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是2003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并于2003年12月25日成立的。学院领导对建社工作和出版社的发展高度重视,第一批书谱在建社的同时就已经问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是2003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并于2003年12月25日成立的。学院领导对建社工作和出版社的发展高度重视,第一批书谱在建社的同时就已经问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目前已具备年出书量上百种的能力,出版范围既有国内学者的论著,也有反映国外研究成果的译著;既有用于专业音乐教学的教科书,也有进行音乐普及教育的教材;既有中外经典名作,又有经过精选的我国中青年作曲家的新作品。
目前,出版社设有社长、总编辑、总编室、编辑部、出版部、发行部、财务处等部门,另与沈阳音乐学院和四川音乐学院合作在两院设有出版社工作室。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建社批文和教育部领导的指示,结合中央音乐学院的特点和优势,调动全国音乐领域老中青专家的积极性,充分挖掘各院校的创作与学术资源,实现教学、研究与出版的相互促进,开拓出音乐出版事业一片新的沃土。
出版范围既有国内学者的论著,也有反映国外研究成果的译著;既有用于专业音乐教学的教科书,也有进行音乐普及教育的教材;既有中外经典名作,又有经过精选的我国中青年作曲家的新作品。
教育部
主管单位中央音乐学院
主办单位部级
出版级别文艺
出版分类北京
发行地合规书号,专人1对1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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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编作为教材作者之一,教材不同,编写的内容有差异,对副主编的条件也不同。编写内容难度越大,副主编要满足的条件也越高。
必须出版本专业的教材,其他专业教材不能证明本人在本行业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跨专业出版,必须证明在该教材中运用了本专业的知识和内容
人们对出书地域还是有一定偏见的。比如北京的出版社出版的书,人们往往认为会比较合规。
对于作者来说,需求不同,需要的出版社也就有所不同,我们有经验丰富的老师,会为您提供合适的建议,精准的方案。欢迎联系我们。
评职级对专著作者是有要求的,作者排名越靠前,评职级加分越高。专著作者加分顺序是独著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等。
评职级的著作记住不要使用香港的书号,要国内的书号。现在很多鼓吹香港的书号,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评职级的时候是不认可香港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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