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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姓名申请书模板(10篇)

时间:2023-02-11 16:36:53

更改姓名申请书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1

曾用名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本人现用名高红颖,女,满族,19__年__月0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地知道,这申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表示歉意。

改名陈述理由如下:因本人父母(父亲:高瑞民,母亲:白俊平)离婚,本人要求本人姓氏随母姓,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高红颖更改为白雪,现二代身份证已经丢失,特借此补办身份证的机会改名,申请改名为白雪,望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但愿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曾用名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__派出所领导及所有同志:

我是___,是孩子___的爸爸,妈妈是___。因孩子上学一直叫___的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学校和老师多次让我们改名,孩子也想改名,我们家长特此申请给孩子改名。请给与办理。

申请人:父亲:___

母亲:___

20__年_月_日

曾用名申请书范文3__公安局(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___,男,汉族,出生于____年_月_日。___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账号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与表弟重名)和在学校的一些谐音的绰号(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以至于成年出来工作后,碰到昔日校友以绰号相称所带来的尴尬等等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___更改为___,望同意为切!

本人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工作加重,但是由于这个名字的困扰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不得不麻烦贵所了,望贵所理解,谢谢!

申请人:__

申请日期:__年_月_日

曾用名申请书范文4____派出所:

我叫___,男。19__年05月03日生。家住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北桥东巷地税局家属北楼2—___室。现申请为我儿子__,更改名字为__。请贵所予以批准!

我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__,男,汉族,20__年4月18日生,身份证号:640121___________。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姓名为__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章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而且周围重名的孩子有四、五个,给学习、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孩子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__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申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儿子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_日

曾用名申请书范文5__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___,汉族,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2

abstract:as a special social group,bannermen underwent profound changes in many aspects in their social,political and economic life in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after the foundation of which,bannermen lost their political and economical privilege,their social position and the life style changed and the basic principle of ethnical equality was established.such dramatic changes led to many bannermen’s application to add a chinese-style name to their original name,to change their given names,and to change birth places.the studies in the above historical phenomenon are not only helpful in our understanding of bannermen’s survival conditions in the early republic,but also beneficial to the further understanding of and studies on the chinese society,politics,economy,thoughts,culture,manners and customs and so 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ethnic fusion.

key words:early republic of china ;bannermen ;adding a chinese-style name;change given name;changing birth place;survival conditions

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民初旗民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自民国成立后的多年间,各地屡有旗民申请冠姓、更名、改籍。旗民冠姓、更名、改籍从特定的角度折射出民初旗民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本文拟从相关档案史料出发,对民初旗民冠姓、更名、改籍的历史现象进行考察,以期对民初旗民的生计生存状况作一管窥。

民初旗民冠姓、更名、改籍现象的出现,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

(一)平等的民族关系基本原则的确立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五族共和”思想被确立为民国政府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1912年元旦,孙中山先生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明确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或曰民族之统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则对“五族共和”的民族理念作了进一步阐释:“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此后,“五族共和”思想得到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民族平等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基于新的平等的民族关系基本原则的确立,在“民国成立,共和肇始,国体更新,五族一家,无分满汉”的时代大背景下,有旗民认为,随着共和国家的成立,满清统治时期的各种“积习”应该消除,其中包括书名而不书姓的隐姓习惯。对此,直隶蠡县知县崇文在其1912年8月13日(民国元年七月一日)的呈文中有着清晰的表述:“窃职向隶旗籍,相沿成例,只书名而不书姓。现在共和既已建设,一切从前积习理应删除”,继而认为,“若旗族仍旧隐姓,未免自居歧异”,因此,“恳请祈恩复姓,转详注册,删除旧例,以归画(划)一”[1]。随着清王朝统治的终结和政治权力结构的演变,一些旗人意识到八旗制度必然最终消亡。在他们看来,如果仍旧指名为姓,不仅异于他族,而且也背离五族平等的历史发展趋势。正如时居北京东表胡同二十七号的普景呈文所述,“现在共和底定,五族平等,八旗制度将来当然消灭,而欲实行化除畛域,要再去观听分歧之弊,旗人指名为姓,异于他族……殊乖大同”[2]。

(二)旗民政治地位和社会身份的根本变化

有清一代,旗人始终居于统治体系的核心地位,享有各种政治和经济的特权。民国建立后,许多旗人衣食无着,生活极为凄惨,有关记载时常见诸报端。武昌起义后,“荆州满人男妇老幼不下二万余人,自共和宣布,月饷无着,本其少年子弟素工京调,只得三五成群,手执板鼓丝弦,与西城一带沿街卖唱” [3]。1912年8月13日的《申报》记述了镇江旗民的困苦状况,“镇江旗民近因贫自尽者时有所闻,城内果子巷旗民柏姓一家数口,自去年光复后,日用衣食一无所出,难以度日。柏妇某氏年三十余,竟于昨日因贫吞针自尽,迨人知觉,一缕香魂已游地府矣”[4]。民初,旗民特权被取消的同时,新的民族偏见出现,“各种书报、刊物充斥歧视满族的宣传,许多街谈巷议流露着排满的情绪”[5]。社会身份、地位的变化使得旗人在就业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歧视和排斥,为便于求得工作,一些旗人选择改取汉族姓名。例如,“原开封知府崇泰之子,向政府申请行医执照,因是旗人,不予发照。他只好放弃满姓瓜尔佳氏,改取汉族姓名李承荫,并改满洲旗籍为房山县民籍,才获准发照行医” [5]。在求职的过程中,旗人常常因为旗籍身份遭到淘汰,为获得微乎其微的工作机会,他们申请冠以汉姓,希望取得与汉人同等的工作机会。奎保,原隶汉军镶黄旗籍,1914年3月(中华民国三年二月)赴京报考知事试验事务所知事,考前申请加添李姓,遭到拒绝。对于考生申请冠姓、更名事件屡有发生的现象,办理知事试验事务处提出“未便更名改籍,以免先期取巧”,并致函内务部民治司询问相关事宜。内务部民治司函复说:“现在试验知事为期甚近,资格、经验必斯真确”,通告“呈请更名冠姓改籍事件一律暂行停办,俟试验知事报名截止后照旧办理”[6]。由于资格和实际出身对考试影响比较大,旗籍考生以旗民身份应考,不免惴惴。

(三)旗民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

辛亥革命后,依托于八旗制度之上的旗民社会生活方式迅速地发生改变。各地旗产、营产的清理加速了旗民的社会流动,因之产生的新的居住方式和满汉通婚现象的普遍,改变了旗民固有的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新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带动了旗人对婚姻、礼仪、居住、教育、就业和社会交往等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重新思考。一方面,他们改取汉族姓名以适应新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他们积极要求脱离旗籍,改易民籍。辛亥以前,旗人各种活动一贯受到旗籍的限制,民国成立后,《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出台,其第六条规定,旗人“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此后,旗人易籍现象逐渐增多。贺济臣,“原系正蓝旗满洲驻防荆州旗人,共和后归入湖北江陵县江夏民籍”,1918年11月(民国七年十月),贺济臣致函内务部称,“自前清光绪二十年甲午恩科会试后,将父母迎养在京,迄今二十有五年。宣统三年四月,丁外艰,已将先严灵柩葬于北京阜成门外宛平县所属八宝山矣。何可弃之携眷南旋,应请改入宛平县民籍,以便随时祭扫”[7]。

民初旗人冠姓、更名、改籍的原因不尽相同,如子女教育、祖先祭祀、婚姻关系、居住格局、就业选择等,而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清王朝统治的终结和旗人特权社会的崩溃。

民初旗民的冠姓、更名、改籍现象具有一定的规律和特征。

首先,团体化特征明显。辛亥以后,时局的深刻变化引发了旗民更名、改籍高潮的出现。根据现存内务部相关档案,自1912年至1919年,旗民呈请冠姓、更名、改籍的活动持续不断。在众多的申请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旗民呈文集体申请,表现出明显的团体特征,仅在1913年和1914年的两年中,以团体形式出现的申请大约有10余次,表1依据1913年及1914年各地旗人请求冠姓、更名、改籍的有关文书档案,对两年间人数较多的集体申请进行统计,藉以佐证。

资料来源: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一九一三年各地旗人请求冠姓更名改籍有关文书1913年1月至11月》和《一九一三年各地旗人请求冠姓更名改籍有关文书1914年1月至11月》,内务部档案,全宗号1001,案卷号1294、1295号。

其次,公职人员为数甚多。在申请更名、改籍的旗人队伍中,公职人员尤占多数,包括军警、地方官员、学校教员、公职部门办事员、驻外领事等。以顺天府为例,1912年6月,呈报内务部改籍的31名旗民中,100%为公职人员,其中有官员诸如候补道、知府、知县、通判、军医司二等禄事等[8]。其他年份、其他地区申请冠姓、更名的旗民也多以公职部门为多。自1916年1月至12月间,内务部档案中所载18个旗民的相关档案,仅有1人未明确职业身份,其他17人均任职于公职部门,达94.4%之多。长期以来,由于八旗制度的窒碍,旗人不事生产,多以当兵为业。民国建立以后,许多身无所长的旗人只得选择相对擅长的军警职业,出于工作的便利,军警冠姓、更名、改籍者远远多于其他行业。表2粗略统计了1912至1919年间(1915年缺)军警申请改籍的状况,可窥知一二。

资料来源: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1912至1919年各地旗人呈请冠姓更名改籍有关文书》,内务部档案,全宗号1001,案卷号1292、1293、1294、1295、1297、1298、1299、1300。

第三,文化层次较高。大多数选择冠姓、更名、改籍的旗民均受过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其中相当一部分曾经就读过高等或各类专门学堂,如法政专门学堂、武备学校、巡警传习所、医学馆等,毕业后相应任职于司法、军警、政府等各部门。有些旗民出生于地位较高的社会阶层,其先辈大多担任过高低不同的官职,本身受过比较系统的文化教育,受家庭的熏陶和出于对政治时局的一贯敏感,他们加入了申请冠姓、更名者的行列。以1914年2月4日(民国三年一月十日)申请冠姓、更名、改籍的普福为例,其曾祖父文镐曾任前清浙江严州府分水县知县,祖父廷曙原任前清江西广饶九南道兵备,父亲承业为光绪乙亥年副榜,而普福于民国元年考入京师速记传习所,民国二年四月开始担任众议院秘书厅速记技士工作。最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旗人不仅受过高等程度的教育,而且有过海外留学的经历。江宁旗籍善?F,光绪三十年赴日本留学,就读于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1913年1月5日(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呈请加添老姓,并转籍江苏句容。富尔逊“前清光绪甲辰吉士,三十二年由进士馆派赴日本留学法政大学,毕业回归,经前学部考试,授职编修,旋补秘书郎,前清宣统元年侍讲。民国……二年充北京商税局科员”[2],在职期间,申请冠以赵姓,并改隶湖北江夏县民籍。善?F、富尔逊作为旗民阶层中的佼佼者,他们代表了一部分旗民知识分子的抉择。

第四,姓氏和籍贯的选择。姓氏方面,旗人不但选择王、张、赵、刘、李、吴、马、田、胡等常见汉姓,也有那、索、倭、钮、侃等稀有汉姓的选择。旗人姓氏的选择还表现出同一区域相对集中的特征,例如广州驻防旗人主要选择了佟、鄂、那等姓。在旗籍的选择方面,区域性特征也很明显。根据民国政府历次公布的《铨叙局汇编直隶等省旗员入籍加姓表》以及内务部相关档案资料显示,各地旗人易籍选择比较集中。北京旗人通常改隶大兴、宛平、宝坻、昌平、沧州等地,奉天的多选择奉天府、锦县、盖平县等,山东的一般选择招远、章丘、益都、海阳等县,湖北的选择江陵、江夏等地,江苏的则选择江宁、句容等地。而京畿地区是众多旗民主要的易籍之地,如大兴、怀柔、宛平、通州、顺义、涿州、房山、密云、迁安等地。现存的有关档案资料显示,相对较多的旗民选择了易籍京畿。1914年是各地旗民易籍请求人数最多的一年,是年2月23日(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九日),陆军第一师各营官兵大部分原“隶旗籍者”呈请改籍。根据所呈花名清册统计表明,其中大约?95.28%的旗民选择了京畿地区作为易籍之地(参见表3)[5],体现出旗民对京畿地区的情感认同和不易更改的京师情结。

资料来源: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一九一四年各地旗人请求冠姓更名改籍有关文书1914年1月至11月》,内务部档案,全宗号1001,案卷号1295。

旗民冠姓、更名、易籍,是清末民初社会政治演进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现象,既反映了民初旗民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深刻变化,也体现出作为特殊群体的旗民社会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深刻变迁。

旗民冠姓、更名、易籍反映出民初民族歧视和偏见的存在。辛亥革命以后,随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五族共和”思想得到确立,平等的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因而产生。但是,在辛亥革命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社会上还存在着歧视满人的现象。这是由于,一方面,辛亥革命前及革命初期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的 “仇满排满”的思想和活动对民初政治氛围的影响不可避免;另一方面,社会各阶层对新的民族政策和关系的正确认识需要一定的时间。正是在这样的民族歧视的政治氛围下,许多旗民为求自保,选择冠姓、更名、易籍,这种现象的发生反映了时人甚至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对现代民族国家概念认识的模糊。一般认为,“在国家普遍产生之后,任何民族都归属于一定的具体国家,这一国家既可能是单一民族的国家,这种情形下民族与国家是重叠的,也可能是多个民族相互融合共生共存的国家,这种情形下民族与国家便是不重叠的。现代民族国家大部分表现为后者的特征,即一个国家有多个民族或多个民族的融合所构成。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生活于其内的任何一个民族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分子,拥有同等的政治权利与义务”[9]。从这个意义上说,旗人的姓名、称谓以及出身不应该成为其应享有的平等政治权利与义务的障碍。民族的平等、融合最终应归属于这样一种基本内涵,即相等的政治权利、义务,平等的民族地位,同等的就业机会等,一个民族被迫更名换姓,以迎合他民族的认可,违背了民族平等的基本内涵。所幸的是,民初歧视旗人的现象毕竟是个别的、局部的,在走向平民化的过程中,多数旗人得到了包括汉族老百姓在内的各族民众的扶持和帮助,这对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冠姓、更名、易籍体现了旗民对新的社会政治环境的调适和平民化趋势的加强。自1644年征服中原以来,旗人就有了世袭的特权。特殊的地位和优厚的俸禄使得旗民尤其是满族显贵们越来越懒散,生存技能越来越差,清中叶以来,旗民生计问题就日渐突出,至清末,旗民生计更是难以维系。清廷覆亡以后,俸饷的按时发放已成历史。根据优待满族大纲之条件,北洋政府实行“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原有口粮暂仍其旧”的政策。民国初年某些地区的旗饷发放尚能保证,但至民国三、四年,饷银渐有拖欠现象,民国七、八年以后,旗民俸饷终成民初一大财政问题。民初,政治剧变,时局动荡,社会进入了新的整合时期,失去优越地位的旗民如何适应这种整合,除了要学会一技之长,凭借自己的能力去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地位以外,争取与汉人同样奋斗的外部条件也非常必要。冠姓、更名、改籍,不仅有利于旗人的竞争和生存,更有利于打破旗人传统的社会结构方式,从而迅速融入新的社会秩序中去,这是对新的社会整合的主动适应。不仅如此,冠姓、更名、改籍也是旗人平民化的一个很好的明证,辛亥以后,随着统治特权的丧失和八旗制度的崩溃,旗人社会迅速分化瓦解,很快被推上了平民化的轨道。从歧视汉人到以汉姓为姓,表明在社会身份转型的关键历史时期,大多数旗人对平民化身份的认同和平民化趋势的加强。

旗民冠姓、更名、易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民初旗人社会生活多元化趋势的加剧。辛亥革命了满清王朝的专制统治,彻底打破了自八旗制度形成以来的旗、民界限,加速了旗民生活的多元化。在平民化的道路上,不同阶层的旗人对新的身份和生活道路的选择各不相同,旗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方式日趋多元化。依据有关旗人冠姓、更名、改籍的相关档案史料,一部分有着高度政治敏锐性的旗民冠姓、更名、改籍,迅速披上了时代政治色彩的外衣,很快融入了民初复杂多变的社会政治生活,虽然不能完全跻身于政治权力的核心,但是因此得以紧紧靠近或者加入到民初的主流社会政治生活。此前所涉及的一部分旗人地方官员、社会公共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归来的社会公职人员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相较于这些处境较优的旗民,一些以当兵为业的旗民等中间阶层选择军警职业,他们的冠姓、更名、改籍,实质反映了大部分身无所长的旗人对传统稳定生活状况延续的一种渴望。无以聊生的妇孺羸弱和无业旗民不仅处于旗人社会的下层,也处于整个社会的最底端,对于他们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摆脱困顿、窘迫的生活状态,更深层意义上的换姓、更名还远未来得及考虑,因而在相关名册表中他们的名字少有显现。

旗民冠姓、更名、改籍,客观上有利于满汉畛域的化除。毋庸讳言,冠姓、更名、改籍是命运剧变后的旗民急于寻求社会认同的一种表现,体现了转型时期旗民遭受痛苦后的辛酸,但客观上有利于满汉民族的进一步融合。自八旗制度形成以后,清朝统治者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诸方面采取种种措施,如禁止满汉通婚、满汉杂居、满人不事生产等,导致满汉矛盾的产生和加剧,如何化除满汉畛域,成为晚清统治者面临的一大难题。民国成立后,旗民营业、居住限制逐渐解除,满汉杂居、满汉通婚局面出现,许多旗民刻意掩瞒民族身份,冠姓、更名,生活状况也与一般汉人无异,汉化倾向明显增强,客观上有利于满汉畛域的化除,也有利于满汉民族的相互认同和融合进程的加速,有利于满汉民众对现代中国民族国家的共同认同和内属感的确立。

民初旗民冠姓、更名、改籍是近代社会发展变迁过程中的一个特殊历史现象,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旗民特殊生存状态的一个缩影。对民初旗民冠姓、更名、改籍历史现象的考察,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了解转型时期旗民生存状况,同时也有益于人们在社会发展和民族融合的视角下进一步认识和研究民初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风俗习惯等诸多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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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务部.一九一三年各地旗人请求冠姓更名改籍有关文书1913年1月至11月[g].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1001-永久-1294.

[3]鄂省旗人之近状[n].申报,1912-04-01(6).

[4]京江旗人之苦况[n].申报,1912-08-13(6).

[5]阎崇年.北京满族的百年沧桑[j].北京社会科学,2002(1):15-23.

[6]内务部.一九一四年各地旗人请求冠姓更名改籍有关文书1914年1月至11月[g].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1001-永久-1295.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3

202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表模板按照 “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此框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⑥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显示器①申请号

(外观设计)②分案提交日⑦ 设 计 人

③申请日④费减审批⑧第一设计人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件号码⑤挂号号码⑨ 申 请 人申请人 (1)姓名或名称电话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中国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 北京邮政编码详细地址申 请 人 (2)姓名或名称电话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申 请 人 (3)姓名或名称电话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⑩联 系 人姓 名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详细地址11代表人为非第一署名申请人时声明特声明第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12 专 利 代 理机 构名称机构代码人 (1)姓 名代 理 人 (2)姓 名执业证号执业证号电 话电 话13 分案申请原申请号针对的分 案申请号原申请日 年 月 日14 要 求 外 国 优 先 权 声 明原受理机构 名称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15 不 丧 失 新 颖 性 宽 限 期 声 明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16 相似设计本案为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其所包含的项数为项。17 成套产品本案为成套产品的多项外观设计,其所包含的项数为项。18 申请文件清单 1.请求书 2份 2页 2.图片或照片 2份 3页 3.简要说明 2份 1页图片或照片 6幅19 附加文件清单 费用减缓请求书 份 共 页 费用减缓请求证明 份 共 页 优先权转让证明 份共 页 专利委托书 份 共 页 总委托书(编号____________)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份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首页译文 份其他证明文件(名称______) 份共 页20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20_年_月_日 年 月 日21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使 用 外 观 设 计 的 产 品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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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名 称 及 地 址

东莞的专利申请书的填写要求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本国的地址应包括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以及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和电话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和电话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和电话号码。有邮政信箱的,可以按规定使用邮政信箱。外国的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并附具外文详细地址。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应当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1

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13

栏发明名称应简短、准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7栏发明人应当是个人。

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如提出不公布姓名,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8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第一署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署名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机构的,指定的联系人是代替申请人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申请人是单位且没有委托专利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其他情形下可以不填写联系人,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联系人的,还需要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请求书中未指明联系人的,第一署名申请人为收件人;申请人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声明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该代表人。

6.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在第10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代表人的权利: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7.本表第11栏,申请人委托专利机构的,还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

专利机构指定的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8.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

本申请为再次分案申请的,还应填写所针对的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9.申请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还应填写本表第14栏,并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10.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5栏。

11.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6栏,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应填写本表第17栏。

13.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8、19栏。

请求书按A4纸型计算页数。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数量逐项核实。

14.申请人委托专利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加盖专利机构公章。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两份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专利机构的签字或盖章应当一致,不得为复印件。

15.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1、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从第十一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150元;

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三十页的,从第三十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元,超过三百页的,从三百零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00元。

3、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4、通过邮局汇付的,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100088);

并应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5、通过银行汇付的,请寄交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

并应在银行汇款单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6、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事由栏中同时发至专利局。

7、应正确填写申请号13位阿拉伯数字(注:最后一位校验位可能是字母),小数点不需填写。

8、每一申请案的费用应单独汇款,不得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的费用在一个单据中汇出。

9、费用名称可以使用下列简称:

基本费(PCT)——基 指定费(PCT)——指

附加费(PCT)——附 手续费(PCT)——手(手续)

确认费(PCT)——确(确认) 申请费(PCT)——申

印花费——印 发明专利申请费——申

发明专利文印费——文(文印) 宽限费——宽(宽限)

发明专利维持费——维 译文改正费——译(译改)

单一性恢复费——单(单恢)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审

发明专利复审费——复 发明专利登记印刷费——登

变更费——变 优先权要求费——优

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改(改优) 恢复权利请求费——恢

专利申请分类答疑网友提问:

专利申请主要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答: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4

**,女,汉族,*****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为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5

    申请人在审批程序中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并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专利局制定的请求类表格目前总共有36种。除了3种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等10种申请表格外,常用的手续表格有:专利委托书、费用减缓请求书、要求提前公布声明、实质审查请求书、补正书、意见陈述书、恢复权利请求书、延长期限请求书、复审请求书等。

    手续表格要按照填表须知正确填写,并且应当由请求人签章。一张手续表格只允许办理一件专利申请的一项手续。例如,一张补正书只能对一件专利申请进行补正,不得在一张补正书上对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专利申请进行补正;也不允许在一张补正书上对一件专利申请既办理补正手续,又要求办理其它手续,如要求变更申请人地址。

    没有统一表格的,除应写明申请人要说明或者请求的内容外,还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写明该手续所针对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并尽可能在提交文件的上端冠以恰当的标题。例如,发明人请求不公布姓名的,可以在提交的请求书上端写上“发明人请求不公布姓名声明”标题,再写明所涉及的申请的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名称或姓名,然后写明声明内容,当然最后还要由发明人签章。

    2.手续表格的提交

    办理各种手续的表格或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另一份为复印件。手续表格递交或者寄交专利局受理处后,经受理处穿日期孔,核实登记后,将其中一份复印件退还申请人作为收件凭证。申请人将手续文件弟交或者寄交给审查员个人,或者交给专利局其它部门或者个人的,除非收件人将文件又转交受理处补办接收手续的,一律不产生法律效力。转交受理处的文件,凡已拆开信封的,以转交日为办理手续的日期。所以为了不耽误时间,申请人不要把申请寄交给个人。

    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一件信函中应当只包含同一件申请的文件。所以,申请人同时办理几项手续的,除非是同一件申请的手续文件,邮寄时不得装在同一封挂号信。当面递交手续文件时,如果涉及几项手续文件,应当说明并且不得将几项手续文件钉在一起。向专利局邮寄文件时,同一件专利申请的几项手续文件可以放在一封挂号信中,但应当有文件清单并且不得将几项手续文件钉在一起。

    3.手续的费用和期限

    凡办理的手续要求缴纳费用的,只有申请人按规定缴纳费用以后,手续才生效。例如,请求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的,应当在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的同时,或者最迟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申请人逾期未缴纳有关费用的,该变更申报手续被视为未提出。申请人缴纳手续费的,应当写有申请号、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费用用途、金额及缴费人地址、姓名。

    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时间限制的手续,必须在到期以前办理,逾期办理的手续一律无效或被视为未提出。手续文件邮寄的,以邮寄日为办理手续的日期,面交的以文件缴付日为办理手续的日期。手续涉及费用的,申请人还应当在期限到期以前缴纳规定的费用。

    4.手续表格填写的基本要求

    手续表格都是以著录项目开头的(即申请的申请号、申请人、发明名称及专利机构等),填写时应当和请求书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发明人、申请人或者专利机构有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不得自行在其它手续文件中改变这些项目,那样会使所办的手续无效或被视为未提出。例如,某件申请在转让以后未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而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受让人在实审请求书的申请人栏目中擅自填上了自己的姓名,由于未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这份实审请求书自然是无效的,所以该实审请求被视为未提出。

    申请人办理各种手续应当提出明确请求,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或者有先决条件的语言。例如,某申请人在要求提前公布声明中写有:“若本申请有希望批准,请予提前公布”,或者在补正书中写上:“若审查员认为补正超了范围,则请转受理处作为新申请。”对一类手续或请求,专利局将视为示提出。

    办理的各种手续文件中,不得有对专利局工作人员、申请人或其它人的攻击和诽谤性语言,以及与手续本身无关的内容。对专利局工作人员的意见,或检举揭发专利局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的,应发单独向专利局监察处、局长或者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反映。手续文件中有上述内容的,应当删去,不同意删去的,手续视为未提出。

    5.证明与签章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在实际审查中,签章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名称不一致有时发生。例如,请求书填写的名称是“北京电镀厂”,签章是“北京市电镀厂”,差别虽然不大,但是在审查时却无法认定签章的有效性。签章不得复印。

    涉及权利变动的手续,例如:变更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时,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它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机构的,应当由专利机构签章办理。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6

1、名字可以改很多次。但是成年后改名字比较麻烦。16周岁以后,改名字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2、改名字的流程:①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②请单位出具一份证明,证明确实使用新名字有一段时间,盖公章。③让村委或者街道办出具证明并盖章,把申请、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④民警会调查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调查通过后会写明无违法犯罪记录。⑤签字后再找所长和局长签,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⑥将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即可更改户口等档案的名字。

(来源:文章屋网 )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7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在校大学生改名流程如下

1、学生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上写明更名原因。如果理由不充分,学校有权利拒绝其更名;

2、如果理由足够充分,则需要辅导员签字、系里主管领导签字,盖上系里的印章;

3、学校负责学籍老师签字、主管处领导签字,盖处室的印章;

4、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学校大章;

5、到派出所申请更名证明;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8

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的知识产权专栏customs.省略/ipr即可看到该备案系统。该系统分为注册、备案、缴费、查询四部分。

注册信息要准确

首次通过备案系统申请知识产权备案的,应当先注册为系统用户。仅需查询他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情况的,无需注册。

填写注册信息时应格外注意以下项目:

申请人名称/姓名:填写《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和著作权登记等文件记载的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申请人英文名称:(只限外国申请人)填写《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和著作权登记等权利证明上所记载的权利人的英文名称或者姓名。权利证明未记载英文名称或者姓名的,填写权利人身份证明所使用的英文名称或者姓名。

注册国(地区)/国籍:权利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填写权利人的注册国;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国籍。

注册地/住所地:只限中国(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权利人填写。

注册成功后,注册系统将向注册人提交的电子邮箱里发送注册成功的信。注册人应妥善保存注册信息,同时还要尽快使用,注册后6个月内不使用的将被删除。注册信息如果变化应当及时更新。

备案分类型

录入备案信息时,用户可以采用“账号+密码”和“申请人+密码”两种方式登录。录入申请信息时,应首先选择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类型:商标专用权备案;著作权备案;专利权备案。其后的具体步骤如左下图所示。

填写“商标名称”时,图形商标应填写该商标在使用中的品牌名称并在其后加注“(图形)”;“著作权”和“专利权”应当按照权利登记证书记载的内容填写。

上传的图片应为jpg、bmp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400K。商标标识图片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一致,商标标识清晰。“著作权”作品图片应当与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图片一致。“专利权”图片分两种情形:“外观设计”的应当上传一张专利公告附图和至少上传一张实施该外观设计专利的商品或其包装的图片;“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则应当至少上传一张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商品的图片。

提交申请书和随附文件时,申请人在打印的纸面申请书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后,将申请书以及需要提交的随附证明文件寄送至海关总署。

先缴费 再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海关总署(2004〕15号公告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为每件备案申请缴纳备案费人民币800元。申请人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备案续展或变更的,不再缴纳备案费;但是申请人在备案失效后再次申请备案的,应当重新缴纳备案费。

备案申请人应当在向海关总署提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之前缴纳备案费,并在录入备案申请的电子数据时填写缴纳备案费的情况。

如何缴费?

备案费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海关总署账户。

海关总署在核实所缴款项到账后,将以汇款方作为缴款单位,按照备案申请书提供的联系人地址,寄送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备案申请人需要核实备案费到账和收据的情况,可以和海关总署联系。

如何退还?

下列情形,海关总署应当退还备案费:海关总署驳回申请人提出的备案申请; 申请人在海关总署准予备案前要求撤回备案申请。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被海关总署依法注销、撤销或者因其他原因失效的,已缴纳的备案费不予退还。

退还备案费需要由备案申请人向海关总署提出退款申请并寄还备案费收据。海关总署收到退款申请和备案费收据后,将通过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号退还备案费。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9

解答:有关子女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的纠纷,日常生活中多有出现。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过《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其中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该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孩子的姓氏还应由孩子的父母协商共同确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权强行变更。

有关姓名问题读者提问:

孩子未满18岁可以随意改名吗?

解答:公民有权依自己的意愿对已登记的姓名进行更改,但应注意遵守一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不允许随意变更。对此,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于笔名、艺名等非正式的姓名,其变更不受限制。改个名字似乎只是个人的事儿,其实他牵涉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如:户籍身份证、银行账户、人事档案、房屋产权等都要随之变更,也会给公安机关的工作和诉讼活动等带来一定影响。所以实践中,如申请更改姓名时带有不正当理由,例如:因迷信要求改名,判过刑要求改名,为逃避诉讼或公安侦查要求改名等,公安机关一般不予批准变更申请。

我长大了,现在不满意自己的名字,请问我能自己更改吗?

解答:命名权是指公民选择特定文字作为自己姓名的权利。享有命名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公民决定自己的名字以具备意思能力为前提。子女出生时,通常由其父母或其他长辈为其起名字,是父母实施亲权的行为,而不是子女自我命名权的转移。父母基于亲权而子女行使自我命名权可能出现违背孩子本人意愿的情况,所以在子女成年后即具备识别能力时可自主决定自己的姓名,享有姓名变更的自由权。同时,公民也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艺名、笔名、别名等其他名字。

我儿子非要给我刚出生的孙子起四个字的名字,请问这种名字合乎法律规定吗?

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其中也暗含了可以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自由。现实生活中,父母为孩子起名迈克尔・乔丹,寄希望孩子将来会成为“篮球明星”。虽然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同样,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起名为“希特勒”等明显有违公德,或粗俗低级,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请问姓名的使用权有哪些特殊限制?

更改姓名申请书例10

如今,我已真正的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努力学习,以前有个老师跟我说过:”人不怕做错,只怕不知错”我现在知错了.愿老师能给我一次机会.赦免我以前幼稚的行为所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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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

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或有效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身份证姓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作出征税决定海关名称)

事实:

(应包括申请人进口报关情况、价格磋商情况、缴纳税款情况、有关货物情况、价格争议情况等简明事实。)

复议请求:

一、(对征税决定的复议请求,应注明请求撤销具体征税决定的海关编号等情况。)

二、(对估价、商品归类、原产地确定等争议的复议请求,即申请人认为海关应如何归类、如何确认原产地及申请人已交税款、应交税款、应退税款等情况。)

理由:

(支持复议请求的各项理由,如申报价格是实际成交价格等。)

附件:

原征税决定(税款缴款书)、报关单(申报单、海关审结单)、有关报关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付款单证、申请人营业执照、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件等。

(申请人签章)

(递交申请日期)

以上正本资料连同复议申请书及四套复印件(盖章)提交至广州海关法规处,正本资料经法规处审核后发还申请人。

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件姓名或营业执照注册名称)

地址:(身份证件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或其他有效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身份证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作出处罚决定海关名称)

事实:

(应包括基本案情、告知情况、申辩或听证情况、海关处罚情况、文书送达情况、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等简明事实。)

复议请求:

一、(对处罚决定的复议请求,应注明请求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原具体处罚决定的海关编号等情况。)

二、(对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程序、案件证据、确定处罚幅度等争议的复议请求。)

理由:

(支持复议请求的各项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