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是2003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并于2003年12月25日成立的。学院领导对建社工作和出版社的发展高度重视,第一批书谱在建社的同时就已经问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是2003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并于2003年12月25日成立的。学院领导对建社工作和出版社的发展高度重视,第一批书谱在建社的同时就已经问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目前已具备年出书量上百种的能力,出版范围既有国内学者的论著,也有反映国外研究成果的译著;既有用于专业音乐教学的教科书,也有进行音乐普及教育的教材;既有中外经典名作,又有经过精选的我国中青年作曲家的新作品。
目前,出版社设有社长、总编辑、总编室、编辑部、出版部、发行部、财务处等部门,另与沈阳音乐学院和四川音乐学院合作在两院设有出版社工作室。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建社批文和教育部领导的指示,结合中央音乐学院的特点和优势,调动全国音乐领域老中青专家的积极性,充分挖掘各院校的创作与学术资源,实现教学、研究与出版的相互促进,开拓出音乐出版事业一片新的沃土。
出版范围既有国内学者的论著,也有反映国外研究成果的译著;既有用于专业音乐教学的教科书,也有进行音乐普及教育的教材;既有中外经典名作,又有经过精选的我国中青年作曲家的新作品。
教育部
主管单位中央音乐学院
主办单位部级
出版级别文艺
出版分类北京
发行地出书有助于展示作者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成就
展示个人学术成就、专业水平,助力职业发展
知识互补、分担工作量、扩大影响力、提升出版效率
展示学术成果,助力评审职称
了解自费出书流程,避免出书误区
选择出版方
提交书稿
通过评估
签订合同
申报选题
三审三校
核发书号
以及CIP
设计编校
装帧印刷
成功发行
印刷邮寄
出书和评职称可能会遇到的常见问题答疑
副主编作为教材作者之一,教材不同,编写的内容有差异,对副主编的条件也不同。编写内容难度越大,副主编要满足的条件也越高。
必须出版本专业的教材,其他专业教材不能证明本人在本行业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跨专业出版,必须证明在该教材中运用了本专业的知识和内容。
人们对出书地域还是有一定偏见的。比如北京的出版社出版的书,人们往往认为会比较合规。
具体要根据作者的需求来确定。建议作者选择出版社时,考虑书籍类型、目标读者群体以及出版社专长,以确保找到最合适的出版伙伴。
评职级对专著作者是有要求的,作者排名越靠前,评职级加分越高。专著作者加分顺序是独著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等。
评职级的著作记住不要使用香港的书号,要国内的书号。现在很多鼓吹香港的书号,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评职级的时候是不认可香港书号的。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