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 诉讼风险 自愿性 防控路径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集实体与程序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制度体系。从'认罪''认罚'与'从宽'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解析时,可发现其中的诉讼风险在于程序急迫式推动影响认罪认罚真实性、倾向性,取证动摇证据基础性地位、强制措施易成量刑协商的重要筹码,而根源性问题则是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明知''自愿'是判定自愿性两项主要标准,进而完善被追诉人知悉权、确保被追诉人不得自证其罪便成为认罪认罚诉讼风险防范与疏解工作方向与重点,其路径主要从发挥检察机关的双重职能、构建审判机关的审查机制、促进律师的有效参与以及被追诉人限制性救济四各方面具体展开,并最终形成多方参与、相互制约、共同维护的保障认罪认罚诉讼风险防控的诉讼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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