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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模板(10篇)

时间:2022-02-28 17:17:28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1

(一)动员部署。按照《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 大讨论”活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8月份重点工作,局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督导检查,保障此次活动落实到位。8月5日,我局召开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相关工作。会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大冶高质量发展开展”、“三个办、五联合”审批、“光阴不虚度、今天干什么?”、“机构调整融合后各部门职能如何落实”及“四个围绕”和相关文件措施开展大讨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献计献策;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部门融合期间各项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系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议活动;要求围绕“改善服务、优化环境、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目标,切实解决行政效能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承诺落到实处;要求围绕“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合一、多验合一、多审合一”、“标准地”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并绘制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流水线”,将项目审批涉及的规划、用地、林业审批各个环节串联起来,以此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重组,促使流程更简、材料更少、时限更短、服务更优、效率更高;要求建立健全信息体系建设方案,开展数据梳理和整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多测合一”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业务受理审批平台,大力推进全系统业务审批向“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的新型服务模式转变;要求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的梳理,做到依法监管、照单监管,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建设和经营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审慎、包容的监管模式;要求继续大力开展“冷、盲、滑、假、僵、梗”六病的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投诉方式,坚决查处干扰、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内涵,练内功、创品牌、树形象,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组织认可、群众满意和社会公认。

(二)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由局机关党委牵头督导,下设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各乡镇所,机关各股室为责任单位,以“四个围绕”为重点,旨在学懂弄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黄石市委、市政府、大冶市委、市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系列文件精神。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学习强国APP等)、查摆问题、讨论交流、等一系列举措,将大讨论活动作为凝聚共识、提升理念的有力指导,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拿出硬招,干出实招,集思广益的具体成果和创新有在全市范围内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报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的审批方式,推行企业“承诺制”,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由市联审中心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联合验收”机制等等并联审批事项;还有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的一项创新举措——“交地即发证”,建设单位在摘牌取得该块土地开始,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专人靠前跟踪协调服务,制定工作流程,将以往从摘牌、签合同、交出让金、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再发证的多部门串联模式,融合为不动产登记统筹多部门协作并联模式,在企业办理供地时,主动联系企业,提前介入开展权籍调查,优化登记流程,将用地审批和与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同时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紧密跟踪企业用地审批、核税、缴税事宜,最终助力企业在申请“交地”的同一天,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存在的问题

全系统各责任单位此次围绕“看是否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看轻了”“看小了”“看难了”“看错了”“看歪了”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不及时、不担当、打折扣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制定不精准、有政策无通道、自由裁量度大等问题;看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找熟人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不透明,群众跑多趟的问题;看审批事项下放是否已经做到最彻底;看各审批服务流程是否已最优;看审批效率是否已经做到最便捷;看对企业的承诺是否一律兑现;是否及时回应市场和群众诉求;审批过程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等问题”四个方面进行大讨论和查摆问题,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强,遇事限于循惯例、找参考,习惯于循规蹈矩。在如何创新思维、放开手脚、提高服务办理成效上缺乏深度思考和创新实践。存在轻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现象,上级政策措施研究不够深入,政策宣传不到位。

(二)机构改革后,业务人员对各自的业务办理没有实现实质的大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是由多个部门整合而来,虽然机构的合并,但是业务人员还存在只会办理自己以前的业务,对其它的业务了解不多也存在畏难不愿意去学习和了解的思想。

(三)系统内协同力度不够,数据共享不足。部门之间相互协同不够,申报的资料和相关信息不能形成共享。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我局将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问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改革举措,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和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二)各乡镇所,机关各股室等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性质和特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三)全系统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树立服务理念,切实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把实事办实,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诉求办到位。

四、建议

(一)建议由省厅统筹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大讲堂”、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范围内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2

1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发展现状分析

为全面了解掌握福建省投资环境的变动情况,对各设区市投资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量化考核,对涉外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福建省外资办从2001年起建立了外商投资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制度,每年以问卷方式开展一次测评调查。测评工作以全省及九个设区市和有关涉外职能部门作为测评对象,通过考察外商对投资软硬环境及投资相关要素的评价,籍以衡量测评对象的投资环境现状和变化情况,并就各职能部门的施政行为进行满意度测评。本文借助测评调查数据,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从不同角度研究评估福建省外商投资环境的发展现状。

1.1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总体分析

测评结果显示,外商投资企业对福建省投资软环境的满意度,2001~2007年期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2004年,得分区间在6.66~6.94。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以来,近三年得分均超过7分,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全省投资环境总体满意度指数为7.12分,较前两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一些全国性的客观因素影响,诸如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货币政策越来越紧、出口退税率连续下调、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力度较强、“两税合一”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加之福建省业已存在的劳动力紧缺、用地紧张等老问题,对于多数以外向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矛盾和困难比较突出。测评调查结果是在闽外商对现实困境的真实反映,同时也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竞争力还有待于提高。

从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程度看,在全省九个设区市被访的外资企业中,认为目前本地区投资软环境已超过预期期望的占12.8%,基本接近预期期望的占67.7%,未达到预期期望的占19.5%,全省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指数为5.78,处于“基本接近期望”的水平。这表明,目前福建省投资软环境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外商的预期期望。

调查数据显示,外商对福建省投资环境持续改善抱有信心,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乐观。在调查中,认为投资软环境会继续得到改善的占66.6%,有八成多的被访者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比较乐观,仅有1.5%的被访企业感到不太乐观。外商在闽继续投资的意愿较为强烈,有六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将会继续在本地区投资,有四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还会推荐亲友或同行来本地区投资兴业。

1.2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的分析

政务环境是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核心,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政务工作的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化、便民化。在投资环境测评中,对各设区市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设置了6个项目,分别为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奉公、政策稳定性、政策透明度、执行公平性,其中后三项为近两年新增评价项目。根据我们的分类,同时为便于跨年度的比较分析,我们以前三项作为政务环境的评判依据,而把后三项作为政策环境的评判依据。

测评数据显示,2001~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满意度指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年为5.74,2005年达到峰值7.11后,在高位整理,有所回调。具体分析近三年政务环境分项评价结果,外商对公务人员服务态度较为满意,对政务部门办事效率较不满意,办事效率满意度指数下降幅度比较大。对政府职能部门施政行为满意度进行分析,被访企业近几年普遍对外经贸部门、海关、对台部门、税务部门和侨务部门评价较高。在2007年全省9个设区市的政务环境评价中,总体满意度较高的依次为三明市、龙岩市和南平市。从总体上看,外商对内陆地区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要高于沿海地区。

外商投资企业大多属于“两头在外”类型,因此比较关注通关环境的优劣,这是政务环境的一个重要环节。测评结果显示,近几年福建口岸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建设工作,改善通关环境卓有成效。2003年以来外商满意度指数大幅提升,2004~2007年平均值高达7.43,比同期政务环境得分(6.86)高出8.3个百分点,也高于其他投资要素和条件的测评得分。2007年测评数据显示,6个设区市的通关环境满意度指数在各项可比测评数据中排名第一。

1.3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是指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诸如鼓励外商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劳动人事政策等。这些政策规定是否适应外商投资变化的需求,其稳定性、透明度和执行公平性如何,则是我们考察的重点。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分别为7.41、7.36、7.01,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在2005年达到阶段峰值后,开始出现下降趋势。相较而言,外商对政策稳定性的评价较高,对政策透明度还有疑义。主要原因是,福建省政府于2005年集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其后政策出台力度则有所减弱。各设区市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近两年很少推出新的扶持政策。

从2007年各设区市政策环境评价结果看,满意度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依次为:三明、龙岩、宁德、漳州、南平、莆田、厦门。山区地市更加注重通过营造较好的政策环境,以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表明,条件较好的地方已经开始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过渡。具体考察政策执行公平性的满意度指数,尽管2007年全省平均水平略高于政策透明度,但有6个设区市满意度指数低于政策透明度,反映出大多数地方在政策执行方面还不尽人意。

1.4对福建省外商投资市场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市场体系健全性、运行机制健康性、市场信用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中,2001~2003年指标设计为市场秩序,2004年采用市场开放性、竞争平等性、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平均,2005~2007年直接采用“市场环境”来衡量上述要素和条件。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指标体系中,“市场环境”与“融资环境”并列作为调查内容。因此,本文所研究的“市场环境”并不包括资本及其他要素市场,而把这部分内容归并到“投资要素配套环境”。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呈现波动性较强的特征,2001年得分为6.06,2002年得分最低(为5.91),2006年为得分最高年份(得分7.1)。2007年,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为6.74,低于政务环境得分6.92、政策环境得分7.01,说明福建省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滞后。

分析比较各设区市的市场环境,2007年外商满意度指数除三明、宁德外的其它七个设区市比2006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得分居前的厦门、泉州、龙岩的降幅较大。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相一致,各地市场环境进一步趋紧,这一现象应引起重视。

1.5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的分析

如上所述,我们把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条件统称为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为便于直观分析,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主要考察土地供应、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融资环境)、能源及原材料供应、产业及技术配套的变动情况。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我们整理形成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及其构成表(见表1)。由此可见,近三年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逐年下降,而且每一构成要素均呈回落态势。同时,外商最不满意的依次为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和土地供应,三个年度无一例外。特别是劳动力供应满意度指数仅6.17,是所有投资软环境测评指标的最低值,而且在6个设区市测评结果中排名倒数第一。

2007年测评调查还表明,目前影响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几大难题分别是:人才招聘与稳定、生产经营成本过高、资金筹措困难等。其中人才招聘与稳定问题尤为突出,9个设区市的外商都把它作为最主要的问题。这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测评结论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近几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改善不力,既有自身在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松懈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受制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有所恶化带来的结果。因此,能否有效解决外商反映突出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问题,必须引起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改善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对策建议

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事关福建对外开放竞争力的提升,事关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成效。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更新观念,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持续改善,大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

2.1营造更加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环境

2.1.1完善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制度

以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行重新核准定位和规范,从职能设置上界定各职能部门施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权限、管理事项和相应的操作办法。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管理解决的问题,可不设立行政审批,并要加快向中介组织转移有关涉外管理职能;对确需设立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也要明确条件,精简层次,缩短时限,强化服务,增加透明度。

2.1.2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

以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在项目选择、项目审批、企业设立、项目实施、企业经营、政策咨询等方面为外商当好参谋,主动帮助外商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积极为外商提供便利的生产、生活、文化环境,建立健全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入户、就医、子女入学等提供方便。改进外商投资企业人员出入境的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2.1.3加强行政执法环境建设

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评议来强化民主监督、效能告诫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当前特别要进一步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检查、评比等活动,由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负责加强监督和管理。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行“收费许可证”、“项目上网公示”、“一个窗口”收费等制度。各类检查必须实行检查报备、登记制和检查许可证制,严禁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同一部门多级重复检查或同项目重复检查,无正当理由及法定手续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禁止对外商投资企业搞各种达标或评比等活动。

2.2营造更加统一、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

2.2.1清理调整涉外政策法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现行的地方性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努力消除政出多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从省里有关部门入手开展清理政策法规工作,做到政策规章条文明晰,表述准确,避免部门间交叉和矛盾,各地政府也要依据省里清理政策规章的要求,调整各地相关的政策规章,废止不统一、不规范的政策文件。新制定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必须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特别要注重从制订实施优惠的激励性政策转向制订实施基于规则的规范性政策。

2.2.2落实兑现涉外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兑现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涉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并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效应。对近年来福建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除省政府已用正式文件作修订的条款之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对于有些与外资企业订立的合同条款,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难以执行,或由于合同条款不严密、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而产生矛盾的,必须主动与外商协商,采取过渡性措施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补偿。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2.2.3完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成立专门的省级涉外政策咨询机构,统一国家和省里的涉外经济政策法规,并适时向社会提供涉外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促进政策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各级政府与省直涉外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相应的机制,交流信息,提供数据,为外商投资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各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影响涉外经济政策的法规和措施,要在指定刊物上予以公布,杜绝靠印发内部文件、红头文件来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做法。

2.3营造更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2.3.1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

加强市场自身建设,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为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着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经济封锁,打破部门和行业对市场的垄断,纠正以任何行政手段歧视或阻碍外商投资的行为,建立统一、公开的市场准入制度。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以价格或收费形式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2.3.2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继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偷逃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证券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商对市场环境存在问题反映强烈的地方,要组织开展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当权益。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经济鉴证服务市场的整顿,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

2.3.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信用环境、规范信用秩序的治本之策。抓紧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理顺监管体制,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商业化运作。完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托“金税”、“金关”、“金质”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偷逃骗税记录,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2.4营造更加符合外商投资需求的配套环境

2.4.1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研究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法规,创建新型的人才流动和吸纳机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的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这部法律。在大力发展教育、科技的同时,积极构建若干人才制高点,着力培育若干吸纳人才的重点载体和人才创业基地。要把引资工作与引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项目为主体,大力引进留学生、海外学者来闽创业。加强与四川、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和宁夏、重庆、新疆等对口帮扶地区的合作,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交流机制,定期相互通报劳务合作计划,广泛引进经过当地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

2.4.2积极改善融资环境

推进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扩大企业债券、股票融资、风险投资的规模,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一个可靠和宽松的融资环境。金融业要牢固树立服务外商投资的经营观念,适时调整信贷策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规模。有关金融部门要围绕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金融信贷创新,对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综合授信和循环信用业务,为其提供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等多种信用品种服务,推选各种金融中介业务,探索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金融工具创新,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为外商投资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改进信用管理,建立以企业、企业法人、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各级政府要推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资金可由地方政府出资,各类基金和私营企业介入,或采取向社会公共募集资金等多种形式。

2.4.3有效破解用地难题

福建省人均耕地仅0.6亩,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用地短缺问题尤其突出。目前,项目用地存量少和土地使用费大幅提高,直接影响到福建省外资项目的落地。各级国土部门要落实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外资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证,同时设立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专项用地指标。规范地产交易行为,完善工作流程,实行全程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外商以收购、兼并、租赁、产权置换、特许权经营等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鼓励外商采用BOT或TOTT基金方式投资基础设施以及投资证券业等,缓解用地的压力。引导外资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努力提高土地容积率,提高外资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参考文献:

[1]杨柳勇,等.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利用外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191-199.

[2]杨先明.发展阶段与国际直接投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77-285.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3

创新机制,将工业园的经营开发编制成项目对外招商

制度经济学家偌斯说:“机制的创新升级是一切组织提高效能的关键”。工业园的经营开发权职能交给新设立的投资开发主体后,必须市场化运营,注重机制创新升级。在本地资本、管理都无优势的情况下,不妨通过精心策划,将工业园的经营开发编制成项目对外推介招商。

可根据工业园规划,按照“一园多区”将工业园划分成若干个产业小区,一个小区的经营开发为一个产业项目。政府把某一小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一定的特许期转让给外商,外商自筹资金建设和开发,并承担区内招商义务,引进项目入园。特许期满后,外商将园区内基础设施等实物资产所有权无偿转给政府。外商的经营收益来源于两块:一是土地收益,包括出让土地收入和土地增值收入。只有在引进项目并落地后,土地收入才能变现;只有在招商成效显著时,土地才可增值。这样,外商的收益直接与招商引资相挂钩。二是财政分成。外商按照引进入园区企业的若干年税收以一定的比例取得分成。政策上可视为政府对外商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运作成本的回报。这样,外商的收益与引进入园区企业创造的效益相挂钩。在具体测算外商的收益时,主要有两点:一是要保证外商对园区投资经营收益率大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二是对土地收入的测算要区分商业用地与工业项目用地,近城与远郊的土地级级差。只有这样,才具有可行性。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批环节仍很繁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政策部门执行不彻底,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执行不理想,新上一个项目,要经过立项、环评、规划等多个部门审批,拖上几个月时间的事并不鲜见。

2、收费标准随意性大,“三乱”现象有所反弹。一些执法部门收费罚款讨价还价,标准不清;有的人员收费,把权力作交易人情收费,毫无原则可言。有的部门借企业证件年检之机,搭车收费;有的部门把收费罚款作为工资等来源,对收费下指标、搞提成,不得不将收费向企业转移,造成投资环境恶化,在等界线不明确的地方,易发生乱收费问题,亟待规范。

3、投资环境问题反映强烈。一些企业反映,企业在施工建设期间,经常遇到当地百姓以土地是他们的地盘为由强行插手工程,而且费用还比当地市场要高,如不答应则阻拦企业施工,还有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垄断建筑材料,强买强卖,“砂霸”“石霸”现象又有出现,致使企业建设成本增加。

4、城镇环境亟待整治提升。近年来,虽然我们在硬件环境上投入了很大资金,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城镇环境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有的街巷路难走,雨天泥泞难行,主街道地面破损严重,施工后留下的疮疤得不到及时修复,以街代市现象依然严重,街巷内垃圾成堆,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吐痰现象普遍,墙上“小广告”等城市“本文来源:文秘站 牛皮癣”屡见不鲜。

三、建议对策

1、加大力度,进一步营造优化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要按照“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创新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领导干部将主要精力放到营造优化环境上来,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改善发展环境的积极性,用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把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引领到优化环境的实践中来,使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公民都成为优化环境的组织者、参与者、受益者,都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实践者、推动者、创造者。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5

近年来,县上按照“招商引资办工业,立足农业兴工业,开发资源强工业”的主攻方向,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融资环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立足实际,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强化措施,标本兼治,我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各级领导普遍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我县高度重视对良好投资环境的营造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协力配合,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基本形成共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政府追求税收的最大化,部门和个人追求效益的最大化,特别是在我县财政溃乏,部门经费紧张的前提下,这三者的矛盾表现尤为尖锐。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是关键问题,对于这点全县上下已经基本形成了共识。企业和群众对此呼声很高,对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寄予很大希望。

(三)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运行态势良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力度,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对利税大户实行县级领导包扶制度,适时到企业检查、指导,了解企业发展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全力保障企业的发展,县上先后减免了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不够,对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缺乏自觉性。有的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是主要领导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有的单位、部门领导认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不是硬指标,可抓可不抓,时抓时不抓,对县上出台的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方面的政策漠不关心,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如何强化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招法不多,措施不具体,不知从何处下手,上边催一催,下边动一动。有的仍停留在过去窗口服务承诺上,工作口头部署多,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干扰、阻碍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不愿查、不愿处。个别垂直管理单位的领导错误的认为,我们不归地方管辖,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与我们关系不大,重视不够。

二是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中梗阻”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固守本系统的条条框框,对收费必须实行的“两证一卡”制度执行的不够好。

三是“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个别现象仍然存在。有部分单位和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只重视自身利益,影响了全县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工作的大局。

四是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权代法、野蛮执法,不依法行政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执法部门政务公开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的行政人员素质不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特权,服务态度生、冷、硬,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拖,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意识不够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意见大。

上述这些问题表明我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认真尽快加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原有的领导机制,同时加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责任到人,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把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到负责领导和承办人员,狠抓跟踪落实,确保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不断深入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6

近年来,县上按照“招商引资办工业,立足农业兴工业,开发资源强工业”的主攻方向,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融资环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立足实际,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强化措施,标本兼治,我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各级领导普遍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我县高度重视对良好投资环境的营造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协力配合,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基本形成共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政府追求税收的最大化,部门和个人追求效益的最大化,特别是在我县财政溃乏,部门经费紧张的前提下,这三者的矛盾表现尤为尖锐。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是关键问题,对于这点全县上下已经基本形成了共识。企业和群众对此呼声很高,对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寄予很大希望。

(三)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运行态势良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力度,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对利税大户实行县级领导包扶制度,适时到企业检查、指导,了解企业发展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全力保障企业的发展,县上先后减免了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不够,对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缺乏自觉性。有的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是主要领导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有的单位、部门领导认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不是硬指标,可抓可不抓,时抓时不抓,对县上出台的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方面的政策漠不关心,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如何强化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招法不多,措施不具体,不知从何处下手,上边催一催,下边动一动。有的仍停留在过去窗口服务承诺上,工作口头部署多,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干扰、阻碍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不愿查、不愿处。个别垂直管理单位的领导错误的认为,我们不归地方管辖,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与我们关系不大,重视不够。

二是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中梗阻”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固守本系统的条条框框,对收费必须实行的“两证一卡”制度执行的不够好。

三是“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个别现象仍然存在。有部分单位和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只重视自身利益,影响了全县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工作的大局。

四是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权代法、野蛮执法,不依法行政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执法部门政务公开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的行政人员素质不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特权,服务态度生、冷、硬,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拖,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意识不够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意见大。

上述这些问题表明我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认真尽快加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原有的领导机制,同时加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责任到人,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把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到负责领导和承办人员,狠抓跟踪落实,确保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不断深入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7

近年来,县上按照“招商引资办工业,立足农业兴工业,开发资源强工业”的主攻方向,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融资环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立足实际,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强化措施,标本兼治,我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各级领导普遍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我县高度重视对良好投资环境的营造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协力配合,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基本形成共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政府追求税收的最大化,部门和个人追求效益的最大化,特别是在我县财政溃乏,部门经费紧张的前提下,这三者的矛盾表现尤为尖锐。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是关键问题,对于这点全县上下已经基本形成了共识。企业和群众对此呼声很高,对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寄予很大希望。

(三)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运行态势良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力度,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对利税大户实行县级领导包扶制度,适时到企业检查、指导,了解企业发展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全力保障企业的发展,县上先后减免了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不够,对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缺乏自觉性。有的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是主要领导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有的单位、部门领导认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不是硬指标,可抓可不抓,时抓时不抓,对县上出台的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方面的政策漠不关心,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如何强化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招法不多,措施不具体,不知从何处下手,上边催一催,下边动一动。有的仍停留在过去窗口服务承诺上,工作口头部署多,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对干扰、阻碍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不愿查、不愿处。个别垂直管理单位的领导错误的认为,我们不归地方管辖,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与我们关系不大,重视不够。

二是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中梗阻”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固守本系统的条条框框,对收费必须实行的“两证一卡”制度执行的不够好。

三是“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个别现象仍然存在。有部分单位和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只重视自身利益,影响了全县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工作的大局。

四是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权代法、野蛮执法,不依法行政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执法部门政务公开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的行政人员素质不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特权,服务态度生、冷、硬,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拖,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意识不够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意见大。

上述这些问题表明我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认真尽快加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原有的领导机制,同时加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责任到人,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把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到负责领导和承办人员,狠抓跟踪落实,确保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不断深入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8

外商投资软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成长能力的重要条件,也是对外开放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十几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环境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为吸收外资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但是,当前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仍旧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加强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是当前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1 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发展现状分析

为全面了解掌握福建省投资环境的变动情况,对各设区市投资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量化考核,对涉外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福建省外资办从2001年起建立了外商投资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制度,每年以问卷方式开展一次测评调查。测评工作以全省及九个设区市和有关涉外职能部门作为测评对象,通过考察外商对投资软硬环境及投资相关要素的评价,籍以衡量测评对象的投资环境现状和变化情况,并就各职能部门的施政行为进行满意度测评。本文借助测评调查数据,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从不同角度研究评估福建省外商投资环境的发展现状。

1.1 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总体分析

测评结果显示,外商投资企业对福建省投资软环境的满意度,2001~2007年期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2004年,得分区间在6.66~6.94。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以来,近三年得分均超过7分,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全省投资环境总体满意度指数为7.12分,较前两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一些全国性的客观因素影响,诸如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货币政策越来越紧、出口退税率连续下调、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力度较强、“两税合一”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加之福建省业已存在的劳动力紧缺、用地紧张等老问题,对于多数以外向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矛盾和困难比较突出。测评调查结果是在闽外商对现实困境的真实反映,同时也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竞争力还有待于提高。

从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程度看,在全省九个设区市被访的外资企业中,认为目前本地区投资软环境已超过预期期望的占12.8%,基本接近预期期望的占67.7%,未达到预期期望的占19.5%,全省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指数为5.78,处于“基本接近期望”的水平。这表明,目前福建省投资软环境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外商的预期期望。

调查数据显示,外商对福建省投资环境持续改善抱有信心,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乐观。在调查中,认为投资软环境会继续得到改善的占66.6%,有八成多的被访者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比较乐观,仅有1.5%的被访企业感到不太乐观。外商在闽继续投资的意愿较为强烈,有六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将会继续在本地区投资,有四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还会推荐亲友或同行来本地区投资兴业。

1.2 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的分析

政务环境是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核心,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政务工作的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化、便民化。在投资环境测评中,对各设区市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设置了6个项目,分别为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奉公、政策稳定性、政策透明度、执行公平性,其中后三项为近两年新增评价项目。根据我们的分类,同时为便于跨年度的比较分析,我们以前三项作为政务环境的评判依据,而把后三项作为政策环境的评判依据。

测评数据显示,2001~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满意度指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年为5.74,2005年达到峰值7.11后,在高位整理,有所回调。具体分析近三年政务环境分项评价结果,外商对公务人员服务态度较为满意,对政务部门办事效率较不满意,办事效率满意度指数下降幅度比较大。对政府职能部门施政行为满意度进行分析,被访企业近几年普遍对外经贸部门、海关、对台部门、税务部门和侨务部门评价较高。在2007年全省9个设区市的政务环境评价中,总体满意度较高的依次为三明市、龙岩市和南平市。从总体上看,外商对内陆地区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要高于沿海地区。

外商投资企业大多属于“两头在外”类型,因此比较关注通关环境的优劣,这是政务环境的一个重要环节。测评结果显示,近几年福建口岸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建设工作,改善通关环境卓有成效。2003年以来外商满意度指数大幅提升,2004~2007年平均值高达7.43,比同期政务环境得分(6.86)高出8.3个百分点,也高于其他投资要素和条件的测评得分。2007年测评数据显示,6个设区市的通关环境满意度指数在各项可比测评数据中排名第一。

1.3 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是指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诸如鼓励外商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劳动人事政策等。这些政策规定是否适应外商投资变化的需求,其稳定性、透明度和执行公平性如何,则是我们考察的重点。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分别为7.41、7.36、7.01,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在2005年达到阶段峰值后,开始出现下降趋势。相较而言,外商对政策稳定性的评价较高,对政策透明度还有疑义。主要原因是,福建省政府于2005年集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其后政策出台力度则有所减弱。各设区市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近两年很少推出新的扶持政策。

从2007年各设区市政策环境评价结果看,满意度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依次为:三明、龙岩、宁德、漳州、南平、莆田、厦门。山区地市更加注重通过营造较好的政策环境,以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表明,条件较好的地方已经开始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过渡。具体考察政策执行公平性的满意度指数,尽管2007年全省平均水平略高于政策透明度,但有6个设区市满意度指数低于政策透明度,反映出大多数地方在政策执行方面还不尽人意。

1.4 对福建省外商投资市场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市场体系健全性、运行机制健康性、市场信用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中,2001~2003年指标设计为市场秩序,2004年采用市场开放性、竞争平等性、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平均,2005~2007年直接采用“市场环境”来衡量上述要素和条件。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指标体系中,“市场环境”与“融资环境”并列作为调查内容。因此,本文所研究的“市场环境”并不包括资本及其他要素市场,而把这部分内容归并到“投资要素配套环境”。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呈现波动性较强的特征,2001年得分为6.06,2002年得分最低(为5.91),2006年为得分最高年份(得分7.1)。2007年,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为6.74,低于政务环境得分6.92、政策环境得分7.01,说明福建省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滞后。

分析比较各设区市的市场环境,2007年外商满意度指数除三明、宁德外的其它七个设区市比2006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得分居前的厦门、泉州、龙岩的降幅较大。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相一致,各地市场环境进一步趋紧,这一现象应引起重视。

1.5 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的分析

如上所述,我们把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条件统称为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为便于直观分析,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主要考察土地供应、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融资环境)、能源及原材料供应、产业及技术配套的变动情况。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我们整理形成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及其构成表(见表1)。由此可见,近三年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逐年下降,而且每一构成要素均呈回落态势。同时,外商最不满意的依次为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和土地供应,三个年度无一例外。特别是劳动力供应满意度指数仅6.17,是所有投资软环境测评指标的最低值,而且在6个设区市测评结果中排名倒数第一。

2007年测评调查还表明,目前影响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几大难题分别是:人才招聘与稳定、生产经营成本过高、资金筹措困难等。其中人才招聘与稳定问题尤为突出,9个设区市的外商都把它作为最主要的问题。这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测评结论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近几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改善不力,既有自身在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松懈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受制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有所恶化带来的结果。因此,能否有效解决外商反映突出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问题,必须引起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 改善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对策建议

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事关福建对外开放竞争力的提升,事关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成效。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更新观念,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持续改善,大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

2.1 营造更加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环境

2.1.1 完善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制度

以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行重新核准定位和规范,从职能设置上界定各职能部门施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权限、管理事项和相应的操作办法。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管理解决的问题,可不设立行政审批,并要加快向中介组织转移有关涉外管理职能;对确需设立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也要明确条件,精简层次,缩短时限,强化服务,增加透明度。

2.1.2 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

以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在项目选择、项目审批、企业设立、项目实施、企业经营、政策咨询等方面为外商当好参谋,主动帮助外商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积极为外商提供便利的生产、生活、文化环境,建立健全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入户、就医、子女入学等提供方便。改进外商投资企业人员出入境的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2.1.3 加强行政执法环境建设

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评议来强化民主监督、效能告诫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当前特别要进一步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检查、评比等活动,由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负责加强监督和管理。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行“收费许可证”、“项目上网公示”、“一个窗口”收费等制度。各类检查必须实行检查报备、登记制和检查许可证制,严禁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同一部门多级重复检查或同项目重复检查,无正当理由及法定手续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禁止对外商投资企业搞各种达标或评比等活动。

2.2 营造更加统一、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

2.2.1 清理调整涉外政策法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现行的地方性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努力消除政出多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从省里有关部门入手开展清理政策法规工作,做到政策规章条文明晰,表述准确,避免部门间交叉和矛盾,各地政府也要依据省里清理政策规章的要求,调整各地相关的政策规章,废止不统一、不规范的政策文件。新制定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必须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特别要注重从制订实施优惠的激励性政策转向制订实施基于规则的规范性政策。

2.2.2 落实兑现涉外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兑现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涉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并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效应。对近年来福建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除省政府已用正式文件作修订的条款之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对于有些与外资企业订立的合同条款,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难以执行,或由于合同条款不严密、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而产生矛盾的,必须主动与外商协商,采取过渡性措施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补偿。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2.2.3 完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成立专门的省级涉外政策咨询机构,统一国家和省里的涉外经济政策法规,并适时向社会提供涉外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促进政策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各级政府与省直涉外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相应的机制,交流信息,提供数据,为外商投资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各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影响涉外经济政策的法规和措施,要在指定刊物上予以公布,杜绝靠印发内部文件、红头文件来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做法。

2.3 营造更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2.3.1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

加强市场自身建设,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为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着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经济封锁,打破部门和行业对市场的垄断,纠正以任何行政手段歧视或阻碍外商投资的行为,建立统一、公开的市场准入制度。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以价格或收费形式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2.3.2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继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偷逃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证券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商对市场环境存在问题反映强烈的地方,要组织开展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当权益。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经济鉴证服务市场的整顿,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

2.3.3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信用环境、规范信用秩序的治本之策。抓紧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理顺监管体制,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商业化运作。完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托“金税”、“金关”、“金质”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偷逃骗税记录,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2.4 营造更加符合外商投资需求的配套环境

2.4.1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研究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法规,创建新型的人才流动和吸纳机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的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这部法律。在大力发展教育、科技的同时,积极构建若干人才制高点,着力培育若干吸纳人才的重点载体和人才创业基地。要把引资工作与引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项目为主体,大力引进留学生、海外学者来闽创业。加强与四川、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和宁夏、重庆、新疆等对口帮扶地区的合作,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交流机制,定期相互通报劳务合作计划,广泛引进经过当地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

2.4.2 积极改善融资环境

推进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扩大企业债券、股票融资、风险投资的规模,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一个可靠和宽松的融资环境。金融业要牢固树立服务外商投资的经营观念,适时调整信贷策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规模。有关金融部门要围绕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金融信贷创新,对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综合授信和循环信用业务,为其提供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等多种信用品种服务,推选各种金融中介业务,探索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金融工具创新,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为外商投资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改进信用管理,建立以企业、企业法人、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各级政府要推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资金可由地方政府出资,各类基金和私营企业介入,或采取向社会公共募集资金等多种形式。

2.4.3 有效破解用地难题

福建省人均耕地仅0.6亩,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用地短缺问题尤其突出。目前,项目用地存量少和土地使用费大幅提高,直接影响到福建省外资项目的落地。各级国土部门要落实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外资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证,同时设立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专项用地指标。规范地产交易行为,完善工作流程,实行全程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外商以收购、兼并、租赁、产权置换、特许权经营等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鼓励外商采用BOT或TOTT基金方式投资基础设施以及投资证券业等,缓解用地的压力。引导外资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努力提高土地容积率,提高外资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参考文献:

[1] 杨柳勇, 等.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利用外资研究[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191-199.

[2] 杨先明.发展阶段与国际直接投资[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77-285.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9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导、协调、推进了全区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区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的实施方案》,着力开展企业开办提速、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减税清费降成本、加强产权保护、治理环保“一刀切”等2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了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同时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分级调度、明察暗访、公开曝光、投诉处理等工作制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制定印发了《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各乡镇、责任部门进行评价,并组织市场主体对考核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是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向企业、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社会调查问卷150份,汇总政务窗口服务、土地和安全执法检查等问题12项,并向相关部门下达问题自查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快解决,环境快优化。五是开展专项督查会诊。不定期对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重点窗口单位加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建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优秀企业家代表为我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对政务服务、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形成威慑力,提优营商环境。七是公开举报途径。在政府网站、微播等媒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多方收集营商环境问题,力促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八是造浓工作氛围。全力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各部门营商环境相关宣传报道50余篇,切实造浓了营商环境氛围。

二、承担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在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方面。一是企业开办一日办结。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内办结。推广应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个体工商户“云窗办照”等网络系统,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坚持“非禁即许”原则,帮助民营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已完成)。二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和并联审批,园区项目备案审批已压缩至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事项压缩至20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已完成)。三是全力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线上办电。目前大中型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为26.64天,小微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10天以内。四是压减用水用气办理环节。供水、燃气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供水新增、改装扩容的报装时间分别不超过20个、15个工作日,燃气报装时间不超过16个工作日。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已完成324个村庄,15.4万户的入户排查,并全部完成隐患整改。五是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已建成,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3天以内,企业买卖房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至1天(已完成)。六是打造电子税务局,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实现了365天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已压缩至130小时内。七是目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均已实现电子化招标,政府采购业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8%。12月4日我区首个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评标项目顺利完成(已完成)。八是实行招投标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监管,已取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已完成)。九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区各单位在政务服务网网上认领维护事项1457项,网上可办率达100%,17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初步建立了市、区、乡、村贯通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已完成)。

(二)在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欠薪线索115件,全部办结。落实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费率由20%降为16%。截止目前已为11家企业5385名职工申请了稳岗返还补贴136万元,1037家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免4275.1万元,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进行了退费127.8万元(已完成)。二是减轻企业信贷成本,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11月末,各项贷款余额达299.8亿元,较年初增长约34.5亿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新增信贷规模20.4亿元。三是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以来共组织6次联合抽查,内部开展抽查12次,抽查结果全部录入“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了公示。四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目前,已办理两宗弹性年期出让土地,用地性质均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积极开展组卷报批工作。目前,已将建设用地第23批次、第34批次、第83批次,工矿废弃地第3批次,增减挂第1批次、第2批次、第3批次共七个批次上报省厅。五是推进双创示范基地高质量建设。1-11月份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6家,总量668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总量43家,均提前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已完成)。

(三)在构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方面。一是压缩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和周期,对争议不大的加大调解力度,今年以来,审理涉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85件,已全部审结(已完成)。二是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对于非严重涉案企业,减少使用“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共作出86份企业财产保全裁定,保全标的额合计过亿元(已完成)。三是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建立“警企”联系工作机制,针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突出治安问题,坚持属地管辖、一企一策,定期对重点项目工地进行排查,2020年以来,共组织安全检查40余次,整改安全隐患20余处,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四是建立完善防止“一刀切”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按照企业分类(A、B、C类)实施不同的限产措施,在重污染管控期间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不采取停产措施,对主城区范围内,未取得正面清单的企业实施停产。

三、取得的成效

(一)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方面。一是企业开办提速明显,全部环节可在网上完成,企业开办4个小时办结,企业开办全部环节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网上全流程服务,区某公司在“政银”合作社网点领取了全市第一张自助打印的营业执照,实现了从申请到领取营业执照全过程“零见面”审批。二是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版证书发放,全面实现了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受理、审批。9月22日,我区签发了首张电子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已实现“一厅通办”服务。四是大力推广“智税”、“税务”等电子税务局,实现“一键报税”。五是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因地制宜增设社会事业中心、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等机构,使乡镇的组织架构更加科学。

(二)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一是组织评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二是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力度,年度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

(三)构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方面。一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有力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建立了民营企业案件汇报制度,严格把握保全裁定书中裁定内容的主文表述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三是开设法制教育培训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法律手册等形式,向企业宣讲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员工学法、知法、懂法,增强广大员工自觉守法的意识。定期对重点项目工地进行排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周边、出租房屋、重要街巷等巡逻防范,有效遏制和预防了“涉重”违法案件发生。

四、创新做法及典型经验

(一)网上审批“零见面”,企业开办1日结。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网上全流程服务,区某公司在“政银”合作社网点领取了全市第一张自助打印的营业执照,实现了从申请到领取营业执照全过程“零见面”审批。对企业开办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发票申领、公章刻制等企业开办环节全部纳入服务专区,不用企业重复递交申请资料,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部门即时互通共享,推出刻制公章后置缴费,税票自助领取等创新举措,企业登记压缩到4个小时内办结,使企业开办全部环节均可在服务专区完成1日办结,为企业开办提供了“一站式”服务。

(二)纸质证照“零申领”,项目审批再优化。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市首批颁发电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了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受理、审批,签发了首张电子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新突破。

(三)政务服务“全网通”,服务群众标准化。全面梳理核对“四级四同”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保持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5%以上。率先在全市推出了“公众号+指尖办事”的新模式。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网办优先、网办更快、网办无忧”的网办模式,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行政审批“三分离”,权力运行更透明。实行审批服务“受理、审查、勘验”三分离,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开展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统一受理、一次收件,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审查和勘验同步进行,使各审批阶段既相对分离,又相互衔接,办事群众和审批人员实现“两不见面”,不仅实现审批质量和效率的大幅提升,还很大程度降低了廉政风险。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审批事项相对分散。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程度不够高,没有做到“应划必划、应进必进”。建议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应划必划、应进必进”的原则以及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确保实现“一门、一窗、一次”办理。

(二)便利化措施仍需改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落地,电子证件的互认,容缺办理、自助办理的功能建设等服务的便利化措施上不够完善,不能满足市场主体需要。

(三)监督管理仍需加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全覆盖、常态化、连续性的监管模式还需要不断强化。建议各责任部门细化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逐步构建与“互联网+”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杜绝“庸”“懒”“散”“慢”“拖”等不良风气。定期组织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政策运用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微信二维码等方式,积极宣传惠企政策,公开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对审批工作的知晓度以及申请材料的规范化,让企业和办事群众真正看得懂、听得明白。

(二)持续压减业务流程,强化部门协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事项。进一步推动部门数据共享、线上线下融合,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压缩各类申报资料和流程,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及时在我区主流媒体上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和解读,打通政策落地渠道,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例10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重点解决“落实政策机械、死板,甚至照抄照搬上级政策文件问题;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企业获取政策信息渠道不畅,惠企政策落实难问题;营商政策施行中一变再变,甚至对进驻企业‘雁过拔毛’‘关门打狗’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树立政府形象。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承诺,严禁不顾企业死活、单方面撕毁合约,杜绝“关门打狗”。

(二)切实履行政府承诺。要科学合理制定营商政策,严格履行政策审定程序,严禁不兑现企业的承诺。

(三)严禁吃拿卡要。

要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职责,严禁以各种理由刁难企业、索要好处,严禁吃拿卡要,杜绝“雁过拔毛”。

(四)全力助企发展。

要注重安商、稳商和富商,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制定有效举措、出台助企办法,帮助扶持进驻企业安心发展、创新发展。

三、责任分工

一是由乡综合办公室负责总体推进、日常联系工作,每季度调度一次进展情况,定期向乡纪委反馈。

二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足职责定位,认真谋划部署,主动协作配合,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及时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报乡综合办公室。

四、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11.18--2020.11.30)

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站办所、各行政村、驻乡企事业单位参加关于落实《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部署会议。

(二)宣传阶段(2020.12.1--2021.2.28)

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惠政策,利用传统媒介(LED、条幅)和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大力宣传,快速有效将优惠政策传达给个体工商户,确保家喻户晓应尽应知。

(三)自查阶段(2021.3.1--2021.5.31)

各相关单位,要自查自纠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四)整改阶段(2021.6.1--2021.9.30)

对存在的问题单位或个人,乡纪委监督整改并督导整改全程。

(五)总结阶段(2021.10.1--2021.11.1)

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以典型论整改,以优质服务促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相关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抓好政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