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离婚后子女抚养与监护法律问题的澄清

袁发强; 吴豪雳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离婚 抚养 监护 子女最佳利益 

摘要:当前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与监护问题,立法往往没有明确区分,对抚养与监护义务不加细化。这就会导致法官在判决时只考虑抚养问题而忽视监护问题,不利于父母未尽义务时儿童权利的保护,不利于相应的子女抚养和监护的变更,也不利于解决儿童诱拐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同'重抚养、轻监护'的传统观念以及抚养与监护不分的法律认识密不可分。随着新时期家庭关系的变化,越来越不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编纂之时,对此部分的立法完善应当向《民法总则》靠拢。结合实际,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原则,在处理离婚时父母子女关系问题上区分抚养与监护,明确父母子女之间的监护权利和监护义务。

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要求:

{1}正文采用宋体五号。凡另起一行的整段引文用五号楷体,前(左)面缩进四格,后 (右)面不缩进。

{2}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3}稿件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的期刊、图书、会议论文集等。

{4}关键词置于中括号内(“[关键词]”)每篇文章通常标注3~5个,关键词之间空2个字符以区隔。

{5}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技术职称、最高学历、主要研究方向以及第一作者通迅地址、联系电话及E-mail。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青少年犯罪问题

统计源期刊
1-3个月下单

关注 23人评论|0人关注
服务与支付