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公司法实施中的双重代表诉讼制度确立与构建

樊纪伟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天津300222

关键词:双重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母公司 子公司 

摘要:我国现行公司法构建在传统公司法理论的基础之上,在公司集团化发展、母子公司架构普及的背景下,无法为母公司股东利益保护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面对母子公司化运营的常态现状,有效的双重代表诉讼机制能为母子公司各方权益平衡提供制度供给,也能够强化母子公司结构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充分发挥双重代表诉讼功能,可从以下方面构建我国双重代表诉讼规则:能够提起双重代表诉讼的原告应为全资母公司的股东;我国的双重代表诉讼应与现有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现行规则保持协调;能够提起双重代表诉讼的原告股东以竭尽内部救济和外部救济为诉权行使前提。

天津法学杂志要求:

{1}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结构式,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字数不超过400字。

{2}稿件审查结果在三个月内通知作者,在此其间,作者不得将稿件投往他处。个别稿件可能送审时间较长。如果作者决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请通知编辑部后,再进行处理。编辑部决定录用稿件后,将及时通知作者。

{3}静态图:图或照片应另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图题和图说明应简洁明确,具有自明性。

{4}稿件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最多20字。在标题能恰当表达意义的情况下,尽量不采用副标题。

{5}文献说明放在文末,整篇文章顺序编码;同一文献多次引用需并置,原著名称只出现一次。外文参考文献按照国际通告的著录格式标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天津法学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24人评论|0人关注
相关期刊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