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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任职推荐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2-22 19:00:45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荐条件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

三、推荐名额

1、梅园中学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领会推荐工作的意义,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并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征求意见后确定。同时,党支部梳理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

2、推荐工作

(1)第一步推荐

①党支部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要高于90%),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②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党支部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原始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在第二步推荐前,党支部要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2)第二步推荐

①推荐、测评。党支部负责将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附个人基本情况和简历)在一定范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派代表)内进行第二步推荐,并进行测评。党支部负责汇总第二步推荐、测评情况。

②进行考察。党支部组织实施考察访谈,访谈不少于15人(要求:教职工数30人以下访谈不少于10人,30人以上访谈不少于15人),被访谈人员的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③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要反映出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主要不足等。

④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第二步推荐、测评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推荐名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

3、党内公示拟上报人选名单。党支部可采用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征求每位党员意见等形式,将拟上报人选名单在党内进行公示。

4、确定上报人选。党支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根据上报人选的人事档案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

5、总结推荐工作。党支部认真总结民主推荐工作的情况并填写《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

五、上报工作

1、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考察报告(每人1份)、《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时,须交书面稿和电子稿(交盘片,所有资料保存在一个以党支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其中,一寸照片的电子版用被推荐者的姓名命名并以jpg格式保存)各一套。

党支部对破格推荐的人选要另附破格推荐报告。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所有原始材料由党支部保留备查,。

2、上报时间

于9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所有上报材料均交至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2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承接其推荐主办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3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4

二、目标任务

县级名校长1名、县级骨干校长1名、县级教学名师1名、县级骨干教师1名,另由陈坤艳乡村名师工作室推荐县级骨干教师1名,评选时兼顾各种学科,由学校推荐至基教办参评。

三、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评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以一线教师为重点的原则,保证一线教师占推荐评审总人数的 90%以上。

(三)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四)按分类分学科原则,兼顾所有学段学科,每位教师只参加一个类型教师评选(含直接认定)。

(五)以教学业绩为主要考查依据,以个人业务能力获奖为加分项进行积分评选,择优推荐。

四、评选范围及学校要求

1.招堤四小(双龙小学,春潭一小)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参与评选。

2.工作积极不推诿,按时完成学校交给任务。

3.申报者以年度考核结果为评审条件,合乎文件规定项的,以上年年度考核分为参照,分高优先推选。分数同等,以完成学校分配工作优异,长期坚持致力该项任务提质高效的优先推选。

4、师德师风不合格受到家长举报、反映问题,经查实的一票否决。

5、分管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一票否决。

6、满足局文件的相关条件方可申报。

附件:局“四类人员”评审条件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关爱学生,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担任学校正、副校(园)长,以任职文件为准。

5.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 55 周岁,女不超过 50 周岁(截止到2020 年 12 月 31 日)。特别优秀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在教育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评比中获省三等奖等奖及以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近三年来,无受到通报以上批评或各类处分。

(二)县级名校(园)长评选条件

1.名校(园)长在骨干校(园)长中评选。

2.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用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发展,能对其他同类学校示范、辐射、引领。

3.办学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园)在本辖区学校(园)起示范引领作用。关心支持设立在本校的省、州、县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工作。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具有独特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有效把握学校发展机遇,保持学校高位运行或持续发展,教育教学成效明显。

5.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创建学校文化,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学校持续发展,社会认可度高。

6.任现职以来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先进集体”、“安全文明校园”等集体荣誉称号。

7.近三年所在学校(幼儿园)无安全事故发生。

8.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内学业水平测试获得过同类型学校前3名;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三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地、州(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成绩前 3 名。

9.在职在岗州级以上名校(园)长直接认定。

( 三 )县级骨干校 ( 园) 长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别突出,业绩特别显著。

3.近三年来,本人或者学校获县级以上表彰 1 次以上。

4.在送教支教和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传、帮、带作用。校本研修成体系,教研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

5.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学业水平测试在同类学校中名次排在前60%学校名次内;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 3 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州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前四名。

(四) 县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县级名师从县级骨干教师中评选。

2.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优先向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倾斜,要求满教学工作量。

5.州级以上名师和州级以上骨干教师直接认定为县级名师。

(五)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2.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校本研修工作中表现突出,参与州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者主持县级课题。

3.评选当年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任命的中层班子成员和学校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职务)优先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个人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申报人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4:30前提交相关原件供学校评审,复印件交由学校审核盖章。学校评审组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4:30报送招堤街道基教办参评。

(二)基教办、县评审

第一阶段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政策评分,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县教育局对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汇总排名,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最终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七、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

1.评审推荐表。推荐对象要按照评选的要求,规范整理材料,县直学校只盖本校公章确认。

2.相关评审材料复印件由学校审核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照评审条件逐一整理,编辑页码,打好目录。

(二)学校上报材料

1.评选方案纸质版1份。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长办好学校的责任心、紧迫感和规范办学的自觉性,树立依法办学、以德立校的理念,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和均衡发展,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国际教育视野与教育创新能力,适应素质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校长队伍。

二、实施原则

贯彻均衡发展的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级认定标准条件,把握全市总量的控制以及区域和行业间的平衡,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把握本区域内的地域和学段之间职数平衡。

在全市范围内鼓励中心城区申报特级校长的人选到郊区农村学校任职。

三、评审和认定范围与对象

本市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全日制中小学、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区县教师进修学院、面向中小学的校外教育机构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中,至20**年12月31日前在册尚未到达退休年龄,并在校(园)长岗位上工作的正职校长(含校党委(总支或支部)书记,下同)。

四、申报及评审、认定条件

校长职级的申报与评审认定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达到相应的要求。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历要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具备相关的上岗证书。

(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申报中学三级一等及以上校长职级的,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小学、幼儿园三级一等及以上职级的,须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中职校三级一等及以上校长职级的,须具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级一等及以上校长职级的,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中职校校长应具有相当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定普教系统特级校长职级的,除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外,必须在教育理论上有造诣、教学科研水平领先、学校管理成效卓著,并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评定职级年限的计算:校长原任职年限按年度计算。上年任职校长的,一律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一年内实际任职时间累计不足半年的(含寒暑假),当年不计为任职年限。任副校长(含任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副科长)的年限按二分之一比例折算。任与现职校长级别相当的区县教育党委或行政部门领导职务的年限按实计算;任与现职校长低一级别的区县教育党委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职务的年限按二分之一比例折算。中职校校长担任与现任校长级别相当的行业或企业相关行政部门领导的年限按二分之一比例折算。

校长任职年限计算至20**年12月31日。

(四)职级晋等晋级的要求: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原则上可在本级内升一等;已在本级内为一等的,有申报晋级评定的资格。三级校长任现职满3年后可取得晋升二级的资格;二级校长任现职满3年后可取得晋升一级的资格;一级校长任现职满2年后可取得晋升特级校长的资格。

特别优秀的校长可以破格申报与评定。

(五)以往未申报认定校长职级的,此次列入校长职级认定对象的任职年限要求:任校长年限1—2年,并符合四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四级校长;任校长年限3—5年,并符合三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三级校长;任校长年限6—8年,并符合二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二级校长;任校长年限9—12年,并符合一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一级校长;任校长年限13年(含13年)以上,并符合特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特级校长。

(六)教学工作量要求:申报评定职级的中小学校长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其中每周应承担不少于2节课的教学工作量,幼儿园园长每周至少履行半天进班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申报评定职级的中职校校长要熟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承担教育教学、培训或实训工作的工作量。

(七)**、**、**、**(农村地区)等地区的镇及以下学校的校长申报特级校长时加6分。

五、比例和名额

(一)各级校长应保持合理的比例。

各学段校长评定一、二、三、四级的比例为:

中学、中职校:2:4:3.5:0.5;

小学:1.5:4.5:3.5:0.5;

幼儿园:1:5:3.5:0.5。

特级校长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一级校长总数的20%以内。

(二)本次各区县和中职校职级评审办推荐特级校长候选人,按空余指标的1:1.5为推荐名额申报,已用完指标的区县可推荐申报1名特级校长候选人。

六、考核办法

评定校长职级,应根据普教系统校长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必须履行的职责,严格进行考核测评,以体现校长职级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与规范性。

中小学校长考核测评的内容和方法,按照《**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方案》执行。

中小学党(总)支部书记考核测评的内容和方法,按照《**市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对应校长职级标准评定方案》执行。

幼儿园园长考核测评的内容和方法,按照《**市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方案》执行。

中职校校长考核测评的内容,按照《**市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级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中职校党委(总支或支部)书记考核测评的内容,按照《**市中等职业学校党委(总支或支部)书记对应校长职级标准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七、认定机构

(一)**市教育委员会设立**市普教系统校长职级评审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市普教系统校长职级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级办),对全市推行普教系统校长职级制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由市职级办组建**市普教系统校长职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负责对特级校长的评审。

(二)区县建立相应的推行校长职级制度工作机构,负责组织考核、评审等具体工作。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职级办)设在区县教育部门组织、人事科。区县教育部门组建的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评委会)对一级和二级校长的测评和认定,并推荐特级校长人选。

(三)市教育评估院在市教委领导下,组织成立**市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级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职校职级办”)和**市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职校评委会”),负责对中职校一至三级校长职级评审的具体实施,并推荐特级校长人选。各中职校主管部门应落实推行中职校长职级制度工作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评审等具体工作。

区县(中职校)评委会一般由9人至1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l至2人,区县(中职校)评委会由党政领导、名校长、专家各三分之一组成,名校长和专家人数的二分之一须聘请外区县人员。区县(中职校)评委会的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条件,名单须报市职级办备案。

八、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申报人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并提交本人工作述职报告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有关证明。凡申报一级二等及以上职级的,只要申报“级”,不必申报“等”。述职报告按考评指标的6个方面进行写实性汇报,应全面反映任职以来的工作实绩,重点反映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发展、创新等方面的实绩,报告分理念、措施、绩效三部分撰写。述职报告的字数不超过3000字。由区县或中职校职级办按规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述职和评议。述职须在区县教育党政部门或中职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申报人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下同)宣读述职报告。每位教职工代表(或党员)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测评的等第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并由区县教育党政部门或中职校主管部门委派的工作人员负责汇总测评结果。若测评汇总结果中“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数”超过测评总人数50%以上的,暂停申报人当年申报校长职级。汇总测评的结果交区县或中职校评委会评审时参考。评委会视需要决定是否到学校召开师生座谈会或进行随访。

(三)考核与评鉴。区县职级办或中职校主管部门在听取申报人述职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汇总有关材料,写出考核、评鉴意见。区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个人作出的督导、考评(鉴定)意见,包括获奖证书等,可作为评定校长职级的依据,供评委会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四)评审与推荐。区县和中职校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二级及以上校长职级的人员必须进行面试答辩。评审可按类分组,并按比例定额作出最终的评审结果,特级校长候选人需排序上报市职级办。申报三级及以下校长职级的,由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领导小组或中职校评委会按照任职资格条件、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审核,认为基本一致的,可简化评审程序,由区县教育党政部门或中职校职级办认定;申报二级和一级校长职级的,由区县或中职校评委会评审;申报特级校长职级的,区县或中职校评委会提出初审意见,报市评委会评审。

(五)备案。区县和中职校评委会评审的一级及以下校长职级的人员名单,报市职级办备案。

九、工资待遇

实行校长职级制度后,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分别实行校长职级工资标准。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6

1、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推进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各项活动,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高昂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教育发展与改革中去,为我院顺利通过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各分会对本单位“巾帼建功”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同时评选、推荐“巾帼建功”标兵,院工会制定了评选条件及推荐评选程序。院工会要求,凡经审查,分会没有开展活动、组织评选,直接推荐的取消当选资格。

2、为加强师德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式的需要,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以实际行动迎接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院工会与教务处联合举办了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动。本次竞赛首先在各系(院)、各分会开展了选拔赛,做好选手的推荐工作,切实将群众公认的、经过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上报学院。经过各系(院)、各分会认真组织、严格评选,全院推荐了19名参赛的青年教师,其中有15名女教师参加了院级比赛。经过激烈的角逐,在13名获奖人员中,有5名女教师获一、二、三等奖,5名女教师获优秀奖。

二、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工代会制度,推进学院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2005年12月份,我院召开了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30名女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听取和审议了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学院财务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通过了教代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名单;通过了工会女工委员会名单;审议了代表提案情况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大会各项决议;通过了向全院教职工发出的“迎评促建”倡议书。

会上女职工代表认真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女代表有23人提出了19条提案,参政议政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组织建设,扩大女职工组织的覆盖面

为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今年3月7日,院工会下发了《关于非在编职工加入工会的实施办法》的文件,进一步做好非在编职工的工作,更好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调动其积极性,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根据学院工会文件精神,欧美学院以有52名女社会佣工人员加入了工会组织。

四、组织丰富多彩的庆“三.八妇女节”活动

这次庆祝活动女工委员积极谋划,各系领导给以大力支持,有的结合本系专业特点举行了插花比赛、健美操比赛、座谈会,有的组织保龄球比赛、游艺活动、棋类比赛、球类比赛等,参加率达到95%,一些离退休的女职工也参加了活动。

园艺园林系、体育系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了插花比赛、健美操比赛。这项活动即提高了专业技能,又是一种美的享受。特别是园艺园林系的插花比赛举办的有声有色,首先请插花艺术课教师刘玉艳老师给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对插花的技巧,色彩搭配等进行了讲授,大家根据老师的讲授,插出了形态各异的盆景,经过评委评定,评出了最佳创意奖;最佳造型奖;最佳色彩奖等。最后由系领导和男教师为她们颁奖。比赛场内欢声笑语,暖意融融。

农学系、生命科学系、机电系、外语系召开

了庆“三八”节座谈会,各系分会主席、系主任参加了座谈会,会上系领导对一年来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并向全体姐妹们表示节日的问候,对女职工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在协调社会、家庭、师生关系方面所付出的劳动给以了充分的肯定。2006年我院各项任务更加繁重,希望全体女教职工在进一步提升教学和科研水平、人才培育、教学水平合格评估等工作中再创佳绩。最后系领导寄语全体女教职工:认清角色,增强责任感;立足本职,实现自我价值;善待他人、构建和谐生活,在进一步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氛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学院的健康、和谐地发展。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7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8

作为“厚德、活泼、自信、拼搏、务实、好学”的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人,为了确立学校文化的品牌、丰富学校文化的内涵、具化学校文化的特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首届“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高举道德的旗帜,培育认真执教、甘于奉献、善于合作的职业精神,倡导加强管理、精于业务、勤于学习的职业氛围,宣扬努力拼搏、勇于奉献、爱生如子的职业品质,努力把我校创建成为具有文化品牌、办学特色、质量一流的齐鲁名校。

20xx“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20xx年度中,谁将感动校园,感动你我,我们拭目以待!

一、活动名称

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首届“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1、活动主题:平凡孕育辉煌 榜样凝聚力量

2、活动口号: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传达感动,共享感动

三、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校委会

2、承办单位:各处室、各级部、各社团

3、活动时间:20xx年10—20xx年1月

四、活动方案

20xx年10月28日《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感动校园” 20xx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五、组织机构:

评审团

1、人员组成:班子成员代表,处室、级部代表,家委会代表;

2、办公地点:接待室

工作组

1、组长:王主席 崔主任

2、组员:各处室、各级部、社团代表;

3、办公地点:活动室

六﹑推荐方法

1、采用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并认真填写“感动校园”20xx年度人物评选推(自)荐表。

2、以各处室、各级部为单位征集材料,组织“感动校园”年度人物的推选工作,按所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3、个人自荐的,可以把材料直接交评审团办公室。

4、组织“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候选人详细材料,包括个人(团体)简介、生活照(电子档)、主要事迹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见附表)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评选规则

(一)、名额分配

候选人推选:每个处室一人,每个年级一人,个人自荐不限名额

(二)、参评团体

处室、年级、教研组、社团(学生会、各类协会和活动团队)等表现突出的均可具有被评选资格。

(三)、奖项设立

1、获奖人(团体)共6名

2、对获奖的个人和团体授予奖杯、奖品、证书。

3、设提名奖若干。

八、组织评审

1、组织材料:候选人材料分纸质和电子版两种,于20xx年11月10日上报评选工作组;

2、初评:由评审团初选,确定 “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实际当选人数的1.5倍为候选人名单,20xx年11月18日公布;

3、20xx年12月16日公布“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结果公示一周。

4、投票

(1)教师投票:全校教师均可投票,每人限投一票。

(2)学生投票:学生代表若干人投票,每人限投一票。

(3)网络投票:每人在微信上限投一票,多投无效。

(4)校委会成员投票

(5)评审团投票

5、计分:有工作组依据教师投票权重30%,学生投票权重20%,班子成员投票权重10%,网上投票权重10%,评审团评审权重30%计分。按总分依次评出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感动校园”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

6、评审团复审:认真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感动程度,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确定最终结果。。

九、表彰及安排

1、联系文明办、记者采访;校刊校报采访;“感动校园”年度人物事迹情景剧编排,报告会预选人员推荐等事宜。

2、起草颁奖词。

3、表彰奖励大会及事迹报告会准备工作

(1)时间:临时通知

(2)地点:临时通知

(3)礼仪:校文体组负责;

(4)颁奖嘉宾:待定

(5)其他

4、班子成员走访“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家庭

春节期间班子成员走访“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家庭,旨在弘扬榜样精神,宣传学校爱教护教的传统,增强家庭支持教育,理解教师,奉献教育的信念。

5.其他

十、注意事项

1、各相关部门要开好专题讨论会、动员会,特别是各班要利用主题班会课等,认真组织宣传,切实做好感动校园人物推荐申报工作并按时上报推荐材料。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9

1、各县区统计局要积极指导基层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制定今年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创建任务,查漏补缺,制定并落实积极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各县区统计局(含市开发区,下同)4月15日前制定本地区“双基”建设年活动计划并上报市局。

2、按照县级统计局“达标在今年”的统一要求,我市尚未达标的县级统计局(含部级开发区统计机构)必须加快创建进度,在今年9月份之前向市局提出预验收申请,市局将在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局统一向省局申请现场考核验收。

3、本着随时达标随时提出申请验收的原则,各县区统计局要按照省级创建标准,做好对乡镇(街道、园区)规范化创建的指导和初步检查验收并上报,经市局验收后合格后由市局统一上报省局;各县区统计局和市局相关处室要按照省级创建标准,做好对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创建的指导和检查验收。争取今年累计完成验收不低于50%。省局按季度接收达标推荐名单,做好材料复审,对其中申报示范(由申报单位填写示范特色表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抽查。

4、各县区统计局要建立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时台帐(附表一),并适时作出更新完善,制定创建计划序时进度表(附表二);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相关处室建立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情况序时进度表(附表三),加强创建进度监测和督促。要及时监测评估基层统计机构规范化运作现状;做好对园区统计规范化的专题调研,对创建进展滞后的乡镇(街道、园区)制定推进措施。

二、组织好全员参与规范化创建工作

主要任务是:根据“我是规范统计岗”活动要求,深入推进规范化创建,改进业务流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规范统计管理行为,促进更多的专业岗位实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的要求。

1、各创建单位要以贯彻《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13)》为重点内容,认真分析现状,攻克薄弱环节,组织全员能力培训,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制度,提升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以联网直报专业为重点,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争创统计质量管理先进科室,并将创建成果及时上报市局。

2、市局将在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岗位创建基础上,总结推广成效显著的做法,树立基层统计规范化管理示范群体;市局负责接收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岗位创建好的做法和经验介绍并负则推荐参加省局组织的“规范统计岗”创建成果评比活动,获奖的将列入县级统计规范化达标验收考核加分项,作为示范特色内容之一。

三、做好创建特色示范交流工作

主要任务是:根据“我的特色我展示”活动要求,发挥规范化创建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带动面上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1、各县区局、市局相关专业要及时向市局政法处上报开展规范化创建的部署、动态、成果和经验,以便统一推荐到省网“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专题栏目展示、交流、评优。

2、市局初步定于5、8月份组织举办2场基层规范化创建现场示范推进会(拟定于东海、灌南,详情另行通知)。经验介绍和示范特色展示内容包括:县级统计局组织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措施(局长专题报告)、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创建成果和联网直报单位创建成果现场观摩。各县区统计局要积极培育规范化创建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形成学习示范争创示范的创建氛围。

3、市局组织评定2013年度县级规范化创建示范单位(4家)、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创建示范点(15家)、企业统计规范化示范点(50家),总结交流规范化建设创新成果,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示范单位评选。市局还将重点加强对各类开发园区(省级及省级以下)统计规范化创建的指导帮助,促成全市园区成功申报省级示范点不少于5家。

四、做好统计规范化宣传工作

主要任务是:按照统计宣传“四进四有”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形成全面推进统计规范化运作的声势和氛围,创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1、各创建单位要制定全年宣传活动计划,落实以统计知识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力争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页面。县、乡级统计部门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统计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本地区创建规划和进展情况,争取必要的支持。

2、市局在十月底前开展一次优秀基层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比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局评选活动。

五、组织为基层统计规范化创建提供服务

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统计局“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的部署,认真落实“三解三促”要求,结合岗位职责指导规范化创建工作。

1、各县区统计局领导和业务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找准对象,创新手段,深入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落和企业统计人员中调研,了解基层统计工作现实困难,从调查对象最迫切的需求入手(如作一次培训,办一件实事,改进一个环节,解决一个难题,发挥统计在管理中一个功能作用,等等)。局领导和各科室不少于1次,要有调研主题、调研报告和解决方案。

2、市局将在年内组织对有效服务调查对象的实践探索成果进行交流研讨,并负责向省局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全省交流。

六、做好考核评价和总结表彰工作

主要任务是:对创建单位“双基”建设年组织工作进行专项全程考核,实行目标责任评价;认真总结推广基层规范化创建的创新工作思路、新鲜经验和重要成果,表彰先进,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园长任职推荐报告例10

一、主要动因

一是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党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到2010年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主要指标,力争提前1-2年完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事关党的宗旨的实现,事关83万××人民的福祉。尽管我市已实现gdp123.7亿元、财政收入13亿元,但经济总量偏孝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发展基础较为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未来××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任务,迫切需要一大批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干部,尤其是一大批经济型、创新型、复合型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双向交流挂职,可以增长年轻干部从事经济的经历和阅历,有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增添后劲。

二是着眼于改善我市乡局级领导班子结构。近年来,我市培养选拔了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他们在园区建设、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其他社会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市干部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长期是农业型社会,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还没有能够紧跟时代步伐。他们对市场经济的观念、运作方式,还不是很熟悉,有的表现得比较生疏。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也不尽合理,文化水平偏低、总体年龄偏大,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质量和结构比例也存在不少差距,必须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机制和举措,让年轻干部经受磨炼,提升能力。通过双向交流挂职,让年轻干部经受锻炼,为未来干部的提拔任用、改善结构提供活水源头。

三是着眼于在实践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年轻干部一般学历层次较高,悟性强、有活力,但工作经历单一、视野不宽,工作范围、思维有局限。乡镇干部对宏观情况了解不够,统揽全局、宏观决策能力欠缺,工作缺网乏规范性;机关干部对基层缺乏了解,对经济工作熟悉不够,遇到具体矛盾和复杂问题解决的办法不多。通过双向交流挂职,让年轻干部协助或分工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参与宏观决策、统揽全局,从具体工作转向组织协调,从微观考虑问题转向宏观决策,跟踪进行领导角色体验,不断开阔思路,丰富阅历,为他们搭建培养锻炼和能力实现的平台,让他们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增长才干。通过城乡双向交流挂职可以实现城乡优势互补,让他们能够取长补短,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市委在《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后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要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并形成制度。

二、基本做法

1、选调程序坚持民主公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挂职干部的选调工作。选调工作始终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广泛动员,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挂职要求。坚持“个人自荐、组织举荐与民主推荐”三者结合,个人自荐主要是检验年轻干部个人是否接受组织挑选,勇于经受实践考验,也有利于拓宽组织部门选人渠道;组织举荐就是充分发挥单位党组织的作用,体现党管干部原则;民主推荐能够体现干部工作进一步扩大民主,扩大群众“四权”,确保选调干部的群众基矗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干部选调工作程序,组织动员和公布报名条件;接受报名并资格审查;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到有关单位组织两轮推荐,先由群众民主推荐,再组织领导班子定向推荐或差额推荐;同时征求市纪委、政法、等相关部门意见;部长办公会研究;报市委常委会讨网论并备案;人选确定后,又及时见面谈话,对挂职干部、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分别提出明确要求。

2、选调对象坚持好中选优。坚持“好中选优”就是综合素质优,具有干部任用的政治条件;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具有较好的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好,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得票率处于前列;发展潜力足,经过培养锻炼,能够担当重任。我们把个人自荐作为检验年轻干部是否愿意接受组织挑癣经受组织考验的前提。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后有201人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参加了报名,一大批年轻干部进入到组织部门的视野。组织部在个人报名、组织举荐的基础上,结合后备干部推荐等情况,确定考察预备人选58名,又到所在班子成员中组织了两轮民主推荐,进行了定向考察或差额考察,确定了35名挂职干部(其中:乡镇到部门挂职干部12名、机关到乡镇挂职干部23名)。平均年龄只有35.9岁,35岁以下的16名、占46%,大学学历19名、占54.3%,女干部4名,非党干部7名。他们既有已具备提拔条件、相对成熟的后备干部,又有着眼于班子长远建设,综合素质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

3、挂职方式实行交叉互补。挂职单位主要考虑市综合经济部门、新农村建设相关部门、乡镇和园区。挂职对象的安排以丰富阅历、有利于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原在党群工作岗位的安排到经济部门,增强经济工作能力;原在基层一线的安排到综合部门,增强宏观决策能力;原来工作经历单一的安排到等部门,增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4、日常管理实行跟踪帮带。为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双向挂职交流作为一项制度。为保证双向交流挂职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使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能够真正得到培养和锻炼,防止挂职“挂空”,市委组织部又专门制定了八项具体管理制度:

一是目标管理制度。把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挂职单位负责日常培养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全程跟踪与培养、教育与管理、检查与监督。

二是工作联系制度。挂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培养锻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挂职干部分工或协助分工情况,确定相应领导班子成员与挂职干部直接联系,制定培养措施,做好传帮带,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

三是培训教育制度。有计划地强化对挂职干部的学习教育与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加强理论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集中学习、交流和研讨,组织2次以上的参观考察活动。对未达到本科学历层次的统一组织学历培训。

四是实践锻炼制度。参与挂职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或协助有关领导分管相关方面工作。到乡镇挂职主要参与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分工,到机关挂职主要参与涉及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城市建设和带有全局性工作的分工,并有针对性地参与一些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切实做到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强化对挂职干部的实践锻炼。

五是检查考核制度。挂职锻炼干部每季度要将自己挂职锻炼的情况及《工作日志》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市委组织部每半年集中一次听取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交流汇报,每年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考核。

六是信息管理制度。组织部建立挂职锻炼干部信息档案,收集和掌握他们的有关情况。挂职单位及时提供挂职锻炼干部的考核、考察、培训、奖惩、民主推荐和工作成果以及培养使用挂职干部好的做法、经验和建议等。

七是滚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氛围。挂职干部在锻炼期间,如发现思想政治、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有明显问题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或在民主评议、年度考核时基本称职、不称职率较高,反映问题突出的,及时予以调整,使这支队伍保持生机与活力,以适应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

八是选拔任用制度。挂职时间为1-3年,职务安排能上能下。对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以及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同志,组织部门将根据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干部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期满未提拔使用的,仍回原单位、原岗位工作。

三、初步效果

1、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培养“三宽”型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识。各部门、各乡镇和园区从培养视野宽、思路宽、胸襟宽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挂职工作给予了极大的热情和充分支持。一方面积极组织和动员年轻同志接受组织的挑眩另一方面单位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年轻干部,许多是单位重要岗位的优秀业务骨干,积极为年轻干部成长、培养和锻炼创造良好的工作基储锻炼机会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