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高铁产业 产业组织 特殊法人 反垄断法适用
摘要:中国高铁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从竞争政策角度的分析研究却比较少见。本文重点探讨中国高铁的产业组织特征与反垄断法适用性问题。具体分为三个方面:(1)在产业组织层面,为何高铁产业总体上不属于自然垄断产业?哪些业务环节可能具有自然垄断因素?(2)在企业组织层面,中国高铁从政府企业到特殊法人,再到股份公司的法律经济学逻辑和演变规律;(3)高铁产业的《反垄断法》适用性问题。本文从竞争政策的角度得到的研究结论,对电力、电信、供水、供气等类似产业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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