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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8-02 09:36:15

家族企业论文

家族企业论文例1

国外学者对家族企业的界定有三种典型的阐述。一是由Gerisuck(1997)在《家族企业的繁衍》一书中所提到的三环模型,三环模型把企业、所有权和家庭置于一个三者相互独立又相互交叉的家族企业系统,描述了家族企业股东、家族成员和雇员间复杂的相互关系,解释了家族企业冲突、矛盾和权力界限产生的原因,为我们理解家族企业的内涵及研究家族企业复杂的关系提供了一种工具;Gerisuck还认为,不论企业是以家庭命名还是有家族成员在企业的高层机构里,都不能由此确定某一企业是家族企业。能确定家族企业的,是家族拥有企业所有权,即所有权是否被创办企业的家族掌握,是划分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标准。二是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1987)在《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家族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层人员的选拔方面。”就是说,只要家族掌握大部分股权及掌握企业的财务政策、资源分配与经理选拔权等最高决策权,与经理人员保持亲密的私人关系,就是家族企业。三是由Astachan和Shanker(2003)利用“牛眼模型”对家族企业所提出的三层定义,内层定义为家族企业指家族数代人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多代继承家族中超过一人负责企业管理;中间层定义为家族企业指企业的创业者倾向于将企业传继给后代,创业者和继承者经营公司,而其他只拥有公司股份或仅在董事会工作而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外层定义为家族参与企业管理但仅限于控制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综合起来,就是说家族拥有企业股份、参与经营管理并控制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就是家族企业。另外,Astrachan,1WachoviaChairofFamilyBusinessatKennesawStateUniversity.Klein2LectureratTrierUniversity,ProMit,DepartmentMittelstand?konomie.和Smyrnios(2002)提出了一个“FPEC”模型,从权力(Power)、经历(Experience)和文化(Celture)来量度家族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认为不应该对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进行严格的区分。

我国学者从所有权和控制权角度对家族企业界定的阐述。我国台湾学者叶银华的观点是具备三个条件的企业就可认定为家族企业。一是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二是家族成员或具二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三是公司家族成员或具三等亲以内的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曹德骏(2002)认为家族企业是企业的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归属一个或数个家庭或家族所有,而且具有能将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2003)在文章中写到,所谓家族企业,指企业资产和股份(50%以上决策权)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之中,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企业内部管理带有浓厚的家庭色彩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储小平、李怀祖(2003)在发表的文章中指出,家族企业是家族资产占主导、家族规则与企业规则的结合体。它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表现为一种连续的状况,包括从所有权与控制权不可分离的紧密持有形式到企业上市后家庭成员对企业资产和经营管理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其规模可小至家庭式作坊,也可大到成为一个“企业帝国”,其形态大致有单一业主制、家(庭)族成员共有的纯家族制、家(庭)族成员吸纳泛家族成员及其资本的泛家族制、家(庭)族成员保持控制权的股份制企业,乃至家族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等几种形态。于立等人对家族企业的概念是,家族企业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经济组织,企业的资本来源和积累或企业的经营建立在家族的背景之上。可以把家族企业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家族所有型(家族是企业所有者,但不参与企业经营)、家族经营型(家族不是企业所有者,只负责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混合型(家族成员既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又完全或部分控制经营权)。

笔者认为,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应从逻辑的分析寻找决定家族企业之所以成为家族企业并区别于其他组织的属性,首先要找出“家族企业”邻近的属———“企业”,确定家族企业是企业的一种,把家族企业放在企业这个更广泛的概念之中;其次要明确企业的本质,即企业的本质属性;再次,将家族企业与其他各种企业进行比较,找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差别,就是家族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种差。这样,我们就可以用逻辑的方法将企业的本质与家族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种差结合给家族企业一个定义。那么,企业的特征和本质是什么?企业最显著的特征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是一个交易契约的扭结,一个依靠行政命令协调配置资源的契约组织。不同的交易属性与不同的治理结构相匹配,因而有不同的企业种差的存在,治理结构的显著特征是围绕所有权、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形成的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再来分析什么是家族的特征,笔者认为,家族有以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狭义理解,也有包含了血统关系为基础的家族和伦理关系为基础的准家族的广义理解。现实中家族企业的实际情况更容易让人们选择后一种理解。因此,本文的定义是:家族企业是以血统关系和伦理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以所有权或控制权为手段、以家族控制剩余索取权为最终目标的一系列契约关系的集合。从定义看,家族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种差有两点,一是以血统关系和伦理关系为基础,二是家族控制剩余索取权为最终目标。这样的定义更贴合我国家族企业的实际。

2、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及其路径演进的研究

(一)关于治理结构的研究

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是从对家族企业的优劣分析开始的。本文所谈及的治理结构是关于企业所有参与人及利益相关者之间所有权、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制衡和配置的一组制度安排。

我们可以从对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的优劣对比中,看到二者治理结构的主要的不同,这些不同也是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一是所有权结构。在大多数家族企业中的股权或产权集中与家族,而且对外界定明晰,企业的所有者就是决策者,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担任,很少设置监事会,监督权也为家族所掌控,企业资产与家族的财产没有严格的界限。很多学者认为这种所有权结构迫使决策者采取慎重的行为而不是偷懒的行为,避免或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规范、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而造成的不利影响,与所有权、控制权和监督权分离于股东、经理人和监督者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相比,有效地降低了委托-成本、监督成本和决策成本。二是由于家族企业是以血统关系和伦理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因而与现代企业数量众多的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和雇员的信任结构和基础不同,家族企业的信任结构更容易造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精神和降低协调目标的难度;另外,家族成员的利他主义倾向使家族成员基于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信念而从事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活动,即使聘请职业经理,也能有效地防止职业经理违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动。由于利他主义的存在,使得家族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双重化,一方面是企业的正式制度,另一方面利他主义增进了沟通和合作,减少了家族人的信息不对称,使家族企业较之依靠正式契约和法律约束基础上的现代企业,更能节约交易费用和合作博弈的利益,这在家族企业的创始阶段尤其如此。三是家族企业的组织结构是“差序格局”的集权形式,企业主是家族企业的核心,围绕这一核心的是具有血统关系和伦理关系的管理层,则是基层管理人员和普通雇员。与现代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监督层相互制衡的分权组织结构不同,家族企业不仅可以满足管理决策的统一性和行为的一致性,更可以享受到快速决策而抵御频繁的、不确定风险的好处。在家族企业创建的初期,家族制度的选择是唯一可能的制度选择,而非是比较不同制度安排绩效的差异的结果。由于投资的本质是物资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要素使用权交易的活动,但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的不对称,在交易时不可能预见到未来的各种或然状况,为避免由于机会主义而造成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为节约由于缔约造成的高昂的交易费用,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就可能出现拒绝合作。同时,由于社会信任结构和家族理想的因素,选择家族企本所有者认为的最大限度节约交易费用、降低机会主义的危害和实现家族理想的最佳制度安排。

但是,家族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单一和封闭,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难以融合社会物资资本和人力资本,二是家族企业产权对外界是明晰的,但在家族成员之间产权有变得逐渐模糊的可能,为规模的扩大及多元化产权的实现,甚至对企业寿命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家族企业两权合一,也造成了企业家能力与企业规模的矛盾,并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大;另外,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家族企业信任结构造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精神和利他主义增进的沟通、合作的好处,会被排斥社会人力资本的融合并增强与家族企业的对立所带来的坏处所抵消。

针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所存在的问题,很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吕政,郭朝先(2001)在研究谈到,家族企业要走出封闭式的家族管理,实现资本社会化、管理专业化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即实现产权的多元化,引进社会物资资本;实现两权分离,引进专业的经理人员管理企业;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作用。这是一种典型的观点。Gerisuck(1997)所提到的三环模型把企业、所有权和家族置于一个三者相互独立又相互交叉的家族企业系统,为我们理解家族企业的内涵及研究家族企业复杂的关系提供了一种工具,同时笔者认为,三环模型也暗示了一个观点,即基于企业的利益,所有权可以多元化,所有权和控制权可以分离,但维持家族的凝聚力以获得家族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共赢的治理结构是最佳的制度安排,国外家族企业的家族委员会这样的治理结构即是为此目的。本文认为,三环模型所暗示的,是一条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可行、现实而共赢的道路,是第二种道路。

(二)关于路径演进的研究

对于家族企业的演进,国外学者主要从企业的发展历史、法制环境与组织演进的关系、资本市场与组织演进的关系、国家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的变革及社会资本观的角度研究家族企业的演进和制度变迁。我国很多学者主要从文化背景、社会资本及在给定现代企业制度是最佳制度安排前提下,改造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从而预测我国家族企业的路径演进和制度变迁。

钱德勒(1987)在《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了美国企业成长的历史,论证了古典式企业(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组织演变的过程。国外学者关于法制环境和资本市场与家族企业组织演进的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与家族企业成长阶段、在资本市场上公开上市行为的分析;二是资本市场与私人控制权收益的关系问题的讨论;三是法制环境与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安排的关系的讨论;四是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和借贷利率差异的角度分析家族企业的演进。得出的结论是,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达和完善,两权合一的古典式企业将向两权分离的现代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演进。关于社会资本观的角度,主要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理性精神和社会信任资源对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演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方面的研究。最近的研究表明,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演进所获得的好处和坏处是并存的。Berghoff,和Hartmut(2006)在发表的文章“TheEndofFamilyBusiness?TheMittelstandandGermanCapitalisminTransition,1949-2000”指出,德国经济中的中小企业,主要由中小型家族企业构成,德国这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经营模式从1970左右便主导着德国的经济,具有以下的特征:明晰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情感投资,对于连续性,父权制,独立性的强调。这种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中小企业模式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基本改变而改变。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也相应地失去了许多传统的特征。现在仍在经营的中小企业所采用的现代经营模式使他们更少的依赖家族,拥有更多获得外部资金的渠道,更好地展现其开放性和国际化趋势,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无法保证像过去那样长期稳定的经营前景。

我国学者对家族企业的路径演进或制度变迁并没有一致的意见,一种是我国的家族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吕政,郭朝先(2001)认为,公司制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产物,在我国,发展到一定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度转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家族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演变的观点也遭到了很多学者的批评。

潘必胜(1998)在研究荣家企业组织时谈到,家族企业是依照家庭式企业、企业家族化到家族企业化的路径演进。企业家族化是企业服从和服务于家族的利益和运行规则,家族企业化是家族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的利益和运行规则,前者是初级阶段的情形,后者是高级阶段的情形。我国学者(2003)认为,钱德勒提出了第二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是家族企业变革的参照,企业的发展可以有多种选择。所谓第二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家族仍然相对或绝对的控股,家族成员仍然参与企业的高层管理,在相当程度上,家族仍然掌握了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但是,企业中有一大部分高层管理人员甚至总经理是非家族成员,基本实现了社会化,企业成为家族成员和职业经理人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储小平,李怀祖(2003)认为,家族企业成长的核心是如何与社会资本的融合,企业成长的实质就是有效融合社会资本的过程,企业成长的障碍就是不能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企业的衰落是融合社会资本的中断。社会资本由有着相互内在联系的四个层面构成:社会金融资本、社会人力资本、社会网络资本、社会文化资本。并不是所有的家族企业成长都是遵循一种发展路径,有的保存家族企业的基本形态,但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结成网络联盟;有的家族企业的成长可能停留在某一阶段,甚至一直保持纯家族形态;有的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可能越过一些阶段,有的可能在成长中越不过某一结点而被淘汰;有的可能在不同路径之间跳跃发展。彭晓辉(2006)从现代契约理论出发,认为,我国家族企业要从要素构成泛家族化、产权状态方面的家族核心资本网络化、治理机制方面的家族行为企业化三方面的路径进行制度的变迁。

综合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及其路径演进的研究,笔者认为,市场是协调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业也是协调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市场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机制,企业也是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企业制度是若干经济主体间博弈的交易而产生的一组契约的扭结。家族企业这种制度安排也是若干经济主体间博弈交易的结果,其存在是有合理性的。制度的安排对组织的目标和效率有致关重要的作用,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的效率是企业持续成长的基础,或者说治理是成长的基础。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安排与外部的社会制度环境有关。制度的效率存在递减的现象,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效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时,治理结构的变迁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是就象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制度环境与我国的社会制度环境存在差异一样,我国家族企业的路径演进与西方发达国家家族企业也会不同;就象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家族企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与并存一样,我国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径演进没有必然性;同样,就象引自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有一个本土化创新的过程一样,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路径演进也是一个结合社会制度环境更好发挥其替代市场作用而节约交易费用的创新过程。未来的现代企业制度可能还包含更多的内容。

3、家族企业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PeterF.Drucker在《大变革时代的管理》一书中指出,美国和所有其他发达国家大部分企业是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但有关管理的书籍却几乎完全是针对公共的和专业管理的企业,而难得提到家族经营的企业。我国学者储小平教授在2000年发表的文章中谈到,长期忽视对家族企业的研究,是我国经济学和管理学界的一大缺陷,人们对家族企业的歧见,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这种企业组织的合理性及其管理效率有不同的看法,对我国而言,研究家族企业有着特殊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可见,对家族企业的研究是近几年才得到重视的,但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我国家族企业研究中也存在着问题或缺陷。对此,苏启林、钟乃雄(2006)给予了一个客观的概括:“两个轻视、两个缺乏、一个悖论”,笔者认为还有“一个模糊”。即:轻视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轻视转轨经济背景;缺乏系统化明确化的研究目标、缺乏规范经济学方法的运用;华人家族企业信任研究悖论;家族企业定义的模糊。笔者认为,对家族企业在三个方面的研究是有作为的:帕累托效率和卡尔多效率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安排和制度变迁;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效率和选择;从转轨经济维度、制度环境维度、企业维度、家族维度、所有权维度、控制权维度的综合研究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梁小民.经济学发展的轨迹———历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述要[M].人民日报出版社,1999.

[2]PeterF.Drucker.大变革时代的管理[M].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1999.

[3]杨瑞龙,杨其静.企业理论:现代观点[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2(1).

[4]苏启林,欧晓明.家族性企业集团治理:以韩国大型财团为例[A].李维安等.公司治理理论精要[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196—206.

[5]于立,马丽波,孙亚锋.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三环模式[A].李维安等.公司治理理论精要[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183—195.

[6]2002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N].中华工商时报,2003-2-26、27.

[7]白石.家族企业问题讨论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7).[8]钟乃雄.权利、制度与柔性管理———民营企业内控的一个分析框架[J].改革,2005,(2).

[9]储小平,李怀祖.家族企业成长与社会资本的融合[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6).

家族企业论文例2

二、引导外商投资于资本密集型和资本产出效率比较高的行业,提高工业部门整体

的技术装备水平

工业部门劳动力的技术装备程度是反映一个国家工业化水平和结构优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分析表明,长期以来,外商投资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性因素对产业结构的提升作用反而产生了负向影响。因此,如果能够引导外商更多向资本装备程度比较高的行业投资,外商投资的资本密集优势与这种结构性因素的乘数效果结合在一起,对整体技术装备水平的提升效果将会明显上升。另一方面,作为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资本是各种生产要素中最为稀缺的要素,因此,提高资本的产出效率应当是整体经济结构升级的主要标志之一。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设备制造业等产业的人均资产水平、单位资产的产出效率明显高于工业部门平均水平,如果鼓励外商投资于这些行业领域、各相关产业以及工业部门整体的技术装备程度和资本产出效率将会显著提高。此外,这些产业投资的增长将产生对装备和生产技术手段的大量需求,能够为国内装备工业生产提供更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中国投入产出表分析结果表明,在最终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对总需求增长的诱发效果高于其他最终需求项目。因此,如果上述产业发展带动了国内装备工业的需求增长,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总需求的增长水平。

根据行业分析的结果,在一些国家应当鼓励投资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领域,综合税负高于工业平均税负水平,而且长期以来成为影响外商面向这些行业投资决策的负面因素。另一方面,资本密集型行业投资中设备和技术投资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在国内缺乏足够替代能力和设备进口关税水平仍然比较高的条件下,对投资设备进口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将明显提高投资成本,严重制约资本密集型行业吸收外资的增长和结构调整。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应适当调整行业税收结构,减轻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税负水平;另一方面,对列为鼓励性行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备进口继续实施减免税优惠政策,以保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

三、允许外商风险资金参与创业型企业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奠定经济长期增长的基础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应当区别不同领域技术发展的现状采用不同的利用外资方式。对于经过努力可以自主开发并形成优势的高新技术,要通过吸引外商投资引进尖端技术,增强自主开发研究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对于具备一定实力而且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产业,应当与外商投资企业合作,寻求共同发展。对于投资巨大,技术不容易引进,依靠自身能力难以取得较快发展的产业,要放开股权、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在中国获得发展。目前,世界各国在完善高科技风险企业投资环境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其中发挥资本市场创业板块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是改善风险投资环境的重要环节。中国目前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有限、机制不够灵活,证券市场的创业板块迟迟未能推出,尤其在外资参与风险投资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尚未形成。为了鼓励外资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当尽快予以解决。

四、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和升级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形成了大量的垄断行业,大大提高了社会成本,对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形成制约。随着加入WTO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垄断部门的市场化改革成为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应当逐步减少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外商投资金融、保险、证券、旅游、能源生产与供应、交通设施建设、环保等领域。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发展基础产业和社会基础设施,提高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配套和服务能力。在一些基础设施和领域可以更多通过BOT等项目融资方式或者其他一些金融创新手段筹集资金,在提高社会基础设施供给能力的同时,确保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取得最大均衡。

五、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第三产业和资本装备程度比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社会就业基础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为中国的劳动力提供了大量与资本要素结合的机会,在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在今后相当长时期,这种方式仍然是中国吸收过剩劳动力的主要途径之一。为此,继续鼓励外商向服装、纺织、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皮革毛皮制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投资,显然会对扩大就业需求产生良好效果。但是从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等结构调整的长期目标来看,还是应当选择一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同时劳动力吸纳效果明显的行业吸引外商投资,这样既有利于增加劳动力就业机会,缓解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的失业压力,同时有助于产业技术和结构升级。

例如,电子通讯设备产业是工业部门中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行业,目前,这一行业的“三资”企业就业人数占全部“三资”企业就业人数的11.5%,就吸收就业规模而言仅次于服装行业的11.9%居第二位。电气机械、交通运输设备、金属制品也具有类似的特点。由于这些行业不论是资产装备还是吸收就业的规模都超

过了其他工业部门,劳动力需求每增长1%带来的新增就业人数大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因此,鼓励外商增加在这些行业的投资,有利于扩大就业总量规模,同时有利于提高工业部门整体的技术装备水平。此外,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复杂或者深加工产品,由于其生产链条长、需要较多配套生产等特点,每增加单位需求对劳动力需求的综合(直接和间接)诱发效果可能会高于工业平均水平。例如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结果(赵晋平:“中国劳动力投入的产业关联结构——与日本的比较”《亚洲经济》(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1994年第7期),社会总需求增加带来的就业需求诱发效果最大的行业,除了纺织品制造业、建筑材料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之外,还包括了一般机械、金属制品、化工、电气机械等资金密集型产业。主要原因:一是这些行业本身就业规模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比较高;二是由于最终诱发效果中包括了对其他上游配套工业的间接诱发部分。因此,鼓励外商投资于以上述产品为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手段和出口商品来源的行业部门,将会增加对这些产品的市场需求,并产生明显的劳动力吸纳效果。

在中国的“十五”计划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目标。目前,服务业是中国经济发展中基础最为薄弱、最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领域之一。因此,通过鼓励外商向服务业投资,不仅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兑现入世承诺的需要,实际上也是中国实现结构调整目标、改善服务质量和环境,提高经济整体实力的必要举措。另一方面,多数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扩大这些行业规模,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就业机会。同样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的结果,在服务业中,单位总需求产生的劳动力诱发需求都比较高。商业、饮食业高居第一位,其次是教育科研医疗部门、运输、社会服务等,从这些主要服务业的相对劳动力吸纳效果来看,普遍高于工业部门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即这些行业投资每增长一个单位带来的劳动力需求增长率超过工业部门的平均水平。如果能够通过吸收外商投资于第三产业,对于解决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移将发挥十分有效的作用。

六、鼓励外商向需求诱发效果明显的产业投资,有效利用跨国公司的全球网络和市场资源,扩大对外贸易出口

不同产业需求增长对社会总需求的拉动效果存在明显差别,有些产业由于生产所需要的较长零部件、原材料供应链条,单位产品需求增长对各产业需求的波及效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在投入产出分析中一般把反映某种产品需求增长对各部门需求增长影响程度的指标称为影响力系数,把影响力系数大于1的产业称作前关联产业。刺激这些产品需求增长往往是总需求政策的重点。根据中国1997年投入产出表的计算结果,自行车制造业、日用电子器具、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气机械、文化办公用机械、电子计算机制造业、农林机械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产业的影响力系数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具有明显的前关联产业特点。因此,通过鼓励跨国公司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并利用其营销网络和国际化优势扩大产品出口,带动相关产业和社会总需求增长的效果明显超过其他行业部门。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应当注重培养前关联产业的零部件配套能力,通过中间产品的进口替代,延长国内产业链条。

此外,从单位销售收入的出口比重来看,皮革毛皮制品、家具制造业、机械、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纺织、食品、服装等行业的出口含量最高,表明这些产品的外向型程度超过其他产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比较强。扩大这些领域的外商投资规模,有利于促进整体工业出口比例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工业产品扩大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为了实现促进出口长期持续增长的政策目标,应当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体制,按照我国的入世承诺,尽快实行全面的外贸登记制,并恢复出口“零税率”的正常退税制度,这将有利于加工贸易出口的零部件进口替代,带动国内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

七、完善外商中小企业投资的政策环境,提高主导产业的配套能力

按照企业分工的一般性特点,大型跨国公司的生产加工需要大量中小企业为之配套。因此,当地的配套能力如何也是跨国公司投资目的地选择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目前,许多主导产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产业,大量的零部件和材料依赖于从国外进口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国内现有中小企业缺乏符合要求的配套能力。因此,逐步形成跨国公司大型生产加工基地所需要的配套能力,不但有利于降低生产加工成本、提高主导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为国内众多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进入国际市场的途径,延长产业链条,带动相关上游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由此可见,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今后中国产业政策的重要课题之一。为了形成主导产业的配套能力,一方面可以发挥当地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作用,通过市场导向和政策扶持培育配套能力。近年来,国外许多投资者对民营企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如果进一步放开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允许国外资金通过参股和购并等方式与民营企业形成资产或战略同盟关系,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吸引外国中小企业投资是尽快形成主导产业配套能力的有效捷径。据调查,目前许多中小企业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具有供货关系的大型跨国公司继续从事配套生产和服务。但是客观上看,中小企业投资在融资、税收、跨国经营、雇佣当地劳动力和技术、管理人员等方面面临的困难远远超过大型企业,而且国内目前也缺乏必要的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因此,为外商中小企业投资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并扶持这些企业为跨国公司发展境内加工基地提供配套,扩大“产业聚积效应”(产业聚积效应是指在中国一些地区的特定产业群体形成过程。譬如,就某一个地区而言,最初阶段首先仅仅是由一些外商投资企业进入该地区,设立加工组装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的零部件需求吸引一些国外相关零部件生产商也进入该地区投资设立零部件生产企业;由于当地开始具备零部件配套能力,进一步吸引新的加工组装企业进入该地区,周而复始,在该地区形成某一产品的完整生产体系,并聚集了大批企业,形成既包括本地企业,也包括外资企业的巨大生产基地。参见(日本)黑田笃郎《中国制造》,东洋经济新报社,2001年5月),应当成为利用外资产业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

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了解决外资中小企业在资金筹措方面的困难,帮助这些企业回避投资风险。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对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特别是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条的配套产业和高科技创业型外商中小企业按照投资额、投入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提供在中国国内的信贷担保支持。

八、发挥产业组织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跨国公司与本地企业之间的联系

企业在一定生产链条中的角色分工反映了不同企业资源的组织和配置要求。目前的国际投资活动中,跨国公司出于自身的利益热衷于建立与当地供货厂家的联系,而东道国政府在促进联系中同样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促进本地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系,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并通过与跨国公司的联系从中汲取、掌握新技术、新工艺。促进联系的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信息、牵线搭桥、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旨

在提升国内厂家技术能力的解决方案,与外资企业合作制定国内供货厂家的培训计划,以及便于国内供货厂家获取资金的各项方案等。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已经建立起促进联系的综合方案,有选择地针对一些行业或者企业采取不同的配套政策方案,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常常有针对性的介入有益于联系的增加,从而有利于知识从跨国公司向东道国富有活力的企业部门的传授。促进联系方案越是能与中小企业(SME)发展和有针对性外资政策紧密配合,成果的可能性越大。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的种种限制,企业购并、产权交易方面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以及传统体制造成的地区分割、行业分割等弊端都是影响这种联系的主要负面因素。有必要参考新加坡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将促进联系作为产业组织政策的重要一环、作为新的市场条件下政府服务功能的具体体现,采取更多的积极措施。其中,建立政府主管部门与大型跨国公司之间的定期对话、协商机制,沟通当地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就是促进联系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这样的机制可以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政府产业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意见与看法,宣传政府的产业政策,向跨国公司推荐当地供货企业和服务商,为中小企业创造能够接受大型跨国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和经营能力培训,并成为这些大型公司供货企业的机会。此外,还有通过建立中介机构等方式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等。

九、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

“十五”时期,政府的吸收外资政策将面临几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按照WTO多边规则和我国的承诺,清除或修改与这些规则、承诺相抵触的贸易与投资制度和政策,如取消对外资企业在出口比例、外汇平衡和国内采购要求等方面的限制。二是建立和完善与国内市场开放以及贸易投资活动市场化进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如强化利率、汇率和税率等经济调控手段、逐步改革与减少外资市场准入审批程序等。三是充分利用多边框架下能够享有的制度与政策自主安排空间,在市场机制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历史时期,有必要保持利用外资政策的连续性,提高对国外跨国公司的吸引力。这些调整明显有利于降低外资进入的交易与制度性成本,改善投资环境,对利用外资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从长期来看,如果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制度性成本因素逐步消除,综合实力真正成为企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自然具备了由政策引导向市场引导转变的条件,并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公平竞争环境。作为一种过渡,在许多符合国家新的产业政策目标、确有必要给予特殊优惠和扶持的领域,应当逐步实施不限企业身份的鼓励性政策,如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环保技术应用与推广、落后地区开发等领域都应当实行普遍优惠的产业政策。

应当看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多数年度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速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在吸收外资方式、产业结构、地区分布以及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面对各国之间日趋激烈的引资竞争,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长期目标,必须始终坚持积极吸引外资的基本方针。调查表明,尽管我国已经在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是诸如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变动频繁,政策执行不尽统一、具有随意性,政府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乱收费严重等等外商关于“软”环境方面的批评依然强烈。许多守法企业、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所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国际接轨的“公平”竞争环境。因此,政府应当继续将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吸收外资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完善市场监督机制,通过竞争政策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产业部门中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出总量、固定资产和吸收就业规模在全行业中的比重有了大幅度提高,有些领域甚至成为事关整体行业发展方向的主导性力量。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我国通过有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国际分工与竞争关系不断调整的一种正常反映。但是,由于产业部门的利益主体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主体之间在民族意识、文化传统、商业习惯、价值观念、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自然会经常发生,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和维护正常市场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难度也会相应加大。因此,在新的市场开放条件下,我国外资政策的核心应当逐步由市场准入管理转向鼓励竞争、完善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用法律手段规范外资企业的市场和社会行为。首先,为了防止大型跨国公司利用本身所拥有的技术和品牌、生产规模等优势形成行业垄断,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多元化市场的充分竞争,应当尽快颁布《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约束企业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在我国的资本帐户尚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应当对外资企业利用经常帐户进行资本跨境调拨进行必要的监管;另外,我国现阶段实行严格的外债管理,但是目前外资企业对外举债并未纳入外债管理的范围内,应要求外资企业提高资产与负债情况的透明性,便于政府进行债务风险监督与管理。再次,有效利用联合年检方式,依照法律和公共标准,对外资企业在环境保护、劳工的劳动条件、消费者权益、地方社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目前,国际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潮流,各种非政府组织(NGO)和民间团体开始积极参与关于跨国公司投资议题的讨论,并制定了各种形式的“行为标准”,对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有利于企业与当地民众、东道国利益的最大均衡。虽然这种标准并不具有强制作用,但也经常成为政府政策制定的参考意见。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加强今后对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企业监督具有借鉴意义。

1家族企业存在的理论依据

1.1产权理论

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通过生产的制度结构分析,得出一个核心论点:产权明晰是企业绩效的关键或决定性因素。这里的产权明晰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产权法律归属上的明确界定与产权结构上的优化配置。由此可将产权决定论划分为产权归属决定论与产权结构决定论。

产权归属决定论以科斯创立的交易成本为基本分析工具,以企业是降低交易费用并带有权威特征的契约结构为分析的逻辑起点,着力探讨产权归属、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论点是:①资产拥有论。认为企业资产只有私人拥有,才能满足实现产权的排他性,构建企业拥有者对资产关切的有效激励机制。②剩余利润占有论。认为企业拥有者追求企业绩效的基本激励动机来自于对剩余利润的占有,企业拥有者追求企业绩效动机的程度与剩余利润占有份额的大小成正比。③私有化论。认为国有企业相对于私有企业来说,存在企业目的多元化、对经理激励不足、财产软约束等弊端。

产权结构决定论以契约关系为基本分析工具,以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连结”为分析的逻辑起点,着力分析企业产权结构、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有3种理论表现:①经济学中的企业所有权理论。这种企业所有权理论的中心论点是:企业效率问题的根源,在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下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背离,在于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不可观察性与不可证实性而引发的成本,因此,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合而为一,使企业的成本降低到最低水平。②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契约治理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任何交易都是通过契约关系进行和完成的,而不同性质的交易需要搭配不同类型的契约关系,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并认为要节约交易成本,实现最大的效率收益,必须用差别的方式将不同的契约类型、治理结构或产权结构与不同的交易特征进行有效率的匹配。③不完全合同理论中的产权配置或搭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由于世界和未来事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交易人行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致使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所制订和执行的合同总是不完全的。在此情况下,对资产有控制权的一方便行使权力,由此便引出权力和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并且这一配置问题将影响企业绩效。提高企业绩效的产权配置一般应把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放到同一方手中或使掌握控制权的一方明晰化,这样他的自利动机将驱使他尽可能地作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产权理论认为明晰的产权关系是有效率交换的前提,同时它帮助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形成一种可以合理把握的预期,保障了经济活动的动力,避免了人们为争夺稀缺资源而发生的冲突。

1.2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由美国学者爱迪思提出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有机体,有它自己的生命及其生命周期。他把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期及死亡期。企业从诞生成长到衰落有其自然规律。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中,其生产经营管理是有不同要求的,其中从孕育期到学步期是离不开创始人的“精心呵护”的,企业创始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使其对企业比任何其他人具有更强的爱心及控制欲。与此同时企业家为了企业的生存可以不顾回报地全身心地支出,这也是其他人难以做到的。此时的企业完全离不开创建它的企业家。这如同婴儿与母亲的关系。也正因为有了企业创始人的这种创业激情,才使得企业能顺利孕育与成长。所以,在这种外界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采用家族企业的形式。

随着企业的成长,犹如幼儿成长为儿童一样,企业有了自己的规模、自己的结构、自己的产品等,企业的创始人此时要想再像以往一样控制它就会很难。按爱迪思的理论,在此时,应建立健全企业制度,改革企业的领导风格,避免落入创业者陷阱。

2西方家族企业研究状况

尽管家族企业为各国的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正如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的那样:“大部分企业——包括美国的和所有其他发达国家的——都是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然而,有关管理的书籍和课程却几乎完全是针对公共的和专业管理的企业,它们难得提到家族经营的企业”。在美国,早期的研究主要致力于对阻碍家族企业发展的问题研究,如裙带关系、兄弟姐妹们对继承权的竞争等方面,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对家族企业的研究逐渐重视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家庭企业系统研究

真正将家族企业当作系统来研究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几篇孤立的文章。Donnelleg(1964年)、Levinson(1971年)、Barry(1975年)、Hershon(1976)等学者认为,家族企业实际上由两个重叠的系统构成,即家庭系统和企业系统。这两个“圈子”各有自身的标准、角色定位、价值观和系统结构。正是由于相同的个体必须履行双系统职责,才造成了家族企业矛盾冲突的出现。美国克林·盖尔西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家族企业系统的三环模式。三环模式即把家族企业表示成3个既独立而又相互交叉的子系统:企业、所有权和家庭。家族企业的任何个体,都能被放置在由这3个子系统相互交叉构成的7个区域中,企业有多种联系的人存在于两个或3个环的重叠区域。三环模式具备严密的理论性与现实的实用性,它不仅解释了家族企业中个人间的冲突、职责矛盾、权力界限等产生的原因,而且有助于分析家族企业内部各系统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并为人们研究家族企业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工具。

2.2家族企业冲突研究

PhilipR.Rosenblatt、LeonardH.Freiman指出:几乎所有的家族企业都要经历兄弟姐妹间反目或其它类型的冲突。权力和利益是引起家族成员间纷争的主要导火线。在许多家族企业中,当创业者去世之后,兄弟姐妹们就会为继承权而展开一场争斗,并使长期存在的兄弟姐妹的紧张关系加剧。如果这种纷争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则极有可能给家族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另一方面,在企业中,兄弟姐妹们也会因职位的安排、报酬的分配感到不满意而产生矛盾,经常火星四溅,这种冲突严重影响了家族企业的形象和运行效率。消除家庭纠纷,是保护人与企业自身利益的关键所在。家庭的稳定是企业增长的源泉,依靠家庭理疗专家帮助妥善解决家庭冲突,是保证家族企业持续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

2.3家族企业继承问题研究

有证据表明,30%的西方家族企业能够生存至第二代,15%的家族企业能生存至第三代最常造成家族失去掌控的原因都是无法在承接的过程中理顺管理,有些被迫卖给竞争对手,有些在新领导群的管理下破产,有些永远关门大吉。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舒瓦斯表示,家族企业经营权不易顺利过渡的原因与老企业家的性格息息相关。舒瓦斯说,很多老一辈的不愿放手,且对培育接班人的认识不足,第二代因此常有挫折和抑郁的感受,对接班缺乏准备,且造成两代之间关系紧张。加州大学北岭分校家族企业中心主任麦克康诺希在研究中发现,如果家族企业经营权力能顺利交替,他们会比非家族企业更重价值、效率更高且债务较少。可见能否将家族内最有能力者置于家族企业管理层的顶端是至关重要的。莫里斯发现:成功的继承过程有3个共性:首先,继承者必须在接受教育和积累经营经验方面做好准备;其次,他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积极的,相互之间保持低水平的抗衡和高层次的信任及价值分享;第三,不仅要在继承计划中存在非正式的尝试,而且要在税收计划中突出重点。他们断言,家族企业领导人的首要优势是建立信任,鼓励开放式交流,培育在成员中分享价值的氛围。家族企业编制计划是绝对必要的,尽管继承是个复杂的话题,但计划编制一定要详尽,组织家庭会议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顾问团来解决问题。

2.4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华人经济迅速崛起,成为继北美、欧洲和日本以后的世界“第四种经济强权”,国际管理学界的注意焦点也开始从日本企业转向华人企业。1997年7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正式成立了“全球华人企业研究中心”,在全美各地企业界和工商管理学院掀起了一股研究华人企业的新潮流。约翰·奈斯比特认为,世界华人经济对日本的经济地位大有取代之势,华人企业家团体“把亚洲经济推向巅峰”,“并逐渐侵蚀着西方经济领域”。虽然海外华人所处的环境并不相同,“他们却都一样地发展并保持了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家族企业”。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印尼,华人只占人口总数的2.1%,却至少拥有70%~75%的私人资本;在菲律宾,占人口总数不到1%的华人控有35%左右的销售额;在马来西亚,占人口37%的华人控有属于当地人资本的60%~70%;泰国的海外华人(占总人口的8.5%)拥有商业部门总投资的90%,制造业总投资的90%,银行与金融业总投资的50%。海外华人家族企业从中华民族“家和万事兴”的传统理念出发,追随时代浪潮,果断抛弃了传统家族企业的某些弊端,充分吸收了西方企业先进的资本运营和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形成了中西合壁的、应对市场变化极其灵活的一种企业形式,不仅保持了本企业的长盛不衰,而且它的存在和发展为世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东方化的企业管理模式。英国学者雷丁在完成了对华人经济的实地考察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种组织形式很有效,是产生东亚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

3我国家族企业研究概况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中国大陆平地涌起家庭经营的浪潮。周其仁比较充分地认识到“家族经营再发现”的学术与实践意义,他认为,“家庭这个古老的组织形式,在今天和明天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中,正在并将继续焕发出它所容纳的全部活力”。《中国私有企业主阶层研究》课题组发表了题为《我国私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私有企业主的群体特征》,以大量的篇幅罗列了我国私营企业的产值、人员状况、分布领域、资金状况和发展前景,从宏观经济研究的角度论述了我国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在我国家族管理已经普遍存在。由德国大众汽车基金会资助、并由德国著名学者何梦笔(CarstenHermanPillath)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陈吉元教授共同主持的大型研究项目“中国乡镇企业的领导与决策:文化和经济转变模式”,对家族规则和现代的商业规则的包容问题作了很有价值的探讨。李新春敏锐地看到,中国经济学者对家族制度的漠视是令人惊异的,“在缺乏对家族制度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对中国经济特别是企业组织的发展将是难以准确把握的”。中国是一个家族文化传统最为悠久和深厚的国度,对我国而言,研究家族企业有着特殊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我国学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3.1家族企业的合理性及效率

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3种:①对家族企业持消极的评价。认为现代工业和传统家庭是相互抵触的,传统的中国家庭制度下孕育出的裙带关系对高效率的工业制度是一个最大的障碍。家庭式经营不能摆脱传统规范,他们要想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就必须改变“企业家族化”的状况。②肯定家族企业的积极意义。认为注重家族血亲关系,而不注重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更易建立共同利益和目标,从而更易进行合作,有更强的凝聚力,有利于家族企业在初创阶段即获得良好的发展基础。③对家族企业持一分为二的评价。大多数学者既肯定家族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的积极意义,又注意分析其消极的一面。

3.2中国的家族主义

在我国关系网络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形成和繁荣起来的,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与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这个网络象个蜘蛛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这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典型的交往关系圈结构为:家庭—亲属—非正式团体方言团体—海外华人。在每一圈层上,网络成员都遵循特定的相互关系模式,后者又造成了经济交往密切程度的差别。我国家族文化有着如下特点: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自给性和封闭性等。世界范围内的华人规模之所以较小,其根源在于华人文化中所缺少的社会信任。中国文化传统强调“家”这一观念的同时,却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来疏远而逐次递减的,社会成员间的关系比较陌生和淡漠,社会中介组织很不发达。基本上,企业创业者在区分自己人与外人时,通常会采用3个指标:关系、能力及信任度。

家庭内外有别的伦理关系会造成企业组织内部帮派体系间的组织内耗。这必然会妨害非家族成员的职业生涯发展,也使家族成员缺乏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忠诚心。这一方面表现在会因无法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而使企业失去创新能力,同时又会因为无原则地照顾亲缘关系而降低企业的效率。

有的学者关注私营企业在中国崛起的政治学含义,有的学者关注其在资源配置体系中从再分配权力和市场化转换的过程中所起的社会平等作用,有的关注其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的关注私营企业家的成长过程及其与国家制度变迁的关系,有的从各种经济成分的比较治理角度来考察私营企业,有的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旨趣出发探究私营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与问题,有的从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来探讨中国家族企业。但是,把中国家族企业本身作为对象的专门研究相当薄弱,且大多是从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或沿用旧有的企业理论对家族企业和家族管理进行阐释,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尽管欧洲国家对家族企业的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大多也只是从提供咨询的角度来进行研究,未能构成系统的理论框架。目前,还有许多方面未能作深入研究,如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如何解决非家族成员与家族成员的冲突、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分散与经营权分离的定量分析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去进行深入的探讨。

收稿日期:2002-11-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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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英明.战后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J].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7(1)

4储小平.家族企业研究: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话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0(5)

5赵晓雷.现代公司产权理论与实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家族企业论文例3

在我国,将家族企业称之为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则比较准确地揭示了该企业类型的本质内容,因为这个概念清楚地说明了企业经营者的身份是公民。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能够实现分离,我国市场经济领域必然会出现国有私营、私有私营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多种组合现象。理论界把家族制这种民营形式的企业完全等同于私有制经济的企业,或把私营经济(如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等同于私有制经济都是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实际的。原因在于,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多层次性的基本国情不仅决定了我国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还决定了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核心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样就出现了公民承包、租赁公有资产实行独家经营的情况,其中大多数表现为家族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只要承包者、租赁者切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至于经营者怎样经营,将自己家族中的什么成员安置到企业的什么岗位上,所有者无权干涉。

可见,家族企业依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可分为两类:一是“两权”分离的家族企业;二是“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与西方国家的家族企业相比这是我国家族企业的特点,即:各种所有制经济中有家族企业,反之亦然。因此家族企业这种经济形态,就是经营者动员了本家族成员的力量从根本上组织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家族企业产生的必然性

有些人把家族企业的产生看成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并视之以偏见从而打入另类。这种观点的提出和存在,是由于没有弄清楚家族企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作为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组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使有条件的家庭必然会采取建立和经营企业的方式追逐经济利益,因此,市场经济与家庭利益相结合是家族企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根本动力。

家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经营形式及其重要组成部分,定会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日益发达的趋势。这种发展趋势的原因在于,制度、规矩这些刚性游戏规则固然重要,但有时候,血缘、亲情这些非制度的文化因素在相互沟通、取得共识等方面,会产生正式制度所不能产生的独特作用,如亲情凝聚、全情投入、机制灵活、家长制领导、低耗成本等都是家族企业的优势所在。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最成功的一些企业就是从家族企业发展而来的,而且有的仍为创业的家族或是后来继承的家族控制着,如强生、福特、洛克菲勒、沃尔玛、杜邦、宝洁、摩托罗拉、惠普、迪斯尼等等。世界500强企业中,家族企业占了40%。

家族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较为有效的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还通过它的巨大作用表现出来。在我国民营企业中大约至少90%是家族企业。2002年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有七大贡献:一是吸纳的就业量为3.09亿,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42%;二是出口总额139亿美元,同比增长154.8%;三是占GDP比重的48.5%;四是上缴税收比重接近37%;五是1999年以来完成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占50%;六是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40.3%;七是实施光彩项目9765个、到位资金523.73亿元、带动脱贫人数459.46万人、安排就业210.24万人、吸纳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70%。企业的有效经营与其发挥的巨大作用总是一致的,因此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必然性及其重要地位也是不容置疑的。

家族企业寿命的延续

市场的实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而成熟的优秀企业是从哪里来的?绝大多数来自于家族企业。号称“中国软磁王”的家族企业总经理潘建清说出了其中的道理:“在创业初期,恐怕不能没有家族制,在血缘、亲情关系上结成的强大联盟,蕴含了共同的需求和利益。”然而,人们研究“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却得出了这样一个兴衰规律:在时间上,“一代创业,二代守业,三代衰亡”;在数量上,“第一代存续70%,第二代延续30%,第三代延续15%”。我们不能从以上结果得出片面结论认为:家族企业昙花一现,是短命的,没前途,进而全面否定。而应该对家族企业的寿命有一个全面、公正、客观地认识。人们应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没有大量的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生生灭灭地拼搏,就造就不出巨型的企业集团和大批的企业精英,所以人们不能只抱怨家族企业的寿命短,应该看到只有强大生命力的家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产生,才有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筛选,才会有优秀的企业脱颖而出的现实。例如,世界第一大零售连锁集团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1962年当它在美国中西部小镇罗杰斯诞生时只是一个小的家族企业。

这样看来,家族企业寿命不是一个悲哀,况且前进的道路并没有被堵死,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是有的。

家族企业发展的前途

随着不断成长壮大,家族企业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如企业传承、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才结构和企业文化等众多问题的调整和更新。走股份制和公司制的道路,是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大趋势和长远的发展方向,其重要意义在于:有利于较快集中资金,向产权主体多元化转移;有利于选择适宜的经营管理方式;有利于克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有利于产权明晰,完善资产管理机制。为此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好职业经理人市场、融资市场、科技人才市场,政府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对家族企业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及其道路不仅体现在其内部机制的发展和调整上,还体现在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决策上。从党的重大政策看: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深化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十五大把它由最初的“补充”提高到“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在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又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揭示了二者之间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从国家的法制看: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方式,不断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成果写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从而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了最高的法律保障。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一次修改宪法,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其中。这无疑对家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长期稳定和有力推动的作用。我国私营企业者普遍对此认为:“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将使私有财产的政治经济地位更加明确,这消除了我们发展上的后顾之忧。”从经济全球化大趋势看:2001年12月我国成为WTO第143个正式成员,这样使我国经济融入国际大市场,我国各种经济规则与国际市场经济规则趋于一致并得到了全面规范,这为家族企业利用国际大市场壮大自己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走向世界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总之,我国家族企业的地位和发展问题,是一个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全局性的理论课题。必须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之,从我国国情出发求真务实探索出一条具有我国自己特色的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我国家族企业健康成长提供理论依据。

家族企业论文例4

有数据显示,2011年国内家族式企业的经营和决策权者的身份达到了惊人的一致性。由主要出资人做出企业经营策略的比例占到了39%多,由以此为主参与其中做出的比例占到了将近30%,企业法人兼经营者的比例份额甚至占到了96%。这类企业的董事会,家族成员能够拥有3到4名的多大90%左右。这就形成了家族式控股和集权制的管理经营模式。

2.亲情化的管理模式

血缘的凝聚力使得家族企业内部关系错综复杂,企业家长利用血缘这个因素牢牢地掌控着企业的走向,所谓血浓于水,家族成员都深谙一衰俱衰的道理,所以都把如何打造更强大的家族企业作为管理经营的重点。

二、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的优势

1.决策效率高

家族企业权威决策人绝对多数是以长辈为核心,这就能以长辈的威慑力来推动企业的展走向。并在类似蝴蝶效应的血统传承关系里把亲情的信任感震荡出去,在成本上降低了管理费用同时也提高了决策和行为之间的效率。

2.快速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一旦家族式企业达成了经营和解,强大的亲情关系就能在地域、人脉等相关联领域发挥连锁优势,凝结出最原始的资本积累,为企业的发展拓展开发展之路。

3.奉献精神强

在最初的资本积累中,即使是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往往家族成员的潜能和奋斗精神会被完全激发出来,这种强大的单纯的血缘凝聚力远远高于非家族成员的劳作精神,其创造的价值只能用本来诠释,在企业的运作中,这是其占据的明显优势。

4.合作精神强

一般家族企业重要部门都会有家族成员来担任或组成。因此,在企业遇到问题或者发展困境的时候,只有这些人能够放下一切利益包袱而去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而在别的企业中这是很难被理解的事情,雇佣者和被雇佣者之间很难在利益关系发生变质的时候达成和解和一致。

三、传统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的缺陷

1.科学决策机制缺乏.导致人力资源不足

家族式企业在决策中大都是集权制甚至是一言堂,这样的决策机制缺乏具有专业分析性质的智囊团队的参与,在缺乏团队理性分析的前提下有时候会做出盲目的感性分析而草率的企业经营决策。这种一意孤行和盲目性是从企业创业初期的成功中积累而来,一旦在历次的成功之后,那么这种孤胆英雄式的判断就会给企业造成损失甚至是致命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企业其内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强项,但也制约了企业纳入使用优秀的非家族成员的使用。对于外来人员家族成员大都持怀疑谨慎的使用态度,用非亲情的绳索捆住了优秀人才的手脚,使得这些精英们举步维艰。带来的后果就是使企业失去了注入新鲜血液的机会,让企业的经营模式日趋僵硬,逐渐失去参与市场竞争力地角逐。

2.排他性的企业文化和股权分配欠缺公开性导致组织机制障碍

在企业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人才的应用是企业决策者的首选问题,但在家族式企业中因为亲情的关系,让这个简单的问题呈现出复杂化。在管理和运营中,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制度形同虚设,亲情往往代替了制度的制约约定,部分核心系统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全局,比如财务系统没有合理的条例条文的科学管理机制,缺少必要监管制度的系统,不能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收支状况,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伤。在股权分配上,家族式企业实行封闭式结构利弊各半的模式。这样做的好处是稳定的股权安全性区别与非家族式股权的旁落。敝处在于国语封闭的形式制约了员工创新精神的激励和劳作的积极性的开发。企业文化的最大特点就是挖掘自身的独特性,而家族式企业呈现出惊人形似的亲情化的排他性。对于优秀的外部文化,有着血脉传承的家族文化会筑起铜墙铁壁,使外来源水很难注入,长期积累之后就形成了死水微澜而不是静水深流的文化背景。

四、构建和谐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对策

1.提高企业全员的成本意识,实行全员成本控制

在家族式企业管理运行中,要制定出符合市场实际竞争环境的管理制度来制约成本的过高发生。通过明确成员间的责任以及权力,来对其管理的职责范围加以说明,通过制度的形式执行奖惩,核心部门的管理尤为重要,例如在财务上,药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虽然管理这个部门的都是家族内部成员,也不能放任自流,这对减少财务风险,确保资金链条的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设立独立的会计和出纳,使其各行其职。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谐有序的进行企业内部运作。培养出高素质的家族管理团队,适当吸纳社会精英人士的加盟,提高全部员工成本管控意识。只有当全部员工都具有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企业才会在市场规则的竞争下保有持久的战斗力和核心凝聚力,最大程度上激发家族式企业血缘纽带的优势,给企业以最大的生存活力。

2.树立企业文化、股权分配公开、透明

把企业文化和家族文化某种程度上区分开来,一方面用亲情的纽带维系,一方面用制度的手段来强制,只有这两者成为共存共荣的有机体,家族企业才会在行驶在运行良好的快车道上。坐拥亿万家财的家族企业家们,无论在哪个领域都是精英的代表,但为何还会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去理财呢?一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的一言堂作风,另一个就是对于股权分配的政策性偏颇,总想着要不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顾企业承担的风险给整个家族带来的祸端。因此,合理的分配股权就可以管控领导者盲目融资带来的恶果,必要的股权制约在家族式企业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家族企业论文例5

现代经济中,家族企业是世界舞台的一个主角。据有关数据统计,全球范围内约80%的企业归属于家族企业,其中不乏世界知名的企业,如沃尔玛、松下电器、正大等。这种以家族成员为组织核心的企业一般带有共同特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利益为基本目标,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企业内部管理有浓厚的家族色彩。人们选择这种企业制度,往往是看重其巨大的企业凝聚力,但不可否认的是,从文化建设来看,家族企业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中国家族企业文化的问题和困境

1.传统家族文化对外人缺乏信任容易引起信任危机

以家文化为基础的我国家族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是建立在血缘亲属关系之上的,它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而逐次递减的。在“家族主义”文化支配下的家族企业,管理者往往会把企业的员工划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个圈子,只信任内部亲近的家人而疏远外人,从而使企业对外部人力资源难以形成真正的信任,弱化了外来人才对企业的凝聚力。有学者在对欧美和台湾的企业比较研究后指出:中国式的企业经营形态相对于西方的‘契约关系’与‘市场规范’的经营方式而言,总不能免除传统家族观念和人际关系的束缚。

2.传统家族文化的排他性导致企业用人机制的任人唯亲

家族企业文化具有浓重的关系色彩,“任人唯亲”是我国家族企业的通病。以家族为本位的传统伦理使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时,常常从所在家庭、家族的利益出发,认为血浓于水,把亲情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任用人才时,觉得父子、兄弟、亲戚最为可靠,亲属凭血缘关系而不是凭专业才能占据重要的领导职位,重要的管理部门多数是由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人员主控,企业内部往往出现人际关系复杂、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同时对所谓的“圈内人”与“圈外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前者采取随机的“人治”进行管理,对后者则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法治”,这种“内外有别”的双重化价值认同标准,背离了基本的公平原则。

3.传统家族文化的专断性使得企业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传统家族文化专断性主要体现为企业领导者的家长作风和个人主义泛滥。中国文化的本质强调的是对君主、家长等的尊重,唯权是从,家族企业创始人拥有绝对的权威,无人敢提出挑战,使得权利过度集中,尤其是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特征,使独裁、缺乏制度制衡成为家族企业的顽症。最高层领导者凭主观判断代替科学分析,以个人喜好做出决策,往往由于个人才能和经验的不足而力不从心,在缺乏集思广益的情况下,导致错误决策,而且这种错误决策一旦形成,由于缺乏必要的民主制约机制而难以纠正,必将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我国家族企业文化陷入困境的原因

1.中国家族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企业中,高层领导是企业文化的倡导者,担任着传播、推行企业文化的任务。由于家族企业的特点,价值观的树立受到创业者本人及其家族的影响,经营者的风格、价值取向直接决定企业的价值取向。然而在实践中,我国家族企业的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其精神状态和思想境界显现出明显的二元状态:一方面他们对产品、市场、客户有非凡的把握力,对开发新产品、投资新项目等有无人能比的洞察力;另一方面他们在建立企业组织计划系统、健全管理制度、创建良好企业文化等问题上又十分迟钝,对企业发展没有一套系统的哲学思想和管理理念,人云亦云,对企业重视应用层面,不重机制和文化层面。这些都源于家族企业的领导者缺乏深层次的人文思想,哲学思想,缺乏运作能力、识人任人能力,他们过分关注小事,凡事亲力亲为,很难静下心来处理企业大事。

2.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使家族企业文化缺乏开放性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特征使其文化从“家族”、“家庭制”观念上筑起。中国人传统的“父业子承”的狭隘“传承”意识影响家族企业的壮大。从主观上来说,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普遍把企业视为自己的财产,不愿把企业的产权拱手让给别人;从客观上来看,他们往往担负着源于家族内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压力,不得不遵从家族成员的意见把承继权交给儿子。部分企业家试图改变这种知识断层的现状,有意识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或引进人才,但收效甚微,家族成员彼此之间自然产生出一种信赖,而对其他异族人形成了一种先天的隔阂。

3.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儒家文化占有重要地位,中国的家族文化受这种儒家思想影响颇深。在其长期熏陶下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人格,即认为个人价值无足轻重,家庭、人际关系才最重要;缺乏独立人格,趋炎附势;缺乏自立精神等。体现在家族企业中,儒家思想造成的负面影响有:企业中可能出现只讲和谐不讲是非对错,一出现矛盾冲突,寻求妥协、平衡、折衷成为企业家的处世习惯;企业中有较强的“家本位”观念,重家轻国,社会责任感弱;企业不重视制度的建设,或者即使有也不按规定执行;在企业中人们考虑更多的不是纯粹的业务工作,而是彼此关系,出现人身依附或暗中内斗情况。

综上所述,我国家族企业文化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外部环境的迅速变化,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这要求不断创新,逐步突破瓶颈,实行企业文化再造。

参考文献:

[1]文岗:给中国家族企业开一剂药方,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年7月

[2]梁绍川:企业文化与管理艺术,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

家族企业论文例6

现代经济中,家族企业是世界舞台的一个主角。据有关数据统计,全球范围内约80%的企业归属于家族企业,其中不乏世界知名的企业,如沃尔玛、松下电器、正大等。这种以家族成员为组织核心的企业一般带有共同特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利益为基本目标,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企业内部管理有浓厚的家族色彩。人们选择这种企业制度,往往是看重其巨大的企业凝聚力,但不可否认的是,从文化建设来看,家族企业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中国家族企业文化的问题和困境

1.传统家族文化对外人缺乏信任容易引起信任危机

以家文化为基础的我国家族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是建立在血缘亲属关系之上的,它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而逐次递减的。在“家族主义”文化支配下的家族企业,管理者往往会把企业的员工划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个圈子,只信任内部亲近的家人而疏远外人,从而使企业对外部人力资源难以形成真正的信任,弱化了外来人才对企业的凝聚力。有学者在对欧美和台湾的企业比较研究后指出:中国式的企业经营形态相对于西方的‘契约关系’与‘市场规范’的经营方式而言,总不能免除传统家族观念和人际关系的束缚。

2.传统家族文化的排他性导致企业用人机制的任人唯亲

家族企业文化具有浓重的关系色彩,“任人唯亲”是我国家族企业的通病。以家族为本位的传统伦理使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时,常常从所在家庭、家族的利益出发,认为血浓于水,把亲情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任用人才时,觉得父子、兄弟、亲戚最为可靠,亲属凭血缘关系而不是凭专业才能占据重要的领导职位,重要的管理部门多数是由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人员主控,企业内部往往出现人际关系复杂、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同时对所谓的“圈内人”与“圈外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前者采取随机的“人治”进行管理,对后者则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法治”,这种“内外有别”的双重化价值认同标准,背离了基本的公平原则。

3.传统家族文化的专断性使得企业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传统家族文化专断性主要体现为企业领导者的家长作风和个人主义泛滥。中国文化的本质强调的是对君主、家长等的尊重,唯权是从,家族企业创始人拥有绝对的权威,无人敢提出挑战,使得权利过度集中,尤其是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特征,使独裁、缺乏制度制衡成为家族企业的顽症。最高层领导者凭主观判断代替科学分析,以个人喜好做出决策,往往由于个人才能和经验的不足而力不从心,在缺乏集思广益的情况下,导致错误决策,而且这种错误决策一旦形成,由于缺乏必要的民主制约机制而难以纠正,必将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二、我国家族企业文化陷入困境的原因

1.中国家族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企业中,高层领导是企业文化的倡导者,担任着传播、推行企业文化的任务。由于家族企业的特点,价值观的树立受到创业者本人及其家族的影响,经营者的风格、价值取向直接决定企业的价值取向。然而在实践中,我国家族企业的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其精神状态和思想境界显现出明显的二元状态:一方面他们对产品、市场、客户有非凡的把握力,对开发新产品、投资新项目等有无人能比的洞察力;另一方面他们在建立企业组织计划系统、健全管理制度、创建良好企业文化等问题上又十分迟钝,对企业发展没有一套系统的哲学思想和管理理念,人云亦云,对企业重视应用层面,不重机制和文化层面。这些都源于家族企业的领导者缺乏深层次的人文思想,哲学思想,缺乏运作能力、识人任人能力,他们过分关注小事,凡事亲力亲为,很难静下心来处理企业大事。

2.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使家族企业文化缺乏开放性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特征使其文化从“家族”、“家庭制”观念上筑起。中国人传统的“父业子承”的狭隘“传承”意识影响家族企业的壮大。从主观上来说,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普遍把企业视为自己的财产,不愿把企业的产权拱手让给别人;从客观上来看,他们往往担负着源于家族内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压力,不得不遵从家族成员的意见把承继权交给儿子。部分企业家试图改变这种知识断层的现状,有意识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或引进人才,但收效甚微,家族成员彼此之间自然产生出一种信赖,而对其他异族人形成了一种先天的隔阂。

3.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儒家文化占有重要地位,中国的家族文化受这种儒家思想影响颇深。在其长期熏陶下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人格,即认为个人价值无足轻重,家庭、人际关系才最重要;缺乏独立人格,趋炎附势;缺乏自立精神等。体现在家族企业中,儒家思想造成的负面影响有:企业中可能出现只讲和谐不讲是非对错,一出现矛盾冲突,寻求妥协、平衡、折衷成为企业家的处世习惯;企业中有较强的“家本位”观念,重家轻国,社会责任感弱;企业不重视制度的建设,或者即使有也不按规定执行;在企业中人们考虑更多的不是纯粹的业务工作,而是彼此关系,出现人身依附或暗中内斗情况。

综上所述,我国家族企业文化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外部环境的迅速变化,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这要求不断创新,逐步突破瓶颈,实行企业文化再造。

参考文献:

[1]文岗:给中国家族企业开一剂药方,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年7月

[2]梁绍川:企业文化与管理艺术,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

家族企业论文例7

家族企业是指同一家族至少有两代以上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且这种两代衔接的结果使公司的政策和家族的利益与目标有相互一致的关系。家族企业的一个核心特征是家族所有和家族控制,即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家族企业这种类型的企业形态主要出现在东亚与东南亚国家的华人企业中并由此产生了独特的家族治理模式。有数据显示,东亚各国和地区最大的15家家族控股公司的市值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为:中国香港84.26%、马来西亚76.2%、新加坡48.3%、菲律宾46.7%、泰国39.3%、印尼21.5%、中国台湾17%、韩国12.9%、日本2.1%。即使在欧洲,也有四成的企业是家族企业,而在68%的欧洲企业中,主要行政人员来自控股家族。家族企业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

核心竞争力一词,首次出现于1990年由C·K·普拉哈德和G·哈默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文。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一个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持续处于竞争优势的能力。它是包含在企业产品中的人才、技术、管理、文化等因素的总和,它需要相应的物质条件和运行机制的支持。

我们注意到,家族企业在规模比较小的时候,往往发展会很快,但到了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的时候,往往就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家族企业没有形成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企业文化,而血缘文化严重地制约着家族企业的发展。我们的调研资料表明,很多的家族企业在成长初期由于面临着极大的发展风险,其家族成员会全力以赴地为了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地努力,但是一旦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以前所掩盖的血缘矛盾就会突现,就会成为影响家族企业再发展的关键因素,例如家族成员因利益分配上的纠纷而形成的对立。四川新希望集团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民营企业,也是一个家族式企业。在企业发展到相当规模时,发生了家族内部的争斗,四兄弟各自独立。浙江十大发明企业家之一的祝强的企业在如日中天的时刻,后院起火,原任副总的妻舅,以资产分割为由诉至法院,把祝强推上被告席;还有家庭成员与企业员工因利益上的偏倚形成的对立。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仅依靠家族单方面的努力,而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许多领导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以为是自己独创天下,因此不仅不能善待企业的一般员工,而且不能给予高级管理人员合理的报酬。当高级管理人员在自己的付出得不到相应回报的情况下,将可能携手下有能力的员工另觅高枝,造成企业人才的流失,将会给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危机。家族式管理,最怕的是“兄弟阋于墙”,怕的是利益向血缘偏倚,一旦企业内部出现了对立的利益群体,中坚力量反戈一击,再坚实的大厦也会瞬间土崩瓦解。

有数据表明,国内的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是6.5年,就我们已有的调研数据来看,目前我国的家族企业还普遍处于发展初期,起点低,底子薄,整体层次不高,竞争力比较薄弱。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有一个特征,起伏波动比较剧烈。同样在西方,家族公司也是很常见的一种企业形式,但不同的文化背景使得同样的企业形成的前景却完全不同。西方的企业里以制度为准则,而亲情是松散的,甚至短暂的;而中国家族企业这种紧密的血缘亲情关系是不可能用制度来代替的,在家族企业中很难看到有完善的制度,因为中国人认为制度代表着不信任,而人情的价值恰恰就是信任。因为没有制度,没有共同认可的价值标准,对资本、对分工、对贡献都没有明确的认定与衡量,所以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容易走向分裂。

家族企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如何传承和发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杜邦公司的发展过程中看出一点启示。杜邦可谓百年企业,长期以来一直被公认为杰出的家族企业,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时间长达170年。杜邦公司于1802年创立,皮埃尔及其兄弟们通过控股公司的复杂网络保持着对公司的控制,到1917年,杜邦家族仍然管理着公司。直到20世纪30年代,公司董事会中高层经理的人数才开始超过杜邦家族成员,到了70年代公司正式由专业管理层接管,成为经理式企业。杜邦公司的200年持续发展,是与杜邦家族不断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分不开的。为了公司的发展,他们识势变革,吸收了现代公众公司中相适配的制度,形成家族式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机结合。杜邦公司通过家族权威者的训导,要求所有家族成员必须都能共同遵守某些规则。其中一条规则是,除非和其他非家族成员的雇员一样,甚至更为能干和勤奋,否则家族成员就会被劝退离开企业的管理层。杜邦公司对其家族中的男性成员给予进入公司管理层的起步工作“特权”,在其工作5年后由4~5位家族长者对其表现做出评价,对于在10年后难以成长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就会劝其退出公司管理层。坚持这一制度的结果是,目前杜邦家族仍然是公司的所有者,享有公司利润的较大份额,但基本上不参与重要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尽管由于皮埃尔坚持以上制度曾一度引发过激烈的家族斗争,但正是这种制度的忠实执行和不断完善,才保证了杜邦公司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奠定了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如今杜邦家族成员中大部分也都成为优秀的经理人员,但只有五六人列席公司的董事会,一人进入高层管理。笔者析此案例认为,杜邦公司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企业文化,由此也可以认为良好的企业文化是解决家族企业发展问题的关键。

有资料表明,在中国现阶段存在着一种情况,即企业竞争力指数最高的企业(比如最高值为100)中,家族企业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但是竞争力指数为40~50和10~20之间的企业中,也是家族企业所占的比重同样也较高。这说明在我国家族企业有其存在的空间和顽强的生命力,但是如何摆脱家族企业发展中的各种制约和风险,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从企业发展初期就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家族式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机结合。

企业文化是孕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土壤,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一个企业的发展动力及凝聚力都来自于企业文化。技术是一个平台,没有可以继承的企业文化,企业的生命力可能会是有限的。何似龙的《管理学——理论与实务》中认为管理具有下述文化属性:第一,受社会根本政治、经济制度制约所产生的属性;第二,受具有历史延续作用的传统文化(主要指民族精神、思维方式、主体价值取向和社会心理)制约所产生的属性。因此要想创立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必须得从中国固有的文化环境来考虑。

宏基的创立者施振荣认为目前我们国家在企业管理方式上美国观点占主流,施感言:“如果我们完全照搬美国企业的模式,我们只能成为三四流的企业”。笔者认为不同的管理应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作支撑。中国的文化特色决定着血缘宗法目前还依然存在并在一些管理领域起着决定作用。因此,我国的家族企业应当像杜邦公司那样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去建设一个有利于企业传承和发展的企业文化。

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改变已有的治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家族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首先表现在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家族化,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企业与家族合一,企业的主要控制权在家族成员中配置(家族治理模式模型如图1所示)。

在企业发展的初期,家族集权制在正确的领导下,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是一旦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这种治理结构的瓶颈就会显现出来。家族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为核心的。虽然很多大型家族企业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等组织和相应制度,逐渐向规范的现代公司制靠拢,但家族集权特征仍很突出。这一方面表现在董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的来源具有封闭性和家族化的特征,另一方面则表现在企业决策方式的以家族内部的个人决策为主。虽然存在董事会、股东会,但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的重要决策仍是以企业家个人决策方式为主,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在以家族成员的身份来界定权利的制度安排下,个人的价值不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而在于个人的组织身份。这就使得公司员工的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有时由于这种绝对控制权的管制还会使得公司的员工,特别是家族外的员工更是缺乏主动性与创造性,从而使得公司员工的内在潜能受到严重压抑。如果将杜邦公司的发展模式应用到中国家族企业的治理中,从而来实现中国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必须有一个有才能的家族领导来不懈地坚持和努力,排除家族内部的分歧和矛盾,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的企业文化。

二、在掌握控制权的前提下,逐步分散股权,建立一个员工持股的企业

家族企业的家长制管理还存在很大的现实问题和隐患。一方面,企业领导在企业和家族中的绝对权威使领导者变得自负,排斥其他人员的正确意见;另一方面,出于对上层的妥协和迎合,公司内部也容易产生“意见一致”的决策惰性,由此容易导致企业决策缺乏科学论证,容易出现决策失误。因此,只有分散股权,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才能使得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三、在吸引外来人才加盟的同时,重视家族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家族企业的继承者因为生活的安逸而丧失父辈的那种奋发向上、开拓创业的精神,不能推动企业继续发展壮大,甚至可能会阻碍了企业壮大发展。因此一个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还必须依靠第二代和第三代,甚至继往开来的继承人,所以家族企业要持续发展还要解决企业继承人的培养问题。从杜邦公司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点的重要。

以上只是笔者认为可使家族企业形成良好企业文化的途径,但从这些途径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家族企业的发展由于其特殊的所有制结构,使得在这些途径实现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体现着家族企业领导者的意志,这也加大了企业文化在形成过程中的人为风险,这也是家族式企业短命的原因。如果一个家族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往往表明这个企业的领导者是一个有才能的企业家。企业家的才能往往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发展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书政.论企业核心竞争力[N].东方烟草报,2003-05-19.

家族企业论文例8

Abstract:Familyenterprisesarethemostuniversalenterpriseorganization,butthereisthelaw“wealthcan’tbepassedabovethreegenerations”intheirlifeperiods,andChinesefamilyenterprises’livesareshorter.Thepapergivesoutthedetaileddescriptionaboutfamilyenterprises’situationandanalysisoffamilyenterprises’congenitaladvantagesandinherentdefects.Thedeepdiscussionaboutthedevelopmentpathoffamilyenterprisesiscarriedoutintermsofpracticeandtheoryandtheopinionthatthewayoffamilyenterprises’sustainabledevelopmentisevolvingintopubliccompanies.Therelevantrecommendationsonconstructionof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patharealsoproposed.

KeyWords:familyenterprise;sustainabledevelopment;evolve

家族企业可以说是一个古老而“短暂”的企业组织形态。说它古老,是因为它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一种企业形态。在私有制条件下,历史上最早的企业均是家族企业。说它“短暂”,是因为发展至今,家族企业在生命周期上有着“富不过三代”的延续规律。资料显示,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24年,恰好与企业创始人的平均工作年限相同;有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手中,其中有不到2/3的企业能够传到第三代,后者中大约13%的企业能够传出第三代。而中国家族式私营企业的寿命就更短。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家族企业能持续发展下去的并不多。其原因何在?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又在何方?探索这些问题对我国以家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家族企业的发展现状

家族企业作为世界上最具普遍意义的企业组织形态,在世界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族企业都在顽强的生长和发展着。美国学者克林·盖尔西克认为“即使最保守的估计也认为家庭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到80%之间。全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经营”。

据统计,家族企业创造的价值目前占据美国GDP的50%,并为美国提供了50%的就业机会。而据美国家族公司研究所的调查,家族控制企业对美国新增岗位的贡献率达78%。同时在这些家族企业中,不再是控股严密的私人公司和夫妻店,也存在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据《幸福》杂志统计,在全球500家大型企业中,有175家家族企业。而在美国公开上市的最大型企业中,有42%的企业仍为家族所控制,近几年来虽然美国上市公司股份呈分散化趋势,但总体上来说,家族仍然控制着企业较大的股份。

据香港学者郎咸平教授对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的研究,目前在欧洲各国中,前15大家族控制上市公司的比例均在20%以上。比利时和法国甚至达到36.63%和33.80%,家庭企业在所在国的作用非常明显。

在东南亚各国和地区中,最大的15个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占总市值以及国内生产总值绝大部分。据2002年《新财富》第8期的资料,除了中国大陆、日本外,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等国前15大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占据总市值和GDP的比例分别为34.4%、61.7%、38.4%、28.3%、55.1%、29.9%、20.1%、53.3%和84.2%、21.5%、12.9%、76.2%、46.7%、48.3%、17.0%、39.3%,可以看出在这些国家经济中家族控制非常明显。

在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才掀起了家庭经营的第一次浪潮。随着对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认同,占据私营经济绝大比例的家族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1989年我国的私营企业共有9.05万户,到2001年私营企业增长到202.85万户,增加了21.4倍,注册资金从84亿元增加到18212.2亿元,增加了215.8倍(未扣除价格因素)。在私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方面,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由1989年的0.57%上升到2001年的12.7%,20世纪90年代以来平均每年提高近1个多百分点。在就业贡献上,私营经济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1989年,全社会每100个新增就业者中有0.07人流向私营企业,到2001年时,已增至有33人流向私营企业。

可以看出,无论是欧美的发达国家还是东亚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家族企业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我们这个经济发展还不平衡,就业压力很大的国家,发展以家族企业为主导的私营经济,对于解决就业压力,提高国民福利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对家族企业进行研究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话题。

二、家族企业的先天优势及内在缺陷

家族企业在所有企业组织形态中,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于家族企业的所有权掌握在以血缘、亲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手中,但并不能由此推断家族企业就是一种低效率的企业形式。相反,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本身的存在就说明了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家族企业的顽强生命力更是说明它与其它企业形式相比有其优越的一面。当然,利弊相生,不足之处也是在所难免,这种特殊性也导致了家族企业诸多根本性的内在缺陷。下面我们就家族企业的先天优势及内在缺陷进行深入分析:

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合一,家族成员既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又参与剩余索取权的分配,所以家族式企业中的家族成员有动力经营好企业,这使得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同时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之间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团体,团体内部由于经常在一起沟通交流,使得内部成员的信息不对称性以及成员间的协调成本大为降低。不仅如此,由于血缘关系的维系,家族成员对家族高度的认同感和一体感,使其对家族产生了一种神圣的责任,这使得家族成员为家族企业工作都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不计较自己付出的劳动和获得的报酬是否处于合理的比例关系,从而使企业成员间的交易费用大大降低。另外,在家族群体内部还有一种选择性刺激制度,即家族成员必须努力为家族的发展而奋斗,如果某个成员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他就可能会被族长开出族籍。在这种压力下家族企业中的家族成员一般都会比较自觉,为家族企业也是为家族的发展而努力工作。在信息不对称状况减弱和选择性刺激制度下,家族企业中的家族成员与企业签订契约的交易费用大大降低,而且由于家族成员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念以及他们之间存在着家族性的默契,所以企业主对员工的监督成本也很低。正是由于交易费用的降低,使得家族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在一定的环境下能体现出相对其它组织形式的优势,这也是家族企业能普遍存在和顽强成长的主要原因。

与这些先天优势相生伴随的是家族企业的特殊性也导致了诸多内在缺陷。这些内在缺陷是由家族企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依附于这种特殊性而生。当家族企业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时,这些缺陷便成为企业发展的禁锢,障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我们对家族企业根本性的内在缺陷进行分析,其它外部因素不纳入我们讨论的范畴。

首先是人才瓶颈。企业发展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家族企业创业初期,企业规模小,其核心成员基本上都是以血缘、亲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创业者作为核心拥有天然的家长权威,依靠家长权威的家族式管理即可保证家族企业顺利运转,甚至可以“边吃晚饭边开董事会”。同时,家族企业在发展初期,能够提供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总量相对较小,也就是企业应得权利供给较少。此种状况下家族企业内部各方为分享利益成果、争取应得权利的矛盾冲突不会太尖锐,强调家长权威、亲情原则的家庭伦理能有效协调家族成员的利益矛盾。这一阶段企业相对稀缺的是货币资本而不是人力资本,对管理的要求也不高。而随着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企业对人力资本数量需求的大幅提高,而家族成员群体供给速度在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影响下,一般会远远低于企业对人力资本需求的速度;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张,管理的复杂化,导致企业对高级人力资本需求的增多,而对于家族成员群体而言,高级人力资本要素拥有者要受到人才成长的概率等因素的影响,在家族成员这个小规模群体内,这种人才出产的概率极低,因此从质上看,家族成员群体也很难保证对人力资本的供给。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家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遭遇人才瓶颈。

其次是缺乏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是企业倡导、信奉同时必须付诸实践的的价值理念,也是企业永续经营、充满活力的内在源泉。其主要内容是企业的制度安排和战略选择,企业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有什么样的战略选择,就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而在家族企业中,权力往往集中在以创业者为核心的家族成员手中,这种极权的决策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督、反馈和制约机制,不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容易造成决策失误,这是一种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同时,在另一重要环节——人才的选拔上家族企业遵循的往往是特殊主义原则,而不是普遍主义原则。所谓普遍主义原则是指选聘人才一般以能力为主,人事任免遵循制度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而家族企业多采取以血缘为中心的用人制度,即坚持以血缘关系第一,其次才会考虑能力。对家族成员采取特殊主义原则,而对非家族成员采取普遍主义原则,往往是家族企业的通病。这些行为背离了基本的公平原则,不仅严重挫伤非家族成员的积极性,而且使家族成员丧失提高素质的动力和压力,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这种特殊主义原则的指导下,人力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合理的人才结构更是无从谈起。

三、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关于家族企业的演变路径和发展趋势,国内外学者进行了饶有兴致的研究,并且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概括而言,基本上有如下观点:1、家族企业的发展是沿着家庭式企业—企业家族化-家族企业化-经理式企业的路径演进的;2、家族企业的发展是沿着原始企业-家族式企业-公众公司的路径演进的;3、家族企业的发展是沿着家族企业-合伙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的路径演进的;4、家族企业的发展是以家庭式企业-纯家族式企业-准家族制企业-混和家族制企业-公众公司的路径演进的。在具体的变迁路径上,大家的看法虽然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认为家族企业的发展是沿着家庭式企业-企业家族化-家族企业化-公众公司这一路径演进的,而且对最终的演进结果,已达成了一个共识,即家族企业最终必然演进为公众公司。我们可以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来进行考证。

从现实情况来看,全球范围内尤其是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家族型经营的发展表现出如下趋势:1、所有权和经营者分离。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竞争的加剧,家庭和家族观念的转变,以及经理阶层的兴起,家族型经营难以适应后工业社会的发展而退出历史舞台。那些股份较大的家族只能间接地影响企业的决策,企业的经营权落到管理专家们的手中,企业的两权分离从根本上动摇家族型经营的基础。IBM、福特、壳牌、摩托罗拉等西方的老牌家族企业都因为主动适应这种趋势而得以继续发展。2、泛家族主义管理的盛行。家长式的管理将在家族企业中消失,但企业的家庭主义色彩仍然被保持和发扬。西方提倡带有家庭主义色彩的团队精神,在东方的日本,封建效忠主义和家族恩情主义的家长式管理正在被命运共同体平等主义的经营所取代,员工和经理一样是企业大家族中平等的一员。3、家族企业进一步社会化。家族企业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向内部员工转让股份,向社会公益事业投资,使企业的所有权进一步社会化,企业的社会化在其经营宗旨上表现为更加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

以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为例,公司的发展过程是松下幸之助个人股权比例不断下降和稀释的过程,从企业之初的100%下降到1950年的43%,1955年的20%,而1975年更猛降到2.9%,使松下企业的发展突破了个人和家族的局限,保证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纵观欧美发达国家的家族企业,存活下来并发展壮大的绝大部分都成了公众公司。福特、杜邦、柯达、通用电气、摩托罗拉、迪斯尼,这些成为著名跨国公司的家族企业更是如此。其殊途同归之路就是家族企业发展方向的最好说明,也是对上述结论的有力实证。

家族企业要想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生存下来并发展壮大,终将演化为公众公司,这并不是由创业者或其继承者的个人意志所决定的。从主观意愿来讲,他们更不愿意成为公众公司,因为他们不想丧失企业的控制权。这种发展的必然是由家族企业生存的客观环境所决定的。在日益开放的经济形态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家族企业的内在缺陷逐步成为企业扩张的羁绊,制约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要想生存发展下去,变革自身,顺应环境就成为唯一出路。公众公司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范,家族企业向公众公司过渡能有效完善其治理结构,变家族管理为职业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效用,有效克服家族企业的人才和文化瓶颈两大内在缺陷,适应经济环境的变迁,避免被市场所淘汰而得以延续下去。

四、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建设

西方发达国家在家族企业上的丰富经验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作为一个家族文化传统相对薄弱的国家,美国的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尚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则更是任重而道远。目前英美家族企业处于公众公司这一阶段,日本也已基本上完成家族企业化阶段,海外华人大企业正在从企业家族化阶段向家族企业化阶段演进,而我国家族企业还处于家庭企业阶段。虽然现在不少家族企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但其数量在众多家族企业中仅仅是九牛一毛而已,绝大多数家族企业还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如何使这些家族企业尽快摆脱低级形态而向高级阶段加速迈进?除了选择正确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外,还必须加强这条道路的建设,才能使家族企业在这条路上走得既快又稳。

1、健全法律,规范市场,提供更加完善的市场平台

政府应该健全法律,规范市场,为企业的制度变迁和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市场平台。尽管我国的家族企业制度变迁方式是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但政府部门并非完全无所作为,而应该为企业的制度变迁创造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尽可能开放投资领域,在开放融资、进出口权等多方面使之享受国民待遇,推动资本、人力资源等要素按市场机制配置,充当市场经济的合格的“仲裁者”,推动家族企业制度变迁的顺利实施。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进一步表明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态度,完善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明确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强化了对非公经济私有产权的保护。这对以家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为家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平台。

2、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信用评价体系

引入职业经理人是突破家族企业人才瓶颈的重要手段,也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经理人队伍良莠不齐,缺乏可靠的信用体系,难以对经理人进行有效约束。据有关资料,中国家族企业的投资者将自己直接参与管理的原因归于找不到可信的管理者的比例高达67.1%。改变此种状况必须建立公开、透明、健全的经理人市场和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市场对经理人进行无形的硬化约束。建立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和信用评价体系,可以使经理人在每个阶段的行为信息全面化、透明化,经理人的任何行为都将对自己以后的市场交易产生影响,从而大大增加经理人败德行为的成本,使其从保护自身人力资本的角度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同时,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信用评价体系的存在,还会降低家族企业创业者与职业经理人签约的搜寻成本和创业者鉴别经理人的成本,从而使家族企业进行制度变迁的交易费用大大降低。

3、放松融资控制,加强融资制度和监控体系建设

融资困难是长期困扰家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时常遭遇资金匮乏的窘境,而对家族企业而言,则更是一道屏障。从银行的间接融资来看,以家族企业为主的中小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银行信贷筹措到足够资金。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对于中小民营企业,银行放贷则十分谨慎且手续繁杂。以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浙江省为例,个体私营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一般仅占全社会贷款总额的10%-20%,与其雄踞全省经济半壁江山的地位极不相称。而对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尽管国家在不断放松对私营企业上市融资的限制,但比例仍然偏小。其实不管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其风险控制主要取决于对融资制度和监控体系的建设,而不是以融资对象的所有权性质来判定。我们应该强化监控,而不是限制对象。放松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控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将有助于家族企业的资本社会化和管理社会化,使家族企业向公众公司迈进,实现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建设实质上就是为了给家族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除此之外,家族企业的内部变革也是相当重要的。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家族企业的制度变迁是一个非帕累托均衡过程,并非所有的家族成员在变革当中的收益都为正。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和家族以外的非核心层人员共享企业的产权、剩余索取权及经营管理权,一部分低素质的核心层人员将从重要的经营管理岗位退下来,把权力交给专业的管理人员。这对家族成员来说无疑是痛苦的,一部分家族成员从自身利益出发,会竭力反对变革。对创业者及核心层人员来说,这一过程无异于一次激烈的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尤其对创业者,把企业管理权交给能力比自己强者去掌握,战胜家族亲情远比克服一般人情更困难。这个过程充满了风险和不定因素,要求作为变革主体的创业者必须具备强烈的变革意识和开拓魄力,必须成为真正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具备强烈的“企业家精神”。创业者需要加快自身的知识更新速度,形成适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使企业运作日益和规范的市场经济规则相适应。

参考文献

[1]克林·盖克西尔:《家族企业的繁衍——家庭企业的生命周期》,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2]储小平:《家族企业研究: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话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

[3]储小平:《职业经理和家族企业成长》,载2002年第4期

[4]潘必胜:《产权、家庭效率与家族非效率》,载《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4期

[5]李新春:《信任、忠诚与家族主义困境》,载《管理世界》2002年第6期

[6]郭跃进:《家族企业经营管理》,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家族企业论文例9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家族企业,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我们认为,“家族企业”是对企业的产权性质和控制权结构所作的静态界定.拥有所有权是内在隐含条件,对经营管理权掌握程度的不同是区分家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依据。对企业所有权的掌握,从家族成员完全控股到只占很小比例的股份但拥有相对优势;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把握,从完全由家庭成员掌握的家庭企业组织到只掌握高层的具有企业愿景意义的经营决策权.都属于家族企业的范畴。一旦突破这一范畴,家族企业也就蜕变为公众公司。

(一)企业成长模型

研究表明,企业的成长是阶梯型的,在不同的阶梯上.尽管其有效运行的内在逻辑没有改变,但由于约束条件的不同,企业的外在治理特征明显呈现出“家族化管理”、“半职业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这样一些阶段性特征,这就是企业有效成长的基本规律。

企业成长的“半职业化管理”阶段是企业从“家族化管理”走向“职业化管理”的过渡阶段.即企业通常所说的‘二次创业阶段”,也是企业发展的“瓶颈”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通常会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资金紧张、人才流失、营收滑坡……越是“超常规”发展的企业.这样的症状越明显。半职业化管理阶段又是企业发展最为关键的阶段,是企业走向成熟和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一阶段,如果制约企业发展的综合性、爆发性“瓶颈”因素得以消除,企业就会由家族化管理成功转换到职业化管理的轨道.从而实现健康、稳定发展.使基业得以常青。反之,如果“瓶颈”得不到消除,多年来企业快速发展所积累和掩盖的各种矛盾就会像火山爆发一样喷发出来、从而导致管理失控、危机四伏、一数年基业终将毁于一旦。

(二)家族企业成长瓶颈及其实质

我国的家族企业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核心力量之一。在创业初期家族化管理模式确实极大地促进了家族企业的快速成长,但目前家族企业普遍面临“长不大”的问题,家族企业的发展受到资本、人才、文化等方面的制约。显然,我国的家族企业大多已经成长到二次创业阶段,如何消除企业发展中的瓶颈因素,实现家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这是目前巫待解决的课题。

对我国家族企业目前存在的种种困境,有学者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发展演变历程认为,我国家族企业要进一步发展成长.必须摒弃家族所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是如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顺利解决家族企业的有效成长问题,那为什么有些采取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家族企业却遭遇了成长的尴尬,并在吸取教训后重又回到了家族控制的形式?中国目前并不缺乏有能力的经理人,同时也有大量家族企业由于创业者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急需引进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但为什么大量家族企业由于缺乏有效治理而频频落马?我国有着巨量的居民银行存款,但为什么民营家族企业却在筹措企业发展资金方面一筹莫展?

上述问题的实质在于,制约家族企业有效成长的并不是是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信任资源状况。大量的文献研究已充分显示,企业成长受到所处社会的整体信任结构的影响。家族企业是一个经济范畴.同时又是一个历史、文化和社会范畴,它的持续成长和发展必定受到作为社会文化重要因素之一的信任的强烈影响。由于信任不足和信息不对称,家族企业的授权、放权存在极高的成本.企业规模扩张所需要的资金来源也大大受限。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带有强烈的家族化管理行为特征。其实,家族化管理绝不是华人或中国企业家的管理行为偏好,而只能理解为是在宏观制度环境影响下企业的一种相机选择的结果。或者说家族化管理在企业是一个理性运用的工具,受到环境和制度如信任危机的影响,信任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成长行为选择。

二、解决信任问厄的现实路径

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确实遭遇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出现了信任资源双重残缺的局面。信任作为一种经济行为规则、秩序,它的形成和系统建立,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更需要通过一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来保障。

(一)进行观念创新—构建经济发展的信任文化

任何社会的经济发展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也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形成和积淀出特有的文化底蕴。在传统观念中,信用被简单地归为道德领域的问题。事实上,信用从古至今都兼具经济意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主体必须树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理念,明确市场经济需要信用,市场经济法则奖励讲信用,也毫不留情惩罚违信行为。另外,要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对经济主体行为的指导作用,加强诚实守信道德建设,贯彻儒家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观念,创建信任思想基础。

(二)进行制度创新—完善信任的运行机制

家族企业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070-02

1家族企业的基本含义

唐纳利认为,同一个家族至少有两代参加这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且这两代衔接的结果,使公司政策和家族的利益与目标又相互影响,且满足如下七个条件中的一个或数个条件,即可构成家族企业。

唐纳利的定义描述性太强,不够精炼,可以将家族企业的定义简化,即由家族创业,并且这个家族成员对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拥有主导作用,对经营决策权拥有重要影响的企业。从这个简化定义出发,可以确定研究家族企业的主线。

2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现状

2.1家族企业总量增长迅速

从1993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家族企业累计登记已达到334万户,年均增长28.87%;注册资本由1993年底的681亿元增加到2007年底的35305亿元,年均增长48.41%;家族企业产值由1989年的42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0083亿元,年均增长47.15%。

2.2家族企业规模稳步扩大

在2007年底,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的占26.0%;超过5000万元的占6.9%;超过1亿元的占3.5%。也就是说,家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超过千万元的户数占到36.4%。

可以看出,家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我国,发展以家族企业为主导的私营经济,对于解决就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家族企业发展进行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3家族企业发展中的缺陷

3.1管理模式落后

传统的家族制管理方式在创业初期和进行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是较为有效和实用的管理模式。但在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寻求扩大发展时,家族制管理模式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和不足:一是缺乏民主和集体的决策机制,不利于企业发展。二是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是建立在家族成员在企业中处于绝对控股状态这一基础之上的,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如果不吸收外来资本,开放股权结构,仅凭积累和家族资金,其发展动力将会衰竭。

3.2人力资源欠缺

企业要发展,需要突破的一个重要瓶颈就是管理专业化和规范化,而通过吸收大量的专业人才进入企业的核心层是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必由之路。但是家族企业往往在家族成员之中选择人才,对于家族成员群体而言,高级人力资本要素拥有者要受到人才成长的概率等因素的影响,在家族成员这个小规模群体内,这种人才出产的概率极低。因此从质上看,家族成员群体也很难保证对人力资本的供给。

3.3决策的风险较高

一定规模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者一般应当具备敏锐的商业感觉,丰富的商业知识,高超的科学决策能力等核心素质。这对创业初期较为成功的决策者来说便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一是是否对企业及其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能敏锐地感知并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二是能否针对企业的现实处境作出符合其进一步发展的决策。但在家族企业中,决策的独裁,个人能力的局限性以及决策成员来自于同一家族的思维的相似性,对此时发展至一定规模的企业来说,决策的风险相对要大得多。

4家族企业变革的思路

4.1从战略高度认识到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家族制企业模式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家族企业具有创业优势显著、蕴含共同利益、决策过程简单、经营理念坚定、企业高效运作等优势,对于规模小、产业层次较低、劳动密集型的家族企业,家族制企业模式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但家族企业具有与其共生的各种弊端,这些隐患在创业初期是不易显见的。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其内生性的各种弊端日益显露。

所以家族企业要想做优、做强、做大,必须要以战略眼光认识到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克服家族企业的短期行为。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必须突破家族制管理模式,以家族资本去有效融合社会资本,与非家族成员共享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控制权,完成从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的变革。家族企业创新制度需要考虑企业规模、产出特点、产业性质、外部环境和创新力量。家族企业要积极改造治理结构,通过股权稀释,逐步淡化家族色彩;买断亲属职位,释放家族权利;融合社会资本,突破家族制企业模式的限制。

4.2创新公司治理制度

家族企业要在坚持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家族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积极改造公司治理制度,从不规范的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化,建立现代规范化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目标是建立员工、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共同治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必须从合二为一转向相互分离,科学划分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权责,确立制约监督机制,允许员工持有股份,统一信息披露制度,从而实现治理机制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结构的规范化。

4.3升级企业管理制度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管理层次的细化及岗位职责的明细化的要求日益显现,当这一要求与家族企业现存的管理方式日益格格不入时,就必须重组企业管理管理模式、实施先进管理方法、建立规范管理制度来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在具体的管理升级中,要加强战略管理、扎实基础管理、着力营销管理、追求素质关、从事文化管理,从战略高度来重视管理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素质,增强企业整体实力,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当企业主不具备这种能力和素质或者不能适应重组后的管理模式时,就应该考虑职业经理人,通过建立内部人才竞争机制,给予外聘经理人必要的引导和足够的支持,完善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外聘经理人员,从而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同时,也要通过有效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的方法来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进而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赢。

4.4建设企业文化

家族企业必须对文化管理制度进行创新,要树立现代双赢理念,重构企业经营理念,提倡人本管理,注重长期培育、强化氛围。提出清晰的企业文化并且不断的向员工进行宣传,要把管理方式由现象管理深入到本质管理,着眼于建构企业经营管理的灵魂和深层架构,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企业经营的核心理念和基本价值观,努力形成行之有效的企业文化。

4.5做好传承计划

第一,未来继承人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必须为掌握企业的权利和建立永续经营做好准备,需要获得家族成员、员工、供销商、顾客等利害相关者的肯定和支持,需要在周计划的引导下接受严格的训练。第二为增强企业的安全性,防止不可抗拒因素的发生,必须重视继承人的培养锻炼,做到未雨绸缪。第三,传承计划不仅要指明继承人,还要说明如何交接权利,传承计划的制定将使现任企业主详细考虑权利交接的各种细节诶问题。第四,传承计划计划要给予继承人的明确支持,以保证企业的稳定。

5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