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要件的检视

周子简; 陈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200042;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关键词: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重大损失 知识产权犯罪 

摘要:学界就“重大损失”要件的讨论主要围绕具体的损失数额计算方法,然而数额认定法存在先天缺陷、难以单一适用。从立法原意和有关司法解释来看,“重大损失”不局限于体现为数额的经济损失,其内涵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导致的企业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的显著恶化。现有以数额认定损失的思路应予以修正,可在以数额认定为基础和先导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类非经济损失类型,进行认定。同时,应注意把握非经济损失类型的经营性、物质性、显著性特征,避免刑罚的泛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23人评论|0人关注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