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立即咨询 声明:本站不是任何期刊官网,不涉及出版。本站仅提供期刊咨询服务,用户需自行通过官方渠道投稿。

400-838-9662 购物车(0)

民事证据收集客体论

肖晗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湖南长沙410081

关键词:民事诉讼 证据收集 客体 

摘要:民事证据收集的客体,是民事诉讼中取证主体之取证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总体上,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各个种类的证据材料;在个案中,其范围又因案件的性质与繁简程度等不同而有差异。取证主体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为了节省取证成本,应当重点明确,即应尽力选择那些具有较强证明力的证据材料作为其收集证据的客体。同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证据收集之客体的规定尚存缺陷,需要完善,以利取证主体调查收集证据。

时代法学杂志要求:

{1}作者信息:在正文后注明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

{2}本刊禁止“搭便车”署名行为,针对合作作品将采取更为审慎严格的审查标准。

{3}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用1……,二级标题用 1. 1……,余类推。通常不超过四级。

{4}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的序号以方括号加注于被注文字的右上角,内容按序号顺序排列于文后,序号用方括号标注,按正文中出现的次序标引,文后没有与文中引用相对应的参考文献一律删除。

{5}关键词:应选取反映文章内容的关键词 3~8 个,用分号“;”分隔,置“摘要”下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时代法学

省级期刊
预计1个月内审稿

期刊主页
相关期刊
我们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