进学生家庭里,与学生家长交流。比如:2011年1月15日,我邀请学院领导以及部分辅导员同事共同走访家境贫寒的2009级某班学生李某。李某平时学习刻苦,生活节俭,在班级担任学习委员,在接受着部级助学金的资助。李父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常离家出走,在家发病时打人骂人,李母是企业下岗职工,依靠做钟点工维持全家。我们到学校来到在狭小的屋内,向李母介绍了学生在校的良好表现。李母也谈起了家庭的艰辛,对学校在李涛学业上的帮助多次表示感谢。学院鼓励李某顺利完成学业,努力回报父母,回报社会。事后,李某发来短信说:“老师,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今天这件事。感谢您,感谢学院所有老师。我一定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2.个人家访。除了邀请学院领导、同事集体家访外,针对部分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笔者还自己专门登门家访,和家长进行交流,探讨对学生帮扶问题。比如:对我的学生翟某,平时在班级内学习成绩一般,部分学科出现挂科的现象,在宿舍时不太愿意与人交流,出现轻度的交际困难,是一个典型的学困生、交际困难生。为此,笔者于2012年寒假对翟某家访。初见翟父,我不没有把翟某挂科、不太交往的事合盘托出,而是与其父母谈起翟辉在家生活状况,谈起翟辉的高中时的事。当发现翟辉以前是一个不错的学生,只是高中没有考好的情况时,我不失时机地侧面表扬了翟辉。说班干部反映他积极参加班级活动,近期学习有所进步。坐在一旁的翟某眼睛显得更加明亮,父母脸上也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开学后,翟某开始学习努力学习,成为班级中进步最快的学生。

3.视频家访。学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对于家庭距离非常远的同学,笔者借助于互联网视频技术,就打破了这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放假前,通过调查我整理出一些具有视频连线的条件的学生名单。假期,利用家长空闲时间,春节拜年时间等,与7位家长进行视频家访。在视频家访过程中,就学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交流:(1)学生在校表现;(2)学生寒假期间在家表现;(3)了解学生家庭情况;(4)介绍学院情况和学生未来就业的发展趋势。对于视频家访,许多家长表示这种形式非常好,直观、快捷,希望能经常交流。笔者也向家长承诺将这种家访坚持下去,不仅要寒假家访,而且平时也可以进行交流,共同把学生培养好。

4.电话家访。如果说集体走访、个人家访、视频家访有一定局限性,受到时间、空间、经济条件的限制,那么电话家访则是以上三种家访的最有效的补充。为了更好地把家访铺开,假期我更多地进行了电话家访。打一百多个电话,与家长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使家长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有两点启示:第一、电话家访,不是电话告状,要多多表扬学生的长处,多多肯定学生,同时策略性地告之学生努力方向。第二、电话家访,工作非常大,不应局限于假期,应当在平时也可以进行交流。

通过集体走访、个人家访对重点学生进行深入了解,通过视频家访、电话家访涵盖更多学生,有点有面,点面结合,形成“四维一体”的与家长沟通交流方式。

二、家访内容:结合五困,积极引导

在工作中,我主要针对“四困生”进行家访。所谓“四困生”,即贫困生、学困生、交际困难生。在家访过程中,笔者发现要结合四困,积极引导。

1.贫困生的家访。贫困生的主要困难集中在经济问题上,往往此类学生学习成绩一般较好。所以,在针对贫困生的家访,要侧重于关心慰问。请学生、家长感觉到一直在帮助、鼓励学生,给他们生活的希望。所以,此类学生最好要请学院领导、同事等集体家访,如前文提到的李涛同学。

2.学困生的家访。学困生的家访主要问题集中在学习成绩不好上,做此类学生家访时千万别把家访变成告状。笔者的做法是一定要从学困生身长找到闪光点,要和家长多报喜,让家长多多鼓励学生。至于学习成绩的事,应该策略性告家长即可。如何解决学困生学习成绩,功夫主要做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当中,而不应带到学生家里。

3.交际困难生的家访。交际困难生主要问题集中在人际交往上,做此类学生家访时,笔者个人有一个很好的方法。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老师与两、三名学生干部一起去家访,让学生干部指出学生在校的优点,多多夸讲交际困难生,这样做可以达到很多问题自行消退的良好效果。

4.心理困难生的家访。心理困难生的主要困难集中在心理问题,做此类学生家访时,最好不要让学在当场。和学生家长交流,主要探讨学生产生心理问题的最初原因,如何进行疏导。问题严重的,最好推荐其去心理诊所等专门机构进行治疗。此类问题,千万别拖,越早解决越有利于学生,反之,严重的可能导致学生杀。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9

集中5个月左右的时间,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到全市行政村和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两深入”,所有行政村和困难企业“两覆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双服务”。努力在实践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服务基层的能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合,决策在一线落实。

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中要把握以下几条原则:一是领导带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员参与、亲力亲为;所属机关部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把工作重点转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来。二是注重实效。要真正深入基层、体察民情,认真研究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拿出切实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主动帮助基层群众、帮扶困难企业,真正让群众和企业得到实惠。三是整体推进。大走访活动要与“创先争优”、工作、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机关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动基层全面建设。四是巩固成果。要更加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改善民生。要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把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

二、重点内容

围绕“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进千村、访万户”活动。组织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和所属部门干部带着感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全市5000多个行政村都走访一遍,深入农户,尤其是困难户、残疾人、烈军属家庭。市县领导各走访2-3个行政村;市县两级部门各走访2-3个行政村,其中市级机关要走访结对帮扶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村;乡镇干部按分工走访所有行政村。在走访行政村时,要按照“不遗漏”、“不重复”的要求,把农家乐特色村、中心村、特色文化村、矛盾突出村、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等作为重点,统筹安排,避免出现重复走访。市、县两级未走访的行政村,由乡镇组织领导干部和驻村干部等进行走访,确保所有行政村走访全覆盖。走访时重点围绕“五个一”开展:走访一批农户、开展一次民主恳谈、梳理一项发展思路、落实一件实事项目、提出一条意见建议。该项活动由市农办牵头负责。

(二)开展“千名干部进企业,破解难题促转型”活动。按照“干部转作风、企业得实惠”的要求,由市、县、乡领导干部带队、机关干部等参加。每位市领导赴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走访企业2-3家;市级涉企部门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成立指导小组,深入企业帮助解决融资难、投资难、创业难、盈利难等实际困难,重点围绕“五项任务”开展: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当前发展难题;有效协调企业劳资关系;梳理企业转型升级思路;及时跟进政府优质服务。同时选派一批年轻后备干部赴企业挂职锻炼。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健全干部走访企业、联系企业制度。该项活动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三)建立市县两级领导直接联系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制度。今年由市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全市重大项目。联系领导要抓好对联系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定期开展一次实地督促检查或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各县市区和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该项活动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四)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围绕党的十、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以“大走访、大下访、大接访、大督查、大化解”为主题,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督查回访的“五访”活动。市四届一次党代会后,全国“两会”之前,开展市领导下访活动,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把接待群众来访、解决问题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上的第一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项活动由市局牵头负责。

(五)扎实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围绕深化“平安”建设,结合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和集中化解涉法涉诉进京访案件工作,以行政村和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完善落实”,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和暴力恐怖事件,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要全面推广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今年6月底前把网格划分好、把团队组建好、把机制运行好、把作用发挥好,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工作触觉延伸到社会末梢、覆盖到各个角落。该项活动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

(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总目标,进一步发挥市直机关及广大高校、金融机构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采取定向全年服务及定期集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双服务”专项行动。这项工作今年上半年与“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结合进行。各县市区在积极主动配合市直服务组开展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本地“双服务”专项行动,组建县市区服务组,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上下沟通协调、重大项目会办、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上下级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该项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七)开展市级“改善发展环境”调研活动。由市政府各部门组成若干个调研组,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在2月下旬、3月上旬集中赴县市区开展不少于一个星期的调研。重点是围绕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主题,深入企业和基层,调研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听取企业和基层对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特别是对政府服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和本部门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发展环境改善方面的对策建议和工作举措。该项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八)在宣传文化系统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加强系统谋划,讲究策略艺术,突出重大主题宣传报道,使正面主流舆论成为服务科学发展、破解发展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坚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及时宣传来自基层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立足宣传为民,文化惠民,组织各类文化人才组团下基层采风。重视社会热点问题的正确引导,弘扬主旋律,把握主导权,占领主阵地。该项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市作风办、市委办和市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好全市大走访活动,负责全市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监督检查和汇总分析。市领导参加大走访活动由市四套班子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市作风办同时要做好情况汇总、编发信息、通报和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等工作。市统计局负责相关信息汇总并分阶段提供相关数据,并在活动结束时提供全面的分析报告。市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任务,抓紧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和方案,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一要建立分工负责制。各地要对活动的内容进行责任分解,由各主题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推进工作。二要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主题活动的牵头单位指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情况报送和协调联络等工作。三要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信息分级汇总、逐级上报。要填好“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信息反馈表并做好收集工作。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等信息报送同级作风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四要完善问题处理机制。对走访村和企业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涉及本部门的,要主动解决;需要当地政府统筹协调的,由当地党委办、政府办和作风办汇总并报同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提交市各专项活动牵头单位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进村入企”要切实避免扰民和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做到“六个不”,即:不搞层层陪同和迎送,不干扰地方工作,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接受所走访村和企业的吃请和馈赠的有价证券或礼品(包括土特产),不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四要注重成果运用。开展大走访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要注重活动成果的运用,把活动的开展作为社情民意大摸底、矛盾纠纷大排查、创先争优大提升、经济发展大问策、民生保障大调研的过程,分阶段对大走访活动情况进行归纳总结,从中发现共性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年级家访总结例10

【正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来信来访接待情况。1-10月,全旗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6批920人次,其中网上投诉39批139人次,来访247批881人次(个体访203批372人次,集体访44批509人次)。发生赴区越级访1批2人次,赴区正常上访40批次42人次,未发生进京赴区非正常访。疫情期间,我局来访接待窗口于2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暂停接待群众走访,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上信访渠道及时倾听回应群众诉求。目前全旗信访秩序平稳可控,信访形势总体向好。

(二)网络信访办理情况。1-10月,共受理转交办网上信访案件197件次,其中通过网络投诉29件次,国家信访局“最多访一次”信访件13件,已办结11件,2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85%;我旗责任部门及时受理率93.19%,按期办结率94.52%,参评率81.36%,相比去年同期“三率”各项指标有所提高。

(三)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我局积极完善领导接访形式,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有效畅通信访渠道。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通知》,旗级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苏木镇(街道)负责同志每周至少1天定点接待群众来访,进一步推动了“事要解决”。截至目前,旗级党政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26批78人次,涉及城乡建设、劳动保障、农村农业、政法类等重点难点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我旗对于上级转交办案件逐案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化解措施和化解时限,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研究制定化解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承办第六轮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第一批信访件5件,目前已办结2件,1件已移交涉法涉诉类专项组办理,剩余2件正在积极推进解决;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矛盾化解攻坚信访件1件,已办结;自治区第八轮第一巡视组移交信访件3批33件,已办结上报18件,剩余15件正在办理期内;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14件,正在办理期内;自治区信联办交办重点人员信访事项18件,核减1件,办结14件,剩余3件,年底前全部办结;省级领导包案2件,已办结1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期内;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进驻期间向我旗转办信访件21件,现已全部办结。

(五)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推进“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工作情况。一是做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排查梳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信访局督查处《关于做好中联办交办重复访治理信访事项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我旗收到国家信访局第一批交办重复信访、信访积案26件,其中来信5件、来访10件、网上投诉11件,已明确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下一步根据自治区、盟信访局安排部署统一推进。二是扎实做好盟级 “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交办信访案件化解攻坚工作。我旗对交办案件全部建立台账,确定包案领导及化解时限。盟信联办共交办8件信访事项,已办结5件,剩余3件办理中。我旗积极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经梳理排查,确立旗级案件2件,已全部办结。

(六)积极申请信访资金,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阿拉善盟信访储备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我局积极申请了自治区“疑难信访补助资金”30万元,成功化解了5起信访疑难案件;申请了盟级“信访储备资金”10万元,化解了多年上访的王某某信访案件并帮助信访人缓解家庭困难。

(七)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加强信访工作保障。一是加快信访信息化建设。将信访信息系统覆盖全旗各部门、苏木镇、街道共75个单位,开通了我旗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拓宽了信访渠道,丰富了接访方式,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截至目前,网络信访本级受理102件次,占总信访量的51%,网上信访逐渐成为群众信访的主渠道;二是结合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中各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情况,我局于2020年4月对全旗各部门下发《关于修改完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的调整,尽快修改完善并公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截至目前,全旗23个重点部门修改完善并公布了依法分类诉求清单;三是做好重大节庆期间信访维稳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两会”、五中全会等重要时期、特殊节点的信访保障工作,制定印发相关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在重大节庆、重要节点期间未发生信访人进京赴呼及非正常上访情况。四是深入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梳理信访线索180条;做好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在我盟工作期间信访保障工作,驻地值班接访65天,接待来访群众117批208人次。五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档案资料,从2000年以来的信访案件中摸排线索40条,涉及单位13家,发出线索核查函13件,最终核查确定线索4条,移交至旗扫黑办3条,旗纪委1条。六是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制定《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法治信访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张贴海报、布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折页、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对网上信访、“依法逐级走访” 等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2020年《信访条例》宣传月知识答卷活动,共完成198份答卷,信息简讯15篇,发放资料千余份。七是开展信访业务工作培训。我局于10月中旬开展了全旗信访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各苏木镇、街道和旗直各部门11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针对网上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和如何推广使用网络信访进行了深入解读,为全旗信访干部推进网上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夯实了工作基础。八是在特殊节点对可能存在的信访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摸底调查,如在英雄会、冬季供暖等信访事项中可能产生的信访隐患进行前期摸底排查,对可能发生的信访隐患提前谋划,避免小问题拖成大事件。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全旗信访形势,及时向旗委、政府提供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坚持党建工作与信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开展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3次,党组书记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3次,撰写党建信息64篇,开展谈心谈话3次;二是落实党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从政和履职行为;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四步”工作法,形成“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的良好格局;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召开“两学一做”专题安排部署会议2次,组织集中学习16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专题研讨4次,知识测试2次;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登记造册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全年共收缴党费2208元;制定《阿左旗信访局支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实施方案》,全体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岗位,为“关爱党员激励扶助基金”募捐1600元,为“博爱一日捐”捐款3399元;五是开展共驻共建,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发展理念,以推进机关“双带双促双提升”、“三强四好”创建活动为主线,努力打造“人民满意信访窗口”。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全体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向社区报告等各类志愿服务3次;六是建立党建带群团工作体系,完成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成立第一届妇委会,促进群团组织新发展;七是认真配合旗委第八轮巡察组对旗信访局党组织开展的巡察工作,积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下一步局党组将对照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二)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制定《阿左旗信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和分工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党组书记专题听取“一岗双责”工作汇报2次,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6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干部廉政谈话18人次,签订责任状6份,填写廉政承诺书12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2次,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2篇,领导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2人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次。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召开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围绕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2020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全年共开展专题学习7次、宣讲1次;三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8次。四是认真开展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工作,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建立了《信访局“马上办”工作制度》,填写了局机关和个人整治“四官”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9份,共查摆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五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并进行全面自查。

(三)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党组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图谱》,并以《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做好全旗信访工作》为提纲进行宣讲,同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开展抗美援朝、五中全会等内容专题研讨3次;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文件编发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的审核把关,及时报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问题台账,全年开展意识形态自查工作2次。

(四)以评议为契机,全面落实整改。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进驻我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评议工作。听取并审议了《阿拉善左旗信访局关于接受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及一把手履职报告》,作出《阿拉善左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旗信访局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指出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局自觉抓住这次评议机会,结合工作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全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全方位进行整改,向旗人大常委会上报了《阿拉善左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旗信访局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全力抗击疫情。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作为,迅速行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全体党员写下请战书,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为疫情防控捐款1600元,派驻人员在南环街道办满都拉社区煜丰景城小区、学智苑小区、旭辰海岸平房区、八卦泉社区绿色之光小区、三森商铺实行挂图作战,对包联小区进行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宣传,为高质量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部门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苏木镇和部门领导干部接访约访意识不强,工作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对网上信访件的办理重视程度不够,信访事项“三率”完成指标较低。基层信访专干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单位信访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对信访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少,存在信访业务和信息系统操作不熟练的情况。

(二)信访矛盾构成集中化倾向明显。今年我旗信访事项比较突出的有三类:城乡建设类问题63批(件)233人次,占总量的28.7%和31.3%,主要是东方瑞景、御景华庭等小区冬季供暖问题,二水源、锡林南路延伸段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等;农村农业类44批(件)122人次,占总量的20.1%和16.4%,主要是草原确权、草原补奖等方面纠纷;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62批(件)227人次,占总量的28.4%和30.5%,主要是退休待遇享受、工伤待遇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三)全旗赴呼信访同比有所波动。截至目前,发生赴区正常访40批42次,同比上一年度上升分别上升110%和121%。主要为中央、自治区巡视进驻期间,我旗部分重点老缠访、闹访人员在特殊时期择机赴区上访,意图向政府施压,以达到不合理诉求,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信访问题明显反弹,网上投诉及信件占赴区信访比例较大。

(四)专项工作交办案件化解难度较大。“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转交办的个别案件,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历时时间长、涉及面广,政策多有修改。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调度、指导、协调作用,推动解决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的复杂信访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压实苏木镇、部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和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真正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