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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监理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12-21 17:48:25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1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项目竣工后,监理工作总结随即着手进行。项目总监如何结合工程实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真实地对监理服务过程进行总结,为工程竣工验收划上圆满句号,笔者有以下几点体会。

1 监理工作总结的总体要求

1.1工作总结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能对监理效果进行综合描述和正确评价,能反映工程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结构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1.2监理工作总结基本构成内容力求统一,内容统一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的要求。

1.3监理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监理工作总结的具体内容应与建设项目相结合,针对性是对特殊性的描述。

1.4监理工作总结的表达方式应格式化、标准化。

2 监理工作总结的划分

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应对监理工作进行两方面的总结:一方面,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项目监理组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基本概况,除工程规模外,开、竣工及大事记都需记录在案;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 3)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四控制、协调、两管理的履行情况概述; 4)监理目标或监理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 5)工程质量的评价; 6)对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工程遗留问题; 7)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8)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清单; 9)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10)监理资料清单及工程照电等资料。

另一方面,监理内部提交的工作总结,项目监理组向监理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监理组织机构情况; 2)监理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3)监理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监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如采取某种监理技术和方法的经验;采用某种经济、组织措施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经验;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监理工作的建议; 6)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 7)监理资料清单及工程 照片等资料;

3 监理工作总结编写的主要内容和组成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工作总结可分6个部分: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监理工作成效;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工程照片;通过这6 个方面的论述,说明能从不同侧面全面地总结监理工作的好与坏。

3.1 工程概况

应说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层数层高、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建筑物功能、结构类型、装特色和投资情况。

3.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不能只简单地绘制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图,还应详细说明监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和专业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监理组织机构中人员的分工与基本职责。针对监理合同和监理目标建立了哪些工作制度,如何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3.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对工程实施“三控、二管、一协调”的措施和效果,须着重说明在这几项工作中如何进行有效控制,采取何种措施和技术方案,取得什么样成绩,要有一定的数字说明和依据资料。

(1)质量控制方面:要体现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质量体系,重权预控、自检、试验检查和旁站等情况,建立质量责任制,规定质量控制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以及控制标准,取得了多少合格率和优良率等情况。

(2)进度控制方面:如何依据合同和业主要求,加强并细化进度计划中监督管理,重视施工进度的记录、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预测和报告工作,从而达到监理进度控制工作成效等情况。

(3)造价控制方面:要详细说明做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审核签证工作,如何进行合同变更、设计变更等审核控制。

(4)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重点说明熟悉、执行合同的情况,公正地处理各种关系,协调好业主、设计和承包单位各方关系的情况。

3.4监理工作成效

应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合理化建议产生的实际效果情况。合理化建议应针对本工程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从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方面,说明合理化建议产生的效果。如在质量方面避免哪些质量通病;投资控制方面,为业主节约多少资金或投资不超概算;如何处在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政府职能监督部门的交点上,合理化解矛盾等。

3.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

施工过程中主要内容有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等三方面问题的处理情况,这部分内容应该是重点总结的方面之一。

3.6工程照片

工程照片在监理规范上已明确说明,必要时留存。因此,可视参照工程具体要求执行

4 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与归档要求

(1)用词要准确、明了、简洁、通顺,尽量使用专业语言。并按打印方式处理。

(2)有正规封面:封面文字要注明“xx工程监理工作总结”标题,有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以及编制人、审批人和批准人签名。

(3)总结规格尺寸和编号:资料规格尺寸为16K或A4纸,并按公司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归档管理的要求统一编目和登记归档。

(4)报送监理工作总结,须有项目总监、以及相应的审核人和批准人(可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该项目监理部公章后,由项目总监递交业主。

(5)重要工程监理项目的工作总结需一式三份,即业主二份,项目监理部归档一份。一般工程监理项目的工作总结需一式二份,即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

(6)时间规定:监理工作总结须在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及时编写完毕。

5 结束语

总之,监理机构应围绕监理合同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并且因为监理工作总结需分别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汇报;所以,总结内容应各有侧重、要求内容真实 客观并具有针对性。通过监理工作总结组成内容的细化阐述,客观、系统地反映实施工程监理所取得的成效。

参考文献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2

1.1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与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相适应的监理模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制委托一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各程建单位分别实施监理。(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由于业主分别与多个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所以各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

1.2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前者的优点是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可使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3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4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个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该监理模式下的结构图与项目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模式结构图相同。

2通信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及其有效性探究

2.1监理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机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阶段等的不同,设计项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时应选择合适的组织机构形式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部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一是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二是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的管理;三是作业层(操作层)。

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项目监理部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划分项目监理部部门。

项目监理部中的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应依据监理部目标、监理部可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合同结构情况,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或按子项分解形成相应的管理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岗位职务其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应确定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

(5)选派监理人员。

根据监理工作任务,选择适当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是代表。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3.2监理组织结构模式的有效性探究监理在国内的发展历史相对而言是短暂的,无论从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还是监理业自身看都存在诸多问题,项目监理部的构建与运行也不例外,影响项目监理部各种组织结构模式有效运行的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职能部门设置的科学性不够、随意性较大。(2)职能责权不匹配,组织管理权限仍高度集中。(3)传统性、经验性地设置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4)管理规范系统性差、不完善。(5)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不匹配。(6)监理人员配备的不合理性。

鉴于此,必须要从根本上加强监理组织结构模式的有效性保证措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施。

(1)便传统的直线制监理组织结构为直线式职能制组织结构,这种形式保持了原直线制组织的优点,另外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的优点,大大减轻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负担。直线职能制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说明。①总监办公室由总监助理、项目总工、文员和统计员组成。②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组由公司造价管理部和技术管理部抽调若干名技术骨干组成。③土建、机电工程监理组组长由原土建、机电副总监担任,其他专项监理组由原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

(2)加强协助业主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抓好对设计单位的管理理工作,主要抓好四个接口,即业主与设计、设计与采购、设计与施工、设计与调试的接口工作。要根据整个工程制度科学合理的建设程序要求,详细落实、协调好设计与上述各单位之间的条件内容和工作进度。只有把这项工作理顺后,才能使整个建设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抓好整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3

Abstract: the supervision evaluation not only on the supervision work of the project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are summarized, more important is to evaluate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supervision activities and economic output, benefits; from the time span of speaking, after the evaluation from the supervision of bidding began to perform supervision contract, from the contents of speaking, relates to the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technology, the effect of supervision, economic benefit,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many aspects, its breadth and depth greatly exceeds the supervision report described the content. Of course, quality supervision summary report on project engineering is described in the evaluation of No.

Key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evaluation; study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对希望通过项目监理总结积累经验教训、从而提高监理企业各部门业务能力而言,其作用极其有限。监理工作后评价一般可由监理企业内的工程管理部或者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门具体负责其中设计内容;公司总经理根据项目的重要性或特殊性也可选择性组织对某些项目监理工作进行后评价。

一、项目监理工作后评价的定义

借鉴项目后评价的内涵,对项目监理工作后评价可以定义为——有监理企业通过对所服务项目的监理全过程活动进行检查总结,通过真实有效的信息积累,编制工作管理数据库,总结经验教训,评价项目监理工作成效以及项目监理经济效益,并找出成功的经验及失败的原因,对日后监理项目的承接、监理机构的组织、项目监理活动的管理及监理经营活动的拓展等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理工作后评价可在工程竣工后着手编制,部分工程数据可在工程进行中进行收集,而质量保修期内监理活动总结则是监理工作后评价内不可缺少的一环内容。

二、项目监理工作后评价的特点:

项目监理工作后评价的特点是内控性和反馈性。

内控性是指评价工作由监理企业内部多部门协作完成,其评价结果受企业内部管控。项目监理管理经验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完成,项目工程技术和经济指标收集整理以及因项目技术特点而丰富监理技术模板资料的工作则由企业总师办牵头完成,项目监理经济效益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承接监理业务的决策分析及经营拓展可能性分析由公司经营部牵头完成,而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评价内容为公司内控资料,需针对性建立数据库,仅供企业内部人员分权限查阅。

反馈性则是项目监理工作后评价的又一特点。监理后评价完成后的数据、文字等结果需要及时反馈到企业决策层、执行层等各层级内部人员,便于相关人员在遇到相关项目运作时调阅参考。鉴于工程监理行业项目分散的特点,为查阅资料便利,可通过建立类似于“监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这样的计算机网络数据库,使其作为监理工作后评价成果的载体,发挥后评价的作用,反馈性由此体现。

三、项目监理工作后评价的基本内容

项目监理工作后评价的基本内容就是在对项目监理成效、团队建设、经济效益、监理技术、经营拓展等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参考建议。

(一)项目监理成效评价

项目监理成效评价包括了以下内容:

1、项目施工过程监理的回顾、总结。写明工程概况后,该部分内容主要是对监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诸多工作内容中,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工程管理中的心得体会坦率的写明,例如对于项目监理质量控制的评价,可以从控制手段的种类选择、利弊、有效性和最终成果等方面入手,配以图表、数据、影像资料进行前后对比分析,说明质量控制的成效。

2、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由于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特殊性,该阶段工作对项目监理成效和在业主中的口碑留意有特殊意义,故需单独列项进行分析。这往往是监理工作后评价中容易疏忽的一项;同时由于时间关系,也是可以延后评价的内容。该部分内容中,一方面需要总结具有项目特色的质量问题整改技术经验,另一方面需要总结协调处理保修期各方利益的方式方法。两者分别是监理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集中体现。质量保修期监理工程的成败对其他项目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3、非主观因素对监理成效的影响。前述两条更多的是监理自身努力对监理成效的影响,而实际工作中外在的因素对监理工作实效也能产生较大影响。本条可以从项目建设单位发出的一些指令、施工单位存在的一些客观情况,这些因素对监理成效的影响来进行客观分析评价,从中总结经验,寻找对策和方法,以供监理企业人员参考。

4、各方认可度总结。业主满意往往是监理企业首要的目标。监理部在自我转述业主的评价时,监理企业工程管理部往往可以通过调查表或电话访问的形式,对项目业主进行调查。调查可以让业主对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合约要求的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价,然后得出总体结论。除业主满意度调查外,监理企业根据项目特点需要,也可以向服务的施工企业发放类似征求意见的表格,对监理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相关表格中的满意度结论和建议即可以作为本条内容。不论第三方结论和建议或敷衍或中肯,其看法往往给自我评价提供了不同视角,这是值得珍视的。

(二)项目监理团队建设评价

项目监理团队建设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组织结构及人员组建评价

众所周知,决定项目监理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监理组织结构及人员组成。在探索实践中,组织结构评价主要就组织结构类型的选择、组织结构运行效能、优缺点进行分析总结。而人员组成方面的评价,则要对监理部人员专业、年龄、上岗证持有情况、到岗率等进行系统分析总结。通过多项目分析和积累,从而为不同执业资格等级、不同专业、年龄的监理人员如何寻求有效监理人数和有效搭配寻求经验。对项目监理过程中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方案论证分析的可以特别说明。

2、监理团队建设及管理评价

有效的监理团队建设和管理对稳定项目监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监理团队建设评价,更多的可以从考虑主动提供监理人员培训、提升监理人员职称、掌握执业资格证书、集体业余活动、奖励与表彰等目前监理人员较为关心的内容进行。该部分内容可考虑在前述的“监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配套建立“监理人员档案数据库”,包含企业每位监理人员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每完成一次项目评价,即丰富一次员工的档案数据。监理管理评价则包含监理部绩效考核及监理人员绩效考核,依据企业的考核制度对团队及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的内容。通过监理后评价体系内多项目的评价积累,可以发现企业考核制度的优缺点,便于适时调整。

(三)项目监理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监理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对项目监理经济效益评价,是项目监理后评价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对其分析可根据项目监理费用的不同分配方式分别进行,但需包括监理取费分析、监理成本分析、监理盈利指标分析等方面。考虑到现金流量对企业运转的重要性,包括延长期费用、履约保证金支付在内的付款方式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多项目的积累分析,必然能总结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监理合同条款和成本控制措施,以利于不同建设条件下的监理项目提高盈利水平,为企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项目监理技术评价

“做完一个工程,完成一次积累。”这是笔者初进入工程领域时便接受的谆谆教导,而在每次项目监理工作完成后,进行技术评价的目的亦需如此。技术评价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技术和经济指标收集、整理、分析

为紧跟市场技术发展,掌握最新工程材料、工艺、技术发展和市场价格变化,项目监理部应负责收集包括电子版形式在内的各类相关资料。例如施工图纸(包括总分包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等)、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总分包合同、询标纪要、商务标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论证会议纪要等等。在完成基础技术、经济资料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后,关键是进行分析;对项目的造价指标、工料耗用指标等进行计算统计,对工程造价趋势和工程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从而便于监理企业内部交流学习。这对同事间拓展交流渠道,了解市场信息、丰富专业知识大有裨益。

丰富、更新监理资料模板

任何监理企业都具有从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到监理细则等内容的模板和指导性文件,但往往随着建设科技的进步,新工艺、新规范、新材料的层出不穷,监理企业内部的技术文件需要及时进行丰富、更新和补充。而监理项目评价正好为监理技术资料模板的丰富、更新提供了直接素材。监理企业总师办在监理技术评价阶段,需对项目监理技术特色进行特别遴选,对例如超高层建筑、超深基坑围护、大型钢结构建筑、高档精装修住宅小区等项目中涉及的监理控制方法、控制要求进行实践到理论的经验总结,形成的文件可以丰富到监理企业的分类资料模版中。这往往使监理资料具有时代性可操作性。

(五)项目监理经营评价

项目监理经营评价包含了承接项目监理业务过程分析及经营拓展分析。承接监理业务过程包括了信息跟踪、营销公关、投标报价、监理大纲编制、合约谈判等各个环节。实践证明,这些环节往往不是企业经营部门独立所能承揽完成的,而是多部门人员参与协作完成;通过对这些环节的回顾和总结,既能够进一步完善企业内多部门的经营合作机制、推动经营责任制,又能牢固树立全员市场条件下的经营概念,同时总结竞争对手的经营方法,做到知己知彼;这些对新项目的承接具有重要意义。而经营拓展分析主要是对后评价项目所在的建设单位新投资项目信息进行跟踪,同时分析该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认可和潜在竞争对手情况,做出是否承揽业务和采取营销公关措施的判断等。

(六)后评价结论、经验教训及建设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4

中图分类号:TU997 文献标识码:A

根据国家相关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受建设企业的委托,帮助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这就是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了工程施工工期控制、安全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对工程施工合同和信息管理、做好各单位间的协调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1 工程监理的分类

按照监理阶段可将工程项目监理分为施工监理和设计监理两类,施工监理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问题能够满足需求而对施工项目进行的监理;设计监理是指在设计阶段为了保证设计时间、质量等满足要求而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

2 项目监理的实施步骤

在项目管理中为了更好的发挥监理的作用,首先需要了解项目监理的具体实施步骤。一个项目要能够充分的发挥监理的作用,需要完成以下五点:

2.1 选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因为企业对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工程监理人员的侧重点也应因需而异,作为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需要做到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的双重任务,选择合适、称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2.2 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在编制监理投标书时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大纲与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组建相应的监理机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而作为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3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严格开展监理工作

在工程施工中开展好监理工作,就需要有周密的计划、详细的分工、严格的落实,以确保各项监理工作都能够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有序的进行。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因为任务重、工作杂等问题的存在,就使得工程监理需要多专业、多层次、高水平的人员来一起完成,如何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制是确保顺利有序实现监理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在此基础上,对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任务、目标、完成时间等方面都应做好计划和限定,并通过报表资料等方式,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4 参与验收,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及监理意见

在施工前进行计划,施工过程中有效的进行检查与督促后,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应组织竣工预验收,并且应向施工单位及时反映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要求。在此之后,监理单位还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同时监理单位还要向业主提交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档案资料,其中应该包含设计变更、各种签证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通常情况下监理单位应自行提交。

2.5 监理工作总结

在工程项目完工,监理工作完成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此次监理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包含: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和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分析本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于在下次的监理工作中改正。

3 做好工程监理的几项原则

要充分发挥出监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3.1 树立监理人员公正、独立、自主意识

在整个工程项目中,要想能够较好的完成工程,充分发挥监理在管理中的作用,监理人员就应该能够做到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有力组织、相互配合,尤其是监理工程师更要确实做到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树立公正、独立、自主的意识对整个监理工作以及整个工程来说都至关重要。承建单位与业主的关系较为复杂,他们既是经济运行的独立主体,又是拥有相同经济目标的共同体,当工程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业主才能够在实现预期目的的同时确保承建单位所生产的产品价值,协调双方的一致性,从而实现双方“共赢”的目标。

3.2严格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权责一致的原则

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并且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主要体现在监理单位同业主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同时这也是承建单位与业主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之一。而总监理工程师要负责工程监理的全部工作,是向监理单位和业主所负责任的承担者,因此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对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起到全面领导作用,其中主要包含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总结、评价。

为了更好的为项目管理起到保障作用,监理工作应该要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权、责、利关系,建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健全项目监理机构,与此同时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科学的运行制度,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真正让监理工作为项目管理乃至整个工程起到监督、服务的作用。

3.3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为了能够真正保障项目管理,落实严格监理,就需要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合同标准对建设工程的目标严格控制,根据现行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在严格监理的同时,监理人员除了提供热情的服务外,还应真正合理地运用相应技能,并且还应具备勤奋谨慎的工作态度。由于一般情况下业主对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都不熟悉,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监理人员也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3.4注重综合效益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考虑业主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必须关注相关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它们之间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应在严格遵守国家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并取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时才可以进行。但若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没有高度责任感,不能以“为业主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则会给整个工程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无法使业主、承建单位得到最佳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5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任责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停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二十一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具体职责按《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措施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计划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投资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6

一、引言

现在的公司制企业,当规模扩大时,其组织结构必然会发生变化,常见的组织形式主要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由母子公司组成的集团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下,母公司作为核心企业,下属有多个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其内部控制体系比单一公司来得复杂,因为管理的层次、幅度增加了。作为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的财务监控体系也变得复杂,主要体现在母公司如何对子公司的监控上。

子公司不是母公司的部门组织,也与分公司不同制,因为根据《公司法》,前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在经营决策上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显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控只能基于产权这一纽带,这与政企不分、靠行政干预是完全不同的。

从目前的企业管理实践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控方式、手段可归结为如下几种体制:一是财务主管下管一级,二是财务总监派出,三是强化审计监察机构,四是母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兼任子公司总经理。

这里把上述四种方式称为传统方式,一方面是目前比较普遍,二是各有不完善之处,下面结合对这些不完善的分析,建立一种基于财务总监派出的内部监控新模式,及相应的职权职责关系,结构如下图:

二、新模式分析

从系统角度可知,组织功能通过组织的结构得到保证,在企业组织中,组织的结构又通过一系列的职权、职责表现出来,对母子公司来讲,其财务监控这一功能的实现也是靠相应职权、职责的明确和完善,根据本文提出的新模式,分析如下:

1、单位负责人、(总经理)的责任如何得到落实、保障2002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会计法》,与1985年版和1993年修改版相比,在八个方面作了更大的修改,其中之一,便是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这反映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企业经营的客观要求和约束。因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

由于单位负责人并不负责具体的会计工作,他的这部分责任只能通过内部委托授权关系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和落实。正因为这样,单位负责人必须强化这种责任下放的委托授权的接受对象。

2、总会计师并不承担具体的会计监督工作。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设置总会计师,新《会计法》第36条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可见委托授权对象,对于设置了总会计师的企业,可以把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授权给总会计师,对于没有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这种委托对象只能是下一层次的财务部门或相应机构了。

但总会计师也不从事具体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工作。《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第5条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可见,作为总会计师,所承担的是更加重要的参谋职能,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的工作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而且这方面的工作也主要是起组织和领导的职能作用,总会计师的职责在《总会计师条例》第7、8、9条作了明确的规定。从对总会计师职责的规定来看,具体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不是由总会计师承担,而是由有其组织领导财务部门开展。所以,如果单位负责人把这一权利责任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仍要向下授权委托。

3、财务部门对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责的承担。 财务部门理所当然地要承担起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这一职责,新《会计法》第5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根据《会计法》的要求,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章会计监督部分中,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能、依据,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可见财务控制、会计监督是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能,理所当然。然而,问题是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管理部门,又不仅仅是从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这一项工作,而且,即使是监督工作也存在监督别人和自我内部监督双重内容,况且,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以执行会计核算任务为主,权力也有限,这往往会导致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从大量出现的财务问题案件来看,正是因为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弱化所导致,因而新《会计法》对加强财务监督制度、法律责任的明确上,作了重大修改和调整。

4、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另一条线,大中型国有企业一般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3条规定:“下列单位,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三)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第4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从内部审计的职责来看,主要着眼整个集团公司的管理,其依据是集团公司的制度体系,比单纯的财务审计范围宽得多,但财务审计仍是其重点内容,内部审计部门也具有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职能,这一职能是《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赋予的,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使新《会计法》中第4章“会计监督”条款得以具体实施的一个保障。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得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受到控制和监督。然而,前面讲过,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并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所以,如果要加强内审部这条线里这方面的职能,必须加强内审相应的人力资源的建设。这就是对应的财务总监派出管理出台的原因。

从上面的分析清晰可见,新模式中,母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体制是清楚的:

(1)各级财务部门首先必须作好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这项职能工作的权力,由新《会计法》这一法律赋予,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集团公司相应的财务具体规定明确。《会计法》明确要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承担好这一职能,如果真的这一道防线能守好,那就十分完美,但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无法得到保障。

(2)增加独立工作机构,即由内部审计部承担独立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相应的财务、审计规定明确。对财务部门的这一工作职能的履行以及由此引伸的企业财务运作进行控制和监督。

(3)总会计师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发挥参谋作用,提供专业建议和业务指导,同时行使总经理(直线主管)在财务管理方面授予的直线权力范围内,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核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也即财务部门的业务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同样,内部审计部中有关财务控制及会计监督这方面的业务也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

(4)总经理把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权利责任(属于财务管理范围)分别授权委托给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由总会计师组织领导财务部实施,内审部经理组织相应岗位实施。

(5)为强化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由集团公司派出财务总监,编制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岗位。

(6)财务总监组织行政管理属内审部,业务管理同时属内审部和总会计师,以总会计师为主,内审部协助。

(7)财务总监依据新《会计法》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接受总会计师及内审部赋予的职权,同时对对应的职责负责。

(8)财务总监日常工作汇报归口为总会计师和内审部,重大问题有直接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汇报的权利。

三、新模式的进一步分析

从上面分析可知,如果是财务总监与财务管理二条线并行,就需要在加强原有会计部门的控制与监督工作之外,还需要加强第二条线,这就必然导致财务总监的派出,在上面的组织体系下,财务总监与各层次的关系如何呢?分析如下:

1、财务总监与总经理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的形式以对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负责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财务总监独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有直接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和汇报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特殊情况需要,可直接过问财务总监的工作,从这点讲下派的财务总监也是总经理的助手,但除非特殊情况,根据分层管理原则,财务总监日常工作由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组织、领导。

2、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

在小企业中,总经理直接管理财务工作,但在大中型企业中,总经理精力有限,遵照分权管理原则,总经理把财务管理的一部直线权力分权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作为助手,负全部财务工作参谋职能,并负直线权力下的相应职能:对于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权,总会计师拥有直线权力,即组织领导和指挥权。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总监将接受来自总会计师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同时对总会计师负职能责任,这实际上是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

3、财务总监与内审部经理:

从新《会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的规定来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既是会计工作的范畴,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这样规定,也许跟中国的国情有关,即内部审计仍以财务审计为主。

可见,财务总监有双重身份,既是会计工作者,也是内审工作者,或者说是从内部审计的角度从事会计工作,这与财会部门岗位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是有根本区别的。正因为如此,财务总监的工作不受财务部门的干扰,其编制属于内部审计部,组织行政上接受内审部经理领导,其职能除从总会计师那里接受外,还要从内审部经理那里接受内部审计的职能。

4、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的财务主管

为加强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现在集团公司往往采取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和财务总监制度,这种制度在沿海特区中的大中型国企及三资企业中运用得比较广泛和有效。如,深圳市1994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投资与财务的内部审计及监督的意见》中,所提出的财务监控方面的11条指导意见,就对财务主管―下管一级与财务总监派出制度作了规定,这对目前集团公司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所谓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即指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经理进行直接管理,负责其选拔、委派、考核以及奖惩等方面事务,以保证集团公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通过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方面得到一定的强化和组织保证,但是财务部门只是一个职能部门,职能上还要接受子公司生产经营班子领导,完全靠财务主管去执行控制和监督职能在客观上是一定困难的,原因是:

(1)财务部长要双向负责,一身二役不可得兼,既然身为二级企业经理的助手和参谋,那么地位上决定了不可能充当“监军”角色,难以向集团公司负责,维护公司利益。

(2)财务部长虽然也是属于总公司派出人员,但毕竟是二级企业的中层干部,从组织的结构与管理的角色来说,总公司很难对其进行过多的控制。

(3)虽然有的集团公司对财务部长的任免不必与所在的企业领导协商,完全可以直接委派、更换,但双向负责违背命令统一原则。集团公司与二级公司在利益分配,资源占用上毕竟时有矛盾,财务部长有可能处于要么坚持原则,与企业领导产生摩擦,要么丧失立场,做假报表、隐瞒亏损或利润,费用开支超标准入帐,乃至重大资金流动失控或资产流失的境地。

因而,集团公司在对二级企业的财务监控上既要为企业选派财务经理,更要向企业派驻“监军”,这就是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可见,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是两条线,由于财务总监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因而所在企业的财务主管所负责的工作自然也就在财务总监的监察范围内。财务总监有权了解财务主管主持的所有财务活动,而且后者还要定期向前者汇报。

5、财务总监与子公司总经理:

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尽管属下派,但仍是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领导班子)的助手和参谋,从权力责任结构层级上讲是中层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的运作。是子公司运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负责人。但财务总监则不然,他不是子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而是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履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岗位工作职能,从管理层次上讲,相当于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级别。正因为如此,工作有更大的超脱性,财务总监有权了解、审核子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班子)有责任支持、配合财务总监职能工作的开展

四、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

基于以上认识,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进一步探讨如下:

首先看看法律法规依据:

1、新《会计法》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机关法律法规。新《会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己明确指出了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职能;

2、参照地方性的规定、办法

如:1994年深圳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完善试点企业领导体制的若干规定》、《广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等对财务总监的职权、责任都作了具体规定,此处不再展开。

其次,从广东省一些集团公司性质的大中型企业的实践来看,他们的财务总监派出管理都有操作性很强的制度,如《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南华西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制度》、《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派出规定》等。这些制度内容一般包括总则、任职资格、岗位职权、职责、职务任免和管理、业绩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7

二、监理概况

(一)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我公司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和控制目标,并结合考虑监理人员的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条件,组建了一支精干的监理队伍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共有9名成员,组织形式如下:

总监:1名,总监代表1名,资料员1名,监理员1名,安装工程师2名,土建工程师3名师。

(二)监理工作制度

根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项目部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订立了监理例会制度、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旁站监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各项制度上墙公布,督促所有成员努力工作,为业主尽职尽责。

1、各专业安排专人每天按栋号负责填写监理日记。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施工现场巡检四次(上、下午各二次),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全过程旁站监理,项目监理部实行夜间值班制度。

3、每周5日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总结上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对突出的重点问题重点解决。

4、每月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编写监理月报,总结本月各专业监理情况,及时向业主及公司汇报。

5、各专业委派专人负责编制整理监理内业资料。派专人负责管理公司、业主下发的工程文件,以及对承包单位发出的指令文件,并形成收发文记录备查。

6、项目监理部在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下每季度分专业进行一次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竣工验收后,对全过程的监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三)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

1、监理部办公室墙上嵌挂“总监、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质量控制程序”、“进度控制程序”等制度题板,用以指导监理人员有序工作。设公告栏,专人负责将各项规章制度、工程相关人员通讯录、各项通知等工程信息列入栏内。

2、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统一着带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8

一、开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监理大纲制定、监理合同签订之后)

1. 组建监理队伍

根据工程特点,选择配备总监和必要的监理人员。人员配备应能涵盖钢结构所涉及的各类专业,同时提倡人员相互渗透一专多能。

我所沿用的钢结构监理组组织形式一般有二种,一种形式多适用于总包单位、钢结构分包单位、制作安装单位基本上为一个单元体的垂直隶属系统,与之适应的监理组体系是按专业分工即总监下配设焊接,结构探伤、涂装等专业工程师;而对某总体工程有数个钢结构分包、制作、安装单位甚至一个大工程设计单位也为多元体时,多采用横向组织结构体系,即采用总监下属驻厂监理工程师为主体,探伤、涂装等巡回监理,驻厂监理师则选用复合型人材。总监与驻厂监理工程师充分发挥协调工作。例如,在延安中路(中段)五个钢结构标段中的七、八座主桥、五座天桥监理中,我所分为二个监理组各按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上述二种组织形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2. 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之前尽快熟悉工程图纸、项目有关情况和工程所选用的规范、工艺技术条件。在此基础上,制定较为切实可行的监理实施细则;熟悉图纸和规范、技术条件时除了充分理解消化设计思想设计意图外,对于多个设计单位,多个制作单位还应当通过沟通协调,进行统一“度量衡”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做法上相对统一,使所监理的项目,在规格、指标、完工表式方面相对一致。而熟悉项目情况,则需对业主、施工单位甚至民工包工队伍也要有相应熟悉,特别是实际施工队有大厂的本厂职工,有分厂职工甚至是民工包工队,对他们的质保系统运转情况,人员素质,应有所了解,有些还需制定计划与措施进行“调教”,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施工前题。熟悉工程,还需对整个工程工作量、工作重点、难度以及施工集中的季节,都应做到心中有数,例如在春夏季节施工则需加强黄霉季节焊条烘焙监理,冬季施工则需加强寒冷季节钢结构施工质量特殊要求监理措施。

3. 合同业主、设计及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商资质和加工场所条件进行考察和审查:

对条件不足的承包商提出整改或限令整改意见,在满足基本条件之后再会签资质审查报告与开工令:

开工前要对制作单位进行考察与资质审查,提出的整改与限期整改意见,须经业主同意。以延安中路(中段)高架钢结构监理为例,我们曾针对某制作厂由于开工前胎架设置刚性不足、难以保证总段建造变形的控制,质保体系相应专业力量不足;以及另一标段制造天桥时,总包实际上没有自己的制作实体单位,又没有选好分包单位等问题提出较明确的整改意见,限令整改。在指挥部的支持督促下,这些单位领导十分重视,逐一改进,基本达到要求,然后我们才开出了开工令。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方案的合理性及技术条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5. 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与强化质量管理及工期目标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

6. 从施工制作到吊装现场工作,坚持监理工作责任到位,坚持重要质量控制点的旁站与实测验收。我们只少量地聘用退休人员,注意在职人员与退聘人员比例。同时,我们注意发挥施工单位主观能协到性,督促施工单位,实行自检、互检、专业检验三级检验制度,以有效保证质量。才能保证今后监理中各种协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厂制作阶段:

1.开工准备

(1)审查工厂的工程项目组织管理系统,沟通彼此之间的联系,建立与技术部门及质保部门的正常工作联系。

(2)审查工厂的质量控制方案,与技术部门及质保部门共同商定本工程实际质量检查的内容、质量按制点、监理验收的内容。

(3)与技术部门、质保部门商定用于本工程的各类质检报告内容与格式。

(4)审查材料质保书,确定材料复查内容;参与材料复查试验。审查装璜材料质保书。

(5)检查材料仓库收发制度;焊接材料的一、二级库情况,焊接材料焙烘、保温设备完好情况(含温度鉴定有效期)及相应的纪录登记。焊接材料发放台帐、焊条回收制度。

(6)审查工厂提交的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或焊接工艺评定转移报告,批准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或焊接工艺评定转移报告。

(7)参加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8)审查焊工资质及有效证件。

(9)审查无损检测(NDT)人员资质及有关设备的鉴定有效期。

(10)审查用于工程的长度计量器具的鉴定有效期。

(11)检查除锈、涂装设备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其产品质量是否能符合技术条件的要求。

(12)协助业主审核并签署开工令。

2.制作实施阶段

制作实施阶段钢结构监理分下列四个专业进行监理,即:结构监理;焊接监理;无损检测(NDT)监理及涂装监理。

(1)结构监理

放样质量抽检,内容为草图、样板、样带、下料情况;

小拼板及T字组合梁质量检查(拼板拍片),抽检后签证;

U形槽钢加工质量抽检;

腹板、顶板、底板外形尺寸、坡口切割质量抽检、底板轧角抽检;

腹板、顶板、底板装配构件划线检验;

总装胎架检验(外形、分段线、坡度),检验后进行签证;

分段就位与拼装质量检验;

焊后分段分解,各工地拼装接口的坡口状况及板材边势平整度;

复验工厂提交的分段检验报告数据,签证认可。

(2)焊接监理

①巡视检查:

在工件施焊时,焊接监理加强巡视检查:焊接材料使用是否正确、焊前准备是否到位、焊接工艺条件是否满足、工人是否持证有效、焊接规范是否合适等。

②焊缝质量监理:

对接焊缝:对一、二类焊缝表面质量一般100%进行检查签证;

全焊透角焊缝抽检;

贴角焊缝,抽检。

(3)无损检测监理:

审查各类焊缝无损检测的类别及长度是否满足技术条件的要求;

指定RT(X光拍片),核查RT检测部位是否符合技术条件;复证RT检验报告;

审查UT(超声波探伤)报告;

根据业主委托或业主请第三方,必要时复查部分焊缝。

(4)涂装监理:

检查除锈工装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条件;

预处理质量复测、粗糙度、除锈是否达到等级;

分段工程除锈质量检查;

分段工程涂层膜厚、牢度等质量情况;

检查并签署报告。

三、现场吊装阶段

现场吊装是检验制作阶段工作成效的关键步骤,同时也是检验钢结构与土建嵌接情况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钢结构监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现场安装监理应在吊装前与制作厂一起对所有墩梁标高,墩梁间距,支承中心矩等有关数据进行复测,对焊按施工与变形控制方案进行认可监理。

对吊装过程中起重、吊运方案乃至交通按排(市政工程)应一起进行讲座和各方方面面在业主主持下进行协调。

吊装后对梁间装配状况与支座密贴情况进行检查。

吊装完工后对现场主要受力焊缝进行表面质量、无损控伤、涂装进行监理,并对桥面长度、宽度、拱度主要尺度进行监理。

由于钢结构尺度往往以毫米计算,土建尺度往往以厘米计算,分头施工易造成总体吊装产生不吻合或局部返工。为此应在制作接近完工时,事前应进行协调,以避免差错。总之,现场监理要求监理人员本着勤、严、细、实精神工作。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9

一、开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监理大纲制定、监理合同签订之后)

1.组建监理队伍

根据工程特点,选择配备总监和必要的监理人员。人员配备应能涵盖钢结构所涉及的各类专业,同时提倡人员相互渗透一专多能。

我所沿用的钢结构监理组组织形式一般有二种,一种形式多适用于总包单位、钢结构分包单位、制作安装单位基本上为一个单元体的垂直隶属系统,与之适应的监理组体系是按专业分工即总监下配设焊接,结构探伤、涂装等专业工程师;而对某总体工程有数个钢结构分包、制作、安装单位甚至一个大工程设计单位也为多元体时,多采用横向组织结构体系,即采用总监下属驻厂监理工程师为主体,探伤、涂装等巡回监理,驻厂监理师则选用复合型人材。总监与驻厂监理工程师充分发挥协调工作。例如,在延安中路(中段)五个钢结构标段中的七、八座主桥、五座天桥监理中,我所分为二个监理组各按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上述二种组织形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2.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之前尽快熟悉工程图纸、项目有关情况和工程所选用的规范、工艺技术条件。在此基础上,制定较为切实可行的监理实施细则;熟悉图纸和规范、技术条件时除了充分理解消化设计思想设计意图外,对于多个设计单位,多个制作单位还应当通过沟通协调,进行统一“度量衡”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做法上相对统一,使所监理的项目,在规格、指标、完工表式方面相对一致。而熟悉项目情况,则需对业主、施工单位甚至民工包工队伍也要有相应熟悉,特别是实际施工队有大厂的本厂职工,有分厂职工甚至是民工包工队,对他们的质保系统运转情况,人员素质,应有所了解,有些还需制定计划与措施进行“调教”,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施工前题。熟悉工程,还需对整个工程工作量、工作重点、难度以及施工集中的季节,都应做到心中有数,例如在春夏季节施工则需加强黄霉季节焊条烘焙监理,冬季施工则需加强寒冷季节钢结构施工质量特殊要求监理措施。

3.合同业主、设计及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商资质和加工场所条件进行考察和审查:

对条件不足的承包商提出整改或限令整改意见,在满足基本条件之后再会签资质审查报告与开工令:

开工前要对制作单位进行考察与资质审查,提出的整改与限期整改意见,须经业主同意。以延安中路(中段)高架钢结构监理为例,我们曾针对某制作厂由于开工前胎架设置刚性不足、难以保证总段建造变形的控制,质保体系相应专业力量不足;以及另一标段制造天桥时,总包实际上没有自己的制作实体单位,又没有选好分包单位等问题提出较明确的整改意见,限令整改。在指挥部的支持督促下,这些单位领导十分重视,逐一改进,基本达到要求,然后我们才开出了开工令。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方案的合理性及技术条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5.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与强化质量管理及工期目标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

6.从施工制作到吊装现场工作,坚持监理工作责任到位,坚持重要质量控制点的旁站与实测验收。我们只少量地聘用退休人员,注意在职人员与退聘人员比例。同时,我们注意发挥施工单位主观能协到性,督促施工单位,实行自检、互检、专业检验三级检验制度,以有效保证质量。才能保证今后监理中各种协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厂制作阶段:

1.开工准备

(1)审查工厂的工程项目组织管理系统,沟通彼此之间的联系,建立与技术部门及质保部门的正常工作联系。

(2)审查工厂的质量控制方案,与技术部门及质保部门共同商定本工程实际质量检查的内容、质量按制点、监理验收的内容。

(3)与技术部门、质保部门商定用于本工程的各类质检报告内容与格式。

(4)审查材料质保书,确定材料复查内容;参与材料复查试验。审查装璜材料质保书。

(5)检查材料仓库收发制度;焊接材料的一、二级库情况,焊接材料焙烘、保温设备完好情况(含温度鉴定有效期)及相应的纪录登记。焊接材料发放台帐、焊条回收制度。

(6)审查工厂提交的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或焊接工艺评定转移报告,批准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或焊接工艺评定转移报告。

(7)参加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8)审查焊工资质及有效证件。

(9)审查无损检测(NDT)人员资质及有关设备的鉴定有效期。

(10)审查用于工程的长度计量器具的鉴定有效期。

(11)检查除锈、涂装设备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其产品质量是否能符合技术条件的要求。

(12)协助业主审核并签署开工令。

2.制作实施阶段

制作实施阶段钢结构监理分下列四个专业进行监理,即:结构监理;焊接监理;无损检测(NDT)监理及涂装监理。

(1)结构监理

放样质量抽检,内容为草图、样板、样带、下料情况;

小拼板及T字组合梁质量检查(拼板拍片),抽检后签证;

U形槽钢加工质量抽检;

腹板、顶板、底板外形尺寸、坡口切割质量抽检、底板轧角抽检;

腹板、顶板、底板装配构件划线检验;

总装胎架检验(外形、分段线、坡度),检验后进行签证;

分段就位与拼装质量检验;

焊后分段分解,各工地拼装接口的坡口状况及板材边势平整度;

复验工厂提交的分段检验报告数据,签证认可。

(2)焊接监理

①巡视检查:

在工件施焊时,焊接监理加强巡视检查:焊接材料使用是否正确、焊前准备是否到位、焊接工艺条件是否满足、工人是否持证有效、焊接规范是否合适等。

②焊缝质量监理:

对接焊缝:对一、二类焊缝表面质量一般100%进行检查签证;

全焊透角焊缝抽检;

贴角焊缝,抽检。

(3)无损检测监理:

审查各类焊缝无损检测的类别及长度是否满足技术条件的要求;

指定RT(X光拍片),核查RT检测部位是否符合技术条件;复证RT检验报告;

审查UT(超声波探伤)报告;

根据业主委托或业主请第三方,必要时复查部分焊缝。

(4)涂装监理:

检查除锈工装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条件;

预处理质量复测、粗糙度、除锈是否达到等级;

分段工程除锈质量检查;

分段工程涂层膜厚、牢度等质量情况;

检查并签署报告。

三、现场吊装阶段

现场吊装是检验制作阶段工作成效的关键步骤,同时也是检验钢结构与土建嵌接情况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钢结构监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现场安装监理应在吊装前与制作厂一起对所有墩梁标高,墩梁间距,支承中心矩等有关数据进行复测,对焊按施工与变形控制方案进行认可监理。

对吊装过程中起重、吊运方案乃至交通按排(市政工程)应一起进行讲座和各方方面面在业主主持下进行协调。

吊装后对梁间装配状况与支座密贴情况进行检查。

吊装完工后对现场主要受力焊缝进行表面质量、无损控伤、涂装进行监理,并对桥面长度、宽度、拱度主要尺度进行监理。

由于钢结构尺度往往以毫米计算,土建尺度往往以厘米计算,分头施工易造成总体吊装产生不吻合或局部返工。为此应在制作接近完工时,事前应进行协调,以避免差错。总之,现场监理要求监理人员本着勤、严、细、实精神工作。

主体监理工作总结例10

公路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工程建设环境复杂。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采用两级监理机构,既总监办和驻地办。总监办作为整个监理机构的管理者,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一系列条文对总监办的界定,使总监办作为一个独立的工程管理机构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守合同、讲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方向不断过渡发展,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总监办工作,是我们值得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结合多条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我认为做好总监办的工作应从两个方面着手,既要做好总监办内部的管理,又要做好驻地办的管理。作为整个监理工作的组织者和策划者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章立制,完善项目监理机构

建立一套好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做好总监办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求管理体系明朗、规则清晰合理,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界面清晰、责权配套,能够充分调动各部门及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亦应注重建立适应不同业主所需要的管理体系、管理方法,加强与业主管理体系中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1、强调项目监理机构自始至终,增强整体功能。项目监理机构的功能并不仅体现在各专业监理人员功能的简单集合上,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项工作能否正常有序地进行,监理职能能否充分发挥,全在于项目监理机构能否适应项目的需求,各岗位监理人员能否履行自己的职责,协作是否到位。要不断检查和分析项目监理机构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后要及早找出原因,并果断地予以解决。

2、增强适应性和灵活性。项目监理机构应有较强的环境适应性,与外界的关系和表现出的生存、竞争能力需要及时调整以适应项目的动态变化。在监理任务执行过程中,应针对各阶段任务目标的不同,实时调整人员分工,调整工作重心和重点。

3、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监理工作总体规划。规划是监理工作的预演,对顺利完成监理工作非常重要。在规划工作中首先应明确各监理岗位的职责,强调监理工作纪律;其次,应明确监理工作制度,如监理日志记录、见证取样送检、旁站监理、资料管理、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再次,应明确阶段性监理工作成果,如监理月报、评估报告等的编制要求。监理工作规划应根据项目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通过规划,构建项目监理工作的总体框架,使所有监理人员能对以后的工作心中有数。

4、应进行详尽的工作交底。通过交底,将总监的想法传达给每位监理人员,而且通过交底会议上的相互沟通可以弥补策划工作的不足之处。是项目监理工作准备阶段的重要一环。

5、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保持监理组织内部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以人为本,创造和谐内部环境

1、完善后勤管理,使监理人员无后顾之忧。公路工程监理流动性大,野外工作多,条件艰苦,总监应将后勤管理,包括食、住、行等,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完善的后勤管理对监理工作本身具有乘数效应,其作用不可小视。

2、在监理组织内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树立积极向上的风气,督促监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在实现个人发展的同时优异地完成监理工作,使个人目标与监理目标完美结合,在工作中产生不竭的动力。

3、处处关心监理人员,深入了解监理人员实际存在的问题,努力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使他们感受组织的关爱,激发出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的积极性;使监理组织充满活力,而总监的工作正是这种活力的催化剂。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成效

监理工作量大面广、专业多、时限性强,必须要依靠监理部全体人员的努力,要靠集体的力量,才能履行好合同约定的义务。

1、正确认识自己,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别人做到的事自己首先做到。作为一个领导,就要有一定的权威和威信。而威信从哪儿来,这就要求总监要比别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责任心更强,综合素质比别人更优秀。所以总监要练好内功,使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高出一筹,并且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

2、尊重人、相信人,不要求全责备,要善于与人交往,有良好的群体意识,良好的群体意识会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合理运用奖励与惩罚手段。表扬和批评是一种艺术,在工作过程中要分析每个人的特点,心理承受因素,对积极的、好的行为和做法多表扬,多鼓励,使每个人都有认同感。

4、强调原则不失灵活。原则性是监理工程师工作性质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但坚持原则并不是说不讲灵活性。一个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把握灵活,是不失原则的灵活。只有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这个度,才能使监理工作有起色,也只有把握好这个度,才能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才能对工程实施有效科学地管理。

四、明确管理思路,充分发挥驻地办作用

总监办一方面要严格驻地办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则要充分发挥驻地办的实际作用。在总监办的统一指挥下,依靠驻地办进行现场管理,以努力提高驻地办的执行力为主导思想,高度重视驻地办的人力资源配置。

1.履行合同职责。根据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严格履行合同职责。

2.工作突出重点。总监办在工作中要抓大事,抓主要的事,抓难度高的事。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在对人的管理重点抓好驻地工程师和道路、试验、结构等几个主要的专业工程师。对大的事情要细,认真跟踪检查,小事可放手驻地办解决。

3、做好对驻地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总监办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驻地办的工作成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做到有检查、有落实,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4、充分运用合同赋予的手段,奖惩结合。总监办要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独立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